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的管理制度(精選6篇)
采購的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加強采購業務工作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預防采購過程中的各種弊端,降低采購成本,提高采購業務的質量和經濟效益。
回復1:采購管理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輔料、備品備件、固定資產、勞保用品、辦公用品)或勞務(技術、服務等)的采購。
三、職責
3.1市場部根據銷售訂單編制銷售計劃并下發相關部門。
3.2生產技術部根據市場部銷售計劃,編制原輔材料需求清單。負責制版、模具、量板等外包產品、技術服務以及其它外協業務采購申請及計劃的編制。
3.3供應部根據生產部門報送的材料需求清單,核實倉庫存量,結合材料庫存安全定額,編制采購計劃,報經總經理批準后組織采購。
3.4辦公室負責編制公司勞保、辦公用品的采購和辦公用品日常維修申請計劃。
3.5設備工程部依據公司固定資產投資計劃、設備運行狀況以及生產經營需要編制設備的采購、固定資產維修以及零星維修制造所用備品備件采購計劃。
3.6各物品、勞務需求部門根據需求物品或勞務的性質和權屬向辦公室、生產技術部、供應部、設備部提交申請,并經初審后交各分管副總或總經理批準。
3.7分管副總負責權限內的采購審批和超出權限的采購初審,總經理負責生產經營采購、固定資產購置、維修等計劃的審批。
3.8財務部負責日常采購的價格審查,負責對價值10萬元以上的采購組織或上報集團公司進行招標。
3.9質量部負責原材料、輔料的驗收,設備部會同生產技術部負責備品備件、設備、監視和測量工具及維修等勞務的驗收。
3.10各采購經辦人負責索要發票、辦理結算,并對發票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四、采購作業操作規程
4.1物資采購的計劃、申請與審批
4.1.1授權的請購部門根據生產計劃、實際需要以及庫存情況每月28日前報次月的采購計劃,報分管經理審核。
4.1.2經分管副總初審后的月度采購計劃報財務副總審批后執行。
4.1.3未列入月份采購計劃或超出計劃的臨時采購申請需根據需求物品或勞務的性質和權屬向辦公室、生產技術部、供應部、設備部提交申請,并經初審后交各分管副總或總經理批準。
4.1.4對價值超過20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及500元以上的配件、設備、儀器、勞務等需要由申請部門寫出申請報告經分管副總簽署意見報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4.1.5采購計劃或申請應列明采購物品或勞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質量技術要求、估計價值、交貨日期、用途等。
4.2采購比價
4.2.1采購部門在采購前須將采購計劃或申請,交財務部進行比價;在提交采購計劃或申請的同時,采購部門應對新采購物品提供至少3家以上的供應商報價和聯系資料,有財務部隊提供的供應商(但不僅限于)進行詢價或實地調查。
4.2.2價值在2萬元以上的維修、服務等勞務、5萬元以上的單臺(套)設備的采購需召集三家以上的供應商報價,進行比價;10萬元以上的必須采取招標方式采購。
4.2.3對常用大宗原輔材料實行招標比價采購,公司根據市場行情每年至少舉行2次招標,確定采購價格和供應商,一經通過招標確定價格,只能在定標價格基礎上根據市場行情下調,不能上浮;如屬國家政策調整等客觀原因所致采購價格上漲,并且采購物資屬供不應求的賣方市場,價格可以上調,但必須經過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同意后才能執行。
4.2.4國家明碼標價壟斷經營的特殊商品采購以及政府有收費標準的行政事業性服務收費不實行比價程序,物價審計只對采購物品或勞務的價格、收費標準、數量、質量的真實性進行審查。
4.2.5所有采購業務應景物價審查后方可報總經理簽批報銷。
回復1:全面點的采購管理制度
4.3采購實施及物資驗收
4.3.1公司的采購業務統一由供應部門負責辦理,其他部門或人員不得自行采購。
4.3.2供應部門應根據生產技術部下達的原輔材料需用計劃結合庫存物資的數量編制采購計劃,報分管副總批準后執行。
4.3.3供應部門根據批準的采購計劃組織采購,除零星采購外,批量采購業務必須先與供貨方簽訂采購合同,并與財務部、質量部、生產技術部等相關部門進行會審,采購合同應包括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價格、交貨日期、運費承擔、結算方式及經濟處罰等項條款。在采購合同有效期內,若因市場行情發生較大變化時,經過總經理批準可以與供貨商簽訂《調價協議》,并報請財務部門備案。
