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精選32篇)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1
為進一步加強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提高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本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如下安全生產檔案(以下稱安全臺帳)管理制度,請遵照執行。
一、安全臺帳資料記錄是反映一個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情況,在安全臺帳的記錄、整理和積累過程中能起到自我督促、強化安全生產管理的作用,本公司所屬生產單位均必須遵照本制度,根據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范圍分別建立相應的安全臺帳,安全臺帳由各生產單位指定專人負責,保證資料收集的及時、準確、齊全。
二、各生產單位安全臺帳分門別類,按時間順序(以年度為界)裝訂成冊,編寫相應的.目錄。
三、各生產單位安全臺帳資料分為以下幾大類:
1、責任書:承包合同、安全管理機構設置的文件、安全組織網絡圖、上下兩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生產單位從業人員安全責任狀、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責任狀、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副職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技術人員、安全員、車間主任(工區、段、隊)長、班組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2、制度文件:有關部門制訂和下發的制度性文件。
3、通知、通報:有關部門下發的安全生產方面的通知、通報。
4、花名冊:全員花名冊、安全管理人員花名冊、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及相關身份證明、安全資格證書復印件。
5、新工人(含民工和臨時工)三級教育資料。
6、安全檢查、安全學習、安全宣傳培訓教育活動情況資料。
7、機械、電氣等設備管理資料(含設備保養、維修、檢驗、檢測、使用情況等資料)。
8、安全技術交底資料。
9、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破器材管理臺帳資料(如有則建立)。
10、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事故記錄和報告資料、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材料。
11、安全設備設施和勞保用品購買、發放登記臺帳(附票證復印件)。
四、以上安全臺帳統一采用a4紙格式,各部門可根據具體情況要求增加表格。
五、每年年終臺帳裝訂成冊保存。
六、公司對各部門安全臺帳的建立落實情況督促和監督,并定期進行檢查,檢查時間為每季進行一次。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為了規范安全生產文件檔案的管理,確保文件檔案的完整性、合 理性、科學性,使其為今后工作開展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特制定本 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文件檔案的管理。
2、職責
2.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編程的編制、評審和修訂由行政部牽頭,生產部主管收集、整理、編制并擬定文件和制度,公司總經理簽字同意生效后可以下發各部門實施和遵守。
文件的使用: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管理文件由行政部統一發放,并做好發放登記工作;技術性文件由生產部門負責發放,并做好發放登記工作;其他部門的專業文件由主管部門負責發放,并做好發放登記工作。
2.2、 各單位負責本單位文件檔案的.管理, 并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
2.3、 各單位安全員負責本單位文件檔案的收集、歸檔和保管。
3、內容
3.1、 文件資料收集
安全生產文件檔案內容如下: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含紀要)、安全費用提取使用記錄、員工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勞動防護用品采購發放記錄、危險源管理臺帳、安全生產檢查記錄、授權作業指令單、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事故隱患整改記錄、安全生產獎懲記錄、特種作業人員登記記錄、特種設備管理記錄、外來施工隊伍安全管理記錄、安全設備設施管理臺賬(包括安裝、運行、維護等)、有關強制性檢測檢驗報告或記錄、新改擴建項目“三同時”、風險評價信息、職業健康檢查與監護記錄、應急演習信息、技術圖紙等。
3.2、 立卷歸檔
3.2.1、 文件資料應根據其相互聯系、保存價值分類立卷,保證檔 案的齊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產主要情況,以便保管和利用。 3.2.2 應根據文件資料的重要性,案時間永久、長期和短期等三 種進行時間整理,分類歸檔。
3.2.3 、各單位在每年 2 月底前對上年度的文件資料進行歸檔, 統 一保存。
3.2.4、 各種文件資料按一定特征進行排列和系統化, 應層次分明, 編寫頁碼,填寫卷內文件資料目錄。
3.2.5、 不同價值,不同性質的文件資料應當區別管理,單獨立卷。
3.3、 檔案保管
3.3.1、 檔案應入柜上架,科學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3.3.2、 應采取防潮、防蟲措施,防止檔案損壞。
3.4、 檔案借閱
3.4.1、 文件資料檔案借閱, 必須借閱手續, 借閱當案要注意保護, 不得丟失、 損壞、 涂改, 要如期歸還, 到期不能歸還者, 要說明情況, 并辦理續借手續。
3.4.2、 借閱的檔案要注意保密,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公開、發表 或轉借他人。
3.4.3、 歸還檔案時,由檔案管理人員當面查點清楚,并在借閱登記本上注銷。
3.5、 檔案銷毀 對于過期并失去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經單位領導批準,可以定 期銷毀,必要時做好銷毀記錄。
4、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3
為規范和加強站內的安全檔案的管理,實行制度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安全生產檔案必須由專人管理安全生產檔案。
1、安全生產檔案內容:
(1)安全生產管理管理人員任命書及變動情況記錄。
(2)從業人員檔案(包括安全運行、培訓教育、獎懲等信息)。
(3)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名單。
(4)特種設備清單及有關檔案。
(5)危險源管理清單。
(6)監測資料(設備運行狀況、巡檢記錄、交接班記錄等)。
(7)職工健康檔案及職業病檔案資料。
(8)安全生產整改情況記錄。
(9)安全例會及安全日、月活動記錄。
(10)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方案、平安交通實施方案等各種方案及落實情況;
(11)事故記錄和統計資料。
(12)傷亡登記表存檔情況。
(13)崗位作業操作規程。
(14)安全措施經費及使用情況。
(15)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實施記錄。
2、要編寫詳細的.目錄并分檔存放,以形成標準化、規范化。
3、按期上報給各有關部門,定期向職工公布檔案管理情況。
4、主要領導要檢查檢查檔案管理情況,使之完善化、科學化。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4
對鄉煤礦及重點非煤礦山、煙花爆竹企業等實行安全生產特派員制度。受縣安監部門或鄉政府委派,常駐指定企業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協助監管對象解決安全生產問題;參加監管對象的安全生產會議和安全檢查;執行委托部門指令,督促監管對象的隱患整改;負責按要求向委托部門定期報告監管情況。
為確保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到位,防范措施落實,特制訂本制度:
1、鄉政府和鄉安全生產委員會根據本轄區安全生產狀況按季度對事故發生的村或企事業單位、生產經營單位及業主實行安全生產警示告誡、
2、凡發生一般死亡、中毒、消防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一律進行書面告誡。
3、對村委會、企事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不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整改措施的,一律進行書面告誡。
4、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而又不按規定整改的,一律進行安全生產告誡。
5、凡被警示和書面告誡的村和企事業單位,其主要負責人和分管人員應及時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切實防止或減少事故的發生。
6、凡被警示和書面告誡的村和企事業單位要在收到告誡通知書后10天內,書面向鄉政府和鄉安委會報告警示、告誡整改計劃和整改落實情況。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為加強漁業安全生產管理,維護漁業生產秩序,保障職工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漁業經濟快速、健康、可持續發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我區所轄的查干湖漁場、新廟泡漁場、庫里漁場和余熱魚苗繁殖場。
第三條、漁業安全生產管理,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第四條、開發區水產局負責本轄區的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具體工作由其所屬的各漁場負責。
第五條、各漁場應當設立漁業安全生產領導機構,負責本場內的漁業安全生產工作,并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條、各漁場從事漁業生產的船舶,必須符合安檢標準,配齊消防、救生設備。
第七條、嚴禁漁業船舶超載、搭客、裝載危險品。
第八條、嚴禁在大風、大霧、大雨等惡劣天氣出船。一查干湖大水面三級風以上天氣禁止出船。新廟泡、庫里泡水域四級風以上天氣禁止出船。
第九條、嚴禁酒后駕船,禁止穿拖鞋作業,進行漁業作業時必須穿戴救生衣。
第十條、漁業船舶系岸或錨泊,必須按規定配備值班人員,以保證安全,并采取有效防風、防火、防盜。
第十一條、實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各漁場的安全生產工作要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并層層簽訂崗位目標。
第十二條、各漁場每年至少召開四次以上安全工作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第十三條、各漁場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并在醒目地段設立安全管理的牌,做到警鐘長鳴。
第十四條、各漁場每年至少舉辦兩次安全生產培訓班,對職工進行和培訓,保證從業職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各漁場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及時發現或消除安全隱患。
第十六條、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各漁場都要組建安全檢查員隊伍,并且作用發揮得好。
第十七條、各漁場要制定安全應急救援預案,明確機構和人員,備有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裝備和救援物資。
第十八條、車、船在行駛中工作人員禁止打鬧,生產船只必須按規定航線行駛。
第十九條、封冰期間禁止非管理車輛在湖面上行駛,(“冰雪節”期間除外),冰上從事漁政管理、冬網作業的車輛要按本單位規定的時間、路線、區域行駛、嚴禁擅自行駛。
第二十條、各種車輛、船舶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非駕。
第二十一條、對居民區和一些重要場所的安全防火設施要經常檢查,電工要隨時對轄區線路和各種用電設施進行檢修,排除事故隱患。
第二十二條、各漁場要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并針對本場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
第二十三條、利用廣播、宣傳單、墻頭標語等多種形式進行防火宣傳教育,做到不在大風天倒灰及在戶外吸煙動火,采取大風天升防火旗、傳防火牌、張貼消防標語,柴草垛要遠離場居民區,防止發生火災火燒連營。
第二十四條、各漁場要做好防火的各項準備工作,要制訂防火場規民約,組建巡邏隊,建立值班值宿制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十五條、各漁場值班員及更夫要自覺遵守,加強四防工作,發現險情采取積極措施并及時向領導。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6
為了積極預防、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事故,保護公司、他人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發生道路行車安全事故后,當班駕駛員及現場有關人員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組織搶救,同時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主要負責人。
第二條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三條發生道路行車安全死亡事故后,公司應當在2小時內向有關職能部門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自事故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第四條安全事故報告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財產損失金額、事故簡要經過、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其他應當報告的事項。
第五條事故發生后應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調查小組應將調查情況和處理建議以書面形式向單位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
第六條事故處理
1、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2、在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事故責任部門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建議,制定整改措施;
3、對事故責任人,由公司依據事故調查報告中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建議,進行經濟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由公司和安全部門按照國務院《保險條例》和有關省、市綜合保險等有關規定進行處臵;
5、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后,公司或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詳情、原因及責任人處理等編印成事故通報,組織全體職工進行學習,從中吸取教訓,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
6、每起事故處理結案后,公司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調查處理資料收集整理后實施歸檔管理。
第七條生產安全事故檔案
1、事故快報表;
2、事故調查報告;
3、事故現場照片、示意圖、亡者身份證、死亡證、技術鑒定等資料;
4、事故認定書;
5、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決定;
6、整改措施;
7、其他有關的資料。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7
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保證我公司日常經營活動順利進行,制定我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本公司員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培訓方式采取由公司自行組織培訓形成進行。
1)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接受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2)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3)特殊工種(電工、焊工、水工、制冷工等)每年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4)其他員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5)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6)從事關鍵崗位工作的人員必須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取得崗位操作證書,持證上崗。特種工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7)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公司、管理處(部門)、班組的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8)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等,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9)管理處(部門)的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管理處安全制度、相關工作現場環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10)班組的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2、建立義務安全隊伍安全教育制度。
1)義務安全隊伍所有人員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業技術培訓,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2)義務安全隊伍中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在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每年仍須接受有針對性地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3)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三級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3、實行安全教育培訓登記制度。
總經理辦公室必須建產所有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或管理活動。
4、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檢查制度
總經理辦公室對本公司(包括義務安全隊伍)的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沒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規定的,將追究主管負責人的責任。
二、安全檢查制度
1、安全生產檢查內容
⑴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執行情況,查是否有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冒險作業情況。
⑵查隱患:查安全文明生產情況,機電設備、各類建筑物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走道、低凹、地坑有否安全可靠護欄或蓋板,廢氣、廢液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現象及是否達到規定的標準等。
⑶查安全生產制度執行情況
A每天巡回檢查情況B每周安全員例會情況C每季安全主任例會情況
2、公司級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季一次,由主管副總經理負責召集有關部門人員組成檢查組,對發現的隱患及時定人、定時整改。
各管理處每月進行一次由各部門主管參加的安全檢查例會,檢查整改情況,并上報公司主管部門。
各班組每班進行“班前五分鐘警示教育”,班中巡回檢查,“下班前(后)三分鐘安全檢查”總結。
3、組織各專業性、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做好各類應急措施。
4、按《安全生產經濟責任制考核條例》規定執行獎懲。
三、勞保用品發放制度
1、為了確保勞保用品的合理使用,防止工傷事故,改善勞動條件及職業病的發生,按國家規定,職工工作時應穿戴好公司供給的有關防護用品。
2、從事生產勞動的員工,根據實際情況,按不同的工種發放不同的防護用品。
3、各類勞保用品按發放標準由各部門、管理處負責人(或授權人)申領單到總經辦領取。
4、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本公司勞保用品采購工作。供應商必須具有勞防用品生產、銷售資質,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每月向總經理辦公室通報費用支出情況。
5、需調整防護用品發放標準時,由各部門(管理處)通知總經理辦公室。
6、按照同行業、同工種享受同等標準,同時兼職多工種者,執行其中主要工種的標準,不得重復領用。
7、從事有毒作業的防毒面具,以及工程維修人員使用的工具包、安全帶、安全繩、防護罩等均列入發放防護用品之中,各部門根據實際需要按規定領取。
四、隱患整改制度
1、公司及各部門(管理處)、班組安全員及員工檢查、巡視或工作時,發現隱患必須及時匯報各級安全負責人。
2、各部門(管理處)安全負責人應及時安排存在隱患設施的整改。
3、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必須填寫二聯單,存根聯留相應安全主管部門,反饋聯交整改部門、管理處。整改完畢反饋單簽名蓋章后交相應安全主管部門。暫時無法整改的項目,必須提出相應的防范措施,并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五、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制度
1、發生各類人員及設備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上報公司主管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及工會。
2、必須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救護,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3、由公司安全事故調查小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工作,專人負責寫出事故報告,并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有關善后事宜。
4、召開事故分析會
⑴分析原因;
⑵明確及追究責任;
⑶落實整改措施;
(4)教育當事人及相關人員,吸取教訓。
5、按公司《安全生產經濟責任制考核條例》處理,事故報告登記存檔,并上報集團公司。
六、安全技術經費計劃制度
安全技術經費計劃是公司從全局出發,有計劃、有步驟的改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而編制的安全技術工作上規劃,是公司財務計劃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健康,促進企業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
1、安全技術經費計劃的編制
1)部門(管理處)應根據公司要求在每年第四季度編制下年度安全技術經費計劃。
2)主管副總經理和公司安全主任應組織各職能部門,廣泛吸取員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編制本公司的年度安全經費計劃報公司財務部審批。
2、安全技術經費的使用管理
1)安全技術經費計劃經批準后,要納入公司年度維修施工計劃、財務計劃,物質供應計劃、采購計劃,以保證安全技術經費計劃有步驟地實施。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人力、財力,保證計劃的實施。
2)財務部門根據批準的安全技術經費計劃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建立該項經費科目,專款專用,保證計劃的實現,并準確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情況。
3)各部門(管理處)要設立安全技術經費使用臺帳,并將使用情況按季報公司財務會計部。
4)公司所轄小區(大廈)安全技術經費計劃的實施情況,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以保證安全措施經費計劃按期實現。
七、安全責任目標管理制度
1、各部門(管理處)必須根據與公司簽訂的安全責任書中安全管理目標,細化分解,并與各所屬部門及班組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2、安全目標責任書必須明確事故指標、安全指標和安全文明小區達標的標準,及獎罰硬指標。
八、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1、為確保我公司安全生產無事故,所轄小區(大廈)達到安全文明小區標準,針對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目標管理、治安、消防等方面的考核,制定本制度。
2、本考核制度內容詳見公司《目標、指標考核辦法》
3、公司每半年對部門(管理處)負責人進行一次考核。責任制考核共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檔。對基本稱職人員提出要求以示警牌,對不稱職的調離工作崗位。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下屬生產單位。
3安全生產教育
3.1每年由生產單位自行組織對員工專門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培訓。
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3.3新進公司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3.4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范、操作規程等。
3.5生產單位必須建立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在生產現場從事作業或管理活動。
3.6公司辦公室對生產單位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沒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的,將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4安全管理小組
4.1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管理小組,單位負責人任小組組長。
4.2安全管理小組職責:
4.2.1對各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評價。
4.2.2落實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措施。
4.2.3有權對有關安全措施及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進行審定。
4.2.4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采取處理措施。
5安全生產檢查
5.1按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范、操作規程進行。
5.2定期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由安全管理小組組長主持,安全管理小組成員參加。
5.3經常性檢查
5.3.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5.3.2安全員及各班組兼職安全人員進行巡回檢查。
5.3.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
5.4自檢、互檢、交接檢
5.4.1自檢:班組作業前、后對自身的作業環境和工作程序進行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5.4.2互檢:交叉作業時,班組之間相互檢查監督,共同遵章守紀。
5.4.3交接檢:上道工序完成的設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組進行自檢明確人無誤時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組;下道工序班組在使用前,應同上道工序班組共同進行安全檢查驗收,確認無誤后,下道工序班組方可使用。
5.5發現隱患的部位,可視問題的嚴重程度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5.6定期檢查及專項檢查要有檢查記錄,并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證。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9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區養老機構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強化社會監督,嚴厲打擊事故瞞報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建平安和諧社會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市民政局決定實行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舉報范圍
全市養老機構存在下列行為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均有權舉報:
(一)違法開辦養老機構;
(二)養老機構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或養老機構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二、舉報辦法
舉報人可以采用當面、電話、書面等形式向市民政局進行舉報,舉報內容應詳實具體,并提供有效線索或證據。
舉報人應當對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并提供真實姓名、工作單位、住址以及通訊聯絡方式。對借舉報之名捏造事實,誣告他人,或者以舉報為名,干擾正常工作,依法追究責任。
三、舉報受理和查處
紹興市民政局舉報電話:。根據舉報人的舉以受理和查處。對舉報的養老機構安全事故,由紹興市民政局組織調查核實,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舉報人要求答復的,應在1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四、舉報獎勵
對舉報的養老機構安全生產事故、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經調查核實,情況屬實且有關部門尚未知情立案的,舉報人可獲得獎勵。
(一)獎勵標準
1、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安全違法行為,對舉報人獎勵100元至500元;
2、舉報各類漏報、瞞報死亡事故的,對舉報人獎勵1000元至20__元。
(二)獎勵兌現
對同一事項,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個人舉報的,對舉報時間較早的'舉報人給予獎勵,對其他舉報人給予表揚;舉報人就相同事項分別向不同部門舉報的,只能獲得一次獎勵。
舉報的獎勵數額由紹興市民政局提出意見,報市安委辦審定。舉報人應當自接到獎勵通知之日起60日內領取獎金,逾期未領的,視為自動放棄。
對已經受理或正在查處的隱患或事故的舉報、對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工作人員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舉報以及受害者的投訴不適用本制度的獎勵范圍。
五、舉報人的保護
舉報受理單位和辦理人員應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嚴格保密,對泄露舉報者相關信息的,一律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實行回避制度,凡受理舉報的工作人員與舉報事項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10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項目部)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落實崗位生產責任制,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考核,將安全工作業績于經濟掛鉤,增強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根據項目部與公司簽訂的《安全質量責任書》精神,結合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管理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寧波市軌道交通2號線南站站項目部在冊合同制員工。
3、職責
3.1項目經理負責審批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繳納。
3.2項目安質部負責員工風險抵押金的繳納。
3.3財務部負責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繳納金額
4.1.1項目經理、書記按12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2項目副經理、總工程師按10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3項目副總、五部一室部長、主任、施工員按8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4五部一室中測量、試驗、材料、人事負責人和安全員按6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5五部一室其他人員按4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2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管理
4.2.1年內新開/完工的項目,風險抵押金按季度核算繳納。即:安全風險抵押金=k×崗位安全風險抵押金/4,k為系數:一季度項目開工取4)(完工取1),二季度項目開工k取3(完工取2),三季度項目開工k取2(完工取3),四季度項目開工k取1(完工取4).
