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校園十佳學生評選方案
為全面貫徹黨中央的教育方針,不斷推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的深入開展,表彰學生中的典型人物,樹立良好的校風、班風和學風,結合我校實際開展第五屆校園十佳學生評選活動。
一、評選對象
凡是我校的在校學生均屬于參評對象
二、評選條件
⒈思想品德好:
愛祖國、愛人民、愛科學。從小樹立遠大理想,立志長大報效祖國,嚴格遵守《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言行堪為學生榜樣。
⒉學習成績優:
勤奮學習,專心聽講,獨立思考,認真完成作業,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各科成績優秀。
⒊身體素質佳:
堅持鍛煉身體,積極參加文娛活動,講究衛生,有良好的生活習慣,身體健康。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不予參評
1、不愛護學校環境衛生,亂扔垃圾者;
2、在校園內,尤其在樓道及教室內追逐打鬧,使用不文明語言甚至頂撞老師、侮辱同學者;
3、不積極參加集體活動,班級榮譽感不強者;
4、進電游廳、網吧者;
5、有不完成作業現象者;
6、不積極參加體育活動,體育課不認真鍛煉,課間操、眼保健操不認真者。
三、評選辦法及日程安排
1、宣傳發動:5月11日至15日,對學生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制定評選方案。
2、班級初評:5月18日至20日,先由學生向班主任老師申請報名,然后以班級為單位組織評選,每個班級評選出班級十佳學生候選人1名。并于5月20日將候選人名單上交學校參評,填寫好報名申請表。
3、公示候選學生名單:5月21日至22日。
4、學校評定:5月25至26日:學校將組織最終評選,評選出學校級十佳學生10名,優秀學生11名。
5、表彰學習:5月27日至31日。為十佳學生拍照,制作宣傳板報,號召同學們向十佳和優秀學生學習;利用紅領巾廣播站,對十佳學生和優秀學生的事跡進行表揚。6月1日,在慶六一文藝演出大會上對獲獎學生表彰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