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員制度(精選31篇)
管理人員制度 篇1
為將我公司服務的物業項目在安全上減少或不出責任事故,公司始終堅持“安全第一、專業管理、至誠服務”的經營理念,采取全員聯防的辦法,以防范為主的方針,重點抓好管理人員的責任落實。全體管理人員要各盡其責,在安全工作上做出貢獻的要給予獎勵;因失職而發生事故的,應追究責任。
一、全公司管理層安全責任分六級: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長(項目經理、主任)→小項目組、技術負責人、辦公室人員→組長→小組長。
二、以半年為一個周期進行考核,未發生事故的進行獎勵,發生事故的責任人不得獎勵,并根據性質進行問責。
三、公司由綜合部長及相關人員組成工作組,每月對此項工作進行檢查記錄,并作為半年考核的依據。
四、各級管理人員按以下內容進行考核,要求做好相關記錄。
(一)要加強安全防范意識教育,加大監督、檢查、考核的力度,確立專人負責,認真落實各項制度,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切實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二)加強領導組織好安全檢查。采取日常檢查和節日集中檢查,重點部位檢查和全面檢查相結合的方法,督促檢查各項安全制度的落實。檢查必須深入細致,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對重點部位的安全,要落實到人,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各項制度的落實。
(三)全體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真正落實崗位責任制,杜絕各類事故安全隱患,維護好服務單位的安全秩序。
(四)嚴格落實防火責任制,保障水、電、暖等設備正常運行,避免發生火災或安全事故。
全體管理人員要明確安全責任,并具體負責落實好各自管理區域內的安防、消防措施,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將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一個新的層次。
管理人員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考核目的
制造中心綜合組是制造中心負責人事、物料成本、行政管理及其他相關綜合事務的工作部門,其工作的有序開展對中心的正常運行,保證中心的工作規范化、程序化及提升制造中心的整體工作水平具有重大意義。
為了對綜合組的工作進行客觀評價,充分體現綜合組的工作職能和水平,努力提高綜合組服務水平和整體業務素質,特制訂本考核制度。
第二條考核原則
1.公平、公正的原則
2.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3.工作結果與崗位目標相結合的原則
4.上級考核與同級、下級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制造中心綜合組所有員工績效的考核
第二章考核內容及方法
第四條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主要是從綜合組職責及組員綜合素質指標角度進行設計,具體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見附表。
第五條部門考核
1.綜合組職能
(1)負責文秘、文件及人事檔案綜合管理,信息管理;
(2)負責制造中心員工績效考核、員工考勤、員工培訓及多能工的培訓等;
(3)負責薪資福利統籌管理;
(4)負責辦公用品設備購置及使用管理、辦公環境、秩序管理;
(5)負責制造中心金蝶K3-ERP系統物料領用出入賬管理及月末在產品盤點;
(6)負責中心成本控制及物料計劃上報;
(7)負責其他行政綜合性事務工作。
2.綜合組考核指標
見附表1
第六條綜合組組長考核
1.綜合組組長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編制中心各項人事、行政管理制度,協調中心人事、行政管理工作;
(2)負責管理中心的辦公用品等;
(3)負責管理中心人事檔案;
(4)負責制造中心物料領用出入賬管理及月末在產品盤點;
(5)負責組織、召開中心各項重要會議,發布會議紀要,跟蹤落實會議精神,行使制造中心文書職責;
(6)負責中心行政文件管理;
(7)負責組織進行中心班組建設、宣傳工作;
(8)負責管理、培訓、激勵、考核直接下屬人員;
(9)負責中心成本控制管理、生產預算、員工薪酬管理
(10)負責中心對外宣傳報道、黨風廉政建設及其他相關行政事務。
2.綜合組組長考核指標
見附表2
第七條綜合組組員考核
1.綜合組組員考核指標
(1)根據出勤、休假等工作紀律規定,檢查、記錄員工的考勤及各種休假信息,負責出勤及休假信息的收集、核實、匯總、統計,處理員工獎懲事宜,確保公司紀律規定的準確落實;
(2)員工考勤卡的辦理和員工體檢的組織安排,接待好新入職員工;
(3)協助公司人力資源部及時辦理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和終止;
(4)負責協助綜合組組長做好辦公用品設備管理、辦公環境和秩序管理;
(5)負責制造中心金蝶K3-ERP系統物料領用出入賬輸入及月末在產品盤點表、產值表的制作;
(6)負責每月中心各生產單元工時匯總表和分配表的制作;
(7)負責協助中心主任和組長控制各生產單元成本及生產預算;
(8)協助組長負責中心對外宣傳報道和其他行政事務。
2.綜合組組員考核指標
見附表3
第三章考核周期
第八條月度考核
月度考核是對于被考核者每月內的工作績效、工作態度和工作能力進行考核
第九條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是對被考核者每季度內的工作績效、工作態度和工作能力進行考核。
第十條半年度考核
半年度考核是對被考核者在半年度內的工作績效給予評價,并統計、匯總各月或各季度績效考核的得分后,得出被考核者半年度績效考核的最終得分。
第十一條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是對被考核者在年度內的工作績效與獎罰情況給予評價,并統計、匯總各月或各季度績效考核的得分后,得出被考核者本年度績效考核的最終得分。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十二條考核程序
1.月評
根據相關記錄及工作績效,由各崗位的直接上級作為考評主體對相關崗位進行考評;每個月的倒數第二個工作日,按上述評測方法匯總出員工月考核分值。考核結果由綜合組統計并匯總,呈中心主任審批。根據測評結果,如果某個員工在本月中的考核結果為E,要對其進行培訓教育,并記錄在案。每個月度末啟動下個月度的考核計劃,由中心主任、各組組長共同討論下月度工作計劃。
2.季評
員工該季度三個月份的考核分值之和/3=該員工該季度的綜合考核分值。
(1)根據上述測評標準,如果某個員工在本季度測評中有次被評為A,可予以嘉獎,具體嘉獎辦法由中心主任提出,報上級領導批準。
(2)根據上述測評標準,如果某個員工在本季度測評中有兩次被評為E,一方面要對其進行培訓教育,另一方面要下調半級工資,并記錄在案。
3.半年評
員工該年度2個季度的考核分值之和/2=該員工半年度的綜合考核分值。
(1)根據上述測評標準,如果某個員工在半年度測評中有兩次及以上被評為優,可予以半年度嘉獎,具體嘉獎辦法由中心主任提出,報上級領導批準。
(2)根據上述測評標準,如果某個員工在本季度測評中連續三次被評為E,再次進行員工培訓,還要其本人做出書面保證,以確保其在下次測評中不被評為E,并將其工資下調一級,如果在以后的測評中一旦再出現一次E,中心則可無條件將其人事檔案退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重新分配。
4.年評
員工該年度4個季度的考核分值之和/4=該員工半年度的綜合考核分值。
(1)如果某員工在年終測評結果中被評為E,或根據其計劃附加分情況酌情
予以調整后,評分仍為E,其工資下調一級,如果在以后的測評中一旦再出現一次E,中心則可無條件將其人事檔案退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重新分配。
(2)如果某員工在年終測評中被評為A,中心將直接對本人進行獎勵,具
體嘉獎辦法由中心主任提出,報上級領導批準。
(3)每年根據綜合考核結果,評選出最優秀員工,給予嘉獎。具體嘉獎辦
法由中心主任提出,報上級領導批準。
第十三條面談
在實施評估過程中,負責為員工打分的各主管應按實際需要及時與員工就評估內容、標準、給分進行面談,交流意見使評估工作沿著公正、公開、友好、積極的方向進行,其中績效面談表見附表4.