4.2.2安全風險抵押金實行專戶管理,財務部要監理“安全風險抵押金”專用賬戶。
4.2.3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質部匯總安全風險抵押金繳納表冊,參加安全風險抵押金的員工將安全風險抵押金繳納至財務部。財務部將收到的安全風險抵押金后,在“2241-10其他應付款-安全風險抵押金”科目進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風險抵押金清單,抄送安質部備案。
4.3安全生產考核目標
4.3.1年度責任因工重傷事故率低于0.3‰,年度因工事故率負傷率低于10‰。
4.3.2杜絕多人負傷事故,杜絕因工死亡事故。
4.3.3杜絕同等責任重大事故及以上交通事故(按保險公司理賠后的直接經濟損失計算)。
4.3.4杜絕火災、爆炸事故。
4.3.5杜絕重大及以上機械事故。
4.3.6杜絕既有線行車一般及以上事故。
4.3.7杜絕管線破環事故(事故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
4.3.8杜絕環境污染事故。
4.4安全生產考核兌現
4.4.1項目部實現4.3中的安全生產目標,項目部申報100元/人的安全獎勵。
4.4.2項目部發生4.3中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除公司依據《安全生產考核辦法》給予相關責任人處罰外,還將依據項目部的《安全管理辦法》中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4.4.3項目部按照季度以項目部(經理、書記、總工)、各部門(四部一室)為單位進行安全生產目標考核。
4.4.4項目部(經理、書記、總工)、各部門(四部一室)實現4.3中安全生產目標,項目部按季度標準返還個人繳納的風險抵押金,同時給予個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2倍的獎勵。
4.4.5實現4.3中1、2、4、5、6、7條安全生產目標,項目部按季度標準返還個人繳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同時給予安全風險抵押金1倍的獎勵。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班組)
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完善我項目部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提高項目部各班組安全責任意識和工作的積極性,規范項目部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保證項目部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落實,根據《中鐵十七局上海軌道公司安全生產風險抵押獎罰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一、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在我項目部承攬施工任務的任何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內部班組等。
二、標準
按照各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內部班組的當月結算收入的10%進行扣繳,基數不得低于5000元。
三、管理
(一)納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范圍的施工隊伍和班組,于進入施工現場當日將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一次性繳納到項目部財務部門,基數不得低于5000元。次月根據上個月實際結算收入的10%進行補交。
(二)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由項目部財務室負責管理,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返還和扣除由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
四、考核組織機構及考核程序
(一)考核組織
項目部成立安全考核小組。考核小組人員由項目部班子成員、勞資、安監、技術等組成,負責具體考核工作。考核結果由項目部安全辦公會議審定。
安全考核小組:
…………………………..
……………………….
(二)考核程序和內容
1.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的返還、扣除、處罰按當月考核情況執行;獎勵辦法根據《中鐵十七局上海軌道公司安全生產風險抵押獎罰辦法》具體規定執行,不予重復獎勵。
2.考核內容包括現場安全生產、臨時用電、施工機具、高處作業、動火管理、起重吊裝、文明施工、勞保用品的佩戴以及班組安全活動開展等情況。
3.考核小組按照考核內容,對被考核班組按照公司《班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考核表》進行逐項考核,依據考核結果提出獎罰意見,報項目部安全辦公會議審定。
4.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按照月結算收入的10%比例滾動留存,當月安全考核達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考核合格),上月保證金如數支付,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考核不合格)由項目部及時組織生產達標,所發生費用從安全保證金中據實扣除,把安全管理與工程結算緊密結合起來,做到獎懲分明。
5、當月考核成績與項目部每周安全生產大檢查、安監員日常巡檢情況相結合,促進現場安全生產的動態達標。
6.勞資、財務、工會和安監根據在項目部安全辦公會議審定的意見,落實獎罰兌現。
五、獎罰標準
(一)考核成績評定
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獎罰跟日常安全管理掛鉤。項目部根據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的各項要求進行持表考核,考核實行100分制。具體評分標準見《班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考核表》。
考核分三個等級:
①優良,得分率在90分以上(含90分);
②合格,得分率在70~89分(含70分);
③不合格,得分率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
(二)獎懲標準
a.被考評單位當月無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無重大機電事故、無萬元以上火災事故的:
1.被考評單位考核平均分在90分以上的,返還全額保證金,并獎勵保證金金額的20%。
2.被考評單位平均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90分以下返還保證金的100%,不予加獎。
3.被考評單位考核平均分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得返還保證金,針對扣分項的整改費用從安全保證金中據實扣除后予以返還或補交。如果連續兩個月考核不合格,被考核單位不僅完全承擔整改費用,且被處以保證金的50%的罰款。
b.被考評單位當月出現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機電事故、萬元以上火災事故的:
2.考核期內發生一起輕傷1人事故,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抵押金的50%,發生二起輕傷1人事故或一次輕傷2人的以上事故,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保證金的100%。
3.考核期內發生一起重傷、重大機械、火災事故(造成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保證金的100%。
4.考核期內施工機具、設備、設施等因維修保養和管理不到位發生事故,造成經濟損失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保證金的50%。
5.考核期內發生一起死亡事故,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保證金的200%。
六、其他規定
1、項目部結合本項目實際制定本辦法,報公司備案。
2、經公司及以上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確認的非責任傷亡事故,不作為事故進行考核。
3、對未按規定交納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的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內部班組,考核時仍在考核范圍之內,除足額交納外尚對其處以當月應交保證金金額的50%罰款。
4、對事故隱瞞不報的,每發現一起,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抵押金的50%。
5、所有罰款,由安監組下達罰款通知書,接到罰款通知書10個工作日內交到項目部財務室。
6、以上扣分處罰的同時不免除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經濟獎懲辦法》中規定條款的處罰。
7、項目部保留對本辦法的最終解釋權。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11
為把安全事故徹底消滅,以減少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制定工地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1、每旬底為工地的定期安全檢查日。
2、安全檢查參加人員有工程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材料員、機電工等。
3、檢查資料:
①工地的各種安全制度是否有落實。
②工地的班組安全記錄。
③工地班組使用的勞力是否有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是否有勞務證。
④特種工種是否持證上崗。
⑤工地用電是否有亂拉亂搭現象。
⑥工地的施工機械設備是否完好齊全,制動的是否靈敏。
⑦各安全設施是否按工程進度及時搭設并且及時辦理驗收手續。
4、隱患整改:對定期檢查的隱患由施工員負責提出隱患整改措施安全組織落實,工程負責人供給資金和勞動保證,定時間限期完成并做好整改記錄。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12
一、石料廠下屬廠礦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由所屬廠礦領導擔任,班組設立不脫產的安全員。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本部門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2、制定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
3、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4、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二、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
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生產單位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三、生產管理人員在設計、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及其它技術文件時,應有保證的安全措施。
四、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五、石料廠安全專職管理人員的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法規、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通知有關單位、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程度進行檢查監督;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工作;
遇有特殊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大修工程的設計和工程驗收的及試運行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安全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進行;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保護用品計劃,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及時上傳下達,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六、各生產部門專職安全員要協助本部門領導貫徹執行勞動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七、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
八、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要及時上報領導,并及時排除。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13
一、實行院長領導下的科主任負責制,健全科室管理,加強醫德教育,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一切以病人為中心。二、工作室內保持清潔、整齊和安靜,嚴禁在診室內吸煙談笑會客,各級人員愛護儀器,工作時應穿整齊的工作服,并佩戴工作牌。三、各項超聲檢查必須由臨床醫師詳細填寫申請單,包括病史體征及有關檢查資料,并說明檢查目的、要求及部位,并預約登記繳費后方可檢查。
四、急診病例,臨床醫師在申請單上注明“急”字后隨到檢查,
重急患者應有臨床醫師陪同,離休干部及70歲以上患者應盡量照顧,提前檢查。
五、超聲檢查時,必須嚴肅認真,工作人員應具有高度的責任心,檢查前詳細了解病情、檢查部位、目的要求,遇有疑難病例或可疑病變,應向上級醫師請示,必要時請臨床醫師共同研究或短期隨訪觀察。
六、診斷報告應及時發出,書寫報告要求超聲術語規范,字跡清楚,超聲所見描述詳細,陽性者應附照片,并提出超聲診斷意見供臨床參考。
七、對超聲檢查的病例進行必要的`隨訪登記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14
1、目的
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制訂、審批、檢查落實方法,確保所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完善和執行
2、范圍
全體員工、所有崗位
3、職責
3.1主要負責人負責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每年一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符合性評審會議;
3.2評審管理職能部門為相關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和工會負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評審工作,編制評審報告
3.3安全科根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匯總清單后,負責文件的發放。
3.4各班組、班組對本我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及時進行宣貫,傳達給相關方。
4、程序
4.1制訂程序
4.1.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訂程序:
由各管理班組等編寫,由主要負責人審批,由安全科保管。
4.1.2安全操作規程的制訂程序:
由各管理班組編寫,由主要負責人審批,由安全科保管。
4.2內容
4.2.1安全操作規程內容應包括:
a.正常開、停車操作程序;
b.各種操作參數、指標的控制;
c.安全注意事項和異常處理方法;
d.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e.接觸物品(油漆、天拿水、汽油等)的危險性;
f.個體安全防護措施;
4.2.1企業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投用前,組織編制新的操作規程。
4.2評審
4.2.1由主要負責人組織至少3年一次,或需要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符合性評審會議。由評審管理職能部門提供評審會議所需的文件和資料。
4.2.2主要負責人負責我廠級不符合項的檢查、糾正措施和驗證;并由評審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執行過程。
4.2.3主要負責人制定我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由評審管理職能部門負責我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版本更新、修訂計劃的實施。
4.2修訂
4.2.1在發生以下情況時,應及時對相關的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進行評審、修訂:
(1)當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2)當企業歸屬、體制、規模發生重大變化時
(3)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4)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更時
(5)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7)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事故原因,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8)其他相關事項
4.2.2文件修訂形式
(1)根據文件修改通知單(內容),持有文件者進行手改,并填寫修改記錄
(2)根據發放的文件修改頁,持有文件者進行換頁,并填寫修改記錄
(3)根據新發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憑原文件進行更換。
(4)對于改版、發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廢止。
4.5宣傳培訓
4.5.1安全科及時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培訓學習修訂后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15
安全生產臺賬管理制度
1.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基礎工作,完善安全生產臺賬、記錄的標準化、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安全生產單位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臺賬。具體要求為:
2.1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書簽訂
按照公司的組織結構建立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規定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各職能部門負責人要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事項。
2.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各項標準,結合公司實際,制定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保證各項管理制度有人落實。
2.3安全操作規程
按照公司各類機臺設備的工作方式和安全性能,建立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并教育培訓操作人員熟悉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內容。
2.4安管機構與人員
建立公司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擔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并確定各領導小組成員的職責安排。
2.5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與例會
記錄公司本年度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并對公司安全生產例會做好會議記錄。
2.6安全生產投入與事故管理
記錄公司的每一筆安全生產投入,包括勞保用品投入、安全設
施建設、職業病檢查等內容。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詳細記錄事故情況,追究事故責任,做到“四不放過”。
2.7相關方安全管理
收錄與氣體供應商、施工方、承攬商之間簽訂的安全協議。
2.8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情況
將公司巡查與基層巡查的.記錄匯總,裝訂成冊。
2.9應急管理
制定公司的應急處理預案,加強對危險源的控制和管理,并進行應急演練,詳細記錄演練情況。
3.臺賬要求書寫規范、字跡清晰、保存完整,防止缺、少、漏現象發生,嚴禁弄虛作假。
4.臺賬的歸檔要及時,公司各責任部門要配合安全生產管理員做好臺賬的收錄工作,如需要調用現場的其他臺賬資料的,應予以協助。
5.安全生產管理員負責安全生產臺賬的記錄、收集和整理,如人員工作調動,要認真做好臺賬的交接清點工作,臺賬資料應按年度妥善歸檔保管。
6.若因臺賬管理不完整、歸檔不及時,造成不良后果的,各相關單位要承擔責任。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16
為了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有針對性的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不斷改進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安全例會制度。
一、公司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公司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問題,安排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二、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由公司主要負責人主持,召集公司有關部門管理人員參加。會議應當做出決定并形成紀要,會議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必須嚴格實施。
三、為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會議分日常工作例會和專題會議,安全生產日常工作例會由分管安全領導主持,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由公司第一負責人召集,對會議議定的事項,要明確具體單位負責落實,落實情況要在下一次會議上報告。
四、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參加人員:
1、安全機構各成員及安全員;
2、公司各部門的負責人;
3、必要時可以擴大有關從業人員。
五、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主要任務:
1、傳達、貫徹上級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
2、回顧、總結、分析或通報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3、總結和交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經驗; 4、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六、根據需要,可隨時召開安全生產工作緊急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有關的重要事項。
七、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由安委會辦公室負責通知,會議的相關材料由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組織。
八、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要求:
1、各類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應建立專門臺帳,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會議記錄;
2、會議實行簽到制,參會人員因故不能到會的必須向公司主要領導請假,摘自不參加會議的人員,每次處以50元以上罰款,連續三次未參加的,公司予以解聘。
3、會議記錄、紀要將作為對相關部門崗位、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
4、與會者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中途溜崗,嚴肅會議紀律。
九、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做出的決議、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公司安全領導機構負責督辦、檢查。
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部署的工作實施情況,由公司安全科匯總上報。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17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安全生產會議、安全檢查、領導帶班作業、隱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和應急救援、安全生產獎懲、教育培訓、安全投入及安全費用提取、安全設施“三同時”、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安全管理人員職責、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特種設備管理制度等,此外還有
1.職能部門及其車間、班組負責人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其他崗位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
2.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3.外包工程管理制度、勞務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4.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制度。
5.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護制度。
6.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7.值班制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8.企業內部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9.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存在職業危害的`企業還應當制定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
1.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2.職業危害告知和申報制度。
3.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18
1、自覺參加隊組每周一次的安全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念。
2、刻苦學習技術業務,堅持科學養路,嚴格執行養護安全操作規程。
3、不準違章、冒險作業,采料時嚴禁挖神仙土,如有違章、冒險現象,一經發現立即糾正。
4、出工前應穿戴好安全標志服帽,同時檢查好各自使用工具。
5、隨車出工時,要按規定乘坐,放置好工具,嚴禁談笑戲鬧,車未停妥時,嚴禁跳車、扒車。
6、平原地區作業隨小四輪和拖拉機帶拖斗上下班時,嚴禁在三角架上站人,有欄桿的空拖斗只許乘坐四人,拖砂石材料的拖斗只許乘坐二名裝卸工,其它載貨拖斗一律不許帶人,不許超載超坐。山區視情況而定,但原則上嚴禁小四輪和拖拉機拖斗帶人。
7、用鎬開挖路面時,應并排前進,左右間距須保持一米,避免對面作業,如必須對面作業,相互間距不得小于五米。
8、在公路維修作業時,應在作業區的二頭離作業場所10-15米處,放置安全圓錐柱(墩)或紅白相間的施工標志牌,彎道應適當放置遠一些。交通繁忙地段同時還要牽線劃塊作業,以保證養路工作時間順利和安全。
9、在路上作業中不準來回奔跑互相打鬧戲耍,不準在公路上乘坐和休息,隨時注意來往車輛及行人狀態。
10、雨季要堅持值班巡路,發現塌方阻車問題應做好標志,同時立即報告上級,組織力量搶通,并保持水溝暢通及時清理路面雜物。
