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施工管理制度(精選3篇)
宿舍施工管理制度 篇1
1、宿舍內應保持清潔衛生,各類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2、住宿人員應做到單人獨鋪,嚴禁在宿舍內設置通鋪。
3、不準使用煤油爐、煤油燈和煤氣包等明火照明和做飯。
3、宿舍內不準擺放易燃、易爆和易揮發中毒的物品。
4、宿舍內電線應由專業人員進行鋪設,線路均應套管鋪設,各類插座應在墻壁上固定,禁止嚴禁亂接電源,禁止使用電爐、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取暖和做飯。
5、養成良好習慣,倡導文明新風,在宿舍內嚴禁大聲喧嘩,嚴禁躺在床上吸煙。
6、嚴禁在宿舍內開展黃賭毒等違法活動。
宿舍施工管理制度 篇2
1 概述
為規范施工現場宿舍管理,保障職工住宿安全方便,營造文明健康的宿舍環境,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工程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項目部)的施工現場宿舍管理,包括房舍接管與分配、住宿秩序與安全、環境衛生等。
3 職責和權限
3.1 項目部有一名領導分管后勤工作,包括施工現場宿舍管理工作。
3.1.1 負責根據本項目部的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本制度的實施細則。
3.1.2 負責審批宿舍分配方案,落實施工現場宿舍管理必要的資源條件。
3.1.3 負責檢查考核本制度實施效果,領導本項目部不斷改進和完善施工現場宿舍管理。
3.1.4 組織處理本項目部的突發社會治安事件。
3.2 項目部應有具體的職能部門負責施工現場宿舍管理。
3.2.1 分管部門負責制定宿舍分配方案,報項目部分管領導審批后執行,并負責宿舍日常管理工作。
3.3 項目部應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施工現場宿舍管理的相關工作:
3.3.1 安全、保衛部門,應做好施工現場宿舍防火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
3.3.2 財務部門,應配合做好施工現場宿舍有關費用的收支和結算。
3.3.3 機務部門,應配合做好施工現場宿舍有關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
3.3.4 項目部負責與租用宿舍的民工隊和在施工現場自建宿舍的工程分包單位簽訂《宿舍管理責任書》和《治安防火責任書》。
4 實施要求
4.1 施工現場宿舍啟用前應進行全面驗收,證實符合以下安全性和適用性要求:
4.1.1 布局與施工組織設計相符,與生產施工區相對分離,有分隔帶和安全措施。
4.1.2 符合防臺、防洪、防澇要求。
4.1.3 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消防的配置驗收合格。
4.1.4 宿舍區周圍的圍墻、圍網等防盜設施可靠。
4.1.5 宿舍區已具備通水、通電條件。
4.1.6 廁所、沖涼房等公共衛生設施能正常使用,廁所應建有化糞池。
4.1.7 生活垃圾處置途徑已落實,污水排放符合環保要求。
4.1.8 宿舍與山坡、圍墻、塔吊、高壓電線、拌和樓等之間有足夠的安全距離,無坍塌或高空墜物等危及宿舍安全和員工健康的隱患。
4.1.9每棟宿舍最多分10個房間,每間房住宿人數不得超過4人,棟與棟之間間隔不少于5米。
4.2 住宿人員入住前,應按項目部分管領導批準的宿舍分配方案分配房間,做到定編、定員,事先制作安裝宿舍門牌。
4.2.1 定編:每個房間應按上述規定人數住宿,采用單人床或雙層床,禁止搭“通鋪”。
4.2.2 定員:每個房間住宿人員應相對固定,定員應與施工班組建制相適應,方便員工休息,有利宿舍管理。
4.2.3 制作宿舍門牌:
4.2.3.1 宿舍門牌制作材料可因地制宜,滿足經濟實用要求。
4.2.3.2 宿舍門牌應按規定格式制作。
