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管理制度(精選33篇)
出入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為加強平遙古城景區步行街的車輛管理,維護景區步行街交通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平遙古城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古城景區步行街是指平遙古城景區南大街、東大街、西大街、北大街、城隍廟街、衙門街柵欄封閉區域內的道路公共區域。
第三條平遙縣旅游秩序整治規范領導組辦公室根據城市規劃,制定步行街范圍和車輛管理規定,予以公布實施。平遙縣公安局古城旅游警察大隊負責步行街車輛日常管理和協調工作。
第四條步行街車輛管控時間:冬季(12月-3月)時間:早8:00-晚22:00;夏季(4月-11月)時間:早8:00-晚23:00;正月初一至正月十五重大節假日、重要勤務依據游客流量適當延長。
第五條步行街管控時間內禁止機動車通行、停放,古城居民婚喪嫁娶通過步行街的,需提前到管理部門將車輛情況、通行路線報備后通行。
第六條步行街管控時間內禁止兩輪自行車、電動車騎行、亂停亂放。
第七條古城景區及周邊禁止兩輪自行車、電瓶車租賃行業。
第八條古城景區及周邊賓館、客棧禁止向游客提供兩輪自行車、電動車使用、租賃業務。
第九條機動車違反上述規定的`,由交警部門依照規定予以處罰;非機動車違反上述規定的由古城旅游警察大隊暫扣車輛,由交警部門依照規定作出處罰;賓館客棧違反上述規定的由市場局予以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列入旅游黑名單。非法經營租賃兩輪自行車、電動車的由城管部門予以取締并對車輛予以沒收。
第十條平遙縣旅游秩序整治規范領導組辦公室為居民、經營戶在步行街封閉口提供兩輪自行車、電動車停放點,并予以公布。
第十一條倡導廣大游客居民、涉旅行業及機關工作人員綠色出行、嚴格遵守本規定。涉旅行業及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的,管理部門處罰后應向所在單位通報,并報告旅游聯席會議辦公室。
出入管理制度 篇2
一、物品入庫有關制度:
。ㄒ唬┱J真清點所要入庫物品的數量,并檢查好物品的規格、質量,做到數量、規格、品種準確無誤,質量完好,配套齊全,并在接收單上簽字。
。ǘ┪锲愤M庫根據入庫憑證,現場交接接收,必須按所購物品條款內容、物品質量標準,對物品進行檢查驗收,并做好入庫登記。
(三)物品驗收合格后,應及時入庫。
。ㄋ模┪锲啡霂欤凑詹煌'材質、規格、功能和要求,分類、分別儲存。
(五)物品數量準確、價格不串。做到帳、卡、物、金相符合。
。┮兹、易爆,易感染、易腐蝕的物資要隔離或單獨存放,并定期檢查。
。ㄆ撸┚堋⒁姿榧百F重物資要輕拿輕放。嚴禁擠壓、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
(八)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凍、防鼠工作。
。ň牛﹤}庫經常開窗通風,保持庫室內整潔。
二、物品出庫有關規定:
。ㄒ唬┪锲烦鰩欤9苋藛T要做好記錄,領用人簽字。
(二)物品出庫實行“先進先出、推陳出新”的原則,做到保管條件差的先出,包裝簡易的先出,易變質的先出。
。ㄈ┍局皡栃泄澕s,杜絕浪費”的原則發放物品,做到專物專用。
。ㄋ模⿲τ谙嚓P部門專用物品的領用必須要有總經理、使用部門。
。ㄎ澹╊I用人不得進入庫房,防止出現差錯。
(六)保管員要做好出庫登記,并定期向主管部門做出入庫報告。
出入管理制度 篇3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交通法規,進一點加強本站內部的交通安全管理,保證安全,減少交通違章和交通事故。根據《交通安全責任制暫行規定》、《道路交通管理規定》、《機動車和機動車駕駛員管理辦法》嚴格管理。
2、氣站所屬人員都要自覺遵章守紀,接受交通安全方面的宣傳教育,遵守本站的交通安全制度,維護交通秩序,爭做首都文明機動車駕駛員和文明市民。
3、氣站內成立交通安全監督小組,對進出氣站的`車輛及人員進行安全登記,同時負責氣站內交通安全的日常工作,并進行組織、實施、檢查和監督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
4、加強氣站內的非機動車和行人的交通管理,做到自行車安全閘有效,行人走便道,自覺遵守交通信號和標志,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1)要求進出站車輛限速5公里/小時,熄火加油,司機及車內人員嚴禁吸煙及接打手機等,任何車輛不得在站區內進行維修,氣罐車進站必須戴防火帽,卸氣時要將加氣機關閉方可卸氣。
1)站內嚴禁煙火。
2)嚴禁在氣站內從事可能產生火花性質的作業。
3)不準在氣場地檢修車輛。
4)不準敲擊鐵器和加氣設備。
5)嚴禁在氣現場穿、脫、拍打化纖服裝。
6)嚴禁直接向塑料容器內灌裝氣。
7)不得攜帶危險品進站。
8)站內禁用手機、BP機。
出入管理制度 篇4
1.0目的
通過對出入大廈的各類物品進行適當的控制,確保業戶財產和公司財產不受損失。
2.0范圍
適用于出入大廈的各類物品、設備、工具等的管理。
3.0職責
3.1管理處客戶服務中心負責物資出入手續的辦理。
3.2管理處客戶服務中心主管負責b類物資出入手續的審批。
3.3管理處客戶服務中心主任負責業戶遷出的批準。
3.4管理處主任負責c類物資出入手續的審批。
3.5管理處保安隊負責物資的檢查、核對及放行。
4.0內容
4.1出入物資的分類
4.1.1 a類物資:是指體積小,價值不高的可隨身攜帶物品,對此可不作控制,準予放行;
4.1.2b類物資:體積較大、較重,不便個人攜帶的.金額較高的物資,如辦公用品、貴重禮品、工藝品、裝修工機具、批量裝修材料。
4.1.3c類物資:易燃、易爆、有腐蝕性等的危險物品和化學品。
4.2出入物資的控制
4.2.1進出大廈人員隨身攜帶a類物資,門衛保安員可不予控制。
4.2.2當業戶或其它人員攜帶b類物資進出大廈時,應到客戶服務中心辦理手續。
a)申請人到客戶服務中心領取《物資出入放行單》,填寫相關資料并加蓋公司公章;
b)業戶詳細填報其物資后,管理員通知分管其區域的主管。業戶搬運物品為b類物資,如搬出物資為個別的家具和電器,并非搬家,且又查明無拖欠管理費用的情況,則該區域主管可簽字同意放行;如搬離物品較多或全部搬家,則需上門查看,并致電業主,詢問其同意與否。如同意,請收費室計算該戶所有費用,將金額報給業戶,在結清后請客戶中心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其搬家。如業主不同意,則請業戶自行和業主洽談,暫不辦理放行手續。
c)辦理好手續后,需向業戶說明:大宗物資在下班后或節假日方可經大堂出入。平時請走負2層,而且搬運車輛限高為2.2米。
d)業戶手續不全或費用未結清而欲搬出物資,則須耐心向業戶解釋,請業戶先結清費用再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f)大門保安隊員根據《物資出入放行單》核查需要放行的物品,無誤時,準予放行。
4.2.3當業戶或其它人員攜帶c類物資進出大廈時,辦理手續同4.2.2,《物資出入放行單》需請示管理處主任。如管理處主任同意可以進入則須保安隊攜帶滅火器材護送。
5.0記錄
《物資出入放行單》
出入管理制度 篇5
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確保秋季開學工作平穩有序,根據上級有關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門衛管理辦法》,園內實施封閉性管理,無關人員一律不允許進入校園,外來人員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進入園內,特殊情況入園要嚴格執行入校必經園長審批、必掃健康碼、必測溫合格、必登記(身份證、體溫)、必戴口罩要求;對外來入校人員要嚴格管控,對所有入校人員規范測溫,對外來入校人員相關信息進行詳實記錄。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門衛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有權拒絕其進入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教育活動時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門衛查驗核實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園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憑有效證件在學校門衛室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門衛有權拒絕其進入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并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學校領導或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四、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衛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并登記。
2、學校保衛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學校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學校門衛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出入管理制度 篇6
一、產品的出庫
1、產品出庫必需有符合規定、符合制度、簽字齊全的出庫單,出庫單須寫明用途。
2、倉庫保管員嚴格執行憑出庫單發貨,無單不發貨,內容填寫不全不發貨,名稱不準不發貨。
3、出庫產品當面點驗清楚,出庫不得退。
4、產品不可以不經保管員直接出庫,如特殊情況急用,必須經相關領導批準。
5、出庫后及時清理現場,校對物、卡,結清帳目,做到帳、卡、物相符。
二、產品的入庫
1、產品入庫驗收須憑發票憑證。
2、對產品的數量、品種、規格進行驗收。
3、入庫產品驗收發現有損壞、質差或品種、規格不符等情況,保管員堅決不予入庫,并立即向領導匯報。
4、產品驗收入庫后及時做好收貨憑證。
5、保管員將產品入庫后及時填寫貨物收到記錄,并做好臺帳備查。
6、對入庫產品整齊擺放,進行標識;校對物卡,做到產品帳、卡、物相符。
7、倉庫保管員要以制度原則對事,以真誠友善待人,對入庫工作中業務往來人員服務熱情周到。
三、處罰規定
1、各倉庫白班時間必須時刻有保管員值班,違反本規定發現一次罰扣保管員考核分數2分,二次10分,累計三次崗位待業一個月(有特殊原因除外)。
2、現保管員與領用配合或協助弄虛作假,少報、瞞報生產成本,發現一次責任保管員下崗待業。
3、倉庫驗收時發現有盈虧、損壞、質差、無合格證或品種、規格不符情況不得置之不理,應立即向領導匯報,以便及時協調處理。違反本規定出現一次罰扣責任保管員考核分數5分,累計二次扣20分,累計三次崗位待業一個月。
4、倉庫保管員產品驗收入庫后,及時填寫貨物收到記錄,以備追查驗收責任,違反本規定,每發現一次罰扣責任保管員考核分數2分,累計二次扣10分,累計三次崗位待業一個月。
