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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發布時間:2025-03-08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精選32篇)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1

  一節總則

  條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條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條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條公司及全資下屬公司、企業(含%股權的全資、內聯企業)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資合作及內聯企業參照本制度執行。

  二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條公司及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非獨立核算的單位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條公司部會計師。

  公司設計劃財務部。計劃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財務部。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計劃財務部及各財務部,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

  條總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對全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

  總會計師主要職責如下:

  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并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

  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負責全系統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后執行。

  審核下屬公司、企業投資和效益的計算方案;

  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

  監督全系統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監督全系統的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只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對各級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負責搞好全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工,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簽署下屬公司、企業的萬元以下貸款擔保書。

  條計劃財務部是公司的財務主管部門,除做好本部門各項業務工作外,負責從業務上對下屬各級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進行領導、指導、檢查、監督。

  條計劃財務部部長領導計劃財務部的工作,在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

  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主持計劃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執行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度向總會計師、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

  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會計人員對下屬公司、企業進行財務檢查,監督下屬公司、企業執行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

  協助總會計師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參與公司發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2

  摘要:企業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其不僅是能反映出企業成本、盈利的具體情況,還能為企業的各項投資活動、生產經營活動提供重要的數據信息,其重要程度可謂是企業的命脈所在。但這些財務管理手段、方法等所有的活動,都離不開財務制度的規范、監督作用,本文我們將從企業內部財務制度的重要性、必須性入手,對企業如何進行內部財務制度設計進行探討研究,以期有效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關鍵詞:企業;財務制度;設計研究;財務管理;標注化

  隨著經濟的發展,市場競爭越發激烈,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都在進行內部建設,以提高企業自身的核心競爭力,然而完善的財務制度是企業開展一切市場活動、管理活動的基本前提。財務制度是財務管理的基礎和標準,是確保企業財務管理能有效實施和執行的基礎,本文,我們將就如何進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設計研究進行探討。

  一、關于企業內部財務制度

  (一)含義

  謂財務制度,是指企業為了更好地實施經營管理活動,依據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及財會制度訂立的對財務工作行為、工作方法起規范、指導作用的規章制度,企業財務制度在企業管理中起著重要的“優化管理”、“管制約束”和“激勵引導”作用。

  (二)特征

  企業內部財務制度主要有5方面的特征:(1)明確了企業內部財務主體的范圍,對財務管理等級、企業內部各部門與財務部之間的關系、以及企業合作經營、采購等各單位之間的財務關系進行了明確;(2)根據企業具體情況制定財務工作內容,確定崗位,并且明確了財務內部管不同管理者的崗位職責;(3)明確了企業內部財務戰略及政策、要求,確定了具體管理內容、方法、流程;(4)確定了財務管理與內部其他責任部門、相關單位、分公司子公司等單位之間的關系;(5)對企業未來的財務規劃和環境變化帶來的經營方式的分析判定。

  (三)主要內容

  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并非是某一個制度,而是一個財務系統,其包含內容非常多:有財務管理制度、資產管理制度、資本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財務人員行為管理制度,還有:財務計算制度、財務計劃制度、財務控制制度、財務考評制度、財務監查制度等等,總的來說財務制度的制定,應從三個階段入手考慮:(1)管理職能;(2)管理對象;(3)管理階段。

  二、進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的必要性和最終目標

  (一)進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的必要性

  企業通過財務管理制度的設計,使企業財務工作的內容、要求變得規范化、文件化,這樣一來,能促使企業內部財務工作、管理工作更加科學、標準,從管理角度來看,企業也只有設計了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才能真正實現規范化、科學化,才能更好地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二)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的目標

  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的目標主要在于能規范企業內部各種財務活動,做到規范化管理,使整個企業的財務工作能支持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進行,總的來說,進行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主要目的有幾方面:(1)更好的保障企業資產的安全性和完整性;(2)實現企業標準化管理,有效提高企業的綜合實力,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3)規范財務部門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行為,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三、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的原則

  (一)權、責、利三者結合的原則

  企業財務關系會涉及企業生產經一個的方方面面,因此要做好財務管理,首先是要找到權、則、利三者的均衡結合。首先,要對權力進行劃分,其次有權利就要有需要承擔的責任,要將企業中各部門的責任進行劃分;再次,做好責任與利益的結合,要在財務責任中將物質利益充分地體現出來,使投資者、經營者、企業生產服務者都能在對自身物質利益的追求的激勵下,充分調動積極性,有效提高生產。

  (二)穩定性與連續性相結合原則

  制度是死的,但企業是活的,任何制度不可能一直不變,而是需要不斷的發展和完善的,但對于管理來說,任何發文都不能變化頻率太高,否則會出現“朝令夕改”的不良影響。因此,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設計也是一樣,我們要隨著企業經營情況對財務制度進行調整,但根本還是要做到求穩和連續,對于正確的要始終堅持下去,對于已經跟不上企業發展腳步的,則要及時調整。

  (三)堅持與企業實際和管理需求結合的原則

  制度的制定是與企業實際生產需求相關的,是來源于企業本身的管理需求的,企業之間的生產方式、管理方式、規模情況、產品情況都是不同的,其財務活動也會存在差異,因此,我們在制定財務制度時不能一概而論,而是要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結合企業自身的管理需求和生產經營的特點進行充分考慮,真正找到能符合自身企業財務管理需求的管理制度。

  (四)效益最大化原則

  企業要生存管理,要在激烈的競爭中生存下來,就必須要考慮到利益最大化的問題,對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也是一樣的,要確保其能實施,并且能取得最好的效果。因此,我們在進行制度設計時,首先要簡單清晰,有可操作性,要先尋求到設計、運行成本、經濟效益之間的關系,要在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且符合管理要求的基礎上科學的制定財務制度,以最低的設計成本來實現最大的經濟效益,以實現利益最大化。

  (五)要與財務規定、規律相結合

  一方面,任何制度都必須是站在遵紀守法的基礎上來的,財務制度也是一樣,其內容原則必須與國家的財經法規政策、法律一致的,財務制度也一樣,首先是必須不能與國家法律相悖,必須要在遵紀守法的基礎上建立起來。另一方面,任何事物存在都是有自己的客觀規律的,因此,財務制度設計時我們也必須尊重財務管理的系統性和規律性。

  四、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

  (一)設計流程

  進行財務制度設計,一般需要幾個階段:(1)準備階段,這一階段主要要對財務工作內容、人員情況、需求等相關業務活動信息進行資料收集,并對制度設計人員及其工作內容、時間安排進行明確;(2)草案擬定,這一階段則是將第一階段收集的信息進行梳理,參考各種國家法律法規進行草案擬定;(3)修訂發文,這一階段主要在于征集各部門意見,在探討后修改定稿;(4)試運行階段,永遠沒有完美的制度,制度必然會有瑕疵和漏洞的,因此,在發文后是需要試運行半年到一年,在試運行期間進行具體問題的分析;(5)定稿發文,在試運行結束后,若無運行成本、經濟效益的問題,則發文進行貫徹歸檔。

  (二)設計方法

  不同的制度設計方法也是不同的,總之應考慮到企業實際的人、財、物、信息等各個方面,采取不同的方法來進行制度設計。一般而言,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常用的方法有三種:(1)比較分析法(又稱文獻法),即把其他公司、地區、階段的不同的財務制度收集進行比較,這樣能吸取別人的成功經驗,從中取長補短的尋找對自己有利的地方,這種方法的實用性非常強。(2)系統分析法,即以財務管理為中心,以提高企業效益為目標,將其他的圍繞著這一中心和目標的所有財務、資產相關的工作活動歸納到一起進行綜合考慮分析,在保證企業利益的同時,平衡國家、財務部員工、企業內各部門幾者之間的利益關系,以實現“共贏”為目標來進行制度設計,以保證制度的協調性、穩定性和正確性。(3)實地調查法,則是制度設計人員通過訪談、提問、找專家、問卷調查等方法進行實地調查、取樣,實地調查法用得比較多的是在第一階段(準備階段)和第四階段(試運行階段),需要注意的是,實地調查的方法很多,不同方法適用不同的人員,但在這過程中的批評性意見和建設性意見是要引起重視度關鍵。

  五、結語

  綜上所述,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企業的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其不僅規范著財務人員的行為,還激勵著內部員工的工作激情,并且還為企業的投資、發展活動提供可參考的指導性建議。這就需要我們在進行相關的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時從國家法律法規、企業自身情況、員工的心理狀態等三方面進行考慮,最后運用科學的方法制定出符合企業自身需求的制度,以幫助企業提高核心競爭力,使得企業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市場中獲得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陳阿梅.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設計研究[J].科技與企業,20xx(9).

  [2]王增齊.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設計研究[J].商場現代化,20xx(20).

  [3]韋仁開.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J].合作經濟與科技,20xx(15).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事務所醫療保險基金的財務行為,加強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維護保險對象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計法》、《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醫療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指為了保障參保險對象的社會保險待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縣有關規定,由個人分別按繳費類別繳納以及通過其他合法方式籌集的專項資金。

  第四條 基金財務管理的任務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法籌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努力搞好基金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并如實反映基金收支狀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加強監督和檢查,確保基金安全。

  第五條 基金納入單獨的基金財政專戶(以下簡稱“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擠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

  第六條 基金根據國家要求實行統一管理,建賬、分賬核算,專款專用,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擠占和調劑。

  第二章 基金預算

  第七條 基金預算是指醫保事務所根據社會保險制度的實施計劃和任務編制,經規定程序審批的年度基金財務收支計劃。

  第八條 每年度終了前,由醫保事務所按縣財政部門和縣社會保障部 1

  門規定的表式、時間和編制要求,根據本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下年度基金收支預測,編制下年度基金預算草案。

  第九條 醫保事務所編制的年度基金預算,由醫保事務所審核匯總后送縣財政部門審核,縣財政部門同意并報縣政府批準后,由縣財政部門及時通知縣社會保障部門執行,并報財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縣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將批準的年度基金預算書面通知醫保事務所。

  第十條 事務所要嚴格按批準的年度基金預算執行,并認真分析基金收支情況,定期向縣財政部門和縣社會保障部門報告預算執行情況。 縣財政部門和縣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基金運作的監控,發現問題迅速糾正。

  第十一條 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年度基金預算時,醫保事務所要編制調整方案,由縣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并送縣財政部門審核,縣財政部門同意并報縣政府批準后,由縣財政部門及時通知縣社會保障部門執行,并按照要求報財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縣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將批準的調整方案書面通知醫保事務所。

  第三章 基金籌集

  第十二條 基金按國家和本縣有關征繳規定按時、足額地籌集,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和減免。

  第十三條 基金收入包括社會保險費收入、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其他收入。

  (一)社會保險費收入是指繳費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收入。

  (二)利息收入是指用社會保險基金購買國家債券或存入銀行所取得的利息等收入。

  (三)財政補貼收入是指財政給予基金的補貼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滯納金及其他經縣財政部門核準的收入。 上述基金收入項目按規定形成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

  第十四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按規定分別計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收入包括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收入、統籌賬戶基金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其他收入。

  第十五條 醫保事務所要定期將征收的基金及時繳存縣財政專戶。縣財政部門和醫保事務所憑該憑證記賬。

  第四章 基金支付

  第十六條 基金要根據社會保險的統籌范圍,按照國家和本縣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支出,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增加支出項目和提高開支標準。

  第十七條 基金支出包括社會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

  (一)社會保險待遇支出是指按規定支付給社會保險對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出。

  (二)上解上級支出是指下級經辦機構上解上級經辦機構的基金支出。

  (三)其他支出是指經縣財政部門核準開支的其他非社會保險待遇性質的支出。

  上述基金支出項目按規定構成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

  第十八條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上解上級支出和其他支出,在統籌賬戶中列支。

  第十九條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出項目按規定形成社會統籌醫療保險待遇支出。

  社會統籌醫療保險待遇支出是指按本縣醫療保險辦法規定,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以內支付的醫療費用。

  第二十條 醫保事務所應根據工作需要,在縣財政部門和縣社會保障部門共同認定的國有或國有控股銀行分別設立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戶(以下簡稱“支出戶”)。

  支出戶的主要用途是:接受縣財政專戶撥入的基金,暫存社會保險支付費用及該賬戶的利息收入,支付各類社會保險待遇的支出款項,劃撥該賬戶資金利息收入到財政專戶,上解上級經辦機構基金。支出戶除接收財政專戶撥付的基金及該賬戶的利息收入外,不得發生其他收入業務。 第二十一條 醫保事務所應根據批準的基金年度預算,按月填寫縣財政部門統一的用款申請書,并注明支出項目,加蓋本單位用款專用章,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縣財政部門。對不符合規定的憑證和用款手續,縣財政部門有權責成醫保事務所予以糾正。縣財政部門對用款申請審核無誤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資金撥入醫保事務所支出戶。

  第五章 基金結余

  第二十二條 基金結余是指基金收支相抵后的期末余額。

  第二十三條 基金結余除根據經縣財政部門和縣社會保障部門商定、最高不超過規定預留的支付費用外,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動用基金結余進行其他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間接投資。

  第二十四條 基金當年入不敷出時,按下列順序解決:

  (一)動用歷年滾存結余中的存款;

  (二)存款不足以保證支付需求的,可轉讓或提前變現用基金購買的國家債券,具體按財政局規定辦理;

  (三)轉讓或兌付國家債券仍不能保證支付需求時,由縣財政部門給予適當支持;

  (四)在財政給予支持的同時,根據需要按國務院有關規定報批后調整繳費比例。對國家未規定統一繳費比例的,可由縣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經縣財政部門審核并報縣政府批準后,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內,調整相應的繳費比例。

  第六章 財政專戶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所指的財政專戶,是縣財政部門按國務院有關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基金專用計息賬戶,在經縣招投標委員會認定、招投標確定的國有或國有控股銀行開設。

  縣財政專戶、支出戶只在國有或國有控股銀行開設。

  第二十六條 縣財政專戶的主要用途是:接收醫保事務所征繳醫療保險費收入,該賬戶資金形成的利息收入以及支出戶轉入的利息收入等,接收縣財政補貼收入等。

  第二十七條 縣財政專戶發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計入縣財政專戶。醫保事務所支出戶產生的利息收入,及時劃繳縣財政專戶。

  縣財政部門憑銀行出具的原始憑證記賬。同時,出具財政專戶繳拔憑證,并附加蓋專用印章的原始憑證復印件,交醫保事務所記賬和備查。 第二十八條 財政補貼收入由國庫直接劃入財政專戶。

  縣財政部門憑國庫出具的撥款單記賬,同時,縣財政部門要出具財政專戶繳撥憑證,并附加蓋專用印章的原始憑證復印件,交醫保事務所記賬和備查。

  第七章 資產與負債

  第二十九條 資產包括基金運行過程中形成的現金、銀行存款(含財政專戶存款、支出戶存款)、債券投資、暫付款項等。

  醫保事務所負責現金的管理,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現金的收付和管理,要嚴格遵守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

  醫保事務所要及時辦理基金存儲手續,按月與開戶銀行對賬。醫保事務所和縣財政部門要定期相互對賬,保證賬賬、賬款相符。

  第三十條 負債是指基金運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借入款項和暫收款項等。借入款項和暫收款項要定期清理,及時償付。因債權人等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償付的,由醫保事務所查明原因提出申請,經縣財政部門批準后,轉入相關基金的其他收入。

  第八章 基金決算

  第三十一條 每年度終了后,醫保事務所應根據縣財政部門規定的表式、時間和要求,編制年度基金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表、有關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和分析基金的財務收支及管理情況,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醫保事務所可根據工作需要,增加基金當年結余率、社會保險費實際收繳率等有關財務分析指標。

  編制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必須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手續完備、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三十二條醫保事務所編制的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在規定期限內經

  縣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匯總后,送縣財政部門審核,經縣財政部門同意后報縣政府批準。批準后的年度基金財務報告為基金決算。

  第九章 監督與檢查

  第三十三條醫保事務所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會公告基金收支和結余情況,并接受社會對基金管理的監督。

  第三十四條縣社會保障、財政和審計部門等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支出戶和財政專戶內的基金收支和結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向縣政府和縣社會保障基金監督委員會報告。

  第三十五條下列行為屬于違紀或違法行為:

  (一)截留、擠占、挪用、貪污基金;

  (二)擅自增提、減免社會保險費;

  (三)未按時、未按規定標準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的有關款項;

  (四)未按時將基金收入存入財政專戶;

  (五)未按時、足額將財政專戶基金撥付到支出戶;

  (六)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六條有第三十五條所列行為的,應區別情況、限期糾正,并作財務處理:

  (一)即時追回基金;

  (二)即時退還多提、補足減免的基金;

  (三)即時足額補發或追回社會保險待遇的有關款項;

  (四)即時繳存財政專戶;

  (五)即時足額將財政專戶基金撥付到支出戶;

  (六)國家法律、法規及財政部規定的其他處理辦法。

  第三十七條 對有第三十六條所列違紀或違法行為的單位以及主管人員的直接責任者的處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等執行。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單位和主管人員以及直接責任者處以的罰款,應及時上繳國庫。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僅對其內容體系的核心要點進行了原則性的概括,涉及財務會計的具體管理辦法或操作規范,在不違背國家財務會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前提下,依據本制度編制,經事務所主任批準后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4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一、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十二、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帳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帳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帳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帳數額相符。

  十三、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后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經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十四、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十五、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十六、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十七、未經董事會批準,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十八、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十九、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柜、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5

  一、收入管理

  1、本醫院收款處憑正式發票國家統一監制票據收費,其他任何部門、科室和個人不得私自收費。私自收費按醫院職工行為規范進行處罰。

  2、各窗口收款員每天下午3:00以前將當天收到的現金足額上交到收款處主任處,做到日清月結。收款處主任首先負責日報表與交款金額核對,防止收款員有積壓現金情況的發生,并將款項當日存入銀行,然后收款處主任將銀行存款單上交到財務科,與財務科主管人員再次復核無誤后交出納員登記帳薄。

  3、每月末,財務科主管人員與系統管理員及票據管理員將收入匯總表與電腦收入進行核對,并將核對情況和財務報表上報主要院領導。

  二、支出管理

  醫院各項支出必須遵守《會計法》及其相關財經法規,支出票據必須真實、合法、完整,支出票據上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具體支出報銷程序如下:

  報銷程序:經手人簽字(注明事由并附票據)→證明人簽字→分管副院長審核簽字→財務科審核→院長審查簽字→財務科支付

  三、其它有關規定

  1、財務人員應加強現金的管理,出現收假鈔、少收鈔、丟失現金、現金被偷等情況,由當事人自己負擔全部損失。

  2、財務人員應加強票據的管理,做到安全可靠,出現票據被毀、被盜等情況,將按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本規定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財務制度辦理。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6

  為規范收支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促進醫院持續發展,根據《會計法》及《醫院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醫院收入是指醫院在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中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以及從財政及主管部門取得的財政補助經費。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醫療收入、藥品收入、其他收入。

  (一)實行收入預算管理

  單位應根據上年度實際收入水平,結合當年的業務計劃及醫療收費標準調整情況來確定收入總額。

  為了促進收入預算順利實現,單位應每季開展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考核、評價收入預算的執行情況,分析完成好壞的原因,發現薄弱環節和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和意見,保證全年總收入預算的順利完成,并為編制和執行下年度預算提供依據。

  (二)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和加強收費票據的管理

  醫院的各項收費要認真執行國家的物價政策,做到“應收則收,應收不漏”,但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發生巧立名目、分解項目、重復收費等亂收費行為。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配設專職(或兼職)物價員,及時檢查和收集收費情況,保證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收費票據分為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票據和自制票據。醫院的門診、住院等收費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收費票據;所有收費票據須由單位財務部門統一管理,由專人負責,實行領用核銷制度。不得出借、出讓收費票據,行政事業性收款收據不得用于經營性收費。

  (三)單位的全部收入納入財務部門統一核算和管理。

  醫院的收費部門主要由財務科、掛號室、門診收費處和住院結算處組成,開展的業務收費由掛號室、門診收費處、住院收費處負責,其他各種收費由財務室統一辦理,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單位直接收取任何費用。

