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日常管理制度(精選6篇)
工廠日常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平臺人員工作樂觀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嘉獎涉及對象:公司平臺全部員工。
三、嘉獎方式:精神嘉獎、物質嘉獎。
四、嘉獎事項分類:
1、重量級嘉獎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總經理特殊獎、員工大會通報表揚(嘉獎金額視詳細狀況由公司領導和行政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果和經濟效益的;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樂觀、有實效的;
(3)愛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對突發大事、事故妥當處理者;
(5)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6)其他應賜予嘉獎事項的。
2、一般性嘉獎: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100元的經濟嘉獎、12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嘉獎金額視詳細狀況由公司領導和行政人事部門作出)
(1)全勤獎凡正式員工(自轉正之日起計算),當月未消失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者;
(以上均由考勤卡計,按公司標準上班時間為準,補休不計缺勤),當月工資嘉獎50元。
(2)績效考核優異獎
凡連續三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A級,第三個月當月工資可嘉獎100元。
(3)工齡工資獎
入職滿一年的員工,經公司領導與行政部考核,可享受工齡工資,底薪加100元。
(4)帶薪年休假
入職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3天帶薪年休假。
3、其他嘉獎:
(1)銷售冠軍獎
針對全部營銷的員工,銷售冠軍獎分為:周銷售冠軍獎和月銷售冠軍獎!
周冠軍獎每周評比一名(銷售系數第一名),獲得周冠軍獎的員工,公司直接嘉獎現金100元;月銷售冠軍獎每月評比三名(月銷售系數前三名),第一名現金嘉獎500元;其次名現金嘉獎300元,第三名現金嘉獎200元。(只有當月完成公司規定任務的.銷售員工,才有機會評比月銷售冠軍獎)
銷售系數公式如下:
銷售系數=銷售金額/公司規定各門市銷售額
員工懲罰制度
一、目的: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厲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懲罰涉及對象:公司全部員工。
三、懲罰方式:
(1)通報批判;
(2)一次性罰金;
(3)減薪;
(4)留用察看;
(5)辭退;
四、懲罰事項分類:
1、重量級懲罰:
(1)因個人緣由給公司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或公司名譽造成嚴峻影響的,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擔當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
無條件照價賠償,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3)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判,視情節嚴峻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4)泄露公司機密;
員工大會通報批判,視情節嚴峻程度減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5)品德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判,視情節嚴峻程度減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沒有準時阻擋危害公司大事,任其發生;
員工大會通報批判,視情節嚴峻程度減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每月曠工達3天(含)以上;
員工大會通報批判,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視情節嚴峻程度減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辭退。
(8)在公司內從事不良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判,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9)造謠滋事。
員工大會通報批判,視情節嚴峻程度減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辭退。