4.3.4采購物資運到本公司時,先由供應部門對照核對采購計劃,經確認無誤后開具《請驗單》交質量部或設備部進行質量檢驗,質量部、設備部在驗收條件允許的范圍內組織物資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單,檢驗合格的物資由保管點數入庫并辦理入庫手續,檢驗不合格的物資不得辦理入庫。
4.4結算
4.4.1采購發票按規定能夠取得增值稅發票的,且在我方能夠抵扣增值稅的采購項目必須索取增值稅發票,不能取得的,價格按扣除增值稅以后執行。
4.4.2無論是現款采購還是賒購,在結算付款時均需由供應部門填開《采購付款申請單》,連同有關憑證報經財務部門審核,并經總經理批準后,出納人員方可付款。
4.4.3財務部在對采購物品結算付款時,應當認真審核《請購單》、《采購合同》、《采購計劃單》、《采購付款申請單》、《入庫單》、《發票》或《收款收據》等有關單證,賬目結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稅務制度規定的結算憑證財務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
4.4.4出納員須在接到經總經理批準的付款憑證后辦理付款手續,付款時必須認真審核是否具備簽章齊全的條件,對簽章不全的付款憑證不得辦理付款手續。
五、責任
5.1不按規定程序未經審批采購的,由經辦部門和人員自行負責處理,已經與供方簽訂購銷合同,導致公司因不能履約而發生的損失由經辦人員全額承擔。
5.2經審批的采購計劃和申請,負責采購的部門和人員應在規定采購期限內采購到位,因沒有人到責任不能按時采購而影響正常經營的,沒發現查實一次罰款100元,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確定損失額的40%。
5.3未經比價即進行采購的,采購價格明顯高于比價結果的,價格高出部分由采購人員自行承擔。提交供應商報價時,與供應商串通抬高價格,從中謀取私利;或未認真進行比價而導致采購價格明顯過高;經查實后采購人員承擔相應損失,損失額在5000元以上的責令其下崗。
5.4物品使用部門(車間)必須依據生產計劃、生產管理實際需要,認真按照4.1.5條之規定填制購物申請單。填寫不規范,導致無法確認請購物資須知信息的,采購部門有權拒絕采購。采購計劃及申請必須由請購部門主管簽字,無請購部門主管簽字,審批人不得予以審批。對貪圖省事、亂報采購計劃,造成本公司流動資金使用浪費的,依照銀行貸款利率的兩倍標準對有關責任人處以罰款。
5.5供應部門在確保品質的前提下,必須充分考慮市場變化和庫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購方案,落實供貨單位。并對采購物品的品質、貨款結算安全負責。若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應負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特別是結算過程中產生的應收款項,有關采購人員負有無條件的清收責任。
5.6財務部必須認真履行審核監督責任,對審核把關工作不嚴、不及時向總經理匯報有關事情真相,并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給予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分。
5.7驗收部門必須對所有運抵本公司的采購物品,依照采購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進行質量檢驗。若發現品質不符時,必須及時報告采購部門(必要時直接報告總經理)處理。嚴禁品質不符的外購物品入庫。因驗收人員玩忽職守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分。
5.8倉庫對驗收部門驗收合格的外購物品辦理入庫手續,并對入庫采購物品的數量負責。若發現數量不符時,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必要時直接報告總經理),同時妥善保管該批采購物品等待處理。對倉庫保管員工作馬虎,未按本辦法規定操作,造成入庫數量短缺、超計劃采購或不合格物資入庫的應負經濟賠償責任。
六、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自本制度執行之日起,原有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采購的管理制度 篇2
1. 采購總則
1.1 為規范集團公司采購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內各分公司的商務采購活動。
2. 采購原則
