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門衛管理制度(通用32篇)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1
為認真做好安保工作,維護好校園的安全,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對門衛工作規定如下:
一、門衛工作人員要憑證文明上崗、認真執勤。保持門衛室及周邊環境的整潔,校外人員不得滯留在門衛室。
二、進校人員必須登記掛牌,門衛人員要對來校被訪者先電話聯系,進校人員離開學校,要有被訪者簽名。
三、保持大門、小門常關。大門要上鎖,小門上插銷。車輛進出要及時開關門。學生中途離校,憑班主任或政教主任簽名的請假條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車輛進校登記工作。
五、教工攜帶學校物品及外單位借用學校公物者出校,必須經總務主任同意后,才能放行。
六、門衛工作人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證門衛室始終有人執勤。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2
1、當外來人員需進出校門時,門衛要對外來人員進行詢問,查錄其有關證件,辦理入校手續,經同意后方可讓其出入;遇有異常或緊急情況要及時向辦公室迅速通報。
2、上課期間,門衛不得允許家長到教室找學生。
3、門衛要嚴禁社會閑雜人員(如業務推銷員、醉酒人員、等)進入校內。
4、進校人員須衣冠整齊,凡赤膊、奇裝異服者一律不準進校。
5、在課間、就餐、集會、課外活動等學生在室外活動密集時或有學生在干道上活動時,門衛不得允許機動車輛進出校門。
6、外來陌生機動車輛需要進入校門時,門衛要進行詢問登記,并向相關領導報告,經同意后方可讓其進入。
7、門衛要禁止各類車輛在校門口內外隨意停放,車輛停放整齊有序。
8、學生在上學、放學期間進出校門時必須憑借學生證,門衛要認真審查出入學生證,對無證學生進出校門時,門衛暫不允許其進出校門。
9、對于無證學生進出校門時,門衛要及時進行詢問并與其班主任聯系,當場證明確認后,方可讓該學生出入校門,并做好有關記載備查。
10、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需外出時,必須持有班主任審批的規范的書面請假條。門衛要認真審查請假條和學生胸卡,留存學生證,做好出校登記;該學生返校時,門衛做好入校登記并返還學生證。
11、認無疑并做好記載,方可讓其離校。對可疑人員門衛要嚴禁其帶學生離校,并及時向學校報告。
12、住讀學生在(寒暑假除外)攜帶有被套等住宿用品離校時,必須持有該班主任批準手續,門衛方可讓其離校,否則門衛不得讓其離校。其他攜帶物品出校門者,應向門衛遞交有關證明或說明情況證實后才能離校。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3
1、門衛人員承擔著學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職責,必須時刻提高警惕,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2、嚴格落實來客審查登記制度。從嚴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校內學生進出校門注意查驗有關證件并做好登記。所有外來人員進校前須進行盤查,并提醒來訪者按以下途徑聯系:屬上級檢查聯系工作的同志必須由學校有關領導接洽后方可進入,屬學生家長來訪必須由相應班主任接洽后方可進入(上課期間一般不得進入校內),屬教職工來客必須由教職工接洽后方可進入,屬給學校配貨的供貨商必須由總務處接洽后方可進入,屬其他商業來訪,一律由相關校長視情況接洽后方可進入。所有外來人員進校前必須按規定登記后方可進入。對超過學校有關規定時間進出校門的學生應逐個登記,并將情況報告政教處。如發現門衛不按規定執行一次扣款5元,造成后果的按規定嚴肅處理。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門衛人員必須盤查并作好登記。學校物品出門必須持有總務處出具的出門證或校級領導聯系后方可放行,教師私人物品出門須由教師接洽后方可放行。對可疑物資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查實來源無誤后方可放行。如發現門衛不按規定執行一次按可疑物資折值扣款。
5、學生家長必須經聯系到相關班主任并獲得同意后方能在班主任陪同下與學生會面,會見學生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正在上課,必須先在外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并必須制止在校門口隨意擺攤設點,發現一次不制止扣款5元。
7、門衛人員須做好校內巡邏工作,確保學校設備設施和花草樹木安全,晚上放學后在規定時間內督促檢查教學樓上學生及時就寢,檢查教師辦公樓、教學樓上各室門的關鎖、用電設備是否關閉等。并做好值班記錄,政教處一周一統計一通報,發現問題及時搞好整改。遇有特殊情況,要及時與值日領導匯報。
8.上班期間,值班老師須嚴格遵守值班紀律,不可以做其它與值班無關的'事(含看電視),不可以擅自離開崗位。上崗期間瀆職離開崗位,發生事故要追究其責任,按照規定嚴肅處理,發現一次扣款5元。
9. 遇到學生生病去醫院治療,要有家長的請假條和家長來接學生,才可以同意學生離開學校。沒有家長寫的請假條,沒有家長接的學生,不可以開門讓學生離開學校。發現學生違反學校規定,值班人員須馬上通知班主任,對學生進行教育。發現門衛隨意私放學生進出一次扣款5元。
10.門衛上班時限:每周日下午1:00-----周五下午放學止(如遇到特殊情況只要有學生在校活動除外),法定節假日必須有人24小時值班,并經常在校園內巡視,學校發值日補貼,發現一次不按要求到崗的扣款30元。
11.門衛報警程序:校園里發生可疑人員或有暴力事件發生,按照信息傳遞制度須及時報告政教主任處理,政教主任再報告分管安全校長;若發生突發事件,值班人員在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學校隨后啟動校園安全應急預案。
12. 門衛開關門時間:有學生在校期間:早晨在起床鐘響前10分鐘開門,晚上下自習熄燈號響后20分鐘關門;其他時間:冬季早晨6:30(夏季早晨6:00)開門、冬季晚上10:00(夏季晚上10:30)關門。違反一次扣款5元。晚上遇到急診病人可靈活處置!