第一條為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執法隊伍整體素質,規范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人員(以下稱: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行為,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本縣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施工安全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監督執法人員”是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從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行政執法的工作人員。監督執法人員應當擁有當地人民政府頒發的福建省人民政府統一印制經當地人民政府注冊的行政執法證,并具有建筑工程安全監督執法專業知識。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培訓是指以提高“監督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為目的進行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安全專業技術的培訓。
第四條培訓分為資格培訓、年度培訓、不定期培訓三種。
資格培訓,包括行政執法資格和建筑工程安全監督專業知識培訓。“監督執法人員”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任職。
年度培訓,包括“監督執法人員”補充更新專業知識、法律法規的再教育。年度培訓成績作為年度考核和繼續教育的重要內容。“監督執法人員”,必須經年度考核合格,才能繼續在崗任職。
不定期培訓,根據國家和省、市、縣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和在崗“監督執法人員”的工作需要,實施的針對性較強的法規和專業知識,以及安全生產形勢教育等的培訓。培訓可作為繼續教育的內容。
第五條“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類負責的原則。建寧縣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人員的資格培訓考核工作,由建寧縣城鄉規劃建設局統一安排實施。
第六條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可以采取分散自學和集中培訓、統一考核相結合的形式。
第七條監督執法人員必須認真參加培訓和考核。未經培訓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落實2月28日xx市人民政府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督查迎檢工作的函》及縣政府安委會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針對性,及時匯總安全生產信息,加快信息傳遞,努力使安全生產信息工作做到“及時、準確、規范、全面”,現根據領導要求和實際需要,決定從20xx年3月10日起,在x項目經理部建立日常工作信息報送制度。
第二條安全管理人員及現場技術人員每天應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按照發現隱患不過夜的原則,及時整改治理,遏制事故發生。
第三條重大隱患信息,即管理人員在當日內進行隱患排查時,發現的重大隱患,不能在當日內處理消除的必須上報。
第四條安全事故信息,按照事故發生后報告程序的相關規定上報。
第五條每棟樓每天的形象進度項目經理部要高度重視,確保信息按要求及時上報,主管安全生產的領導應親自過問,以便及時了解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采取的措施、方案等相關內容。
第六條上報信息中說明或反映的內容一定要真實準確,杜絕使用模糊詞語,以便我部將根據上報的情況進行追蹤督查。
第七條我部將根據上報的情況進行督查,發現隱瞞不報、謊報、上報情況不符、故意拖延報告期限的,故意破壞現場,阻礙調查工作正常進行的,處以每次20000元罰款,情況嚴重者加重處罰。
第八條信息報送情況將與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辦法掛鉤,對不及時上報的將在年終考核中進行相應扣分。
第九條因信息上報不及時或不真實、不完整等其他情況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所在單位將承擔其全部責任并受到重罰。
第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20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一、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1)加油站應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自檢自查為主,上級主管監督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分級落實安全工作。
a.加油站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b.當班安全員應對作業現場監督,發現違章行為和不安全因素,有權制止和向上級反映。
c.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節日要對加油站進行安全檢查。
(2)檢查主要內容包括: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設備技術狀況、滅火作戰預案以及隱患整改情況等。
(3)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加油站能解決的,應限期抓緊整改;加油站無力解決的,應書面向上級報告,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建立安全檢查臺帳,將每次檢查結果登記在冊,臺帳保存期限為一年。
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三級安全教育
對生產崗位所有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廠(公司)級、車間(加油站)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56學時。其中公司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加油站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班組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
(2)特殊作業安全教育
凡從事電氣、鍋爐、焊接、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由企業有關部門與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組織進行專業性安全技術教育,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工作。特種作業人員應按當地安全監察部門的規定,每年(或規定)參加培訓和復審,成績記入個人安全教育卡片
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的投產前,各主管部門要組織編制新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專門教育。有關人員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作業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3)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須開展以班組為單位的安全活動,班組安全活動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學時。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動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學時。安全活動時間不得挪作它用。
(4)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
進站施工人員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應與施工隊簽訂安全合同,明確雙方責任,落實安全措施,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防火教育。
(5)在安全教育中,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主導思想。按照有關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消防法等的規定,結合事故教訓,針對各崗位的不同(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識的培訓。
三、安全獎懲制度
(1)考核方法:加油站領導負責對加油站進行考核,實行日常督察與年終考核相結合。
(2)考核內容
a.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指成品油銷售總量、人均成品油銷售量;加油量、人均加油量;利潤總額、人均利潤額;噸油費用額的完成情況。
b.服務質量及承諾兌現情況。指加油站員工的素質和服務表現以及服務承諾兌現情況,顧客表揚或投訴(顧客來電、來信、來訪)情況等。
c.設備運轉狀況。指設備是否保持正常運轉,無障礙發生,無漏油,無失準或因設備問題而中斷加油等情況。
d.安全保障狀況。指不發生爆炸、火災、觸電以及由于加油站的責任,使顧客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物損失等責任事故。
e.現場管理狀況。主要指現場員工的儀表儀容、服務態度和站容站貌等情況。
f.凡在日常工作中及時發現隱患問題,并上報領導及時整改排除隱患,避免事故發生者,以及在加油站發生危險狀況積極進行搶險的人員將進行表彰并給予獎勵。
(3)考核標準及獎懲辦法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4)獎勵標準為:根據具體情況對有關人員或先進個人獎勵人民幣500元至20xx元。
懲罰標準為:根據具體情況對有關人員或責任者處罰人民幣1000元至3000元。
四、消防管理制度
1、組織機構設置及任務
(1)指揮:
由站長指揮,站長不在時由帶班長指揮。
任務:負責火場指揮、布置滅火方案、采取及時有效的救火搶險行動。負責協調現場人員、車輛、物資的統一安排并及時向上級領導或有關部門匯報情況。
(2)滅火組:
全班人員按崗位班組組成幾個滅火組,當班長任組長。
任務:火災初起時,及時、果斷、正確地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撲救,冷卻并及時疏散油料。
③通訊聯絡組:
由發現火情人、當日值班人員等擔任。
任務:發現火警立即撥打119,切斷電源,報告上級主管并疏散閑人。
④搶救:
有價票據及貴重物品,協助滅火、搶救傷員。
2、加油站應當遵循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建立健全消防組織,完善消防設施,落實消防責任制。
3、加油站應當根據本單位消防工作實際,制訂消防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演練。消防預案主要包括下列內容:責任區與責任人;消防人員組成、分工與任務;報警與聯絡方式;滅火器具與消防設備;滅火及搶救的方法、程序和措施;駐地消防力量的應急動員方式及聯絡方法。
4、加油站應當合理配置和正確使用滅火器具,每月檢查保養,做到壓力合格,外殼整潔,鋼瓶字跡清晰,油漆無脫落,無銹蝕,無損傷,附件完整無損,鉛封無破壞,在壓力表顯示接近紅色區域時,必須立即更換藥劑(如為泡沫滅火器,需每年更換)。滅火器具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室外存放避免日曬雨淋,其配置場所、數量、規格應當符合規定要求。
5、加油站發生火災,應當根據消防預案,結合火災發生的位置、周邊環境、交通道路、消防力量等情況,按照先控制、后滅火,先救人,后救物的要求,統一組織實施滅火工作。
6、加油站必須張掛警示標志,如禁打手機、熄火加油、嚴禁煙火等。并按每臺加油機配置一個干粉滅火器,每座加油島配置不低于2個干粉滅火器;每兩臺加油機配置一個泡沫滅火器。罐區配置兩個35kg干粉滅火車,消防沙2m3,滅火毯5塊。避雷裝置一套。
7、建立消防檔案,用以記錄滅火器材的數量、置換、警示標志的置換,員工演練的日期、人數、姓名等,以及安全部門和消防部門的檢查記錄等。
五、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1、發生事故后,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立即將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單位;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事故報告單位等報告有關部門及領導,緊急情況要報警。傷亡、中毒事故,應保護現場并迅速組織搶救員工及財產。重大火災、爆炸、跑油事故應組成現場指揮部,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2、由于跑油、火災、爆炸原因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級以上事故,應迅速報告油站所在地消防勞動部門及有關部門。
3、事故調查和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員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4、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的,按責任輕重對油站負責人和事故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不報、故意破壞現場或無玷當理由拒絕接受以及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給予有關負責人經濟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
6、事故發生后,必須進行調查。一般事故由加油站負責人進行調查,并將結果上報有關安全部門及消防部門。對重大及以上事故,加油站負責人要積極配合公安局、安全部門、消防局等部門進行調查,直至調查結束。
7、建立事故報告處理檔案,登記有關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單位;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事故報告單位等,以及最終處理結果的內容。
六、勞動保護用品發放制度
1、要求上崗員工佩戴工作卡、著裝統一。
2、根據季節,發放夏裝、春秋裝及冬裝。
3、發放帽子、手套及清潔用毛巾。
4、每位員工應愛護使用勞保防護用品。
5、如有丟失或損壞,照價賠償。
6、根據加油站工作的特點及有關規定,所發放的勞保用品必須選用防靜電質地的布料或材料。
七、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組織機構設置及任務
(1)指揮:
由站長指揮,站長不在時由班長指揮。
任務:負責火場指揮、布置滅火方案、采取及時有效的'救火搶險行動。負責協調現場人員、車輛、物資的統一安排并及時向上級領導或有關部門匯報情況。
(2)滅火組:
全班人員按崗位班組組成幾個滅火組,當班長任組長。
任務:火災初起時,及時、果斷、正確地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撲救,冷卻并及時疏散油料。
③通訊聯絡組:
由發現火情人、當日值班人員等擔任。
任務:發現火警立即撥打119,切斷電源,報告上級主管并疏散閑人。
④搶救:
有價票據及貴重物品,協助滅火、搶救傷員。
2、滅火組織指揮系統
(1)指揮系統分布圖
(2)消防分工:(見最后一頁附件“消防義務小組”):
①重點部位分工:
油罐區:
加油區:全體當班加油員
財務室:
②報警電話:
火警:119匪警:110急救電話:120999
3、各重點部位事故預測及撲救方法:
(1)加油區
起火原因:
加油機靜電接地不良,加油槍與油機之間靜電導線折斷或接觸不良;在加油場地穿脫化纖服裝;違章用塑料桶加油而產生靜電火花;穿帶釘的皮鞋在場地走動或在場地鐵器撞碰產生火花,違章在場地吸煙、用火,車輛起動或不熄火加油等而引燃油蒸汽。
撲救方法:
停止作業。立即用就近滅火器對著火處噴射,或逐個點射,也可用石棉被或沙對地面著火點進行覆蓋。并報119火警。
在撲救時要注意疏散車輛,切斷電源。
(2)卸油區
起火原因:
卸油時未接靜電導線或靜電導線接觸不良產生靜電火花引燃油氣,卸油時跑油遇活;卸油時起動或修理車輛。
撲救方法:
立即關閉卸油閥,將車輛駛(拖)離現場,就地拿起滅火器對著火點進行噴射,也可用石棉被將卸油口封閉。如在油車注油口燃燒,可用石棉被(或濕棉被)將罐口封閉,使其窒息而自滅。如火勢猛烈無法控制,不能關閉卸油閥,灌車又不能駛(拖)離現場,可用沙土將流出來的油品圍堵起業,控制燃燒范圍。并向119報警臺報警。
(3)油灌區:
起火原因:
雷擊,卸油時未接靜電裝置或靜電導線接觸不良產生靜電火花,卸油區發生火警及外來火源引燃油罐區油蒸汽所致。
撲救方法:
集中所有人員及滅火器,在指揮員統一指揮下,向著火點猛烈噴射。如在通氣管端或量油孔子燃燒,可用石棉被或濕棉被覆蓋,使期窒息。在撲救過程中要注意如下幾點:①撲救時要站在上風(或側風)位置進行撲救。②冷卻鄰罐。③如火勢猛烈,無法撲救,要想盡辦法盡量控制火勢,等待消防隊來一起撲救。
(4)配電房
起火原因:
違章使用電器,長時間超負荷動作,電壓過高,電流大,線路短路等引起導線起火,避雷裝置失效或不良,遭雷擊而引起火警。
撲救方法:
用滅火器進行噴射或點射,撲救時要注意在未切斷電源的情況下,不可使用泡沫滅火器撲救電氣火災。
(5)注意事項
①指揮員在發生火警時,要冷靜、果斷。
②滅火人員的動作要做到:快、穩、準服從指揮。
③現場操作人員必須要迅速利用站內的滅火器材,將火災消滅在初起階段,防止火勢擴大蔓延,同時其他人員在站長的統一指揮下,做好撲救、報警、疏散車輛、轉移重要物品、迎接外援等工作。
八、動火管理制度
1、加油站內嚴禁煙火。
2、上崗人員不準隨身攜帶火柴、打火機、香煙等物品。
3、因設備檢修等情況必須動用明火時,要書面報告公司,獲得批準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護措施后方可施工。
4、用煤氣灶燒水做飯的加油站,要有專人對煤氣灶進行管理。
5、用鍋爐取暖,一定要按照有關規定安裝,要有專人負責檢查管理。
6、未經批準,不得自行變更用火位置和擴大用火范圍。
7、油站應從嚴控制危險區域內使用明火、電加溫器、電鉆、砂輪、風鎬、鋼鋸等非防爆電器,以及進行其他可能產生火花的用火作業。
8、加油站根據用火場所、部位的危險程度,分為一級用火、二級用火、三級用火。在油罐罐體、加油機、油(氣)管道等儲輸油設備上的直接用火,為一級用火。在桶裝附油庫房、裝卸油作業區、加油區、閥組井、管溝等危險場所實施用火作業,為二級用火。在儲油區、作業區和加油站站區內除一級、二級用火范圍以外的用火,為三級用火。
9、加油站用火作業前,應當根據作業內容確定用火級別,向有關部門提出用火申請,說明用火理由、種類、地點、時間、項目、工作量、施工人員以及防火防護安全措施,填寫《加油站用火作業審批表》。
10、用火作業應當報批,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加油站內用火。
11、油站用火作業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
a.用火作業期間,站領導必須親自組織,并指定現場用火安全監督員,屬于一、二級用火的,請求有關專家赴現場指導用火作業;
b.各類作業人員應當嚴守崗位,各司其職,嚴格按照用火作業方案和操作規程實施和監督用火作業,及時掌握用火安全情況,發現異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發生事故;
c.收發、測量和加注油料期間,禁止用火;
d.在輸油管道、油罐等設備上用火時,必須預先切斷油源,并采取騰空、清洗和通風等安全措施,待達到用火條件后方可用火;
e.爆炸危險場所可燃氣體濃度高于爆炸下限40%時,不得用火;
f.作業現場必須備足滅火器具;
g.施工結束,檢查余火,清理用火現場,確認無隱患后方可撤離。
九、用電管理制度
1、加油站油罐區和加油場地所用的照明燈只可選用防護型和防爆型兩種。
2、加油站內一律不準拉臨時線,安裝照明線應按照電器安裝有關規定進行,不得違章安裝。
3、加油站禁止使用電熱爐、電飯煲、電熨斗等電器。
4、如需要使用電取暖設施器具時,必須上報公司獲得同意,并有專人負責管理。
5、電氣設備停電后未斷開時,應視為有電,不得觸及設備的有電部分,以防突然送電。
6、對電器設備進行日常維護時,不得帶電操作,不得使用濕物品或可產生靜電物品及金屬物品對設備進行維護等工作。對電器設備進行電路部分的維修人員必須持證操作。
十、加油站儲油罐區管理制度
1、必須配置接靜電裝置。
2、罐口蓋必須用絕緣物品制作。
3、油罐區嚴禁煙火。
4、培植2m3消防沙、干粉滅火車兩臺。
5、罐區必須上鎖,并由專人保管鑰匙。
6、罐區內不得堆放雜物。
7、接卸油品時必須按“接卸油規定”執行。
8、如在儲油罐區及附近用電、用火或機械作業時,必須向有關部門報告,在得到批準后,指派專人進行安全監督,并在現場配置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滅火車、滅火毯等消防器材。
十一、加油站進出車輛、人員管理制度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交通法規,進一點加強本站內部的交通安全管理,保證安全,減少交通違章和交通事故。根據北京市《交通安全責任制暫行規定》、《道路交通管理規定》、《機動車和機動車駕駛員管理辦法》嚴格管理。
2、加油站所屬人員都要自覺遵章守紀,接受交通安全方面的宣傳教育,遵守本站的交通安全制度,維護交通秩序,爭做首都文明機動車駕駛員和文明市民。
3、油站內成立交通安全監督小組,對進出油站的車輛及人員進行安全登記,同時負責油站內交通安全的日常工作,并進行組織、實施、檢查和監督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
4、加強加油站內的非機動車和行人的交通管理,做到自行車安全閘有效,行人走便道,自覺遵守交通信號和標志,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5、要求進出站車輛限速5公里/小時,熄火加油,司機及車內人員嚴禁吸煙及接打手機等,任何車輛不得在站區內進行維修(車輛發生故障或溢油要推離現場),油罐車進站必須戴防火帽,卸油時要將加油機關閉方可卸油。
十二、裝卸油安全管理制度
1、油罐車進入作業現場后,應熄滅發動機,油罐車停靠位置應滿足裝卸要求。駕駛員應協助有關人員按貨單核實油品品種、牌號、數量,檢查設備完好狀況。
2、罐裝前,油罐車接好靜電接地線,鶴管要插入距離罐底不大于20cm,裝油高度必須符合規定要求,不得超裝,高溫季節要留有一定的空容量,以防在運送過程中溢油。裝油完畢后,必須穩油后才能提升鶴管,然后撤除靜電接地線。
3、卸油前,核對罐車與油罐中油品的品名、牌號是否一致,拉好靜電接地線,各項準備工作檢查無誤后,并應行穩油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4.5m/s以內,能自流卸油的不泵送卸油。卸油時,駕駛員不得遠離車輛,卸油完畢,排空余油,關閉閥門,撤除靜電接地線,收整設備,并辦妥交接手續。
4、雷雨期間宜暫停進行油品的裝卸作業。在裝卸過程中,嚴禁擦洗罐車物品、按喇叭、修車等,對器具要輕拿輕放,夜間照明須使用防爆燈具。
5、適時清洗油罐沉積物,裝運不同油品應按規定進行清洗,清洗油罐時必須按清罐安全要求,以防發生中毒和爆炸事故。
6、卸油后,填寫有關的入庫單據,要做到送油單、入庫單、所接油品及油樣保持一致,并留存油樣(一般情況下保留一周)。卸油后,經10-15分鐘穩油方可進行該油品的加油工作。
十三、設備管理制度
1、防爆管理
(1)加油站應當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劃分爆炸危險場所,建立防爆電氣設備檢查、保養、檢修制度,并在儲存區、卸油區、加油區、桶裝油料庫房明顯位置,設置“爆炸危險場所”標志牌。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接線、專業性檢修必須由經過防爆技術培訓檔案(設備安裝、試車、運行、檢修、防爆降級、報廢),統一分類編號,實行專人管理。
(2)固定電氣設備必須安裝穩固,移動防爆燈等電氣設備必須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損傷。
(3)加油站應當每月檢查保養防爆電器設備,并符合下列要求:
a.防爆電氣設備整潔,部件齊全緊固,無松動、無損傷、無機械變形,場所清潔、無雜物和易燃物品;
b.電纜進線裝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線孔封閉符合要求(密封鋼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設備保護、聯鎖、檢測、報警、接地等裝置齊全完整;
d.防爆燈具的防爆結構、保護罩保持完整;
e.接地端子接觸良好,無松動、無折斷、無腐蝕,鎧裝電纜的外繞鋼帶無斷裂。
(4)加油站每兩年對防爆電氣設備進行一次專業檢修,檢修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a.維護后者更換防爆燈具燈泡(管)、熔斷器和本安型設備的電源電池;
b.清除設備灰塵、污垢和其他雜物,并對銹蝕處進行反腐處理;
c.更換或者修理易損零部件和緊固件;
d.測試電機、電器和線路的絕緣電阻值,檢查接地線并測試電阻值;
e.補充或者更換設備潤滑部位的潤滑脂(油);
f.檢查設備進出線口,更換損傷變形或者老化變質的密封圈;
g.更換不合格電機軸承;
h.檢查隔爆面,測量并調整隔爆間隙值;
i.更換不合格的電纜和配線鋼管;
j.更換已失靈或者報廢的開關、按鈕等防爆器件。
專業維護檢查必須由防爆電氣專職維護人員進行,難度較大的檢修項目,可以請有關單位、生產企業或者有資質的維修單位檢修。
(5)加油站檢查檢修防爆電氣設備應當注意下列事項:
a.日常檢查中嚴禁打開設備的密封盒、接線盒、進線裝置、隔離密封盒和觀察窗等;
b.在爆炸危險場所,禁止帶電檢修電氣設備、線路、拆裝防爆燈具和更換防爆燈泡、燈管;
c.應及時在斷電處懸掛警告牌;
d.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非防爆測試儀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須采取通風措施,使可燃氣體濃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
e.禁止用水沖洗防爆電氣設備;
f.檢修現場的電源電纜線頭應當進行防爆處理;
g.檢修帶有電容、電感、油氣探測頭等儲能元件的防爆設備,必須按照規定放盡能量后方可作業;
h.檢修過程中不得損傷防爆設備的隔爆面;
i.緊固螺栓不得任意調換或者缺少;
j.細記錄檢修項目、內容、測試結果、零部件更換、缺陷處理等情況,并歸檔保存。
2、防雷防靜電管理
(1)加油站的下列設施設備應當設置防靜電接地:
a.金屬油罐及其通氣管;
b.加油站工藝設備;
c.輸油管道及閥門;
前款所列設施設備設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靜電接地。
(2)加油站設施設備的防靜電接地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防靜電接地、防感應雷接地和電氣設備接地可以共同設置,防靜電接地裝置單獨設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0歐姆,防靜電接地與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防靜電接地與電氣設備保護接地共用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b.設施設備和車輛的防靜電接地,不得使用鏈條類導體連線;
c.防靜電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線和電氣工作零線;
d.防靜電接地的測量點位置不宜設在爆炸危險區域內;
e.設備、管道的法蘭連接螺栓少于5根的,應當設置防靜電跨接連線;
f.檢修設備、管道可能導致防靜電接地系統斷路時,應當預先設置臨時性接地,檢修完畢后及時恢復。
(3)加油站移動設備的防靜電接地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在爆炸危險場所作業的運油車輛,應當設置接地端板,作業前接好防靜電接地,作業后待罐裝油料達到規定的靜置時間,方可拆除靜電接地線;
b.移動設備的防靜電接地線必須連接在作業場所的專用防靜電接地點上,并不得采用纏繞等不可靠的連接方法;
c.移動設備的防靜電接地連線應當采用銅芯軟絞線,橫截面積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裝卸油料的輸油軟管,應當使用耐油導靜電軟管,作業時軟管兩端的導靜電鋼(銅)絲必須與設備可靠連接并接地。
(4)裝卸易燃油品必須采取下列防靜電措施:
a.管口距罐底的高度不得大于0.2米;
b.收油作業中,嚴禁人工檢尺、測溫和采樣,或者將其他物體插入油罐內;
c.罐內不得存有任何未接地的漂浮物;
d.汽車油罐車裝卸油應當符合移動設備防靜電接地的規定。
嚴禁使用無內部緩沖檔板的油罐運送油料。
(5)向油桶、便攜式容器灌裝易燃油品的防靜電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必須使用導靜電的裝油容器;
b.桶體、加油槍(嘴)計量設備必須靜電接地;
c.200升油桶的灌裝時間不得少于1分鐘。
(6)人工檢測罐內油面高度、油品溫度和油品采樣的防靜電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a.測量人員必須按照規定著裝并消除人體靜電;
b.測溫盒和采樣器的繩索必須導靜電,繩索末端與罐體應當可靠接地;
c.鋼卷檢尺、測溫盒繩、采樣器繩進入油罐必須緊貼護板,輕落輕提。
嚴禁使用化纖布擦拭檢尺、測溫盒和采樣器。
(7)清洗設備、器具的防靜電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a.嚴禁用汽油、苯等易燃品清洗設備、器具和地坪;
b.嚴禁用壓縮空氣清掃儲存易燃油品油罐;
c.嚴禁使用化纖、塑料、絲綢等容易產生靜電的制品擦拭物體及設備;
d.嚴禁在一個油罐內同時采用人工和機械設備兩種清洗方法作業;
e.清洗易燃油品儲罐時,作業人員必須按照規定著裝并消除人體靜電。
(8)爆炸危險場所人員著裝和導靜電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進入爆炸危險場所,應當穿著防靜電服、棉布工作服和防靜電鞋,不得穿著兩件以上易產生靜電的內衣和尼龍、腈綸襪子;
b.進入爆炸危險場所必須預先觸摸人體消靜電裝置;
c.嚴禁在爆炸危險場所穿衣、脫衣、拍打服裝以及梳頭、打鬧。
爆炸危險場所的地坪不得涂刷絕緣油漆,或者鋪設非導靜電的橡膠板、塑料板和地毯等。
(9)加油站防雷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儲油罐應當設置房雷接地裝置,防雷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防雷接地與電氣設備保護接地共用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b.建筑物、構筑物應當根據需要安裝獨立的避雷針或者避雷帶;
