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夜躁爽日日躁狠狠躁视频,亚洲国产精品无码久久一线,丫鬟露出双乳让老爷玩弄,第一次3q大战的经过和结果

首頁 > 范文大全 > 文秘知識 >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通用30篇)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5-03-25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通用30篇)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1

  1、堅持“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搞好消防工作,杜絕火災事故。定期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強師生消防安全意識。開設學生消防知識等安全課堂。

  2、建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制,對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關人員將追究職責,并視情節給予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職責。

  3、加強用電管理,安裝電器,布設電線要貼合規定。定期檢查電線、電器,不得違章用電和使用明火。

  4、學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備齊全相應的消防器材,并持續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對易燃易爆物品、劇毒物品等危險物品要單獨存放保管,按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實行特殊管理。

  6、新建、改建、擴建建筑項目,嚴格執行安全“三同時”制度。

  7、建立兼職義務消防隊伍,定期進行安全訓練演習。

  8、建立消防安全疏散、應急救援預案,并圖示公告,送上級管理部門及屬地消防部門和安監管理部門備案。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2

  一、社區各級消防組織應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傳達上級的指示精神,研究解決社區消防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部署下一階段工作。遇重問題或突發性事件,各級消防組織應立即召開會議,研究對策和措施。

  二、社區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由成員單位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定社區消防計劃,解決重消防問題,布置近期消防工作。

  三、社區消防工作站每月召開一次例會,落實上級工作指示和要求,總結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四、小區消防工作組每周召開一次例會,匯報上周工作情況,安排下周工作。

  五、每半年召開一次社區消防工作會議,向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員會、社區居民代表、消防志愿者、社區單位等通報社區消防建設情況,征求社區居民的意見和要求,不斷完善社區的消防自我管理體系。

  六、每次消防會議都要做好會議記錄,遇重問題可發會議紀要。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3

  為加強商場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商場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加強商場安全管理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努力控制經營過程中的安全事故隱患發生,結合本商場實際情況,制訂商場安全經營培訓教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崗位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商場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填寫檢查記錄。

  4、檢查部門負責人將定期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匯總并及時整改,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并定期檢測。

  (2)相關消防設備定期對其進行測試。

  4、消防器材管理: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1)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2)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3)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如需拉線必須由值班電工負責。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有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嚴禁在商場內使用明火,一旦發現將給予責任人嚴厲考核。

  (七)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

  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5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員工宿舍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生產車間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各車間課長,負責本部門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車間內要保持環境清潔,各種物料碼放整齊并遠離熱源,注意室內通風。

  四、保證車間內防火通道的暢通,出口、走道處嚴禁擺放任何物品。

  五、車間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臨時需要,需報安全生產小組批準,由機電課辦理。用后及時拆除。

  六、使用各種設備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七、各機械設備運行期間,要加強巡視,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八、避免各種電氣設備、線路受潮和過載運行,防止發生短路,釀成事故。

  九、車間內禁止使用明火,如確實需要,須填寫《動火申請》,征得安全生產小組同意,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間須由專人負責,使用后保證處理妥當無隱患。

  十、公司安管員按時對各生產車間內各部位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壁掛整改。

  十一、車間內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由專人負責,定點放置,定期檢查并填寫點檢表,保證完好不效,隨時可用。

  十二、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車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

  十三、發現火災險情按《消防應急預案》操作,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由義務消防隊及時、有效的撲救,并立即報警同時向公司報告。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6

  一、公司對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負責,消防工作由消防安全隊長具體組織實施。

  二、重點季節公司領導小組應對全公司消防實施檢查,及時消防火災隱患。

  三、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工作,提高職工消防安全意識。

  四、公司應加強義務消防隊建設,組織必要的消防演練,發生火災能及時撲救。

  五、公司應定期召開會議,布置公司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

  六、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查處消防違法違章案件,保護火災現場,配合火災調查。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單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單位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以下統稱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條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責任

  第六條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三)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五)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七)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七條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三)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五)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六)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

  (七)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前款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第八條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由產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統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經營、管理的單位應當遵守本規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九條對于有兩個以上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建筑物,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明確管理責任,可以委托統一管理。

  第十條居民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在管理范圍內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對受委托管理范圍內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第十一條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以及提供場地的單位,應當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下列范圍的單位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一)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以下統稱公眾聚集場所);

  (二)醫院、養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

  (三)國家機關;

  (四)廣播電臺、電視臺和郵政、通信樞紐;

  (五)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

  (六)公共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檔案館以及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

  (七)發電廠(站)和電網經營企業;

  (八)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銷售單位;

  (九)服裝、制鞋等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

  (十)重要的科研單位;

  (十一)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

  高層辦公樓(寫字樓)、高層公寓樓等高層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糧、棉、木材、百貨等物資集中的大型倉庫和堆場,國家和省級等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應當按照本規定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第十四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其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五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其他單位應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可以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公眾聚集場所應當在具備下列消防安全條件后,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開業使用:

  (一)依法辦理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手續,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組織,消防安全責任明確;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四)員工經過消防安全培訓;

  (五)建筑消防設施齊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十七條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或者承辦單位應當在具備消防安全條件后,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對活動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十八條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公布執行。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第十九條單位應當將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二十條單位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眾聚集場所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時,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應當共同采取措施,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保證施工及使用范圍的消防安全。

  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第二十一條單位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嚴禁下列行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三)在營業、生產、教學、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毀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條單位應當根據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第二十四條單位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任何單位、人員都應當無償為報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

  單位應當為公安消防機構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

  火災撲滅后,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第四章防火檢查

  第二十五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二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六條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應當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其他單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六)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七)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十)防火巡查情況;

  (十一)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十二)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七條單位應當按照建筑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建筑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

  第二十八條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其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第二十九條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第五章火災隱患整改

  第三十條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單位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二)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三)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四)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六)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七)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八)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三十二條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第三十三條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三十四條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第三十五條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六章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六條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的內容還應當包括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十七條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活動期間,應當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向公眾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學校、幼兒園應當通過寓教于樂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和幼兒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教育。

  第三十八條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前款規定中的第(三)項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第七章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第三十九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制定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其他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

  第八章消防檔案

  第四十一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當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應當詳實,全面反映單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單位應當對消防檔案統一保管、備查。

  第四十二條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二)建筑物或者場所施工、使用或者開業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三)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六)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七)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八)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四十三條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三)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四)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五)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六)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八)火災情況記錄;

  (九)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前款規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項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第(六)項記錄,應當記明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內容等;第(七)項記錄,應當記明演練的時間、地點、內容、參加部門以及人員等。

  第四十四條其他單位應當將本單位的基本概況、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與消防工作有關的材料和記錄等統一保管備查。

  第九章獎懲

  第四十五條單位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規定,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公安消防機構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依法實施監督,并對自身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十八條本規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本規定施行以前公安部發布的規章中的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4

  一、 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勞動密集型企業每月至少要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內設的部門、班組每周應當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單位消防安保人員每天要進行防火巡查,生產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兩個小時一次。防火檢查、巡查的重點是: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占用;常閉式防火門是否保持常閉狀態,閉門器、順序器是否保持完好;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門窗上是否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2、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設置是否正確、醒目、完整好用;

  3、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并組織員工進行演練;員工是否掌握基本的防火滅火和疏散逃生知識;

  4、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后持證上崗;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堅持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是否正常,連接消防控制室的各類報警設施以及通訊器材是否暢通好用;值班記錄是否齊全,填寫是否認真;

  5、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室內、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占等影響使用的情況;

  6、消防器材是否配備充足并且完整好用;各類滅火藥劑、材料、油料等是否齊備充足;

  7、各種電氣線路、設備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有無違章使用情況;

  8、水泵房、配電室、風機房、電梯機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實;

  9、生產所所有無吸煙或遺留火種的現象;有無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上報主管人員,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消防安全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所需的經費。

  二、 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勞動密集型企業易燃可燃物多,發生火災后蔓延速度快。因此,單位員工必須掌握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的基本技能:

  1、要根據單位的經營規模和使用性質,研究制定切合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實戰演練,確保每一名員工熟悉初起火災撲救的程序和要求;

  2、要建立消防應急處置的第一梯隊和第二梯隊。第一梯隊由起火部位附近的當班員工組成,第二梯隊由不在起火部位的所有當班員工組成。每個梯隊分為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一旦發生火災,各組要按照具體分工,迅速到位。滅火行動組人員,要熟知消防設施、器材以及呼吸面罩、緩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的放置位置,并熟練掌握使用方法;

  3、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當值班人員接到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生的火災報警信號時,要通過無線對講系統或單位內部電話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工作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實地查看,確認火情后,要立即通過報警按鈕、樓層電話或無線對講等通訊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報告,同時組織滅火行動組在30秒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使用現場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有秩序地進行滅火;

  4、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接到報警后,要立即啟動消防設施,并通過單位內部電話、無線對講系統或廣播、警鈴等有效方式,發出火警指令,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到場,并撥打“119”電話向公安消防隊報警;

  5、要維持好火場秩序,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并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采取斷電、斷氣等措施,以防止火勢的擴大蔓延。

  三、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

  勞動密集型企業人員聚集且流動性強,場所人員對環境比較陌生,對場所同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不熟悉,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人員傷亡。因此,單位員工必須具備火場逃生自救、互救特別是組織人員疏散的能力:

  1、要研究制定本單位、本部門、本區域切合實際的火場疏散逃生預案,并通過實地演練,熟悉這些地方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方向,使全體員工熟練掌握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

  2、負責疏散引導的人員,要對周圍環境了如指掌,熟悉逃生路線,熟悉安全出口的位置,熟悉疏散裝備、器材的放置位置并熟練掌握使用方法;

  3、一旦發生火災后,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要迅速啟動應急廣播、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或其它警示信號;在現場情況允許的情況下,必須通知到每一個房間、每一位顧客,及時將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

  4、人員在通過煙氣彌漫的火場時,要用濕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頭彎腰快速前行,不要深呼吸,最大限度地減少將有毒氣體吸入體內的可能;

  5、一旦身上著火,不要到處亂跑,要就地翻滾,壓滅身上的火苗或將著火的衣服脫下,防止燒傷;

  6、疏散人員時,要通過喊話或發出燈光信號等方式,通知和引導人員采取正確方式,沿正確路線有序逃生,并提醒人員不要恐慌,要互幫互助,提高疏散效率;

  7、負責疏散引導的人員,要始終保持與指揮中心或消防控制室、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的聯絡,隨時根據火場變化調整疏散路線;

