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氣瓶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
氧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為了加強氧氣瓶安全管理,保證安全使用,保證人身和國家財產安全,特制定本中心氧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一、運輸
1、根據氣體的性質制定相應的運輸、使用、搬運管理制度,使用、管理氧氣瓶的人員須經專業安全技術教育。
2、旋緊氣帽輕裝輕卸,嚴禁磕碰。
3、夏季運輸要采取防爆防曬措施。
4、運輸車上嚴禁煙火。
二、采購驗收
1、購進醫用氧應當從具有《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GMP證書》的生產企業或《藥品經營許可證》、《藥品GSP證書》的經營企業購進具有批準文號的`醫用氧,醫用氧的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嚴禁購進工業氧。
2、采購部門應嚴格審查供應商資質,建立醫用氧供應商檔案,包括《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GMP證書》或《藥品經營許可證》、《藥品GSP證書》、工商執照、銷售人員身份證等相關證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及質量保證協議。
3.購進醫用氧應有合法票據,做到票、帳、物相符。倉庫工作人員應認真對醫用氧進行驗收,驗明品名、生產企業、生產日期、批號、有效期、檢驗合格證明,氧氣瓶的壓力等標識,并建立醫用氧購進驗收記錄,嚴把醫用氧的購進關。
1、儲存氣瓶必須符合安全技術和工業衛生的要求。
2、旋緊瓶帽,入庫前要驗收。
3、在夏季隨時注意室溫,必要時設法降溫。
4、氣瓶內溫度最低不得低于5℃,注意加溫時不得采取明火取暖。
三、使用
1、禁止敲擊碰撞。
2、氣閥凍結時不得用火烤。
3、夏季防止暴曬。
4、氣瓶不得靠近熱源,距離明火不得小于10米。
5、使用時,與乙炔氣瓶的間隔應在3米以外。
6、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保留0.05Mpa以上的剩余壓力。
7、在接觸氣瓶時應仔細檢查所用工具、手套及雙手有無油脂,必須保證在無脂情況下操作。
氧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氧氣瓶為我院固定資產,由氧房統一負責對我院所有氧氣瓶建檔、保管、定期檢驗,定期養護等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二、科室護士長根據本科室的實際需要,固定一定數量的氧氣瓶在本科室以備加床病人、危急重病人使用,固定科室的氧氣瓶清單經護士長和氧房負責人共同簽字認可后留存氧站備案。
三、各科室負責人、護士長應高度重視氣瓶的安全工作,應指定專人負責氣瓶安全使用和管理,每天檢查鋼瓶氧氣使用情況,懸掛“有氧”“無氧”標識。
發現無氧鋼瓶應及時與氧房進行調換,確保需要吸氧病人能夠及時使用。
四、氣瓶在貯存、使用時必須直立放置,工作地點不固定且移動較頻繁時,應固定在專用手推車上,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
五、氧氣瓶為特殊設備,氧房和使用科室應妥善保存,嚴格管理,鋼瓶如丟失的`,由保管科室負責賠付。
六、氧氣瓶只準在醫院各病區內、救護車輛上使用,任何人不準以任何形式套取、私自外借、換、充裝氧氣瓶行為,違者按私收費處理。
確需借用氧氣瓶到院外的,需經科主任或護士長、分管院長簽字同意并預交1000元/只押金后方可借出,借出的氧氣瓶應專瓶專用,不得充裝其它氣體、改變瓶體設置、顏色、用途等,否則應作為廢瓶處理,借出的氧氣瓶一個月內必須歸還,逾期不還或廢瓶的將扣除押金。
七、用氧科室除固定一定數量的基數氧瓶外,如果有臨時需要增加的,電話通知氧房,由氧房值班人員填寫科室臨時使用氧瓶報告單,交當班護士簽字接收,護士長確認。
科室臨時借用的鋼瓶應在五天內歸還氧站。
八、每月的20日氧房對瓶裝氧氣購進量、各科使用量、庫存量進行盤點,每月匯總瓶裝氧氣消耗報表經護士長、分管院長簽字后分別報藥劑科、核算辦。
九、氧房應加強對氧瓶的使用管理,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和制度,做到帳物相符,各種手續規范。
不定期對全院氧瓶安全性進行檢查,及時查找、發現、處理存在的隱患,確保氧氣的安全使用。
氧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主題內容和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設備、安全附件的使用、管理、檢修、事故處理等內容和要求。本制度適用于氧氣充裝站。
2.內容與要求
2.1基礎管理
2.1.1設備管理的任務是對設備進行綜合管理,保持設備的完好,不斷改善和提高技術裝備條件,充分發揮設備的效能。
2.1.2堅持修理保養改造和更新相結合,專業管理與一般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2.1.3健全設備管理機構,建立以安全技術負責人為首的設備管理網。由設備員全面負責管理,認真做好使用管理檢修潤滑事故處理等工作。
2.1.4建立設備臺帳和檔案,主要設備應明確專人管理(掛牌)。
2.1.5建立儀器儀表,安全附件臺帳和檔案。
2.1.6建立設備維護保養及修理臺帳。
2.2使用和管理
2.2.1所有設備的'操作人員,實行持證操作,嚴禁無證操作,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設備。