第五章考核結果反饋及應用
第十四條考核結果反饋
1.績效面談
績效核定后,綜合組將考核成績及評語通知員工本人;在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后,應由直接上級安排對下屬的績效考核面談。績效考核面談應在考核結束后一周內由上級主管安排,并報綜合組備案,績效面談表見附表4。
2.績效申述
在一定期間內,對考核結果不滿意者可以向綜合組提出申述,由綜合組協調其主管或中心主任復議,復議決定之成績即為最后核定之成績,其中績效考核申述表見附表5。
第十五條考核結果運用
根據考核結果,綜合組將對被評估人員采取有關措施,如進行培訓、調整工資、獎金待遇、調整級別或職位等。同時主管與員工共同針對考核中未達績效的部分分析原因,制定相應的改進措施計劃。主管有責任為員工實施績效改進計劃提供幫助,并跟蹤改進效果。
第十六條考核結果存檔
考核結果由綜合組存入員工個人檔案。
第六章其他
第十七條變更
此制度遇有情況變動需增刪、修改或廢除時,由綜合組經中心主任同意后進行。
第十八條實施日期
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實施。
管理人員制度 篇3
為保證酒店日常工作運行良好,規范各級管理人員向下授予責任權限,特制定本規定:
一、酒店各部門經理、主管人員,凡請假、正常休假、外出超過一天須向下授權。
二、各部門經理不能按時參加酒店召開的各種會議,除請假外,同時須向下級授權參加會議。
三、凡向下授權的各級管理人員須由本人親自填寫授權書,與被授權人共同在授權書上簽字,注明授權范圍、授權時間。
四、授權書填寫后,交由行政人事部存檔。授權書不代替正常休息的口頭請假及請假需要填寫的請假單。
五、授權書一般不能隔級向下授權,特殊情況隔級向下授權需在授權書上注明原因。
六、被授權人應按授權書規定授權范圍正確行使職權。如超越授權范圍行使職權,將視情況追究被授權人的責任。
對違反上述規定者,酒店將給予相關責任人50―100元罰款。
管理人員制度 篇4
1目的
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和管理,形成完整的安全標準化系統、管理網絡和工作體系,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管理機構設置與人員的配備。
3管理職責
3.1主要負責人簽發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及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的任命文件。
3.2辦公室負責文件的下發、公布。
4具體內容
4.1根據法律、法規及文件相關要求,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并按照一定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4.2安全管理部門設置及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的任命文件由主要負責人簽署并發布。因工作需要,當安全管理部門人員變更時應及時以文件形式發出變更通知。
4.3安全管理部門為安全管理的常設機構,受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指令,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和日常管理工作等。
4.4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由具有必要的安全生產專業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驗、從事公司專業工作五年以上并能適應現場工作環境的人員擔任。并經上級有關部門進行培訓、考試合格,取得任職資格證后方能上崗,培訓內容應包括:
(1)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的培訓;
(2)安全生產管理培訓;
(3)標準化系統評價培訓;
(4)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培訓;
(5)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培訓;
(6)事故、事件調查技能培訓。
4.5主要負責人指定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為安全生產管理者代表。
4.6被任命人員經過培訓并持有相應的資質。
4.7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最高的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并配有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員工代表。安全生產委員會的辦公室設在一樓主會議室。
主要任務是:負責研究審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長遠安全生產規劃,確定年度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定期召開安委會,并對重大的安全生產事項作出決定等。
4.8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要有記錄并有工作清單。
4.9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會議紀要由安全生產科簽發。
4.10員工代表的比例應根據風險決定,其比例不少于1:50。其主要職責是:參與安全生產方針、目標的制定;討論安全生產問題;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參與安全標準化的評審與績效測量等。員工代表的職責要在工作場所進行展示。
5附 則
本制度由安全生產科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管理人員制度 篇5
1、 每周二、周四召開主任級以上管理人員例會,要求各部門主任級以上管理人員(廚房部、工程部、電腦部、收銀部管理人員除外)必須參會;每周六為各部門管理人員擴大會議,要求各部門部長級以上管理人員全體參會。
2、 會議當天規定簽到時間為17:45止,其余日期簽到時間為18:45止,其他會議簽到時間以總經辦通知為準。
3、 各部門必須服從公司的會議安排,堅持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盡量避免會議時間的沖突,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會者,須在開會當日17:55之前知會總辦,并委派部門其他人員替代參會,以保證部門工作的交接順暢。如部門無任何人員參會,應得到總經辦或會議主持人的批準;會議所要求的內容如有脫節,將追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4、 參會管理人員必須于開會當日17:55準時抵達會場就坐,并做好開會前的準備工作,等待開會,不得無故遲到。
5、 除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副總級)外,所有參會男女管理干部按規定著西裝、襯衣,系好領帶參會,女管理干部需化淡妝。人事、工程、總控、電腦各部管理人員須著裝整潔,佩帶工號牌參會及工作。
6、 會議進行期間,參會人員應盡量避免不必要的干擾(如長時間接打電話及交談),保障會議的順利進行。
7、 會議期間,參會人員不得做與會議無關的工作,并針對相關問題逐一進行書面記錄。
8、 廚房部、工程部、電腦部管理人員除每周六管理人員擴大會議外,其他日期每日簽到時間為當日18:45止。收銀部管理人員除每周六管理人員擴大會議外,其他日期每日簽到時間為當日20:00止。
9、 以上各項制度,如有違反,將對當事人予以每次50—100元的處罰。總經辦將對一貫認真執行以上制度的管理人員予以獎勵。
望各部門遵照執行!
管理人員制度 篇6
一、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報戶工作負總的責任,并直接領導公司的務專職機構的人員開展日常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標準、操作規程、上級主管部門精神及各項規章制度。
三、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施工完成年度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目標、指標。
四、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安全措施經費的落實,認真組織力量,保證按指定計劃實施。
五、編制各項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六、有計劃地組織學習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督促所屬單位和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定期向工人進行安全教育。
七、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組織好公司和所屬單位、班組的經常性開展按全活動。
八、每季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大檢查,使公司生產現場機械設備、安全設施、生產工具、原輔材料及生產、生活設施符合安全、衛生要求。對查出重大問題,要及時研究制定安全對策并確保其實施。檢查形成通報,表揚好的,批評差的。
九、發生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及時組織調查,分析發生事故的原因,對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同時要認真吸取教訓,制訂改進措施,預防事故重復發生。
十、負責公司專職安全員的培訓,提高其業務水平。
十一、協助項目部搞好安全策劃,確保項目部安全目標的實現。
管理人員制度 篇7
為進一步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充分發揮管理人員的職能,及時發現和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問題。根據上級公司的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1、安全員是公司級的管理人員,執行24小時現場輪流帶班制度,隨同職工共同下井、升井。
2、每班要有一名單位管理人員(單位負責人、技術人員和班組長)在生產作業現場進行帶班作業(班組長要隨同職工共同下井、升井)。
3、各單位要排出管理人員帶班表,按時(每月18日前)報生產安全處和總經理辦公室備案。
4、帶班人員要盡職盡責,堅守崗位,在生產作業現場進行巡回安全檢查。嚴禁脫崗。
5、相關部門的人員要不定期的抽查帶班作業情況。
6、做好帶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管理人員制度 篇8
1.目的
為進一步規范企業安全管理人員配備,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2.1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
2.2本辦法所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專職(兼職)人員。
3.配備要求:
3.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配備。
4.職責
4.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4.1.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4.1.2組織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4.1.3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4.1.4保證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4.1.6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
