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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發布時間:2025-02-04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28篇)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

  1、目的

  為及時獲取適用、有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建立和保持獲取、識別及更新的途徑,保證安全管理的運行符合相應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2、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控制管理。

  3、主要職責

  3.1安全環保部是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根據國家政府部門(或行業管理部門)發布的安全管理、保衛和消防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獲取、識別、傳達、實施和更新本公司安全方面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3.2技術部負責根據國家政府部門(或行業管理部門)發布的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獲取、識別、傳達、實施和更新本公司基礎設施、設備方面相關的管理體系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負責獲取、識別、傳達、實施和更新本公司測量方面相關的管理體系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3.3涉及到質量、環境、安全、測量以外其它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獲取、識別、傳達、實施和更新由相關部門負責。

  4、工作程序

  4.1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獲取

  4.1.1獲取范圍

  a)國際公約;

  b)國家法律;

  c)國務院及各級人民政府頒布的行政法規;

  d)國務院部委和各級人民政府頒布的行政規章、制度、文件等;

  e)國內外標準、行業標準等。

  4.1.2獲取途徑

  按以下四種途徑及時或定期獲取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a)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

  b)報紙、刊物、書籍、媒體等;

  c)相關方。

  4.2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識別與確認

  安全環保部負責識別國家發布的適用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并對其適用性、有效性進行識別和確認,編制形成相關法律法規清單,報公司領導審核。

  其他部門對于涉及到本部門的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應對其適用性、有效性進行識別和確認,編制形成相關法律法規清單,安全環保部匯總。

  4.3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傳達與實施

  安全環保部對識別出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及時傳達到有關員工并組織實施,必要時對相關方進行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傳達。

  其他部門對于涉及到本部門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也應及時傳達到有關員工并組織實施。

  4.4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更新

  4.4.1安全環保部、技術部要確保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及時更新。

  4.4.2對從外部獲取的或當工藝、設備、產品等發生變化時,要及時對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適用性、有效性進行識別,填寫《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信息表》報公司安全環保部。

  4.4.3各單位在收到公司最新的法律法規清單后,對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清單》進行確認、更新。

  4.5各單位、人員可查閱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文本。當需要紙質文本時,應由職能部門辦理文件發放登記手續。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各級干部員工的安全意識,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規范現場作業,實現標準化場所、標準化崗位、標準化作業的要求,達到公司各作業環節安全受控,確保生產經營平穩運行,特制定中油江蘇銷售分公司安全環保監察辦法,本辦法規定了對現場監督管理的方法和違章違紀人員實行處罰的管理標準。

  第二章 范圍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中油江蘇銷售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各部室、分公司、庫站及到公司從事生產、運輸、施工作業、其它服務單位的人員。

  第三章 安全環保現場監察內容及要求

  第一節 安全環保現場監察方法

  第三條 安全環保現場監察實行持證上崗,由儲運安全處、人事處等部門聯合對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發放安全環保現場監察證。

  第四條 安全環保現場監察的方法,采用查資質、查程序、查記錄、查現場作業中的“三違”行為、查設備運行中的不安全狀態。

  第二節 安全環保現場監察處罰辦法

  第五條 根據集團公司“反違章六項禁令”和“hse九項原則”對作業人員和管理者的規定動作,嚴格追究違章人員的屬地管理和直線責任。

  1、嚴禁特種作業人員不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操作,根據職責劃分對違反規定的人員罰5分,分公司主管部門負責人罰2分。

  2、嚴禁特種作業人員持無效操作證上崗操作,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3分,對作業主管部門負責人罰1分。

  3、嚴禁不按規定著工作服,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4、嚴禁給未熄火機動車輛加油,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5、嚴禁直接向塑料容器或木制容器內直接加注汽油,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6、嚴禁噴濺式裝卸油品,對違反操作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7、嚴禁在非裝卸油區灌裝油品,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8、嚴禁雷暴天氣從事裝卸油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9、嚴禁未達到穩油時間、有效釋放靜電進行裝卸油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0、嚴禁用汽車油罐車自帶泵抽排儲油罐底油,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11、嚴禁汽車油罐車打開罐蓋進行卸油作業,對違反操作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2、嚴禁油罐膨脹閥不按規定啟閉,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對違反人員單位負責人罰1分。

  13、嚴禁未釋放人體靜電進入泵房、發油臺、棧橋、油罐等爆炸危險區域,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4、嚴禁在加油、裝卸油現場和油罐區使用非防爆通訊工具,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15、嚴禁使用非防靜電繩進行計量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6、嚴禁不戴防護手套取用有毒試劑,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

  17、嚴禁在爆炸危險區域使用非防爆電器和非防爆工具,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8、嚴禁計量員把油品直接倒入油罐,對違反操作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9、嚴禁不按規定懸掛警示牌、設置警戒線、隔斷設施和監護措施從事電氣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對監護人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20、嚴禁帶電檢修,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對監護人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21、嚴禁車輛帶病運行,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4分。

  22、嚴禁無證開車、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

  23、嚴禁駕駛員不系安全帶駕車,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

  24、嚴禁不簽訂施工安全合同安排施工作業,對違反規定主管部門負責人罰3分。

  25、嚴禁未落實風險控制措施進行施工作業,對未按規定進行雙交底及未按規定要求參與識別的部門管理人員罰3分。

  26、嚴禁違反設備操作規程操作,對違反操作規定人員罰3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關規定進行處罰。27、嚴禁違反崗位操作程序操作,對違規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27、嚴禁動火、高處、有限空間、動土和臨時用電等作業無許可作業票,對作業票管理人員罰4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2分。

  28、嚴禁涂改、代簽、補簽作業票,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2分。

  29、嚴禁作業票超期使用或超出審批作業范圍作業,對作業票主管部門負責人罰4分。

  30、嚴禁作業中操作人員離開作業現場,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對監護人罰2分。

  31、嚴禁飲酒進入崗位生產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32、嚴禁危險化學品車輛未取得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準運證運輸,對油庫未按規定復核證件人員罰2分,對調運主管部門負責人罰1分。

  33、嚴禁危險化學品駕駛員未持有危險化學品運輸從業資格證和內部準駕證從事危險化學品車輛駕駛,對油庫未按規定復核證件人員罰2分,對調運主管部門負責人罰1分。

  34、嚴禁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中駕駛員離開作業現場,對現場監護人員罰2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1分。

  35、嚴禁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導靜電拖帶未與地面可靠連接,對作業人員罰1分。

  36、嚴禁要求部門或員工違反操作規程操作,對作業人員罰2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37、嚴禁要求無證員工上崗作業或替崗作業,對作業人員罰2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38、嚴禁要求特種作業人員無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操作,對作業人員罰2分,對違反規定人員罰6分,造成事故的按反違章六項禁令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39、嚴禁強令他人違章駕駛車輛,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40、無安全合同而私自用工的,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41、因違章駕駛在一年內被交通管理部門記分達12分的,其后一年內不得駕駛公司車輛。

  42、站(庫)已存在的風險和隱患在巡檢記錄中未體現或體現未做防范措施,對巡檢人員罰2分,對站(庫)負責人罰1分。

  43、新工人未經安全教育而安排上崗的,罰庫(站)負責人4分。

  第六條 對第三方違章的處罰

  1、違反用火管理制度,沒有辦理火票或火票存在嚴重欠缺而動火的,對動火人罰款200到1000元/次張,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到5000元/次。

  2、用火監護人不在現場而擅自施工動火的,對動火人罰款200元/次,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到5000元/次。

  3、沒有辦理進有限空間作業票或作業票存在嚴重缺陷而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對進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罰款200到500元/次張,對施工單位罰款5000元/次。

  4、進行高處作業沒有辦理高處作業票或作業票存在嚴重欠缺的,對高處作業人員罰款200到500元/次張,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到5000元/次;高處作業者不按規定系好安全帶,或從上往下(或從下往上)拋扔物件等違反規定行為,罰款200到500元/次。

  5、施工作業過程中,未辦理用電票或用電票存在嚴重欠缺的,罰款200到500元/次張;亂拉、亂接電或線路絕緣不好等違反規定行為,以及其他違反規定行為,罰款500元/處。

  6、施工動土作業不按規定辦理破土作業票或作業票存在嚴重缺欠,以及其他違反規定行為;對動土作業單位罰款500到20__元/次張。

  7、施工作業現場亂堆亂放,廢舊料沒有及時清理的,對施工單位罰款500到1000元。

  8、未經分公司安全及消防部門批準,挖占油庫消防道路或堵塞道路的,罰款1000到5000元/次。

  9、未經主管部門批準,在庫站內違章搭建臨時工棚的,罰款500到1000元/次。

  10、無安全合同而私自施工的單位,罰相關單位20__到10000元。

  11、特種作業人員沒有持本工種特種操作證作業,罰款500元/人。

  12、特種作業設備存在嚴重欠缺,未作相關安全檢定或檢定不合格的,罰款500到5000元/臺件。

  13、由于第三方人員違章而造成事故發生的,其單位和事故責任者除了負責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外,依據相關法律移送司法機關追究事故責任者的刑事責任。

  14、屢次違章者按本規定處罰加倍處罰,其他違章者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七條 罰分說明

  1、對累計記分6分的庫站基層違章人員,將由片區進行違章人員培訓,時間不少于8學時;對累計記分10分的違章人員,由分公司安全科對違章人員脫產培訓,時間不少于16學時,經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崗。對年內累計記分12分的違章人員,建議人事勞資部門予以辭退。

  2、對累計記分10分的機關和片區管理人員,扣發當月業績工資50%,年內累計積分超過20分的,降級使用。

  3、員工每罰1分扣罰業績工資50元。在上級公司檢查中被查處的問題,公司將加倍進行經濟處罰。

  第八條處罰執行辦法

  1、對違章者及事故單位的罰款由安全主管部門按本辦法執行。

  2、公司內部人員違章違紀的由公司儲運安全處根據規定開具罰款通知書,送交違章人員或單位,由財務處收繳;

  3、外來相關服務單位違章違紀的由公司儲運安全處根據規定開具罰款通知書,發至相關被處罰單位及有關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責任單位從接到罰款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上交到公司財務處或由公司財務處負責從其上交的風險抵押金中扣除。

  4、公司財務處負責獎懲資金的帳務處理工作。

  5、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可參照本辦法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6、公司對罰款的管理和使用,由公司財務處收繳建帳,公司安全部門提出使用計劃報公司安全主管領導審批同意,用作安全生產獎勵基金。

  7、分公司處以罰款的款項,由分公司安全部門提出使用計劃報分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同意,用作安全生產獎勵基金。

  第四章 附則

  第九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公司原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第十條各分公司可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儲運安全處負責解釋。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則

  一、為加強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營造良好的安全作業環境,防范安全事故,建立本制度。

  二、本公司主要危險因素包括:

  (一)原材料系易燃品,火災危險程度高;

  (二)使用一定量的危險化學品(白電油、片堿),有中毒、爆炸、火災等方面危險;

  (三)鍋爐有爆炸、燙傷危險;

  (四)用電設備較多,有觸電危險;

  (五)其他危險。

  三、公司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無論做什么事首先要保證安全,杜絕違章冒險蠻干。

  四、全公司所有員工都要遵守本規章制度,公司將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督促檢查,確保本制度得到有效執行。

  五、公司注重全體員工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全體員工安全生產意識,鼓勵員工參與公司安全管理。

  第二章 安全生產職責及獎懲規定

  六、總經理(廠長)是公司的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的責任。

  七、公司安全主任(由副總經理兼任)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具體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培訓、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應急救援演練等方面工作,做好對生產設備設施安全、用電安全、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危險作業審查以及飯堂、宿舍等生活安全的管理工作。

  安全主任在安全管理或具體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有關事項、活動的過程中,經總經理批準同意后,可以尋求安全中介服務公司提供輔導服務。

  八、各生產小組組長接受安全主任的管理,負責小組生產過程的安全管理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并檢查員工日常工作,杜絕違章違紀行為。

  九、倉庫管理員接受安全主任管理,負責倉庫的防火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檢查和管理工作。

  十、各生產作業員工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管理,遵章守紀,正確佩戴勞動保護用品,養成良好的安全工作習慣,并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培訓教育、事故應急演練等活動,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技能。

  十一、公司設立安全生產月獎,凡當月未發生安全事故、未出現安全生產違章違紀行為的,予以獎勵100元,月獎打入工資單。

  十二、對不積極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或違反公司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的,第一次予以警告處分,并扣除當月一半安全獎;一年內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扣除當月全部安全獎;第三次予以辭退,或經與當事人協商后安排轉崗,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并安排崗前培訓。

