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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發布時間:2025-01-21

學校人事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4篇)

學校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篇1

  為了貫徹實施科教興國的戰略,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充分發揮師生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人盡其才,大面積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學質量,創建一流學校,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一、 會議學習制度

  每周星期五第六節起為會議和政治業務學習時間,教師會每周一次,由學校黨支部負責組織學習,并做好學習內容記載。

  凡開會都按時進行,教師要按時到會,不得遲到、缺會,有事要請假。

  二、 集隊、集會制度

  1、 正常情況下,星期一早操時間不做操,全體師生參加升旗儀式。

  2、 早操、集隊、集會,班主任、科任教師都要到本班隊伍后面跟班,以便督促,維持紀律。

  三、 教師工作制度

  1、 熱愛教育事業,愛崗敬業,履行本職工作。

  2、 努力學習,不斷提高政治文化業務水平,以適應新形勢需要,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效果。

  3、 愛護學生,特別是后進生。對學生既要嚴格要求,又要耐心教育,加強學生思想紀律教育,培養良好的道德品質,不歧視、諷刺、體罰學生。

  4、 遵紀守法,文明禮貌,衣著整潔、舉止端莊,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5、 關心學校整體工作,愛護學校名譽、公物,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對學校工作多提合理化建議。凡提合理化建議,被學校采納者,且有效益、有影響的,學校按效益影響大小給予獎勵。

  6、 尊重自己與別人,團結同志,不在背后說同事,論長短、言是非。

  7、 服從領導和指揮,嚴格遵守學校紀律,提高職業道德水平,按時上下班。

  四、 教師辦公制度

  1、 教師一律到辦公室辦公,嚴格遵守辦公時間,按時上班。堅持坐班制,不遲到、不早退、不隨便出進,有事要請假,經許可后,才能離開工作崗位,不能無課不上班,堅持考勤制度。

  2、 辦公時間要保持室內肅靜,不得做影響他人工作之事,違者批評教育,除工作需要外,不得到別的辦公室聊天。

  3、 辦公時間精力集中,認真備課,認真批改作業。

  4、 辦公時間不得上網聊天、玩游戲、下棋、打撲克等娛樂活動。

  五、 值周制度

  1、 采取學校領導、教師、班級聯合值周制度。

  2、 領導值周工作職責:

 、 主持本周教育教學工作。

 、 檢查教師工作出勤情況。

 、 督促值周教師工作,協作政教主任做好循環紅旗周評比活動。

 、 總結本周工作,提出下周建議。

  3、 值周教師職責:

 、 檢查學生出勤情況,填好值周表,對學生進行思想紀律、安全教育。

  ② 搜集好、壞典型,及時出板報,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壞典型。

 、 檢查各班清潔區、教室清潔衛生情況。

 、 協助政教主任做好本周的循環紅旗評比活動,公布各班成績,總結本周情況,做好交班工作。

  六、 教師聽課制度

  新教師(任教三年內)每學期聽課不少于30節,35歲以下青年教師和教研組長每學期聽課不少于15節,其他教師每學期聽課不少于10節,中層以上干部每學期聽課不少于20節。校長、教導主任每學期不少于40節,聽課要做好聽課記錄和意見交換,以便取長補短,共同提高。

  七、 校園設施管理制度

  1、 師生要愛護公物,愛護校產、校具、資料、體育器材等,用后要檢修好,嚴禁亂丟亂放。

  2、 嚴格借用制度,各種校產、教具、資料、體育器材等。管理人員要建立借用制度,損壞隊是的照價賠償。

  3、 嚴禁亂寫亂畫,嚴禁摘、爬、砍學校的花草樹木。

  4、 凡不愛護公物造成損壞、損失、丟失的要照價賠償,有意破壞、損壞者照兩倍價賠償。

  5、 嚴禁侵占學校公務,侵占學校財產。實行班級財產負責制,期末學校檢查驗收。

  八、 請假制度

  1、 教師有事因病要請假的,應先履行請假手續(事假要寫明事由,病假要有醫院證明),經領導審批后,方能離開工作崗位,無假條私自離開工作崗位作曠工處理(一般情況下不能口頭或托人請假)。

  2、 按規定請假1天以上由學校領導審批。

  3、 凡隨意違反組織紀律,未經組織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無故超假者,按規定原則上要扣完離職期間的當月出勤獎。

  九、 圖書、儀器管理制度

  1、 使圖書、儀器更好地為教學服務。

  2、 建立執行圖書、儀器借還手續。

  3、 圖書、儀器管理員要妥善管理圖書、儀器資料,做好修補工作,做好各種軟件檔案的歸檔工作。

  十、 財務管理制度

  1、 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建好財務帳,管好帳。

  2、 財務人員要當好家、理好財,嚴格照章辦事。

  3、 嚴格經費開支,合理利用經費,反對鋪張浪費,原則上各種開支要經校長審批。

  4、 做好各種費用的使用計劃,做到日清月結,賬目公開。

  5、 學校公款不許向外借出。教師需借學校公款400元以上的,要經校長審批。(借款一般當月歸還,最遲期末必須歸還。)

  6、 對貪污、挪用公款以及公款私存,浪費校經費的行為要嚴肅處理。

  十一、獎懲制度

 。ㄒ唬 學生部分

  1、 獎勵制度

 、 每學期段考、期考成績優秀者,學校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 學校德、智、體各方面成績顯著的,評上“三好學生”的,學校給予精神鼓勵。

  2、 懲罰制度

 、 凡違反學校紀律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警告、記過等處分。

 、 有意破壞學校公物給予加倍賠償,無意損壞公物的給予照價賠償。

 。ǘ 教師部分(加分的另外在考核表上,下面屬現金獎勵部分)

  1、 教師指導學生參加各種競賽:

  (1) 班集體獲獎,獎勵教師,校級獎勵10元,區級獎勵20元,市級獎勵30元,省級獎勵50元,國家級獎勵100元。

  (2) 學生個人獲獎,獎勵教師(獲獎證書有指導老師姓名)

  校一等獎50元,二等獎40元,三等獎30元

  區一等獎70元,二等獎60元,三等獎50元

  市級一等獎90元,二等獎80元,三等獎70元

  國家級一等獎120元,二等獎110元,三等獎100元

  2、 教師指導學生作文獲報刊發表(有指導老師姓名),教師作品及學習論文獲報刊登載的,學校給予同等稿酬的現金獎勵。

  3、 指導學生參加興趣小組及其他臨時活動,學校給予適當的課時補貼。

  4、 對畢業班老師的獎勵

  ① 集體獎:獲全區第一名獎200元,第二名獎100元,第三名獎50元。

 、 所教班級獲全區前十名的獎勵:第一名獎100元,第二名獎80元,第三名獎60元……(每名遞減20元,依此類推)

 、 所教班級獲區十名內的教師,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評為年度考核優秀等級。

  5、 懲罰制度

 、 期末考核定等,不達良好等以上的教師,當年不得評優。即工作考核低于平均分的70%者。

 、 財經人員貪污、挪用公款的,公款私存的,追究其責任,不得享受學校應得的福利,不得參加本年度評優評獎。

 、 一學期曠工累計達兩天(含兩天)以上者,事假累計達8天(含8天)以上者,不得參加本學期評獎評優。(公務除外)(說明:遲到三次計曠工一節,每天按五節計。)

 、 不服從工作安排,給學;驇熒斐蓢乐負p害和嚴重不良影響者,考核不合格。

 、 一學期曠工累計五天以上者,解除合同。

 、 期末統考語數成績實得總分比同年級同科目第一名低于15分者,要有書面卷面質量分析交學校,并把整改計劃交學校。

  十二、示范班級循環紅旗評比制度

  1、 堅持每周進行示范班級循環紅旗評比活動,量化評分管理。

  2、 示范班級循環紅旗按評分細則執行。

  3、 每周由值周教師,行政值周和值周班干根據各班表現情況逐條打分,每天公布,周末匯總,分數最高為奪旗班,并于周末總結后授旗。

  十三、考勤制度

  1、 全體教職工要按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應提前10~20分鐘到校,按時上課。(值日教師和值周領導應提前30分鐘上班。)

  2、 教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的例假,如結婚假、產假、喪事假等,但必須辦理請假手續。(說明:婚假指男、女雙方,產假只指女方;喪事假指直系親屬的喪事。)

  3、 凡平時請假的教職工,教導處安排另外教師為其代課,請假者每天被扣除出勤獎:病假5元,事假10元。

  4、 無故曠課(含誤課)每節扣款40元,無故曠工一天以上者(含一天)扣完全月出勤獎、工資,在此時間內,該班出現事故要追究礦工者的責任。

  5、 教職工在一個月內請病假事假7天以上(含7天)扣除本月結構工資。凡一個月內上班不足20天者步伐奔月校內福利獎金。

  6、 私下換課離校辦私事,未經教導處調課的,代課、換課者每節均扣除出勤獎10元。

學校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篇2

  為了使學校人事管理走向合同化、規范化、法制化,逐步建立有效的人才競爭和激勵機制,促使人員流動能進能出、職務崗位能上能下、工資待遇能高能低,從而全面提高教職工隊伍的素質和辦學效益,學校依照《合同法》有關規定實施《聘用合同制》。