5、產品入庫后保管員,要及時清理現場,擺放整齊,進行標識,校對物卡,每違反一次罰扣責任保管員考核分數2分,累計二次扣10分,累計三次崗位待業一個月。
6、保管員辦理產品出入庫手續要迅速及時、認真準確(以半小時為限),違反本規定,每發現一次罰扣責任保管員考核分數5分,累計二次扣20分,累計三次崗位待業一個月。
7、18本倉庫以制度原則對事,以真誠友善待人,對入庫、發料工作中業務往來人員服務熱情、周到。違反本規定發現一次罰扣保管員考核分數5分,二次20分,累計三次崗位待業1—3個月。
一看全是罰款,以前我也做了個類似的,老板倒是很高興,覺得清楚明白,可是下面的員工就叫了,累計了分數和罰款的錢數,說要是一個月啥錯都不犯,是不是要給他相應的獎勵啊~
后來我仔細想想,我們是要求的.,人家才是干活的,要是能讓他們自動遵守,比我們增加檢查頻率好多了,這些,就內部流通看看,最好還是不要上墻啥的,影響干活的積極性
出入管理制度 篇7
一、食堂采購一切物品,均需履行嚴格的驗收和入庫手續。
二、驗收員(保管員)對所購物品進行質量驗收,核對數量,杜絕質次、變質、過期食品的入庫。
三、經驗收合格物品辦理登記入庫手續,在進貨單上雙方簽字,并登記入庫臺賬。
四、工作部門需領用物品時,保管員需登記出庫單,雙方簽字,并核對數量及杜絕變質、過期食品出庫。
五、合理安排入庫數量,保持合適的庫存量,掌握先進先出的.原則,保證食材的新鮮度。
六、加強倉庫的管理,加強防火、防潮、防中毒、防四害的工作。
出入管理制度 篇8
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維護工廠安全及使人員、車輛、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遵循特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范圍
人員、車輛、物品出入廠門時,應遵守本規則規定,由守衛負責管理。
人員出入管理
第三條本企業人員
(一)本廠區人員:
1.上下班應穿著制服,佩掛胸章于左胸處,始得打卡出入廠。
2.助理工程(管理)師以上人員及因公需經常出入廠人員經廠處長核準者,得隨時出入廠(胸章標明符號)。
3.值班人員臨時因公需出入廠時,應憑“從業人員出入門證”,一式三聯經主管科長核簽,第一聯存其服務部門,第二、三聯出廠經守衛簽注出廠時間后第三聯暫存守衛室,第二聯由公出人員攜出分(本)廠者,公出人員可憑第二聯持經分(本)廠守衛簽注入廠時間后入廠,第二聯暫存分(本)廠守衛室。公畢出廠由分(本)廠守衛檢出原存出入門證第二聯簽注出廠時間后交公出人員持回;公畢返廠公出人員將第二聯交由守衛檢出原存第三聯分別注明入廠時間,第三聯翌日上午10時前由守衛轉送服務部門主管核查,第二聯暫存守衛室翌日上午10時前轉送考勤部門核對考勤紀錄,如遇有異常情形應即聯絡其所服務部門的主管處理。
4.非值班人員臨時因公需入出廠時,應于守衛室填具“從業人員出入門證”一式三聯經守衛查對簽注入廠時間后,第一聯存守衛室,第二、三聯由該員攜帶入廠;事畢經主管科長核簽,憑該證經守衛于第一聯簽注出廠時間,第一聯守衛室存查,第二聯翌日上午10時前轉送考勤部門,如遇有異常情形應即聯絡其所服務部門主管處理,第三聯于翌日上午10時前由守衛室送服務部門主管核查。
5.從業人員上班時間請假出廠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后打卡出廠。
(二)非本廠區人員:
如因公需入廠區者,應憑出差申請單第二聯或從業人員出入門證第二聯經守衛查對(但由本廠區洽辦人員陪同入廠者得免出示憑證)后于“本企業人員進廠登記簿”登記“日期”、“服務部門”、“接洽對象”、“臨時入廠證號碼”、“進廠時間”后發給“臨時入廠證”佩掛入廠;公畢經守衛收回“臨時入廠證”并登記出廠時間后出廠。
第四條企業人員
(一)包商及其雇用人員:
包商及其雇用人員應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廠區申請書”一份,經工程主辦部門科長、守衛主管科長核準換發“包商入廠憑證”,“包商出入廠區申請書”由守衛室存查。
1.入廠:憑身份證明文件及“包商入廠憑證”交守衛核對無誤后換發“包商入廠證佩掛入廠。因趕工或原有工作人員未能到工,臨時增補人員不及事先辦理申請手續時得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廠內申請書”由守衛核對身份證明文件后發給“包商入廠證”佩掛入廠,但限當日內補辦一切所需手續。
2.出廠:當日工作完畢出廠時,應交還“包商入廠證”,換回身份證明文件及包商入廠憑證。午間出廠用膳及工作中出入廠區時亦同。
3.洽公人員
接洽業務之廠商或顧客如有出入必要時,憑主辦部門科長核簽“車輛/人員出入門證”一式三聯第一聯填單部門自存,第二、三條經守衛簽注入廠時間后,第三聯暫存守衛室,第二聯交洽公者暫存。并以身份證明文件換發胸章佩掛入廠(但由經辦人陪同入廠者得免繳身份證明文件),公畢經洽辦人簽章后持出,經守衛檢出原存第二聯分別簽注出廠時間并收繳胸章發還身份證明文件后出廠。第二聯留守衛室存查,第三聯翌日上午10時前送主辦部門存查。
(二)參觀人員(本企業人員參觀亦同):
1.政府機關、民意代表、人民團體或本廠區人員親友如有必要入廠參觀時,由經辦人或申請人按經劃定準許參觀的路線別(各公司自行規定)填具“參觀申請登記單一式若干聯經總務科長核準后通知各有關部門并派員引導參觀。入廠時守衛應于“參觀申請登記單”(參觀聯)簽注入廠時間,參觀完畢出廠時簽注出廠時間,翌日送總務部門存查。
2.參觀非經劃定準許參觀之區域者,需呈經理或總經理核準。
3.本廠區廠處長級以上人員陪伴賓客參觀事前免辦申請手續,但應于當日內補填“參觀申請登記單”送守衛簽注入出廠時間后送總務部門存查。
4.參觀時間以常日班的上班時間內為限,若遇到例假日,事先來函核準者,及本廠區人員親友經值日廠處長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胸章管理
(一)本廠區人員(包括定期契約、聘約及臨時人員):
1.出入廠應佩掛胸章,對未依規定佩掛胸章者守衛應予糾正。入廠時如未帶胸章,應在守衛室登記借用’臨時入廠證”經守衛核對并將考勤卡留置守衛室后入廠,下班應繳回“臨時入廠證”換取考勤卡始得出廠,守衛應于翌日上午10時前將“借用臨時入廠證登記單”匯轉人事部門轉記于“借用臨時入廠證統計簿”對年累計借用達三次以上者,自第三次起每增借用一次即由人事部門簽請警告一次。
2.非值班人員臨時因公需入廠而未佩帶胸章者,應向守衛室借用“臨時入廠證”由守衛將該號碼登記于“從業人員出入門證”備注欄后始準入廠,待公畢繳回守衛室后始得出廠。
3.遺失胸章應即向主管部門申請補發,填具切結書及工本費每枚10元,嗣后找到不即繳回時,一經發覺,依人事管理規則第三十六條第十項規定簽報處。
4.使用他人胸章蒙混出入廠者,一經查覺,無論使用人或借與人均依人事管理規則第十四條第十五款規定予以免職處分。
(二)非本廠區人員:
1.本企業從業人員使用“臨時入廠證”于出廠時應將該證歸還守衛部門,如有未歸還者由守衛管理部門函使用人服務部門,要求退還原借“臨時入廠證”。如遺失“臨時入廠證應填具切結書及交工本費10元,守衛管理部門應即換制“臨時入廠證”以防他人留用:“臨時入廠證”借予他人使用或借故不予歸還者,由守衛管理部門通知其部門依人事管理規則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予以免職處分。
2.接洽業務的廠商、顧客遺失“洽公”胸章或包商及其雇用人遺失“包商入廠證”者,守衛人員應請其填具切結書交繳交工本費每枚10元,始得發還身分證明文件。主管部門應公布作廢,如有必要,應即換制,以防他人留用;如借予使用被查覺者,得取消其申請入廠洽公的資格并負借用人因此造成公司權益損失的賠償責任。(如因此造成分司權益損失時由發生損失部門估計損失金額填具“異常報告單”一式三份送廠處長以上主管批核后一份留存,一份送主辦部門于工程(資)款或貨款項下扣償,一份送會計部門憑以核對)。
車輛出入管理
第六條廠商車輛
(一)入廠:
1.交貨車輛憑主辦部門科長核發并注明“車行”“車號”“隨車人數”“裝運品名”“事由”“入廠范圍”的“車輛/人員出入門證”一式三聯(流程如本規則第四條的規定),經守衛查對簽注時間后入廠。
2.提運本公司各種貨品車輛,憑主辦部門科長核發的“車輛/人員出入門證”經守衛查對簽注時間后入廠。如提運貨品車輛,持有主辦部門廠處長核發的“料品交運單”(或“材料領用單”、“移轉交運單”、“物品出入門證”等)或主辦部門科長核發的“成品交運單”(或材料調撥單)亦可做為入廠憑證,經守衛查對簽注時間后入廠,而免辦理“車輛/人員出入門證”。
(二)出廠:
1.交貨車輛卸貨后空車出廠憑“車輛/人員出入門證”由洽辦人簽章,經守衛查驗簽注時間后出廠。如有他廠物品裝載于同一車輛內者,除于“車輛/人員出入門證”注明外,于進廠時由守衛隨車前往交貨地點會同卸貨后并隨車至廠門放行。
2.裝運本公司各種貨品的車輛憑廠處長核發編有統一流水號碼的“料品交運單”(或六聯式“材料領用單”、“移轉交運單”、“物品出入門證”)或科長核發編有統一流水號碼的“成品交貨單”(或七聯式“材料調撥單”)至指定地點由點交人點交裝車,車輛駛抵廠門時,守衛應加以抽查交簽注時間后放行。各公司對出廠須經守衛會點物品應予明文規定,由守衛會點裝運后隨車至廠門放行。
第七條公司車輛
本公司車輛入廠時,得免辦“車輛/人員出入門證”。但裝運各種貨品出廠時,應依第六條規定辦理。
物品出入管理
第八條外來物品
第一聯:守衛室→會簽→主管批核→守衛室
第二聯:守衛室→會簽→主管批核→有關部門→守衛室→有關部門〖ht〗
(一)入廠:廠商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含廠商之樣品及進廠裝運成品的自備空容器等)入廠應由廠商填具“廠商自備工具物品進廠清單”一式二聯由主辦部門科長核簽,經守衛查對簽注入廠時間抽存第二聯,第一聯由廠商自存作為出廠的憑證。
(二)出廠:廠商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出廠應由廠商憑“廠商自備工具物品進廠清單”(如屬廠商帶余料出廠應由主辦部門另填開“料品交運單”注明出廠原因并廠商自備工具物品進廠清單第一聯交運)第一聯經主辦部門科長核準后,由守衛檢出原存查的第二聯查對,并分別簽注出廠時間后放行。第一聯于翌日上午10時前轉送主辦部門存查,第二聯留存守衛室。
第九條公司物品
(一)本廠與分廠或分廠間物品出入:調撥成品的出入廠應憑“成品交運單”;屬料庫材料調撥或移轉出入廠應憑七聯式“材料調撥單”;如使用部門領料須入廠門者,應憑六聯式“材料領用單”;半成品(由各公司自定)、機配件、固定資產及使用部門已領材料移轉出廠應憑“移轉交運單”;各項憑證均應經各主辦部門主管核準,并經守衛注明“車行”“車號”“隨車人數”“出入廠時間”后放行。
(二)拖外修造、加工或出借物品;需再攜返廠的樣品(含采購、修造或營業用樣品);送外檢驗校正儀器;自備裝運物品的空容器或其它應再攜返的'物品:
1.出廠時憑“物品出入門證”一式五聯由主辦部門填具出門物品欄的品名、規格、數量及入門物品欄的品名、規格、預定返廠數量送廠處長核準(出借由經理核準其余由廠處長或經理核準)后,第一聯由主辦部門自存,第二、三、四、五聯經守衛簽注出廠時間后第二聯暫存守衛室,于翌日上午10時前送會計部存查,第三聯由守衛室留存,第四聯交廠商(或借用人、攜出人)于物品回廠時查對之用,第五聯交承運商憑以申請運費(如自運第五聯做為物品簽收回聯存主辦部門)。