  處分由總經理(廠長)作出,辦公室文員記錄在案。

  第三章 安全培訓和教育

  十三、新進員工上崗前須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培訓時間為2天(14學時)。

  十四、崗前安全培訓內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生產車間及所在崗位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重點是危險化學品)、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注意事項、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有關事故案例等。

  十五、員工轉崗的,須接受與其新崗位相適應的崗前安全培訓。

  十六、沖剪壓設備操作崗位、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崗位、危險化學品倉管員上崗前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十七、安全主任負責組織編制公司培訓教材(或課件)、做好崗前安全培訓的組織、記錄、考核等各項工作。

  十八、公司管理人員要接受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參加政府組織的有關安全培訓班,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主任須經考核合格。

  十九、特種作業人員(含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依法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及時參加年審,其《安全操作合格證》由安全主任核查原件后留下復印件備查。

  二十、公司大力弘揚安全文化,組織安全活動,如看錄像,模擬演習、比賽等,設立安全宣傳專欄,專欄由安全主任負責管理,每月更新專欄內容。

  第四章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二十一、任何員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均有權向主管領導或公司安全主任報告,情況危險時有權立即采取包括停機、停電在內的緊急措施。

  二十二、各生產班組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隱患排查,發現作業現場存在的設備、環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報安全主任或總經理組織整改;發現違章違紀行為立即糾正,嚴重的報安全主任和總經理給予處分。

  安全主任也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隱患排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即組織整改,發現違章違紀行為立即責令整改并可給予處分。

  二十三、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綜合性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生產車間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設備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危險化學品管理等各項規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嚴格執行、員工是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章、消防器材是否齊全有效等(具體詳見《安全檢查表》)。

  二十四、綜合性安全檢查由安全主任負責組織,檢查結束后形成《安全隱患排查統計分析表》。《安全隱患排查統計分析表》經總經理簽字確認后,由安全主任負責歸檔備查,并按照政府要求上報至深圳市龍崗區安全監督管理信息系統。

  二十五、綜合性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能夠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經安全主任或總經理同意后采取臨時監控措施后,才允許生產作業。

  檢查中發現違章違紀行為立即糾正,嚴重的報總經理同意后給予處分。

  第五章 設備維護管理

  二十六、本公司納入維護管理范圍的設備設施包括:

  二十七、電工(由生產主管兼任)負責保管設備設施的隨機文件,并按照隨機文件有關要求定期維護保養和檢修,維護保養和檢修要有記錄并歸檔。

  二十八、電工在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和檢修過程中發現故障,可能危及設備或人員安全的,應立即停止使用,在機器上懸掛或在機器旁醒目位置設置“機器維修中,禁止使用”的標志牌。

  二十九、員工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的要求使用機器設備,在使用機器時,一旦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電工維修,不得帶病操作,否則造成人為擴大機損及出現次品按價賠償。

  三十、電工要熟悉設備設施隨機文件,在檢修、維修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規程。一般情況下禁止帶電維修,如必須帶電維修,應安排監護人員,并采取必需的安全防護措施。

  三十一、設備設施故障電工無力修復的,報總經理處理。

  第六章 危險作業管理

  三十二、本公司的危險作業主要包括動火作業、登高作業、臨時用電、有限空間作業等:

  (一)動火作業系指在生產和倉儲區域內使用明火以及可能產生火源的作業,如電焊、氣焊、氣割以及金屬打磨等會產生火花的作業;

  (二)登高作業系指墜落高度2米以上,有墜樓危險的臨時作業,本公司主要的高處作業有高處的檢修、維護以及屋面作業等;

  (三)臨時用電作業系指在生產、施工和檢修等作業過程中,臨時使用低壓電力系統的作業。

  (四)有限空間作業系指進入封閉或半封閉、通風不良的非固定場所的作業,本公司的有限空間作業主要是進入鍋爐爐膛或其他設備內部的檢修作業。

  三十三、凡實施危險作業的,須經公司安全主任同意,并安排專人監護,做好安全措施(具體的全措施詳見附件)。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4

  為促進和保持公司員工工作積極性和自覺性,貫徹企業精神和經營宗旨,保證公司目標實現,公司將進一步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本著規范化管理、精細化管理、制度化管理、人性化管理、標準化管理、組織化管理原則,以制度管理人和事;堅持以人為本,應盡力做到公平、公正、公開,保障公司高效、協調運行;以制度為依據,制度有明文規定則可受獎受罰,否則免之。獎懲原則是:獎優罰劣,獎勤罰懶,鼓勵上進,鞭策落后。

  第一條 獎勵:

  獎勵是成績的體現、進取的動力、激勵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獎的原則,鼓勵員工勤勞敬業。獎勵方式:通報表彰、發獎狀和頒發獎金,可單獨獎勵,也可以同時獎勵,不限名額。

  一、優秀團隊獎:年終對各部門的管理、服務、紀律、任務完成、業務水*、工作業績等進行評審。總的要求是管理規范有序、服務及時到位,組織紀律嚴明,工作業績突出,團隊協作良好,部門配合協調,無客戶不滿投訴,無重大經濟損失,無嚴重安全事故,這樣的團隊,可獲最佳團隊獎。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根據業績情況確定一定數額的現金獎勵。

  二、優秀管理者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能以身作則,勇挑重擔,遵章守紀,業績突出,業務精進,組織能力強,能很好地帶領一個團隊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被評為優秀管理者的,應給予以獎勵,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還應給予1000元的獎勵。

  三、優秀員工獎:根據各崗位員工工作業績,執行力度,遵守規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現良好者,予以獎勵,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應給予600元的獎勵。以上三個獎項屬年度獎,年終獎勵一次,由董事長親自表彰和發放獎勵。

  四、舉報獎:公司任何一個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對公司內部嚴重失職、貪污盜竊、營私舞弊、泄漏公司機密、違法亂紀等行為向公司管理人員舉報,凡屬核查無誤、情況屬實的有效舉報,頒發舉報獎。

  獎勵方式:為保障舉報人的權益,此獎不公開授予,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特別頒發給獲獎者一定數量的獎金。

  此獎為即時獎勵,即時舉報,即時授予

  五、特殊貢獻獎:為保衛公司財產、人身安全、忠于職守者;為公司解決較大難題,避免和制止不良社會影響者由董事長授予特殊貢獻獎。

  此獎為隨時出現,隨時授予

  六、全勤獎:員工在一個月內無曠工或消極怠工現象,遲到在2次共10分鐘以內,休假加病事假不超過2天的,公司應給予當月100元的`獎勵,在當月工資金中發放,并通報表章,由行政部門負責此項獎勵,1月1次。

  第二條 懲罰:

  懲罰是對出錯員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錯必究的原則,懲罰方式分為口頭警告、通報批評、罰款三種,實行一次警告或通報批評、二次罰款的處罰政策。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累教不改的,應一次罰款20元:

  1、上班時間儀容儀表不整,裝扮影響公司形象者

  2、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

  3、車間工具、物品擺放、庫房商品、個人物品、辦公桌面文件碼放凌亂者

  4、在上班時間內,對辦理非本職工作不服從者

  5、衛生沒有及時打掃或打掃不干凈者

  6、不服從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聽者

  7、請人代打卡或給別人打卡者

  8、9點鐘前沒有打掃完衛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50~100元

  1、對客戶、同事污言穢語、不講禮貌者

  2、因服務態度問題導致客戶投訴者

  3、工作態度惡劣、侮辱他人者

  4、因過失泄漏公司機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規章制度較為嚴重的行為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一次罰款400~800元,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造成嚴重傷亡者

  2、對客戶投訴未能及時妥善解決,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嚴重后果者

  3、蓄意破壞公司財物者

  4、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公司機密者

  6、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7、員工與客戶勾結,損公肥私,一經發現,除收繳不正當收入外,另處以罰款

  8、其它嚴重錯誤行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規定有處罰項目和金額的,按有關規定和制度執行

  五、員工有下列情況,應賠償公司損失

  1、員工損壞公司物品,視情節輕重賠償損失,故意損壞的應加倍賠償;正常使用損壞的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賠償;如是設備質量的原因,則不承擔賠償。

  2、員工丟失公司財物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賠償。

  第三條 懲罰的實施

  1、員工可以直接向總經理或行政部報告違紀行為;

  2、總經理及行政部發現違紀行為可以直接進行處罰,該部門經理按管理不力論處,處以與員工相同的懲罰。

  3、違紀罰款的繳納:對于受到罰款處罰的員工,由行政部門下達處罰通知,送達員工簽字生效,如員工拒絕簽字,可強制執行,從下月工資中扣除。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5

  為了保證公司正常的生產和各項工作秩序,預防事故的發生,確保員工人身和公司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機構

  1、公司設立安全委員會,作為公司安全的領導機構,負責全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公司辦公室是安全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

  2、事業部、職能部設立安全領導小組,部長為本部門生產安全和治安工作的領導者,負責管理和監督本部門的安全工作。事業部、職能部下屬各車間、班組、辦公室設立安全員,承擔具體安全工作。

  二、社會治安

  1、各部部長和負責安全工作的主管領導為本部門社會治安的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使每個員工遵紀守法,杜絕違法亂紀和擾亂社會治安的情況發生。

  2、各級組織要教育員工崇尚科學,自覺抵制非法邪教組織及其歪理邪說的影響,抵制封建迷信和各種腐朽思想的影響。

  3、各辦公場所和生產車間要加強安全防范,下班關好門窗,謹防盜竊和破壞活動,確保正常的生產秩序和財產安全。

  4、員工在工作場所必須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維護良好的工作環境,嚴禁打架斗毆,損壞公共物品。

  三、安全生產

  1、車間安全

  1)車間安全生產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點,公司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部門是管理規劃部,各事業部綜合管理辦公室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的管理和保障部門。各車間、班組必須設立安全員,并制定安全員崗位職責。

  2)員工在生產中必須執行有關生產管理規定和崗位工作要求,正確操作設備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嚴禁違章操作。

  3)各部門對生產設備要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設備故障運行,以免加重故障或造成事故。

  4)在使用生產設備和有毒有害化學藥品、高壓氣體、放射性元素等危險物品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程,嚴防發生責任事故。

  5)勞動保護、保健及用品的管理執行公司勞動保護管理規定。

  6)各部可根據工作和生產情況制定本部門的具體管理條例并監督實施。

  2、庫房安全

  1)庫房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點部位之一,其安全管理由管理規劃部負責。

  2)庫房管理要執行公司頒發的《庫房管理制度》,嚴格出入庫手續,對貴重物資要加強管理,確保公司物資和財產安全。

  3)易燃易爆和危險品的存放和管理要執行公司頒發的《易燃、易爆和危險品管理辦法》。

  3、辦公區安全

  1)各事業部、職能部對本部辦公區的安全負責。辦公區的安全管理應執行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各部門安全員要定期對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糾正違章。

  2)發現設備故障后要及時修理或報告有關部門,嚴禁設備故障運行,以免問題擴大或引發事故。

  3)注意防火和安全用電,嚴禁動用明火和超負荷用電,以消除事故隱患。

  4)未經公司安全委員會同意,辦公區內嚴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和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如需存放和使用上述危險物品,必須向公司辦公室申報,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否則部門負責人承擔相應責任。

  5)要害部門及重要崗位要加強安全保衛,對現金、文件和貴重物品要妥善管理。安全員要經常檢查鎖具及安全報警系統,嚴防發生責任事故。

  4、文件資料安全管理

  1)公司行政文件的管理部門是公司辦公室;質量體系文件的管理部門是公司質量辦公室;財務資料的管理部門是公司財務金融部;已歸檔技術文件資料的管理部門是公司資料室,未歸檔的技術文件、資料由各部門管理。

  2)各部門應按有關保密制度及文件管理要求妥善管理文件資料,對有保密要求的重要文件資料的收發、批閱、借閱、移交、銷毀等環節要健全登記制度,并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不得隨意處理或丟失。

  3)屬公司知識產權的發明專利、專有技術、軟件、圖紙資料等必須由公司資料室嚴格管理,嚴防侵權和泄密。未經許可,不得對外泄露。否則一經發現,將根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程度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5、計算機網絡安全

  1)公司網絡安全工作的管理監督部門是公司研發部網絡中心。

  2)計算機網絡安全執行公司頒發的《股份公司計算機網絡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有關管理規定。