  1、實施聘用制的原則:

  平等自愿的原則;依法聘用的原則;競爭上崗原則。

  2、實施聘用制的范圍:

  學校在編教職員工;新接受和新調入的大、中專畢業生和其他人員。

  3、聘用的條件:

  受聘者必須具備崗位所規定的學歷、資格和達到職后培訓所規定的要求。

  受聘者必須具備教育工作者應具有的職業道德。

  受聘者必須適應學校工作各項要求,能勝任工作,保證質量。

  受聘者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自覺按工作規范要求履行崗位職責,受聘者必須履行學校規定的各項義務。

  受聘者必需按照市教委及區教育局文件規定的工作量,堅持正常工作。

  受聘者必須接受學校的考核,在聘用期內考核為合格以上等級,方可連續聘用。

  4、違約責任:

  學校與聘用人員一經簽訂聘用合同,即受到法律約束。學校和受聘人均應嚴格履行聘用合同制的有關規定,不能擅自解除或變更;如違約,則按《合同法》有關條款辦理。

  5、爭議的處理:

  學校成立由黨、政、工和教工代表組成的人事爭議調解小組,按有關法律條例規定行使人事爭議的調解職能;人事爭議當事人應在人事爭議發生之日起十五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學校調解小組提出調解請求,調解不成,當事雙方應在調解不成之日起三十天內,向上級人事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裁決。

  6、聘用期限:

  學校從崗位需求實際出發,按教師的考核等第、骨干教師的認定等第、崗位的性質與教師簽訂聘用期限,一般聘用期限為一年。

  7、本制度未盡事宜,均應按《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學校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篇3

  一、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人事管理,提高人事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學校人事管理遵循平等公正、寬嚴協調、獎懲并舉的原則。

  第三條學校職工在嚴格遵守本規定的基礎上,應當認真、負責、創新性地工作,給學校積極獻言獻策,推動學校的長遠發展。

  二、職工權利與義務

  第四條學校職工享有以下權利:

  1、在制度范圍內自主開展本職工作,進行相關領域的改革、研究和實驗;

  2、按時獲取工作報酬,享受學校福利待遇和休假;

  3、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學校職工大會或其他方式,參與學校民主管理;

  4、指導學生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5、其他規章制度中規定的權利。

  第五條學校職工應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國家教育方針;

  2、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執行學校工作、教學計劃,履行職工聘約,完成工作任務;

  3、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等方面的協調發展;

  4、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對學生進行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5、其他規章制度中規定的義務。

  三、聘用制度

  第六條學校實行職工聘用制度,所有職工主要以聘用的方式與學校發生勞動合同關系。

  第七條學校在聘用職工時應遵守以下條件:

  1、應聘者身心健康;

  2、應聘者為?萍耙陨蠈W歷,須有畢業證;

  3、外語教師應當有英語四級或六級通過證;

  第八條學校在應聘職工時應遵循下列流程:

  1、應聘者填寫職工應聘申請表;

  2、應聘者參加應聘面試;

  3、對通過面試者進行崗前培訓;

  4、簽訂職工聘用合同。

  第九條學校所有職工均應與學校簽訂職工聘用合同,合同中須載明職工和學校的權利義務關系、職工工資福利以及結算方式、合同解除方式、爭議解決辦法等。

  第十條學校職工有下列行為,經學校人事主管部門的調查確認,學校應與該職工解除應聘合同:

  1、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學校造成損失的;

  2、三次以上無合理理由未按時完成學校工作任務,經批評仍無悔改的;

  3、體罰學生,影響惡劣或經批評不改的;

  4、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或經批評不改的;

  5、散布有損學校名譽的言論,影響惡劣或經批評不改的;

  6、其他給學校造成惡劣影響或重大損失的行為。

  第十一條學校與職工解除應聘合同的,學校應當根據相關規定支付該職工應得的報酬。該職工對學校解除合同的行為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議,復議決定為最終決定。

  第十二條職工享有生活、工作、醫療等方面必要的補貼,補貼職工和補貼數額應根據學校財務制度實行。

  第十五條綜合教職工在學校教學期間的各種表現,教職工可以享受學期獎金的福利。

  第十三條各種福利經費的發放時間和程序應當遵循學校財務制度的相關規定。

學校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篇4

  魏縣新實驗一中人事管理制度

  一、考勤及請假制度

  要求:教師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不中途私自外出,不在上班時間辦私事。每天上午、下午簽到,無特殊事情不請假。

 。ㄒ唬┱堜N假制度

  1、教師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須報相關領導審批辦理請假手續,并安排好在校的各項工作。未請假和請假理由不充分未準假不到校者均屬曠工。教師曠工三天,學校按教師自動請辭處理。

  2、教師每日上午、下午預備前30分鐘內集中到教務處簽到,上課鈴響仍未簽到的視為遲到,遲到時間不得超過2節課,2節課內補寫臨時外出請假條,超過2節課的按半天假處理。教師請假在一天以內的報主管主任審批,在一天以上的需報主管校長審批同意。臨時特殊情況請假或續假(指不在校內)要求向學校主管領導電話聯系審批,并安排學校工作,返校當天銷假補辦請假手續。

  3、教師因公外出,需有主管領導指示批條,方可外出。參加進修學歷考試的教師,在不耽誤學校工作情況下請假,離校前安排好學校工作,返校后執本人準考證辦理請假手續,準考證對應的當晌或當天不計入請假天數。

  4、教師本人婚假或直系親屬(包括事實寄養關系)喪假為3日,超過時間按請假規定處理。

  5、無論何種情況請假,離校前都要把學校工作安排好(例如:任課、值班、班主任管理等),未安排好學校工作造成耽誤課程、耽誤工作的,根據學校教學規定進行10-100元罰款處理。返校及時銷假并補齊請假手續。

 。ǘ┡R時外出請假

  教師上班臨時有事可以填寫臨時外出請假條,寫清離校時間,返校及時填寫返校時間,由領導簽字交門崗保存(月底核對),方可出校門。月底每位教師的臨時外出時間累積夠4個小時按1晌假處理,以此類推。

 。ㄈ┛记诳劭钷k法

  教職工違反校紀校規,根據處分情況,分別給予下列經濟處罰:

  1、教師請假1天扣當日工資(以基本工資為基礎計算),連續請假1天以上的按天扣工資,曠工扣雙倍工資。

  2、教師遲到一次扣5元,私自外出一次扣10元。

  3、未及時銷假、補齊請假手續的教師從返校次日起每多一天加扣3元。

  4、學校重大活動、常規會議(如慶;顒印⒋笮图瘯、例會、教研、統考等)不能請假,如果請假每晌加扣10元(婚喪假、進修考試假除外)。

  5、對于不按時上下班,又采取不正當辦法逃避檢查(包括包庇者),被查出后嚴肅處理,在教師大會上點名批評并加倍罰扣工資,情節嚴重者學校予以辭退處分。

  6、受全校通報批評的,扣發一個月校內津貼;

  7、受警告處分的,扣發兩個月校內津貼;

  8、受嚴重警告處分的,扣發四個月校內津貼;

  9、受記過處分的,扣發六個月校內津貼;

  10、受到記大過處分,扣發十個月校內津貼;

  11、受降級、降職、撤職處分的,按處分后的職級發工資并扣發一年校內津貼。

  二、考核制度

 。ㄒ唬┛己藘热

  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教育教學工作實績,即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學工作任務的情況。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的情況;能:主要考核業務技術水平、管理能力的運用發揮和業務技術提高,知識更新的情況;勤:主要考核工作態度,勤奮敬業精神和遵守勞動紀律的情況;

  績:主要考核履行職責的情況,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會效益。

  (二)考核結果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己藘炐惚壤话悴怀^本單位受聘人員總數的15%。

 。ㄈ┛己藰藴

  1、優秀:有較高的師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工作責任心強,出色地完成和超額完成工作任務,在教學、管理和服務等工作中成績顯著。綜合量化測評分在90分以上,且排名在前15%以內。

  2、合格:無違背師德表現,工作負責,業務熟練,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無責任事故。綜合量化測評分在70分以上。

  3、基本合格:業務素質一般,基本適應教育教學、管理、服務的要求,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沒有全面完成教育教學、管理與服務的工作任務,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誤,或有輕微違背師德和違紀表現。綜合量化測評分在60分以上。

