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精選15篇)
人事管理制度 篇1
一、總則
為了規范公司員工行為,創造一個秩序井然的管理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包括試用員工)。
三、辦公室管理制度
1、簽到
1、1員工務必親自簽到,由他人代簽,一經發現,按曠工論;
1、2員工簽到以簽到時間為準,發現有填寫不實者,按曠工論;
1、3遲到15分鐘以內,每次罰款5元;
1、4遲到15分鐘至一小時,每次罰款20元;
1、5無故遲到一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1、6對于曠工員工第一、二次,每次罰款50元以示警告,如發生第三次,則做勸退處理;
1、7未簽到,一次罰款50元;
1、8出差或外出辦事不能按時簽到者,須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時間
2、1早8點45分—晚17點30分(星期六下午4:30下班);
2、2星期一至星期六(節假日除外);
2、3辦公室晚上20點30分關門。
3、加班
3、1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務必加班的,需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報部門經理審批;
3、2<加班申請單>交行政部門備案;
3、3員工加班時應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盡早完成,以保證自我和他人的休息;
3、4不加班人員晚上20點30分以前務必離開辦公室。
4、請假
4、1員工因故不能在規定的工作時間正常出勤,應事先請假。
4、2假別
4、2、1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傷或其他生理原因請假,為病假。請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銷假時務必出具真實有效的相關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論;病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2事假
員工因個人私務原因請假,為事假。事假為無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過四天,全年不得超過15天,各部門經理應嚴格控制。
4、2、3婚假
員工因本人結婚請假,為婚假。婚假準假天數根據路程遠近、工作需要核定,但最多不超過10天,且不得分次請,婚假銷假時務必出具真實有效的結婚證明。婚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4產假
女性員工因生育請假,為產假。產假為三個月,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4、2、5喪假
員工因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死亡請假,為喪假。喪假準假天數根據路程遠近、工作需要核定,最多不超過7天。喪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6工傷假
員工因從事公司安排工作、維護公司利益發生意外受傷需要請假,為工傷假。工傷假期根據醫療期而定,工傷假為有薪假。
4、3請假程序
4、3、1員工請假應以“誠實守信”為原則,如有發現弄虛作假,公司將予以辭退;
4、3、2員工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計;
4、3、3員工請假需先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及行政部部經理審批;
4、3、4請假半天,經部門經理批準;請假一天,經部門經理、行政部經理批準;請假一天以上,經部門經理、行政部經理、總經理批準;
4、3、4<請假單>交行政部門備案;
4、3、5員工在外請假的,回公司一個工作日內須補交請假單到行政部備案。沒有請假單或假期到期沒有按時出勤者,有薪假按無薪假論,無薪假期間工資按基本工資200%扣除;
4、3、6晚上加班影響第二天考勤的,公司視其加班狀況予以適當調整。
5、出差
5、1員工因公司事務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為出差。
5、2員工出差須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一個工作日以內經部門經理審批;一個工作日以上經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出差申請單>交行政部備案。
5、3如遇緊急狀況不能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回到公司后要在一個工作日內補交到行政部,沒有或超過一個工作日按事假計。
6、網絡管理
6、1員工在工作時間上網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玩游戲等;
6、2不允許借助公司名義登陸收費網站,一經發現,除費用自理外,公司要嚴肅處理;
6、3員工凡公司事務務必使用nar統一郵箱,不得使用私人郵箱,并且公司郵箱管理員能夠瀏覽相關工作資料。
6、4下班后離開辦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序關掉電腦。
7、行為舉止
7、1在辦公區要著裝整潔、得體,持續良好的精神面貌;
7、2不準在公共辦公區吸煙、喝酒及大聲喧嘩;
7、3持續周圍環境衛生,不得隨意亂扔垃圾等雜物。
四、電腦的管理
1、公司為每臺電腦進行編號、備案,每個人負責維護好自我的電腦;
2、電腦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維修、維護。
五、電話的管理
1、本公司的電話,主要是作為方便與外界溝通、方便開展業務之用,不提倡員工在公司內打私人電話。如有特殊狀況,月底要主動索取電話費清單,承擔私話費用。
2、員工打電話,用語應盡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
3、總機接外線電話時,電話鈴聲響不應超過兩次,要盡快接起;
4、總臺接聽外線電話的標準用語為:“您好,____公司”當對方告知分機電話時,說“請稍等!”,如分機占線,說“電話占線,請稍后再打!”接聽內線電話的用語為:“您好,總臺!”,其他資料視情回答,總的要求是規范、簡潔、禮貌。
5、員工要使用好自我的內線電話機,接聽電話時要輕拿輕放,出現故障要及時上報行政部維修;如果純粹個人因素導致電話機的損壞,要按價賠償。
六、宿舍管理制度
1、為使員工宿舍持續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辦法。
2、凡有以下狀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傳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統由宿舍長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
3、1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持續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3、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掉(尤其夜晚及風雨)。
4、本公司帶給員工宿舍以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5、有下列狀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行政部門:
5、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5、2留宿親友者。
5、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5、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并送醫院。
6、員工對所居住宿舍,要愛護公共設施、公司財產,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7、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8、公司領導得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并聽從有關指示。
9、住宿員工有下列狀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并呈報行政部議處:
9、1不服從舍監的監督、指揮者;
9、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9、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9、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9、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9、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9、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9、8有偷竊行為者;
10、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長或主管人員檢查。
七、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1、為了使辦公用品的采購工作能夠規范、有序的進行,各個部門須在周五前將所需辦公用品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購買;如有緊急需要,須經行政部經理同意后方可購買;
2、辦公室用品用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3、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務必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禁止貪污,努力降低消耗、費用。
4、購置日常辦公用品或報銷正常辦公費用,由行政部經理審批,購置大宗、高級辦公用品,務必報總經理批準后始得購置。
5、辦公人員領用辦公用品,務必按實際需要領用,親自簽領,不得代領。
八、辦公設備的管理
1、辦公設備登記、編號辦公設備購買后要在行政部登記,包括設備名稱、規格/型號、使用部門、購買價格、預計使用年限、購買地等基本資料,同時由行政部進行編號備案。
2、辦公設備的使用
2、1公司員工使用辦公設備前要先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不允許在不了解的狀況下隨便使用。
2、2公司員工在使用任何辦公設備時如果發現有任何問題,要隨時通知行政部維修,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
2、3公司員工要注意維護好辦公設備,有惡意損壞者,一經發現和查處,要嚴肅處理。
3、辦公設備的維護、維修
3、1辦公設備由行政部或外來維護人員定期進行維護。
3、2辦公設備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維修。
3、3由于個人因素導致辦公設備的損壞,由個人負責維修費用。
人事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第三條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權限
第四條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工作職責:
一、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負責管理公司人事檔案資料。
三、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四、負責薪資方案的制定、實施和修訂。
五、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六、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七、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八、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九、負責公司各項保險、福利制度的辦理。
十、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說明書的編制。
十一、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資源規劃。
十二、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系的處理。
第六條部門主管提出部門人員需求計劃;部門主管決定部門經理以下職員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晉降;部門主管推薦本部門職員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員需求
第七條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人力資源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狀況,認真填寫后,上報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總經理根據部門所上報的人數,以及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來確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員的規模和部門設置。
第九條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職員的選聘
第十條各部門根據工作業務發展需要,經總經理核定的編制內增加人員,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進行內部調整,最大限度的發揮現有人員的潛力。
二、從公司其他部門吸收適合該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人員增補申請表》,報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主管、總經理審批。
第十一條各部門編制滿后如需要增加人員,填好《人員增補申請表》后,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二條上述人員的申請獲得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招聘所需人員。
第十三條求職人員應聘本公司,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所有求職人員應先認真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由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初試。
二、初試合格后,應聘人員詳細填寫《應聘人員工作履歷表》和《應聘人員工作經歷、社會關系狀況表》,然后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與業務部門主管復試。
三、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應聘要經總經理面試透過。
四、復試合格后,通知應聘人員一周內等結果。
五、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應聘人員填寫表格所反映的狀況進行調查。核實無誤后,報總經理審批,由人力資源部門通知應聘人員到崗,并辦理體檢手續。
第十四條體檢合格后,人力資源部通知應聘者報到,所有應聘人員的材料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存檔備查。
第五章職員報到
第十五條所有招聘錄用的新職員正式上班當日先向人力資源部報到,并以其向人力資源部報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十六條報道當天所有新職員須攜帶:
一、兩張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學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職稱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服務自愿書、醫院體檢表;
第十七條擔保書
一、本公司的所有員工均需辦理擔保手續,并經人力資源審核后方可報到;
二、擔保人須是具有正式職業、有固定住房、北京戶口。
三、凡為本公司員工與擔保的員工有配偶或直系親屬關系者,不能做擔保。
四、被擔保人如有下列狀況之一者,擔保人應負賠償職責:
1、虧空公款或借用財物不還者
2、偷竊、丟失本公司資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3、假冒本公司名義向外詐騙、招搖有確鑿證據者
4、故意毀壞本公司的設備或其它物品者;
5、營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為導致本公司受損害者
6、移交不清或棄職潛逃導致本公司受損害者
五、擔保人因故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經同意后方能解除擔保職責;
六、擔保人應于員工離職半年后而無未了事項時方能解除擔保職責,保證書自動失效;
七、公司每年定期對保,并在認為必要時,隨時辦理對保;
第十八條
一、本市的員工要將檔案轉入本公司,由公司統一寄存在《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有特殊狀況不能將檔案調入的,經人力資源主管同意后,暫緩辦理,并同時攜帶原單位出示的《離職證明》,下崗人員出示《下崗證》;
二、如果是外地職員須辦理完《就業證》或《暫住證》方可上崗,《就業證》或《暫住證》、《畢業證書》的原件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否則視為拒聘,員工離職時交換本人;
第十九條
一、報到當日,人力資源部應向新職員介紹公司的簡介以及有關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并由人力資源部主管與其簽定《試聘協議》,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試用員工自留。
二、辦理報到手續領取下列資料:
1、員工手冊
2、員工資料卡(填寫交行政中心)
3、辦公桌的鑰匙
第二十條新職員辦理完報到手續后,人力資源部門領其到用人部門試用,由部門主管理解,并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條人力資源部根據試聘合同中的工作級別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財務部門,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六章:職員試用
第二十二條新職員一般有三個月的試用期。
一、新員工試聘期間按公司《職員考勤及休假、請假管理制度》能夠請事假和病假,但試聘期按請假天數順延。試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職員要求辭職,沒有工資。
二、新職員在試用期間曠工一次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隨時解聘。
第二十三條試用期的考核
一、新職員在試用期滿后,人力資源部將《職員轉正考核表》發給試用的新員工,新職員根據自身狀況,實施求是填寫表中的“評核資料”和考核資料中的“自評部分”。
二、部門主管根據新職員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并寫出初核評語。
三、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新職員在試用期間的出勤狀況,如實地填寫考勤狀況。
四、考核結果將根據初核評分和考勤狀況來確定。
第二十四條轉正
用人部門根據考核結果,在新職員試用期滿之后一周內,做出同意轉正,延長試用或不擬錄用的決定,并將該《職員轉正考核表》報請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主管審批。
第二十五條提前結束試用期:
一、在試用期間,對業務素質、技能、工作適應潛力及工作成效個性出色的新職員,試用部門主管能夠提前結束試用期,并將《職員轉正考核表》報請人力資源主管、總經理批準。
二、在試用期內,對明顯不適合某崗位或不適合錄用的職員,試用部門能夠提前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交《職員轉正考核表》,經部門主管或人力資源部主管批準后,安排在其他崗位試用或提前辭退試用職員。
第二十六條考核結果的評定
一、考核辦法采用項目評分發進行,考核資料分成優秀、良好、一般、差四個標準,每個標準限定一個最低分數,下一個標準的最低分數到該標準的最低區域為分數選取區間。
二、考核結果的評定標準:
1、考核結果95分以上提前轉正晉升工資;
2、考核結果85—94分按期轉正晉升工資;
3、考核結果75—84分按期轉正不予晉升工資;
4、考核結果60—74分延長試用期;
5、考核結果低于60分試用不合格,不擬聘用;
第七章職員錄用
第二十七條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人力資源部發給《職工聘用合同》,由人力資源部與其簽定《職員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資的起算日期自試用期滿之日計算。
第二十八條《職員聘用合同》按公司經營年度一年簽定一次。聘用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狀況,將繼續聘用。職員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人力資源部。年中新進職員,轉正后聘用合同簽到公司經營年度終了。
第二十九條人力資源部根據《職員聘用合同》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給新職員本人,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八章職員培訓
第三十條為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工作技能,公司舉辦各種培訓并根據業務的需要和員工的表現選派優秀的員工參加IBM、CA、Lotus、微軟、培訓機構等舉行的各種培訓。
第三十一條員工的培訓分為職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一、職前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資料為:
1、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章的講解;
2、企業文化知識的培訓;
3、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的說明;
4、請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技能培訓;
二、在職培訓:員工不斷的研究學習本職技能,各級主管應隨時施教,提高員工的潛力;
三、視業務的需要,挑選優秀的員工參加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回公司后將學習的資料傳授給其他同事;或邀請專家學者來公司做專題培訓。
第三十二條為加強培訓管理,使理解培訓的員工更好地為公司創效益,公司制定培訓協議書,凡參加IBM舉辦的一些重要項目培訓的員工,在理解培訓前應與公司簽訂協議;并遵守下列條款:
一、保密條款:
對在培訓過程中所獲得和積累的技術,資料等相關信息(包括軟、硬件),乙方在培訓后立即叫技術中心統一保管;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自拷貝、傳授或轉交給其它公司或個人。
二、服務期條款
具體服務期的規定如下:員工每完成1個項目培訓,其服務期為二年,培訓前公司服務的年限按一半折算為培訓后的服務期。
三、賠償標準條款:
乙方理解培訓后如未按照甲方服務期要求執行的,乙方應按服務逐月等份遞減的原則向甲方培訓補償費。培訓補償費繳納公式為:
培訓前服務年限為M1,培訓所花費用Y。
培訓后服務年限為M2,培訓補償費為X。
應服務期限為M3,年限以月份為單位。
X=Y(M3-1/2M1-M2)/M3
第九章工作守則和行為準則
第三十三條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一、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職責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二、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用戶,帶給具有“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的信息產品。
三、牢記“用戶第一”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四、員工要具備創新潛力,透過培養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持續同步。
五、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實行四小時答復制(即所有上級安排的任務,均須在四小時內答復工作進度)。
六、要有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要求。
七、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挫折。
八、要善于協調,融入群眾,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群眾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九、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十、明確公司的奮斗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三十四條職員遵守的行為準則包括:
一、職員應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
二、職員應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請示上級,遵照指示辦理;
三、職員應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用心進取;
四、職員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五、遵守四小時復命制,把1%做到100%。
六、職員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七、職員不得損毀或非法侵占公司財務;
八、職員務必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務必協同辦理,應遵從上級指揮,予以協助;
九、在公眾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十、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一、遵紀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對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節;
十二、執行員工手冊;
第三十五條工作時間八不準:
一、不準聊天、吵鬧;
二、不準無故離崗、串崗;
三、不準打私人電話閑聊天;
四、不準唱歌、聽音樂;
五、不準看閑書、玩游戲;
六、不準上班時間接待親友或辦私事;
七、不準遲到、早退、曠工;
八、不準瀆職、失職,貽誤公務;
第十章員工的考勤、休假、請假制度
第三十六條職員考勤、休假和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職員考勤即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十七條工作時間
實行每周五個半天工作日,每一天工作7小時(周六除外)
周一及周五:9:00---17:30工作11:45---13:00為午餐休息時間周六:9:00---12:00
第三十八條遲到、早退或曠工
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從每月月初開始累計遲到(早退)按分鐘計算扣除當月工資,1分鐘扣除1元,第一次遲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遲到(早退)口頭警告,第三次遲到(早退)寫出書面檢查,并再加罰款50元。當月累計7次遲到(早退)的,給予警告處分,當月連續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每次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除2倍的當日基本工資。當月累計曠工5。5天,連續曠工3天者,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第三十九條
一、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禁止讀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籍,不允許聊天,不允許打私人電話,因公外出應請示主管