2.返廠時廠商(或借用人、攜出入)憑第四聯交由守衛查對并檢出原存第三聯分別簽注“姓名或車行”“車號”“人數”及“入廠時間”后,于第四聯填注實際返廠數量后暫留守衛室,第三聯交廠商(借用人或攜出人)隨物品送至主辦部門(請修、出借等部門)確實驗收后填記實際返廠數量經科長核簽后交廠商(借用人或攜出人)于出廠時交守衛與第四聯核對并于第三、四聯簽注出廠時間后出廠。翌日上午10時以前守衛將第三聯轉送會計部門,第四聯送主辦部門核對銷案。如物品分批返廠時,除最后一批比照前項規定辦理外,至其余各批物品返廠時應由主辦部門科長核發“車輛/人員出入門證”(需注明交貨品名規格數量及該批物品的“物品出入門證”編號于載貨內容及品名欄)(第一聯自存)第二、三聯交廠商憑該證經守衛查對并簽注入廠時間后第三聯暫存守衛室,第二聯持入(出)廠守衛于廠商出廠后將“車輛/人員出入門證”第三聯于翌日上午10時前送會計部門并原“物品出入門證”第二聯存查,第二聯由守衛室留存。守衛及主辦部門并應于留存的物品出入門證注明已分批返廠物品日期、品名、規格數量等,待最后一批物品返廠后守衛再將“物品出入門證”第三聯轉送會計部門結案。
3.由本公司供料拖外修造或加工物品時,其所供應的材料應由主辦部門辦理領料后,填開“物品出入門證”(應于入門物品欄注明要修造或加工完成物品的品名規格及預定返廠數量)辦理交運出廠。
4.會計部門應經常查對未入廠的送修出借或其它應再攜返物品,如逾預定入廠日期應即聯絡主辦部門催辦,如逾期10以上時,應按旬開立“物品出廠逾期未返催辦單”一式二聯送請主辦部門填具“未返廠原因”及“預定入廠日期”經廠處長核簽后一份存主辦部門,一份送回會計部門存查,但逾期1個月以上應呈報至經理,逾期2個月以上應呈報至總經理。
(三)赴廠外修繕攜帶工具材料:憑主辦部門科長簽準的“修繕攜帶工具材料清單”一式三聯,第一聯由主辦部門工具材料管理人員存查,第三聯暫存守衛室,第二聯交守衛查對簽注出廠時間由攜物人收存,于工畢經請修部門簽證,(如修繕需出入分(本)廠時,攜物人可憑第二聯交由分(本)廠守衛室加蓋)。并簽注入廠時間后由攜物人持入分(本)廠于工畢經請修部門簽證,經分(本)廠守衛核對并簽注出廠時間(回廠時憑第二聯交守衛檢出第三聯查對攜回數量并簽注入廠時間,第二聯暫存守衛室,翌日上午10時前送回主辦部門,第三聯由攜物人隨物繳回主辦部門銷案)。主辦部門對攜赴廠外修繕工具材料應切實跟蹤,如逾預定完工日期三日時,應由工具材料管理人員填“物品出廠逾期未返催辦單”一份送攜出人填具“未返廠原因”及“預定入廠日期”呈主管核簽。
(四)免列帳物品(限垃圾、廢棄物或廠商交貨后需歸還的空容器使用;其項目各公司自行明定)的出廠:憑經辦部門廠處長核簽的”免列帳物品出廠證”一式三聯經守衛查對簽注出廠時間后放行,第一聯守衛室存查,第二聯由守衛于翌日上午10時前轉送會計部門,第三聯交廠商送經辦部門憑以申請運費。(不需運費者第三聯免填)
(五)不合格、誤送或暫寄材料(含廠商交貨及代客戶加工的原料)的出廠:應憑經辦部門主管核簽的“料品交運單”(如已辦妥收料,其“料品交運單”備注欄必需注明請購收料單編號及“退貨”“物品退換”章;如未辦收料則在“料品交運單”上注明“未辦收料”其本單編號欄不必填寫,如為誤送或暫寄者均應注明出廠原因)經守衛查驗簽注出廠時間后放行。
(六)成品:出售的成品;客戶寄存或誤送的成品,贈送、樣品、送檢、試驗及送客戶確認或試用等無需返廠成品;客戶退回重加工或供料委制或加工成品等應憑“成品交運單”出廠。(除出售成品外均應注明出廠原因)
(七)其它:借與廠商材料、向廠商借用材料歸還(注明“歸還”章)、材料讓售(注明“標售比價單號碼”“合約號碼”“發票號碼”“繳款單號碼”)等應憑“料品交運單”出廠。
(八)經由守衛室轉送至會計部門的各種物品出廠憑證均應加蓋“守衛室”部門章以資識別。
附則
第十條外來車輛、物品出入廠時間
(一)入廠;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二)出廠:限每日下午6時前。
如遇特殊情形需在上列時間外出入時,主辦部門應事先通知守衛主管部門轉知守衛室。
第十一條
禁止攜帶照相機入廠(宿舍區除外),惟經管理部門廠長特準者,不在此限,但須嚴加管制,不得逾越指定準許攝影的標的。
第十二條
出入廠管理如有異常情形,守衛應即填報“異常報告單表3.6.22”一式二份呈主管批準后,第一聯存守衛室;第二聯交有關部門處理并填具處理情形呈廠處長以上主管核簽后送會守衛室將處理情形摘要記入第一聯處理情形欄后存有關部門。
第十三條
本規則經經營決策委員會通過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出入管理制度 篇9
庫房儲存管理和出入庫管理制度
為規范醫院所有醫療器械產品的倉庫貯存管理和出入庫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倉庫儲存
1、應當配備與經營產品相適應的儲存條件。按照醫療器械的貯存要求分庫(區)、分類存放,包括待驗區、合格品區、不合格品區、發貨區等,并有明顯區分(如可采用色標管理,設置待驗區為黃色、合格品區和發貨區為綠色、不合格品區為紅色),退貨產品應當單獨存放。
2、醫療器械與非醫療器械應當分開存放;
3、庫房的條件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庫房內外環境整潔,無污染源;
。2)庫房內墻光潔,地面平整,房屋結構嚴密; (3)有防止室外裝卸、搬運、接收、發運等作業受異常天氣影響的措施;
(4)庫房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能夠對無關人員進入實行可控管理。
4、按說明書或者包裝標示的貯存要求貯存醫療器械;
5、貯存醫療器械應當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通風、防潮、防蟲、防鼠、防火等措施;
6、應作好倉庫安全防范工作,定期對安全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確認,并填寫“安全衛生檢查表”。
7、搬運和堆垛醫療器械應當按照包裝標示要求規范操作,堆垛高度符合包裝圖示要求,避免損壞醫療器械包裝;
8、醫療器械應當按規格、批號分開存放,醫療器械與庫房地面、內墻、頂、燈、溫度調控設備及管道等設施間保留有足夠空隙;
9、貯存醫療器械的貨架、托盤等設施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破損 ;
10、非作業區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進入貯存作業區,貯存作業區內的工作人員不得有影響醫療器械質量的行為;
11、醫療器械貯存作業區內不得存放與貯存管理無關的物品。
二、庫存養護
1、庫管人員要在質量管理部門的技術指導下,檢查并改善貯存條件、防護措施、衛生環境。按照醫療器械儲存養護標準做好醫療器械的分類存放。
2、醫療器械庫管人員對庫存醫療器械要逐月進行質量檢查,一般品種每季度檢查一次;對易變效期品種要酌情增加養護、檢查次數;對重點品種應重點養護。并要認真填寫“庫存醫療器械養護記錄”。
3、庫管人員要做好庫房溫、濕度的管理工作,當溫、濕度超過規定范圍時應及時采取降溫、除(增)濕等各種有效措施,并認真填寫“庫房溫濕度記錄表”,每天上、下午不少于 2 次對庫房溫濕度進行監測記錄;對庫存醫療器械的外觀、包裝、有效期等質量狀況進行檢查;
4、對庫存醫療器械有效期進行跟蹤和控制,采取近效期預警,超過有效期的醫療器械,應當禁止銷售,放置在不合格品區,然后按規定進行銷毀,并保存相關記錄。
(1)效期產品的醫療器械直接影響到該產品的使用效果,因此在采購入庫驗收、倉貯、出庫復核銷售及售后服務中都必須注意,在所有記錄表格中都必須明顯記錄其效期起止日期。
(2)采購時應注意是否近失效期產品,并按先進先出原則,認真做好保管。
(3)有效期產品的內外包裝破損不得銷售使用,應視為不合格商品,登記后放置于不合格區。
(4)對所有庫存品應根據醫院使用情況限量進貨。
6、庫管人員在日常質量檢查中對下列情況應有計劃地抽樣送檢,如易變質的品種、儲存兩年以上的品種、接近失效期或使用期的品種、其它認為需要抽檢的品種等。當發現不合格品種時要及時請示有關部門和領導同意后將“不合格醫療器械”移出合格區,放至不合格區,并做好記錄。
7、庫管人員和物資會計應當對庫存醫療器械定期進行盤點,做到賬、貨相符。
三、出入庫管理
1、入庫
。1)庫管員依據驗收的結果,將產品移至倉庫相應的區域,如:驗收結果為:不合格,需將產品移至不合格區域,產品經判定需退貨的,需將產品移至退貨區。如為合格品,將產品移至合格區域。
(2)建立入庫記錄,驗收合格的醫療器械應當及時入庫登記;驗收不合格的,應當注明不合格事項,并放置在不合格品區,按照有關規定采取退貨、銷毀等處置措施。
(3)驗收合格入庫商品,需填寫:“醫療器械驗收、入庫交接單”。
2、出庫
。1)器械出庫應遵循“先產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號發貨的原則。
。2)醫療器械出庫時,庫房保管人員應當對照出庫的醫療器械進行核對,發現以下情況不得出庫,并報告質量管理機構或者質量管理人員處理:
、籴t療器械包裝出現破損、污染、封口不牢、封條損壞等問題;
②標簽脫落、字跡模糊不清或者標示內容與實物不符; ③醫療器械超過有效期;
、艽嬖谄渌惓G闆r的醫療器械。
。3)醫療器械出庫應當復核并建立記錄,復核內容包括購貨者、醫療器械的`名稱、規格(型號)、注冊證號或者備案憑證編號、生產批號或者序列號、生產日期和有效期(或者失效期)、生產企業、數量、出庫日期等內容。
。4)醫療器械拼箱發貨的代用包裝箱應當有醒目的發貨內容標示。
。5)醫療器械出庫,必須有銷售出庫復核清單。倉庫要認真審查銷售出庫復核清單,如有問題必須由銷售人員重開方為有效。
。6)醫療器械出庫,倉庫要把好復核關,必須按出庫憑證所列項目,逐項復核購貨單位品名、規格、型號、批號(生產批號、滅菌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數量、銷售日期、質量狀況和復核人員等項目。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包裝牢固。
。7)出庫后,如對帳時發現錯發,應立即追回或補換、如無法立即解決的,應填寫查詢單聯系,并留底立案,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系,配合協作,認真處理。
。8)發貨復核完畢,要做好醫療器械出庫復核記錄。出庫復核記錄包括:銷售日期、銷往單位、品名、規格(型號)、數量、批號(生產批號、滅菌批號)、有效期至、生產廠商、質量情況、經手人等,記錄要按照規定保存至超過有效期或保質期滿后 2 年。
。9)需要冷藏、冷凍運輸的醫療器械裝箱、裝車作業時,應當由專人負責,并符合以下要求:
、佘囕d冷藏箱或者保溫箱在使用前應當達到相應的溫度要求;
②應當在冷藏環境下完成裝箱、封箱工作;
③裝車前應當檢查冷藏車輛的啟動、運行狀態,達到規定溫度后方可裝車。
。10)運輸需要冷藏、冷凍醫療器械的冷藏車、車載冷藏箱、保溫箱應當符合醫療器械運輸過程中對溫度控制的要求。冷藏車具有顯示溫度、自動調控溫度、報警、存儲和讀取溫度監測數據的功能。
出入管理制度 篇10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確保學校教育教學正常有序進行,保證學校生命財產安全,學校嚴格執行出入管理制度,請全體教職工、家長、其他人員共同遵守:早8:30-晚4:30,學校園門落鎖,實行封閉式管理。
一、學生、家長進出園門
1、嚴格遵守入園、離園時間的規定。
入園:早7:30-8:30之間,學生進園后刷卡考勤。
離園:4:30以后分批離園,家長在園門外按班排成一列等候(雨雪天氣可進入院內排隊等候)。在約定時間未接回的學生將由教師組織在一樓門廳等候,確保安全;需延遲接的`學生,請家長提前告知以便妥善安排。
2、學生在園期間出入園門,必須由本班保、教人員帶到園門口,由家長持考勤卡領回。
3、家長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經本班教師同意并親自帶領方可入園。
4、晚間家長接到學生后及時離園,不要在園內逗留玩耍。