13.門衛人員必須按以下要求上崗:一是佩戴值勤證;二是穿制服上崗;二者最低須選其一,發現一項都沒落實的一次扣款5元。
15.門衛必須按時做好校門口和門衛室里的清潔衛生,不得讓閑雜人員隨意進入門衛室。發現一次扣款5元。
16.為了便于聯系,所有教職工應提供最新聯絡方式,若號碼變化應自行盡快到門衛室更改;學校配備警械須搞好保管,不得遺失或外借,否則按損失扣款。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充分發揮門衛的作用,確保師生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師生人身安全不受傷害,特制訂本制度。
1、學生在校期間,門衛24小時堅守崗位,如有事須請假,代崗人員自行安排。周末白天由學校行政成員輪流值班。星期五和星期六的晚上由門衛值班,下午5點前到校。星期日下午3點前門衛必須到崗。
2、在工作期間,門衛室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3、車輛出入校門必須問明原因。非因工作關系,自行車、機動車一律停在校外兩側,不得放入校內。
4、樹立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的思想。按時開門、關門,堅守崗位。
5、外來人員入校必須問清來龍去脈,嚴格履行入校登記手續。堅決杜絕校外閑雜人員進入校園。
6、學生出入校門須憑走讀證或班主任簽字的、學校統一印制的請假條,否則,一律不準放行。學生外出引發安全事故,追究門衛責任。
7、堅決禁止撿破爛人員入校。
8、門衛負責打掃校門口衛生,保證清潔無垃圾。
9、學校出現失盜情況,如跟門衛失職有關,將視性質輕重予以罰款。
10、門衛每月報酬與工作績效掛鉤。如出現工作失誤,將從中扣除處罰金額。吃喝等生活費自理。
11、門衛必須保證態度良好、身體健康,如盡責不夠或身體不適,不能勝任此項工作,學校有權辭退。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4
一、門衛室必須嚴格執行按時開關門(鎖門)制度,做到該關(鎖)時必須關(鎖),該開時必須開;開關(鎖)門的具體規定:
1、住校生從周六下午(九年級)和周日(七八年級)到校后,一律不得出校,(有特殊情況必須憑班主任或科任老師簽署意見的假條,并做好登記后方可出校);
2、每天早上開門時間7:20—7:30,在非住校生進校時門衛要監督,嚴禁非學生進校;在此期間,學生準進不準出;門衛須監守在門口。
3、上課期間(包括早讀、正課晚自習)學生一律不準出校;
4、外來車輛進校必須經允許同意后才開門,下晚自習開門時間為9:00-9:30。在此期間,不允許住校生出校;學生進出時門衛必須監守在門口。
5、非住校生須憑校牌出入學校。
二、門衛室工作人員考核辦法:
1、門衛室必須保證24小時不離人,發現空崗(離崗)一次扣工資20元;
2、沒有按規定履行門衛職責,被督查到一次扣工資20元;
3、因不按規定搞好工作,造成工作失誤甚至造成嚴重后果的學校除給予解除雇用外,并追究相關責任。
4、非學生進入校園必須登記,自己沒有把握的'須請求相關領導同意后才能批準進入校園,私自批準外來人員進入的,一切后果自負。
茅坪民族中學
20xx年9月1日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5
一、門衛務必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二、校門定時上鎖,學校實行封閉管理。
三、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務必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
四、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五、學生上課期間,不得隨意離校出門。學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狀況的確需要出門時,務必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批準后,方能離校。
六、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狀況經門衛批準除外)。散文閱讀:
七、門衛負責校門一帶衛生保潔,堅持每一天清掃一次。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6
一、基本要求
1、門衛值班人員必須無刑事犯罪史、無精神病史、無傳染病,作風正派,恪守崗位,具有高度的責任意識,認真做好門衛一切工作,任何時候都不得擅離職守,隨時準備完成領導下達的緊急任務。
2、門衛要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條例》和各項規章制度。
3、值班時著裝規范整潔,注重儀表儀容,保持威嚴姿勢和良好的精神面貌。
4、當值門衛應按規定時間開關校門,并保持校門四周和傳達室衛生,隨時清理果皮、紙屑、煙頭等垃圾物,達到學校的《衛生清潔標準》。
5、門衛應避免與來訪人員發生糾紛,遇事要冷靜、理智、機智。如遇無理取鬧或人身侵害,要避免事態擴大,及時報告校長室處理。
6、門衛因事因病不能執勤,需向綜治主任提出請假申請,獲批準后,還得向代班人員作好移交工作方可離校。
7、門衛值班時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因工作失職造成學校損失,當事人要負相應責任。
二、執勤規范
8、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于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或車輛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衛人員要及時開啟和關閉,防止學生溜出或外人溜進學校。
9、騎自行車、電瓶車進出校門時,師生一律下車推行,嚴禁在校內騎車。在上學和放學時,應做好門前停靠車輛的疏散工作。
10、全體師生進出校門必須穿戴整潔、大方,對衣冠不整、奇裝異服者嚴禁入校。
11、學校校車、辦公用車進出校門免予登記檢查,門衛要保證其出入暢通。其他運載物資車輛出入校門應予以檢查,并按規定留好記錄。
12、本校學生在上課期間出、入校門時,門衛應查驗學生請假手續是否完備真實,是否有家長帶領。學生遇傷、病等緊急情況,急需出校而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應迅速確認,放行出校,并及時通知護導人員。
13、學生家長因學生病、傷等重大原因要求進校探望學生或要求面見老師、領導反映問題的,門衛在電話通知相關人員獲得準許后方可允許其進
校。學生家長要求轉交包裹物品的',要及時與學生、老師聯系做好交接手續后及時轉交,不負責現金和貴重物品的收存轉交。
14、對非本校人員進校要嚴格門禁制度。校外人員因聯系公務需要進校的,門衛要查驗并登記本人的有效證件,規范完整填寫登記表格,并聯系校內有關人員,確認是否接待后,決定是否允許進入學校。對放行人員,門衛應告知其處理完事情后馬上出校,出校時填寫外來人員出校記錄。對外來人員進出校時所攜帶物品要注意觀察留意,必要時進行查問。
15、教職工親友來校探視,必須由本校教職工親自登記,陪同進出。
16、門衛接待外來人員時,應指導其將所使用車輛停放到規定區域,防止堵塞門前交通,接送學生車輛一律不得進校。
17、節假日要加強保衛工作,除規定人員入校外,無特殊原因,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入校、逗留。
18、門衛對操外地口音、持外地證件的人員要求進校或帶學生出校要認真查驗證件并聯系相關部門,確認后放行,對形跡可疑的人員要仔細盤查。
19、門衛對在校內施工的外來人員要留有記錄。
20、門衛應制止廣告散發、商品推銷人員進校,制止小商、小販在校內外設攤叫賣,勸止閑雜人員在校門口聚集游玩,制止在校門及兩側張貼廣告等。
21、學校外借物品需校長同意,門衛應主動檢查有關證明方可放行。
22、每天保安簽收好各種報刊、信件,及時分發至各辦公室;對匯款單、信函、包裹、郵件要登記收發;對急件及時送至當事人。
23、保安人員不準代替學生到校門外購物。
24、如遇特殊情況,要立即向護導人員匯報,及時處理,確保學校全方位的安全,重大事件及時報“110”。
25、如因保安原因造成有損學校聲譽或安全事故,一般不合格進行批評和再培訓,重大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并經濟賠償責任。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7
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項保衛任務,切實保障師生的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學校門衛制度如下:
1.學生在校上課期間,一律不準私自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并在規定時間內按時返回學校。
3.學生翻越圍墻進入校內者,一律按違紀進行處分。
4.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事需外出辦理,必須持請假條方可出校門,無假條隨意出入校門者按曠職處理。
5.外來人員來訪,門衛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并填好會客單。
6.外訪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7.學生家長到校聯系工作或了解學生情況要在家長接待室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學樓內。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8