  4、不合格:業務素質較低,組織紀律性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教育教學、管理服務水平居下游,或責任心不強,履行崗位職責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務,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或責任事故;或忽視勞動安全,違反工作和操作程序,造成嚴重事故;或存在搞有償家教等嚴重違背師德要求的行為。綜合量化測評分在60分以下。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原則上應確定為不合格:

 、艑W年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達5天以上的;

 、茖W年內因教育教學事故等受通報批評的;

  ⑶實際完成工作量達不到聘任要求,又拒不接受安排其他工作的;

  ⑷違反紀律,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對德、能、勤、績表現較差,在學考核中難以確定等次的人員可予以告誡,期限為三至六個月。告誡期滿有明顯改進的,可定為合格,仍表現不好的,定為不合格。前一學被告誡的人員,在后一學仍表現不好的,不再給予告誡期,即定為不合格。

 。ㄋ模┛己私Y果的使用

  學考核結果作為工作人員晉升職務、獎懲、晉升工資等的主要依據。

  1、教職工在學考核中被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具有被聘任的資格;連續2年以上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具有優先被聘任的資格;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可以推薦參加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當年考核被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有關規定正常增加薪級工資。

  2、教職工在學考核中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不能正常增加薪級工資,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根據情況調整工作崗位;連續2年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根據不同情況,予以降職、低聘;連續3年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解除聘任合同。

  3、教職工在學考核中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根據不同情況予以調整工作、降職、低聘;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從組織安排的,解除聘任合同;連續2年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辭退。

  4、考核結果與評選先進活動、開展獎勵表彰工作緊密結合。

  三、人員聘用制度

  1、人員聘用按有關政策辦理相關手續。

  2、人員聘用依據人員編制缺員情況,以及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的需要,嚴格控制使用范圍和人數。原則上不應聘請與自己有親屬關系的人為本部門臨時工。

  聘用程序為:申請→審核并報請領導批準→本人填寫人員聘用表→領導審核簽字→聘用

學校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篇5

  1、凡本校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不提倡留職停薪,未經學校許可,不準搞第二職業。

  2、全校教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分配。

  3、凡要求調入本校工作的教職工經學校考核,行政會研究同意方可辦理調入手續。調入后第一年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評合格,方可成為本校正式教職工。

  4、學校決定調整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應服從分配,按時上崗,否則從通知之日起以曠工論處。

  5、凡本校教職工連續礦工一周或累計半個月以上者,以待崗處理。

  6、對教職工的獎勵和處罰,要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經過一定評議、審議手續,并公之于眾。

  7、校級先進工作者,每學年評定一次,由校長授予榮譽稱號。單項獎勵隨時進行。先進工作者評定比例一般為15%--20%左右,表彰先進,堅持德、勤、能、績綜合評定。須由群眾評議推薦,組室申報,校長審批。

  8、給予教職工處分,必須慎重,應由學校組織調查,取得確鑿證據后,根據錯誤程度和本人認識態度,在一定范圍內公開討論,形成初步見后,由學校行政會議決定。記過以上處分,需經主管部門批準。

  9、獎勵以精神為主,物質為輔。

  10、所有獎勵和警告以上的處分,均記入個人和學校檔案。

  11、凡符下列條件之一的教職工,可給予獎勵:

 。1)師德高尚,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者。

 。2)遵紀守法,兢兢業業,出滿勤,事事處處為集體,對不良行為敢于斗爭,事跡突出者。

  (3)熱愛學生,循循善誘,誨人不倦,教育教學質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開拓,創新善于試驗,在教育教學改革上有較大貢獻者。

  (5)面向全校學生,對后進學生加倍愛護,在幫助后進學生轉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參加競賽獲獎學生的輔導教師。

 。7)積極組織,指導學校大型活動,并做出顯著貢獻者。

 。8)服務及時周到,態度和藹可親,質量令人滿意,效益好者。

 。9)為籌集資金做出突出成績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貢獻和先進行為者。

  12、對照上述條件,視情況可授予先進工作(或其它榮譽)稱號,或給予單項獎勵。

  13、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予處罰。

 。1)目無法紀,自由散漫,擅離職守,玩乎失職,造成損失者。

  (2)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殘和傷害者。

 。3)違法亂紀,賭博成性,酗酒成風,打仗,挑撥是非造成不良影響者。

  14、依據上述情形輕重與認識態度,可分別給予口頭批評,公開檢查,通報批評,扣發獎金或工資、賠償損失、警告、嚴重警告、記過、降職、降薪、開除留用、開除等處分,觸犯刑律者,由司法機關處理。

學校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篇6

  一、考勤制度

  1、全校按行政、教務、學生、后勤四個部門進行簽到考勤,分別由校辦公室、教務處、學生處、后勤處具體負責。行政部門包括校領導、辦公室、人事處、計財處、保衛科、基建科、電教網絡中心、科研中心、圖書館、工會、團委會等人員;教務部門包括教務處、學前教育系、語言文學系、藝術系、美術系、基礎教學部等人員;學生部門包括學生處、班主任、公寓管理員等人員;后勤部門包括后勤處及水、電、維修、清潔等服務人員。

  各部門要加強教職工考勤管理,建立健全內部考勤制度,主管考勤領導要對本部門的考勤工作負全責,安排一名考勤員負責考勤登記。

  2、學校每月統計全校教職工出勤情況。各部門考勤員必須于每月1-5日將上月出勤情況匯總經主管負責人簽字后報人事處。人事處依據各單位考勤記載核發教職工工資、校內津貼。如發現有考勤上報不實的,學校將追究有關部門考勤主管負責人和考勤員的責任;如發生較大考勤責任事故(主要指無故不及時上報考勤情況、職工曠工1天及以上或病、事假7天及七天以上隱瞞不報等),要扣發考勤員當月50%校內津貼。

  3、人事處要加強考勤制度的檢查落實,要協同當日值班人員不定期抽查各部門、單位考勤管理情況,發現問題要作記載并督促有關部門整改。

  二、請假制度

  1、全校教職工要發揚愛崗敬業精神,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不得隨意、無故脫崗而影響正常工作。教職工因病因事等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到崗工作者,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假期結束后要辦理銷假手續;請銷假手續須報人事處備案。

  2、教職工請病假在一個月以上者,須出示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相關住院手續。連續請病假者,應連續交驗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不得一次請假而長期休養。

  3、一般人員請假半天以內需經處長或處室負責人批準,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必須經分管校長批準,三天以上必須經校長批準;中層干部請假半天以內需經分管校長批準,請假一天以上需經校長批準。

  4、教職工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通知或本單位指派,外出參加有關會議、學習或業務培訓等公務活動,可憑文件或通知請公假。在請假前由本人安排好工作或課程,不得無故耽誤學生課程。

  5、職工探親假處理辦法如下:

  ⑴在我校工作滿一年的教職工,與配偶、父母親異地居住,可以享受探親假并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報銷路費。根據學校工作的實際,探親假應安排在寒暑假進行。職工享受探親假,也要辦理請、銷假手續。

 、埔鸦榻坦し蚱迌傻胤志,每年可探配偶一次,假期30天。

 、俏椿槁毠ぬ礁改福瓌t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準假一次,假期45天。已婚職工探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20天。

  6、教職工達到法定婚齡結婚,出示結婚證,可請婚假7天,晚婚的(男25周歲及以上,女23周歲及以上),婚假為15天。

  7、教職工按照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生產,需向學校寫出申請,產假為90天;晚育的(女方24周歲的),增加產假15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增加產假30天。產假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內。女教職工流產,不滿4個月流產休息兩周,7個月以內流產休息四周。在分娩前提前請假的,從請假之日起,計算產假總時間。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天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

  8、教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可請7天喪假,家居外地的來往旅途所需時間,可按事假對待。

  9、教職工因疾病需要治療或經醫生診斷需要休息的,經同意后可休病假,請病假必須出具有效病休證明。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我校實際,財政列資職工病假期間工資待遇按以下辦法執行:

 、挪〖僭谶B續兩個月以內的,工資照發,校內津貼按實際出勤天數核發。

 、撇〖俪^連續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下列標準執行:

  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90%,校內津貼停發;

  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照發,校內津貼停發。

 、遣〖俪^連續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開始按下列標準執行:

  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70%,校內津貼停發;

  工作年限滿10年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80%,校內津貼停發。

 、冉涐t院診斷的絕癥病人,病假期間工資、校內津貼照發。

  ⑸教職工因工負傷的,病假期間工資、校內津貼照發。除經運城市傷殘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外,傷愈者必須按時上班,并按上班人員考勤并核發校內津貼.