4.2.3.3 宿舍門牌應標明房號、住宿人姓名及所在班組。填寫內容字跡應工整,易識別。
4.2.3.4 宿舍門牌應貼在每間宿舍房門的顯眼位置。
4.3 住宿人員應遵守的若干規定
4.3.1 住宿人員應按分配的房間住宿,未經允許不得擅自調換。因工作原因確需調整房間時,由住宿人員所在班組長與宿舍管理部門研究確定。
4.3.2 房間內做到整潔、干凈。家具統一布置,不隨意變動。用具用品和衣物等不亂堆亂放。
4.3.3 房間無人,應關門上鎖,注意提防盜賊。
4.3.4 遵守門衛制度,做到:
4.3.4.1 出入宿舍區人員、車輛必須出示有效證件,接受門衛值班員的檢查和詢問。晚上11:00時后,不得擅自出入。
4.3.4.2 帶人來訪應自覺出示證件,按規定辦理登記,晚上11:00時前必須離開。不得擅自留客人在宿舍住宿。確需留客住宿時,應向宿舍管理部門申請,經項目部領導批準。
4.3.4.3 住宿人員不得無故擅自在外留宿。
4.3.5 遵守防火公約,做到:
4.3.5.1 不在宿舍區生火、燒香、燃放鞭炮。
4.3.5.2 不得擅自改動插座、開關、燈具和配備的電器,不得擅自接駁電源電線。
4.3.5.3 不使用明火、電爐。
4.3.5.4 不躺在床上吸煙,不亂扔煙頭和火種。
4.3.5.5 不損壞消防設施設備。
4.3.6 遵紀守法,文明住宿,做到:
4.3.6.1 服從宿舍管理,自覺辦理暫住有關證件。
4.3.6.2 按時就寢,晚上11:00時后及午休期間,停止娛樂活動。
4.3.6.3 不在宿舍進行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
4.3.6.4 自覺抵制“七害”,發現宿舍區內有違法亂紀行為,主動舉報。
4.3.6.5 住宿人員之間發揚團結互助精神,做到舉止文明,相互關照,和睦相處。不吵架,不斗毆,遇事協商解決。
4.3.7 節約能源,做到:
4.3.7.1 沖涼洗手后,自覺關好水龍頭。
4.3.7.2 洗衣不得用自來水自流漂洗。
4.3.7.3 離開房間及時關燈、關電器。不點長明燈,上班和外出不得長開通風空調設備和電熱設備。
4.3.7.4 不私自配置和使用大家電。
4.3.8 愛護公物,做到:
4.3.8.1 領用宿舍用具用品應妥善保管,損壞遺失照價賠償。
4.3.8.2 離開宿舍應關好門窗,防止刮風下雨損壞。
4.3.8.3 節水節電,發生水電等共用設施設備故障,應立即向宿舍管理人員報告。
4.3.8.4 共用物品應按功能使用,不得隨意改變功能或挪用。
4.3.9 保持宿舍區公共衛生,做到:
4.3.9.1 建立公共衛生輪值制度,宿舍區公共衛生應實行責任區包干制。
4.3.9.2 清潔工應定時清除垃圾,洗刷垃圾桶和廁所,保持公共場所環境衛生。隨時疏通下水道,污水井,化糞池,保持排放通暢。
4.3.9.3 住宿人員應每天打掃宿舍門前當然責任區衛生,保持無垃圾,無雜物。
4.3.9.4 不向門外和窗外亂丟廢棄物,不在走廊過道堆放雜物。
4.3.9.5 不準在宿舍區飼養家禽家畜和寵物。
4.3.10 講究室內衛生,做到:
4.3.10.1 同宿舍人員實行輪流值日,自覺搞好房間內清潔衛生。
4.3.10.2 保持地面無煙頭、無垃圾、無痰跡。
4.3.10.3 換下的衣物及時清洗,保持床上用品清潔無異味。
4.3.10.4 保持室內通風干燥。
4.3.10.5 禁止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暴和有毒物品。
4.4 宿舍檢查
4.4.1 施工現場宿舍實行日常巡查與每月安全衛生大檢查相結合。
4.4.2 日常巡查由宿舍管理部門派員與有關部門聯合進行。日常巡查內容包括:
4.4.2.1 消防設施設備;
4.4.2.2 防火安全;
4.4.2.3 安全用電;
4.4.2.4 “三廢”排放;
4.4.2.5 室內外衛生;
4.4.2.6 防盜重點部位;
4.4.2.7 其他季節性和階段性重點事項。
4.4.3 巡查發現問題,應有記錄,應在當天通知責任人和有關班組,并跟蹤解決。做到處理故障不拖延、整改隱患不隔夜。
4.4.4 宿舍安全衛生大檢查由項目部安委會組織的安全衛生檢查小組進行,負責發《整改通知書》,并跟蹤和督促整改。