  8、當火災無法控制時,火場總指揮要及時通知所有參加救援人員撤離。

  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勞動密集型企業的領導及每一名員工必須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具備基本的防火滅火技能。同時還要采取有效措施,向顧客宣傳消防知識。因此,單位必須具備消防安全教育能力。

  1、勞動密集型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須明確和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執行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并成為消防安全明白人;

  2、根據本單位實際,研究制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防火巡查、檢查制度;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制度,火警處置程序;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安全管理制度;火災隱患整改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等;

  3、要加強對員工上崗或轉崗前的消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對在崗人員,至少每半年要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懂得本崗位火災的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

  4、要充分運用顧客須知、服務指南、展板、廣告牌、電子顯示屏、宣傳欄、有線廣播、有線電視等宣傳載體,開展消防宣傳;利用每日點名、例會、交接班、總結大會、店慶等活動,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5、勞動密集型企業要設立專兼職消防宣傳員,經過專業培訓后,專門從事(負責)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同時,單位還應在主要出入口設置“消防安全告知書”,向外來人員進行消防宣傳;

  6、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要粘貼提示性或警示性標識,在重點部位、人員聚集區等場所粘貼“嚴禁煙火”、“嚴禁吸煙”等警示性標識;

  第二篇

  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四個能力”

  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員由保安人員擔任;

  二、防火巡查頻次為每2小時一次,生產結束時還應對生產場所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三、防火巡查時應攜帶對講機、插孔電話等通訊工具,發現火災應立即報火警并實施撲救。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四、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報告。

  五、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每日防火巡查記錄表(2小時巡查)》,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六、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人員由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單位保安人員擔任;

  二、各部門防火檢查應每天進行一次,單位防火檢查應每周進行一次;

  三、防火檢查內容應當包括:

  (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情況;

  (三)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五)建筑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七)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九)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十)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二)樓板、防火墻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

  (十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四、防火檢查時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表》,并存檔備查。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檢查中發現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并及時消除;

  二、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上報上級主管人員;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四、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五、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確定為火災隱患:

  a) 影響人員安全疏散或滅火救援行動,不能立即改正的;

  b) 消防設施不完好有效,影響防火滅火功能的;

  c) 擅自改變防火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

  d) 在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六、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立即改正:

  a) 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b) 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c)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防火間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d) 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被遮擋等妨礙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e) 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或者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的;

  f) 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g) 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h) 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i) 其他應當立即改正的消防違法行為。

  七、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采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八、對公安消防機構確定的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九、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應組織對整改完畢的火災隱患進行確認。

  十一、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將火災隱患整改復函送達公安消防機構。

  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制度

  一、值班、巡查、檢測、滅火演練中發現建筑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應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并應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對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應立即報告相關負責人并組織維修。當場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當場維修解決;當場沒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盡可能在24小時內維修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提供零配件或協助維修解決的,若不影響系統主要功能的,可在7個工作日內解決。故障排除后應經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檢查確認。維修情況應記入《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三、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應要求建筑消防設施使用維護管理單位根據本單位消防設施使用場所環境及產品維護保養要求制定維護保養計劃。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計劃應列明消防設施的名稱,應明確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的內容和周期。

  四、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負責人應指定專人負責儲備一定數量的建筑消防設施易損件或與有關產品廠家、供應商簽訂相關合同,以保證供應。

  五、實施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時,應由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負責填寫《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

  六、對易污染、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七、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清洗、標定;產品說明書沒有明確要求的,應每2年清洗、標定一次。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標定。火災探測器、可燃氣體探測器的標定應由生產企業或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承擔標定的單位應出具標定記錄。

  八、儲存滅火劑和驅動氣體的壓力容器應按《氣瓶檢測規程》的有關要求定期進行試驗、標識。

  九、泡沫、干粉等滅火劑應按產品說明書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包括滅火性能在內的測試。

  十、以蓄電池作為后備電源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對蓄電池進行維護。

  十一、其他類型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十二、按下列要求對產品設備及時進行更換:易損件的更換周期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的壽命;消防設備的更換周期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的產品壽命;經檢查測試,已不能再投入使用的火災探測器、壓力容器、滅火劑等。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單獨或結合其它場所設置一間消防宣傳培訓室,懸掛并放置宣傳培訓資料及設施,能夠開展消防宣傳培訓。

  二、每年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年對每名員工至少進行二次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的內容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下列人員需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重點部位、重點工種人員。

  六、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負責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應當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組職責如下:

  1、防火檢查組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宣傳和消防知識普及工作,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2、滅火行動組負責撲救火災,平時要熟悉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和水源情況。

  3、通訊聯絡組負責火災報警、火場聯絡、接應消防車等任務。

  4、疏散引導組負責引導火場內人員的 安全疏散,并負責搶救被困人員和重要物資。

  5、安全防護救護組負責火場安全警衛工作,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防止物資丟失,并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演練后應填寫記錄。

  四、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人員。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 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工作,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5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二、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并建立檢查記錄。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檢查、維護管理區域內公用部位的消防設施和器材,保障其完好有效。

  五、制定滅火和火災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居民和社區內的.企事業單位進行演練。

  六、勸阻和制止違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七、落實一名專(兼)職消防安全員,承擔消防安全檢查、宣傳和督促整改火災隱患的職責,做好義務消防消防隊的日常工作。

  八、發現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撲滅初期火災,協助消防部門開展火災原因調查工作和善后處理工作。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6

  一、居委會、物業管理企業要經常向居民家庭、小區單位宣傳消防基本常識,并根據季節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小區內要設立消防宣傳專欄、燈箱、標語、警句、漫畫、橫幅、黑板報等消防公益宣傳設施,并及時更新內容,使宣傳貼近居民、貼近現實。

  三、小區消防教育活動室要經常向小區居民群眾開放。

  四、小區學校應增設消防課,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居民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五、小區發生火災后,視具體情況組織居民和小區單位參觀火災現場,用活生生的教訓,教育居民群眾。

  六、針對本小區的實際,開展小區消防運動會、消防知識競賽、消防宣傳黑板報展評等多種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動。

  七、每年的119消防活動日,要開展大規模的宣傳活動,掀起消防宣傳高潮。

  八、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對轄區內外發生的火災及時向居民告知,舉一反三,吸取教訓。

  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一、小區各級消防組織應經常組織人員深入到小區單位、居民家庭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障小區消防安全。

  二、根據實際情況可采取白天和夜間、重點和一般、突擊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形式,也可針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和火災多發季節,或針對本地區的薄弱環節開展專項檢查。

  三、小區內的單位和應認真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開展消防檢查和防火巡查,落實各級防火責任制。

  四、物業管理企業要經常開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設施、滅火器具、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為重點的消防安全檢查,勸阻居民不要在樓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樓安全。

  五、檢查要做到“三不放過”,即:隱患查不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徹底整改隱患不放過。

  六、檢查要做好記錄,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制止,并向有關居民或單位發出“火災隱患告知書”、“火災隱患整改建議書”、“責令改正通知書”等有關文書,對一時難以解決或有一定難度的隱患,應及時向公安派出所報告。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及時發出消防檢查意見書或建議書,督促有關單位、部門和居民落實整改措施。

  二、有關單位、部門和居民接到小區消防組織的整改意見書或建議書后,及時制訂整改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落實整改。

  三、小區消防組織應對火災隱患單位進行跟蹤督查,并在業務上給以指導。

  四、對一時整改不了的火災隱患,應填寫《火災隱患跟蹤報告表》,每月向上一級小區消防組織報告備案。

  五、小區消防組織對火災隱患整改對象的跟蹤督查和業務指導應當做好記錄,對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種資料應予保存。

  六、發現影響消防安全的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并對當事人進行警示教育。

  消防工作例會制度

  一、小區各級消防組織應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傳達上級的指示精神,研究解決小區消防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部署下一階段工作。遇重大問題或突發性事件,各級消防組織應立即召開會議,研究對策和措施。

  二、小區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由成員單位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定小區消防計劃,解決重大消防問題,布置近期消防工作。

  三、小區消防工作站每月召開一次例會,落實上級工作指示和要求,總結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四、小區消防工作組每周召開一次例會,匯報上周工作情況,安排下周工作。

  五、每半年召開一次小區消防工作會議,向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委員會、小區居民代表、消防志愿者、小區單位等通報小區消防建設情況,征求小區居民的意見和要求,不斷完善小區的消防自我管理體系。

  六、每次消防會議都要做好會議記錄,遇重大問題可發會議紀要。

  弱勢群體消防監護制度

  一、小區內的孤寡老人、殘疾病人、精神病人、癱瘓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人員,應作為消防安全弱勢群體的管理對象,加強重點監護,形成街道(鎮)、居委會、家庭、鄰居、朋友共同參與的消防監護網絡。

  二、消防安全弱勢人員的家庭、親屬是弱勢人員的消防安全直接監護者,應采取各種措施,阻止弱勢人員違反消防法規行為,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弱勢人員的周圍鄰居、朋友要經常細心留意他們的行為,提醒其要安全用火、用電、用氣、用油,不要玩火、不要臥床吸煙,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街道(鎮)、居委會應落實專人,對弱勢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定期或不定期上門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并建立消防安全聯系卡,經常與監護者、鄰居等進行溝通,了解其行為動向,以利于及時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燃。

  五、發現弱勢人員有違反消防安全的行為時,應及時制止;當無法阻止時,要立即向公安派出所、居委會等報告。

  六、弱勢人員家庭的門口可張帖醒目標志,有條件的可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提醒周圍居民注意其消防安全行為。

  滅火和應急疏散逃生演練制度

  一、物業管理企業、小區單位應根據建筑的實際情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應包括:各崗位人員的職責分工、人員疏散路線、滅火措施和疏散措施,做到定人、定位、定職。

  二、參加演練的居民群眾應了解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熟悉安全出口位置和數量、疏散逃生路線和方向、逃生設施位置、滅火器材擺放位置,并要掌握使用消火栓、消防水帶和預防煙氣侵害的方法。

  三、街道(鎮)、公安派出所和居委會等部門要指導、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小區單位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逃生演練。

  四、物業管理企業、小區單位要定期組織居民群眾進行演練,通過演練不斷修改、完善預案。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制度

  一、物業管理企業要對本管轄范圍內或受委托管理的公共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進行維護保養,保障其完好有效。

  二、街道(鎮)和居委會要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做好對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工作。

  三、維護管理人員應熟悉簡易水噴淋、消火栓、火災報警、自動滅火系統、滅火器材、逃生設施等消防設施的原理、性能和維護要求。

  四、每年對市政水源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水噴淋管網上的閥門、噴頭和壓力表作一次檢查,并打開末端放水閥,釋放銹水,防止管網腐蝕而影響噴淋頭正常工作;每季度對火災報警設施聯動功能進行一次檢測和試驗;每季度對消防水帶、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滅火器材等進行一次維護檢查。