為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避免發生各種突發性公共安全事件,保護幼兒園教職員工以及全園幼兒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幼兒園教職員工進入幼兒園,應主動向幼兒園門衛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幼兒園門衛應認真查驗進入幼兒園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幼兒園。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幼兒園門衛有權拒絕其進入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教育活動時間,幼兒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幼兒園門衛查驗核實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園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幼兒園,必須憑有效證件在幼兒園門衛室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幼兒園門衛有權拒絕其進入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幼兒園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經幼兒園領導同意,并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幼兒家長到幼兒園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幼兒情況時,需做好中途探登記后準予進入。
3、幼兒家長要進幼兒園找自己的孩子時,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幼兒園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杜絕車輛進入幼兒園。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幼兒園的車輛,需經幼兒園領導同意后,在保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幼兒園門衛對進出幼兒園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幼兒園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并登記。
2、幼兒園保衛人員對帶出幼兒園的宗物品要請示學校、幼兒園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幼兒園門衛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幼兒園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幼兒園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2、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一、學校門衛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務必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職責到人。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系,各有側重,要規范操作,有利于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衛管理逐步實現系統化、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目前白天時間由后勤管理服務中心統一安排。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其它時間段及固定假日由學校派員職守。
三、學校門衛肩負維護學校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禮貌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學校門衛務必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者就應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門衛電話聯系,經確認能夠接待后方可入校。來者出校時,應憑被者簽字后憑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者在門衛室等候。
五、學校門衛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狀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閑雜人員隨意進校。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學生生活區、教學區。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狀況除外)。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務必下車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門衛要確保到校的報刊、書信、資料、票據的及時準確發送,對教師、學生的掛號信、匯款單、包裹單等要盡快通知本人簽收,確保門衛值班室電話24小時有人接聽、傳呼。
八、學校門衛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個性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狀況迅速查明原因,用心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九、學校門衛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門衛接班時,務必互相詢問狀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衛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有關人員批準并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串崗,脫崗現象發生。
十、學校門衛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暢通無障礙;周邊綠化景觀無破壞;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在學校的安保人員認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單位和用人單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將學校門衛建立成安全窗口。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9
1、認真學習保安工作條例,嚴格按保安工作職責要求規范自己的行為,值班時間不干與保安工作無關的事,語言文明,儀表端莊大方。
2、門衛保安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不得私自離崗。每天師生離校后,檢查學校、辦公室內電燈、電扇、門、窗是否關好,如發現未關和異常,應及時妥善處理,并向學校總務匯報。晚上值班要不定時巡視校園,發現問題要及時匯報或報警。假日內關閉校門,不準外來人員進校活動。
3、嚴禁非本校人員入校,對來訪人員的進校和離校情況進行詳細登記,不允許任何人員在門衛附近聚集、看報、聊天、下棋等。嚴禁學生在上學期間私自出校門,或在附近買零食。
4、對攜帶財物出門者,問明情況,弄清財物來源,方可放行,不允許任何人將學校公物帶出校門。
5、上課期間不允許機動車輛進入教學區,對來訪者問明情況,得到有關領導準許后,方可進校。教學時間嚴禁任何人在教學區內喧嘩、吵鬧、奔跑等,依法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按時開關學校大門和側門。
6、遇到侵害師生安全或學校財產時,門衛保安人員有權立即報告學校或公安部門,并做應急處理。
7、認真做好電話接聽、電話記錄和內容轉達工作,語言文明、態度熱情,嚴禁校外人員在傳達室接打電話,按時做好報刊雜志和往來信件的收發工作。
8、有權制止和杜絕在校門前擺攤設點、亂張貼、散發廣告宣傳品等現象,協助值班領導和教師維持好上學和放學期間校門口的秩序。
9、保持值班室內外的衛生清潔工作,負責學校綠化管理工作,并負責門前衛生三包區域和部分區域的衛生工作,協助學校做相關的臨時性服務。
10、門衛人員要,勤奮敬業,用自己高質量的工作和良好形象為學校增光,對不認真履行門衛工作義務,缺乏責任感的人員,學校采取批評教育后,仍不改正的,將有權辭退和解聘。
中心小學
20xx年12月20日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10
為認真做好安保工作,維護好學校的安全,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對門衛工作規定如下:
一、門衛工作人員要憑證禮貌上崗、認真執勤。堅持門衛室及周邊環境的`整潔,校外人員不得滯留在門衛室。
二、進校人員必須登記掛牌,門衛人員要對來校被訪者先電話聯系,進校人員離開學校,要有被訪者簽名。
三、堅持大門、小門常關。大門要上鎖,小門上插銷。車輛進出要及時開關門。學生中途離校,憑班主任或政教主任簽名的請假條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車輛進校登記工作。
五、教工攜帶學校物品及外單位借用學校公物者出校,必須經總務主任同意后,才能放行。
六、門衛工作人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證門衛室始終有人執勤。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11
根據上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以下制度:
1、開、關門時間:
冬季:早上6:50開,晚上9:40關;
夏季:早上6:30開,晚上10:10關。
2、早上學生到校后直到下午放學業,除中午回家吃飯的同學外,其余同學不得出校門,中午回家吃飯的同學必須憑特殊校牌方可進出校門,校牌不可轉借、轉讓;無理取鬧或強行進出者,給予紀律處分,造成后果的要后果自負。
3、學生及家長外來人員上課時間不得到校內會見學生和老師,特殊情況須經有關領導批準。