4.4.4.1 宿舍安全衛生大檢查每月例行一次,可與項目部的`安全檢查合并進行。
4.4.4.2 檢查內容包括宿舍管理和安全衛生各個方面。對當月宿舍日常巡查中發現的問題應重點檢查。
4.4.4.3 檢查發現問題,應詳細記錄,整理公布。并在檢查當天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做到不查明原因不放過,不落實整改不放過,不徹底解決不放過。
4.4.4.4 整改完成后,應由宿舍管理部門負責復查,整改情況應在每月員工大會上通報,并上墻公布。
4.5 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處理
4.5.1 違反施工現場宿舍管理制度,應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可與工作考核掛鉤,扣減獎金。故意違反規定的,應給予行政處罰。
4.5.2 違反施工現場宿舍管理制度,造成項目部受到業主、監理單位投訴,給企業帶來不利影響的,應從嚴處理。
4.5.3 違反施工現場宿舍管理制度,造成企業或他人財產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4.5.4 違反施工現場宿舍管理制度構成違法的,應依法查處。
5 相關支持性文件
5.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全國人大常委會1986年9月5日通過);
5.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環境保護法》(全國人大常委會19*12月26日通過);
5.3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20xx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通過)
5.4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節約能源法》(全國人大常委會1997年11月1日通過);
5.5 《突發公共衛生事故應急條例》(國務院常務會議20xx年5月9日通過)。
6 記錄與歸檔
6.1 《宿舍巡查記錄》由巡查人保存一年。
6.2 《宿舍啟用前驗收記錄》由宿舍管理部門保存至工程竣工退場,項目部撤銷。
6.3 《安全衛生檢查記錄》由宿舍管理部門保存至工程竣工退場,項目部撤銷。
6.4 《安全衛生整改通知書》由宿舍管理部門保存至工程竣工退場,項目部撤銷。
6.5 《住宿人員登記表》由宿舍管理部門保存至工程竣工退場,項目部撤銷。
7 附錄
7.1 《宿舍巡查記錄》參考格式;
7.2 《安全衛生檢查記錄》參考格式;
7.3 《安全衛生整改通知書》參考格式;
7.4 《住宿人員登記表》參考格式;
7.5 《宿舍門牌》參考格式;
7.6 《宿舍財產保管卡》參考格式;
7.7 《宿舍啟用前驗收記錄》參考格式。
宿舍施工管理制度 篇3
1、加固工程搭設的安全支護體系和工作平臺,應定時進行安全檢查并確認其牢固性;
2、加固施工前,應熟悉周邊情況,了解加固構件受力和傳力路徑的可能變化。對結構構件的變形、裂縫情況應設專人進行檢測,并作好觀測記錄備查;
3、在加固過程中,若發現結構、構件突然發生變形增大、裂縫擴展或條數增多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工、支頂并及時向安全管理單位或安全負責人發出書面通知;
4、對危險構件、受力大的構件進行加固時,應有切實可行的安全監控措施,并應得到監理總工程師的批準;
5、當施工現場周邊環境有影響施工人員健康的粉塵、噪音、有害氣體時,應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當使用化學漿液(如膠液和注漿料等)時,尚應保持施工現場通風良好;
6、化學材料及其產品應存放在遠離火源的儲藏室內,并應密封存放;
7、工作場地嚴禁煙火,并必須配備消防器材;現場若需動火應事先申請,經批準后按規定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