  五、消防設施發生故障,需停水搶修時,物業管理企業應做好防范措施,并告知居民。

  六、每次檢查、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器材都要進行記錄,并對滅火器材的品種、數量、購置時間、有效期限等登記造冊,建立檔卡。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圈占、埋壓、拆除、損壞、停用、挪用消防設施或器材。

  安全用火、用電、用氣、用油制度

  一、使用煤氣、天然氣、液化氣要防止氣體泄漏,用后要隨手關閉氣源閥門。鋼瓶、減壓閥、橡皮管和灶具連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皂泡)。燒煮東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發生事故,臨睡前應檢查是否關閉氣源。

  二、安全使用家用電器,不用劣質的電器產品,不亂接亂拉電線,不超負荷使用。電爐、電熨斗、電吹風等電加熱器具用后,應及時切斷電源,置于安全地方。

  三、燃油、燃氣的助動車(摩托車)應停放于安全地帶,儲油器具、儲油地方應安全可靠,并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

  四、使用油漆、香蕉水等危險物品時,應開窗通風,落實安全措施,使用多少購買多少,不應超量儲存,現場應配備滅火器材。家中盡量不儲存汽油、油漆等危險物品。

  五、使用香燭時要有看管,防止香燭倒塌引發生事故。

  六、家長應教育孩子不玩火。

  小區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條例》等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組織、領導、協調開展小區消防工作;將小區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主要內容;制定小區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小區消防工作會議。

  二、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與物業管理企業、小區單位、居委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并組織進行考核評比。

  三、組織開展小區消防宣傳教育,開設小區消防宣傳陣地,不斷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認真處理群眾消防舉報,切實消除火災隱患。

  五、指導、督促小區消防工作站、物業管理企業開展小區消防工作。

  六、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小區消防檔案。

  七、組織撲救初期火災,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實火災損失。

  八、積極開展以安裝簡易水噴淋、逃生設施、疏通樓道、改造灶間和老化電線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樓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

  小區消防工作站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精神及指示。

  二、協調、指導、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小區單位開展宣傳、檢查等消防安全工作。

  三、設立滅火點,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和疏散逃生設施,維護消防設施,確保其完好有效。

  四、完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防火檔案,制定居民防火公約。

  五、落實孤寡老人、殘疾病人、精神病人、癱瘓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勢人員的消防安全監護措施,主動上門宣傳消防常識。

  六、指導、組織物業管理企業和消防志愿者、居民樓組長等開展消防宣傳、檢查工作。

  七、指導、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小區單位開展滅火和疏散逃生演練。

  八、認真做好以安裝簡易水噴淋、逃生設施、疏通樓道、改造灶間和老化電線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樓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

  小區消防工作組工作職責

  一、積極開展小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居民群眾自覺遵守居民防火公約,重點做好孤寡老人、殘疾病人、精神病人、癱瘓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勢人員的消防安全工作,主動上門宣傳教育,落實消防監護人和監護措施。

  二、對居民住宅樓和小區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工作,清理公共走道、樓梯上的堆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三、積極做好公共消防設施和滅火點上的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其完好有效。

  四、發動居民群眾積極參與消防宣傳和滅火逃生演練等群眾性消防活動。

  五、組織人員撲救初期火災,維護火場秩序,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火災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六、建立由物業管理企業、小區單位和居民代表參加的義務消防隊,開展小區消防宣傳、撲救初期火災。

  物業管理企業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二、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并建立檢查記錄。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檢查、維護管理區域內公用部位的消防設施和器材,保障其完好有效。

  五、制定滅火和火災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居民和小區內的企事業單位進行演練。

  六、勸阻和制止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七、落實一名專(兼)職消防安全員,承擔消防安全檢查、宣傳和督促整改火災隱患的職責,做好義務消防消防隊的日常工作。

  八、發現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撲滅初期火災,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開展火災原因調查工作和善后處理工作。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7

  一、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應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號《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規章規定開展消防安全工作。

  二、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應向總承包單位負責,并應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管理,同時應承擔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消防責任和義務。監理單位應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實施監理。

  三、施工單位應根據建設項目規模、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的重點,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及義務消防組織,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嚴格執行統一管理分片包干和個人崗位責任制。并應確定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時應落實相關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四、施工單位應針對施工現場可能導致火災的施工作業及其他活動,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2、可燃及易燃危險品管理制度;

  3、用火、用電、用氣管理制度;

  4、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5、應急預案演練制度。

  五、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方案,并應根據現場情況變化及時對其修改、完善。防火技術方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施工現場重大火災危險源辨識;

  2、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措施;

  3、臨時消防設施、臨時疏散設施配備;

  4、臨時消防設施和消防警示標識布置圖。

  六、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現場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應急滅火處置機構及各級人員應急處置職責;

  2、報警、接警處置的程序和通訊聯絡的方式;

  3、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4、應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七、施工人員進場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向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1、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術方案、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的主要內容;

  2、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設施的性能及使用、維護方法;

  3、撲滅初起火災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4、報火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

  八、施工作業前,施工現場的施工管理人員應向作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交底。消防安全技術交底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火災的部位或環節;

  2、施工過程應采取的防火措施及應配備的臨時消防設施;

  3、初起火災的補救方法及注意事項;

  4、逃生方法及路線。

  九、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人應定期組織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消防安全檢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可燃物及易燃危險品的管理是否落實;

  2、動火作業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實;

  3、用火、用電、用氣是否存在違章操作,電、氣焊及保溫防水施工是否執行操作規程;

  4、臨時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

  5、臨時消防車道及臨時疏散設施是否暢通。

  十、施工單位應依據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定期開展滅火及應急疏散的演練。施工單位應做好并保存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的相關文件和記錄,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健全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檔案和資料:包括消防設施平面圖;消防制度、方案、預案;消防組織機構、負責人、義務消防隊;消防設施、器材等維修驗收記錄;電氣焊人員持證上崗記錄及復印件;施工現場消防檢查記錄。

  十一、施工人員要正確使用消防設施器材,熟練掌握滅火器的操作。遇到火情,不要慌張,立刻撥打大廈消防中心電話(83913323),報告著火地點、火勢大小;就近使用消火栓箱內滅火器實施撲救。發生火災時,嚴禁乘坐電梯,有就近的消防通道迅速撤離大廈。

  十二、施工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施工現場的義務消防隊員,要定期組織教育培訓,并將培訓資料存入內業檔案中。

  十三、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車道。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占臨時消防車道。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施工區與非施工區應設置圍檔隔開,不得遺撒、阻塞、占用公區走道及消防通道入口,保持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

  十四、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應配備不少于4具的滅火器,要有明顯的防火標志,并經常檢查、維護、保養,保證滅火器材靈敏有效。

  十五、施工現場消火栓應布局合理。消防干管直徑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處晝夜要設有明顯標志,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周圍3米內不準存放物品。地下消火栓必須符合防火規范。

  十六、高度超過24米的建筑工程,應安裝臨時消防豎管。數量不少于2根,管徑不得小于100毫米,每層設消火栓口,配備足夠的水龍帶。消防供水要保證足夠的水源和水壓,嚴禁消防豎管做為施工用水管線。消防泵房應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設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設專人管理,保證消防供水。消防泵的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十七、電焊工、氣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用火前,要對周圍及焊渣能夠掉落到地方的易燃、可燃物進行徹底清除,采取隔離等措施,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后方可離去。用火證當日有效。用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

  十八、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

  十九、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施工期間如使用臨時電源,必須憑相關許可手續,辦理臨時用電申請單。配備合格的臨時用電設施,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電閘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施工現場嚴禁私搭、亂接電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施工現場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庫房、木工加工場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業場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燈具。

  二十、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二十一、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應符合防火要求。庫房應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烯料。

  二十二、施工現場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廢棄材料應及時清除。

  二十三、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防塵網、保溫材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時施工單位保衛部門必須嚴格審核,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施工現場搭建的辦公、宿舍等房屋應當使用不燃材料做填充的彩鋼板。

  二十四、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明確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使用符合要求的外保溫材料,在外保溫施工前將材料送有關部門進行檢測,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二十五、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禁止在大廈外圍及大廈內部任何位置吸煙。不得在施工現場設置宿舍。施工現場和生活區,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嚴禁工程中明火保溫施工及宿舍內明火取暖。從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的防火要求,必要時派專人看護。

  二十六、生活區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管理規定。嚴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設,宿舍內不得臥床吸煙,房間內住20人以上必須設置不少于2處的安全門;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員疏散預案。

  二十七、生活區的用電要符合防火規定。用火要經保衛部門審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使用規定,用火點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間內,使用時要有專人管理,停火時要將總開關關閉,經常檢查有無泄漏。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8

  為了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學校公共財產和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員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訓。按《消防法》的要求,學校教職工、學生、保安、食堂工作人員人人都有宣傳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除學生外,人人都有參與滅火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量足、完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添置,并做好相關記錄。

  3、學校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必須隨時保持暢通。

  4、師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實驗室管理人員和教科處指定負責人雙人雙鎖保管,取用應審批和登記。在存放室內必須有適量的、有效的滅火器。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安全注意事項,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指導學生正確操作,防止火災、爆炸等傷害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文印室、食堂庫房和操作間等場所必須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應及時關好電器、煤氣開關和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滅火器材等消防設施,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破壞,違者要嚴肅處理,損壞應賠償,故意破壞加重處罰。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學校后勤和安全主管人員要經常組織有關人員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有隱患的不得使用。

  9、校內居住的保安、食堂工作人員,必須隨時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10、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灶具、蒸飯器、消毒柜等,每年定時檢查、檢測,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嚴防發生事故。

  11、學校每年都應舉行消防疏散演練活動。

  12、學校要指定專人(安監員)負責校內消防安全工作。校內公共聚集場所每周一查,大型活動舉辦前詳細檢查。重點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放假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按照學校教育教學責任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和其它有關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9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企業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根據《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制度。

  1、企業消防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事先防火安全責任制度。

  2、總經理為企業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第責任人。全體員工都應增強消防安全意識,做防火工作。

  3、企業應經常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每年定期組織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4、企業各場所應公安消防部門驗收的'要求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標識,并由安全管理員負責其日常維修保養,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5、任何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相關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占用防火間距,不得閉鎖安全出口,堵塞疏散樓梯、消防通道。