  掛號、門診及住院收費處應將每日收到的現金及支票于當天存入銀行,或及時上交出納人員,同時編制“收費日報表”,并將“收費日報表”及附件(收支票據存根聯等)送交財務室,出納應根據收入憑證及時入賬,并在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章。

  嚴禁業務科室截留收入,嚴禁私設小金庫。

  (四)加強對醫院收入的控制

  醫院應設專職或兼職稽核、審計人員,加強對各收費部門報來的收入憑證和存根的審核,如是否少收或多收、日報表金額是否與所附存根金額合計數一致、是否足額交庫等;藥品收入應注意是否與藥房處方合計數一致;是否嚴格使用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收費票據,有無使用其他票據而使資金出現外流等現象。

  (五)為合理擴大醫院業務收入尋找途徑

  業務收入是醫院補償消耗的主要手段,醫院要增加業務收入,除了按收費標準規定收費外,還要充分挖掘單位內部潛力,利用現有設備和技術條件,擴大醫療服務項目,提高單位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醫院應根據實際開展每季度業務收入完成情況的分析。根據收集的財務信息,從醫療業務工作量和收費水平二個因素影響著手,結合全年各個時期收入進度、水平,通過與預算對比,與上年同期實際對比,與同行業先進水平對比,查找差距原因,預測發展趨勢,為改進工作和決策提供依據。

  二、支出管理

  醫院的支出是指在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發生中的資金耗費,包括醫療支出、藥品支出、其他支出、財政專項補助支出。醫院的各項支出必須貫徹“厲行節約,勤儉辦事業”的原則,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遵守有關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

  (一)預算管理

  支出預算的編制應本著既要保證醫療業務正常運行,又要合理節約的精神,以計劃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工作任務、人員情況、開支定額和標準、物價因素等為基本依據。

  醫院要加強對支出預算的控制。為了確保預算的順利完成,根據衛生規模可將預算分解成部門預算,并加強對各項支出的事前和事中控制,每季對支出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運用一定的方法考核分析各因素對支出完成的影響程度,抓住關鍵問題,研究對策,降低成本,促進工作。

  醫院要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成本開支范圍,正確劃分費用支出(正常業務開支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不屬成本范圍的支出不應計入成本。

  (二)專項資金支出管理

  專項資金包括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撥入的專項資金和醫院內部形成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醫院對專項資金支出,要根據量入為出、專款專用的原則。

  凡是大型設備購置、大型修繕及基建等項目,須經醫院有關人員共同作社會效益、經濟效益二方面的可行性論證和效益評估,并按有關規定程序報批,辦理相關手續;各投資項目須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合同及項目進度支付款項,大型基建項目須在竣工半年內辦理決算手續。醫院應開展投資項目效益分析,及時發現問題,改進經營管理、挖掘潛力、提高投入資金的使用效益。

  從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取得有指定用途的專項資金應當登記備查簿,并按要求向主管部門報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有關資料,接受財政、審計及主管部門的檢查驗收。

  醫院要加強對職工福利基金的管理。職工福利基金主要用于職工救濟、集體福利設施支出的補助及國家規定可由職工福利基金開支的其他支出等,要有計劃安排列支和對支出進行決算,并要充分發揚民主,接受群眾監督。

  (三)嚴格控制支出,提高資金使用率

  醫院應制定資金收支審批制度,并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審批手續。建立健全各項支出管理制度,對差旅費、交通費、業務培訓費、其他費用等與經營無直接關系的消耗支出,應嚴加控制,尤其是招待費,應嚴格按照《四川省〈醫院財務制度〉補充規定》要求進行控制列支。資金的使用要在注重社會效益的同時,講究經濟效益,做到少投入,多產出。

  醫院發給職工的各種獎金及加班工資,應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其獎金總額不超過本單位國家規定工資(即職務工資、事業津貼、崗位津貼)的額度內。個人消費基金增長率不得超過業務增長率,以防止個人消費資金過快增長。醫院實行績效工資制,以防止虧損現象發生。

  醫院應建立每季成本費用和財務效益的分析制度,及時了解各項支出增減及結構變化情況,尤其是對在總支出中占有較大比例和一些純消耗性的項目要作重點分析,運用比較分析法、差額分析法、指標分解法、連環替代法、定基替代法等方法,查找變化原因,適時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和措施,為進行財務決策提供準確、科學的信息。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分配和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設財務部,部門下設會計和出納崗位。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財務部門各個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財務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五)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

  (六)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七)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負責公司各項費用報賬工作。

  (二)按照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組織公司的財務核算工作、賬簿登記工作和會計報表編制工作。

  (三)組織公司倉庫的盤點工作,撰寫盤點報告。

  (四)負責處理公司的各項稅務工作。

  (五)根據公司的要求,匯總編制統計報表。

  (六)按規定裝訂和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七)負責銀行賬戶的對賬工作,及時處理銀行未達賬項。

  (八)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每天盤點現金,做好現金的日清日結工作。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按時登記銀行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八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每月1日前完成報表編制工作,由財務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檢查工作。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七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十八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十九條 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超期的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并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聯簽字。總經理外出應授權被授權人代簽,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二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三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二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或轉賬的方式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四條 公司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原則上采取轉帳方式支付,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五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10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六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提取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二十七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審批程序第二條執行。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二十八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二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二十九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差旅費由會計審核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二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三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帳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款項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四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按要求整理歸檔。

  第三十五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六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七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七章 處罰辦法

  第三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名義存入銀行的;

  (六) 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三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的;

  (三)泄露公司業務信息和財務信息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 個人能力原因,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 則

  (一)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

  (二)借款及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審批程序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試行。

  附則一、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定

  第一條 充分體現會計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會計科目的運用及帳戶的設置、按《企業會計制度》執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設置,個別因公司業務需要新增會計科目時,須報批準。

  第三條憑證統一采用記帳憑證,在實行會計電算化操作后,可采用軟件打印記帳憑證。

  第四條 會計核算組織程序:采用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程序,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組織程序如下:

  (一)根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

  (二)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編制記帳憑證匯總表;

  (三)根據記帳憑證匯總登記總分類帳;

  (四)根據原始憑證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

  (五)根據記帳憑證及所附的原始憑證登記各明細分類帳;

  (六)月終,根據總分類帳和各明細分類帳編制會計報表。

  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組織程序的特點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將所有記帳憑證匯總編制成科目匯總表,然后再根據科目憑證匯總表登記總分類帳。

  記帳憑證匯總表的編制方法是:根據一定時期的全部記帳憑證,按照相同科目歸類,定期(5天或10天)匯總每一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填寫在科目憑證匯總表的相關欄內,以反映全部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

  第五條 記帳規則:

  (一)記帳須根據審核過的會計憑證。除按照會計核算要求進行轉帳時,用記帳員寫的轉帳說明作記帳依據外,其它記帳憑證都必須以合法的原始憑證為依據。沒有合法的憑證,不能登記帳簿,且每張記帳憑證必須由制單、復核、記帳,會計主管分別簽名,不得省略。

  (二)登記帳簿時用鋼筆或碳素筆寫(除了復寫的以外,不得使用鉛筆和圓珠筆)。

  (三)記帳憑證和帳簿上的會計科目以及子、細目用全稱,不得隨意簡化或使用代號。

  (四)會計分錄的科目對應關系,原則上一種經濟事項分別或匯總編一套分錄,不得將不同內容的多種經濟事項合并編制一套分錄。

  (五)明細帳應隨時登記,總帳定期登記,一般不超過10天。

  (六)每一筆帳須記明日期、憑證號碼和摘要,經濟事項的摘要不能過分簡略,以保證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筆帳記完后,在記帳憑證上劃“∨”號。

  (七)記帳的文字和數字應端正、清楚、嚴禁刮擦、挖補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頁。應將空行或空頁劃斜紅線注銷。

  (八)記帳發生錯誤,用以下方法更正:

  1.記帳前發現記帳憑證有錯誤,應先更正或重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或帳簿上的數字差錯,應在錯誤的全部數字正中劃紅線,表示注銷,并由經辦人員加蓋小圖章后,將正確的數字寫在應記的欄或行內。

  2.記帳后發現記帳憑證中會計科目、借貸方式或金額錯誤時,先用紅字填制一套與原用科目、借貸方向和金額相同的記帳憑證,以沖銷原來的記錄,然后重新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并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3.報出會計報表后發現記帳差錯時,如不需要變更原來報表的,可以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并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九)紅字沖帳除了用于更正的錯誤外,還可以用于下列事項:

  1.經濟業務完成后,發生退回或退出;

  2.經濟業務計算錯誤而發生多付或多收;

  3.帳戶的借方或貸方發生額需要保持一個方向;

  4.其它必須沖銷原記數字的事項。

  (十)各帳戶在一張帳頁記滿后接記次頁時,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將加計的借貸發生總額和結出的余額記在次頁的第一行內,并在摘要欄“承前頁”

  (十一)月、季、年度末,記完帳后應辦理結帳,為了便于結轉成本和編制會計報表,需要發生額的帳戶,應分別結出月份季度和年度發生額,在摘要欄注明“本月合計”、“本季合計”和“本年合計”的字樣,在月結、季結數字上端和下端均劃單紅線,在年結數字下端劃雙紅線。總結的數字本身均不得用紅字書寫。發生筆數不多的帳戶,也可不結總。不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隨時結出余額,并在月份、季度余額下端劃單紅線,在年度余額下端劃雙紅線。

  (十二)編制會計報表前,必須把總帳和明細帳記載齊全,試算平衡,每個科目的明細帳各帳戶的數額相加總和同該科目的總帳數額核對相符。不準先出報表,后補記帳簿。

  (十三)年度更換新帳時,需要結轉新年度的余額,可直接過到新帳各該帳戶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欄內注明“上年結轉”字樣。必要時,詳細注明余額組成內容,在舊帳的最后一行數字下面注明“結轉下年”字樣。結轉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結轉余額的帳戶,劃一條余線注銷或蓋戳注銷。

  第六條 結帳、對帳:

  (一)結帳是結算各種帳簿記錄,它是在一定時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帳的基礎上進行的,具體內容如下:

  1.在結帳時,首先應將本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記入有關帳簿。

  2.本期內所有的轉帳業務,應編成記帳憑證記入有關帳簿,以調整帳簿記錄。如待攤、預提費用應按規定標準予以攤銷提取。

  3.在全部業務登記入帳的基礎上,應結算所有的帳簿,具體方法參見“記帳規則”的第11點。

  (二)對帳是為了保證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具體內容如下:

  1.帳證核對:是指各種帳簿(總帳、明細分類帳以及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等)的記錄與會計憑證(記帳憑證及其所附的原始憑證)的核對,這種核對主要是在日常編制憑證和記帳過程中進行。月終如果發現帳帳不符,就應回過頭來對帳簿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以保證帳證相符。

  2.帳帳核對每月一次,主要是總分類帳各帳戶期末余額與各明細分類帳帳面余額相核對,現金、銀行存款二級帳與出納的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相核對,會計部門各種財產物資明細類帳期末余額與財產物資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的保管帳相核對等。

  3.帳實核對分兩類:第一類現金日記帳帳面余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額相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對帳單相核對,要求每月核對一次;第二類各種財產物資明細分類帳帳面余額與財產物資實有數額相核對,各種往來帳款明細帳帳面余額與有關債權債務單位的帳目核對等,要求每季核對一次。

  附則二、借款和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程序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依據規范化管理實施大綱,特制定本標準及程序。

  第二條 借款及報銷審批程序

  (一)出差人員借款,必須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寫明出差時間、地點,借款金額原則按“往返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預計出差天數”計算借款金額,填寫好該憑證后,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再由財務經理批準,最后經總經理審批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二)凡職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還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臨時借款,如購置款、業務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二條第一款。

  (四)試用人員借支旅差費或臨時借款,須由正式員工出具擔保書或簽認擔保,方能辦理,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擔保人應負有連帶責任。

  (五)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三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后結欠部分金額或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人員欠款,財務部門有權通知行政部在當月工資中扣回。

  (六)報銷審批時應具備的憑證:“請購審批單”或“費用審批單”,原始發票、物品明細表。在所附憑單上,要由經辦人簽字,主管部門經理簽字和財務經理簽字。

  第三條 出差開支標準及報銷審批オ

  (一)公司職工出差乘坐車、船、飛機和住宿、伙食、市內交通費,按下表規定執行(詳見附表一)。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外出人員,并考慮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出差日期。對因公外出人員均對號入座按標準辦理應報銷費用。如出差人員投親靠友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則按標準的40%計發給個人;如不足標準住宿的,按節約額的50%計發給個人;如超標準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個人自己負擔。

  (二)公司人員出差的交通費一律按附表標準套用。具體對下列情況均以有關規定執行如下:

  1.乘坐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火車硬臥鋪票和輪船三等艙。

  2.乘坐火車符合1條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節省下的臥鋪票費,發給個人,但為了計算方便,規定按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席票價的50%發給。

  3.公司人員出差,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應憑車船票價按實支報,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

  4.出差期間乘坐直達特別快車暫按乘坐一般特別快車不坐臥鋪補助的規定執行,即按硬座票價的45%計發補助費,因使用空調設備而另外加收的費用不計入票價之內。

  5.公司人員調動工作,核發差旅費以其調入地區執行標準計發。調入人員的交通、住宿、伙食補助除照公司規定執行外,其它開支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6.出差人員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間,按標準發給伙食補助費,不發交通費和住宿費。住院超過一個月的停發伙食補助費。

  7.公司人員參加在外地召開的各類會議,除有會議主辦單位出具的食宿費自理的證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標準領取伙食費補助;住宿費憑住宿處發票按公司規定標準執行外,其余情況一概不領發有關費用。

  8.員工赴外地學習培訓超過30天以上的部分,培訓期間食宿費自理的,按相關職位標準的50%計發。

  (三)出差補助

  按出差起止時間(“算頭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補助,補助標準按附表發放。

  (四)出差市內短途交通費 按附表中相應人均標準,憑票據據實報銷。

  (五)其他雜費

  如存包裹費、電話費,雜項費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內,憑單據報銷。

  (六)車船票

  按出差規定的往返地點、里程,憑票據核準報銷。

  (七)因特殊情況出差需乘坐飛機,由公司總經理批準,連續三個月虧損部門人員出差,一律不準乘坐飛機。

  (八)根據出差人員事先理好的報銷單據,先由會計對單據全面審核,同時按出差天數填上住勤補貼,然后由部門經理簽認報財務經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能報銷。

  (九)出差人員不得以電話費、傳真費名義沖減超標準住宿費,電話費和傳真費必須在住宿發票和賬務清單中單列。

  (十)出差期間發生的個人餐費、洗衣費、飲料費、健身桑拿費、美容美發費等一律由出差人員自負,不能報銷。

  (十一)出差期間的宴請費用不在差旅費中報銷,單獨列在業務招待費中審批報銷。

  (十二)同性別兩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間雙人間,按一個人(職務較高者)住宿標準計算。

  (十三)出差人員在外住宿超過兩天,如有特殊情況未住飯店(如住朋友、親戚家),可以給予每人標準規定的未住宿補助。

  (十四)出差在外期間,一般不對外宴請和對外贈送禮品,如確有需要必須事先請示公司領導。

  (十五)員工探親交通費按國家規定辦法執行。

  第四條 業務招待費標準及審批

  (一)因業務需要開支招待費的,由部門經理填寫招待費審批單,報總經理批準。

  (二)業務招待費報銷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公司抬頭,數字分明,先由經手人簽名,注明用途,部門經理加簽證實,再報財務經理審核,然后由總經理審批,方能付款報銷。

  (三)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審核加簽。

  (四)公司大型招待活動及單筆金額超過20xx元的招待費用,須經董事長批準并簽字報銷。

  第五條 其他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

  (一)屬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20xx元以內的憑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先由經辦人和部門經理簽名后,報分管領導、財務經理審核后,然后送總經理批準報銷。

  (二)屬非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5000元以內的按第六條第一款執行,超過5000元的報董事長批準。

  第六條 本規定解釋權在公司財務部。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社會團體財務管理,促進社會團體健康發展,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湖南省社會團體財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經民政部門核準登記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社會團體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一)依法、合理地籌集、管理、使用資金,努力降低費用,節約開支,增強經濟自立能力;

  (二)認真執行會計核算制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設置會計科目和會計帳簿,及時、準確、完整地記帳、結帳、報帳,編制財務預決算;

  (三)建立和完善社會團體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會計監督,對違法行為應予以制止和糾正,對嚴重違法、損害國家和社會公眾利益的收支應及時向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檢舉。

  (四)維護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不斷挖掘潛力,充分發揮財產物資的經濟效益。

  第四條社會團體實行財務自收自支、單獨設立帳戶、獨立核算。社會團體應根據經濟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專、兼職財會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財務人員必須持會計資格證上崗,每年要有一定的時間用于學習和繼續教育培訓。

  第五條社會團體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經紀律,并自覺接受民政、財政、審計、稅務等機關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社會團體財務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應對社會團體的全部經濟業務收支活動承擔責任。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七條社會團體的業務收入包括:

  (一)社會團體會費收入:包括個人會員會費和單位會員會費;

  (二)國內外有關團體、單位、個人的捐贈和資助,包括現金、實物及其他有價證券等;

  (三)社會團體有償服務收入:包括科技、信息的咨詢與服務、科技開發、技術轉讓、培訓、辦學以及舉辦展覽、展銷會、比賽和編輯出版刊物收入等;

  (四)社會團體創辦經濟實體的經營性收入和入股紅利收入;

  (五)政府部門或其他部門對社會團體的經費資助及委托某項事務所撥付的活動經費收入;

  (六)利息、社團下屬機構上交的管理費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

  交換條件。對于國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包括實物),社會團體應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有關捐贈文件的副本和清單。

  (四)社會團體經過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研究院(所)、學校、雜志社、中心等實體,社會團體可通過書面協議向上述實體收取一定數額的管理費;

  (五)社會團體每年可向其獨資創辦的經濟實體提取一定數額的資金,其比例最低不少于年稅后利潤的20%;

  (六)社會團體舉辦國際展覽、國際會議和其他交流活動所得的外匯收入為合法外匯收入,可以開立外匯存款帳戶。

  第九條社會團體會費收取。社會團體收取會費可根據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會費標準。社會團體會費標準的制定和修改須作為議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討論,有2/3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社會團體制定的會費標準決議,應在會后30日內分別報送業務主管單位、民政、財政部門備案。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十條財務支出范圍:

  (一)業務活動費開支:社會團體開展與其宗旨、任務相關的各項業務活動所需經費,如召開年會、代表大會、理事會、學術報告會、研討會、表彰獎勵會等各種工作會議費以及咨詢活動費、培訓活動費、科技活動費、編輯出版費、接待費、資料費、業務費等;

  (二)人員經費及管理費開支:包括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費、聘用費、辦公費、差旅費、租賃費、職工教育費、社會保障費、行業保險費;

  (三)社會團體創辦經濟實體和其他事業性實體的成本費開支; (四)社會團體有償服務成本費開支,以及應交納的稅費; (五)其他合理開支。

  第十一條財務支出原則及要求:

  (一)嚴格執行國家的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經紀律,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按照預算和經費開支范圍辦理各項支出;社會團體嚴禁為業務主管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提供“小金庫”便利,社會團體不得列支與社會團體活動無關的經費。

  (二)社會團體按章程規定收取的會費收入不屬于政府非稅收入,可不納入財政“收支兩條線”;

  (三)經費收入只能用于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內的活動,任何單位、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截留、侵占或挪作它用;

  (四)各項支出要有合法憑證,并呈報社會團體負責人批準后才能報銷;

  (五)社會團體應本著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編制預算,其中業務活動費(包括有償服務成本支出)不得低于總支出的三分之二,人員經費及管理費開支應限于三分之一以內;

  (六)社會團體根據經費結余情況,可提取事業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其中事業基金不低于50%,職工福利基金不高于30%;

  (七)社會團體投資創辦經濟實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入股其他經濟實體的支出從事業基金中列支;

