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出入管理制度(精選8篇)
學生出入管理制度 篇1
1、學生應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詳見《作息表》)
2、進校前,學生應按照到校先后在校門內指定地點排隊等候,并保持隊伍安靜、地面整潔;
3、進校時,學生應按照路隊先后,有序進入;
4、進校時,學生應主動向護導老師和值勤同學問早;
5、進校時,學生應保持服飾整潔,形象端莊大方;
6、離校時,學生應在路隊長和帶班老師的指揮下排隊集體離校。如遇雨天,應在家長帶領下及時離校,不得在校內逗留,玩耍。
7、學生進出校門不得奔跑,以免相互碰撞或跌倒,如因此而發生意外,須由本人承擔主要責任;
8、離校后,學生應及時回家,不得在校門周邊長時間逗留,以免發生意外;
9、在校期間,學生不得中途離校;
10、如遇病事假,學生應主動持班主任老師開具的`出門條,在門衛處做好登記,由家長將孩子領回家。
學生出入管理制度 篇2
為了加強和規范學生進出校門行為,保證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安全、健康的成長,根據市教育局20xx年11月6日關于加強民辦學校安全工作的專題會議和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住校生進出校門管理規定
1、我校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住校生在校期間沒有特殊情況的不允許私自外出學校。
2、有事需外出學校的學生必須向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批準并簽署意見和返校時間,學生處蓋章。學生憑假條經過門崗審查后后方能出校門。學生在校外要注意安全,如發生意外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3、班主任批準學生出校時一個條只能批準一個學生,否則學生處不予蓋章,門衛處不予放行。
4、學生擅自離校、或逾期不歸的,如發生意外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5、外出集體活動,由帶隊教師在門衛處《學生出入校門記錄》表上簽字。
6、緊急情況出校的由認定人簽字,認定人只能是學校的教師和行政管理人員。
7、對于不按規定時間進出校門、不按規定時間返校、串證或不服從管理的,門衛檢查人員有權扣留其相關證件,并將有關情況登記后及時通報給相關處室給予處理。
二、走讀生進出校門管理規定
1、憑走讀生校牌或走讀生證在規定時間內進出校。
2、未在規定時間(上課期間)出校的,必須向班主任請假。憑班主任同意簽字,學生處蓋章的條,經過門崗審查后后方能出校門。
3、對于不按規定時間進出校門、不按規定時間返校、串證或不服從管理的,門衛檢查人員有權扣留其相關證件,并將有關情況登記后及時通報給相關系部給予處理。
三、“校牌”或“出入證”都由學生處統一制作。
以上規定全體學生必須自覺遵守,對于違反本規定一次的給予通報批評,二次的給予警告,三次及以上和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的.,按校紀給予嚴重警告、直至責令退學的紀律處分;對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執、并動手毆打工作人員的,除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外,并根據情節輕重,按學校相關規定加重處理;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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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1月8日
學生出入管理制度 篇3
1、所有住校學生憑請假條出入校門,其余時間一律在校園內,不準隨便出入,請假條須班主任和政教人員簽字后方可出入校門。
2、跑校生一律憑胸卡出入,進出校門必須規范佩戴胸卡,在離校門10米左右便主動將胸卡佩戴胸前,以便接受檢查,跑校生只能提前20分鐘到校,放學后20分鐘必須離校,否則,不準到校和離校。凡進入校園后,必須持有請假條方可出入校門,否則一律不準離開校園。
3、嚴禁學生和校外人員翻柵欄或圍墻出入校園,否則不管此次翻越柵欄或圍墻是否造成損壞,必須賠償所有維修費用。住校學生必須在校園內就餐,不準從校外買飯、訂飯或購物(周日上午除外),一經發現全部沒收,并按積分制度處理。
4、學生中午午睡時間及晚上熄燈鈴響后,嚴禁學生在教室、校園各角落逗留、吵鬧,確保校園安靜、有秩序,否則按積分制處理。
5、住校生因重大事外出必須有家長來接,經班主任同意,政教人員簽字記錄后,憑請假條經門衛登記后方可外出,而且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返校。
6、外出學生校外活動時間不準進入歌廳、舞廳、迪吧、網吧、酒吧、游戲室等場所,一經發現,將禁止下次外出并交政教處嚴肅處理。
7、嚴禁校外人員隨意進出校門,進出校門必須登記,上課期間及學生午睡時間家長不準進入學校會見學生,只能在放學時間會見,其他閑散人員不準入校。
8、不遵守作息時間、規章制度、沖撞門衛、值班教師、破壞學校秩序者,視情節輕重處理或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9、嚴禁任何外來車輛入內,本校教師車輛一律不準入內,辦公車輛需要入內要作記錄,食堂、小賣部等貨車每天上午一次,下午一次,其它時間不準入內,門衛要做好記錄。
學生出入管理制度 篇4
一、早 6:30 開校門 7:30 關校門,午 12:00開校門 12:40關校門 12:20關兩側后校門,2:00 開校門 2:35關校門
要求:
1、住校生一日三餐一律在學校食堂用餐,午用餐后12:40回寢室午休,12:50關宿舍門,2:00開宿舍門。不得在校外逗留,不得在校園內閑逛和從事體育活動。
2、通校生中午在家午休,不得在校外逗留,不得在校園內閑逛和從事其它活動。
3、晚餐時間,附近居住的通校生可憑政教處簽發的臨時通行證回家用餐其余通校學生在學校食堂用餐。
二、晚上10:50關校門、關住校生宿舍門,晚10:40關兩側校門,周六晚6:30——周日午2:00兩側校門關閉。
要求:
1、住校生應在晚10:50之前回宿舍寢室,若因打開水或洗澡回寢室時不得超過11:05,不得在校外逗留,不得在校園內閑逛和從事其它活動。
2、通校生按時回家,不得在校外逗留,不得在校園內閑逛和從事其它活動。
三、住校生從星期天晚到校至星期六放學期間不得出校門,若因事須憑班主任簽發的政教處假條,經政教處核實方可出校。
四、星期六晚不回家的住校生要遵守作息時間,遵守住校生紀律,不得進網吧玩電子游戲等不健康活動。
五、全體同學上課時間不得出校門,若因事須憑班主任簽發的政教處假條,經政教處核實方可出校。
六、全體同學在胸前左上方佩戴好校牌出入校門、教室、宿舍等校園各個場所。
七、全校同學要講文明、懂禮貌,著裝和頭發要適合中學生,自覺接受學校教職員工、管理員、保安的詢問。
八、全校同學要認真遵守以上各條,違反學校規定的同學將給予嚴肅的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將給予紀律處分。
學生出入管理制度 篇5
一、根據教育部《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學生在校期間,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規章制度,接受學校的安全教育和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家長應給予大力支持和積極配合。
三、學生出入校門必須出示有效證件,不得擅自離校。有效證件是指學校制作的紅、藍《學生出入證》和《學生出門條》。
四、每日上、中、下放學時,接送家長不得入校,學生自行到校門口排好隊。晚自習課后回家的,中小學年級學生由老師送到校門口,交給等候在校門口的家長手中。
五、周末和節假日,家長可持證進入校區接送。持藍色出入證的學生可自行離校,持黃色出入證的,須由家長接送。小學生離校必須由家長憑黃色接送證接出校門。所有委托代接的,一律由班主任確認后開具出門條。
六、學生在非正常離校時間出校門的,須持有班主任與家長聯系后開具的《學生出門條》,報政教處批準。學生擅自涂改和自己填寫和/或未加蓋批準人名章的出門條視為無效。
七、周末和節假日留校的學生如需外出,由班主任在征得家長同意后開具《學生出門條》并報政教處批示蓋章。外出學生的走向和返校時間均應明確并登記。
八、學生生病或發生意外時,由班主任先掌握情況或和家長聯系后報政教處批示,開出《學生出門條》,必要時陪同就診。
九、嚴禁學生在任何時候無證強行闖出校門或翻越圍墻離校,違者依規處罰。
十、證件遺失的,須憑出門條出門并及時補辦。
學生出入管理制度 篇6
為優化育人環境,建設文明校園,維護校園治安秩序,消除安全隱患,現對我校學生進出校門作如下規定:
一、全校學生出入校門時必須出示本人學生證或由班主任開出的放行條,服從值班人員的.檢查和監督。對于著裝不符合學校管理規范要求、未出示本人學生證或放行條、未按時到校或提前離校的學生,值班人員將詳細情況登記好并將登記結果及時通報給相關部門。
二、學生在上課時間嚴禁外出,如有特殊情況外出者,需出具由班主任簽署的放行條,并攜帶本人學生證方可外出。
三、學生需要攜帶貴重物品離校,必須由總務處檢查并開具物品放行條,由生活老師簽字才可放行。
四、嚴禁學生攜帶煙、酒、盒飯、生食(肉、米、菜)、違禁電器、管制刀具、煙花爆竹等違禁物品進入校園。值班人員有權要求進校學生對自己的書包、行李箱、行李袋、電腦箱等進行有側重的自查,學生應主動配合,對不配合者交由政教處理。一經發現違禁物品,一律沒收并登記在案。
五、對違反上述規定進出校門者,由值班人員登記,并按《清鎮三聯學校學生管理制度》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學生出入管理制度 篇7
一、所有學生出入校門須憑準假單和具有學生身份的有效證件。
二、學生出入校門,要主動出示有效證件,自行車要下車推行。
三、學生出入校門要保持安靜,有序進出,不得擁擠或起哄。
四、所有學生進出校門,一律不得騎機動摩托車,望家長配合監督。
五、走讀生下晚自習后憑出入證出校門回家,住讀生不得出校門,其它時間出校門必須要有班主任簽字并加蓋年級辦公室公章的請假單,出入證無效。
六、出入證只限本人使用,嚴禁涂改或轉借他人使用,一經發現,一律沒收,并通報到年級和班級,扣除該班一定的量化分。
七、嚴禁制作使用假證出入校門,一經發現,假證沒收,并通報全校,通報到年級和班級,除扣班級量化分外,還要根據情節對該生進行紀律處分。
八、學生非放學、放假時間出校須憑班主任簽字的準假單,上課期間除特殊情況外不準學生外出。
九、對不服門房管理,無理取鬧者,通報全校,通報到年級和班級,除扣班級量化分外,還要根據情節對該生進行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學校給予該生勸其退學處理。
學生出入管理制度 篇8
1、學生每天實行“一進一出”管理,即早晨來校,晚自習后離校,中途一律不得外出。
2、學生騎自行車來校時,自行車需在指定位置集中存放,其他地方嚴禁停放車輛。
3、學生有特殊原因需外出的,必須經家長告知班主任,學生本人寫出請假條,班主任簽字同意后,交保衛科登記方可出校。
4、所有學生家長及外來人員上課期間來校,保衛科需問清原因,查證屬實,登記后方可進入。在學生上課期間外來人員嚴禁進入學生區。
5、中午嚴禁外出,所有學生一律在校內就餐。
6、非本單位教職工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內,本單位教職工車輛入校后必須存放到指定位置。
7、家長早晚接送學生不得進入校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