c.進入變(配)電室的高壓電路應當安裝與設備耐壓水平想適應的過電壓(電涌)保護器;
d.信息系統配電線路的首、末端與電子器件連接時,應當裝設與電子器件耐壓水平相適應的過電壓(電涌)保護器;
e.信息系統應當采用鎧裝電纜或者鋼管配線,電纜金屬外皮的兩端或者保護鋼管的兩端均應當接地。
(10)加油站每年春、秋季應當對防靜電防雷接地裝置進行維護保養,確保防靜電防雷裝置符合下列要求:
a.接閃器完好,無熔化,無折斷,避雷器瓷套無裂縫、碰傷;
b.明裝導體完好,無銹蝕、機械損傷和折斷,銹蝕截面不得減少30%;
c.引下線距地2米至0.3米無破壞;
d.接地測試斷接點接觸良好;
e.防雷裝置保護范圍無縮小;
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符合規定值,埋設周圍情況良好。
十四、加油站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每班作業要指定安全防火負責人和兼職現場安全檢查員,負責監督本站現場的安全。
2、建立安全消防組織,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組織學習安全知識,進行防火、滅火的訓練,持證上崗。
3、加強對明火的管理,站內嚴禁煙火,嚴禁在站內從事可能產生火花的作業,如:檢修車輛、敲擊鐵器、焊接等。
4、做好防靜電工作,站內人員必須穿防靜電工作服、防靜電鞋。
5、站內各種設施應按規定加裝地線和防靜電裝置,嚴禁用塑料容器加裝和存放汽油。
6、全員要每日對站內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發生事故應迅速匯報。
7、站內嚴禁吸煙、打手機,加油時機動車應熄火。
8、站內及油站周圍100米內無易燃、易爆物品。
9、向油罐內入油時,必須有專人監護,罐車接地線再放油。
10、滅火器材由專人管理、維修、失效立即更換,保持靈敏有效,不準作它用。
十五、危險化學品經營手續環節交接責任管理制度
1、本單位為獨立核算經營單位。
2、購入油品時,向有經營資質的批發單位支付支票,對方開具增值稅發票及提貨單。
3、憑提貨單去油庫提取油品,使用專用特種運輸車輛將油品提回本站。
4、接、卸油品及辦理入庫手續、登記庫存等見第三章第二條、第三條及有關的財務制度。
十六、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1、本單位經營范圍為零售汽油、柴油、潤滑油,為重大危險源經營單位。
2、本單位所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均是按照重大危險源單位所制定的。
3、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見本章第六條。
4、重大危險源檔案管理制度:見本章第十二條第6項,第三章第二條、第五條。
5、應急預案及緊急情況下應采取的措施:見本章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21
為切實將安全生產納入日常管理,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有效地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街道和村、社區安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認真分析轄區安全生產形勢,對存在的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實到人。會議設立專門記錄并做好會議記錄。
二、安全生產例會由街道、村、社區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三、安全生產例會參加人員:
1、各級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
2、存在安全隱患企業的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
3、各級安監干部、專(兼)職安全員;
四、安全生產例會的主要任務:
1、傳達、貫徹上級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
2、回顧、總結、分析或通報本街道、村、社區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3、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工作交流或經驗總結;
4、研究、部署、督促、檢查本轄區安全生產工作。
五、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安全生產工作專項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或其它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事項。
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由街道安監辦負責通知。
七、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相關材料由街道安監辦負責組織。
八、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作出的決議和工作安排,街道安監辦負責督辦、檢查。
九、安全生產工作會議部署的工作落實情況,由各村、社區報街道安監辦匯總后,上報區安監局。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22
第一條為了保護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護用戶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及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郵政企業寄遞的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信件和其他郵件的保管、處理及銷毀等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郵政企業對無法投遞的郵件,應當退回寄件人。
郵件無法投遞的情形包括:
(一)收件人地址書寫不詳或者錯誤;
(二)原書地址無該收件人;
(三)收件人遷移新址不明;
(四)收件人是已經撤銷的單位,且無代收單位或個人;
(五)收件人死亡,且無承繼人或代收人;
(六)收件人拒收郵件或者拒付應付的費用;
(七)郵件保管期滿收件人仍未領取;
(八)其他原因導致郵件無法投遞。
第四條郵件無法投遞,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為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處理:
(一)寄件人地址不詳;
(二)寄件人聲明拋棄;
(三)郵件退回后寄件人拒收或者拒絕支付有關費用;
(四)郵件保管期滿寄件人仍未領取。
第五條國家郵政局負責監督本辦法在全國范圍內的施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局(以下簡稱省級郵政管理機構)在國家郵政局的領導下,負責監督本辦法在本地區的施行。
第六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公司(以下簡稱省級郵政企業)應當設立或指定具體處理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工作的內部機構,執行本地區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的保管、核實和處理工作。
省級郵政企業應當將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處理的內部機構報省級郵政管理機構備案。
第七條省級郵政企業應當對經過確認的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按照時間順序予以分類登記保管。
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的保管期限分別為:
(一)平常信件和給據國際信件自登記保管之日起不少于六個月;
(二)平常印刷品自登記保管之日起不少于十日;
(三)給據國內信件自登記保管之日起不少于六個月且自用戶交寄之日起不少于一年;
(四)其他給據國內郵件自用戶交寄之日起不少于一年;
(五)其他給據國際郵件自用戶交寄之日起不少于一百八十日。
對于不宜長期保存或發生泄漏造成污染的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省級郵政企業在登記注明后可視實際情況處理。
第八條省級郵政企業應當安排專門的場地對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進行保管,并應將場地地點、面積等信息報省級郵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九條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在保管期限內,且在法定郵件查詢期限內的,遇用戶出具相關交寄郵件證明查詢給據郵件,郵政企業應當予以投交或退回,相關資費按物價管理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已按照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提前處理的除外,但應向用戶提供書面說明。
法定郵件查詢期限屆滿的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可不再接受用戶查詢。
第十條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郵件在保管期限內,郵政企業應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用戶的通信秘密;不得抽拿、隱匿;不得私自開拆處理和銷毀。
第十一條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信件,自省級郵政企業確認超過保管期限又無人認領的,由省級郵政企業在省級郵政管理機構的監督下銷毀。
省級郵政企業擬銷毀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信件的,應當提前十個工作日向省級郵政管理機構報送關于銷毀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信件的申請書,申請書應當注明擬銷毀的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信件的數量、保管時間,以及預定的銷毀時間、銷毀地點、銷毀費用等內容,并附擬銷毀的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信件的登記保管時間的證明資料。
第十二條省級郵政管理機構收到省級郵政企業關于銷毀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信件的申請書后,應當審查申請書內容及其所附擬銷毀的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信件的登記保管時間的證明資料是否完備。
申請書內容及其所附擬銷毀的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信件的登記保管時間的證明資料完備的,省級郵政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審定的銷毀時間,派員到場監督銷毀。監督銷毀人員不得少于二人。
省級郵政企業不得在沒有省級郵政管理機構監督的情況下銷毀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信件。
申請書內容及其所附擬銷毀的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信件的登記保管時間的證明資料不完備的`,省級郵政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通知省級郵政企業補報相關資料。
省級郵政管理機構及其受理、審查、監督銷毀人員,不得泄露用戶的通信秘密。
第十三條省級郵政企業應當托具有保密資質的單位銷毀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信件。
接受托的單位,應書面承諾保守因銷毀工作而接觸到的有關商業秘密和用戶的通信秘密。
第十四條省級郵政企業對確認超過保管期限的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其他郵件,應當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開拆處理,逐項登記處理情況。
省級郵政企業對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其他郵件的處理情況,應當按季度報省級郵政管理機構備案。備案信息應當包括本季度處理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其他郵件的詳細清單、各件郵件的處理情況、處理結果、處理費用和處理人員等內容。
第十五條省級郵政企業對從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其他郵件中開拆出的貨幣和物品,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人民幣現金,金銀飾品和外幣兌換的人民幣現金,國內現行有效郵票銷售所得價款,以及其他各類可變賣物品交當地相關部門收購(變賣)所得價款,扣除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的處理費用和應付郵資后,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和國庫集中收繳管理有關規定,上繳國庫。
(二)存款單、存折、銀行票據憑證應以給據郵件形式寄往簽發該單證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法人機構或外資銀行的境內主報告行處理。
(三)戶口遷移證、護照、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書、證件應以給據郵件形式寄往證件制作機構或證件簽發機構處理。
(四)其他不能變賣的物品,以及第(二)、第(三)項中因簽發該單證或證書的機構撤銷、調整而無法寄達的單證或者證書,根據具體情況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的處理費用包括保管費用、銷毀費用、變賣交易費用等。
第十七條省級郵政企業開拆處理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其他郵件的內件以及轉送相關機構處理時,應做好記錄和交接工作。
第十八條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進境國際郵遞物品交海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的規定處理。
第十九條省級郵政企業集中處理本地區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工作確有困難的,經省級郵政管理機構書面同意,市(地)級郵政企業可以在市(地)級郵政管理機構的監督下,參照本辦法開展本市(地)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的保管、處理及銷毀工作。
第二十條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和省級郵政企業應加強對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的內部管理。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的處理情況,應當納入向郵政管理機構提交的年度自查結果。
第二十一條國家郵政局和省級郵政管理機構應當對郵政企業保管、核實和處理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的情況加強日常監督檢查,檢查結果納入郵政普遍服務年度監管報告。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23
一、出入管理
1、嚴禁非機房工作人員進入機房,特殊情況需經中心值班負責 人批準,并認真填寫登記表后方可進入。
2、進入機房人員應遵守機房管理制度,更換專用工作鞋;機房 工作人員必須穿著工作服。
3、進入機房人員不得攜帶任何易燃、易爆、腐蝕性、強電磁、 輻射性、流體物質等對設備正常運行構成威脅的物品。
二、安全管理
1、操作人員隨時監控中心設備運行狀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 按照規程進行操作,并及時上報和詳細記錄。
2、非機房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上機操作和對運行設備及 各種配置進行更改。
3、嚴格執行密碼管理規定,對操作密碼定期更改。
4、機房工作人員應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種信息 資料與數據。
5、中心機房內嚴禁吸煙、喝水、吃食物、嬉戲和進行劇烈運動, 保持機房安靜。
6、不定期對機房內設置的消防器材、監控設備進行檢查,以保 證其有效性。
三、操作管理
1、中心機房的數據實行雙人作業制度;操作人員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脫崗。
2、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如實、詳細填寫《機房日志》等各種登 記簿,以備后查。
3、嚴格按照每日操作流程進行操作,對新上業務及特殊情況需 要變更流程的應事先進行詳細安排并書面報負責人批準簽字后方可 執行;所有操作變更必須有存檔記錄。
4、每班對機房環境進行清潔,以保持機房整潔;每周進行一次 大清掃,對機器設備吸塵清潔。
5、值班人員必須密切監視中心設備運行狀況以及各網點運行情況,確保安全、高效運行。
6、嚴格按規章制度要求做好各種數據、文件的備份工作。中心服務器數據庫要定期進行雙備份,并嚴格實行異地存放、專人保管。所有重要文檔定期整理裝訂,專人保管,以備后查。
四、運行管理
1、未經負責人批準,不得在中心機房設備上編寫、修改、更換各類軟件系統及更改設備參數配置。
2、各類軟件系統的維護、增刪、配置的更改,各類硬件設備的 添加、更換必需經負責人書面批準后方可進行;必須按規定進行詳細 登記和記錄,對各類軟件、現場資料、檔案整理存檔。
3、為確保數據的'安全保密,對各業務部門送交的數據及處理后 的數據都必須按有關規定履行交接登記手續。
4、部門負責人應定期與不定期對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 促各項制度的落實,并作為人員考核之依據。
視頻監控管理制度
1、視頻監控中心值班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責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況增強安全觀念,善于發現問題,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2、視頻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負責 24 小時監視閉路電視,發現問題時,及時向有關領導或部門報告。
3、視頻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應 將機器設備的使用情況,有無可疑情況要交接記錄清楚。
4、視頻監控中心值班人員在值班時對所觀察到的非正常情況,可疑人物,應進行詳細記錄,并視情況向有關領導或部門報告,采取必要的措施。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24
第一條:為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加強各村和廣大群眾對安全生產的監督,有效防范重大事故,制止違反《安全生產法》的行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均有權向當地政府或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舉報。
第三條:各轄區群眾發現其所在轄區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英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舉報。
第四條:事故隱患或者安去哪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范圍:
(一)工礦企業、危化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的重大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二)民用爆破物品、煙花爆竹、化學危險品運輸中的重大事故隱患;
(三)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漁業捕撈及鐵路等重大事故隱患;
(四)建筑工程項目及建設施工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五)消防及火災重大事故隱患;
(六)學校、醫院、旅游及公共娛樂場所重大事故隱患;
(七)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安全裝置的重大事故隱患;
(八)無證違法生產經營單位的重大事故隱患;
(九)各類未按規定上報、隱瞞不報的生產安全事故;
(十)其它構成重大傷亡或財產損失危險的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第五條: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建立舉報制度,向社會公布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第六條:鎮安全生監督管理部門,街道有關安全生產的舉報后,應登記編號,核查處理;受理的舉報事項經核實后,形成書面材料。
第七條: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按照隸屬關系實行分級處理。
第八條: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對群眾舉報,經查實,未列入政府部門監控范圍的重大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由受理舉報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有關規定給予舉報人獎勵。舉報獎勵資金由縣財政預算或其他資金中落實。
第九條: 按照國家有關事故隱患或者安全正產違法行為嚴重程度確認標準,獎勵舉報人金額從1000~10000元不等,具體獎勵金額由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鎮財政所確定。
第十條: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獎勵保密制度和有關部門建立保密制度和配備相關設備,為舉報人保密。
舉報電話: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25
第一章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安全管理人員培訓持證上崗登記(附表一)
包括項目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安全培訓和取得資格證書的情況。如:《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書》、《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等。
二、從業人員安全教育花名冊(附表二)
三、從業人員安全教育登記卡(附表三)
四、特種作業人員登記(附表四)
安全教育是指對施工人員的現場教育及班組級教育。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一般不少于七天一次。危險性較大的行業和崗位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每三天一次。經檢測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施工現場安全一般規定
1、參加本項目生產的成員要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提高政治,文化,業務水平和操作技能,積極參加安全的各種活動,提出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搞好安全生產。
2、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工種作業;嚴禁酒后上班。
3、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包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質量的操作規程等)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得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4、聽從班組長和現場施工人員得指揮,服從分配,團結一致,共同完成好生產任務。
5、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不得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腳上班;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鞋上高空。
6、施工現場的各種施工設施,“四口”“無臨邊”防護,一圖五牌,安全標志,警示牌,安全規程等,不得任意拆除或移動,要移動時必須經現場施工人員負責人同意方可。
7、施工人員做到“三不傷害”,一不傷害自己,二不傷害他人,三不被他人傷害;禁止酒后作業,禁止追逐打鬧,禁止竄崗;:8、現場電源開關、電線線路和各種機械設備,非操作人員不得胡亂操作。
9、凡是患有高血壓病、心臟病、貧血病、以及其他不適于高處作業得,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10、上高處前應檢查所要使用工具是否完好,作業所攜帶工具應放在工具袋內,隨用隨取,操作前應檢查操作點是否安全,道路是否暢通,防護措施是否完善。工作完成后應將所有使用工具收回,以免掉落傷人。
11、高處作業,不準上下拋擲工具,材料等物,不得在高處作業下方操作,如確需要上下交叉作業必須采用有效得隔離措施。
12、現場材料堆放要整齊穩固成垛,搬運材料,半成品等應有上而下層搬取,不得由下而上或從中間抽取,以免造成倒垛傷人毀物事故。
13、所有內架搭設必須牢固,不得有探頭板(架板一端伸出橫桿長度大于20cm未探頭板),不使用5×10模骨當架板,架上只準堆放小量材料和單人操作。
14、不準在臨時工棚內使用電爐,煤油爐,不準任意設灶。
15、消防器材、用具、砂堆,消防用水等不得挪做他人用或位移。
16、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燈光,照明燈具應架高使用,室內不低于2.4米,室外不低于3米,線路應架空,導線絕緣良好,燈具不得掛或綁在金屬架上。
17、氧氣,乙炔、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應妥善保管,嚴禁在明火附近作業,嚴禁吸煙,焊接作業時必須做好防火滅火措施,禁止火花飛濺,并需要配備看火監護人及合格滅火器。
18、各班組交接工作時要記錄清楚,并有專業人員進行檢查記錄。
19、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施工。
20、: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證件方可上崗作業,嚴禁不懂電氣、機械的人員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二)、臨時用電安全注意事項
1、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采用三相五線制,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專用保護零線連接。
2、配電系統采用三級配電,設置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開關箱,實行分級配電。電氣設備必須在第三級上接電源。兩級保護指在三級配電中有兩級要安裝漏電保護器,其中第三級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配電箱安裝高度底部距地面為1。2m至1。5m,開關箱中的閘刀嚴禁用鍘刀,均采用空氣開關。
3、用電設備有各自專用的配電箱,嚴格執行“一機一箱一閘一漏電保護”制。每臺機械設備必須有單獨的開關箱,開關箱安裝空氣開關和漏電保護器。一個開關只能管一臺機械設備。
4、嚴禁將漏電保護器作為開關使用。施工中一律采用多功能漏電保護器,以保護人身和設備安全。
5、漏電保護器發生掉閘時,不能強行合閘,應由電工查明原因,排出故障后才可繼續使用。
6、非電工嚴禁拆裝保險絲;開關箱內的電器安裝與接線,必須由電工操作,非電工嚴禁操作。電閘保險絲斷了,應由電工查明原因,排出故障后再接好保險絲,嚴禁非電工進行操作,嚴禁用其他金屬絲代替保險絲使用。
7、線路、設備、配電箱,開關箱必須經常性進行檢查和維修,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電工,維修前必須切斷源頭電源,并懸掛“嚴禁合閘,有人工作”警示牌,派專人進行看守。檢修完成后得到現場指揮人員的送電通知后合閘送電。
8、施工臨時用電線應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或不穩定地方,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能纏繞在鋼筋上,一旦漏電,會造成大面觸電,造成更大的觸電事故。
9、施工電器設備外殼要接地、接零;安裝、巡查、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為專業電工,并持有證件。其他用電人員應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10、用電作業人員在使用電氣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嚴禁設備帶缺陷運轉。在發現問題時及時報告解決。: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后,項目部也將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檢查活動。提前做好施工安全預防措施,并有專職安全員進行監督和實施;我部還定期對項目部人員和施工隊上崗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在分項工程開工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對施工中可能出現安全事故做好預防方案。
