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31篇)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
一、學生進出宿舍區大門的規定
1、宿舍區開門、關門的時間
(1)周一至周四:早6:40(開門)——7:25(關門);
晚21:20(開門)——21:35(關門)
(2)周五:早6:40(開門)——7:25(關門);
晚17:00(開門)——17:30(關門)
(3)周日返校:請于19:20——19:30期間到宿舍,同時到住宿管理老師處進行登記。
2、學生憑胸卡進出宿舍區。
3、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帶非住宿人員進入宿舍區,嚴禁非住宿人員留宿。
4、上課和晚自習期間,學生不準進入宿舍區,因事留在宿舍或進入宿舍區者,應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的證明,并經確認登記后由宿舍管理老師帶領方可進入宿舍。有病者在校醫室休息,病重者到醫院就診或回家休息。
二、學生宿舍熄燈時間:
周日至周四:22:00。
三、學生住宿管理規定
1、宿舍安全
(1)愛護宿舍區的設施。不得破壞門、窗、樓梯間及衛生間等的電燈開關。不得玩弄或破壞消防設施。
(2)不得將大球(籃球、足球、排球)類帶入宿舍區;不得在宿舍區內踢足球、打籃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3)提高警惕,增強安全防范意識。上課、晚自習期間或離開宿舍及室內無人時,必須關燈并鎖好門窗。
(4)學生住宿只帶必備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貴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種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帶到學校。
(5)杜絕火災隱患。不得在宿舍區點燃蠟燭、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帶臺燈、手電、火柴及打火機;不動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私拉電線,嚴禁使用各種電器。
(6)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藥、炮竹等)帶進宿舍區。
3、晚上必須在規定時間前返回宿舍;晚上點名后不得私自離開;
4、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制度,按時起床、熄燈就寢;
5、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搬動;
6、節約水電,及時關燈,嚴禁私用電器,嚴禁亂動公用電源,嚴禁在宿舍內燒水;
7、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宿舍,若有特殊情況,經允許方可進入。
8、嚴禁帶領外來人員進入宿舍私自逗留,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或非本宿舍人員;
9、嚴禁在宿舍內抽煙、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嚴禁亂串宿舍;
11、做好宿舍安全保衛工作,不準把蠟燭等火種帶進宿舍,不能私拿同學的物件;
12、未經班主任批準,不準直接去親戚、同學家過夜;
13、不得向窗外、門前或其他地方亂扔雜物,亂倒臟水;
14、不能把手機、隨身聽等帶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門、墻壁等處亂貼亂畫;
16、遇到突發事件或病、事假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三、檢查、評比標準:
(一)宿舍紀律:
1、晚寢熄燈鈴響后不就寢,說話、打鬧等每人次扣2分;玩手機、游戲機等每人次扣5分;外出玩耍(上網等)夜不歸宿者或留宿他人者,每人次扣10分; 打架者扣10分。
2、私自更換床位房間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3、值班人員點名查人數時,無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4、私自移動宿舍內設施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查不到具體人,扣宿舍集體分。
5、課間無故進入宿舍而無批條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6、宿舍紀律較差,扣5分,若是混合宿舍,不明確責任人則分別扣宿舍內班級5分。
7、沒有班主任批準而私自回家、在親戚、同學家過夜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并給與相應處分。
8、吸煙、私自把有關火種帶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0分;
9、破壞室內外設施,除索賠外,每人次扣5分。
(二)、宿舍衛生、內務整理:
1、衛生(5分):要求打掃干凈,垃圾清除,無污水,床底等無雜物,宿舍內無衛生死角,窗玻璃干凈無塵土、無貼畫等,窗臺干凈無塵土;宿舍經常開窗透氣,保持空氣新鮮,不能有異味;暖壺、洗刷用具等相關物品擺放整齊、有序,不得亂放。值日生未打掃者扣班級5分,垃圾未清除、打掃不徹底、垃圾傾倒于門口處、物品擺放雜亂等酌情扣1——3分。
2、床上:要求被子、枕頭折疊擺放整齊,統一放一端;床面伸展、干凈,無飯渣、雜物等;、不疊被每人扣2分,卷苫、席者每人次扣2分。
3、鞋、盆:每人的鞋、臉盆必須整齊擺放在床下;否則每次扣所在班級1分/每人次。
4、墻壁:墻壁無亂寫亂畫、無貼畫、無鐵釘、無粘鉤亂掛物品,否則每次扣1分/每人次。
5、門前大小便者每人次扣10分。
(三)、獎懲
1、各個寢室選舉產生一個舍長,負責本寢室日常的紀律、衛生、內務等管理事務;
2、值日生負責好本寢室本天的衛生、物品排放等情況;舍長要做好督促、指導;
3、宿舍紀律、衛生、內務的檢查、管理由管理人員及值班教干、班主任、學生會檢查,成績記入班級量化管理積分。
4、宿舍內有違紀現象,而不能明確具體學生的扣本宿舍學生所在班級積分;
5、對于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協同管理。宿舍整體扣分、衛生得分為各班共有;
6、住宿生自行車擺放與走讀生自行車擺放一同抽查記分; 7、根據檢查積分等情況,每月評選“文明宿舍”,學期末根據宿舍紀律、衛生、內務整理等情況評選優秀舍長,并給所在班級加5分。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
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成長的主要場所之一,其特點是學生比較集中,集體生活時間長,搞好學生宿舍紀律與安全的管理工作,對穩定學校的學習生活秩序,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和財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根據我校學生住校的實際情況和紀律、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條例。
一、學生進出宿舍區大門的規定
1、宿舍區開門、關門的時間
(1)周一至周四:早6:40(開門)—7:25(關門);
晚21:20(開門)—21:35(關門)
(2)周五:早6:40(開門)—7:25(關門);
晚17:00(開門)—17:30(關門)
(3)周日返校:請于19:20—19:30期間到宿舍,同時到住宿管理老師處進行登記。
2、學生憑胸卡進出宿舍區。
3、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帶非住宿人員進入宿舍區,嚴禁非住宿人員留宿。
4、上課和晚自習期間,學生不準進入宿舍區,因事留在宿舍或進入宿舍區者,應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的證明,并經確認登記后由宿舍管理老師帶領方可進入宿舍。有病者在校醫室休息,病重者到醫院就診或回家休息。
二、學生宿舍熄燈時間:
周日至周四:22:00。
三、學生住宿管理規定
1、宿舍安全
(1)愛護宿舍區的設施。不得破壞門、窗、樓梯間及衛生間等的電燈開關。不得玩弄或破壞消防設施。
(2)不得將大球(籃球、足球、排球)類帶入宿舍區;不得在宿舍區內踢足球、打籃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3)提高警惕,增強安全防范意識。上課、晚自習期間或離開宿舍及室內無人時,必須關燈并鎖好門窗。
(4)學生住宿只帶必備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貴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種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帶到學校。
(5)杜絕火災隱患。不得在宿舍區點燃蠟燭、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帶臺燈、手電、火柴及打火機;不動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私拉電線,嚴禁使用各種電器。
(6)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藥、炮竹等)帶進宿舍區。
(7)嚴禁攜帶兇器(如鋼管、刀具等)進入宿舍區。
2、宿舍紀律
(1)學期開學時,應按管理人員安排的宿舍、床位對號入住,不得擅自調換或占用他人床位或衣柜。
(2)上課、晚自習期間未經允許一律不準在宿舍區逗留,上課期間不允許回宿舍,因事留在宿舍或進入宿舍區者,應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證明,并經確認登記后由住宿管理老師帶領方可進入宿舍。
(3)按時起床,按時睡覺。熄燈鈴響后,不得隨意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亂走亂竄;不得喧嘩吵鬧;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燈看書或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絕不允許夜不歸宿。
(4)在宿舍紀律檢查時,必須積極配合,不得謊報假名或他人姓名。
(5)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有宿舍內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住宿管理老師、班主任匯報;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值日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等;
(6)學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須先向班主任、住宿管理老師請假并由家長到校辦理書面請假手續,辦好將班主任同意的請假審批表交宿舍管理員方可離校;
(7)住校期間,學生擅自離開校園,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對學生實行警告、記過等處分。
3、宿舍衛生:
(1)保持宿舍區內外的清潔衛生。不得亂扔果皮、紙屑或雜物等。
(2)嚴禁往便槽扔瓶子、包裝袋、衣物、牙膏殼、塑料袋、剩菜剩飯、報紙等不易溶化的東西,以免造成下水道的堵塞;
(3)不準在走廊洗漱,不允許在走廊樓道潑水,不允許往窗外和樓下丟東西和潑水;
(4)禁止帶飯菜進入宿舍內就餐,因病情況下除外。
(5)要保持宿舍內務整潔。早晨起床后,應立即整理各自內務。值日生每天早晨打掃宿舍衛生、門前走廊,并及時清倒垃圾。門窗每周要擦洗兩次,并保持干凈。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3
學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學習的場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關系到校風的建設,關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養,提高住宿生的獨立生活能力,管理能力,自控能力,確保學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學生宿舍由學工部統一管理,所有住校學生必須服從學工部的管理,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學生按分配的房間和床位住宿,嚴禁擅自調換也不能私自移動床位;不準留宿客人。
3、學生離校(含畢業、退學等),必須持有關部門的通知到學工部、總合部辦理財產移交驗收等手續。學生因故休學均須辦理退宿手續,復學時重新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4、學生離校必須在接到學校通知后的'3天內辦理完有關退宿手續,對無故拖延時間滯留學生宿舍者,學校將采取措施處理。
二、學生宿舍紀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床,按時清掃衛生,按時進教學樓上課并帶齊學習用具,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后,必須保持安靜,不得洗漱、看書、說笑、吃喝、熄燈后不得使用蠟燭小電燈。
2、在樓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追跑,不得大聲喧嘩。
3、住宿生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住宿生不得串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不得帶校內外非住宿生進宿舍樓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東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須寫請假條,注明請假原因、請假時間、家長電話號碼等,將請假表交班長登記保管,讓別人代請假或事后補假均無效。
5、在上課和上晚自習時間,住宿生未經教師批準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中途需要回寢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條,晚間不得任意離校。
6、住宿生要嚴格遵守中學生行為規范,不吸煙、不喝酒,不談戀愛,不傳播淫穢思想,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生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并向教師反映。嚴禁攜帶有毒、有害和腐朽頹廢、淫穢的書刊、音像制品進入宿舍,違者按有關條例處理。
7、未經允許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錢、借物要歸還。