二、不允許員工從事第二職業或對外兼職活動,但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參加升學考試、學習培訓,提高業務素質。
第四十條加班: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的,經部門主管同意,可加班。加班者,需填寫加班申請單,并交行政中心備案。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個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時間,不算加班。公司規定經理級以下人員為計酬加班,為5元/小時。經理級以上人員為不計酬加班
第四十一條:假期管理:為嚴格勞動制度,加強公司對員工假期的管理,對各種假期的申請和審批程序做如下規定。
一、節假日:
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國慶(2天)、春節(3天)等法定休假日,參照政府機關規定執行。
二、工作年假:工齡滿一年以上、業績突出的員工,經主管報請總經理批準,可享受5天年假。工齡滿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職工休年假時,需提前15日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給予相應補助。
第四十二條事假:員工在工作期間,確有私事要處理,務必請假。員工請事假須先填寫“事假申請單”,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部門主管批準,1天以上的由部門主管核準,報總經理批準。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事假超過10天以上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特殊狀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當日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回來后及時補填請假單。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的,按曠工處理,扣發當日工資;曠工連續超過3日,累計當月5。5天者,公司無條件解聘。
第四十三條病假:員工確實因病不能上班時,應填寫“病假申請單”,并出具醫院證明,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單位主管批準,1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全年累計病假不超過3天的不扣除工資,超過3天的,超出部分計發50%的工資(特殊狀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工作幫手網foXer
員工因急病,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3小時內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并于上班后補填請假單。
第十一章工資待遇
第四十四條、職員待遇按照《儀科惠光公司薪資方案》執行。
一、職員的工資由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住房補助、呼機補助、午餐補助、銷售提成、獎金、福利等部分組成。
二、基本工資統必須為x元。
三、職務工資依照職員所在職務的素質要求、工作量與職責的輕重而定,每季度考核一次。
四、職員轉正后,福利補助包括呼機補助x元/月、午餐補助x元/月、住房補助x元/月。
五、工齡補助:在公司工作年滿一年的職員,每年增加x元的工齡補助。
六、獎金:
1、銷售提成:根據各業務部門的業務指標,確定提成標準。
2、每月獎金和年終獎金按照《職員考核辦法(試行)》中的“獎金核發”部分執行。
七、全勤獎勵:全年出滿勤,未請假、無遲到、早退、曠工者,在年終一次性發放全勤獎。
第四十五條
一、職員工資發放日期:職員工資,采用月工資制,于每月9日發給(如遇節假日提前或順延)。
二、公司工資實行保密制度,員工個人的工資對其他員工保密,如員工對其工資有異議,請與人力資源部主管聯系;
三、新進員工自報到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算。
具體計算公式為:
(員工基礎工資+崗位工資)/本月的工作日總天數Х實際工作天數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六條、職員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每月考核、季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其中職員轉正考核按照本規定中第五章規定的辦法執行,每月考核和季度考核則按照《儀科惠光公司人事考核辦法》執行。
第十三章人員調動與晉升
第四十七條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職員的工作崗位,職員也能夠根據本人意愿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職員的調動分為部門內部調動和部門之間調動兩種狀況:
一、部門內部調動:是指職員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經理根據實際狀況,經考核后,具體安排,并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二、職員部門之間調動:是指職員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考核后擬調入部門須填寫《職員調動、晉升申報表》,由所涉及部門的主管批準并報總經理批準后,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四十八條晉升制度:
一、為提高員工的業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秀的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制定此辦法。
二、晉升分四種:1、職等職務同時升遷;2、職等上升、職務不變3、職務上升、職等不變4、與職務無關的資格晉升
三、每季度人事考核成績一向在優秀者,再考察該職員以下因素:
1、具備較高的職位技能2、有關工作經驗和資歷3、在職工作表現及品德4、完成職位所需要的有關訓練課程5具有較好的的適應性和潛力。
作為后備干部儲備庫。
四、職位空缺或需要設立時,思考后備干部儲備庫。
五、晉升:分定期不定期
1、定期:每年4月1日,根據人事考核辦法(另行規定)和組織經營狀況,統一實施。
2、不定期:(1)破格提升:職員在平時人事考核中,對組織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者,隨時得以提升,每年破格提升的名額控制在10%左右,體現向業務人員傾斜。
(2)工齡工資:每在公司服務滿一年,工齡工資增加x元,五年后不再增加。
六、晉升操作規程:
凡部門呈報晉升者,部門準備下列資料:1、《職員調動、晉升申報表》2、員工的人事考核表3、主管鑒定4、具有說服力的事例5、其他相關材料
人力資源部則根據該表中調整的資料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由本人,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十四章獎懲
第四十九條公司對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受獎:
一、保護公司財產物資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者;
二、業績突出,為公司帶來明顯效益者;
三、對公司發展規劃或業務管理規范提出合理化推薦,并給公司帶來明顯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足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規定應予記功授獎行為。
記功授獎方式有:大功、小功、嘉獎、通報表揚、一次性獎金等。
第五十條
公司對以下狀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罰:
一、利用工作之便圖取私利、貪污、盜竊、毆斗、詐騙、索賄、受賄、私吃回扣、經手錢財不清、拖欠錢財不償、違反公司財務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災難或發生緊急事件時,職責人或在場職員未能及時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為足以妨礙其應執行的工作及公司聲譽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內部矛盾,影響公司團結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謾罵、毆打顧客,給公司形象帶來損害者;
六、玩忽職守、職責喪失、行動遲緩、違反規范、給公司業務或效益帶來損害者;
七、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者;
八、竊取、泄露、盜賣公司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者;
九、觸犯公司其他制度記過處罰規定或國家法律行為;
記過處罰方式有:開除、記大過、記小過、警告、通報批評、一次性罰款等;
若職員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追究當事人法律職責,公司有權起訴;
獎懲記錄,納入公司考核資料。
第十五章離職與解聘
第五十一條職員要求調離本公司,應提前十五天向該部門主管提出書面離職申請,在未得到批準前,應繼續工作,不得先行離職,否則扣發該月工資。
第五十二條公司根據職員的表現或經營策略,需要解聘員工,應提前十五天通知被解職的職員。
第五十三條職員因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或試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應由所在部門主管填寫《解聘職員申請表》,報人力資源部批準,一線經理以上人員的解聘,須上報總經理批準。由人力資源部存檔,并通知被解聘人員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第五十四條上述各種原因結束聘用或試用關系的職員,在接到正式通知后,均應向人力資源部領取《移交工作清單》,按該清單要求,在離開公司之前辦完有關工作移交手續,其應領取的工資,應于上述手續辦妥后再予發給。
第五十五條將人事關系調入公司的職員,應于一個月之內,將人事關系調出。超過一個月的,公司將按月收取存檔費(收費標準: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x元/月)如超過三個月仍未將人事關系調出的,公司將與有關單位聯系,辦理退檔手續。
第五十六條由公司統一管理的《就業證》、《暫住證》、《畢業證書》的離職職員,在辦理完有關手續后,人事部將其歸還職員。
第十六章福利
第五十七條:
一、保險:按公司現行的保險規定,公司的骨干人員和經理級以上人員可享受公司投保的個人醫療保險。
二、困難補助:職員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特殊困難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狀況而定。
三、過節費:根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婦女節、勞動節、端午節、兒童節、國慶節等),公司將發放適當的過節費或物品。
四、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組織員工外出郊游。
五、工作休假:工齡滿一年,業績突出的員工,經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可享受每年五天的休假;工齡滿兩年,業績突出的員工可享受每年七天的休假。
六、住院慰問:員工住院期間,視具體狀況行政中心組織人員慰問。
第五十七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能夠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
人事管理制度 篇3
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規范企業人事作業程序,促進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軌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的制訂,充分體現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理念。
第三條、本公司各級及員工均應遵守本管理規定。
第一章招募甄試
第一條、本公司招募人員實行平等競爭、公開招聘、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條、行政人事部門根據公司經營狀況、部門職位需求、職位分析體系、員工流動率等規劃人力資源需求,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表,報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三條、行政人事部門招募實施前,須將擬招募崗位、工作職責、工作人員條件制訂“職務說明書”作為人事招募的依據。
第四條、公司錄用員工,務必具備下列相關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質,敬業精神強、為人誠實、工作踏實,具有必須忠誠度。
(二)、招募一般職員需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兩年以上;招募需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三年以上。
第五條、招募人員應根據人員需求種類不一樣,而選取適宜的招聘信息發布渠道,如新聞媒體、網絡、人才市場等。
第六條、招募信息發出后,會收到應征資料,經審核后,對合格應征者發出“初試通知單”通知前來本公司理解甄試。
第七條、不合格應征資料,歸檔一個月后銷毀,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還。
第八條、人事行政部門對應征者組織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據職責、崗位的不一樣,采取相宜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包括下列:
1、專業測試(由職能部門擬訂試題);
2、心理測試(適合)。
(二)、面試
面試可采取結構化面試和非結構化面試兩種形式。
第九條、經初試合格的應征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組織復試。經復試合格報總經理審批后正式錄用。
第十條、經核定錄用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辦理相關入職手續,發給<報到通知單>請新錄用員工報到時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照片2張,辦理報到手續。
第十一條、人事行政部門組織新員工進行職前教育及訓練,引領新進人員熟悉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試用
第一條、新進人員根據工作性質不一樣,試用期為1-3個月,屆滿前由人事行政部帶給考核表,依分管權限劃分,逐級考核。
第二條、試用期滿,員工需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連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條、一般人員轉正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人事行政部門批準;部門主管以上人員轉正,由人事行政部組織考核,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條、員工轉正后享受相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命變動
第一條、公司遵循“重潛力不重學歷”、“任人為賢”的用人原則,充分根據員工的績效表現、個人特征,予以員工相應職位。
第二條、主管以下的員工任命變動,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依據員工的考核業績,填寫<人事變動申請表>,并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主管級以上員工任命變動,人事部門組織考核后,由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第三條、調職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表>,送調職單位會簽,轉人事部門簽注意見后,呈總經理批準。
第四條、員工異動及薪資調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門出具薪資調整通知單,呈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部作業。
第四章終止/解除合同
第一條、員工因故辭職,務必提前半個月向人事行政部門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后,報人事行政部審批同意并呈交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條、員工離職手續辦妥,相關物品、資料移交后,財務部門方可辦理結帳手續。
第三條、收到員工離職申請書時,人事行政部門應即時與離職人員面談,探詢將離職員工之離職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離職。
第四條、資遣
因公司經營方針政策變更,需對在職人員進行重新調配,某些不能或不適合其他職位的正式員工,公司將提前一個月通知與其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并將按每工作一年補一個月薪水為補償金,6個月以內的正式員工給予半個月補償金,予以適當經濟補償。貼合資遣規定者,人事行政部門將通知其辦理離職手續,辦妥后始可發給資遣費。
第五條、解聘
(一)、貼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職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后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b、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者;
c、觸犯有關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離職面談,并處理好相關續后工作。
第六條、移交
(一)、員工離職時,應將所負責的辦公用品、檔案資料、相關業務函件列具清交。
(二)、員工離職時,應造具相關清冊。
第五章薪資
第一條、公司根據經濟效益、經營狀況,制定相關工資政策。
第二條、工資為月薪制,當月工資于次月十五日發放,遇節假日提前一日發放。
第三條、工資由崗位工資、生活補貼、工齡工資、效益工資、全勤工資五部分組成。
第四條、凡全月請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全勤獎,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計算的當天薪資。
第五條、薪水評估:薪水回顧為每年之中國農歷年初,各職工會因上一年表現而獲公司薪水調整。
第六章員工福利
第一條、休假:
(一)、員工每年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休假由公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具體狀況制定。
(二)、員工結婚時間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僅適用于初婚,婚假期內薪水照發。
(三)、試用期滿的女員工,生育可享受正常產假90天。
(四)、員工及配偶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喪假3天。
(五)、凡工作滿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帶薪年假1天,以此累加5天封頂。
第二條、員工轉正后可享受相應生活補貼。生活補貼包括:住房補貼、交通補貼、午餐補貼等。
第三條、員工生日公司將按50元以下標準計發生日禮物。
第四條、員工及其直系親屬生病、住院時,由公司組織探望,探望費用每次不超過100元的開支。
第七章考勤及請假
第一條、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為打卡。
第二條、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時打卡,事后應及時報人事行政部門,作注明。
第三條、每周工作時間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條、員工因公外出,應填寫<外出單>送人事行政部門核準,交前臺登記。
第五條、員工請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呈核,可由家屬或同事代為之外。務必本人以書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門提出,因病請假,需持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醫療證明。
第六條、員工請婚假、喪假、公假、工傷假、產假等假,需事先出具書面請假申請表,并經相關部門批準。
第七條、假期核準權限:一般員工請假1-3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主管以上人員請假1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1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第八條、遲于規定時間上班五分鐘為遲到,每遲到一次:十五分鐘以內扣工薪20元;十五分鐘以上到半小時者,扣工薪30元。每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取消當月全勤獎。
第九條、凡曠工一天取消當日出勤工資,并罰款100元。全月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開除。
第八章考核
第一條、考核目的
(一)、對員工履行本職工作的態度、潛力和實績等方面進行考核,以到達提高員工工作績效的目的;
(二)、為工資、獎勵、升降、調動與教肓培訓帶給人力資源信息與依據;
(三)、透過考核,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進一步引導、激勵和管理員工。
第二條、考核原則
(一)、以客觀事實為依據;
(二)、以考核制度規定的資料、程序與方法為準繩;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開。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晉升考核、年終考核四種。
第四條、考核圍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細化為具體指標進行考核。
第五條、上崗、轉崗、晉升員工應以“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第六條、員工考核結果,將作為晉級、工資晉升、獎勵的依據。
第七條、員工考核結果,將存于個人資料檔案中,并予以登錄。
第八條、員工培訓考核成績也將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九章培訓
第一條、培訓是提高企業員工素質及工作技能,增強團隊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員工都有職責、有義務理解培訓。
第二條、培訓管理工作應努力做到制度化、層次化、標準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條、培訓考核成績將作為考核重要依據,優秀者頒發證書,并予以獎勵;不合格者予以通報批評,重新參加培訓,直到合格為止。
第四條、培訓資料
(一)、新進員工務必理解崗前培訓、企業文化知識、員工手冊培
訓以及崗位專業知識培訓;
(二)、員工轉崗、晉升務必理解轉崗、晉升培訓;
(三)、公司管理人員務必定期理解管理培訓;
(四)、全體人員定期理解職業道德培訓;
(五)、成功學培訓、員工潛能培訓;
第五條、公司鼓勵員工利用休息時間自修本崗位專業知識。
第六條、人事行政部門應根據公司具體狀況,分析開發新的課程,并組織講授;培訓完畢要進行跟蹤調查。
第七條、培訓采取在職培訓、崗位輪訓、封閉培訓、實地工作培訓、函授、請外訓、送培等多種形式進行。
第十章員工檔案
第一條、員工檔案是公司人事部門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和任用中構成的在職員工的個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員工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員工檔案由歷史地、全面地反映員工狀況材料組成,其必備材料包括:
1、招工、錄用、聘請、畢業分配報到材料;
2、學歷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材料;
3、員工登記表、個人履歷表;
4、身份證復印件、擔保書;
5、工資待遇審批表、保險福利冊;
6、員工考核表、獎勵、處分材料;
7、勞動合同書、離職手續辦理表等。
第三條、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借用或借閱本人及其系親屬檔案。
第四條、外來單位需查閱檔案的,務必有相關手續,并經人事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閱。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批準之日起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解釋權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門。
人事管理制度 篇4
一、現在企業人事管理的內容主要包括:人力資源規劃、招聘及任用、員工培訓、工資與福利、績效考核與獎懲、考勤與休假、人事檔案、員工守則(或權利與義務)、勞動合同與卸職管理等。
二、在大企業人力資源規劃是企業發展、人才培養工作的重要內容,小企業一般就統歸在員工招聘的規定中了。
三、有的大企業人事制度就叫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小企業主要沿用那種以人事工作為主的管理制度。但是有的規定是必不可少的,如人事任免手續、勞動合同的簽定與管理、保密制度在人事制度中的體現、人事檔案管理等,如果企業的考勤制度和薪資制度獨立成文,可以在人事制度中引用,如“見制度”等,如果沒有獨立成文也應該制定在人事制度中。
四、制度章節的設定形式。簡單明了的形式就是將每一項內容制訂為一章,每個具體事項制訂為一條。
下面是根據本人經驗列出的小企業人事制度基本提綱:
第一章:總則
宗旨、原則、主要負責部門及其職責。
第二章:員工招聘
招聘計劃的制定與落實,包括招聘方案的制定、審批、發布;
應聘的接待與審查,面試負責部門、內容及錄用的決定、不予錄用的情形;
錄用手續、錄用后的試用期,試用期轉正的申請、考評與審批。
第三章:員工任用
根據領導批示簽訂勞動合同,必要的明確勞動合同中的崗位責任、保密條款;
崗位責任、任用期間的調(升)職。
第四章:員工培訓
培訓計劃、形式、內容、要求、考核等。
第五章:績效考核
考核的標準、形式、期限、結果(獎懲)等。
第六章:薪資及待遇
企業或崗位基本薪資構成、等級標準;福利待遇、薪資的調整。
第七章:考勤及休假(可引用)
第八章:卸職管理
辭職、辭退、合同終止的勞動關系解除、資遣退職等辦理程序。
第九章:員工守則(可引用)
勞動紀律、職業道德、文明禮儀等行為規范 。
第十章:人事檔案管理
員工個人人事檔案的建立、人事信息管理、人事手續中的文件歸檔管理等。
2.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規化、制度化、現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況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條 公司的用人原則: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第三條 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擇人,因才適用,保持動態平衡。
第四條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準則是:公開、公正、公平、有效激勵和約束每一位員工。
1、公開是指強調各項制度的公開性,提高執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為每個員工提供平等競爭的機會。
3、公正是指對每位員工的工作業績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并給予合理的回報,同時賦予員工申訴的權利和機會。
第五條 公司涉及人力資源方面的管理均依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章 員工招聘管理
第六條 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通過各種途徑面向社會招聘。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的任用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表”人數為限,其任用條件以“職位說明書”為依據,采用面試和筆試兩種方式,依實際需要任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若需筆試,試卷由用人力資源部提供。
