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實踐策劃書大學生(精選4篇)
社會實踐策劃書大學生 篇1
一、活動主題
“青春之我與美麗家鄉”
二、參與對象
xx大學工商學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活動時間
20xx年2月3日–20xx年3月4日
四、主要形式
本次社會實踐活動主要形式為社會調研。以受教育、作貢獻、長才干為宗旨,鼓勵在讀大學生回到家鄉開展社會調研活動,須填寫《xx大學工商學院20xx年寒假社會調研自主返鄉社會實踐登記表》(附件3)和撰寫調研報告,開學后由各學部團委收齊后統一上交,審核蓋章后,放入學生檔案,20__級同學實踐成果可計入第二課堂素質學分。各學部團委也可圍繞調研選題組織團隊開展調研活動(學部集中組隊不做強制要求),組隊方式分為重點項目團隊、一般項目團隊。
五、工作安排
1、宣傳動員階段:20xx年1月22日—20xx年1月28日
各學部要成立社會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負責規劃和統籌各學部的寒假社會實踐活動,并召開寒假社會實踐動員大會,向廣大學生詳細說明此項社會實踐活動的形式、內容和意義。
2、學部內招募、組隊、審核階段:20xx年1月29日—20xx年2月1日
學部內廣泛動員,組建團隊,確定指導教師,鼓勵學生結合專業和個人興趣、志愿服務意愿等情況,申報社會調研項目,申報項目須填寫《xx大學工商學院20xx年大學生寒假社會調研項目申請書》(附件1),學部內部對社會調研項目進行初選審核,確定是否準予立項。項目申報分為“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
各學部團委將通過學部審核的項目申請書(附件1)、學部立項團隊信息匯總登記表(附件2)于2月1日18:00前發送至指定郵箱,紙質版2月1日中午12:00前蓋章交至院團委。
3、活動實施階段(2月3日—3月4日)
活動開展過程中,指導教師需對項目人員的實際參與情況進行指導、監督和考核。各社會調研團隊按照計劃展開社會調研,并廣泛宣傳,尤其注重自傳播與媒體傳播,隨時報送、分享社會調研進展和社會調研成果。
4、活動總結和成果分享階段(4月)
開學后,各學部對社會調研工作進行總結,填寫《xx大學工商學院20xx年大學生寒假社會調研項目結項審批書》(附件4)并遞交調研報告。學院團委根據各團隊寒假社會調研開展實際效果,組建院級寒假社會調研報告團,組織社會調研報告會。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有效推進。各學部要統一行動,共同參與,形成合力。各學部務必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按照活動的總體部署,嚴格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2、點面結合,突出重點。在全面廣泛組織動員的基礎上,各學部要結合重點計劃進一步把握關鍵,抓好示范,鼓勵跨專業組織立項團隊,并以團隊負責人所在學部確認團隊歸屬。要認真抓好重點項目建設,確保其實踐活動方案完善、工作指導到位和活動開展順利。
3、提前規劃,保障到位。各學部應對寒假社會實踐工作進行早規劃、早聯絡、早動員、早組隊,為學生組織團隊、申報立項提供活動對象、項目資源和教師指導等保障和支持。各學部應積極動員教師特別是青年教師參與到學生社會實踐活動中來。
4、精誠合作,優勢互補。鼓勵跨學部、跨專業、跨年級組織活動項目申報。各學部要本著合作共建、優勢互補、雙向受益的原則,針對專項行動的實際需求創建團隊。
5、積極宣傳,營造氛圍。各學部要針對本學部實踐團隊的活動情況及時與報社、電視臺、網絡等新聞媒體聯系爭取宣傳報道。各學部和實踐團隊可積極利用微博、微信等網絡媒體,實時報道團隊活動情況,注重活動影像資料的收集。活動影像資料將在活動總結評審階段作為重要的支撐材料。
社會實踐策劃書大學生 篇2
為充分開發大學生智力資源,幫助大學生在實踐鍛煉中增長才干、積累工作經驗,便于今后更好的適應社會、融入社會,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動主題
走進醉美提升自我價值
二、活動內容
時間:20xx年7月17日—20xx年8月16日
地點:XX縣黨性教育基地、炎帝陵管理局、神農谷國家森林公園管理局、XX縣紅軍標語博物館等單位。
三、招募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大學生,不限專業和性別,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生優先。
四、招募條件
1、政治思想積極、組織紀律觀念強,道德良好、品行端正、身體健康、成績優良、綜合素質較高,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2、能嚴格遵守社會實踐單位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接受管理,嚴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著裝大方得體,講文明,懂禮貌,積極展示當代大學生良好的精神風貌,注意人身、交通、飲食安全等事項。
3、學生本人自愿,家長同意。
五、招募流程
1、報名: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xx年7月13日,通過網上報名方式參與。登錄XX縣人民政府門戶網下載《20xx年XX縣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報名表》,如實填寫完整后發送至郵箱,報到時上交紙質檔。
2、錄用:20xx年7月15日前,XX縣委人才辦將從報名人員中甄選若干名錄用,并電話通知錄用人員報到時間和地點。未被錄用者,不再另行通知。