8、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有室內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生活老師、班主任匯報;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等。
9、住校期間,學生晚休擅自離開校園,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對學生實行警告、記過、勸退等處分。
10、提倡艱苦奮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費水平應符合家庭經濟狀況,要節約開支,不攀比,不要追求過度消費。
11、住宿生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識,平日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用電、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裝和使用大功率電器,不得隨便拆改電路、亂拉電線、亂安插座。
12、全體學生必須節約水電,禁止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13、住宿生個人物品放在柜內,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學校。
14、住宿生要尊重教師和工人師傅,要服從教師的教育和管理,要尊重工人師傅的勞動,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4
同學宿舍是同學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的緊要場所,直接關系到同學的精神風貌和身心健康。為搞好同學宿舍區的清潔衛生,建設一個良好、乾凈、美妙的宿舍環境,特訂立以下措施:
一、常規要求
1、同學宿舍實行責任制,開學一周內各宿舍選出室長(或由班主任指定)。室長對本宿舍的清潔衛生負管理責任,排出衛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檢查值日生進行責任范圍的保潔工作。布置好每天的清潔衛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乾凈。
2、各宿舍應當于每日清晨7點30分前離開、下午1點30分前離開,將室內及門前打掃干凈,并整理內務。任何時間不得將垃圾雜物堆放在過道上或室內,并負責保持本宿舍及相應過道地段上的清潔衛生,違者以該宿舍衛生不合格計。
3、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門廳、樓梯上倒水、大小便、打(踢)球、焚燒紙屑等,不得亂扔果皮、紙屑、便利面袋(盒)等垃圾,不得從陽臺、門廳、過道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雜物,不得將塑料袋、飯菜雜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經發覺,即對當事人處理,或懲罰責任宿舍人員,并取消參加本周(月)文明宿舍的評比資格。
4、同學應當自發維護宿舍墻壁的干凈,不得有任何污損行為(包括在墻上亂敲亂砸、張貼標語、廣告、尋物啟事、亂寫亂畫、用腳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損行為,一律視其情節予以懲罰。如未查出直接責任人,則取消參加本周(月)文明宿舍的評比資格。
二、檢查時間和方法:
同學處和各專業部不定期抽查,每周1次;宿舍管理員定期檢查每天2次,上午、下午各1次,發覺問題隨時反映給專業部,均記入文明班級的`評比條件。每周(月)公布檢查結果,并評出各宿舍樓文明宿舍。
三、嘉獎和懲罰方法:
1、按周(月)評出文明宿舍、達標宿舍及不合格宿舍。文明宿舍發流動紅旗,予以激勵。不達標宿舍按評比文明班級的有關規定進行扣分。
2、日常檢查中"不合格'的宿舍將限期整改,一周整改達三次及以上,取消學期評優資格。
3、各宿舍要積極自動搭配檢查人員工作,凡私自換鎖,致使無法檢查者,當日檢查視為"不合格'。
四、宿舍檢查標準(共100分):
1、地面(10分):(包括陽臺)清潔,無痰跡、積水、污跡、果殼、廢物等,用拖把拖干凈,禁止水沖。
2、門窗、墻壁(5分):室內墻壁、天花板、燈管無灰塵、蜘蛛
網、污損,墻壁乾凈無涂畫和腳印;玻璃光亮,無破損,無煳紙及貼物。
3、洗漱用品等公共用品(10分):牙缸擺放要整齊有序;牙刷擺放方向一致;毛巾疊放一致;行李箱等其他私人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4、床上用品(10分):被子要疊放整齊(統一為方塊型)統一放在一頭;枕頭下面不要放雜物,放在床頭,方向一致;床單干凈、平整;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曬,保持干凈,健康。床上無雜物。
5、床下鞋子(10分):擺放整齊,鞋跟向外成一線,床下無雜物亂放。
6、洗手間、陽臺(10分):洗手間面盆和臺面乾凈無積水和污垢,面盆等私人物品按規定統一擺放整齊,盆內不得有水,不得存放任何物品。
7、陽臺衣物和衣柜(10分):室內不要掛衣物(若遇雨、雪等特別天氣,衣裳要整齊懸掛),蚊賬懸掛整齊。衣柜上方無雜物。
8、紙簍和衛生工具(10分):垃圾要適時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內,衛生工具擺放整齊,定期清洗。
9、衛生間(15分):地面干凈乾凈,便盆要時刻保持清潔,無黃斑污垢,室內空氣清爽。
10、宿舍文化和整體效果(10分):高雅、乾凈,能呈現和諧的集體氛圍和高雅的審美情趣,空間整體效果好,室內空氣清爽。
注1:未打掃:0分;
2:宿舍文化布置待同學處確定方案組織實施。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5
一、嚴格實行封閉式管理,進入宿舍區必須身份驗證并檢測體溫,若體溫超過37.2度,請勿進入宿舍住宿,及時聯系家長帶到醫院就診。疫情防控期間謝絕訪客。
二、每日宿舍通風3次,每次20—30分鐘,天氣較好時,白天可長時間保持通風。
三、實行宿舍疫情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學生在宿舍區不聚集、不串門。
四、學校實行宿舍專人管理和檢查。要教育學生勤換洗衣物、勤曬衣被,做好廢棄物等垃圾清理和陽臺清潔,保持環境衛生,如廁后按照七步法嚴格洗手,定期檢查宿舍衛生狀況,學生宿舍管理人員及時上報學生在生活區內的異常情況。
五、學生較密集的宿舍,床位間用寢室床帳隔離成相對獨立空間,盡量避免近距離接觸。
六、每天宿管員按照以下要求對宿舍進行消毒處理。
1.對大門、樓梯、衛生間水龍頭、宿舍門等人員經常接觸的地方每日使用70-80%乙醇消毒液擦拭消毒2次;
2.每天上午9:00和下午15:30,對地面、走廊、廁所等使用濃度為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噴灑消毒2次
;3.每日使用濃度為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噴灑對生活垃圾桶消毒3次。
七、體溫檢測時,宿舍管理人員必須佩戴口罩,至少間隔1米距離。
八、執行宿舍全天候人員值班制度,分管校長帶班,對宿舍學生紀律和秩序進行監督與管理,及時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改正。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6
一、建立健全防火崗位責任制度,各班班長、各寢室長為防火安全員。全體學生都應養成良好的防火習慣。
二、學生集體宿舍實行“防火十不準”:
1、不準生火、玩火、燃放花炮爆竹;(煎藥可在水室進行)
2、不準使用電爐、煤油(酒精)爐及電熱毯、熱得快、電取暖器及其他電熱器具;
3、不準在床上吸煙;
4、不準在床上、床下燃點蠟燭;
5、不準將帶火的煙頭、火柴桿等物亂扔;
6、不準在室內、走廊焚燒字紙等物;
7、不準私扯電線、私裝電燈及其他電氣設備;
8、不準用電燈烘烤什物;
9、不準在電線上搭掛衣物;
10、不準私存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危險物品。
三、院宿管部每月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冬防期間每月兩次,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四、加強消防器材管理,隨時做好滅火準備。
五、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各班、各寢室要切實做好宣傳、預防工作,有明令而違反者,從重處分。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7
學生宿舍安全工作始終是整個宿管工作的第一要務。宿管值日老師是安全工作的首要責任者;負責各種安全隱患的發現、報告與防范,監督檢查各種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1.水電安全
及時關水、關燈、關空調、關龍頭,禁止使用任何違規私帶電器、充電器及電子設備。發現水電故障不得私自處理,拆表,更不得私拆水電設備,發現有問題應報告宿管老師,報告學校派水電工維修。
2.消防安全
宿舍區,嚴禁煙火,安全第一,從我做起。不得易燃易爆物進入宿舍區,不得將火柴、打火機等火源帶入宿舍,嚴禁抽煙、點蠟燭、燒紙物,堅決消除一切火災隱患。宿管辦要組織宿管老師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緊急救生常識等,必須演練掌握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定期檢查更新各種消防設施。
3.財物安全
不將過多的錢物帶入宿舍,貴重物品請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離開宿舍必須鎖好門窗。要及時關鎖窗戶,嚴防任何人從窗戶出入,相關舍長要嚴把此關,絕無疏漏。
4.上下樓梯安全
學生上下樓要按規定進行分流,并必須靠右行。同學之間要禮讓三先,不得擁擠起哄。
5.生活與食品衛生安全
宿舍是我們的共同家園,需要大家攜手共建。同學們要學會生活、學會做人、學會與他人友好相處,要與人為善、與鄰為伴,杜絕打架斗毆等事件的發生。不許竄床竄宿,嚴禁男、女生互竄宿舍。不得在宿舍、樓道等地聚集吵鬧、推桑起哄。舍長要觀察宿舍動態,有問題及時上報管理員或班主任,并積極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教育和引導大家逐步建立起積極向上、和諧健康的人際安全關系。
另外,在宿舍區不得進行聚餐、生日慶祝等活動,不準帶不健康食品(包括各種零食,水果與牛奶除外)進入宿舍區,更不得進行食品與零食買賣、不得接收外賣等行為,杜絕一切食品安全隱患的發生。
請大家各負其責,切實遵守以上安全管理制度。堅決貫徹學校的安全治理方針,嚴格開展監督管理。如有違反,必將嚴肅處理。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搞好文明宿舍創建活動,特訂立本規定。
第二條同學宿舍衛生包括同學個人衛生,同學宿舍室內衛生和公共衛生三個部分。規定了同學宿舍衛生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檢查、評比同學宿舍衛生的標準與依據。
第三條同學個人要求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規律,積極磨練身體。
2、常常洗澡、理發,適時換洗衣裳、床單、枕巾。
3、個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規定擺放有序,整齊合理同學宿舍衛生管理條例同學宿舍衛生管理條例。
第四條宿舍內衛生由該宿舍全體人員共同負責,實行輪番值日制度(室內人員每人值日一周)。
宿舍值日生的職責是:
1、按宿舍衛生基本要求和同學室內物品擺放標準打掃整理房間。
2、督促本宿舍同學整理個人衛生,按規定擺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規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第五條同學宿舍衛生要求
1、門窗:門窗干凈,玻璃光亮,無破損,無糊紙及張貼物。
2、地面:地面乾凈無痰跡、積水、污跡、煙蒂、果殼、廢物等聚效
3、墻壁:墻壁乾凈無涂畫,無張貼字畫及亂貼裝飾物品。
4、床:床上被子疊放整齊,床單干凈平整同學宿舍衛生管理條例安全管理常識。
5、桌子:桌面干凈乾凈,物品擺放整齊。
6、空氣:室內空氣清爽。
7、宿舍儀容:宿舍面貌應文明、乾凈、高雅,室內物品擺放得當、合理,無亂拉繩索、電線,亂晾掛衣物及其他破壞整體形象的物品,不用違禁物品。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9
為加強對學生住宿管理,創建文明、健康、安全、整潔、舒適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講文明、守紀律、愛勞動的良好習慣,強化學生團結友愛、互相合作的集體主義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各學生宿舍樓設層長,由自管會男女生部干事擔任,為更好的發揮層長對宿舍的管理與服務職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職責與權限
層長是宿舍樓樓層的學生負責人,負責做好本樓層學生宿舍服務、管理工作,各樓層實行層長責任制,簽訂責任書,其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1.強化服務意識,深入寢室,加強與宿舍成員的思想溝通,掌握思想動態,認真聽取學生對宿舍管理提出的意見要求并及時整理上報。
2.定期開展舍長會議,每周至少一次,做好會議記錄。
3.做好衛生檢查,督促學生搞好寢室衛生,做到定期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認真做好記錄,按時上報檢查結果。
4.盡快熟知本樓層各寢室成員,發現可疑人員及時匯報。
5.做好宿舍本樓層夜間查房的人數清點,做好記錄。突發情況的處理匯報工作。
6.熟知自管會章程,扣分細則,明確自身責任。
7.在工作中公正嚴明,帶頭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及本考核細則。
8.建立工作日志,認真做好記錄,定期與其他層長進行交流。
二、考評標準、辦法及獎懲制度
層長考核實行績效考核,并進行亮化打分,滿分一百分,基本完成上述層長職責所規定的任務為及格分60,余下40分為考核人根據層長在工作期間表現及成績酌情加分。
1.出色完成學生處、系部、自管會等部門所布置工作,為系部宿舍的榮譽或發展作出顯著貢獻的加個人分15分;
2.主動為宿舍服務、管理建設提出卓有成效的建議并被采納的加5分;
3.能夠妥善處理好職責范圍內各成員之間的關系,并能不計得失主動協助本樓棟的其他相關工作的加5分;
4.所負責樓層整體良好,各宿舍氛圍融洽,衛生狀況良好,且有優秀典型宿舍出現,加個人分15分。
5.通過自己的服務與管理,所負責樓層宿舍狀況明顯改善,加個人分15分。
6.因個人原因造成部門扣分,自管會名譽受損,扣個人分10分;
7. 作風散漫,未真實記錄工作日志、如實反映樓層宿舍狀況的扣個人分10分;
8.因自身原因被處以警告處罰的,扣15分;
9.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影響的考核人員酌情扣分。
三、工作考評時間及人員