第八條 各崗位人員的派任,均依總公司統一調控為準則。
第九條 員工招聘程序如下:
1、用人部門需規范填寫《員工需求申請表》,并按要求通報相關領導審批,批準后交送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選擇合理有效的招聘渠道,并發布招聘信息。
3、人力資源部收集應聘人員的求職登記表、身份證、學歷證以及其它有關業務資歷材料。
4、人力資源部主持面試,用人部門或公司領導視情況參加,并在《應聘人員登記表》中填寫意見。
5、面試后兩天內,由人力資源部向合格的人才發出通知,并辦理報到手續。
6、經核定錄用人員應按規定日期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妥下列手續:
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
②填寫《員工檔案登記表》;
③交驗個人身份證、畢業證以及其它相關證件(如職稱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辦理經濟擔保。
第十條 擔 保
1、凡公司員工均須辦理擔保手續,擔保形式如下:
①最高學歷證原件
②鄭州市固定房產復印件及該房產所有人書面擔保。
上述兩種形式,任選其中一種即可。
2、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不能擔任保人。
3、擔保人所負一切擔保責任,決不因被擔保人的工作地點有所不同而借口推脫。
4、公司于每年定期“對保”,并在認為必要時隨時辦理“對保”。
5、被擔保人離職一個月后,如無手續不清或虧欠公-款等情況,即向本人發還經濟擔保相關資料。
第三章 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協議。
第十二條 公司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均為一年。
第十三條 連續兩年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者,公司提供或繳納基本養老及醫療保險
第十四條 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須承諾保守公司商業機密。
第十五條 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10日,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根據員工合同期內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繼續聘用該員工,并將結果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意愿,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逾期不簽且未作說明者,即視為自動待崗(待崗期間無薪)。
第十六條 員工勞動合同期滿而原工作部門不同意續簽,員工又不能聯系到新工作部門時,勞動合同終止,合同期滿,員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人力資源部于合同終止當日通知合同終止,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及離職手續。
第十八條
第四章 檔案管理
第十九條 員工檔案是為每位員工建立的內部管理資料,包括員工的有關招聘、錄用、合同、考核、薪資、獎懲、培訓等材料,建立此檔案旨在方便內部管理。
第二十條 員工檔案自員工報到之日起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門動態管理歸類,依員工順序號進行存放保管,由人力資源部指派專人負責管理。
第二十一條 公司員工內部檔案應及時、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資源部門統一保管,各部門應主動將平時形成的應歸檔材料及時遞交人力資源部保管。若員工個人情況有變更,如:姓名、籍貫、文化程度、專業技能等,員工應以書面方式及時準確通報人力資源部,以便員工檔案內有關記錄得以相應更正。駐外機構在當地招聘的人員須建立詳細的人事資料存檔備查,并將所應聘人中的主要個人資料整理,匯總后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二十二條 為確保檔案的準確,檔案管理人員應隨時對檔案進行檢查、核對;員工離職時,其檔案應以年度為單位歸入離職人員檔案,保存期限為兩年。
第二十三條 員工人事檔案的使用
1、員工人事檔案是為公司決策部門提供各種人事方面的基本依據,并為人事統一分析提供資料。
2、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是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且只能查、借其下屬檔案;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填寫《檔案查閱(調閱)登記本》,檔案借出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
3、檔案管理人員和查閱者不得私自增刪,涂改,泄露檔案材料內容。
第二十四條 員工檔案僅供公司內部使用。
第五章 員工管理
第二十五條 凡屬公司的員工,公司對其擁有管理、調度和分配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服從公司安排是每個員工第一素質。
第二十七條 公司各部門員工自進入公司起,就應受到公司文化體系的教育、培訓,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 各部門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監督,不得違抗。
第二十九條 員工應尊重和維護公司信譽和形象,凡涉及本公司方面的信息,非經許可不得對外公布;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自以本公司名義開展各種活動。
第三十條 員工在服務期間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業,或兼任公司外的職務。
第三十一條 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務上的一切機密。
第三十二條 員工應愛護一切公司財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公司。
第三十三條 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態度謙和,不亢不卑,并不得有驕傲滿足等損害公司名譽的行為。
第三十四條 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秩序妨礙紀律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 所有員工須按公司規定積極參加公司會議及各項活動,期間違紀者按平時規定的3倍處罰。
第六章 考勤休假
第三十六條 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行政人員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六。
2、公司實行的作息時間為: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若需調整作息時間則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第三十七條 考勤管理規定
1、 公司考勤記錄實行打卡制,員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兩次打卡,無論任何情況均需打卡;
2、 公司嚴禁代人打卡,代人打卡被發現者,第一次對雙方當事人各處以罰款50元,第二次對雙方各處以罰款200元,并各記大過一次;
3、 考勤卡上空白處以《出差、請假登記本》上的內容為依據,不在由人力資源部填寫。
第三十八條 考勤內容
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未打卡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3、擅離職守: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4、曠工: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半小時,或未經準假而不到崗者。
第三十九條 考勤處罰
1、員工每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元,以后逐次累加10元;
2、一個月遲到、早退合計5次(含)以上者記大過一次,第一次被記行政大過者罰款200元,第二次被記行政大過者罰款1000元;
3、曠工半天(遲到半小時以上,或者早退半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計)扣1天半的工資;
4、曠工1天扣3天工資;
5、在一個月內曠工兩天(含)以上,或者全年累計曠工5天(含)以上上者,予以辭退;
6、調休、出差、請假若在《出差、請假登記本》上無記錄,以曠工論處,但因突發事件或急事不能先行告假、出差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屬上級告假,事后須在2個工作日內補填《出差、請假登記本》
第四十條 休假規定
1、除規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員工均應依本規定請假。
2、員工請假須填寫《請假單》事先報主管批準,并按規定辦妥工作代理人,經審批后,方得離開,否則以曠工論。但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告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屬上級告假,事后須在2個工作日內補填《請假單》。
3、假期已滿,但未銷假,又未續假者,也以曠工論。
4、批準權限:部門經理假期必須由總經理批準,員工3天(含)以內的假期由部門主管領導批準,3天以上的假期由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一條 根據國家及公司的規定,請假分為以下幾種:
1、病假:員工本人因身體不適需要到醫院就醫,而不能到崗工作的,視為病假;年累計病假不超過10天(含)的,為半薪假,超過10天的為無薪假。病假必須向考勤員出示醫院相關證明,無證明者按事假處理。
2、事假:員工本人因私事不能到崗工作的,視為事假;事假為無薪假,如未滿一個工作日的,按鐘點計算。
3、婚假:員工或其親屬結婚可以申請婚假,婚假為有薪假,婚假需提前3天持有效證明申請。
①員工本人結婚的,婚假為 5天,晚婚者7天;
②員工子女結婚的,可請婚假2天;
4、產假:女方為無薪假,公司可保留其原有崗位;男方可享受5天帶薪假
5、喪假:有薪假
①員工父母,配偶喪之的,可請假5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直系)及子女,岳父母喪之的可請假3天。
第四十二條 公司住外營銷人員每月可帶薪休假3天,但休假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當月未休息者,可享受全勤獎60元;累計6個月全勤獎者,可報銷所負責市場到鄭州往返車旅費,同時享受7天特別帶薪假。
第四十三條 國家法定節日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元旦(一天) 五一(三天) 國慶(三天) 春節(七天)共計14天
第四十四條 若因業務需要,本公司可臨時變更休假日或于休假日照常上班。
人事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第三條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權限
第四條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工作職責:
一、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負責管理公司人事檔案資料。
三、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四、負責薪資方案的制定、實施和修訂。
五、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六、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七、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八、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九、負責公司各項保險、福利制度的辦理。
十、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說明書的編制。
十一、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資源規劃。
十二、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系的處理。
第六條部門主管提出部門人員需求計劃;部門主管決定部門經理以下職員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晉降;部門主管推薦本部門職員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員需求
第七條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人力資源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狀況,認真填寫后,上報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總經理根據部門所上報的人數,以及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來確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員的規模和部門設置。
第九條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職員的選聘
第十條各部門根據工作業務發展需要,經總經理核定的編制內增加人員,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進行內部調整,最大限度的發揮現有人員的潛力。
二、從公司其他部門吸收適合該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人員增補申請表>,報部門主管、人
人事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人事作業規范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三、本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定,或參照本規定辦理。
四、關于試用、實習人員,新進員工的管理參照本規定辦理或修訂之。
第二章 錄用
第三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人員甄選流程提出申請,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由人事部門統一納入聘用計劃并辦理甄選事宜。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第五條: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原則上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六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
一、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五、服務承諾書。
六、其它必要的證件。
第七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四、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七、體格檢查不合格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八條:員工如系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視情況與本公司簽訂“定期工作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九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第十條: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三章 工作守則
第十一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三、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四、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五、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六、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境衛生。
七、員工在作業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八、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九、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十、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十一、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
十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十三條:公司實行每日八小時工作制す司總部:上午:8:00—12:00は攣紓2:00—6:00ひ院筧纈械髡,以新公布的工作時間為準。
第十四條:所有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日處理。
第十五條:實行彈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門主管記錄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含加班時間),本人確認,部門備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定處理: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2、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職(工)半日論。
4、超過十五分鐘后,才打卡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在卡上簽字或書面說明者除外。
5、無故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者需經主管簽字證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應由部門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時間考核表上簽字。
二、曠職(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職(工)論處。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職(工)論處。
3、員工曠職(工),不發薪資及獎金。
4、連續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累計曠職達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發給資遣費。
第四章 待遇
第十七條:本公司依照兼顧企業的維持與發展和工作人員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憑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合理的報酬和待遇。
第十八條:員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資、獎金和補貼。
第十九條:月薪工資在次月15日前發放或存入員工在內部銀行的帳戶。新進人員從報到之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算。
第五章 休假
第二十條:按國家規定,員工除星期日休息外,還享有以下有薪假日:ぴ旦:1天(元月一日) 春節:3天(農歷初一、二、三)だ投節:1天(五月一日) 國慶節:1天(十月一日)由于業務需要,公司可臨時安排員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條:一般員工連續工齡滿二年時間后,每年可獲得探親假一次,假期為6天,工齡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長2天,最長15天。員工探親假期間,原待遇不變。
第二十二條:探親可以報銷火車硬座票及長途汽車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負責。未婚員工探親只能探父母,已婚員工探親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第二十三條: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的路費報銷,可以享受假期。連續工齡每滿四年可報銷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費,不另給探親假。
第二十四條:春節休假或探親的員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節假,在公司工作的職工按國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規定發給加班工資或值班補貼,如安排補休,則不計發加班工資和值班補貼。
第二十五條:對于放棄休假或探親假的員工,公司給予其應休假當月全部收入的獎勵。
第六章請假
第二十六條:員工請假和休假可分為八種,其分類、審批及薪資規定見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七條:加班費的計算:一般員工加班工作時間記為員工的有效工作時間,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加班工資按原基本工資標準的100%計算。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時間按實際加班工作時間的兩倍計算,加班工資按原基本工資標準的200%計算。
第二十八條:責任人員平時加班工作時間,經部門經理認有效工作時間,不計發加班工資,在考核月度獎金中加以考慮。
第二十九條:員工如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計有效工作時間外,就其加班時間按曠職(工)論處。
第八章出差
第三十條:公司要根據需要安排員工出差,受派遣的員工,無特殊理由應服從安排。
第三十一條:員工出差在外,應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遵紀守法,按公司規定的標準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費用。
第三十二條:公司對出差的員工按規定標準給報銷費用和交通費用。并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具體標準見公司的意見辦理。
第三十三條: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及時向主管敘職,并按規定報銷或核銷相關費用。
第九章培訓
第三十四條:為提高公同工的業務、知識技能及發揮其潛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資源能適應本公司日益迅速發展的需要,公司將舉行各種教育培訓活動,被指定員工,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行。
第三十五條:新員工進入公司后,須接受公司概況與發展的培訓以及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崗前專業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于20小時,合格者方可上崗。新員工培訓由公司根據人員錄用的情況安排,在新員工進入公司的前三個月內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繼續留用。
第三十六條:員工調職前,必須接受將要調往崗位的崗前專業性培訓,直到能滿足該崗位的上崗要求。特殊情況經將調往部門的主管同意,可在適當的時間另行安排培訓。
第三十七條:對于培訓中成績優秀者,除通報表彰外,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物質獎勵,未能達到者,可適當延長其培訓期。
第三十八條:公司所有員工的培訓情況均應登記在相應的《員工培訓登記卡》上,《員工培訓登記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員工檔案內。
第三十九條:公司對員工在業余時間(不影響本職工作和任務的完成)內,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訓予以鼓勵,并視不同情況可給予全額報銷學雜費、部分報銷學雜費、承認其教育和培訓后的學歷等支持。
第十章調職
第四十條:公司基于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被調員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職。
第四十一條:各部門主管在調動員工時,應充分考慮其個性、學識、能力,務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才職相稱”。
第四十二條:員工接到調動通知書后,限在一月內辦完移交手續,前往新職單位報到。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三條: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和成果,應對上級領導全部公開,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個人公開或透露。
第四十四條:員工不得泄露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凡是意見涉及公司的,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對外發表。
第四十五條:明確職責,對于非本人工作職權范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與小道消息的傳播。
第四十六條:非經發放部門或文件管理部門允許,員工不得私自復印和拷貝有關文件。
第四十七條: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信息和成果,員工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偷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匯報。
第四十八條:發現其他員工有泄密行為或非本公司人員有竊取機密行為和動機,應及時制止并向上級領導匯報。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九條:員工考核分為:
一、試用考核:員工試用期間(三個月)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具“試用人員考核表”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裁批準后正式錄用。
二、平時考核:由各部門依照通用的考核標準和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進行,通用的考核標準和考核表由人事部與經理室共同擬制及修訂,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由部門經理負責擬制及修訂。部門經理及其以上人員每6個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員每三個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員可由主管和副總經理決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條:部門經理以下人員的考核結果由各部門保存,作為確定薪酬、培養晉升的重要依據。部門經理及其以上人員的考核結果由總經理室保存,作為確定部門業績、對公司的評價、薪酬及獎勵、調職的依據。
第五十一條:考核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有營私舞弊或貽誤行為。
第十三章獎懲
第五十二條:員工的獎勵分為以下三種:
一、嘉獎:由員工的直屬主管書面提出,部門經理批準,獎給不超過二百元的現金或紀念品
二、表彰:由員工所在部門經理書面提出,總經理批準,獎給不超過一千元的或紀念品,同時由總經理簽署表彰證書。