  6、企業每季度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報告總經理,落實整改措施。

  7、企業禁火區內嚴禁止使用明火,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8、設備維修、電氣焊人員應防火專業教育培訓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9、任何人發現火災時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企業和個人都應當無條件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發生火災時,各企業必須立即組織撲救,人員集中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必須立即疏散在場群眾。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10

  1、全體員工必需加強安全防范意識,執行酒店制訂的安全管理制度,協同保衛部專心做好飯店各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

  2、各崗位人員必需嚴守崗位,發生事故或發覺可疑狀況,應快速處理、上報,并負責保護好現場。

  3、未經工程部領導批準,外來人員(參觀學習、訪友、施工等),禁止進入配電室、電梯機房、鍋爐房、空氣調整器機房、水泵房、液化氣站、油庫。經批準進入人員必需做好登記手續,由當值班長及值班人員負責執行。

  4、各崗位值班人員除負責設備安全運行外,必需對所屬機房范圍進行安全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必需定期對所屬范圍進行安全檢查,如發覺隱患準時整改,準時向上級報告。 5、專心執行操作規范制度、停電檢修制度。

  6、清洗、維護發覺機及其附屬設備時,必需切斷發電機的.“功能選擇”開關,工作完成后恢復正常。

  7、在高壓室內進行工作、檢修時,至少有兩人在場。搖測或檢修電容和電纜前后應充分放電。

  8、事故處理及拉合開關的單一操作應記入操作記錄簿和運行日記上。

  9、停電拉閘操作必需根據由低壓到高壓,由分開關到總開頭順序進行。送合閘的順序與之相反,嚴防帶負荷拉刀閘。

  10、操作人員和監護人員應依據模擬圖板或結線圖核對所填寫的操作項目,并經值班負責人審核簽字。

  11、操作前應核對設備名稱、編號和位置,操作中應專心執行監護制度。必需按操作完一項做一個記錄,全部操作完畢后進行復查,并校正結線圖。

  12、電動合開關時,應留意電流表的變化。

  13、當兩路或多路同時使用轉為一路負擔時,要留意轉換相應的硅整流操作電源。

  1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為違章用電:

  (1)私自增加用電容量和用電設備者;

  (2)定時電力用戶規定時間以外使用電力者;

  (3)在電價較低的供電線路上,私自接用電價較高的用電類別的電氣設備者;

  (4)私自移動電業局的電度表、線路或其它供電設備以及攀登電桿操作設備者;

  (5)未經電業局同意,向其它處所轉供電源或自行引入備用電源者;

  (6)私自轉變用電類別者;

  (7)使用經電業局規定暫停使用的電氣設備者。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預防本會所不安全因素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本會所有效的運行,特制定以下條款:

  一、嚴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門對本足道提出的各項要求和規章制度,遵循安全消防所規定的一切措施。

  二、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三、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四、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消防設計齊全、應急燈齊全,滅火器安全,安全通道暢通。

  六、嚴格檢查來客人員,對有可疑的人要進行檢查盤問,一旦有事立即報告公安部門。

  七、來客人員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進入本會所。

  八、發現火災時,及時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12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1)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是生產經營單位為保障安全生產而對各工種的操作技術和具體程序所作的規定。是具體指導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重要技術準則。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按照單位生產經營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對消防安全管理的范圍。內容。程序和方法所作的規定。是指導員工開展各項活動的準則和規范。

  (3)消防崗位責任制。消防崗位責任制是單位生產和工作崗位上所承擔的消防安全工作范圍。內容。任務和責任。

  (4)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制度。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主要包括三級安全教育中的`消防安全教育,經常性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消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內容。

  (5)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消防安全檢查制度。主要包括日常性的季節性。專業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及其火險隱患處理措施等方面的內容。并應明確檢查人員。檢查內容。范圍。部位及頻次。

  (6)用火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包括用火管理范圍。用火級別。用火批準及管理權限。用火管理基本原則。特殊設備容器動火前應采取的處理措施等內容。

  (7)用電管理制度。用電管理制度。包括用電設備場所建筑防火要求。對用電設備規格的要求。安裝。修理。禁止超負荷運行。用電器具使用管理。避雷。防靜電裝置安全措施等內容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13

  (一)貫徹落實各項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組織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細則,組織、實施和協調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四)督促落實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維修及檢測,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五)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根據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開展師生、員工自防自救工作;

  (七)與學校各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八)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14

  在當今世界發生的各類自然災害中,火災是發生頻率較高的災害。我國每年要發生數萬起火災,其中電影院、舞廳、影院等公共娛樂場所火災事故頻發,教訓極為深刻。加強電影院的消防安全管理不僅非常重要,而且刻不容緩。下面就結合環球影業多年的影院建設管理經驗及工作實踐,談談如何加強電影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強電影院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的水平的不斷提高,群眾對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也越來越高。為了豐富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社會上各類電影院隨之誕生。電影院由于為公共娛樂場所,這些公共娛樂場所給人們帶來歡樂的同時,也潛伏了越來越多的火災隱患。

  電影院大多結構復雜、內部裝修豪華、道具幕布等可燃物多、用電設備多,加之人員集中,火災危險性極大,一旦發生火災,人員疏散、撲救困難,往往易造成群死群傷的惡性事故,教訓極為深刻。

  二、電影院的火災危險性

  1、電影院內裝修、裝飾使用大量可燃材料

  電影院內的舞臺地面、幕布、道具、布景可燃物集中。且電影院內舞臺、觀眾席區域為了滿足聲光、音響等效果,大多采用可燃材料。上述情況增加了火災負載,增加了火災的機率和危害。

  2、電影院內用電設備多

  電影院內多種燈光照明和各類音響設備、舞臺機械設備、LED顯示屏,這些用電設備數量多、功率大。如果這些設備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局部過載、短路等而引發火災。有的燈具表面溫度高,若與幕布、布景、道具等可燃物接近很容易引發火災。電影院內由于電器設備多,連接的電氣線路也多,如臺面、馬道等電器線路縱橫交錯,若安裝、使用不當很容易引發火災。有的電影院在演出過程中為了演出效果,使用冷煙火、明火和熱源如使用不當也容易引發火災。

  3、人員集中、疏散困難、易造成人員重大傷亡

  電影院內一旦發生火災,由于人員眾多,疏散非常困難。有時即便是發生小的事故,也會導致觀眾驚慌失措、爭先逃生、互相擁擠。若不能及時有效的組織疏散容易造成重大的傷亡事故。

  4、火災蔓延快、撲救困難。

  電影院內發生火災由于電影院內空間大、建筑物的跨度大、空氣流通、火災發展迅猛,若撲救不及時極易造成房屋倒塌等此生災害事故,給撲救帶來很大困難。

  三、電影院火災主要原因分析

  1、電氣設備故障或線路短路、電氣線路連接不好引發火災。

  電影院的演出在裝臺的過程中,為了講求效益和效果,擅自加裝用電設備,有些線路連接松動,有的超負荷使用,這些都會出現問題。

  2、違禁使用可燃氣體、液體。如汽油、酒精、煤油等物質進入電影院,給電影院埋下了潛在的隱患。

  3、隨意性吸煙

  電影院為公共娛樂場所,均為無煙場所,絕對禁止人員在電影院吸煙。

  4、演出燈具離道具、幕布太近。是很多電影院發生火災的原因

  5、明火作業

  電影院舞臺、觀眾席和其它演出用房可燃物多,如果在這些區域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極易引發大面積火災。

  四、電影院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狠抓消防管理制度的建設和落實

  電影院在日常的消防管理中,要制定消防檢查制度、電影院演出的消防管理制度等,在日常工作中要嚴格按照制度消除火災隱患,保證電影院演出的安全。除要做好電影院演出期間的消防管理外,還要加強電影院在裝臺、拆臺期間的管理,在裝臺時就要把各種隱患拒之門外,在拆臺時嚴禁有麻痹思想,做到有始有終。

  2、加強人員的消防培訓和演習

  電影院內每年組織所有的工作人員進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培訓和消防演習,提高電影院工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和電影院安全管理人員的協調配合能力。通過培訓使工作人員了解防范火災、撲救初期火災的能力,通過演習提高電影院整體的防滅火能力。

  3、消防設施日常管理

  定期組織人員對電影院內的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實驗,做到日巡、月查、年檢,保證消防設施的完整好用,使之在發生火災時第一時間起到最大的滅火效果,把火災控制在初級階段。

  4、疏散通道的管理

  電影院是公共娛樂場所,人員集中,一場演出有幾百甚至上千人,由此可想消防疏散設施的重要性,在電影院日常工作中必須要保證電影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保證各類疏散設施的完好。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占壓消防疏散通道。

  只有這樣才能在火災發生的第一時間使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保證觀眾的安全。

  5、對觀眾進行消防安全的宣傳

  在演出前,可以利用各種形式對觀眾進行消防安全宣傳,讓觀眾了解電影院內消防的基本情況和火災時逃生的途徑,提高觀眾的消防安全意識。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15

  根據本公司建筑結構、經營項目、消防隊組織形式以及消防器材的配備情況,特制定如下滅火方案:

  1、消防人員在巡回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時,一旦發現火情,要立即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報警(119),組織補救。同時根據當時燃燒物質的火焰大小、燃燒程度等利用就近的消防器材滅掉初起的火苗。

  2、當日值班人員立即上報公司領導,由公司領導擔任總指揮,現場指揮滅火。

  3、現場指揮程序:

  (1)制定專人在路口、公司門口等候消防車;

  (2)制定消防泵管理人員打開消防泵;

  (3)組織公司消防部門滅火。

  4、協助公安消防部門滅火:

  一組:由消防組組長帶領本組成員,到著火地點,攜帶出事地點就近的消防器材進行現場救火。

  二組:由消防組副組長帶領成員,集中院內其他部位的滅火器、消防管帶、消防水桶、沙土赴現場協助撲救工作,防止火情蔓延。

  三組:由消防科科長帶領隊員,在火情現場的`四周組織易燃、易爆、以及貴重物品的疏散、轉移工作,并看護好院內重點部位,以防止不法分子乘機破壞或作案。

  附:滅火器材的使用范圍

  1、消防泵:撲救木材、紡織品等一般固體物質初起火災;不宜撲救油類、電器、輕金屬等火災。

  2、沙土:撲救油類、可燃氣體、有機溶劑、電器設備和遇水燃燒等物品的初起火災。

  3、干粉滅火器:撲救油類、可燃氣體、有機溶劑、電器設備和遇水燃燒等物品的初起火災。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16

  一、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二、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三、嚴禁在營業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按定期進行測試檢查,確保完好有效。

