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集錦(通用32篇)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1
一、嚴禁代人打卡考勤,如有發現,經事后查實,將對事由雙方作各扣款30元處理,在門崗打卡考勤,門衛有權進行督促。
二、遇事休息應事先請假說明情況,否則將作曠工,扣款50元/天處理。
三、正常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如有這現象,應說明情況,否則將依考勤卡打卡時間為準,按每分鐘扣款1元,并以此類推,將在當月工資中扣繳。
四、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應馬上進入工作崗位,不得在辦公室、車間門口等地聚集聊天。
以上規定自10月5日執行,請有關員工自覺遵守!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2
第一章 總則
一、 本制度參照常林集團考勤休假管理制度制定,適用于力士德公司所有員工。
二、 本制度各種假期不積累,不跨年使用,天數連續計算(含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第二章 休假
三、 請假手續辦理
(一) 要求
1. 員工請假時,須提前一個工作日填寫《請假條》,獲得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
2. 確因情況特殊無法履行請假手續時,應在上班時間前通知主管領導及部門考勤員,并在休假3日內及時補辦相關休假手續,逾期的按曠工處理。
(二)審批流程
(一) 休息日
公司每周的作息時間遵循年歷規定,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安排人員在公休日加班(值班)的,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由本人填寫《調休單》報部門經理審批后交考勤員,可在規定時間內補休。
(二) 法定節假日
1. 現執行法定節假日明細:
2. 法定節假日安排員工加班時,支付當日崗位工資300%的工資報酬,不再補休;
3. 原則上不提倡法定休假日加班,但因工作需要加班(一般指一線的生產操作崗、生產支持崗,或常年需值守的特殊崗位),需提前填寫《加班審批單》, 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通過后執行,對于不按照有關規定申報加班的員工,將不予認可; 對于法定節假日期間安排值班的員工,將予以安排調休,不再額外支付加班費用。
(三) 事假
1. 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2. 每月事假超出7天(不含公休日),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3. 原則上,單次事假超15天或者全年事假累計超45天者,取消崗位,如返回視情況重新競聘;
4. 月度事假及公休日累計超15天以上者,當月應繳納的社保費用由個人全額承擔。
(四) 病假
患疾病的員工醫療分為門診治療和住院治療兩類。
1. 門診治療:
門診治療的員工一次請病假不得超過3天,請病假時需提供縣級及以上診斷證明。超3天后,按事假對待。
2. 住院治療:
(1) 原則上,住院治療的員工一次請病假不得超過15天,請假時需取得縣級及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住院證明或住院押金單據等;辦理連續請假手續時,還需提供上一
次醫療期內的醫藥費用單據。
(2) 需住院治療卻因家庭困難或其他原因,無法住院醫治的職工,如取得市級及以上人民醫院的診斷證明材料,并征得分管領導同意后,可享受“住院治療”的待遇。
(3) 由于急診原因住院而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的,要在病休3天內補辦,方可按病假對待,逾期的按曠工處理。
(4) 醫療期:
A. 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B. 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 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C. 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3. 薪資標準:
病假期間的工資按下列方式計算,期間不享受績效獎金:
A. 本企業工齡20年及以上的,發最低工資標準的100%;
B. 本企業工齡10年以上的,發最低工資標準的90%;
C. 本企業工齡10年及以下的,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D. 1年內病假累計超過180天的,在規定醫療期內發最低工資標準的80%的病假救濟費。
4. 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人力資源部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予以解除勞動關系。
(五) 工傷假
員工因工負傷,經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確認后可以根據國家規定申請工傷假。
1. 職工發生工傷時,所在部門負責人須在8小時內將《安全事故報告單》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并填寫《工傷責任認定表》。事故發生部門24小時內將《工傷責任認定表》分別報送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及人力資源部備案,沒有備案記錄的,不予發放工傷工資。
2. 工傷醫療期薪資:
(1) 休工傷假期間,崗位工資福利補貼不變,但不參與績效獎金的分配。為了便于執行,工資標準參照員工的社保繳納基數,如果員工的崗位工資低于社保繳納基數,則執行員工的崗位工資。
(2) 休工傷假滿6個月但未超醫療期,因工傷未愈不能正常上班者,期間依據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費(期間必須履行正常請假手續,每次請假的期限不得超過15天)。
3. 復工后,因工傷復發再休假時,應到市級及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評定傷殘等級,如不夠評殘標準,不再享受工傷假,按病假對待。
4. 工傷醫療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臨沂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醫療期超過二十四個月仍不能工作者,參照事假標準執行。
(六) 產假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相關條款,符合計劃生育的女員工享受法定的產假。
1. 符合計劃生育的女員工,須憑準生證原件、產假期間個人應承擔的社保費用的繳納收據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可休假。
2. 符合法律規定生育的女職工,享受產假158天(含節假日、公休日)。
3.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職工請產假除按規定的第一款要求審批外,還須到計劃生育辦公室進行審核。男職工可享受護理假7天,護理假期間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4.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5. 自生育起1年內,每天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需以書面報告形式呈現,明確開始及結束時間。
6. 產假薪資
女職工(參保生育保險的)生育后,于2個月內提交相關生育資料到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在人社局報銷女職工的醫療費及生育津貼;男職工(參保生育保險的)的家屬如無工作的,生育后提供相關資料,可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在人社局報銷一部分生育醫療費。
(七)年休假
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及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1. 年休假的休假天數:
(1) 累計工作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
(2) 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
(3) 累計工作滿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為15天;
(4) 以上休假天數指工作日。
2. 不享受年休假的情況:
(1)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非出勤天數(公司規定內的工傷假、婚產假除外,下同)累計2個月以上的;
(2) 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非出勤天數累計3個月以上的;
(3) 累計工作滿20年及以上的員工,非出勤天數累計4個月以上的;
(4) 在校實習生、剛工作未滿一年的。
3. 相關規定:
(1) 職工依法享受的各種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
(2) 各部門在當年度內須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完員工年休假,年底清零。
(3) 年度內員工因故需請事假的,須在年休假休完的條件下申請。
(4) 員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度內又出現第2條列舉的情況之一,將不得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4. 公司1年內可以承擔1次員工在休“帶薪年休假”期間回家往返路費(家庭住址距離公司駐地200公里以上),報銷標準參照本公司的《差旅費管理規定》。
5. 員工在休“帶薪年休假”期間,工資及福利待遇不變。
(八) 婚喪假
1. 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3. 以上情況需持結婚證原件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后休假。
4. 凡直系親屬(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配偶父母、子女)死亡,喪假假期為3天。
5. 需去外地參加喪禮可算上來回路程,婚喪假期間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公司規范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是對公司全體職工進行出勤檢查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 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
第四條 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公司全體職工的共同職責,要嚴以律已,互相監督,確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各部門領導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規定的實施。
第二章 考 勤
第五條 根據崗位不同,工作時間分為四種:
1、 常日班。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 實行單休制,每周日為正常休息日。
4、 特殊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時間,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六條 遲到、早退
1、 于規定上班時間五分鐘后三十分鐘內到職為遲到;
2、 于規定下班時間前三十分鐘內離去為早退;
3、 月遲到/早退三次以曠工一日計。
4、 員工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準時到職,可呈請部門領導核準后,辦理請假手續,不列入缺勤記錄。 第七條 事假
1、 職工人員因私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時,可以申請事假;
2、 事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 事假年累計達14天者取消其年假,達20天者按自動辭職處理。
第八條 病假
1、 職工因疾病、非因公負傷必須休養時,可以申請病假;
2、 病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 申請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國家承認二級以上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4、 員工因患病或工傷不能工作并進行醫療期時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曠工
1、 未經準假或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未到職者,以曠工論處;
2、 遲到、早退超過三十分鐘者視為曠工半日;
3、 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六日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十條 值班、加班
1、 領導安排非工作時間守崗者為值班。
2、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須向部門領導申請,然后提交總經理審批后執行,當日或工作期內未完成的工作不屬于加班。
第三章 假 期
第十一條 國定假日
按實際規定執行,辦公室需提前三天發文通知。
第十二條 休假
1、 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職工,均可按規定享受休假。
2、 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定時間,按下列規定給予休假:
(1)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七天;
(2)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增加一天,累計最多不超過十天;
(3)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協定。
3、 休假最小額度為一天。
4、 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計,如確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將按規定給予補償。
5、 職工休假應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 休假可優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條 婚假
1、 員工婚嫁休婚假3-10個工作日。
2、 申請婚假須附結婚證明。
3、 婚假不可分次申請。
4、 婚假需在結婚一年內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經公司特殊調整者除外。
第十四條 產假
1、 女職工產假為90天,產前15天開始休假;
3、 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 妊娠3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產假45天;
5、 申請產假需復醫院證明或預產期證明;
6、 女職工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每天授乳兩次,每次30分鐘。
第十五條 工傷假。
1、 工傷假依據醫院診斷書核給,期限按國家和西安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喪假
1、 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三天;
2、 (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一天;
3、 申請喪假須附醫院死亡證明或訃告或戶籍注銷證明;
4、 需赴外地的員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條 公假
1、 公司指派參加公司外的集會、訓練或其他活動;
2、 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與工作有關的考試、技能鑒定;
3、 依法律規定應給予公假的;
4、 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 請假、調班、消假、計劃外值班審批權限和程序
第十八條 職工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門領導審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門領導審批后交公司總經理審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請。
第十九條 職工調班應由本人及代班人員填寫《調班單》。節假日值班調班由部門領導審批。
第二十條 職工將經過審批的《請假單》、《調班單》交到考勤人員處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十一條 員工因特殊情況當天無法出勤且未事先請假的,須在上班后30分鐘內電話報備上級領導,并在上班第一天補辦請假手續。
第二十二條 須提供證明的假期,如果事先無法提供,須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員處提交證明,方可消假。無法提供證明者,按曠工從嚴處理;
第二十三條 員工因工作需要,申請計劃外值班,須事先填寫《計劃外值班登記表》,經部門領導審批后交與考勤人員,否則不記入考勤記錄。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考勤。
1、 記錄員工出勤情況。 8:25~8:30 前臺打卡登記
8:40 前臺記錄匯報每天已到公司員工,將考勤交給企管人員。 8:40~9:00 考勤人員核對前臺未記錄人員的出勤狀況、請假單、調班單。
2、 每周一考勤人員根據周末考勤狀況、調班單、請假單、計劃外值班登記表核對周末值班出勤。
3、 每月26、27日統計當月公司考勤,28、29日匯總公司其他辦公地點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將考勤資料上報審批。
第二十五條 其他辦公地點
1、 各辦公地點考勤人員每日記錄員工考勤。
2、 每月27日下班前將考勤資料交本辦公地點負責人審批后,連同所有考勤資料交公司考勤人員。
第二十六條 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考勤,應隨時掌握、經常檢查職工出勤情況。
負責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堅持原則,履行職責,切實做好考勤登記和統計工作。
第六章 工資的扣發及處罰
第二十七條 遲到、早退者,第一次扣罰5元,第二次扣罰20元,第三次扣罰100元,累計五次扣發基本工資20%。
第二十八條 曠工者,扣發曠工時間三倍的薪資。
第二十九條 事假者,扣發事假期間薪資。
第三十條 病假者,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發薪資的5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發薪資的70%;三年以下者扣發薪資的90%。 第三十一條 符合考勤未到崗原因之一,即扣發全勤獎。
第三十二條 負責考勤者和有關人員有意隱瞞或弄虛作假,發現一次,處以伍拾元罰款。
第三十三條 考勤延誤或薪資核算延誤對主要責任人處以貳百元罰款。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今后若法律法規變更將作相應的調整。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4
一、總則
為了便于各部門之間工作溝通、流程審批和員工的日常(外出)考勤管理,公司員工從20xx年11月1日起正式使用通訊辦公軟件“釘釘”,為規范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釘釘”軟件使用原則
1、員工的“釘釘”賬號僅做工作使用,在工作群中不得發與工作無關的事項。
2、“釘釘”為即時性溝通工具,但重要緊急的工作溝通,仍需使用電話溝通或書面溝通。
3、著重采用“釘釘”軟件管理平臺的“考勤打卡”“簽到”、“審批”(申請、請假、調休、出差等)、公告等功能,使管理人員實時了解員工外出辦事、出差等的工作狀態,加強對外出人員的.工作管理,同時簡化內部日常工作的管理流程。另逐步調試推廣使用其他適合企業管理的功能,作為團隊協作的應用平臺,提高對工作任務的分配、進度控制、監督等管理水平。
三、“釘釘”考勤打卡要求
1、員工上下班依據“釘釘”管理員設置的考勤組及考勤要求,必須操作“釘釘”考勤打卡。一般每天考勤打卡四次,上下班各打兩次。
2、無故未打卡以及未打卡且在當天工作日內未申請補卡手續的,按曠工處理(系統原因除外)注:早晨8:30必須打卡,若未打卡均按照曠工處理。遲到的按照遲到打卡制度處理。
3、正常上班時間內有外出工作需求,按外勤打卡與簽到流程的結合,履行簽到手續。
四、“釘釘”軟件簽到要求
1、員工在公司正常上班時間內有外出工作時,每訪問一個地方、一個客戶時簽到一次并附加所在辦事處相關圖片;(
1、“簽到時間”,手機系統默認;
2、“簽到地點”系統自動定位;
3、“簽到內容”必須填寫文字說明、現場拍照需含有明顯標志物,照片以簽到流程中的為標準,其他概不認可。)