1.考評按月和按學期進行,每月評選結果在自管會例會上進行通報;每學期進行學期工作總評,具體時間為每學期的期末考試前一周完成本學期的考評工作,其余時間列入下學期考核范圍。
2.由男、女生部正副部長、對各層層長按照上述考核辦法對層長進行考核打分。
四、獎懲辦法
凡層長學期量化考核分在90分以上者為優秀,80分以上為良好,60~70分為及格,60分以下為不及格;
1.凡被評為學期優秀者將頒發榮譽證書,加個人綜合考核分10分,并享有自管會副部以上優先錄用權;
2.凡被評為學期良好者享有優秀學干評優先選權,加個人綜合考核分6分;
3.學期工作為及格者,加個人綜合考核分2分;
4.學期工作為不及格者,予以退除。
凡查實符合以下情況者予以警告:
①在一學期中無故缺席寢室長相關會議與活動累計超過2次。
②私自在樓棟里開展任何形式的活動,但尚未造成后果者。
③在擔任相關職務工作期間玩忽職守尚未造成后果者。
④在工作中出現徇私包庇現象超過1次者。
⑤在工作中因出現意見分歧而辱罵同學者。
凡查實符合以下情況者予以即時退除:
①私自篡改衛生檢查記錄或提供虛假數據,予以退除。
②在一學期中累計警告2次者予以退除,在一學年中累計警告3次者予以退除。
③凡私自在樓棟里開展任何形式的活動,并造成后果者,予以退除。
④凡在樓棟中拉幫結派、散播謠言、影響正常工作的予以退除。
⑤在任期間受到學校任何處分或成績有不合格者予以退除。
⑥工作期間玩忽職守直接造成后果者予以退除。
⑦在一學期中無故缺席例會及相關會議或活動累計超過3次的予以退除。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條、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養學生講禮貌、講禮貌、守紀律,樹立起熱愛團體,熱愛勞動,團結同學,勤儉節儉,愛護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生在宿舍內的日常行為,應嚴格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遵守學校制定的有關宿舍管理規章制度,提倡團結友愛和團體主義,反對自私自利和個人主義,尊重宿舍管理人員的勞動,服從管理,配合工作,創造整治、優美、安靜、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第三條、學生宿舍由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指導管理,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由校領導、學生處、后勤辦、團委、公寓管理部門及自管會組成,理解學校黨委和行政的統一領導,指導自管會開展工作。
第四條、學生宿舍實行樓長和管理員負責制,樓長從學生中采用招聘和選拔相結合而產生,由學生主管部門作為學生干部聘用上崗,任期不超過兩年,負責宿舍樓內的衛生、治安、學風、文化建設及其它事宜,由學生評議、工作人員打分考核。
第五條、每層設層長一名,由樓長聘任,負責本樓層的衛生、治安、學風、文化建設等事宜,受樓長的直接領導。
第六條、各室設寢室長一名,負責本室安全防范,衛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動,由室內住宿人員推薦產生,室內人員必須理解寢室長的領導。
第七條、每棟宿舍樓設保潔員若干名,負責督促學生衛生清潔及公共部位的保潔工作和垃圾的清運。
第八條、學生宿舍樓內的所有人員應當積極參加創立禮貌樓、層、室的活動。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1
一、學生入住時必須按統一安排的房間和床號住宿,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換。宿舍內不允許非住宿生進入,更不得留宿他人。
二、自覺遵守學校關于學生宿舍管理的各項規定,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尊重工作人員的勞動。
三、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上課期間一律不允許回宿舍,有病需要休息的,要有班主任簽字的假條,如有體育課提前做好準備,早自習到上午上課期間不允許回宿舍。
四、嚴格請假制度。晚上有病或有事不能住宿的學生必須書寫請假條,并有班主任或值班老師的簽字,一式兩份,一份由本人或宿舍長交宿舍管理人員,一份交班主任保存,以便隨時查對。
五、宿舍內要保持安靜,以免影響他人休息,不允許到其它宿舍休息,不允許亂串宿舍,不允許遮擋觀察窗口。宿舍內精神生活健康,語言文明,不講臟話,室內布置要文明健康,美觀高雅。自覺愛護宿舍一切公共設施,不得損壞宿舍內的各種設施。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宿舍內嚴禁亂拉電線。
六、學生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自覺整理內務,房間內物品擺放整齊有序,墻面、地面要干凈整潔,被褥要及時洗換,床上要保持平整,被褥要疊放整齊,并放在靠近窗口一側的床頭,被褥在下,枕頭在上。各房間由室長安排輪流值日,保持室內清潔,將垃圾送到指定的地點,垃圾要做到早晨倒一次,晚上倒一次。禁止往門外或窗外倒垃圾、潑水。不要隨地吐痰,亂拋果皮和紙屑,亂倒污水和剩飯菜。不準隨意在門窗和墻壁上張貼刻畫書寫。
七、為保證宿舍安全,學生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離開宿舍要及時鎖門,禁止點蠟燭,不準焚燒任何物品。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愛護消防器材。
八、宿舍內一律不準會客,男女生均不得進入異性宿舍,因公進入需由管理人員陪同。
九、學生宿舍每一間設立室長一名,協助有關本宿舍的一切生活事務,并具體負責安排值日與衛生檢查,其它同學應積極配合。
十、學生宿舍內如發生突發事件,立即找宿舍管理員及班主任(也可直接撥打電話)。
十一、未經物品主人同意,不隨便使用他人物品,更不能偷盜別人物品。貴重物品、錢、卡要妥善保管。
十二、住宿學生之間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大膽糾正不文明行為,同一切違法行為作斗爭。
十三、宿舍管理由管理員負責,日有檢查,周有評比,學期有總結。
十四、成立學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員會,在學校的指導下,協助搞好有關管理工作和組織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努力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十五、手紙、衛生用品入簍,垃圾入筐。如果違反通報批評,嚴重者取消住校資格。
十六、嚴禁趴窗臺,不準在宿舍內嬉戲打鬧,違反者扣班級量化分,對學生進行違紀處理。
十七、違反宿舍管理體制規定,將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警告、通報批評、嚴重警告和取消住宿資格的處理處罰。
十八、學生在宿舍的表現納入考核之列。凡在宿舍表現不好的同學,將取消評優資格。學生違紀記入檔案,一般違紀扣班內量化1—2分,嚴重違紀扣3分以上,并取消住宿資格。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2
1、住校學生應根據學校統一安排和分配的寢室住宿,不得隨意調換轉讓。如有特殊情況確要調換寢室,必須經學校同意后,統一安排調整。
2、住校學生按規定進出宿舍,非本宿舍人員,未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
3、男生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不準進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如沒有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前往女生宿舍。
4、住校學生一律不準私自留客住宿,不得在學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員。
5、住校學生晚上如有事不住校,必須向班主任書面請假,班主任同意簽字后學生方可離校,請假條要及時上報校保衛科,以便晚上就寢前檢查人數。
6、不準在宿舍內起哄、打架斗毆,不準攜帶管制刀具進宿舍,一經發現,將從重處理。
7、不準在寢室賭博、抽煙、酗酒,一經發現,將從重處理。
8、全體學生必須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就寢,按時起床,不在樓道或寢室里大聲喧嘩。嚴禁晚上熄燈后在寢室點蠟燭。
9、提高警惕,防火防盜。不準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準使用任何違章電器,造成重大損失的將交與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10、愛護室內公物。室內的一切設施均由該室的全體同學使用、管理,不得隨意搬動、損壞、丟失。床、桌、凳、鎖、門窗、玻璃、燈具等公物應當愛護,如有人為損壞、丟失必須照價賠償,故意損壞的加倍賠償。
11、愛清潔、講衛生,堅持每日輪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應整理好床鋪和其它用具,清掃出垃圾,不準往廁所、下水溝、樓道、樓下亂潑污水,亂丟鞋襪、紙屑等一切雜物。
12、宿舍大門夜間實行關門制度。遇到特殊情況,應事先向門衛說明情況。
13、宿舍大門鎖及各室門鎖均由門衛負責,早上5:30大門開鎖,7:00宿舍大門及各室門上鎖;中午11:50大門開鎖 ,下午2:00宿舍大門及各室門上鎖;下午5:05大門開鎖;晚上6:10宿舍大門及各室門上鎖,晚自習結束時開鎖,40分鐘后大門上鎖。
14、門衛應嚴格按照工作職責完成本職工作。值班期間不得擅離職守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5、本規定由校保衛科負責解釋和執行。
16、本規定公布之日起生效。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3
一、住宿生要服從宿舍管理老師安排,不得隨意調換房間及床位。
二、遵守宿舍制度及學校紀律,宿舍內不得損壞公物。如有損壞,應按價賠償。
三、要注意安全,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爐、煤油爐、蠟燭,擅自燒廢物等。不得私自拉電接燈、電熱毯等。
四、宿舍內嚴禁抽煙、喝酒、打牌。不得邀請社會青年進入宿舍。
五、未經宿舍管理老師同意,不準留校外人員在宿舍內過夜。
六、住宿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習下課后,不得私自離校。否則,發生意外后果自負,并接受學校行政處理。
七、一般生活用品,自己應妥善保管,預防被盜。如果有較多的錢,要寄存班主任或管理老師處。
八、宿舍應安排安全值日生。值日生應做好本宿舍當日安全工作。
九、舍長要天天點名,發現有人未準時回寢室,要立即向管理老師或班主任匯報。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4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學生宿舍由德育辦統一管理,所有住校學生必須服從德育辦管理,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學生按分配的房間和床位住宿,嚴禁擅自調換;不準留宿客人。
3、學生離校(含畢業、轉學、退學等),必須到德育辦、總務處退宿手續。學生因故休學均須辦理退宿手續,復學時重新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4、學生離校必須在接到學校通知后的3天內辦理完有關退宿手續,對無故拖延時間滯留學生宿舍者,學校將采取措施處理。
5、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有室內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老師、班主任匯報;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等。
6、學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須先向班主任、生活老師請假并由家長到校辦理書面請假手續,辦好由班主任同意的請假審批表交宿舍管理員。
7、住校期間,學生晚休擅自離開校園,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對學生實行警告、記過等處分。
二、學生宿舍紀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床,按時清掃衛生,按時進教學樓上課并帶齊學習用具,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回宿舍,按時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后,必須保持安靜,不得洗漱、看書、說笑、吃喝、聽錄音機,熄燈后不得使用手電,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臺燈。
2、在宿舍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追跑,不得大聲喧嘩,使用音響時不要干擾他人。
3、住宿生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住宿生不得串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帶校內外非住宿生進宿舍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東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須親自找班主任德育處請假并簽名,將請假表交宿舍管理員登記保管,返校后主動銷假,同時交家長證明,讓別人代請假或事后補假均無效。留校期間出門要主動填寫外出申請表。
5、在上課和上晚自習時間,住宿生未經教師批準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中途需要回寢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條,晚間不得任意離校。
6、嚴格遵守晚自習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必須在規定時間到教室上晚自習。
7、晚自習下課鈴響后,學生應在十分鐘內關好門窗,關好燈,迅速離開教室,回宿舍做好睡前準備工作.8、住宿生要嚴格遵守中學生行為規范,不吸煙、不喝酒,不談戀愛,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生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并向教師反映。
9、未經允許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錢、借物要歸還。
10、提倡艱苦奮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費水平應符合家庭經濟狀況,要節約開支,不攀比,不要追求過度消費。