4、嚴禁在校內騎自行車和搭人,未經許可的機動車不得進入校內,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5、禁止收購、買賣東西等其它閑雜人員進校。教職工來客和家長來訪,門衛應查詢核實,學校友鄰單位及領導來校也應該接受查詢。其它外來人員應無條件接受門衛查詢并作好登記,經門衛允許后方可入校,如強行入校,情節嚴重者由治安室外理或報請派出所處理。
6、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學校騎車、打球和進行影響學校工作、教學秩序的活動。
7、從早上7:50至晚上19:00為門衛值班時間,冬季從早上8:00—至晚上18:00。如果在此時間內擅自離開崗位者,看時間長短,按曠課折算處理。
8、門衛未站崗時間應對校內安全每天至少進行兩次巡查,有異常及時登記報有關領導解決。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12
一、門衛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二、校門必須24小時上鎖,實行全天候封閉管理。
三、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必須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
四、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五、寄宿學生未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批準,不得隨意離校出門。學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況的確需要出門時,必須先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指定陪同人員,經班主任簽字同意,再持請假條到門衛處填寫外出登記表后,方能與陪同人員一同離校。門衛嚴格登記并要妥善保存學生請假資料。
六、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情況經門衛批準除外)。
七、凡外出學生,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必須有指定陪同人員,家長送給學生的物品門衛必須認真檢查,并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后通知學生領取。
八、門衛負責校門一帶衛生保潔,堅持每天清掃一次。
九、門衛負責收發學校報刊雜志。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13
一、學生獎勵方案
1、每周行為規范優勝班級評比加1—3分
2、作為班級之星、校園之星評比的一個項目
3、每學期末評比“校園安全小衛士”,發給獎狀,并記入檔案
4、
在各級各類評比中,同等條件下,獲得過“校園安全小衛士”的同學優先考慮。
二、教職工獎勵方案
(一)班主任獎勵方案
1、作為學年末班主任考評的`一個項目,加分的具體分值視班內學生舉報的次數與價值決定。
2、在優秀班集體評比中,同等條件下,獲得“校園安全小衛士”同學人次多的班級優先考慮。
(二)教職工獎勵方案(包括班主任)
1、安全事故及事故隱患舉報事項一經核查屬實,將給予舉報人一定的精神獎勵或物質獎勵。
2、對一般事故或一般事故隱患的舉報人,給予精神鼓勵。
3、對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隱患的舉報人,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4、對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隱患的舉報人,能在第一時間妥善解決或消除安全隱患的,在年終考核中加1—5分,同時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5、同一內容如有多人舉報的,則獎勵第一舉報人。
說明:已列入學校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舉報項目,不再予以獎勵。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14
一、門衛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二、校門除有人員進出時間外,須24小時關閉,實行全天候封閉管理。
三、當班門衛負責校門周圍的衛生保潔,確保任何時候校門地面干凈,做到無垃圾、無積水;門衛室內每雙周一上午、單周一下午必須有一次對天花、門窗等衛生死角的清掃工作,并登記在交班記錄本中。
四、辦公桌抽出一至兩個固定抽屜為門衛共有的交班抽屜,將教學樓鑰匙、備用門控等物品和交接班登記本、自來水監控記錄本、來訪登記本、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學生和教職員工放行條等登記本一起或分開放置,交接班時雙方仔細核對并在交接班登記本上簽名確認后當值人員將鑰匙和門控移交下一班當值人員。
五、外來人員進入校門登記以前先電話通知被訪教師,獲得肯定以后才準許登記,認真履行來訪登記手續。
六、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獲準以后方可放行進入校園停放在指定位置。
七、全托學生未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批準,不得隨意離校出門;在校時間學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況的確需要出門時,必須有班主任簽字同意的`放行條,離校前陪同人員也在放行條上簽字確認后方能與陪同人員一同離校。門衛嚴格登記并要妥善保存學生放行條。
八、上班時間外出教職員工須提交教師離校放行條給門衛后方可開門放行,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出具放行條者,在交班登記本上記錄登記補開說明也可放行,但教師事后補交放行條后,由當班門衛在交班登記本上注銷并簽名確認。
九、晚班值班人員在22:30到了辦公室關燈時間以后需要對仍在辦公室的老師做出提醒通知。
十、早班值班人員在上午放學以后負責檢查班級平臺的關閉情況,無關閉的要關閉,并在交班記錄中做好相應登記,中班值班人員在下午放學以后負責檢查班級平臺的關閉和班級門窗的上鎖情況,無關閉、無上鎖的要關閉、上鎖并在交班記錄中做好相應登記。
十一、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指定位置前止步(特殊情況經與相關老師或責任人聯系確認除外),門衛要及時指揮家長車輛的停靠,避免造成校門口交通堵塞、擁擠現象。
十二、家長送給學生的物品門衛必須認真檢查,并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后通知學生領取。
十三、每月月底統一將交接班登記本、自來水監控記錄本、來訪登記本、學生和教職員工放行條等材料上交學校留檔。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15
一、門衛室必須嚴格執行按時開關門(鎖門)制度,做到該關(鎖)時必須關(鎖),該開時必須開;
開關(鎖)門的具體規定:
1、住校生從周六下午(九年級)和周日(七八年級)到校后,一律不得出校,(有特殊情況必須憑班主任或科任老師簽署意見的假條,并做好登記后方可出校);
2、每天早上開門時間7:20—7:30,在非住校生進校時門衛要監督,嚴禁非學生進校;在此期間,學生準進不準出;門衛須監守在門口。
3、上課期間(包括早讀、正課晚自習)學生一律不準出校;
4、外來車輛進校必須經允許同意后才開門,下晚自習開門時間為9:00-9:30。在此期間,不允許住校生出校;學生進出時門衛必須監守在門口。
5、非住校生須憑校牌出入學校。
二、門衛室工作人員考核辦法:
1、門衛室必須保證24小時不離人,發現空崗(離崗)一次扣工資20元;
2、沒有按規定履行門衛職責,被督查到一次扣工資20元;
3、因不按規定搞好工作,造成工作失誤甚至造成嚴重后果的.學校除給予解除雇用外,并追究相關責任。
4、非學生進入校園必須登記,自己沒有把握的須請求相關領導同意后才能批準進入校園,私自批準外來人員進入的,一切后果自負。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16
一、學校門衛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系,各有側重,要規范操作,有利于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衛管理逐步實現系統化、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目前白天時間由后勤管理服務中心統一安排。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其它時間段及固定假日由學校派員職守。
三、學校門衛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學校門衛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門衛電話聯系,經確認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來訪者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后憑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五、學校門衛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閑雜人員隨意進校。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學生生活區、教學區。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情況除外)。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門衛要確保到校的報刊、書信、資料、票據的及時準確發送,對老師、學生的掛號信、匯款單、包裹單等要盡快通知本人簽收,確保門衛值班室電話24小時有人接聽、傳呼。
