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制服管理制度(精選6篇)
員工制服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為規范本物業公司員工制服管理,樹立公司形象,特制訂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本物業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1、行政人事部負責制服預算、樣式選定、登記造冊、驗收、保管、發放、折舊、退還登記等,同時負責抽查各部門員工制服著裝情況。
2、各部門經理負責落實、檢查、監督本部門員工的制服著裝。
3、財務部負責員工制服破損、丟失、報廢時制服折舊款結算。
4、員工有愛惜和妥善保管公司制服的責任和義務。
四、制服配置
1、公司為每位員工配置冬、夏裝制服各兩套。
2、制服使用期限為二年。使用到期前兩個月由行政人事部視制服破損程度提出報廢再制作或延長使用期限的意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落實。
3、行政人事部于4月份提請完成夏裝的制作,10月份提請完成冬裝的制作。各部門如需臨時新增制服時,向行政人事部書面提出申請。
五、穿戴要求
1、員工應按公司規定統一穿著制服上班,提前或準時到崗。
2、員工不得隨意改動制服的樣式和穿著方法。
3、制服應保持干凈、整齊、無破損,不得卷起褲腳。
4、男員工應穿襯衣,打好領帶;女員工穿著裙裝時,應穿著肉色透明絲襪,絲襪襪口不得裸露在裙子外面,且無破損。
六、制服收發、保管
1、員工入職時,由行政人事部填寫《制服領用登記表》(詳見附件),員工憑登記表領用服裝。離職時,員工將制服退還至行政人事部。
2、員工制服退還前應檢查是否完好,如因個人原因造成物品丟失或洗壞的,損失由個人承擔。
七、制服折舊
制服丟失或發生非工作原因破損報廢時,員工按以下規定進行折舊賠償:
1、制服在使用年限不滿3個月的,按原價的100%賠償;
2、制服在使用年限滿3個月不滿6個月的,按原價的70%賠償;
3、制服在使用年限滿6個月不滿12個月的,按原價的50%賠償;
4、制服在使用年限12個月(含)以上的(包括使用年限延長期),按原價的30%賠償。
八、制服報損
1、員工制服由個人妥善保管。如發現丟失、被盜,要立即報告行政人事部,及時辦理補領手續,同時按照制服折舊規定予以賠償。
2、制服在使用期限內,如因工作原因致使制服過臟或破損無法使用的,由所在部門出具證明,寫明事情經過,部門經理簽字報公司領導批準后重新定制或更換,費用由公司承擔。
3、非工作原因損壞制服造成提前報廢的,員工須按制服折舊規定予以賠償,并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補做制服或更換制服。
4、員工離職時,制服應交回公司,如有損壞或丟失,須按制服折舊規定予以賠償,并到行政人事部進行登記。
九、監督檢查
1、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
2、工作時間不著工作服者,視為當天缺崗,并扣罰當日日工資。
3、工作時間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罰款20元,一個月連續違反3次以上者,扣除獎金。
4、各部門在一個月內員工違反本規定累計超過3人次或該部門職員總數20%的,該部門負責人罰款100元。
5、罰款直接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十、本規定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十一、本規定自20xx年x月1日起開始執行。
員工制服管理制度 篇2
1.0目的