5、服從門衛、保安人員的指揮。
二、來訪人員進出園門
接待來訪人員時間:上午8:30-11:00,下午2:00-3:30。
1、來訪人員一律在門衛室嚴格登記,經批準后方可佩戴來訪證入園。
2、來訪人員應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得做與來訪登記事由無關活動,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班級,不得在園內閑逛、逗留。
3、學校謝絕推銷商販閑雜人員進入。
三、教職工進出園門
1、所有教職工憑考勤卡出入學校。
2、教職工中途離園,必須有園長審核批準、登記,回園后銷假。
出入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給公司及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維護公司財產不受損失及員工人身安全,確保進出公司人員及車輛的安全管理,后勤保衛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人員出入管理
第二條公司職工自行騎車上下班應穿反光背心,佩戴出入證,以作識別,嚴禁赤足或穿拖鞋進入公司。
第三條外來業務人員進出公司需經相關部門同意,并及時通知門衛,門衛負責辦理登記,發放“安全告知卡”和“通行單”佩帶入廠;出廠時相關部門接待人員應在“通行單”簽字后,交門衛收回。
第四條外來施工人員憑“臨時出入證”進出,無“臨時出入證”者,需公司相關部門同意方可進廠,門衛負責辦理登記并配發“臨時出入證”佩帶入廠。
第五條公司職工及外協單位職工車輛因停車未落鎖的,經門衛值班人員發現,職工應到相關部門開車輛證明并蓋有效章,門衛核實后放行。
第六條公司職工、外協單位職工出廠時,如有包裹或其他物品,應主動配合門衛詳細檢查后方可出廠。
第七條外來業務人員攜帶物品出廠,應由相關部門開具物資出門證,單據上交物流門值班人員,并主動配合門衛詳細檢查后方可出廠。
第八條所有進出廠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我公司規章制度,若發現投機取巧、侵占公司財物、盜竊等行為,將根據公司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移送公安機關。
第九條出入證件管理
(一)職工上下班時未出示相關證件或沒有穿戴反光背心者,由保衛人員予以糾正,并作登記、多次未帶出入證或沒有穿戴反光背心者門衛有權禁止進入公司。
(二)新來員工應及時辦理出入證,到相關部門領取反光背心。
。ㄈ┕締T工遺失證件或反光背心,應立即向相關部門申請補發。
。ㄋ模┩鈦砣藛T遺失證件,保衛人員應請其交付工本費后返還身份證明文件。
。ㄎ澹┕韭毠ぼ囕v及外協單位車輛出入證丟失或損壞,請持行駛證原件和車間證明到后勤保衛部,提交申請表及工本費辦理新證。
第三章車輛管理
第十條外來車輛進廠,門衛負責登記:車號、裝運物資、事由、入廠時間等事項。
第十一條提運本公司各種貨品車輛,憑據風險與物流管理部開具承運貨物車輛調度單及物資發貨通知單,經門衛對車輛進行檢查核實無誤后,方可出廠并登記。化肥公司臨沂物流中心倉庫的貨物出廠由物流中心出具相關出廠證明。
第十二條公司廢舊物資進廠裝運車輛由相關部門出具物資發貨單,出廠時在規定時間內由門衛核對物資發貨單上簽字蓋章,檢查無誤后放行。
第十三條空貨車出廠由門衛檢查后放行,空罐車出廠憑空車過磅單出廠并登記。
第十四條車輛入廠時隨車如有需帶出廠的物品,需在進廠時在門衛登記,出廠時,由業務部門出具證明,經門衛核實無誤后放行。
第十五條進廠運輸車輛司機必須正確佩戴公司統一配發的藍色安全帽。
第四章外部物品管理
第十六條外來施工單位及廠商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入廠時,應由外來施工單位及廠商在公司物資門進行登記,方可入廠。
第十七條外來施工單位及廠商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出廠時,應由相關辦部門核實后開具“物資清單”出廠證明,蓋有效章簽字后,注明出廠原因,并與“物品清單”相符,出廠時由門衛檢查物品核對“物品清單”,賬物相符后方可出廠。
第五章公司物品管理
第十八條拖外修造、加工或出借物品;需要攜返廠的樣品;送外檢驗校正儀器;自備裝運物品的'空容器或其他應再攜返的物品等,由相關部門開具物資出門證(物品清單、出廠原因、返還時間),公司分管領導簽批方可出廠。門衛妥善保管好物品出廠證明,逾期未返還通知主管部門或向分管領導匯報。
第十九條未經允許嚴禁攜帶公司物品出廠,一經發現視情節給予罰款x元,并建議公司給予辭退,情節嚴重者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移送公安機關。
第二十條對于主動舉報涉嫌盜竊侵占公司財產的行為,一經核實,視情況獎勵舉報人x元。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后勤保衛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出入管理制度 篇12
1.管理目的
為加強車輛、人員出入公司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保護公司的技術和商業秘密,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范圍
本制度管理范圍包括公司人員及車輛出入、外來人員及車輛進入公司大門的登記、公司人員引導接待、進入車間及實驗室參觀、出公司大門等事項,凡不屬于公司及山東大學膠體中心編制的人員均屬于外來人員。
3.管理職責
門衛是公司大門管理的直接責任者,有權利對進出公司的人員、車輛進行詢問和檢查,并有責任和義務制止不符合規定的人員、車輛出入。除上下班期間為方便員工出入外,大門應處于關閉狀態,平時至少要保證一人在門衛值守,以便及時對出入大門的`車輛、人員進行登記、檢查和放行。
4.管理細則
4.1上級領導檢查工作的出入管理
(1)上級領導到公司檢查、指導工作時,事前有通知的,門衛應根據安排提前將大門敞開,等候領導光臨;事前沒有通知的,門衛問明情況后,應首先打開大門放行,并立即向公司領導電話通知,以便領導及時進行接待。
。2)上級領導檢查工作由在公司的領導接待,并陪同參觀和介紹企業情況,直至領導離開公司。
。3)辦公室負責協助公司領導做好接待工作,并提前準備好會議室、接待室及所需的招待物品,同時要留好影像資料,為公司宣傳提供素材。
4.2公司及中心人員、車輛的出入管理
。1)原則上,公司及中心人員車輛工作期間進入公司和正常下班時間離開公司時,憑《員工證》和《車輛出入證》出入,不需要另外登記,門衛應及時開門放行。
。2)工作期間,公司人員外出需要到辦公室開《出門證》,并經直接上級簽字審批,門衛查驗《出門證》后放行;公司車輛外出需持《派車單》,經門衛檢查后放行。門衛同時對工作期間人員出入情況進行登記。
(3)休息日、節假日及下班后,原則上不允許公司車輛出門,如有特殊情況,必須有公司副總以上領導的簽字方可放行;在此期間,門衛有權對出公司大門的車輛(包括私人車輛)進行檢查。
4.3施工單位人員、車輛的出入管理
。1)臨時性在我公司進行施工的,如吊車、叉車、挖掘機等機械進場或者設備調試人員、車輛等,采取進廠登記、出廠檢查的管理辦法。進入公司時,需到門衛登記人員、車輛的信息,并經聯系公司業務對接人引導進入公司;工作人員、車輛出門時,門衛應進行詢問,并對車輛進行檢查,如發現無《物資出門證》的公司物品或物、證不符的情況,門衛應當及時制止其出門,并向公司領導匯報,等候公司處理。
。2)在我公司長期進行施工的,如基建、設備安裝等,原則上由施工大門出入,不得出入公司正門,如需從公司正門出入的,必須與公司簽訂《進場施工協議》,并辦理車輛、人員《臨時出入證》。
(3)施工單位人員只能在施工地點活動,不能進入與施工無關的區域,一經發現,公司人員均有權利和義務進行勸離,經勸阻無效的,可匯報公司領導進行處理。
4.4業務往來單位與客戶出入管理
。1)與我公司存在業務往來關系的客戶進入公司洽談業務或者進行參觀時,應首先在門衛室進行登記,并用內線電話與業務對接人員進行聯系,經公司人員同意后,門衛發放《臨時出入證》,人員方可進入。
(2)一般情況下外來車輛不得進入公司,需停放在公司門外停車區域內,,因運送貨物必須要進入時,經登記車輛信息并抵扣車輛行駛證后,可予以放行,
進入公司后車輛只能停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停放。
。3)外來人員進入公司后,只能到聯系部門辦理業務,不得隨意進入實驗室、車間、倉庫等,如需在公司內參觀,必須有公司相應人員陪同,參觀地點涉及研發項目的,必須經項目負責人同意。如發現外來人員擅自在以上區域內活動,公司人員均有權利和義務將其勸離,經勸阻無效的,可匯報公司領導進行處理。
。4)外來人員出公司時,需向門衛交還《臨時出入證》,經門衛檢查后方可離開,門衛有權要求進行開包檢查。
。5)外來車輛出公司時,門衛要對車輛進行檢查,經檢查沒有問題后,可歸還《車輛行駛證》并放行;如出廠攜帶公司物資,如設備、原料、成品、樣品、備件、文件資料等,必須有公司領導簽字的與實物相符的《物資出門證》,否則門衛需將車輛扣留,并匯報公司領導進行處理。
。6)公司原則上不允許工作時間私人會客,特殊情況需經部門領導同意,其出入的管理辦法參照業務往來單位與客戶出入管理條款執行。
4.5物資出門管理
凡攜帶公司物資出門的,必須由物資的管理部門開具《物資出門證》,并經公司領導審核簽字,如產品出廠時,由倉儲部門負責,設備及備件出廠時,由設備動力部門負責,樣品、文件資料出廠時,由提供部門領導負責。
物資出廠時,門衛要收繳《物資出門證》,并對照實物進行核對,如缺少《物資出門證》或者證、物不符,門衛必須堅決阻止物資出門。
5.附則
本規定自20xx年6月1日起執行,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制定和解釋。 附:《出門證》 《物資出門證》 《進場施工協議》
xx有限公司
總經理辦公室 20xx年6月1日
出入管理制度 篇13
1、目的
控制閑雜人員進入發表下區,規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小區內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部務封閉小區人員及物品出入管理。
3、職責
3.1安全處主管,副主管負責檢查執行情況。
3.2安全處當值班組長,安全員負責實施人員及物品出入管理。
4、程序要點
4.1人員進出管理。
4.1.1對熟悉的住戶進入小區時:
a)當值安全員立即起立,并主動問好;
b)待住戶離開崗位后,當值安全員方可坐下;
c)及時按>認真登記。
4.1.2當陌生人進入小區時:
a)當值安全員立即起立,敬禮,并說:"您好!請問您去哪一棟,哪一座?"
b)當來人說明是住戶時,當值安全員應禮貌的要求對方出示業主證/臨時出入證,經核對證件無誤后,將證件交還本人(從驗證到將證件交還來人應在30秒內完成)并說:"不好意思,剛認識您,謝謝合作,請進!"
c)當來人說明是業主/租客,但無攜帶業主證/臨時出入證時,當值人員應立即報告班,組長前來處理:
如來人能出示有效證件,應禮貌驗證后按>登記完畢后放行,登記應在1分鐘內完成;
如來人不能出示有效證件或不愿辦理來訪登記手續時,當值班,組長應禮貌陪同來人共同進入小區內,直到證實來人確是業主/租客時,當值班,組長方可離開。
d)當來訪說明是來訪者,當值人員應首先詢問其去哪一棟,哪一座,哪個單元。探訪誰:
如來人能準確說出去向,則應驗證后按>嚴格登記完畢后允許來人進入小區;
如來人無法說出要訪的.人姓名或單元號碼,當值人員應說:"對不起,請您與您的朋友聯系好后,再來訪好嗎?"