五、“釘釘”軟件審批要求
1、公司管理人員及員工應在申請、出差、請假、調休等通過“審批”平臺進行審批。
2、對員工未經審批的出差、請假、調休等事項按曠工處理。
3、關于“審批”中未列功能,后續成熟使用時,再行通知。
4、審批流程的填寫須嚴格按照釘釘辦公軟件要求操作。
六、“釘釘”使用注意事項
1、公司管理人員及員工“釘釘”賬號使用本人真實姓名,而且是本人持有使用;
2、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及員工務必保持網絡信號暢通開啟釘釘推送和關于釘釘信息的系統推送權限,保障“釘釘”通訊辦公軟件的正常高效使用。
3、信息的及時答復:
3.1群成員在收到工作指令等信息后,應及時瀏覽,并按時限執行和答復;
3.2以公告、通知形式發布的信息,請及時查看;
4、釘釘使用的各類權限由系統管理員按管理要求設置。
七、附則
1、釘釘軟件的使用,需要大家共同遵守,需要部門負責人很好的執行、監督,共同營造良好的軟件辦公氛圍和環境。
2、本規定未盡事宜將另行通知。釘釘的使用和規定執行,如有好的意見或建議請及時可以向公司行政管控部反映,以便更好的修訂執行。
3.本規定自11月1日起執行,由行政管控部負責修訂、解釋。
4、釘釘辦公軟件詳細使用說明見附件:
附件:
釘釘辦公軟件詳細使用說明
一、正常考勤打卡使用說明:
1、所有員工需加入釘釘軟件公司考勤組,還未加入者請及時到行政管控部報備及設置,以便考勤順利執行。
2、進入釘釘工作界面→點擊“考勤打卡”→點擊打卡→打卡完成。
二、外勤打卡使用說明:
1、正常上班時間內有外出工作需求,按外勤打卡與簽到流程的結合,履行簽到手續。
2、進入釘釘工作界面→點擊“外勤打卡”→填寫原因說明→添加相關圖片→提交。
3、簽到:進入釘釘工作界面→點擊“簽到”→填寫拜訪對象及辦理事項說明→點擊照相機圖標添加所在辦事處相關圖片→提交。注:外勤打卡與簽到兩項結合作為考勤標準;
三、補卡申請使用說明:
1、進入釘釘工作界面→點擊“審批”→出勤休假組中點擊“補卡申請”→顯示缺卡處有‘提交申請’字樣點擊選擇“申請補卡”→填寫缺卡原因(若特殊情況可添加相關圖片以便驗證)→提交。
四、請假、調休、出差等打卡說明:
1、進入釘釘工作界面→點擊“審批”→審批組中點擊“通用審批”→填寫申請內容→選擇請假類型→填寫“開始時間”“結束時間”→填寫審批詳情說明(若有相關事項圖片可圖文結合更具說服力)→選擇相應審批人依次進行審批,審批后應及時抄送至管理員進行留底記錄。
五、公告使用說明:
1、進入釘釘工作界面→點擊“公告”及時查看未讀與已讀公告信息,以便隨時隨地發通知(重要信息也可實現圖文并茂),對于未讀人員可進行一鍵DING,保證通知必達。
清云建設有限公司
行政管控部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5
考勤管理
第一節、考勤規定
第一條、作息時間
公司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時間:8:30-17:30,午餐時間:12:00-13:00。
第二條、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員工佩帶工作卡上崗。第三條、人事專員負責日常考勤,并在每月第三個工作日之前將上個月的考勤表匯總,作為計算當月工資的參考之一。
第四條、工作卡作為員工考勤和內部工作證件,不得遺失或損壞;如工作卡不慎丟失或忘帶,到行政辦辦理補卡手續或登記。
第五條、因公外出
(一)員工經批準在市內辦理公司事務視為因公外出。因公外出時間一般在1個工作日以內;
(二)員工因公外出時,需于外出前向部門負責人說明外出原因,填寫“因公外出申請表”,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人事專員存檔;
(三)外出交通工具一般為公交車,特殊情況下可向總經理書面申請,經批準后可乘坐出租車,如辦理緊急事務,攜帶重物或貴重物品,去銀行存取大量現金等;
(四)員工因公外出不得辦理私人事務,如有違反,一經發現,將視作曠工一天處理,同時員工自行承擔外出所有的交通費用;
(五)因公外出乘坐交通工具請索取發票,以備報銷之用。第六條、遲到、早退的界定
(一)遲到:超過上班時間5分鐘至30分鐘;
(二)早退:提前5分鐘至30分鐘下班者,視為一次早退。
第七條、如遇考勤機故障致使本人不能按時打卡,或員工因公外出或忘記打卡,請在人事專員處填寫“打卡異常登記表”。因公務或忘記打卡的員工必須于次日午餐前登記,交人事專員處予以確認。
第八條
遲到、早退的處罰規定
(一)當月遲到/早退次數將影響到當月的績效考核;(二)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按事假半天處理;
(三)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如事先請假,并于事后補齊手續,按事假處理,如未按照上述規定執行,按曠工論處。第九條、以下行為視為曠工:
(一)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崗的,未按請假流程請假或假期滿后未經批準擅自延期的;
(二)上班時間脫崗,辦理私事或拒絕工作的;
(三)出差員工未按要求向部門負責人匯報工作的;
(四)提供虛假證明騙取休假的;
(五)員工未提出辭職申請或未辦理正常離職手續即離開公司的,視為曠工。
第十條、無故曠工者,每曠工一天按日工資標準(日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三倍處罰;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計曠工七天者,按規定處罰后,視為主動離職。
第二節、加班與調休
第十一條、經直屬領導批準的延長工作時間視為加班(出差員工除外)。以下情況屬于加班范圍:
(1)因工作需要,由部門領導指定在休息時間內繼續工作的視為加班;(2)因工作需要,由部門領導指定需在周末或節假日繼續工作的視為加班。第十二條、加班需要打卡。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節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一)由于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而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
(二)人事專員根據考勤記錄或其它加班證明資料核實加班考勤,需將員工的加班打卡記錄與實際加班情況統計核對。核對發現沒有加班打卡記錄或其他證
明材料的,或與加班打卡記錄不一致的行為;
(三)不辦理加班審批手續和未經批準擅自加班的行為;
(四)開會、培訓、應酬、出差。
第十四條、加班原則
(一)盡可能限制加班加點,保障員工休息、休假的權利;
(二)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8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
(三)確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員工本人需填寫“加班審批表”,直屬領導批準后進行加班。
第十五條、加班申報程序
1、工作日加班,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當天下午五點前,要填寫“加班審批表”,報直屬領導審批后,交人事專員備案。
2、周末或假日加班者,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午5點前填報“加班審批表”,寫明加班時間、地點、事由,由直屬領導簽署審核意見,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給人事專員。
3、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者,相關直屬領導要加以額外說明。
4、如果員工提出加班申請時,需要簽字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電話聯系領導獲得批準,并在按照規定時間把未簽名的“加班審批表”交給人事專員,待領導回來后補簽。
第十六條、加班調休
(一)公司加班補償一般實行調休制。
(二)調休時間標準:
1、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2、周六、周日加班按1:2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3、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1:3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4、因特殊原因不能實行調休的員工,核發加班工資進行補償。第十七條、加班時間以小時為單位計算,最小加班時長1小時,滿半小時即按1小時計算。
第十八條、員工加班后,各部門將在不影響部門職能發揮的情況下,有計劃地安排調休。為便利公司的正常營運,調休應盡可能安排在淡季。員工調休需填
寫“假期申請表”,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由人事專員處備案。
第十九條、加班員工享有加班補貼。加班補貼包括交通補貼和誤餐補貼。
第三節、假期管理
第二十條、假期分為有薪假期、無薪假期。有薪假期薪資包含每月員工所發放的所有薪資福利項目;無薪假期即休假日無任何形式的工資,當月工資應扣除休假期間的工資。
第二十一條、事假
(一)事假為無薪假期,其最小統計單位為半天。超過半天,不足1天的按1天計算,病、事假可以沖抵調休或年假;
(二)員工事假單次最長不得連續超過5個工作日,全年累計不得超過12個工作日,遇節假日不順延;
(三)員工需請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如遇緊急情況或因病不能到崗,應及時報告直屬領導,事后補辦請假和銷假手續。未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第二十二條、病假
(一)公司正式員工每年可享受5天有薪病假,超過5天,計為無薪病假。病假也可由年假沖抵;
(二)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請病假者,請一天以上的病假需出具合肥市醫保定點醫院開具的病歷和假條,不能提供該證明的,按事假處理;
(三)員工有薪病假期滿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則應申請進入醫療期,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醫療期為3個月。公司將根據病情決定是否批準其進入醫療期,員工只有在患難以治愈的病或非常嚴重的慢性病時方可進入醫療期;
(四)醫療期不超過一個月的,醫療期間按全薪的80%發放工資;
(五)病假超過一個月醫療期后,仍確實無法工作,經公司批準可在合同期內保留職位,此期間工資按照不低于合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發。
第二十三條、工傷假
員工在工作期間發生因公工傷事故,直屬領導應立即到現場調查受傷情況,并立即作出處理,并進行報告至總經理。公司根據醫生的診斷確定是否需要給予
工傷假。工傷假屬于有薪假期。員工休工傷假期間,應按照公司的要求到醫保定點進行檢查。
第二十四條、法定假日
公司員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規定,每年享有以下有薪法定假日:
元旦----------1天、春節----------3天、清明節--------1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節--------3天
女員工可在婦女節(3月8日)享有半天有薪假期(遇休息日不順延)。具體的放假安排參照政策規定及公司具體情況另行通知。第二十五條、年假
(一)年假天數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二)年假以工作日計算,不含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年假為有薪假期,可分期休假,最小可分至半天。
(三)年假原則上只能在本使用,不補休、累積或以薪資代替。當年年假未使用,則視為對公司的無償貢獻。
(四)員工休年假需提前一周提出申請,各部門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安排,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報人事專員核準后方可執行。部門負責人休年假需報呈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六條、婚假
(一)婚假天數參照公司相關規定,婚假遇節假日不順延。婚假為有薪假期。
(二)員工請婚假,需提前一周向人事專員書面遞交休假申請,經總經理批準,并做好假期工作交接方可休假。
(三)婚假自結婚注冊之日起,半年內有效,且需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第二十七條、喪假
(一)員工的直系親屬(本人或配偶的父母,子女)去世可以申請3天喪假。
(二)喪假為有薪假期。
(三)喪假按自然日計算天數,含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的不再另外給假,屬一次性假期。
第二十八條、產假
(一)女員工可享受產假,產假天數參照公司相關規定。懷孕女員工必須于預產期前至少一個月憑準生證申請請假。產假結束后回公司上班需向人事專員提供子女出生有效證明(如:出生證等)進行銷假;
(二)在職男員工配偶合法生育時可享有護理假,護理假天數參照公司相關規定。男員工休假前須持準生證申請,休假完后須向人事專員提供有效證明(如:出生證)進行銷假。護理假按自然日計算天數,含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的不再另外給假,屬一次性假期。
(三)已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初育的為晚育。晚育的女員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獎勵假天數參照公司相關規定。
(四)員工妊娠期間每月可享受半天有薪假期以供月檢;
(五)產假為有薪假期,按自然日計算天數,含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的不再另外給假,屬一次性假期;
(六)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4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42天產假;
(七)產假結束后需續假的,按事假處理;
(八)哺乳期規定:女員工產假后嬰兒一歲以內可享有哺乳期,哺乳期為每天兩次,每次半小時,該假期為有薪假期。
第二十九條、休假程序
(一)各類休假均應提前申請,請假人填寫“假期申請表”,說明請假類型或內容及天數,逐級審批。假期審批權限及程序如下:
1、請假(含調休)天-1天,員工填寫“假期申請表”→部門負責人簽字→人事專員備案;
2、請假(含調休)天以上(含天),員工填寫“假期申請表”→部門負責人簽字→總經理簽字→人事專員備案;
3、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字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電話聯系領導獲得批準,并在按照規定時間把未簽名的“假期申請表”交給人事專員,待領導回來后補簽;
4、請假超過5天(包括年假、婚假、產假等),應提前向人事專員申請,依
審批程序審批,并協助直屬領導做好人員接替工作。
(二)年假、婚喪假、產假等特殊假期,須經人事專員事先統一核準天數。
(三)休假結束后,員工應在返回當日銷假,公司按員工銷假日期計算假期的實際天數。
(四)員工因突發事件未能按照上述手續事先請假,則應在當日上班后2小時內電話通知公司領導,說明請假理由,經批準后方為有效。然后在銷假時補辦請假手續。超過三天未補辦手續,按曠工處理。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6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員工養成自覺遵守紀律的好習慣,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第三條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下班時間簽到(打卡):1、因公出差人員。 2、因故請假的人員。 3、臨時事務,事后以文字形式說明事由經主管簽字核準,將書面文件交予行政部存檔、備查(注:必須當天或次日補上書面說明)。第四條上下班時間為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具體公休時間以公司排班為準,(注:下屬機構工作時間以當地為準)。第五條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當月考勤截止日期為每月底;每日出勤規定打卡兩次,正常打卡時間要求為早08:30前(上班前)和晚17:00后(下班后);(下屬分支機構以當地為準)第六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刷卡或簽字登記,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代簽字),如有違反,代打卡人(代簽字人)和被代打卡人(被代簽字人)均給予罰款100元,如再次違反者予以違紀處罰并罰款200元,第三次出現此違紀行為公司將考慮給予除名;第七條未打卡者必須要有真實合理的解釋并在未打卡登記表上登記(有直接主管簽字核實)。 1)忘打卡者:將從當月的工資中扣除罰金10元/次;若因工作關系忘記打卡,需直接主管簽字的書面證明,當天沒有簽字確認(后補的)需提供當天的工作證明及上級領導簽字確認的說明單,否則均按缺勤處理。
2)打卡機不識別:須及時在未打卡登記表上登記,并找本部門上級領導或者其他人證明在未打卡登記單上簽字確認后,方可不做扣罰處理;若當時沒有簽字確認(后補的)也將扣除罰金10元/次,并需提供當天的工作證明;第八條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的員工必須填寫外出登記單后,經直接主管簽字核實后上報行政部,方能離開,不辦理者,均按缺勤處理,如有特殊情況需經上級領導簽字確認后方可生效,并報行政部備查;第九條統計人員偽造、涂改現象者當日一律按曠工處理。第十條員工出勤情況每月底由行政部統計并交財務部一份,作為核發工資和績效考核的依據。第十一條全年出勤率累計低于97%或事假超期者,不予考慮當年調資。第十二條員工曠工半天扣發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發兩日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曠工7天者應予解除勞動合同。請、休假管理制度員工請、休假,不如實反映情況,虛構請假理由,開虛假醫療診斷證明,有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經發現,予以辭退并解除勞動合同。第一條請假程序:1)員工休假需事先經過部門負責人批準(批假人必須保證部門工作不受影響下批假),并到行政部辦理相關手續,休假結束后應立即到行政部辦理銷假手續; 2)請假人必須將工作交接清楚方可休假。 3)請假有效程序為:請假人向逐級領導提交書面的《請假單》,經最終審批權限人批準后交行政部備案。附:《請假單》
第二條批假權限普通員工部門主管請假,需總經理審批后按批準意見執行,并到行政部備案。第三條請假要求與相應的規定1)員工請假無論時間長短及假類形式,除急診病假及突發事件(必須在當日10點之前本人或家人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外,一律需按照請假提前時間要求事先提交書面的請假單,否則按曠工論處,病假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病假不得超過12天;事假每月累計請假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請假不得超過12天;超過者公司予以勸退。 2)員工假滿后應及時至行政部銷假,確有突發事件導致假滿仍不能及時上班者須及時報知批準人,可按事假處理。逾期不歸又無報告者按曠工處理;第四條病假1)員工因病請假屬病假。病假應及時告之本部門負責人。凡請病假者必須出具北京市三級以上醫院(私立醫院無效)的病假證明,無病假證
批準人批準假期的期限請假提前時間部門主管1天需提前2天申請并報行政部備案分管領導 2天需提前2天申請并報行政部備案
總經理(董事長) 3天(包含3天)以上需提前5天申請并報行政部備案批準人批準權限請假提前時間總經理(董事長)審批需提前5天申請并報行政部備案
明者按事假處理; 2)員工病假經核實確屬嚴重需住院,連續7天,按公司病假管理制度執行,連續病假達到十天者,公司可考慮為該病假員工所在崗位聘用其它人員,并協商辭職、辭退事宜。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連續住院治療或休養,不能繼續工作的,根據國家及北京市相關規定,可享受規定的醫療期,醫療期間,只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額的生活費,公司給予北京市最低社保補助,醫療期滿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公司可以予以辭退;病事假扣罰標準如下:1--3天扣除當日標準工資20%,績效保底、補助全部扣除(住房、社保除外)。 4--7天扣除當日標準工資50%,績效保底、補助全部扣除(住房、社保除外); 7天(不含7天)以上扣除當日工資,績效、補助全部扣除(住房、社保除外); 3)未按以上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處;第五條事假1)員工因私請假屬事假,并應依據批假權限及請假時間進行請假和審批; 2)若遇突發事件,不能履行請假手續,應及時通過電話請假并獲批準,并于返崗后當日內填寫請假單,部門負責人核實確屬實情后,準予補假;返崗當日內報行政部備案; 3)事假以小時為申請單位,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算; 4)試用期員工請并事假,試用時間順延,累計達5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5)月累計事假三天以內,扣除請假天數乘以日工資,月累計事假超過三天以上,公司予以勸退; 6)未按以上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處(一天當曠工三天,連續三天者,公司予以辭退);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7