為了展示企業良好形象,表現企業精神面貌,擴大項目的知名度,規范員工日常工作行為,使工作服管理制度化、規范化。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zz山莊管家服務中心所有員工。
3.0職責
3.1總經理:負責物業管理活動中著裝要求與工作服管理規定的審批。
3.2倉庫管理員:負責工作服的保管、發放、登記等工作。
3.3各相關部門:執行統一著裝要求和工作服管理規定。
4.0具體著裝要求和管理規定
4.1工作服的`分類與配發崗位:
4.1.1工作服按季節分為春秋裝、夏裝與冬裝三類,按季節配發,春秋裝著裝時間:3月、4月、10月、11月,夏裝著裝時間:5月、6月、7月、8月、9月,冬裝著裝時間:12月、1月、2月;
4.1.2工作服配發崗位:本公司zz山莊管家服務中心所有工作崗位。
4.2工作服的配發標準與使用年限:
4.2.1管理服務人員:男性每2年發放西服一套(上衣1件、西褲2條),長袖白色襯衫2件,夏季西褲2條,夏季襯衫2件;女性每2年發放西服一套(上衣1件、西褲/裙2條),長袖白色襯衫2件,夏季西裝短裙2條,夏季襯衫2件,飄帶2條。
4.2.2安管部安管員(包括班長):每2年發放春秋/冬季保安制服1套,夏季制服1套,冬季襯衫2件,夏季襯衫2件,每年發放皮鞋1雙。一次性發放制服棉大衣1件。
4.2.3工程維修班維修工(包括班組長):每年發放工作服一套。
4.3工作服著裝規定:
4.3.1管家服務中心所有員工在工作時間一律著工作服上崗,并佩帶工作牌。
4.3.2服裝:紐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開外衣、卷起褲腳或衣袖。領口及袖口處不得顯露個人衣物,制服外不得有諸如紀念章、筆、紙張等個人物品,衣袋內不得裝過大過厚物品。著冬裝時,應穿白色襯衣,結正領帶。
4.3.3上班時只準穿規定的黑色皮鞋,禁止穿拖鞋、布鞋、旅游鞋;襪子要穿深色,不得光腳穿鞋或穿花梢的襪子。
4.3.4工作牌:佩戴公司統一制作的員工牌。
4.3.5服裝要保持挺直、舒展,不得穿有明顯折皺的服裝上崗。
4.3.6員工著裝應整潔、規范,不得敞口、歪斜、系扣不整。
4.3.7員工應統一按時間換穿規定類型的工作服。
4.4員工調/離職時工作服折算標準與處理辦法:
4.4.1員工在管家服務中心內部調動,若調入部門使用的與該員工在原部門(式樣或顏色)使用的工裝相同,則調出員工可將原服裝帶入新部門,但須重新進行服裝登記。
4.4.2基層員工按照使用年限確定工作服的折舊或折價比例。
a試用期內,工服無損壞,完好退回后不作折舊,但扣除30元干洗費;
b從轉正之日起,使用不到半年的,按照原價的10%扣除折舊費;
c從轉正之日起,使用超過半年,但不到1年的按5%扣除折舊費;
d從轉正之日起,使用超過1年的,不扣除折舊費。
e配發的工作鞋,在員工離職時可帶走。但在試用期內不予發放,轉正后,按以下辦法進行折價處理:
著裝日≤使用期<1個月,按70%折價;1個月≤使用期<2個月,按60%折價;
2個月≤使用期<3個月,按50%折價;3個月≤使用期<4個月,按40%折價;
4個月≤使用期<5個月,按30%折價;5個月≤使用期<6個月,按20%折價;
使用超過半年以上的不折價扣款。
4.4.3管理服務人員因服裝皆為量身定制,因此在其離職時服裝由其帶走,但在試用期內不予制作服裝;轉正后,按以下辦法進行折價處理:
a著裝日≤使用期<4個月,按80%折價;4個月≤使用期<5個月,按70%折價;
b5個月≤使用期<6個月,按60%折價;6個月≤使用期<7個月,按50%折價;
c7個月≤使用期<8個月,按40%折價;8個月≤使用期<9個月,按30%折價;
d9個月≤使用期<10個月,按20%折價;10個月≤使用期<11個月,按20%折價;
e11個月≤使用期<12個月,按10%折價;滿一年以上不再折價。
4.4.4員工離職時,帶有公司logo的帽子、領帶、領夾、徽章等物品一律退回,遺失照價賠償。
4.4.5員工在規定的服裝折舊期后離職:如尚未配發新的服裝,押金全額退還。如已領取并穿用新的制服,參照在折舊期內離職的有關規定處理。
員工制服管理制度 篇3
一、目的