2.1. 嚴格執行詢議價程序進行采購,必須有三家以上供應商提供報價,在權衡質量、價格、交貨時間、 售后服務、資信、客戶群等因素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評估,并與供應商進一步議 定最終價格,臨時性應急購買的物品除外。
2.2.大宗材料、特殊材料或技術要求比較復雜材料的采購,必須經過工程技術部、生產部、銷售部和客服部參與,調研匯總各方意見,經公司領導審核批準方可實施采購。 材料采購需要相關部門配合的,相關部門不得找理由拒絕。
2.3. 采購人員必須參與貨物和服務的驗收,采購貨物質量、數量、交貨期等問題的解決,應由采購部根據合同要求及有關標準與供應商協商完成
2.4.采購人員采購的材料或服務必須與采購單所列要求規格、型號、數量相一致。 在市場條件不能滿足采購部門要求或成本過高的情況下,及時將信息反饋給銷售、客服或工程技術部供更改采購單作參考。
2.5.所有采購人員必須做到以下廉潔制度:
2.5.1 自覺維護企業利益,努力提高采購質量,降低采購成本。
2.5.2 加強學習,提高認識,增強法治觀念。
2.5.3 廉潔自律,不能向供應商伸手。
2.5.4 嚴格按采購制度和程序辦事,自覺接受監督。
2.5.5 工作認真仔細,不出差錯,不因自身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
2.5.6 努力學習業務,廣泛掌握與采購業務相關的新材料及市場信息。
3. 采購程序
3.1 供應商的選擇
3.1.1 供應商必須證照齊全,具有相關資質及履約能力。
3.1.2 對于經常使用的材料或服務,采購部應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應商的管理狀 況、質量控制、運輸、售后服務等方面的情況,建立供應商檔案,做好記錄, 會同客服、銷售、生產、工程技術部門對供應商定期進行評估和審計。
3.1.3 在選擇供應商時,必須進行詢議價程序和綜合評估。供應商為中間商時, 應調查其信譽、技術服務能力、資信和以往的服務對象,供應商的報價不能作為唯一決定的因素。
3.1.4 為確保供應渠道的暢通,防止意外情況的發生,應有兩家或兩家以上供應商作為后備供應商或在其間進行交互采購。
3.2 采購程序
所有的材料或設備的采購,如沒履行以下相關手續,采購部有權拒絕采購。
3.2.1 工程材料或外銷成品所用材料須由合同當事人將所需材料報各公司采購助理。由采購助理與合同當事人確認材料名稱,規格,數量及技術要求后填寫采購申請單發財務部,財務部在確認收到客戶訂金后將采購申請單電子版發采購部,采購部在收到采購申請單,銷售合同復印件后方可進行材料的采購。采購申請中如果沒有填寫項目編號/合同編號,應退回。
3.2.2 固定資產及大型生產設備的采購,由各使用部門報綜合管理部統一申請。報請總經理審批后交采購部門采購。
3.2.3 車間零星物品采購,由各使用人員據實填寫采購申請單,由生產廠長審批, 最后交采購部門采購。
3.2.4 工地急用或零星材料,由工地項目負責人或安裝單位本著節約成本的原則直接就近采購,事后報采購部備案。
3.2.5采購詢價、綜合評估、會簽合同,由采購部門協調工程技術部、財務部及銷售或客服部共同完成,報公司領導審批。工程技術部、使用部門負責采購物品的適用性, 財務部門負責預算控制、合同付款條款的審核,綜合管理部負責合同風險條款的審查。采購部負責合同條款的談判,付款申請、索賠、采購檔案的建立,市場信息的收集。同時,與供方和生產廠家聯系貨物接送的時間、方式、到貨情況、質量反饋及確認售后服務事宜。
3.2.6采購過程中發生變化時,銷售部或需求部門出具采購變更申請,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交采購部執行。
采購的管理制度 篇3
為了提高學校有限公用經費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務于教育教學,按照有關財政、采購、審計、法規及政策,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資采購計劃制度
1. 學校采購工作在學校黨支部、行政的領導下,由總務處具體實施。努力完成學校下達的物資采購任務,保證學校教育教學需求。
2. 如需采購物資需提前兩周填寫《物資購置申請表》,送交總務處匯總、做出預算報校長審批,校長簽署后執行。
3. 由于特殊情況(如設施突然損壞,有急需修復等)必須及時采購的物資要提出應急采購計劃。
4. 凡采購物資需科室負責人批準,主管領導審核,校長審批方能執行!∫、目的:
為加強采購計劃管理,規范采購工作,保障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續供應,降低采購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外采購與生產經營有關的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及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的采購(以下統稱為采購物品)。