第一條 為了公司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所有員工都要考勤。
第三條 冬季上班時間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時間是8:00~11:30、2:30~6:00,具體以公司通知為準。
第四條上下班實行簽到制,辦公室人員在綜合部簽到,市場部人員和項目人員在現場簽到,簽到由本人自簽,代簽視為無效,各部門必須認真管好簽到記錄,綜合部監督檢查簽到情況。
第五條上班時間不按時到崗位的為遲到,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沒有請假的為曠工,考勤以簽到薄簽到時間為準,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為事假。
第六條 負責考勤管理的人員要嚴肅考勤紀律,實事求是,認真負責,不得徇私_弊、弄虛作假。
第七條職工請事假,須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長報請,五天以內(包括五天)由部長批準,五天以上由經理審批。請假期間,遇有休息日、法定節日不另給假,統一按事假計算,事假期間不計工資。
第八條 遲到十分鐘以內扣五元,三十分鐘以內扣二十元。
第九條 職工因工負傷,需要休息者,部門在五天內出據工傷事故報告報公司備案,由經理審批,享受工傷待遇。
第十條 凡因婚、喪、探親、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事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離開崗位,否則視為曠工。
第十一條 職工休假期滿及時到部門銷假,開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回工作的,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不履行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十二條臨時工工資以天計,做滿一個月享受兩天休息,臨時工曠工一天扣一天工資,每月曠工累計三天除名。正式工曠工一天除扣除當日工資外,取消月度獎,連續請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月度獎,年終獎相應下浮,全勤獎也相應下浮,一個月連續曠工超過十五日,按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部門月底匯總當月考勤,將考勤結果上報出納,不得徇私_弊,弄虛作假,公司于每月5日發給員工上一個月的工資,并按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稅。
第十四條 職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國家法定節假日薪資及津貼照付,法定節日加班的工資計算遵守勞動法規定。
第十五條 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因生產和工作上任務緊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按單日工資補發。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執行。
__公司
20__年九月三日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8
一、市場部、各門店、配送中心根據不同的工作環境和工作特點,采取不同的考勤制度,具體執行方案如下:
1)蘇寧市場部(包括原行政部、談判部、財務部)員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時間段內上、下班必須到行政部簽考勤卡,員工到崗后應及時簽到,到崗后未簽到者按未到崗處理。(午休時間無論是否休息,必須簽卡)考勤的具體執行和監督由總部人事主管負責。
2)配送中心員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時間段內上、下班必須到辦公室簽考勤卡,簽卡方式與總部要求相同,考勤的具體執行和監督由配送中心主管負責。
3)門店在嚴格執行>的前提下,考勤管理由兩部分組成。促銷員執行考勤卡簽卡制度,其他員工(包括業務人員、庫管員、收銀員)執行打卡制度。簽卡、打卡方式及注意事項同上,考勤的具體執行和監督由門店人事主管負責。
二、違反上述考勤管理制度的行為和處罰措施如下:
1)遲到、早退在半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罰30元。
2)遲到、早退在半小時以上者(含半小時),按當日曠工處罰,扣除5倍的日均工資。
3)不按規定簽到、打卡者每次扣罰30元。任何員工不得拖人、代人簽到或打卡,否則對雙方各處以50元罰款。
4)各部門負責打卡、簽到的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包括保安人員)必須嚴格自律,市場運營將不定期對各部門勞動紀律、考勤管理進行檢查,徇私舞弊者一經發現,將對當事人、操作人員和部門管理人員各處以50元罰款。
三、各部門員工應自覺遵守青百公司>和蘇寧電器>,對其它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將按照上述兩制度中的處罰辦法嚴肅處理。
四、各部門考勤管理者,每月20日前必須將當月考勤上報市場運營管理部,對違反勞動紀律和考勤管理的員工,罰金將從其當月工資中扣除。
請假程序及審批權限
一、請假審批程序:員工請各種假(含存休),均應寫出請假條,先由直接上級簽署意見,再按審批權限審批,經批準并辦理請假手續后方可休息,未經批準擅自休息者按曠工處理。(無特殊情況,嚴禁電話請假。)
二、請假內容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存休等。
三、事假:因事必須由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以30天為限,否則將解聘或解除勞動合同。)
四、病假:因病治療或休養者,應有公立醫院證明,具備醫院建休證明、病歷和收費單據(三者缺一不可),方可辦理病假手續,手續不全者按事假辦理。
五、其它請假按>和>有關規定執行。
六、請假審批權限:
(一)對促銷員請假的審批權限:
(1)半天以內由門店的部門柜長批準。
(2)1天以內由門店的部門經理批準。
(3)2天至5天由門店店長批準。
(4)5天以上的請假不與批準。
(5)促銷員2天以上的請假,必須逐級審批,嚴禁越級審批。同時門店部門經理必須通報廠家經理,征得對方同意后方可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不予批準。
(二)對其他員工請假的審批權限:
(1)3天以內(含3天)總部、門店、配送中心分別由市場運營部部長、門店店長、配送中心經理批準。(各級管理者請假3天以內的,由直接上級批準)
(2)3天以上由蘇寧總經理批準。
(3)超過20天者由青百總經理批準,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七、員工請各種假期間和薪資扣罰標準:
1、事假:按請假天數,扣發全部日均工資。
2、病假:按請假天數,扣發日均績效工資。
本人月工資×60%
日均績效工資=×請假天數
30天
3、曠工:按曠工小時計算,每曠工一小時,按本人平均小時工資的5倍扣罰工資。
4、其它請假期間的工資按>有關規定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9
目的:
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考勤范圍:
1、公司在冊員工。
2、特殊原因員工不考勤須總經理批準。
考勤方法:
1、公司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考勤打卡時間:
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
2、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有關規定:
1、考勤規定
(1)由辦公室為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現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罰款10元。
(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須填寫出門單說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后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衛。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3)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罰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2、曠工的扣罰標準
曠工天數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10%25%40%60%80%100%
3、請假、外出手續
(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后補辦。
(2)請假時間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周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干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3)請假同意后一聯交值班門衛后方可離開公司,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4)上班時間內,若員工需外出辦事,必須憑經部門主管簽具的方可出門,中層以上干部需經副總經理批準。若未辦理手續出門,按離崗處理。當班門衛必須如實記錄員工進出、請假、各項記錄,報辦公室核實若發現弄虛作假或失職現象,予以50–200元的罰款處理;
(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采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簽具。
4、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溫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2)外地員工(不包括溫州三區及各縣)春節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30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溫州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干、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3)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審核、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5、婚假:
法定婚齡(男年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6、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7、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產假為90天。
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8、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1)銷售外勤人員出差期間逢節假日回廠后原則上不作補休,但如學汽車駕駛、結婚、病假可以補休,補休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先打補休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累計補休超過12天的,由部門負責人報公司總經理批準;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2)補休期間工資照發,但超出時間一律照扣工資,擅自超假作曠工論處;
(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核,門衛監督,公司辦公室執行。
9、其他售后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10
第一條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財務部)。
第三條名詞解釋
遲到: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而未到崗者。
早退:未經批準無故不按規定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
曠工:員工未經請假,或請假未得到批準,或超假未經同意而擅離工作崗位的行為。
加班界定:
a、員工經批準在超出正常規定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工作一小時以上的,及經批準在休息日繼續工作的,視為加班;
b、如遇緊急項目需要或緊急任務、突發事件等情況的超時工作不視作加班;
c、經公司或部門安排的法定假日繼續上班的,可視作加班。
第四條工作制度
公司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
第五條正常工作時間
5.1、財務、商務管理類人員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周末提前一小時下班)
5.2、營銷類人員若采用靈活上班安排制,須經部門大客戶經理同意,報總經理審批,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第六條出勤刷卡制度
6.1、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且必須親自至門禁處刷卡。
6.2、刷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
6.3、刷卡時間:刷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6.4、員工因特殊原因(個人或工作原因)未刷卡者,應及時填寫《考勤異常說明單》說明原因,經部門經理審批后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否則將作為曠工處理。
6.5、員工因個人原因未刷卡每次給予通報批評,如當月累積未刷卡2次(不含)以上,處予超過次數每次20元的負激勵。
6.6、出具的未刷卡說明單經核實如有不實之處,除當日以曠工論處外,并給予申請人和審核責任人各50元的負激勵。
6.7、委托他人或受托他人代刷卡虛假考勤者,除給予通報批評外,雙方均按曠工論處,并處予雙方每人50元的負激勵。
第七條遲到、早退、曠工
7.1、遲到:
a、員工在正常上班時間后10~60分鐘內刷卡上班者視為遲到,遲到者通報批評。如當月累計遲到超過6次,按曠工一日論處
b、一次遲到超過60分鐘,按事假半天計算,且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7.2、早退:
a、員工在工作時間終了前60分鐘內下班者視為早退。
b、員工當月累計早退4次者,按半天事假計算;累計早退超過5次,按一天事假計算;累計早退超過6次,按曠工一日論處。
7.3、曠工:
a、未經批準或假期滿后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上、下班未刷卡,且未提交《考勤異常說明單》說明理由者,以曠工論。
b、曠工1次給予書面警告處分,不計當日工資。一年累計曠工5天(不含)以上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予以辭退。
第八條因公外出、出差
8.1、公出:
a、員工因公于上班時間外出,必須征得部門經理的同意,原則上員工應在早晨上班進入公司后方可執行公出任務。若員工超過公司下班時間尚未完成公出任務時,可不必返回公司。
b、如因交通情況等原因需先執行公出任務然后才進入公司的,需提前一天辦理申請手續。
c、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正常刷卡登錄考勤系統的,應及時提交《考勤異常說明單》報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8.2、出差:
a、業務上有必要時,員工可以填寫《出差申請單》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并報總經理審批后,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b、如因事情緊急未填寫《出差申請單》的,應在返回公司后一天內補填,逾期未補者,按事假處理。
c、出差期間應24小時保持可聯系狀態,并隨時向公司匯報出差行動及工作進展情況。
第九條公司提倡員工應積極高效優質地完成工作任務。如確實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事前申請。
9.1、日常的加班,由部門經理審批,節假日的加班,需經公司總經理審批。
9.2、加班以小時為單位,不足1小時的不計加班。
9.3、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刷卡,沒有刷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有刷卡記錄但無部門經理或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加班。
9.4、部門經理及以上的員工的加班,不計算加班工資。
第十條加班費支付及調休
10.1、日常的加班
對于日常的加班,原則上公司給予調休,在不能安排調休的情況下,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支付加班費。
10.2、節假日的加班
對于節假日的.加班,公司根據員工自主選擇給予調休或者支付加班費。
10.3、調休申請
員工申請調休的須提前申請,經核查考勤記錄,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調休。調休有效期為1年。
第十一條請假流程
員工請假必須提交《請假申請單》,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方有效;如遇緊急事情,應于事假發生1個工作日內委托他人或以電話、傳真、郵件、短信等形式報告直屬領導,經相關審批人同意后休假,否則以曠工處理。所有假期均以天計,最少單位為半天,不足半天以半天計,超過半天不足1天以1天計。
第十二條休假種類
一、事假
a、員工請事假應有正當理由,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公司依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處理事假期間薪資。
b、事假一天,由部門經理審批,三天以內的事假,由公司副總經理審批,三天以上的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病假
a、員工非因工患病需要停工進行治療時需提交病假申請,病假須提交二級甲等以上資質醫院出具的休假建議單及相關診斷材料(病例本)作為證明依據,否則以事假處理;病假期間薪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b、如發現員工出具的休假建議單或病例本等證明材料不實,當日以曠工處理,并視情節給予50-200元/次的負激勵。
三、婚假
員工申請婚假須提供結婚登記證明;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若是晚婚(女23周歲以上,男25周歲以上),增加晚婚假7天,共計10天。
四、產假、護理假
員工申請產假、護理假須提供準生證、出生證明;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9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24周歲的)增加晚育假30天(僅限在上海工作的員工)。懷孕3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懷孕3個月以上7個月以內自然流產,給予產假45天。公司男員工配偶如為晚育者,男員工可享受3天護理假。
五、喪假
若員工因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可享受3天的喪假。
六、帶薪年休假
a、公司員工帶薪年休假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b、公司統一安排的休假,計入員工年休假總天數內。
c、帶薪年休假申請流程
申請(個人)→審核(部門經理)→審批(公司總經理)→備案(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
七、如果員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則不享受產假、護理假等相關規定。
八、婚假須在領取結婚證后一年內申請,產假須在生育前1個月內申請,護理假需在生育前7天內申請。
第十三條考勤統計員工考勤是每月員工工資核算的重要依據,每月月末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將以員工刷卡簽到記錄為主要依據,結合相關的請假、出差流程,統計員工月度出勤情況,并以此核算當月工資。
第十四條未刷卡并沒有相關流程(請假、出差、考勤異常說明)者,均不計當日工資,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相應處理。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商務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并解釋。
第十七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11