4.1.7開展安全教育培訓;
4.1.8組織實施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并監督整改;
4.1.9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4.1.10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4.2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4.2.1負責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4.2.2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安全專項方案的實施情況;
4.2.3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4.2.4對生產作業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4.2.5對于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應向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4.2.6對于不能解決的安全隱患或問題,應立即向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4.2.7按照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4.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4.3.1負責所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4.3.2現場監督本部門危險性較大安全專項方案的實施情況;
4.3.3對本部門作業人員的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4.3.4對本部門生產作業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4.3.5對于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向車間領導報告,并協調整改;
4.3.6對于本部門不能解決的安全隱患或問題,應立即向安全科報告;
4.3.7按照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4.3.8組織建立本部門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4.3.9安全員每月定期向單位安全科書面報告所在部門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的簡要總結。
管理人員制度 篇9
一、為加強對我礦安全管理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礦長、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技術負責人、區長、隊長、班組長及特員)安全生產行為的監督和考核工作,督促各管理人員認真履行各自安全責任,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煤礦安全發展,依據煤礦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煤礦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各安全管理人員對其分管部門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各崗位職工必須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同時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
三、考核對象
對煤礦安全管理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礦長、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技術負責人、區長、隊長、班組長及特員)以下簡稱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違章行為的考核,適用本辦法。
四、考核方法
1、煤礦成立以礦長為首的各分管人員逐級考核,組成考核小組進行最終考核。
2、所有被考核人員均采取考核人自我述職報告和綜合評判的方法,每季度、年終進行一次;
3、 述職報告:須按規定時間要求交書面述職報告給所屬考核領導(本次考核期的工作完成情況等);
4、上級綜合評價:采用級別評價法,即直接領導初評打分、考核領導復評打分的方法。
五、考核時間
1.季度考核:于每季度的倒數第四天前將個人本季度的工作完成情況及下季度的工作計劃 交直接上級,直接上級于下季度的3日前完成上級評價并交考核小組核終評后,報煤礦備案;
2.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將個人全年工作完成情況及下年度個人工作計劃 交直接上級,直接上級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級評價并交考核小組核終評后,報煤礦備案。
注:由煤礦相關人員將考核資料整理歸入員工個人檔案。以年度考核成績為準核發年終獎金。試用期不參加年終考核。
六、考核內容
1.崗位職責考核
指對被考核管理人員要擔當本職工作、完成上級交付出的任務中所表現出的業績進行評價。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標、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和緊急問題的處理等構成。
2.能力考核
指對具體職務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經驗性能力進行測評。基本要素包括擔當職務所需要的管理能力、專業能力、應變能力、創新能力等經驗性能力以及從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品德考核
指對達成工作目標過程中所表現出的工作責任感、工作勤惰、協作精神以及個人修養等構成。
4.學識考核
指對達成工作目標過程中所表現出的相關知識進行測評。基本要素包括擔當職務所需要的管理學識、專業知識以及其他一般知識等。
5.組織紀律考核
指對達成工作目標過程中所表現出的紀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進行測評。基本要素包括遵紀守律、儀表儀容、環境衛生等。
七、考核標準
1、對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安全生產違章行為的考核扣分記錄,以自然年度1年為考核扣分周期,滿分為12分。在考核周期內未扣完12分者,不計入下一次扣分周期;但是扣分記錄將作為下一考核周期扣分參考條件。
2、根據煤礦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的嚴重程度和情節的不同,將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違章行為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四個等級,其對應的考核扣分標準分別為12分至9分、9分至6分、6分至3分、3分至1分,本考核扣分標準在階段內只包括上限,不包括下限。
3、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屬一級違章行為,處違章扣分12分至9分。
(1)造成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2)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安全生產死亡責任事故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3)造成連續三年發生安全生產死亡責任事故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4)拒不執行監管(監察)部門安全生產指令,拒不接受安全檢查,情節嚴重的(扣礦長)。
(5)因同一采掘地點發現存在同樣(或類似)事故隱患且一年內連續被監管(監察)部門下達2次以上安全生產隱患整改指令的(扣礦長1/2、責任副礦長)。
(6)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性質特別嚴重或造成嚴重后果的。
(7)對他人檢舉揭發“三違”的行為進行打擊報復的(扣打擊報復者和相關人員)。
4、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屬二級違章行為,處違章扣分9分至6分。
(1)造成一人死亡事故或三人以上重傷事故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2)不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行業安全技術質量規范設計、施工、作業或弄虛作假,造成事故隱患突出的(扣礦長1/2、技術負責人)。
(3)未按時完成監管(監察)部門下達的整改指令要求,又不向安全監管部門提出書面延期申請或未在規定時限內提出復查、驗收申請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
(4)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又不及時上報或瞞報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5)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不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不明確,嚴重影響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
(6)新增、替換采掘頭面未經過煤管所審批擅自組織生產的(扣礦長、技術負責人)。
(7)特種作業人員配備不足組織生產的(扣礦長1/2、責任副礦長)。
(8)安全檢查時弄虛作假逃避監管,情節嚴重的(扣礦長)。
5、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屬三級違章行為,處違章扣分6分至3分。
(1)因違章指揮或制止違章行為不力,造成輕傷以下生產安全事故的(扣礦長1/2、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2)不嚴格執行安全技術審批制度或未經批準擅自改變設計、規程、措施安排作業的(扣技術負責人)。
(3)對“三違”或危及安全的事故隱患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按相關規定處理和匯報的(扣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4)不按規定組織安全檢查和召開安全辦公會議的;不按規定組織班前安全會的;對各類規程措施不按規定組織職工學習的(扣責任副礦長)。
(5)不按規定記載、匯報各類事故或不及時傳達、貫徹、落實上級會議精神、重要文件及指令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
6、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屬四級違章行為,處違章扣分3分至1分。