  財政未列資人員請長假期間工資待遇按以下辦法執行:

 、啪幫馊藛T病事假半個月以上者,停發工資、校內津貼;超過半個月不足一個月者,編內人員予以警告處分,并扣發兩個月的工資及校內津貼,編外人員予以辭退。

 、飘a假在規定的天數內工資正常發放,校內津貼停發;超過規定的天數同以上病事假處理辦法。

  10、教職工因私事可酌情請事假,但事假一年內累計不得超過15天;如超過15天,扣發第13個月獎勵工資。教職工請病假兩天以上從第三天起,事假一天以上從第二天起每天按10元標準扣發校內津貼;曠工半天扣發50元校內津貼,超過三天扣發全月校內津貼。

  11、教職工無故不參加會議,一次扣10元,遲到早退者不計發補助。

  12、教職工未經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視為擅自離職人員,作曠工處理;擅自離職一個月后不返校的,按自動離職處理。各部門應及時將擅自離職人員報告人事處。隱瞞不報將按較大考勤事故追究單位領導及考勤員責任。

  13、教職工違反校紀校規,根據處分情況,分別給予下列經濟處罰:

 、攀苋M▓笈u的,扣發一個月校內津貼;

  ⑵受警告處分的,扣發兩個月校內津貼;

 、鞘車乐鼐嫣幏值模郯l四個月校內津貼;

  ⑷受記過處分的,扣發六個月校內津貼;

  ⑸受到記大過處分,扣發十個月校內津貼;

 、适芙导墶⒔德殹⒊仿毺幏值,按處分后的職級發工資并扣發一年校內津貼。

  三、考核制度

 。ㄒ唬┛己藘热

  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教育教學工作實績,即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學年度工作任務的情況。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的情況;

  能:主要考核業務技術水平、管理能力的運用發揮和業務技術提高,知識更新的情況;

  勤:主要考核工作態度,勤奮敬業精神和遵守勞動紀律的情況;

  績:主要考核履行職責的情況,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會效益。

 。ǘ┛己私Y果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己藘炐惚壤话悴怀^本單位受聘人員總數的15%。

  (三)考核標準

  1、優秀:積極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忠誠于黨的教育事業,有較高的師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工作責任心強,出色地完成和超額完成工作任務,在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等工作中成績顯著。綜合量化測評分在90分以上,且排名在前15%以內。

  2、合格:能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無違背師德表現,工作負責,業務熟練,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無責任事故。綜合量化測評分在70分以上。

  3、基本合格:政治表現與業務素質一般,基本適應教育教學、管理、服務的要求,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沒有全面完成教育教學、管理與服務的工作任務,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誤,或有輕微違背師德和違紀表現。綜合量化測評分在60分以上。

  4、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較低,組織紀律性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教育教學、管理服務水平居下游,或責任心不強,履行崗位職責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務,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或責任事故;或忽視勞動安全,違反工作和操作程序,造成嚴重事故;或存在搞有償家教等嚴重違背師德要求的行為。綜合量化測評分在60分以下。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原則上應確定為不合格:

  ⑴學年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達5天以上的;

 、茖W年內因教育教學事故等受通報批評的;

  ⑶實際完成工作量達不到聘任要求,又拒不接受安排其他工作的;

 、冗`反紀律,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蓪W年內受到行政、黨(團)內紀律處分的。

  對德、能、勤、績表現較差,在學年度考核中難以確定等次的人員可予以告誡,期限為三至六個月。告誡期滿有明顯改進的,可定為合格,仍表現不好的,定為不合格。前一學年度被告誡的人員,在后一學年度仍表現不好的,不再給予告誡期,即定為不合格。

 。ㄋ模┛己私Y果的使用

  學年度考核結果作為工作人員晉升職務、職稱評聘、獎懲、晉升工資等的主要依據。

  1、教職工在學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具有被聘任的資格;連續2年以上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具有優先被聘任的資格;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可以推薦參加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當年考核被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有關規定正常增加薪級工資。

  2、教職工在學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當年不發年終一次性獎金,不能正常增加薪級工資,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根據情況調整工作崗位;連續2年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根據不同情況,予以降職、低聘;連續3年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解除聘任合同,將其工作關系轉入市人才服務中心。

  3、教職工在學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當年不發年終一次性獎金,根據不同情況予以調整工作、降職、低聘;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從組織安排的,解除聘任合同,將其工作關系轉入市人才服務中心;連續2年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辭退。

  4、考核結果與評選先進活動、開展獎勵表彰工作緊密結合。

  四、節日獎、年終一次性獎、單位負擔50%補貼、福利等的發放辦法

  1、節日獎(教師節、春節)

  編內人員:當年確定發放數額÷12×當年實際在崗工作月數

  編外人員:按編內人員發放標準的一半計發

  2、年終一次性獎(第13月工資)、單位負擔50%補貼部分

  僅發放財政列資人員,辦法為:當年應發數額÷12×當年實際在崗工作月數

  3、福利部分(含端午節、防暑、中秋節、春節等)

  ⑴端午節、防暑、中秋節福利:從20xx年起執行編內、編外人員統一標準,發放之前在崗的享受,不在崗的不享受。

  ⑵春節福利:僅發編外人員,按100元標準發放,具體為:100÷12×當年實際在崗工作月數

  五、人員聘用制度

  1、正式人員聘用按上級有關政策辦理相關手續。

  2、編外人員聘用由用人部門依據人員編制缺員情況,以及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的需要,嚴格控制使用范圍和人數。各部門領導原則上不應聘請與自己有親屬關系的人為本部門臨時工。

  聘用程序為:用人部門申請→人事處審核并報請分管領導批準→本人填寫編外人員聘用表→部門領導審核簽字→人事處長審核簽字→分管校長簽字→校長簽字→聘用表交人事處存檔。

  六、進修學習制度

  1、自20xx年7月1日起,具有本科學歷且來校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教師可申請攻讀碩士研究生;具有碩士學位且來校工作五年或具有本科學歷來校工作滿八年的教師可申請攻讀博士研究生。

  2、進修時間累計半年、回校工作滿兩年或進修時間一年以上、回校工作滿三年方可再次申請進修。

  3、自20xx年7月1日起,教職工攻讀碩士、博士研究生,必須嚴格執行報考審批程序,否則學校不予承認。

  4、各教學單位當年報考人數應控制在本部門教師總數10%以內。

  5、行政兼教學人員應回到對應部門申報。

  6、行政編制人員報考,應該選擇假期學習的形式,學習期間每學期可以享受二周學習假,超過學習假學習的停發5個月津貼。

  7、教師報考碩士研究生,20xx年7月1日之前報考人員,取得學位后報銷學費三分之二、住宿費450元/年、路費按一學年兩個學期各一個來回報銷運城至進修所在地往返車船費。20xx年7月1日之后報考人員,取得學位后按以下標準報銷:選擇假期學習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報銷學費50%;選擇半脫產學習且能完成全部教學工作量的報銷學費40%;選擇全脫產學習,1年以內報銷學費30%、1年以上2年以內報銷學費20%、2年以上3年以內報銷學費10%。學習期間住宿費450元/年、路費按一學年兩個學期各一個來回報銷運城至進修所在地往返車船費。

  8、教師報考博士研究生,20xx年7月1日之前報考人員,取得學位后學費全部報銷、住宿費按450元/年報銷、路費按一學年兩個學期各一個來回報銷運城至進修所在地往返車船費;20xx年7月1日以后報考人員,取得學位后按以下標準報銷:選擇假期學習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報銷學費80%;選擇半脫產學習且能完成全部教學工作量的報銷學費50%;選擇全脫產學習,1年以內報銷學費40%、1年以上2年以內報銷學費30%、2年以上3年以內報銷學費20%。學習期間住宿費450元/年、路費按一學年兩個學期各一個來回報銷運城至進修所在地往返車船費。

  9、教材費、考試費自理。

  10、編外人員申請攻讀研究生,原則上以全日制統招形式為主,學校不負擔任何費用。畢業愿回校工作者,按照當年引進人才有關規定辦理。

  11、教師進修考研申報程序

  個人提出申請→系(部)簽署意見→教務處意見→人事處意見→分管校長、校長批準→錄取后,憑錄取通知書到人事處辦理相關手續→學校與讀研教師本人簽訂協議

  12、報銷讀研費用

  工作流程

  相關報銷單→攜帶碩(博)士學位學歷證書、讀研協議書到人事處審核→報學校領導審批→計財處審批。

  七、退休制度

 。ㄒ唬┓策_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干部和工人,不需本人申請或征得本人同意,由學校人事部門按管理權限到月辦理其退休手續。

 。ǘ⿲W校原則上不辦理提前退休。

  (三)退休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干部,可以退休。

 、倌心隄M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工作年限滿10年的;

  ②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工作年限滿l0年,經地市級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③因工致殘,經地市級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工人,應該退休。

  ①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趶氖赂呖(如架線電工等)、高溫(如司爐工等)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本規定也適用于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干部。

  ③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經地市級醫院證明,并經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④因工致殘,經地市級醫院證明,并經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ㄋ模⿲W校組織人事部門在辦理退休手續時,應嚴格按國家政策規定認定其出生日期。認定的原則是:

  1、凡居民身份證填寫的出生日期同本人檔案記載的出生日期一致的,均可作為認定其出生日期和計算年齡的依據;

  2、凡居民身份證填寫的出生日期同本人檔案記載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以本人檔案中最先記載的出生日期為依據。

 。ㄎ澹┩诵莺蟮拇

  1、退休人員從批準退休之次月起,按退休人員管理,享受退休生活待遇。退休生活待遇包括退休費和保留津補貼(全額)。退休費以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70%的比例計發。

  2、由于教學工作的特殊性,教師到齡退休后,因承擔的學期教學任務尚未完成,不能離開工作崗位者,在該學期內,所任課時按相應職務在職教師發給課時酬金。

  3、符合退休人員提高退休費比例條件的人員,經市人社局批準,退休費比例可提高5—10%,但提高標準后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準工資。

學校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篇7

  隨著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為進一步推進全鎮學校、幼兒園學領導干部和教師隊伍建設,構建科學規范的教育人事管理體系,加強校長及領導班子建設,促進師資均衡配置,形成領導能上能下,教師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根據縣局有關精神指示,特制訂我鎮教育人事管理制度。

  一、小學、幼兒園領導干部人事管理

  第一條:嚴格規范學校、幼兒園領導干部任職條件。小學領導班子必須具備小學以上教師資格,學歷達?苹蛑屑壱陨下毞Q。幼兒園領導班子必須具備幼教以上資格,學歷達到幼兒師范?埔陨匣蚪涍^一年以上相關培訓。現任領導班子成員如未達到以上任職條件,允許兩年的時間達標,兩年后仍未達標者,免去其行政職務。新提拔的學校、幼兒園領導干部必須符合以上任職條件。

  第二條:校(園)長任用年齡原則不超過男55周歲,女50周歲(以縣局通知為準)。

  第三條:學校、幼兒園領導干部應服從組織和領導,顧全大局,團結同志,作風正派,率先垂范,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如因工作失誤或決策錯誤,違反政策及法律法規造成不良影響或結果者,除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外,同時給予停職、免職或撤職處理。同一學校的領導干部如因工作上發生嚴重分歧或沖突,在學校乃至社會上造成極壞影響,遵照下級服從上級的原則免去相關人員的行政職務并予調離本單位。

  第四條:學校、幼兒園領導干部個人申請調換單位的,組織上在滿足其申請時,一律不予職務考慮。

  第五條:中小學領導干部因健康原因請假一個學期以上仍不能正常工作,建議其辭去行政職務,并就近分配其工作單位。

  第六條:學年結束后,中心學校將對學校、幼兒園領導班子進行績效評估,對成績較差的學校領導干部進行考察和民意測評。如有領導班子不團結,工作拖沓,相互推諉,嚴重失職等現象,中心學校將報請縣局免去校長或中層干部職務。

  第七條:學年績效評估成績較差的學校,第一年校長應作表態發言,連續兩年成績仍未進步的學校校長應接受組織上的戒免談話或換崗;連續三年成績無進步的校長直接免職,并對該校其他領導干部戒免談話或換崗交流。

  第八條:在全鎮學校、幼兒園績效評估中,連續三年學校績效考評中明顯下滑的學校,免去該校校(園)長職務,并對其他領導干部戒免談話或換崗交流。

  第九條:學校、幼兒園領導干部應嚴密防范校園安全事故。如校園內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校(園)長及分管領導直接免職。涉及法律責任者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條:學校、幼兒園干部人事原則上一概不破格提拔。如因某一領導崗位空缺,應從干部后備庫中的人選中優先提拔。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破格提拔,必須由組織考察及民意測評獲得通過后,報縣局批準方可提拔任用。

  第十一條:學校、幼兒園領導班子成員退居領導崗位后,應自覺服從單位工作安排,堅守工作崗位,不得向組織提出離崗要求。如本人堅持離崗,中心學校將按上級有關規定上報縣局。

  第十二條:根據學校工作特點及中心學校績效評估結果等因素視具體情況對在同一學校任職達五年以上的校長逐年進行交流,促進我鎮教育均衡發展。

  第十三條:及時合理安排中小學領導干部參加相關層次崗位培訓,學習和考察活動。

  二、學校、幼兒園教師人事管理

  第一條:教師年度考評是我鎮中小學教師綜合評價的常規工作,是我鎮學校、幼兒園教師績效工資發放,年度考核,評模選優,交流換崗等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和有力依據。各學校、幼兒園教師必須服從執行本校教師的績效考評實施方案并接受學?己。

  第二條:全體教師必須服從上級和學校管理。如有教師因不服組織人事安排或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擅自離崗,中心學校將按相關政策規定上報縣局。

  第三條:學校、幼兒園教師應愛崗敬業,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樹立高尚的師德師風。確有特殊原因不能上崗者,應按縣局相關規定履行請假手續。

  1、病假:因病需請假一個月以上者必須附請假條,病歷卡及縣級及以上醫院院長簽字的疾病診斷證明上交中心學校簽注意見后報縣局批準。

  2、產假:應向中心學校遞交請假條,結婚證,準生證及出生醫學證明等資料,經中心校簽注意見后報縣局批準。

  3、其他婚假、喪假、事假按國家規定辦理。第四條:擅自離崗。所在單位應書面敦促其及時回崗工作,如本人堅持不返回崗位,離崗連續超過十五日者則及時上報中心學校,中心學校將按相關規定上報縣局。任何學校不得隱瞞教師擅自離崗,不得同意教師請人代課。

  第五條:教師人事調整由中心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學校編制及相關教師具體情況召開專門會議研究決定。人事調配實行一次性討論。一經討論確定,原則上不得變動。

  第六條:學年結束后,中心學校將對教師績效考評居末位,尤其在全鎮教學業績評估中居末位的.教師進行戒免談話,并根據學校領導及教師民意測評由中心學校人事專門會議確定是否異地交流。

  第七條:每年新增員教師按政策及縣局安排落實工作崗位。小學新增員教師原則上分配至土車壩小學、漩水坪教學點、銅錢壩小學等缺編學校任教。各學校、幼兒園有義務做好新增員教師及其他教師的工作考核,對不能勝任工作的教師上報中心學校予以另行安排。

  第八條:幼兒園缺編需增派教師時,由中心校及時上報縣局,由縣局統一安排。第九條:在部分學校人員編制飽和的情況下,中心學校推行青年教師到艱苦邊遠或缺編學校支教制度。超編學校應派出教齡最短的年輕教師到缺編學校支教至少一年,由中心學校下達支教指標。在確定支教人員后,中心學校下達支教派遣單。支教期滿即調回原工作單位。

  第十條:學校、幼兒園按編制合理設置專業技術崗位,各職稱按職級實行限額聘任管理。高一級崗位無空崗時,下一職級不行晉檔和晉升職稱。凡晉升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在滿足國家規定的條件后,需根據本單位崗位設置情況確定。對申報人數多于崗位數時,根據申報人任現職的年限、學歷、完成課題的級別和數量、參加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獲得“優秀”的數量、時間等條件來進行綜合考慮。在以上條件都相同時,以在本鎮單位內工作時間長者予以優先考慮。在土車壩小學、漩水坪教學點工作的教師和校際交流的教師優先安排晉升。第十一條:教師離崗,返崗必須由本人到縣局辦理相關手續。返崗人員不能堅守崗位由所在單位以書面形式上報中心學校。第十二條:本鎮教師未及時經縣局批準辦理調動手續縣教體局未下調令)到本縣公辦學校任教導致本鎮師資短缺,中心學校將扣減該教師績效工資用于聘請代課教師。

  第十三條:當年晉升職稱和晉升崗位等級的教師不予調動。

  第十四條:教師到齡退休以學期期中考試時間為準,其退休日期在期中考試前則于該學期提前退休,若在期中考試后則工作順延至該學期結束,超退休時段工作期間由任職學校(幼兒園)適當發給一定的補助。

  第十五條:及時合理安排學校、幼兒園教師參加相關學科培訓,提高業務水平。

  第十六條:各學校(幼兒園)臨時聘用人員未納入本管理制度。

  20__年十月二十日

學校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篇8

  一、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人事管理,提高人事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學校人事管理遵循平等公正、寬嚴協調、獎懲并舉的原則。

  第三條學校職工在嚴格遵守本規定的基礎上,應當認真、負責、創新性地工作,給學校積極獻言獻策,推動學校的長遠發展。

  二、職工權利與義務

  第四條學校職工享有以下權利:

  1、在制度范圍內自主開展本職工作,進行相關領域的改革、研究和實驗;

  2、按時獲取工作報酬,享受學校福利待遇和休假;

  3、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學校職工大會或其他方式,參與學校民主管理;

  4、指導學生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5、其他規章制度中規定的權利。

  第五條學校職工應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國家教育方針;

  2、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執行學校工作、教學計劃,履行職工聘約,完成工作任務;