11、住宿生節假日回家應主動向家長匯報自己在學校有生活學習情況,積極主動幫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2、住宿生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識,平日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用電、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裝和使用臺燈、電爐、電鍋、電扇、電吹風,電熱袋,電熱毯,熱得快等用具,不得隨便拆改電路、亂拉電線、亂安插座。
14、住宿生個人物品放在小柜內,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學校。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師,見面主動打招呼,要服從教師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三、學生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必須全天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碎紙、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做到墻壁上無腳印,不在宿舍內外亂扔廢棄物。
2、學生宿舍必須整齊劃一。做到窗臺、柜頂、床上無雜物(雜物一律放入物品柜),床上被褥要按要求疊好,折碼整齊。床上不得放各種包、袋、書本、衣物及其它雜物。床下只許放臉盆,毛巾統一掛齊,床架上不掛任何東西。
3、住宿生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宿舍衛生的清掃工作,早上6:30前,做好宿舍衛生,接受教師和值周生的檢查。
4、全校大掃除時每個住宿生必須按照大掃除分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完成大掃除。
5、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進餐。
6、要保持衛生間的整潔衛生,不得將廢棄物、剩菜剩飯、果皮等倒入洗臉池及大小便池中,便后要立即洗水。
7、注意節水、節電,做到人走水關。
8、熄燈后不得使用電話。
9、住宿生要搞好個人衛生,每天晚上熄燈前要洗臉、洗腳、刷牙。床單、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潔,定期換洗。
10、住宿生要支持寢室長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見要向教師提出,合理解決。
11、實行個人紀律衛生檢查評比制度,每周匯總成績。進行評優活動。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5
學生宿舍管理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給學生創造一個幽雅、舒暢的生活環境,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的發展,培養生活自理能力,增強集體觀念和自主意識,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宿舍管理條例。
一、為了確保學生安全和提高學習效率,學校規定不具備走讀條件(非淳溪鎮常住戶口)的學生在校住宿。住宿學生在校住宿三年,分學期辦理有關住宿手續。期間如轉學、休學、退學,離校前辦理消除住宿記錄手續。此外,任何住宿生沒有特殊原因,中途不得搬出校外居住,有特殊情況者必須經過學校嚴格審批同意后方可搬離。
二、日常規管理
1.早晨起身鈴響,所有學生必須十五分鐘之內離開宿舍在規定時間到食堂按秩序就餐,然后到教室早自習
2.中午放學后,40分鐘內回宿舍文明休息,在下午課前20分鐘起身回教室。
3.晚飯后,宿舍成員分成兩組,輪流回舍洗澡洗衣。晚自習前20分鐘全部離開宿舍回教室。
4.下晚自習后,15分鐘內必須回到宿舍,行動迅速、謙讓、注意安全。漱洗、宵夜等事項安排緊湊。半小時內必須洗漱完畢,然后進入宿舍內自習,熄燈后立即休息。熄燈后不準點蠟燭、打電筒,不準講話喧嘩,按時就寢。
5.學生上課期間,一律不得回宿舍,生病學生需出示班主任批準單。開門時間:下午放學前十分鐘;鎖門時間:早、晚自習前十分鐘。其余時間,非特殊情況一律不得進入宿舍。
6.有事外出,需向管理員請假。
三、自習和就寢紀律
1.嚴禁抽煙、串宿舍、串樓層、打撲克、玩游戲、大聲喧嘩、追跑打鬧及進行任何形式的體育活動。
2.嚴禁吹奏樂器、聽歌、唱歌以及進行各種聯歡、聚會、活動等。
3.嚴禁看閱、傳播不健康的書刊和音像制品。
4.嚴禁臥床看書。
5.不做影響他人看書和休息的任何活動。
6.按時睡、起,不拖拉,個人內務整理有序,自己的事自己做。
7.禁止換鋪,未經許可,嚴禁帶非住宿生進入宿舍。禁止留宿他人。
8.如果住校生有特殊情況需要回家,須向班主任請假,并告知管理員,獲得許可,由家長到校登記簽字后方可離開。若私自回家或外出逗留,取消住宿資格。
9.尊重管理員,室友間相處要和睦融洽,宿舍物品排放整齊,營造良好的生活氛圍。
四、物品擺放
1.床上用品:被子疊放整齊,棱角分明,統一面向門方向擺放;床面床單平整,沒有紋褶;不允許放書籍及其他物品。
2.鞋子必須擺放在鞋架上,鞋頭朝外。不要在窗臺上晾曬鞋子、襪子等。
3.衣襪一律晾曬到陽臺上,一樓的宿舍晾曬外面,舍內不允許拉繩亂掛衣物;暫時不穿的衣服、襪子一律入柜。
4.水瓶、水杯、盆子、牙膏、牙刷,洗發水、毛巾一律按要求整齊地擺放到架子上。
5.掃把、垃圾桶,衣叉等按要求整齊地擺放到指定位置。
6.柜子里放不下的包、箱、大的澡盆等物品不能帶入宿舍。
五、衛生
1.各舍安排好值日生,輪流值日打掃,保持衛生間潔凈無味。
2.要做到門、窗、玻璃、桌面清潔。
3.要做到宿舍內無灰塵。
4.要做到早、晚拖地兩次,地面清潔、無積水。
5.每天打掃床下,室內無衛生死角。
6.要做到衛生用具清潔,垃圾簍在離舍前清理干凈。
7.要做到墻面、柜櫥面清潔。
8.要做到衣、鞋、襪、臉盆、毛巾等用品清潔衛生。
9.要做到被褥整潔衛生,室內空氣清潔,無異味。
六、安全
1.嚴禁將貴重物品帶入舍內。
2.嚴禁隨意接觸防火器材,嚴禁使用各種自帶電器和危險用品(電爐、電熱杯、電吹風、電褥子、電蚊香、熱得快、火柴、打火機、蠟燭、接線板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插座只能用臺燈。
3.嚴禁翻越門窗和校園欄墻,嚴禁夜不歸宿。
4.要有安全意識,最后離開宿舍的人要關好門窗,防止失竊。有困難找宿舍管理員、值班教師及班主任幫助解決。
七、管理
1.所有在校住宿生必須服從學校宿舍管理,積極配合學校宿舍管理員做好各項工作,遵規守時,按時交納宿舍費,水費等,損壞公物照價賠償,不無理取
2.熄燈前后,學校值班領導、值班班主任應來回巡視,直至學生安靜入睡。
3.宿舍管理員及學校值班人員應及時向班主任通報各班學生違紀情況,嚴重違紀行為應上報教導處。
4、每天進行衛生檢查,教導處每月評比宿舍管理優秀班級,學期結束評比先進宿舍及個人。評比計入班級常規考核。
5、室長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等檢查督促工作,出現違紀情況應及時制止,并向值班教師和管理員報告。并及時向班主任反映,以便處理。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禮貌、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禮貌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衛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核及問題發現反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床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著相對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床位,確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景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周后,將學生住宿情景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周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為單位認真、清楚填寫周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核對學生人數,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擔。周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后于周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匯總,學生科長簽字后于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準后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程辦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衛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禮貌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衛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床頭處設置床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信息。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堅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溫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涂亂畫,共同堅持宿舍禮貌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并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后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信息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系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床位等信息。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信息由系部于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后,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實習)、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景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準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衛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衛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衛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衛生進行檢查考核,建立衛生檢查考核記錄臺賬,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資料,考核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并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衛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干凈無污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墻面無腳印、污跡;門窗玻璃潔凈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凈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床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范;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范,枕下無雜物;床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床順序一線擺放床頭一側;臉盆內潔凈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皂盒純凈,放置于牙缸左側。
3、暖瓶潔凈無污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衛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床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床、柜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衛生檢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反映問題,并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教師解決處理問題。
宿舍衛生內務百分制考核細則
1、地面(20分):地面、門口有污跡、煙頭、垃圾雜物等,扣1—10分,鞋、臉盆不安規范擺放,扣1-10分。
2、床鋪(25分):床單、被褥、枕巾不整潔,床上堆放雜物,扣1-10分;被子疊放不規范(成方成塊),扣1-10分:被子、枕頭擺放不在床鋪中軸線,扣1-5分。
3、物品擺放(15分):行李箱不按規范擺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雜物,扣1-3分;暖瓶等不凈、擺放不規范,扣1-3分;衛生工具擺放不規范及陽臺雜亂等,扣1-5分。
4、門窗家具(10分):門不潔凈有污漬,扣1-3分;窗不明凈,窗簾不整潔,扣1-4分;家具不干凈,擺放不整齊,扣1-3分。
5、衛生間(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潔,扣1-3分;墻壁有蜘蛛網、污漬,扣1-3分;有異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內有垃圾,扣1-3分;門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陽臺(5分):地面墻壁不干凈有污跡,扣1-3分;衣服晾曬不整齊,扣1-2分。