第二章安全會議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提高中心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強有力的安全生產指揮系統和良好的安全會議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安全工作會議。
二、職責
1、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委派負責人主持會議。
2、辦公室負責安全生產會議的記錄。
三、會議分類
1、安全會議:項目部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安全專題會議,安全例會,事故分析會等。
2、現場會議:在生產現場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現場經驗交流會,事故現場分析會等。
四、會議內容
1、安全會議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法規、條例貫標學習,前期安全工作總結,安全生產工作安排,上級安全工作傳達布置,重大事故案例分析等。
2、現場安全工作會議內容根據安全生產情況,可自行安排。
五、會議要求
1、會議要求講求實效,主持人要在會前充分準備,確定議題,提出意見。
2、發言和交換意見要內容具體,語言簡明扼要。
3、會議內容要有記錄,形成決議的問題要由相關部門迅速付諸實施,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落實、考核。
4、參會人員應準時到會,因事不能到會(或不能準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會議組織人員應在開會前10分鐘到達會議地點,與會人員應在開會前5分鐘到達會議地點。在會議室舉行會議應有考勤,由會議組織部門進行考勤。
5、項目部安全工作例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可以和其他會議合并召開。
6、會議記錄由辦公室記錄下發。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26
一、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二、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投入保證制度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崗位、工種的操作規程。
三、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按要求參加安全培訓,取得安全監管部門核發的資格證書。
五、按規定組織員工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要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之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的,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實施論證或評價。項目投產前,依照規定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投入生產和使用。
七、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八、保證安全設施、設備正常運轉,并按制度規定進行維護、保養。按規定進行定期檢測、檢驗的,如期進行檢測檢驗。檢測、檢驗、維護、保養要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九、企業內具有重大危險源時,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價、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十、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十一、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認真負責的對企業內部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報告本單位主管安全的負責人。檢查及處理情況要記錄在案。
十二、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安全生產費用,保證合理使用。
十三、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十四、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
十五、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1小時內)如實報告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有關人員應當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工作。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27
第一條
為了提高商場超市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行政區域內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及其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商場超市的安全生產,適用本規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本規定所稱的商場超市是指從事商業零售的店鋪。
第三條
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四條
市和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商場超市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督等行政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分別對商場超市的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商務行政部門依照本規定負責商場超市的安全生產行業管理工作。
第五條
商場超市應當遵守本規定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具備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六條
商場超市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障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問題;
(五)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七條
商場超市應當制定有關安全生產的責任制、教育培訓、檢查、獎懲、事故報告、重點部位、設備設施、危險作業等管理制度。
第八條
商場超市應當依法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應當記錄,并至少保存兩年。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并持證上崗。
第九條
商場超市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
第十條
商場超市應當按照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狀況,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商場超市設有消防控制室的,應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應當做好值班記錄。
第十一條
商場超市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部位、設備和設施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應當設置在明顯位置,便于識別。
落地式玻璃門、玻璃窗、玻璃墻應當設有警示標志并設置在顯著位置。
第十二條
商場超市安全出口的疏散門應當向疏散方向水平開啟;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或者封閉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寬度不得小于1.4米,兩側1米范圍內不得設置、堆放或者懸掛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門內門外1.4米范圍內不得設踏步,并不得設置門檻。
第十三條
商場超市的營業區域內應當設置疏散通道。主要疏散通道應當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寬度不得小于2.4米;輔助疏散通道寬度不得小于1.5米。
超市的收銀區域應當設置無購物通道,按照收銀區域的寬度每20米至少設置一個,寬度不得小于1.5米,無購物通道應設有明顯標志。
第十四條
商場超市與文化娛樂場所設在同一建筑內的,商場超市應當配合文化娛樂場所經營單位做好人員疏散工作。
第十五條
商場超市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樓梯口應當設置燈光型疏散指示標志,疏散指示標志應當明顯、連續,設在安全門的頂部、疏散通道和轉角處距地面1米以下的墻面上,指示標志的間距不得大于10米。疏散通道應同時設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標志。
第十六條
商場超市應當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點要害部位和人員密集區域設置應急照明燈。應急照明達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得小于0.5勒克斯,斷電后連續照明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
第十七條
商場超市在營業期間進行裝修、維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區應當與營業區隔離,并采取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商場超市應當與施工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安全責任。
第十八條
商場超市將營業場所、設備出租的,應當與租賃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書,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不得出租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經營場所和設備。
第十九條
10千伏電壓等級且容量在63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變配電室,應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應當做好值班工作記錄。
第二十條
變配電室應設置防止雨、雪和小動物從采光窗、通風窗、門、電纜溝等進入室內的設施。變配電室的電纜夾層、電纜溝和電纜室應采取防水、排水措施。變配電室出入口應設置高度不小于400毫米的擋板。
變配電室應配備用電設備布置平面分布圖、配電線路平面分布圖安全技術資料,并懸掛變、配電系統操作模擬圖板。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并保證變配電室的消防設備、設施完好有效。
第二十一條
變配電室應配備高、低壓作業工具,勞動防護用具,應急工具等安全用具,并保證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條
商場超市營業區域內電源線路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接、拉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當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電器設備應當安裝漏電和過載保護裝置。
第二十三條
商場超市在營業期間,應當至少每兩小時對營業區域進行1次安全巡查。營業開始前和結束后,應當進行全面檢查,并做好巡查和檢查記錄。
第二十四條
商場超市庫房設計、使用、庫存物品的碼放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商場超市經營的發膠、丁烷等易燃商品應當存放在專用獨立庫房內,專用獨立庫房的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并保持良好通風。
第二十五條
商場超市容納的消費者人數按照營業區域公共活動面積計算,平均每人不得小于0.8平方米。當超過規定的容納人數時,應當采取措施,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確保安全。
鼓勵商場超市安裝人員流量統計裝置。
第二十六條
超市配置購物車的數量,按照營業區域公共活動面積計算,每100平方米不得超過10輛。
第二十七條
商場超市舉辦大型促銷和社會活動,應當制定符合規定要求的活動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在人員相對聚集時,應當有控制和疏散措施。
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商場超市舉行大型促銷活動期間,應當配備50人以上的安全工作人員,維護現場秩序。
第二十八條
商場超市設置在地下的營業區域,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設置在地下三層及其以下;
(二)不得經營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且營業區域內任何一點距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不得大于25米;
(四)安全出口不得設置卷簾門、轉門、吊門或者側拉門。
第二十九條
商場超市應當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應急救援組織、主要危險目標、啟動程序、緊急處置措施、應急設備器材等內容。
商場超市應當定期演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并做好記錄。
第三十條
商場超市的主要負責人和相關管理人員應當熟悉應急救援預案的全部內容,具備應急指揮能力。
從業人員應當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掌握本崗位的應急救援職責。
第三十一條
商場超市應當設置能夠覆蓋所有營業區域范圍的應急廣播系統,并且能夠使用中、英文兩種語言播放。
第三十二條
商場超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應當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商務行政部門。單位負責人對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第三十三條
商場超市使用特種設備的,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日常維護、保養,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
第三十四條
安全生產監督、公安消防、商務行政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相互配合,互通情況,發現需要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接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第三十五條
在本市舉辦重要會議或者重大活動期間,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專項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商場超市應當執行。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以下處罰:
(一)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規定要求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一條規定處罰;
(二)未按要求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處罰;
(三)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未持證上崗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處罰;
(四)未按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處罰;
(五)未按要求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三條規定處罰;
(六)未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六條規定處罰;
(七)未按規定經營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處罰;
(八)變配電室未安排值班人員的、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九)設置在地下三層及其以下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務行政部門處3萬元以下罰款:
(一)違反容納人數規定的;
(二)舉辦大型促銷和社會活動,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部門給予以下處罰:
(一)消防設施和器材的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處罰;
(二)不能保障安全出口暢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處罰;
(三)未按要求設置疏散指示標志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處罰;
(四)未按要求設置應急廣播系統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處罰;
(五)違反地下安全出口規定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
本規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28
本公司為了加強生產管理,有效地運用物料、人力,設備并使之在時間上、數量上適當地配合,以便提高生產效率和質量,并達到降低成本,互惠雙贏的目的,特制訂以下規定:
一、服從領導,聽從分配,工作積極主動,不挑揀,不講價錢,工作期間不帶情緒,團結互助,不講不利生產的話,不做不利于生產的事,統一行動規劃,按時生產公司下達的生產任務。
二、保守公司機密,對私自泄露機密者給予開除并扣發工資。
三、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提前請假,并認真寫請假條,事假一天由組長批,兩天(含兩天)以上有車間主管批,并報陳生(生產總負責人),否則視為曠工。每曠工一天罰三天正班工資,每遲到1—5分鐘罰款5元、5—20分鐘罰款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四、認真做好對玻璃的驗收工作,清洗過程中如發現不合格產品不予印刷,如將不合格產品印刷,造成次品按本班破碎處理。認真檢查玻璃面上是否有灰塵,膠布、水珠等污染物,如有要及時清理完畢后方可印刷。
五、上班前認真檢查生產設備(如:印刷機、網板等)并定期保養,確保安全生產,如發現故障及時排除,如因不檢修或人為原因造成事故者,責任人及車間照價賠償。
六、印刷油墨必須提前調試好,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調配確保印刷質量,對于新進的每一批油墨,先試驗沒有問題后再印刷。如果印刷出現問題由調墨人負全責。
七、印刷時認真檢查質量,操作按程序,如發現異常立即停下并檢查原因,不能擴大損失,對于印壞的玻璃及時處理,如不嚴格把關造成的損失,該班承擔原料費用。
八、沖網時必須沖刷干凈,由組長負責并記錄,如因網不凈造成損失者由沖網人負責。在領網或交送網過程中,因抬網不慎造成網版損毀的,由抬網人負全責,罰款100元。
九、下班后如實填寫報表,如虛報一塊扣2塊,搞好本車間及衛生區衛生,如發現衛生臟、亂、差罰款10元。
十、生產區禁止吸煙,對辱罵他人、打架、斗毆者一律給予開除。
十一、加強本班技能或知識學習,增強上進心,堅持做好每天班前及班后會議。
場長是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第“責任者,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總的責任。即要支持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副場長開展安全工作,又要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場長做好分管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組織制定、審定、頒發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提出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并組織實施;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審定本單位改善勞動條件的規劃和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及時解決重大隱患。對本單位無力解決的重大隱患,應按規定權限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
(4)在安排和審批生產建設計劃時,將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納入計劃,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勞動保護措施費用:在審定新的建設項目時,遵守和執行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和同時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規定。
(5)組織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并對所發生的傷亡事故調查、登記、統計和報告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6)組織有關部門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堅持新工人入廠后的廠、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7)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評比活動,對安全生產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予以表彰或獎勵。
(8)接到隱患整改指令后,應在限期內妥善解決問題。
(9)有權拒絕和停止執行上級違反安全生產法規、政策的指令,并及時提出不能執行的理由和意見。
(10)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從業人員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群眾監督。
(11)搞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工作,抓好從業人員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29
一、生產部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做好本部門的消防和安全工作,減少疾病和工傷事故,有責任使本部門人員充分理解環境、職業健康方針并使之貫徹執行。
2、結合本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制訂保證安全生產的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發生。
3、負責相應業務范圍內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門的信息交流,并配合其他部門做好安全的信息的交流、傳遞和處理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合理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并及時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對所屬職工負責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崗的工人安全技術把關,未經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崗。
5、對特種設備、特殊工種、特殊作業場所嚴加管理,定崗定責,做好防范措施,以免發生重大事故。
6、對事故發生后,及時組織調查分析,上報,不得隱瞞,并做好處理工作。
二、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執行上級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責。
2、并負責對新員工或換崗員工人及時進行安全教育。
3、對本班組使用的危險品,必須指定專人管理,嚴格控制,正確使用。
4、隨時檢查、督促本班組職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有危險的臨時任務,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專人進行監護。
三、生產工人安全職責
1、自覺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各項規章制度,對他人違章作業有責任勸阻,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并及時報告。
2、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和維護保養好機械設備、安全附件等,不亂開亂動非本人操作的設備和電器裝置。
3、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教育活動,服從車間和班組領導的指揮。
4、正確穿戴,愛護和合理使用勞保用品。
5、及時清除廢料,經常保持工作場所的清潔衛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齊,保持通道暢通。
6、班前后認真進行安全檢查。
7、發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隱患時,必須及時性向領導匯報,并保護現場,積極參加并開好分析會。
四、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設備驗收移交工作:制作安裝后的設備,經試機,基本符合設計要求,符合接地、排煙、除塵要求。
2、設備使用:為了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行,由技術部門編制設備安全運行操作規程,操作員工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辦事,同時操作員工必須按設備要求管理好設備。
五、安全教育制度
1、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覺性。
2、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規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養成執行制度的自覺性。
3、新員工或換崗員工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
4、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產品投入生產前,由技術人員負責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學習。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30
1目的
為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各部門、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范圍
適用于企業主要負責人、各級領導、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重點是企業、車間、工段、班組一把手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引用法規、文件
《安全生產法》
4管理職能
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監督執行與考核工作。
5管理原則
5.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的原則。
5.2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各職能部門、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嚴格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目標的實現。
