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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5-01-08

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8篇)

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外單位借閱檔案資料需持介紹信,經主管經理批準后,方能查閱.

  2、凡公司系統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檔案的,由借閱人向檔案員辦理借閱手續,填寫借閱登記卡,返回檔案時,由檔案管理人員認真檢查并及時銷帳.

  3、借閱檔案資料要妥善保管,不得勾劃、涂改、圈點、裁剪、損壞,否則取消借閱權.對于將檔案丟失者要追究責任.

  4、借閱各項檔案人員必須遵守保密制度,不得轉讓他人使用.

  5、公司各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在工作發生變動時,必須由本人向檔案室交回借用的全部資料,否則,主管調動部門不予開調令.

  6、工作調出,必須將檔案、科技書、資料全部交加,外出參加科技性會議帶回的`資料,一律交檔案室存放.

  7、經批準查閱的絕密檔案,只能在檔案室閱文,不得帶出室外查閱、翻印和轉借.

  8、在查閱檔案中不得折卷,不得損壞、涂改, 因工作需要必須摘抄的,必須抄在保密工作手冊上.

  9、查閱檔案的部門,要及時將利用效果登記冊內.

  10、上級部門審查檔案資料時,需派車由有關人員和專職檔案管理員妥善保管共同到指定部門進行審檢,待審查結束后,把檔案資料安全歸位。

  11、檔案資料按統一分類大綱進行分類、編目、劃定保管期限限、密級。

  12、維護國家機密,卷面、封面要注意密級。密級定為三種:(1)絕密(2)機密(3)秘密

  13、加強檔案的安全管理,檔案必須存放在專用的保險柜內嚴密保管,檔案室門窗要堅固,做到安全可靠。

  14、保護檔案庫的清潔,經常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請示處理。

  15、保持好庫的溫濕度,經常檢查調整,按規定填寫溫濕度記錄。

  16、案庫房是檔案保管要害部位,非本室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有查閱檔案資料的同志請等候調卷,在閱覽室查閱。

  17、借閱制度,搞好借閱、查閱、入庫、發放登記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總則

  為切實做好學生寢室安全工作,保護學生人身財產的安全,努力維護學校正常教學、學習、生活秩序,制定本條例。

  1、寢室安全管理要堅持以預防為主,保障安全的方針,加強自我防范。寢室安全,事關大家、維護安全、人人有責。

  2、寢室要建立完善值日制度,把寢室安全防范工作作為值班老師、管理員、值日生的重要職責之一。

  3、遵守法律、法規、校紀,服從學校管理,嚴禁私帶(藏)鐵管、刀具等兇器進入校園,確保內部安全。

  4、發現不安全事故苗頭,即偷竊、故意擾亂內部公共秩序、滋事、毆打傷害他人、故意破壞公共設施、械斗,以及火災隱患,要及時制止與處理,防止事態擴大,并及時報告學校學生處和保衛部門,積極做好現場保護,全力協助偵查工作,主動向有關部門提供證據和線索。

  二、防火管理

  1、防火安全,人人有責、每位學生都應以主人翁的態度,自覺遵守防火安全有關規定和要求。不準在寢室里點蠟燭(停電例外),嚴禁在床上點蠟燭,不準在寢室使用煤油爐、酒精爐等到明火爐具;廢紙處理應送垃圾箱,不準在寢室、走廊焚燒廢紙

  2、遵守校規,學生在校、親友來校不準在寢室內吸煙。

  3、院校配備的消防器材及安全應急設備,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擅自移動、挪用、應保持處于良好的狀態,一旦發現火災隱患,應積極及時撲救和報告。

  三、用電管理

  1、注意安全用電。教室、寢室電源線路應由學校統一安裝,任何個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私拉電線,私接插座等。發現安全隱患部位、應及時向學校報告、由學校專業人員維修和更換。