(1)違反國家、省安全生產相關規定或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2)不積極配合安全管理監督檢查或在檢查時提供虛假情況,情節較輕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3)煤礦企業安全目標管理未層層落實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4)其它一般違章的(扣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7、煤礦企業管理人員有2種及以上違規安全生產行為的,應分別計算、累計扣分。
八、考核結果的應用(工資指基本工資)
1.季度績效考核
季度考核成績將作為被考核管理人員年終評比以及職務和工資升降與獎金的重要依據。當煤礦編制內各級崗位遇有空缺或擴編增加員工額時,凡考核成績優異人員將予先遞補。
(1)考核成績為A級者,當月工資額多發原有工資的5%;
(2)考核成績為B級者,當月工資額多發原有工資的2%;
(3)考核成績為C級者,享受全額工資;
(4)考核成績為D級者,當月扣除工資額的50%,并給予留用三個月處理。如下季度考核不合格,給予辭退處理;
(5)連續3個季度考核成績為A,或全年累計3個A者,下年工資額增加5%;
(6)全年業績考核成績達到4個A者,下年度工資額增加10%。
2.年度績效考核
年度考核成績主要應用于被考核管理人員職位升降使用,煤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升降考核。
(1)年度考核成績為A級者,享受A類年終獎;
(2)年度考核成績為B級者,享受B類年終獎;
(3)年度考核成績為C級者,原有職務、工資不變,享受C類年終獎;
(4)年度考核成績為D級者,給予降職或降薪處罰,不享受年終獎;
九、具體要求和規定
1、針對煤礦管理人員違章行為扣分的多少對其采取警告、嚴重警告、強制學習和考試、停職、不準在本區域內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等措施。
2、對累計扣分達12分的管理人員不準在本礦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同時,將視具體情況提請有關部門吊銷該人員相關的資格證書。
3、對累計扣分達9分的管理人員,將予以停職3個月,并進行安全生產強制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復其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內不予消除。
4、對累計扣分達6分的管理人員,將予以嚴重警告,將予以停職1月,并進行安全生產強制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復其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內不予消除。
5、對累計扣分達3分的管理人員,將予以口頭警告,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內不予消除。
6、在一個考核扣分周期內安全管理人員累計扣分達到9分的,即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繼續從事煤礦管理工作。
十、考核紀律
1.考核人考核時必須公正、公平、認真、負責,不可對相關部屬予以過高評價;考核人不負責任或利用職務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經發現將給予降職;
2.各管理負責人要認真組織、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極應付、敷衍了事者,一經查實,將給予免去全月獎金;
3.考核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完成。被考核管理人員未按時交總結及計劃者扣除考核總分的10%;不按時報送考核表考核人,扣其考核總分的15%;
4.扣分必須要有依據,做到認真、客觀、公正;
5.弄虛作假者,一律按總分的50%扣分。
本辦法自二0x年三月一日起實施
管理人員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利益,形成穩定的經營者團隊,保證公司的長遠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包括: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監、副總監、銷售副總助理、各部門正副經理以及其他總經理(或董事長)認定可享受年薪制的員工。
第三條:公司中層以上(含中層)管理人員實行聘任制,每屆任期3年,可連聘連任。
第四條: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薪酬實行年薪制。
第五條:中高層管理人員薪酬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 基本年薪;
2、 績效年薪;
3、 獎勵年薪;
4、 法定福利和保險;
5、 特別福利保險計劃;
6、 總裁特別獎勵或總經理特別獎勵;
7、 中高層經理人持股計劃(另行規定)。
第二章:薪酬管理辦法
第一條:基本年薪(下限年薪):
1、 以上年度實際年薪總額(基本年薪+績效年薪)的60-70%作為本年度基本年薪,按月核發(見附表二);
2、 基本年薪的初始核定以工作評價、勞動力市場價格、公司人力資源政策為基礎;
3、 新聘(或新晉升)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基本年薪按照公司現行標準進行核定;
4、 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后可以隨時進行調整。
第二條:績效年薪:
1、 在年度結束后,根據考核評價結果進行核定,在次年春節前一次性核發(見附表二);
2、 任現職不滿一年者按實際任職時間進行核定。
第三條:獎勵年薪(年終獎金):在年度結束后,根據公司業績和考核評價結果進行核定,標準為:
1、 董事長(第一層經理人),為年薪總額的60%―70%;
2、 總經理(第二層經理人),為年薪總額的50%―60%;
3、 公司副總經理及其他第三層(或相當)經理人,為年薪總額的40%―50%;
4、 正副總監、總經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層(或相當)經理人,為年薪總額的30%―40%;
5、 部門正副經理、銷售副總助理及其他第五層(或相當)經理人,為年薪總額的20%―30%。
第四條:年薪制人員的獎勵年薪,一律延期半年發放,凡發生以下情況者,均考慮停發、緩發或減發:
1、 違反公司政策、規定嚴重者;
2、 辭職或辭退者;
3、 以往工作中未發現問題,但對當前公司業績帶來不利影響者;
4、 其他董事長或總經理認為有必要停發、緩發或減發的情況;
5、 第三層以下(含第三層)經理人考核年薪發放的決定權在總經理,其他各層經理人考核年薪發放的決定權在董事長。
第五條:總裁特別獎勵,由董事長確定,于次年度春節前一次性發放;總經理特別獎勵,由總經理確定,于次年度春節前一次性發放。
第六條:享受年薪制的人員,不享有加班工資。
第三章:福利保險
第一條:年薪制人員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和保險,其享受內容和享受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條:年薪制人員可享受特別福利保險,但公司若發生經濟效益滑坡或其他重大事件,經董事會研究批準后,可停止支付。
第三條:終生健康險:
1、 以年度為單位進行核定,每任職滿十二月,發放一年的終生健康險;
2、 享受條件:任滿一年,考核成績在良好以上者;
3、 董事長(第一層經理人)為 萬保額;
4、 總經理(第二層經理人),為 萬保額;
5、 公司副總經理及第三層(或相當)經理人,為 萬保額;
6、 正副總監、總經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層(或相當)經理人,為 萬保額;
7、 部門正副經理、銷售副總助理及其他第五層(或相當)經理人,為 萬保額;
第四條:國內外進修:
1、 董事長(第一層經理人)、總經理(第二層經理人)任滿一屆,考核結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國內外中長期進修;
2、 副總經理及其他第三層(或相當)經理人任滿一屆,考核結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國內外短期進修;任滿兩屆,考核結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國內外中長期進修;董事長或總經理認為必要者,可不受此規定限制;
3、 正副總監、總經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層(或相當)經理人、部門正副經理、銷售副總助理及其他第五層(或相當)經理人任滿兩屆,考核結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國內外短期或中長期進修;董事長或總經理認為必要者,可不受此規定限制;
4、 以上條件均為必要條件,是否執行根據公司具體情況進行安排。
第五條:一次性退職金:
1、董事長(第一層經理人)享受條件為任滿一屆以上,考核結果良好以上,其標準為:
享受標準 = 最后年度年薪總額 *(1 + 實際任職年限/10)* 1.0
2、總經理(第二層經理人)享受條件為任滿一屆以上,考核結果良好以上,其標準為:
享受標準 = 最后年度年薪總額 *(1 + 實際任職年限/10)* 0.9
3、副總經理及其他第三層(或相當)經理人享受條件為任滿一屆以上,考核結果良好以上,其標準為:
享受標準 = 最后年度年薪總額 *(1 + 實際任職年限/10)* 0.7
4、正副總監、總經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層(或相當)經理人享受條件為任滿一屆以上,考核結果良好以上,其標準為:
享受標準 = 最后年度年薪總額 *(1 + 實際任職年限/10)* 0.6
5、部門正副經理、銷售副總助理及其他第五層(或相當)經理人享受條件為任滿一屆以上,考核結果良好以上,其標準為:
享受標準 = 最后年度年薪總額 *(1 + 實際任職年限/10)* 0.5
6、一次性退職金在任職期滿后,一次性發放;
7、任職未符合上述期限規定要求,由于工作調動原因等離任,且考核結果良好以上者,按實際任職年限核發退職金。
第六條:工作地在公司本部的中高層管理人員,福利住房按公司原住房分配制度執行。
第七條:工作地在公司本部以外的中高層管理人員享受福利住房:
1、 任期滿一屆以上者,可享受福利住房;具體規定為:任期滿一屆,公司提供40%房款作為首付款;任期滿兩屆,公司提供其余60%房款;該款項不直接發放給個人,由公司直接支付給房地產商。
2、 購房標準:第三層經理人及以上(相當)為120平方米;第三層經理人以下(相當)為100平方米;
3、 福利住房房價不得超過山東省中高檔商品房平均房價。具體標準為:4000元/平方米。
4、 以上標準為最高限額,所購住房低于購房標準者,剩余款項不發放給個人,超過購房標準者,超標部分房款自付。
5、 福利住房產權歸購房者個人,所有相關責任購房者自負。
6、 住房福利計劃自聘用之日開始生效,自任職滿一屆開始執行。
7、 任期未滿一屆者,不享受此福利。
8、 任職不滿一屆,由于工作調動原因等離任,且考核結果良好以上者,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可以按實際任職年限進行核算。
9、 任同一層次職務二屆以上(不含)者不重復享受福利住房。
第八條:其他特別福利與保險計劃,根據公司效益和實際情況另行規定。
第九條:特殊福利計劃的執行,以國家相關財稅制度為依據列支。
第十條:因企業重組、并購等非個人因素造成職位喪失或職位下降者,根據任職年限按比例提前執行上述計劃。
第十一條:對于公司目前中高層現職中,經考核不具備任職資格,但對企業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者,如服從公司統一安排,離開現任職務,可以在本制度執行的同時,提前執行特別福利計劃,同時,授予“企業功勛”光榮稱號。具體標準將根據現職進行核定。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本規定未盡事項,另行規定或參見其他規定的相應條款。