  五、安全推閂式外開門確定專門責任人負責,確保每班都有責任人負責在緊急情況下使用。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17

  1、礦應設專人搞好設備管理和維修,并有一名主要領導分管這項工作。

  2、礦建立設備臺帳、卡片、設備牌板以及設備分布圖設備規格、型號、購進時間、運轉、檢查情況,損壞、報廢等都必須詳細記載。

  3、機電設備要做到定期檢查、維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班班檢查維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4、主要設備(顎式破碎機、圓錐破碎機、球磨機等)和安全防護裝置必須明確專人負責,掛上專責牌,專責人員必須建立崗位責任制。

  5、設備管理,操作人員愛護設備,經常對設備進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時要嚴格檢查設備各部位是否正常、開車后要注意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導和有關人員進行處理。

  6、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杜絕事故的發生。

  1、企業安全管理部門牽頭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對本企業生產系統進行全面排查,確定具有較大危險有害因素的生產場所。

  2、對已確定的.具有危險有害因素的生產場所,如火工器材庫等,制定有效的安全技術整改措施。

  3、為保證安全整改措施落實,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方案,嚴格落實整改完成時間,整改任務責任人,整改資金到位,責任人,使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得到及時的治理和排除。

  4、對危險有害因素的治理要保存完整的安全整改治理檔案,妥善保管。

  5、對危險有害因素要及時發現,及時治理,確保安全生產。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18

  一、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條例》等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組織、領導、協調開展社區消防工作;將社區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主要內容;制定社區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社區消防工作會議。

  二、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與物業管理企業、社區單位、居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并組織進行考核評比。

  三、組織開展社區消防宣傳教育,開設社區消防宣傳陣地,不斷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認真處理群眾消防舉報,切實消除火災隱患。

  五、指導、督促社區消防工作站、物業管理企業開展社區消防工作。

  六、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社區消防檔案。

  七、組織撲救初期火災,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配合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實火災損失。

  八、積極開展以安裝簡易水噴淋、逃生設施、疏通樓道、改造灶間和老化電線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樓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19

  一、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游客、工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和旅游景區文物、建筑等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旅游景區的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三、旅游景區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總體規劃,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與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與景區建設相適應。

  四、旅游景區應當根據景區建設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員會,建立專職或義務消防隊。

  五、旅游景區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工程時,應將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審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六、經審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設計需要變更的,應報原審核單位的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核準后方可變更。

  七、建筑工程竣工時,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旅游景區的建筑工程室內裝修、裝飾應當根據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使用不燃、難燃材料。

  九、旅游景區應當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十、旅游景區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十一、旅游景區應當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記錄,對發現的和公安消防機構提出的火災隱患,及時消除。

  十二、旅游景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三、旅游景區應當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四、在禁止煙火的地域,旅游景區應當設置“禁止煙火”的標志牌,對游客的吸煙、使用明火行為加以制止。

  十五、旅游景區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路必須經持證上崗的員工設計、敷設,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定。

  十六、發生火災后,應當立即利用現有消防設施、器材,組織專職或義務消防隊隊員進行撲救,并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十七、在公安消防隊趕到火場撲救火災時,旅游景區應當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為火災的撲救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條 為了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倉庫消防安全由本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第三條 本規則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第四條 本規則適用于國家、集體和個體經營的儲存物品的各類倉庫、堆棧、貨場。

  儲存火藥、炸藥、火工品和軍工物資的倉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筑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并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核。倉庫竣工時,其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公安消防監督等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 倉庫應當確定一名主要領導人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負有下列職責:

  一、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四、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五、領導專職、義務消防隊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六、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第八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應當配備專職消防干部;其他倉庫可以根據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

  第九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倉庫,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第十條 各類倉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備案;專職消防干部、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征求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意見。

  第十二條 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條 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四條 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第三章 儲存管理 第十五條 依據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按照倉庫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程度分為甲、乙、丙、丁、戊五類(詳見附表)。

  第十六條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第十七條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第十八條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條 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二十條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干燥的場所儲存,并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濕度與溫度。

  第二十一條 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第二十二條 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條 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第二十四條 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采暖時,應當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于零點三米。

  第二十五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其門窗直通庫外,具體實施,應征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同意。

  第二十六條 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布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報經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 第四章 裝卸管理 第二十七條 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第二十八條 蒸汽機車駛入庫區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庫區清爐。倉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護。

  第二十九條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第三十條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第三十一條 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條 庫區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筑和構筑物。因裝卸作業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裝卸作業結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條 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第三十四條 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三十五條 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人。 第五章 電器管理 第三十六條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范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第三十八條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第三十九條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零點五米。

  第四十條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第四十一條 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第四十二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第四十三條 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第四十四條 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范的規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第四十五條 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條 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種。

  第四十七條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第四十八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準。

  第四十九條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第五十條 庫區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條 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條 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第五十三條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第五十四條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的規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置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第五十五條 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地處寒區的倉庫,寒冷季節要采取防凍措施。

  第五十六條 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獎懲 第五十七條 倉庫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則的單位和人員,國家法現有規定的,應當按照國家法視予以處罰;國家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關法規、規章進行處罰;

  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 則 第五十九條 儲存丁、戊類物品的庫房或露天堆棧、貨場,執行本規則時,在確保安全并征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

  第六十條 鐵路車站、交通港口碼頭等晝夜作業的中轉性倉庫,可以按照本規則的原則要求,由鐵路、交通等部門自行制定管理辦法。

  第六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委根據本規則制訂的具體管理辦法,應當送公安部備案。

  第六十二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21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消防法》及公安部61號令,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對員工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讓全店員工熟知消防常識,做到人人都企業消防工作負責。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逐級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按照 誰主管,誰負責 的工作原則,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大檢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要有保衛部三級巡查制檢查安全防火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處理。

  4.每年組織企業滅火疏散演練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節日期間防火工作,并制定具體保衛方案。

  6.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落實好天然氣.液化氣的檢查制度,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楚火險隱患。

  7.建立企業消防檔案,組建義務消防隊,做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加強吸煙管理制度,商場為無煙商場禁止吸煙。

  8.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對發生火災或火線隱患整改不及時部門,將加倍處罰責任人。

  9.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并落實維護責任人。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22

  為加強網吧消防安全管理,增強防范意識,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公司財產及公共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結合本網吧,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放火責任制度。網吧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用電設備,執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向防火安全負責人匯報(書面材料),對發現的火險隱患和一切違章現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險隱患必須采取應急措施。

  建立本網吧防火檔案,確定本網吧的防火重點部位。網吧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緊急照明裝置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網吧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營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營業場地嚴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險品。

  使用的電器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設備的安裝和電氣線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定并定期檢修。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動、損壞、挪用,并定期檢查和更換。發現安全問題或消防隱患及時處理并報相關部門。

  網吧營業場地內具體落實場地巡查制度,根據人口密度調整巡查頻率,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并備案。要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如黑板報、圖片、錄像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高網吧全體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網吧全體工作人員務必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性。自覺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覺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處于戒備狀態,樹立常備不懈的思想,確保消防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23

  一、嚴禁存放,使用或帶入易燃易爆危險品;

  二、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

  三、非營業期間嚴禁吸煙并設有專職消防員值班;

  四、營業期間嚴禁明火、油漆粉刷等作業;

  五、營業期間至少每兩小時進行一次消防巡查;

  六、非營業期間明火作業時須通知值班消防,并辦好明火作業手續,由消防部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后方可施工,施工完后須由消防員檢查有無留下火種隱患,施工人員才可以辦理手續離開,(明火作業手續須注明如因施工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所造成的損失,由施工人員承擔責任)

  七、營業期間各消防通道要暢通無阻,派有值班保安站崗

  八、營業結束后,須由消防專職人員和各區域負責人進行三防檢查后才可以下班(制定三防檢查制度);

  九、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大檢查并對查出隱患做出整改和復查計劃;

  十、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責任制,制定本公司消防逐級責任落實制度;

  十一、制定消防滅火、疏散應急預案并進行演練;

  十二、定期對公司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新入職員工必須進行消防培訓,經考核及格方可上崗;

  十三、電工、消防員等特殊工種須持有正規部門發放的證書,方可上崗;

  十四、制定消防員義務消防員職責;

  十五、根據本公司的特點,定出重點防火部位(公司的倉庫、DJ房

  廚房、電房、辦公室為重點防火部位)。

  監控管理:

  第一條:監控室的員工當班時應當保持高度警惕以及高度責任心,需要密切的關注場所各部位情況,同時需要增強安全觀念,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好當班記錄

  第二條:每天上下班應當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的時候應當將監控設備的使用情況等有關監控工作的情況交接清楚

  第三條:每天工作需要記錄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點

  其一:各部位攝像監視開關時間

  其二:迎客及重大活動的時間

  其三:所觀察到的`各部位、各營業點的狀況記錄

  其四:在正常時間范圍內所觀察到的非正常情況、可疑人物,應進行詳細記錄,并視情況與警衛或有關部門聯系,采取必要措施

  其五:在非正常時間范圍內(如夜間及無營業范圍等)所觀察到的情況,應作記錄,特別注意人員及所攜帶物品,并及時與警衛聯系,采取必要措施

  其六:員工在各部位出現的違紀情況

  第四條:對每個部門所發生的事故及其他緊急安防情況做好記錄

  第五條:協調場所的其他部門做好本場所的安防問題

  第六條:當消防系統和監控系統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工程部維修,保證設備始終處于正常運轉狀態

  第七條:本場所的其他部門的員工沒有相關人員的批準不得私自進入監控室

  第八條:注意監控室的清潔工作

  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管理制度

  第一條:酒吧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必須要進行統一管理,這些設備由酒吧的消防安全主管負責制定辦法,組織實施

  第二條:消防器材應設在使用方便的地方,所有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不準隨意搬動或者亂堆亂放

  第三條:酒吧的消防設施器材周圍、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潔,不準堆放任何物品,確保通道的暢通

  第四條:酒吧中各部門區域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要保護、要確保清潔、除發生火災之外,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

  第五條:消防設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主管和主管安全的管理掌握之外,每一位酒吧員工都應當熟練掌握,確保一旦發生火災時能夠迅速正確操作使用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2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1.編制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賓館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五條:各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執行賓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落實火險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或匯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滅火演練。

  第六條: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6.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將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點部位,應根據上述情況確的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八條: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應分別落實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條:保障防火責任區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第十條: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毀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章防火檢查

  第十一條:重點部位由保衛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組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用火,

  2.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7.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第四章火險隱患整改

  第十二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三條: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科應及時下發《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定期復查。