  3)嚴禁任何人違反有關規定,利用計算機網絡給國家和公司利益造成損害。

  6、車輛交通安全

  1)公司辦公室是公司車輛、專職和特定司機的交通安全管理部門。

  2)公司交通安全工作歸屬冶金自動化研究院交通安全委員會管理,每個駕駛員必須遵守國家交通法規及公司有關車輛管理規定,服從交通安全委員會的管理。

  3)公司車輛、專職和特定司機管理執行公司頒發的《車輛管理辦法》和公司辦公室的管理規定。

  7、物品出門管理

  1)公司物品出門的管理監督部門是公司辦公室。

  2)凡持公司物品出門(包括設備發貨)一律要持有公司的持物出門證,并主動接受冶金自動化研究院門衛的檢查。未經批準,任何人嚴禁將公物帶離公司。

  3)各部門處理廢舊物品時,也必須持有公司的出門證。

  4)公司辦公室委托各事業部綜合辦公室辦理本部門持物出門證。其他部門的持物出門證到公司辦公室辦理。對外發貨須持有公司市場營銷部的發貨通知單到公司辦公室辦理出門手續。

  四、防火及安全用電

  1、防火和安全用電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各單位安全員要定期檢查用電設備及電路,發現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修理人員及時維修,以免釀成事故。

  2、電氣設備檢修時必須斷開電源,并在電源處懸掛斷電檢修標志,嚴禁帶電操作。凡生產中的帶電調試和實驗工序要劃定作業安全區域,帶電作業區及帶電設備要設立明確的警示標志,以免發生危險。

  3、未經許可,辦公區內嚴禁使用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設備,如確實需要使用,須向公司辦公室申報。各部門不得隨意增加用電負荷,以免發生事故。

  4、辦公及工作場所使用的用電設備要有專人管理,下班時務必關斷電源,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5、修理電路及用電設備須有電工上崗證,無證人員不得修理電路及電氣設備,更不得修理高壓電路和設備,否則發生事故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6、使用電、氣焊設備要有上崗證,嚴禁無證操作,以免發生火災。因工作和生產需要必須使用臨時電源時必須確保安全,鋪架臨時線路須由電工負責,并經部門安全員檢查,確保安全。

  7、不得在貼有禁煙標志的車間及辦公區等禁煙場所內吸煙和使用明火,在非禁煙區吸煙時不得亂扔煙頭,以免發生火災。

  8、位于各部門責任區的滅火器及消防用具由各部門安全員管理,定期檢查,確保可靠,嚴禁隨意移動。發現失效、丟失等立即向公司辦公室通報,以便及時處理,確保消防器材的有效和完善。

  9、公司辦公區各樓層及生產車間要保證安全通道的暢通,嚴禁亂放雜物堵塞通道、樓梯和門口影響安全疏散和火災撲救。

  五、特殊物品管理

  1、車間和辦公區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險品應執行公司《易燃、易爆和危險品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經各部綜合辦公室及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批準,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2、生產和工作用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要執行國家有關放射性物品管理規定,嚴禁隨意存放、使用。其移動和使用要通過公司辦公室向公安管理部門申報,相應產品的銷售要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批。

  3、公司貴重物品的存放和管理要確保安全,并執行公司的有關規定,要落實到責任人并要有嚴格的管理手續,發生事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4、各部門辦公室內不得存放現金,現金的管理要執行公司的《現金管理規定》。否則一旦發生損失將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責任。

  六、事故處理及處罰

  1、各單位在生產和工作中發生事故應立即逐級上報,并報公司辦公室備案,同時酌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治傷者,保全設備,保護事故現場等候處理。嚴禁隱瞞事故、拖延上報或破壞現場。否則將對有關當事人嚴厲處罰。

  2、屬于員工工傷事故,需辦理工傷手續的,事故部門應在24小時內通過公司辦公室向勞動部門申報,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有關部門的診斷、鑒定材料。因部門申報延誤造成辦理手續困難或經濟損失的,由發生事故部門承擔責任。

  3、事故處理及善后工作執行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

  4、對于重大責任事故,要追究事故責任人和部門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等有關人員的責任,同時公司安全工作的主管領導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5、公司可根據事故損失的輕重及責任程度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處罰分為口頭警告、通報批評、賠償、罰款、記過、撤職、解除勞動關系等。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辦公室。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6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保衛工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總經理是公司安全保衛的第一責任人,應把安全保衛工作切實提上議事日程,進行研究、部署,對本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負全責。

  二、成立以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安全保衛工作,投資發展部主任、辦公室主任、市場營銷部主任分別是文苑小區、會議中心、售房市場的安全保衛責任人。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三、根據實際需要,辦公室主任兼職安全保衛干事,負責安全保衛工作,切實負起安全保衛責任。

  四、落實防火措施,會議中心等重要場所設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專人應定期檢查消防栓是否完好無損;配備的各種滅火器,要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藥物;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五、抓好安全用電:

  1、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范的,應及時更換;

  2、嚴禁擅自私接電源和使用額外電器,不準在辦公場所使用電爐;

  3、會議中心、配電房等重地,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非專業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六、落實防盜措施:

  1、財務室要安裝防盜門窗和自動報警器,下班時要接通報警器的電源;

  2、重要部門的房間要設置防盜門窗,辦公房間無人時要關好門窗和電燈;

  3、公司財物不得隨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貴重物品必須鎖好;

  4、車輛停放時應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七、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八、全體員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關安全規范的義務。凡違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7

  一、目的

  為消除和控制危險有害因素,確保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各類工作。

  三、術語、定義

  本規定所用術語、定義符合《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

  四、管理內容及要求

  1、員工必須接受安全教育,遵守公司安全規程。

  2、新招員工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3、員工上班時必須穿戴齊全公司統一配發的工作服,勞動保護用品。

  4、員工的工種、技術等級、身體狀況必須符合所從事工作的安全要求。

  5、員工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6、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熟悉電工規程。

  7、各班長認真組織班前安全會(常白班班組),做到"六個交清"(即:工作任務交清、工作環境交清、危險因素交清、安全措施交清、互保對象交清、收尾要求交清),分配工作應與該成員技術和身體、精神狀況相適應。

  8、無論常白班班組還是倒班班組都必須召開班前安全會,常白班班組的班前安全會由班組長主持,倒班崗位的班前安全會由當班主持。班前安全會時間為:白班8:00――8:20;夜班20:00-20:

  9、遵守《安全生產準則》、《檢修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禁火區域動火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確認制》、《交接班制度》等相關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0、員工進入施工現場應走安全通道,檢修施工中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嚴禁跨越、鉆越輥道,柵欄;嚴禁在吊有重物的起重設備下行走和停留現場油污及時清理干凈,嚴防在現場行走、上下樓梯或攀登檢修的設備時打滑造成摔傷事故。

  11、使用天車、倒鏈等起重作業由專人指揮,、專人操作,指揮手勢和信號要準確、清晰、明確,指揮時不得戴手套,吊物吊點穩妥牢固,吊物下不得站人,指揮者必須執行安全規程并做好自我防護:其他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確保作業安全。

  12、嚴禁酒后上崗,班中嚴禁飲酒、玩耍、打鬧、睡覺、脫崗、竄崗,嚴禁在班中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3、必須熟悉本崗位安全職責、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預案,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

  14、工作前,必須按標準合理穿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所用工具、儀器儀表應符合電壓等級要求,且安全可靠,絕緣性能良好。

  15、電工必須持"特殊工種操作證"上崗操作,徒工必須在持證電工的監護指導下工作,電氣工作必須二人以上,一人工作,一人監護。

  16、電工應熟知和掌握所用工具、儀器儀表性能,熟知檢修維護設備的安全檢修維護知識,了解掌握所檢修維護區域的工藝流程和主要工藝參數。

  17、帶電更換熔斷器時,要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用絕緣夾鉗,站在絕緣墊上;熔斷絲的規格必須與用電設備的容量相匹配,禁止用銅絲,鐵絲及其它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18、高空工作時,必須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系在電桿及牢固構件上,不得系在橫擔或瓷瓶上,嚴禁低掛高用;地面應有監護人員,工具要用吊繩傳遞。

  19、在六級以上大風及雷雨(雪)、濃霧等天氣,嚴禁室外及登桿工作。

  20、使用梯子須安全穩固,人字梯要有堅固的絞鏈和限制展開的掛鏈,要有專人扶梯監護,人在梯子上,禁止移動梯子;嚴禁兩人在同一梯子上工作。

  21、檢修施工前聯系設備擁有單位相關人員停電,辦理停電票,現場驗電確認,做好臨時安全防護措施,在檢修設備機旁操作開關和集控室操作開關上掛檢修牌后方可進行檢修。

  22、員工須是"誰掛牌、誰摘牌",嚴禁其他人員摘取。

  23、無論何種情況,懸掛有檢修牌、檢修警示牌或停機工作牌的設備、設施,任何人不得送電或動操作開關。

  24、設備運行時,不得接近帶電部位,對帶電設備進行檢查巡視時必須在2米以外進行。

  25、任何電氣設備、線路未經本人驗電以前,一律視為有電,不準觸及。

  26、在有毒、有害氣體危險場所從事工作必須二人以上,要指派專人負責監護。監護人不得進入有毒、有害氣體設施內部,監護人和作業者之間事先應規定好聯系方式,且應在現場配備空氣呼吸器。

  27、加熱爐、煤氣管道等煤氣區域檢修施工,施工人員應提前辦理《煤氣區域檢修許可票》,經煤氣防護站現場檢測合格后簽發作業票后方可作業;專業人員必須攜帶便攜式煤氣報警器,安派檢測CO含量,如CO含量超標要架設軸流風機或佩戴空氣呼吸器,確保安全后方可施工

  28、電焊線嚴禁裸露,各接頭連接處包扎牢固,地線要搭接在施工焊工件上,嚴禁利用工藝管道煤氣管道或其它機械設備等作為二次接地,不得在相關的設備,設施上試點,試焊以防產生火花引起其它設備、管道、配件的損壞、起火火爆炸。

  29、員工應相互督促,相互檢查,相互確認,相互監督,相互監護,互相提醒,互相照顧,互相保證。

  30、員工在現場不得亂動與自身工作無關的設備、開關、手柄、閥門、計算機操作系統等;

  31、員工不得在工作場所睡覺,嚴禁在中毒危險區睡覺、休息和在防火部位吸煙及無動火票使用明火。

  32、班組組織的工作,由班組長負責員工安全,多點分散工作,由班組長指定的工作點負責人進行安全負責。

  33、班組安全負責人有權對經確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下令停止工作。

  34、員工確認有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狀況時,有建議停止工作的權利,情況危急時有拒絕繼續工作的權利。

  35、安全負責人對因確認不到位而發生的事故,承擔責任。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營造安全良好的生產、工作、生活環境,消除安全隱患,保障員工身心健康,保護公司財產安全,特制訂本辦法。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及外協廠商、外來聯系業務的各人員。

  第二條 安全生產的內容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生產的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公司對員工的安全生產知識教育采取三級教育,即分為公司教育、部門教育和班組教育三個層次進行。

  第三條 公司特殊崗位的員工必須要求持有國家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第四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整個公司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和對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更換工作。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 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和安全事故調查小組,義務消防隊隊長由綜合管理部安全員兼任,成員由保安員和各部門指定兼任的義務消防員組成;安全事故調查小組由綜合管理部負責人任組長,成員由各部負責人和公司安全員組成。

  第六條 公司將安全責任按區域落實到各部門,各部門再具體分解落實,直至具體的個人,形成安全管理責任區,非責任部門在責任區工作的人員必須服從責任部門的管理。

  第七條 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應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組織對本部門新進員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的培訓;

  2.負責組織學習并貫徹執行本規定及其它有關消防等安全管理法律、法規;

  3.明確各自的消防管理責任并將本部門的消防管理責任落實到具體的個人;

  4.負責組織本部門安全檢查,對照本規定進行各項工作的開展;

  5.負責改善消防等安全條件及保護消防等安全設施;

  6.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時,及時組織撲救;

  7.負責協助調查火災等安全事故原因。

  第八條 本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掌握以下消防小知識:

  1.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于撲救油浸變壓器、電容器、多油開關、發電機、甲、乙、丙類液體和一般固體物等火災。

  2.水不適于撲救油、帶電的火災,發生電器火災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用水滅火。

  3.易燃液發生火災時,可用二氧化碳滅火器、砂土、干粉滅火器等撲救,自燃物品發生火災時可用水、砂土撲滅,也可用干粉。

  4.凡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化學危險品,嚴禁同一倉庫或同一室存放。

  第二章 安全生產規定

  第九條 公司員工工作時間嚴禁穿拖鞋、二頭空涼鞋、裙子、短褲(含西裝短褲)、赤膊或穿背心。工作中須嚴格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操作旋轉機床、鉆床不允許戴手套。

  第十條 生產制造部生產員工在工作中要嚴格按照正確的操作規程操作各類設備。開動設備前,必須嚴格檢查各部位是否完好,不得對運轉中的機械裝置進行潤滑或清理、調試,暫時離開設備或發生故障時,必須停機并關閉電源。操作完成后,應關閉機床和電動機,把刀具和工件從工作位置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夾、量具,清除切屑時應使用鉤子、刷子或專門工具,嚴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屑。因違章操作而造成工傷事故者,嚴肅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十一條 凡有外露的機械設備傳動機構要有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并經常檢查,預防脫落,運轉中的機器或傳動機構裝置發生故障時,操作者應立即停機。