1、幼兒園考勤實行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分工負責,紀秀麗負責上午班的簽到和簽退,張維英負責下午班的簽到和簽退,園長負責管理人員簽到和簽退。
2、員工必須按時簽到和簽退,不得退后和提前,推后5分鐘和提前5分鐘按遲到和早退論處,遲到、早退一次扣罰當月工資50元;遲到、早退5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一次扣罰當月工資100元;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扣罰當月工資150元;遲到、早退2小時以上按曠工論處。
3、員工簽到必須真實,不得代簽和替簽,不得滯后和提前簽到、簽退,檢查發現有以上行為,對當事人按曠工論處。
4、簽到本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擺放,處在規定簽到、簽退時間外,其他時間應鎖在柜子中,檢查發現有違規現象,對考勤管理責任人扣罰當月工資100元。幼兒園考勤管理制度4
根據《石墻鎮教育辦公室關于教師考勤制度的暫行規定》文件精神,為加強幼兒園管理,增強教職工主人翁責任感,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進一步提高保教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師的工作時間:
1、在園歷規定的時間內,除法定節假日外,均為教職工工作時間。
2、根據有關規定,在節假日、寒暑假進行的政治、業務學習、進修、培訓及正常的`社會活動(其中包括迎查準備、開班準備工作)也作為教職工工作時間。
二、法定假期規定:
1、婚假:假期7天,
2、分娩假:原則上假期180天,以教辦假條為準。(總假期包括寒、暑假等法定節假日)。
3、直系親屬事假(喜酒、喜面)一學期1天。
4、喪假:直系親屬辦喪事假7天;為旁系親屬(指伯父、伯母、舅舅、舅母、姑姑、姑丈、姨媽、姨丈等親屬)辦喪事假1天。
5、公假(指因公出差、開會、學習、培訓、進修、外單位短期借用及參加其它公務活動):憑文件或有關單位負責人的口頭通知批假。
三、請假規定。
工作日期間,教師請假需持請假條為準,否則視為曠工。
1、事假:每天扣1分,半天0.5分。月事假超過3天每天扣2分。
2、遲到或早退一節次扣0.05分,每周超過4次每次扣0.5分。
4、病假:病假兩天以上,本人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病歷及治療原始發票,原則上病假以住院為準,按實際情況批假。每天扣0.5分。
5、公辦教師不經批準,一周曠工上報教辦處理;應聘教師不經批準,一周曠工解除上班合同。
6、曠工一天扣2分。
7、公辦教師每學期考勤最后一名不參與本年度評優樹先、縣級活動;應聘教師每學期考勤最后一名不參與下年度工資增長。
四、考勤辦法:
考勤分為出勤、曠勤、請假、遲到、早退等項目。本制度20xx年2月28日生效。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12
一、目的
為了嚴肅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公司各部門和各子公司經營管理活動正常有序的開展,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1、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外派員工。
2、各子公司參照本管理制度并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公司的考勤管理辦法。
三、職責劃分
1、各部門負責人、主管領導、總經理審批權限內員工的請假申請;
2、各部門負責人按期報送部門員工月度考勤表;
3、綜合服務部負責匯總考勤報表;
4、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審定月度考勤報表。
四、工作時間
1、職能部門(綜合服務部、財務部、項目管理部、經營管理部)實行定時工作制,每周工作五
天,即自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工作時間:8:30~12:00;13:30~17:00。
2、業務部門(客服部、工程部、環境部)實習綜合工時制,每周不超過40小時,具體上下班
時間由部門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五、考勤術語
1、遲到:上班時間開始后未到崗;
2、早退:下班時間未到前脫崗;
3、曠工:未經審批無故缺勤或申請假期未獲批準擅自離崗
4、病假:因身體不適原因申請休假并經審批通過
5、事假:因個人事務申請休假并經審批通過
6、因公外出:因工作需要申請離開工作區域外出辦理公務并經審批通過
六、考勤管理
(一)員工請假審批管理
1.一般員工與部門副經理
1.1公司一般員工與部門副經理的假期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各主管領導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行。
2.部門負責人
2.1各部門負責人三天以內(含)假期向主管領導申請,經主管領導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行。
2.2各部門負責人三天以上假期向主管領導申請,由總經理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行。
3.高層領導
3.1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假期向總經理申請,經董事長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行。
4.公司外派人員
4.1公司外派人員的請假審批根據子公司的考勤管理規定執行,子公司總經理的請假由總經
理進行審批,其他外派人員的請假由子公司相關高層進行審批。
(二)員工銷假管理
假期滿后,要及時通過面談或電話的`形式向綜合服務部銷假。
(三)員工請假審批手續
1、公司員工請假應履行請假審批手續,需于事前填寫《請假申請表》,向相關人員申請,根據假期天數,經相應審批后方可請假。
2、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前請假者,員工本人應口頭申請,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時內補辦請假審批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3、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各主管領導對所屬員工的考勤管理、假期申請負管理責任,如公司員工未履行請假審批手續,由各部門負責人及各主管領導承擔責任。
(四)員工因公外出審批手續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如確因工作需要須外出辦公,必須事前通過文字形式(書面申請、電子郵件或短信)向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進行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允許后方可外出辦公,如發現沒有文字形式申請憑證的情況,則一律視為曠工。
(五)月度考勤報表報批
1、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各部門員工考勤報表的填報工作;
2、公司各部門主管領導負責月度考勤報表的審核工作。
3、各部門負責人應于每月13日下午5點前向綜合服務部報送審核后的月度考勤報表,未報考勤者本單位本月將不發放工資,等考勤報表報送后下個月補發。
4、審核后的月度考勤報表報綜合服務部備案,經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核準后,作為當月薪酬發放的依據。
七、考勤監督
公司綜合服務部將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對員工的出勤情況進行監督,通過抽查結果對考勤月報進行監督與處罰。
八、假期及管理規定
(一)遲到、早退
1、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內,每次扣款10元;
2、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含30分鐘),每次扣款20元;
3、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按事假半天處理,未提前說明按照曠工半天處理;
4、遲到或早退超過4小時不足8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二)曠工
1、曠工半天以上一天以下免發當日工資;
2、曠工一日按三日扣薪;
3、連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五天以上(含五天),屬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有權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三)事假
1、因緊急情況無法事先請假的,應于事假當日9:00前電話通知直接部門負責人,再由部門負責人轉告分管領導,并在事假結束上班第一天補辦請假手續。未經批準的事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期間不發工資。事假不足4個小時按半天計算,超過4個小時,不足8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3、連續事假超過15天以上,須辦理停薪留職或離職手續,特殊情況則另行酌情處理。
(四)病假
1、因緊急情況無法事先請假的,應于病假當日電話通知直接部門負責人,再由部門負責人轉告分管領導,并在病假結束上班第一天攜相關看病材料補辦請假手續。未經批準的病假,按曠工處理。
2、病假期間發放50%的工資。病假不足4個小時按半天計算,超過4個小時,不足8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3、連續病假超過1個月以上,須辦理停薪留職或離職手續,特殊情況則另行酌情處理。
(五)加班
1、公司原則上不允許加班,員工應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
2、如因公必須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同意,綜合管理部報總經理批準后,視為有效加班,否則視為無效加班。對有效加班,公司將安排等量時間的調休,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調休的,公司將給予加班補貼;
(六)帶薪年假、婚假、產假、喪假、哺乳假、工傷假
以上假期按國家及北京市相關規定執行
九、附則
1、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公司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執行作息時間。
2、各子公司可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關考勤管理辦法,并報總公司審批后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13
一、保持教室清潔。每天清掃1-2次,清潔工具使用后,應整齊地放置在工具箱里。
二、保持教室整齊。各類設施要按規范要求放好;通知、功課表等應按要求貼好;桌子要調在同一高度,安裝牢固,排列整齊,非經有關部門或班主任同意,不得搬出教室,不得作其它用途;窗簾要按規定拉好扎好。
三、值日下課后應立即把黑板、講臺擦干凈,不要等到打預備鈴時才擦黑板;值日生應經常做好教室內外及走廊的保潔工作,做到無紙屑、無灰塵、無雜物。
四、講臺上面、里面要保持清潔,不能放置與教學無關的雜物。
五、保護室內外一切公物設施,損壞要及時報告,并負責賠償。
六、教室內電教設施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學生不得隨便使用或移動。
七、節約用電。不需要使用電燈或風扇時應立即關掉開關;不在教室上課時,值日生或最后離開的人要關好電器開關、關好門窗。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14
1、實行長白班制的員工每天必須準時在考勤機上刷4次指紋,上午上班前刷一次,上午下班后刷一次,下午上班前刷一次,下午下班后刷一次。
2、白班員工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因公出差、臨時有事外出等不能按時刷指紋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請假條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考勤員。各部門部長經公司總經理簽字后交公司人力資源處備案。各部門副書紀經各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公司人力資源處備案。其他人員經各部門相關負責人簽字后交各部門考勤員備案。
3、白班員工每天(公司領導、各部門部長及副書紀)的請假條最遲于次日上午9點前交公司人力資源處,由人力資源處負責在考勤系統中及時進行處理,并于9:30將出勤情況發給公司領導、各部門部長及副書紀。每天的請假條超過次日9點之后將不予接收及處理。請長假的人員及時將請假單交人力資源處審核,并在考勤系統中處理。
4、各部門考勤機必須時時聯網考勤系統,非停電、考勤機損壞原因導致考勤機脫機的',考核各部門副書紀100元/次。臺。
5、人力資源處每周周四匯總上周周四至本周周三的指紋打卡情況,并將公司領導、各部門部長及書紀指紋打卡情況進行通報。對于未按時刷指紋也未請假者(停電、考勤機損壞原因導致不能刷指紋情況除外),按曠工處理,未刷指紋情況與工資掛鉤,半天未刷指紋則扣除半天工資。
每周周三將上周周四至本周周二的指紋打卡情況統計匯總,上傳至平臺,各部門及時進行反饋,最遲于周三下班之前反饋完畢。
每周周四將上周周四至本周周三的指紋打卡情況統計匯總,上傳至平臺,各部門再次進行反饋,最遲于周四9:00之前反饋完畢。
反饋完畢后,上傳至行政經理簽批,由考核主管下發。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15
1、凡幼兒園安排的各項活動(集會、學習)遲到一次扣款5元,早退一次扣款10元,病事假扣款15元,無故缺席扣款30元。
2、上班遲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超過30分鐘按曠課一節扣款20元,并扣發一個月10%的全勤工資。
3、曠課一天扣除2天日平均工資,并扣發一個月全勤工資;曠工超過2天(含2天)以上者,扣發一個月全勤工資,并扣除實際曠工天數兩倍的工資,按合同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4、病事假扣除日平均工資,病事假一天(半天折半)、兩天、三天分別扣發一個月全勤工資的10%、30%、50%;病事假三天以上扣發當日工資和一個月全勤工資;病事假經過批準,時間在兩小時以內且不影響工作的不扣工資,但每人每周不超過一次,超過部分則按請假的時間比例扣款。
5、凡星期五請假者,星期六算作請假,凡一周請假超過兩天(含兩天)者,且與星期六、星期日相連,星期六、星期日也算作請假天數。
6、法定婚假,喪假原則上發給基本工資,超假必須辦理續假手續,并按事假處理,
下列情況視為曠工處理
(1) 未辦請假手續而誤課、誤工者;
(2) 請假未經批準而離崗者;
(3) 逾期未歸而未辦理續假手續者;
(4) 未請假私自調課或請人頂上課者;
(5) 各單位組織活動缺席者(含教師外出聽課,培訓學習,參加會議等)。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16
超市員工上班時間安排:
早班:7:30――20:30
晚班:10:30――24:00
以上班次每周輪換一次,超市服務員每兩周休息一天,不得連休。
1、員工應準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曠職。
2、工作時間開始后15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3、作時間終了前15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4、工作時間開始后或結束前15分鐘到4小時內到班或下班者,以曠職半天論;4個小時之外到班或下班者以曠職1天論。
5、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根據實際缺勤天數按曠職處理;擅離工作崗位,按曠職處理;曠職期間,工資不發。
6、員工在年內的考勤記錄將作為每月考核的依據。
7、員工應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凡遲到一次扣5元,當月累計遲到早退五次扣100元。
8、員工無故不上班或外出不辦理任何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9、考勤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店長應有較強的責任心,堅持原則,做好各類假條的保存工作。
10、員工請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須到辦公室領取統一請假單,正確填寫,報有關領導簽字后,具體程序如下:
(一) 病假
1.員工生病請假需填寫請假條。
2. 如病重不能到崗者,須托人帶信或打電話通知部門領導說明病情,
事后補交請假條。
(二) 事假
1. 員工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請假,如必須請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得到批準后,方可離開崗位;
2.員工請事假在三天以內由經理批準。
3. 員工有急事不能上班,必須托人帶信或打電話請假,經經理批準后,事后補辦手續;
4. 員工請事假,必須在批準的期限內上班。特殊情況超假,應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證明,以補辦續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便離開工作崗位,按曠工論處;
6. 事假期間遇有法定節日,應將節日假扣除。事假期間,公司不發工資。
11、 辭職申請應提前1個月向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本人、接任者和負責人共同辦理工作交接。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17
1. 維護工作秩序:確保員工按時上下班,維持正常的工作節奏。
2. 提高效率:通過規范請假流程,減少因個人事務影響工作的.可能性。
3. 保障公平:統一的考勤標準,避免因個體差異導致的不公平現象。
4. 降低人力成本:通過有效管理,減少無效工時,降低人力成本。
5. 法律合規:符合勞動法規要求,保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18
為維護公司工業園區秩序,規范公司員工考勤、訪客程序,特制定本規定:
一、打卡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均需使用打卡機進行打卡登記,上、下班均需打卡。同時嚴禁任何人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進行打卡登記。
打卡遲到者,職員級員工執行20元/次的負激勵,主管級員工執行50元/次的負激勵,經理級員工執行100元/次的負激勵。
未打卡者,職員級員工執行40元/次的負激勵,主管級員工執行100元/次的負激勵,經理級員工執行200元/次的負激勵。
打卡遲到、未打卡累計達到3次的,除實時交納負激勵外,另在月底工資給予全部負激勵總額的.二次扣款。
打卡遲到、未打卡累計達到5次的,除按“綜合達到3次”的情況處理外,另轉為試用期員工,除基本工資外,本月不享受任何獎金、補助、津貼項目。
特殊原因導致未能打卡或打卡遲到的,需在辦公室填寫《考勤說明申請》,并報部門負責人批準,報批后交辦公室備案。特殊原因僅指以下幾個方面:
①因公、因卡機問題,未來得及打卡、雖打卡但遲到、始終打不上卡,而需要申請更改考勤記錄。
②因公、因特殊原因,出席會議缺席、出席會議遲到、出席會議早退,而需要申請更改考勤記錄。
③非出差人員,允許在考勤記錄發生后的24小時內進行補報;出差人員,允許在回司述職后進行補報;會議情況,允許向會議主持人提前口頭通報,但回司后仍需補填、補批本單。除允許范圍內的其他情況,不接受本申請。
二、請假規定
需要辦理各類事假、病假等請假的,需在辦公室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請假歸來,須到辦公室辦理述職。
①申請時長在一個標準工作日內的,屬于一般型事/病假。
②申請時長在一個標準工作日外的,屬于特殊型事/病假。
③一般型事/病假,向部門負責人上報審核,每月累計不得超過兩個標準工作日,實際超出部分按照雙倍扣除日工資(包括獎金等)。
④特殊型事假,僅限個人婚、喪事宜的辦理,向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上報審核,每月累計不得超過四個標準工作日,實際超出部分,按照雙倍扣除日工資(包括獎金等)。
⑤特殊型病假,需要提供醫院證明,向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上報審核,超過七個標準工作日的,可辦理離職手續。
三、外出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正常出勤時間需要外出的,經主管上級簽字批準后,持《出門證》,并在警衛室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后,方可外出。辦公室負責抽查警衛室的出門證和登記表。
四、訪客規定
來司所有個人和車輛,均需在警衛室填寫《訪客登記表》。各類貨車的出廠,除了按要求登記,還要求出示泵房的《出門證》或配貨站的《出門證》,方可放行。
五、巡查規定
辦公室,每天不定期巡查各部門的考勤情況和警衛室的執行情況,發現實際情況和執行情況不符時,對責任人執行雙倍負激勵。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19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使全體員工養成良好的出勤習慣,提高工作效率、特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內容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星期天及國家法定節假日為休息時間。