8、宿舍禮貌(10分):墻壁亂寫、亂涂、亂畫、亂釘釘子,張貼不健康貼畫,無積極向上文化氛圍等,扣1-6分;有吸煙、喝酒、賭博、違章使用電器、不節儉水電等現象,扣1-4分。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為損壞門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職責人按價賠償,職責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品帶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設備,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六章水電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儉意識和禮貌生活習慣,自覺節儉資源、能源;樹立節儉光榮,浪費可恥的節儉風尚,厲行節儉反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為,對違反、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反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并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設備、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大功率照明設備,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教師和執勤學生干部的管理,進取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煙;嚴禁在宿舍或陽臺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為;嚴禁大音量播放各種音頻、視頻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衛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禮貌上網,自覺抵御淫穢、色情、低俗腐朽等網上信息,養成科學、禮貌、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觀看傳播反動、淫穢書刊、視頻、軟件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準,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干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景,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反饋給值班教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系、查找。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反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反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準,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并反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衛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回到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回到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后,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為他人晚歸進入宿舍供給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景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教師聯系,由值班教師負責處理。
6、為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為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大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并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查看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為便于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貼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大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學校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為單位供給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系方式、住宿期間值班教師姓名、聯系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為單位進行匯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并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條寒、暑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收費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2、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假期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為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教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教師負責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員堅持聯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教師堅持聯系。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教師提出申請,申請需注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回到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回到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并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職責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職責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衛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臺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景并建立巡查考核臺賬,將巡查考核結果記錄詳實,作為年終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職責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職責事故,根據職責大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職責,對職責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職責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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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7
為加強校園精神文明建設,強化宿舍育人功能,培養良好的生活行為習慣,提高大學生“講學習、講文明、講禮貌、講衛生”的良好道德素質,激發同學們愛校如家的熱情,充分展示當代大學生的`精神風貌,在校園中形成一個奮發向上、銳意進取、文明和諧、舒適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現制定體育教育系宿舍衛生評比辦法并加以實施:
(一)、優秀宿舍
1、地面干凈,宿舍內無垃圾
2、床鋪平整,被疊規范,統一對門放置
3、被罩、床單、枕巾干凈
4、床下物品擺放有序
5、小柜放置合理,柜面干凈,柜上物品擺放整齊
6、毛巾、衣物統一有序掛置
7、墻面清潔,墻角無蜘蛛網
8、門窗及玻璃干凈,無泥漬,窗臺潔凈,不亂放物品
(二)、行為規范
1、愛護宿舍內公物
2、不向走廊、窗外(陽臺)外潑水、扔雜物
3、自覺遵守宿舍管理規定
(三)、擇優條件
1、寢室文化氛圍
(1)、寢室布置幽雅,空氣清新
(2)、張貼物有一定的時代文化氣息
(3)、具有創意及環保意識
2、寢室衛生方面
(1)、地面干凈無雜物
(2)、宿舍內無積水、無異味
(3)、床鋪整潔干凈
(4)、書桌物品擺放有序
(5)、洗臉臺臺面干凈,洗漱用品擺放整齊
3、寢室團結方面:寢室成員關系和睦,具有團隊協作精神
4、寢室紀律方面:寢室成員無違規、違紀行為(違犯學校、宿舍管理制度等)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8
為了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規范住校生日常行為,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第1條:遵守《中小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遵守校規校紀。
第2條:要求住校的學生和學生家長必須與學校簽住校協議,并辦理住校手續后方可住校,中途一般不辦理退住手續,如有特殊情況,中途要停止住校,須個人申請,家長簽字,并經班主任同意、政教處審批后方可辦理退住手續。
第3條:學生宿舍由政教處統一調配,學生按指定房間、床位號住宿,未經政教處同意,學生不準擅自調換。
第4條:學生除節假日和學校規定可以離校的時間外,平時一律住校。不準在外住宿和留宿外人。因特殊原因而臨時外住的,事前要向班主任,生活指導師請假,填寫標準《住校生離校請假單》交政教處留檔、登記,征得批準后方可在外住宿。
第5條:寢室維修實行報修制度,需修理的東西報宿舍管理人員或總務處,除自然損壞外,其他費用需學生自理。
第6條:男女宿舍謝絕異性入內,如發現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7條:上課期間(含課間休息),不得返回寢室逗留
第8條: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床、用膳、熄燈和就寢。熄燈后保持安靜,不得使用其他照明工具,不得做防礙他人休息的事。
第9條:嚴禁在宿舍里吸煙、酗酒、打牌、賭博等
第10條:住校生必須服從值班老師,生活指導老師,宿管會的管理。
第11條:加強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及用電安全。不準點蠟燭,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吹風、電燙斗、電熱棒、電熱杯、電熱毯等違禁電器,如有發現,一律沒收并予以重罰。
第12條:節約用水用電,隨手關水龍頭、關燈、關電風扇等
第13條:愛護宿舍的財物和設施,不得在墻壁上亂涂亂畫和損壞門窗玻璃。
第14條:講究室內外整潔衛生,搞好宿舍內務管理,不得亂丟雜物、紙屑,做好衛生值日工作。
第15條:住校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回家、返校,平時不得隨便請假回家。(周一到周五無特殊原因,不準請假離校,周日全體住校生必須返校)
第16條:禁止飼養各種小動物,禁止停放自行車。
第17條:學生宿舍執行晚熄燈制度,高一、高二夏令22:30分熄燈,冬令22:00熄燈,高三23:00熄燈。考試期間,熄燈時間另行安排。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9
中學學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
1. 穩定教學環境:通過制度約束,減少無序行為,保障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
2. 塑造人格:規范行為,培養學生的責任感和公民意識,塑造健全的'人格。
3. 激發潛能:良好的制度環境能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提升學業成績。
4. 社會適應:讓學生提前適應社會規則,為將來步入社會做好準備。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0
1、上課和自習時間個宿舍要自行鎖門,禁止將鑰匙放在房門上晾上面。
2、宿舍大樓定時鎖門,鎖門期間宿舍區內禁止逗留學生;禁止學生隨意進入宿舍,如有特殊情況須向宿管老師說明理由并在宿管老師的陪同下進入宿舍。
3、住宿生不得留外來人員,包括非住宿生和校外人員,如有特殊情況,須征得宿管老師的同意,違者按《州滕市第二中學學生公寓紀律管理條例》之規定處理。
4、學生在宿舍存放現金不得超過50元,如超過50元應及時存入飯卡,否則責任自負。若宿舍發生失竊事件,要及時報告管理老師和學校并保護好現場。
5、日常生活中應盡量避免互相串訪宿舍,遇有外來人員進入宿舍應及進報告老師,應自覺抵制購買外來商販的物品并及時報告宿管老師。
6、假期期間除學校統一安排,住宿生一律不得在校住宿,如發現在校繼續住宿,即取消新學期住宿資格。
7、禁止從陽臺向隔壁陽臺攀跨,不得從陽臺向下俯望,絕對禁止在陽臺上打鬧嬉戲等危險活動。
8、禁止在樓道內、樓梯間追逐打鬧,禁止趴在樓梯扶手上向下張望。
9、禁止翻越二樓窗戶進入一樓房頂,禁止從樓梯間窗戶進入房檐。
10、如遇緊急事件請按《州滕二中學生公遇緊急疏散圖》有秩序的.疏散,《州滕二中學生公寓緊急疏散圖》附后。
11、禁止將運動器械、刀具、棍棒等危險器材帶入宿舍區,如有發現給予沒收并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12、禁止將火機、香煙帶放宿舍,禁止在宿舍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1