3、實踐:錄用人員于20xx年7月17日持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本人2寸照片2張到XX縣委人才辦(湖南省株洲市XX縣委組織部干部二科)辦理社會實踐手續。
4、XX縣委人才辦聯系電話:
六、政策保障
1、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實踐單位統一為錄用人員購買保險,工作期間提供每人1000元的生活補貼。
2、實踐單位為錄用人員安排合適的實踐崗位,提供適當的工作條件。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結束后為每位錄用人員提供《20xx年XX縣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鑒定表》。
社會實踐策劃書大學生 篇3
20xx年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即將啟動,為更好地營造輿論氛圍、擴大活動影響、促進工作交流,現就做好有關宣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宣傳路徑上堅持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相結合,宣傳方式上堅持面上宣傳與突出重點相結合,宣傳節奏上堅持動態播報與經驗提煉相結合,宣傳效果上堅持品牌建設與社會效應相結合。
二、宣傳內容
(一)各學院社會實踐活動特色鮮明的活動創意、活動內容、活動成果、活動成效及其創新亮點。
(二)實踐活動中涌現出的優秀學生事跡。
(三)各分團委關于創新社會實踐活動的好做法、好經驗和新探索。
(四)各級領導看望參加社會實踐學生的情況和提出的寄語、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學院總隊長要統籌好本學院社會實踐宣傳工作和團中央20xx“鏡頭中的三下鄉”工作,指定一名社會實踐宣傳信息員負責本學院社會實踐簡報及負責撰寫統籌相關宣傳稿。各學院分團委負責人應對做好本學院社會實踐簡報、報道把關工作。團隊的宣傳工作情況將作為評選優秀實踐團隊的重要依據之一。
(二)稿內容必須及時、準確、直接地反映暑期實踐活動有關情況。在社會實踐過程中,各學院每天晚上9點之前報送一次社會實踐工作簡報(電子版)。實踐期間,每個學院應有2-篇綜合報道。稿應注明:所屬學院和團隊名稱、報道主題、作者姓名等基本信息。
(三)活動報道應配圖片,投稿圖片應主題鮮明,圖像清晰,分辨率為1280×960以上,存為EpG格式,請置于獨立夾發送,勿直接粘貼在rd檔中。圖片名稱統一為“團隊名稱+照片拍攝者+圖片說明”。
(四)所有稿及圖片請打包發至郵箱,郵及附壓縮包名稱為“投稿4位數字日期+學院團隊名稱+作者姓名”,例如“0801+團隊主題+李華”。
(五)所有稿和照片應統一發社會實踐專用郵箱,團委將擇優推薦在校園網進行報道。
(六)如有校外媒體對社會實踐團隊進行報道,要及時上報照片、視頻和媒體報道截圖等。
(七)請各重點團隊充分利用學院團委微博、微信等平臺及時將社會實踐中的所見所聞、所思所為進行展示、分享。
社會實踐策劃書大學生 篇4
一、活動主題:
學以致用強化實踐充實自我
二、活動內容
1、開展實踐調研活動——-寫一份調查報告
在暑假期間,同學們應盡可能地關注社會,深入實際,針對家鄉的新農村建設、地方中小學建設發展、小學生感恩教育、留守兒童教育等狀況,開展深入調查,通過實踐活動,把學校學到的知識與實踐結合起來,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為我院專業發展、創業就業提供堅實可靠的參考依據。
參考主題: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培養的典型調查;中小學道德教育的典型調查;城鎮學齡前兒童教育問題的調查研究等。
2、開展師范生基本技能訓練
師范生基本功,是一個合格的師范生從事中小學教學所必備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它是在師范學習期間培養和發展起來的諸多知識和技能中最基本、最穩定的因素之一,良好的教學基本功是師范生從教的前提,也是師范生從教素養重要的組成部分。為強化師范生的基本素質與從教能力,為將來從事教育事業奠定堅實基礎,促進順利就業,要求同學們暑假期間完成以下任務(開學第一周以班級為單位上交到教研辦,具體由班長負責等級造冊)。
①上交高質量毛筆字作品不少于3幅②上交高質量鋼筆字作品不少于5幅③上交高質量教案不低于2份(依據當地現行教材內容)
3、開展“讀好書”活動
充分利用假期讀幾本好書,做好讀書筆記,抒寫讀書感想。認真做好感想及總結。暑假結束返校第一周上交一本讀書筆記。(班長負責收交后到教研辦審核評比)
三、參與對象
xx級-xx級本科學生;xx級-xx級專科學生
四、評比及表彰方式
下學期開學初,由各班班長將本班作品收齊后,配合輔導員或班主任按不同項目評出本班人數15%的優秀作品;學院按照15%比例評出師范學院社會實踐優秀工作者,頒發榮譽證書;我院選出的優秀實踐報告送交學工處參與全校評比,獲勝者由學校頒發榮譽證書。
五、實踐要求
1、錄用人員必須服從管理,認真完成工作的任務。如需請假,須書面提出申請,注明事由、起止時間,3天以內的(含3天),由實踐所在單位批準;超過3天的,須由XX縣委人才辦批準后方可離開。事假期滿,須按時返回銷假。請假期間安全責任自負。
2、錄用人員社會實踐結束時須填寫《20xx年XX縣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鑒定表》,由所在實踐單位蓋章后報XX縣委人才辦備案。實踐單位根據《20xx年XX縣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鑒定表》,對實踐合格大學生發放生活補貼,實踐時間未滿15天的,不發放生活補貼;15天以上,不足一個月的,發放半個月生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