  (八)社會團體召開各種會議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參照財政部現行會議費用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社會團體的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以及離退休后的工資、福利待遇,參照國家現行統一的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系列標準和有關規定,并根據社會團體的經濟狀況辦理,社會團體必須為專職工作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包括醫療、住房、養老基金等;在社會團體中兼職的政府部門行政人員不得在社會團體中領取工資和享受勞保福利;

  (十)社會團體的外匯開支主要用于出國考察學習費、接待費、進口儀器、設備、材料、資產以及其它用于涉外活動的外匯開支。

  (十一)社會團體財務室出納員必須建立現金收、支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平時除保留少量庫存現金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外,其大宗支出和其他經濟往來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支付現金。

  第四章貨幣資金、財產物資管理

  第十二條社會團體的貨幣資金往來,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現金管理辦法在銀行開立帳號,辦理財務收支的結算業務。

  第十三條社會團體的現金收付應當嚴格手續,加強管理,執行錢帳分管的原則,指定專職或兼職出納員辦理,并實行會計、出納崗位分設。建立現金日記帳,逐日登記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第十四條社會團體的現金,除按銀行規定庫存少量現金備用外,都必須存入銀行帳戶。社會團體的現金收付,除發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勞酬費、差旅費以及支票起點以下的零星現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經濟往來,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以現金收付。

  第十五條社會團體的財產物資是資金實物形態,是社會團體開展各項活動所必需的物質條件,因而應加強對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配備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

  第十六條社會團體的財產物資包括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

  (一)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陳列品、大宗圖書音像和其它固定資產。單位價值20xx元以上,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物品,可視為固定資產登記造冊;

  (二)材料是指使用后即消耗掉或逐漸消耗掉不能保持原有形態的物質材料。對材料的使用實行定額管理;

  (三)低值易耗品指單位價值較低,容易損耗,不夠固定資產標準,不屬于材料范圍的各種工具等。對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實行以舊換新的辦法。

  第十七條社會團體的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要按類別或品種設立明細帳,要建立驗收、領發、保管和檢查制度。

  第五章票據管理

  第十八條社會團體收取會員會費,必須使用湖南省財政廳印制的《湖南省社會團體會費收據》;社會團體與單位或個人發生的往來事項,應使用湖南省財政廳印制的《湖南省行政事業單位往來收據》,社會團體依照宗旨開展的各項服務性活動的收入,必須使用湖南省地稅部門統一印制的普通發票。嚴禁使用其他票據或收款收據,會費和其他收入票據禁止混用,所收會費和其他收入必須按照票款同步的原則及時上繳社會團休財務室,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帳外設帳。

  第十九條社會團體接受捐贈必須與捐贈人訂立捐贈合同,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和使用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湖南省捐贈專用收據》。其中以政府名義接受的非定向捐贈貨幣收入,屬于政府非稅收入,應使用“湖南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全額上繳同級財政,實現“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條社會團體原則上不得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確因特殊原

  因須代行政府職能,收取由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屬于政府非稅收入。收取時須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全額上繳同級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一條社會團體利用國有資產、國有資源所取得的有償使用收入,依法納稅后應作為政府非稅收入,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非稅收入票據,全額上繳同級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二條社會團體除以上(十九)、(二十)、(二十一)條規定的內容應作為非稅收入管理的情形外,依法開展服務活動收取的費用和其他合法收入,不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應當使用稅務部門印制的普通發票,并依法納稅和接受監督;社會團體所取得的收入,除會費收入外的其他收入還應按照《湖南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進行界定,屬政府非稅收入的,必須全額繳入非稅收入匯繳結算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其開展活動的所需財政票據(含會費票據和其他財政票據),由社會團體憑《湖南省非稅收入票據購領證》從同級財政部門非稅收入管理機構領購;社會團體不按規定范圍領用財政和普通發票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湖南省非稅收入票據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處罰。

  第二十三條社會團體使用的財政票據(含非稅收入票據和其他財政票據)及普通發票,由同級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按票據管理規定負責發放和管理。社會團體使用的.財政票據存根,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銷毀,至少保管5年。

  社會團體必須于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接受民政部門組織的社會團體年度檢查,年檢時應向民政部門報送經費收支和票據使用情況及經中介機構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申請使用《湖南省社會團體會費收據》的社會團體單位,須到民政部門辦理會費備案審批手續,財政部門根據會費備案情況發放票據,嚴格實行繳舊領新。社會團體持稅務登記證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開立的基本賬戶和其他存款賬戶到稅務部門領購普通發票。民政、財政、稅務、監察等部門應定期對社會團體財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向社會團體單位通報檢查結果。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社會團體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湖南省社會團體財務管理辦法》和本辦法,同時應該建立健全相應的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對于不執行或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行為,應按有關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社會團體的會計人員,應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對所有經濟活動實施財務監督,堅持依法按章辦事,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建立總帳、明細帳,做到會計資料真實、完整,憑證、帳薄、報表齊全,數據準確,并于每年6月30日前將會計報表,分別送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社會團體各項重大活動計劃的研究制定,如涉及較大的經費收支,都應有會計人員參加,對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支出,會計人員有權拒付。社會團體的會計人員調動和離職,必須報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經審查后共同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社會團體可根據宗旨、任務和捐贈人的意愿設立專項基金,實行專款專用。

  第二十七條社會團體的財務工作接受其會員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的監督,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接受財政、監察、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紀問題,必須依法依紀嚴肅處理。社會團體的財務審計,由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受理。

  社會團體應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報告財務工作。社會團體的年度預算須經理事會審定后實行。社會團體在換屆或者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要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部門的財務審計。

  第二十八條社會團體應定期向為該團體提供捐贈、資助資金的國內外組織、單位和個人匯報資金使用情況,并接受其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九條社會團體創辦經濟實體和其它實體,應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原則。社會團體應監督上述實體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合法經營、照章納稅。

  第三十條社會團體變更銀行帳號和刻制財務專用章等事宜,按財政、民政、公安部門有關規定辦理。社會團體的銀行帳號不得出租、外借和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第三十一條社會團體自行終止和被登記管理機關撤銷登記的,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清算資產和債權、債務。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常德市民政局、常德市財政局、常德市監察局、常德市地稅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為了加強民非單位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認真貫徹執行財務工作紀律和職責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要求,結合民非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預算制度

  財務預算由董事會(所、中心領導)根據年度計劃,必須在年末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下年度的各項收支計劃報告,經董事會(所、中心辦公會)研究評審后逐項批準實施,重大項目開支(1萬元以上的)由董事會(所、中心辦公會)決定,無預算計劃的不得開支,特別情況

  支出項目應做追加預算。

  二、財務報表制度

  財務報表,由財務專人負責,有關財務工作人員每月月初5日前報上月財務報表,報董事長(主任、所長)簽署,凡有經濟收入的服務項目,必須及時填寫報表,其收入及時上繳財務。做到報表清楚,帳款相符,若發生錯誤,其經濟損失由財務經辦人員負責賠償。

  三、有獨立的銀行賬號

  出納員收入的帳款應及時存入銀行,正規現金支出,應在規定限額內提取,現金帳目要日清日結,嚴禁以白條借據抵頂現金,嚴禁挪用公款。

  四、因公借款或使用支票(500元以上),須經單位領導同意,由經辦人員寫出借款單據,登記簽字方可;經辦人應在一周內辦理報銷,報銷單由董事長(所長)簽字,不得無故拖延報銷時間。

  五、重大開支,由董事長(所長、主任)辦公室研究決定,事后向董事會(所長、主任辦公會)報告。

  六、嚴禁外借賬戶、支票和虛開增值稅發票。實行空白支票與財務專用章分開管理的規定。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9

  對于公司的財務管理,是一項相對來說比較復雜的一個過程,它不僅僅涉及到的是財務管理的清算,更是對整個公司財務進行綜合性管理的一個系統化工程,通過調查發現,當前的公司財務管理處于不斷上升的過程,與此同時,在公司資金運轉方面也呈現出一種多樣化趨勢。這樣就會導致對整個的公司財務的財務管理的要求提升到一個更高的層次。但在現實操作中,無論怎么對財務工作進行分析和處理,都會存在著一定的不足問題。因此,如何把公司財務管理問題與不足最小化、最優化就成了當前我們急需解決的問題。然后在此基礎上進行進一步的完善和創新,以此來提高整個公司的整體效益。

  一、 公司財務管理財的意義與價值

  隨著全球經濟體制的不斷變革和發展,在經濟領域的一些不正當行為表現的越來越明顯,在這種大的背景下,只有充分的利用公司財務管理去加強對公司的財務管理。才能真正切實保護好公司的利益。推動公司的穩定健康發展。另一方面,還可以更好的去促進公司在財務管理方面工作效率的提高,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去節省人力、物力,當然更為重要的是可以幫組公司進行法律制度體系的完善建設。讓整個公司真正的去適應到這個社會的發展,去創造出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價值。

  二、 當前公司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一)公司財務管理人員的素質較低

  一般來說,在公司進行財務管理的過程中,需要的是專業的財務管理人員來執行相關的管理工作任務。也就是說,財務管理人員在整個公司財務管理過程中的重要性是很大的。甚至可以說是公司進行財務管理的基礎。在現實的公司財務管理過程中,很多的財務管理人員因為自身素質或者其他問題,給公司財務管理工作帶來一定的安全威脅。其導致的結果,往往是公司的重要財務信息泄漏,嚴重的情況下,會導致整個公司資金的重大損失。

  (二)財務管理過程中的三超現象對財務管理的影響

  對于三超現象,只要是進行財務管理方面工作的相關人員,就是才熟悉不過了。所謂的三超現象就是在整個公司財務管理財務管理的過程中普遍存在的概算超計劃、預算超概算、結算超概算。造成這三超現象的主要原因是人為因素,同時其中也包含著一定的非認為因素,所以可以說,這是一個十分復雜的原因。最終造成了整個財務管理的超標現象。另一方面,是由于公司內部自身的原因因素,主要表現在其對相關的財務預算審批工作沒有進行很好的審查。缺乏一套嚴格的財務管理執行程序,其最終結果也是造成了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超標現象。

  (三)公司內部的財務管理工作的相關制度體系有待完善

  在當前經濟背景下,公司的財務管理是一個綜合性強、靈活性大的管理工作,如果在進行財務管理的過程總始終圍繞一個固定的執行體系,那么就會大大限制和阻礙整個財務管理的工作效率和進度。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財務管理的相關人員連續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出一套適合自身發展的科學化的制度體系,來保證財務管理工作的發展。另一方面,在財務管理的過程中,分工不明確,職責劃分不恰當也會造成很大的影響。這些都是因為缺乏科學完善的制度體系所帶來的在整個財務管理工作中出現的風險。

  三、 如何創新當前公司財務管理財務管理

  (一)培養新型財務管理人才,提高公司財務管理人員的自身素質

  通俗簡單的說,就是要對在新形勢下的公司財務管理人員進行整體技能培訓和素質培訓,其根被目的就是為了防止因工作人員本身的問題而造成對公司財務造成一定不必要的損失,對于新型管理人才的教育和培訓,除了在對技能和素質上的要求外,還需要對其的創新能力和創新意識做一定的培訓,因為在公司財務管理的過程總,如果始終保持著一個相對來說比較傳統的方式去進行管理。這樣不僅會造成公司財務管理的效率的低下,同時也會造成工作人員自身技能業績的不突出,如果在財務管理的過程中,相關工作人員在管理方式和手段上有一定新的創新,這樣不僅會提高對公司財務管理的效率。最為主要的是會創造出很高的公司財務和利潤。促進公司的發展。需要指出的是,不管對管理人才做出怎樣的選拔,都必要對工作人員要求持證上崗,這是最基本也是最根本的要求。只有這樣方能真正從本質上為整個公司財務管理工作提供資源保障。

  (二)樹立整體管理理念

  所謂的整體管理,就是對公司的財務管理進行綜合性管理,而不是只是單方面對其中的某個項目進行重點管理。在進行綜合管理的過程中,科學、完善的財務預算體制是整個公司財務管理的最主要也是最為核心的方面。具體的說,也就是在財務管理和執行的過程中,需要對其中的每個具體環節以及細節都要按照規范化的標準去執行,按照預定好的工作方式去完成,要嚴格控制好對整個公司財務的收支情況,對每一個具體的項目的資金運轉以及盈利情況都需要做及時的分析,另一方面,在公司進行財務管理的過程中,還需要對整個公司的相關資源進行合理的分配,并且要時刻按照國家在財務管理方面的要求去嚴格執行。最后,也是較為關鍵的一點,就是需要對整個財務管理過程中出現問題的地方進行及時處理和糾正,以保障整個財務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加強財務精細化管理觀念

  把精細化財務管理工作滲透到企業財務管理的每一個細節中同加強財務觀念的方式相同,公司可以通過一系列的培訓工作以及與績效管理相互掛鉤的方式將精細化財務管理觀念深入到每一名員工的心中,是他們從內心認識到財務精細化管理的重要意義。同時,石油銷售企業合資公司應當積極組織一些員工活動,使員工對公司有一種家的感覺,轉變他們的工作觀念,變“要我工遵守制度”為“我要遵守制度”,這樣的話不僅能夠提高企業的文化度,而且能夠提高員工對于企業的認同感和歸屬感,也能夠加快財務精細化工作的步伐。在公司大力推進財務精細化管理的同時,要樹立財務精細化管理的觀念:逐步優化財務管理職能、不斷拓寬財務管理領域;通過提供精細化的財務信息,引導公司生產經營的健康發展;通過推行全面財務精細化預算工作,實施全方位的財務精細化控制。通過以上幾種措施,就能夠將財務精細化管理觀念深入人心,同時也能夠將財 務精細化管理模式深入到企業的其他管理領域中。

  (四)建立健全財務精細化管理工作制度

  在大力推進財務精細化管理的同時,還要加強對財務精細化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設。通過制度建設,不斷優化財務部門的崗位分工,不斷完善財務部門的組織結構,不斷細化財務部門的崗位職責,不斷健全內部管理制度。與此同時,財務精細化管理制度建設還要以會計管理制度為標準,并與企業財務管理部門的發展情況相互聯系,制定出符合實際的財務精細化管理工作制度。只有確定了財務精細化管理制度,律師事務所公司的財務管理部門在進行財務精細化工作的同時才能夠有章可循、有據可查、責任到人,才能夠保證工作的規范化和科學化,才能夠保證財務精細化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精細化工作制度是保證財務精細化工作順利進行的關鍵,同時,通過制度的建設也能夠約束財務管理人員的日常財務管理行為。有了制度也就有了約束,也就能夠對財務人員的工作進行具體的指導。所以說,建立健全財務精細化管理工作制度是貫徹落實財務精細化管理工作的關鍵所在。

  四、結束語

  通過以上對公司財務管理的科學探討和分析。在當前,經濟全球化不斷深入發展的大背景下,要想把公司財務管理財務管理的不足與問題降到最低,就需要對對當前的形式做出具體的科學的分析。然后充分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尤其是在律師事務所這樣的公司,更應該制定出一套完全符合自己的財務管理工作的制度體系和管理機制,然后在執行的過程中,需要進行科學化的及時調整與完善,進而保障公司財務管理的財務管理工作的科學化、具體化、精細化。為整個公司的發展創造出最大的經濟價值與社會價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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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呂麗娟.對全面提高基建財務管理水平的探討[J].中國總會計師, 20xx,(02)

  [3]單明慧.竣工決算是工程造價管理的重要環節[J].青海交通科技, 20xx,(01)

  [4]游巧榕.談企業集團公司對子公司的財務控制[A].20xx年福建省會計學會理論研討論文專集[C];20xx年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10

  一、第一章總則

  (一)第一條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中心環節,為管理好企業的各項資產,正確核算企業收入、成本、利潤,保證各項核算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將公司的各項成本、資金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按照國家現行有關財政管理制度,經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項目單位、公司內部實行獨立核算的部門及科室。

  (三)第三條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有:

  1、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2、貨幣管理制度;

  3、成本資金管理制度;

  4、收入管理制度;

  5、各項資金管理制度。

  二、第二章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第一節總則

  (二)固定資產是企業從事生產的主要勞動手段,是企業發展壯大的基礎,管理好固定資產,充分發揮其生產能力,對促進企業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規模的壯大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對確保公司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規范企業固定資產的管理,根據本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三)固定資產應具備的條件:

  1、使用期限超過一年以上;

  2、單價價值在5000元以上;

  3、能獨立發揮其作用;

  (四)不符合以上條件的,作為低值易耗品或周轉材料管理。

  (五)公司固定資產由公司財務科負責統計,由行政部具體負責管理。

  (六)行政部具體保證公司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并具有良好的技術狀況,以便更好的為生產技術服務。

  (七)納入公司固定資產的項目及下屬單位的資產,由各項目、下屬單位具體負責保管和使用,并具有良好的技術狀況,為公司發展提供服務。

  (八)固定資產必須設置數量明細登記簿,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登記卡,記載必須保持其連續性、真實性和完整性。

  (九)固定資產每年置點一次,造冊上報,差額必須及時清查、核算。

  (十)第二節固定資產的分類

  (十一)辦公用房、營業用房、庫房、其他房產、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由公司行政部負責管理。

  (十二)租賃、承包、出租的固定資產實行有償使用的原則,由使用人進行日常管理,按雙方簽訂的協議條款執行,費用協商解決。

  (十三)第三節固定資產的折舊

  (十四)根據本企業的特點,對施工機具實行單項折舊。為適應建筑市的變化,加速施工設備的技術裝備含量及更新改造,對施工機具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折舊的辦法。

  (十五)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按照國家或地方有關財務管理政策執行。

  (十六)第四節固定資產的增加

  (十七)由公司或使用單位提出成本報告。并對新增固定資產投入價值和新增加的收益提供可行性的分析報告,供公司作為決策的評估依據。

  (十八)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新增固定資產由:

  1、10萬元以內由公司經理辦公會議決定;

  2、10萬元以上由公司董事會決定。

  (十九)使用部門必須經公司決定,下達新增固定資產通知書后,方可實施購置,購置固定資產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驗收質量和性能是否符合標準,并將技術資料存檔備查,經驗明資產管理人,單位負責人簽字后方可付款。

  (二十)計價入賬,按財務制度規定的計價方法入帳。

  (二十一)進行固定資產編號,記入臺帳。

  (二十二)固定資產的維修

  (二十三)固定資產必須建立技術登記卡,保持其連續性完整性,一旦發生維修,必須要求進行登記。

  (二十四)公司管理系統所用的固定資產經使用部門申請,由公司總務提請批準后,由公司出資維修。

  (二十五)已承包經營,出租房屋、施工機具按協議由資產管理人督促維修,費用按承包合同規定辦理。

  (二十六)固定資產報廢的管理

  (二十七)由使用單位提出局面報告,說明原因,報送公司質檢科認定后,經公司經理辦公會議批準后作報廢處理。

  (二十八)經決定報廢的固定資產由資產管理人驗收后予以處理。

  (一二十九)報廢資產的`處理殘值收入應由資產管理人負責上交公司財務科。

  三、第三章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一)第一節總則

  1.貨幣資金是企業各項資產中最具有流動性的資產,如果管理不善,也最容易給企業造成損失。為加強貨幣資金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防止意外事件或損失的發生,制訂本制度。

  2.第二節現金管理

  3.現金的收入

  4.公司一切現金收入應由兩個經辦人員分工負責辦理,并由業務部門或會計填制發票或收款收據,出納據此收款并在發票或收據收款人處簽字,會計人員據此記賬,從而確保發票收款和入賬金額的一致性。

  5.一切現金收入均應開具發票或收據給交款人,做到有賬可查,職責清楚。

  6.庫存現金應控制在核定的庫存金額內,超過限額的應當天送存銀行,防止盜竊丟失。按照公司具體情況,庫存限額控制在10000元以內。

  7.一切現金收入均應當天入賬。出納人員應做到日清日結,不應以白條抵庫,保證實際庫存現金與現金日記賬的賬面金額核定相符,發現若有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予以核實。

  二、現金的支出

  (一)公司的所有資金支出均應符合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條例》規定范圍。公司現金支出應適用于下列幾項:

  1、職工工資、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

  3、各種資產;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

  5、出差人員差旅費用;