八、學校門衛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九、學校門衛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門衛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衛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有關人員批準并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串崗,脫崗現象發生。
十、學校門衛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暢通無障礙;周邊綠化景觀無破壞;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在學校的安保人員認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單位和用人單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將學校門衛創建成安全窗口。篇五:學校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門衛人員必須熱愛學校,責任心強,服從安排,有吃苦精神;身體健康,有勝任工作的體力;必須堅守崗位,不遲到、早退,不擅離職守。
2.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衛常識,服從學校保衛處(科)的管理,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維護校內秩序,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3.門衛人員值勤時要著裝規范、文明禮貌、熱情服務、認真負責。仔細查看核實外來人員的有關證件,辦理入校登記手續。
4.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時,必須認真核實,搞好登記。嚴格控制外來機動車輛進校行駛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5.上課時間學生出門須持由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方可放行。禁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寵物以及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6.認真做好來客登記工作,填寫會客單。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經確認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的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7.教育門衛人員值班前和值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在值班室與閑雜人員閑聊,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在崗上抽煙、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學校門衛在崗期間的`工作表現,每月由學校保衛處(科)考核,對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或違紀的個人給予必要的處理,情況嚴重的予以調離崗位或辭退。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17
門衛隊員崗位職責
1、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堅守崗位、嚴格管理。
2、嚴格對進入本院的外來人員進行登記,并要求認真填寫《來客登記表》。
3、嚴禁外來閑雜人員入內。
4、嚴禁外來車輛進入。
5、保證住宅區的報紙及時上欄。
6、嚴格執行《河南理工大學住宅區機動車輛管理辦法》,對住宅區機動車輛進行嚴格管理。
7、車棚內車輛憑車牌出入,車棚外車輛用心看管并保持車棚內衛生清潔。
8、嚴格交接班手續并認真填寫《住宅區門衛交接班登記表》,嚴格遵守衛生管理制度,保持門崗24小時清潔。
9、住宅區發生火情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內打119報警,并通知門衛隊長和本住宅區負責人,同時組織并參加滅火。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18
為認真做好安保工作,維護好校園的安全,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對門衛工作規定如下:
一、門衛工作人員要憑證文明上崗、認真執勤。保持門衛室及周邊環境的整潔,校外人員不得滯留在門衛室。
二、進校人員必須登記掛牌,門衛人員要對來校被訪者先電話聯系,進校人員離開學校,要有被訪者簽名。
三、保持大門、小門常關。大門要上鎖,小門上插銷。車輛進出要及時開關門。學生中途離校,憑班主任或政教主任簽名的'請假條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車輛進校登記工作。
五、教工攜帶學校物品及外單位借用學校公物者出校,必須經總務主任同意后,才能放行。
六、門衛工作人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證門衛室始終有人執勤。 20xx年4月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19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衛管理制度:
1、學校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
2、門衛務必嚴守崗位,認真履行門衛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3、做好來人員登記和驗證。來人員進校園務必先征詢被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后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學校,更不準以任何借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學校教學法秩序分子要依法嚴懲。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上擺攤叫賣。
6、本校學生出校門須有請假條,否則不得隨意出入校門。
7、早晚按時開關門。
8、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采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6、學校門衛室值班制度
為了嚴格限制社會閑雜人員進入校園,維護校園治安安全,凈化校園環境,現就進一步加強門衛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門衛是學校對外的窗口和形象,門衛工作服務面廣,工作量。門衛管理人員務必強化服務意識,在服務中依法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努力提高工作質量,使門衛管理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二、從9月17日起,門衛除校門開啟時間外,其余時間關掉校門,嚴格執行校門開閉時間,校外閑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學生進入校園要出示學生證等有效證件方能進入。學生請假后,務必出示由學生科出具的請假條方可出校門。
三、外來辦事人員,應在門衛值班室填寫〈客登記表》,經門衛與所找當事人聯系經當事人同意方可進入校園。
四、教職工或家屬的機動車輛,應停放到指定車位內,不得亂停亂放。
五、各部門要加強對本部門人員的教育,嚴格執行門衛制度,服從門衛管理。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拒不執行上述各項規定。
門衛人員要理解廣師生員工的監督,帶頭遵守門衛管理制度。門衛人員違規定或利用門衛管理的`職權,故意刁難正常出入的人員,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期望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給予支持配合。共創安全、禮貌、和諧的校園環境。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20
一、學校門衛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門衛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門衛人員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或做與門衛無關的事
二、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于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衛人員要及時開啟和關閉。
三、外來人員來訪,門衛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并做好登記。外訪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四、學校在上課、辦公時間,在校教職工不得隨意離開學校,凡因外出辦事需要離開學校的,必須憑學校領導批準的出入證明,并經門衛查驗無誤后方可離校。在上課時間離開學校的學生,必須持有班主任的批準手續,并接受門衛人員的檢查。
五、對學生家長所送物品,門衛人員必須認真檢查,通知有關人員按時轉交學生本人,不準擅自讓學生家長進入校內。
六、外來車輛進校前,應檢查證件、問明事由;外單位機動車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校園。
七、為確保學校公共財產的安全,門衛人員對攜帶校內公物離開學校者,有權進行檢查、詢問,教職工必須配合。