如來人說明是施工人員,則需核對有無有效的施工證,如有,驗證后按>嚴格登記完畢后再放行;如沒有施工證,則要求其辦理有效的施工證后方可進入。
4.1.3對公司領導或員工進入小區檢查或進行工作時,當值人員應主動問好,然后在值班記錄本上記錄姓名/部門/進入時間/離開時間等。
4.2物品出入管理
4.2.1租客、來訪人員及施工人員進入小區攜帶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時,當值安全員應禮貌的拒絕物主將此類物品帶入小區內。
4.2.2當值安全員應對施工人員進入小區內的施工用具/材料作好登記工作。
4.2.3租客/來訪人員及施工人員攜帶物品離開小區時,當值安全員應禮貌檢查放行手續:
a)如已經辦理了有效的放行手續時,禮貌核查放行物品與放行條列明的物品是否相符,不相符只放行放行條列的物品;
b)如沒有辦理有效的放行手續時,應要求物主在辦理有效放行手續后放行。
c)物品經核對無誤放行后。當值安全員應及時在放行條上簽署姓名及日期。
4.2.4物品放行后,當值安全員應及時將物品的種類/數量等登記在>上。
4.3當值安全員在具體工作中,言行舉止應嚴格依照>的規定進行工作。
4.4每班下班前,當值安全員應收集所有放行條交班/組長/并由班/組長上交安全處統一保管,>及放行條保存期為3年。
5、記錄
5.1《住戶出入登記表》
5.2《來訪/施工人員出入登記表》
出入管理制度 篇14
苗圃是園林繁殖和培育苗木的基地,其任務是用先進的科學技術,根據市場需求,培育各種類型、各種規格、各種用途的優質苗木。為提高苗圃勞動生產率,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人員及考勤管理:
(一)人員結構
苗圃下設主管、倉管、技術員、養護工、炊事員崗位。各崗位各司其職,分工合作,共同對苗圃進行管理。苗圃可根據實際情況,由主管向總部申請聘請臨時工,臨時工按照工作內容分配到相應崗位。
(二)崗位職責:
1、主管的崗位職責:負責全面主持苗圃工作,制定苗圃工作任務并組織實施,做好公司總部與下屬員工之間溝通及反饋的橋梁工作。
2、倉管的崗位職責:苗圃物資發放、回收、管理、更新、統計及物資申購。
3、養護工的崗位職責:苗圃苗木日常養護。
4、技術工的崗位職責:指導養護工人施藥、施肥、及日常苗木養護。
5、炊事員的崗位職責:負責苗圃所有人員的就餐及公共區域衛生打掃、食材以及炊具采購。
6、財務的崗位職責:苗圃物資采購、苗木購買、銷售的記賬、苗木的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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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職工要身體健康,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持身份證或有效證件上崗,公司備案。
2、苗圃主管有聘用、辭退、獎懲工人的權利,技術員有建議聘用、辭退、獎懲工人的權利。
3、加強團結,互相尊重,樹立起良好的團隊精神。
4、所有人員要自覺維護公司利益,嚴禁做出損害公司名譽和利益的行為和言論,管理人員要有保密意識。
5、服從上級安排,聽從指揮,經教育3次以上不改者,給于辭退。
6、每項工作開始前由技術員對工人做詳細的技術交底,并在工作過程中跟蹤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及時整改。長期工人由技術員不定期進行技術培訓,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7、工作期間不得因為過量飲酒影響工作,不得打架斗毆,所有員工須以集體利益為優先,不得破壞公物。
8、工作要積極主動,認真負責。不能消極怠工,相互攻擊,否則將給與一定的處分,屢教不改者直接開除。
9、愛護公司財物,無故損壞照價賠償。
10、鼓勵各崗位人員提出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合理建議,但在建議未被批準之前,嚴禁私自改變工作內容,對于違反者視情況給予處罰。
11、公司鼓勵所有人員對工作提出有利意見。對公司或工作有重大貢獻的意見和個人視情況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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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勤時間: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30每周休息一天,休息時間可采用輪休的方式進行。其他節假日放假時間由苗圃主管參考公司總部以及苗圃實際情況安排并報總部審批。
2、所有職工要按時上下班,不允許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超過10分鐘,給予記錄在案,由炊事員每日填報考勤表并經主管簽字后存檔。考勤記錄作為公司發放福利的參考信息。
3、所有人員請假要提前申請,經批準后方可請假;普通員工請假一天之內由苗場主管批準,主管請假須由公司總部批準。所有員工請假一天以上須由公司總部批準。若請假崗位影響苗圃正常日常工作,該崗位人員需找到暫代工作者方能請假。
二、技術管理
對于技術管理來說應因地制宜,具體可以劃分為四季,依據不同季節的氣候特點及植物的生長規律來進行有效的管理,促進苗木的快速、健壯生長,從而縮短生產周期,實現盡快盈利的`目的。
1、春季管理:隨著氣溫回暖、雨水增多,一些感溫性強的苗木開始萌芽,病蟲害也隨之而來。此時,應及時加強對苗圃的早春管理,具體措施如下:
。1)、施肥:對于冬季未完成施肥工作的,應抓緊施肥,并在苗木發芽前完成施肥工作。(新栽植的苗木半年以后才能施肥)
。2)、清溝排水:此時屬于苗圃管理上的相對淡季,應抓緊時間完成苗圃排水溝的清理工作,為雨季的到來提前做好排澇準備。
。3)、清除冬草:對于成年苗木來說,基本上不會受到冬草的危害,但對于小苗及地被來說,隨著氣溫的回升,受冬草的危害就較大。此時應加強冬草的清理工作。
。4)、蟲害防治:此時基本上不會受到任何蟲害的影響。但在南方,隨著氣溫升高、天氣干旱及苗木嫩芽的萌發,極易發生蚜蟲危害。應引起注意,提前做好防治工作。
(5)、做好苗木的繁殖、移栽、補苗工作。
(6)、做好抗旱工作:遇到春旱年份,應及時澆水抗旱。
2、夏季管理:夏初是苗木一年中生長的第一個高峰期,但也是病蟲害高發期。此時應加大管理力度,具體管理措施如下:
(1)、防旱、防澇:遇到干旱天氣,要及時進行灌溉。苗木速生期的灌溉要采取多量少次的方法,每次要澆透澆勻,且盡量避開中午陽光最強烈時候澆水(特別是小苗、新栽苗及地被等植物)。此時亦是陣雨多發期,雨前、雨后應及時做好清溝排水工作。
。2)、除草:夏季是田間雜草生長的旺盛期,必須做好雜草的清理計劃,應盡量做到“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則。并結合使用一些觸殺性的除草劑,來達到控制田間雜草的目的。
。3)、蟲害防治防治:隨著苗木的旺盛生長,大量出現危害苗木。此時應加強田間調查,提前做好害蟲預測,并及時地、合理地采取防治措施。
(4)、夏剪:夏剪相對于冬剪來說工作量就較小了,主要做好苗木的抹芽、過密枝的疏剪及分蘗枝的清除工作。如果此時不能及時對苗木采取進行修剪措施,不僅造成了苗木的營養消耗,而且加大了冬剪的工作量,還影響了苗木的品質。
(5)、追肥:為了滿足苗木的旺盛生長需求,應及時地對苗木進行追肥,追肥以速效肥為主。盡量采取溝施、穴施的方法,以提高肥料的利用率。
(6)、防風:夏季天氣風云莫測,大風天氣極易給苗木造成損傷,應提前做好大樹及新栽苗木防風工作。
3、秋季管理:秋季管理與夏季管理基本類似,具體管理措施如下:
。1)、除草:初秋仍是田間雜草猖獗的時候,必須加強田間雜草的清除管理工作,并可結合除草進行田間松土。
(2)、防旱、防澇:秋季是苗木的生長的第二高峰期,遇到干旱天氣應及時進行田間灌溉。遇到秋雨連陰天,應及時排澇。
。3)、蟲害防治:此時仍是蛀桿害蟲及地下害蟲的高發期,應加強防治力度。
出入管理制度 篇15
為了使進出X小區的車輛安全、有序,特制定車輛停放管理規定,請自覺遵守。
一、小區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1、小區內停車場采取購買或租用車位的方式,對進入小區內的各種車輛(包括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實行全封閉式統一管理(禮賓24小時值班),請各業主(住戶)先在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引導下辦理好車位租用手續,領取“IC卡”后,方可使用停車場。
2、車輛進出停車場時,禮賓人員認“卡”對車,“車位卡”與車輛牌號不符合者,禁止車輛出入,所以請車主(司機)認真保管好“車位卡”并隨身攜帶,如“卡”一旦丟失或損壞,車主應在第一時間書面報請服務中心進行處理,否則由此而產生的任何后果將由車主負責。
3、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4、停入小區的車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離車時要鎖好門窗,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5、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嚴禁超車。
6、機動車輛在小區內禁止鳴喇叭。
7、不準在小區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習。
8、不準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9、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非機動車必須停放在服務中心指定位置),對不按規定停放車輛、經勸阻不聽者,將按市“交管部門拖車處罰管理辦法”處理。
10、除執行公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等)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二、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1、停車場停放車輛為高度不超過1.8m的小汽車和小型貨車。
2、停車場的停車位只供機動車輛停車用,禁止擅自改變車位使用功能或從事除停車以外的其
他行為。
3、嚴禁小孩及無關人員進入車庫車道及場內玩耍。
4、車輛進出車庫停車場憑車輛入場證,按規定所提示方向減速慢行,有秩序地進出,車輛在停放、行駛中應注意安全。
5、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泊位有序地停放,嚴禁跨越車位或在車道上停放。
6、車輛進入地下停車場必須服從場內管理人員的指揮調度,嚴禁車輛在出、入口處逆向行駛。
7、嚴禁在地下停車場內加油,維修保養車輛。如有特殊情況需經場內管理人員同意。
8、嚴禁裝載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及裝有貨物的貨車進入停放。
9、車輛停放后,貴重物品不能留滯在車內,人員離開時應該關好門窗、車門,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一切由車主自負。
10、禁止在地下停車場內吸煙。
11、禁止在地下停車場內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到服務中心審批,并做好有效防范措施,方可動工。
12、嚴禁在停車場內存放汽油、機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停車場內加油,修車及焚燒廢棄物;不準在車庫私拉電線。
13、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車場內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14、禁止一切車輛在停車場內練習、修理車輛及車輛加油、過油、洗車等。
15、所有車主應自覺保持車場內清潔衛生。
16、車輛進場、離場時,車場管理人員有權對車況進行管理,檢查。車主須配合履行相應的驗車手續后方可離開,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16、任何人發現火警時,都應當立即報管理人員,必要時可利用地下停車場內現有的消防設施滅火。
p; 服務中心
出入管理制度 篇16
1、學生應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詳見《作息表》)
2、進校前,學生應按照到校先后在校門內指定地點排隊等候,并保持隊伍安靜、地面整潔;
3、進校時,學生應按照路隊先后,有序進入;
4、進校時,學生應主動向護導老師和值勤同學問早;
5、進校時,學生應保持服飾整潔,形象端莊大方;
6、離校時,學生應在路隊長和帶班老師的指揮下排隊集體離校。如遇雨天,應在家長帶領下及時離校,不得在校內逗留,玩耍。
7、學生進出校門不得奔跑,以免相互碰撞或跌倒,如因此而發生意外,須由本人承擔主要責任;
8、離校后,學生應及時回家,不得在校門周邊長時間逗留,以免發生意外;
9、在校期間,學生不得中途離校;
10、如遇病事假,學生應主動持班主任老師開具的`出門條,在門衛處做好登記,由家長將孩子領回家。
出入管理制度 篇17
一、總則
為維護公司形象,確保公司人員、車輛、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人員出入管理
(一)公司人員應按規定上、下班時間進出公司。
(二)員工上班應提前10-15分鐘進入工作區,進行衛生清整并簽到;下班應提前將工作區整理入檔,關閉用電電源或開關,于下班時間后1-10分鐘簽到并離開工作區。
(三)中午下班時間,離家較遠的`員工可在工作區休息;下午下班后,無特殊原因或非工作加班,嚴禁在工作區逗留、閑談或利用公司電腦上網、聊天、玩游戲,否則依公司《獎懲制度》處理。
(四)財務室、營業廳、總經理辦公室等重要庫室,應加強防范,倉庫應實行雙鎖連管,非工作時間,原則上不得一人在上述場所逗留。(五)商場、營業廳人員進出公司,按《員工紀律與行為規范》規定著裝,上班應佩掛胸章標志,站姿要規范,不得在工作場所攀談、嬉笑與打鬧。
(六)外來客人進出公司要進行登記,原則上不得在工作區會私客,特殊情況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可就近處理,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三、車輛出入管理