(1)上述作息時間如有調整,由人力資源部另行公布。
(2)加班時間由各部門視工作情況而定。由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再交人力資源備案,否則人力資源部不予核算加班費。
2、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遲到或早退、擅離職守每次不得超過3分鐘,全月累計不得超過10分鐘。否則按每分鐘3元扣款。
(5)遲到超過30分鐘,早退超過30分鐘,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及未經準假而不到崗位者,均為曠工,超過半小時不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不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6)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扣除本月績效工資。
(7)曠工半天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3、打卡管理
(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各分部考勤由分部行政文員或負責人考勤,并于次月1號匯總統計傳遞給人力資源部。
(2)公司實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換。
4、本公司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班、下班、加班時間打卡。
(1)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以及經總經理核準免于打卡者。
(2)因公出差。
(3)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4)緊急事故,事后說明事由,經核準者。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20
公司制度已經規范化,為迎合公司的規章制度,適應公司發展,生產部需進一步加強管理,實行嚴格的考勤制度,現規定生產考勤制度如下:
1、生產部人員和各車間主任,休班或請假必須寫請假條,寫明請假原因并需經過直接領導的簽準,若直接領導不在可經過間接領導的批準簽字,然后將請假條附件交予生產統計員,屆時核對考勤,休班無請假條者記錄者,按曠工處理;
2、車間各班組長以及重點崗位休班或請假,必須寫請假條,寫明請假原因并需經過直接領導簽批,若直接領導不在可經過間接領導的批準簽字,然后將請假條附件交予生產調度員,屆時核對考勤,休班無請假條者記錄者,按曠工處理;
3、各車間內普通員工,休班請假必須寫請假條,并告知班組長,由班組長簽批,生產調度人員不定時進行抽查考勤,考勤不符者處罰相關班組長,且員工按曠工處理。
以上考勤制度需生產部及各車間全體員工必須執行,違者必究!!生產部考勤管理制度9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據《公司制度》再次嚴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礎,也是計發工資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據,全體人員都必須重視。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月末會做出考勤統計報告。
二、員工上班必須打指紋卡簽到,一日兩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時間外簽到,視為遲到,遲到一個月累計超過30分鐘,扣除半天工資處理。因公外出辦事無法簽到者,應填寫《因公外出通知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否則以曠工處理。
三、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要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呈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再交人力資源部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并于上班當日補辦手續。無請假單或未及時補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外出辦事的人員,應向前臺登記并告知去向及預計返回時間。因公出差的人員,應填寫《出差登記表》,獲得批準后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如當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應告知前臺,由前臺統計后將人數報給食堂,為免浪費,報餐后又不能在公司進餐者,必須至少提前1小時通知前臺,如臨時取消用餐者公司將給予10元/人/餐作為經濟處罰。
六、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會依據指紋考勤記錄,請假單,因公外出通知單,出差審批表等統計考勤,如無考勤記錄又無任何憑證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請各位員工重視,并自覺遵守,執行。八、前臺工作人員必須對以上做如實登記,對每月遲到、早退或報餐未就餐者進行統計匯總,并于每月張貼公告欄通告全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21
為保證公司正常工作運行,規范員工的.作息時間,嚴格工作紀律和辦公秩序;以規范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為原則,公平公正、科學高效考勤管理方針,制定本考勤制度。
1.適用范圍
公司員工(三班倒人員除外)使用釘釘考勤;職工上崗同時辦理釘釘賬戶錄入;考勤、出差、請假、加班、外出應照常釘釘打卡簽到。
2.考勤時間:
2.1白班人員,每天四次指紋簽到。
冬季:10月1日~下午4月30日
上午上班打卡時間為7:50~8:15;下班打卡時間為11:55~12:10
下午上班打卡時間為13:20~13:35;下班打卡時間為17:25~18:00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上班打卡時間為7:50~8:15;下班打卡時間為11:55~12:10
下午上班打卡時間為13:50~14:05;下班打卡時間為17:55~18:30
每周實行5天工作制度(特殊情況特殊計算)
2.3隨著季節的變化,如有其它變動辦公室會另行通知。
3.權限管理
3.1辦公室負責考勤的管理工作
3.2辦公室負責?釘釘系統維護及權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統計及核算工作;
3.3辦公室依據釘釘系統中的考勤數據對考勤進行月度匯總,于次月5日前對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22
第一章總則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全體人員組織紀律管理,維護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勞動效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請大家遵照執行。
第二章考勤登記
第一條公司員工上下班必須進行考勤登記,公司領導的考勤由辦公室負責登記,其他員工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的考勤通過簽到、簽退本(考勤機)進行登記。
第二條非輪班制員工的正常工作時間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輪班制員工的工作時間根據具體排班確定。
第三條如因特殊原因(如出差、出外勤等)無法登記考勤,必須經部門批準,以部門批準的《出差申請單》作為考勤依據。
第四條各部門設專人(兼)負責考勤工作,按月匯總考勤情況,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核后上報人力資源部。
第五條當月考勤統計結束后,不予辦理補登考勤手續,未有考勤記錄的一律視為缺勤處理。
第六條考勤統計以自然月為周期,是核發薪酬及各類補貼的依據。
第三章遲到、早退、曠工及處理
第七條員工超過指定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15分鐘以內到崗的視為遲到,當月遲到累計超過兩次的超過部分每次罰款30元。
第八條員工未達指定下班時間離崗在15分鐘以內的'視為早退,早退每次罰款30元。
第九條當月遲到、早退合并累計超過3次的給予通報批評并罰款100元,3次以上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
第十條下列情況視為曠工:
一、超過30分鐘以上到崗或離崗;
二、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
第十一條員工曠工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并按曠工天數扣除崗位工資,連續曠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開除處理。
第四章加班及補休規定
第十二條員工加班前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并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登記、存檔,作為日后申請補休或核算加班費的依據。
第十三條在正常工作時間無法完成正常工作量造成的延長工作時間以及在非工作時間內參加的培訓,不作加班處理。
第十四條每月加班累計原則上不超過36小時。
第十五條員工加班后各部門經理應先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補休,如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補休,按以下標準支付加班費:
一、正常工作日加班,以崗位工資為基數按100%核算加班費;
二、公休日加班,以崗位工資為基數按100%核算加班費;
三、法定節假日加班,以崗位工資為基數按200%核算加班費。
四、員工申請補休必須填寫《補休審批表》,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加班待休時間并按審批程序報批后報人力資源部登記、存檔。
五、普通員工申請補休在3天以內(含3天)由本部門經理審批、超過3天由分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申請補休由業務分管領導審批,副總經理申請補休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申請補休由董事長審批。
六、加班時間每季度沖銷一次,上一季度的加班記錄最多留3天到下一季度,其余按規定核發加班費。
七、加班待休時間原則上不能跨年度使用。
第五章各類假期規定
第十六條月休假
一、因公司辦公地點及地理位置因素,各級職工每月享受4天帶薪公休假,500公里以外的職工可享受2天路途假。
二、職工因路途遙遠,可雙月攢假,但不得超過10天。
第十七條公假
下列情況按公假處理:
一、因公負傷;
二、公派參加各類學習、培訓。
第十八條年休假
一、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二、員工的年休假按以下方法計算: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1年未滿5年5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5年未滿10年7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10年未滿20年10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20年14天
三、年休假可分兩次使用,但不作跨年累積。
第十九條病假
一、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可以核給病假,但1天以上(含1天)的病假須有區以上醫院證明。
二、連續請病假3個月以上,病愈申請復工須有市以上醫院證明,并須經人力資源部審核批準,復工后給予1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舊病復發的,應立即停止試工,前后病假合并計算。
三、病假可用加班沖銷,但必須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并補辦有關審批手續,如當月未能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并辦理審批手續,則仍按病假處理。
第二十條事假
一、員工因處理個人事務,可以告請事假。
二、事假可用休假沖銷,但必須由本部門通知人力資源部并補辦有關審批手續,如當月未能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并辦理審批手續,則仍按事假處理。
三、事假一年內累計不得超過30天,連續請事假不得超過15天(含公休日)。第二十一條婚假
一、轉正后登記結婚的員工可以申請休婚假。
二、婚假假期為3天,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增加10天(再婚除外)。
三、請婚假在登記結婚之日起半年內有效,須提供結婚證明。
四、婚假包含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
第二十二條喪假
一、已轉正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申請5天以內(含5天)帶薪喪假。
二、喪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
第二十三條產假
一、女員工在懷孕生育期間可享受產假。
二、正常產假計算方法(工齡滿兩年以上享受以下規定,不滿兩年另行議定)
1、正常產假98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
2、晚育(女方滿24周歲生育第一個子女)增加15天;
3、難產屬剖腹等的增加15天;
4、雙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5、產后三個月內辦理《獨生子女優待證》增加35天。
三、流產假計算方法:(必須領取了《同意生育通知書》或《生育證》)懷孕2個月以下(不含2個月)15天
懷孕2個月以上4個月以下(不含4個月)30天
懷孕4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不含7個月)42天
懷孕7個月以上75天
四、申請休產假須提供相關證明。
五、產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
第二十四條護理假
一、女方生育期間核給男方10天護理假。
二、申請休護理假須提供相關證明。
三、護理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
第二十五條計劃生育假
一、女員工生育后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憑區以上醫院證明按下列情況核給計劃生育假:
宮內放環3天
輸卵管結扎21天
第一次人流14天
人流同時放環17天
二、計劃生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第二十六條探親假
一、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員工,若父母或配偶在省外,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按規定享有探親假,但申請休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當年的年休假,當年已休年休假的員工不能再休探親假。
二、未婚員工探親假計算:
1、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父母,兩年一次,假期45天。
三、已婚員工探親假計算:
1、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四、已婚員工探望配偶的探親假自雙方結婚之日起一年后方可享受。
五、員工的父母與其配偶同居一地的,只能享受探望配偶的探親假,員工的父母與其配偶不在一地的,不能在同一年既享受探望父母的探親假又享受探望配偶的探親假。
六、探親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
七、請探親假須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章請假審批程序
第二十七條員工請假必須事先辦理審批手續,如因特殊情況未能提前申請,必須在當天上班后兩小時內以可能的方式通知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并于回公司后3個工作日內補辦審批手續。
第二十八條員工請假填寫《請假審批表》,年休假、病假、婚假、產假、護理假、哺乳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須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申請獲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登記、存檔。
第二十九條普通員工請假在3天以內(含3天)由三級部門經理審批、超過3天由二級部門經理審批,
二、三級部門經理請假由業務分管領導審批,副總經理請假由總經理審批。
第三十條連續休年休假在5天以上(含5天)必須提前7天提出申請,休婚假必須提前10天提出申請,休產假必須提前30天提出申請,休探親假必須提前30天提出申請。
第八章假期與薪酬的關系
第三十一條公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護理假、計劃生育假按出勤處理。
第三十二條病假一年內累計在六個月以內(含六個月)按以下比例發放工資:當月病假累計在15天以內(不含15天),病假期間每天按80%計發工資;當月病假累計超過15天,病假期間每天按60%計發工資。
第三十三條按本公司工作年限滿一年以上,病假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超出期間停發工資,改發當地最低社會保障金。
第三十四條事假按天數扣除當月工資。
第三十五條探親假按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國家、地方相關法律、法規有變更或新規定的,按國家、地方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23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維護員工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每位員工都必須認真自覺遵守。
上行政班員工實行六天工作制,每周休一天,原則上只有周六或周日部門內輪休。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填寫《調休單》進行調休,否則視為曠工。
第二條生產部、技術部(質檢部)、其他不上行政班的部門
這些部門實行倒班制,具體詳情見《生產考勤管理制度》。
值班人員由總經理授權,輪流值班。具體詳情見《安全生產值班管理制度》。
工廠建設期間、工廠試運行期間、機器檢維修期間有特殊工作安排人員,工作時間另行規定,具體工作時間安排由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一條考勤方式:倒班員工在人臉指紋考勤機處打卡,行政班員工使用釘釘打卡。另外,行政辦公室不定期查崗。
1.每日考勤三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和下午下班各考勤一次。若因公務外出或其他原因而不能考勤的,須由部門電話通知或在當次考勤時間截止前將直接領導(直接領導外出由分管領導)簽批的《出門證》或《請假條》交至人力資源部;下午下班考勤,無法及時提交《出門證》或《請假條》簽批手續的,公出或請假人應于下午下班前電話通知人力資源部備案,人力資源部電話:。
2.每日的當次考勤,凡超出考勤時間提交的《出門證》、《請假條》和次日10:00前未進行備案的,人力資源部一概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考勤責任由公出或請假人員自負。
1.每日考勤兩次。即上班和下班各考勤一次,若因公務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考勤的,須在當次考勤時間截止前將直接領導(直接領導外出由分管領導)簽批的《出門證》、《請假條》及《調、替班申請》交至人力資源部;無法及時提交《出門證》、《請假條》及《調、替班申請》簽批手續的,由所在部門統一匯總,最晚于次日上午10:00前上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2.每日的當次考勤,凡超出考勤時間提交的《出門證》、《請假條》和次日10:00前未進行備案的,人力資源部一概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考勤責任由公出或請假人員自負。
非連續的因公外出或請假,不允許一次性提供跨天的《出門證》、《請假條》、電話通知。
1.如遇自然天氣阻礙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班車晚點無法正常考勤的,需由人力資源部匯總人員名單,經綜合管理部負責人簽字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可不予以處罰。
2.如遇自然天氣阻礙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班車晚點無法正常考勤的,當日無法考勤者不記出勤并按照請假處理,當日考勤次數為一次時,不記出勤且不再予以通報處罰;連續考勤兩次或三次時,記半天或全天出勤。