三、特別獎:由員工所在部門的經理書面提出,總經理及相關委員會評議后,總經理批準,并由人事部備案,每年公布一次,員工除獎給一定額度的獎金和發給由公司總經理簽署的證書外,還可根據實際情況晉升1—3級工資。
第五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嘉獎: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務者。
二、培訓考核,成績優秀者。
三、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者。
四、有顯著的善行佳話,足為公司榮譽者。
五、在艱苦條件下工作,足為楷模者。
六、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七、發現職責外的危機處理,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防止損害者。
第五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對銷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進建議,經采納實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災難,勇于負責,處理得當者。
三、遇有意外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害者。
四、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五、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績者。
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別獎:
一、兢兢業業,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者。
二、熱情為用戶服務,經常得到用戶書面表揚,為公司贏得很高信譽,成績突出者。
三、開發新客戶,市場銷售成績顯著者。
四、對有其它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表率者。
第五十六條:員工的懲罰分為五種:
一、罰款:由主管或有關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員工所屬部門經理批準后執行。
二、批評:由員工的主管或有關人員書面提出,報部門備案。
三、記過:由員工所屬經理書面提出,主管經理審核、批準,報人事部執行,并下達通知,受記過者同時扣發當月獎金。
四、降級:由員工所屬部門經理書面提出,主管經理審核批準后報人事部執行。
五、除名:由員工所屬部門經理書面提出,主管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罰款或批評:
一、工作時間,擅自在公司推銷非本公司產品者。職責所需,經批準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時間,躺臥休息,擅離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個人過失致發生錯誤,情節輕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六、不按規定穿著或佩帶規定上班者。
七、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八、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九、在工作場所喧嘩、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十、對同事惡意辱罵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十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響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二、公司明文規定其它應處罰款或批評的行為。
第五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
一、擅離職守,致公司受較大損失者。
二、損毀公司財物,造成較大損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變更作業方法,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者。
四、一個月內受到批評超過三次者。
五、一個月內曠工職(工)累計達二日者。
六、道德行為不合社會規范,影響公司聲譽者。
六、其它重大違反規定者。
第五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級:
一、未經許可,兼營與本同類業務或在其它兼職者,或在外兼營事務,影響本公司公務者。
二、一年中記過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于公司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實際影響較輕者。
第六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影響團體秩序者。
二、毆打同仁,或相互斗毆者。
三、在公司內賭博者。
四、偷竊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屬實者。
五、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毀、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級二次者。
八、無故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曠職累計達十二日者。
九、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十、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人事管理制度 篇7
第一則總則
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則管理權限
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職責:
一、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三、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四、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五、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六、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七、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說明書的編制。
八、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主管規劃。
九、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系的處理。
第三則職員錄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公司發給<職工聘用合同>,由公司與其簽定<職員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
<職員聘約合同>時效可由公司與職員雙協商簽定,最底期限不得少于一年。聘約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狀況,自動續約。職員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公司。
完備調離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職員在離職前務必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公司將按曠工或自動除名處理。離職手續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調離手續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員,臨時確沒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
(5)報銷公司賬目,歸還公司欠款;待所有離職手續完備后,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7)職員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職員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8)如與公司簽訂有其它合同(協議),按其它合同(協議)的約定辦理。
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職員意愿安排總部人力主管或職員上司進行離職面談,聽取職員意見。
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職員可透過申訴程序向上級負責人申訴。
第四則工作守則和行為準則
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一、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職責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二、牢記“用戶第一”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三、員工要具備創新潛力,透過培養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持續同步。
四、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
五、要有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要求。
六、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挫折。
七、要善于協調,融入群眾,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群眾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八、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九、明確公司的奮斗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兼職
職員未經公司書面批準,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1)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2)兼職于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者商業競爭對手;
(3)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單位的商業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5)主管級及以上職員兼職。
個人投資
職員能夠在不與公司利益發生沖突的前提下,從事合法的投資活動,但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經營管理的;
(2)投資于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帶給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保密義務
1、職員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職員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1、職員未經公司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帶給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狀況、業務數據。
行為的自我決定與咨詢
職員在不能清楚決定自我的行為是否違反本準則時,可按以下方法處理:
1以該行為能否毫無保留地在公司公開談論,為簡便的決定標準;
2向主管或總經理提出咨詢。
理解咨詢的部門應給予及時、明確的指導并為當事人保密。
職員遵守的行為準則包括:
一、職員務必嚴格遵守公司一切規則制度;
二、職員務必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
三、職員務必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用心進取;
四、職員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五、職員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
六、職員不得損毀或非法侵占公司財務;
七、職員務必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務必協同辦理,應遵從公司指揮,予以協助;
八、在公眾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九、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公司內應有的禮儀:
第一條職員務必儀表端莊、整潔。具體要求是:
1、頭發:職員頭發要經常清洗,持續清潔。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長,應經常注意修剪。女性職員涂指甲油要盡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長,應經常修剪。
4、口腔:持續清潔,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異味食品。
5、女性職員化妝應給人清潔健康的印象,不能濃妝艷抹,不宜用香味濃烈的香水。
第二條工作場所的服裝應清潔、方便,不追求修飾。具體要求是:
1、襯衫:無論是什么顏色,襯衫的領子與袖口不得污穢。
2、領帶:外出前或要在眾人面前出現時,應配戴領帶,并注意與西裝、襯衫顏色相配。領帶不得骯臟、破損或歪斜松弛。
3、鞋子應持續清潔,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不得穿帶釘子的鞋。
4、女性職員要持續服裝淡雅得體,不得過分華麗。
5、職員工作時不宜穿大衣或過分雍腫的服裝。
第三條在公司內職員應持續優雅的姿勢和動作。具體要求是:
1、站姿:兩腳腳跟著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頸脖伸直,頭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兩臂自然,不聳肩。
會見客戶或出席儀式站立場合,或在長輩、上級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應盡量坐端正,把雙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視前方。
要移動椅子的位置時,應先把椅子放在應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公司內與同事相遇應點頭行禮表示致意。
4、握手時用普通站姿,并目視對方眼睛。握手時脊背要挺直,不彎腰低頭,要大方熱情,不卑不亢。伸手時同性間應先向地位低或年紀輕的,異性間應先向男方伸手。
5、出入房間的禮貌:進入房間,要先輕輕敲門,聽到應答再進。進入后,回手關門,不能大力、粗暴。進入房間后,如對方正在講話,要稍等靜候,不要中途插話,如有急事要打斷說話,也要看住機會。而且要說:"對不起,打斷您們的談話"。
6、遞交物件時,如遞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對著對方的方向遞上去,如是鋼筆,要把筆尖向自我,使對方容易之后;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應把刀尖向著自我。
7、走通道、走廊時要放輕腳步。
無論在自我的公司,還是對訪問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邊走一邊大聲說話,
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戶要禮讓,不能搶行。
第五則員工的考勤、休假、請假制度
職員考勤、休假和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職員考勤即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執行。
標準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2:00—6:30晚上7:00—10:00合標準工作時間:11小時
周六至周末:上午9:30—12:00下午2:00—6:00晚上7:00—9:00合標準工作時間:8小時30分
修改部及管理層人員工作時間可根據工作進展狀況靈活安排,但每一天必需填寫個人一周活動表,每周一向上級匯報。修改部工作人員外出無需請示,但需每日填寫外出活動記錄報告,每周一向上級匯報
遲到、早退或曠工
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職員要由本人親自打卡,若因故不能打卡,應及時填寫請假單報負責人簽字,然后送主管備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簽到必需至電通知主管。發現替他人打卡,每次會扣除雙方薪金各100元。
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第一次遲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遲到(早退)口頭警告,第三次遲到(早退)寫出書面檢查,并再加扣除薪50元。當月累計7次遲到(早退)的,給予警告處分,當月連續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曠工一天扣除2倍的當日基本工資。當月累計曠工6天,連續曠工超過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作除名處理,公司不負責其一切善后事宜。
請假須填寫請假單,獲得批準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離開工作崗位,同時對請假進行備案。
請病假務必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15分鐘內,致電所在主管或直接上級主管,且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帶給規定醫務機構出具的推薦休息的有效證明。病假期間扣除當日福利補貼。病假累計半年以上者,至第七個月起按崗位薪金數額的70%為基數發放。
請事假將被扣除當日薪金全額。
因參加社會活動請假,需經領導批準給予公假,薪金照發。
如赴外地出差,應填寫出差單交主管備案。
一、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需外出應請示主管(修改部無需請示,但需每日填寫外出活動記錄報告,每周一向上級匯報)
二、不允許員工從事第二職業或對外兼職活動,但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參加升學考試、學習培訓,提高工作潛力。
加班
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的,務必通知部門主管。加班時需填寫加班記錄。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個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時間,不算加班。凡加班人員于加班時不按規定工作,其有偷懶、睡覺、擅離工作崗位或變相賭博者,經查獲后,記過或記大過。經理級以下人員每晚加班2小時,第二天可晚工作一小時作為休息時間。每累記加班24個小時,或連續加班12個小時沒有休息,可申請一天帶薪假期,或相當于三天工資的加班補助金。管理層為不計酬加班。
加班請假:
1、操作人員如有個性事故不能加班時,應事先向領班聲明(領有具體事實不得故意推諉)否則一經派定即須按時到退。
2、連續加班階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向領班或值日值夜人員以請假單請假。
3、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發生事故不能加班者,應以電話向值日人員請假,次日上班后再檢具證明或敘明具體事實,填單補假(注明加班請假字樣),此項請假不予列入考勤。
4、在加班時間中如因機械故障一時無法修復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繼續工作時,值日值夜人員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假期管理:為嚴格勞動制度,加強公司對員工假期的管理,對各種假期的申請和審批程序做如下規定。
節假日
國家規定的大型節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國慶(3天)、春節(8天),給予休假但因業務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一、工作年假:工齡滿一年以上、業績突出的員工,經主管報請總經理批準,可享受5天年假。工齡滿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職工休年假時,需提前2周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給予相應補助。
二、事假:員工在工作期間,確有私事要處理,務必請假。員工請事假須先填寫“員工請假單”,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部門主管批準,1天以上的由部門主管核準,報總經理批準。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事假超過10天以上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特殊狀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公司備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當日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回來后及時補填請假單。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的,按曠工處理,扣發當日工資;曠工連續超過3日,累計當月6天者,公司無條件解聘。
三、探親假:與配偶分居兩地,每年職員可享受一次為期15天的探親假;未婚、父母均在外地居住,每年職員可享受為期7天的探親假;
四、婚假:職員結婚給婚假10天假期,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
五、喪假: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死亡,公司給假5天。
六、病假:員工確實因病不能上班時,應填寫“員工請假單”,并出具醫院證明,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單位主管批準,1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全年累計病假不超過3天的不扣除工資,超過3天的,超出部分計發50%的工資(特殊狀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
員工因急病,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3小時內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并于上班后補填請假單。
本公司員工因執行職務所生的危險致傷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論,期間以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假期中薪資照給。
過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規定命令退休。
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30天者進行經濟處罰、停職或開除。
(二)病假逾期能夠未請事假的假期抵消,事假不敷抵消時按日計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個性核準者不在此限。
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特準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可予命令退休或資遣。
本公司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請假者務必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第六則工資待遇
一、工齡補助:在公司工作年滿一年的職員,每年增加____元的工齡補助。
二、獎金:銷售提成:根據各業務部門的業務指標,確定提成標準。
三、全勤獎勵:全月出滿勤,未請假、無遲到、早退、曠工者,發放全勤獎金。
四、職員工資發放日期:職員工資,采用月工資制,于每月底發給。
五、公司工資實行保密制度,員工個人的工資對其他員工保密,如員工對其工資有異議,請直接與經理聯系;
第七則獎懲
公司對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受獎:
一、保護公司財產物資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者;
二、業績突出,為公司帶來明顯效益者;
三、對公司發展規劃或業務管理規范提出合理化推薦,并給帶來明顯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足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規定應予記功授獎行為。
記功授獎方式有:大功、小功、嘉獎、通報表揚、一次性獎金等。
公司對以下狀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罰:
一、利用工作之便圖取私利、盜竊、毆斗、詐騙、索賄、違反公司財務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災難或發生緊急事件時,在場職員未能及時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為足以妨礙其應執行的工作及公司聲譽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內部矛盾,影響公司團結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謾罵、毆打顧客,給公司形象帶來損害者;
六、玩忽職守、職責喪失、行動遲緩、違反規范、給公司業務或效益帶來損害者;
七、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則制度者;
八、竊取、泄露、盜賣公司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者;
九、觸犯公司其他制度記過處罰規定或國家法律行為;
記過處罰方式有:開除、記大過、記小過、警告、通報批評、一次性罰款等;
若職員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追究當事人法律職責,公司有權起訴;獎懲記錄,納入公司考核資料。
第八則福利
一、保險:按公司現行的保險規定,公司的骨干人員和經理級以上人員可享受公司投保的個人醫療保險。
二、困難補助:職員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特殊困難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狀況而定。
三、過節費:根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婦女節、勞動節、端午節、兒童節、國慶節等),公司將發放適當的過節費或物品。
四、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組織員工外出郊游。
五、住院慰問:員工住院期間,視具體狀況公司組織人員慰問。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能夠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
本制度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執行
人事管理制度 篇8
第一則 總則
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則 管理權限
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職責:
一、 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 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三、 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四、 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五、 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六、 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七、 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說明書的編制。