5.3貫徹“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二級部門的行政一把手是所在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督促檢查各副職、各部門按職責范圍做好安全工作;各級副職應在各自主管的業務工作范圍內負責相應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到各負其責、各盡其職。
5.4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有崗必有責。公司的每個員工都必須在自己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5.5安全生產責任制在整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處于核心地位,是其它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實施的基本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分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5.6公司實行班組級、部門級、公司級三級安全管理。
5.6.1公司級:公司設生產安全部,在公司總經理和生產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5.6.2部門級:各生產部門設兼職安全員,在部門主管領導的領導下,做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在業務上同時接受公司生產安全部的指導。
5.6.3班組級:各生產班組的班組長是所管班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班組應設班組安全員,在班組長的領導下,協助班組長做好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單位安全員的指導。
6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1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6.1.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加強對員的行安全教育培訓,接受安全培訓考核。
6.1.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其他工作時,要包括安全工作。
6.1.3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建立并落實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公司安全工作負總則。
6.1.4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簽發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批準重大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
6.1.5檢查并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6.1.6負責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充實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技術人員。
6.1.7組織每季度召開一次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6.1.8主持對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6.1.9組織制訂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督促定期演練和改進。
6.1.10指定部門和分廠年度安全工作規劃,并落實工作安排。
6.1.11做好女工特殊保護工作,抓好員工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6.2生產安全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6.2.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組織制訂、修訂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學習。
6.2.2負責具體安排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協助總經理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按照總經理指令,組織協調和監督各業務口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6.2.3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各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6.2.4組織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6.2.5組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6.2.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6.2.7對公司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及時向上級報告,組織或安排安全部門調查分析和處理,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6.2.8布置檢查各單位對員工的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6.2.9組織實現公司的均衡生產,貫徹勞逸結合,盡量避免突擊生產,控制隨意加班加點。
6.2.10對較大危險作業負責審批。
6.3技術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6.3.1組織開展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措施,組織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方案。
6.3.2在組織新廠、新裝置以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產時,做到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6.3.3審查公司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保證技術上切實可行。
6.3.4負責組織制訂生產崗位塵毒等有害物質的治理方案、規劃,使之達到國家標準。
6.3.5參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從安全技術方面提出防范措施。
6.4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職責
6.4.1在編制企業長遠發展規劃,安排生產經營財務計劃時,把改善員工生產作業環境、提高安全技術水平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予以統籌規劃和安排。
6.4.2按照國家和上級有關規定,合理安排安全技術措施、勞動保護用品、保健津貼、防暑降溫、安全宣傳教育等項費用和資金,切實保證對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并監督其合理使用。
6.4.3對影響公司生產工作正常進行、危及員工生命安全的突發性重大隱患,及時調整、追加計劃費用,監督有關部門(單位)盡快予以解決。
6.5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6.5.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制定本班(組)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帶領全班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負責,做到杜絕違章指揮生產。
6.5.2根據生產任務、生產環境和員工思想狀況等特點,有針對性的布置安全工作,對新入廠的或變換崗位的員工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并在其熟悉工作環境前,指定專人負責生產活動中的安全。
6.5.3組織本班(組)員工不定期學習安全生產規程或安全守則,隨時檢查執行情況,堅決杜絕違章作業,發現違章作業立即制止,并采取防范措施,不允許本班(組)出現違章作業。
6.5.4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必須堅持班前布置、班中檢查、班后總結安全生產制度,做好安全生產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暫時不能解決的問題,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立即上報單位。
6.5.5生產作業前要對作業場所進行認真檢查,找出不安全因素,整改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6.5.6發生事故要組織搶救、保護現場、詳細記錄,向調查組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組織本班(組)員工舉一反三,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
6.5.7對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時表揚,把安全工作列入考核項目進行考核。
6.6崗位操作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6.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并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6.6.2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6.3生產作業前要熟悉作業場所,掌握作業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斷總結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積極參加安全技術知識學習,堅持崗位安全檢查,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6.6.5從事危險作業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無證不準動用機動車輛、起重設備、鍋爐、壓力容器、電氣等特種設備和設施。
6.6.6發生或發現工傷事故、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并保護好現場,積極參與傷員搶救,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情況。
6.6.7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6.7班組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7.1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員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做到“三不傷害”。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
6.7.2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新入廠和變換工種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組織崗位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6.7.3協助班組長開展好各種安全活動,調查、分析班組的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協助班組長及時解決,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
6.7.4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7.5發生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協助班組長進行現場保護和組織搶救,及時了解情況,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6.7.6認真做好班組各項安全記錄和臺帳。
6.8專(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生產安全部的指導,對班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
6.8.2具體組織并參與編制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督促其貫徹執行。負責編制本單位安全技措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6.8.3每天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間不少于1小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各類不安全隱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對作業現場出現嚴重危及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的現象時,有權責令停止作業,并提出處理意見。
6.8.4按公司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行考核,督促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者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
6.8.5負責組織和監督單位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工作,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止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人員上崗。
6.8.6參與制定本單位負責的臨時和檢修任務的安全措施,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業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
6.8.7參與有關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
6.8.8指導和監督檢查單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滅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確合理的使用,掌握單位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8.9參加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認真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推行現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發生規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經常組織事故演習。
6.8.10監督檢查單位易燃易爆三級危險點的管理工作。
6.8.11具體組織、參與單位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有關材料。
6.8.12按規定及時填報各類安全報表,完成各項上級布置的安全生產工作。
6.8.13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9.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9.2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責任,把安全生產“五同時”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標準化。
6.9.3深入現場時應穿戴好勞保用品,不違章指揮,認真解決有關安全問題,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6.9.4在本職工作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6.9.5發現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報告,協助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公司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7.1生產安全部
7.1.1宣傳、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和規程,監督檢查本單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7.1.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處罰。
7.1.3組織制定公司傷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編制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7.1.4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嚴重事故隱患應及時制止其作業,并制訂防范措施。
7.1.5負責制定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1.6根據現場職業安全衛生狀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計劃按期完成,要求有檔案資料。
7.1.7會同人力資源部及員工所在單位,對員工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和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考核,簽發安全操作合格證。
7.1.8加強基礎建設,注意資料積累,研究分析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參加員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
7.1.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1.11建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7.1.12繪制有害作業點分布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1.13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調度會應有安全生產內容,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要布置安全。
7.1.14組織好均衡生產和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安全生產。
7.1.15正確處理生產進度和安全生產的矛盾,做到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能生產。
7.1.16建立設備的檔案及管理帳卡,應按安全技術規范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和鑒定。
6.6崗位操作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6.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并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6.6.2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6.3生產作業前要熟悉作業場所,掌握作業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斷總結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積極參加安全技術知識學習,堅持崗位安全檢查,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6.6.5從事危險作業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無證不準動用機動車輛、起重設備、鍋爐、壓力容器、電氣等特種設備和設施。
6.6.6發生或發現工傷事故、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并保護好現場,積極參與傷員搶救,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情況。
6.6.7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6.7班組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7.1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員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做到“三不傷害”。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
6.7.2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新入廠和變換工種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組織崗位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6.7.3協助班組長開展好各種安全活動,調查、分析班組的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協助班組長及時解決,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
6.7.4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7.5發生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協助班組長進行現場保護和組織搶救,及時了解情況,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6.7.6認真做好班組各項安全記錄和臺帳。
6.8專(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生產安全部的指導,對班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
6.8.2具體組織并參與編制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督促其貫徹執行。負責編制本單位安全技措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6.8.3每天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間不少于1小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各類不安全隱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對作業現場出現嚴重危及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的現象時,有權責令停止作業,并提出處理意見。
6.8.4按公司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行考核,督促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者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
6.8.5負責組織和監督單位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工作,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止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人員上崗。
6.8.6參與制定本單位負責的臨時和檢修任務的安全措施,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業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
6.8.7參與有關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
6.8.8指導和監督檢查單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滅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確合理的使用,掌握單位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8.9參加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認真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推行現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發生規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經常組織事故演習。
6.8.10監督檢查單位易燃易爆三級危險點的管理工作。
6.8.11具體組織、參與單位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有關材料。
6.8.12按規定及時填報各類安全報表,完成各項上級布置的安全生產工作。
6.8.13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9.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9.2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責任,把安全生產“五同時”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標準化。
6.9.3深入現場時應穿戴好勞保用品,不違章指揮,認真解決有關安全問題,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6.9.4在本職工作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6.9.5發現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報告,協助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公司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7.1生產安全部
7.1.1宣傳、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和規程,監督檢查本單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7.1.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處罰。
7.1.3組織制定公司傷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編制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7.1.4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嚴重事故隱患應及時制止其作業,并制訂防范措施。
7.1.5負責制定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1.6根據現場職業安全衛生狀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計劃按期完成,要求有檔案資料。
7.1.7會同人力資源部及員工所在單位,對員工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和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考核,簽發安全操作合格證。
7.1.8加強基礎建設,注意資料積累,研究分析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參加員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
7.1.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1.11建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7.1.12繪制有害作業點分布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1.13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調度會應有安全生產內容,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要布置安全。
7.1.14組織好均衡生產和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安全生產。
