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備黨員及入黨基本程序
自愿提出
要求入黨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提出書面申請,申請主要寫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和本人主要表現。 黨組織接到申請后,應派人與申請入黨人談話(一般在十五天內)進行下面教育和鼓勵。
二、確定入黨積極分子
入黨申請人經黨小組(共青團組織)推薦、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審查同意后,便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黨支部將入黨積極分子報上級黨委備案,并通知入黨積極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寫出自傳(內容主要寫本人簡歷、家庭主要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歷和現實表現情況),指定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
三、進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黨支部確定其為入黨積極分子之日算起。黨支部每半年要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況要填入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填寫考察意見時,要真實、具體、準確,既要有優點,也要寫出缺點)。防止平時無記錄,入黨前閉門造車、突擊編寫的現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時間順序即工作順序,按先后順序一般為:黨小組(團支部推薦意見)->支部對申請人的政歷了解意見->支委會(或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討論是否列為入黨積極分子的意見->考察意見(時間相隔不能超過8個月)->綜合政審結論->黨內外群眾公開測評意見->支委會或支部大會討論發展對象意見->黨總支意見。
四、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
黨支部派一至兩名正式黨員召開座談會,聽取黨內外群眾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反映。
1、座談會黨外群眾一般不少于8人,不夠8人的,支部應加以說明。
2、座談會應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準備列為發展對象之前召開。
記錄整理表內評定意見反映要求真實。除表內情況還應附一份完整的群眾座談會原始記錄(參加人員必須簽名)。
五、確定發展對象
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后,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討論同意,可列為發展對象。
黨支部確定了發展對象,應及時向上級黨委(總支)報告意見,并附送入黨積極分子的政審材料、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原始記錄、考察材料、《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等。
上級黨委分管書記和組織部門進行審查,對符合要求的,同意確定為發展對象,并報市委組織部組織科審定,方可下發《入黨志愿書》。
六、政治審查
審查發展對象本人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政治歷史和重大政治斗爭中(特別是“文革”和動亂)的表現。動亂期間在校的中專學歷以上的學生入黨時一定要到該校取得當時政治表現證明材料。
審查發展對象直系親屬和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
對發展對象自傳中反映出的情況及上述審查內容要形成綜合性的政審材料和結論意見(落款處須蓋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訓
基層黨委要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時間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個學時),主要學習《中國章程》、《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理論等文件。中組部組織局編寫的《入黨教材》可作為學習輔導材料。鄉鎮培訓的,要發正式文件并報縣委委組織部備案。
未經培訓的(除個別特殊情況外)不能發展入黨。培訓后要填寫培訓成績登記表并由縣委組織部蓋章,裝入入黨材料檔案。
八、確定入黨介紹人
入黨介紹人由兩名正式黨員擔任,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也可由發展對象約請,或由黨組織指定。
入黨介紹人的主要任務是:
1、向被介紹人解釋黨的綱領、章程,闡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認真了解被介紹人的入黨動機、政治覺悟、思想品質、工作表現、經歷等情況,如實向黨組織匯報。不能采取馬馬虎虎的態度,更不能有意隱瞞和歪曲事實真相。
2、指導被介紹人填寫《入黨志愿書》,并認真填寫自己的意見(填寫入黨介紹人意見時,不要簡單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寫缺點,而應實事求是地對被介紹人的政治覺悟、思想品質、工作表現和其它方面的情況作出全面評價,并表明自己對其能否入黨的態度)。向支部大會負責地介紹被介紹人情況。
3、被介紹人批準為預備黨員以后,應繼續對他進行教育幫助,使他按期轉為正式黨員。
九、填寫入黨志愿書
發展對象填寫《入黨志愿書》,須經上級黨組織同意,在入黨介紹人的指導下,用鋼筆或毛筆填寫。并要求其填寫時要忠誠老實、實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隱瞞和偽造。字跡要清楚,不得涂改。對《入黨志愿書》上有的項目沒有內容可填時,應注明“無”。在“對黨還有哪些需要說明的問題”一欄,主要填寫需要向黨說明,而其它欄目中不能填寫的問題,或對某些欄目需要補充說明的問題。如親友中被停職、拘留審訊等,現在尚無結論和處理的問題。
十、支委會審查
召開支委會,嚴格審查發展對象填寫的和有關材料、經支委集體討論認為發展對象合格和手續完備后,即提交支部大會進行討論。
十一、召開支部大會
程序:
1、申請入黨人匯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現實表現以及向組織說明的其它問題;
2、黨小組和介紹人介紹入黨人的主要情況,并對其能否入黨表明意見;
3、支委會報告對申請入黨人審議情況;
4、與會黨員充分發表意見,對申請入黨人能否入黨進行討論;
5、申請入黨的人對大會討論情況表明自己的態度;
6、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
注意事項:
1、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達到應到會的正式黨員半數以上;
2、申請入黨人及其入黨介紹人必須參加支部大會;
3、討論兩個以上的人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
4、支部決議應及時填寫在《入黨志愿書》上,決議內容包括申請人的優缺點,應寫實到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數、表決結果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