  3、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等方面的協調發展;

  4、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對學生進行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5、其他規章制度中規定的義務。

  三、聘用制度

  第六條學校實行職工聘用制度,所有職工主要以聘用的方式與學校發生勞動合同關系。

  第七條學校在聘用職工時應遵守以下條件:

  1、應聘者身心健康;

  2、應聘者為專科及以上學歷,須有教師資格證和畢業證;

  3、外語教師應當有英語四級或六級通過證;

  4、師范類專業有三年以上工作經歷者優先錄用;

  5、榮獲“三好學生”、國家級獎學金、校級獎學金等榮譽者優先錄用;

  第八條學校在應聘職工時應遵循下列流程:

  1、應聘者填寫職工應聘申請表;

  2、應聘者參加應聘面試;

  3、對通過面試者進行崗前培訓;

  4、簽訂職工聘用合同。

  第九條學校所有職工均應與學校簽訂職工聘用合同,合同中須載明職工和學校的權利義務關系、職工工資福利以及結算方式、合同解除方式、爭議解決辦法等。

  第十條學校職工有下列行為,經學校人事主管部門的調查確認,學校應與該職工解除應聘合同:

  1、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學校造成損失的;

  2、三次以上無合理理由未按時完成學校工作任務,經批評仍無悔改的;

  3、體罰學生,影響惡劣或經批評不改的;

  4、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或經批評不改的;

  5、散布有損學校名譽的言論,影響惡劣或經批評不改的;

  6、其他給學校造成惡劣影響或重大損失的'行為。

  第十一條學校與職工解除應聘合同的,學校應當根據相關規定支付該職工應得的報酬。該職工對學校解除合同的行為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議,復議決定為最終決定。

  四、福利制度

  第十二條按照學校職工聘用合同的規定,學校職工均享有一定數額的基本工資,學校應當保證該基本工資的按時足額發放。同時,學校按照職工工作種類、工作強度可以實行在基本工資之外的差額工資制。

  第十三條職工享有生活、工作、醫療等方面必要的補貼,補貼職工和補貼數額應根據學校財務制度實行。

  第十四條根據學校有關放假或休假的決定,職工可以享受帶薪休假的福利。第十五條綜合教職工在學校教學期間的各種表現,教職工可以享受學期獎金的福利。

  第十六條各種福利經費的發放時間和程序應當遵循學校財務制度的相關規定。

  五、請假制度

  第十七條為保證學校各項工作能正常有序的進行,不因個別因公、因私、因病缺崗的教職工而使學校工作受到影響,根據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精神及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十八條教師因公因私需請假的,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到教務處領取請假報告單。請假一天以內由分管副校長審批,一天(不含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含三天)由校長審批,三天以上經校長審查后交董事會批準,經以上領導審查同意后,把請假報告單(存根)交教務處備案存檔,以便安排人員代課。未交而影響授課的,作曠課處理。返校后要及時到教務處銷假,未銷假的超假時間作曠工處理。第十九條請假不能先斬后奏。非特殊原因,不能通過打電話等方式請假,特殊情況不能預先請假的,事后要向校長說明原因,聽候處理。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響學校正常工作的時,可不予準假或縮短行程。

  第二十條請病假住院的須憑市級醫院證明,10天以內不扣發基礎工資,津貼部分按實際天數扣除。課時工資扣除實際未上的,提前上的或以后補上的不扣。10天以上(不含10天)只發基礎工資60%,一個月以上(不含一個月)發基礎工資40%;不住院的病假(憑醫院證明)二天內不扣發基礎工資,二天以上(不含二天)按事假論處。

  第二十一條請事假按天數和日平均工資(基礎工資/30天,實行工資包干的教師按月包干工資/30天)扣發基礎工資。

  第二十二條婚假(依據【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教職工結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婚假10天。雙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對方所在地結婚時,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第二十三條產假、計劃生育假(依據【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個月(產前產后累計計算);施行人工流產,懷孕在三個月(含)以下的休息15天,三個月(不含)以上的可休息42天,發給基礎工資。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只發給生活費20元/天。允許產前、產后再請假3個月,但只發給生活費600元/月。

  產假、計劃生育假的時間計算含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第二十四條喪假(僅限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子女、父母3—5天;祖父母、外祖父母1—3天,不扣發工資。在外地的親屬死亡時,需要赴外地料理喪事的,另給路程假。第二十五條教師函授、應考、培訓只扣代課金(學校公派的除外)(15元/節)由學校代扣,代課費由學校發給代課教師,不再扣發基礎工資。

學校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篇9

  一、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制度

  1、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形成部門,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規范制作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在材料形成之日起一個月內按要求送交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歸檔并履行移交手續,任何組織與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積壓歸檔材料。

  2、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當建立聯系制度,及時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信息,主動向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形成部門、干部本人與其她有關方面收集干部人事檔案材料。

  二、干部人事檔案材料鑒別、歸檔制度

  1、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鑒別歸檔工作,必須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與文件精神,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根據形成材料的歷史條件、材料的主要內容、用途及其保存價值,嚴肅認真地進行。

  2、對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在歸檔前必須經過認真審查、鑒別,必須判定材料就是否屬于所管干部的材料及應歸入干部檔案的內容,符合要求的才能歸檔。不準將規定歸檔范圍之外的材料擅自歸檔,不準將虛假材料與不符合歸檔要求的材料歸入檔案。對符合歸檔要求的材料要進行登記,在接收之日起一個月內放入干部本人檔案,一年內整理歸檔。

  3、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載體使用國際標準A4型(長297毫米,寬210毫米)或16開型(長260毫米,寬184毫米)的公文用紙,材料左邊應當留有20~25毫米裝訂。

學校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一、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人事管理,提高人事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學校人事管理遵循平等公正、寬嚴協調、獎懲并舉的原則。

  第三條學校職工在嚴格遵守本規定的基礎上,應當認真、負責、創新性地工作,給學校積極獻言獻策,推動學校的長遠發展。

  二、職工權利與義務

  第四條學校職工享有以下權利:

  1、在制度范圍內自主開展本職工作,進行相關領域的改革、研究和實驗;

  2、按時獲取工作報酬,享受學校福利待遇和休假;

  3、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學校職工大會或其他方式,參與學校民主管理;

  4、指導學生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5、其他規章制度中規定的權利。

  第五條學校職工應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國家教育方針;

  2、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執行學校工作、教學計劃,履行職工聘約,完成工作任務;

  3、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等方面的協調發展;

  4、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對學生進行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5、其他規章制度中規定的義務。

  三、聘用制度

  第六條學校實行職工聘用制度,所有職工主要以聘用的方式與學校發生勞動合同關系。

  第七條學校在聘用職工時應遵守以下條件:

  1、應聘者身心健康;

  2、應聘者為本科及以上學歷,須有學生證或畢業證;

  3、外語教師應當有英語四級或六級通過證;

  4、師范類專業、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學生優先錄用;

  5、榮獲“三好學生”、國家級獎學金、校級獎學金等榮譽者優先錄用;

  第八條學校在應聘職工時應遵循下列流程:

  1、應聘者填寫職工應聘申請表;

  2、應聘者參加應聘面試;

  3、對通過面試者進行崗前培訓;

  4、簽訂職工聘用合同。

  第九條學校所有職工均應與學校簽訂職工聘用合同,合同中須載明職工和學校的權利義務關系、職工工資福利以及結算方式、合同解除方式、爭議解決辦法等。

  第十條學校職工有下列行為,經學校人事主管部門的調查確認,學校應與該職工解除應聘合同:

  1、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學校造成損失的;

  2、三次以上無合理理由未按時完成學校工作任務,經批評仍無悔改的;

  3、體罰學生,影響惡劣或經批評不改的;

  4、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或經批評不改的;

  5、散布有損學校名譽的言論,影響惡劣或經批評不改的;

  6、其他給學校造成惡劣影響或重大損失的行為。

  第十一條學校與職工解除應聘合同的,學校應當根據相關規定支付該職工應得的報酬。該職工對學校解除合同的行為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議,復議決定為最終決定。

  四、福利制度

  第十二條按照學校職工聘用合同的規定,學校職工均享有一定數額的基本工資,學校應當保證該基本工資的按時足額發放。同時,學校按照職工工作種類、工作強度可以實行在基本工資之外的差額工資制。

  第十三條職工享有生活、工作、醫療等方面必要的補貼,補貼職工和補貼數額應根據學校財務制度實行。

  第十四條根據學校有關放假或休假的決定,職工可以享受帶薪休假的福利。

  第十五條綜合教職工在學校教學期間的各種表現,教職工可以享受學期獎金的福利。

  第十六條各種福利經費的發放時間和程序應當遵循學校財務制度的相關規定。

  五、請假制度

  第十七條學校職工請假應當嚴格遵循學校請假制度,否則一律記作曠工。

  第十八條學校職工因以下原因而請假的,學校相關主管部門或人員應當批準:

  1、影響教學、需要醫療的疾病;

  2、人身安全事故;

  3、女性職工例假,影響教學的;

  4、緊急且重要的個人私事;

  第十九條因十八條規定的原因而請假的,職工應當至少提前一天向學校主管人員提出申請,受理人員應當及時做出回復。因突發狀況而來不及申請的,應當及時告知相關主管人員。學校中央行政部門主管和各教學點負責人需請假的,應當經校長批準。

  第二十條未經學校相關主管人員的批準而擅自離崗的,不論原因一律記作曠工。連續曠工兩天以上或累計曠工四天以上,學校應當辭退該職工。有曠工記錄的職工應當扣除曠工期間的工資和補貼,對學校造成損失的,可追究相應責任。

  六、考評制度

  第二十一條學校職工考評應當遵循客觀公正、依據詳實、審核嚴格的原則,考評人員不得以權謀私,徇私舞弊。

  第二十二條學校職工考評結果是晉升漲薪、實施獎懲的依據,考評應當嚴格按照具體的項目考評細則實施,以下內容應當給予考慮:

  1、出勤率;

  2、工作水平;

  3、工作成績;

  4、工作態度;

  4、違紀情況;

  5、其他相關情況。

  第二十三條職工考評總體上應當遵循如下程序:

  1、考核;

  2、職工發表意見;

  3、人事部門負責人審批;

  具體項目的評選可根據項目具體內容和特點在遵循本條第一款的'基礎上設計具體程序。

  第二十四條人事主管部門應當依據事實,客觀公正的對評選申請做出審核決定,必要時,應當聽取其他部門的意見。

  第二十五條申請人對經人事部門負責人審批后的考評決定有異議的,應當在決定公布后2日內申請學校復議,復議決定為最終決定。

  七、獎懲制度

  第二十六條學校職工在學校教育教學、學生管理、學校建設、學校招生、教學改革創新等方面工作勤懇、成績優異的,學校應當予以表彰、獎勵。對有重大貢獻的職工,學?墒谟铇s譽稱號。

  第二十七條學校對職工進行表彰、獎勵應當以考評結果為主要依據,實施應遵循以下程序:

  1、經推薦并遞交申請;

  2、人事主管部門審核;

  3、校長審批;

  4、實施表彰、獎勵。

  第二十八條學校職工有以下行為的,經人事主管部門審核,依據不同情況可給予口頭批評、記過、留校察看、辭退的處分:

  1、故意不完成教學任務或學校行政工作;

  2、體罰學生;

  3、品行不良、侮辱學生;

  4、散布有損學校名譽的言論;

  5、其他有損學校利益的行為。

  學校中央行政部門負責人和各教學點負責人因上述行為構成違紀的,可附帶給予撤職處分。

  第二十九條學校對職工的處分應當遵循以下程序:

  1、人事部門調查;

  2、人事部門做出處分意見;

  3、校長審批;

  4、人事部門執行。

  第三十條學校職工對經校長審批后的決定有異議的,應當在決定公布后2日內申請學校復議,復議決定為最終決定。

  八、晉升制度

  第三十一條學校職工在學校教育教學、學生管理、學校建設、學校招生、教學改革創新等方面成績突出的,經人事主管部門的考核和推薦、校務執行委員會討論、校長任命,可以晉升為學校中基層行政、教學管理職位,福利待遇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提升。

  第三十二條晉升的職位為中央行政部門主管的,應當經校長推薦、校務執行委員會考核、董事會批準、校長任命。

  九、附件

  第三十三條本管理制度經學校校務執行委員會討論通過,董事會備案。

  第三十四條本管理制度中所謂以上包含本數。

  第三十五條學校人事主管部門可以在本管理制度的基礎上擬定相關實施細則,經校務執行委員會討論、校長審批。

  第三十六條本管理制度解釋權歸學校校務執行委員會。

學校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篇11

  一.業績(50分)

  1.考勤(10分)簽到:上午7:30——8:10下午1:30——2:10(冬令時1:50--2:10)每天座班五節。每缺簽一次扣一分,座班每缺一節扣2分。請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寫好請假條調好課雙方當事人簽字,學校批準后方可生效。2.教學常規(10分)

  2、按《徐門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評估。

  3.教學質量(30分)按鄉競賽名次平均分五段,每段按分質計算。

  二.政績(50分)

  1.教育科研:凡在本學年度獲得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論文,經鑒訂獲省,市,縣級分別獎10,8,6分

  2.學科競賽:凡在教育部門組織的競賽活動中獲市,縣,鄉級獎項的分別獎8,6,4分

  3.體,衛,藝工作:凡完成學科基本任務以外,主動申請代其它學科的,經學校研究分配能夠完成任務的每多一學科獎20分。

  4.校園管理:凡在職責以外主動承擔校園管理工作的(如班主任),獎10分。在班級管理中失分的要減去,減完為止。

  5,優質課:凡參加鄉以上優質課教師,除本人晉級,評先同等條件優先外,分別獎4,6,8分。

  6,凡發現教師亂推銷引起不良反應,經調查核實,實行“一票制”作為末位淘汰對象。

  以上兩項合計得分就是本學年度個人工作的評估,分數的多少作為人事管理的重要依據。

學校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篇12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細則》,加強學校檔案的科學管理,逐步實現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的標準化、規范化、科學化,為學校教學及各項工作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凡屬歸檔的各種文字材料,必須要求字跡、圖像清楚,書寫工整,禁用圓珠筆、鉛筆或純藍墨水書寫。

  2.立卷時應將材料收集齊全,核對準確,按文件自然形成規律,系統整理,并在封面上填寫檔案名稱,編寫卷內目錄,確定密級。

  3.檔案室的庫房應堅固安全,并加強防光、防塵、防蟲、防火、防盜工作。

  4.案卷多柜存放的應繪制案卷存放示意圖,建立健全案卷,以積累案卷的立卷說明方案,鑒定報告,交接憑證,檢查記錄等材料。

  5.定期對檔案保管情況進行全面檢查,作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6.建立檔案借閱制度,根據檔案的機密程度,確定利用范圍,規定不同的審批手續,“借閱檔案證明單”,經領導同意簽字后,方可借閱,借閱人不得擅自拆卷抽取、拍照、復制卷內文字材料,借閱人不得泄密遺失、涂改或污損,違反規定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7.檔案的鑒定工作在校長的領導下,由檔案鑒定小組定期實施鑒定工作,確定保管期限和密級,編制銷毀清冊。

  8.鑒定工作結束后,鑒定小組應寫出“檔案鑒定工作報告”。

  9.在學校形成的各類永久性檔案,保管二十年后,連同“案卷目錄”(一式三份)和有關檢索工具一并向上級檔案部門移交。

學校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篇13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不提倡留職停薪,未經學校許可,不準搞第二職業。

  2、全校教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分配。

  3、凡要求調入本校工作的教職工經學校考核,行政會研究同意方可辦理調入手續。調入后第一年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評合格,方可成為本校正式教職工。

  4、學校決定調整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應服從分配,按時上崗,否則從通知之日起以曠工論處。

  5、凡本校教職工連續礦工一周或累計半個月以上者,以待崗處理。

  二、考勤

  1、學校全體干部,教師職工均系考勤對象,由教務處負責考勤工作。各組、室設考勤員一名,(由組長擔任),逐日記載出勤情況,按日統計,上報教務處匯總公布。

  2、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中途離崗。

  3、教職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組室負責人或考勤員。

  4、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論處。曠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應的工資外,停發當月獎勵工資。

  5、教職工的集體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專職教師,按國家規定享受寒暑假。職工、干部寒暑假期間,享受假期的三之二,其余時間由學;虿块T安排工作。

  7、凡本校教職工,無故連續曠工一個月,或累積一個月者,以自動離職處理。

  8、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定,與工資、獎金、評選、職稱評定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三、請假

  1、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請假人除特殊情況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課工作之后,方可離開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托他人辦理或事后補假。

  2、請假時間在1—2節課以內,本人空課者,由年級組長批準;一天以內由教務主任批準(后勤人員由總務主任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分管副校長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以內由校長批準;一周以上,由校長簽注意見后,報教育局辦公室批準;中層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長批準。

  3、教職工請假,一月內事假累計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發全部獎金;一學期事假累計15天,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者,扣發全學期地區津貼;事假在一個月,病假兩個月以上者,停發請假期間的職務工資。

  4、請長期病假者,從綹三個月起,除執行上述第三條規定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標準如下:

  工齡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90%(指除工務工資、獎勵工資以外的基本工資,下同)。滿十年的照發,六個月以上病假的,從第七個月起發病假期工資,標準如下:工齡不滿十年,發給本人工資70%;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