  6、其他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不屬于上述范圍的各項支付,一律通過銀行轉賬支付。

  (二)按照有關規定,每一筆現金支付業務都必須由經辦人簽字證明,主管領導審核同意,出納人員才能據此付款。對手續不齊備,無主管領導審核同意的憑據不得支付款項。

  (三)對特殊情況下的個人借支款項,必須由借款人出具主管領導審核同意的憑據方能支付,并在借款人完成的事由結賬時全額扣回,當月借出款項,必須當月全額收回,防止呆賬給公司造成。

  第三節銀行存款管理

  1.為保證企業貨幣資金的安全,避免經濟損失,按照國家《銀行結算辦法》規定,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制訂本制度。

  2.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銀行結算辦法》的各項規定,遵守結算紀律,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賬戶,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過期支票。

  3.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結算辦法,對不同的付款業務,應按照有關規定選用恰當的結算辦法。

  4.銀行結算憑證由出納員負責購買、保管、簽發。并設登記簿,對作廢的憑證要及時報請處理。

  5.不得將空白支票借給他人代辦理結算業務,或自行填制各項欄目。如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需經主管領導同意,出納人員應在支票上填明收款人名稱、用途、控制金額、日期等欄目。同時建立登記簿,注明原因、用途、金額,應交回時間,并由經辦人簽字,交回時及時注銷。

  6.對需要簽發的結算憑證,應具備原始憑證,經辦人簽字證明,領導審核同意等手續,方可簽發。對各項目單位資金,必須由項目單位主要負責人出據,按內部承包合同規定的限額以內辦理。

  7.銀行明細賬必須按規定逐步登記,每月5日前應將銀行對賬單取回進行核定,做到賬賬相符,賬款相符。

  8.堅持印鑒與空白結算憑證分別保管的原則和管錢不管賬的原則。印鑒和結算空白憑證應設專人分別管理,明確責任,各負其責,確保企業各項資金安全。若有不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或移送司法機關。

  四、第四章成本管理制度

  (一)為了正確核算企業的成本費用,準確真實的體現企業的經營成果,根據國家的有關制度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二)公司實行兩級成本核算制,公司會計負責公司的成本管理及核算,項目單位會計負責本項目的成本管理與核算。項目會計每月按時向公司會計匯報工作。

  (三)成本管理與核算制必須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嚴格劃分成本與其他費用支出的界限,按照成本開支的范圍核算公司及項目的成本。

  (四)按照財務制度規定的行業成本開支范圍,正確核算公司及項目成本,成本費用必須真實足額,不得弄虛作假。違反規定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警告和適當的經濟處罰。

  五、第五章收入管理制度

  (一)為保證公司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各項費用的足額及時收繳,保證各項目單位能按合同約定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根據有關規定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二)由公司簽約的對外合同價款及項目單位在生產經營中按合同約定增加的款項,必須通過銀行轉入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嚴禁各項目向建設單位收取現金,或轉入公司以外的其他銀行賬戶。

  (三)除合同約定的由建設單位提供材料的款項可直接由建設單位支付外,其他材料款一律不得由建設單位直接支付材料款。

  (四)公司嚴格按照專款專用的原則,除按,內部承包合同比例逐筆扣繳有關費用和稅金外,其他資金由項目負責人按先內部后外部的順序支配。

  (五)凡項目部直接從建設單位收取現金或將資金直接從建設單位轉入其他賬戶的,一經發現公司有權拒絕辦理有關手續和其他票據證明,同時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罰,并以相應金額的20%-50%經濟處罰,且發生的一切損失由項目部單位自行負責。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11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是為了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增值,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規范公司企業財務行為,有利于企業的發展,加強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企業財務管理制度。那么20xx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范本?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有什么作用?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應當怎么制定?

  一、20xx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范本

  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三)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四)會計人員在會計工作中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五)會計人員應當熟悉本單位的經營和業務管理情況,保守本單位的商業秘密。

  (六)會計員和出納員責任分明,錢賬分開,不得一人監管。

  (七)銀行票據和銀行存款賬戶的預留印鑒由主管會計和出納分開保管,不得一人監管。

  (八)企業的各項支出及臨時借款需經領導簽字后方可支付。

  (九)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手續不健全、不正確的憑證予以退回或補充更正。

  (十)不準公款私存,不得私自借用公款。

  (十一)及時記賬、對賬,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十二)會計檔案按年度歸檔分類,整理立卷,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二、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有什么作用

  企業財務管理是企業一切管理活動的基礎,是企業管理的中心環節。當前,我們面臨的突出問題是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不高,尚未根本擺脫粗放經營的方式,突出表現在資金結構不合理,費用增支,潛虧增加,而所有這些,都與企業內部管理有關。

  三、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應當怎么制定

  建立和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制度,促進企業管理整體水平提高。企業內部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制度,包括:原始記錄管理及填報制度、定額管理制度、計量驗收制度、財產物資管理及清查盤點制度、價格管理制度、財務預算制度和財務分析制度。根據財務管理基礎工作的要求,我們公司實行崗位責任制,規定每個職工必須做什么、什么時候做、在什么情況下應怎么做,以及什么不能做,做錯了怎么辦等細則。這樣,每個崗位的每個責任者對各自承擔的財務管理基礎工作都清楚,要求人人遵守。通過實施這些制度,有效地加強了企業在經營環節中的原始記錄、計量、消耗、定額、驗收等工作,提高了企業管理整體水平。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之建立和健全商品購銷存環節管理辦法,規范企業流動資產管理行為,健全內部約束機制,確保資產完整和增值。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12

  一、目前我國海外企業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資金問題

  (一)海外企業的資金籌集往往不能及時到位。這主要由一下幾方面的原因引起,首先是由于海外分公司的財務預算不到位,對市場情況的變化,如匯率變動等估計不足。其次,海外公司上報母公司的資金計劃精確度不高,缺乏可信度,資金計劃書往往不能成為每次匯款的依據。最后,由于國際金融機構之間的匯款程序較為復雜和繁瑣,而我們對這方面的經驗又比較缺失。

  (二)資金的籌集來源較為單一。目前我國海外企業的籌資渠道除了企業內部資金或母公司撥款外,更多的依賴于國內或國外銀行借款。這種方式過于單一。實際上,從信托公司或保險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籌集資金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或者還可以像國家申請專項資金借款或國家財政撥款。

  2.投資問題

  一方面,由于受到國家金融政策和貨幣政策的限制和影響,目前我國集團在進出口銀行的貸款規模也受到了一定的制約。此外,由于目前我國在海外的開發投資項目還比較單一,在國內銀行外匯貸款的規模也比較小。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有經驗的海外企業財務管理人員,企業對匯率風險的防范意識不夠,不懂得用多種匯率貨幣來規避風險。

  3.稅務問題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企業對海外稅務管理的重視和關注程度遠遠不夠,企業內部缺乏有效的海外稅務籌劃體系。母公司往往要求海外辦事處和分支機構建立國內賬務系統,編制內部財務報表,而不考慮建立一套真正有效并與環境相適應的外賬體系和稅務體系,更談不上建立有效的稅務籌劃制度。

  二、海外企業財務管理體系的優化措施

  結合我國海外投資的實際情況,我國企業海外投資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優化主要需從融資管理、投資管理、運營管理、稅務管理等方面入手。海外融資管理方面和國內企業的融資方式少,融資困難不同,我國企業在海外的生產經營活動有著更為廣泛和多樣的融資方式。這有利于海外企業原始資本的積累。但與此同時,海外企業財務管理也將面臨更大的風險,因此,海外企業需嚴格衡量好融資渠道與潛在風險的關系,趨利避害,以最有利的條件為企業融資,構建最佳的資本結構。融資方式的選擇。雖然相比于國內,我國海外企業融資的渠道與方式更加多種多樣,但由于其投資項目所在國多為發展中國家,金融機構體制還不健全,金融市場發展緩慢,缺乏有效的資本市場。因此,我國企業在融資過程中除了依靠國內總公司的資金支持外,還可以通過所在國的國際化銀行或實力較為雄厚的國際金融機構進行融資,以滿足企業發展的資本需求。此外,還可以采取混合融資的方式,由于目前我國“走出去”的海外投資企業多為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由此便可充分利用我國的財政優惠政策,向本國和投資項目所在國以及當地的金融機構申請組合信貸進行融資。融資遵循的基本原則和方法。首先,海外子公司應該根據投資項目的進展狀況制定合理的資金預算計劃,對各個階段的資金需求量做出科學、準確的預算,盡量縮小誤差。因為只有保證較為準確的預算資金需求量,才能保證企業發展過程中資金鏈的銜接安全,同時能較好的控制預定的資金成本。此外,要有高度的戰略管理眼光,要以實現企業的最大價值為基礎和根本,在此基礎上建立最優的資本結構。同時要充分考慮企業承受經營風險的能力及海外企業自身的特點和所在國的具體環境。再次,由于目前我國海外企業開展的項目仍停留在基礎建設方面,工程周期長,對資金需求量較大。因此,只有詳細規劃每個階段所需的資金,才能保證項目的順利進展。最后,在確定了各階段資金的需求量和基本的資金結構后,企業應科學合理的選擇融資渠道,處理好融資資金和自有資金的比率。我國海外子公司的融資經驗還比較欠缺,融資方面也還存在較多困難,但我國金融機構對進行海外投資的企業集團給予巨大的協議信貸支持,因此海外子公司除了依靠自身的資金積累,還可由集團總公司向國內銀行申請貸款,以滿足海外子公司發展的資金需求。

  1.海外投資管理方面

  (一)直接斥資在海外創建新的企業,相當于在海外成立獨立的子公司,與在國內成立子公司的方法和形式是一致的,就我國海外投資的基本情況來看,這是目前我國在海外投資最主要的形式。從好的方面而言,它可以使總公司對海外子公司掌有絕對的控制權,還可以利用各國之間的稅務差異,在全球范圍內進行稅收籌劃,但另一方面,由于部分國家對某些行業比較重視,禁止外資企業獨立經營,這在一定程度上會限制外資企業的發展。

  (二)與投資項目所在國企業合營。由于部分國家對某些行業禁止外資獨立經營,這就要求海外投資企業不得不選擇合營這一投資模式,當然,合資也有其一定的優勢。首先,當地企業對所在國家的法規政策,政府關系都較為熟悉,與其合作能減少許多不必要的麻煩,降低經營風險,以便于快速打開當地市場。其次,合營可以使我國外資企業進入到投資項目所在國禁止或限制外資進入的領域,從而拓寬發展領域。此外,合資企業往往能享受到政府的財政政策的優惠。當然,合營在很大程度上會加大因文化和管理理念差異造成的管理難度。

  (三)跨國并購。近年來,跨國并購的例子并不少見,聯想收購IMB,吉利收購沃爾沃等,跨國并購主要就是利用資本優勢,直接收購所在國的現行產業。其最大的優勢在于能夠直接利用現行產業實現生產,獲取效益。但其也不得不面對管理理念差異的問題。

  2.資金管理方面

  科學合理的資金管理不僅能使資金的利用率達最大化,還能有效的防范外匯風險。企業資金管理應從固有資產和流動資金兩個方面入手,一方面,企業要保證有足夠的資金儲備以防范經營風險,另一方面要保證固有資產和流動資產之間的動態平衡,以最大化的獲取利益。在此基礎上,應加強對流動資產和企業應收賬款的管理,在投資過程中要重點關注所在國的商業信譽,以保證資金的安全。

  3.海外稅收管理方面

  隨著我國“走出去”戰略的不斷推廣,我國企業對外投資的規模越來越大,海外稅收管理也越來越成為海外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統籌企業稅收管理可以節省資金,增加利潤。許多海外國家通常會為吸引外資而采取一系列優惠政策,其中就有納稅減免這方面的內容。此外,還可以借鑒國際稅收策略和方法,如設立避稅子公司或采用轉移定價法等來減少稅務,增加公司利益。總之,海外投資企業應因地制宜,因時而異的調整、優化財政管理措施,以便最大化地發揮企業效用,增加企業競爭力。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13

  1、收入問題:

  為少交稅收入記在賬外或是將不確認收入,將收入掛在往來科目中,此時也不會開增值稅發票,錢貨早已經交易。

  2、成本問題:

  ①情況1往往產生問題是賬面庫存商品成本結轉不及時,貨物已經發出但未記錄成本;或者是、人工等耗費已經計入成本,而與收入不配比。

  ②部分類企業因零部件較多,材料入庫、出庫記錄不及時、不準確而產生賬面成本不準確,甚至有企業平時的成本按估計的方法來核算成本。

  ③平時不對庫存進行盤點,使賬務和實際情況脫節,財務記錄不準確。

  3、資金問題:

  ①一般缺少資金,向較多,一般與其他企業互相擔保;向借款用于暫時的資金往來或是生產經營,利息高于銀行貸款;有的還會存在職工集資問題。

  ②現金、銀行存款:賬面現金較多,實際現金一般遠少于賬面,存在較多白條;現金使用不合規。

  ③往往有較多的業務費(給人員的回扣),在白條中列支,到最后沒有相應的'發票或是費用單。

  ④出資、增資不實,往往是先出資再抽逃,以后通過費用方式慢慢的抵消掉。

  4、人資問題:

  ①往往繳納不足,與部分員工不簽訂。

  5、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問題:

  ①固定資產入賬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導致折舊、攤銷在不同差異,也使損益表差異,甚至影響不同年度的盈虧情況。

  ②賬面記錄與實際往往有差異;攤銷問題。有些可能已經報廢或減值,但仍掛賬。

  ③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一般金額較大,應與當地同等情況比較分析,可能有些利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合同隱藏大額的非正常交易等。此處僅列指幾條,更多問題大家共同討論分享。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14

  崗位職責:

  1、負責所有項目的投標工作,確保投標文件按時遞交;

  2、負責招標信息網公布的招標工程的投標工作,包括資格預審、技術標、商務標、成本等;

  3、與招標單位保持聯系,關注投標開標結果及時向公司領導反饋信息;

  4、整理各工程中標結果,統計各工程標底的下浮率,以便上級做出投標估測。

  5、協助完成投標文件的打印、復印、簽字、蓋章、封裝工作;

  6、完成上級交代的其他任務。

  任職要求:

  1、大專及以上學歷,工程造價或裝修等相關專業;

  2、熟悉國家招投標政策、造價相關知識、各地區定額規則等;

  3、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熟悉定額了解工程造價、材料設備的市場情況;

  3、能根據圖紙獨立編制及完成招標文件、標底等有關的預、結算工作;

  4、熟悉廣東省工程定額及預算軟件;

  5、有較強的責任感和原則性以及溝通協調能力,并能夠承受高強度的工作壓力。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15

  第一條財務人員在會計工作中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樹立良好的職業品質、嚴謹的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第二條財務人員應當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使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適應所從事工作的要求。

  第三條財務人員應當熟悉財經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并結合實際工作進行廣泛宣傳。

  第四條財務人員應當按照會計制度、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要求進行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第五條財務人員辦理會計事務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第六條財務人員應當熟悉本單位的生產經營和業務管理情況,運用掌握的會計信息和會計方法,為改善單位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第七條財務人員應當保守本單位的商業秘密。除法律規定和單位領導人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單位的會計信息。

  第八條公司和子公司應當定期檢查財務人員遵守職業道德的情況,并作為會計財務人員晉升、晉級、聘任專業職務、表彰獎勵的重要考核依據。

  第九條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十條移交人對移交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如因未辦妥會計資料、憑證檔案的移交和未了事項的說明而造成手續不清、帳務混亂,甚至經濟損失,監交人和接交人均應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第十二條財務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一)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二)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等有關資料、實物的內容。

  第十三條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一般財務人員交接,由會計機構負責人監交;公司會計機構負責人交接,由財務分管領導負責監交;子公司的會計機構負責人交接,由子公司負責人、公司財務部派人共同監交。

  第十四條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一)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帳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會計帳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二)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三)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要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帳戶余額要與總帳有關帳戶余額核對相符。

  (四)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對會計電算化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16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2、機器設備;3、電子設備(如微機、復印機、傳真機等);4、運輸工具;5、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全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四、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五、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 現。

  十六、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十七、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

  十九、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帳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帳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帳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帳數額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后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經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二十三、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二十五、未經董事會批準,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二十六、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二十七、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柜、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九、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其它事項

  三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三十一、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盡量使資金結構趨于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三十三、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并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供銷合作社是農民群眾的合作經濟組織,其資產全部歸供銷社社員所有,受法律保護,各級理事會依法管理,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保護社有資產所有者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縣聯社對縣直各企業、基層供銷社實行主任、經理任期目標責任制,主要經濟指標實行逐年核定、分項考核、年終審計兌現。

  各企業應根據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內部各個環節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職責分明,獎懲嚴明。

  第三條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法規、法令以及各項方針政策,決不允許坑農害農事件發生。

  第二章資產經營管理

  第四條縣聯社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必須替社員監督管理好社有資產。

  基層供銷社主任作為企業法人代表,直接對農民的合作社負責,要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保證其經營管理的社有資產保值增值,接受縣聯社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社屬企業的社有資產經營主體是縣聯社,縣聯社行使對社屬企業管人、管事、管資產的權利,各企業的經理在縣聯社的授權下經營社有資產,要對社有資產合法權益負責。

  第六條各基層供銷社、縣直各單位對社有資產的承包、租賃、經營實行分層審批制。

  所有承包租賃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防止暗箱操作,造成社有資產流失。

  1—3年期(含三年)的資產承包、租賃合同由本級社務委員會決定并經職代會通過。

  4—5年(含五年)的資產承包、租賃合同,由縣聯社主任辦公會議審批并備案;超過5年期以上的承包租賃合同,須由本單位提出方案和書面合同,由縣聯社常務會議審批并備案。

  第七條各基層供銷社,縣直各單位必須做好資產管理制度的建設,健全資產登記手續,建立產權變更審批程序,加強資產增減變動、毀損報廢處理的核算和管理。

  報廢的固定資產及庫存商品價值在10000元以上的必須由縣聯社審批在當期損益中核算。

  建立并登記產權變動和資產管理臺帳,及時地記錄和反映所有產權資產增減的品種、數量、結構和價值等全面的資料,同時要加強內部監督和風險控制,建立規范的內部控制制度,對企業經營管理者既有激勵機制,又有約束機制。

  第八條企業為了盤活資產,凡涉及土地變更,資產處置等,必須按規定聘請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資產評估,以評估值作為處置資產的價格依據,不得隨意估價或低價出售。

  并將評估情況及時報告縣聯社。

  第九條為確保社有資產的安全,各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將社有資產為其它單位和個人提供經濟擔保或抵押。

  第三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條對于企業的自身基本建設項目,包括新建、改建、擴建等新增固定資產。

  要對項目投資總額進行認真預算,積極籌措資金,企業在征得發改、城建、規劃、等部門的同意后,在進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必須報縣聯社審批后,方可進行項目建設招投標。

  項目竣工后,要及時進行工程決算,和帳務處理,嚴格管理好資產。

  第十一條企業購買運輸工具、機器設備,辦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0元以上的報縣聯社審批,并按《企業所得稅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第十二條企業現占用的土地屬國家劃撥的土地,拍賣、出讓應按國家土地政策執行,企業不得向其它個人轉借或抵押土地使用證。

  企業出售或轉讓經營設施價值在1萬元以上的,必須由縣聯社審批,同時要及時收回資金,進行帳務處理,按財務制度辦理有關手續。

  變賣收入要在縣聯社的監督下有計劃的使用,決不能胡支亂花。

  第十三條固定資產維修,一次性投資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必須報縣聯社審批,在當期損益中核算,年終考核可視利潤,不準掛帳。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四條社有資產收益歸本級供銷合作社集體所有,社有資產收益包括承包利費收入和租賃收入等。

  第十五條社有資產收益主要用于上繳社有資產使用費及干部職工的各種勞動保險費等鋼性開支。

  一般不得用于發本單位行政人員的工資。

  各企業行政人員要根據企業的經營情況,本著“以收定支”的原則,收多少,支多少,不能坐吃皇糧,更不能將發不了的工資預提掛帳。

  要積極開展業務創收,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第十六條農資商品經營及農副產品的收購屬集體經營收入,企業必須按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帳務處理,正確核算,嚴禁體外循環,私設“小金庫”。