八、為了維護學校秩序,保障校園安全,門衛人員必須積極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叫賣,維護校門口的秩序。
九、對危害學校安全的人和事,有權采取臨時相應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報告學校相關領導或值班領導,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21
1.門衛人員務必熱愛學校,職責心強,服從安排,有吃苦精神;身體健康,有勝任工作的體力;務必堅守崗位,不遲到、早退,不擅離職守。
2.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衛常識,服從學校保衛處(科)的管理,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用心維護校內秩序,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3.門衛人員值勤時要著裝規范、禮貌禮貌、熱情服務、認真負責。仔細查看核實外來人員的有關證件,辦理入校登記手續。
4.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時,務必認真核實,搞好登記。嚴格控制外來機動車輛進校行駛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5.上課時間學生出門須持由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方可放行。禁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寵物以及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6.認真做好來客登記工作,填寫會客單。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經確認能夠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的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7.教育門衛人員值班前和值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在值班室與閑雜人員閑聊,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在崗上抽煙、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學校門衛在崗期間的工作表現,每月由學校保衛處(科)考核,對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或違紀的個人給予必要的處理,狀況嚴重的予以調離崗位或辭退。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22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衛制度:
1、學校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征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后方可入內。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上擺攤叫賣。
6、學校對學生實行封閉管理,住宿生有事需持班主任、宿管老師簽字的請假條方可離校。走讀生來校和放學須憑胸卡,否則不得隨意出入校門。走讀生請假需持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方可離校。
7、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采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23
學校保安員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校保安員管理,明確保安員崗位職責,規范保安員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保安員應忠于職守,遵紀守法,著裝整齊,禮貌執勤,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二、學校保安員堅持優質服務,自覺維護學校的聲譽。
三、學校保安員務必熟練使用學校的各種消防器材,愛護學校公物。
四、學校保安員要嚴格執行學校的規章制度,尊重領導、師生,服從管理。
五、學校保安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工作,維護學校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以及學校的設備設施安全。保安員要認真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維護校園治安秩序。一旦發現問題或遇突發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確的決定和處理,及時向主管部門和領導報告,防止各種意外發生。
六、學校保安員要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認真交接值班狀況,填寫值班記錄并簽名。
七、學校保安員不在崗位上睡覺、喝酒、吃檳榔,不離崗、脫崗,不在崗位上會客或辦私事。
八、學校保安員要加強校內四周以及各樓層的巡查。
九、對車輛的管理:
(1)本校教職工和家屬的車輛出入,要認真做好登記。
(2)正常上課期間對外來人員務必問清工作單位、姓名及事由后聯系被訪人,經允許后先登記再請其進入;如遇直接來找校領導的陌生人員,務必與相關領導聯系確認后才準予入校;如遇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單位工作人員來我校檢查、指導工作,應及時報告校長辦公室或與相關處室聯系,并指引來訪人員進校,指揮其車輛按要求停放。
(3)其它無關人員及車輛一律不許進入學校。進入學校的車輛要引導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嚴禁其車輛亂停;出入學校的外來車輛(個性是貨車)要嚴格檢查,出校的物品務必經校領導同意(批條)方可放行。
十、被訪人不在學校,要婉言拒絕其進入學校。
十一、學生正常上課期間因事須離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簽字的請假條,然后予以放行;否則,值班保安員承擔一切職責。
十二、學校保安員要搞好保安室及周邊衛生,要用心協助學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運、張貼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員有事,務必請假,經同意后才許離校,未經同意或自理崗位者做曠工處理,請假后不按時歸隊的做曠工處理,累計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動離隊處理。
十四、保安員不服從管理,頂撞主管人員或校領導,或散布謠言、惡意中傷他人的;保安員觸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職責的,直接開除出校。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24
一、管理學生、教師進出校門
1、在校上課期間,在校用中餐學生午休時間,門衛一律不準私自放學生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經門衛人員驗證后方可離校。
3、嚴禁學生、教師翻越圍墻進入校內者。
4、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急事或公務需外出,在門衛“離崗登記表”上做好登記方可出門,門衛不得私自為不登記教師開門。
二、管理外來人員、車輛進出校門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衛人員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核實,并憑有效證件填好來客登記表。
2、外來人員進入學校,門衛應要求其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3、學生家長到校聯系工作或了解學生情況要在傳達室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學樓內,以免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4、凡是教師請家長到校落實工作的,應出示家校聯系或電話聯系,確認屬實后,做好登記后,才能進入校園,但要做到接待熱情。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任何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門衛有權疏通校門口的車輛,嚴禁車輛堵塞校門口。
三、值班職責
1、學校門衛設一人,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要做好記錄。
2、門衛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得擅離職守,做個人私事。
3、按時開關校門,學生集中上、下學時間或前后半小時開大門,其余時間關閉大門開小門。
4、搞好值班室衛生,要長期保持干凈
5、要認真核對書報雜志,準時送入各辦公室。
6、夜間值班人員要及時與白班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并做到至少一小時巡邏一次,要到校園各處巡察,檢查門窗關閉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制止,并緊急向學校匯報或及時報警,確保安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報。
匪警:110火警:119交通警:112急救中心:120