八、 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主管規劃。
九、 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系的處理。
第三則 職員錄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公司發給《職工聘用合同》,由公司與其簽定《職員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
《職員聘約合同》時效可由公司與職員雙協商簽定,最底期限不得少于一年。聘約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情況,自動續約。職員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公司。
完備調離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職員在離職前必須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公司將按曠工或自動除名處理。離職手續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調離手續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員,臨時確沒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
(5)報銷公司賬目,歸還公司欠款;待所有離職手續完備后,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7)職員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職員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8)如與公司簽訂有其它合同(協議),按其它合同(協議)的約定辦理。
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職員意愿安排總部人力主管或職員上司進行離職面談,聽取職員意見。
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職員可通過申訴程序向上級負責人申訴。
人事管理制度 篇9
總 則
第一條、 為有效規范企業人事作業程序,促進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軌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的制訂,充分體現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理念。
第三條、 本公司各級及員工均應遵守本管理規定。
第一章 招募甄試
第一條、 本公司招募人員實行平等競爭、公開招聘、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條、 行政人事部門根據公司經營狀況、部門職位需求、職位分析體系、員工流動率等規劃人力資源需求,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表,報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三條、 行政人事部門招募實施前,須將擬招募崗位、工作職責、工作人員條件制訂“職務說明書”作為人事招募的依據。
第四條、 公司錄用員工,必須具備下列相關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質,敬業精神強、為人誠實、工作踏實,具有一定忠誠度。
(二)、招募一般職員需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兩年以上;招募需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三年以上。
第五條、 招募人員應根據人員需求種類不同,而選擇適宜的招聘信息發布渠道,如新聞媒體、網絡、人才市場等。
第六條、 招募信息發出后,會收到應征資料,經審核后,對合格應征者發出“初試通知單”通知前來本公司接受甄試。
第七條、 不合格應征資料,歸檔一個月后銷毀,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還。
第八條、 人事行政部門對應征者組織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據職責、崗位的不同,采取相宜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包括下列:
1. 專業測試(由職能部門擬訂試題);
2. 心理測試(適合)。
(二)、面試
面試可采取結構化面試和非結構化面試兩種形式。
第九條、 經初試合格的應征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組織復試。經復試合格報總經理審批后正式錄用。
第十條、 經核定錄用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辦理相關入職手續,發給《報到通知單》請新錄用員工報到時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照片2張,辦理報到手續。
第十一條、 人事行政部門組織新員工進行職前教育及訓練,引領新進人員熟悉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管理人員
第二章 試用
第一條、 新進人員根據工作性質不同,試用期為1-3個月,屆滿前由人事行政部提供考核表,依分管權限劃分,逐級考核。
第二條、 試用期滿,員工需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連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條、 一般人員轉正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人事行政部門批準;部門主管以上人員轉正,由人事行政部組織考核,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條、 員工轉正后享受相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 任命變動
第一條、 公司遵循“重能力不重學歷”、“任人為賢”的用人原則,充分根據員工的績效表現、個人特征,予以員工相應職位。
第二條、 主管以下的員工任命變動,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依據員工的考核業績,填寫《人事變動申請表》,并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主管級以上員工任命變動,人事部門組織考核后,由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第三條、 調職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表》,送調職單位會簽,轉人事部門簽注意見后,呈總經理批準。
第四條、 員工異動及薪資調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門出具薪資調整通知單,呈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部作業。
第四章 終止/解除合同
第一條、 員工因故辭職,必須提前半個月向人事行政部門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后,報人事行政部審批同意并呈交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條、 員工離職手續辦妥,相關物品、資料移交后,財務部門方可辦理結帳手續。
第三條、 收到員工離職申請書時,人事行政部門應即時與離職人員面談,探詢將離職員工之離職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離職。
第四條、 資遣
因公司經營方針政策變更,需對在職人員進行重新調配,某些不能或不適合其他職位的正式員工,公司將提前一個月通知與其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并將按每工作一年補一個月薪水為補償金,6個月以內的正式員工給予半個月補償金,予以適當經濟補償。符合資遣規定者,人事行政部門將通知其辦理離職手續,辦妥后始可發給資遣費。
第五條、 解聘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 職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后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b.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者;
c.觸犯有關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離職面談,并處理好相關續后工作。
第六條、 移交
(一)、員工離職時,應將所負責的辦公用品、檔案資料、相關業務函件列具清交。
(二)、員工離職時,應造具相關清冊。
第五章 薪資
第一條、 公司根據經濟效益、經營狀況,制定相關工資政策。
第二條、 工資為月薪制,當月工資于次月十五日發放,遇節假日提前一日發放。
第三條、 工資由崗位工資、生活補貼、工齡工資、效益工資、全勤工資五部分組成。
第四條、 凡全月請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全勤獎,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計算的當天薪資。
第五條、 薪水評估:薪水回顧為每年之中國農歷年初,各職工會因上一年表現而獲公司薪水調整。
第六章 員工福利
第一條、 休假:
(一)、員工每年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休假由公司參照國 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二)、員工結婚時間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僅適用于初婚,婚假期內薪水照發。
(三)、試用期滿的女員工,生育可享受正常產假90天。
(四)、員工及配偶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喪假3天。
(五)、凡工作滿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帶薪年假1天,以此累加5天封頂。
第二條、 員工轉正后可享受相應生活補貼。生活補貼包括:住房補貼、交通補貼、午餐補貼等。
第三條、 員工生日公司將按50元以下標準計發生日禮物。
第四條、 員工及其直系親屬生病、住院時,由公司組織探望,探望費用每次不超過100元的開支。
第七章 考勤及請假
第一條、 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為打卡。
第二條、 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時打卡,事后應及時報人事行政部門,作注明。
第三條、 每周工作時間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條、 員工因公外出,應填寫《外出單》送人事行政部門核準,交前臺登記。
第五條、 員工請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呈核,可由家屬或同事代為之外。必須本人以書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門提出,因病請假,需持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醫療證明。
第六條、 員工請婚假、喪假、公假、工傷假、產假等假,需事先出具書面請假申請表,并經相關部門批準。
第七條、 假期核準權限:一般員工請假1-3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主管以上人員請假1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1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第八條、 遲于規定時間上班五分鐘為遲到,每遲到一次:十五分鐘以內扣工薪20元;十五分鐘以上到半小時者,扣工薪30元。每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取消當月全勤獎。
第九條、 凡曠工一天取消當日出勤工資,并罰款100元。全月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開除。
第八章 考核
第一條、 考核目的
(一)、對員工履行本職工作的態度、能力和實績等方面進行考核,以達到提高員工工作績效的目的;
(二)、為工資、獎勵、升降、調動與教肓培訓提供人力資源信息與依據;
(三)、通過考核,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進一步引導、激勵和管理員工。
第二條、 考核原則
(一)、以客觀事實為依據;
(二)、以考核制度規定的內容、程序與方法為準繩;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開。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晉升考核、年終考核四種。
第四條、 考核圍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細化為具體指標進行考核。
第五條、 上崗、轉崗、晉升員工應以“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第六條、 員工考核結果,將作為晉級、工資晉升、獎勵的依據。
第七條、 員工考核結果,將存于個人資料檔案中,并予以登錄。
第八條、 員工培訓考核成績也將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管理人員
第九章 培訓
第一條、 培訓是提高企業員工素質及工作技能,增強團隊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員工都有責任、有義務接受培訓。
第二條、 培訓管理工作應努力做到制度化、層次化、標準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條、 培訓考核成績將作為考核重要依據,優秀者頒發證書,并予以獎勵;不合格者予以通報批評,重新參加培訓,直到合格為止。
第四條、 培訓內容
(一)、新進員工必須接受崗前培訓、企業文化知識、員工手冊培
訓以及崗位專業知識培訓;
(二)、員工轉崗、晉升必須接受轉崗、晉升培訓;
(三)、公司管理人員必須定期接受管理培訓;
(四)、全體人員定期接受職業道德培訓;
(五)、成功學培訓、員工潛能培訓;
第五條、 公司鼓勵員工利用休息時間自修本崗位專業知識。
第六條、 人事行政部門應根據公司具體情況,分析開發新的課程,并組織講授;培訓完畢要進行跟蹤調查。
第七條、 培訓采取在職培訓、崗位輪訓、封閉培訓、實地工作培訓、函授、請外訓、送培等多種形式進行。
第十章 員工檔案
第一條、 員工檔案是公司人事部門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和任用中形成的在職員工的個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員工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 員工檔案由歷史地、全面地反映員工情況材料組成,其必備材料包括:
1. 招工、錄用、聘請、畢業分配報到材料;
2. 學歷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材料;
3. 員工登記表、個人履歷表;
4. 身份證復印件、擔保書;
5. 工資待遇審批表、保險福利冊;
6. 員工考核表、獎勵、處分材料;
7. 勞動合同書、離職手續辦理表等。
第三條、 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借用或借閱本人及其系親屬檔案。
第四條、 外來單位需查閱檔案的,必須有相關手續,并經人事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閱。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一條、 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批準之日起執行。
第二條、 本制度解釋權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門。
人事管理制度 篇10
一、 人事調動制度
條一條 人員調動必須堅持崗位工作需要,專業對口,按正常程序辦理。
第二條 院內各科室調動按下列程序辦理:
1、醫師調動,由醫務科提出,會同人事與有關科室協商后,報主管院長,院部討論批準。
2、護理人員調動,由護理部提出,會同人事與有關科室協調后,報主管院長,院部討論批準。
3、后勤人員調動,由后勤有關科室提出,經人事與有關科室商定后,報主管院長,院部討論批準。
4、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院部可以隨時調動任何工作人員。上述院內調動,都必須由人事管理處填寫科室調動表,任何人接到通知后應及時到新崗位報到。
第三條 外單位人員要求調入我院,必須是崗位專業急需人員,調入對象需由相關職能部門考核、評定后遞交院辦公會議討論通過。
條四條 外單位調入人員自調入之日起,工資參照正式職工發放,獎金等福利參照同類(同年工作)人員執行。
第五條 對要求調出人員,在科室工作允許的前提下,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所在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相關職能,經院部同意,由人事科辦理調出手續。
二、 畢業生入院制度
第一條 我院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接收相關專業應屆大、中專院校的畢業生。
第二條 人事管理處負責擬定本年度用人計劃、具體條件及招錄方案,提交院辦公會議討論。
第三條 人事管理處根據院辦公會議的討論結果,對外發布招聘信息,進行按規定要求的招考。
第四條 相關職能部門做好招考工作,并將考試成績報院部,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錄取名單。
第五條 畢業生的人事關系逐步由區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三、 引進外地專業技術人員制度
第一條 對專業技術人中的培養應立足于本院,對一些本院緊缺的專業技術人員,可采用引進的辦法予以解決。
第二條 相關職能部門和人事科負責對應聘人員的考核資格審定,遞交院長辦公會議討論確定試聘期限、崗位職責、經濟待遇等。
第三條 試聘期一般不得低于三個月,試聘期過后,相關職能部門應對試聘人員的業務能力做出書面的評定,由分管院長遞交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正式聘用事宜。
第四條 同意正式聘用后,由人事與應聘人員簽訂相應的聘用合同。
第五條 外地專業技術人員的人事關系應由區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四、 衛生技術人員準入制度
第一條 人事處審核資格(身份證、畢業證書、執業證書、資格證書、職稱證書)
第二條 通過院部初步考核,填寫招聘人員報名表。
第三條 醫務處(護理部)或所在科室對其業務考核并復核其資格。
第四條 考核合格者,各職能科室交院部簽署意見同意錄用。
第五條 體檢。
第六條 按專業進行崗前培訓。
第七條 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執業醫師》等有關規定,報當地衛生局審批或備案。
五、 醫院協議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醫院協議用工管理工作,經院部研究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醫院招收各類協議工,首先由人事管理處根據醫院人員編制情況,按照勞動法及有關勞動法規制定用工計劃和工資福利待遇標準,報院部批準后負責辦理招收錄用、簽訂合同,核定工資等手續,并負責辦理調配、獎懲、福利待遇、辭退等事項,錄用專業技術崗位人員時,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執業準入規定辦理。
第三條 醫院招收協議工,由人事管理處簽署勞動合同后統一調配給所屬各職能科室,由用工科室直接管理,用人科室負責考勤、考績,提出獎懲或辭退意見,由財務科編報工資表,經人事管理處審核后執行。
第四條 招用的協議工須持本人的身份證及相應的學歷證書和資格證書,年齡在十八周歲以上,體檢合格方可錄用。
第五條 協議工錄用期控制在一年以內但不超過三年,合同期滿繼續留用須續簽合同,新錄用協議工試用期為3~6個月,如發現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和不符合錄用條件者不再留用。
第六條 協議工違反國家政策法令和醫院規章制度,工作不負責的、發生重大差錯、服務態度差、不服從分配、不能完成本職工作者醫院有權隨時辭退或酌情予以處罰。
第七條 錄用外單位離退休人員和待業人員,涉及原單位爭議時,醫院不負責合同以外事宜,對爭議之外由協議工本人出面和原單位協商,協調無效時和醫院終止勞動合同。
第八條 協議工工資待遇按照勞動法規,參加社會標準實行男女同工同酬、按勞分配原則,以雙方協議達成的工資標準執行。
第九條 協議工工資福利待遇參照院內相關執行。
六、 考勤制度
第一條 全院實行考勤制,各科室負責人負責全體科員考勤工作,每月如實填寫考勤表,并于次月5日前報人事管理處。
第二條 各科考勤必須專人負責,每日的考勤情況要真實地記錄在考勤表上,符號要準確,有差錯改動時,須經科室領導批準后,由考勤員更改,個人不準隨便改動。
第三條 全院職工要嚴格遵守考勤請假制度,各科領導應嚴格按請假制度把關,按規定批假。對于因無組織紀律擅離崗位的職工按曠工論處,嚴重曠工累計滿一個月或連續曠工15天者,醫院報上級部門予以除名。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處:
1、無故不參加應到會議的;
2、科室負責人未知下屬人員去向的;
3、病假當日不交病假證明書(急診除外)或未與科主任、護士長請假者;
4、假期已滿而未辦理續假手續者;
5、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院者。
第四條 建立銷假制度。各類人員請假期滿回院必須向人事科銷假,除不可抗拒原因未按時銷假者,一律按曠工論處。
七、 請假制度
第一條 假期的種類、名稱及時間
一、探親假。請假條件:工作滿一年后從第二年起,已婚職工與配偶或未婚職工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團聚的,即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的可享受探親假。
其假期規定如下:
1、探望配偶,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職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已婚職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上述假期只能享受一方(軍隊配偶除外),有下列情況者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假待遇:1)、職工當年結婚、離婚、喪偶的;
2)、見實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待遇,期滿轉正為正式職工后,上半年轉正的,當年享受探親待遇,下半年轉正的,下半年起享受探親待遇;
3)、當年六個月(累計)以上長期病假者;
4)、產假和哺乳假期間與家屬團聚一個月的;
5)、女職工請哺乳假者(享受探親假待遇的,其探親假時間工資可以照發,路費按規定報銷)。
6)、外來人員;
7)、配偶或父母不論用什么方式,在規定的時間內團聚過的。
二、婚假,假期3天(不含路程)。符合晚婚規定的加12天。婚假和未婚職工探父母的當年只能享受一種,晚婚假可以另加。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三、喪假,假期3天(不含路程)。
四、產假:
1、正常分娩假期90天, 難產或多產的加15天,(包括產前按排15天以內的產前假)。
2、符合晚育條件的男方享受5~7天的護理假。
3、哺乳假:凡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產假期滿后、撫育嬰兒有困難的,在領取獨生子女證后,經本人申請,領導批準方可請哺乳假,哺乳假原則上不執行。
五、放射(療)假,每年給假一次,假期30天。
六、年休假:
1、休假對象:
凡本院職工(正式在編),只要符合文件規定休假條件的均能享受休假。退休返聘人員和借用期滿一年以上借用人員也參照執行。
2、假期標準:
參加工作滿5年不滿10年,休假7天(其中后半年參加工作者3.5天)
參加工作滿10年至20年者,休假10天;
參加工作滿21年至30年者,休假15天;
參加工作31年以上休假20天。
3、下列情況之一的當年或下年度不享受年休假:
1)、當年病假、療養假累計超過45天的;
2)、當年請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
3)、當年病假、事假相加超過45天的;
4)、當年產假90天的。
4、符合享受年休假條件的工作人員,如當年已享受探親假或六年一次探望父母假期的,其年休假時間減半。
5、當年享受年休假后再請事假,其事假天數累計超過上述規定時間的,則下一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
6、假期審批手續仍按醫院請假制度,逐級批準,報人事科備查。
七、病假:員工就診應經保健科同意后去相關科室就診(急診例外)。員工住院經保健科同意后,由業務院長審批。出院后辦理請假手續(所有員工不得掛家庭病床)。
八、事假:請事假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本人申請:事假三天以內由科主任或護士長審批,三天以上由科主任或護士長簽署意見后報所屬職能部門審批。
第二條 請假的程序、手續及審批權限
一、除七天節假日和星期天以外的各類假期都必須到人事科辦理請假手續,病假憑醫師診斷證明,其它假期必須書寫請假條,并需通過逐級按規定審批權限批準后,方為有效。
二、病假經本院保健科出具證明,報科主任、護士長批準有效,外單位病假條醫院不予承認(特殊情況例外)。年休假由科室主任護士長審批。一周以上的病事假均須經分管院長最后審批(未經批準而擅自不上班的做曠工處理)。探親假、婚喪假等需經科室、職能、分管院領導批準方可,請假條一律交人事管理處備案。
三、科主任、護士長的各類假期需所屬職能科室批準,分管院長簽字尚可,職能科室負責人請假需經院長批準。
四、職工放射(療)假、年休假,由本人申請,科室安排,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報系統主管部門審批(醫療系統由醫務科、護理系統由護理部,院辦等由所在科室審批),報人事科備案。全體中層以上干部外出,均需報院部批準(由相應分管領導簽字方可),人事管理處備案。
五、婚假:須提前提出申請,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后,報系統主管部門批準,送人事管理處備案。
六、喪假:先填申請單,經科室負責人簽名,職能科室簽署意見后報人事管理處備案。
七、 產假:憑準生證和產科醫療證明,科室領導簽署意見,月末報考勤時附考勤月報表上,報人事管理處登記。
八、哺乳假:由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所屬職能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院部批準,報人事管理處登記。原則上不執行。
第三條 假期的使用
一、探望配偶,假期一次用完,不得分開和跨年度。確因工作需要,當年無法安排,由科室提出書面申請,主管部門同意,報院部批準,可跨年度使用。
二、未婚職工探父母,假期須一次用完,不跨年度。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不得延期下一輪使用。
四、放射(療)假,可分開使用,跨年度作廢。
五、年休假:經批準后可分開使用,跨年度作廢。
六、婚假(以結婚登記時間為準),當年使用,跨年度作廢。
七、此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院部。
八、新職工上崗前教育制度
第一條 為了使新職工上崗前了解醫院的基本情況,盡快轉換角色,更好地履行工作職責,特制訂本教育制度。
第二條 對新職工進行上崗前教育,使其了解醫院的工作性質、目的任務和有關的政策法令、規章制度、本人的崗位職責及應遵守的職業道德等。樹立以病人為中心觀念。
第三條 教育內容:
1、醫德醫風教育;
2、員工手冊學習:有關文件與政策法令;
3、醫療相關知識:醫療安全與管理;
4、崗位職責;
5、規章制度。
第四條 教育時間:3~4天。
第五條 教育形式:
學習有關文件材料,請院部領導作報告,介紹醫院概況,提出要求。請院辦人事、醫務、護理、保衛、物業管理等有關科室介紹醫院的規章制度,并提出要求。
第六條 新職工上崗前教育結束后需填寫《干部履歷表》、個人信息表。
第七條 上崗前教育具體由人事處組織實施。
人事管理制度 篇11
1.實行每日八小時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2.不準遲到,需提前15分鐘到達辦公室(特殊狀況務必說明),如果不能遵守,遲到一次扣除5元(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有特殊狀況請假,批準者按無薪假期。未經批準無故曠工者,按曠工處理.
