更換董事長議案(通用8篇)
更換董事長議案 篇1
因工作需要,劉烈宏先生辭去公司董事及董事長職務,董事會接受劉烈宏先生的辭職報告,并對劉烈宏先生擔任公司董事長期間為公司的發展所做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劉烈宏先生辭去公司董事職務將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公司法》規定的法定最低人數。其辭任董事職務在公司增補至少一名新的董事后方為生效。
董事會選舉現任公司董事、總經理(法定代表人)倪劍云先生為董事長。
二、審議通過《公司20xx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三、審議通過《關于向光大銀行申請授信額度的議案》
同意公司向光大銀行北京阜成路支行申請3,000萬元的貿易融資,授信品種為進口開證及押匯、國內信用證及押匯、非融資類保函等,有效期12個月。該額度可循環使用。
四、審議通過《關于20xx年度公司高管業績考核的議案》
按照《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薪酬與績效考核管理暫行辦法》,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對20xx年度公司高管人員進行考核。經本次會議審議,董事會同意按照薪酬與績效考核方案執行。董事長、總經理倪劍云先生回避了對該議案的表決。
年月日
更換董事長議案 篇2
公司董事長郝先生現任公司控股股東哈藥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為了更好地促進本公司的健康發展和獨立運作,郝偉哲先生申請辭去本公司董事、董事長及董事會戰略決策委員會主任委員、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職務。依據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上述辭職報告自送達公司董事會時生效。公司董事會對郝偉哲先生任職期間誠信勤勉、盡職盡責表示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選舉董事張利君先生出任公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長及董事會戰略決策委員會主任委員、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提名委員會委員職務。
年月日
更換董事長議案 篇3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公司獨立董事,現就公司增補及變更獨立董事的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提名、審議和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合法、有效。
二、經審閱獨立董事候選人的個人履歷等資料,認為獨立董事候選人具備履行獨立董事職責的任職條件及工作經驗,未發現其中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規定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發現有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現象,獨立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符合《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
三、我們同意提名李江濤先生、王慧女士、王虎根先生、王廣基先生為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此頁無正文,僅為華北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增補及變更獨立董事的議案之獨立意見簽字頁。)
獨立董事簽名:石少俠 楊勝利
20xx 年 12 月 8 日
更換董事長議案 篇4
各位股東:
公司原獨立董事呂長江先生、原獨立董事候選人張先生因個人原因不再擔任公司獨立董事和獨立董事會候選人,根據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更換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同意推薦張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該人選由公司股東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推薦。
張先生簡歷如下:
張,x年5 月出生,漢族,民盟,財經大學會計專業博士,教授。
x年7 月至 年6 月,擔任財經學院助教, 年6 月至 x年6 月,擔任財經大學講師,x年6 月至 年6 月,擔任財經大學副教授,現任財經大學會計學院副院長。x年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曾在會計師事務所任職5 年以上,其任職資格已獲監管部門核準。
上述議案,提請股東大會審議。
x年5月5日
更換董事長議案 篇5
根據《公司章程》規定,BEI市X有限公司提出更換委派董事(見附件),公司新董事會成員:石翻木、余厲金、徐文榮、文峰,________;董事長:李海如。
請董事會審議
二○xx年二月二十一日
更換董事長議案 篇6
本公司及其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北京華錄百納影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陳永倬先生由于工作原因向董事會申請辭去其擔任的公司董事、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職務。經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提名,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名胡剛先生為公司董事候選人的議案》,獨立董事就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相關公告已披露于中國證監會指定創業板信息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上。
20xx年11月24日,公司20xx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胡剛先生為公司董事的議案》,該議案生效后,胡剛先生正式出任公司董事,任職期限至第二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相關決議已披露于中國證監會指定創業板信息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上。胡剛先生簡歷詳見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華錄百納影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十一月二十四日
更換董事長議案 篇7
根據《公司章程》規定,BEI市X有限公司提出更換委派董事(見附件),公司新董事會成員:石翻木、余厲金、徐文榮、文峰,________;董事長:李。
請董事會審議
x年二月二十一日
更換董事長議案 篇8
各位股東:
鑒于公司第一屆董事會任期已屆滿,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規定應進行董事會換屆選舉。根據《公司章程》對董事候選人提名的規定,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對符合條件的股東提名推薦的董事候選人進行了任職資格審查,并征詢相關股東意見,征求董事候選人本人意見后,認為下述被推薦人符合董事任職資格,確定為本次換屆選舉董事人選:
1、提名、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
2、提名、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可無)
上述x位董事候選人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將組成公司第x屆董事會,任期三年。
通過對上述xx名董事候選人的個人履歷、工作業績等情況的審查,董事會未發現其有《公司法》第147條規定的情況,上述候選人均具備擔任公司董事的資格,符合擔任公司董事的任職要求。
根據有關規定,為了確保董事會的正常運作,第一屆董事會的現有董事在新一屆董事會產生前,將繼續履行董事職責,直至新一屆董事會產生之日起,方自動卸任。
x公司
Xx年xx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