  第十二條 電器焊割操作時,操作者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程,危險現場(周圍有可燃物的)須配備滅火器材和監護人員,操作者不得隨意離開焊割現場,不得把點燃的焊割器具隨意亂擺,焊割結束后,必須關閉電、氣源,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第十三條 本公司電工必須持有勞動供電部門核發的電工合格證才能上崗,如只有低壓電工證人員嚴禁操作高壓部分。電器維修操作人員應按《電氣安裝、維修的標準》和《電工手冊》的規定操作,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十四條 不準亂接拉電線,嚴禁使用臨時用電線,若確實需要,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由專業電工布線,且臨時電線的使用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天。

  第十五條 各類用電設備上的照明燈座應使用安全電壓;各類電源開關,插座應完整無缺、安全可靠,200伏以上插座應安裝接地線;堆放的物品距離各類開關、插座、電源線、照明及用電設備保持0.8米以上,并要留人行通道作緊急使用,不準在倉庫、易燃易爆場所擅自安裝用電設備,嚴禁把茶具、雨具、雜物放在電器設備的箱蓋上,以防觸電和火災事故發生。

  第十六條 對用電設備的裸露部分,裸露導線,不論有電無電,不得隨意觸摸,嚴禁用濕手或赤腳拉電器開關,觸摸電器設備,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觸電事故發生。 第十七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不準超負荷運行,本公司電工要經常檢查電器絕緣性能是否良好,線接頭是否牢固等,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和線路要不定期進行檢查,檢測時如發現火花、短路、發熱及電源線損壞等不良情況,應立即停電維修。公司要不定期組織人員對隱蔽線路進行檢查,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八條 公司配電房內須制訂安全可靠的操作規程和完善的交接班記錄制度,必須配

  備值班人員,要經常檢測、檢查所有電器設備,電器設施的各種保護裝置要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地預防各種不安全事故發生。配電室內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要保持清潔和經常維修,發現有損壞或有問題的應及時匯報。配電房內嚴禁吸煙,禁止存放任何雜物。

  第十九條 除劃定的吸煙區外,嚴禁任何人在本公司廠區內吸煙,儲存化學品和易燃的倉庫嚴禁帶火種和使用明火,機動車輛進入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第二十條 公司范圍內,嚴禁私帶、私藏易燃易爆危險品,未經公司批準,嚴禁在廠區內使用明火或燃放煙花、鞭炮。凡一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油類物品,要設特定地點專人保管。

  第二十一條 消防器材應擺放在顯眼的位置并劃出固定的停放點,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第二十二條 消防通道要保持暢通無阻,嚴禁車輛、木踏板、紙箱其它雜物等阻塞消火栓設備系統以及安全出口。

  第二十三條 消防器材是消防專用器材,未發生火警時,任何部門、人不得亂動定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或蓄意損壞消防器材,違者按消防器材價值的兩倍扣罰(除特殊情況外),并按消防法有關規定追究責任。發現有人亂動亂用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任何人都有權力和義務勸阻,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第二十四條 各部門要根據本部門的實際情況經常性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如發現消防器材損壞或存在隱患的或需報廢的應及時以書面的形式上報到綜合管理部,由其負責更換和重新購置。

  第二十五條 倉庫的貨物應遵守公司消防安全規定,貨物必須按要求堆放整齊并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倉管員有責任有義務統一安排一切進倉貨物的擺放位置,各生產部門要給予倉庫管理人員工作上的配合。

  第二十六條 裝貨叉車及中轉車輛在廠區內要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裝運貨物。裝貨叉車除駕駛員外嚴禁載人,嚴禁在運行中的叉車上站人。

  第二十七條 在公司廠區內有基建、零星工程施工的,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范圍內劃出施工區域,并懸掛警示牌。嚴禁公司員工擅自進入已標明危險的施工區域,如因施工方未劃定施工區域而造成本公司員工人員傷亡的,由施工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二十八條 公司各生產部門使用的電器設備和電房內的各用電設備必須保證要有完整的操作規程(指南)或使用說明書,對一些有消防隱患或安全隱患的區域各部門必須標明警示牌或警示標語。

  第二十九條 綜合管理部安全員每半個月須對消防安全進行一次檢查。檢查的內容主要查看各車間、倉庫內消防器材是否按規定擺放、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等。并將結果上報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發現問題后應將問題及時通報給責任部門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如在規定的期限內還未整改的報總經理處理。

  第三十條 任何人員發現火警時,都應當立即報火警“119”,報“119”的程序是:鎮定拔號、說明單位、地址、聯系電話、燃燒部位及燃燒物質的性能。任何部門、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第三十一條 發生火災時,消防隊未到達之前,各部門消防責任人有權組織義務消防隊員趕赴火場撲救,必要時有權決定下列事項:

  1.通知部門切斷電源、可燃氣體和液體的輸送,限制用火用電;

  2.劃定警戒區,實行局部交通管制;

  3.待撲救火災后安排人員保護現場。

  第三章 一般性處罰規定

  第三十二條 公司對安全生產管理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原則,為引起公司廣大員工對安全生產的高度重視,提高員工的警惕性,公司對一些尚未引起安全事故但已構成安全隱患的行為將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處罰對象為責任部門和直接責任人(找不到直接責任人的則處罰責任部門)。情節嚴重的公司在給予經濟處罰的同時還將給予責任人辭退、開除等處分。

  第三十三條 公司員工工作期間不按規定穿著和使用勞保用品的、公司生產車間的設備操作工在工作期間違章操作的或酒后上崗的將給予50~200元的經濟處罰。

  第三十四條 公司電焊工違規操作的將給予100~300元的經濟處罰。叉車上站人的或載駕駛員以外其他人員的將給予100~200元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 亂拉電線、擅自安裝用電或危險設施的將給予100~1000元的經濟處罰。 第三十六條 在安全消防通道處或在消防器材規定放置范圍內亂堆雜物、阻塞通道和消防器材的將給予50~300元的經濟處罰。

  第三十七條 沒按規定要求放置消防設備、滅火器,或配置器材未檢查維修而造成消防器材不能使用的(本部門責任范圍內的)予以警告或處以該部門100~500元罰款,造成后果的加倍處罰。

  第三十八條 未發生火警時,如擅自動用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或者堵塞乃至損壞消防設施行為的部門或個人予以警告或者處以100~500元罰款,并按價賠償。

  第三十九條 廠區內未在指定區域內吸煙的按公司《員工行為規范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造成安全事故的將追究直接責任相應的法律。

  第四十條 私帶、私藏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司的,違者一次罰款100~500元,造成事故者按消防法律規定追究責任。未經批準取用有毒、易燃易爆及油類物品的,違者一次罰款100元以上。

  第四十一條 在廠區內未經批準使用明火或燃放煙花、鞭炮的,違者一次罰款責任人(部門)300元,在存放危險品的倉庫內使用火種或明火的罰款10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將追究直接責任人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章 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 安全生產事故分為一般安全事故、I級安全事故、II級安全事故、III級安全事故。其分級標準如下:

  1. 一般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員輕傷的,即員工負傷后需休假1日以上,一周以內的;

  ⑵ 公司造成直接損失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事故(包括公司財產損失和工傷醫療、賠償等,下同)。

  2. I級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員次重傷,但傷后有關部門評定傷殘級別為5~10級的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事故。

  3. II級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員重傷,傷后有關部門評定傷殘級別為1~4級的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事故。

  4. III級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員死亡的工傷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20000元以上的事故。

  第四十三條 安全生產事故處理程序如下:

  1.發生工傷事故后各部門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發生消防事故后各部門要及時報警并組織本部門力量迅速撲火并保護好現場。

  2.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事故情況,聽從上級領導安排。

  3.開展事故調查,出具事故調查報告,弄清事故發生的原因和責任歸屬。

  4.制定整改措施,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5.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四十四條 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罰規定如下:

  1.根據職責權限所有的安全事故必須將責任追究到相關的責任部門和直接責任人。

  2.對于公司內發生的II和III級安全事故,根據具體情況分析由上級部門或董事會決定對總經理的責任追究和考核意見,同時追究責任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考核辦法有罰款、降職、免職、辭退等。

  3.對于公司內發生的I級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根據具體情況分析由總經理決定追究給予責任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考核辦法有罰款、降職等。

  第五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違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公司綜合管理部將發出整改和考核通知書,無正當理由延期整改或不整改的部門負責人或人員將加重處罰。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由綜合管理部制訂和解釋,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定根據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為了保證本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的持續有效性,杜絕廠區火災隱患的存在,確保生產過程中不發生火災事故,增強員工防火意識制定。

  第二條、本規定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生產設備、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序進行。

  第三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各部門及人員按照各自的安全職責分工負責,并與安委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的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包括各部門經理及安全主管部門有關人員。

  第五條、各部門、各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各部門防火責任人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班組長擔任。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立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班組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災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條、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頒布的有關防火條例,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各部門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八條、對從事電工、電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后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核,報總經理審批;三級動火作業由防火安全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經理審核,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后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下班前要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嚴禁使用電爐。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特別是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嚴格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現火險,必須及時、準確地向保安員或消防機關報警,并積極投入參加撲救。各部門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五章:防火安全事項

  第二十二條、防火安全事項如下:

  1、安全主任負責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火災報警系統和滅火器、消防救援器材的日常巡檢工作,發現圈占、損毀和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時匯總上報處理;

  2、安全主任在廠區日常安全巡檢過程中,負責對消防通道、消防標示、消防應急燈的例行檢查工作,發現堵塞通道、鎖閉安全出口的情況,現場立即責令改正;將缺失、損毀、失效的消防標示、應急燈統計造冊,及時匯總上報處理;

  3、消火栓、滅火器、專用工具等消防設施,按區域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檢查,不得隨意作為它用或圈占,確保時刻保持良好狀態;

  4、消防重點部位應根據生產規模、火災危險特點、所使用危險化學品性質,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方案;

  5、消防泵房設有專業技術人員值班管理,制定消防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設有值班記錄,保證消防系統時刻處在良好狀態;

  6、配有消防專用配電柜或獨立回路,確保消防電源的可靠性;設有備用發電機,確保停電時的安全設施用電;

  7、對工藝裝置、系統可能引發火災、爆炸的部位,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以及聲、光報警、聯鎖等安全裝置;

  8、對存在可燃氣體(蒸汽)可能泄漏、擴散的地點,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器,并與生產設備實現安全連鎖;

  11、不準在辦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體;嚴禁任何人員在廠區、倉庫區吸煙和攜帶火種;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筑、構筑物或堆放各類物品;

  12、廢棄的沾油纖維物品,如:手套,棉紗等,以及可燃物品,應放入有蓋的鐵制專用容器內,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清除。使用后剩下的廢料、廢渣,如廢汽油、煤油、機油、催化劑等不準隨意亂倒,必須回收集中在一個安全的地方。嚴禁使用汽油等揮發溶劑擦洗設備、工具、地面和衣物;

  13、建立消防設施檔案和防火檢查記錄檔案,火災隱患整改紀錄檔案。

  第六章: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三條、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者;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安全者;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者;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者;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者。

  第二十四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五條、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公司下屬各部門可根據本制度制訂具體防火安全實施措施。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經呈董事會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制度有抵觸的,按本制度行。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節 安全管理組織模式

  為認真落實公司各項安全保衛工作責任措施,把安全保衛工作納入企業日常管理軌道,根據《福建省企、事業單位保衛工作責任條 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特制訂福盛公司安全保衛工作責任條 例如下:

  第一條 公司設立安全管理工作由專門組織機構——福盛公司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公司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行政部、門衛領班等人組成。公司門衛組織的行政、人事歸公司行政部管理。

  第二條 公司總經理是安全保衛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安全保衛工作負全責。門衛負責安全保衛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條 行政部應將員工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保衛培訓工作制度化。做到所有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有關安全保衛知識、技能、技巧培訓,并定期不定期組織在崗員工的安全保衛培訓工作。

  第四條 行政部及公司門衛應完善各類事故和突發性事件報告制度。尤其對具有政治性、傾向性、牽動性、苗頭性事件應及時采取積極措施作好疏導緩解工作,把問題解決在單位內部,解決在萌芽當中,確保實現無不安定事端,無政治事件,無破壞性案件,無職工犯罪發生。

  第五條 公司行政部應建立外來人口管理制度。嚴格做到不招用證件不全的外來人員,對單位內出租房屋,做到出租屋底數清,租住人員情況明,并與租戶簽訂安全保衛工作責任書,明確安全保衛工作責任。