三、職責權限
1、總經理負責采購管理制度的審批;
2、副總、財務總監負責采購管理制度的審核;
3、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資),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的采購由人力資源與后勤部負責。
四、采購原則
1、詢價比價原則
物品采購必須有三家以上供應商提供報價在權衡質量、價格、交貨時間、售后服務、資信、客戶群等因素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評估,并與供應商進一步議定最終價格,臨時性應急購買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則:
采購人員定購的物品必須與請購單所列要求、規格、型號、數量一致。在市場條件不能滿足請購部門要求或成本過高的情況下,采購人員須及時反饋信息供申請部門更改請購單或作參與。如確因特定條件數量不能完全與請購單一致,經審核后,差值不得超過請購量的5—10%。
3、低價搜索原則:
采購人員隨時搜集市場價格信息,建立供應商信息檔案庫,了解市場最新動態及最低價格,實現最優化采購。
4、廉潔原則:
(1)自覺維護企業利益,努力提高采購物品質量,降低采購成本。
(2)廉潔自律,不收禮,不受賄,不接受吃請,更不能向供應商伸手。
(3)嚴格按采購制度和程序辦事,自覺接受監督。
(4)加強學習,廣泛掌握與采購業務相關的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及市場信息。
(5)工作認真仔細,不出差錯,不因自身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
5、招標采購原則:
凡大宗或經常使用的物品,都應通過詢議價或招標的形式,由企管、財務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定出一段時間內(一年或半年)的供應商、價格,簽訂供貨協議,以簡化采購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對于價格隨市場變化較快的物品,除縮短招標間隔時限外,還應隨時掌握市場行情,調整采購價格。
6、審計監督原則:
采購人員要自覺接受財務部或公司領導對采購活動的監督和質詢。對采購人員在采購過程中發生的違犯廉潔制度的行為,公司有權對相關人員依照公司《員工績效考核制度》等進行處罰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采購流程
1、采購申請:
物品(物資)需求部門根據生產或經營的實際需要,由企管部負責采購物品每月25日前、由人力資源與后勤部負責采購物品每季度最后一個月25日前提出采購申請,填寫《請購單》,請購單要求注明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需求日期、參考價格、用途等,若涉及技術指標的,須注明相關參數、指標要求。按采購申請流程,由各相關部門審批,經總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與后勤部采購。各審核環節對采購申請提出議異者,應于2個工作日內將意見反饋給采購申請部門。
2、詢價比價議價:
(1)每一種物品(物資)原則上需兩家以上的供應商進行報價。 (2)采購員接到報價單后,需進行比價、議價,并填寫《詢價記錄表》,按低價原則進行采購。
(3)屬下列情況者,無須進行比價、議價:獨家代理、獨家制造、專賣品、原廠零配件無代用品,但仍需留下報價記錄。
3、樣品提供和確認:
(1)若須進行樣品提供和確認的,須確定送樣周期,由采購人員負責追蹤,收到樣品后,須第一時間送交需求部門進行確認,必要時需會同財務部等部門相關人員予以確認。
(2)對于需要保存樣品的,須作封樣處理,以便日后作收貨比較。
4、供應商選擇:
(1)具有合法經營主體者。
(2)品質、交貨期、價格、服務等條件良好者。 (3)信譽良好者。 (4)客戶認可的供應商。 采購人員須建立供應商信息臺帳。 5、合同簽定:
(1)供應商經送樣審查合格后,由人力資源與后勤部與選定的供應商簽訂合同。
(2)交易發生爭執時,依據合同的核定條款進行處理。 6、進度跟催
(1)為確保準時交貨,采購人員應提前采用電話、傳真或親自到供應商處跟催,以確保物品(物資)能適時供應。
(2)若采購物品(物資)無法在預定時間內交貨的,采購人員須提前通知需求部門,尋求解決辦法,并須重新和供應商確定新的交貨期,并知會需求部門。
7、驗收入庫:
采購物品(物資)到公司后,屬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資)、非經營性固定資產、大宗勞保用品等經需求部門驗收,辦公用品等常用品經庫管驗收合格后,庫管開具《入庫單》,按流程辦理入庫手續。如驗收不合格的,由驗收部門通知人力資源與后勤部,2日內辦理換(退)貨手續。