  2、嚴守規定,嚴禁在寢室使用電爐、電熱棒、電熱器(懷)及其他等不安全電熱器具。

  四、財物管理

  1、財物要妥善保管,不亂丟亂放。現金、貴重物品(如手機、小靈通、手飾等)不準存放在寢室內,個人做好收藏保管。現金一律存放銀行,并注意個人密碼保密。

  2、鑰匙要隨身攜帶,寢室鑰匙不得隨意轉借(其他寢室成員),鑰匙丟失、門鎖損壞要及時報告宿管室維修登記。

  3、上課、外出活動、就寢均要及時關門上鎖。晚自修、全校*、節假日等,都要關好門窗,并另上好加鎖。

  五、其他

  1、寢室內不準留宿非本室成員,親友來校確需住宿的,應到學校招待所登記住宿,學校不予安排住宿。

  2、加強危險品管理,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及煙花爆竹等帶入校園、寢室。

  3、禁止男生進入女生宿舍區,禁止女生進入男生寢室(執行公務檢查除外)。

  4、校外來客、親友來校探望,應憑有效證件到管理室做好登記后,有學生本人帶入,否則,謝絕一切外來人員進入宿舍樓。

  六、獎勵與懲處

  1、寢室安全管理工作作為衡量班級、寢室優化管理工作組成部分,列入評定先進集體內容。對制止重大事故發生,需提供重要證據協助偵破重大事故等在寢室安全管理工作上作出突出成績和貢獻者,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2、對違反本條例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與紀律處分。

  3、觸犯刑律和治安管理條例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長江過閘船舶安全檢查活動,保障船舶過閘航行安全和長江三峽及葛洲壩樞紐安全,根據《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安全保衛條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長江過閘船舶安全檢查(以下簡稱“過閘安檢”)活動。

  第三條交通運輸部主管過閘安檢工作。

  長江航務管理局(以下簡稱“長航局”)負責監督管理過閘安檢。

  長江三峽通航管理局(以下簡稱“三峽局”)負責實施過閘安檢。

  長江海事局和長江航運公安局按職責分工,指導過閘安檢業務工作。

  第四條長江流域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應督促港口、碼頭經營人、管理人依照相關法規,加強船舶裝載作業管理,落實水路旅客運輸實名制有關要求,強化旅客安全檢查,消除過閘船舶安全隱患。

  第五條過閘船舶所有人、經營人和管理人應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規定建立過閘安全保衛制度或船舶保安計劃,健全安全自查制度,督促過閘船舶加強設備維護保養,開展自查。

  第六條過閘船舶應于每次過閘前接受過閘安檢。未通過過閘安檢的船舶,不得通過長江三峽船閘、升船機或葛洲壩船閘。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免檢的除外。

  第二章過閘船舶安全自查

  第七條過閘船舶接受過閘安檢前應開展安全自查,及時排查消除安全隱患,確保船舶適航、船員適任、貨物適裝、安保情況正常。

  第八條過閘船舶應自查本船證書、文書、文件是否齊全、有效。

  第九條過閘船舶應自查本船下列設備設施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一)機電設備,主要包括:主機、輔機、操舵裝置等機電設備,應急電源、應急操舵裝置等應急設備。

  (二)航行和通信設備,主要包括:甚高頻(vhf)、衛星導航系統、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雷達、羅經、電子航道圖系統等。

  (三)消防設施設備,主要包括: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按照相關標準配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水滅火系統等固定消防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滅火及應急預案;是否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是否擅自改變船舶防火分區;是否組織防火檢查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四)救生設備,主要包括:救生艇筏、救生器材。

  第十條過閘船舶應自查船員配備是否滿足船舶最低配員要求,是否人證相符。

  第十一條過閘船舶應自查貨物是否合理配載和有效系固,是否載有禁運貨物。

  第十二條過閘船舶應自查本航次申報的過閘方式、時間、始發港、目的港、船舶尺度、裝載情況等過閘信息是否與實際一致,是否滿足過閘要求。

  第十三條過閘船舶應自查本船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船員是否掌握船舶應變部署表內容。

  第十四條從事客運的過閘船舶還應自查本船是否向旅客宣傳過閘安全及應急逃生注意事項,是否按規定對旅客進行實名制登記;載客100人以上的客船還應自查本船船舶保安計劃執行情況。

  第十五條載運危險貨物的過閘船舶應自查本船危化品裝載是否滿足隔離要求,是否隨船攜帶本航次所載貨物托運單(合同)或貨物清單和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是否按規定配備安全保衛人員,是否有除核定船員和押運人員外的其他人員隨船。

  第十六條船舶過閘安檢前,應按自查辦法第七條至十五條規定的項目,并填寫自查記錄表,經船長簽字隨船備查。

  第三章過閘安檢

  第十七條三峽局應配備與過閘安檢相適應的人員和設備,按照過閘安檢工作程序和安檢項目開展過閘安檢工作。

  第十八條從事過閘船舶安檢的人員(以下簡稱“安檢人員”)應當通過必要的背景調查,接受相應的專業技術培訓。

  第十九條實施過閘安檢時,安檢人員應不少于2人,檢查時應向船方出示工作證件,并全程視頻記錄檢查過程。

  第二十條實施過閘安檢時,船長應指派專業人員配合檢查,如實回答安檢人員提出的問題,按照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文書,操縱和測試船舶設施、設備。