4.不準在上班時間瀏覽與業務無關的網頁或登錄私人QQ,看電影、下載歌曲,以及做其他私事,一旦發現記過一次。
5.員工不得對外泄露公司的工作機密、工作方向和客戶狀況,網站后臺用戶名和密碼,服務器登錄密碼,如有違反本條者,作立即辭退處理。
6.員工有義務制止和謝絕外來者動用公司內部的計算機,為防止外來計算機病毒入侵公司計算機系統,非本公司擁有的光盤、軟盤不得在公司網絡系統內使用。凡公司擁有的書籍、光盤、軟件非經登記和同意批準,任何員工不得出借,帶出公司辦公地點。
7.員工對待客戶就應禮貌、熱情、周到、不卑不亢;處處為客戶利益著想,對客戶所提的問題就應耐心解釋。為了持續公司形象,員工外出聯系業務需著裝整齊,舉止禮貌,不得做有損公司形象的事情。
8.員工就應熱愛自己所從事的事業,要有拼搏敬業精神,工作中要不斷努力學習,用心開拓進取,不怕吃苦,沒有業務和任務的時候要努力學習新的技術,不斷加強自身的競爭潛力。
9.員工就應在工作上互幫互助、協調配合,生活上互相關心照顧。員工就應愛護公司財物,持續公司環境衛生,關心和愛護其他員工的身體健康,不得在辦公區域內吸煙。
10.本規章制度的考核與員工薪金掛鉤。
對以上違規者,公司將會有所記錄。
人事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我們的公司成為投資行業中具有一流的服務態度,一流的工作效率、一流的管理水平、一流的投資回報、一流的經濟實力的公司,就務必要擁有一批具有愛崗敬業和團結奮進的精神,科學務實的管理態度、先進科學的管理技能的時代精英。為規范公司員工管理行為,特制定本管理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公司所屬各控股公司、摻股公司和分公司。
第二章員工聘用
第三條公司聘用員工采取公開招聘,擇優錄用的原則。聘用的程序為:應聘者先將貼合公司招聘規定的相關材料報送到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初審,初審合格后進行面試,面試合格后,公司要對應聘人所報專業進行相關知識的筆試,筆試合格后,方可辦理其他的錄用手續。
第四條員工在被聘用前需帶給各種有效證件、證明材料以及以往任職的狀況,并保證所帶給材料的真實性。公司對所有被聘用的員工保留進行背景狀況調查的權利,如員工被聘用后,公司發現其帶給的材料不真實,能夠根據狀況予以處理或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給予任何補償。
第五條員工被實際錄用前,需經醫院體格檢查,經檢查無傳染性疾病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
公司要求員工每年進行體格檢查一次,對患有傳染病者,視病情狀況公司有權按規定勸其離職休息或暫時調離工作崗位。
第六條凡被公司錄用的新員工要與公司簽訂試用期合同,自簽訂試用期合同之日起,試用期三個月,在試用期間內,執行試用期工資,試用期工資標準為被聘崗位工資標準的70%。在試用期間內,任何一方均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勞動合同并無需任何補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方可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第七條員工被公司聘用后,要與公司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務必嚴格遵守。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第八條凡被公司錄用的員工,需將本人技術職稱證件、學歷證書交由公司統一管理。個人檔案能夠調入公司群眾戶中存檔,公司代為管理。
第九條公司將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員工帶給勞動合同續約書,員工須在兩周內做出答復,未做出答復者,公司將視為不同意受聘。若未收到勞動合同續約書,即意味著合同期滿時,公司不在續聘。
第十條公司員工每一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不含用膳時間)。具體上下班作息時間隨著季節變化而進行調整。
第十一條公司實行月薪制度,按月發放,發薪時間為次月5日。計算薪金時間為當月1日到月末31日。日工薪標準為月工資標準÷21天[(全年365天-雙休日104天-法定假日10天)÷全年12個月]。
第十二條公司將視企業經營業績狀況和員工工作潛力及業績適時調整員工薪金。
第十三條公司可根據工作的需要,對員工進行調職或提升到其他部門或其他崗位工作。所有員工均有被提職的機會,升職主要根據員工本人工作表現、業務掌握程度、品德及職位是否空缺。升職后三個月內為考察期,考察期滿后,工作表現貼合職位要求,正式委任該職。員工被提職后,若因工作不勝任或犯有過失,公司可視狀況做出降職或免職的決定。
第十四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公司因業務變更或其他原因而產生冗員時,公司有權決定裁減員工人數,并按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受聘的員工若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申請,經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審批后,辦完各種交接手續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若未提前30日提出申請而離職者,則需向公司交付本人一個月工資作為違約金。試用期內,員工若要求辭職,須提前一周向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報送人力資源部門審批。
員工因工作潛力不足,不適合公司工作的,公司將視其狀況采取必要的措施,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章員工福利
第十六條公司執行《全國年假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的法定假日。
第十七條員工試用期滿,可享受3天有薪婚假。申請婚假,應提前15天提出,并將結婚證書的復印件附在婚假報告單的后面,待人力資源部門批準后,方可休假。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的員工可額外獲7天帶薪婚假。婚假應于結婚登記日期半年內一次休完。
第十八條員工的直系親屬去世,公司可給予3天有薪喪假,以便料理家事。
第十九條貼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可根據醫院出具的生育證明和計劃生育部門的準生證明,按計劃生育政策享受產假待遇。
第二十條員工因病需要在工作時間就診的,每月可向部門經理申請兩次不超過半天(4小時)的外診假,外診假不扣發薪金。超過兩次,從第三次起將被視病假處理。
員工因病休假,需持病假單到部門辦理病假手續,否則,不能享受病假待遇,所休假期按曠工處理。
人事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員工守則
一、標準
以公司利益為重,努力工作、團結協作、鉆研業務、用心進取、不斷提高服務意識,為公司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做出應有的貢獻,以贏得客戶的滿意并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
二、行為規范
為保證工作秩序,員工應遵守下列行為規范
(一)員工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并簽到。
(二)接聽工作電話,語氣要溫柔,言語要有禮貌并簡潔明了,嚴格執行崗位規范,對于本部門其他員工或其他部門的電話有義務轉達和告知。
(三)員工在崗期間,不準看非工作性的報紙和雜志;不得使用公司電腦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例如:聊天,網絡游戲等),一經發現處以200元的罰款。
(四)員工在崗期間,不準處理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準串崗、脫崗;嚴禁長時間打私人電話,嚴禁因私打長途電話。除規定人員外,其他人不得輕易在公司上網,如特殊需要,需經經理或主管同意方可。
(五)員工須按規定及時上交在公司內拾到的任何物品;愛護辦公設備,節約辦公耗材、下班之前應及時關掉電源(包括電腦、電燈等),關好門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嚴禁用公司的電腦等設備進行私人圖片、文件、照片等的處理或打印之類與工作無關的活動,違反此規定的,將處以100-300元的罰款;
(六)如員工無特殊原因,應迅速趕赴公司完成工作任務;如聯系不上,并對公司造成損失或延誤工作者,視情節輕重分別處于警告、罰款等處罰。
(七)員工應絕對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經經理批準,不得將公司的技術、資料、計劃、決定等商業機密向其他非相關人員甚至公司以外的員工透漏、復制或者發送,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對于情節和后果嚴重者,公司將保留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職責的權利。
(八)員工如遇特殊狀況不能到崗上班,須提前按公司規定的請假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九)員工下列個人狀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部門經理和辦公室。
三、儀容儀表
員工的儀容儀表關系到公司的形象和聲譽,同時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具體體現。
(一)員工務必以飽滿的工作熱情進入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內應持續良好的精神面貌,語言禮貌,舉止端莊;
(二)上崗時員工須持續良好的個人衛生,不得留過長的指甲,身體及口腔不得有異味(上班前不得飲酒及使用刺激性氣味食品)
(三)員工工作時間務必講普通話;服裝要時刻持續清潔平整,男員工不得穿拖鞋、布鞋、露腳趾涼鞋在辦公時間內進入辦公區。
(四)員工發型要大方端莊并梳理整齊,頭發要持續清潔,不得留怪異發型。
1.住址和電話。
2.發生事故和特殊狀況時的任何聯系辦法。
(一)公司員工個人收入、各種報銷、福利等不得向他人告知,否則公司予以除名處理。
(二)員工務必遵守公司和部門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
(三)嚴禁員工在外兼職,如有發現公司保留隨時辭退的權利,且該員工不享有兼職期間的工資和獎金。
第二章:考勤規定
一、總述
(一)主管負責公司考勤工作,包括制度解釋及完善,組織檢查和分析考勤的執行狀況及管理工作,并于當月25日統計上月的出勤狀況。
(二)考勤資料包括出勤、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病假、婚假、喪假、法定假日等。
二、日常出勤規定考勤制度
(一)每周工作時間為:星期一星期六。
(二)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本公司所有人員均按規定簽到。
(三)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到上班時間本人還未到崗,即為遲到;凡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即為早退,早退當天按曠工處理。實際到崗和離崗時間均以考勤記錄時間為準。
(四)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申請,經理批準后報人事部備案。事假、病假屬無薪假,即員工請假期間,不計工資;
(五)因公外出不能按時簽到者在征得直接主管領導批準的狀況下,由直接主管領導簽字,交辦公室備案,否則視為曠工;如果直接主管領導出具虛假證明則將承擔連帶職責,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與處罰。
(七)、遲到早退的處罰規定
1.遲到或早退3次,15分鐘以內罰款30元,15分鐘30分鐘以內罰款50元,3060分鐘罰款100元,半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論處。
2.發現一次不簽到罰款50元。
3.凡每月遲到或早退超過二次者,依情節輕重給予提醒、警告、張榜等處分,屢教不改者除名。
三、曠工的處罰規定
1.沒有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離崗1小時以上者及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者依曠工論處;
2.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且無正當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視為曠工。
3.不服從公司的崗位調配而拒絕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4.委托或代替他人簽到者,一經查明,雙方均以曠工處分,同時罰款300元。
5.員工無故曠工一次扣人民幣100元,兩次扣人民幣300元,連續礦工兩日,或一年曠工累計三日者,公司將予以開除。
6.凡請假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報辦公室,特殊原因電話通知辦公室,否則視為曠工。
7.如需外出提前向辦公室說明外出原因,否則視為早退。
※部門主管違反規定按上述標準加倍處罰。
四、日常規定
1.公司內部員工不允許用一次性水杯喝水,如有發現罰款50元。
五、請假規定
除非特殊狀況,員工請假務必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到辦公室領取《請假申請單》,并依人事權限給予審批后方為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1.員工因病或非因公受傷請假一天以內者,應補辦請假手續;
2.員工因病或非因工傷請假超過一天者,須持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辦理請假手續,連續病假3天以內有直接由直接主管上級批準,3天以上由主管領導批準。
3.員工到醫院看病視為病假,以實際離崗時間填報病假申請單,辦理請假手續。
4.員工醫療期自病假之日起計算。
六、事假規定
1.員工確因私事須親自處理,可請事假。事假務必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辦理相應請假手續;
2.請假期滿,如需延長,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方可延假。如遇急事無法在事前辦理手續時,可采用通訊辦法報告相應主管上級,事后補辦手續;
3.員工因特殊原因遲到,經補辦請假手續可作為事假處理;
4.員工連續請事假兩天以內有直接主管上級批準,兩天以上由主管領導批準。
5.病假、事假為無薪假。
七、加班規定
1、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于辦公時間以外指定員工加班,如員工無特殊原因拒絕加班而對公司造成損失或延誤工作者,視情節輕重分別處于批評、罰款、除名等處罰。
2、離開時按規定簽卡。
3.員工于加班后填寫“加班備案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再由主管領導批準后,將備案單交回辦公室備案。公司將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由主管安排倒休。
4.公休日加班可補休,補休時間由主管批準安排,交辦公室備案辦公室無備案的不予承認。
第三章:衛生制度
一、午后在公司用餐者,餐后應第一時間處理好就餐后留下的飯盒及雜物。
二、用心參加公司的每一次大掃除,平時要持續個人辦公臺和電腦桌的干凈整潔,嚴格杜絕紙張、雜志、工具書等物品亂堆亂扔。
三、公司內嚴禁隨地吐痰,亂丟垃圾。
第四章:辦公用品的購買
1.統一限量,控制用品規格以及節約經費開支,所有辦公室用品的購買,都應由辦公室統一購買。
2.定購數量:根據辦公用品庫存量狀況以及消耗水平,向辦公室主任報告,確定定購數量,務必以書面形式提出正式申請,經主管經理審批確定后,通知送貨單位在指定時間內將辦公用送到公司。
3.采購方法:在辦公用品庫存不多或者有關部門提出特殊需求的狀況下按照成本最小的原則,訂購所需要的辦公用品。
4.支付:收到辦公用品后,對照訂貨單開具支付發票,經主管及主管部門經理簽字后,轉交給出納負責人支付或結算。
5.發放:辦公用品原則上由公司統一采購,分發給各部門,如有特殊狀況,允許各部門在提出“辦公用品申請書”的前提下就近采購,在這種狀況下,辦公用品管理部門有權進行審核。
長遠辦公用品發放規定
一、本公司為規范辦公用品的發放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二、公司各部門應本著節約的原則領取、使用辦公用品。
三、各部門須指定專人管理辦公用品。
四、各部門于每月31日前將下月所需辦公用品計劃報給辦公室,辦公室于每月6日前一次性發放各部門所需辦公用品。
五、采購人員須根據計劃需要采購,保證質量。
六、辦公用品入庫和發放應及時記帳,做到帳物相符。
七、任何人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挪用辦公用品及其他物資,物品要做到類別清楚、碼放整齊。
長遠辦公用品管理規定
一、為使辦公用品管理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辦公用品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回收管理品及管理品四種。
1.消耗品:鉛筆、膠水、膠帶、大頭針、圖釘、筆記本、復寫紙、標簽、夾子、橡皮等。
2.管理消耗品:簽字筆、熒光筆、修正液、電池等。
3.回收管理品:墨盒、碳粉、色帶等。凡使用過的紙張不得自行撕毀,全部交到前臺登記以便使用。
4.管理品:剪刀、美工刀、訂書機、啟釘器、直尺、打孔機、鋼筆等。
三、消耗品應限定人員使用,自第三次發放起,務必以舊替換新品,但純消耗品不在此限。
四、管理品移交如有故障或損壞,應以舊換新,如發現丟失,負責人員按價賠償。
第五章:技術員制度
一、技術員每周一須交本周計劃,且每一天下班前需寫工作日志并放于工作臺面備查;
二、技術員未寫日志、周報的,每次罰款10元,每月三次未寫日志,周報者記大過一次,罰款50元,每月五次未寫日志、周報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三、總經理抽查未寫日志、周報而業務主管未對業務員作相關處理,業務主管每次罰款30元。
第六章:業務員制度
一、業務員每一天需寫業務日志,整理好自己范圍內的業務資料,每周需寫業務周報,隨時理解上級主管的檢查;
二、業務員未寫日志、周報的,每次罰款10元,每月三次未寫日志,周報者記大過一次,罰款50元,每月五次未寫日志、周報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三、總經理抽查未寫日志、周報而業務主管未對業務員作相關處理,業務主管每次罰款30元。
第七章:假期制度
一、享有國家公布的法定假期。
二、婚假:員工可享有5天無薪婚假,外縣市的多2天,外省的多3天,員工申請婚假,需出示結婚證或有效證明。
三、喪假:員工遇有直系親屬的喪事,可有三天無薪假期,外縣市的多2天,外省的多3天。
四、分娩假期:公司女性員工,可享有無薪分娩假期,假期為產后四星期,連續受雇兩年以上的第一胎分娩假期,則能夠享有2/3底薪的基本工資的分娩假期。
第八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員入職第一天,應按要求認真填寫準員工檔案,如發現所填個人資料有任何捏造、虛構等,公司將無條件開除。
二、正式員工因特殊原因離職者,務必提前一個月向經理提出辭職申請,否則公司將不予辦理工資結算等辭職手續。員工離職時,應將所有公司財物、硬件資料、設備以及鑰匙歸還公司。
人事管理制度 篇14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一、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企業章程,結合集團公司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二、確立“人力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以科學的方法、規范的制度推進公司的發展。
三、公司人事制度的總原則是:“沒有重疊、沒有空白,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
四、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對企業的全面經營管理負責,對企業的人力資源問題有決定權。
五、人力資源工作包括:人力資源規劃、招聘與配置、薪資和福利、員工培訓、績效考核、勞動合同等。
第二章人力資源規劃
一、根據公司的發展計劃,制定公司人力資源的長期、中期和短期計劃。
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與財務部合作,建立人力資源會計體系,核算費用。
第三章員工招聘與配置
一、為保證集團公司的不斷發展壯大,招聘、儲備好必需的人才,對員工的招聘與崗位配置做以下規定:
1、所需員工應面向社會廣泛招聘,同時鼓勵在職員工把德厚的、有才能或有專業特長的親朋好友推薦給公司。
2、任人唯賢,力求做到人盡其才,注重培養工作表現好、潛力強、有管理才能的在職員工,并盡可能將其提拔到重要的負責崗位,不讓人才埋沒、浪費和流失。
3、職位空缺和出現新職位時,優先聘用在職員工,不足時再向外招聘。
4、在職員工每月和年終的績效考評結果,將作為員工職務與工資晉升的主要依據。
二、招聘程序
各公司、部門負責人將人員需求計劃以書面形式報行政部;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審核匯總,擬制招聘計劃上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實施。招聘計劃資料為:
1、招聘的崗位、人員數量及相關的福利待遇范圍,招聘信息發布方式。
2、招聘方法:由人力資源部招聘主管進行資格審查;再組織進行初試和復試;
3、招聘時間及人員的安排。
三、入職手續
1、應聘者經確認合格后,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和用人部門在《應聘登記表》上簽署意見報總經理審定批準。受聘者與公司簽訂《試用合同》,成為公司員工。
2、新員工向公司提交近期免冠照片10張,提交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崗位資格證,工作業績和其他相關的證明材料等原件,查驗后公司復印存檔。
⑴員工個人資料包括家庭住址、電話、婚姻及子女狀況。當帶給的個人資料中姓名、家庭住址、暫住地址、電話號碼、培訓結業和畢業等狀況更改時,應及時通知公司行政部。
⑵特殊崗位的員工還須帶給擔保人姓名、在昆住址、身份證和戶口冊復印件、擔保人親筆簽名的擔保書。
⑶公司有保留、審查員工所帶給的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偽造等狀況,公司將視情節予以降職、降薪或終止試用、解除勞動關系等處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職責,由員工本人承擔。
⑷公司適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的培訓,使其對公司的基本狀況和規章制度有初步的了解。
⑸報到上崗。新員工填寫員工登記表,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理解工作安排。
三、試用
1、新員工均有1-3個月的試用期,應屆大中專畢業生的試用期為3-6個月。試用不滿三日者,不發給薪金。
2、試用期工作表現突出者,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寫出書面推薦報告,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試用時間能夠縮短。
3、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經總經理批準也可縮短或免除試用期。
4、正式員工離職后重新進入公司的免除試用期,但司齡從最后一次進入時計算。
四、轉正