  第六條 企業大門出入口、財務室、倉庫、職工宿舍等安全保衛重要場所,應做到人防、物防、技防并舉,要落實門衛、來訪、值班、巡邏等安全保衛工作制度。要害部位技術防范設施覆蓋率達100%。

  第七條 行政部及門衛必須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制定消防預案,并100%配備專(兼)職防火安全員,必須定期組織開展防火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做到定人限期落實整改措施,做到不安全隱患整改率達95%,重大火險隱患整改率達100%,實現無三合一隱患,消防建檔達100%,對于一時難整改的應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報告公司主管部門,確保無火災事故發生。

  第八條 公司行政部及門衛應按時完成政府有關部門交辦的各項安全工作任務,積極參加創建安全文明單位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等活動。

  第九條 公司與各部門室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時應將安全保衛工作納入年終的整體考核指標中,確實建立起"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接受監督"的安全管理機制,并把各項安全工作開展、落實情況作為各部門室負責人年度工作計劃和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二節 門衛管理辦法

  第一條 門衛機構的設置

  一、門衛實行領班負責制,領班負責主持全面工作。負責門衛隊伍的訓練管理、下達崗位命令、檢查督促門衛人員執勤、處置突發事件等。

  二、門衛的服務范圍

  (一)提供門衛、守護、內部巡邏。根據與公司簽訂的合同,對規定的目標和范圍進行守護和巡邏。

  (二)為開業、展覽、文體活動等提供安全服務。其任務是維護這些場所的'治安秩序,防止各種案件和事故發生,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確保這些場所的人、財、物的安全和各項活動有秩序地進行。

  (三)為企業押送現金、貴重物資。其任務是派門衛人員為各企業護送現金、有價證券、貴重物資等物品在運輸過程中不發生任何丟失、損壞及其他事項。

  (四)為領導提供安全服務。根據需要派員為其擔任護衛。

  (五)為企業承擔安全技術防范設備的設計、安裝、維修和咨詢。

  (六)為企業配置各種安全技術防范設備和器材。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1

  一、公司第一責任人(或第一責任人委托第二責任人)每季度至少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月1~5日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分析查找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并制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年度及長期的培訓教育計劃,明確培訓內容和年度培訓時間。

  二、各科室每月組織不少于一次安全例會,組織學習、布置任務、查找不足、排除隱患、防范未然。

  三、公司安全學習員每月十五日、三十日對公司駕駛員進行安全學習培訓,不能與會的要補學,每月至少下鄉一次,對鄉下駕駛員學習。特殊情況必須電話學習,并做好學習通話記錄。

  四、不按期組織學習的管理員,每次處以50元以上罰款,連續三次未進行,交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處理,造成后果依法追究其責任。

  五、學習期間,嚴禁無故遲到、早退、中途溜崗,否則每次處以20元罰款,擅自缺席者每次處以50元罰款,連續三次缺席的職工將無條件解除勞務合同,駕駛員將停車反省、待班處理。

  六、主持學習的安全員,必須有內容、有形式、有記錄、有簽字,嚴防走過場,搞形式主義或代簽字。否則每次處以50元以上罰款。

  七、安全管理員的安全管理范圍,每月的學習面必須達到100%。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2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使保安人員值勤執行任務有所依據,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認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帶給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條、保安人員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人員工作。

  第四條、公司保安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間斷,其各班各崗執勤時間,由保安主管進行合理安排。

  第五條、執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理,并立即報告上級。

  第六條、保安當值班期間發現可疑狀況或發現糾紛事件應及時與相關管理者聯系。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并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第七條、對于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狀況應及時制止并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狀況嚴重的可直接與公安機關部門聯系。

  二、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公司關于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對職責范圍內的保安工作全面負責。

  2、依據制度實施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崗位職責

  1、安全主管職責

  ⑴負責維護管轄區域內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與相關單位的聯系聯防工作。

  ⑵制定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保衛制度。

  ⑶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并明確重點保衛目標,做到點、面結合。

  ⑷根據所管轄區域的大小和周邊社會治安狀況,配備相應的保安人員,并對保安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的'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⑸密切持續與保安人員的通訊聯絡,每一天不定時巡視管轄區域的安全工作,檢查各值班崗位人員的值勤狀況并適時進行指導。

  ⑹完善管轄區域內安全防范措施,檢查安全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狀況,保證其能在工作中到達預定的使用效果。

  ⑺檢查管轄區域內有無妨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有無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并及時進行糾正,提來源理意見,跟進處理結果。

  ⑻協調本部門和其他部門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⑼接待員工的投訴,協調處理各種糾紛和治安違紀行為。

  ⑽做好保安人員的出勤統計,業績考核等管理工作。

  ⑾掌握保安人員的思想動態,定期召開隊務會議,做好思想溝通工作。

  ⑿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職業安全,思想道德和各類業務技能培訓。

  ⒀做好保安隊各種內外文件、信函、資料的整理歸檔;各種通知的起草以及各類案例處理的書面報告。

  ⒁以身作則,親力親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質量。

  2、保安員職責

  ⑴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⑵維護公司內部治安秩序,消除隱患于萌芽狀態,防患于未然。

  ⑶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并進行妥善處理。

  ⑷監督員工遵守安全守則,規章制度。

  ⑸加強防火活動,及進發現火災隱患苗頭,并消除之。

  ⑹對違反治安條例的行為,查清事實,收集證據向公司或公安機關報告。

  ⑺配合領導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檢查公司辦公場所安全狀況及宿舍留宿狀況。

  ⑻支持、協助相關單位門衛履行工作職責。

  ⑼妥善保管配發的安保器械,不得丟失和擅自使用。

  ⑽做好工作交接,正確記錄當班值班日志和案件筆錄,及時提出相關工作報告。

  ⑾安保人員應做到:

  ①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加強組織紀律性,遇事及時請示、報告。

  ②堅守崗位,恪盡職守,不脫離睡串崗,不閑聊,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③明辨是非,持續警惕,遇到復雜問題,多思多想,對周邊狀況仔細觀察。

  ④遵守制度,堅持原則,機智靈活,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⑤儀態端正,著裝整潔,精神飽滿,態度和氣,言語禮貌,處事公平合理。

  ⑥工作效率高,到達“四快一圓滿”,即發現快、反應快、到位快、展開快、完成任務圓滿。

  四、行為準則

  一、個人儀表

  1、值班人員須著裝整潔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崗前整理好儀容。執勤中應整肅服裝儀容,對于應急及防身器具等應經常佩帶,或儲備齊全,以應不時之需。

  2、站姿正確,坐姿端正。

  3、對講機及保安器械要按統一要求佩戴。

  二、禮貌服務

  1、崗位值班人員回答或詢問客戶時,需使用禮貌用語。

  2、熱誠對待客戶,耐心解釋有關要求及規章制度。

  3、執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閑聊、閱讀書報、聽收錄音機、睡覺等失職事情。

  4、平時應謹言慎行,執行職務時態度和藹嚴正,不亢不卑。

  5、當值工作期間不準飲酒。

  五、安全保衛制度

  一、治安安全管理

  1、嚴格按照公司的規定,定時開關大門。

  1、車輛出入管理

  ⑴管制出入公司的車輛,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⑵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廠商之營業、采購、檢查、安裝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⑶對于公司人員停放車輛一律要求一車一位,整齊排放。不得有占用多個車位、越位停車、占用車道等現象發生。

  ⑷加強對車輛的安全檢查巡視,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發現異常立即上報處理,隨時與安全主管持續聯絡,密切協作,保證車輛安全。

  ⑸下班、節假日公司的商務車、大眾車鑰匙交由保安管理,無派車單嚴禁交車鑰匙,特殊狀況須經安全主管或經理同意。

  2、物品出入管理

  ⑴物品放行應憑核準的出門證核對無誤始得放行,經保安確認之后出門證由警衛室按順序裝訂保管。

  ⑵公司人員經保安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處理:

  ①記錄攜帶人所屬部門、姓名、時間、地點。

  ②由攜帶者親書理由,注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③狀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公司,應速呈報處理。

  ⑶公司內住宿人員攜帶個人物品出公司時,按下列所定處理:

  ①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保安開具出門證放行。

  ②攜帶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員查驗后放行。

  ⑷記錄和《物品進出狀況登記表》填寫.人員管制

  3、人員管制

  ⑴協助行政稽查,確實管制員工上下班、遲到、早退、加班人員的考勤記錄。

  ⑵員工在上班時間因公或事(病)假離公司時,應查驗請假記錄或核對公出事實,始允其外出。各級人員公出或事(病)假由其直接上級核準。經理以上人員可自由出入。

  ⑶輔導公司員工遵守各項規定,并制止不法行為的發生,維持公司庫區及辦公處所秩序。

  ⑷上班時間內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謝絕會客。

  ⑸外界來賓到公司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公司的營業、采購、檢查、安裝人員等應至警衛室辦理進入公司的手續,發給會客單,并聯絡有關部門接待。非經公司部門人員接待者,不得任其進入公司。凡來訪人員不可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進入公司。

  ⑹無明確探訪對象的人員,在未明白來意之前,不得讓其進入公司。

  ⑺所有推銷,收廢品等閑雜人員,未經辦公室允許,不得進入公司。

  ⑻內部員工在轄區內各項活動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保安員在公司轄區范圍內有權監督員工的各種違章違紀現象并據實上報給予嚴肅處理。

  ⑼合作單位派駐公司的工作人員,須憑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標識出入。

  ⑽記錄和填寫《外來人員出入庫登記簿》。

  4.巡查制度

  ⑴白天:由安全主管或其指定保安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并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

  ⑵夜間:由值班保安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并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值班保安每日巡查安全保衛職責范圍至少三次,并做好巡查記錄,以確保公司安全。

  ⑶交換班時,應將執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項交接清楚,并將執勤中所見重要事項或事故,以及巡邏時間等登記入《值班記錄表》。

  ⑷記錄和填寫《巡邏記錄表》。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3

  一.總則

  為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體制

  本公司設專職門衛或由前臺接待人員承擔門衛職責。

  對生產工廠、倉庫或其他辦公、經營重地,建立門衛值班制度。

  三.管理資料

  凡出入本公司人員均須驗明身份,對來賓憑介紹

  人或證件填寫來客登記單后才允許入內。來賓離開時,填寫離開時間。

  人員攜帶物品出門,須憑行政部出具的出門證才予放行。

  公司車輛、人員在上班時間外出,門衛須過問并記錄出入時間。

  人員因病離開,須將有關證明給門衛交驗。

  門衛記錄員工遲到早退時間。門衛負責管理公司辦公場所的汽車場、自行車停放秩序。自行車進出辦公場所大門均應下車推行。

  門衛仔細盤查欲進入辦公場所的可疑人員,將其勸退,或報安保部門協助處理。

  四.門衛人員

  門衛屬公司安保部領導。

  門衛崗位職責另行規定。

  門衛的雇傭。

  1).門衛崗位可為臨時非正式員工,特殊狀況為正式員工。

  2).門衛不宜招納休的人員。為提升公司形象,增加其反應、機動潛力,應招聘青壯年擔任。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4

  一、安全生產方針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發展、科學發展、持續改進。

  二、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總體目標

  1、安全指標

  (1)重、特大責任交通事故為零

  (2)一般事故頻率次要責任以上< 2次

  (3)行車安全責任事故死亡率<0.06人

  (4)車輛直接經濟損失控制<2萬元

  (5)工傷事故死亡人數為零,工傷重傷人數為零,特大工傷事故為零

  (6)火災事故次數為零

  2、五個達標

  (1)從業人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率100%

  (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3)事故隱患整改率100%

  (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率100%

  (5)創建安全標準化達標企業公司各單位(部門)依據本安全生產目標,結合本單位(部門)實際情況,在相關職能和層次上進行分解,簽訂各級組織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確定量化年度安全工作目標,以便于考核評定。

  三、五年安全目標:

  追求最大限度地不發生各類道路交通安全責任事故。深入開展安全標準化管理,遵循以人為本的原則,加強從業人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努力提高員工隊伍安全素質,在我司各級建成完善的、體系化的安全生產長效管理機制。主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依據新的法律法規及時修訂、完善、補充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二)根據管理制度制訂相關的安全工作操作規程;

  (三)堅持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一是定期組織駕駛員和責任經營人的安全教育培訓;

  二是定期對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四)堅持開展對車輛的季節性安全檢查、節假日安全檢查、綜合性安全檢查和日常安全檢查;

  (五)堅持以科技為支撐,提高技防能力;

  (六)堅持加強安全基礎管理工作;

  (七)堅持隱患排查治理;

  (八)堅持對事故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九)堅持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十)堅持安全文化建設,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十一)堅持安全生產費用專款專用,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十二)堅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作業規定,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5