(一) 員工個人交通工具,應按劃分區域停放、落鎖。
(二) 機動車輛進出公司,應嚴格檢查,并將車號、隨車人數、裝運物品等情況進行祥細登記。
四、物品出入公司管理
(一)出入公司物品,憑“物品出入證”,由主管部門或倉庫保管員填具出入物品“品名、規格、數量和簽發人”清單及隨貨同行單,方可放行。
(二)非正常物品出入公司,須由部門經理簽單并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放行。
此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出入管理制度 篇18
一、物資的驗收入庫
1、物資到公司后庫管員依據清單上所列的名稱、數量進行核對、清點,經使用部門或請購人員及檢驗人員對質量檢驗合格后,方可入庫。
2、對入庫物資核對、清點后,庫管員及時填寫入庫單,經使用人、貨管科主管簽字后,庫管員、財務科各持一聯做帳,采購人員持一聯做請款報銷憑證。
3、庫管要嚴格把關,有以下情況時可拒絕驗收或入庫。
a)未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批準的采購。
b)與合同計劃或請購單不相符的采購物資。
c)與要求不符合的采購物資。
4、因生產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庫的物資,庫管員要到現場核對驗收,并及時補填"入庫單"。
二、物資保管
1、物資入庫后,需按不同類別、性能、特點和用途分類分區碼放,做到"二齊、三清、四號定位"。
a)二齊:物資擺放整齊、庫容干凈整齊。
b)三清:材料清、數量清、規格標識清。
c)四號定位:按區、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庫管員對常用或每日有變動的物資要隨時盤點,若發現誤差須及時找出原因并更正
3、庫存信息及時呈報。須對數量、文字、表格仔細核對,確保報表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三、物資的領發
1、庫管員憑領料人的領料單如實領發,若領料單上主管或總經理未簽字、字據不清或被涂改的,庫管員有權拒絕發放物資。
2、庫管員根據進貨時間必須遵守"先進先出"的倉庫管理制度原則。
3、領料人員所需物資無庫存,庫管員應及時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寫請購單,經總經理批準后交采購人員及時采購。
4、任何人不辦理領料手續不得以任何名義從庫內拿走物資,不得在貨架或貨位中亂翻亂動,庫管員有權制止和糾正其行為。
5、以舊換新的物資一律交舊領新;領用的各種工具均要上工具卡,并由領用人和總經理簽字。
四、物資退庫
1、由于生產計劃更改引起領用的物資剩余時,應及時退庫并辦理退庫手續。
2、廢品物資退庫,庫管員根據"廢品損失報告單"進行查驗后,入庫并做好記錄和標識。
倉庫管理制度小結:
1、倉庫是企業物資供應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各種物資周轉儲備的環節,同時擔負著物資管理的多項業務職能。它的主要任務是: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收民迅速,面向生產,服務周到,降低費用,加速資金周轉。
2、倉庫設置要根據工廠生產需要和廠房設備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內部要加強經濟責任制,進行科學分工,形成物資分口管理的保證體系;業務上要實行工作質量標準化,應用現代管理技術和ABC分類法,不斷提高倉庫管理水平。
出入管理制度 篇19
為了加強對出入、停放本小區車輛的管理,維護小區正常生活交通秩序,確保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對出入、停放本小區的車輛作如下規定:
1、凡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嚴禁進入小區。2噸以上的卡車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小區。
2、本小區有車輛的住戶,應向本公司申請辦理通行IC卡(原小區配發的門卡),憑IC卡通行大門,及在小區停放,按規定收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本小區住戶車輛進入小區后,有車庫的住戶必須將車停放在車庫內,無車庫住戶必須將車停放在指定停車位置,嚴禁亂停亂放。
4、非本小區住戶的車輛,進入大門時應主動向門衛出示證件,講明進入原因,符合進入條件的領取臨時通行IC卡,并做好登記,方可進入小區,嚴禁沖闖大門。出小區時收回IC卡,并按停車時間收取停車費。遺失、損壞IC卡,照價賠償(每卡30元)。
5、進入本小區的貨車,卸完貨物后應及時離開小區,因故不能離開的,應將車停放在指定停車位置。
6、進出、停放車輛必須服從小區管理人員的管理。駛入小區的車輛應減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不得鳴號。如車輛損壞路面或公用設施,應照價賠償損失,并視情節處以罰款。
7、管理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停放管理規定,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與車主拉關系,收受賄賂,放松管理,違者從嚴處理。
8、違反以上規定者按小區有關規定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9、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10、原則上非業主車輛不得停放在小區過夜,若確須停放應該停在指定位置。
11、非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的位置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樓宇內隨意停放。
12、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摩托車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嚴禁超車。
13、停放好車輛后,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
14、不準在小區內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洗車。
15、不準在人行道上、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
出入管理制度 篇20
山莊別墅區物品出入管理工作規程
1.0目的:
規范別墅區物品進出管理,維護別墅區業主的物品安全。
2.0范圍:
適用于zz山莊別墅區。
3.0職責:
3.1管家服務中心負責《物資放行單》的開具;
3.2管家服務中心安管部門崗安管員審核開具的《物資放行單》并決定物資是否放行。
4.0程序要點:
4.1凡離開小區的所有物資必須有管家服務中心開具的'《物資放行單》門崗安管員方可放行;
4.2物品的搬入
4.2.1當業主/物業使用人或其他人往別墅區(大門)內搬運物品時,門崗安管員應禮貌地詢問是何物品,搬往何處。必要時可委婉地提出查驗,確認無危險物品后,可予放入。
4.2.2當確認搬入物品屬危險品時,值班安管員應拒絕搬入。無法確認時,可報告班長或管家服務中心。
4.3物品的搬出
4.3.1離開小區的所有物資必須由業主到管家服務中心辦理物資放行手續;
4.3.2搬運物資離開者將管家服務中心開具的《物資放行單》第二聯交予門崗安全員,門崗安全員必須仔細檢驗以下內容:
a搬運物資與《物資放行單》中注明的物資清單相符;
b《物資放行單》必須有管家服務中心相關人員填寫的放行意見。
4.3.3若以上檢驗內容均無問題,門崗安全員保留《物資放行單》,并對攜物人的支持與合作表示感謝,放行物資離開;
4.3.4若以上檢驗內容存在問題,門崗安全員不得放行,并及時與上級領導聯系;
4.3.5在進行以上工作時安管員必須注意禮節禮貌,避免與搬物人發生沖突。
5.0支持性文件
6.0質量記錄
6.1qp-10-22-f001物資放行單
出入管理制度 篇21
一. 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二. 內部車輛出入小區憑證出入,外部車輛出去小區時,司機應配合門崗進行核實登記試行臨時收費管理,由值班員履行登記手續。
三. 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停放時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四. 非業主車輛在停放小區過夜時,若臨時滯留必須停放按照公司臨時或過夜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五. 嚴禁在人行道上、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和臨時車輛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機動車輛必須放在指定的停車場)
六. 非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的位置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樓宇內隨意停放。
七. 凡因不遵守車輛停放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傷,后果自負。
八. 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須減速行駛,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機動車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嚴禁超車。
九. 停放好車輛后,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
十. 進入車輛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等物品。
出入管理制度 篇22
1目的:
為了使外來人員出入廠區得到有效管控,并確保人員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2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外來人員出入廠區管理。
3職責:
3.1安全環保部負責人:負責制定外來人員出入廠安全管理辦法,并督導安全保衛員的執行情況,納入其績效考核。
3.2安全保衛員:按照該管理辦法執行外來人員出入廠的安全管理,并確認告知受訪人員。
3.3各部門:被訪部門提前向中心副總經理申請(vip人員不需提前申請),并提醒外來人員持好有效證件。
3.4外來人員:按照本管理辦法進行登記、接受培訓等。
4定義:
無
5內容:
5.1外來人員出入管理:
5.1.1外來人員進入廠區,需到安保室進行登記并由安全保衛員通知(被訪)部門接待。
5.1.2安全保衛員對外來人員進行培訓告知,本廠區相關規定,外來人員需在[外來人員安全培訓記錄]上簽字確認,并按照[外來人員出入登記表]對其進行有效證件的登記。
5.1.3外來人員進入廠區必須由接待人員全程陪同,不能隨意進入廠區作業區,如有需要,需相關部門人員許可并陪同方可進入。
5.1.4對于供應商和客戶來廠區拜訪和參觀,需經相關部門領導同意,接待人全程陪同方可進行。
5.1.5外來施工人員需進入廠區作業,由安全員對其進行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簽字確認,安全保衛員必須全程陪同并監督其作業,對于廠區的.“四種作業制度”必須有相應的作業證方可進行作業。
5.1.6所有外來人員需要進入廠區必須提前申請(vip人員不需提前申請),如當天申請需中心副總級以上特批,必須持有效證件方可進入。
6記錄:
6.1[外來人員安全培訓記錄]
6.2[外來人員出入登記表]
6.3[安全須知]
7附則:
無
出入管理制度 篇23
1、會館工作人員出入會館應佩帶胸卡,出入一律走正門(會館西門),特殊人員出入餐廳后門須經部門經理批準。
2、員工上班時間請假外出,工作日內不能返回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3、在會館住宿的留學生、外藉專家應持住宿房卡出入會館。對其來訪的朋友、家屬等要主動在會館總服務臺辦理登記手續,來訪結束后,相關人員需在會客單上簽字確認后離開會館。
4、留學生、外藉專家所聘請的'輔導人員,要辦理輔導證,憑輔導證出入會館。
5、洽淡業務的客戶出入會館時,填寫'來訪人員出入門證',經總臺服務員簽注入館時間,接待完畢后,由接待人簽字后,經總服務臺核對,方可離開會館。
6、施工人員進入會館,對其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應由施工方填寫'施工自備工具、物品進會館清單',經保安或總服務臺檢查并辦理相關手續后進入。所有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出會館應憑'物品進會館清單',經主辦部門負責人核準簽字后,由服務臺或保安核對原存查的底聯,并簽注出館時間后放行。
出入管理制度 篇24
1、即日起,學校嚴格管控人員及車輛進入校園,禁止所有人員在辦公、教學區域活動(本校值班人員及防控疫情工作人員除外),未經同意不在校園舉辦任何活動。
2、全體師生要嚴格按照福清市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要求,不要隨意外出或結伴游玩,不要互相串門,盡量呆在家中,不去人群密集的地方;全體學生家長需配合學校及各班主任做好每日健康狀況上報工作;由湖北等地回福清市的師生或家長,應密切關注自己的健康狀況,自覺居家醫學觀察兩周(14天),并主動向學校及所在鎮(街道)社區(村)報告情況。觀察期間要佩戴口罩,不與外人接觸,室內勤通風、勤換氣,家居用品每天清潔并定期消毒。
3、開學時間暫延至2月16日(農歷二十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4、開學后,全體師生每天進入校園都要佩戴口罩并做好體溫測量登記工作。
5、所有外來人員謝絕入校。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進入校園的需得到學校相關負責人同意后才能入校,要求入校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并配合學校做好體溫測量登記工作。沒有佩戴口罩人員一律不能進入校園。