3.公司統一組織活動、會議等,由行政部匯總人員名單,經綜合管理部負責人簽字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在活動、會議進行期間,人力資源部統一維護考勤。
第四條考勤監督:由行政辦公室協助并監督員工打卡,規范公司員工上下班打卡行為。
1.全體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行政班每日打卡4次,即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打卡。倒班員工每日打卡2次,即上班打卡一次,下班打卡一次。
2.員工不得請人或代替他人打卡;一經發現,發現一次,請、代者雙方當日考勤均以曠工計,扣除各自全勤獎;發現三次及以上,請、代者雙方予以開除處罰。
3.員工無論以任何原因未打卡均須在未打卡事件發生后的24小時內在釘釘上填寫《補卡申請單》或填寫紙質版《補卡申請單》,申請通過后方可轉為正常出勤狀態,每人每月只有一次補卡機會。
(二)每日匯總通報。人力資源部每日對考勤異常情況匯總整理,報總經理簽批后于次日下發考勤通報,因節假日及簽批等原因順延。
第一條根據公司規定,行政班員工月內上班達全勤者即月內應出勤天數全勤,即可獲得月度全勤獎(全勤獎每人每月200元)。法定假日、婚假和喪假等均視為正常出勤,不影響全勤獎的考核(公司統一放假待定)。
第二條除去斷電、斷網等特殊原因,以考勤機打卡結果為準,出現以下現象時將給與處罰:
1.經了解員工當天按時出勤,但因個人原因忘記打卡的,處罰10元/次;經了解員工當天沒有按時出勤,則以曠工處置。
2.行政班員工遲到、早退、忘記打卡一個月內累計次數超過3次者,不享受當月全勤獎,超過5次者除了扣除全勤獎,還另外罰款300元。倒班員工遲到、早退、忘記打卡一個月內累計次數超過3次者,扣除200元(不進行重復罰款),超過5次者罰款500元。
3.員工遲到、早退每次超過30分鐘且無真實、合理原因視為小曠工,扣除半日工資。
4.員工無故缺勤、不服從工作安排離崗、上班期間脫崗的當天考勤均以曠工計。
5.員工曠工1天(含)以內者,扣除150%日工資;曠工1天以上3天以下者,扣除總天數200%工資;連續曠工3天(含)以上或年累計曠工7天以上者,作為嚴重違紀,將通報開除,并記入公司的員工個人檔案。
第三條任何員工通過不正當手段篡改考勤紀錄經查實后一律予以開除并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每月3號前各部門公示考勤并確認簽字,如有處罰,罰款則在當月20號發放工資時扣除。
第二條員工請假應事先填寫紙質版《請假單》或釘釘版《請假單》辦理請假手續,并經相關權責人員批準后報備行政辦公室處核算考勤后方可休假。若遇緊急特殊情況來不及事前請準的,也必須事前電話聯絡并獲得權責人員同意,假期結束到崗后2日內補辦請假手續,填寫紙質版《請假單》,否則均按曠工計。
第三條員工請假前必須將本職工作向上司或同事交待清楚后方可休假,請假超過3天時還必須確定職務代理人。
第四條若請假員工假期滿未經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未能正常到崗上班者一律以曠工計。
第五條請假以半日為最小單位,單次請假在2小時之內者進行月累計,月累計低于2小時(含)的不計為請假,月請假超過2小時者按實際請假時間扣除薪資。
第六條每個員工每周休一天,當月可視為全勤,但公司規定原則上只能周六或周日部門內輪休。周一到周五因個人原因請假,須填寫《請假單》報備,走請假手續,不享受當月全勤獎。
第七條法定節假日部門內安排值班,部門負責人于放假前兩天上報行政辦公室值班人員名單。具體值班情況詳見放假前公司通知。
第八條請事假7天(含)以上的,期間公休日均按事假(不含法定節假日)計算。
第九條如因特殊情況,主管負責人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負責人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行政辦公室代為處理,事后補辦審批手續。
第十條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上班當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行政辦公室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假期類型有法定假期、帶薪年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及哺乳假期、考試假期、探親假和工傷假。
除日常休息日外,公司按國家規定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休假。
(2)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7)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1.凡在公司工作滿一整年的員工,均可依其在公司工齡的長短享受下列不同時間的帶薪年假:
1.正式員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醫療期內可以請病假;
2.病假職工需提供正規醫院的入院診斷書及醫院出具的正規假條。
4.病假日期長短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來決定,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病假期間公司支付員工:
(1)病假1個月內公司支付員工的本地區最低標準工資;
(2)病假2個月至6個月(含),第1個月支付最低標準工資,第2-6個月支付最低標準工資的'70%;
5.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及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1.員工若因個人事務需要處理可在不妨礙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申請事假,事假期間公司不支付員工工資。
2.請假以半日為最小單位,單次請假在2小時之內進行月累計,月累計低于2小時(含)的不計為請假,月請假超過2小時者按實際請假時間扣除薪資。
3.事假原則上每月不能超過7天,特殊情況需報總經理批準;員工年度累計請事假超過25天以上者,取消年終獎金。
4.新員工試用考察期間須執行公司考勤制度和相關管理規定,如果在試用期內請假時間累計超過7天,將被視為自動離職。
1.達到法定婚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的員工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序申請帶薪婚假3天,申請婚假必須提供結婚證復印件。
2.晚婚員工(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申請帶薪婚假10天(含法定婚假3天及晚婚假7天)。
1.公司應當根據懷孕女員工的具體情況核減其勞動定額,懷孕女員工依照醫務部門的要求在工作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視為正常出勤。
2.申請產假人員必須提供生育登記本復印件或是生育證復印件。
3.符合生育規定者,女員工產假為15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5.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9.嬰兒不滿一周歲的女員工,享有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
10.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
11.女員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
12.產假期間給付員工基本工資(連續交滿一年醫保的女員工生產完四個月后可申請生育津貼,順產為98天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剖腹產為113天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
1.員工的直系親屬喪亡,可申請帶薪喪假3天。直系親屬的定義:父母、養父母、配偶、配偶之父母及子女。
2.如到外地辦理喪事按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省內2天、省外4天),費用由員工自理。
3.員工的旁系親屬喪亡,可申請帶薪喪假1天,跨省員工給假3天。旁系親屬的定義為: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配偶之父母及子女。
1.對利用業余時間進修的職員,只要所學專業與其現在所從事的工作對口,并附有學校會考時間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同意,人力資源部批準,可以給予期終考試(會考日)假期的有薪待遇。
2.如屬離市區赴考,旅途往返的時間及一切開支,公司不作任何補助。職員須自行解決,公司只提供請假之方便。
3.考試假只適用于學歷提升、與本崗位相關的職業資格考試,且必須提供準考證或學生證復印件。
因工受傷休假視為出勤,工傷休假期間發放全額崗位工資。第七章出差考勤規定
第一條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負責人由分管領導批準;總經理及以上的出差時應知會行政辦公室,以便聯絡。
第二條《出差申請單》填寫后交行政辦公室登記,出差返回時須到行政辦公室核銷。
第一條公司各級人員應遵循公司的作息時間并力求做到在工作時間內努力完成各項工作,原則上不允許加班。
第二條部門主管及部門負責人以工作完成為主,部門確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統一安排加班的,由各部門主管事前提報(組織填寫《加班申請單》),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行政辦公室備案;在不影響正常工作情況下,事后可累積進行休息,當月加班可以累積至次月月底調休,調休時應由部門領導簽字后交行政辦公室備查。
第三條加班時間一般以調休形式予以補償,調休最小使用單位為半日,須在三個月內使用完畢,不另計加班。
第四條但因工作需要確實無法調休者,由公司領導批準并填寫《加班申請單》后可以給予相應的加班補貼。
第五條所有外派出差人員按《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計算出差補貼,不計加班。
第六條部門經理級(含)以上人員因工作需要超時工作不計加班。
依據勞動合同法,正式員工離職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向部門或公司人力資源提交離職申請書;試用期員工離職,應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向部門或公司人力資源提交離職申請書。
員工按規定提交離職申請后,由人力資源在規定時間內通知擬離職員工辦理交接及離職審批手續,具體流程為:辦理工作交接→部門審批→行政部審核→財務部審核→人力資源審核→總經理審批
辦理完離職手續的員工薪資按照公司正常發放日發放;未辦理完相關離職手續且自行曠工的員工,公司將不予以結算當月工資,并將追究其由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當月提交《離職申請》者次月不計發放全勤獎。
第一條行政辦公室須依據《請假單》、《加班申請單》《調休申請單》等記錄將相關員工出勤信息錄入公司內部考勤系統,以確保員工考勤記錄的準確性。
第二條行政辦公室于次月初統計匯總上月考勤情況,并于次月3號公布考勤統計情況,如有異議可向行政辦公室核實。
第一條本制度由行政辦公室負責制定,總經理審閱后批準。
第二條本制度由行政辦公室負責解釋,自20xx年1月1日起實行。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24
第一章總則
1、為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學質量,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為教職工評聘職稱、晉級、考核、評先提供準確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重新修訂廊坊一中教職工考勤制度。
2、考勤是對教職工到校、到課、到崗、到會等出勤情況的考核。工作日內(周一至周五)對學校教職工上、下班全員采用人臉識別考勤系統簽到、簽退進行出勤管理,按處室、年級組(備課組)實行坐班制。
3、教職工應按時到校,堅守崗位,忠于職守,有事請假,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一線教師應按時上、下課,隨鈴聲進入課堂,嚴禁拖堂。上課時,不得隨意離開教室,不得接打手機或與外人會談。
4、教職工在工作時間內,應嚴格遵守坐班制度,全面完成本職工作任務。不在辦公室大聲喧嘩,不影響他人辦公,禁止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在辦公室內玩游戲或看與工作無關的影視節目。
5、考勤管理工作在校長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辦公室負責。
第二章適用范圍
6、本制度適用于本校全體教職工。
第三章職責劃分
7、各科室、年級負責人負責本處室組坐班考勤的執行,教務處負責對教師上課(包括早讀、晚自習)情況進行考勤,行政值班人員負責督促檢查各科室、年級工作人員的坐班情況,辦公室負責人臉識別考勤機的管理和坐班考勤數據的`采集、整理、統計工作。
8、理論學習、教工大會由辦公室負責考勤,家長會由本年級負責考勤、班主任活動由政教處負責考勤,教研組、備課組活動由教務處負責考勤,學校大型集體活動由指定人員負責考勤,辦公室負責匯總公布。
9、教職工請假(含病假、事假、法定假、公假等)由相關科室、年級組負責管理。
第四章人臉識別系統簽到、簽退
10、工作日內(周一至周五)采用人臉識別系統簽到、簽退的方式進行考勤,每天四次。考勤機設在教學樓、辦公樓和學校傳達室,教職工視情況可到任何一部考勤機簽到、簽退。
11、坐班時間:
上午:8:00—12:00,下午:冬春季l4:00--17:40,夏秋季l4:30—18:1012、簽到時間:
一線教師
上午:8:20之前
下午:冬春季l3:50--14:20,夏秋季l4:10—14:40
科室人員
上午:8:20之前
下午:冬春季13:50--14:20,夏秋季l4:10—14:40
應在規定時間內簽到,之后三十分鐘之內簽到視為遲到。
13、簽退時間:
一線教師
上午:11:20—12:20,下午:冬春季17:20—18:20,夏秋季l7:40—18:40
科室人員
上午:11:30—12:30,下午:冬春季17:30--18:30,夏秋季17:50—18:50
應在規定時間內簽退,之前三十分鐘之內簽退視為早退。
14、堅持人性化管理,對下列人員給予適當照顧:
A、子女為一周歲以內的哺乳期女教職工按規定簽到及簽退,每天上下午各照顧45分鐘,時間自行掌握,以不耽誤工作為準;
B、需要接送三年級以下小學生上下學的教職工,每天照顧一個小時,時間自行掌握,但不能耽誤工作(包括各類會議、教研組、備課組活動等),進出校門時需在警衛室登記離校、返校時間。不登記者視為因私外出;
15、學校安排的各類會議、集體活動、業務學習等按學校安排執行。
16、加班及各類值班人員須按規定時間簽到、簽退,否則不視為加班或值班。
第五章請假
17、考勤內容:
A、遲到:上班時間前未簽到;
B、早退:下班時間前簽退;
C、病假:因病不能到崗工作;(需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D、事假:事先已履行請假手續,工作時間內因私事外出不能到崗;
E、曠工:不按規定時間簽到、簽退、無故不到崗工作、工作時間因私外出不履行請假手續、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離崗及病(事)假期滿后不按時返回工作崗位且未履行續假手續;
F:機動假:每周設定半天機動假,便于教職工因私外出辦事(一線教師無課,科室人員不耽誤正常工作),機動假須由所在的年級組、科室辦理請假手續;
G:公假:教職員工因工作需要,憑通知或公函,經科室、年級審批,由學校委派出差、外出開會、參加活動、辦理公務等,記作公假,按到崗記;
H:婚假、產假、喪假等依具體規定。
18、請假手續:教職工因故不能工作,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方可離崗。
19、請假程序和審批權限:
A、一線教師:
一線教師請假,填寫《廊坊一中一線教師請假條》后,按下列程序辦理:
(1)請假半天,由年級登記、教務處批準、教務處保留存根,每周匯總到辦公室備查(班主任需同時向政教處請假);
(2)請假1至5天,由年級和教務處登記、主管校長批準、教務處保留存根每周匯總到辦公室備查;
(3)請假5 天以上,由年級和教務處登記、主管校長同意、校長批準,教務處保留存根,每周匯總到辦公室備查。
B、一般教工:
一般教工請假,填寫《廊坊一中非一線教師請假條》后,按下列程序辦理:
(1)請假半天,由科室主任批準、辦公室備案,科室保留存根備查;
(2)請假1至3天,由科室登記、主管校長批準、科室保留存根,每周匯總到辦公室備查;
(3)請假3天以上,由科室登記、主管校長同意、校長批準、科室保留存根每周匯總到辦公室備查。
C、中層干部請假辦法:
科級干部請假,填寫《廊坊一中非一線教師請假條》后,按下列程序辦理:
(1)請假1天以內,由科室登記、主管校長批準、每周匯總到辦公室備查;
(2)請假1天以上,由科室登記、主管校長同意、校長批準、每周匯總到辦公室備查;
D、校級副職請假,由校長批準、辦公室備案。
20、理論學習、教工大會、教研組、備課組等活動,因故不能參加,需提前按相關規定請假,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并通知辦公室,否則按曠工處理。
21、請假期滿,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銷假時經批準人同意后由請假人本人在請假條“本人簽字”欄目內簽名,交本處室組備查。
22、逾假應及時履行續假手續。
第六章考勤數據
23、獎勵性績效工資比照基礎性績效工資值計算,以后根據考勤結果按月足額發放,出現下列情況,按規定從獎勵性績效工資中減除:
A、遲到、早退兩次視為事假半天,事假減除20元/天,病假減除10元/天,曠工減除50元/天,曠課減除50元/節;
B、無故不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集體活動減除20元/次;
C、請機動假,按周計算,每周只限一次,不減除獎勵性績效工資。超過1次,視為事假,不履行請假手續者視為因私外出按曠工處理;
D、當月沒有上班的減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
24、學校另設全勤獎。全勤獎按周計算,按月發放。本周內無遲到早退,無任何請假(包括機動假),無任何照顧的教工,獎勵50元。
第七章附則
25、考勤工作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每周各科室相關情況匯總統計,考勤結果每周統計一次并公示,每月匯總。與職稱聘任、考核、評先評優掛鉤。
26、考勤結果與本人實際情況有出入,由本人于公示后三天內持當周由主管部門負責人開具的證明材料到辦公室核實更正,逾期不更正者按公示結果計算。
27、各科室、年級每周一將上一周的請假情況統計表交辦公室,以便辦公室及時統計出勤情況。各科室、年級的請假條存根每月交辦公室一次,以便核查。
28、特殊假的具體規定:
A、婚假。達到法定婚齡的教工結婚,憑結婚證按請假程序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男方年滿25周歲,女方年滿23周歲)可享受晚婚假l5天。假期遇雙休日、寒暑假和國家法定假日連續計算。
B、產假。法定育齡女教工生育,單胎順產,假期為90天;遇難產由醫院出具證明,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由醫院出具證明,增加產假l5天;晚育(已婚婦女年滿24周歲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45天;產假期間辦理獨生子女證明,增加產假30天。假期遇雙休日和國家法定假日連續計算。大、中專畢業生在見習期內休產假,其見習期相應延長;妊娠三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產假45天。
C、喪假。教職工因本人及配偶直系親屬去世,假期為7天。假期遇雙休日、寒暑假和國家法定假日連續計算。
29、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25
第一條工作時間
(1)集團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六。
(2)管理人員工作時間:
上午8:00--12:00,下午(冬季)14:00--17:30
(夏季)14:30--18:00
(3)生產、經營一線工作時間根據實際,需要確定時間。
第二條考勤打卡(簽到)制度
1、未使用考勤機打卡的,采用簽到本簽到,部門填寫考勤表。員工每天應在上午8:00以前,下午下班17:30以后打卡,沒有條件的應實行簽到和簽退制度。集團總裁、副總裁等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可不按規的定的工作時間打卡,實行以工作和任務目標為中心的`彈性工作時間制,但每日工作時間不得少于8小時。每月打卡的次數不能少于公司規定應出勤天數。
2、員工于規定上班時間后5分鐘內打卡者為遲到,于規定下班時間前5分鐘內打卡者為早退;超過上述時間未打卡并未履行請假手續者為曠工。當月遲到和早退累計6次按曠工1天處理。連續曠工5天或年度累計曠工15天,按有關規定予以除名。
3、員工考勤不允許委托他人代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包括代簽到或簽退),如發現替代行為,被替代人按曠工1天處理,替代人扣發20元/次。
4、考勤處罰按下表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26
為了推進教育教學改革,進一步激發教職工工作熱情,完善學校管理體制,經領導會辦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全體教職工電子考勤由辦公室負責
二、考勤計有公假、事假、缺簽(含遲簽)等情況
1、凡開會、進修、計劃生育等為公假,公假一般以通知為準,由副校長簽單離校。
2、事假需事先向校長室提前申請填單,班、課、事務安排好分別由政教、教務主任、副校長簽字同意后交簽字副校長處收存,方可離校。無班、課、事務的也要由政教、教務主任簽字,未簽的視為無效假條。凡后補假條的也視為無效。
