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方調配管理制度(通用3篇)
處方調配管理制度 篇1
1.藥房對處方藥實行管理。
2.處方調配員負責處方藥的調配。調配員應具有中專以上學歷,依法經過資質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健康檢查合格,培訓合格。處方審核員應具有執業藥師資格或藥師技術職稱。
3.上班時間內,處方審核員應在職在崗,并佩帶標明姓名、技術職稱等內容的胸卡。
4.銷售處方藥必須憑醫師開據的處方銷售。處方經審核后方可劃價、調配。審核員和調配員均應在處方上簽字或蓋章。
5.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的`處方,應拒絕調配、投發。必要時經原處方醫師更改、重新簽字后方可調配、銷售。調配員不得代用或擅自更改處方內容。
6.調配處方應按以下程序進行,作到“四查十對”:
(1)劃價人員應將收到的處方交由處方審核員進行審核。
(2)處方審核員應認真審查處方的姓名、年齡、性別、藥名、規格、劑量、有無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及超劑量等情況。
(3)處方經審核合格并由審核員簽字后,方可電腦劃價、調配。
(4)調配處方時應按處方逐方、依次操作,調配完畢,經審核無誤后,調配員在處方上簽字或蓋章,交由處方審核員審核。
(5)發藥時應認真核對患者姓名、藥劑數量,同時向顧客交代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等。
“四查十對”,即:
(1)查處方:對科別,對姓名,對年齡;
(2)查藥品:對藥品規格,對數量,對標簽;
(3)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質,對用法,用量;
(4)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
7.處方當日有效,有特殊情況當日不能取藥的,不得超過3天,超過期限需經醫師更正日期、重新簽字后方可調配。
8.處方按《醫療機構處方管理辦法》保存備查:普通處方1年,毒性、精神處方2年,麻醉處方3年。
9.特殊管理藥品按“特殊管理藥品管理制度”執行。
10.違反本制度和程序以及因工作失誤造成損失者,按規定予以相應處罰。
處方調配管理制度 篇2
處方管理制度是醫療機構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確保醫療服務質量,保障患者安全,以及合理使用醫藥資源。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處方的開具、審核與執行流程
2. 處方的標準化格式與內容規定
3. 處方權限的設定與醫生資質要求
4. 處方藥物的分類與使用管理
5. 處方的`記錄與存檔制度
6. 處方的監控與審計機制
7. 處方錯誤的預防與處理程序
內容概述:
1. 法規遵守:確保處方管理制度符合國家及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如《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
2. 醫療人員培訓:定期對醫護人員進行處方知識與技能的培訓,提高其處方開具的準確性和合規性。
3. 藥品管理:規范藥品的采購、儲存、調配和使用,防止濫用和誤用。
4. 信息系統: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處方的電子化管理,提高效率,減少人為錯誤。
5. 審計與評估:定期對處方進行審計,評估處方管理制度的執行效果,及時調整和完善。
處方調配管理制度 篇3
處方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確保醫療安全:通過規范處方流程,減少錯誤和不當用藥的風險。
2. 提升服務質量:提高患者滿意度,增強公眾對醫療機構的.信任。
3. 法規合規: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防止因處方問題引發的法律糾紛。
4. 控制成本:合理用藥可以降低醫療成本,優化資源分配。
5. 防止濫用:防止藥物濫用和非法交易,維護社會公共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