1、住宿生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尊重和服從管理員老師的管理檢查,虛心聽從意見并迅速改正缺點,配合管理員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2、每一寢室設室長一人,負責宿舍各項工作。住宿學生輪流值日,履行值日生的職責,完成值日任務,每周安排一次大掃除(包括清整床下、擦陽臺窗子、墻壁、過道灰塵及蜘蛛網等)。
3、保持宿舍清潔、整齊。宿舍每天的垃圾送學校的垃圾箱內,不得丟拋廁所和宿舍區內,更不得從窗口向外拋垃圾及污水。
4、保持廁所及水池的清潔暢通,不得將快餐盒、剩飯、剩菜、肉骨頭、洗頭膏小袋子等雜物倒入水池、廁所。女生將衛生巾等丟入廁所的紙簍內,以保證廁所暢通。
5、上課時間及晚自習期間,學生一律不準在宿舍,如有特殊情況(病假等),必須持有班主任簽名同意的請假條,主動交宿舍管理員,以便于管理。
6、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按時熄燈,熄燈后不得大聲喧嘩、嘻鬧,不得在室內抽煙、喝酒、打牌,不亂拿、亂翻他人物品。就寢時間不得隨意離開宿舍外出。
7、離開宿舍請鎖好門,妥病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損壞公物要賠償,發現宿舍區內有閑雜人員及其它異常情況及時向宿舍管理員匯報,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8、自覺參加早鍛煉,準時進入操場,按班排隊進行早鍛煉。
9、雙休日回家的學生,須在周五上午前到班級生活委員處登記名單,生活委員將名單整理后交學工處。
10、住宿生按指定房間入宿,不準帶非住宿人員進入宿舍,非住宿生也不得將物品存放在宿舍。
11、愛護公物、節約水電,不在墻上亂畫、亂涂,不在室內、走道焚燒物品,不得在宿舍點蠟燭、點蚊香、用電器等,注意防火及用電安全。
12、講文明、講禮貌,不準在宿舍內說臟話,不看不健康書刊。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2
保證學生宿舍內公共財產的完好,對學生的日常上生活正常運轉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同時為了防止宿舍內公物被隨意破壞,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宿舍內的公物每學期開學前由總務處統一配齊,并保證可以正常使用,由政教處統一登記和管理。
二、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損壞情況,寢室長應及時報告宿管員,由宿管員及向負責人匯報。負責人應及時檢查:
(1)如發現是人為破壞,先查出責任人,然后照價賠償(含人工費)。情節惡劣的將加倍賠償。
(2)如發現是自然損壞,則由學校自行修理。
(3)總務處在確實具體情況后,將及時派人修理,保證學生的日常生活正常進行。
三、宿舍內公共使用的場所出現堵塞(如下水道等),如果學生不能自己解決,則可以由總務處請人負責疏通。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護住宿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創建秩序良好、安全衛生、文明健康的學生住宿環境,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教學〔20xx〕5號)及《山東大學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學校成立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對學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務工作進行指導,由學校分管領導任主任,黨委學生工作部、黨委研究生工作部、公安處、興隆山校區管理辦公室、齊魯醫學院學生處等部門主要負責人任副主任,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
第三條 學校建立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分管學生工作的負責同志—輔導員—班長、團支書—宿舍長組成的五級教育管理責任體系,負責住宿學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對所轄住宿學生的行為進行檢查和整改,逐級落實崗位責任制。
第四條 學校向住宿學生統一提供學習和生活的基本設施,并配備管理服務人員,做好公寓門衛值班、公共區域的日常保潔、設施維護等工作。按照以學生為本的原則,為學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個性化服務。
第五條 學生公寓是學生日常生活與學習的重要場所,相關部門、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要高度重視學生公寓工作,切實加強對住宿學生的思想教育、素質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學生校內住宿的安排調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務保障等工作。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校內住宿學生在宿舍內的教育管理、衛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條 學校成立學生自律組織——學生社區自我管理委員會,協助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完成公寓內住宿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工作。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相應成立本單位的學生公寓自律組織協助開展本單位公寓內住宿學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條 開展公寓文化建設,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積極、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對學生成長、成才有著重要作用。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學生公寓文化建設,以學生公寓為平臺開展相關系列校園文化活動,深入開展全員育人、全方位育人、全過程育人活動,不斷提升學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條 在山東大學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并在學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須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規定,同時有權利對學校的管理和服務進行監督,并提出批評及改進意見。
第二章 學生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 學生在學生公寓住宿期間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一)住宿學生以適當方式參與學生公寓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對公寓工作與學生權益相關事務享有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二)對學校給予的與宿舍有關的處理或者處分有異議的,或因學生公寓管理部門有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行為的,學生有向山東大學學生工作委員會提出申訴或依法提起訴訟的權利。
(三)法律、法規及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 學生在學生公寓住宿期間依法履行下列義務:
(一)自覺遵守學校制定的規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規范,尊敬師長,尊重他人勞動成果,創造和維護文明、整潔、優美、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樹立安全風險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保障自身合法權益,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三) 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 學生公寓安全管理事關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學生公寓安全狀況關系到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關系到學校和社會的穩定。住宿學生須嚴格遵守《山東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條款,學習消防知識,增強防火意識,主動舉報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作為學生在宿舍內的教育管理主體,其相關負責人是本單位學生在宿舍內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責任人,須定期組織檢查本單位學生宿舍安全,查處違反學生住宿管理規定的情況。
第十二條 公寓內嚴禁違規用電和使用明火。嚴禁使用或存有破壞學生公寓智能控電設備的插座、熱得快、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及公寓管理部門認為其他有可能影響學生宿舍安全的電器;在公寓樓生活服務室(或公寓樓指定區域)嚴禁不按操作規程使用電吹風、洗衣機、微波爐、熨燙機等設施;不得在公寓內存放電動(瓶)車等大容量電池,更不能在宿舍內為電動(瓶)車等大容量電池充電;嚴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爐、卡式爐、蠟燭等能產生明火的物品;嚴禁在公寓內自炊、吸煙、燃燒紙張雜物。
第十三條 嚴禁個人物品影響消防通道暢通。未出現火情火警時,嚴禁動用和損壞一切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發生火情時,學生應及時報警,并同時報告本樓值班室工作人員。
第十四條 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槍械、彈藥、管制刀具等危險品帶入公寓,嚴禁在公寓樓內從事非法活動。
第十五條 為保證財產安全,學生須妥善保管貴重物品和現金,不得轉借、私配房間和消防窗鑰匙,不得私換門鎖。
第四章 秩序管理
第十六條 學生交費后入住學生公寓,由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組織學生簽訂住宿公約或住宿承諾書。住宿房間和床位確定后,學生不得擅自調換,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學生須服從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和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的統一管理,接受相關工作人員的巡視檢查。學生因專業調整、學籍變化、交流訪學等原因需進行住宿調整的,須持學校相關部門、轉出或轉入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開具的證明(或通過線上申請)由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進行統一調整(跨校區住宿調整的, 原住宿校區床位必須要辦理退宿手續)。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如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對本單位的住宿學生進行房間內部調整的,須向學公寓管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后才能進行調整;同時將調整后的學生住宿情況報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七條 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臉”制度、大宗物品出入登記制度,有接受公寓管理人員檢查詢問的義務。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公寓樓,如遇特殊情況,來訪者須持有效證件登記,由被訪者當面確認后方可進入公寓,且須在當日21:00前離開。
第十八條 住宿學生要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維護公共衛生,預防傳染病發生。房間空氣應暢通,物品擺放有序,地面干凈,個人床鋪潔凈,桌面整潔。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學生自律組織配合學校學生社區自我管理委員會定期檢查學生宿舍衛生,公布檢查結果。
第十九條 學生在公寓樓內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毆、賭博、吸毒及傳播、復制、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制品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不得進行宗教活動;不得參與非法傳銷和進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動;不得從事經營性活動;不得留宿異性;不得從事或者參與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第二十條 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公寓作息時間制度。因特殊原因晚歸者須出示學生有效證件并登記后方可進入公寓;不歸者須向所在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請假。
第二十一條 住宿學生離開房間時應關閉、切斷室內所有燈光和電源,關好門窗,鎖好房門。
第二十二條 畢業生應按照學校相關規定按時離校、文明離校。
第五章 公共設施管理
第二十三條 住宿學生須愛護公共設施,節約水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二十四條 住宿學生不得丟失、破壞學校統一配備的公共設備。損壞公共設備要及時報修,丟失或破壞的由當事人賠償。
第二十五條 學生公寓內的電路、燈具、插座、風扇、洗衣機、淋浴器、開水器、空調等設備的維修及故障處理均由專業人員負責,學生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六章 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條 住宿學生因疾病、結婚、實習等原因需要辦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請,本科生須家長知情同意,研究生須家長或配偶知情同意,經指導教師、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審核同意后方可辦理。