  一、總則

  為了加強公司內所有信息安全的管理,讓大家充分運用計算機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計算機管理要求

  1、IT管理員負責公司內所有計算機的管理,各部門應將計算機負責人名單報給IT管理員,IT管理員(填寫《計算機IP地址分配表》)進行備案管理。如有變更,應在變更計算機負責人一周內向IT管理員申請備案。

  2、公司內所有的計算機應由各部門指定專人使用,每臺計算機的使用人員均定為計算機的負責人,如果其他人要求上機(不包括IT管理員),應取得計算機負責人的同意,嚴禁讓外來人員使用工作計算機,出現問題所帶來的一切責任應由計算機負責人承擔。

  3、計算機設備未經IT管理員批準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更換;如果計算機出現故障,計算機負責人應及時向IT管理員報告,IT管理員查明故障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如屬個人原因,對計算機負責人做出處罰。

  4、日常保養內容:

  A、計算機表面保持清潔

  B、應經常對計算機硬盤進行整理,保持硬盤整潔性、完整性;

  C、下班不用時,應關閉主機電源。

  5、計算機IP地址和密碼由IT管理員指定發給各部門,不能擅自更換。計算機系統專用資料(軟件盤、系統盤、驅動盤)應由專人進行保管,不得隨意帶出公司或個人存放。

  6、禁止將公司配發的計算機非工作原因私自帶走或轉借給他人,造成丟失或損壞的要做相應賠償,禁止計算機使用人員對硬盤格式化操作。

  7、計算機的內部調用:

  A、IT管理員根據需要負責計算機在公司內的調用,并按要求組織計算機的遷移或調換。

  B、計算機在公司內調用,IT管理員應做好調用記錄,《調用記錄單》經副總經理簽字認可后交IT管理員存檔。

  8、計算機報廢:

  A、計算機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IT管理員根據計算機的使用、升級情況,組織鑒定,同意報廢處理的,報部門經理批準后按《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到財務部辦理報廢手續。

  B、報廢的計算機殘件由IT管理員回收,組織人員一次性處理。

  C、計算機報廢的條件:

  1)主要部件嚴重損壞,無升級和維修價值;

  2)修理或改裝費用超過或接近同等效能價值的設備。

  三、環境管理

  1、計算機的.使用環境應做到防塵、防潮、防干擾及安全接地。

  2、應盡量保持計算機周圍環境的整潔,不要將影響使用或清潔的用品放在計算機周圍。

  3、服務器機房內應做到干凈、整潔、物品擺放整齊;非主管維護人員不得擅自進入。

  四、軟件管理和防護

  1、職責:

  A、IT管理員負責軟件的開發購買保管、安裝、維護、刪除及管理。

  B、計算機負責人負責軟件的使用及日常維護。

  2、使用管理:

  A、計算機系統軟件:要求IT管理員統一配裝正版Windows專業版,辦公常用辦公軟件安裝正版office專業版套裝、正版ERP管理系統,制圖軟件安裝正版CAD專業版,殺毒軟件安裝安全殺毒套裝,郵件軟件安裝閃電郵,及自主開發等各種正版及綠色軟件。

  B、禁止私自下載或安裝軟件、游戲、電影等,如工作需要安裝或刪除軟件時,向IT管理員提出申請,經檢查符合要求的軟件由IT管理部員或在IT管理員的監督下進行安裝或刪除。

  C、計算機負責人應管理好計算機的操作系統或軟件的用戶名、工號、密碼。若調整工作崗位,應及時通知IT管理部員更改相關權限。不得盜用他人用戶名和密碼登錄計算機,或更改、破壞他人的文件資料,做好局域網上共享文件夾的密碼保護工作。

  D、計算機負責人應及時做好業務相關軟件的應用程序數據備份(刻錄光盤),防止因機器故障或被誤刪除而引起文件丟失。

  E、計算機軟件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異常或出現錯誤代碼時,計算機負責人應及時上報IT管理員進行處理。

  3、升級、防護:

  A、如操作系統、軟件需要更新及版本升級,則由IT管理員負責升級安裝、購買等。

  B、U盤、軟盤在使用前,必須先采用殺毒軟件進行掃描殺毒,無病毒后再使用。

  C、由IT管理員協助計算機負責人對計算機進行病毒、木馬程序檢測和清理工作,要求定期更新殺毒軟件。

  五、硬件維護

  1、要求:

  A、IT管理部員負責計算機或相關電腦設備的維護。

  B、對硬件進行維護的人員在拆卸計算機時,必須采取必要的防靜電措施。

  C、對硬件進行維護的人員在作業完成后或準備離去時,必須將所拆卸的設備復原。

  D、對于關鍵的計算機設備應配備必要的斷電、繼電保護電源。

  E、IT管理部員應按設備說明書進行日常維護,每月一次。

  2、維護:

  A、計算機的使用、清潔和保養工作,由計算機負責人負責;

  B、IT管理員必須經常檢查計算機及外設的狀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六、網絡管理

  A、禁止瀏覽或登入反動、色情、邪教等不明非法網站、瀏覽非法信息以及利用電子信箱收發有關上述內容的郵件;不得通過互聯網或光盤下載安裝傳播病毒以及黑客程序。

  B、禁止私自將公司的受控文件及數據上傳網絡與拷貝傳播。

  七、維修流程

  當計算機出現故障時,應立即停止操作,上報公司IT管理員,填寫《公司電腦維修記錄表》;由IT管理員負責維修。

  八、獎懲辦法

  由于計算機設備是我們工作中的重要工具。因此,IT管理員將計算機的管理納入對各計算機負責人的績效考核范圍,并將嚴格實行。

  從本制度公布之日起:

  1、凡是發現以下行為,IT管理員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處罰并追究當事人及其直接領導的責任,嚴重的則交由上級部門領導對其處理。

  A、私自安裝和使用未經許可的軟件(含游戲、電影),每個軟件罰50元。

  B、計算機具有密碼功能卻未使用,每次罰10元。

  C、下班后,計算機未退出系統或關閉顯示器的,每次罰10元。

  D、擅自使用他人計算機或外設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次罰50元。

  E、瀏覽登入反動、色情、邪教等不明非法網站,傳播非法郵件的,每次罰100元。

  F、如有私自或沒有經過IT管理部審核更換計算機IP地址的,每次罰10元。

  G、如有拷貝受控文件及數據,故意刪除共享資料軟件及計算機數據的,按損失酌情進行處罰。

  2、凡發現由于:違章作業,保管不當,擅自安裝、使用硬件和電氣裝置,而造成硬件的損壞或丟失的,其損失由責任人賠償硬件價值的全部費用。

  九、附則

  1、本制度為公司計算機管理制度,要求每一位計算機負責人必須遵守該制度。

  2、本制度由IT管理員負責編制與修改。

  3、本制度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編制/日期:IT管理員

  審核/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批準/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6

  一、目的

  為了加強電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用電,特制定以下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用電活動。

  三、工作制度

  1、非有關人員不得進入配電房。

  2、高壓電房只準合格電工操作,并嚴格按照電工操作規程進行,經常監視變電房和低壓室運行情況,并做好記錄。發生故障由電工處理。

  3、變電室接地檢查每年自行進行兩次。避雷器每年請指定認可機構檢測一次(如無則省略之)。

  4、配電房操作,必須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a、送電時,先合上閘刀開關;

  b、停電時,先停空氣開關,后停閘刀開關;

  c、設備運行時,嚴禁帶負荷拉閘刀開關;

  d、記錄每天的用電情況。

  5、每臺生產設備應設專人負責,開機送電前,要檢查所開設備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閘送電。

  6、設備使用完畢,長期不用或下班時,要斷開電源開關。

  a、每天下班前,車間崗位的班組長負責檢查、停開關、關電房門。

  b、遇上加班時,加班后由組長或帶班負責人檢查是否停電、關電房門。

  7、按安全消防規定,有防靜電接地夾的設備,使用前一定要夾上接地夾才能開機,使用者要經常檢查接地夾兩端接觸金屬的`情況。

  8、公布電力故障、搶修、搶救緊急聯系電話。

  9、在高壓線路附近或周圍設置警示標志。

  四、內部用電管理。

  1、車間電氣設備發生故障時,要立即通知電工,不得私自處理,當班電工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機電車間解決。

  2、嚴禁任何崗位將溶劑灑在電纜橋架或電纜溝內,如發生此類事件,必須及時通知當班電工處理,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3、出入變電房或配電房,大門必須隨手關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動物溜入電房,造成線路被咬損或短路等故障。

  4、高壓設備檢修停送電由崗位工和中控操作員填寫《停電申請單》及《送電申請單》由生產科批準后送交值班電工,值班電工接票要認真核對票及現場后才能執行,值班電工執行后懸掛標示牌及并在回單上加蓋“已執行”章,現場人員見到蓋章票后才能進行設備檢修。

  5、高壓開關操作一律執行工作票制度由班長填寫,主任批準后執行。

  6、現場低壓設備檢修必須嚴格執行停電掛牌制度,崗位檢修停送電需書面通知值班電工,由值班電工斷電掛牌并記錄,同一任務的停送電必須有一人完成,其他人送電時見有牌均不得送電應查看記錄聯系停電電工。

  7、各崗位加裝照明、插座、用電設備需由工段長申請生產科批準交由機電車間執行,新加裝照明、插座、用電設備的電工安裝完畢后要填寫施工記錄及材料用量交回車間。

  8、辦公大樓、食堂、浴室、員工宿舍樓等的用電、節電規范由行政部單獨制定管理辦法。

  9、安全用電納入新進員工職前培訓科目中,并有培訓考核記錄。

  10、規定未盡事宜,由公司行政部牽頭動力部門制定臨時規定并及時補充完善本管理辦法。

  附件:

  《停電申請單》

  《送電申請單》

  配合管理辦法建議:

  1、空調使用管理辦法

  2、飲水機使用管理辦法

  3、電腦等oa設備使用管理辦法

  4、照明燈使用管理辦法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7

  為加強對安全管理人員的崗位教育培訓,提高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訓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凡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工作由公司安全科主持。

  二、培訓工作分三個層次進行:第一為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培訓;第二為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第三為駕駛員安全生產培訓;

  三、安全培訓定期舉行,企業負責人培訓每年一次;安全管理人員培訓每年四次(每季度一次),每次二天;駕駛員安全生產培訓每年四次(每季度一次),每次二天;

  四、培訓學習期間,任何人不得請假或因故缺席。

  五、安全管理人員和駕駛員沒有參加培訓或經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準上崗。

  六、培訓學習內容為交通安全法規、相關條例、制度等。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規定根據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為了保證本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的持續有效性,杜絕廠區火災隱患的存在,確保生產過程中不發生火災事故,增強員工防火意識制定。

  第二條 本規定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生産設備、企業財産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序進行。

  第三條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各部門及人員按照各自的安全職責分工負責,并與安委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 爲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爲組長的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包括各部門經理及安全主管部門有關人員。

  第五條 各部門、各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各部門防火責任人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班組長擔任。此外,各生産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立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 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班組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 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産、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

  4.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災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 各生産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 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爲方針的原則,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條 各部門在生産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頒布的有關防火條 例,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 各生産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各部門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 給生産班組、倉庫各要害部位及職工宿舍區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證有效,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 對從事電工、電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後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 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核,報總經理審批;三級動火作業由防火安全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經理審核,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後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下班前要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全體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嚴禁使用電爐。

  第二十條 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特別是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嚴格管理。

  第二十一條 任何人發現火險,必須及時、準確地向保安員或消防機關報警,并積極投入叁加撲救。各部門接到火災報警後,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9

  隨著企業不斷發展壯大,員工人數日漸增多且素質參差不齊,工作之外引發的意外事故時有發生!為了有效防止和消除一切事故隱患,落實“四不傷害”責任,確保員工工作期間及工作外安全,杜絕由于自身過失給自己造成傷害,公司現對員工安全防范管理制度修訂如下:

  1、凡來公司應聘人員必須持有縣級以上醫院體檢證明,并將體檢單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后,方可錄用。

  2、新錄用員工,必須接受公司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簽訂勞動合同。

  3、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勞動合同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否則,公司有權依照規章制度進行行政或經濟處罰,造成損失由本人按責賠償。

  4、公司給每位員工提供住宿和就餐、洗浴場所,員工必須按要求在公司內食宿,若私自離開公司、外出,在家中或途中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責任均由其本人負責。

  5、公司員工休假時間統一規定為:公司后勤、職能部門人員每周輪換休假,周六、周日輪換單休時,必須當面填寫交接單;生產線員工在大倒班時回家視每周正常休假。所有員工在休假期間所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或疾病醫療事故責任自行負責。