7.1.15正確處理生產進度和安全生產的矛盾,做到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能生產。
7.1.16建立設備的檔案及管理帳卡,應按安全技術規范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和鑒定。
7.1.17引進的新設備和大修設備,運行前應進行鑒定、驗收;編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組織安全操作培訓。
7.1.18特種設備的采購、安裝、檢驗檢測及使用、檢查維修應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檢查條例》;及時淘汰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設備,特種設備應制定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7.1.19建立勞動保護用品、清涼飲料和保健食品采購、供應臺帳,確保發放及時。
7.1.20對采購的清涼飲料、勞保用品的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合格證進行審查,保證符合標準。
7.1.21每年對安全生產工作應進行總結評比和表彰。
7.2技術部
7.2.1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設計的新產品,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定的要求,在試驗、試制、投產前,應編制安全措施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并組織安全評審,必須符合安全“三同時”要求,向有關使用部門提供安全性能及操作使用安全技術文件。
7.2.2及時淘汰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工藝。
7.2.3承擔安全技術和塵毒噪聲治理等方面的技術設計和科研課題研究工作。
7.2.4配合生產安全部及人力資源部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
7.2.5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并提出技術防范措施。
7.3財務部
7.3.1按照國家、上級和公司有關規定,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和勞動保護經費,并單立科目,監督專款專用。
7.3.2對固定提取安全費用及上級安全生產專項撥款實施統籌與管理。
7.3.3按有關規定,保證安全性評價、安全教育、安全獎勵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7.3.4在制訂經濟責任制、簽訂經營承包合同書、進行經濟活動分析等工作的同時,應將安全生產列為重要內容之一。
7.4行政部
7.4.1編制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并按制度規定實施安全教育計劃,并組織進行員工安全教育。
7.4.2建立教育檔案資料,應將安全教育納入員工教育計劃,組織并參與對中層領導干部、特種作業人員、新入廠員工、班組長及實習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
7.4.3公司新入廠人員、變換工種人員、復工人員應100%進行廠級安全教育培訓,并對分廠組織的分廠、班組級安全教育進行檢查指導。
7.4.4對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應100%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7.4.5嚴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及時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7.4.6對確診的職業病患者和特種作業禁忌癥的人員必須進行換崗。
7.4.7建立工資管理帳卡,應為安全部門提供獎勵經費。
7.4.8搞好員工的勞動紀律教育,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安全生產的員工提出處理意見。
7.4.9在考核、選拔、任用管理者時,應考察其安全管理能力和業績,在安全工作上嚴重失職的,不能任用和提拔;進行員工晉級考核時,把安全技術操作水平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并認真考核。
7.4.10負責臨時用工的管理,在簽訂合同時要有安全內容,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7.4.11在編制年度教育計劃、組織員工進行業務技術培訓時,把安全技術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予以安排。
7.4.12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根據上級、公司對事故處理的決定,對有關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7.5后勤部
7.5.1貫徹執行《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好廠區消防、交通安全工作。
7.5.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5.3制定《危險作業審批制度》,并規定負責相應的危險作業審批。
7.5.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嚴格管理,實行定期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消防演練;整理保存公司防火安全教育資料,并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100%對專(兼)職消防人員進行培訓。
7.5.5繪制消防設施分布圖及有關資料,消防器材分布應合理,對防火重點部位應采取防范措施。
7.5.6繪制重大危險源分布圖,要求準確反映重大危險源所在位置及消防、救護車輛救援路線、人員疏散路線、警戒線。
7.5.7對工程項目設計圖紙和竣工驗收資料進行消防設計審查并參與工程驗收。
7.5.8建立火災事故檔案,對火災事故應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分析處理。
7.5.9組織好消防器材的配備、使用和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根據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安全檢查。
7.5.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等工程項目有關防火、防爆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5.11繪制有害作業點分布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5.12繪制廠區通道圖。
7.6其他職能部門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單位和業務歸口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8附則
8.1公司機構有變化時,主管相應工作的單位、個人同時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職責。
8.2本制度由生產安全部制定并歸口。
2.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目的
為督促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及時發現和排除各類不安全因素,做到安全檢查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級、各歸口管理部門對所屬單位、生產現場設備、設施、人員貫徹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
3引用法規、文件
《安全生產法》
4定義
4.1安全生產檢查:是根據生產的特點,對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進行經常性的、突擊性的或專業性的監督檢查活動。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查設備、查操作行為、查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查傷亡事故的處理。
4.2專業性安全檢查:指對鍋爐、壓力容器、起重設備、變配電站、防雷防靜電設施等設備、設施、作業場所進行的專門安全檢查。按《兵器工業機械工廠安全性評價標準》的內容和要求進行檢查。
4.3易燃易爆危險點(以下簡稱危險點):在生產、儲存、使用過程中潛在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易發生火災、爆炸事故,造成人員傷害和物質損失的場所。
5管理職責
在總經理領導下,各生產單位及職能部門按照管理內容要求,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生產安全部全面監督。
6管理原則
6.1安全檢查貫徹“分級管理、分線負責”原則。
6.2安全檢查貫徹“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原則。
7管理內容
7.1常規檢查
7.1.1崗位日查
崗位操作者每天上、下班前檢查自己工作環境和所使用設備、設施、工具、工裝、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檢查自己的操作是否符合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是否會危及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防止帶隱患上崗。
7.1.2班組日查
工段長、班組長、班組安全員每天檢查全班作業中的安全生產情況,檢查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檢查班組成員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對查出問題立即整改,無力整改的要及時向本單位匯報。
7.1.3安全員日查
生產單位(公司、部門)專(兼)職安全員每天對本單位管轄范圍內的安全工作進行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安排處理,同時監督檢查各班組日查開展情況。兼職安全員每天至少要保證一個小時以上的檢查活動。
7.1.4單位周查
生產單位(公司、部門)安全領導小組每周組織對本單位管轄范圍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認真研究,落實整改措施,并記錄備案。
7.1.5生產安全部日常檢查
生產安全部安全員深入基層,對全公司生產單位分片負責進行日常巡回安全檢查,及時將檢查問題通報單位進行整改,并對單位周查進行監督指導。
7.1.6生產安全部月檢查
生產安全部每月對所有生產單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與考核,檢查內容包括綜合安全管理、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現場事故隱患、“三違”現象等方面,檢查結果作為每月對單位獎罰的依據,同時作為年終對單位綜合考評的重要依據。
7.2季節性安全檢查
公司根據季節變化特點,組織開展季節性的安全大檢查活動。檢查由主管部門聯合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如防火檢查、防雷設施檢查、防暑降溫檢查等。
7.3節假日前安全檢查
由公司安委會統一部署,各單位于每年“十一”、“元旦”、“春節”大節日前對本單位進行自檢自查,公司安委會成員帶領生產安全部、總經理辦公室、公共服務部動力公司、保衛部等有關部門對公司進行全面大檢查。
7.4專業性安全檢查
專業性安全檢查,依據“分線管理”的原則,總公司各歸口管理部門和生產單位(部門、分廠)根據生產實際情況及專業特點,按照《兵器工業機械工廠安全性評價標準》的內容和要求進行檢查。
7.4.1鍋爐、機械設備、起重設備的專業檢查,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實施。
7.4.2公司建筑物及道路的專業檢查,由經營計劃部負責實施。
7.4.3電氣裝置、動力管線、臨時用電線路、防雷設施的專業檢查由動力公司負責實施。
7.4.4庫房、噴漆場所以及其它易燃易爆場所的專業檢查由公共服務保衛部負責實施。
7.4.5防職業病及職業中毒專業檢查,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實施。
7.4.6文明生產、定置管理和生產線通道的專業檢查,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實施。
7.4.7防暑降溫專業檢查由生產安全部和公司工會委員會負責實施。
7.4.8公司的其他專業安全檢查,由該專業的主管職能部門負責實施。
7.4.9各生產單位(部門)同時負責組織對本單位機電設備、專項設備進行專業安全檢查。
7.4.10各類專業安全檢查查出的問題由主管職能部門下達整改通知書,并負責督促整改。
7.5停產復產前檢查
各生產單位(部門)在每次停產復產前要對生產范圍進行一次專門的安全檢查,查職工安全意識和設備設施安全狀態,并按規范程序起動生產。
8整改與考核
8.1各單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組織進行整改,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來源、定完成期限,并將隱患及整改情況登記入《隱患整改登記表》,對無法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對本單位難以解決需公司解決的問題另填寫《隱患信息反饋表》報公司生產安全部統籌安排整改。
8.2生產安全部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一般隱患,整改單位應按要求如期完成,對無法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8.3生產安全部在安全檢查中發現嚴重危及安全的事故隱患,要下達《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解決或立即停產整頓。責任單位要積極組織力量按期限按要求進行整改。
8.4公司生產副總經理和有關職能部門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隱患督促整改落實,并納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
9記錄
9.1各級、各部門安全檢查必須做好記錄,對查出的問題、下達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及整改情況等原始資料保存5年。
9.2重大事故隱患檢查、整改資料必須長期保存。
10附則
本制度由生產安全部提出并解釋。
附錄
現場違章操作表現范圍
a.違反勞動安全紀律七條
a. 1擅自離開崗位。
a.2沒有作業計劃;擅自使用機具,干私活。
a. 3在工作場所打盹、扯閑話、開玩笑、打架斗毆。
a.4作業中看書、看報,操作中接打手機。
a.5工作現場吸煙或吃零食。
a.6協作干活時,不認真配合。
a.7擔任監護任務時不忠于職守。
b.違章指揮十條
b.1指派未經安全操作訓練并未取得資格證的人員上崗作業。
b.2安排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或要求員工開動非本人管理且不具備操作資格的設備。
b.3要求員工使用無安全保障的工具及設備。
b.4要求員工進入無安全保障的場所作業。
b.5責令員工拆除運行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
b.6對作業中的違章違紀現象不予制止。
b.7強令有病的員工擔任力所不及的作業。
b.8不做好安全準備工作,強令提前作業。
b.9不執行危險作業審批制度,擅自進行危險作業或危險場合擅令動火。
b.10不按規定的技術標準使用設備,強令員工超載、超速、超壓、超溫、超限運行。
c.1違章作業六十七條
c.1.1操作錯誤、忽視安全、無視警告
c.1.2未經許可開動或關停非本人操作的機器。
c.1.3開動、關停機器時應給信號而未給信號。
c.1.4開關未鎖緊,造成意外轉動、通電或泄漏。
c.1.5離崗時忘記關閉設備。
c.1.6開動情況不明;非本人主管的電源或動力電源開關、閘、閥等。
c.1.7忽視警告標志或警告信號。
c.1.8錯誤操作按鈕、閥門、扳手、把柄等。
c.1.9機器轉動時進行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
c.1.10在可能發生窒息的容器內作業時,不使用通風設備。
c.1.11高處作業員工往地面任意扔物件。
c.1.12作業中疾走或奔跑。
c.1.13供料或送料速度過快。
c.1.14使機器超速、超載、超壓轉動。
c.1.15超過檢修期限使用設備。
c.1.16酒后作業。
c.1.17沖壓機作業時,不使用工具,手伸進沖壓模內。
c.1.18工作件緊固不牢,匆忙開機。
c.1.19用壓縮空氣吹鐵屑。
c.2未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c.2.1未把長發、披發或發辮置于帽內進入生產區域。
c.2.2穿高跟鞋作業,高處作業穿硬底鞋或電氣作業不穿絕緣鞋。
c.2.3帶電作業(檢修)或使用雙重絕緣電動工具在潮濕地區或在容器內、構架內工作時不戴絕緣手套。
c.2.4在非固定支撐面上高處作業,和在牢固支撐面邊沿處以及支撐面外或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支撐面上工作時,不使用安全帶或吊籠。
c.2.5操作旋轉機械或進行檢修試車時,敞開衣襟、戴圍巾、穿裙子、系領帶操作。
c.2.6在作業過程有顆粒物飛濺的場合不戴防護眼鏡。
c.2.7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溫作業場所穿化纖料服裝。
c.3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c.3.1拆除安全裝置,如拆除設備上的照明、信號,拆除防火、防爆裝置和警示標志,拆除顯示儀表等。
c.3.2安全裝置堵塞,或使其失去作用。
c.3.3由于調整錯誤,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c.3.4設備傳動部分防護罩(欄)缺損或未關好就開車操作。
c.3.5設備上有安全裝置,而開車操作時不使用。
c.3.6使用未牢固安置好的設施。
c.4使用不安全設備
c.4.1用無安全裝置的設備。
c.4.2開動被查封設備。
c.5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c.5.1用手代替手動工具。
c.5.2用手清除切屑。
c.5.3不用夾具固定,用手拿著工件進行機械加工。
c.6違反用電安全
c.6.1修帶電設備時,在配電開關處不斷電或不掛警示牌。
c.6.2進入機械設備內檢修運轉部件時,不設人監護或未采取重復斷開動力源措施。
c.6.3未經審批使用臨時電源線或使用時不掛臨時線牌。
c.6.4檢修高壓線路或電氣時,不停電、不驗電、不跨接地線。
c.6.5使用非安全電壓燈具作手燈。
c.6.6在帶負荷運行時,斷開車間(或同路)配電閘刀或總開關。
c.6.7在潮濕地面、容器內或金屬構架內使用非雙重絕緣的電動工具。
c.7冒險進入危險場所或冒險作業
c.7.1從事危險作業,無人監護且未經安全或公司指定的部門審批。
c.7.2非本崗位人員任意在危險、要害、動力站房區域內逗留。
c.7.3修理樹枝時,人未離開危險區就作業。
c.7.4非持證者、非特種作業者從事特種作業。
c.8造成現場或環境不安全
c.8.1物體(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產用品等)放置不當。
c.8.2物件堆放超高,或擺放不穩妥就結束工作。
c.8.3在地面積(滲)水區內倒裝、運送、澆注灼熱金屬液。
c.8.4施工中的井、坑不加蓋,溝、池不加護欄,晚上無照明及警示紅燈標志。
c.8.5在禁火區抽煙或動火,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明火。
c.8.6在生產現場未經許可,擅自移動設備和其他生產設施。
c.8.7使用設備跳板、過溝板及各種施工用腳手板時,搭放不牢或搭成一頭懸空的探頭板。
c.9交通及起重運輸作業違章
c.9.1無證駕駛機動車。
c.9.2酒后開車。
c.9.3客貨混載或超載裝運。
c.9.4超速駕駛。
c.9.5攀、坐不安全位置(如汽車擋板、吊車吊鉤)。
c.9.6駕駛時未及時了望。
c.9.7冒闖信號。
c.9.8車未停穩時上下車。
c.9.9在絞車道行走或休息。
c.9.10在起吊物下作業或停留。
c.9.11違反起重“十不吊”。
c.9.12使用無卷揚限位器的起重設備。
3.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1目的
為規范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新入廠人員、變換工種人員、復工人員、班組長、中層以上干部、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專業人員和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3引用標準和文件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306-85)
《關于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的意見》(安監管人字124號)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貿委XX年第13號令)
《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勞部發[1995]405號)
4定義
4.1新入廠人員:指新入廠的工人、學徒工、合同制工、臨時工、大中專畢業生、轉業軍人、實習人員、培訓人員和新調入廠的其它人員。
4.2三級安全教育:對新入廠人員進行的廠級安全教育、分廠級安全教育和班組級安全教育。
4.3變換工種人員:在本企業內變換生產崗位或變換工種的人員。
4.4復工人員:連續脫離本崗位三個月以上,恢復本工種的人員或工傷事故治愈后返崗的人員。
4.5特種作業: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業。
4.6特種作業人員: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
5管理職責
5.1在公司生產經營副總經理領導下,由生產安全部、行政部、各二級單位實施安全教育工作。生產安全部為主管部門,其他部門協助實施。
5.2公司在生產安全部建立專門的安全技術教育室,配備必要的電化教育設備和器材,保證教育質量。
5.3公司按3元∕人年標準列支安全教育經費,由生產安全部掌握,按計劃用于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活動。
5.4各單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教育工作的第一負責人。
6管理原則
6.1“分級負責、分線管理”原則。
6.2“全員參與”原則。通過強化各項安全教育,提高全員的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增強預防事故、處理事故的能力,普及安全文化,確保安全生產。
7管理內容
7.1制定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
7.1.1每年年底由生產安全部會同行政部制定次年度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并納入公司年度職工教育工作計劃。
7.1.2制定公司安全生產長遠工作規劃中應包括安全教育與培訓的內容。
7.2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
7.2.1新入廠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填寫《三級安全教育卡》,方可在師傅的帶領下工作。三級安全教育逐級進行,及時轉遞《三級安全教育卡》。
7.2.2三級安全教育的方法
7.2.2.1廠級安全教育:新員工入廠后,由行政部、生產安全部共同組織實施,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7.2.2.2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負責組織實施,單位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7.2.3三級安全教育的內容
7.2.3.1廠級安全教育的內容:勞動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基本知識,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特殊危險區域,典型事故案例等。
7.2.3.2分廠級安全教育的內容:車間生產特點,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注意事項,預防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的措施,勞動防護用品的基本知識,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7.2.3.3班組級安全教育的內容:班組生產特點、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間銜接配合的安全衛生事項,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典型事故案例以及實際操作示范等。
7.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復訓安全教育和培訓
7.3.1特種作業范圍
7.3.1.1電工作業。
7.3.1.2金屬焊接(氣割)作業。
7.3.1.3起重機械作業。
7.3.1.4廠內機動車輛駕駛。
7.3.1.5建筑登高架設作業。
7.3.1.6鍋爐司爐。
7.3.1.7鍋爐水處理作業。
7.3.1.8壓力容器操作。
7.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持證上崗操作,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7.3.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復訓安全教育和培訓,特種作業操作證每2年復審1次,連續從事本工種XX年以上的,經公司進行知識更新教育后,復審時間可延長至每4年1次,不參加復審者操作證自行作廢。
7.3.4特種作業人員由生產安全部會同行政部組織參加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培訓、考核,并建立檔案。
7.4變換工種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
7.4.1變換工種人員教育及考核由二級單位(廠、公司、部門、車間)專(兼)職安全員會同單位培訓員實施。教育完畢后填寫《變換工種安全教育卡》一式兩份,單位存一份,報生產安全部存檔一份。生產安全部會同人力資源部對各單位變換工種人員的安全教育進行監督。
7.4.2變換工種人員安全教育內容應結合車間及崗位特點,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7.5復工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
7.5.1對停工3個月以上人員、工傷痊愈后復工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8學時。其它休假在15天以上不滿3個月的復工人員,復工前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個學時。
7.5.2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與培訓由二級單位(廠、公司、部門、車間)專(兼)職安全員會同單位培訓員進行,教育完畢后填寫《復工安全教育卡》一式兩份,單位存一份,報生產安全部存檔一份。生產安全部會同行政部對各單位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進行監督。
7.5.3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內容以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操作技能為主。
7.6中層以上干部安全教育與培訓
7.6.1公司中層以上干部安全教育與培訓,在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下,由行政部會同生產安全部共同組織實施。
7.6.2培訓內容以國家勞動安全法規和安全管理知識為主。
7.6.3公司中層以上干部安全教育每3年進行一次,教育出勤率應達到100%。
7.7班組長安全教育與培訓
7.7.1班組長安全教育與培訓由生產安全部會同行政部組織實施。
7.7.2班組長安全教育與培訓采用輪訓制,每2年對全公司所有生產性班組長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教育和考試,教育率應達到100%,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培訓內容包括勞動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基本知識,崗位安全生產職責,班組安全管理知識,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7.8專(兼)職安全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
7.8.1公司專(兼)職安全員的安全培訓、考試、發證由生產安全部、行政部共同組織實施。培訓內容以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基礎知識為主,具體內容由生產安全部決定,以提高安全人員的綜合素質。
7.8.2生產安全部還應利用每月安全例會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學習新法規、新標準,交流經驗。
7.9全體員工安全教育與培訓
員工全員安全教育與培訓由二級單位(廠、公司、部門、車間)組織實施,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保證教育出勤率不應低于90%。培訓具體內容由單位根據生產實際情況決定,生產安全部負責監督檢查。
7.10其它安全教育