  第二十一條安檢人員應將過閘安檢發現的問題、整改建議及過閘安檢結果書面通知船長。

  第二十二條安檢人員作出過閘船舶未通過過閘安全決定前,應當聽取過閘船舶的對有關問題的陳述和解釋,理由合理的應當予以采信。

  第二十三條安檢合格的船舶,三峽局應安排過閘;安檢合格的客船,應優先安排過閘。

  安檢不合格的船舶,應按要求整改,重新申請過閘安檢,復查合格后方可安排過閘。

  第二十四條安檢合格的過閘船舶,在待閘期間船舶適航、貨物裝載、船員配備以及船舶安保等情況發生變化的,應重新申請過閘安檢。

  第二十五條過閘安檢中發現船舶或人員涉嫌違法違規的,三峽局應及時通報長江海事局或長江航運公安局依法調查處理。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長航局應制定過閘安檢工作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對過閘安檢工作開展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三峽局應建立并實施過閘安檢工作管理制度,確保過閘安檢質量和效率。

  第二十八條長航局應公開舉報電話、信箱和電子郵件地址,受理并調查過閘安檢工作中的舉報事件。

  第二十九條過閘船舶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暫停其12—24個月的船舶過閘遠程申報,并列為失信船舶。

  (一)未按本辦法第七條至十五條內容開展安全自查;

  (二)不如實填寫安全自查記錄表;

  (三)涂改、故意損毀、偽造、變造過閘安檢文書;

  (四)提供虛假貨物托運單(合同)或貨物清單、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五)謊報船名、吃水、貨種、主尺度和實載運量等過閘信息;

  (六)制造虛假船位信息申報過閘;

  (七)安檢合格的過閘船舶,在待閘期間船舶適航、貨物裝載、船員配備以及船舶安保等情況發生變化,未重新申請過閘安檢。

  第三十條安檢人員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的,三峽局應按照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所稱的過閘船舶,是指擬通過長江三峽船閘、三峽升船機或葛洲壩船閘的各類船舶。

  第三十二條過閘安檢人員及過閘安檢設備配備標準、過閘安檢項目及工作程序、船舶誠信管理規定、過閘船舶自檢記錄表等與過閘安檢相關的制度、標準和文書由長航局制定。

  第三十三條過閘安檢不替代海事管理機構港口國監督檢查、船旗國監督檢查、船舶現場監督和長航公安機關治安消防監督檢查。過閘安檢也不免除船舶、船員及相關方在船舶安全、防污染和保安等方面應履行的.法定責任和義務。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為嚴格裝修管理,保證此次裝修工程保質、保量、按期安全完成,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一、安全保衛制度

  1、所有人員進場必須出示施工證。

  2、裝修人員按商場統一規定的時間進場、退場。裝修人員要有裝修資質證,必須服從商場的統一協調與安排。

  3、禁止在商場內使用明火,否則一次罰款100元。

  4、禁止私拉、亂扯、亂接電線、電源,須用正規插頭接用電。用電必須經現場的專職電工同意,統一安排,不得用線頭接電,否則一次性罰款100元。

  5、用電設備工具必須有漏電保護裝置、工具、電鋸類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否則后果一律自負。

  6、施工人員不得穿拖鞋進場。空中作業要有保護措施。

  7、需電焊和切割東西,必須將場地清理干凈,并配備滅火器。電焊必須持證上崗,違者罰款200元。

  8、施工人員在規定的作業時間外,不得私自進入裝修現場。

  9、頂部安裝燈具或連接孔,由于挖錯孔造成的問題由裝修方負責修補。同時要注意保護相鄰部位設施以及相關商戶的所有物品,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10、施工期間造成責任事故或人身、財產損失的,由施工方自行負責。

  二、材料管理制度

  1、所有裝修材料只許進場,不許出場。每天退場時不得帶走商場任何物件,特殊情況必須由公司監理人員簽字認可。

  2、裝修材料統一放在自己的制定區域,不得隨意擺放,違者罰款50—100元。

  3、施工人員不得隨意破壞商場內的設施,否則照價賠償。

  三、衛生管理制度

  1、施工方不得在施工場地做飯、亂扔垃圾。裝修完工后的`日常衛生和裝修垃圾一律由施工方負責清理干凈,否則罰款200元。

  2、施工期間,施工人員使用廁所不可將廢紙、雜物扔入便池,便后應沖水,造成便池堵塞的自行負責疏通。若發現違規者,一次罰款50元。若惡意損壞沖水裝置,一經發現,罰款200元。