2、一般性懲罰:
(1)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權限外之物品、設備;
員工大會通報批判,視情節嚴峻程度懲罰金50元—300元。
(2)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
員工大會通報批判,視情節嚴峻程度懲罰金100元—3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3)工作不力,屢勸不聽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判,留用察看或辭退。
(4)態度惡劣,與客戶爭吵,影響公司聲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判,處一次性罰金10元—3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3、稍微懲罰:
(1)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未經許可擅自離崗;
通報批判,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2)上班時間掃瞄與工作無關的網頁,下載電影等占用公司網絡資源的;通報批判,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3)未按規定要求進行值日、值班的;
通報批判,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4)鋪張公司財物(下班未關電腦、燈等);
通報批判,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5)未按時上交各項報表、無故不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或任務;
員工大會通報批判,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6)開會、培訓無故遲到、缺席;
通報批判,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7)無故不接聽電話或關機(8:0023:00)
通報批判,視情節嚴峻程度處一次性罰金50元或取消當月話費補貼。
工廠日常管理制度 篇2
一、總則
1.總經理(或廠長)為工廠安全消防責任人.工廠設立安全消防隊,成員由總經理(或廠長)和各部門負責人組成,并負責定期檢查全工廠的安全消防工作的執行情況和完成質量。
2.日常安全消防管理工作由安全消防隊指派由保安部負責。
3.為了維護工廠人員、財物的安全及避免他人的損害特制定本制度。
4.本管理制度所稱安全,包括火災、水災、風災、盜竊及身體傷害等的預防及搶救的一切措施。
5.本管理制度,除依政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制度辦理。
二、日常管理
1.安全保衛工作特指工廠的工作辦公區及生活區域的防盜、防火及其它保護工廠利益的工作。
2.由工廠安全消防隊指定的保安部及各部門主要責任人負責工廠的安全保衛工作。
3.工廠實施出入管理,大門出入必須明示本人廠證,外來人員必須登記并佩帶“訪客證”或“送貨證”員工應妥善保管本人廠證,如廠證丟失要照價賠償。沒帶廠證的保安人員有權阻止進入本工廠。
4.工廠實施節假日值班制度,由安全消防隊負責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監督工作,值班人員應按時并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檢查各部門對各項安全制度、安全操作是否落實。
5.保安部夜間值班人員負責每晚的安全實務,每日晚上值班人員在鎖門前必須認真檢查工作區域內的門窗是否鎖好,水電是否切斷關好,財物是否安全,并保證無任何安全隱患。
6.工作辦公區內的門、工具箱、柜、辦公臺等的鎖要求各部門負責人、使用人鎖好關好,不相關人員不得隨意配置鑰匙。
7.各員工應妥善保管工廠的印章、錢款、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下班前務必將抽屜及柜鎖好,以免他人亂拿濫用,甚至偷盜。
8.安全消防隊負責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期地對工廠工作生活環境的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如有安全隱患的,相應部門要及時整改。
9.工廠所有工作辦公區域的門鎖鑰匙及主要的柜、箱、臺等的鎖匙安全消防隊應備份一套,并由專人妥善保管,以備急需時使用。
10.工廠物品的運出須有“放行條”并有相關領導批準方可放行。出廠的車輛須經保安人員開箱檢查后方可放行。
11.員工的私人行李放行必須在下班半小時后才可放行,并有人事部簽批的“放行條”。日常員工帶的私人物品出廠時要經保安人員檢查后方可放行,請各位員工自覺配合。否則當偷盜行為處理。
12.在廠住宿的'員工必須在01:00分前回廠休息,不得延誤,特殊情況的必須提前向高層主管提出申請并交于值班保安,外宿員工必須向安全消防隊申請說明。
13.工作辦公區和生活區按有關規定必須安裝應急照明燈,并應定期檢查,應保持隨時可用。
三、火災防護