7、學校門衛人員負責執行以上所有規定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制止和處理,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領導。
學校門衛登記的管理制度13
學校門衛工作職責為了切實加強學校封閉管理,確保學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衛工作職責:
一、外來人員進出校門管理職責。
1、當外來人員需進出校門時,門衛要對外來人員進行詢問,查錄其有關證件,辦理入校手續,經同意后方可讓其出入;遇有異常或緊急情況要及時向辦公室迅速通報。
2、上課期間,門衛不得允許家長到教室找學生。
3、要嚴禁社會閑雜人員(如業務推銷員、醉酒人員、等)進入校內。
4、進校人員須衣冠整齊,凡赤膊、奇裝異服者一律不準進校。
二、外來車輛進出校門管理職責。
1、不得允許外來機動車輛進出校門。
2、外來陌生機動車輛需要進入校門時,門衛要進行詢問登記,并向相關領導報告,經同意后方可讓其進入。
3、禁止各類車輛在校門口內外隨意停放,車輛停放整齊有序。
三、履行學生進出校門的管理職責。
1、校外住宿學生在上學、放學期間進出校門時必須憑借出入證,要認真審查出入學生證,對無證學生進出校門時,門衛不允許其進出校門。
2、對于住校學生進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審批的規范的書面請假條。并要與其班主任聯系,確認無誤后方可讓該學生出入校門,并做好有關記載備查。
3、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需外出時,必須持有班主任(當節課由任課教師)審批的'規范的書面請假條。并與其班主任(當節課由任課教師)聯系,認真審查請假條并做好出校登記;該學生返校時,做好入校登記并。
4、對于外來人員進校接學生離校,除認真審查學生請假條并做好登記外,還必須向學生詢問接送人員身份,確認無疑并做好記載,方可讓其離校。對可疑人員門衛要嚴禁其帶學生離校,并及時向學校報告。
5、住校生在(寒暑假除外)攜帶有被套等住宿用品離校時,必須持有該班主任批準手續,門衛方可讓其離校,否則門衛不得讓其離校。其他攜帶物品出校門者,應向門衛遞交有關證明或說明情況證實后才能離校。
四、其他工作職責。
1、學校大門小門要二十四小時處于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衛要及時開啟和關閉。
2、當值門衛因小事離開值班室(半小時)可以私自協調請人代班,代辦者不給與報酬,代辦者必須履行相關職責,否則計曠工(曠工2小時按曠課一節計,曠課一節扣績效工資=月工資÷21×3÷4)。
3、門衛在工作期間不得擅離崗位,不得在校門內外打牌、聊天,不得關上門衛室門在內值班。在無車輛和人員進出校門期間,門衛要保持大門上鎖,掩上小門,在門衛室外活動。
4、當值門衛有事有病請假要自行找好頂班人員,頂班人員的報酬為每天60元,半天30元,這部分報酬由請假人交學校財會處再由財會處轉發頂班人員。
5、其它考勤按《團結中學關于教職工考勤管理的暫行規定》執行
6、負責保持校門周圍環境衛生整潔,墻面干凈無亂張貼,無車輛亂停亂放。
7、要保證上班時間。(學生在校期間,24小時有人值班)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25
1、學校門衛值班人員負有保證全校師生的人生安全和學校財富安全的重要職責,應一直提升警惕,增強安全意識,認真做好本員工作。
2、學校門衛值班人員應參加上司相應機構和學校組織的崗位培訓,應盡量做到持證上崗;接受學校組織的安全教育,明確安全職責。
3、學校門衛值班人員一定固守崗位,不私自離崗,上下崗之間要做好交接班手續,禁止留空崗。
4、學校門衛值班人員對來訪人員應做好登記,對外來人員或身份不明之人員,要求對方出示有效證件,并安要求經過相應登記后方允許進校,為將工作做的.更為仔細,離校時務必查對登記單,以確立來訪人員已經離校。對各招生單位和各招生學校前來招生宣傳,預先需經校長室贊同,征得校長室贊同方可進校。凡銷售人員、閑雜人員一律禁止進校,對蹤跡可疑之人應將其拒之門外。對未經贊同強行闖進校園之人員,應實時報告學校領導 (緊迫狀況下可撥打派出所電話或110報警),并實時跟從該人員,阻擋局勢的擴大。
5、每日放學后、夜間、節假日應增強巡視,發現問題立刻報告有關人員,局勢嚴重的直至撥打110、119等緊迫電話。門衛值班人員應在夜間、節假日期間開通紅外報警設備,并常常檢查設備的運行狀況,發現狀況立刻報告。
6、保護好上、放學時期校門口次序,遏止學生、家長在校內騎自行車,敦促師生自行車、電瓶車有序、規范擺放。保持門衛室及四周的潔凈衛生。
7、做好報刊、信函及有關物品的收發工作。
8、對違犯學校紀律的學生有權進行責備教育,必需時對事件進行記錄,或直接向班主任直至政教處反應。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26
一、門衛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二、校門必須24小時上鎖,實行全天候封閉管理。
三、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必須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
四、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五、學生未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批準,不得隨意離校出門。學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景的確需要出門時,必須先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指定陪同人員,經班主任簽字同意,再持請假條到門衛處填寫外出登記表后,方能與陪同人員一同離校。門衛嚴格登記并要妥善保存學生請假資料。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27
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如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準入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本校教職工憑學校統一制作的工作證進入學校,本校學生憑校牌進入學校。
2、門衛室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室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4、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門衛室對照學生證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假條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校通報、登記、引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門衛處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必要時,要求外來人員將有效證件(身份證、工作證)放在門衛室,待離校時領走。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門衛室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教職工車輛進入學校要先與門衛室打招呼,并按學校劃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
3、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學校工作人員的引領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出入物品查驗制度
1、門衛室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2、門衛室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進行查驗,憑學校簽署的大宗物品出校通知單,查驗核實并登記后方可放行。
3、門衛室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安全。
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員要按照規定時間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監守崗位,及時開關校門。
二、對外來人員要熱情接待,問清來由,并填寫好來校登記表,做到不隨意放行,也不與外來人員吵鬧。
三、嚴禁車輛在上課時間進入校園,確因辦理公務進入者,經許可后方可駛入,并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
四、對攜帶、運載物品出校門人員,要嚴加盤問,見證明信后方可放行。
五、嚴禁小商、小販和拾破爛者進入校園。
六、值班人員在中午、下午放學時間負責檢查、維持學生放學路隊秩序。
巡邏制度
為認真做好學校治安保衛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創建一個安全、安定、文明的教育環境,特制定治安巡邏制度如下:
一、巡邏人員要按時到崗,盡職盡責,做到不遲到、早退或無故離崗。
二、巡邏人員要在早、午預備鈴前和課外活動等時間對校園內外進行巡邏,檢查有無違法亂紀現象及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三、巡邏人員要對每天的巡邏情況及時做好記錄,以備查找。
四、若遇到特殊情況,要妥善處理,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門衛制度
為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師生安全,對外來人員及校內人員進出校門作如下規定:
1、外來人員進出校門必須嚴格盤查登記。來訪人員須與學校被訪人員電話聯系對接,經身份確認登記,并填好會客聯系單后方可進入校園,離開學校時需記錄好離校時間。
2、上學放學時,家長接送孩子時須在校門外等候不得進入校園,各類車輛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不影響其它車輛通行。