8、對帳付款:
采購物品(物資)辦理入庫后,由采購人員憑《入庫單》按合同或約定的付款方式辦理付款手續。
六、考核:
凡違反本制度的人員,依照公司相關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5. 總務處負責人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嚴格按計劃要求進行物資采購。
二、物資采購制度
1. 各類物資原則上由總務處統一組織采購,需入庫登記后方可領發。
2. 專業性較強的儀器設備和材料需請示上級有關部門派專業人員協同學校進行采購。
3. 總務處必須嚴格按已審批計劃的各項要求采購物資。
4. 財務室嚴格按照程序辦理采購報賬手續。
三、物資采購要求
1. 采購前應對供應商的物品質量、價格進行綜合評定,根據采購清單要求選擇供應商。
2. 所有采購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進行。
3. 建立采購物品入庫、出庫登記制度。
四、物資采購票據要求,所有發票必須是正規票據。
1. 1000元以內,可以現金支付。
2. 采購物資在1000元以上,實行轉賬支付。
采購的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為加強采購計劃管理,規范采購工作,保障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續供應,降低采購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外采購與生產經營有關的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及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的采購(以下統稱為采購物品)。
三、職責權限
1、總經理負責采購管理制度的審批;
2、副總、財務總監負責采購管理制度的審核;
3、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資),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的采購由人力資源與后勤部負責。
四、采購原則
1、詢價比價原則
物品采購必須有三家以上供應商提供報價在權衡質量、價格、交貨時間、售后服務、資信、客戶群等因素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評估,并與供應商進一步議定最終價格,臨時性應急購買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則:
采購人員定購的物品必須與請購單所列要求、規格、型號、數量一致。在市場條件不能滿足請購部門要求或成本過高的情況下,采購人員須及時反饋信息供申請部門更改請購單或作參與。如確因特定條件數量不能完全與請購單一致,經審核后,差值不得超過請購量的5—10%。
3、低價搜索原則:
采購人員隨時搜集市場價格信息,建立供應商信息檔案庫,了解市場最新動態及最低價格,實現最優化采購。
4、廉潔原則:
(1)自覺維護企業利益,努力提高采購物品質量,降低采購成本。
(2)廉潔自律,不收禮,不受賄,不接受吃請,更不能向供應商伸手。
(3)嚴格按采購制度和程序辦事,自覺接受監督。
(4)加強學習,廣泛掌握與采購業務相關的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及市場信息。
(5)工作認真仔細,不出差錯,不因自身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
5、招標采購原則:
凡大宗或經常使用的物品,都應通過詢議價或招標的形式,由企管、財務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定出一段時間內(一年或半年)的供應商、價格,簽訂供貨協議,以簡化采購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對于價格隨市場變化較快的物品,除縮短招標間隔時限外,還應隨時掌握市場行情,調整采購價格。
6、審計監督原則:
采購人員要自覺接受財務部或公司領導對采購活動的監督和質詢。對采購人員在采購過程中發生的違犯廉潔制度的行為,公司有權對相關人員依照公司《員工績效考核制度》等進行處罰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采購流程
1、采購申請:
物品(物資)需求部門根據生產或經營的實際需要,由企管部負責采購物品每月25日前、由人力資源與后勤部負責采購物品每季度最后一個月25日前提出采購申請,填寫《請購單》,請購單要求注明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需求日期、參考價格、用途等,若涉及技術指標的,須注明相關參數、指標要求。按采購申請流程,由各相關部門審批,經總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與后勤部采購。各審核環節對采購申請提出議異者,應于2個工作日內將意見反饋給采購申請部門。
2、詢價比價議價:
(1)每一種物品(物資)原則上需兩家以上的供應商進行報價。 (2)采購員接到報價單后,需進行比價、議價,并填寫《詢價記錄表》,按低價原則進行采購。
(3)屬下列情況者,無須進行比價、議價:獨家代理、獨家制造、專賣品、原廠零配件無代用品,但仍需留下報價記錄。
3、樣品提供和確認:
(1)若須進行樣品提供和確認的,須確定送樣周期,由采購人員負責追蹤,收到樣品后,須第一時間送交需求部門進行確認,必要時需會同財務部等部門相關人員予以確認。
(2)對于需要保存樣品的,須作封樣處理,以便日后作收貨比較。
4、供應商選擇:
(1)具有合法經營主體者。
(2)品質、交貨期、價格、服務等條件良好者。 (3)信譽良好者。 (4)客戶認可的供應商。 采購人員須建立供應商信息臺帳。 5、合同簽定:
(1)供應商經送樣審查合格后,由人力資源與后勤部與選定的供應商簽訂合同。
(2)交易發生爭執時,依據合同的核定條款進行處理。 6、進度跟催
(1)為確保準時交貨,采購人員應提前采用電話、傳真或親自到供應商處跟催,以確保物品(物資)能適時供應。
(2)若采購物品(物資)無法在預定時間內交貨的,采購人員須提前通知需求部門,尋求解決辦法,并須重新和供應商確定新的交貨期,并知會需求部門。
7、驗收入庫:
采購物品(物資)到公司后,屬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資)、非經營性固定資產、大宗勞保用品等經需求部門驗收,辦公用品等常用品經庫管驗收合格后,庫管開具《入庫單》,按流程辦理入庫手續。如驗收不合格的,由驗收部門通知人力資源與后勤部,2日內辦理換(退)貨手續。
8、對帳付款:
采購物品(物資)辦理入庫后,由采購人員憑《入庫單》按合同或約定的付款方式辦理付款手續。
六、考核:
凡違反本制度的人員,依照公司相關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采購的管理制度 篇5
為規范學校財務行為,加強和完善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則
1、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
2、開源節流,提高效益,服務教育教學,服務廣大師生;
3、落實崗位職責,確保財務和資金安全。
二、主要任務
4、科學編制預算,及時進行決算;
5、依法籌措教育經費,確保國撥經費、事業性收費及專項資金及時、足額地到帳入庫;
6、做好學校各項支出的審核把關,及時辦理結算、報批、付款等;
7、做好教職工的人事管理和工資管理,確保教職工工資和校內津貼及時足額發放;
8、做好學生代收費項目管理和學生食堂帳目管理;
9、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10、加強會計核算,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11、建立健全財務檔案,各類會計資料完整、規范、準確,記帳及時,日清月結;
12、依法做好財務公開。
三、收入管理
13、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14、收費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全額上繳市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防止和杜絕“小金庫”問題的發生;
15、及時組織進行各項收費,認真填寫《學生收費記錄卡》,對于學生繳費中的拖繳、欠繳現象,必須摸清底數,如實上報,限期繳足;
16、學校取得的專項資金,應按要求專款專用。
四、支出管理
17、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
18、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嚴禁虛列虛報,嚴禁以白條及其他不規范票據作為報銷憑證;
19、各種支出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要有經辦人簽字,知情人初審,主管副校長核實,最后校長審批簽字后后方可報銷;
20、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必須實行政府集中采購,并按規定的程序和方式辦理;
21、會議費、招待費、公用通訊費、交通差旅費的支出,按規定的標準由財務人員嚴格審核,各種附票、附件必須齊全,經校長批準后報銷;