  6、東區員工上下班,必須列隊通過天橋。橫穿馬路經保衛人員勸阻仍不聽的員工,所導致發生的一切意外交通事故責任自負。

  7、公司員工騎摩托車必須要有合法執照,車輛必須有牌照,有保險,行駛必須要戴上頭盔,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8、員工的私有財產本人應妥善保管。公司車棚為員工無償存放車輛,員工停放摩托車和自行車,存放時要實行多鎖管護,以防被盜。在車棚不加鎖,不按順序存放整齊,不在公司登記備案的.車輛發生失竊,后果自負。

  9、員工在工作范疇外或不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造成后果,均由員工自行負責。

  10、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按車間崗位工藝流程以及安全規定進行操作,確保人身安全。

  11、生產線員工正常上班8個小時期間,必須穿戴規定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按規范操作,否則,發生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12、各車間負責人,在每班班前會上,要嚴查員工精神狀態,規范員工安全操作行為,對精神不佳員工一律不許上崗。

  13、本制度從二〇xx年四月二十日開始執行。同時陜社水司發自行廢止。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20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各級正職經理

  1.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決定本單位的安全方針、目標和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1.2組織建立本單位的安全保證體系,制訂本單位安全管理細則,并有權修訂和廢除細則中的條款,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決定安全獎懲辦法。

  1.3經常對下層領導、職能部門及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1.4每年按比例撥給安全措施經費,對改革勞動條件、減輕笨重體力勞動、消除噪音、治理塵毒危害負責。

  1.5每2-3年必須申辦建筑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

  2.各級技術負責人

  2.1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有關規定和安全技術標準,對本單位生產中的一切技術問題負安全責任。

  2.2組織編制或審批施工組織時,將安全措施滲透到施工組織設計的各個環節中,并檢查執行情況。

  2.3組織安全技術攻關活動,對新產品的設計、開發、組織可行性分析,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研究從技術上負責。

  2.4經常對所主管的職能部門及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2.5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并針對事故原因,從技術方面提出防范措施并落實。

  2.6按規定定期同正職領導申辦技術總負責人的認可證。

  3.施工員(工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3.1對所領導的生產班組安全生產負責,不違章指揮,制止冒險作業。

  3.2協助工地負責人對所管的區域內一切安全防護措施符合要求負責。

  3.3做好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生產技術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

  3.4領導所管班組搞好安全活動日,組織班組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并教育工人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檢查執行情況。

  3.5開工前對所有的施工機具及手動電動工具等設備設施、防護用品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沒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開工作業。

  3.6開工后要經常指導、檢查、督促本班組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的情況,檢查機電設備、各種安全裝置、個人防護用品等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遇有事故隱患做到立即整改,及時消除。

  3.7在任何情況下不違章指揮,遇有緊急情況不得離開崗位,積極采取措施,并立即上報,對危及安全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

  3.8協助項目部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做到每項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并要有復查情況記錄。

  4.生產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4.1認真遵守安全規程制度和有關安全生產指示,根據本組人員的技術,體力思想等情況,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代,對本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4.2督促本組人員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3組織搞好安全活動日,開好班前安全會。

  4.4對新調入工人做好現場安全教育。

  4.5經常檢查所管人員及現場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及時上報。

  4.6發生工傷事故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組織全組人員認真分析,提出防危措施,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

  5.工地安全員職責

  5.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對本工地人員和新上崗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經常化教育。

  5.2督促本工地人員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5.3負責督促和檢查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和在生產過程中使用情況。

  5.4協助工地負責人對本工地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檢查。

  5.5及時發現事故隱患,與工地負責人一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5.6協助工地負責人組織安全活動,制訂或修訂安全制度。

  5.7有權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帶頭執行安全法規。

  5.8總結推廣先進經驗,表揚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

  5.9督促工地文明施工,使工地安全標語及各種禁令標志保持完好無損。

  5.10積極開展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創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動。

  5.11及時報告工傷事故,做好事故調查和安全檢查原始記錄。

  6.職工的安全職責

  6.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并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衛生設施。

  6.2認真學習安全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技術和自我保護能力,在生產中做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所傷害)

  6.3對違反安全生產規章而可能造成事故的指揮有權拒絕執行,有權向勞動監察機構、有關部門和工會組織檢舉控告。

  6.4認真學習并做到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和十個不準。

  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①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②三米以上的高空懸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③高空作業,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④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護裝置,方能開動啟用

  ⑤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⑥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桅桿垂直下方不準站人

  安全生產十個不準:

  ①不準穿拖鞋和赤膊上班

  ②不準高空拋物

  ③不準在提籃內乘人

  ④不準坐扶手欄桿和臥睡在腳手架上

  ⑤不準酒后上班

  ⑥不準玩火、燒火和打鬧嘻玩

  ⑦不準賭力、賭食

  ⑧不準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

  ⑨不準帶小孩進入現場

  ⑩不準隨便進入建設單位的車間、倉庫、辦公室等重要場所

  二、裝飾工程安全生產管理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發第393號》及《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59-99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進一步加強企業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定本條例。

  1.安全生產責任制

  1.1企業和項目部必須建立健全各級各職能部門及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裝訂成冊,其中項目部管理人員安全責任制應掛墻。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21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加強雷電災害防御工作,防止因雷擊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公司實際制定以下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工程采購總監,副組長:工程維修部經理,成員:工程維修部全體維修人員、物資供應部經理、工程材料采購員。

  二、由防雷安全領導小組制定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并在發生雷電災害時啟動預案,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技術指導到位、物資供應到位、救援人員到位,確保高效妥善處理災情。

  三、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在遭受雷電災害后由防雷安全領導小組長及時向總經理、董事會和市氣象局防雷辦公室報告災情,并協助防雷辦公室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四、由工程維修部電工班長負責關注氣象部門發出的雷暴預報,并及時告知防雷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

  五、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工程維修部應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現防雷設施損壞的,應及時告知防雷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和市氣象局防雷辦公室,盡快排除防雷安全隱患。在檢查報告,合格證失效前十五個工作日提前由工程維修部經理向市防雷辦公室提出檢測申請,并積極配合做好防雷設施定期檢測工作。

  六、要加強防雷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公司員工防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技能,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七、對違反法律法規導致雷擊責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22

  1叉車

  1.1叉車要由取得駕駛叉車許可證的人員駕駛,作業時要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要遵守交通規則。

  1.2開車前,檢查叉車的制動系統、液壓系統、裝卸系統、前后大燈、方向指示器、警報裝置、車輪等有無異常。出現異常,必須排除后方可作業;

  1.3進行檢查維修時,在司機座上掛標志牌;

  1.4禁止非司機搭乘,禁止有人進入叉車載運貨物的;

  1.5作業時,在貨物前停下,確認貨物及貨盤位置,裝貨后,將貨叉升至距地面5cm~10cm的高度,確認裝載的貨物無異常。

  1.6松散的貨物事先用帶子等固定好,當貨物松散、不正或不穩,需要調整時,必須停車調整。

  1.7對超過允許載重、貨物不穩和偏心載荷等問題的糾正要將貨物降至地面后進行

  1.8堆貨太高影響視線時,應倒行。

  1.9遵守公司內的限速規定,倒車時要降速,轉彎時注意外側方向。

  1.10卸貨時,邊確認卸貨位置,邊緩慢卸貨,直到貨叉安全地從貨盤上抽出。

  1.11司機確認在駕駛臺能看到指揮人員,司機要按指揮人員的信號操作;因檢修而需貨叉下降時,為防止貨叉突然落下,應使用安全支柱。

  1.12不用時,車應停在安全平地,貨叉落地,立柱前傾,關發動機、剎車等。

  2翻斗車。

  2.1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汽車司機及車輛維修鉗工有關安全規定。

  2.2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和訓練,經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者才允許駕駛,嚴禁無證駕駛。

  2.3嚴禁酒后駕駛,駕駛時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以免因精神不集中發生意外事故。

  2.4車輛發動前,應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液壓:系統等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嚴禁車輛帶病運行。

  2.5駕駛室有人乘坐時,司機須向其講清不準亂動各操縱桿等,防止誤碰造成事故。

  2.6工作完畢后,必須將車輛停靠在合適的地方并把車剎穩,摘擋熄火。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23

  1、前言

  (1)公司希望你制止不安全環境和不安全行為。為此,在使用機器、工具和化學品時,要采取良好的工作習慣和正確態度。

  (2)樹立安全意識,明確工作范圍內所存在的危險因素,然后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即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3)安全是要時刻提高警惕,以杜絕不安全的環境和不安全的行為,如有發現應立即向主管或廠長報告。

  (4)盡管每項工作都已采取了安全措施以確保安全,但仍須員工的行動支持和配合。因此,每個公司員工都有義務遵守安全制度以確保大家都能分享勞動成果。

  (5)本文件以日常的安全事務為基礎,概括了有助于我們工作生活的重要的安全守則,必須認真閱讀和遵守,并在工作中形成良好的習慣。

  2、工作安全

  (1)工作前:

  ①穿好工作服;

  ②特殊區域內穿安全鞋;

  ③了解安全通道;

  ④如有疑問,詢問主管;

  ⑤靠近轉動的設備部件時必須將衣服的下擺折進褲子里;

  ⑥禁止戴首飾;

  ⑦將長頭發扎進束入工作帽。

  (2)工作中:

  ①遵守標識和告示;

  ②使用安全帽、耳塞、安全眼鏡、手套等安全防護品;

  ③確保現場的安全措施;

  ④集中精神工作;

  ⑤遵循設備的操作程序;

  ⑥向主管反映不安全狀態和行為;

  ⑦參與主管安排的安全檢查。

  (3)工作后:

  ①把工具放回合適的位置;

  ②按照清潔SOP清理機器;

  ③清理工作區。

  3、操作機器

  機器傷害是相當嚴重的,可能會導致手腳殘廢或嚴重的骨折,要掌握了機器的基本操作常識及根據安全規則操作,便可減少事故的發生。

  (1)未經授權及未經培訓者,不可操作任何機器。

  (2)在啟動機器前,請閱讀機器的安全規程。在操作機器時,了解機器及其操作程序,并遵守相關的操作規程。

  (3)如有疑問,詢問主管。

  (4)知道急停按扭、線纜的位置和如何操作。

  (5)不要將手靠近轉動的機器

  (6)不要穿松散的衣服

  (7)如無保護措施在場或工作條件不良時,不要操作機器和設備

  (8)保護裝置不允許被短接、拆開或使之變為無效。

  4、調試維修

  (1)維修工作只能由合格的人員實施。

  (2)接觸機器設備前,必須確認其已完全停止運作,電源已經關掉。確保不會意外地接上電源。

  (3)如有必要,鎖上主控制器,撥出鑰匙,在總開關上掛上警示牌。

  (4)當兩人或多人操作同一機器時,必須確保良好的溝通。

  (5)應使用工具,而非用手取出夾在機器中的東西。

  (6)在機器設備下面或看不到控制的地方進行工作時,應將能源關掉并上鎖。

  (7)當維修或拆卸設備部件時,如:驅動裝置、閥門等,相關操作說明書所列的安全事項必須遵守。

  5、人力搬運

  (1)搬運時要注意保護背部;

  (2)力所能及即可,不要超負荷;

  (3)搬重物時請示幫助;

  (4)如有必要,旁邊應有人進行適當的引導;

  (5)盡可能使用物料搬運裝置。

  6、化學物品使用

  化學物品的不恰當存放及處理會導致嚴重的后果,工作中接觸化學物品務必小心使用,并遵循以下的基本安全守則:

  (1)知道化學物品的名稱;

  (2)清楚該化學物品的性質和危險程度;

  (3)使用前先做好預防措施;

  (4)了解正確的使用方法;

  (5)知道如何應付使用時發生的意外;

  (6)學會正確存貯化學物品;

  (7)危險品專庫存放,并要求上鎖;

  (8)使用完畢應立即蓋緊;

  (9)按規定的方式來處置化學廢棄物;

  (10)一旦發生身體接觸化學品的情況,必須用流水對受影響的身體部位沖洗至少十五分鐘,以確保充分沖洗。

  7、使用壓縮氣

  (1)禁止玩耍壓縮氣;

  (2)未經允許,不得使用壓縮氣;

  (3)當使用空氣作為清潔目的時必須特別小心,不得將壓縮空氣對著任何人;

  (4)所有公用壓縮空氣每個使用點都應安裝調節器,對于任何要使用更高的空氣壓力都必須得到更高一級主管的同意。

  (5)從供氣管道上卸下氣動工具前,必須先將其氣體壓力泄放掉。

  8、電氣安全

  (1)未經培訓者勿做電氣維修;

  (2)當電工做電氣維修時,必須嚴格熟悉電氣安全作業程序及相應設備的維護SOP;