為規范本物業公司員工制服管理,樹立公司形象,特制訂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本物業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1、行政人事部負責制服預算、樣式選定、登記造冊、驗收、保管、發放、折舊、退還登記等,同時負責抽查各部門員工制服著裝情況。
2、各部門經理負責落實、檢查、監督本部門員工的制服著裝。
3、財務部負責員工制服破損、丟失、報廢時制服折舊款結算。
4、員工有愛惜和妥善保管公司制服的責任和義務。
四、制服配置
1、公司為每位員工配置冬、夏裝制服各兩套。
2、制服使用期限為二年。使用到期前兩個月由行政人事部視制服破損程度提出報廢再制作或延長使用期限的意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落實。
3、行政人事部于4月份提請完成夏裝的制作,10月份提請完成冬裝的制作。各部門如需臨時新增制服時,向行政人事部書面提出申請。
五、穿戴要求
1、員工應按公司規定統一穿著制服上班,提前或準時到崗。
2、員工不得隨意改動制服的樣式和穿著方法。
3、制服應保持干凈、整齊、無破損,不得卷起褲腳。
4、男員工應穿襯衣,打好領帶;女員工穿著裙裝時,應穿著肉色透明絲襪,絲襪襪口不得裸露在裙子外面,且無破損。
六、制服收發、保管
1、員工入職時,由行政人事部填寫《制服領用登記表》(詳見附件),員工憑登記表領用服裝。離職時,員工將制服退還至行政人事部。
2、員工制服退還前應檢查是否完好,如因個人原因造成物品丟失或洗壞的,損失由個人承擔。
七、制服折舊
制服丟失或發生非工作原因破損報廢時,員工按以下規定進行折舊賠償:
1、制服在使用年限不滿3個月的,按原價的100%賠償;
2、制服在使用年限滿3個月不滿6個月的,按原價的70%賠償;
3、制服在使用年限滿6個月不滿12個月的,按原價的.50%賠償;
4、制服在使用年限12個月(含)以上的(包括使用年限延長期),按原價的30%賠償。
八、制服報損
1、員工制服由個人妥善保管。如發現丟失、被盜,要立即報告行政人事部,及時辦理補領手續,同時按照制服折舊規定予以賠償。
2、制服在使用期限內,如因工作原因致使制服過臟或破損無法使用的,由所在部門出具證明,寫明事情經過,部門經理簽字報公司領導批準后重新定制或更換,費用由公司承擔。
3、非工作原因損壞制服造成提前報廢的,員工須按制服折舊規定予以賠償,并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補做制服或更換制服。
4、員工離職時,制服應交回公司,如有損壞或丟失,須按制服折舊規定予以賠償,并到行政人事部進行登記。
九、監督檢查
1、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
2、工作時間不著工作服者,視為當天缺崗,并扣罰當日日工資。
3、工作時間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罰款20元,一個月連續違反3次以上者,扣除獎金。
4、各部門在一個月內員工違反本規定累計超過3人次或該部門職員總數20%的,該部門負責人罰款100元。
5、罰款直接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十、本規定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開始執行。
員工制服管理制度 篇4
為了明確酒店制服管理制度,特對下發的酒店服裝管理制度進行重申,現下發各部門:
任何員工包括管理人員在內,在酒店工作期間,交定額制服押金并由酒店統一發給制服。
一、管理人員的服裝[區域經理{含}以上級]:
(1)在酒店工作滿一年者,若因特殊情況需要離職,酒店不扣除服裝押金和服裝折舊費,工服歸個人所有;
(2)在酒店工作不滿一年者,若因特殊情況離職,酒店根據工作時間扣除服裝折舊費用,工服歸個人所有。
二、基層人員的`服裝[部長{含}以下級]:
(1)在酒店工作滿一年者,因特殊情況需要離職,按正常離職程序辦理手續,酒店不扣除服裝押金和服裝折舊費,工服歸個人所有;未按正常程序辦理離職手續的,扣除服裝押金,制服歸酒店所有。
(2)在酒店工作不滿一年者,因故離職,按正常離職程序辦理手續,酒店根據工作時間扣除服裝折舊費用,工服歸個人所有;未按正常程序辦理離職手續的,扣除服裝押金,制服歸酒店所有。
三、服裝折舊費用的計算:每套制服均按照一年12個月攤銷。從新制服發放之日算起,服裝折舊費=制服費÷12個月×工作月數
員工制服管理制度 篇5
公司本著開源節流、使用合理的原則,為了明確工服及勞保用品的發放條件和領用方法,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公司制服的發放,必需是本公司的正式員工和已繳納工服保證金的員工。
2、員工工服的`分類
1)公司的管理人員、技工、保潔、保安等按所從事的專業工種不同發放工作服。
2)凡是從事多種工種工作的員工,按工作時間最長的工種發給工服。
3、工服和勞保用品的制作(購買)、管理和領用。
1)公司工服、勞保用品由公司綜合部統一制作(購買)和發放。工服數量按實際員工數量選購。
2)各部門領用前必需填寫《出庫單》并經部門經理簽字報綜合部,經綜合部經理簽字后,交庫管辦理登記、出庫手續。
3)工服發放后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便更換。
4)離司的員工(含離職、辭退),要求退回工服。不足使用年限部分的成本費。
5)工服要按公司要求統一著裝,保持清潔,妥當保管,遺失自費補做。
6)勞保用品要按公司制訂的統一領用標準和使用時間標準領用,填寫《物料領用單》。如因特別緣由不足使用時間申領勞保用品,需說明緣由報主管經理批準,再到庫管處領用。
7)勞保用品的發放及領用時間在當月28日。
員工制服管理制度 篇6
物業管理公司是集團對外的一個重要窗口,為提高及樹立服務窗口的形象,公司為全體物業員工統一配置工作制服,并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工作制服的配置
1.公司管理工作人員、綠化清潔人員、保安人員均由公司統一配置工作制服,費用由公司統一支付。
2.各類人員分別配置夏裝二套、冬裝二套。
二.工作制服的使用管理
1.員工入職經上崗培訓合格后,由用人部門向辦公室申領工作制服并辦理登記手續,由倉管員發放。
2.員工及保安人員離職時制服的辦理
(1)保安人員離職時,將全套制服退還辦公室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2).其他員工離職應視制服使用時間進行處理:自領用之日起使用3個月內離職,領用人負擔全部制服費用;使用3個月至半年離職,領用人負擔60%制服費用;使用半年以上一年以內離職,領用人負擔30%制服費用;使用滿一年以上不負擔制服費用。
3.應負擔工作制服費用的'均由辦公室核準后交財務部在員工的崗位保證金或工資中扣除。
4.夏裝使用期一般為每年5月1日至11月30日,其他為冬裝使用期(每年冬、夏裝使用日期如因氣候變化另行通知)。
5.員工制服在使用滿一年時,可由用人部門向辦公室申請換領新制服。
三.員工制服洗滌和保管
1.員工制服必須保證使用整潔并由個人定期洗滌。
2.員工制服在使用期內若因遺失、損壞或污染而影響正常使用,須由個人向公司申請補發,費用自理。
四.其他
1.員工因工作需要換崗,其在使用期內制服須交還辦公室入倉后,由其部門批準重新領回新崗位制服。
2.隨著公司業務發展,增加新崗位制服管理規定參照相關條款執行。
3.本規定管理工作人員包括本部工作人員、管理處主任、副主任、管理員、收款員、機電工等工作崗位人員。
4.本規定綠化清潔人員包括綠化工、清潔工、廚工等。
5.本規定保安工作人員包括保安大隊長、副大隊長、保安隊長、保安副隊長、保安班長、保安員和監控員。
本規定自20xx年七月一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