22、各類支出業務發生后,應及時辦理報帳手續,一般當月結清,無故延期不予報銷,由經辦人自行負責。
五、資產管理
23、學校確定專人負責資產日常管理,并設立固定資產明細分類賬和臺賬;
24、建立健全實物資產購置、保管、使用、發放、交接、維修等管理制度,及時清理債權,定期(每學期末)組織清查盤點各類資產;
25、國有資產的出租、出售、對外捐贈、報廢、報損等,必須經過學校領導集體研究,有三人以上小組負責并簽字登記,按國有資產處置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記帳。
六、食堂管理
26、食堂的財務核算和管理,按有關規定獨立建帳,?顚S,由膳食處和財務處互相配合,共同負責;
27、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按照非營利原則,及時核算盈虧。
七、民主監督
28、建立健全開支報批和民主理財制度,3000元以內的開支由主管副校長和校長研究批準,3000元以上的開支由校長辦公會集體決定,3000元以上的購置或基建由三人以上小組集體負責,5000元以上的項目經校務會或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29、大力推行財務公開制度,及時如實地進行財務公開和公示;
30、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并按要求及時上報教育、財稅、審計等有關部門,自覺接受監督。
八、財務人員要求
31、財務人員要自覺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制度和行業管理制度,加強自身學習和提高,努力提高理財能力和水平;
32、財務室是學校進行財務管理的職能部門,財會人員要在財務政策、財務管理、收支把關等方面為校長當好參謀和助手,及時發現問題并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33、財務人員必須堅持原則,正直無私,廉潔奉公,認真貫徹國家財務政策,嚴格落實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九、強調事項
34、校內各種購物、購書、維修、制作等,要按規定先行申請審批,再按規定的辦法和程序操作,未經報批或不按制度辦理的項目,學校不予承認,不予報銷;
3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簽字消費,否則不予報銷;
36、學校公款一律不得借予個人私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個人墊付。
采購的管理制度 篇6
采購業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學校采購業務管理,規范采購業務行為,防范采購業務活動中的差錯和舞弊,根據財政部《內部會計控制規范-采購與付款》等法律法規,結合本校采購業務特點和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采購業務包括采購計劃、采購訂單、合同訂立、物資入庫、購貨發票、登記應付賬款和支付貨款等業務。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 集團各單位的采購業務管理與控制。
第二章 崗位分工與授權批準
第四條 建立采購業務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各崗位的職責與權限,確保辦理采購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第五條 物資采購業務嚴格規范和執行如下程序:
一、計劃與審批;
二、請購與審批;
三、詢價與核價;
四、確定供應商;
五、訂立合同;
六、采購與驗收;
七、物資入庫;
八、賬簿登記與支付采購款。
第六條 采購業務的基本分工如下:
一、倉儲部負責編制物資儲存計劃;
二、采購部負責編制物資采購計劃,填制請購單、詢價與價格談判、簽訂合同、采購物資等業務;
三、財務部負責結算采購款項、登記存貨及應付賬款等;
四、倉儲部負責根據物資儲存計劃和采購計劃辦理物資入庫,登記保管賬等;
五、品質部負責物資入庫前的質量驗收;
第七條 辦理物資采購、核價與付款業務的員工應當具備良好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辦理采購、核價與付款業務的人員在同一個崗位上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年。
第八條 物資的采購價格、付款政策要嚴格執行學校授權文件的規定,各級審批人要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職權,不得超越審批權限。