  5、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準假三天,實行晚婚晚育的可準假10—15天。

  6、女職工的產假按計劃生育暫行規定辦理。

  7、本人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三日的喪假。

  8、外省市籍職工,請假赴原籍結婚、奔喪者,根據往返路程、遠近往返所需時間,給予路程假。

  9、未經請假擅自離崗或未經續假逾期不歸者,以曠工論處。

  四、獎懲

  1、對教職工的獎勵和處罰,要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經過一定評議、審議手續,并公之于眾。

  2、校級先進工作者,每學年評定一次,由校長授予榮譽稱號。單項獎勵隨時進行。先進工作者評定比例一般為15%--20%左右,表彰先進,堅持德、勤、能、績綜合評定。須由群眾評議推薦,組室申報,校長審批。

  3、給予教職工處分,必須慎重,應由學校組織調查,取得確鑿證據后,根據錯誤程度和本人認識態度,在一定范圍內公開討論,形成初步見后,由學校行政會議決定。記過以上處分,需經主管部門批準。

  4、獎勵以精神為主,物質為輔。

  5、所有獎勵和警告以上的處分,均記入個人和學校檔案。

  6、凡符下列條件之一的教職工,可給予獎勵:

  (1)師德高尚,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者。

  (2)遵紀守法,兢兢業業,出滿勤,事事處處為集體,對不良行為敢于斗爭,事跡突出者。

  (3)熱愛學生,循循善誘,誨人不倦,教育教學質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開拓,創新善于試驗,在教育教學改革上有較大貢獻者。

  (5)面向全校學生,對后進學生加倍愛護,在幫助后進學生轉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參加競賽獲獎學生的輔導教師。

  (7)積極組織,指導學校大型活動,并做出顯著貢獻者。

  (8)服務及時周到,態度和藹可親,質量令人滿意,效益好者。

  (9)為籌集資金做出突出成績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貢獻和先進行為者。

  7、對照上述條件,視情況可授予先進工作(或其它榮譽)稱號,或給予單項獎勵。

  8、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予處罰。

  (1)目無法紀,自由散漫,擅離職守,玩乎失職,造成損失者。

  (2)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殘和傷害者。

  (3)違法亂紀,賭博成性,酗酒成風,打仗,挑撥是非造成不良影響者。

  9、依據上述情形輕重與認識態度,可分別給予口頭批評,公開檢查,通報批評,扣發獎金或工資、賠償損失、警告、嚴重警告、記過、降職、降薪、開除留用、開除等處分,觸犯刑律者,由司法機關處理。

學校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篇14

  為了深化和推進民辦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貫徹落實人事制度改革的有關的精神,調動教職工教書育人、服務育人、管理育人的積極性,增強辦學活力,提高教師待遇、提高管理效益、提高教育質量,特制定本校人事計劃如下:

  一、落實校長負責制

  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學校深化“校長負責制”,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政治核心和保證作用,發揮工會、教代會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作用。形成“三位一體”立體管理的合力。學校重大事項必須經過教代會討論、審議決定。推行“校務公開制度”,黨政干部聘用考核制、任用公示制以及校務委員會審議制。

  二、推行全員聘用制

 。ㄒ唬┘訌娋幹乒芾砗涂刂。根據區師生服務社的編制數來聘任教職工。

  (二)加強聘任合同制的規范管理。教職工的聘任期一般為一年,到期將自然中止與校方的'勞動關系,繼續勞動關系則需再簽合同。

  (三)規范學校教職工聘任工作。

  1、全員聘用合同制是根據學校的辦學規模和效益等實際情況對全體教職員進行“雙向聘任”,競爭上崗。

  2、聘任順序

  (1)教師本人申請應聘

  (2)學校擇優聘任

  (3)教師受聘或拒聘

 。4)學校調整安排拒聘人員

 。5)簽訂崗位聘任協議

 。6)雙方履行崗位協議

  3、考核:每年度對教職工崗位履行情況進行考核指標為:德、識、能、績?己隧樞颍鹤晕倚〗Y → 小組交流 → 相互推薦 → 學?己 → 公布考核結果?己藱n次:優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凡是考核合格和優秀的作為下一年聘任的條件。

 。2)對基本合格的教師延長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內只發工資,不發獎金)

 。3)不合格的就不予聘任。

  三、落實學校人事管理

  (一)人事

  1、全校教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分配。

  2、凡被聘用教師,試用期三個月,在試用期內出現工作失誤,造成影響予以解聘合同,工資按臨時工發放。

  3、學校決定調整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應服從分配,按時上崗。

  4、凡本校教職工連續礦工一周或累計半個月以上者,屬自動解聘。

 。ǘ、考勤

  1、學校全體干部,教師職工均系考勤對象,由校辦負責考勤工作。逐日記載出勤情況,按日統計,作為月年終績效考評依據。

  2、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中途擅自離崗。

  3、教職工因事、因。ǔ厥馇闆r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組室負責人或考勤員。

  4、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論處。

  5、教職工的集體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定,與工資、獎金、評選、職稱評定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ㄈ⒄埣

  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請假人除特殊情況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課工作之后,方可離開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托他人辦理或事后補假。

學校人事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4篇) 相關內容:
  • 學校人事管理制度范本(精選14篇)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對總公司職工的招聘、錄用、考核、聘任、解聘、教育、培訓、調配等實行有效統一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及總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的所有職工。...

  • 學校人事管理制度(精選16篇)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細則》,加強學校檔案的科學管理,逐步實現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的標準化、規范化、科學化,為學校教學及各項工作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 無煙學校管理制度(精選28篇)

    一、指導思想為營造教書育人的清新校園環境,使青少年從小養成良好衛生習慣,為做好我校的控煙工作,進一步凈化校園環境,結合我校特點,特成立控煙領導小組和控煙工作監督組及控煙制度。...

  • 學校公章管理制度(通用3篇)

    一、家長學校工作制度1、家長學校實行制度化與規范化管理,做到:有牌子、有領導班子、有工作計劃和教學計劃、有教材。2、鼓勵家長以自愿為原則參加家長學校的學習,參加者必須遵守紀律,積極主動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 學校備課制度(通用31篇)

    1、每個教師必須認真備課,寫好教案才能上課,不能“打無準備之仗”和“信口開河”。教師必須認真鉆研教材,掌握好本冊教材的重點,與前后教材的內在聯系及函接,各單元之間的知識聯系。...

  • 學校易燃易爆管理制度(通用5篇)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具有極大的火災危險性,為確保單位的消防安全,特制訂如下制度:一、單位根據日常工作需要,如需儲存、使用、運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經單位相關領導批準同意,并做好消防應急處置措施。...

  • 學校德育工作的管理制度集錦(通用33篇)

    學校德育工作是學校教育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學校德育工作的好壞直接影響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故學校德育工作得失敗,會影響孩子的一生。特制定了德育管理制度:1、每周一利用升旗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制度。...

  • 學校收費管理制度(通用9篇)

    教育收費執行《收費許可證制度》。學校的各項收費,均須按程序到市物價主管部門領取收費許可證。按規定接受物價部門對收費許可證的年審。一、學校收費財務管理規定為加強學校收費管理,規范收費行為,根據省市區有關文件要求,制定本暫行...

  • 學校講課制度(通用6篇)

    1.依據學校統一時間,按時上下課,不許遲到和拖堂。2.上下課時,教師要和學生互致問候或互道再見。3.不許無教案上課,不許隨意離開課堂。4.進人課堂時不許化妝.戴首飾或穿顯眼的服裝。5.語言.板書.行止要規范,身體力行,為人師表。...

  • 學校信息報送制度(通用8篇)

    為了加強學校綜合管理,維護學校穩定安全的局面,同時做好各方面成績的宣傳報道工作,制定信息報送制度如下:(一)七年級管理辦公室應對全體初一教職工加強思想政治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

  • 關于學校住宿管理制度(通用7篇)

    一、總則1、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 學校崗位管理制度(精選3篇)

    總則為了進一步規范學校食堂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維護師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管理暫行辦法》,以及省市縣有關部門關于中小學學生食堂管理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

  • 學校規章制度范文(精選28篇)

    教導主任是校長做好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少先隊工作、體育衛生工作和領導教學,進行教學改革,以及開展各項活動的主要助手,協助校長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負責領導、組織和檢查全校的教學、教研、教學改革工作,指導少先隊工作。...

  • 學校財產賠償制度(精選9篇)

    一、圖書資料是本校圖書室的物質基礎,是國家財產,讀者必須愛護圖書資料。如發現折卷、污損、撕剪、涂改、批注、遺失等現象,按本制度由借閱人賠償。...

  • 2025學校規章制度(精選32篇)

    為了使我校的“書香校園”開展活動落到實處,取得實效,特制定以下各項制度和細則:一、成立創建讀書活動領導小組成立領導小組:組 長: 張學武副組長: 楊春王勝利成 員: 各班班主任、語文老師二、建立開展活動工作計劃學校根據區局精神...

  •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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