7.10.1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進行生產前,應組織對操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7.10.2班組在上崗前要進行短時間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對當天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項進行分析講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
7.10.3發生工傷事故(含未遂事故)后,單位應對事故責任人和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講清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性質、危害、處理情況以及制定的防范措施。
7.10.4各單位必須在節假日前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節后開收心會,并做好教育記錄。
7.10.5各單位應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可利用廣播、廠報、安全演講、安全文藝演出、安全展覽、安全板報、安全知識競賽、放映安全教育錄像等多種形式。
8檢查與考核
在公司主管生產安全副總經理領導下,由生產安全部、行政部聯合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納入對單位月、年度安全工作考核。
9記錄
各種教育都應及時做好登記、建檔工作,安全教育檔案應分級妥善保存管理,公司安全教育檔案由生產安全部管理,各單位安全教育檔案由本單位安全員管理,特種作業操作證應存放在作業現場,隨時備查。
10附則
本制度由生產安全部制定并解釋。
4.傷亡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嚴格事故管理,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2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3引用法規、標準和文件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86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gb6442-86
《濟源市工傷保險業務規程》(濟勞社〔〕46號)
4定義
4.1工傷事故: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4.2損失工作日:被傷害者失去工作能力的時間。按gb6441-86標準中規定計算。
4.3責任事故:指由有關人員的過失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
4.4輕傷:指損失工作日1日以上,105日以下,表現為勞動能力輕度喪失傷害。
4.5重傷:指損失工作日等于或超過105日,表現為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傷害。
4.6死亡:指負傷后當時就死亡或負傷后一月內死亡的傷害。
4.7輕傷事故:指只有輕傷的事故。
4.8重傷事故:指有重傷無人員死亡的事故。
4.9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0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1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2特別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3重大未遂事故:指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但實際上未產生這種后果的事件。
5管理職責
在公司總經理和生產、經營業務副總經理領導下,行政部負責辦理工傷保險手續,生產安全部負責對工傷事故進行申報、調查、分析及處理。
6管理原則
事故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6.1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6.2公開、公正原則。
6.3“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職工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7管理程序
7.1工傷認定
7.1.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7.1.1.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7.1.1.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7.1.1.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7.1.1.4患職業病的。
7.1.1.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7.1.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
7.1.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7.1.2.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7.1.2.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7.1.2.3員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7.1.3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醉酒導致傷亡的,自殘或者自殺的等情形,不能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7.2事故報告
7.2.1發生工傷事故后,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在保護現場的同時,迅速搶救受傷或中毒人員,并采取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單位負責人立即將事故情況向生產安全部、人力資源部報告,保護好事故現場。在事故發生當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的書面報告、傷者身份證復印件、住院證明、醫保手冊送交生產安全部。
7.2.2接到事故報告后,生產安全部有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了解事故經過,初步判斷事故原因,進行事故處理。同時要立即電話告知濟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濟源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行政科室及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在三日內將《工傷事故快報表》先報至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蓋章后再按規定報送相關部門。職業病自確診之日起,三日內按以上程序報送相關部門。
7.2.3發生重傷以上事故,除按上條規定報告鎮政府及濟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報告時間不超過事故發生后的1小時,最遲不超過2小時。發生重大、特大死亡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用電話和傳真報告上述部門。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類別、原因、傷亡情況、損失情況、簡要經過、傷亡人員姓名、性別、工種、受傷程度、年齡等。同時要求發生事故單位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和有關事故資料,事故目擊者及單位領導寫出事故經過及事故證明材料等。填寫《事故傷害報告表》;同時提交工傷認定申請。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31
一、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愛護、改善勞動條件,愛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依據有關勞動愛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需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需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聽從安全的需要,完成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奉獻的團體和個人要賜予嘉獎,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賜予嚴格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討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愛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需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需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精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需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幫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愛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檢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催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常常深化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愛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擔心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刻報告領導研討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幫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與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幫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催促其按時完成。
8、依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討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應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幫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愛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常常檢查、催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裝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按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惜生產裝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備及勞動愛護用品。
發現擔心全情況,按時報告領導,快速予以排解。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需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轉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別工種人員,必需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別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需進行常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裝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裝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運用,常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裝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裝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愛護,絕緣必需良好,并有牢靠的接地或接零愛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運用密閉型電氣裝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裝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備,應采納安全電壓。電氣裝備必需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引進國外裝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布置勞動愛護設備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愛護設備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檢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需有防護設備。
第二十一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需牢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充足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備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二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需實行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強化管理,必要時施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答應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需根據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需相應實行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牢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需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常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二十七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肯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堅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留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根據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運用、廢品處理等,必需設有防火、防爆設備,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退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裝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需實行妥當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三十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修理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新購的電梯必需是取得國家有關答應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建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修理保養點或正式托付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電梯的運用必需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運用合格證》。
第三十三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知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修理、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強化電梯的管理、運用和修理、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刻消退,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三十五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修理、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需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修理、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依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需教育職工正確運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常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實行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
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施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刻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按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確定。
第四十條禁止中小同學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布置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施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別工種和裝備的操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發現擔心全隱患,必需按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刻報告安委辦統一布置整改。
第四十三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技措經費工程列支。
十、嘉獎與懲罰
第四十四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比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五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根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強化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常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加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愛護力量;
4、強化安全生產檢查,按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主動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削減,安全生產工作成果顯著。
第四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主動學習安全生產學問,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愛護力量;
3、堅定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訂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七條對安全生產有特別奉獻的,賜予特別嘉獎。
第四十八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賜予扣發工資總額的懲罰,并追究單位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凡發惹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有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賜予扣發工資總額的懲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對事故責任者視情賜予批判教育、經濟懲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五十一條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懲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懲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裝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裝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并組織實施)。
第五十三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損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與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裝備、設備或勞動的條
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五十四條職工因發惹事故所受的損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于國標105日,但未到達重傷程度的失能損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看法》中所列情形之一的損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損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
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缺乏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X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X萬元的事故。
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篇32
一、總則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2安全生產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的技術管理工作,政策、法制性強,涉及面廣。公司所屬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安全生產、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推行健康安全環境管理。
二、機構設置
2、1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簡稱安委會),安委會是公司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等管理監督工作最高行政機構。
2、2安委會由公司領導、機關各辦主任組成。廠長和黨委書記任委員會主任,主管安全生產的副廠長任委員會副主任。
2、3安委會辦公室是安委會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廠安全主管部門,由安全主管部門領導任辦公室主任。
2、4安委會是在公司領導下的安全生產領導決策機構,通過公司各職能部門對對單位的安全健康環境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和監督管理。
2、5公司所屬各基層單位可以結合本單位實際,根據本規定的原則,建立相應的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同時包括安全、職業健康、環境保護)。
2、6建立安全健康環境管理職責網絡圖和安全健康環境組織機構管理網絡圖
三、安委會辦公室職責
3、1在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監督部門的指導下,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關于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并通過公司各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3、2研究、決策工廠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
3、3聽取各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執行安全健康環保職能情況的匯報,審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總結;
3、4按照《安全生產保證基金管理辦法》審定安全生產保證基金的投保和使用計劃;
3、5審定對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獎勵方案,審定對重大事故責任者和事故單位領導的處理意見;
3、6組織部署各職能部門和所屬單位的安全健康環保工作,實施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全天候的安全監督管理,實現企業關于安全生產、職業健康與環境保護的領導承諾、方針和戰略目標。
四、安委會辦公室主要職責:
4、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關于安全、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公司安委會的領導下,負責安委會日常工作;
4、2及時接收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文件,及時向安委會匯報,根據安委會決定,起草公司安委會的文件,并及時傳達和落實;
4、3掌握公司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等工作的動態,及時向安委會匯報,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4、4匯總分析各部門有關安全健康環保的安全隱患和建議,及時向安委會匯報;
4、5認真做好安委會會議記錄,完成和傳達會議紀要。根據會議決定起草有關文件,進行傳達和落實。
五、基層單位安全生產組織機構主要職責:
5、1在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監督部門的指導下,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關于安全、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5、2研究、決策本單位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
5、3聽取各級人員實施安全健康環保情況的匯報;
5、4研究、解決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責任人、整改時間;
5、5組織部署本單位的安全健康環保工作,實施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全天候的安全監督管理,實現本單位關于安全生產、職業健康與環境保護的目標。
六、附則
6、1本規定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6、2本規定由公司生產部負責解釋。
6、3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