第九條 授權采購部、品質部、倉儲部、財務部分別辦理物資訂購、檢驗、收發存和付款業務,其他任何部門均無權經辦采購與付款業務。
第十條 對于重要的、技術性較強的采購業務,應當專家評審、集體決策制度。
第三章 計劃與審批控制
第十二條 學校對采購業務實行嚴格的計劃管理和采購目標責任制。每年12月份,理事會與采購部經理簽訂下一年度的《采購目標責任書》,明確全年的采購目標、價格目標、費用指標政策。
第十三條 采購部要將年度采購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個采購崗位,并將目標分解落實情況報學校備案。
第十四條 實施物資采購的具體依據是《物資請購單》。《物資請購單》的填制、審批程序如下:
一、采購部填制《物資請購單》,《物資請購單》中須列明如下事項:
1.采購物資的依據;
2.采購物資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技術要求;
3.使用部門及物資用途;
4.采購員及采購部負責人簽字。
第十五條《物資請購單》首先經倉庫部門簽字確認:學校倉庫是否有該物資。如有,則無需采購,由使用部門統計員開具物資領料單,直接到倉庫領用;如無,則按下列流程審批:
《物資請購單》應由使用部門(采購發起人、部門主管)、采購部(采購業務員、采購部門主管)簽字后,報校長簽字審批。
經過學校領導審批的《物資請購單》,是采購物資及辦理驗收、入庫及付款的依據。
第四章 采購價格控制
第十六條 物資采購過程中的價格決策要做到科學有效、公開公正、比質比價、監督制約,杜絕采購過程中的不正當行為發生。
第十七條 采購部要廣泛收集采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市場信息,掌握主要采購物資的信息變化。
第十八條 物資采購價格的確定要履行詢價、談判、審批、和備案五項程序:
一、詢價:采購部按照學校批準下達的《物資采購計劃》,根據采購項目的時間要求,在了解市場行情、參考過去采購記錄的基礎上,向供應商咨詢價格。接受詢價的供應商應在三家以上,詢價過程和供應商的報價要如實登記備案。
二、談判:采購部與供應商進行價格談判,力爭以較低的價格簽訂采購合同。
三、審批:合同須經校長審批后,加蓋合同專用章。
四、備案:采購部與供應商簽訂的《物資采購合同》原件,交財務部備案、保管。
第五章 采購與驗收控制
第十九條 根據采購物資的性質不同,分別采取如下采購方式:
一、一般采購物資在貨比三家的基礎上,采用訂單或合同訂購方式采購;
二、小額零星物品采用擇優定點采購方式;
三、符合《招標管理制度》的采購業務及設備購置一律實行招標采購。
第二十條 除僅有唯一供貨單位或本校有特殊要求外,主要物資的采購應當選擇兩個以上的供貨商,要從質量、價格、供貨能力、信譽等方面擇優定點采購。
第二十一條 主要物資采購及有特殊要求的物資采購,應當審查供貨單位資格;對已確定的供貨單位,應當及時掌握其質量、價格、信譽的變化情況。
第二十二條 物資采購到校,需辦理如下驗收入庫手續:
一、倉庫保管員核實到庫物資是否與《物資請購單》規定的品名、數量、供貨廠家相符。檢驗物資是否合格(特殊物資應由專業人員檢驗,如設品質部則由其檢驗)。凡核實無誤的,保管員根據發票及送貨清單開具《物資入庫單》;
二、《物資入庫單》經保管員簽字后生效,財務部據此登記賬簿和辦理有關結算事宜。
第二十三條 到庫物資與《物資請購單》不符或質量檢驗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辦理入庫和結算手續。
第二十四條 質量檢驗人員應當嚴格按標準和程序進行檢驗,并對檢驗結果承擔責任。
第六章 貨款支付與賬目核對
第二十五條 采購物資的付款由財務部負責,付款的依據要同時滿足如下條件:
一、訂有采購合同的,要參照合同規定的時間、方式、金額付款;
二、要在貨幣資金預算范圍內付款;
三、要在對采購發票、驗收證明等相關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規性進行嚴格審核、確認無誤的前提下,辦理付款。
第二十六條 采購付款時,由采購部填寫《付款申請單》,報領導審批,財務按經批準的《付款申請單》支付款項。
第二十七條 財務部要加強應付賬款管理,辦理結算與付款事宜。
第二十八條 財務部往來核算會計負責應付賬款的核對與清理,要每個季度至少與供應商核對一次賬目,核對結果要填制《應付賬款核對表》備案;核對出的未達賬項,要逐項逐筆查明原因,杜絕串戶等錯誤現象的發生。
第二十九條 采購部統計員要按供應商設置物資采購臺賬,及時登記每一供應商的供貨、開票、付款及應付賬款余額增減變動情況。
第三十條 采購入庫的物資在保管或使用過程中,發現數量和質量不符合要求的,采購部要及時與供應商聯系,并分別情況按以下程序進行處理:
數量不足的,要求供應商予以補足;
質量問題,尚能使用的,要求供應商給予價格折讓;
不能使用的,要求供應商退貨或換貨。
退貨通知單應及時報送財務部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