  第十七條經縣聯社批準出租或拍賣的固定資產收入,原則上留給企業,用于供銷合作事業的發展,按規定辦理有關財務手續,并在縣聯社監督下合理開支。

  第五章費用管理

  第十八條會計人員必須嚴格審查外來原始憑證,對于不符合規定的原始憑證,如“白條”現象等,會計人員不準入帳。

  對各項費用支出,必須嚴格把關,手續齊全。

  無經辦人簽名和單位領導審批的費用開支,不準報銷,對于數額較大的開支項目。

  必須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方可下帳報銷。

  第十九條企業的業務招待費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嚴格控制,要同企業的經營情況和帶來的經濟效益掛鉤,不搞鋪張浪費,損公肥私,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對已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按照《企業所得稅法》進行帳務處理,要遵守企務公開制度,按月向職工大會公布,實行民主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企業的通迅費用,包括主任(經理)的手機費,固定電話費,原則上據實列支,但要根據企業的經濟效益而視,虧損企業不得報銷通訊費。

  第二十一條縣直企業的`各項費用支出,嚴格執行按月由縣聯社審核后進行帳務處理。

  第六章項目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各單位爭取的所有項目資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滯留、截留挪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否則帶來的后果由單位一把手負責。

  第七章經營責任

  第二十三條基層供銷社的主任、公司經理是企業的法人代表,對本企業的財務管理全面負責,必須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社有資產的安全完整。

  企業的財務人員要在主任(經理)領導下具體搞好財務管理工作,企業的全休職工都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并監督執行財務管理制度,保證企業經營活動的正常運行。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經營的農資商品必須從正規渠道進貨,杜絕經營假冒偽劣商品,否則被質檢、工商、農業部門查獲,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單位負責人承擔。

  各單位為購進商品,儲存化肥及其它業務,需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收到借款后記入短期借款戶下,月利率不得超過8%。

  外單位及個人向企業投入的資本金,記入實收資本戶下,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只可分得紅利,不得計付利息。

  如果計付利息只能作為借款,記入短期借款戶下,不能作為資本金。

  第二十五條在財務管理活動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財經法規規定,并視情節輕重,縣聯社有權責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權限,追究單位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經濟責任或予以必要的行政處罰,年終考核將實行一票否決,并不得提拔職務、對于問題嚴重的,將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1、由于經營管理不善和決策失誤,玩忽職守,致使企業遭受較大損失的。(一次損失在一萬元以上的)。

  2、財務人員違反《會計法》規定,集體經營收入不帳,私設“小金庫”,給企業管理造成不良后果的。

  3、編造篡改會計數據,弄虛作假,欺上瞞下,該支不支,使企業經濟包袱不斷增加,嚴重影響企業發展后勁的。

  4、借故業務招待大吃大喝,請客送禮、胡支亂花、浪費集體資財的。

  5、不執行縣社財務制度,不經審批,擅自修建,搞土地變更,使社有資產流失的。

  6、放松管理,使企業連續發生虧損的。

  第八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企業的主任(經理)要認真遵守,并自覺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縣聯社的各項管理制度,縣聯社審計科對各企業的經營管理情況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對違反制度規定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主任(經理),除賠償損失外,要給予免職、撤職或開除,觸犯法律法規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八條財務人員不能執行財務制度的要免去會計或出納職務,造成損失要給予賠償,違犯法律法規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從二Oxx年元月一日起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有什么問題及時向縣聯社財統科反映。

  第三十條各企業根據本制度制定企業內部管理實施細則。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18

  摘要: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核心和關鍵部分,而財務管理制度則是財務管理的有力保障。針對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提出增強企業財務管理的若干對策。

  關鍵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問題;對策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一直是人們關注的核心部分。而今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出現了很多制約企業發展的因素,總結探索我國企業財務管理的相應措施,優化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

  一、我國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

  1.財務管理機構不完善

  隨著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以及分公司、子公司的成立,很多企業,尤其是集團企業的財務管理機構混亂,重復建設,權限重疊,責任不清,沒有形成上下協調統一的財務管理體系,嚴重制約著財務管理功能的正常發揮;財務內部控制差:對于我國中小企業來講,由于其某些特殊性,使得其管理人員的管理理念落后,尚未形成一套比較規范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財務控制方法;在財務崗位職責管理制度、獎勵與處罰制度、財務人員定期培訓與考核制度對應的財會部門職責權限、財會人員崗位責任制、賬務處理程序制度、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等方面也混亂無序。

  2.財務管理人員素質不高

  首先,財務管理人員主觀認識不夠。我國中小企業規模小,大多屬于家族企業,企業的所有者往往集所有權和經營權于一身,在進行財務活動和處理各種經濟關系時,很容易憑個人意愿而使得企業財務決策具有明顯的隨意性傾向。其次,財務管理人員素質不高。我國中小企業不論是從薪酬福利還是從發展前景來看,對于優秀人才的吸引遠比不上大的企業集團。此外,由于我國中小企業大多是家族式的管理模式,因此特別是對于涉及到財務領域的崗位幾乎都是由企業業主本人或其親屬擔任,而他們大多也很少具備相關的專業技能和專業知識。

  3.企業缺乏財務管理的意識

  有些企業管理者基于其自身的原因,沒有將財務管理納入企業管理體系中,缺乏現代財務管理觀念,使財務管理失去了它在企業管理中應有的地位和作用。

  ①有些企業管理者基于其自身的原因,沒有將財務管理納入企業管理的有效機制中,缺乏現代財務管理觀念,使財務管理失去了它在企業管理中應有的地位和作用;

  ②責任落實不明確:在企業中,關于財務管理制度的責任落實并不是很明確,企業并沒有具體規定誰去負責管理,造成了企業部門內工作人員相互推脫的現象,在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出現問題時沒有人負責。在企業進行財務管理制度工作時,不能建立良好的財務管理制度機制。

  引起這一問題的原因在于企業管理人員對財務管理制度的重視程度不夠,在很多企業中,并沒有對自身財務管理制度進行專職人員、專門機構以及專門部門的設置,行政單位對財務管理制度工作不夠重視。

  二、優化我國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對策

  1.健全企業財務管理和監督的制度

  借鑒國際國內先進經驗,結合自身成功的管理經驗,將財務管理的各個環節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為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提供制度化的保障。

  ①中小企業深化制度改革,健全制度體系必須構建完善的財務會計制。結合中小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 第一是報銷制度,規定哪些項目可以報銷、哪些項目不能報銷,規定報銷的審批程序; 第二是建立財產管理制度,加強資產控制和營運管理,對日常用品規定領用登記辦法,對固定資產規定登記保管辦法; 第三是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主要是規定現金和支票的領用和管理辦法。

  ②建立嚴格的監督懲罰制度。在企業內部建立相互監督評價以及企業上下級、部門與部門之間相互信息溝通制度以及責任追究制度, 把責任分配下去,企業財務管理監督制度的每一個環節都要嚴密控制,防止不必要問題的出現。如果出現了問題,就應該落實責任問責制度,哪一個環節出現問題就找這一個環節的負責人,這樣在解決問題時也能節約大量的時間。保證其職權客觀、獨立、公正,負責對企業經營者行為、業績監督考核,對企業投資者負責。

  2.加強隊伍素質建設

  加強企業財務管理人員的思想教育能夠最大限度地提高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人員的自覺性,并且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業領導者的重視程度。首先,企業領導要注意加強全員素質教育,不斷提高全員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還要努力引進優秀的財務專業人才,幫助企業提高財務管理的水平,更要建立一套客觀公正、科學合理的考核指標和獎懲制度,激勵每一位員工為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而努力奮斗;其次,財會人員應樹立的現代理財觀念,包括競爭觀念、風險觀念、負債經營觀念、盈利觀念、效率觀念、資金的時間價值觀念、注重無形資產觀念和法制觀念。另外,除了財務會計人員自身素質的提升外,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在企業機構設置時,需做到財務、人力資源、業務部門等關鍵部門的對等性,對不相容職能做到相互制約、減少企業運營風險。

  3.改進企業財務管理方法

  當今時代是網絡信息時代,為順應時代發展的要求,可以在企業財務管理中引入計算機、多媒體技術和信息技術,開發和使用財務管理軟件,通過模擬實踐,動態分析等手段豐富企業財務管理的方法,充分利用新技術提高財務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建立良好的激勵機制。企業采用激勵機制,使管理者分享企業增加的財富,比如給企業管理者按一定的比例配送一定的股權,讓其成為企業所有者之一,持股分紅。同時為管理者、員工不斷提供學習機會,讓他們接受相應的教育培訓,不斷更新知識,增強其對企業的歸屬感。對企業員工實行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相結合,按貢獻大小進行分配。同時注意鼓勵的及時性、有效性。

  三、結語

  綜上所述,建立以財務管理為核心的科學有效的管理制度,對于企業財務管理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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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張月玲: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探討[J].會計之友,20xx,(03) : 32 -35.

  [3]馬少妮 王 治: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應注意的問題[J].中業,20xx,(11).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19

  1、參與制訂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根據總體發展戰略制訂財務戰略;

  2、利用財務核算與會計管理原理為公司經營決策提供依據,協助總經理制定公司戰略,并主持公司財務戰略規劃的制定;主持對重大投資項目和經營活動的風險評估、指導、跟蹤和財務風險控制;

  3、財務報表的審查;全面負責公司財務工作;

  4、負責公司與金融機構、投資機構聯系,尋找融資資本,全面規劃融資項目;

  5、輔助總經理制定投、融資發展戰略規劃、年度經營計劃,并向總經理提供相關的解決方案;

  6、協助總經理進行投資業務管理,優化項目結構,提高投資回報率,保障公司戰略發展目標的達成;

  7、負責組織完成引進戰略投資者、資產重組、并購、信托等投資事宜;

  8、負責進行項目的投資談判、簽約等工作;

  9、負責投資方案和投資的審核;

  10、負責拓展并維護公司與資本市場的關系。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20

  物業管理財務部門的基本職責一般有以下幾個方面:

  1、按照國家的有關法規,建立和健全內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2、制定年度財務預算,提供財務分析報告,協助領導搞好經營管理決策。

  3、監督物業管理費的收繳和運用,抓好各種應收款項的收取工作,核算長期拖欠不清的款項,督促經辦人限期清理。

  4、編制記賬憑證,及時記賬,及時編報各種會計報表,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5、按照合同的要求,做好工程費用的撥付、結算等工作。

  6、嚴格執行財務審批制度,按規定的開支范圍和標準核報一切費用。

  7、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和支票的使用規定,做好收費發票的購買、保管、使用及回收工作。

  8、稅收的核算與申報。

  9、銀行賬務往來的核對。

  10、妥善管理會計賬冊檔案,接受財稅機關、主管部門和領導的檢查與監督。

  物業管理的財務核算一般分成兩部分,一部分為賬務核算,另一部分為收費核算。

  一、物業管理財務核算

  物業公司的財務包括所管樓盤的物業管理財務核算及物業公司其他的經營的財務核算。為能清晰地反映所管樓盤及公司其他經營的情況,應該設置不同的賬套進行核算。這里主要介紹屬于物業管理的財務核算。

  財政部19xx年公布了《物業管理企業財務管理規定》,明確了物業管理財務管理包括代管理基金、成本和費用、營業收入及利潤。

  代管理基金主要是維修基金,作為企業長期負債管理。

  成本和費用的核算是物業管理企業主要的核算內容。企業在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發生的各項直接支出,計入營業成本。營業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費、直接材料費和間接費用等。實行一級成本核算的企業,可不設間接費用,有關支出直接計入管理費用。

  廣州市人民政府20xx年第2號令發布的《廣州市物業管理辦法》對物業管理服務成本核算包括的項目明確如下:

  1、物業管理區域內管理人員的工資、福利、辦公費。

  2、公用設施設備運行維護費及場地日常小修維護費。

  3、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維護服務費。

  4、園林綠地日常維護費,包括淋用水費。

  5、環境衛生、除“四害”管理服務費。

  6、用于物業管理的固定資產折舊費。

  7、公用設施設備、部位及場地水電費。

  8、建筑物公共設施保險費。

  9、建筑物外觀經常性清洗刷新費。

  10、物業管理合同規定的費用。

  公用設施設備、部位的水電費可另外按實結算。

  物業管理公司的酬金,應當按照物業管理服務成本核算的百分之十以內協商確定。“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維修、管理和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業管理收入、物業經營收入和物業大修收入。

  企業利潤總額包括營業利潤、投資凈收益、營業外收支凈額以及補貼收入。

  物業管理收入將在收費核算中詳細介紹。這里先介紹物業管理的支出。

  物業管理的支出中屬成本部分大體分為工程項目、物業管理項目、保安項目等;屬管理費用部分主要為除上述部分之外的其他支出。

  對物業管理中各種支出,審計、財務部門都必須加以審核,主要審核:

  一、支出的項目有否預算;

  二、如無預算有否專項審批;

  三、屬合同的項目付款日期和金額是否與合同規定的時間、金額相符;

  四、發票、收據是否合法;

  五、發票、收據的抬頭有否錯誤;

  六、發票上所蓋的發票專用章是否與應付單位名稱相符。

  七、屬購買物品的驗收手續是否完全。

  企業的財務部門不僅管錢,還要管物。所以對物資從申購、領用、保管、盤點到報廢,都必須加以管理。

  物業公司尚有發展商移交的設備設施需要加以維護保養,個別設備需要更換時,其款項由物業公司在所收取的管理費內支付,但其資

  產卻不進入物業公司或其代管的物業的賬內。

  二、物業管理收費核算

  物業管理的收費主要為管理費及各種代收費用。各種代收費用包括公用水電費、自用電費、自用水費、自用煤氣費等。

  新租售或新解約退場的業主或租戶的管理費及公用水電費的計算,其租售或退場時間往往不是整月的,就必須按天計算。由于月份有大有小,不同的月份每天的管理費、公用水電費就會有所不同,如按月份的天數計算,二月份一天的管理費或公用水電費會比每月有31天的月份多出11%。為使按天計算的管理費或公用水電費在不同的月份都能一致,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月份管理費或公用水電費×12個月÷365天=日管理費或公用水電費

  得出日管理費或公用水電費后再計算應收天數的管理費或公用水電費。

  收費的程序一般是月前出單通知業主或租戶,月末根據收取各項費用的金額計算各種費用(包括代收費用)的欠收金額。所管物業的范圍較大時,每戶業主或租戶的收、欠金額不可能在賬面反映,就必須通過報表來反映,也即以表代賬。在此情況下,必須賬面的應收、實收、欠收的總數與報表的總數相一致。這就需要每月進行核對平衡。

  對未按期交納管理費的業主或租戶可按廣州市人民政府20xx年第2號令發布的《廣州市物業管理辦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業主、使用人不按時繳交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催繳、限期交付;逾期仍不交付的,可按每日加收欠交金額千分之一的滯納金,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上述的財務核算及收費核算,如所管的物業屬單一樓宇的(單一為辦公樓或住宅小區),收支都均不需要分攤。如所管理的物業并非單一辦公樓或住宅小區,而屬于綜合性的物業,在收支方面都必須按樓宇進行分攤和核算。各種收入進入各個樓宇;各種支出中屬專門為某一樓宇支付的款項進入該樓宇賬內,如屬綜合性的支出,應按規定的分攤比例進行分攤。一般按各樓宇的面積及所收取的.管理費單價計算各樓宇的應分攤比例。

  為考核各部門的工作,在各項支出中尚需按部門進行核算,可以采用部門實際支出的費用與預算對比的辦法進行考核。若當月實際與預算相差10%以上的,需由各部門檢查原因,加以說明。

  三、物業管理相關報表

  會計報表是反映會計主體在一定時期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理財過程的書面文件。

  1、會計報表的目的

  (1)為投資者提供管理層履行受托責任狀況,物業管理企業資本的保值、增值信息。

  (2)債權人提供物業管理企業償債能力的財務信息。

  (3)為業主提供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服務效率及其履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狀況的信息。

  2、會計報表的種類

  國家規定的會計報表有:

  資產負債表:反映企業在某一特定時日(我國一般為12月31日)財務狀況的會計報表;

  損益表:反映企業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經營成果的報表;

  現金流量表:以現金為基礎編制的反映企業財務狀況變動的報表。

  資產負債表

  (一)資產負責表的作用

  1、向報表使用者提供企業某一日期資產的總額,表明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經濟資源,以及這些經濟資源的分布和結構。

  2、反映物業管理企業某一日期的債務總額以及結構,表明企業未來需要用多少資產或勞務清償債務。

  3、反映企業某一日期所有者權益情況,表明管理者在企業資產中所占的份額,了解所有者權益的構成情況。

  4、了解企業的支付能力、償債能力以及財務實力,并可預測企業的財務發展趨勢。

  (二)資產負債表的結構

  1、構成項目

  (1)資產

  a、流動資產: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賬款、存貨

  b、非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其他資產

  (2)負債

  a、流動負債:短期借款、應付工資、應付賬款、未交稅金

  b、長期負債:長期借款、應付公司債券、其他長期負債

  (3)所有者權益: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

  2、資產負債表的格式:采用帳戶式,會計恒等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損益表又稱利潤表或收益表,是一張動態會計報表。是反映物業管理企業在一定時期(月、季、年)內經營成果的報表。

  (一)損益表的作用

  1、可反映企業一定時期內利潤(或虧損)的實現情況,以便了解企業的獲利能力。

  2、可分析企業利潤增減變化的原因,評價企業的經營業績,有助于管理層作出正確的決策。

  3、可考核企業利潤計劃的執行結果,挖掘潛力,改善經營,以利不斷提高經濟效益。

  (二)損益表的結構

  1、損益表的構成

  (1)收入

  (2)成本費用

  (3)利潤

  2、損益表的主要內容

  (4)經營利潤=經營收入減經營成本減營業費用減經營稅金及附加

  (5)營業利潤=經營利潤+其他業務利潤減存貨跌價損失減管理費用減財務費用

  (6)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補貼收入+營業外收入減營業外支出

  (7)凈利潤=利潤總額減所得稅

  現金流量表

  (一)現金流量表的作用

  1、反映企業現金流動的全貌

  2、為預測企業未來財務狀況提供了更加合理的基礎

  3、彌補了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的不足

  (二)現金流量表的結構

  1、現金的界定

  現金是指企業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2、現金流量表的構成項目

  (1)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2)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3)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企業內部根據不同的需要可以設置各種不同的報表,如收費方面在月前出單時,編制收費報表;月份終了編制管理費及各種其他收費的應收實收欠收報表;為滿足催交需要編制賬齡分析表等;賬務方面有各種收支預算與實際對比表等。

  通過內部的各種報表所提供的財務信息。能對一定期間的經濟活動及其結果進行比較,依據一定的原則,對企業財務狀況進行科學的評價,找出存在的問題及原因,以便采取措施,挖掘內部潛力,提高經營管理的水平和效益。

  會計報表的編制要求

  (1)一致性

  (2)相關性

  (3)可靠性

  (4)全面性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2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基金財務管理,根據財政部、衛生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務制度》,制定本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各區縣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設立的新農合基金。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新農合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指通過農民個人繳納、集體扶持、政府資助、社會捐贈籌集的,用于對參合農民醫療費用進行補償的專項資金。

  第四條 區縣財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對基金實行監督管理,并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具體負責基金的日常業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第五條 經辦機構基金財務管理的任務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合理籌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組織落實基金的計劃、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實反映基金收支狀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加強監督和檢查,確保基金的安全。

  第六條 各區縣財政部門應在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中設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賬(以下簡稱財政專戶),專門管理和核算基金。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各級政府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擠占、挪用、借用,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不得用于經辦機構人員和工作經費。

  第七條 經辦機構應配備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財務會計人員。財務會計人員應按照基金財務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做好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準確反映基金運行情況,監督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財務會計人員發生變更時,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交接工作。