3、病假需及時或在病愈上班的當天,主動向學校提供病假單,病假單無法及時提供的,視為曠職。除長病假外,其余一律由本人安排好自己工作。
4、長病假需向學校提供相關材料,由領導班子會辦,報縣教育局審核批準后方可離校。教師長病假的處理按縣局關于教職工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各種假(包括公假、病假等)凡名不副實的,以曠職論處。
三、具體細則
1、學校舉行的各種會議,教職工必須無條件參加。曠會一次扣款60元,會議請假一次扣款30元。
2、全體教職工應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主動參加電子考勤。遲、缺簽一次罰8元。
3、請假均需提前辦理相關手續。請假(含遲簽)超過5次以外的正常扣款,每學期未簽(學校核減、請假、遲簽等)總次數超過75次的兩年內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一年內不得評優表彰。本規定從本學期起執行,20xx年職稱申報、評優表彰等均適用于此。
3、考勤年齡:男教師為50周歲、女教師為48周歲。
4、考勤結果每月底匯總一次。
四、考勤記載情況視作學校崗位聘用、工作安排、職稱晉升、評優晉級等依據。
五、解釋權歸校長室。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27
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理順工作流程,嚴格履行審核批準程序,保障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規定。
第一章日常考勤管理
第一條各部門設立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每周對人員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匯總、核對,發現問題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及人事管理部門匯報,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人事管理部門對考勤的真實性及準確性負有監督、核查的權利。
第二條公司的考勤周期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31日,各部門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于次月3日前把經過負責人簽字確認后的考勤匯總表、假期審批等考前表單上報公司人事部門。人事考勤專員在2個工作日內對公司所有考勤記錄審核完畢。
第三條公司實行大小星期工作制度,每日工作8小時,公司不提倡加班,員工應在工作時間內高效率完成本職工作。各部門因生產工作實際情況需要調整作息時間,需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并報人事部門備案。
第四條因生產經營的需要加班需由部門負責人提前1天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后方可執行,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請,事后應及時補批手續。
第五條公司實行休假儲備制度,即員工的加班可以作為日后同等時間的調休,公司節假日外休息可以沖抵員工的加班。各考勤管理人員應建立員工調休臺帳,及時記錄個人的休假儲備情況,員工加班調休及沖抵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方可執行。
第二章員工假期管理
第六條事假:是指因個人原因未到崗工作的時間。
1、事假的批準程序員工請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單,獲取核準后方可休假,一般情況下不得事后補假。特殊情況下,必須持有相關證明或事先向主管領導電話說明情況,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按照事假處理,否則一律按照曠工對待。請事假半小時以上的,按事假計發薪酬。
2、批準權限部門經理可以批準1天以下(含1天),副總經理可批準3天以下(含3天),超過3天以上的事假需要總經理批準。總經理授權按照授權權限批準假期。各級管理人員不得超越權限批準事假。
第七條病假:是指員工因患病、非因工負傷需要治療或休息的時間
1、休病假應提前一個工作日內由本人或委托人及時告知本部門負責人,本部門考勤管理人員記錄考勤并上報人事考勤部門,本人或委托人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上交休假證明。
2、休假證明必須由定點醫療機構開出,員工因急診在就進的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需要休假的,需要就診醫院出具急診和休假證明。
3、員工在工作時間需要看病時,應先向直接領導口頭請假,以當日掛號票或診斷書為依據,看病時間一次滿二小時或全月累計滿八小時以上,按病假處理。
4、患病員工按休假憑證或準允休假的時間休息,計算病假時間以員工實際休息時間為準。員工實際休病假時間需由部門負責人在假條上簽字認定。未經批準,實際休息時間大于休假憑證開具的休息時間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在外地因病休息,需持縣級及以上醫院就診和休假證明。
6、在病假憑證上,有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直至解除合同。
7、病假工資按照本人基本工資的80%支付,低于北京市政府要求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醫療期。是指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法定期限。
1、醫療期計算應從員工病休第一天開始,累計計算。在規定的計算周期累計病休時間達到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時限的,視為醫療期滿。病休期間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2、根據有關規定,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根據本人實際工作年限和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確定醫療期,醫療期計算標準見下表。
3、員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癥、精神病、癱瘓等)經醫院確診后,醫療期可根據實際情況,經主管副總審核、批準后,可酌情適當延長醫療期。
4、員工非因工致殘和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鑒定部門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終止勞動關系,辦理退休、退職手續。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按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第九條婚假: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給予員工的用于結婚的假期。
1、員工休婚假應書面提出申請并填寫假條,按規定給婚假3天。愛人在外地工作且到外地結婚,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2、符合晚婚規定的員工,另給予獎勵婚假7天。晚婚假自辦理登記手續之日起一年有效且一次使用,不允許拆分,一次使用不足部分視同放棄休假。
3、再婚的員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第十條喪假:按規定給予職工處理其直系親屬喪事的假期。
1、員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及撫養職工長大的撫養人去世,需要本人料理喪事的可給假三天。如親人在外地去世,其往返路程時間,可按喪假處理,路途費用自理。
2、員工的祖父母去世,確需本人料理喪事的,經領導批準,可給喪假一天。故去親人在外地,路程時間按事假處理,路途費用自理。
第十一條探親假:是指員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按規定給予的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本規定的探親假假期按照公司經營狀況及公司需求,總經理有權決定是否批準。
1、本公司雙方股東已婚員工原則上每月休假1次,假期為4天(含路途時間),一般休假時間確定在周四至下周一。
2、本公司雙方股東未婚職工原則上每年休假2次,休假時間為1周。
3、享受探親假的職工不再享受年休假,本人探親假期小于年休假,剩余假期可以一次休完,探親假一般不可以積累使用,特殊情況須經副總經理批準。
4、公司其他已婚員工在工作滿1年,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員工探望配偶假期每年為10天。享受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親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5、未婚員工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員工探望父母假期每年為10天,享受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親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6、員工休探親假須提前1個月審批。主管副總批準后方可休假,休假審批單交人事考勤專員備案。
7、員工經批準的探親假,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在探親假期間因病而超期者,需持縣以上醫療部門急診證明,可按病假處理,其他超假按事假或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年休假
1、累計工作滿1年以上的員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休假假期,員工累計工作年限滿1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15天。
2、年休假一般在1個工作年內安排,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集中或分段安排個人年休假,公司一般不跨年安排年休假。
3、公司年休假一般由公司統一安排,員工有特殊情況需要休年休假的,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4、累計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社會保險繳費年限計算,無法提供繳費證明的,按照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計算。
第十三條工傷醫療期:是指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接受治療和領取工傷津貼的期限。
1、公司根據工傷醫療機構確診的診斷證明,對照《北京市工傷醫療期分類目錄》,確定醫療期,發給工傷津貼。
2、工傷醫療期一般為一至二十四個月,嚴重工傷不超過三十六月。
3、工傷的認定及工傷醫療期待遇以北京市工傷保險規定為準。
第十四條產假:是國家規定的女職工正常分娩所需休息恢復健康的時間。
1、女員工生育,按國家規定給予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剖腹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符合晚育條件的,獎勵產假30天。經批準,獎勵假可由男方享受。
3、女員工休產假應履行休假審批手續,并報公司人事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哺乳假:嬰兒未滿周歲的女職工每班工作時間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如路途較遠兩次哺乳時間應合并使用。
第三章補充規定
第十六條特殊考勤處理
1、遲到:員工遲到,說明合理原因后,經得領導同意,遲到時間按事假處理;未說明任何理由無故遲到的,按曠工處理。遲到在10分鐘以內的罰款1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的罰款20元,遲到半小時以上按事假甚至曠工處理。
2、早退:員工早退期間按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未履行休假審批程序或特殊情況未補審批手續,一律不能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八條本制度所列各項假期其薪酬待遇,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標準或公司薪酬制度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考勤規定歸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釋。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二○一○年元月一日起生效。
20xx年xx月xx日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28
一、每天工作時間
1.辦公室、財務:
早上8:30簽到下午17:30簽退
8:30-12:00工作; 12:00-13:30休息; 13:30-17:30工作
2.片區:
早上8:30簽到下午17:30簽退17:30-18:30向辦公室報銷量 8:30-12:00工作; 12:00-13:30休息; 13:30-17:30工作
3.地州市場:
早上8:30簽到下午17:30簽退;17:30-18:30向辦公室報銷量8:30-12:00工作; 12:00-13:30休息; 13:30-17:30工作
二、考勤獎罰依據
1.遲到一次扣10元,當月遲到累計三次,做事假一天處理。
2.早退一次扣10元,當月早退累計三次,做事假一天處理。
3.曠工一天按當月日工資百分之三百扣除,連續曠工兩天或年度累計五官天,視為自動離職。
4.部門、片區負責人請病、事假;應填寫茶食品事業部請假條經市場部經理批準后方可生效。
5.員工請病、事假一天以內,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生效,當日報辦公室備案。一天以上須報市場部經理批準后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6.病假三天以上必須出具醫院證明,特殊情況再做處理,病、事假按財務規定扣除工資。
三、簽到制度
1.需在公司報到的員工每天上班時間8:30以前簽到,若不簽到者按遲到處理;下午17:30以后簽退,如有活動不能簽退,一定要提前報辦公室備案,否則按早退處理。
2.電話報到(專職、片區)的員工必須用座機報到,不報道者按遲到處理。片區經理實行早上報到,下午不用報到,每次不報到者罰款20元,遲報者按遲到處理。
3.當天未能簽到的,不得補簽。如發現補簽或代簽,當事雙方都按曠工一天處理。
4.每月考勤記錄,將作為財務核查工資的基本資料。
四、對加班的處理
節假日休息按國家規定執行及公司總部的調度安排。對由于工作引起的加班一般采取調休形式,當月加班必須當月休,過期不補休。
五、假期
1.公休(市場部所有員工均可享受)
根據市場情況,云南市場部采取每周休一天的原則上班。財務、藥品部每周日休息一天;辦公室、食品部每周三休息一天。
2.產假(固定員工,工齡滿一年者可以享受)
符合國家計劃生育和懷孕流產的,可以請產假。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員工,不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產假90天。 晚育增加產假15天(國家規定為25歲以上)。 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時,根據醫院的意見,給予15天以內的產假。
男性員工可享受7天帶薪假。 產假享受有薪假。 申請產假需當事人提前一周向市場部經理書面申請。
3.婚假(市場部所有員工均可享受)
員工在領取結婚證后至辦理婚假期間,可以享受有薪婚假。 婚假3天。 晚婚假15天。 男方年滿25周歲,女方年滿23周歲的初婚者,可享受晚婚假期。 申請婚假需當事人提前一周向市場部經理書面申請。
4.喪假(市場部所有員工均可享受)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死亡的,給予3天
有薪喪假。
申請喪假需當事人提前一天向市場部經理書面申請,若來不及辦
理,可口頭向市場部經理申請,回崗后補辦申請。
5.國家其他法定假日由公司統一安排。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29
一、目的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管理,規范考勤記錄,為每月工資計算提供合理依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考勤制度》適用于正式投產前公司全體員工的考勤管理。
三、工作時間
1.夏季作息時間(五月一日至十月一日)
1)非倒班人員工作時間:非倒班人員(白班人員)8:00-11:30,13:00-17:30
2)辦公室人員時間(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 8:00-11:30,13:30-18:00(工作8小時)
3)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員以各部規定時間為準。
2.冬季作息時間(十月一日至五月一日)
1)非倒班人員(白班人員)8:00-11:30,12:30-17:00
2)辦公室人員(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8:00-11:30,12:30-17:00(工作8小時)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員以各部規定時間為準。
3.其它工作時間制度
1)不定時工作時間
主要為部門經理以上公司領導、兼職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部長級以下需要實行不定時工作時間的員工需填寫《不定時工作時間申請表》(見附表1),經分管副總或總經理審批后,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2)值班、倒班和其它
由于工作安排而有不同作息時間的,由部門制定相應崗位的工作時間表,送綜合管理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綜合管理部根據總經理批準后的工作時間表,作為考勤標準執行。
部門工作時間變更,必須在三日內報綜合管理部更新考勤表。
4.加班
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之外上班的,均視為加班。需要加班的,必須當日填寫加班單(見附表2和附表3),并交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緊急加班除外)。各部門加班單上交時間和考勤表一致。
考勤人員根據實際打卡或考勤表記錄加班時間。
四、考勤方法
考勤方法有打卡和考勤表簽到兩種。原則上,生產部門員工采用打卡和考勤表相結合的方式,辦公室人員(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基建工程部車間主任以上人員采用打卡方式。綜合管理部食堂員工采用考勤表方式進行考勤。部長級(含副職)以上人員免打卡。
1.打卡考勤
實行一卡通打卡考勤的員工,必須按規定時間打卡。未打卡者綜合管理部視具體情況分別做遲到、早退和曠工處理。
一卡通員工包括: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全體人員,煉鋼廠、鎳鐵廠、基建工程部車間主任以上人員。其中:綜合管理部食堂工作人員實行考勤表記錄考勤。
2.考勤表
每月的最后一天,綜合管理部根據部門遞交的排班表,制作統一格式的考勤表(見附表5)。加蓋公章后,發放給各部門。各部門班組長、車間主任負責點名考勤、記錄。考勤表經各部門負責人確認后,每月15日之前交給綜合管理部,作為核算薪資的依據。
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或考勤,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打卡、簽到,違反此規定者,代理者和被代理者各處罰50元。
五、考勤異常
考勤異常包括:遲到,早退,曠工,在崗未打卡,打卡未在崗,出差,請假,休假等。
1.遲到、早退、曠工等
遲到:比規定上班時間晚到;早退:比規定下班時間早離崗;曠工:無故缺勤或未準假缺勤。
本著人性化管理的原則,員工一個月內允許2次5分鐘內的遲到;如一個月內遲到和早退次數累計超過2次者開始執行處罰。
每月累計遲早和早退5次以上,予以警告一次并扣罰當月工資200元;每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工資20元;遲到(或早退)10到30分鐘以內扣工資30元;遲到(或早退)30到60分鐘以內扣工資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一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日均全額工資的1.5倍;曠工一天,扣除日均全額工資的3倍,并給嚴重警告處分;月累計曠工三天的扣罰半個月工資,并予以留用察看處理;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計曠工五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公司給予除名且不負責任何善后事宜。
2.在崗未打卡
上下班忘記打卡或遇急事無法打卡,但不影響出勤的,員工需要當日或次日上班之前填寫《考勤補錄單》(見附表4),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根據考勤補錄單修正考勤記錄,否則將視為曠工。特殊情況下,由本人填寫特批單交分管副總審批后交綜合管理部。