1.工作辦公區域內嚴禁吸煙、私自攜帶引火物品(火種)、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2.車間現場門戶應向外開,工作時間不得下鎖或關門。
3.生產專用的易燃、易爆及化學品等危險物品應放于固定的安全地點。除必要之數量外,不得私自亂擺亂放。
4.危險物品倉庫應指定地點放置和專人看管,并標明“危險物品”“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性易燃物,并應注意溫度及通風。
5.滅火設備應按照規定設置,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并定期檢查。應保持隨時可用之狀態。
6.在使用電焊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員需經專人訓練指導,并應有負責人員在場監管。
7.電器設備應經常定期檢查。下班時并應檢查處理后才可離開工作場所。臺風、雷電、震擊后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壞。
8.使用電器設備或易燃物發生故障時,或增接電器設備均應請示專職人員辦理。
9.首先發現起火的人,應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關閉電源或其它火源。在場員工,均應立刻協同滅火。
10.發現火災應迅速將著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開。
11.如火勢一時不能撲滅,主管人員應一面指揮救火,一面指揮搶救人員及物品。
12.救火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油類或電線失火,應用砂或地毯等物撲滅,切勿用水灌救。
2)衣服著火,立即在地上打滾,較易撲滅。
3)先救人,后搶物。搶救物品時,應先搶救帳冊,憑證及重要文件或貴重物品。
4)在火煙中搶救,應用濕手巾掩著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應利用繩索等物從窗口逃生。
13.發生火災時,成立火災現場臨時指揮中心,成員由總經理(或廠長)、安全主任、副主任、保安隊長、火災現場所在部門主管組成。總經理(或廠長)為總指揮,若火災發生時,總經理(或廠長)不能到場,也未指定代理人時,則(安全主任不在時,由副主任;副主任不在時,由保安隊長;保安隊長不在時,由當班主管)擔任總指揮。
四、盜竊防范
1.現金、貴重物品及機要文件,下班后應放置于安全之箱、柜中。公用物品應指定專員負責保管。
2.保安人員應時刻注意進出人員。
3.夜間值勤的保安人員,應于規定時間在工廠內巡邏。
4.主管對各物品管理人員應立賬記錄,并應隨時注意其生活是否嚴謹,以防監守自盜。
5.攜出工廠物品時,攜物人應先出具工廠規定的物品“放行條”。保安人員憑證查驗放行。
6.工作辦公場所應于下班或夜間加班人員離去后關閉門窗,并確實鎖好。
7.竊案發生后,應保護現場,報有關部門或單位偵察。
8.各相關部門負責人應對失竊財物的負主要責任。根據事情的狀況不同工廠有權作出相應的辦法來處理。
五、風災、水災、防護
1.氣象部門發布臺風、瀑雨、警報后,應隨時注意收看(聽)天氣的動向,并轉告相關人員。必要時安全消防隊還要組織相關部門召開防范會議。
2.臺風、瀑雨來臨之前必須關閉門戶,關閉不必要的電源。如有特別防范設備,亦應裝上。
3.臺風、瀑雨接近之時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點。
4.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應搬進室內,或加以適當之遮蓋。
5.準備手電筒,應急燈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6.門窗或其它的防范設施如有損壞,應緊急修繕。
7.指定必要人員,集中待命,準備搶救災害。
8.準備必需藥品及干糧。
9.工廠房舍或財物有被洪水或強風沖及之處,應采取緊急預防措施。
六、身體傷害的預防
1.有危險性之工作應由熟練操作人員擔任,派人在場監督。
2.發生傷害時,應將受傷者送勞工保險指定醫院治療。
3.工作地點的上方可能落下傷人物體時,工作人員應戴安全盔帽。
4.使用強列腐蝕性或有毒化學危險品時,應使用或佩帶相應的勞保用具,避免與身體直接觸及。
5.在灰塵飛揚中的工作人員,應帶上口罩及眼罩。
6.使用電氣器材時,應注意絕緣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導電物體接近電源。
7.使用搭架和扶梯時,應檢查是否堅固。
8.玻璃、鐵釘、鐵絲等尖銳物品不得任意拋棄。
9.不得穿著松弛或有繩索絲帶的衣服操作機器或走近操作中的設備。
10.尖銳工具應有防護圈蓋,用完應放回指安位置。不得放置于衣袋中。
11.拷擊、切割、焊接金屬時應注意遠離他人,并應戴必要的防護用具。
七、消防管理
1.消防管理工作必須長懈地堅持下去。
2.每月由安全消防隊指定專人檢查各處消防工作,并填寫檢查記錄。
3.對檢查不合格的部門或設備,應通知相關部門限期整改。
4.安全消防隊應每半年全面檢查一次,根據結果進行總結改善。