  第二章 基金預算

  第八條 基金預算是指經辦機構根據新農合制度和管理政策編制的,經規定程序審批的年度基金財務收支計劃。

  第九條 基金預算的編制。經辦機構應按照財政部門統一規定的表式、時間和編制要求,根據本年度基金預算執行情況和下年度影響基金收支的相關因素,編制下年度基金預算草案。

  第十條 基金預算的審批。經辦機構編制的年度基金預算草案,由衛生行政部門審核,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并報經同級政府批準后,財政部門應在15日內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批復預算。衛生行政部門應在財政部門批復預算之日起15日內將預算批復經辦機構。

  第十一條 基金預算的執行。經辦機構要嚴格按批準的預算執行,并認真分析基金的收支情況,定期向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報告預算執行情況。區縣財政和衛生行政部門應逐級匯總上報基金預算執行情況,并加強對基金預算執行情況的監控,發現問題應立即采取措施解決。

  第十二條 基金預算的調整。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基金預算時,經辦機構要及時編制預算調整方案,并按基金預算編制審批程序報批。

  第三章 基金籌集

  第十三條 基金按照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籌集。區縣政府應組織參合農民按當地繳費標準繳納參合費用。各級財政部門應根據財政補助標準和轄區內參合農民人數安排補助資金,納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并按規定程序及時辦理撥付手續。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和擅自減免。

  第十四條 基金收入包括:農民個人繳費收入、農村醫療救助資助收入、集體扶持收入、政府資助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農民個人繳費收入是指參合農民以家庭為單位,按照規定的繳費標準繳納的資金收入。

  農村醫療救助資助收入是指農村醫療救助資金代資助對象繳納的參合農民個人繳費資金收入。

  集體扶持收入是指鄉(鎮)、村等集體經濟組織扶持新農合的資金收入。

  政府資助收入是指各級政府按照規定標準和參合農民人數資助新農合的資金收入。

  利息收入是指基金存入銀行所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社會組織和個人對新農合的捐贈收入及經財政部門核準的其他收入。

  第十五條 經辦機構一般不設立基金收入戶(以下簡稱收入戶),基金收入直接繳入財政專戶。

  不具備直接繳入財政專戶條件的區縣,經辦機構可在財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國有或國有控股商業銀行設立收入戶,并與銀行簽訂協議,明確收入戶資金月末全部劃入財政專戶。一個區縣至多開設一個收入戶。

  收入戶的主要用途是:暫存尚未繳入財政專戶的各項基金收入。

  收入戶除向財政專戶劃轉收入外,不得發生其他支付業務。收入戶月末無余額。

  第十六條 經辦機構收取的農民個人繳費、集體扶持資金,應于每年1月底前全部繳入區縣財政專戶。各區縣、鄉鎮財政資助資金,應于每年4月20日前撥入財政專戶。

  第十七條 各區縣應于每年年初從新農合基金中提取風險基金,規模保持在當年新農合基金籌集總額的10%,主要用于彌補基金非正常超支造成的基金臨時周轉困難等。

  風險基金納入區縣財政專戶管理,實行分賬核算。

  第四章 基金支出

  第十八條 基金支出應按照新農合制度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執行,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增加支出項目和隨意提高補償標準。

  第十九條 基金支出包括住院支出和門診支出。

  基金支出是指用新農合基金支付的對參合農民醫藥費用的補償支出。其中,住院支出是指用新農合基金支付的對參合農民住院費用的補償支出,門診支出是指用新農合基金支付的對參合農民門診和健康體檢費用的補償支出。

  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銀行手續費等工作經費不得在新農合基金中列支。

  第二十條 經辦機構可在財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國有或國有控股商業銀行設立基金支出戶(以下簡稱支出戶),但一個區縣至多開設一個支出戶。

  支出戶的主要用途是:接收財政專戶撥入的基金;支付基金支出款項;暫存該賬戶的利息收入;劃撥該賬戶資金利息收入到財政專戶。

  支出戶除接收財政專戶撥付的基金和該賬戶的利息收入外,不得發生其他收入業務。

  支出戶除向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墊付醫藥費用、向參合農民支付補償費用和向財政專戶劃撥該賬戶資金利息外,不得發生其他支出業務。

  全部補償支出實行財政專戶與醫療機構直接結算的地區,可不設支出戶。

  第二十一條 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財政部門核批的基金年度預算,按月填寫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用款申請書、用款申請說明文件,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于每月20日前報送同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對用款申請審核無誤后,應在7個工作日內將基金從財政專戶撥入支出戶,或由財政專戶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

  各區縣每月用款申請要與預算執行相掛鉤,當月申報支出異常增加或減少時,主管部門要在用款申請說明文件中進行單獨說明。要研究控制支出戶存款余額額度,避免支出戶結余過大,造成實際支出與財政專戶支出偏差過大。

  第二十二條 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及經辦機構要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醫藥費用的監管,及時結算定點醫療機構墊付的醫藥費用。探索通過采取單病種付費、費用總額預付、預付制與后付制相結合等措施,控制醫藥費用支出、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第五章 基金結余

  第二十三條 基金結余是指新農合基金收支相抵后的期末余額。

  第二十四條 基金管理應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

  新農合基金累計結余一般應不超過當年籌集基金總額的25%,其中當年基金結余一般應不超過當年籌集基金總額的15%(含風險基金)。

  各級政府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動用基金結余進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投資。

  第二十五條 基金當年入不敷出時,按下列順序解決:

  (一)動用新農合基金歷年結余;

  (二)按程序申請動用風險基金;

  (三)經區縣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資金渠道。

  第六章 財政專戶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所指的財政專戶是指區縣財政部門按規定在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中設立的新農合基金專賬,存款利息實行按季度根據新農合基金占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資金總額比重分配的辦法。

  各區縣只能在國有或國有控股銀行開設一個財政專戶。

  第二十七條 財政專戶的主要用途是:接收參合農民個人繳費收入、農村醫療救助資助收入、集體扶持收入、政府資助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設立收入戶的區縣,接收從收入戶轉來的收入;根據經辦機構的用款計劃,向支出戶劃撥基金或直接與定點醫療機構辦理基金結算。

  第二十八條 政府資助收入由財政部門從國庫直接劃入財政專戶,農村醫療救助資助收入通過農村醫療救助資金財政專戶直接劃轉到基金財政專戶。

  第二十九條 財政專戶發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計入財政專戶,經辦機構支出戶的利息收入從支出戶定期轉入財政專戶,財政部門憑銀行出具的原始憑證記賬。

  第三十條 未經過經辦機構收入戶直接劃入財政專戶的收入,財政部門要出具財政專戶繳款憑證,并附加蓋專用印章的原始憑證復印件,交經辦機構記賬和備查。

  第三十一條 從財政專戶直接劃撥到定點醫療機構的結算支出,應將支付憑證的其中一聯或將支付憑證復印件加蓋印章后交經辦機構記賬和備查。

  第七章 資產與負債

  第三十二條 資產包括基金運行過程中形成的現金、銀行存款(含財政專戶存款、收入戶存款、支出戶存款)、暫付款項等。

  經辦機構應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嚴格按照國務院公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進行現金的收付和管理。

  經辦機構應及時辦理基金存儲手續,按月與開戶銀行對賬,同時,經辦機構、財政部門要定期對賬,保證賬賬相符、賬款相符。

  暫付款項應定期清理,及時結清。

  第三十三條 負債包括基金運行過程中形成的暫收款項等。暫收款項應定期清理,及時償付。因債權人等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償付的,經財政部門批準后作為基金的其他收入。

  第三十四條 新農合提高統籌級次及其他特殊情況發生時,應當對本級基金進行清算。

  基金清算前應對基金的財務情況進行清理。基金清算時按照補償參合農民醫藥費、支付定點醫療機構墊付的參合農民醫藥費、支付其他應付款項和暫存款項的順序進行清償。基金清算后的余額和基金運行中形成的其他資產、未清償的債務及有關資料一并轉入指定的部門或單位。

  第八章 基金決算

  第三十五條 年度終了后,經辦機構應根據新農合基金會計制度規定的表式、時間和要求編制年度基金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表、有關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和分析基金的財務收支及管理情況、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編制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必須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手續完備、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三十六條 經辦機構編制的年度基金財務報告應在每年3月底前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并匯總,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由同級政府批準。批準后的年度基金財務報告作為基金決算。

  第三十七條 衛生行政部門、財政部門應逐級匯總上報本級決算和下一級決算。經辦機構的年度基金財務報告不符合法律、法規、制度規定的,應予以糾正。

  第九章 專用收據管理

  第三十八條 市衛生主管部門根據各區縣需求,向市財政部門提供印制數量,由市財政部門負責統一印制“*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繳款專用收據”(票樣附后),套印*市財政票據監制章。

  第三十九條 自20xx年起,各區縣新農合經辦部門在收取農民個人繳費、收到集體經濟組織和接受社會扶持、捐贈的新農合資金后,應向對方開具由市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繳款專用收據,并加蓋本單位收費專用章。

  第四十條 專用收據采用統一編號,每50份為一本,每份一式三聯,第一聯為存根聯,由開票方留存備查;第二聯為收據聯,由付款方收執;第三聯為記賬聯,由收款部門作為記賬憑證。

  專用收據實行限量領用制度,各使用單位根據上報的使用數量到同級財政部門領購。

  第四十一條 各區縣應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繳款專用收據的管理,由專人、專柜保管并建立相應賬目。

  收款單位已開具的專用收據存根,應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為5年,保管期滿需銷毀的票據,由有關部門負責登記造冊報同級財政部門核準后銷毀。

  區縣財政、衛生部門應建立專用收據稽查制度,對專用收據的領購、使用、保管等情況實施監管,并定期不定期檢查。財政部門對違反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使用單位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資料,接受監督和檢查,不得拒絕核查、隱瞞情況或弄虛作假。

  各區縣衛生主管部門要將專用收據管理工作納入新農合基金規范化管理,并列入市級新農合年度考核內容。

  第四十二條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繳款專用收據工本費用統一納入區縣年度財政預算。

  第十章 監督與檢查

  第四十三條 經辦機構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會公告基金收支和結余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十四條 衛生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和審計部門等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財政專戶、收入戶和支出戶的基金收支和結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向同級政府和基金監督組織報告。

  第四十五條 單位和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監督管理部門將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處分:

  (一)截留、擠占、挪用、借用、貪污基金;

  (二)擅自提高或降低農民個人繳費標準,擅自變更支出項目、調整支出標準;

  (三)未按時將基金收入存入財政專戶;

  (四)未按時足額將基金從財政專戶撥付到支出戶或辦理結算;

  (五)未按規定及時足額補償醫藥費用;

  (六)違反財政收入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

  (七)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22

  第一節財務計劃管理

  第一條根據集團總部和酒店集團對酒店經營目標的要求,在酒店總經理的領導下對市場及酒店經營情況調查分析的基礎上,提出酒店全年經營計劃大綱;各部門根據經營計劃大綱編制各自的經營計劃,經酒店管理班子集體討論通過報酒店集團,集團總部審批后,由酒店財務部匯總編制酒店財務計劃。

  第二條酒店財務計劃主要包括經營計劃,資本性支出計劃,現金收支計劃,外匯收支計劃,還本付息計劃,人員編制和工時利用計劃等。

  1、經營計劃的制訂,要以集團總部和酒店集團的管理目標為依據,以市場客源、價格等方面的變化和在上年費用支出的水平為基礎,結合物價上升指數并考慮酒店經營支出的水平,在酒店總經理的領導下,通過市場營銷部、房務部、餐飲部、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集體討論確定。

  2、資本支出計劃的制訂,要根據酒店實際情況和工程部專業人員提出的維修改造計劃以及各部門提出的設備購置計劃,由財務部匯總編制。財務部根據集團總部和酒店集團的指示,按照計劃的現金需要數量,編制成表后報酒店集團與集團總部批準。

  3、現金收支計劃的制訂,要根據經營計劃,資本性支出計劃,還本付息計劃,外匯收支計劃等由財務部編制,報酒店總經理送酒店集團和集團總部批準。

  4、下年度的經營計劃編制時間在每年10—11月完成。

  第三條財務計劃報集團總部和酒店集團批準后,由酒店管理班子委托財務部將計劃指標下達到各個部門。酒店管理班子將按周、按月考核計劃完成的情況,并根據市場經營預測的情況,不斷地調整周、月、年的計劃。在財務計劃執行過程中,按時間劃分成年度計劃、三個月預測計劃和本月調整計劃。

  第四條為保證支付的合理性、經濟性,在資本支出計劃超過規定標準時要報酒店集團和集團總部批準;酒店財務部要按財務計劃審批每一筆支出,對沒有列入計劃的臨時急需開支,則需根據情況報酒店集團或集團總部批準。

  第二節會計核算原則

  第五條酒店的會計核算工作是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的有關規定制訂酒店會計制度和核算程序。

  第六條會計年度按公歷年度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確定。

  第七條會計核算采用“權責發生制”。

  第八條會計記帳采用借貸記帳法。

  第九條酒店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各種會計記錄都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營業務進行登記,要求手續完備,內容完整、準確、及時。會計的一切自制憑證、帳簿、報表均用中英文書寫。

  第十條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

  第十一條記賬匯率以國家公布的牌價為基礎,年終以人民銀行年末外匯牌價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按固定資產原值的3%計提殘值;開辦費按財務制度在開業當月一次性攤完,其他遞延費用采用平均攤銷法。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23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后。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24

  摘要:企業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其不僅是能反映出企業成本、盈利的具體情況,還能為企業的各項投資活動、生產經營活動提供重要的數據信息,其重要程度可謂是企業的命脈所在。但這些財務管理手段、方法等所有的活動,都離不開財務制度的規范、監督作用,本文我們將從企業內部財務制度的重要性、必須性入手,對企業如何進行內部財務制度設計進行探討研究,以期有效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關鍵詞:企業;財務制度;設計研究;財務管理;標注化

  隨著經濟的發展,市場競爭越發激烈,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都在進行內部建設,以提高企業自身的核心競爭力,然而完善的財務制度是企業開展一切市場活動、管理活動的基本前提。財務制度是財務管理的基礎和標準,是確保企業財務管理能有效實施和執行的基礎,本文,我們將就如何進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設計研究進行探討。

  一、關于企業內部財務制度

  (一)含義

  謂財務制度,是指企業為了更好地實施經營管理活動,依據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及財會制度訂立的對財務工作行為、工作方法起規范、指導作用的規章制度,企業財務制度在企業管理中起著重要的“優化管理”、“管制約束”和“激勵引導”作用。

  (二)特征

  企業內部財務制度主要有5方面的特征:(1)明確了企業內部財務主體的范圍,對財務管理等級、企業內部各部門與財務部之間的關系、以及企業合作經營、采購等各單位之間的財務關系進行了明確;(2)根據企業具體情況制定財務工作內容,確定崗位,并且明確了財務內部管不同管理者的崗位職責;(3)明確了企業內部財務戰略及政策、要求,確定了具體管理內容、方法、流程;(4)確定了財務管理與內部其他責任部門、相關單位、分公司子公司等單位之間的關系;(5)對企業未來的財務規劃和環境變化帶來的經營方式的分析判定。

  (三)主要內容

  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并非是某一個制度,而是一個財務系統,其包含內容非常多:有財務管理制度、資產管理制度、資本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財務人員行為管理制度,還有:財務計算制度、財務計劃制度、財務控制制度、財務考評制度、財務監查制度等等,總的來說財務制度的制定,應從三個階段入手考慮:(1)管理職能;(2)管理對象;(3)管理階段。

  二、進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的必要性和最終目標

  (一)進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的必要性

  企業通過財務管理制度的設計,使企業財務工作的內容、要求變得規范化、文件化,這樣一來,能促使企業內部財務工作、管理工作更加科學、標準,從管理角度來看,企業也只有設計了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才能真正實現規范化、科學化,才能更好地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二)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的目標

  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的目標主要在于能規范企業內部各種財務活動,做到規范化管理,使整個企業的財務工作能支持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進行,總的來說,進行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主要目的有幾方面:(1)更好的保障企業資產的安全性和完整性;(2)實現企業標準化管理,有效提高企業的綜合實力,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3)規范財務部門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行為,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三、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的原則

  (一)權、責、利三者結合的原則

  企業財務關系會涉及企業生產經一個的方方面面,因此要做好財務管理,首先是要找到權、則、利三者的均衡結合。首先,要對權力進行劃分,其次有權利就要有需要承擔的責任,要將企業中各部門的責任進行劃分;再次,做好責任與利益的結合,要在財務責任中將物質利益充分地體現出來,使投資者、經營者、企業生產服務者都能在對自身物質利益的追求的激勵下,充分調動積極性,有效提高生產。

  (二)穩定性與連續性相結合原則

  制度是死的,但企業是活的,任何制度不可能一直不變,而是需要不斷的發展和完善的,但對于管理來說,任何發文都不能變化頻率太高,否則會出現“朝令夕改”的不良影響。因此,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設計也是一樣,我們要隨著企業經營情況對財務制度進行調整,但根本還是要做到求穩和連續,對于正確的要始終堅持下去,對于已經跟不上企業發展腳步的,則要及時調整。

  (三)堅持與企業實際和管理需求結合的原則

  制度的制定是與企業實際生產需求相關的,是來源于企業本身的管理需求的,企業之間的生產方式、管理方式、規模情況、產品情況都是不同的,其財務活動也會存在差異,因此,我們在制定財務制度時不能一概而論,而是要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結合企業自身的管理需求和生產經營的特點進行充分考慮,真正找到能符合自身企業財務管理需求的管理制度。

  (四)效益最大化原則

  企業要生存管理,要在激烈的競爭中生存下來,就必須要考慮到利益最大化的問題,對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也是一樣的,要確保其能實施,并且能取得最好的效果。因此,我們在進行制度設計時,首先要簡單清晰,有可操作性,要先尋求到設計、運行成本、經濟效益之間的關系,要在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且符合管理要求的基礎上科學的制定財務制度,以最低的設計成本來實現最大的經濟效益,以實現利益最大化。

  (五)要與財務規定、規律相結合

  一方面,任何制度都必須是站在遵紀守法的基礎上來的,財務制度也是一樣,其內容原則必須與國家的財經法規政策、法律一致的,財務制度也一樣,首先是必須不能與國家法律相悖,必須要在遵紀守法的基礎上建立起來。另一方面,任何事物存在都是有自己的客觀規律的,因此,財務制度設計時我們也必須尊重財務管理的系統性和規律性。

  四、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

  (一)設計流程

  進行財務制度設計,一般需要幾個階段:(1)準備階段,這一階段主要要對財務工作內容、人員情況、需求等相關業務活動信息進行資料收集,并對制度設計人員及其工作內容、時間安排進行明確;(2)草案擬定,這一階段則是將第一階段收集的信息進行梳理,參考各種國家法律法規進行草案擬定;(3)修訂發文,這一階段主要在于征集各部門意見,在探討后修改定稿;(4)試運行階段,永遠沒有完美的制度,制度必然會有瑕疵和漏洞的,因此,在發文后是需要試運行半年到一年,在試運行期間進行具體問題的分析;(5)定稿發文,在試運行結束后,若無運行成本、經濟效益的問題,則發文進行貫徹歸檔。

  (二)設計方法

  不同的制度設計方法也是不同的,總之應考慮到企業實際的人、財、物、信息等各個方面,采取不同的方法來進行制度設計。一般而言,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常用的方法有三種:(1)比較分析法(又稱文獻法),即把其他公司、地區、階段的不同的財務制度收集進行比較,這樣能吸取別人的成功經驗,從中取長補短的尋找對自己有利的地方,這種方法的實用性非常強。(2)系統分析法,即以財務管理為中心,以提高企業效益為目標,將其他的圍繞著這一中心和目標的所有財務、資產相關的工作活動歸納到一起進行綜合考慮分析,在保證企業利益的同時,平衡國家、財務部員工、企業內各部門幾者之間的利益關系,以實現“共贏”為目標來進行制度設計,以保證制度的協調性、穩定性和正確性。(3)實地調查法,則是制度設計人員通過訪談、提問、找專家、問卷調查等方法進行實地調查、取樣,實地調查法用得比較多的是在第一階段(準備階段)和第四階段(試運行階段),需要注意的是,實地調查的方法很多,不同方法適用不同的人員,但在這過程中的批評性意見和建設性意見是要引起重視度關鍵。

