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管理制度匯編(通用3篇)
駕駛員管理制度匯編 篇1
一條在辦公室主任的領導下認真做好對鎮領導和各業務部門的駕駛服務。
二條提倡敬業精神,講究職業道德,端正駕駛作風。憑用車申請單出車,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未經領導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三條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四條愛護車輛,保持車輛清潔。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即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等安全、準確、可靠,保證汽車處于良好狀態。
五條每周四上午為鎮政府安全日,在冊駕駛員必須準時參加安全日活動,學習交通安全知識。
六條交通違章罰款不予報銷,對交管部門下發交通違章通知書者,每次扣除住勤費、交通費總額的%。
七條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事故的性質分別處以扣減住勤費、交通費和罰款的處罰。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XX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x%處罰。
2、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元者)按經濟損失的x%處罰。
3、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x%處罰。
4、機件責任事故:按經濟損失金額x%處罰。
駕駛員管理制度匯編 篇2
一、考核、獎勵
1、重視安全生產、安全運輸,當月內無任何交通安全事故和生產事故發生的;
2、節約原料、材料、油料等生產運輸經營成本;
3、敢于同違章違紀行為和違法犯罪活動作斗爭、見義勇為,使公司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免遭侵害,表現突出的。
二、處罰
1、凡有列違章行為的,公司對其責任部門負責人以每次100元—200元的罰款,對駕駛員每次罰于100元—150元的罰款,并以現金交付或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不遵守公司勞動紀律,不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非因公午餐飲酒,上班時間及中午打牌,酒后駕車等;凡曠工的`,一律無工資,曠工一天的可按最高額處罰。當月累計曠工達七天以上,給予辭退或開除處理,開除的一律不退還保證金。
3、負責人不履行職責,未起帶頭作用,缺乏表率作用的。
進取3、無和開拓精神,工作表現平庸,當月無工作業績的。
4、拒不執行領導交辦的工作或理應力所能及在規定期1限內完成工作任務而故意拖延辦理的,以及借故公務名義外出辦私事的。
5、對責任份內工作,表現不力或無明顯進展以及久未辦果的。
6、工作互不配合,無團隊精神而貽誤公務的。
7、安全意識淡薄或缺乏必要的素質,未按安全規范操作或釀成安全事故的。
8、鋪張浪費,無節約意識,造成運輸成本增加的。
9、散布謬論,有損公司形象和聲譽的,并可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加倍處罰。
駕駛員管理制度匯編 篇3
一、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對公司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提高駕駛員的工作積極性,強化公司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意識,鼓勵遵章守紀,保證公司車輛正常運作,特制訂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專職駕駛員。
三、職責
1、辦公室負責車輛管理,車輛記錄填寫及安全違紀情況督查。
2、駕駛員負責車輛維護、保養、年檢及記錄填寫,安全,遵守交規出車。
四、內容
(一)出車補貼
1、根據公司業務需要,駕駛員出車均按0.1元/公里予以補貼(日照市以外其它地區)。
2、周六、周日出車,另給予20元/天的補貼。
3、出車必須嚴格填寫出車記錄。
(二)安全獎
1、每季度交通安全獎標準為500元,與該季度最后一個月工資一起發放。享受安全獎,要求做到:
(1)認真敬業,服從公司工作安排,并圓滿完成本職工作。
(2)該季度內,無交通違章記錄。
(3)該季度內,無安全事故責任。
(4)該季度內,車輛出車記錄填寫規范,并及時提交審核。
(5)車輛的日常自我維護與保養,并始終保持車況良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該季度安全獎:
(1)不服從工作安排,不能完成派車任務的。
(2)該季度出現交通違章記錄。
(3)該季度內發生安全事故責任。
(4)該季度內因個人原因請假超過10天的。
(5)季度內車輛使用記錄不填寫,或填寫不完整、不準確、不及時提交的。
(6)車輛超過年檢期限的。
(7)有其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
(三)考核:
由綜合管理部牽頭,人力資源部和生產品質部共同組織,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底進行檢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