第二十七條 學生在校外住宿期間,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校規校紀,加強個人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自我保護。因校外住宿而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問題以及相關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第七章 獎 懲
第二十八條 學校將學生在公寓內的表現納入綜合評價并將之作為學生參與各類評獎評優的重要依據;學校對在學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第二十九條 對于違反以下有關規定的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一)未經同意夜不歸宿或經常晚歸屢教不改者,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二)擾亂公寓管理秩序,對他人正常的學習和生活造成影響,經批評教育不改者,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三)影響學校住宿安排,擅自調換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留宿異性者,視其情節和后果,給予記過以上處分;出租、出借宿舍床位的,給予記過處分;
(四)違反公寓消防、用電等相關規定,沒收違規物品;宿舍內私拉亂接電線、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違章電器,未釀成火情或者火災者,給予警告處分;已釀成火情或者火災者,視情節嚴重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
(五)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及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險品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六)在宿舍窗外違規放置物品或者向宿舍樓外拋擲物品,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給予嚴重警告、記過或者留校察看處分;
(七)在宿舍樓內違規飼養動物,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八)在宿舍樓內吸煙,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處分;
(九)其他違反學校學生住宿管理規定的行為,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第三十條 學校將學生公寓內的衛生、安全、學生行為文明狀況、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輔導員進宿舍走訪次數、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參與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設活動等方面的工作情況納入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學生工作評價和輔導員年終考評之中;對因疏于學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山東大學非全日制學生、來訪學生及其他需要在學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青島校區和威海校區學生公寓管理可根據本校區實際情況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由山東大學學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東大學學生住宿管理規定》(山大學字〔20xx〕16號)同時廢止。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4
一、組織管理
1、學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負責學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學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加強宿舍全面管理,培養廣大學生講文明、懂禮貌,守紀律的良好習慣,確保宿舍安全。給學生提供一個清潔、安靜、舒適、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使同學們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把學生宿舍的管理建設納入學校精神文明建設范疇。
2、成立學生宿舍管理領導小組,設組長一人(主要責任人),副組長、組員若干,寢室設室長一人。主要職責是協助學校和學生宿舍執行宿舍管理規章制度,維護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協助搞好寢室清潔衛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組織學生開展文明寢室創建活動,評比宿舍管理優質服務人員的活動及其他校園文化建設活動。
二、學生住宿管理
1、學生入校后應根據學校統一安排和分配的寢室住宿,不得隨意調換轉讓。
2、學生按規定進出宿舍。非本宿舍人員,未經值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
3、男生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不準進入男生宿舍。
4、攜物(貴重物品)外出,須持室長簽字證明,并經值班人員檢查確認無疑后方能外出。學生應當積極配合值班人員工作,不準無理取鬧。
5、不準在宿舍內起哄、打架斗毆,停放自行車。違者,將視情節和態度予以批評教育,直至行政處分。
6、提高警惕,防火防盜。不準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準使用任何違章電器,違者將進行批評教育,造成重大損害的還將交與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7、愛護室內公物。室內的一切設施均由該室的全體同學使用、管理,不得隨意搬動、損壞、丟失。床、桌、凳、柜、鎖、門窗、玻璃、燈具等公物應當愛護,如有人為損壞、丟失必須按價賠償,故意損壞的加倍賠償。
8、愛清潔、講衛生,堅持每日輪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內同一方向疊好被子,整理好床鋪和其它用具,清掃出垃圾。
9、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午休和晚上熄燈后,禁止高聲喧嘩、打鬧、歌唱等,不得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晚上熄燈后在寢室點蠟燭!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5
一、全體學生應自覺遵守《宿舍人員守則》,自覺維護宿舍區利益。
二、對宿舍區定時進行自我檢查、評比;表彰先進、督促后進;并將評比結果記入班級量化考核。
三、方法:
1、每天早操時由兩位寢室長(兩班各出一位,兩組隔天輪換)按照內務衛生量化標準進行檢查評比,當場評出結果,上墻公示,并頒發優秀宿舍紅旗,先進個人每周統計一次,評比結果計入個人、宿舍和班級的量化考核。
2、由早上內務衛生量化評分在最后兩名的人員作為當天的衛生值日員。值日人員必須隨時清掃垃圾,保持宿舍的干凈衛生,熄燈前衛生不符合要求的,值班員有權責令值日人員快速清理干凈,對不服從管理或熄燈后未打掃干凈的,值班員有權責令值日人員第二天繼續值日。
3、每天中午和晚上回宿舍后由寢室長及時清查人數,并把人員在位情況報知值班員,再由值班員報知班主任。
4、每天由各班值班員按照一日常規文明行為量化標準進行考評打分,評出一日常規文明行為標兵和文明宿舍,并頒發文明宿舍紅旗,評比結果計入個人、宿舍和班級的量化考核。
5、凡有嚴重違反《宿舍人員守則》《宿舍管理制度》者,取消該生所在宿舍文明宿舍評比資格。
四、獎勵:
1、開展內務衛生優秀宿舍和先進個人的評比。連續5次被評為內務衛生優秀宿舍者班級量化考核時每班每次加10分。前三名的個人考核分別每次加5分、3分和2分。
2、開展文明宿舍和文明學生的評比。連續5次被評為文明宿舍者班級量化考核時每班每次加10分。前三名的個人考核分別每次加5分、3分和2分。
五、處罰:
1、在內務衛生評比中連續5次在最后1名者班級量化考核時每班每次減5分。后三名的個人考核分別每次減3分、2分和1分。
2、在文明行為評比中連續5次在最后1名者班級量化考核時每班每次減5分。后三名的個人考核分別每次減3分、2分和1分。
六、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其解釋權歸班主任。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6
為了給同學們創造一個良好的就寢秩序,確保同學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特制定寢室管理制度如下:
1、早上起床后整理好內務,按時打掃衛生,做到整潔、衛生、統一。
2、愛護公共財物,破壞公物照價賠償,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3、遵照作息時間,按時就寢,不準高聲喧嘩。
4、不準在寢室內抽煙、喝酒、打牌、下棋等影響他人休息。
5、不準把刀具、棍棒、火機、火柴、劇毒物品等危害寢室安全的物品帶到寢室,否則,一經發現將從嚴處理。
6、不準私拉電線,不準使用任何電器。
7、不準往樓道、墻上或窗外潑水,不準亂扔雜物。不能在寢室大便。
8、不準留宿外人,不準夜不歸宿。
9、離開宿舍時,一定要關好門窗,宿舍內不要存放貴重物品,否則丟失自負。
10、不說臟話、粗話,不打架罵人,不亂動別人的東西,行為舉止要文明。
11、不準在宿舍墻上亂寫亂畫、貼報紙、釘釘子等。
12、非就寢時間不能在寢室休息,就寢時間若必需外出,須有班主任或寢室值班老師批準的請假條。
13、服從寢室長或寢室值班老師的管理,不準與管理人員爭吵,更不準無理取鬧,否則,取消住宿資格。
14、寢室長要高度負責,盡職盡責為同學們服務,不以權力壓制學生,更不能帶頭違犯寢室規定。
15、凡違犯上述規定者,將根據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7
1. 制度宣傳:通過班會、海報等方式,讓學生充分了解寢室管理制度,明白其必要性和重要性。
2. 教育引導:班主任和宿舍管理員定期開展生活指導,講解制度細節,解答學生疑問。
3. 監督執行:設置宿舍巡查,及時發現并糾正違規行為,確保制度執行到位。
4. 反饋機制:建立學生意見箱,鼓勵學生提出改進建議,不斷完善制度。
5. 表揚與激勵:對于遵守制度、積極參與寢室事務的'學生,給予表揚和獎勵,營造積極氛圍。
6. 定期評估:每學期末進行制度執行效果評估,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和完善制度。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晉田中學學生寢室管理制度將更加完善,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有序、和諧的生活空間,助力他們全面發展。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8
一、總則
1、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針: 定置管理 定期檢查 嚴格考核 嚴格獎懲
3、管理目標:干凈整潔 井然有序 做到“日常狀態就是最好狀態”
4、管理范圍: 所有住校學生
二、住宿生常規
1、聽到起床鈴后,宿舍長負責催叫住宿學生起床,迅速整理內務工作。
2、出早操時要靜、快、齊,以本班為單位,由帶隊學生整隊出操。其他學生不得以借口不起床、不出操。特殊情況報值班教師處理。
3、按時打飯、就餐,打飯時要排隊,嚴格按學校規定時間就餐。值日生打回飯后,做好湯、菜、饅頭的發放,嚴禁亂搶亂奪,值日生發放湯菜時要注意衛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間出現問題及時報值班老師解決。要珍惜糧食,珍惜他人勞動,剩飯菜禁止亂灑、亂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時,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借口到其它宿舍與同學一起就餐。
5、早上飯后學生離開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掃衛生
6、按時到校上課,到上課前20分鐘離開住宿區。各宿舍舍長要檢查本宿舍學生離開情況,發現問題要報告值班教師,值日生要在離開宿舍前關好門窗。上課期間不準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須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準許的假條。
7、午間有午睡時,要嚴格按照學校規定時間進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動,禁止在宿舍內喧嘩,打鬧等,不能影響他人休息,更不能亂串宿舍。
8、按時上晚自習,不允許無故遲到,早退,曠課。晚自習時要認真學習,不準說話、打鬧或做與學習無關的事。
9、下晚自習后,立即回宿舍,準備就寢,做好洗漱等睡前準備工作,值班教師查床時,舍長及其他同學做好配合,準確無誤后舍長簽字。熄燈鈴響后不準再說話、打鬧等出現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更不準外出宿舍。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區,同學之間要講文明,不說臟話,要講團結,遇到困難要互相幫助,要講究儀表。言行舉止、儀表要符合學校的要求。
11、晚間遇到停電時,要在教師的指導下,正確使用火燭,以確保師生安全。
三、住宿生規則
1、按統一指定的房間、床位就寢;
2、遇到突發事件或病、事假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3、晚上必須在規定時間前返回宿舍;晚上點名后不得私自離開;
4、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制度,按時起床、就寢、熄燈;
5、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搬動;
6、節約水電,嚴禁私用電器,嚴禁亂動公用電源,嚴禁在宿舍內燒水;
7、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宿舍,若有特殊情況,持班主任證明,方可進入;