  五、結語

  綜上所述,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企業的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其不僅規范著財務人員的行為,還激勵著內部員工的工作激情,并且還為企業的投資、發展活動提供可參考的指導性建議。這就需要我們在進行相關的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時從國家法律法規、企業自身情況、員工的心理狀態等三方面進行考慮,最后運用科學的方法制定出符合企業自身需求的制度,以幫助企業提高核心競爭力,使得企業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市場中獲得可持續發展。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25

  1、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的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簿的記下工作;銀行預留印鑒不得由出納一人保管;全部銀行存款、現金的收入、支出原始憑證不得由出納人員填制;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和庫存現金應該受到不定期的.常常性的檢查。

  2、其他會計人員非經授權,不得代表單位辦理銀行存款和現金的收支業務。經授權代辦的現金支付原始憑證,須經出納檢查認可并蓋章后方為合格。

  3、選購人員不得兼任材料、物資保管,保管人員不得兼管材料明細帳。

  4、會計事項的處理,不能由一個人負責辦理全過程,必需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員處理。

  5、對經濟活動,確定審批權限,建立審批制度,審批人對所審批的財務內容負責。

  6、建立財產物質的驗收、入庫、盤存對帳制度。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26

  一、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中的存在問題

  (一)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思想較為落后

  中小企業管理中的一個最重要的特點就是所有權和經營權的統一,這給企業的財務管理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尤其是一些個體或者私營的中小企業中,企業中存在著十分嚴重的集權現象,在企業財務管理方面不夠規范和明了,職責劃分不夠清晰,存在著越權的行為,對財務的監控不夠嚴格,會計信息的準確性不高等一些問題,這些都與財務管理思想的落后有著重要的關系。

  (二)中小企業很難進行融資

  我國的中小企業在發展中遇到的最大的一個難題就是很那找到合適的擔保,融資較為困難。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第一,中小企業在融資時存在的風險要比大型企業大,融資需要較高的成本,其負債率十分高,這對企業的信用等級產生著很大的影響;第二,目前我國的一些相關政策,對于國有大型企業照顧較多,享受的優惠也較多,這就使得中小型企業在融資過程中處于不利的地位,很難進行借助相關的優惠政策進行融資;第三,目前的我國中小型企業中,以個體和私營企業為主,而銀行對大型國有企業較為重視,對這些小的私人企業沒有太大的興趣,在為其服務時積極性不高,影響著中小企業的融資;最后,在我國,為中小企業融資進行服務的部門和機構相對較少,使得中小企業在融資時很難獲取有效的幫助和擔保,造成融資的困難。

  (三)中小企業的投資能力不強

  在企業中,投資是一種十分重要的理財手段,在我國的中小型企業中,其投資能力還不強,在投資時較為隨意和盲目,主要體現在一下幾個方面:首先中小企業在投資時資金不足,銀行的貸款利率有很高,這在無形中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增加了困難,使得其不敢輕易去投資;其次,中小企業在投資的過程中,重注較多的是短時間內的利益。我國中小企業本身的資金實力不強,主要是通過向銀行貸款來維持企業的發展,這就使得進行投資時的風險增大,更加追求投資的短期收益;最后,中小企業在投資時不夠謹慎,存在著一定的盲目性和隨意性,很難找準市場發展的方向,對一些高風險的行業進行投資,以求獲得高收益,這給財務管理帶來了很大的風險。

  二、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進入二十一世紀,特別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后,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這就需要對現有的財務管理制度進行改變,以滿足企業發展的需要。以往傳統的"家長制"的財務管理方式,對企業內部制度的平衡造成了危害,使得財務管理制度不能與企業組織結構、管理經營理念等形成有效的統一,制約著企業的發展。我國中小企業在資產結構、成本管理、負債率控制和現金流向管理方面都要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要根據中小企業在發展中出現的實際問題,面臨的實際情況對其財務管理制度進行改革和創新,使得其與企業活動的其它方面達到有效的統一,協調發展,使得企業能夠健康的發展,在市場競爭中占有一席之地。

  三、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改革的具體措施

  (一)更新管理觀念和模式,提高員工素質,做好對企業財會人員的培訓工作

  雖然財會工作的對象是企業的資金,工作的內容是對資金的使用、籌集、投放和分配等等,但是這些活動都受到相關人員的支配。要全面提高企業員工的整體素質,使其熟練地掌握先關知識,這樣才能確保企業能獲得較好的效益。但是在如今的我國中小型企業中,企業員工的素質普遍不高,相關財務人員的素質達不到標準,普遍采用家族式的管理,沒有對財務管理制度給予足夠的重視,使得企業的財務管理不夠清晰。要想使這個問題得到有效的解決,要加強對在崗財務人員的培訓教育,提高其業務水平和整體素質,同時還要加強對企業全體員工的培訓教育,提高員工的文化水平和管理素質,為企業的發展獻言獻策,這樣才能夠有效的改變企業原有的管理觀念和模式,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二)健全和完善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制度,進行嚴格有效的監督管理

  1、明確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以及企業中各個部門的具體職責,進行有效的監管。在企業內部要落實和執行好職務分離制度和授權批準制度。在具體的財務活動中,以業務的實際情況為基礎,規劃授權批準的程序和范圍,明確相關人員的責任,對企業員工的行為進行約束,沒有經過有關部門的授權就不能開展有關的業務;在對經濟業務進行處理時,要嚴格執行職務分離制度,將業務涉及到的所有職責進行劃分,不能將其分配給同一個人,讓有關人員之間進行有效的相互監督和檢查,避免在工作中出現錯誤和違規行為;在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制度中,對每個人和每個部門的權利和職責進行明確的劃分,相互之間進行有效的監督和制約。從整體上使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2、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內部的資金管理體制。資金是一個企業的命脈,是企業進行財務活動的基礎和前提。但是資金的多少不決定著一個企業的成敗,一個成功的企業定是能夠對企業現有資金進行科學的配置,以實現利益的最大化。為了使企業的資金使用率得到提高,要做好以下幾點:首先,對資金的有效需求量進行準確的核定,在對事前和事中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控制時可以依靠資金預算編制,從而確保資金的正常使用;其次,做好對資金使用的分析,對資金的流入和流出進行有效的控制,做好對資金的管理,明確相關責任人的具體責任,使企業的高層掌握資金使用的決策權;最后,強化對資金審批制度的管理,要根據資金的具體情況,有步驟的確定有關的審批人,保證資金的有效使用。

  (三)對本企業多出的理財環境進行深入分析,制定有效的理財策略,最大程度上的避免風險

  企業的正常發展和財務管理的有效實施受理財環境的影響很大。企業的任何財務活動都是在特定的財務環境中開展的,財務環境對企業財務活動有一定的制約作用,理財環境的改變會導致財務管理的各個方面出現變化,影響著財務活動的有效進行。目前對財務活動產生較大影響的理財環境主要有經濟、金融和法律環境等。企業在經營和投資時所用的資金大部分來自金融市場、金融機構,所以,金融環境對企業的財務活動的影響最為顯著。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以上三個環境的變化,會對企業的資金運轉、投資和籌資產生直接的影響。這就要求財務人員,要對經濟、金融、法律方面的知識有充分的了解,從整體上把握三者的發展趨勢。由于中小企業在融資方面存在較大的困難,這就要求財務人員更要做好對理財環境的研究,在環境變化中做好企業的財務工作,確保企業的健康發展。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27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條款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

  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后,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余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后,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后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后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余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于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二十五條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準后,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

  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②不屬于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營業用房30年

  (二)通訊設備、交通運輸設備3年

  (三)電子電腦、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3年

  (四)電器設備、安全保衛設備3年

  第二十九條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對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馀,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后,經總經理批準后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無形資產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遞延資產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于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三十三條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并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三十五條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產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產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于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馀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馀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準后,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四十條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一)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二)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凈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準的應付款項等。

  (三)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凈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后,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弭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馀公積金,法定盈馀公積金按照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10%提取,盈馀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后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于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于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于次年90日內制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一)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周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二)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制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為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通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通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為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十五條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

  ①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

  ②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第四十六條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是指專用于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設備,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網線、印表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管理中心經理批準,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財務軟體是用于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體。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體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體發展商聯系,進

  行修改、調試,完成調試后,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資料和功能模組的正確性。

  第四十八條每月10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資料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體必須是通過系統功能表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操作許可權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體設備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設備的電源。設備的開啟和關閉應嚴格按規范程式進行。

  第四十九條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通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采用微機和手工帳并行的辦法。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五十條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管理,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式和許可權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慧IC卡、帳戶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則,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本辦法自股東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財務報銷制度

  為了便于財務核算,及時、準確收集相關數據。特制定本制度。

  1、個人借款必須手續齊全才能辦理,300元以上借款報總經理批準。遵循前款不清,后帳不借原則。出差借款返回后三天內結清手續。

  2、業務往來發票、貨單有關部門在取得票據當日應到財務清帳。

  3、按規定開支標準報銷,收付款當面結清。

  4、報帳流程:報銷人取得原始單據后按規定標準填寫、粘貼,財務復核后必須總經理簽字方可報銷。

  5、業務發貨流程:業務作好單據財務簽章登記后到倉庫提貨。檢驗上不得直接發貨。

  6、生產上月底要及時準確報送當月原材料消耗數據。便于進行成本核算。

  7、人事、工資變動必須報總經理同意。

  8、該制度報總經理批準,20xx年元月1日起施行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28

  現如今,雖然我國的醫療保險制度已經在加緊的改革,但是還是存在一定不足,例如,在醫療保險的財務管理中,相關工作人員的專業技能與專業素質都還是處于較低的水平,醫療保險的財務管理制度還是不夠完善,對于財務的掌控力度也不能夠加強推進相關的信息化建設,所以我們還是需要從多個方面、多個層次來進行系統地解決。

  一、當前我國醫療保險財務制度管理當中存在的問題

  1.財務管理體系不完善

  要想增強醫療保險財務制度管理,必須完善財務管理體系,對醫療保險信息進行管理。但在醫療保險信息管理過程中,是不了解醫療保險賠付和支出的具體情況的,導致醫療保險財務保險信息記錄難度增大和保險信息無法匹配等問題出現。另外由于財務管理人員對醫療保險制度管理不注重,很容易導致醫療保險財務管理問題出現。

  2.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有待提高

  因為醫療保險所需要牽扯的面比較廣,資金的來源和發放也是比較復雜的,所以醫療保險的工作量相當大,對相關工作人員的要求也很高,但是有一些工作人員職業道德比較低,對自身從事的醫療保險行業不熱愛,太安于現狀,所以導致醫療保險出現一定的問題。大多數人覺得醫療保險的會計工作,每天就是在不斷計算,繁瑣而復雜,再看到一些業務人員所做的'只是社會應酬,心理會存在一些不平衡,所以在工作時比較消極、馬虎應對,有的甚至在工作中隱瞞收入,將收入推遲或者是提前確認,更有甚者進行一些違法違紀行為,這些行為都會造成會計信息失真,甚至更嚴重的后果。

  3.財務管理理念不科學

  現在醫療保險機構大都是比較注重在業務上開發,而缺乏對醫療保險財務管理的科學合理認識,并且將財務管理看作為平常的會計核算,完全忽略財務管理的管理職能,主要就是因為,管理者不具有先進的管理理念,沒有設置一個內部的財務管理制度;對財務管理投入的資本少,不具備推進財務管理工作的能力;根據現實情況來看,工作人員只是過度研究了相關的理論,而并沒有在實際中有效的落實下來。

  4.缺少相關的獎罰措施

  在醫療保險的財務管理制度中,缺少對工作人員的獎罰措施。醫療保險財務管理機構的目的是讓工作人員努力工作,為公司創造最大的效益,而工作人員希望的是減少勞動量,增加勞動的報酬,所以導致兩者背道而馳。醫療保險財務管理制度中,缺乏對工作人員的獎罰措施,使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沒有動力,只能夠消極面對,甚至會縱容了某些工作人員進行違法亂紀的行為。

  二、完善財務管理制度的對策

  1.提高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

  提高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對于醫療保險的財務管理制度來說是首要任務。與此同時,相關醫療機構,在招聘工作人員時,要把職業道德水平放在首位,也要加緊對相關工作人員的培訓和個人的提升,會計人員具有積極學習先進技術的精神,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操作,提高自身職業道德。

  2.完善獎罰機制

  在醫療保險財務管理體系中,相關工作人員工作沒有積極性,覺得個人工作只是簡單地計算,不具有重要性,我們需要及時扭轉這種思想,建立相關的獎罰機制,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設立相應的考核指標,對于做的比較優秀的員工,我們可以給予一定的獎勵措施,相反地,對于在工作中表現的消極的工作人員我們要積極開導,并且加以懲戒,使其能夠明白個人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工作興趣和效率。相同的,企業也要加強對工作人員的監管任務,嚴格規范化管理相應的財務機制,使醫療保險的財務管理制度能夠更加的完善、明了。

  3.加強醫療保險財務管理監督力度

  要想完善醫療保險的財務管理制度,必須加強醫療保險財務監督力度,相關監督部門要定期核查財務管理當中的醫療保險信息的正確性,要避免醫療保險管理相關信息被遺漏和私自挪用。相關部門要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嚴格按照相關財務管理法律法規進行醫療保險財務監督,把醫療保險的財務管理拉上正軌,提高醫療保險財務管理效率,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醫療保險財務管理行為監督。當相關人員共同重視起完善醫療保險財務管理制度的時候,醫療保險的財務管理制度一定能夠得到完善。

  4.加強醫療保險財務管理制度規范化

  要想促進醫療保險收支平衡,就必須加強醫療保險財務管理制度規范化,要明確醫療保險基金的具體使用標準,提高醫療保險財務管理制度科學合理性,避免違法進行醫療保險基金詐騙行為出現。另外還要加強醫療保險核算,提高醫療保險核算數據的準確性,適當縮短醫療保險的核算周期,提高基金信息準確性,避免財務信息遺漏,細化醫療保險財務管理職責,提高醫療保險財務管理效率。

  三、結語

  總而言之,我們應該加強對于醫療保險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化的認識。并通過不斷的發現,在醫療保險財務管理當中的問題,來進行分析總結,使我國的醫療保險財務管理能夠更加的規范化、科學化。與此同時,醫療機構的相關工作人員要加強對財務管理部門的監督,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專業的培訓,增加對工作人員的獎罰措施,使工作人員在提高職業道德的同時,也提升了工作的興趣。從根本上使醫療保險財務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也使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能夠推進醫療保險財務管理的科學規范化。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2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社會團體財務管理,促進社會團體健康發展,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湖南省社會團體財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經民政部門核準登記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社會團體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一)依法、合理地籌集、管理、使用資金,努力降低費用,節約開支,增強經濟自立能力;

  (二)認真執行會計核算制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設置會計科目和會計帳簿,及時、準確、完整地記帳、結帳、報帳,編制財務預決算;

  (三)建立和完善社會團體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會計監督,對違法行為應予以制止和糾正,對嚴重違法、損害國家和社會公眾利益的收支應及時向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檢舉。

  (四)維護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不斷挖掘潛力,充分發揮財產物資的經濟效益。

  第四條社會團體實行財務自收自支、單獨設立帳戶、獨立核算。社會團體應根據經濟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專、兼職財會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財務人員必須持會計資格證上崗,每年要有一定的時間用于學習和繼續教育培訓。

  第五條社會團體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經紀律,并自覺接受民政、財政、審計、稅務等機關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社會團體財務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應對社會團體的全部經濟業務收支活動承擔責任。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七條社會團體的業務收入包括:

  (一)社會團體會費收入:包括個人會員會費和單位會員會費;

  (二)國內外有關團體、單位、個人的捐贈和資助,包括現金、實物及其他有價證券等;

  (三)社會團體有償服務收入:包括科技、信息的咨詢與服務、科技開發、技術轉讓、培訓、辦學以及舉辦展覽、展銷會、比賽和編輯出版刊物收入等;

  (四)社會團體創辦經濟實體的經營性收入和入股紅利收入;

  (五)政府部門或其他部門對社會團體的經費資助及委托某項事務所撥付的活動經費收入;

  (六)利息、社團下屬機構上交的管理費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

  (七)主管單位撥入的非財政補助資金。社會團體取得的收入應該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分類管理,專款專用。

  第八條社會團體業務收入的原則及要求:

  (一)社會團體的各項業務收入,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現行收費政策和管理制度,按規定的范圍或批準的收費標準,合理收費;社會團體按照國家規定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業務活動;屬事業性收費收入的,按照預算外資金管理納入各級財政專戶儲存。

  (二)各項收入必須全部入帳,不得坐支現金和帳外設帳;

  (三)社會團體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和資助,必須建立在完全自愿的基礎上,嚴禁任何形式的攤派,也不能設置有損國家和集體利益的交換條件。對于國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包括實物),社會團體應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有關捐贈文件的副本和清單。

  (四)社會團體經過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研究院(所)、學校、雜志社、中心等實體,社會團體可通過書面協議向上述實體收取一定數額的管理費;

  (五)社會團體每年可向其獨資創辦的經濟實體提取一定數額的資金,其比例最低不少于年稅后利潤的20%;

  (六)社會團體舉辦國際展覽、國際會議和其他交流活動所得的外匯收入為合法外匯收入,可以開立外匯存款帳戶。

  第九條社會團體會費收取。社會團體收取會費可根據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會費標準。社會團體會費標準的制定和修改須作為議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討論,有2/3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社會團體制定的會費標準決議,應在會后30日內分別報送業務主管單位、民政、財政部門備案。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十條財務支出范圍:

  (一)業務活動費開支:社會團體開展與其宗旨、任務相關的各項業務活動所需經費,如召開年會、代表大會、理事會、學術報告會、研討會、表彰獎勵會等各種工作會議費以及咨詢活動費、培訓活動費、科技活動費、編輯出版費、接待費、資料費、業務費等;

  (二)人員經費及管理費開支:包括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費、聘用費、辦公費、差旅費、租賃費、職工教育費、社會保障費、行業保險費;

  (三)社會團體創辦經濟實體和其他事業性實體的成本費開支;

  (四)社會團體有償服務成本費開支,以及應交納的稅費;

  (五)其他合理開支。

  第十一條財務支出原則及要求:

  (一)嚴格執行國家的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經紀律,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按照預算和經費開支范圍辦理各項支出;社會團體嚴禁為業務主管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提供“小金庫”便利,社會團體不得列支與社會團體活動無關的經費。

  (二)社會團體按章程規定收取的會費收入不屬于政府非稅收入,可不納入財政“收支兩條線”;

  (三)經費收入只能用于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內的活動,任何單位、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截留、侵占或挪作它用;

  (四)各項支出要有合法憑證,并呈報社會團體負責人批準后才能報銷;

  (五)社會團體應本著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編制預算,其中業務活動費(包括有償服務成本支出)不得低于總支出的三分之二,人員經費及管理費開支應限于三分之一以內;

  (六)社會團體根據經費結余情況,可提取事業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其中事業基金不低于50%,職工福利基金不高于30%;

  (七)社會團體投資創辦經濟實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入股其他經濟實體的支出從事業基金中列支;

  (八)社會團體召開各種會議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參照財政部現行會議費用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社會團體的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以及離退休后的工資、福利待遇,參照國家現行統一的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系列標準和有關規定,并根據社會團體的經濟狀況辦理,社會團體必須為專職工作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包括醫療、住房、養老基金等;在社會團體中兼職的政府部門行政人員不得在社會團體中領取工資和享受勞保福利;

  (十)社會團體的外匯開支主要用于出國考察學習費、接待費、進口儀器、設備、材料、資產以及其它用于涉外活動的外匯開支。

  (十一)社會團體財務室出納員必須建立現金收、支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平時除保留少量庫存現金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外,其大宗支出和其他經濟往來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支付現金。

  第四章貨幣資金、財產物資管理

  第十二條社會團體的貨幣資金往來,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現金管理辦法在銀行開立帳號,辦理財務收支的結算業務。