3.脫崗
考勤記錄正常,但長時間離開工作崗位或辦理私事。一旦發現人員脫崗,扣除當月工資10%,并作通報處分。脫崗由部門自查發現的,只對脫崗員工本人予以處罰;如被綜合管理部發現,則對直接主管和部門負責人連帶處罰。
4.公出
外出辦理公務當日無法考勤。綜合管理部根據部門負責人簽字的公出單修正考勤記錄;
5.出差
經領導審批同意去外地工作一天以上者。出差日沒有考勤記錄,綜合管理部根據出差單修正考勤記錄;
6.請假、休假等
包括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月休假、年休假等。
六、考勤報備
部門及班組長負責員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考勤記錄。使用考勤表的部門和車間、班組,負責人每月3~4日將本部門、車間考勤表交綜合管理部薪酬考勤人員,與一卡通考勤進行核對。如發現經常違反考勤制度的現象,必須及時處理并逐層上報。對連續三日曠工者,必須上報部門負責人和綜合管理部,以便做出相應的處理。員工本人的請假單、出差單、考勤補錄單等,要及時報送綜合管理部。
1.上報不及時或者故意隱瞞實情的,一經綜合管理部查出,對其直接主管(班組長)和部門負責人分別處以100元罰款。
2.虛報考勤或幫助他人弄虛作假的,一經綜合管理部查出,對其班組考勤統計人員和直接主管分別處以100~500元罰款。
3.請假期間委托他人打卡,考勤弄虛作假者,雙方均處以300~500元罰款,并通報批評。
4.各部門員工的人事異動情況,部門需及時填寫異動單并報至綜合管理部。
如在一周內未上報而造成員工考勤異常,按每人/次對其直接主管(班組長)和部門負責人分別處以100元罰款。
七、考勤公示
1.綜合管理部每月對一卡通及《考勤表》人員進行兩次考勤公示。公示時間為每月16日和30/31日對半月考勤進行公示。
2.綜合管理部每月5~7日對上月度考勤進行公示、確認。對考勤有異議人員必須在公示期間到綜合管理部核對,如果差異,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后進行修訂,公示期過后不再受理。
3.各部門、車間負責人對本部門車間考勤進行簽字確認后,送綜合管理部部長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作為工資核算的依據。
八、附則
1.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定、執行和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3.本制度的監督檢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案,上報總經理,作為違紀處罰和工資核算的依據。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3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基本定義
(一)遲到:上班時間已到仍未到崗;
(二)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
(三)脫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
(四)曠工:無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
(五)加班:經領導核定除法定或者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雙休日以及國家法定假期期間延長工作時間;
(六)請假:經領導同意因病或因事休假。
第二章考勤規定
第四條作息時間
(一)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二)公司正常工作日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日休息。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三)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原則上按國家規定執行,特殊情況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
第五條打卡規定
(一)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臉部識別打卡,工作日內每天需打卡二次:上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
(二)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15分鐘外打卡,視為遲到、早退。
(三)遲到或早退超過15分鐘—30分鐘,書面警告一次;
遲到或早退31—60分鐘按半天事假處理,遲到早退60—90分鐘,按一天事假處理,超過9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
(四)員工忘記打卡可填寫《補卡申請單》,提交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行政人事部歸檔,審批未通過或未提交《補卡申請單》按缺勤處理;
(五)員工因工外出或出差需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交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行政人事部歸檔,逾期不辦理的,一律按缺勤處理。
(六)遇惡劣天氣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遲到,屬實的,經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處理。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六條全勤獎
(一)為鼓勵員工遵守公司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特設立全勤獎200元/人/月。
(二)有以下情況之一,取消當月全勤獎:
1、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時間超過60分鐘的;
2、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次數超過5次的;
3、當月有曠工行為的;
4、考勤作弊的。
第七條加班
(一)公司提倡員工應在國家法定工作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
工作任務;
(二)加班是指員工在國家法定工作時間內已保質保量完成
工作任務后,在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為完成公司安排的額外工作任務而照常工作的情況;
(三)加班必需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且得到上級直屬主管
領導以上的審批同意,未事先審批通過的加班視為無效加班
(四)員工加班可以按1:1的比例調休或沖抵事假。
(五)以下情形不計加班:
1、員工月薪工資中的補貼已包括延時工作補貼,延時工作在4小時(不含)以下的,不計加班;
2、無打卡記錄支撐的加班時間,不計加班;
3、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的時間,不計加班。
第八條調休
(一)調休需堅持先加班后調休原則,員工調休需提前填寫《請假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級別以上審批;
(二)調休最小單位按0、5天計算,上午半天與下午半天各計0、5天。
(三)無加班批準記錄而批準員工調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準人,曠工天數為批準員工調休天數。
(四)員工自行調休的按曠工處理,自行調休超過1天以上,按嚴重違紀處理且立即解除勞動。
第九條曠工
(一)凡屬于以下情況,均屬于曠工;
1、用不正單手段,騙取、涂改、偽造休假證明者;
2、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不出勤上班者;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者;
4、被公安部門扣留者;
5、打架斗毆、違紀致傷休息者;
6、各種請假期滿,無特殊原因逾期未歸者;
(二)曠工時間的最小計算單位為1小時,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曠工一律按曠工時間工資的3倍扣除工資。
(三)月內累計曠工2天,年內累計曠工5天的,為嚴重違紀,給予辭退處理;
連續曠工3天的,視為單方面與公司解除合同,作自動離職處理。
(四)自動離職的人員暫時不結算薪資,給公司帶來損失的,將從薪資中直接扣除,薪資不夠扣除的`,公司將保留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的權利。
第四章各類假期規定
第十條病假
(一)因病不能上班而病休者,須請病假。病休1天以上的必須提供醫院證明。
(二)請病假最小單位為0、5天,病假期間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第十一條事假
(一)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須請事假,由直屬主管及上級領導批準后方能離崗;
(二)請事假最小單位為1小時,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三)半天以上的事假,如有年休假余額,應優先選擇請年休假;
第十二條婚假
(一)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婚假;
(二)婚假天數
1、員工早婚(女20周歲,男22周歲)可享受3天婚假;
2、員工晚婚(女23周歲,男25周歲)可享受15天婚假;
3、員工再婚僅享受3天婚假;
(三)婚假在結婚注冊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休完,婚假期間包含公休日;
(四)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1天婚檢假;
(五)婚假、婚檢假期間按正常工資發放;
第十三條喪假
(一)員工親屬(限于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喪亡,可休喪假。
(二)喪假一般為3天,另給適當路程假,但累計不超過6天,喪假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一次性使用完;
(三)喪假期間按正常工資發放;
(四)喪假期間包含公休日。
第十五條計劃生育假
(一)孕期產檢假
1、懷孕期間每月給予1天孕期產檢假;
2、孕期產檢假按正常工資發放。
(二)產假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30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懷孕滿7個月流產的,享受72天產假;
7、產假期間按基本工資100%發放;
(三)陪護假
1、男員工在配偶產假期間可以享受15天陪護假;
2、陪護假期間按正常工資發放;
第十六條年休假
(一)根據員工在公司連續服務年限來配給相應年休假天數,公司每年1有1日配給當年休假天數。
1、員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年休假為5天;
2、員工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年休假為10天;
3、員工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年休假為15天;
4、員工不滿1年,報到日期為7月1日之前,下一年年休假為5天,報到日期為7月1日之后,下一年年休假為3天;
(二)員工有下列情形的,不再享有當年年休假;
1、員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上年度累計請病假超2個月的;
2、員工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上年度累計請病假超3個月的;
3、員工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上年度累計請病假超4個月的
(三)年休假最小單位0、5天,年休假按正常工資計發;
(四)年休假按原則要求在配給年度休完,如因工作原因不能在配給年度休完,可累計跨年度補休,仍未休完的,不再累計;
第十七條工傷按
按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八條法定節假日
1、春節3天
2、清明節1天
3、元旦1天
4、國慶節3天
5、勞動節1天
6、端午節1天
7、中秋節1天
第五章請假制度
第十九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請假、調休需提交紙質的請假申請單;
(二)員工請假、調休,如困不可預見因素未能及時提交紙質請假申請單,應采取電話請假,通知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且上班第一天補齊請假手續,否則按缺勤處理;
第二十條請假審批權限
(一)員工請假1天(含)以內,部門負責人核準;
(二)員工請假1天以上3天(含)以內,部門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復核準;
(三)員工請假3天以上,部門負責人初審、總經理復核、董事長核準;
第六章彈性上班時間
第二十一條如因工作需要,周一至周四晚上加班超過20:30,則第二天上班可以推遲9:30
第二十二條彈性上班時間必須有前一天晚上20:30打卡記錄,否則不滿足彈性上班時間要求,按遲到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生效,之前發布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的廢止與修改權在公司,解釋權在行政人事部。
附件一:補卡申請單
附件二:出差申請單
附件三:請假申請單
附件四:加班申請單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31
教師培訓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 促進教師專業成長:提供持續學習的機會,幫助教師提升專業素養,適應教育改革的需求。
2. 提高教學質量:通過提升教師的教學能力和教育理念,直接影響學生的學習成果。
3. 優化教育資源:有效利用培訓資源,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推動教育公平。
4. 保障教育創新:激發教師的`創新思維,推動教育教學模式的更新和實踐。
考勤管理制度集錦 篇32
第一條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項
第一項
員工每周正常工作時間六天(每周休一天),各科室根據科室和崗位實際情況,具體安排上下班時間和周休息日。
第二項
實行全院員工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規定作息時間內,嚴格按單位的規定進行打卡。
第三項
員工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未按時打卡者視為遲到,未經批準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
第四項
員工應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托他人打卡,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每次均按曠工一天處理。員工因工作關系當天未按時打卡者,應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書面材料經科主任簽字證明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查,如科主任不在,應向院辦說明情況,再及時補簽,否則按曠工處理。(文章轉自實用文檔頻道__09)
第五項
員工因工出差,憑《出差單》到到人力資源部核實考勤情況。
第六項
員工工作卡編號、職務由院辦統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時間應予以佩帶,一次未佩帶,罰款10元;
第七項
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員應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將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報院人力資源部。認真、及時、準確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在次月2號前將《考勤表》上報辦公室。
第八項
院人力資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周會上將全院一周總排班表打印下發至相關科室。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每周檢查一次員工的打卡情況,如實記錄存在的問題。
第二條
考勤處罰的管理
第一項
上下班每遲到或早退1分鐘,罰款2元,以此類推;當月累計遲到與早退時間超出30分鐘后,超出部分每分鐘扣10元。
第二項
一次性遲到或早退超出30分鐘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2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三項
未打卡者每次扣罰3元,同一時間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罰5元。
第四項
曠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曠工1天扣2天薪金;曠工2天扣4天薪金;連續曠工達3天或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且不計發當月工資和獎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資、各類補貼及獎金。
第五項
工傷
1、工傷憑醫院發票給予報銷醫療費。
2、工傷憑醫院出具的休息建議書,經過科室和分管院長同意后,休息期間工資照發。
第三條
假期管理
第一項
病假:凡本院員工病假,需交診斷書,診斷書必須由專科醫師及專科主任簽字。病假休息四天以內者,扣除相應工資,第五天起,按天扣發相應的工資(基本工資,效益工資)。連續病假超過60天者,按自動解聘處理。工傷視情況而定。扣除的工資中基本工資歸院方,效益工資歸科室其它人員
第二項
事假:職工因事請假需到院辦填寫請假條。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準,并報院辦備案;一天以上者需經院長批準。(事假期間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均不發放)在未批準前離崗休息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待崗學習,扣三天應得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請假或曠工扣除的基本工資,扣除的效益工資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員分配。
第三項
休假:醫院實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的休息制度。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醫院和科室安排員工休息,積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項
婚、喪假:員工結婚或直系親屬去世,可享受
三天假期(外省員工扣除路途時間),晚婚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休假期間,發給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第五項
產假:員工產假為90天。每月發放生活費200元。
第四條
請假手續
第一項
員工使用各種假期,必須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由各科室主任批準,兩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長審批,超過兩天者必須有院長批準,各分管院長請假應該由總經理批準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應事先向科室主任報告,經科室主任批準后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后主動向主任作出說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二項
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和及時到醫院上班,應提前電話征得科室主任的批準,回院后,當天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項
員工請假后,因特殊情況需申請續假的,必須在假期滿前一天向相關部門提出續假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續假。若無法事先辦理續假手續,應先口頭征得同意后方可續假。回院后,須補辦續假手續,若逾期不歸,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四項
員工請假結束回醫院后,應及時相關人員消假,沒有及時銷假者,后果自負。
第五項
員工享受婚假、喪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簽署意見,報院行政人事院長審批后生效。
第六項
各科室各種請假手續必須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備案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