第二條:本規定的解釋權在人力資源部。
第三條:本規定自董事會核準、股東大會通過后頒布執行,修改時亦同。
管理人員制度 篇11
為保障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對發生突發事件及時處理,經公司領導研究,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擬訂本方案。
一、值班人員的范圍及形式:
1.值班人員范圍為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女性除外);
2.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采取每人一周、循環進行。
二、值班時間:
夜間值班時間為20:00至次日凌晨8:00
三、值班干部的主要職責
值班領導的主要職責是對全公司的安全及治安保衛等情況進行認真巡查,去發現其中存在的問題,如遇突發事件及時組織應對。值班干部在值班期間須保證在崗,并保持通訊暢通(手機十二小時開機)。
1.公司領導隨時抽查值班干部值班情況,并在突發事件中領導組織各項應急工作。
2.中層值班干部對值班期間全公司的安全及治安保衛情況進行巡查,期間巡查不得少于一次(具體時間可自由安排),并對巡查結果及發現的問題做好記錄(值班記錄放于門衛室),如遇突發事件及時組織處理,必要時報告相關領導。
3.中層值班干部晚上接班后,首先檢查前一天干部值班時是否發現問題、發現的問題是否已經解決落實,并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記錄。
4.行政部于每日9:00前檢查上日值班記錄情況,并首先就值班干部記錄的問題于中午十二點之前向有關負責人匯報,有關負責人須對值班干部發現的問題填報處理意見,行政部根據處理意見對問題的處理進行監督落實。對上日無值班記錄的,行政部須于中午十二點前通知相關領導。
四、監督檢查
1.公司行政部于每月最后一天根據干部值班記錄檢查匯總值班情況,并對值班情況進行通報。
2.值班干部因出差或有事請假后,可自行與其他干部換班,換班情況需報行政部備案,換班無備案者,扣本人1分。
3.值班干部值班遲到、早退、中途缺崗者,或在值期間全面巡查少于1次的,扣本人1分,對缺勤者,扣本人5分。
4.因缺值發生安全或偷盜事件未及時組織處理或處理造成損失的,扣本人5分罰款,情節嚴重的追究其脫崗責任。
5.值班期間對突發事件未及時處理或處理嚴重不當者,視情況扣本人1~5分罰款,情節嚴重的視情況處理。
6.值班干部未根據相關負責人的處理意見對前一天值班干部發現的問題進行檢查記錄者,扣本人1分。
7.如行政部未將干部缺值情況通知領導或未將值班干部發現的問題于次日交相關負責人處理的,每次扣相關責任人1分。
8.如相關部門未對行政部呈報的值班干部發現的問題按相關負責人填報的處理意見進行落實的,根據具體情況處相關負責人扣5分。
9.行政部負責本規定的監督執行,并根據有關領導和值班干部的通知開具罰款單,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五、值班干部夜間津貼
公司實行夜間領導干部值班制,對公司領導夜間值班實行夜班津貼補助,具體標準是每人/每月200元。
六、本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成都金山化學試劑有限公司
二Oxx年八月十四日
管理人員制度 篇12
項目經理崗位責任制
1、項目經理應根據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的范圍、時間和內容,對項目全面負責,實施全過程、全方位管理。
2、項目經理應與集團公司(分公司)簽訂“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方針、政策和強制性標準,執行集團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3、組織編制項目管理實施規劃。
4、對進入施工現場的生產要素進行優化配置和動態管理。
5、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體系并組織實施。
6、在授權范圍內負責與集團公司(分公司)、勞務作業層、各協作單位、發包人、分包人和監理工程師等的協調,解決項目中出現的問題。
7、負責進行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發現和處理突發事件。
8、參與工程竣工驗收,準備結算資料和分析總結,接受審計。
9、負責項目部其它的日常及善后工作。
10、協助集團公司(分公司)進行項目的檢查、鑒定和評獎申報。
技術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1、對單位工程的施工技術全面負責。并負責制定單位工程的質量目標及保證質量措施,并組織實施。
2、負責編制項目管理實施規劃(施工組織設計)并組織實施。
3、負責校核工程的測量、定位、抄平及放線工作。
4、組織學習施工圖紙,并負責向施工人員及有關作業隊進行技術及安全交底。
5、組織隱蔽工程驗收及分部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
6、負責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對于重大質量事故要及時上報并查明原因,并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7、參與竣工工程的初驗和驗收工作。
8、負責對工程技術資料的管理和檢查工作,達到齊全、及時、完整。
9、組織學習新工藝,推廣新經驗,使用新材料。
10、組織業務學習(包括施工圖紙及技術標準等)。
施工員崗位責任制
1、施工員是施工技術負責人的助手和參謀,在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施工組織工作,是施工作業隊的直接領導者。
2、負責施工現場的施工調度,工種工序穿插工作。
3、參與施工進度計劃和各種計劃的編制,具體負責實施并不斷補充完善。
4、向作業隊操作者進行一般的技術交底,監督作業隊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驗收規范。
5、組織一般項目的隱蔽工程驗收,工序交接驗收和作業隊產品的質量檢查,參加工地周檢和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的各項檢查,協助作業隊做好各項原始記錄。
6、組織作業隊認真學習圖紙,按圖施工,負責處理一般施工技術問題。
質量檢查員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量管理政策、方針和上級有關規定要求。
2、對作業隊兼職質量檢查員進行業務培訓,指導他們的工作。
3、對工程定位放線、水平標高和隱蔽工程進行檢查驗收。
4、經常深入工地巡回檢查,進行質量監督,嚴把質量關,堅決杜絕不合格工程項目。
5、協助集團公司開展達標活動,貫徹好有關質量文件和會議精神。
6、及時向集團公司(分公司)提出每月的質量檢查報表,并對其準確性負責。
7、認真執行質量驗收標準,嚴格檢查制度,并對檢查數據負責。
8、嚴格執行各項檢查制度,負責組織項目的周檢查,組織作業隊開展QC活動,推行全面質量管理。
安全員崗位責任制
1、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的方針政策,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程、勞動保護法規和“一標五規范”。
2、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總結推廣交流先進經驗。
3、經常深入工地巡回檢查,進行安全督促,掌握安全生產情況,調查研究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4、組織開展各項安全活動。
5、參加審查項目管理實施規劃(施工組織設計)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6、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種的安全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
7、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
8、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遇有嚴重險情,有權責令停產,并報領導處理。
9、對違反有關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法規的行為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越級上告。
資料員崗位責任制
1、認真學習圖紙,參加圖紙會審,并做好會審記錄。
2、參加地基與基礎和其他關鍵項目的隱蔽工程驗收,分部分項質量驗收和工地周檢。
3、按規定要求做好試塊的留置和試驗工作。
4、隨時做好技術資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及時提供竣工資料,參與驗收。
5、協助技術負責人推行全面質量管理,提高工程質量,確保工程全部合格。
材料員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全面負責項目部材料的驗收、保管、領用、報耗、盤點、核算及部分材料的采購管理工作。
2、根據工程預算及工料匯總,做好施工前的材料準備工作,搞好供應和運輸的調查,參與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的設計。
3、配合本單位材科主管部門與建設單位商定材料供應事宜,及時向建設單位提報由其負責的材料供應清單,并做好建設單位供料的驗收工作。
4、按照施工進度每月編制材料采購計劃,于25日前報本單位材料主管部門,并按照采購范圍及供貨地點,分期、分批組織進場,把好質量和數量驗收關。
5、負責同集團公司物資供應處簽訂《周轉材料租賃合同》,并及時組織進場,做好使用、保管以及退場工作。
6、按照現場施工平面布置圖的要求堆放材料,碼方碼跺、堆放整齊,并按《物資控制程序》的要求,做好材料的標識。
7、材料進場及時填寫“材料進場日記”和“物資質量驗證記錄”,認真填寫“收料單”,建好材料帳,做到帳物相符。
8、負責工地倉庫物資的管理工作,執行材料限額領料制度,認真填寫限額領料單。
9、認真執行集團公司材料發放制度和余料回收制度,完善材料的使用、管理和清理責任。搞好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做到工完料凈。
10、及時對合格物資供方進行評估、考核,并將結果報本單位材料主管部門。
11、負責做好季度、半年、年終及工程竣工的材料盤點、報耗工作。
12、準確填制各種材料憑證,及時搞好經濟核算和材料耗用的經濟活動分析,參與辦理經濟簽證,做到及時、齊全,并將所有單據按月裝訂成冊。
管理人員制度 篇13
為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維護正常工作秩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正常時間為:8:00-11:30、13:00-17:00,11:30-13:00為午餐、午休時間。因工作需要,財務部和技術部執行周六周日輪休制(周六、周日,財務部和技術部必須有人上班,特殊情況應提前報備至常務副總處)
二、采用釘釘統一考勤,所有管理人員上下班打卡、請假申請、出差申請等統一經過釘釘申請審批。未經部門主管批準無故缺勤者視為曠工,上交成長贊助200元/天。連續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
三、上下班漏打卡超過3次,上交成長贊助20元/次。
四、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成長贊助10元,20分鐘以內成長贊助20元,依次類推。1小時以上4小時以內作曠工半天處理,4小時以
上8小時以內作全天曠工處理。
五、管理人員3天以內請假由常務副總審批、連續3天以上請假由分公司總經理審批。
六、管理人員實行單休制,事假或多休息,扣除當天工資;節假日或星期天加班,工資結算時計入加班工資。