5.消防設施器材按照劃分的管理區域,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設施器材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6.消防栓、箱體、玻璃、門鎖、閥門、水帶、水槍、報警器等及其配件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溫(或煙)感應器、指示燈、開關、探頭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7.消防栓、閥門、管道、壓力表等系統每兩個月放水試驗一次,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8.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檢查、更換、確保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9.消防用的擴音器,后備報警器,扳手存放在顯要位置,隨時備用。
10.消防設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變位置。嚴禁損壞丟失。
八、安全、消防教育及培訓
1.宣傳教育的內容包括:政府的安全消防相關法規、工廠的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先進事跡和案例等。
2.宣傳教育可采取資料、圖片、組織人員學習,請專人講解、實地模擬消防演練等方式進行。
3.義務安全消防員的培訓工作由安全消防隊具體負責,各部門協助進行。
4.保安部全體員工均為義務安全消防員,其它部門按一定比例培訓考核后定為工廠義務安全消防員。
5.安全主任與副主任負責擬訂培訓計劃。由專人定期,分批對工廠員工進行安全消防培訓。
九、義務安全消防組織
1.架構圖:
2.職責:
1)總指揮:負責指揮全盤安全消防救災事宜及其管理。
2)副指揮:協助總指揮招集所屬救災員從事救災工作順利迅速進行。
3)警戒組:報警引導消防人員,迅速打開各通道及疏散口,維持秩序,嚴防趁機偷盜和破壞。
4)消防組:當看到,聽到火災發生及報警后、消防隊應即攜帶消防工具,迅速趕到現場,有組織、有計劃的進行補救。
5)急救組:如遇人員圍困和滅火隊員受傷,迅速組織搶救移至安全地帶。
6)搶救組:與消防組隊員密切配合的戰斗組,補充人員,在前線消除障礙物;搶救高危物品,重要物資并轉移,疏散。
7)疏散組:在外圍與急救組、搶救組配合、疏散人員與物品。
8)裝拆組:負責電源的截斷,水源疏導,拆除障礙物,防火體的設立。
詳細人員編排另定>>>>見附頁
3.會議:
每年1、4、7、10月份第二周的星期四定期召開‘安全消防會議’。
工廠日常管理制度 篇3
一.嘉獎
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員工,按不同事跡予以嘉獎。嘉獎分為表揚、嘉獎、立功、授予個人或集體榮譽稱號、晉級和給與物質嘉獎。
1.對改善俱樂部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生產)中,取得優異成果者;
3.嚴格開支,愛惜公物,節省費用顯著成果者;
4.服務態度好,為俱樂部獲得榮譽者;
5.發覺事故苗頭,準時精確實行措施,避開事故發生者;
6.技術革新、改革經營方式有成效者;
7.為愛護國家與公司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見義勇為者;
8.講文明、樹新風、做好事、維護安定團結、敢于同不良傾向和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學習業務學問,成果優異者。
財務考勤管理制度
1.員工請事假以(時薪__請假時間)扣除。
2.員工請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須持有醫院證明,否則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分鐘至5分鐘,按5元扣除。
4.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5分鐘至10分鐘,按10元扣除。
5.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與例會無故曠工按兩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內滿勤,公司將賜予50元嘉獎
二.處分
對違紀員工按其錯誤性質、情節、一貫表現和對錯誤的熟悉態度,賜予必要的處分。處分分為經濟懲罰(罰款、賠償、扣發獎金)和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薪、開除等)。
1.對有下列過失之一者,賜予批判、警告、罰款等處分。
(1)儀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遲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時間擅自離崗位、閑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覺;
(5)工作時間打私人電話或電話閑談;
(6)工作時間收聽(看)收音機、錄音機、電視機或與工作無關的書籍;
(7)在職工食堂以外的俱樂部場所用膳;
(8)未熬煉就在公司沖涼者;
(9)下班后無故在俱樂部內逗留、住宿;
(10)在俱樂部內高聲喧嘩、影響秩序;
(11)責任心不強,工作出小差錯,對營業有所影響;
(12)對客人不夠禮貌,接待不夠熱忱;