1、試用合格的員工須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由試用單位負責人和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共同考評簽署意見,分管該業務的公司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2、試用期內員工請假一周以上,其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請假超過一個月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五、競聘制度
1、集團公司的管理崗位競聘制度:“五不”、“一有”(即:“不分先后、不分內外、不分親疏、不分男女、不分年齡”,“有潛力就上”)和“先內后外”原則。
⑴鼓勵員工努力學習,提高理論和實際工作水平,用心參與競聘;員工自薦、推薦、舉薦、引薦適合者參與競聘。
⑵內部競聘報名后,向社會公開招聘,選其中優秀者與內部人員共同參加競聘。
2、競聘的實施辦法
⑴在職管理崗位的競聘:每年年末,公司組織中級管理層(含副總經理級、經理級、副經理級和主管級)在全體員工大會上進行述職、考評。先本人自述,爾后由總經理和全體員工進行民主評議(無記名投票)。其中,總經理的投票權重點50%、全體員工投票權重點50%。述職考評透過率為60%以上視為合格,被考評人能夠連任。未能到達60%為不合格,該被考評人降一級使用,其空缺的崗位進行內、外競聘。
⑵空缺、新增管理崗位的競聘:公司統一組織競聘。鼓勵能勝任某崗位的員工,向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報名用心參與競聘。
3、競聘程序
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競聘演說→競聘答辯→篩選評定→上崗試用→任職考核→月績效考核→年終述職考評。
4、競聘組織
行政部負責競聘的組織,競聘小組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分公司經理、部門經理組成(本崗位競聘時,崗位的原負責人回避),競聘題目由公司領導或專家出題。
5、試用
競聘小組采用打分制決定人選,進入試用期(公司內部員工1個月,外聘人員1-3個月)。試用期結束時進行履職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期一年,任期滿后重新進行履職考核。
第四章員工薪資制度
員工的薪金,根據本人的學歷、資歷、潛力、崗位和月、年績效考評,在集團公司工作的時間(簡稱司齡)以及管理目標職責完成狀況等構成(詳見《績效工資表》)。
一、薪金構成
1、基本工資:含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職稱補貼、通訊補貼、交通補貼。
2、崗位職務工資:根據員工的工作崗位核發。
2、月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的每月績效考評狀況核發。
3、年績效工資:根據集團公司的全年效益和員工的每年年終的績效考評狀況,年度結束后發放。
4、項目效益獎金:集團公司項目完成產生效益后,以稅后利潤的5%提取,按崗位職責和歷次員工績效考評狀況確定發放金額。在公司項目完成之前因個人主觀原因(因病無法克服的客觀原因除外)離開公司的人員,不享受項目效益獎金。執行經營管理目標職責的單位,按《職責書》約定實施。
5、總經理獎勵基金:總經理撥出專項“獎勵基金”,并決定發放對象與方式。
6、崗位津貼:項目施工一線的員工,出勤率到達26天以上的享受崗位津貼,津貼標準視項目狀況而定。公司其他單位均不享受此項津貼。
7、待崗工資
⑴集團公司業務量減少時,可安排部份員工待崗。待崗一年內按政府規定發給“最低生活保障費”,保留勞動關系。特殊狀況經雙方協商待崗時間也可超過一年。待崗前的工作時間內的年績效考評工資和項目效益獎金,按實際在崗時間計算。
⑵員工待崗期間接到公司的上崗通知務必按時到崗,否則公司有權終止勞動關系,保留追回已發的最低生活保障費的權利。
二、薪資定級、定檔
1、定級、定檔方法。由員工自己選取適合的薪資檔、級,并自述理由(包括:崗位職責、工作潛力、工作成績、績效努力目標和實現的辦法以及本崗位的社會平均薪資水平等),經民主評議后報總經理審定批準。執行期三個月,根據每月的績效考評狀況決定維持其薪資級、檔或進行上、下調整。
2、工資的級、檔金額隨公司效益增加和物價水平的提高適時上調。
3、員工崗位發生變動,其薪資亦進行相應調整。晉升級、檔的工資從公司下發通知的下月起執行;降低級、檔的工資從公司下發通知的當月起執行。
4、根據對員工的績效考評狀況,公司每年將進行薪資調整,以激勵優秀、督促后進。當年內晉級兩次以上者,年終獎勵再晉升一級。若當年內未能晉升一級者,次年降一級薪資。
三、發薪日期。每月的10日,集團公司支付員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薪金。若付薪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于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薪資均以稅前數值計算。
四、集團公司下屬各承包單位的薪資標準可參照公司標準和制度執行。
第五章績效考評制度
一、總則
為全面、客觀、公正、準確地評價員工的工作績效,激勵其不斷改善工作表現,圓滿完成集團公司的經營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評原則
1、對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潛力、工作業績三方面進行考核、評估,建立績效考核考評檔案,作為工資發放、薪資級、檔調整、崗位聘用與晉升的重要依據。
2、考評對象
⑴集團公司全體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和因病、因私、因傷缺勤者,但不包括當月出勤未達15個考評工作日者。
⑵員工在考評期內更換工作崗位,就職新崗位超過15天參加新崗位考評,反之則回原崗位進行考評。
3、考評分為月考評、年度考評和其它考評。
4、因完成公司計劃外臨時安排的工作,影響了月計劃工作的完成,考核、考評時應酌情正確處置。
三、考評指標
考評指標按普通員工、主管級以上員工兩種類型分別確定(詳見附表)。
四、月考評程序
在員工自評的基礎上,由考評小組進行考評。考評小組的組成:
1、普通員工類的考評小組: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被考評員工的直接上級、分公司經理、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組成。
2、主管級以上員工的考評小組: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被考評員工的直接上級、分公司經理、總經理組成。
五、年度考評程序
1、普通員工的考評分上級、同級、自我考評三級進行,各級的考評權重比例為:上級占總評的70%,同級占總評的20%,自我考評占總評的10%。
2、主管級以上員工的考評分上級、下級、同級和自我考評四級進行,各級的考評權重比例為:上級考評占總評的60%,下級考評占總評的20%,同級考評占總評的10%,自我考評占總評的10%。
六、年度考評方式
以考評會議評定的方式實施年度員工考評。
1、考評會議的成員:由被考評部門全體員工、其它部門的經理、分公司負責人、公司副總經理和總經理組成。
2、考評會議由總經理或指定人員主持,主持人指定一名參評者負責會議的相關記錄和評分核算。
3、會議程序
⑴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對被考評人各月績效考評結果進行簡要介紹。
⑵被考評人作自評陳述。
⑶被考評人回避,參評者對被考評人的陳述進行評論和評分。
⑷評分以不記名方式,按上級、下級、同級分類后交給記分員。記分員按上述級別分類算出各類的平均分后,再以各級評分權重比例算出被考評員工的年度績效考評得分。
七、獎懲辦法
(一)“優秀”:績效考評得分90以上(包括90分)。
1、月績效考評連續三個月獲得“優秀”晉升一檔薪金。
2、年績效考評得分為全公司第一名,晉升三檔工資;第二名晉升兩檔工資;第三名,晉升一檔工資。
3、年度獎勵名額:集團公司參評人數在20人以下,評選一人;參評人數在20-50人,評選二人;50人以上,評選三人。
(二)“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89-80分為稱職,不獎不罰。
(三)“基本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60-79分,考評為“基本稱職:
1、月績效考評得分為75-79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5%;績效考評得分為70-74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15%;績效考評得分為65-69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20%;績效考評得分為60-64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30%。
2、連續二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按比例加倍扣除當月績效工資。連續三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的100%。若本人為部門經理的,還要扣除其“職務工資”的100%。
3、員工月績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連續兩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20%;連續三個月“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0%。
(四)“不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59分以下,作以下懲處:
1、月績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本人當月“績效工資”的100%;連續二個月考評為“不稱職”,除扣100%“績效工資”外,加扣100%的“職務工資”;連續三個月考評為“不稱職”,降薪(降職)一檔處理;連續四個月考評“不稱職”予以換崗或辭退。
2、員工月績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40%;連續兩個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60%;連續三個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0%。
(五)年績效考評為集團公司最后一名的,降薪二檔或降職。
(六)考評后的個人月收入不低于昆明市規定的最低月工資標準。
第六章員工福利
一、有薪假期
1、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五一、國慶按政府的規定執行。集團公司另有規定時另行通知。
2、帶薪年假:員工在公司服務滿一年的能夠享受三天的帶薪休假,司齡每增加一年休假可增加一天,最多不超過15天。該類假期可充抵病、事假時間。
3、婚假:依照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記手續的公司正式員工結婚,按政府規定給婚假;貼合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及以上)初婚條件的,參照政府規定和公司實際另加晚婚假。
4、喪假: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或直系供養人死亡,公司給喪假3天加來回路程,最多不超過7天。
5、以上未列假期根據公司實際參照政府規定執行。
6、休假的一般規定
⑴員工提前一個月向所在部門領導和行政部申報擬休假的種類和時間。
⑵具體休假時間,一般員工由所在部門與個人協商后統一安排;經理層及以上的由所在部門與公司行政部協商安排,報總經理審批。休假期間若遇公眾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時間。
二、社會保險
1、公司為試用期滿并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購買失業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項目。保險基數根據企業狀況每年核定一次,繳費比例按照政府規定執行。
2、公司對長期外派和現場工地的員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購買工傷或意外傷害保險。
3、若員工本人不愿意購買、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購買上述保險,需本人寫出書面報告,職責由本人自負。
三、員工活動
1、公司為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每兩年進行一次例行體檢,并適當組織體育鍛煉和娛樂活動。
2、公司員工均可參與公司工會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行公司周年慶祝、春節聯歡、體育競賽、郊游等活動。
第七章獎勵和處分
一、獎勵
1、集團公司員工有下列狀況的公司予以獎勵: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挽回重大經濟損失;取得重大社會榮譽;管理改善的成效顯著;培養和舉薦優秀人才。
2、獎勵分為項目績效獎、年度個性獎和不定期的即時獎勵。獎勵方式為授予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和獎金。
⑴項目績效獎。根據安全、質量、進度、開源節流、產生的經濟效益,由上級主管單位推薦,集團公司組織評審,經總經理批準。
⑵年度個性獎由所在部門推薦,公司行政部審核,公司總經理批準。
⑶業績表現、工作態度、敬業精神、管理創新表現突出和有其他特殊貢獻的員工,即時給予獎勵。
二、處分
集團公司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將視情節輕重、后果大小、認識態度等予以處罰(不排除犯有下列行為之外的過失也會受到處罰):
1、工作態度不認真,造成必須后果;不服從合理的工作分配,影響工作;違反工作紀律,在工作場所或工作時間吵鬧、打架的過錯方;根據績效考核制度應受的處罰;玩忽職守,工作不負職責而給公司造成損失;損壞公物,影響公司正常秩序;虛報個人申述資料或故意填報不正確個人資料;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及公司制度。
2、處罰分為:警告、扣除當月部分或全部績效工資、薪資降級(檔)、開除四類。
第八章員工培訓
一、培訓目的:保障員工自尊、自我實現的需要,充分釋放其潛能,有效調動用心性、創造性,強化員工敬業精神,增強企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培訓資料
(一)新員工培訓
1、培訓時間:新員工到崗后的第一周進行。
2、培訓資料:⑴了解集團公司發展戰略、方針和宗旨(行政部負責);⑵了解企業規章制度、文化(行政部負責);⑶了解工作資料、性質、職責、權限、利益、規范(部門經理負責);⑷熟悉組織機構、崗位、人事環境(部門經理負責);⑸熟悉工作流程、技能(部門經理負責)。
(二)員工素質培訓
1、目的:提高員工綜合素質,培養價值觀,增強團隊意識和團隊精神,激發工作熱情,體現公司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
2、培訓方法:以面授、討論、心得共享、自學相結合。
3、培訓負責部門:行政部
4、培訓時間安排:分階段進行,每逢雙月的周六下午4:30-6:00、視工作狀況和工作需要也可集中一天或半天進行專業培訓。第一階段培訓以激勵和素質教育為主題;第二階段以iso9001:20xx為培訓主題;第三階段以宣傳企業文化為主題。包括其它相關的培訓。
三、規章制度培訓
培訓資料為公司的規章制度,透過培訓,使之人人熟知、自覺遵守(行政部負責)。
四、專業知識培訓
1、專業知識普及培訓。涉及的各個專業的培訓,每月進行一次,分別由公司專業人員或各級領導以講課方式傳授專業知識,提高員工的綜合知識水平和工作潛力(由行政部負責組織)。
2、學歷培訓(公司支付學費式培訓)
⑴貼合下列條件、未取得大專或本科文憑的員工,享受在職學歷培訓。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本人愿意長期服務于公司,也期望提高自我素質;績效突出,公司擬重用或作后備力量的;崗位工作需要進行培訓的。
⑵學歷培訓以業余學習(夜大、函大學習、進修)方式為主,時間一般為2-3年。員工可選取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專業進行深造。
⑶第一年學費由公司支付,其余學費畢業后憑畢業證報銷。未取得畢業證,全部學費自行負責;繼續學習取證的后期學費不得報銷。
⑷理解了學歷培訓的員工,須在公司服務三年(從拿到畢業證起計算);未滿三年而離開公司的,應向公司支付部分學費。支付辦法為:以學費總數除三十六個月,未滿的幾個月的學費由個人賠付公司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3、換崗、任職培訓。因崗位變更須進行的培訓,可在任職過程中理解鍛煉、培訓(由公司領導安排)。
4、技能培訓(在職短期培訓)
⑴根據公司業務發展和工作需要,進行定向、專業、脫產或半脫產培訓,提高員工的工作潛力和工作技能。
⑵員工培訓結束后,所學資料應在本部門和相關專業的公司員工中進行“互教學”,共同分享成果。否則將承擔所有的學習費用(由行政部組織實施)。
5、公司根據需要安排的執業資格、崗位證培訓考試,取得的資格證的費用由公司報銷,但持證人須在公司服務滿三年(從拿到資格證起計算);未滿三年而離開公司的,公司要求其支付部分學費。支付辦法是:以學費總數除三十六個月,未滿的幾個月學費,由個人賠付公司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五、培訓紀律
1、在規定的培訓時間內,任何人不得無故缺席或請假。確有要事的,需事前以書面形式(附總經理簽字)交至行政部,口頭請假或事后補假均無效。無故缺席者每次罰款30元。
2、遲到每十分鐘主管級以上員工罰款10元,普通員工罰款6元,以此計算。
3、培訓將進行不定期的考試,考試成績計入當月績效考核資料。
六、培訓績效評估
每一階段的培訓結束后,以考試、問卷調查、談話調查等多種方式進行培訓評估,依此對下階段的培訓方式、資料和對象進行調整,以到達培訓效果和目的。
第十章勞動合同與離職
一、適用范圍:試用期滿轉正后的全體員工
二、合同期限
1、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必須的工作為期限。
2、因公司原因或員工個人原因而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已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上的,均視為一年期勞動合同。
三、合同簽訂、續訂、變更和解除
1、新員工在試用期滿轉正時,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2、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員工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后續簽勞動合同。期滿未重新訂立勞動合同而雙方均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原合同續簽。
3、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能夠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4、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需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十天提出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一致后方可解除合同。
5、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能夠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經濟補償。
⑴試用期內被證明不貼合錄用條件;⑵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⑶未經公司批準而自動離職;⑷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⑸擅自離崗,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被公司除名;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6、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能夠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員工本人并支付經濟補償:
⑴經與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⑵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崗位工作(增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⑶不能勝任分配的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⑷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7、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經公司批準后方可辭職。如未提前通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定承擔違約職責。
8、未提及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離職手續、補償
1、員工在離職前務必完備離職手續,否則不給予離職補償;給公司造成損害的,公司保留司法解決的權利;第一負責人或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2、離職手續包括:⑴辦理工作交接事宜;⑵按《離職手續表》要求辦理離職手續;⑶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⑷報銷公司帳目,歸還公司欠款;⑸如與公司簽定有其它合同(協議),按其它合同(協議)的約定辦理;⑹離職手續完備后,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3、離職補償。員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補發一個月基本薪金。其中:半年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發;超出一年不滿一年半的,按一年半發,以此類推。補償費最少發一個月,最多發放12個月。
五、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透過申訴程序向上級負責人或職責機構(公司專職負責人、公司工會負責人、公司總經理)申訴,協議解決;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人事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門為企管部,對上向主管經營的副總經理負責,對下由人力資源主管負責日常事務。
公司的部門設置、人員編制、企管部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由總經理負責;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項由董事會負責。
第二條 企管部有關人事管理的職責如下:
(1)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情況,制定并實施公司的人力資源規劃和具體計劃。
(2) 根據各部門的人力需求計劃,負責對人才引進和招聘工作進行具體操作。
(3) 負責擬訂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勞資、培訓等方面的政策及規章制度,經批準后,負責監督執行。
(4) 負責擬訂員工崗位薪酬制度。
(5) 負責擬訂本公司員工績效考核體系及獎懲方案,并組織實施。
(6) 根據公司員工實際狀況和企業發展的需要,制定并實施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7) 負責組織員工的各種崗位培訓。
(8) 負責公司員工的社會保障工作。
(9) 負責員工辭退及內部調配,代表公司處理勞動糾紛。
(10) 負責辦理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入職和離退職等人事手續。