3、允許進入校園的車輛校內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
4、所有學生在校期間中途不能出校門,如遇生病等特殊情況必須向班主任請假登記后,通知傳達室并在家長接送時方可出校門。
5、保安人員要嚴格履行職責,上班期間身著保安制服,攜帶安保器械,在學生上下學時段必須站到校門口指揮和巡視,發現問題向值班領導報告并及時處理。
學校公共衛生管理制度
1、全校師生員工必須樹立講衛生光榮、不講衛生可恥的新風尚,人人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2、講究個人衛生,衣著整潔,不亂吃零食,不帶食品、飲料(飲用水除外)進入教學區,注意鍛煉身體,預防疾病發生。
3、維護公共衛生,不隨地吐痰,不隨地丟食物渣和廢紙等雜物,不亂倒垃圾。
4、教師不在公共場所吸煙,學生不吸煙。 5、定期進行衛生常識宣傳,召開衛生知識和疾病預防知識講座。
6、加強對食品衛生的監督,指導和督促環衛工人,搞好公共廁所的清潔工作,積極組織開展滅鼠、滅蠅、滅蚊、滅蟑螂活動。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28
1.門衛人員必須熱愛學校,責任心強,服從安排,有吃苦精神;身體健康,有勝任工作的體力;必須堅守崗位,不遲到、早退,不擅離職守。
2.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衛常識,服從學校保衛處(科)的管理,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維護校內秩序,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3.門衛人員值勤時要著裝規范、文明禮貌、熱情服務、認真負責。仔細查看核實外來人員的有關證件,辦理入校登記手續。
4.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時,必須認真核實,搞好登記。嚴格控制外來機動車輛進校行駛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5.上課時間學生出門須持由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方可放行。禁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寵物以及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29
1、門衛在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2、門衛要注意儀表形象,禮貌待人,嚴格執法。
3、外來人員一律填寫“來客登記單”憑“會見人”簽字方可出校。
4、上學期間,禁止學生出入校門購買零食等物品,因特殊情況學生出校門須持臨時出入單或班主任證明,方可離校。
5、學生上、下學期間,門衛應制止學生騎車出入,及時疏散門口聚集的學生,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6、學生在校期間,值班人員應保持警惕,預防和阻止一些不良現象的發生,確保師生安全及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7、校外機動車一般不得入內,如工作關系需進入,應指明停放地點。
8、負責門崗責任區衛生,保持干凈。
9、負責清理門口攤點及車輛,保障道路暢通。
10、拉運物品離校,門衛要進行盤問和檢查。無有關處室負責人認可,不得放行。
11、小商販和閑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門衛室不許滯留閑人。
12、若發生被盜事件,校外人員進校或校內同學打架斗毆事件,應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
門衛崗位職責:
1、門衛人員值班時舉止要文明、禮貌、佩帶標志上崗,自覺維護學校的.形象。
2、嚴格堅守崗位,每天實行24小時輪班制,從早6∶00開始每8個小時為一班。
3、按時上崗,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聊天,不準擅離工作崗位,確保學校安全。
4、實行登記制度。對來訪人員一律要求出示有關證件,登記后方可進入校園,其他閑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5、上課時一律關合大門,從值班室進出。工作車輛進出及時開關大門,出租車一律不準進校門。
6、上學期間,不允許學生離開校園。因病或其他特殊情況需提前離開校園的,必須持學校臨時出入單放行。
7、發現偷盜學校公物者,應予以扣留,不得放行,并及時向學校報告,送交派出所處理。
8、負責值班室周邊的衛生打掃。大門、值班室內外保持衛生、整潔。
9、負責校園監控系統的監視,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10、愛護值班室內外的設施,發現問題或故障,應及時報修。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30
一、學生家長接送學生一律不得進入校園,確需聯系學校與兒女等有關的事情需經學校贊同后方能進入校園。
二、非放學時間家長需領兒女出校門一定由班主任送至校門口,交待門衛后方可,非家長領學生出校門,一定由班主任確認,并報行政值周的領導贊同后方可。
三、外單位靈活車輛(含摩托車)未經學校贊同,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其余為學校服務的車輛經學校贊同后方可進入校園。
四、本單位教員工及其余使用的自行車、摩托車,進出校門時應減速行駛,并注意安全,車輛按規定的地方擺放齊整。
五、上班時間,大門上鎖,師生無特別狀況一律不得出門,確需要出校做事者,需經學校贊同方能出門校園;三餐時間作好通食生的審察工作,無有效證件不得出校。
六、招待來訪人員,先問清事因,而后與被訪人員或有關人員聯系。經贊同的,辦理登記手續,留下有效證件,方可進入學校。
七、上學時期,不贊同學生走開校園。因病或其余特別狀況需提早走開校園的,一定有教師或家長陪伴,同時收勤學生告假條,并作好狀況登記,不贊同學生單獨離校。
八、攜帶學校的公用物品出校門的,應有學校有關領導陪伴或學校搬運個人大件物品的`,應有主人隨行或獲得主人贊同。不切合上述要求的,不得放行。
九、固守崗位,不得擅辭職責,不做與工作沒關的事情,時辰注意進出校園的人員及值班室四周的狀況。
十、保持值班室內外潔凈,發現垃圾或拋棄物應實時打掃。愛惜值班室內外的設備、設備,發現問題或故障,應實時保修,不得影響工作。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31
1.學校大門是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部位,管理好門衛是每一個教職工、家屬、學生應主動配合的義務。學校校園實行封閉式管理,謝絕所有校外閑雜人員進入。
2.校大門前嚴禁擺攤設點和停放機動車輛,所有財物進出學校都要經保安查驗,非本校機動車輛未經門衛檢查許可不得出入校門,所有車輛一律按劃定或保安臨時指定位置有序擺放。
3.本校學生進入校門一律佩戴、主動出示胸卡,無胸卡者一律要查驗登記。上課時間(含課間休息)師生謝絕會客,學生家長約見老師一律在門衛值班室電話聯系、會面。老師約見學生家長一律憑“預約條”,上課和課間學生不得外出,特殊情況須持班主任或年級組長“批假條”。
4.凡來我校辦公事者須經門衛保安同意并辦理來訪登記手續,外單位來我校體育鍛煉或開展其它活動須經保衛科、校領導批準同意并且以口頭、電話或文字的形式直接告之門衛,他人轉告無效。連續來校三天以上的須到保衛科辦理“臨時出入證”。
5.對違反上述規定者門衛保安應妥善處置,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者值班、保安人員有權處理,情節嚴重者交保衛科或送公安派出所處理。
6.門衛保安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完成保衛科交辦的其它任務。上學、放學高峰應主動維持交通秩序,防止校外不良青少年對我校學生進行騷擾、誘惑。對工作不負責任、擅離職守、造成不良后果者學校將追究其責任。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篇32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衛制度:
1、學校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征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后方可入內。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上擺攤叫賣。
6、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采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學校公物管理制度
一、學校要經常對師生員工加強愛護公共財務的教育,樹立以愛護公物為榮、破壞公物為恥的思想意識,保持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優良作風。
二、總務處對保管人員明確保管責任制,務必做好防潮、防腐、防火、防盜等工作,安全可靠,經常保養,教學、辦公用品按規定審批手續輸發放。
三、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盤點和維修。總務處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和其他人員對校產校具進行盤點,檢查,了解使用保管情況,并向校長提出損耗和報廢報告,維修工作一般安排在寒、暑假進行,急需修理的則及時進行修理。
四、嚴格執行賠償制度,對因責任事故損壞或遺失公物,師生員工一視同仁,必須按有關規定賠償,對因管理人員工作不善造成人為損壞或丟失的由保管人員負責賠償,學生畢業和教職工調出,所借公物應如數收回,不得帶走或轉讓他人,缺少、損壞的.要按價賠償,對學校一些貴重或市場短缺的物品,如損壞丟失或故意占為己有,要加倍賠償。
五、校產校具管理人員要定期全面檢查校產校具使用、管理情況,并公布檢查結果。學校對工作認真負責、愛校如家的管理人員予以獎勵,對因工作失職而導致損失者和破壞公物屢教不改者,除按規定賠償外,還要按情節予以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