出入管理制度 篇25
第一條 為維護公司安全,并使出入公司的.人員,物品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人員及物品出入公司大門悉遵守本辦法,由前臺人員負責管理
第三條 本公司人員出入管理:
(一)本公司員工出入公司大門,應穿著規定服裝,佩掛識別證于胸前,以資識別,并嚴禁赤足或穿拖鞋。
(二)員工出入公司大門,如攜有物品,應自動出示,接受檢查。
(三)員工上下班時,應排隊打卡,并不得代他人打卡,如經發現依人事管理規則處分。
(四)進出公司在大門及在公司范圍以內,無論上下班時間一律佩帶識別證,未按規定佩掛者,依人事管理規則處分。
(五)工作時間內出公司者:
1、公司員工臨時因公外出時,應填寫出門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后交給前臺人員,前臺人員登記出公司時間。公畢返回公司時,前臺人員在出門單上簽注入公司時間,并于第二日上午10時前交送人事部登記核對核對考勤記錄,如遇有異常情況應立即聯絡其所屬部門的主管處理。
2、因故請假出公司者,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后打卡出公司。
3、下班時間除公事外,禁止逗留或進入公司內。
第四條 公司外來人員出入管理:
(一)凡公司外人員來訪時,應先填寫來賓登記表,由前臺人員電話聯絡后,以在會客室接見為原則。接見人需在來賓登記單上簽字證明。
(二)事畢出公司時,來訪人員需交回有接洽人簽字的來賓登記表,前臺人員登記出公司時間,并收回來賓登記表。
(三)凡進入公司公辦人員不得攜帶任何危險品、照相機或描繪工具。
(四)公司物品出公司,要有各部門領導簽字的攜物外出放行證,前臺檢查完畢登記,并讓攜帶者簽字。
(五)本公司員工遺失識別證,應立即向人事單位申請補發,如有重領或原證找到而不立即交回致使他人蒙混出入公司者,一經察覺無論使用人或借用人應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則或法律辦理懲處。
(六)本規定如有修改另行通知。
出入管理制度 篇26
一.晨檢中發現有傳染病或疑似者應立即隔離觀察,經檢查確診的兒童應住院隔離治療(回家隔離)以防擴散傳染。
二.患兒確診傳染病后,保健老師應向所在地區醫院防防保組進行報告。
三.隔離(觀察)室不能同時隔離兩種不同病種,若要隔離更換病種時,或患兒離去后須應徹底消毒。
四.隔離(觀察)室一切用具物品必須專用并且嚴格按照市衛生局制定的《托幼機構隔離消毒工作常規》進行定時消毒不得帶出室外。
五.隔離(觀察)工作人員應了解各傳染病種的發病規律,途徑并做好自身隔離消措施減少交叉感染。
六.工作人員進入或外出消毒室必須及時換上或脫去隔離衣(或專門工作衣)一定要做好“手”的消毒工作。
七.有條件的單位設專用水池或踏腳或水龍頭,設0.5%過氧乙酸洗手盆。
八.隔離(觀察)室工作人員應了解隔離的各傳染病種消毒制度,非隔離(觀察)室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在交接班時要詳細交代兒童病情和觀察情況處理措施。
九.隔離(觀察)室必須有專人巡回觀察,定時對患兒進行檢查,治療記錄,發現病情變化要及時對癥處理。
十.有傳染病發生的班級兒童,不得同正常班級兒童并班,不得招收新生及停辦,解散兒童。
出入管理制度 篇2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維護公司安全,規范人員、車輛、物品出入的管理,特訂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人員、車輛、物品出入廠門時,應遵守本規定,由門衛負責管理。
第二章人員出入管理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出入廠門時應遵循以下規定:
。ㄒ唬┥舷掳鄳┲品,出入廠門必須打卡。
。ǘ┎块T經理或副經理以上人員,及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廠人員經批準,可以隨時出入廠(門衛處放置人名清單)。
。ㄈ┢胀▎T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須持外出通知單(或出門證)出門。
。ㄋ模﹩T工于上班時間請假出廠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后打卡出廠。
。ㄎ澹⿵S內住宿人員,在勤務時間外,憑住宿證進出工廠。
第四條其他企業人員出入廠門時應遵循以下規定:
。ㄒ唬┣⒐藛T須于門衛處出示相關身份證明,辦理入廠登記手續,發給來客出入公司登記單,并聯絡有關單位接待。非經廠單位人員接待,不得任其進入廠區。公事完畢,公司接待人員須在來客出入公司登記單上簽字,由來賓交還門衛處。具體流程詳見行政系統流程管理中的.出入公司管理流程。
。ǘ﹨f作廠商長期派駐工廠人員,憑公司發給之識別證進出工廠。
(三)政府機關、客戶、人民團體或本廠區人員親友如有必要入廠參觀時,由經辦人或申請人填具參觀申請登記單,經核準后通知各有關部門并派員引導參觀。入廠時門衛應在參觀申請登記單簽注入廠時間,參觀完畢出廠時簽注出廠時間。
。ㄋ模┍竟静块T經理或副經理以上人員陪同賓客參觀,事前可免辦申請手續,但應于當日內補填參觀申請登記單,由門衛簽注入出廠時間。
(五)參觀時間以日常上班時間為限,若遇到休假日,須事先來函核準或經當日值班負責人核準。
第五條公司員工親屬或朋友來訪,門衛應要求其出示相關身份證件,并負責聯絡該員工進行接待。
第三章車輛出入管理
第六條外部廠商車輛出入廠門時應遵循以下規定:
。ㄒ唬┙回涇囕v應填寫車輛出入證,并注明車號、隨車人數、裝運品名、事由、入廠范圍等事項,經門衛查對簽注時間后入廠。卸貨后空車出廠,車輛出入證須經洽辦人簽章,并于出廠時交還門衛。
。ǘ┨徇\本公司各種貨品車輛,入廠時須填寫車輛出入證,經門衛查對簽注時間后入廠。裝貨出廠時,須交還經洽辦人簽章的車輛出入證并出示送貨單或物品出門證等證明,經門衛審查后出廠。
。ㄈ┓沁\貨車輛入廠必須在門衛處領取停車證,憑此證在廠區內指定區域行車、泊車,車輛出廠時必須返還停車證,否則,不允許出廠。
第七條本公司車輛出入廠門時憑車輛出入證不需進行登記,但裝運各種貨品出廠時,也應出示送貨單或物品出門證等證明,并經門衛審查后出廠。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的自行車不得進入廠門,全部停放在公司門外的車庫中。公司內部使用的自行車一般情況下不得出廠門,僅限公司廠區內使用。對于在廠區內住宿的外地員工,經部門相應主管批準后可以將公司自行車騎出廠外,但必須進行登記,自行車如果在廠區外發生故障,由該員工負責修理費用。
第九條公司內部使用的自行車不可騎入車間,只能在規定區域存放,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
第十條一般情況下,物品出廠均應憑核準的送貨單、出門證等證明經門衛核對無誤后放行。放行物品的分類(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資產、廢料、機械設備等)及授權核準人員由公司相關部門制訂列表送門衛執行。
第十一條各協作廠商交貨時所隨帶他家廠商物品的運出,在進廠時先由保安人員查驗登記,于離廠時再經保安人員依原登記查對符合后才可放行。其他有關物品出入的管理參見保安人員執勤準則。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出入廠管理如有異常情形,門衛應即填報異常情況報告單(見附件),報告相關主管領導。
第十三條本準則如有未盡事宜,可隨時以命令補充或修正。
第十四條本準則由安保部制訂并負責解釋,經分管副總審核,總經理批準后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修改時亦同。
第十五條本辦法實施之日起,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自行終止。
值班門衛意見:簽名:時間:20xx年xx月xx日
安保部負責人意見:簽名:時間:20xx年xx月xx日
分管領導意見(必要時):簽名:時間:20xx年xx月xx日
出入管理制度 篇28
1、學校行課期間,校園實行封閉式管理,非本校教職工、學生和校內住宿人員嚴格實行出入登記驗證制度。校門出入時間:07:30——20:00。
2、學生上學、放學穿校服且佩帶紅領巾、;粘鋈搿
3、每天放學前行課時段,禁止學生出校門。如因事、因病等特殊情況,須憑班主任審批簽名的出門條經門崗保安查驗并經前來接送的家長簽字后方能出校。門崗保安收存班主任及家長簽名的出門條。
4、周末及節假日期間,校內外學生無特殊原因不得進入校園。
5、家長接送孩子上、下學,一律只能在校門外,不得進入校園。
6、家長為學生送學習資料、衣服、雨具等物品,須在學校門外與老師電話聯系或向學校門崗處值班保安通報,由值班保安通知班主任告知學生到門崗處領取。
7、家長于校門外接送孩子、送交學習資料、雨具、衣物時,應文明守紀、禮讓有序,不得擁擠、擁堵校門進出通道。
8、學生家長到學校聯系孩子入(轉)學等讀書相關事宜或與老師了解、交流以和溝通子女教育相關情況事宜,應提前電話預約。進入校園時應向學校門崗值班保安通報,經由保安與學校領導、相關部門或教師聯系,并出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經登記驗證后方能進入校園。
9、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因學生教育事宜預約家長到校的,經門崗保安電話核實,并進行驗證登記后方能進入。
10、非本校教職工、學生及校內住宿人員來校參觀訪問、辦事和檢查指導工作、參加教學研究及其他活動、維修校舍、教儀辦公設備,須在門崗處通報,由學校值班保安與學校安全職能部門或學校領導電話聯系核實,并經驗證登記后方可進入校園。
11、校內住戶親朋好友、家用設備設施送貨、維修人員進入校園,須在門崗處通報,經由值班保安電話聯系住家主人核實,并經驗證登記后方可進入校園。
12、嚴禁個體游走商販、廢舊物資收購人員進入校內。如確系學校、班級與校內住戶聯系訂購貨物、收購廢舊物資人員入校,須在門崗處通報,經由值班保安電話聯系學校安全職能部門核實,并經驗證登記后方可進入校園。
13、所有非本校教職工、學生和校內住宿人員因事登記入校人員,離校時須在門崗處登記離校時間。
14、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時間,與學校、教職工及校內住戶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15、任何人攜帶校產出校門,應持有學校安全職能部門出具的證明,并交與門崗保安留存。
16、任何人攜帶大件物品、行李箱等出校門,均應主動配合門崗值班保安查詢。
17、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物品進入校園,須持有關部門證明,經學校安全職能部門審查同意并經門崗登記出入校門。
出入管理制度 篇29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物料入庫的操作,確保入庫物料的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凡進入本公司倉庫的物料,均依本制度執行。
第2章物料入庫的程序
第3條協助入庫物料的驗收工作。
第4條安排入庫物料的貨位。
1.本著安全、方便、節約的原則,合理安排貨位。
2.安排貨位時考慮物料自身的自然屬性,盡力避免物料因儲位不當發生霉腐、銹蝕、熔化、干裂、揮發等變化。
3.盡可能縮短入庫作業時間。
4.以最少的倉容,儲存最大限量的物料,提高倉容使用效能。
第5條監督入庫物料的搬運工作。
1.監督搬運人將相同的物料集中起來,分批送到預先安排的貨位,要做到進一批、清一批,嚴格防止物料互串和數量溢缺。
2.一般來說,分類工作應努力爭取送貨單位的配合,在裝車啟運前,就做到數量準、批次清。
3.對于批次多和批量小的入庫物料,分類工作一般可由入庫專員在單貨核對、清點件數過程中同時進行,也可在搬運時一起進行。
4.搬運過程中,要盡量做到“一次連續搬運到位”,力求避免入庫物料在搬運途中的停頓和重復勞動。
5.對有些批量大、包裝整齊,送貨單位又具備機械操作條件的入庫物料,要爭取送貨單位的配合,利用托盤實行定額裝載,從而提高計數準確率,縮短卸車時間,加速物料入庫。
第6條選擇入庫物料的堆碼方式。
入庫物料主要有四種堆碼方式,其優缺點如下表所示。
第7條物料正式堆垛時,必須具備以下五個條件。
1、物料的數量、質量已經徹底查清。
2.物料包裝完好,標志清楚。
3.外表的玷污、塵土等都已經被清除,不影響物料的質量。
4.受潮、銹蝕以及已經發生某些質量變化或質量不合格的部分,已經加工恢復或者已經剔出的另行處理,不得與合格品混雜。
5.為便于機械化操作,金屬材料等應該打捆的已經打捆,機電產品和儀器儀表等可集中裝箱的已經裝入合用的包裝箱。
第8條了解堆垛場地的要求。
1.庫內堆垛
庫內堆垛時,垛應該在墻基線和柱基線以外,垛底需要墊高。
2.貨棚內堆垛
貨棚需要防止雨雪滲透,貨棚內的兩側或者四周必須有排水溝或管道,貨棚內的地坪應該高于貨棚外的地面,最好鋪墊沙石并夯實。堆垛時要墊垛,一般應該墊高30~40厘米。
3.露天堆垛
堆垛場地應該堅實、平坦、干燥、無積水以及雜草,場地必須高于四周地面,垛底還應該墊高40厘米,四周必須排水暢通。
第9條物料堆垛時,應遵守如下基本要求。
1.合理
垛形必須適合物料的性能特點,不同品種、型號、規格、牌號、等級、批次、產地、單價的物料,均應該分開堆垛,以便合理保管,并要合理地確定堆垛之間的距離和走道寬度,便于裝卸、搬運和檢查。垛與垛之間的距離一般為0.5~0.8米,主要通道約為2.5~4米。
2.牢固
貨垛必須不偏不斜、不歪不倒、不壓壞底層的物料和地坪,與屋頂、梁柱、墻壁保持一定距離,確保堆垛牢固安全。
3.定量
每行每層的數量力求成整數,過秤的物料不成整數時,每層應該明顯分隔,標明重量,便于清點發貨。
4.整齊
垛形有一定的規格,各個垛排列整齊有序,包裝標志一律朝外。
5.節約
堆垛時,應考慮節省貨位,提高倉庫的利用率;還應考慮節省人力的要求,提高搬運人員的工作效率。
第10條堆垛前的準備工作。
1.計算物料的占地面積。
按進貨的數量、體積、重量和形狀,計算貨垛的占地面積、垛高,并計劃好垛形。對于箱裝、規格整齊劃一的商品,占地面積可按以下的公式計算。
占地面積=(總件數÷可堆層數)×該件物料的底面積或占地面積=總重量÷(層數×單位面積重量)
其中:
可堆層數=(地坪)單位面積最大負荷量÷單位面積重量
單位面積重量=每件物料毛重÷該件物料的底面積
在計算占地面積,確定垛高時,必須注意上層物料的重量不超過物料商品或其容器可負擔的壓力。整個貨垛的壓力不能超過地坪的容許載荷量。
2.做好機械、人力、材料的準備。
垛底應該打掃干凈,并放上必備的墊墩、墊木等墊垛材料,如果需要密封貨垛,還需要準備密封貨垛的材料等。