第三條 本制度除另有規定外,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員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職人員,包括正式職工和短期聘用員工。
正式員工是本公司系統員工隊伍的主體,享受本制度中所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臨時工、離退休人員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定。短期聘用員工聘期滿后,若愿意繼續受聘,經公司同意后可與公司續簽聘用合同。
第五條 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規范員工和公司雙方的行為。
第二章 聘用
第六條 公司聘用的原則是:“任人唯賢,擇優錄用;競爭上崗,崗上競爭”。
第七條 聘用各級員工應綜合考慮思想、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等,以適合于所任職務或工作為考察原則,但有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會負責向社會公開招聘。具體方式由董事會制定、執行。
各部門經理、副經理的聘用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
公司其它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
第九條公司的人員編制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崗位設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崗位設置。公司鼓勵通過員工增加崗位技能的學習,達到“一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崗位,減少人員,增加勞動效率。
第十條 各年度人員需求計劃的編制程序如下:
(1) 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企管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后,上報企管部。
(2) 企管部匯總后,結合崗位編制、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編制下一年度人力資源需求方案,報總經理批準;
(3) 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企管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條 普通員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員需求部門的負責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由企管部結合年度計劃審核需求,給出審核意見;
企管部審核同意后,會同需求部門,根據崗位說明書的要求,制定具體的崗位任職資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計劃,經企管部經理批準后執行;
企管部按照批準的崗位要求確定初始人選,送需求部門審核,確定最終候選者名單;
企管部會同需求部門共同進行面試(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試的次數),并共同決定聘用人選;
企管部負責聘用人員的通知,進入試用期管理;
企管部負責落實崗前培訓。
第十二條 部門經理的聘用,參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經理的聘用,由總經理會同副總經理進行;其它的部門經理由企管部會同總經理、副總經理進行。
第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與集團中層以上干部有親屬關系的人員(對歷史形成的此類情況不予追溯)。
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有賭博、吸食毒品記錄者。
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品行惡劣,曾被其他單位辭退、開除人員。
體格檢查不通過者。
第十四條 公司招聘采用內外一視同仁的原則,即外部招聘與內部推薦共舉,統一考察標準,擇優錄取。
第三章 試用
第十五條 新聘用人員均應經試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條 試用期為1-3個月。
第十七條 新進員工的試用,由所在部門進行,企管部負責監督。
第十八條 新進員工向企管部報到,并以其向企管部報到的日期作為起薪日。
第十九條 公司員報到時應交驗的材料:
(1) 公司統一印發的登記表
(2) 身份證(復印件)
(3) 畢業證明書(復印件)
(4) 技術等級證(復印件)
(5) 健康檢查表
(6) 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張
(7) 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二十條 企管部應于新員工報到當日與其簽定“試聘協議”;試聘協議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檔,一份由試用員工自留。
第二十一條 試用員工經試用期考核成績合格者,其服務時間統一從正式任用之日起計算,公司與其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書(訂立集體勞動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 試用員工在試用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不可請求任何遣散費或補助。
(1) 品行欠佳,違反公司有關規定;
(2) 申請事假超過規定;
(3) 經試用單位認為不適合工作崗位;
(4) 發現進入公司前曾有不適合崗位的違法行為;
(5) 遞交的個人資料被查證為虛假的;
第二十三條公司員工辦妥報到手續,經公司分派試用工作后,應即赴目標部門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請求更換;并由企管部填發工作記錄卡,按照規定時間到職工作,無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職者即停止試用。事先以書面呈準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條 試用期的考核
(1) 新員工在試用期滿后,向企管部領取“員工轉正考核表”,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填寫表中的“評核內容”和考核內容中的“自評部分”。
(2) 部門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并寫出初核評語。
(3) 人力資源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出勤情況,如實填寫考勤狀況。
(4) 考核結果將根據初核評分和考勤狀況來確定。
a) 考核結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為合格;
b) 考核不合格的新員工由企管部辦理退職手續;
c) 考核合格的員工由企管部負責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核定崗位及相應的崗位薪點數;
d) 考核分數在90分以上的員工可以晉級確定崗位薪點數;
第四章 服務
第二十五條 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各項規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條 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1) 建立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而奮斗。
(2) 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用戶,提供具有“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的產品。
(3) 牢記“質量第一、用戶第一”的原則,努力消除可能給顧客帶來不便的任何瑕疵。
(4) 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新技能,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5) 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
(6) 培養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 保持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和挫折。
(8) 善于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9) 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10) 明確公司的奮斗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二十七條 員工行為準則包括:
(一) 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職的行為。
(二) 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職務。
(三) 不斷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 不泄漏業務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 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六) 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出廠。
(七) 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 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始得離開。
(九) 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作業點的環境清潔。
(十) 員工在作業開始時間不得怠慢拖延,作業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志、電視、報紙以及抽煙,以便增進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險。
(十一) 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閑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十二) 各級主管及各級單位負責人務須注意本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 工資及福利
第二十八條 公司執行崗位薪點工資制,即工資包含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年功工資三部分。各部分工資均采用薪點數計算,匯總后結合薪點值確定工資。
第二十九條 崗位工資、年功工資按月核算,績效工資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條 公司的年度工資總額須與公司的經營效果密切相關。
第三十一條 工資采用“下發薪”制,即每月5日發放上月工資,遇節假日提前。績效工資(獎金)按季度發放,最遲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條 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龍江省規定的社會統籌保險,以及公司規定的各項福利措施。
有關工資及福利的具體內容見公司《工資管理制度》《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六章 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條 公司員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時間為:
夏季: 8:00-17:00
冬季: 8:30-17:30
生產崗位的作息由生產技術部負責安排。
第三十四條 各班、組、部門宜設置兼職考勤員,負責本單元員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員月底將考勤表交本部門匯總,匯總表經部門領導簽字后報企管部。
第三十五條 考勤中有關事項的確認條件如下:
(1) 遲到:
超過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15分鐘以內;
(2) 早退:
提前考勤規定的離崗時間15分鐘以內;
(3) 曠工: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a) 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的;
b) 當日未到崗,且無正當理由的;
c) 未到崗而提供的證明材料經核查為虛假的;
d) 到崗后擅自離崗時間累計超過1小時的;
(4) 病假:
在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前15分鐘,或事先向直接負責人申請(急診除外),且于恢復上班后即日交付正規醫療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5) 事假:
事先向主管領導書面申請,經批準后休息的。請假未滿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8小時為1日。
(6) 公假:
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經申請批準后休假的:
(1) 行使選舉權;
(2) 當選代表出席政府、黨派、工會、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召開的區級以上的代表會議;
(3) 擔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證明人及辯護人;
(4) 出席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大會;
(5) 《工會法》規定的不脫產工會基層委員的工會活動,每月占用工作時間不超過2個工作日時;
(6) 接受區級以上獎勵,參加獎勵大會的;
(7) 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指定參加會議或群眾性活動時。
(7) 福利假:
根據公司福利管理的有關規定,對于符合條件的員工給予福利假,包括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等,具體標準參加《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病假(除急診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須事前書面申請,經領導批準后執行。各類假期1日內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準,超過1日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有關考勤的具體規定及獎懲措施,詳見《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 考核及異動
第三十七條 員工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
第三十八條 員工轉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試用”章節規定的辦法執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則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十九條 員工的異動主要指部門經理(含)以下的員工,包括調動、晉升、降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調整由董事會負責。
第四十條 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也可以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員工的調動分為部門內調動和部門間調動兩種情況:
(1) 部門內調動: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經企管部批準后執行。
(2) 部門間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調出部門、調入部門、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后,由企管部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一條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前5%的,可以向上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后5%的,可以向下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
第四十二條 員工的晉升和降級,除《員工獎懲制度》規定外,主要依據考核成績、個人技能、工作態度決定。
第四十三條 普通員工的晉升和降級,由人力資源主管和員工所在部門共同負責擬定,報企管部批準;部門(副)經理的晉升和降級,需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四條 公司根據考核成績實行“末位淘汰”制,具體規定見“末位淘汰制管理辦法”。
第八掌 獎懲
第四十五條公司獎懲的目的在于鼓勵和鞭策員工勤奮工作,奮發向上,做出更大成績,防止和糾正員工的違法失職行為,保證順利的實現企業和員工的發展目標。
第四十六條公司的獎勵包括: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榮譽獎勵等。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等;榮譽獎勵包括通令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等;行政獎勵包括晉升、擴大職權、參與決策等。
第四十七條 公司的懲罰包括經濟處罰與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扣發獎金、降薪等;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免職、辭退、開除。
有關獎懲的具體規定,見《員工獎懲制度》。
第九章 培訓
第四十八條 公司鼓勵員工進行業務深造,貫徹“一崗多能”政策,將組織定期與不定期的崗位培訓及其他技能的培訓。
第四十九條 培訓由企管部會同業務部門,通過分析考核結果后確認需要培訓的人員及內容,在此基礎上制定培訓計劃,經企管部批準后執行。
第五十條 培訓包括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1) 崗前培訓為新進員工入職前的培訓,由人力資源主管組織,內容為:
a) 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章的講解;
b) 企業文化知識的培訓;
c) 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的說明;
d) 請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技能培訓;
(2)在職培訓:在崗員工的技能培訓,以提高本職技能或增加第二崗位技能為需要,由各級主管組織,采用內部培訓與外部培訓結合的方式,并加以總結,形成固定的培訓教材;
(3) 專業培訓:視業務的需要,對優秀的員工進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訓。專業培訓包括:
a) 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班
b) 邀請專家進行專項講座
c) 脫產學習
d) 國外深造
第五十一條 為加強培訓管理,使接受培訓的員工更好地為公司創效益,參加專業培訓的員工應與公司簽訂“培訓后服務協議”;
第五十二條 參加培訓的員工應認真學習,公司將考察培訓效果;并據此決定員工承擔培訓費用的比例。
培訓的具體規定見公司《培訓管理制度》
第十章 解職
第五十三條 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死亡”、“退休”、“辭職”、“停職”及“辭退/解雇”“開除”六種。
第五十四條 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員工死亡的撫恤條件及標準由公司另行規定。
第五十五條 公司員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五十六條 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30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準。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十七條 公司員工停職分為“自請停職”及“命令停職”二種。
(一)員工因服兵役、預備役期間超過一個月者可自請停職。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1. 員工不適合繼續本職工作又無法調整工作的;
2. 因病延長的假期超過規定者。
3. 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五十八條 自請停職和命令停職,如遇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自請停職者,于免除兵役、預備役后15日內報道復職。否則,以辭退處理。
(二)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可按退休或辭退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職在3月內還無法安排合適工作的,按辭退處理。
(四)因訴訟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雇,但偵查處分不起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五十九條 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所有薪酬,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六十條員工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可根據其行為及后果,根據相應的規定給予解雇或開除處理。解雇或開除的決議應通過公司辦公會決定,并將辭退及解雇的決定通知工會。
第六十一條 因公司調整業務結構,或發生重大經營變動導致的解雇員工計劃,應事先與工會協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補償方案。
第六十二條公司員工離職,除“死亡”及“命令停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妥交卸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財務部憑簽準單辦理有關結算。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六十三條 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六十四條 如有未盡事宜,可由董事會另行補充規定,修改時亦同。
第六十五條 本制度由企管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