  第五章消防檔案

  第十四條: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并能全面詳實地反映賓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一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賓館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布情況。

  第六章獎懲

  第十六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月獎、風險金、年終考核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未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根據消防安全分項制度條款予以罰款、警告、降職、撤職、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保衛科負責對本制度貫徹、實施、監督。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九條:附消防安全分項制度:

  1.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邏制度。

  3.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險隱患立案、銷案制度。

  5.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6.防火宣傳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獎懲制度。

  8.消防設施、設備、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25

  一、園長負責對全園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和業務培訓,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

  二、定期檢查電線、開關、插座等用電安全,嚴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禁止超負荷用電;燈泡和電熱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三、要經常檢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設備。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專人統一負責。

  四、人人重視防火安全,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覺參與撲火。全園工作人員嚴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場所、房屋,誰用誰負責,責任落實到人。

  五、食堂應謹慎用火,做到火不離人,每天下班應檢查封閉爐灶;定期檢查廚房電源并做好記錄工作。

  六、教育幼兒不玩火,教育教職員工節假日按有關規定燃放煙花爆竹,幼兒園內不得吸煙,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七、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培訓工作并組織消防疏散演習活動。

  八、必須增強防火安全意識,經常觀察,發現隱患,認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九、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發現者視情節給予罰款等處理,因擅自動用造成嚴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門店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依據《西安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以及國家和西安市關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門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二條貫徹落實企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責任制,企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與上級管理部門簽訂年度《防火安全責任書》,門店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工作。

  第三條門店安全委員會(簡稱“安委會”)負責防火安全的'組織領導工作,安全管理辦公室(簡稱“安全辦”)負責防火安全的具體實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安全辦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負責門店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公司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西安市關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制訂門店防火安全制度并監督檢查制度落實情況,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每月定期、節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動期間,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同時加大重點防火部位的巡視檢查頻度。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災隱患,應報公司主管領導并采取應急措施,對隨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或設施,有權責令有關部門和人員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確保門店的防火安全。

  四、負責建立和修訂門店防火檔案,以實現對防火安全責任的追溯。

  五、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安委會組織到公司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或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應在規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將結果報告消防機關。

  六、負責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或協助消防管理機關對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

  七、參與門店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設計方案審定工作和最終驗收工作,并對施工過程的情況負有監督責任。

  八、負責門店出租房屋、出租場地的《安全協議書》的簽訂工作。實施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能

  九、負責對新到門店工作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十、負責定期對門店的防火物資、消防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檢查、更換和增補工作。

  十一、安全值班和巡邏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脫崗,并掌握防火和滅火基本知識。

  十二、負責《臨時動火證》的審批和檢查工作。

  十三、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記錄,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簽字,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并向安全辦及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第五條各事業部及管理部室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本部門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與公司簽訂的《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的工作和部門防火安全責任制。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26

  第一條 為明確市場消防安全職責,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加強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市場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與市場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科(室)所和人員都負有相應的消防安全責任和義務。

  第三條 按照逐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和網絡化管理的要求,中心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負責人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協調中心各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中心領導班子各成員按工作分工負責所聯系市場消防安全工作的督導落實。

  消防科為中心消防工作職能管理部門。

  各市場管理所所長是本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該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

  第四條 中心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

  (一)貫徹、落實消防安全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

  (二)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需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三)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四)組織安排消防安全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 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一)組織實施本單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負責實施對本單位消防安全檢查,督促各市場管理所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三)負責與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工作。

  (四)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指導各市場管理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五)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各市場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方面的重大問題。

  (六)完成消防安全責任人交辦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任務。

  第六條 中心消防科為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對中心各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主要職責:

  (一)在中心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的領導和公安消防機關的指導下,對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考核。

  (二)制訂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制度,定期組織安全檢查,糾正和查處一般性違章行為,督促有關市場及時整改各種火險隱患。

  (三)加強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其防火安全制度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情況。

  (四)負責對員工的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及防火、滅火、自救、逃生等安全常識的普及工作。

  (五)負責對各市場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管理以及使用等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中心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維修與配置工作。

  (六)負責向陽市場建筑消防設施的日常操作、養護,確保其功能正常;負責向陽新市場消防監控室的日常值班,做好向陽各市場夜間消防值班人員的督導檢查。

  (七)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檔案,詳實了解掌握中心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以及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配置分布等情況。

  (八)定期向中心消防安全責任人匯報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方面的重大事項。

  (九)積極協助上級職能部門的安全檢查,遇有火情應及時到達現場,配合公安消防機關對重特大火災的撲救和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十)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務。

  第七條 中心基建科的消防安全職責。

  (一)在市場建設過程中,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有關設計、安裝規范要求,搞好市場消防設施、器材配備、安裝、調試。

  (二)參與中心對各市場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三)指導各市場管理所正確使用市場消防設施、器材。

  (四)根據中心領導安排和各市場要求,及時檢查、維修市場消防設施、器材,保證市場消防設施的安全。

  (五)參與市場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糾正市場消防安全隱患。

  (六)參與市場內火災撲救、事故調查。

  (七)參與中心對各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評。

  (八)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務。

  第八條 中心市場管理科的消防安全職責。

  (一)參與中心市場消防安全檢查,糾正市場消防安全隱患。

  (二)參與中心對各市場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三)參與中心對各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評。

  (四)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務。

  第九條 公安市場派出所市場消防安全職責。

  (一)負責市場安全保衛和夜間看護,加強對治安員和夜間看護人員的安全教育,及時發現和糾正市場內火災隱患。

  (二)獨立或會同有關科室進行市場消防安全監督檢查。

  (三)參與市場內火災撲救、事故調查,維護滅火現場秩序。

  (四)搞好市場消防安全設施損壞、被盜案件的調查處理。

  (五)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務。

  第十條 中心辦公室的市場消防安全職責:

  (一)按時完成中心消防安全文件制發工作。

  (二)做好中心消防安全工作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

  (三)搞好中心消防安全檔案整理。

  (四)參與中心對各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評。

  (五)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務。

  第十一條 各市場主要負責人為本市場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所在市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制定市場內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市場消防安全檔案。

  (二)根據各市場的特點劃分消防安全責任區,明確各責任區市場管理人員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負責與市場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

  (四)結合各市場特點,定期進行防火知識的宣傳和滅火技術的培訓,不斷增強市場管理人員和市場內經營業戶的消防安全意識。

  (五)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及時發現、整改火災隱患。對本單位無力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級消防安全責任人解決。

  (六)管理好市場內各種消防設施和器材,重要設施要定期組織維修、檢驗,確保完好有效。

  (七)制定市場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開展滅火演練。

  (八)組織撲救初期火災和人員疏散,保護火災現場,會同有關單位搞好火災事故調查。

  第十二條 市場管理人員負責分工責任區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了解本市場的火災特點,熟悉市場內消防設施的性能及整個市場經營區域劃分、安全出口位置、重點防火部位、電器線路走向和控制開關及消防器材的位置等基本情況。

  (二)搞好本責任區內經營業戶的消防安全知識教育。

  (三)保護好責任區內消防設施、器材;確保市場安全運營。

  (四)搞好責任區內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及時發現和糾正各種火災和安全事故隱患,并做好巡查記錄,對本人無力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專(兼)職消防安全負責人或市場負責人。

  (五)掌握簡易滅火設施的使用方法;(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及時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六)參與撲救初期火災和人員疏散。

  (七)市場消防安全負責人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第十三條 電工、夜間看護員、衛生保潔員等特殊崗位工作人員也要按照崗位特點,負責做好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職責由各市場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

  第十四條 市場經營人員管理規定。

  (一)市場內的各類經營人員,必須接受市場主辦單位的防火安全管理,遵守市場消防安全觀管理制度,并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

  (二)市場經營人員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的義務,掌握與所在市場相適應的消防、逃生知識與技能。

  (三)各市場攤位應根據經營特點,在市場管理所的組織下,配置相應的滅火機具,并掌握其正確使用方法。

  (四)工業品市場等消防重點場所要建立市場經營業戶檔案,及時了解市場經營人員變動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第十五條 市場經營商品管理規定。

  (一)市場內嚴禁經營煙花、爆竹。

  (二)工業品市場內嚴禁經營酒精、油漆、稀料、汽油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經營摩絲、打火機等特殊業戶要限制存貨數量,并建立專門檔案進行重點管理。

  第十六條 市場裝修管理規定。

  (一)市場內嚴禁私搭亂建。市場管理所統一進行的市場間隔應采用非燃或難燃材料。

  (二)市場裝修嚴禁遮擋、損壞消防設施、器材和用電設施、設備。

  (三)室內市場裝修必須報經市場管理所批準,填寫裝修審批表,嚴格按批準的方案施工。裝修改造結束要經市場管理人員驗收,驗收人員要在驗收資料上簽字。對有可能涉及到用電、消防設施改動的裝修,市場管理人員要注意加強現場監督,發現違反市場消防安全規定之處,要立即改正。

  (四)市場業戶裝修審批表、施工方案等資料要存入消防檔案,長期保存。

  第十七條 市場用火管理規定。

  (一)市場生活區和經營區必須分開。工業品市場和全封閉式市場內嚴禁住宿,其他市場內住宿房內要進行重點管理。

  (二)市場內嚴禁在經營區內或倉庫使用明火。市場營業期間在現場禁止動火。

  (三)市場內嚴禁使用電、氣焊。確因工作需要動用電、氣焊的必須經市場消防責任人批準,備好滅火器,對周圍現場進行清理并有市場管理人員現場監督,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結束要向市場消防責任人報告有關施工情況。

  (四)市場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和焚燒物品。

  (五)工業品市場嚴禁吸煙。市場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禁煙工作管理。

  第十八條 市場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一)市場供電設施、設備的設計、安裝、施工、改造要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計、安裝規范的要求。

  (二)市場新建工程竣工后有關供配電圖紙在中心存檔的同時要為市場管理所存復印件。市場用電線路改動后要及時繪制竣工圖紙存檔備查。

  (三)市場照明用電與動力用電、消防用電要分開。有條件的市場經營用電和夜間看護照明用電要分開,市場閉市后要關閉經營電源。

  (四)市場要配備專(兼)職電工負責市場用電管理,并要明確其職責,配備必要的工具,為工作開展提供良好條件。

  (五)市場內禁止使用大功率照明燈(60w以上的白熾燈)和電爐、“小太陽”、“熱得快”等大功率用電器;空調安裝要經市場管理所批準,防止超負荷用電。

  (六)市場內嚴禁私自拉接臨時用電線路。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變電氣線路,更換電氣設備。市場房屋和經營設施裝修改造時要保護好市場供電線路和電氣設備。