  第十三條社會團體的現金收付應當嚴格手續,加強管理,執行錢帳分管的原則,指定專職或兼職出納員辦理,并實行會計、出納崗位分設。建立現金日記帳,逐日登記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第十四條社會團體的現金,除按銀行規定庫存少量現金備用外,都必須存入銀行帳戶。社會團體的現金收付,除發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勞酬費、差旅費以及支票起點以下的零星現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經濟往來,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以現金收付。

  第十五條社會團體的財產物資是資金實物形態,是社會團體開展各項活動所必需的物質條件,因而應加強對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配備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

  第十六條社會團體的財產物資包括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

  (一)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陳列品、大宗圖書音像和其它固定資產。單位價值20xx元以上,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物品,可視為固定資產登記造冊;

  (二)材料是指使用后即消耗掉或逐漸消耗掉不能保持原有形態的物質材料。對材料的使用實行定額管理;

  (三)低值易耗品指單位價值較低,容易損耗,不夠固定資產標準,不屬于材料范圍的各種工具等。對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實行以舊換新的辦法。

  第十七條社會團體的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要按類別或品種設立明細帳,要建立驗收、領發、保管和檢查制度。

  第五章票據管理

  第十八條社會團體收取會員會費,必須使用湖南省財政廳印制的《湖南省社會團體會費收據》;社會團體與單位或個人發生的往來事項,應使用湖南省財政廳印制的《湖南省行政事業單位往來收據》,社會團體依照宗旨開展的各項服務性活動的收入,必須使用湖南省地稅部門統一印制的普通發票。嚴禁使用其他票據或收款收據,會費和其他收入票據禁止混用,所收會費和其他收入必須按照票款同步的原則及時上繳社會團休財務室,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帳外設帳。

  第十九條社會團體接受捐贈必須與捐贈人訂立捐贈合同,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和使用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湖南省捐贈專用收據》。其中以政府名義接受的非定向捐贈貨幣收入,屬于政府非稅收入,應使用“湖南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全額上繳同級財政,實現“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條社會團體原則上不得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確因特殊原因須代行政府職能,收取由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屬于政府非稅收入。收取時須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全額上繳同級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一條社會團體利用國有資產、國有資源所取得的有償使用收入,依法納稅后應作為政府非稅收入,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非稅收入票據,全額上繳同級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二條社會團體除以上(十九)、(二十)、(二十一)條規定的內容應作為非稅收入管理的情形外,依法開展服務活動收取的費用和其他合法收入,不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應當使用稅務部門印制的普通發票,并依法納稅和接受監督;社會團體所取得的收入,除會費收入外的其他收入還應按照《湖南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進行界定,屬政府非稅收入的,必須全額繳入非稅收入匯繳結算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其開展活動的所需財政票據(含會費票據和其他財政票據),由社會團體憑《湖南省非稅收入票據購領證》從同級財政部門非稅收入管理機構領購;社會團體不按規定范圍領用財政和普通發票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湖南省非稅收入票據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處罰。

  第二十三條社會團體使用的財政票據(含非稅收入票據和其他財政票據)及普通發票,由同級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按票據管理規定負責發放和管理。社會團體使用的財政票據存根,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銷毀,至少保管5年。

  社會團體必須于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接受民政部門組織的社會團體年度檢查,年檢時應向民政部門報送經費收支和票據使用情況及經中介機構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申請使用《湖南省社會團體會費收據》的社會團體單位,須到民政部門辦理會費備案審批手續,財政部門根據會費備案情況發放票據,嚴格實行繳舊領新。社會團體持稅務登記證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開立的基本賬戶和其他存款賬戶到稅務部門領購普通發票。民政、財政、稅務、監察等部門應定期對社會團體財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向社會團體單位通報檢查結果。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社會團體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湖南省社會團體財務管理辦法》和本辦法,同時應該建立健全相應的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對于不執行或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行為,應按有關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社會團體的會計人員,應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對所有經濟活動實施財務監督,堅持依法按章辦事,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建立總帳、明細帳,做到會計資料真實、完整,憑證、帳薄、報表齊全,數據準確,并于每年6月30日前將會計報表,分別送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社會團體各項重大活動計劃的研究制定,如涉及較大的經費收支,都應有會計人員參加,對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支出,會計人員有權拒付。社會團體的會計人員調動和離職,必須報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經審查后共同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社會團體可根據宗旨、任務和捐贈人的意愿設立專項基金,實行專款專用。

  第二十七條社會團體的財務工作接受其會員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的監督,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接受財政、監察、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紀問題,必須依法依紀嚴肅處理。社會團體的財務審計,由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受理。社會團體應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報告財務工作。社會團體的年度預算須經理事會審定后實行。社會團體在換屆或者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要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部門的財務審計。

  第二十八條社會團體應定期向為該團體提供捐贈、資助資金的國內外組織、單位和個人匯報資金使用情況,并接受其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九條社會團體創辦經濟實體和其它實體,應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原則。社會團體應監督上述實體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合法經營、照章納稅。

  第三十條社會團體變更銀行帳號和刻制財務專用章等事宜,按財政、民政、公安部門有關規定辦理。社會團體的銀行帳號不得出租、外借和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第三十一條社會團體自行終止和被登記管理機關撤銷登記的,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清算資產和債權、債務。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常德市民政局、常德市財政局、常德市監察局、常德市地稅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30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與規范分公司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規范企業各項經濟行為,保證資金安全與完整,防范各種經營風險與財務風險,根據《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的分公司指公司轄屬的分公司。

  第二部分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條財務管理制度統一

  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由總公司財務部根據公司財務管理實際情況,統一制定并頒發。

  各分公司必須執行總公司頒發,與各分公司有關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風險提示:

  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咨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閱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第四條財務人員管理統一

  分公司財務人員由總公司財務部負責招聘、任命、培訓及解聘,分公司不能擅自招聘、解聘財務人員,但分公司可以推薦財務人員,經總公司財務部復試后決定是否錄取。

  財務人員的績效考核由總公司財務部和分公司共同進行,其中總部財務部考核財務工作績效,占30%考核權重;分公司考核占70%考核權重。

  第五條會計核算方法統一

  分公司的會計核算遵循國家制定的會計準則,會計核算方法合法、操作規范、結果真實。

  分公司的會計核算制度統一由總公司財務部制定,統一接受監督審計。

  第六條財務會計報表統一

  在財務會計報表的種類、格式、項目、要求上統一,為總公司報表合并奠定基礎。

  第三部分財務組織管理

  第七條分公司設財務部,作為分公司財務管理的職能部門。

  第八條分公司總經理和總公司財務部對分公司財務部的管理,必須依據相關的管理制度行使管理權利。

  第九條各分公司財務部隸屬總公司財務部。

  第十條分公司財務部實行雙重管理,行政事務上接受分公司總經理管理,業務上接受總公司財務部管理,并接受總公司財務部的檢查。

  第十一條分公司財務部的基本編制為2人,設財務主管兼會計1名,出納1名。

  第十二條分公司財務部及財務負責人向分公司總經理及總公司財務部同時負責并匯報工作。

  第十三條公司總經理與總公司財務部對財務部的管理出現分歧時,財務部首先應絕對服從總公司財務部的管理。

  第四部分財務人員管理

  第十四條財務人員職業道德。

  風險提示:

  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秘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而是該秘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于商業秘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秘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秘密采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便于舉證,有利于企業借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秘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財務人員應在任何時候都維護公司的利益,忠心耿耿,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嚴守紀律,保守機密。做到不該知道的事不問,不該說的話不說。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會計信息。

  各級財務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對弄虛作假的經濟活動,一經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領導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對財務人員監守自盜,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散布有損于公司的不負責任的言論,一經發現立即辭退,并追究其責任。

  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上級財務監交。

  第五部分資金計劃管理

  第十五條資金計劃編制辦法

  各分公司資金計劃由分公司財務負責人根據工程進度情況、日常發生的經營費用、材料付款情況、施工隊付款情況、車間工費工資、以及其它事項等,編制月度資金收支計劃,并經總經理復核和簽字確認;

  各分公司部門負責人,需要向財務負責人提供準確或接近于準確的收支項目計劃及其相應的金額和備注事項等,以便于財務部門編制月度資金計劃;

  總公司財務部收到各分公司資金計劃表按規定進行審批后,回傳到各分公司執行。

  第十六條月度資金計劃要求

  各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必須于每月3號前完成《月度資金計劃》電子檔發送至總公司____________項目辦公室,并將經分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的《月度資金計劃》及《分周資金計劃》發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及其他參與計劃工作的數據資料提供人,如因錯報,漏報,誤報,拖延等造成財務計劃上報工作未能如期按質完成的,當月的資金不予支付。

  第六部分財務報表管理

  第十七條各分公司每月需向總公司財務部報送以下報表

  分公司月度財務報表

  應收賬款項目一覽表

  項目收支平衡表

  施工隊進度、付款一覽表

  發票臺賬、外經證臺賬

  內控指標完成情況表

  分公司財務人員考核表

  第十八條為了便于總公司合并財務報表,各分公司財務報表的格式必須按照總公司財務部制定的格式編制。

  第十九條財務報表上報的要求

  每月最后一天(遇節假日順延)下班前將月度財務報表電子檔發送至總公司財務部,半年度、年度財務報表為半年度、年度次月3日前上報。

  項目收支平衡表、應收賬款項目一覽表、施工隊進度付款一覽表及內控指標完成情況表每月5日前發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分公司財務人員考核表每月_____日前發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每月_____日-_____日總公司與分公司財務核對各類往來賬目,保證雙方往來賬相互一致。

  各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及其他參與財務報表工作的數據資料提供人,如因錯報,漏報,誤報,拖延等造成財務報表上報工作未能如期按質完成的,根據責任分別對責任當事人責令通報,并根據考核方案進行相應考核。

  第七部分資金管理

  第二十條分公司的每日的現金余額不得超過1萬元,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繳存銀行。

  第二十一條現金支付范圍:發給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超出結算起點的現金支出,應報總經理審核批準。

  第二十二條一切現金收支都必須有合法原始憑證,嚴禁以白條抵庫或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做費用報銷憑證,私設“小金庫”、帳外帳。

  第二十三條現金的支出必須由財務負責人、總經理簽字方可付款。

  第二十四條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財務部負責人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并在《資金盤點表》簽名確認,以保證帳實相符。

  第二十五條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制;即:財務章由會計保管,私章由出納保管,不準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二十六條分公司會計應根據銀行對賬單,及時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以保證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如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

  第八部分財產物資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分公司的財產物資包括生產設備、生產工具、辦公設施、生活設施、通訊設施、辦公用品以及其他資產。

  第二十八條分公司總經理對分公司的有形資產的安全、完整負完全責任。

  第二十九條分公司的財產物資實行“實物與帳薄分開管理”原則。指定專人負責財產物資的管理并登記實物數量,財務負責財務物資帳薄的記錄,二者交叉控制。

  第三十條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對財產物資負有管理責任,應親自參與財務物資的驗收、監督、與抽查。

  第三十一條必須定期組織對現有財產物資進行實物盤點,有保管實物資產的部門每月進行自查,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

  第三十二條財務抽查時,財務部作為負責部門,應在盤點計劃、盤點會議、盤點方法上嚴格、重視,確保盤點質量。

  第三十三條處臵報廢固定資產前,必須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說明固定資產購臵的時間,使用的年限,報廢的原因,經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才能辦理報廢手續。

  第九部分發票管理

  第三十四條分公司財務人員憑發票領購簿,向主管稅務機關領購發票。

  第三十五條各分公司由會計主管或者指定的專人進行發票的開具,發票內容應真實有效,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任何人不得轉借、轉讓,不得虛開、亂開發票,對作廢的發票需加蓋“作廢”字樣,并保存完整。

  第三十六條已開具的發票由會計主管負責統一保管,不得損毀發票,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

  第三十七條各分公司要定期對發票進行檢驗,以防止偷盜、防火、潮濕及不經常使用發票時防蟲、防鼠咬、防丟失等措施,加強安全保衛。

  第三十八條各分公司要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

  第三十九條對于總部代開的發票,應按工程項目詳細登記備查賬。

  第十部分費用報銷管理

  第四十條費用的控制實行計劃管理,由需要支付費用的部門或個人先行填寫“借款單”列明:費用的性質、用途、金額,報部門經理審批同意后,報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執行。對個人借款的原則,欠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人應及時到財務部門辦理核銷手續。

  第四十一條費用發生的過程中,原則上需由兩人或兩人以上人員參與執行,并相互監督和共同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費用發生中,當事人應取得費用的相關單據,如因未取得合法的票據而遭到財務人員剔出的部分支出,原則上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公司原則上不予承擔。

  第四十三條費用發生完畢后,當事人應及時將收集到的相關票據,按照公司統一的費用報銷憑據分類粘貼,并在附件欄注明票據張數。對于粘貼不規范,單據不清晰的,財務有權要求對方改正,不改正的有權予以拒絕報銷。

  第四十四條當事人將粘貼整齊,填寫完整的費用報銷單交由部門經理進行審批,部門經理重點對費用發生的真實性、合理性進行審查并簽字。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將部門經理審批簽字的報銷單交財務審核,財務人員應重點對費用報銷單后附原始發票和單據進行合法性審查,對費用金額的計算予以符合并簽字,最后由分公司總經理審查和審批。

  第四十六條當事人憑簽字齊全的報銷單,交出納領取資金,出納應對報銷單進行審核,重點查看報銷單有無涂改、費用的計算是否正確,后附的發票是否合法,審批手續是否齊全,審核無誤后方可付款。

  第十一部分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管理辦法自公司批準之日起實施。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3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完善公司行政管理機制,實行規范化的行政管理,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包括:

  1、日常辦公制度

  2、辦公秩序管理制度

  3、保密規定

  4、文件收發、傳閱,檔案管理制度

  5、印鑒、介紹信管理制度

  6、文印、辦公設備管理制度

  7、辦公用品領用制度

  8、通信設備使用制度

  9、財產管理制度

  10、車輛使用與維護管理辦法

  11、文件銷毀制度

  第二章日常辦公制度

  第三條公司上下都要嚴格遵守勞動管理制度和費用管理制度,高效率地為公司服務。

  第四條實行例會制度。重大問題、人事安排由總經理辦公會決定;各項擔保項目由公司審保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總經理辦公會、中心經理會每月不定期召開。

  第五條各中心及業務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廣泛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各中心及業務部門之間應按公司操作程序交流工作情況和信息。

  第六條員工之間互相尊重,團結友愛。重大問題堅持原則,一般分歧互相體諒、互相理解。

  第七條嚴格檔案管理,嚴守保密紀律。公司利益第一,個人利益服從公司利益。

  第三章辦公秩序管理制度

  第八條員工的儀容儀表:

  員工個人形象代表著公司的形象,所以員工個人儀表的優劣對公司至關重要,為此,公司對員工上班時間的儀容儀表作如下要求:

  要求項目男士女士

  服裝要求西服套裝或整潔服裝職業套裝

  禁止背心、短褲、無領上裝低胸、無領、超短裙、短褲

  鞋要求穿皮鞋且保持光亮、干凈

  禁止穿拖鞋,鞋面骯臟,有污垢、灰塵

  發飾要求整齊、自然整齊

  禁止亂蓬蓬、過長零亂

  面容修飾要求保持精神、每日剃須清淡的化妝

  禁止蓄須,無精打采濃妝艷抹或不化妝

  其它手指甲不能太長,禁止涂鮮艷的指甲油

  第九條員工在辦公時間和辦公地點不得大聲喧嘩、打鬧,不得在辦公室吃東西,不準干私活,不得長時間看非專業性報紙(如成都商報、成都晚報、華西都市報、商務早報、蜀報、四川青年報)。

  第十條員工在辦公場所和辦公時間,原則上不準打私人電話和會私客,不準帶小孩到公司玩耍。必須接的私人電話要盡量低聲,不得影響他人工作,最長不得超過三分鐘。必須接待的私客應到接待室或走廊接待。

  第十一條向領導請示、匯報工作,應簡明扼要,節省時間。原則上不允許越級請示、匯報,情況緊急、事關重大者除外。

  第十二條除談工作外,不準串崗閑聊、擅自離崗,進入各辦公室應先請示,允許后方可進入。

  第十三條員工負責本辦公室清潔衛生,公共辦公區域內禁止吸煙、亂丟棄物,愛護辦公環境。

  第十四條員工要保持自己辦公桌桌面的整潔,禁止放置與辦公無關的雜物,下班時應整潔辦公桌面,私人物品均放入員工貯物柜,將辦公桌鎖好,防止文件資料的丟失。

  第十五條員工要禮貌待客,禮貌用語,禮貌接轉電話,耐心解答相關的業務事項及電話詢問,自覺樹立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第十六條愛護公司財產,最后離開辦公室的員工必須檢查門窗是否關閉,空調、電腦、電燈、飲水機是否關閉,防止火災和失竊事件的發生。

  第四章保密規定

  第十七條密級確定:

  公司文件分“秘密”、“機密”、“絕密”三個等級,凡涉及三個等級內文件均屬保密范圍。

  1、“秘密”:內部規章制度屬秘密級,只限全體員工周知,不可外傳。

  2、“機密”: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和中心經理辦公會議紀要”、“項目進度計劃”、“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有關財務制度”、“財務報表”“各類經濟合同、協議”等屬機密級,此類文件發至中心經理及相關人員。

  3、“絕密”:公司“董事會會議紀要”、“總經理工作報告”、“年度財務決算報告書”、“年度財務收支和利潤分配方案”等屬公司絕密級,此類文件發至公司領導。第十八條保密規定:

  1、由各中心及業務部門建立的專業性“機密”級以下文件(含“機密”級)由各中心及業務部門向辦公室提交文件軟盤及文件原稿備案,各中心及業務部門留存一份,其中軟盤及文件原稿由各中心經理或業務部門主管負責保管,保存在計算機軟、硬盤上的文件必須作加密處理,密碼由各中心經理或業務部門主管掌握。

  2、各類“絕密”級文件統一由辦公室負責保管,保存在計算機軟、硬盤上的文件必須作加密處理,密碼由辦公室主管掌握。

  3、各中心及業務部門的專業性“機密”級以下文件(含“機密”級)的打印草稿各中心經理或業務部門主管負責收集,以備下次打印之用,凡不能繼續使用的草稿紙,各中心及業務部門必須及時銷毀,不得隨意放置。

  4、辦公室定期對保存的各類文件軟盤進行拷貝更新,避免因軟盤損壞導致文件丟失。

  第十九條借閱規定:

  1、凡借閱本中心或本部門“機密”級以下文件(含“機密”級),需經部門主管允許,辦理借閱手續,并于借閱當日歸還,若需帶出公司,需經中心經理簽字批準;

  2、凡借閱其他中心或部門“機密”級以下文件(含“機密”級),需經中心經理允許,到辦公室登記辦理借閱手續,并于借閱當日歸還,若需帶出公司,需經總經理簽字批準;

  3、凡借閱“絕密”級文件,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到辦公室登記、辦理借閱手續,并于借閱當日歸還,不得帶出公司。

  第二十條對泄密行為的處理

  凡私自傳播、散發、復印公司保密范圍內的文件,均屬泄密行為。

  泄露公司“秘密”者,給予警告處分一次。

  泄露公司“機密”者,給予記過處分一次。

  泄露公司“絕密”者,給予除名。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不得隨意涂改或自行處理公司文件,必須妥善保管,公司不定期收回保密范圍內文件統一銷毀。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匯編 篇3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爲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産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長期資産管理

  第二十五條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爲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準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産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産應納入固定資産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産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

  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産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産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産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産折舊采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爲:房屋、營業用房30年

  通訊設備、交通運輸設備3年電子電腦、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3年電器設備、安全保衛設備3年

  第二十九條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産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産,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産,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産,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對固定資産和其他資産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馀,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後,經總經理批準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無形資産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産,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産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遞延資産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産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産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并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産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固定資産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産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産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攤銷費:指遞延資産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馀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馀額的1%提取。

  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準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爲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四十條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支出

  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産盤盈、處理固定資産凈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準的應付款項等。

  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産盤虧和毀損報廢凈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弭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提取法定盈馀公積金,法定盈馀公積金按照稅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盈馀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後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於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次年90日內制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周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産負債表制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爲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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