2.2.2設備操作人員,應對設備運行工況及時記錄。抄表的時間、項目應遵守操作規程的規定。抄表記錄應真實、及時、規范。
2.2.3設備操作人員應做到“四懂”,“三會”,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2.2.4設備運行中應進行點檢和巡檢,嚴禁設備帶病運行及超負荷運行。
2.3檢查,檢驗和檢修。
2.3.1設備員應根據設備的實際狀況和安全附件的校驗周期,編制設備的檢修計劃,報安全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實施。
2.3.2設備的檢查,檢驗和修理,應嚴格執行有關規程和標準,確保質量和安全。
2.3.3壓力容器,液氧貯槽,槽車的內外部檢驗要嚴格按有關規定進行。
2.3.4氧氣瓶至少每三年送有資格的無縫氣瓶檢驗站進行檢驗,并作好記錄。
2.3.5安全閥每年至少校驗一次,壓力表的校驗應符合計量部門的規定。溫度計,液位計等其他儀器儀表的校驗(修理)按有關規程進行。
2.3.6避雷針,貯槽,管道等接地電阻由有檢測資格的專業部門每年至少測定一次。電阻值應在規定范圍內。
2.3.7設備的潤滑系統,應嚴格按設備說明書的要求添加和更換潤滑油。
2.3.8凡檢修保養與氧氣接觸的設備、儀器、儀表或另部件,嚴禁使用油脂。檢修使用的工具,更換的另配件應進行嚴格的脫脂。
2.4設備事故處理
2.4.1發生一般設備事故必須查明原因,作到“四不放過”。
2.4.2設備發生重大事故,應及時采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按有關規定處理。
3.檢查與考核
3.1設備運行記錄,保養情況,每周檢查一次,每月考核一次。
3.2發生設備事故的責任者,應賠償經濟損失,對觸犯法律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氧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篇4
醫院氧氣供搶救患者之用。氧氣瓶集中存放在氧氣間或分布在門診部、病區。氧氣是助燃危險品,氧氣間是要害部門,為了切實加強醫院氧氣安全使用管理,特制訂此制度。
1、氧氣存放的地方,嚴禁煙火,禁止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入內或混放。須有專人負責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備有滅火器材。
2、氧氣瓶的管理、搬運人員須經過專門培訓并持有上崗合格證。運輸氧氣的車輛須持有危險品運輸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氧氣瓶搬運謹防撞擊,使用人員須注重安全,不準吸煙。氧氣瓶閥門和管道開關須勤查、關閉好,不允許有漏氣現象。非工作人員不準動用。
3、嚴格執行上級的.有關規定,定期對氧氣進行試壓檢驗和報廢更新,標志明顯,臺賬齊全,并做好每年的年檢工作。
4、氧氣瓶、氧氣管道設施必須有專人維修和管理,如有破損、失靈和漏氣等情況應及時檢修。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并做巡查記錄。如有不安全因素,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確保正常的醫療供氧。
5、氧氣管道和集中供氧及設備維修、運輸等由總務科負責,吸氧部位的檢查、維修由器械部負責。各病區領用的氧氣瓶應各負其責,使用完畢及時關閉閥門,嚴禁吸煙和明火,確保使用安全。
6、非醫療部門使用氧氣瓶,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總務部核查確需使用報送主管院長批準后方可使用,并嚴格執行醫院的有關規定和操作規程。
氧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主題內容和適用范圍
1.1本制度規定了門衛的`工作和要求。
1.2本制度適用于氧氣充裝站。
2.內容與要求
2.1門衛人員必須提高警惕,嚴守崗位,做好防火及保衛工作。
2.2站內為重點防火部位,嚴禁一切煙火及火種帶入。
2.3機動車輛入站,應隨車配齊滅火器材。
2.4嚴禁氧氣瓶與其它相抵觸的氣體混裝出入站區。
2.5外來人員參觀、學習檢查等由本站有關人員陪同,經登記后方可進站。
2.6外單位來站的車輛及人員應服從門衛人員管理,進出站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
3.檢查與考核
3.1站長、安全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員要經常檢查門衛的工作,給予獎懲。不稱職者及時更換。
氧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非本崗位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2、本制氧裝置產品氣為氧氣,具有強助燃性,機房內以及機房周圍10米以內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3、機房內嚴禁動火,禁止吸煙。
4、機房內外應放置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材。
5、本裝置有壓力容器組成,應定期檢查系統中的安全閥。
6、應經常對制氧裝置管道及連接部分進行檢漏氣,不得有漏氣現象。
7、制氧裝置工作時,壓縮機的某些部位溫度較高,請不要觸摸,以免燙傷。
8、對制氧裝置進行維修時,必須切斷主電源,并確保系統無壓力后方可進行。
9、機房內應有足量的新鮮空氣送入,環境溫度宜小于35℃,環境濕度宜小于80%。
10、有關人員應詳細閱讀空壓機、冷干機、制氧逐級安裝使用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