  (七)市場管理所要定期對供電設施設備定期檢查檢修,防止線路老化和帶故障設施、設備運行,及時消除用電隱患。用電大戶、容易出現非正常用電的部位要進行重點巡查。

  (八)各市場要建立供電設施設備檔案,詳細記錄市場安全用電情況。

  第十九條 市場疏散通道管理規定。

  市場內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市場內嚴禁下列行為:

  (一)占用市場疏散通道。

  (二)在消防卷簾下嚴禁堆積雜物。

  (三)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在營業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五)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第二十條 市場安全巡查規定。

  (一)市場應建立安全巡查制度,明確巡查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巡查的內容一般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裝修有無違章情況。

  2、禁煙市場有無吸煙現象。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4、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5、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二)工業品市場在營業期間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二小時一次,其他市場可以根據需要防火巡查頻次。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三)安全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字。

  (四)堅持做好每日交接制度,及時將當日檢查情況同夜間值班人員做好交接,并填寫《消防檢查日報表》。

  (五)市場管理人員在巡查時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第二十一條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規定。

  (一)市場消防設施是指室內外消火栓、滅火器材、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消防疏散標志、火災應急照明、火災逃生器具、消防廣播等專門用于防火、火災報警、滅火及疏散逃生的設施、器材。

  (二)市場設計、建設(包括改建、擴建)時要按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做到消防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三)中心重要消防設施設備由消防科負責登記。各市場管理所要建立本市場的消防設施設備檔案,詳細登記消防設施設備的類別、型號、數量、維修保養記錄等資料,并確定專人負責保管。

  (四)各市場要根據消防設施設備的性能特點,正確使用、保管、維修、養護消防實施器材,確保完好有效。其中滅火器要根據《規范》要求定期檢修、充粉。消防報警、消防噴淋等重要建筑消防設施設備的操作、維護保養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和有關法律、規范進行。

  (五)消防管理人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消防設施設備維修保養計劃,經中心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實施。

  (六)市場內嚴禁將公共消火栓圈入攤位內。嚴禁遮擋、私自拆卸、損毀消防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等建筑消防設施。

  第二十二條 市場安全隱患整改規定。

  (一)各市場要定期檢查市場經營設施,全面排查本市場內的安全隱患。

  (二)市場管理所發現安全隱患后應立即整改,對整改有難度的要制定出整改方案和應急安全防范措施。受財力所限自身不能解決的要及時向中心報告。

  (三)中心建立市場安全隱患月度報告制度。各市場管理所要按要求報送本所存在的安全隱患。

  (四)對各市場管理所提報的安全隱患,中心辦公室要及時匯總報送消防管理責任人提出整改意見。消防科、基建科和有關市場管理所按中心負責人批示抓好整改。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中心消防管理人要跟蹤督導。

  第二十三條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管理。

  (一)各市場應根據本市場的實際,參照《青島初起火災及應急疏散規范》等規范要求制定本市場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市場初起火災及應急疏散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4、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5、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三)《市場初起火災及應急疏散方案》要經各市場消防責任人批準實施并報送消防科備案。向陽市場等重要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應急預案按要經中心消防管理人批準。

  (四)《市場初起火災及應急疏散方案》制定后應組織全員學習并定期演練。一般市場每12個月至少演練一次,工業品市場每6個月至少演練一次。通過演練,使市場管理人員、市場經營者熟練掌握初期火災撲救和安全疏散的方式、方法。

  (五)《市場初起火災及應急疏散方案》應定期修訂。市場消防責任人變更和市場管理、市場經營人員變更時要及時組織學習、演練。

  第二十四條 消防安全制度建設。

  (一)各市場應根據本市場實際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二)各市場應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確保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的貫徹落實。

  (三)各市場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應定期修訂。

  (四)各市場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要送消防科備案。重點市場和重要崗位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要經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五條 市場值班規定。

  (一)中心所有設有經營房屋和經營設施的市場要全部實行24小時在崗值班制度。各市場應科學安排值班人員,在市場開市到閉市前時間內,必須始終有管理人員在崗,確保市場突發情況得到及時處置。

  (二)常規時間段的市場工作人員履行正常的工作職責,特殊時間段的值班人員重點處理值班期間發生的緊急事件,做好聯絡溝通和值班記錄。

  (三)星期天、節假日等消防安全重點管理時間段,市場負責人要堅持帶班。市場主要負責人、消防管理人員要24小時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四)值班期間發生重大事件,值班人員在采取緊急有效措施的同時,要及時報告所負責人,必要時要報中心辦公室和中心負責人。

  (五)消防監控室等重要崗位要保持24小時雙崗值班并嚴格落實值班制度。

  第二十六條 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規定。

  (一)市場發現火警、火災時,要按預案處置的同時,及時向中心負責人報告。

  (二)對發生的火警和火災要及時填寫值班記錄和報表。

  (三)對一般性火災事故,由各市場分管負責人負責調查處理,并做好善后工作。對重大、特大火災事故,要保護好火災現場,積極配合公安消防機構搞好火災現場責任認定。

  (四)火災事故處理完畢后,必須就發生火災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以及善后工作處理情況做好總結,并分類歸檔。

  第二十七條 消防安全培訓規定。

  (一)中心定期組織市場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員參加消防安全培訓。

  (二)各市場管理所負責對本市場員工和市場經營業戶的培訓。其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

  (三)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經營業戶、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四)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并持證上崗。

  (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當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六)為切實加強對消防安全培訓工作的指導,進一步提升特殊崗位消防安全疑難問題處置能力,在消防科、向陽市場監控室和有關重點場所設置消防安全管理技術崗位。

  第二十八條 消防檔案管理規定。

  (一)各市場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其具體內容包括本市場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應當全面反映本市場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且應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更新。

  (二)各市場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本單位的基本概況和消防重點部位情況,消防安全檢查記錄和文件資料。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及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設施、防火安全檢查記錄和文件資料,滅火器材與義務消防隊員等情況,重點工種人員情況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等書面資料。

  (三)中心消防檔案由辦公室會同消防科整理、保管。

  第二十九條 消防安全考核獎懲規定。

  (一)為切實增強各市場消防負責人的責任,中心與各市場管理所每年年初簽定一次《目標責任書》,目標責任書中消防安全管理作為重要內容之一。

  (二)對各市場管理所執行《消防安全責任書》的情況,中心定期組織檢查考核(每年至少四次)。未完成《消防安全責任書》規定內容的市場管理所不能評為年度綜合先進。

  (三)對在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科(所)和個人,由中心予以表彰及獎勵。

  (四)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因工作責任心不強,疏忽大意或因防范措施不當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給予相應的經濟懲處(扣除獎金、補助和工資等);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記過、降級、撤職或辭退等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27

  1、防火巡查每二小時一次內容應當包括:

  A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商場為無煙商場禁止吸煙,禁止隨意用火;餐飲用火:微波爐、灶具1米內不得有易燃可燃危險品,灶具與氣瓶之間的凈距離不得小于0.5米,灶具與氣瓶連接的軟管長度不得超過2米。軟管應當經常檢查,定期更換,點火時需使用點火棒,用火結束燃氣閥門及時關閉,操作間的集煙罩和煙道入口處1米范圍內,應當每日進行清洗。排油煙管道應當每60日至少清理1次,清理應當做好記錄;施工用火:開具動火證,明確專業資質動火人、看火人,滅火器、防火板等預防措施的配備,現場是否有化學危險品,有無油工交叉作業,動火時焊機2、5米內不得有可燃易燃物,動火后30分鐘內不得離人做好清理不留火種;用電禁止隨意私拉亂扯電線電源,鋪設電氣線路應經設計、工程、保安部批準由專業持證人按用電設備的功率、臺數使用符合國家要求的標準電線器材,商場內配電線必須使用膠護外套電線禁止使用麻花線等簡易危險材料。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安全出口不得封閉、堵塞、安全出口處不得設置門檻,疏散門應當向疏散方向開啟,不得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側拉門。門內和門外1.4米范圍內不得設置踏步。指示標志應當設置在安全出口的頂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墻面上;設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標志的間距不得大于10米。營業區域內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點部位應當設置應急照明燈。應急照明燈的連續照明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得低于0.5勒克斯。主要疏散通道應當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其寬度不得小于2.4米;輔助疏散通道的寬度不得小于1.5米。疏散通道內不得設置攤位或者堆放貨物。

  C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任何店鋪、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消火栓內消防軟管、水帶、槍頭必須好用在位,滅火器年檢有效、鉛封完好、壓力標準,消防器材、裝備和設施,不得用于與消防和搶險救援工作無關的事項

  D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商場使用為甲級(90分鐘)防火門 查閉門器、順位器是否完好,防火卷簾下1米處不得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E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配電室、機房、庫房、廚房的人員責任落實與管理情況。庫房物品應分垛碼放,每垛占地面積不應大于100平方米。并保證“五距”:垛與垛間距不應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應小于0.5米,垛與梁間距不應小于0.3米,垛與柱間距不應小于0.3米,垛與燈間距不應小于0.5米。庫房內主要通道的寬度不應小于2米。庫存物品碼放不得擠占或影響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措施;鎮流器不應設置在悶頂內。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應小于0.5米。

  2、 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可撥打中控()火警(119)電話,可按下就近的消防報警按鈕報警

  3、 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巡查、檢查記錄,巡查、檢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檢查記錄上簽名,存檔備查。

  4、 巡查人員是保安部的安防力量,遇有可疑人可疑事要有跟進有交接,對店鋪、個人的違規行為、危險舉動(吸煙、拍照、溜旱冰、帶寵物、長時間逗留在通道內、散發廣告、做客服調查、新聞媒體擅自采、顧客糾紛、客訴、擅自施工、危險搬運、著裝不整、斗毆等)要及時發現、詢問、制止,保證合法人的權益,保持商場的有序經營環境。通道內有無雜物門鎖杠推是否完好。安防執勤時注意自我保護。

  5、 巡查人員禁止利用工作時間閑談或辦私事,不得擅自進入獨立經營管理的區域,工作需要,應兩人以上經上級、區域負責人同意后方可進入,并配合負責人的工作。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28

  一、守法遵規,嚴格執行標準

  (一)遵守法律規定。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嚴格遵守《消防法》、《安全生產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

  (二)執行行業標準。貫徹執行《WS 308 醫療機構消防安全管理》、《醫療機構基礎設施消防安全規范》和《GA 654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等行業標準。

  (三)規范消防行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消防責任自負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評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機制,確保本單位消防安全萬無一失。

