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場銷售管理制度(精選3篇)
案場銷售管理制度 篇1
1、售樓處要長期保持清潔衛生,達到“五凈”“三齊”“兩無”的標準:“五凈”即:地面凈、門窗凈、辦公家具凈、銷售道具凈、墻壁凈;“三齊”即:室內總體布局整齊、物品擺放整齊、工作資料存放整齊;“兩無”即:無污跡斑點、無雜亂物品。
2、銷售員每天早上按時上班,進行衛生清潔工作,包括:①前臺及接待桌椅②窗臺及門③模型及廣告看板④為花卉澆水、噴水⑤清除垃圾⑥衛生間
3、以上所有衛生由每日確認的.值班人員負責打掃,必須在上班后30分鐘內打掃完畢,對違反清潔衛生管理制度者,視情節給于處罰。
案場銷售管理制度 篇2
1.認購基本流程
(1)客戶前來看房,銷售人員接待,并第一時間在公共客戶登記本中進行客戶登記;
(2)銷售人員熱情的為客戶介紹項目,如客戶需要,陪同客戶參觀樣板房;
(3)客戶有購買意向時,銷售人員向總值代理公司查詢銷控,并為客戶計價,填寫計價單;
(4)客戶確定購買,銷售人員確定房源有效后,帶領客戶到財務處交納定金,并在財務處領取認購書;
(5)認購書填寫完畢,交所屬代理公司主管審核,審核完畢后,交客戶簽訂,并同時簽訂其他書面協議;
(6)認購書客戶簽訂完成,交回所屬代理公司主管,主管將客戶聯連同其他資料一并放在項目專用資料袋中交給客戶;
(7)認購書代理公司當天必須輸入明源,并移交發展商現場經理;
(8)銷售人員跟進客戶合同簽約時間,并催促客戶及時交納按揭資料及按時簽訂合同。
2.簽約基本流程
(1)當日17點前,代理公司主管將次日簽約客戶的登記預約表報發展商現場經理處;
(2)客戶到場簽約,銷售人員接待客戶并詢問客戶是否交其銀行按揭辦理資料及取得銀行簽字確認的按揭資料確認文件;
(3)銷售人員填寫付款簽約明細表后,連同客戶交納的按揭收件證明文件一同交代理公司現場主管進行審核,審核完畢,交客戶簽名確認;
(4)銷售人員將所屬代理公司主管和客戶已確認的'付款明細表、按揭收件證明文件交發展商財務審核,按揭收件證明由發展商財務人員收回;
(5)銷售人員將已經確認的付款明細表交所屬代理公司簽約管理員,簽約管理員按照付款明細確認表的內容,在網上輸入客戶資料及相關數據,輸入完成后,由銷售人員進行審核,審核無誤的,在審核確認表上簽名確認;
(6)簽約管理員進行打印,并裝訂。連同打印合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交由發展商現場主管處審核蓋章確認;
(7)已蓋章客戶合同、物業管理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由簽約管理員交由客戶,需讓客戶在合同領取登記本上進行確認,確認收到此合同原件;
(8)剩余的合同以及物業管理資料代理公司簽約管理員裝入資料袋,并在當日17點前交發展商前場管理經理處。
日常銷售(簽約)基本流程:
簽約前銷售人員填寫簽約付款明細表,交代理公司主管、發展商現場經理、財務及客戶、銀行簽字確認
銷售人員網簽合同,合同打印后交客戶簽名確認,并交代理公司主管和合同管理人員審核
(a)一審通過
交發展商現場經理審核并蓋銷售合同專用章
(b)簽約有誤
簽約有誤,需填寫合同變更申請表,交房管局修改,并處以銷售人員200元/套的罰款。
交代理公司合同管理人員,允許客戶當場帶走一份,其余合同卷宗在當日17:00前交發展商現場經理存檔及備案
當日17:00前,代理公司主管將次日簽約客戶的名單報發展商現場經理并由發展商財務人員預約按揭辦理銀行
注:簽約文本
*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一次性付款一式三份,商業按揭一式五份,公積金或組合按揭一式七份。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裝飾裝修管理規定、業主臨時公約:各一式三份
*若為別墅,需簽定《花園使用協議》一式二份
日常管理基本流程:
上午8點45分當日早班所有銷售人員到場填寫考勤記錄表,9:00開始站位迎客,最先到達銷售中心的代理公司獲第一站位。
總值代理公司與上日總值代理公司移交總值本、總銷控以及其他需要移交的物品,并對銷售中心、樣板房等進行檢查,填寫檢查記錄表。
總值代理公司負責當日的考勤記錄工作,負責當日的銷控記錄。檢查資料架并按要求放入資料,檢查倉庫的情況。
總值代理公司在中午12點前將各項記錄表以電子版的形式交與發展商現場主管。在每天離場前與發展商現場主管核對銷控。
案場銷售管理制度 篇3
一、目的:
嚴格銷售管理,確保公司信譽。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有銷售過程的管理。
三、責任人:
營業員、銷售人員、質量管理員
四、正文:
獸藥銷售總體原則:認真執行《獸藥管理條例》、《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有關法規,依法經營,安全合理銷售獸藥。
(一)處方藥銷售規定
銷售處方藥時,應嚴格執行下述規定:
1、處方藥要經質量負責人審核并簽字后方可調配和銷售。
2、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3、處方的審核:經本企業執業獸醫審核、簽字后方可銷售。
4、處方按規定保存備查,如不能保留原件,可留存復印件或登記備查。
5、處方藥不應采用開架自選的.銷售方式。
6、零售中遇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的處方時,應當拒絕調配、銷售,必要時,需經原處方獸醫更正或重新簽字方可調配和銷售。
7、無執業獸醫開具的處方,不得銷售處方藥。
8、在營業時間內應有獸醫(獸藥)技術人員在營業現場,并佩帶標明姓名、技術職稱等內容的胸卡。遇有顧客要求,獸醫(獸藥)技術人員應負責對獸藥的購買和使用進行指導。
9、認真填寫處方藥銷售記錄。
(二)非處方藥銷售管理
1、陳列的獸藥分類擺放,清潔整齊;
2、銷售人員對客戶正確介紹藥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項,根據顧客所購獸藥的名稱、規格、數量、價格核對無誤后,將獸藥交與顧客。
(三)藥銷售過程中
1、收集獸藥產品市場信息。對缺貨獸藥要認真登記,及時報告,貨到后及時通知畜主購買;
2、收集用戶、經銷商的獸藥不良反應信息,毒副作用信息,報告質量管理人員;
3、做好相關記錄,字跡端正、準確、記錄及時,做到帳款、帳物、帳貨相符,發現質量問題及時報告質量負責人,保存銷售記錄至該獸藥有效期后一年(無有效期保存三年);
4、提供咨詢服務,為消費者提供用藥咨詢和指導,指導顧客安全、合理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