(13)不講衛生。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等;
(14)向會員索取錢物;
2.對有下列過失之一者,賜予記過、留職察看或開除處分等,同時做罰款處理,觸犯法律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服務態度差,受到會員投訴;
(2)酗酒、賭博、打架斗毆;
(3)偷竊俱樂部或會員的錢物;
(4)嚴峻損壞或損耗公物或會員的物品;
(5)連續曠工3天以上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次
(6)私自配制俱樂部的鑰匙;
(7)不接受俱樂部規定的檢查
(8)不聽從安排;
(9)頂撞領導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員;
(10)違反俱樂部的保密規定;
(11)非工作需要單獨與客人接觸;
(12)偷看或偷走會員遺留的書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響團結和聲譽;
3.凡犯有下列過失之一者,作辭退或開除處分,同時做罰款處理,觸犯法律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
(2)工作嚴峻失職,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峻后果;
(3)惡意破壞公物或會員物品;
(4)道德敗壞,搞不正值男女關系等;
(5)常常違反俱樂部規定,屢教不改;
(6)服務態度惡劣,與會員爭吵;
(7)無理取鬧,嚴峻影響俱樂部和社會秩序;
(8)觸犯國家法律,受到刑事處分的。
優秀員工評比制度
1.每月評比一次優秀員工,符全以下條件員工均可參與:
(1)文明禮貌:言談親切、舉止大方、精神飽滿、著裝規范干凈。
(2)愛崗敬業:喜愛本職工作、任勞任怨、責任心強、服務熱忱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務好、不計時間酬勞,兢兢業業工作,有協作精神。為了集體的利益,甚至犧牲個人利益。愛惜公司財產,節省意識較強。
(3)遵章守紀: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全月無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等),工作無失職、失誤記錄。
(4)團結友愛:敬重領導、友愛同事(當面背后不講不利于團結友好的言語)。
2.銷售部門每月評比一次銷售業績總冠軍。
3.總公司每年評比一次年終優秀集體獎與優秀個人獎。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單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達的工作任務達90%以上,或高效的為全公司服務,并實現總經理指示下的對人、財、物的有效掌握、監督,為全公司總體目標的實現供應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贊揚。
(3)有良好的團隊組織,在團隊中員工能相互學習、支持工作,常常開展寓教于樂的團隊活動,員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樂觀幫助、協作其它部門的工作,勇于擔當急、難任務,并卓有成效。
(5)全年書面被投訴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消失的失誤造成經濟損失達1萬元以上者不能參與評先。
4.總公司每年評比一次年終優秀先進個人獎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職的員工(3月1日到崗人員)。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職的員工。
(3)全年未受過任何處分的員工。
(4)因工作失誤造成公司經濟損失達5000元以上的員工不能參評。
(5)全年累計曠工一天,或遲到、早退5次(含5次),或請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請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參評。
(6)對公司有突出貢獻者,經總經理批準,條件可適當放寬。
員工投訴
員工在工作中無論與同事、領導發生糾紛,對俱樂部各級管理人員有不滿之處或對工作支配不滿,均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本部門、人事部或總經理室投訴,但必需遵守下列條款:
1.不得供應偽證;
2.不得公開或私底下散布不滿心情。
3.不得在事情得到調查解決之前,拒絕執行工作。
4.不得固執已見,強詞奪理,不聽從仲裁。
工廠日常管理制度 篇4
太史村衛生室門診員工獎懲制度
一、嘉獎方法
1、在本月門診工作的員工各項很優秀,按直接或間接及醫護人員推舉或多次受員工及患者好評的嘉獎方法。
2、表揚與其他業績嘉獎方式相結合。
3、每天當月加發獎金50500元。
4、在任何發放嘉獎資金由行政主任同意批準,及科室負責人核實后方可發放。
二、嘉獎條例
1、門診將制定以下員工有任何有于促進社會效益,經濟效益,規范管理,團隊建議均應予表揚者。
2、模范遵紀守法,仔細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團隊精神,得到同事及科室負責人的充分確定者。
