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選舉議案(精選4篇)
董事會選舉議案 篇1
各位董事: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提名*公司先生為*公司第一屆董事會董事長,任期三年。
現提請董事審議。
*公司
**年**月**日
董事會選舉議案 篇2
有限責任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監事會任期已滿,根據《公司章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需進行換屆選舉。第四屆董事會、監事換屆選舉工作的事宜如下:
一第四屆董事會、監事換屆選舉工作的時間擬定于20xx年元月9日上午召開股東會進行。
二第四屆董事會、監事的組成: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第四屆董事會由五人董事組成,董事由上屆董事會推薦候選人全體股東選舉產生。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由董事選舉產生。董事任期自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三年。監事的選舉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設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任期三年。
三董事.監事任職資格:1遵守公司章程,忠實履行職務,維護公司利益。2有較強的組織才能.管理才能和專業技能。3必須擁有公司的股份,是合法的股東。4在近五年內沒有嚴重失職行為。5《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不得擔任董事、監事的人員不能任職。
五換屆選舉的程序:1 第三屆董事會推薦第四屆董事候選人、監事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2 由董事會擬定第四屆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交股東會審議通過后進行選舉。3 本次換屆選舉實行等額選舉,董事會設5人,監事設1人。由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宣布第四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監事候選人名單。4 董事、監事的選舉由股東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在公司股份滿5000元為一票,累計計票。公司總票數275票,得票過半數者當選,若出現空缺,由董事會再次推薦候選人進行選舉。5 董事選舉產生后,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選舉董事長。六股東因故不能親自參加投票者,可書面委托他人。
以上議案妥否請個位股東審議
有限責任公司
年月日
董事會選舉議案 篇3
各位股東代表、各位董事:
公司第一屆董事會即將屆滿,公司股東公司擬推薦:、為第二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有限公司擬推薦:、為第二屆董事候選人,與公司職代會上選舉產生的職工董事共同組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任期自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三年。本議案尚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請審議。
附:1、公司董事、監事推薦函
2、公司董事、監事推薦函
年月日
董事會選舉議案 篇4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一、股東大會通知情況
之選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指定信息披露平臺 上披露的《關于召開 年第四次臨時股東 大會通知公告》(公告編號 -039)。公司定于 x年 8月 27 日在北京市東城區藏經館胡同17號1幢1592室召開 x年 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股權登記日為 x年 8月 20 日。二、新增臨時議案內容
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公司于 x年 8 月 12日召開了第一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了《關于修改與認購方之的議案》,該項議案將作為臨時議案提交 公司 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具體議案內容詳見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指定信息披露平臺上披露的《第一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040)。
公告編號:-041
三、提案資格審查情況
上述增加提案已經董事會審議,并屬于股東大會的職權范圍,有明確的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 有關規定。董事會同意將上述提案提交公司 年第四次臨時 股東大會審議。除增加上述臨時提案外,公司 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其他事項不變。
四、調整后公司 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事項如下:
1.《關于批準議案》2.《關于批準的議案》
3.《關于批準的議案》
4.《關于批準的議案》
5.《關于補充確認募集資金用途>的議案》
6.《關于追認臨時向蔣治宇女士拆借款項的議案》
7.《關于修改與認購方之議案》
五、備查文件目錄
第一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第一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公告。
之選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x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