七、法定節假日,由行政人事部節前發布放假通知,具體以通知為準。
八、直系親屬紅白事假3天帶薪假期,釘釘請假中注明事由。
九、管理人員因病申請休假,當月休假未滿10天(含10天)的扣除100元/天,10天以上按照實際績效發放,并按休假時間扣除考勤(外勤業務人員同步扣除出差考勤);休假(含產假)超過1個月的,按本人基本工資(最高發放3000元/月)發放當月工資;休假超過3個月(產假3個月不計)的作自動離職。
十、產假規定
1、管理人員懷孕,需及時告知行政人事部;
2、休產假需提前一個月向公司申請并確定休假時間;
3、公司規定產假時間為3個月,無特殊情況不得延期;
4、產假包括節假日和雙休日。
5、陪產假3天。
十一、工作時間外出須在釘釘軟件上提交外出申請。
十二、其它未定事項,一事一議。
十三、執行日期:20xx年2月15日。
行政部
20xx年2月15日
管理人員制度 篇14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指示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2、負責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經常性的組織安全大檢查和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3、負責制定、修改各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監督嚴守安全操作規程。
4、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對新進廠職工的“三級”教育,特殊工種的培訓和安全知識考核。
5、進行安全解剖,對隱患要制定防范措施,對緊急發生安全的情況,有權停止有關人員工作和生產,并立即報告公司領導。
6、組織編寫安全計劃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7、督促有關部門合理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合理使用勞動用品,并及時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8、加強對機動車的安全管理,督促有關部門做到車定人,人定崗、嚴禁無證駕駛。
9、嚴格執行“人盯人、人盯車”的安全管理職責。
10、負責工傷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統計和上報工作,認真執行“三不放過”的原則,協同有關部門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其按期實行。
管理人員制度 篇15
煤礦安全生產對管理人員的處罰實施細則
(一) 副總及以上礦領導出現下列情形予以處罰:
1、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誤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罰50元/次,造成重傷及以上事故的罰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礦 研究處理。
2、對分管范圍內由于中層干部違章指揮造成的安全事故負連帶責任。一般事故罰50元/次,重傷事故罰100元/次,重大事故由礦 研究處理。并參與分管范圍內的事故追查,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3、在現場發現的屬自身分管范圍內的各類不安全隱患不及時組織、安排落實處理的,如果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罰100元/次,重傷事故罰2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由礦 研究處理。
4、在現場發現的不屬自身分管范圍內的各類不安全隱患不及時向有關分管領導通報并督促落實處理而造成重傷事故的罰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礦 研究處理。
5、對在現場發現的重大不安全隱患不盯在現場立即組織處理或當班未處理完不在現場向下一班帶班領導交待清楚就離開的,罰10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礦 研究處理。
6、擺不正安全與生產的關系,重生產、輕安全、違章指揮的,罰款50元/次,造成事故的罰200元/次,造成重傷以上事故的由礦 研究處理。
7、對業務部門和施工單位所反映的不安全隱患,必須認真對待,給予明確答復,采取相應措施組織落實處理,否則按本條第二款的規定進行處罰。
8、對自己在現場發現的“三違”現象及人員不制止,不處理的,罰款5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礦 研究處理。
9、不得為業務部門追究的安全事故責任者說情、打招呼,違者報礦 處理。
10、必須參加礦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和安全辦公會議,并對本身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作出詳細的安排、部署,無故不參加者,罰款50元/次。
(二) 業務部門工作人員出現以下情況予以處罰:
1、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誤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罰30元/次,造成重傷事故罰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由礦研究處理。
2、對在現場發現的各類不安全隱患必須向施工單位現場跟班人員交待清楚,限期整改好,到期進行驗收;同時向礦分管領導匯報,并通知施工單位。否則,罰款3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經理組織追查處理。
3、對在現場發現的重大不安全隱患,必須盯在現場,督促施工單位立即進行處理,并及時匯報礦調度。否則,罰5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經理組織追查處理。
4、業務部門主管,因自己或下屬工作人員管理不到位,工作落實不到位或失誤的,罰30元/次,對造成一般事故的罰50元/次,造成重傷事故的,罰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礦研究處理。
5、在井下發現“三違”現象及人員,要立即給予制止,提出處罰意見交安檢站執行,并向違章者所在單位領導通報。否則,罰款3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經理組織追查處理。
6、業務部門工作人員擺不正安全與生產的關系,重生產,輕安全,違章指揮的,罰50元/次;造成一般事故罰100元/次,造成重傷以上人身事故的降一級工資。
7、業務部門工作人員檢查工作不認真細致,走馬觀花,導致事故隱患不能得到及時發現和排除的,罰30元/次;造成事故的,罰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降一級工資。
8、業務部門追查事故時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罰款100元/次。
9、業務部門不派人參加礦組織的安全大檢查的,罰部門主管50元/次;指派的人員不聽安排或無故不參加的,罰責任者50元/次。
10、每項工程開工前,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礦工程部組織有關部門按措施要求對該項工程的前期準備工作進行驗收,符合規定的由工程部簽發開工合格證方可開工。工程部不組織,罰100元/次;有關部門不派人參加的罰100元/人次;不符合開工條件而強行開工的罰同意開工者200元;造成事故的每次降一檔工資。
11、政工部不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組織培訓或有關部門不參加的,對責任單位和主管罰100元。
(三) 生產、輔助工區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予以處罰:
1、嚴于職守,堅持不安全不生產原則,如失職,不堅持原則,發現一次罰50元;由自身原因當月出現三次及以上者,降一級工資。
2、對業務部門所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必須按要求安排落實處理。不落實處理的罰50元/次,造成一般事故的罰100元/次,造成重傷以上事故的降一級工資。
3、深入井下及時查找自身所轄范圍內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如對自己轄區內存在的不安全問題視而不見,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造成事故的降一級工資。
4、違章指揮或對工人違章作業、冒險蠻干不加制止,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5、必須堅持一工程一措施。措施的編制在安全上要有針對性,并做到字跡清晰、圖文并茂;每份措施必須傳達到所有施工人員并履行簽字手續。沒措施嚴禁安排開工。對未參加規程措施學習簽字的職工,嚴禁安排參與施工。否則,對責任者罰50元/次,“規程、措施”簽字依據,及時送一份到安檢站,否則,每份罰20元,并限期送達。
6、對本單位的“三違”人員不得縱容、包庇,更不得干擾業務科室對“三違”人員的查處,必須積極協助業務科室對“三違”人員的追查,否則,罰責任者200元/次,并追究領導責任。
7、主管負責人和技術員必須參加礦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必須按要求及時組織整改,當班處理不完的,現場移交下一班處理,并把處理情況及時反饋到有關業務科室和礦分管領導,否則,罰責任者50元/次。
8、安排無證人員擔任特殊崗位工作的罰50元/次。
9、負責人、書記對調入本區(隊)實習期未滿的工人必須簽訂師徒合同。不訂的,罰負責人、書記各50元/人次;造成事故的,降一級工資。
管理人員制度 篇16
1、管理范圍及職能部門
(1)酒店管理人員是指酒店管理員(主管)及其以上管理人員。分為店級管理人員、部門級管理人員和管理級管理(主管)人員。
a、店級管理人員是指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經理)和總經理助理;
b、部門級管理人員是指部門經理(主任)、部門副經理(副主任)、部門經理(主任)助理。
c、管理員級管理人員是指管理員、大堂副理及同級管理人員。
(2)管理人員逐級由酒店實施管理。
(3)酒店人力資源部是管理部門級管理人員和管理員級管理人員的職能部門。
2、管理人員的任免程序
(1)店級管理人員按上級管理部門規定辦理。
(2)部門級管理人員由總經理提名,經總經理辦公會議集體討論決定,由總經理任免,并報上級管理部門備案。
(3)管理員級管理人員由部門負責人提名,經總經理辦公會集體討論決定,由部門負責人任免,人力資源部備案。
3、管理人員的考核
(1)店級管理人員的考核工作,按上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2)部門級管理人員的考核工作,由總經理負責,人力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3)考核分為任免 考核、日常考核和年度工作考核。考核工作由人力資源部根據不同情況,采取不同方式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應積極協助。考核結束,實事求是地寫出考核材料,作為管理人員晉升、留任、免職和獎懲的依據。
4、管理人員的調整
(1)管理人員調整工作按照'統籌兼顧,調劑余缺,知人善任,用其所長'的原則,按管理人員任免程序組織實施。
(2)管理人員因晉升、調離、辭職、退休、死亡的',職位空缺時,由總經理在酒店內選聘,或從人才市場招聘;調整或招聘手續由人力資源部辦理。
5、管理人員的外派管理
(1)酒店外派的管理人員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管理。