3、在一個月全勤者(含每月公休假3天內)(無遲到、早退、無曠工、無各類請假)。
4、遇有緊急以外狀況,勇于負責處置,且處置得當,避開差錯事故發生,維護門診的聲譽和經濟利益者。
5、業務技能優秀,職業道德良好,工作勤勤懇懇,在本職工作中做出優秀成果,是為同仁表率及多次受到病人普遍好評者。
6、在領導安排的專項工作中,能主動性地開展工作,完成工作精彩,節省經費,縮短工期者。
7、對來電詢問的患者,并登記或通過關懷詢問病狀況進行溝通推舉治療技術治療者。
8、準時上午8點下午6.30上崗服務,著裝干凈整齊。儀表端莊,主動熱忱等候病患,為微笑站立接待來就醫病患,詢問與了解病患診療專科,妥當支配就醫并與醫生講明外有病患等候(擔負向導、付款、取藥送藥)。
9、門診醫護人員一個月內無竄崗閑聊、無吃零食、無看雜志、無大聲喧嘩、無亂扔紙誚、無玩電腦嬉戲及其它事項等,在考勤報表中無弄虛作假者。
10、藥劑人員各項工作表現優秀、無發錯藥品,對藥品斷檔、變質、失效管理妥當,做好四查十對的規定及無違反毒麻藥品使用規定者。
11、在工作當中有責任心者,無違反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無推卸無延誤診治與搶救,無造成醫療差錯事故,無投訴無糾紛,醫護人員按二個月內無事故者。
12、在醫療服務過程中,無私自收費或私自出售藥品物品,無向患者索取“紅包”禮品,不給門診造成經濟損失及門診不良形象者。
三、懲罰原則
1、依據影響的范圍進行懲罰。
2、最多懲罰的'金額不得大于醫護人員工資的40%。
四、懲罰條例
1、醫護人員工作服穿著不整齊、不干凈、戴首飾、不帶胸牌、隨地吐痰,亂丟垃圾、煙頭、工作區域內臟亂或穿工作服進食堂者,每人每次扣款20元。
2、遲到、早退、班中脫崗者,1—5分鐘扣款10元;6—10分鐘扣30元;11—20分鐘扣50元;超過30分鐘,按曠工處理:替人或托付人打卡,上班干私活,竄崗談天、吃零食、打電話、發信息、看小說聽MP3等與工作無關的書刊或考勤報表中弄虛作假者,每人每次扣款50元,無故不參與門診開會等集體活動或未經允許不上班和自調休者,按曠工處理。曠工者扣70元。
3、服務態度不好,對病人視而不見,語言生硬,失誤等原故引起患者不滿或糾紛投訴,經調查屬實者,每次扣100200元,在投訴經協調不能化解賠償者,按賠償數額地20%扣罰(含退款)。
4、工作不負責任,違反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造成醫療差錯事故的,如有投訴糾紛,經調查屬實者,每次扣罰100200元,有投訴經協調不能化解賠償者,按賠償數額地20%扣罰(含退款)。
5、不聽從領導,不聽從指揮,不聽調動及支配,違反門診規定破壞團結或因個人工作失誤造成門診利益受損者,每次扣罰100200元。
6、醫護人員工作不負責任,推委病人而耽擱病人搶救,造成醫療差錯事故者,每次扣罰100200元,投訴經協調不能化解賠償者,按賠償數額地20%扣罰(含退款)。
7、員工之間相互不協調,影響工作或因工作不負責任,造成醫療差錯者,每次扣罰100200元,投訴經協調不能化解賠償者,按賠償數額地20%扣罰(含退款)。
8、在醫療服務過程中,私自收費或私自出售藥品、物品者、視情節輕重,每次扣款金額為當次交易數額的5倍,嚴峻者賜予解聘,造成不良后果者,后果自負。
9、上下班不準時關燈、水管、門窗或鋪張表格紙張,一次性用品者,每次扣款10元,(頭次警告),造成損失者,視情節輕重賜予不同處理。
10、藥劑人員發錯藥品者,每人每次扣款30元。藥品斷檔、變質、失效及不按規定履行四查十對或管理不善影響工作時,除每人每次扣50元外亦追究當事人及科室負責人的雙倍責任。違反毒麻藥品使用規定視情節輕重賜予不同處理,每次罰款300元,情節嚴峻者司法部門處理。
11、收費人員收錯或私自少收,除補交叉,漏款外,每人每次扣款1050元。
12、業務考核成果不達標或醫療護理質量不達標者,每人每次扣款50元。
13、向患者索取“紅包”禮品外,每次按“紅包”金額加倍扣罰。
14、對病人治療病種譏笑泄露隱私者,每次扣款50元。
15、醫療文書書寫不全或不規范及違反感染掌握要求,訂正不改者,玩忽職守,違規操作或違章指導造成嚴峻差錯或醫療事故者,每次扣款202300元,經協調不能化解賠償,按賠償數額地30%扣罰(含退款)。
16、違規操作規程者,賜予5001000元扣款,受“紅包”者情節嚴峻或違法由司法部門處理。
17、藥庫、藥房、化驗室等科室,要準時反映本科室本月及下個月的狀況及方案,如沒準時上報選購導致門診不能正常運作,利益受到損失,直接與間接的對負責人扣款100200元。
工廠日常管理制度 篇5
一、考勤制度
1、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辦理需負責人同意。
2、生產期提前十五分鐘上班,做為交接班時間。
3、嚴格請、銷假制度:上班遲到10分鐘,對其進行批判教育;10分鐘以上扣除半天考勤;1天扣除3天考勤。
二、崗位制度
1、仔細履行崗位職責,嚴格按操作規程及工藝要求操作,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以上罰款。
2、工作時間禁止睡覺、串崗、談天等于工作無關的事,違者罰款50元。
3、嚴禁越崗操作,不經車間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調整設備重要參數、閥門、開關等,違者擔當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嚴禁將與生產無關的物品帶入車間,違者處以50元罰款。