  二、落實責任,加強組織領導

  (一)落實主體責任。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全面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醫療機構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履行消防職責。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具體承擔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和落實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和隱患排查,加強宣傳教育培訓、應急疏散演練;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各項工作。按照《醫療衛生機構災害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指導意見》要求,切實做好各項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

  三、防患未然,堅持日常巡查

  (一)堅持日常巡查。

  醫療機構應當明確巡查人員和重點巡查部位,每日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并填寫巡查記錄表,住院區及門診區白天至少2次,住院區及急診區夜間至少2次,其他場所每日至少1次,對巡查發現的問題當場處理或及時上報。應根據實際情況相應加大巡查頻次和力度。

  (二)突出巡查重點。

  1.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等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識、應急照明系統是否完好;

  3.消防報警、滅火系統和其他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識是否完好、有效,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控制室、住院區、門診區、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鍋爐房、發電機房、配電房、廚房等重點部位人員是否在崗;

  5.醫療機構內施工場所消防安全情況。

  (三)嚴格規范控制室工作。

  消防值班人員應持有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應確保自動消防設施處于正常工作狀態。接到火情報警后,應當以最快方式進行確認和處置,并確認聯動控制開關處于自動狀態,同時撥打“119”報警并啟動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

  四、檢查整改,及時消除隱患

  (一)開展防火安全檢查。

  每月至少組織1次防火檢查和消防設施聯動運行測試,建立和實施消防設施日常維護保養制度,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和問題立即督促整改。

  (二)突出檢查重點。

  1.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落實情況以及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2.重點工種工作人員以及全體醫護人員消防安全知識和基本技能掌握情況;

  3.消防控制室日常工作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日常管理情況;

  4.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維護保養情況,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5.火災隱患整改和日常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三)消除安全隱患。

  建立火災隱患信息檔案和臺賬,形成隱患目錄,并在單位內部公示。隱患治理要實行報告、登記、整改、銷號的一系列閉環管理,確保整改責任、資金、措施、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

  五、劃定紅線,嚴禁違規行為

  (一)嚴禁使用未經消防行政許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建筑物及場所,嚴禁違規新建、擴建、改建不符合消防安全標準的構筑物(含室內外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等)。

  (二)嚴禁采用夾芯材料燃燒性能低于A級的彩鋼板作為室內分隔或搭建臨時建筑。

  (三)嚴禁擅自停用關閉消防設備設施以及埋壓圈占消火栓,嚴禁設置影響疏散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鐵柵欄,嚴禁鎖閉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和撲救場地。

  (四)嚴禁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嚴禁在病房樓內使用液化石油氣和天然氣,嚴禁在室內吸煙和違規使用明火等。

  (五)嚴禁私拉亂接電氣線路、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非醫療需要的電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

  六、群防群治,狠抓培訓演練

  (一)醫療機構要加強對全體職工(包括非正式職工、實習生、進修生、規培生等)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職工受訓率必須達到100%,每年至少開展1次火災事故應急演練。要監督第三方服務公司,培訓有關服務人員。

  (二)人人掌握“四會”消防常識,會查找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逃生、會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掌握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

  (三)特別注重對新職工和轉崗職工進行崗前消防知識培訓,對住院患者和陪護人員及時開展消防安全提示。病房要配備適量的防煙面罩、應急燈等應急裝備。

  (四)結合老、弱、病、殘、孕、幼的認知和行動特點,制定針對性強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明確每班次、各崗位人員及其報警、疏散和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責,并每半年至少演練1次。要配備相應的輪椅、擔架等疏散工具,對無自理能力和行動不便的患者逐一明確疏散救護人員。

  (五)建立消防志愿者隊伍,積極發揮工會組織的監督作用,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傳真、郵箱、微信等,引導社會和全體職工共同監督、參與和支持消防安全工作。

  七、加大投入,改善設備設施

  (一)建立穩定的資金投入機制,持續加強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設,消防安全工作經費增長幅度不少于本單位經費投入平均增長水平。

  (二)持續加大消防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國家和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有效運行。主要消防設施設備應當張貼維護保養、檢測情況記錄卡。

  (三)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醫療機構,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每年至少檢測1次。屬于火災高危單位的,應當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

  (四)消防設施器材要設置規范醒目的標識,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重點部位應當設置警示提示標識。

  (五)確保報警系統和應急照明的齊全、靈敏、有效。

  八、建章立制,加強隊伍建設

  (一)醫療機構黨政領導班子每年專題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不少于1次,帶隊檢查消防安全每年不少于2次。

  (二)制定完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及時總結實踐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提煉固化為規章制度和操作標準。

  (三)對消防工作人員和消防志愿者進行經常性的業務培訓、崗位培訓、法規培訓,切實增強消防技能,提高工作水平。

  (四)關心愛護消防工作一線人員,不斷改善工作環境,保障和提高待遇,加大考核培養及交流使用力度。

  九、強化管理,嚴格考核獎懲

  (一)醫療機構要認真遵守本規定,自覺接受各級衛生計生、中醫藥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的檢查指導,持續加強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對本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要如實、及時上報衛生計生、中醫藥行政部門以及公安消防管理部門,不得遲報、瞞報和漏報。

  (三)主動研究分析各地各類典型火災事故案例,深刻汲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嚴防類似事故發生。

  (四)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工作考核辦法》,科學制定并嚴格實施獎懲制度,將消防工作情況納入單位年度考評內容。

  (五)對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進行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職責或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并造成損失的責任人員和部門負責人嚴肅處理。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29

  1、園長負責對全園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和業務培訓,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

  2、定期檢查電線、開關、插座等用電安全,嚴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禁止超負荷用電;燈泡和電熱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3、要經常檢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設備。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專人統一負責。

  4、人人重視防火安全,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覺參與撲火。全園工作人員嚴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場所、房屋,誰用誰負責,責任落實到人。

  5、食堂應謹慎用火,做到火不離人,每天下班應檢查封閉爐灶;定期檢查廚房電源并做好記錄工作。

  6、教育幼兒不玩火,教育教職員工節假日按有關規定燃放煙花爆竹,幼兒園內不得吸煙,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7、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培訓工作并組織消防疏散演習活動。

  8、必須增強防火安全意識,經常觀察,發現隱患,認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9、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發現者視情節給予罰款等處理,因擅自動用造成嚴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篇30

  一、成立圖書館消防安全負責制,負責制定和貫徹圖書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應急措施的實施和消防隱患的消除,領導圖書館消防安全工作。

  二、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掌握消防安全知識,提高處理應急事故能力。

  三、要熟知本部室的`消防器材存放處和使用方法,熟知火警電話號碼(119),以及報警注意事項。

  四、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嚴禁使用電爐、電熨斗、電烙鐵以及電暖器等設備,非火警不得動用消防設備。

  五、工作地點的照明燈具必須保持完好,電源插頭、插座或電源開關,如有接觸不良或損壞者,要及時維修或更換。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隨便亂拉電線,嚴禁用電超負荷。停電期間嚴禁使用明火照明。

  六、嚴禁攜帶易燃、易爆、腐蝕、劇毒等危險品進館。

  七、消防安全責任人要定期檢查消防水泵、滅火器等設施設備是否正常,嚴格按要求進行維護,確保正常使用。

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通用30篇) 相關內容:
  •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范文(精選29篇)

    一、消防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到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的安全,全體師生都必須高度重視,人人都有責任搞好學校消防工作。二、學校消防工作的指導方針是: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嚴格遵守《消防法》。...

  • 后廚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選29篇)

    1、各單位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加強廚房操作人員相關消防知識的培訓;2、在廚房內配備滅火毯和與環境場所相適應的輕便滅火器,廚房操作人員須知滅火器...

  • 簡易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選29篇)

    1、電工必須經過電業部門正式考核,發給證書后才能入崗。電工要嚴格執行電工手冊的規定,高標準地進行各種安裝與維修工作,不得違反操作規程;2、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按規定進行。...

  • 醫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30篇)

    (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二)院消防工作由趙蔚書記負責領導,院防火委員會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年終考評等有關事宜,并由院保衛科對...

  • 快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精選33篇)

    一、組織機構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由滅火行動組、通信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組成,具體分工如下:1、滅火行動組:由貨運部工作人員組成,王雙雙任組長,并兼任火場臨時指揮員,滅火行動組主要負責一般初級火災的撲救工作。...

  •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優秀(精選31篇)

    消防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對中學生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尤為重要。為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學校消防學問宣傳力度,預防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

  • 最新消防安全制度(精選29篇)

    一、制定依據根據《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暫行辦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公布執行。...

  • 消防安全管理考核制度(通用3篇)

    1、有領導負責的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2、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要有明確的劃分,防火重點部位要有醒目的標志。3、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要有專職或兼職的.防火管理人。4、有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

  • 2025年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范本(精選31篇)

    一、園長負責對全園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和業務培訓,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二、定期檢查電線、開關、插座等用電安全,嚴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禁止超負荷用電;燈泡和電熱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合集(通用30篇)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二、用電安全管理: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

  • 消防安全規章管理制度范本(精選30篇)

    一、消防工作標準1、本公司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人抓。2、實行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處處有人管。3、有公職或兼職防火干部,做好經常性消防安全工作。4、不要亂動消防器材和設施,做到能有效地撲滅初起火災。...

  • 消防安全制度最新(通用30篇)

    食堂消防安全制度是對師生生命安全負責的重要制度,為加強對食堂的管理和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1、要求全體師生員工嚴格遵守學校食堂的消防安全制度。...

  • 快遞消防安全制度(精選28篇)

    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工作實際情況, 制定本制度。一、貨物裝載:1、貨物要堆碼整齊,捆扎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 圖書館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

    一、圖書館為學校重點防火單位,應認真執行《消防法》,切實貫徹“誰主管誰負責”“消防安全人人有責”的原則,建立全覆蓋、無死角的消防安全工作網絡。...

  • 印刷行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篇)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主站蜘蛛池模板: 杭锦后旗| 武陟县| 高碑店市| 射洪县| 石嘴山市| 得荣县| 堆龙德庆县| 淮北市| 昌图县| 彭州市| 冕宁县| 连江县| 福安市| 大理市| 弥勒县| 万宁市| 牟定县| 库尔勒市| 淄博市| 静乐县| 徐汇区| 河池市| 塔河县| 龙海市| 东海县| 班玛县| 南和县| 融水| 墨江| 嵊州市| 建平县| 延长县| 古浪县| 会东县| 任丘市| 广灵县| 卢龙县| 呈贡县| 和硕县| 阿拉善盟| 木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