(2)外派人員完成外派任務,酒店人力資源部按照不低于外派前的職務或崗位進行安排,部門經理級以上職務的外派人員,按任免程序由總經理聘任。
(3)外派人員在外派期間,若有嚴重違紀行為的,酒店視情況將其調回并按規定進行處理。
6、管理人員的儲備
(1)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逐步建立、健全后備管理人員選拔機制,加強后備管理人員隊伍建設。
(2)酒店領導班子,應積極將優秀部門正職管理人員,作為店級后備人員的儲備。
(3)對年紀輕、高學歷、有知識、懂外語的優秀管理員級管理人員要積極培養,人力資源部在考核的基礎上,積極向酒店總經理推薦,作為后備部門級管理人員的儲備。
(4)通過'實際工作鍛煉','參加學習培訓'等多種途徑和方法培養后備管理人員,擴大后備管理人員隊伍。
7、管理人員的獎懲
(1)建立管理人員的獎勵制度,鼓勵管理人員中的先進人物發揮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政治榮譽感和工作責任心,提高辦事效率和工作質量。
(2)對管理人員違紀的處罰按照酒店《員工手冊》辦理,并按管理人員的管理權限具體組織實施。
管理人員制度 篇17
1、食品經營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應當按照要求洗凈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
2、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的餐飲具,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飲具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3、采購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證明;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飲具以及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并要求留存票據。
4、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及設備,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不得與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5、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正確的清洗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劑洗、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消毒,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6、消毒后的餐飲具應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并符合有關消毒衛生標準。
7、清洗消毒后的餐飲具應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柜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保潔柜有明顯“已消毒”標記,柜內潔凈、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飲具要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結束,應及時清理衛生,做到內外清潔,9、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每次消毒后填寫消毒記錄。
管理人員制度 篇18
一、餐飲服務場所的墻壁、地板無縫隙,天花板完整,地漏使用水封式,人員、貨物進出通道要安裝防鼠板,排水管道出水口要安裝金屬材料制成、縫隙間距或網眼應小于10mm的篦子。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通風口、換氣窗應加裝防蟲篩網。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和可開啟的.窗,應設置安裝易拆洗、不易生銹的防蠅紗網或空氣幕。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能自動關閉。
二、根據餐飲服務場所的布局、面積及滅蠅燈使用技術要求,安裝一定數量的滅蠅燈。食品處理區、就餐區宜安裝粘捕式滅蠅燈,電擊式滅蠅燈不得懸掛在食品加工制作或貯存區域的上方。
三、餐飲服務場所內應使用粘鼠板、捕鼠籠、機械式捕鼠器等滅鼠裝置,不得使用殺鼠劑。餐飲服務場所外可安裝固定的抗干預型鼠餌站。
四、在收取貨物時,要檢查運輸工具和貨物包裝是否有有害生物活動跡象,防止有害生物入侵。要定期檢查食品庫房或食品貯存區域、固定設施設備背面等區域是否存在有害生物活動跡象。發現有害生物,應及時將其殺滅,并查找和消除其來源途徑。
五、采購的衛生殺蟲劑和殺鼠劑應標簽信息齊全,并在有效期內。鼓勵采購低毒或微毒的衛生殺蟲劑和殺鼠劑。
衛生殺蟲劑和殺鼠劑產品應單獨存放在具備防火防盜通風條件的固定場所,由專人負責保管。不得存放在食品處理區和就餐場所。
六、衛生殺蟲劑和殺鼠劑使用人員應經過有害生物防制專業培訓,使用時要針對不同的作業環境,選擇適宜的種類和劑型,并嚴格根據衛生殺蟲劑和殺鼠劑的技術要求確定使用劑量和位置,設置警示標識。也可以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實施。
管理人員制度 篇19
食品安全綜合檢查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采取有效管理措,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永擔社會責任。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2、建立健全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自查,并留存相關紀錄備查。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5、食品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入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7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造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8、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過二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提交上級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盤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9、在就餐場所甚至食品安全宣傳欄,主動公示誠信建設,及時處理消費者意見。
管理人員制度 篇20
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應當按照要求洗凈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
2、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的餐飲具,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飲具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3、采購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證明;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飲具以及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并要求留存票據。
4、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及設備,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不得與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5、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正確的清洗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劑洗、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消毒,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6、消毒后的餐飲具應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并符合有關消毒衛生標準。
7、清洗消毒后的餐飲具應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柜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保潔柜有明顯“已消毒”標記,柜內潔凈、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飲具要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結束,應及時清理衛生,做到內外清潔,9、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每次消毒后填寫消毒記錄。
管理人員制度 篇21
為了保證客戶安全順利地辦理親人骨灰落葬、祭拜事宜和提高服務質量,特制定本規定,請廣大客戶支持、配合共同遵守。
第一條:按實填寫登記表。按所購墓穴價格交費或交定金(三十天內須交清全款,逾期不交,所訂墓位不予保留)。落葬前須交齊所有費用,墓園發給安葬證書。若中途退墓(指未落葬的墓),墓主應付墓價5%手續費;造成其他損失的(如碑已刻好),還須付材料及勞務等費用。
第二條:墓園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認購者只有使用權而無權轉讓(或轉賣)。使用年限以國家規定經營性公墓年限為準。
第三條:墓園從落葬次年起收取護墓費,墓主憑安葬證書交納。逾期不交者,該墓不予護理,五年不交者作無主墓處理。
第四條:購墓者所支付的護墓費本園負責墓穴的清掃及綠化管理。如在墓穴私自安裝附件設施及其他珍貴物品、易碎物品,遺失和損壞本園概不負責。
第五條:骨灰盒應標準規范,其尺寸不得大于所購墓穴墓箱的尺寸,特殊情況應提前與墓園商定。落葬前須提前三天通知墓園,否則造成的后果墓園不予負責。
第六條:在使用期間,如出現墓穴滲水骨灰盒腐爛等情況,均屬“入土為安,回歸自然”的正常現象,墓園不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落葬、祭拜時需共同維護墓園的秩序和安全,帶好小孩、照顧好老人,嚴禁攀爬、推拉、跨越墓穴。保持墓園的肅穆,共同愛護墓園公共設施、綠化、環境衛生。
第八條:由于墓園管理不當(非墓主原因)影響落葬(如位置、碑文等出現差錯)墓園負責更換,并酌情給予一次性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所購墓價的5%)。
第九條:墓園負責墓穴材料三年內無償保修(非墓主原因損壞)。因戰爭、地震、自然風化等不可抗力造成墓穴損壞、變色等情況本墓園均不承擔任何責任。因管護原因造成墓碑毀損,由墓園負責更換修復。
請留下一顆愛心,寄托一份思情。為使墓園保持優美、清靜的環境,讓逝者安息,請自覺遵守本管理規定。
謝謝合作!