  (3)使用玻璃纖維或木制的梯子;

  (4)在開始維修前,確保所有的電器設備接地;

  (5)禁止在人行道拉放電線電纜;

  (6)禁止將電線直接插入插座,應使用三相插頭;

  (7)禁止用膠帶連接兩條電線;

  (8)所有的便攜式電動工具必須接地;

  (9)不要站在濕地上使用電氣設備;

  (10)千萬勿使用有毛病的插頭和磨損了的電線;

  (11)向主管報告有問題的線路;

  (12)不要戴導電的手表或首飾接近帶電物體。

  9、消防安全

  (1)除非在指定的地點,廠區內禁止吸煙;

  (2)發現火情時,立即救援或啟動消防警鐘,并撥打119電話;

  (3)任何情況下都不可用水來撲救由化學品或電引起的火災;

  (4)滅火器應放置在易于取用的地方;

  (5)清楚滅火器的放置地點及正確的操作方法,以便需要時使用;

  (6)了解工作區內安全門的位置及緊急疏散路線;

  (7)禁止在安全門、通道、滅火器、消防設施及噴淋閥前放置任何東西;

  (8)警報響起時,所有員工必須按程序從指定的疏散路線撤離廠房;

  (9)不得損毀任何消防設施;

  (10)遠離火源存放易燃物。

  10、安全防護

  為防止傷害,對于危險性的工作須有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1)機器的保護罩和警示裝置可以防止員工受到傷害,因此應確保機器保護罩和警示裝置正常有效;

  (2)指定或特殊區域內穿安全鞋;

  (3)使用化學物品或鋒利器材時穿戴手套;

  (4)視具體的工作情況選用其它合適的防護用品;

  (5)每一個員工都有責任依照培訓及主管的指導正確使用相關的安全防護品。

  11、叉車操作

  (1)只有經過培訓和合資格的叉車操作員方可使用叉車,所有的.操作需有叉車上崗操作證;

  (2)操作叉車時,遵守叉車的操作規程;

  (3)所有叉車應每年進行一次詳細檢查;

  (4)叉車司機必須戴硬帽以保護在駕駛叉車時有物體墜落;

  (5)在駕駛叉車前,系好安全帶,它可防止你受到傷害;

  (6)叉車只能用作在廠內搬運重物;

  (7)以安全的行駛速度操作叉車;

  (8)經過交叉口、門口、走廊、盲點時放慢速度并鳴喇叭。如有必要,旁邊應有人進行適當的引導。在所有的操作時間內必須讓運輸處于被控制狀態;

  (9)無論是否裝有貨物,不應站立、工作或通過已升高的叉的下面;

  (10)禁止用叉車載人。

  12、物料堆存

  許多事故的發生是由于物料堆存不正確而引起的,為避免意外,應做到:

  (1)物料應堆放在指定的區域,基礎要穩固;

  (2)禁止使用有破損的托盤存放物料,亦不能讓堆放的物料伸出人行道;

  (3)不要將物料堆得過高;

  (4)禁止讓物料阻塞水、電、氣體的輸送控制裝置及消防設備;

  (5)禁止堵塞緊急出口。

  13、雜物整理

  (1)凌亂的環境是許多事故的起因之一,散落物品、絆倒、滑跌、阻塞出口、擋住滅火器及火災隱患大都源于亂放雜物;

  (2)作為員工,你有很長的時間都是在工廠內度過,那么你有義務保持一個干凈、愉悅和整齊的工作環境,令你操作的機器及工作區整潔有序。而不必要的物品以及未及進處理的廢物、地板上的濺落物和油污不僅有礙觀瞻,亦是危險之所在。因此,我們必須共同維護好工廠、辦公室、更衣室、浴室、休息室的整潔和安全;

  (3)我們的要求是簡單易行的:泄漏了就清理,掉落了就收拾,雜亂了就整理。

  14、事故/傷害報告和處理

  (1)無論傷勢輕重都要向主管報告;

  (2)遇到事故或受傷時,立即報告主管以得到及時的醫療護理和急救處理。若傷勢較重,送醫院治療;

  (3)員工有義務協助主管、及安全管理人員調查和完成事故報告;

  (4)與主管一起做安全分析的回顧,確定預防和糾正措施。

  15、辦公室安全

  (1)保持工作區有條不紊;

  (2)保護好各種辦公設備,電氣和機械方面的修理須由專職維修人員完成;

  (3)所有的機器和設備須有適當的接地及其它安全措施;

  (4)不能將電線外露于地板上,以免絆倒行人;

  (5)一個插座只能插一個插頭;

  (6)禁止超裝插座;

  (7)各類電氣設備在不使用時,應關閉并將插頭撥下;

  (8)在移動如桌子、工具、文件箱、柜及其它的辦公設備時,都會有一定的搬舉傷害,搬移重物時要用正確的方法,必須時尋求援助;

  (9)文件柜、貯藏箱、架子不要超載,文件柜的抽屜不用時應該合上;

  (10)重物應放在文件柜和架子的底部;

  (11)將裁紙刀、剪刀等尖利物件分開存放好;

  (12)地面上的散落物、剛拖洗過的地面及泄漏的液體都會使用人絆倒或滑跌,應清理并且報告你所知的損壞;

  (13)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

  (14)必須保持出口和過道暢通。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24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公司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協調和處理各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定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總結部署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制度。

  一、年度安全生產會議

  每年年初由公司安委會主任主持召開,安委會全體成員、項目負責人、項目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內容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1、明確安全生產責任目標,逐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2、總結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通報安全生產目標考核情況。

  3、下達安全生產計劃,部署本年度安全生產工作重點任務。

  二、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

  每季度召開一次,由安委會主任主持,安委會全體成員、項目負責人、項目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內容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1、總結分析本季度在建工程、運營項目、儲備地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部署下一季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安全規章制度等知識,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文件精神。

  3、通報違章違紀、不良現象和不安全行為。

  三、安全生產工作例會

  每月召開一次,由安委會辦公室主任主持,項目負責人、項目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內容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1、傳達集團安全生產例會會議精神。

  2、各項目匯報交流本月開展安全生產工作檢查、整改情況。

  3、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安全規章制度等知識,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文件精神。

  4、部署下月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四、現場安全生產例會

  在建工程要求組織監理單位每周召開,會議參加對象為各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各現場負責人對本工程上周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匯報,總結,指出不足和需改進的地方,對難以改進的局面與監理共同研究解決。會議不僅要對上周的安全生產情況做總結,更重要的是對下周的安全生產做布署。同時利用例會對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25

  為加強校內交通管理,維護校內秩序,保障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校外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校內內,特別狀況需經主管部門同意、登記后方可進入。

  二、進入校內內的`全部人員、車輛都必需遵守有關交通法規和本規定。

  三、各種車輛進出校門必需聽從門衛執勤人員指揮,自覺接受門衛檢查;禁止同學在校內騎自行車。

  四、各種車輛進入校內,須按規定路線、速度行駛;機動車進入校內后車速不超過每小時25公里,嚴禁鳴笛,嚴禁超速。

  五、各種車輛不得在校內隨便停放。非本校機動車輛,未經允許夜間不得在校內停放,經允許過夜停放的車輛,應在指定地點停放。

  六、校內內嚴禁學車、練車、無證駕駛、酒后駕駛。

  七、機動車輛出門要自覺接受檢查,對載有貨物的車輛要履行手續后方可放行。

  八、舉辦校內大型活動,應根據有關規定,支配專人指揮車輛在活動場所四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九、如遇校內施工,施工單位須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十、不允許同學乘坐無牌、無證、無營運手續、農用車輛及技術狀況不好的機動車輛。

  十一、對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賜予批判教育和處分。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26

  為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安全生產聯合檢查工作,提高安全生產聯合檢查工作效能,建立聯合檢查工作機制。

  (一)聯合檢查工作的重點。元旦、春節、“兩會”、“五一”、安全生產月、國慶等重要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生產經營活動任務緊張繁忙時段;防洪、防凍等季節性變化時期;高危行業和事故多發領域。

  (二)聯合檢查工作的組織。聯合檢查工作由區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和部署。在實施聯合檢查工作前應組織召開聯合檢查協調會,確定檢查的時間、范圍、方式、重點和內容,劃分聯合檢查組,確定牽頭單位,制定聯合檢查總體工作方案,及時匯總上報檢查情況工作總結、信息等。

  (三)聯合檢查工作的實施。各檢查組的牽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本組檢查工作。具體負責制定本組檢查方案(并在正式檢查前報區安委會辦公室備案),確定檢查對象、檢查路線,組織落實檢查人員和車輛。

  (四)專項聯合檢查的組織實施。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組織的'專項督查,需要其他單位、部門配合的,由該監管部門會同相關監管部門及安全生產屬地管理部門進行聯合檢查。檢查工作由該監管部門牽頭組織、協調和實施。

  (五)聯合檢查及專項聯合檢查的牽頭單位在檢查結束后,要及時將檢查工作總結、檢查工作中各監管部門開具的執法文書復印件和信息等報區安委會辦公室。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27

  為規范公司安全用電,消除職工承包戶因電力運行事故引起的家用電器損壞及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電力法》結合我連實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住家戶和集體在用電之前,要向電力部門提出申請,在用設備的安裝、維修要有專業操作人員進行,住家戶私自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以免造成用電事故的發生。

  二、嚴禁在電線底下修建房屋、打場、堆柴草、打井、栽樹,不充許在電線和其它帶電設備附近進行集體活動,防止觸電傷人和起火。在電線附近修理房屋或砍伐樹木時要采取措施,對可能碰到的線路設備,要找電工停電后進行。

  三、住家戶晾曬衣服的鐵絲和電線要保持足夠距離,堅決禁止在電線上晾曬衣物。

  四、小水泵、脫粒機、清糧機等用電設備,不準帶電移動,不準掛鉤接電,不準使用破股線,不準使用地爬線,攔腰線。

  五、小家戶在照明設備方面嚴禁用手摸燈頭,開關插座以及其它家和電器金屬外殼。有損壞、老化漏電及時找電工修理或更換。嚴禁使用不合格燈頭、燈線、開關、插座等用電設備。用電設備要保持清潔完好,燈線不要過長或恍動。

  六、堅決禁止和設電網防盜、防竊、捕魚、狩獵、捕鼠和滅害,嚴禁使用“一線一地”照明。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28

  第一條為逐步改進礦山安全生產條件,保障職工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第二條每年第四季度,由安全科匯編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安全科長和礦長審定,報總公司審批。

  第三條根據審批結果,有關單位、部門具體實施,礦安全科負責督促檢查落實。

  第四條已經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項目,不得任意變動。特殊情況下需要修改計劃時,必須經安全技術部門同意。

  第五條安全技術措施費用必須按照第二十條規定據實列支。安全技術措施技術費用必須全部用于改進礦山安全條件,以及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和獎勵,需要多少開支多少。

  第六條安全技術措施所需經費,屬于增加固定資產的,在礦山更新改造資金中支出,屬于改進安全裝置、設施以及設備修理的攤入生產成本。

  第七條在新建、改建、擴建時,應按規定將安全衛生設施按”三同時”要求辦理,在試生產前竣工驗收。

  第九條采用新工藝、新設備、相應配套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齊全有效,不得任意拆除或更換。

  第九條安全技術措施所需設備、材料、經費應納入礦設備、供應及財務計劃,及時提供。安全技術措施工程應納入生產作業計劃,并與生產任務同時掛鉤考核。

  第十條公司及各礦安全部門必須掌握每年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實施情況及經費完成情況并對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及經費實行監督。礦山應做好使用情況和物資設備發放登記臺帳。

  第十一條安全技術措施項目范圍,包括以改進勞動條件、防止傷亡事故和預防職業病為主要目的的各項技術措施,不能與生產、基建和福利等措施混淆。

  第十二條安全技術措施項目開工、竣工及結算,安全科必須全過程參與,并建立安全技術措施費用臺帳。具體為:

  1、安全技術:防護、保險、信號裝置、安全標志、低壓照明、安全監督檢測儀表、安全試驗、科研費用等。

  2、生產衛生:通用排塵排毒、密閉凈化、噴霧灑水、輻躲、噪音、雷電的防護設施及防暑降溫等方面。

  3、輔助房屋及設施:休息室、更衣室、工作服洗滌設備、女職工衛生室、消毒室等保證生產衛生方面所必須的房屋及各項措施。

  4、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教育所需房屋、安全技術教材、圖書器材、安全技術訓練室。

  5、安全生產獎勵: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年終安全生產表彰、獎勵,安全風險責任承包等。

  6、其它項目:具體由有關部門會同工會結合本礦特點自行制訂,但必須屬安全技術措施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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