3.檢查用于識別的條形碼是否完好。
第3章辦理物料入庫手續
第11條利用數據采集系統,進行到貨入庫清點工作,檢查物料的狀態。收貨掃描時,如系統不接受,應及時找信息技術部門查明原因,確認此批物料是否收進。
第12條建立物料明細卡。
1.物料明細卡能夠直接反映該垛物料的'品名、型號、規格、數量、單位及進出動態和積存數。
2.物料明細卡應按“入庫通知單”所列的內容逐項填寫。物料入庫堆碼完畢后,應立即建立卡片,一垛一卡。
3.物料明細卡通常有兩種處理方式。
(1)實施專人專責的管理責任制,即由入庫主管集中保存管理。
(2)將填制的卡直接掛在物料的垛位上。掛放位置要明顯、牢固。此法便于隨時與實物核對,有利于物料進出業務的及時進行,可以提高保管人員的工作效率。
第13條入庫物料的登賬。
1.物料入庫后,倉庫應建立實物保管明細賬,登記物料進庫、出庫、結存的詳細情況。
2.實物保管明細賬按物料的品名、型號、規格、單價、貨主等分別建立賬戶。此賬本采用活頁式,按物料的種類和編號順序排列。在賬頁上要注明貨位號和檔案號,以便查對。
3.實物保管明細賬必須嚴格按照物料的出入庫憑證及時登記,填寫清楚、準確。記賬發生錯誤時,要按劃紅線更正法更正。賬頁記完后,應將結存數結轉新賬頁,舊賬頁應保存備查。
4.用來登賬的憑證要妥善保管,裝訂成冊,不得遺失。
5.實物保管人員要經常核對,保證賬、卡、物相符。
第14條建立倉庫工作的檔案。
1.倉庫建檔工作,即將物資入庫業務作業全過程的有關資料證件進行整理、核對,建立成資料檔案。
2.目的。建檔工作有利于物料管理和客戶聯系,還可為將來發生爭議時提供憑據,同時也有助于總結和積累倉儲管理的經驗,為物資的保管、出庫業務創造良好的條件。
3.倉庫工作檔案的資料范圍。
(1)物料到達倉庫前的各種憑證、運輸資料。
(2)物料入庫驗收時的各種憑證、資料。
(3)物料保管期間的各種業務技術資料。
(4)物料出庫和托運時的各種業務憑證、資料。
4.建檔工作的具體要求。
(1)一物一檔:建立物料檔案應該是一物(一票)一檔。
(2)統一編號:物料檔案應進行統一編號,并在檔案上注明貨位號。同時,在實物保管明細賬上注明檔案號,以便查閱。
(3)妥善保管:物料檔案應存放在專用的柜子里,由專人負責保管。
第15條簽單。
物料驗收入庫后,應及時按照“倉庫商品驗收記錄”要求簽回單據,以便向供貨方或貨主表明收到商品的情況。另外,如果出現短少等情況,也可作為貨主向供貨方交涉的依據,所以簽單必須準確無誤。
第4章入庫注意事項
第16條物料入庫時,必須票貨同行,根據合法憑證收貨,及時清點數量。入庫專員要審核對方交給的隨貨同行單據,票貨逐一核對檢查,將商品按指定地點入庫驗收。
第17條物料入庫時,必須按規定辦理收貨。入庫專員驗收單貨相符,要在隨貨同行聯上簽字,加蓋“商品入庫貨已收訖”專用章。
第18條驗收過程中,若發現單貨不符、差錯損失或質量問題,入庫專員應當立即與有關部門聯系,并在隨貨同行聯上加以注明,做好記錄。
第19條同種物料不同包裝或使用代用品包裝,應問明情況,并在入庫單上注明后,才能辦理入庫手續。
第20條送貨上門車輛,無裝卸工人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倉庫可有償代為卸車,費用標準按《儲運勞務收費辦法》執行。
第21條物料驗收后,需入庫主管簽字、復核員蓋章;入賬后,注明存放區號、庫號,票據傳到相關部門。
第22條臨時入庫的物料,要填寫臨時入庫票,由入庫專員、入庫主管簽字、蓋章。
第23條入庫主管接正式入庫單后,應當即根據單上所注的商品名稱、件數仔細點驗,加蓋“貨已收訖”章。同時,保管員簽字、復核員蓋章,將回執退回委托單位。
第24條在下列情況下,倉庫可以拒收不合法入庫發運憑證。
1.字跡模糊、有涂改等。
2.錯送,即發運單上所列收貨倉庫非本倉庫。
3.單貨不符。
4.物料嚴重殘損。
5.質量包裝不符合規定。
6.違反國家生產標準的商品。
第5章附則
第25條本制度由倉儲部制定,其修改權、解釋權亦歸倉儲部所有。
第26條本制度經總經理審批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出入管理制度 篇30
物品出入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1.0目的控制閑雜人員進入發表下區,規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小區內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2.0適用范圍適用于物業部務封閉小區人員及物品出入管理.3.0職責3.1安全處主管,副主管負責檢查執行情況...
1.0目的
控制閑雜人員進入發表下區,規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小區內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部務封閉小區人員及物品出入管理.
3.0職責
3.1安全處主管,副主管負責檢查執行情況.
3.2安全處當值班組長,安全員負責實施人員及物品出入管理.
4.0程序要點
4.1人員進出管理.
4.1.1對熟悉的住戶進入小區時:
a)當值安全員立即起立,并主動問好;
b)待住戶離開崗位后,當值安全員方可坐下;
c)及時按>認真登記.
4.1.2當陌生人進入小區時:
a)當值安全員立即起立,敬禮,并說:"您好!請問您去哪一棟,哪一座?"
b)當來人說明是住戶時,當值安全員應禮貌的要求對方出示業主證/臨時出入證,經核對證件無誤后,將證件交還本人(從驗證到將證件交還來人應在30秒內完成)并說:"不好意思,剛認識您,謝謝合作,請進!"
c)當來人說明是業主/租客,但無攜帶業主證/臨時出入證時,當值人員應立即報告班,組長前來處理:
如來人能出示有效證件,應禮貌驗證后按>登記完畢后放行,登記應在1分鐘內完成::;
如來人不能出示有效證件或不愿辦理來訪登記手續時,當值班,組長應禮貌陪同來人共同進入小區內,直到證實來人確是業主/租客時,當值班,組長方可離開.
d)當來訪說明是來訪者,當值人員應首先詢問其去哪一棟,哪一座,哪個單元.探訪誰:
如來人能準確說出去向,則應驗證后按>嚴格登記完畢后允許來人進入小區;
如來人無法說出要訪的人姓名或單元號碼,當值人員應說:"對不起,請您與您的朋友聯系好后,再來訪好嗎?"
如來人說明是施工人員,則需核對有無有效的施工證,如有,驗證后按>嚴格登記完畢后再放行;如沒有施工證,則要求其辦理有效的`施工證后方可進入.
4.1.3對公司領導或員工進入小區檢查或進行工作時,當值人員應主動問好,然后在值班記錄本上記錄姓名/部門/進入時間/離開時間等.
4.2物品出入管理
4.2.1租客、來訪人員及施工人員進入小區攜帶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時,當值安全員應禮貌的拒絕物主將此類物品帶入小區內.
4.2.2當值安全員應對施工人員進入小區內的施工用具/材料作好登記工作.
4.2.3租客/來訪人員及施工人員攜帶物品離開小區時,當值安全員應禮貌檢查放行手續:
a)如已經辦理了有效的放行手續時,禮貌核查放行物品與放行條列明的物品是否相符,不相符只放行放行條列的物品;
b)如沒有辦理有效的放行手續時,應要求物主在辦理有效放行手續后放行.
c)物品經核對無誤放行后.當值安全員應及時在放行條上簽署姓名及日期.
4.2.4物品放行后,當值安全員應及時將物品的種類/數量等登記在>上.
4.3當值安全員在具體工作中,言行舉止應嚴格依照>的規定進行工作.
4.4每班下班前,當值安全員應收集所有放行條交班/組長/并由班/組長上交安全處統一保管,>及放行條保存期為3年.
5.0記錄
5.1《住戶出入登記表》
5.2《來訪/施工人員出入登記表》
5.3《批放行登記表》
5.4《物品放行條》
6.0相關支持文件
6.1《物業部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2《安全處員工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
出入管理制度 篇31
一、護衛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工作中既要堅持制度又要熱情接待,不管會見何人,要用文明語言。
二、若有外來人員,首先問他有什么事,找什么人,看他所找的人能否接等他,并登記方可決定放行。
三、找校長,校長辦公室,總務處必須先用內部電話聯系后再決定同意,并且做好登記記錄。
四、學生家長進校時,首先問他事由,看他本人證件并登記,做好進出的時間記錄。
五、外來車輛在學校有關領導同意進校,在出校時,首先要嚴格要求檢查車上的物品,如果有學校的其它物品,要見學校有關領導的出門條,方可放行。
六、護衛必須對當天的工作做好記錄,辦理交接手續時用雙方簽字,方可下班。
七、護衛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帶他人進入學校,嚴禁非工作人員留宿,否則嚴肅處理。
八、公司有關管理人員進校必須戴工作牌,如果他不按管理制度,一律不準進入學校。
九、非本校接送物品的車輛不得進入校內停放。
十、護校員必須嚴格按照會客登記制度,必須服從甲,乙雙方的管理制度。
出入管理制度 篇32
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項保衛任務,切實保障師生的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學校校門出入管理制度如下:
一、學生、教師進出校門規定
1、學生在校上課期間,一律不準私自出校門。
2、上課期間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持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門衛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假條存檔備查。
3、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事需外出辦理,必須持請假條方可出校門,無假條隨意出入校門者按曠職處理。
二、外來人員進出校門規定
1、外來人員來訪,要在收發室填好來客登記表,經與有關成員電話聯系后方可進入,并實行領入制。外訪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2、對拒不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3、學校教師在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卻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須由教師本人到收發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4、學生家長到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的需由教師本人到收發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5、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有保安值勤。門衛人員必須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
出入管理制度 篇3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公司財物安全,使出入公司人員、車輛、物品管理有序,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所有進出公司人員、車輛及物品。
第二章人員出入管理
第三條公司員工
(一)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出公司辦事,須在門衛處登記,寫明事由,員工返回後核簽返回時間。
(二)員工上班時間請假出公司,工作日內不能返回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并打卡後方可離開公司。
第四條非公司員工
非公司員工來公司洽商事務,先由警衛打內線詢問接待人是否在公司內及是否接洽,如接待人同意接洽,則來賓須填寫“出入門證”“出入門證”共兩聯經警衛簽注進公司時間後,存根聯存警衛室,另一聯由來客自持,事畢經接待人簽字後交警衛出,由警衛核對簽注出公司時間,留安保部存查。
第五條胸卡及出入證管理
(一)公司員工
1.公司胸卡由安保部負責監制。
2.出入公司應佩掛胸卡,對未按規定佩掛胸卡者警衛有權糾正。
3.遺失胸卡應即時向安保部申請補發,工本費每枚5元。找到後不立即繳回,一經發現,記警告一次。
4.使用他人胸卡蒙混出入公司者,一經發現,記警告一次。
5.公司員工因胸卡遺失等原因申請補發者,在未拿到正式胸卡前,應申請領取“出入證”。
6.胸卡補領後須將“出入證”歸還安保部。“出入證”借予他人使用或藉故不予歸還者,安保部通知使用人所屬部門負責人限其兩天內歸還并記警告一次。如遺失,交工本費10元。
(二)非公司員工
1.公司來賓,來公司洽商事務需停留3天(含)以上者,由接待部門負責去安保部主管處爲來賓辦理“出入證”,辦證時須填寫登記表,并交10元押金。
2.非公司員工離開時,應由接待部門或主辦部門負責將“出入證”收回交安保部主管,安保部主管屆時退回押金。
3.非公司員工遺失“出入證”者,應交工本費每枚10元。安保部應立即換制,以防他人留用;如借予他人使用被查覺者,即取消其進公司資格并承擔借用人造成公司權益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三章車輛出入管理
第六條外來車輛
(一)進公司:
1.交貨車輛憑“送貨單”填寫“出入門證”,按本制度之第四條有關規定辦理。
2.提運公司各種貨品車輛,一律事先填寫“出入門證”,按本制度之第四條有關規定辦理。
(二)出公司:
1.交貨車輛卸貨後空車出公司憑主辦人員簽收的`“送貨單”或開具的“入庫單”和簽字的“出入門證”,經警衛核對簽注時間後出公司。
2.裝運公司各種貨品的車輛憑主辦部門簽發的“出庫單”和簽字的“出入門證”,警衛核對簽注時間後出公司。
第七條公司車輛
公司車輛進公司時,免辦“車輛/人員出入門證”。但裝運各種貨品出公司時,應持有“出庫單”或“用車申請單”,警衛核對簽注時間後出公司。
第四章附則
第八條任何人員禁止攜帶照相機、攝影機進入公司。經行政總監批準者不在此限,但須嚴加管制,不得逾越指定準許攝影的范圍。
第九條本制度由總務部制訂并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準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十條本制度實施後,凡既有的類似制度自行終止,與本制度有抵觸的規定以本制度爲準。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