管理人員制度 篇22
一、 負責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的學習培訓,并做好建立培訓檔案工作;
二、 負責組織從業人員年度健康檢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檔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三、 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等,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 負責檢查記錄餐飲服務經營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并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和提出處理意見;
五、 負責受理投訴舉報工作,對每起投訴舉報要認真記錄并配合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六、 接受和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并如是提供相關資料和情況;
七、 完成上級交給的與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管理人員制度 篇23
第一條為規范我鄉公益性公墓的建設和管理,節約土地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益性公墓是指不以營利為目的,鄉(鎮)政府為所在地村民提供尸體、骨灰安葬服務的公共墓地。公益性公墓不得對村民(含本轄區)以外的其他人員提供墓穴用地。
第三條公益性公墓建設要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鄉鎮建設的總體規劃以及新農村建設要求。
第四條公益性公墓選址要與自然環境相協調,不得破壞當地的`生態環境。嚴禁占用耕地或變相占用耕地,所需用地從鄉(鎮)所在村公益性建設用地中調劑解決。
第五條建設公益性公墓要突出從緊、從嚴的原則,每個村,可申請建設一處公益性公墓,建設面積應控制在50—100畝以內。所建公墓要履行用地審批手續,涉及林地的,需經林業部門批準。
第六條公益性公墓是面向農村、服務
于大眾的社會公益性設施,不得變相從事經營活動,建設資金以政府投資為主、社會自愿捐贈和群眾自籌相結合的原則籌集,鄉(鎮)政府要加強公益性公墓建設的領導,加大獎勵和扶
持力度。
第七條公益性公墓墓穴占地面積單穴不得超過0。8平方米,雙穴不得超過1平方米。嚴禁建造豪華墓穴。墓區綠化覆蓋面不得少于50%,墓碑以平置為主,防止青山“白化”現象。
第八條建立公益性公墓由村委會提出申請,報墓地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后。報縣區民政部門批準。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報告;
(二)建設、規劃、國土、林業等部門的審查意見;
(三)建設公墓的可行性報告;
(四)其他有關材料。
第九條各鄉鎮要對已建的公益性公墓進行集中整合,規范管理。公益性公墓要明確專人負責,聘用專門管理人員,負責墓地的管理和維護(原則上1—2人)。
第十條公益性公墓實行年檢制度,年檢由所在地鄉、鎮政部門組織實施,報縣、區民政部門備案。縣、區民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普檢或抽檢,并予以通報。
第十一條公益性公墓實行屬地管理。對違反公益性公墓建設管理規定的,按照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實行誰審批誰整改,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將逐級追究責任。
管理人員制度 篇24
食品采購索證索票驗收制度
1、餐飲服務提工者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確保所購原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便于溯原。
2、采購須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向固定供貨商采購食品的,宜簽訂采購供貨合同。
3、餐飲服務提供者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采購的,須查驗留存供貨商資質證明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從固定供貨商采購的,應查驗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每筆貨貨清單等:從合法超市、農貿市場采購的,須留存貨物清單:使用集中消毒餐具的,應索取供貨廠家營業執照及消毒合格證明。證明資料為復印件者,宜有供貨者蓋章或簽字確認。以上各種來源的采購,均須索取留存有效購物憑證。
4、建立臺賬。按格式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5、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等,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企業各門店應當建立總部統一配送單據臺帳。門店自行采購的產品,應當遵照以上規定執行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
6、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7、采購食品時方進行感官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及原料,以及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品及其制品。
8、預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簽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條的規定。
管理人員制度 篇25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
1、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3、按有關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經營許可證,無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4、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5、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6、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7、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8、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管理人員制度 篇26
一、小公司規章制度怎么寫
1 、進入辦公室必須著裝整潔。
2 、在辦公室自覺講普通話,禁止喧嘩、說笑、打鬧,說粗話、臟話。
3、愛護辦公室的各項設施,隨時保持辦公室干凈、整潔、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
4、不得利用辦公室會客、聚會、不得在辦公室吃飯,更不允許吸煙。
5、各部門務必及時、認真遞交下個月的工作計劃和上一月的工作總結。
6、辦公室工作由辦公室人員全面負責,其他部門予以配合。
7、不準私自動用辦公室物品,如需應向辦公室登記并做好領取記錄。
會議制度
1、參會時,不遲到、不早退;有病、有事的確不能出席會議者應先請假,同意后方有效。
2、學生干部參會時,務必做好會議記錄,以便及時安排和布置工作。
3、每次例會后,各部須交書面報告和工作計劃。
4、各項會議制度應充分堅持民主、認真、廣泛聽取每位成員的意見。
值班制度
1、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辦公室。
2、接待來訪同學,處理當日事務,了解同學宿舍管理的意見,巡視各宿舍樓,處理各宿舍樓的一般問題,及時向學生宿舍管理科報告情況。
3、工作中必須熱情、禮貌、認真的原則。
4、在值班記錄本上詳細的`記錄當日的值班情況。
5、做好辦公室清潔衛生。
二、怎么公示規章制度
1、直接將規章制度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在勞動合同中專款約定“勞動者已經詳細閱讀,并愿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規章制度》”,讓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上簽字。
2、將規章制度以手冊形式發給員工,交由員工閱讀,并且在閱讀后簽字確認。用人單位應保留規章制度的發放證據。
3、將規章制度放在公司網站上由員工瀏覽,通過計算機技術手段記錄員工瀏覽規章制度的情況。
4、將規章制度在廠區公共區域將規章內容全文公告,并且將規章制度的公示現場以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備案。
5、將規章制度發到員工個人郵箱里,保留發信記錄。
6、將員工對于企業規章制度的了解情況作為考核項目,定期或者不定期考核員工對規章制度的了解情況,記錄規章制度考核結果并讓員工簽字確認。
7、召開全體職工大會或者組織全體職工對規章制度進行集中學習、培訓,讓員工在規章制度學習培訓報到表上簽名。
8、可以進行相應規章制度的考試,并保留規章制度的試卷。
管理人員制度 篇27
1.凡屬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電氣焊工、登高架設工、塔吊起重工、信號工、急救人員、機械操作工等工種),必須按國家建設部規定要求持證上崗。
2.特種作業人員,除應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外,還應接受特種作業人員的專門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嚴格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經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憑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
3.特種作業人員由企業每年進行一次復審教育和參加體檢,由企業安全部門負責進行考核,自發證之日起定期到發證機關進行復審考核。
4.工種發生變化時,應經企業安全有關部門同意,進行備案,一般工種轉變為特殊工種時,應接受特殊工種安全技術教育,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要責任心強,熟悉本工種業務技術和本工種安全知識和檢查標準與操作規程,不冒險蠻干,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保存好自己的上崗證件,如有丟失及時匯報。
7.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規章制度。
管理人員制度 篇28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管理人員制度 篇29
1、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與衛生習慣,持續宿舍的良好秩序與衛生環境,使大家有一個良好的住宿環境。
2、宿舍人員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掃室內外衛生,持續宿舍環境清潔。
3、愛護公物,損壞按價賠償,并追究職責工地宿舍規章制度工地宿舍規章制度。
4、墻上嚴禁亂涂亂畫,不隨地吐痰,亂扔瓜皮果屑。
5、室內布置應井井有條,不得亂擺亂放。
6、持續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同事之間不得找任何借口爭吵、打架。
7、不得在宿舍聚眾賭博。不得將外來人帶到宿舍內住宿。
8、持續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火。
9、出入宿舍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0、晚上有事外出,應向上一級領導通報,并于23點前回到宿舍。
11、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線,做到人走燈滅,電源斷電。宿舍內不允許用電爐,發現一律沒收。
12、宿舍人員發現有偷竊行為者,一律處以罰款后開除。
管理人員制度 篇30
一、學校食堂應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食品安全自查。
二、學校食堂應結合經營實際,全面分析自身食品安全危害因素和風險點,確定食品安全自查項目和要求,建立自查清單,制定自查計劃。
三、根據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時發現并消除食品安全隱患,防止發生食品安全事故。
四、自查應采用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專項自查等方式。
1、制度自查。對食品安全制度的適用性,每年至少開展一次自查。在國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發生變化時,及時開展制度自查和修訂。
2、定期自查。特定餐飲服務提供者每周至少開展一次經營過程自查,其他餐飲單位每月至少開展一次經營過程自查。重點檢查食品原料采購貯存、設備設施運轉情況、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情況、從業人員衛生狀況、食品加工制作過程、供餐情況等,及時清理感官性狀異常、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宜單獨存放。發現問題、及時指導、向主要負責人報告,并做好記錄。
3、專項檢查。獲知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后,應立即開展專項自查。專項自查的重點內容應根據食品安全風險信息確定。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對食品安全開展日檢查,重點為對從業人員實施晨檢、進貨查驗、儲存、加工過程等風險隱患防控,發現問題、及時指導、向主要負責人報告,并做好記錄。
六、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食品,應立即停止使用,存放在加貼醒目、牢固標識的專門區域,避免被誤用,并采取退貨、銷毀等處理措施。發現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對自查中發現的其他食品安全風險,應根據具體情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對消費者造成傷害。
管理人員制度 篇31
設備、設施清潔消毒維修管理制度
1、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2、配備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主要設施宜采用不銹鋼,易于維修和清潔。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如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m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殺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并宜提供溫水。
5、食品處理區應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6、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
7、食品接觸面原則上不得使用木質材料(工藝要求必須使用除外),必須使用木質材料的工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膠型切配板。
8、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9、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