8、嚴禁帶領外來人員進入宿舍私自逗留,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或非本宿舍人員;
9、嚴禁在宿舍內抽煙、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嚴禁亂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衛工作,不準把蠟燭等火種帶進宿舍,不私拿同學的物件。
12、未經班主任批準,不準直接去親戚、同學家過夜。
13、不得向窗外、樓下及其他地方亂扔雜物,亂倒臟水。
14、不能把收音機、錄音機、隨身聽、等帶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門、門窗玻璃、墻壁等處亂貼亂畫。
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為應對校園內舉辦大型活動期間發生的各種有關安全、穩定事件,做到對事態快速反應、果斷處置、控制局面、減少傷害和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大型活動申報制度》中所界定的活動舉辦期間,出現以下幾種情形,應及時啟動本預案:
1、活動場所建筑物(含臨建)坍塌;
2、活動場所發生火災;
3、現場秩序失控,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4、現場發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5、其它影響安全的、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事件。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學校的統一領導下,活動主辦方、承辦方及各職能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和權限,分工協作、各負其責。
3、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重視安全工作,增強憂患意識,將“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貫穿于活動的策劃、籌備、舉辦等各個環節。
4、快速反應,從容應對。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機制,一旦發生安全事件,要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
三、前期工作:
1、信息報告:
大型活動中發生安全事件后,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匯報同時報保衛值班室,并視事件發展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2、先期處置:
每次活動的主辦單位領導為本次活動的第一安全責任人。活動的組織者為本次活動的安全責任人,活動期間組織者不得離開活動現場,隨時掌握現場情況。安全事件發生后,主辦方、承辦方以及在場的有關部門、人員,在上報的同時,要及時、有效、果斷的開展工作,控制事態、減少損失。
3、應急響應:
學校接報后,有關領導視情況及時啟動本預案。
四、應急處置:
在學校的統一領導下,成立“應對大型群體性活動安全事故指揮部”:
總指揮:孫海東 安全領導小組組長
副總指揮:劉君 領導小組副組長
成員:政教主任、大隊部、后勤管理、各班主任、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
(一)辦公室:
主任:靳志平
具體職責是:
1、掌握突發安全事件的全部情況,按指揮部的要求收集、匯總、上報有關情況,下達上級指示精神。
2、統一調配人、財、物,負責做好處置事件的具體指揮、調度和協調工作。
3、負責安排值班,督促檢查反饋各組工作落實情況。
4、調動機動車輛。
5、接待安排上級主管部門的調查。
(二)疏導組:
組長:楊樂
具體職責是:
1、對大型活動開展期間可能發生的不穩定事端提前進行預測、評估。
2、事件發生后,要以最快速度組織輔導員、班主任等有關人員即刻趕赴事發現場,面對面開展疏導、化解工作,引導現場人員有序撤離。
(三)后勤保障及救護組:
組長:鄔和平
具體職責是:
1、活動開展前做好醫務人員、救護地點、醫療器械、藥物的準備工作。
2、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救護。
3、對重傷員送醫院繼續治療。
4、保護好水、電、暖等設施,保證安全用餐、用水、供電、供暖。
(四)供應組:
組長:鄔和平
具體職責是:
1、搞好應對安全事件所需設備、設施物資的采購、供應工作。
2、提供救助用房及相關的儀器設備。
(五)財務組:
組長:孫軍
具體職責是:
1、保障處置安全事故期間所需的資金。
2、搞好財產損失的評估和統計。
(六)善后處理組:
組長:楊樂
具體職責是:
1、做好受傷人員的慰問安撫工作。
2、做好受傷害人員親屬的接待、溝通和思想工作。
(七)宣傳組:
組長:楊樂
具體職責是:
1、掌握事件過程中張貼的口號、標語、大小字報及散發的傳單,積極把握好正確的輿論導向。
2、保證廣大師生的知情權,在事件的各個不同階段,及時向廣大師生通報相關情況。
3、負責媒體采訪的接待工作。
4、對網絡宣傳進行監控。
(八)保衛組:
組長:楊義
具體職責是:
1、維護事發現場及周邊秩序。
2、協助有關部門積極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3、配合公安部門完成現場保護、線索調查和取證等工作。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9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是學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為學生創造一個安全、和諧、有序的生活環境,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和學業發展。它通過明確的行為規范和管理流程,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升自我管理和團隊協作能力,同時也為學校的日常運營提供穩定的基礎。
內容概述: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宿舍入住與退宿規定:明確新生入住流程、假期離校手續、畢業退宿等操作步驟。
2. 宿舍紀律:規定作息時間、禁止攜帶違禁物品、嚴禁夜不歸宿、禁止大聲喧嘩等行為。
3.衛生管理:設定衛生輪值制度,保持宿舍整潔,定期進行衛生檢查。
4.資產保護:規定宿舍內公共設施的`使用和維護責任,防止損壞和丟失。
5.安全管理:強調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教育,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6.糾紛處理:設立投訴和調解機制,解決宿舍內的矛盾沖突。
7.行為評估:通過定期的宿舍評價,激勵學生遵守規定,形成良好宿舍文化。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30
一、目的
為加強學生公寓防火防盜的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以及財產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重慶資源與環境保護職業學院學生公寓內的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管理工作。
三、內容
1.愛護消防器材。不得亂拆亂動設置在公寓內的消火栓、消防水龍頭、消防水帶和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2.嚴禁在公寓內私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或存放各種大功率電器。一經查獲,一律沒收。
3.寢室內使用電腦、臺燈等電器時,不得圍繞床鋪拉電源線。
4.使用電器應安全、規范。學生全部離開寢室時要斷開電器的電源,即:將各種電器的電源插頭從插座上拔掉,避免因短路等原因引發火災。若發生火災,滅火前應先切斷電源。
5.公寓內嚴禁攜帶和使用煤油爐、汽化爐、酒精爐等,嚴禁在公寓內生火、點臘燭、焚燒廢紙、烹煮食物。
6.在夏秋季節使用蚊香或滅蚊器時,應使其遠離易燃物,不得直接放在桌、凳、床上或電視機等設備上。
7.嚴禁在床上吸煙以及亂丟煙頭。
8.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公寓,嚴禁在公寓內燃放煙花爆竹。
9.加強自我防護意識,離開寢室時應關好門窗,妥善保管寢室鑰匙,鑰匙不得轉借他人使用。鑰匙丟失應立即報告公寓管理服務人員,以便及時更換門鎖,不得自配鑰匙。
10.發現上門推銷及散發宣傳單者應立即報告公寓管理服務人員。
11.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不要將身份證與信用卡放在一起,現金應隨身攜帶,不要放在寢室內。若發生失竊,應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派出所或公寓值班室報案。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31
第一條為把學生宿舍建設成為安全、禮貌、和諧、溫馨的生活、休息和學習場所,促進全校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新生入學后必須先辦理住宿手續方可住宿。
第三條學生應按指定的房間和床位住宿,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宿舍必須經過二級學院和宿舍管理部門的批準。
第四條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住宿學生離校住宿必須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不在校住宿。
第五條為保證學生住宿安全,未經批準,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
第六條寒、暑假期間學生如有特殊情景需要留校,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留校住宿,留校期間服從學校統一安排并交納必須的管理費。
第七條嚴格會客制度,會客一般在管理室,特殊情景可在宿舍,但來訪者必須出示本人的證件,經工作人員同意并進行登記。未經同意,男、女生不得進入宿舍互訪。
第八條嚴禁在宿舍區從事或協助他人從事營利性活動,不得擾亂宿舍管理秩序和他人正常生活秩序。
第九條自覺維護宿舍衛生,住宿學生輪流值日,每一天8:00前,午時14:00前清除房間的垃圾并送至規定的地點。
第十條嚴格執行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按時熄燈就寢,堅持安靜,不得喧嘩打鬧、播放音響干擾他人的正常學習或休息。
第十一條嚴格遵守宿舍門禁制度,晚上熄燈鎖門后歸宿的學生必須出示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嚴禁夜不歸宿。
第十二條愛護公物,人為損壞宿舍設備設施的,要按價賠償。
第十三條節儉水電,用畢及時關掉水龍頭或電源開關。
第十四條使用禮貌用語,禮貌待人,不講粗話、臟話,不隨地吐痰,不亂扔雜物、不亂倒水。
第十五條支持、配合管理人員、學生干部及學生組織的公寓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為創立“三和諧”宿舍,使學生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必須嚴格遵守規定,違者視情節給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造成學校或他人財物損失的,要按價賠償。
第十七條學生畢業或休學退學,應按規定及時辦理退宿手續,無故拖延者按學校的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入住須知
一、學生公寓既是學生相對獨立的私人空間,也屬于學校特定的公共場所,請您自覺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努力營造環境和諧、行為和諧、人際關系和諧的公寓環境。
二、請您按指定的房間、床位住宿,不隨意調換或占用其他房間、床位,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必須經過所在院系和相關管理部門的批準。學生公寓衣柜、儲物柜、書柜等有編號的設施為指定成員使用(編號與床號一致),椅子、可折疊長條桌、固定寫字臺等無編號的設施為寢室所有成員共用。
三、學生公寓每年為每生免費供給電80度,自來水40噸,熱水12噸,超額部分按照南京市居民供水供電價格及生產熱水的實際成本收費,詳見《南鐵院學生公寓水電計量管理暫行辦法》。學生公寓用電已采用智能化管理系統,電量用完即自動斷電,經過學校一卡通圈存購電后可即時恢復供電。
四、學生公寓空調使用遵從“自愿申請,付費使用,費用分攤,共同維護”的原則。申請、計費、維護辦法詳見《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宿舍空調使用管理辦法》。
五、學生公寓網絡實行認證上網,實時計費,網絡開通、維護操作辦法詳見《南鐵院學生上網管理辦法》,請您遵守計算機網絡的有關法律、法規,維護網絡安全,抵制違法行為。
六、學生公寓物業公司負責公寓的安全保衛、衛生保潔、設施維護等工作,工作人員會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寢室安全、衛生、禮貌等方面的檢查與評比,請您配合與理解。
七、請您入住前仔細檢查確認公寓設施完好,有損壞情景及時到物管站登記,我們會盡快幫您解決,如因您使用不當造成設施損壞,維修費和材料費由您及相關職責人承擔。學生公寓維修細則詳見《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公寓日常維修規范》。
八、請您講究公共衛生,愛護公共設施,維護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禮貌行為規范,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九、請您自覺維護寢室安全,增強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防范本事和自我管理本事,及時勸阻、制止有損寢室安全的不良行為。
十、請您遵守《南鐵院學生行為準則》、《南鐵院宿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注意以下事項:
1、嚴格執行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按時就寢;
2、嚴禁吸煙、酗酒,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3、嚴禁使用熱得快、電水壺、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以及暖手寶、烘鞋器等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電熱電器;嚴禁違規使用電吹風。
4、在公寓內的各項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