5、各崗位操作工相互監督、協調協作,緊密協作。
三、獎懲制度
1、聽從車間主任管理、調動和各項工作的支配,若有不聽從管理、調動和工作支配的,輕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辦公室報到學習。
2、對車間提出合理建議,能夠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接受,賜予表彰嘉獎。
3、上班仔細、負責,且本崗位不消失重大失誤和設備故障的賜
予表彰嘉獎。
4、無責任心,造成設備故障、原材料鋪張、影響生產的,賜予肯定懲罰。
工廠日常管理制度 篇6
為嚴明紀律,嘉獎先進,鞭策落后,充分調動員工工作樂觀性。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舞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一:嘉獎種類
口頭表揚、加分嘉獎(一分等同現金五元)、通報表揚、嘉獎(同時嘉獎現金300元和獎分60分)、記大功(同時嘉獎現金500元和獎分100分)、晉薪晉級。
嘉獎方法
1、樂觀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為公司所接受,予以建議獎,嘉獎620分(同時賜予相應的現金嘉獎)。
2、有效地防止公司或顧客財產失竊或拾金不昧的員工,經調查屬實的賜予嘉獎1020分(同時賜予相應的現金嘉獎)。
3、看房DJ和管家產天拿小費(管家一間房拿200元或以上,DJ拿400元或以上),每多一百嘉獎多一分(此分僅作為加分依據不作嘉獎現金)。
4、品德端正、工作勤奮,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別任務。服務熱忱,為公司樹立良好形象,屢次(2次以上)有詳細事實者。從事某一崗位或某一項目艱苦工作成果突出者。賜予嘉獎300元現金(同時賜予相應的加分嘉獎)。
5、節省成本方面有突出貢獻者。遇災難事故勇于負責、奮不顧身,做出成果者。檢舉損害公司較大利益者。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開重大損失者。有其他突出成果或重大貢獻者。予以記大功嘉獎現金500元現金(同時賜予相應的加分嘉獎)。
6、對本職崗位表現突出、業績優異,一年內記兩次大功者。帶領員工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對公司做出突出貢獻者。賜予晉薪晉級。
7、上述條款未涉及到的但有樂觀意義的情形,經調查屬實,公司將視狀況賜予敏捷嘉獎(方法有加分、嘉獎現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學習等)。
二:懲罰種類
口頭警告、罰款、扣分罰款、停崗、降級處理、辭退、追責。
懲罰方法
A、考勤類
1、遲到:在例隊或集合后點名開頭時未到者記遲到,遲到一次罰款50元并記紀律單一張,扣非常。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支配活動之前私自離開,不經直接上司批準,在集合點到時不在者計早退,早退一次罰款50元,計紀律單一張,扣非常。
3、曠工:未經直接上司批準沒來公司上崗,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記曠工,曠工一次計紀律單一張,扣四非常,月累計兩次或連續兩天曠工計自動離職。
4、調假:每人每月有一次申請調假,但需提前一天提出,直屬上級批準后才可調休,違者按曠工計。
5、病假:因身體不適或生病不能來公司上班的,在部門早班例會前打電話向直屬上司申請,待批準后可上班回來時補辦病假手續(病假單、正規醫院病歷表、藥費單50元以上),缺一不行,否則將視為曠工處理。
6、事假:凡請事假必需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持申請單征得直屬上司的批準,三天或以上需行政經理批準,七天或以上需行政副總或總經理批準,簽字后辦完手續方可休假,事假一次扣罰100元(有薪者請事假幾天多扣一天工資,由部門負責人考勤上跟進),由部門直屬上司對其開具罰款單。
7、請假程序:首先到部門主管處申請,待同意后填寫相應假單,按標準簽名后,帶齊相應單據交由人事部簽名備檔,拿回一聯交由直屬上司做考勤記錄。要交罰款的'需將罰款交至收銀臺后拿回一聯交由直屬上司備檔。
8、辭退:公司有權辭退任何不符合公司進展需要的人員,人員辭退后其工資按標準發放,有保證金的賜予退回。
9、自動離職:不按程序辭工或月累計曠工兩次、連續兩天曠工按自動離職處理,公司不發放任何補償、工資及保證金。
10、追責:嚴峻違反公司規章或國家法律法規者,給公司或顧客造成肯定或嚴峻損失者,公司將馬上辭退此員工并有追究其責任的權利或扭送至公安機關的權利。
B、罰單類型因管理需要,現將樓面部罰單分兩類,為罰款單和紀律單。
1、罰款單:注意罰款為主,以罰款達到警告的目的,一般衛生方面及事假單(無薪者)處理的計罰款單,不計行政懲罰記錄及扣分。
2、紀律單:違反公司各種行為規范或各項規章制度,主要以記過為重點,兼以罰款扣分,月累計三張紀律單將視其平常行為表現處以停崗停薪七天至辭退處理,月統計部門內紀律分最低者將賜予直接辭退(紀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幣,紀律單與積分同時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