  四、協調管理

  裝修期間,必須服從公司監理人員的統一協調與管理,不服從管理者取消裝修資格。

安全管理制度 篇5

  《國際/國內安全管理規則》的全面實施,促進了船舶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時也使海事管理部門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成為一項主要的監管內容。20xx年9月,徐祖遠副部長在全國海事工作會議上強調,作為船舶安全監督管理的規律,要加強“四船一鏈”重要環節的監管,也就是要加強船公司、船舶、船員和船長的日常管理,其中船公司是主體、船舶是基礎、船員是重點、船長是關鍵,要將這四者通過安全管理體系這根鏈條連接在一起。因此,加強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是今后船舶安全檢查的一個主要方向,但是,從目前船舶安全檢查員隊伍的情況來看,部分船舶安全檢查員還不能完全適應這項工作的要求,主要表現在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進行檢查還存在模糊認識,對檢查的必要性認識不足;其次是對規則和體系掌握不深,有無從下手和不敢檢查的現象;再次是對查處的缺陷如何要求整改把握不準。針對這些情況,本人根據多年來公司體系審核和船舶審核的經驗,對如何做好船舶安全管理體系的檢查進行探討。

  一、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進行安全檢查的必要性

  1、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審核不能替代船舶安全檢查

  公司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后,經過總經理批準發布,將會在公司船岸同步運行。船舶為取得“安全管理證書”(smc),在體系運行一段時間具備必要的條件后,向海事主管機關或其認可的機構(簡稱審核發證機構)申請初次/臨時審核。經審核發證機構批準,船舶審核組按照規定的程序,通過對被審核船舶的體系文件和安全管理活動進行審核,判斷體系文件與《國際/國內安全管理規則》的覆蓋性、對強制性規定的符合性;評價船舶的安全管理活動與體系文件的符合性,實現規定目標的有效性。其目的就是利用外部強制手段來促進規則的有效實施,為被審核船舶提供改進體系運行的機會。

  船舶安全檢查是主管機關對到港船舶進行監督檢查,確認其船舶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國內法規及規范的要求,船舶、船員是否持有有效證書,船員是否熟悉船上的應急及關鍵性設備的操作,并就檢查中發現的缺陷提出處理意見,要求船方予以糾正,保證船舶狀況不低于標準,確保船舶航行安全,防止造成水域污染。

  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審核是針對公司管理進行的,而船舶安全檢查是通過抽查船舶設備及船員的操作來反映公司的管理是否在船上得到了有效運行。相比之下,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審核側重于公司管理,船舶安全檢查側重于對船舶及設備性能檢查和船員適任性檢查。因此,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審核與船舶安全檢查的方法、周期和側重點均不同,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審核不能替代船舶安全檢查。

  2、船舶安全檢查結果是安全管理體系在船上運行結果的直接反映

  船舶安全檢查大部分是對船舶硬件設施和船員操作性的檢查,也是安全管理體系所覆蓋的內容。體系運行的好與壞,直接和船舶的保養、人員和設備的管理有關,體系運行的有效性,可以通過安全檢查直接反映出來。安全檢查中發現的缺陷具有可追溯性,通過發現船舶保養、人員培訓及應急操作方面的的缺陷,可以判斷安全管理體系在船上運行的不足。例如:在體系文件中規定了設備的保養周期和責任人,通過安全檢查就可以驗證設備的維護保養要求是否得到了落實,從而反映船舶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

  3、船舶安全檢查是對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的有效監督

  船舶安全檢查主要是從硬件和軟件兩個方面對船舶實施檢查,硬件是指船體、機器、設備、船員,軟件是指體系文件的運行情況以及船員的實際操作能力。通過對船舶硬件環境的檢查可以反映出船上體系運行的情況,同時體系的有效運行又可以保證硬件環境處于良好狀態。對體系運行情況的認真檢查,可以從源頭上發現船舶一些缺陷產生的原因。通過安全檢查中對軟件特別是體系運行情況以及船員實際操作能力的檢查,發現不符合規定情況,進行分析糾正,督促公司體系進一步完善。船舶體系的中間審核約在初次審核后兩年半進行,間隔期較長,通過安全檢查可以對船舶體系運行情況進行及時有效的監督。

  4、船舶安全檢查是對安全管理體系審核的延續和補充

  由于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初次審核、中間審核和換證審核的間隔期很長(平均兩年半時間),如果缺乏有效的外部監督,容易使船舶產生麻痹松懈心理,往往會在審核前對臺帳記錄進行突擊補充,形成“兩張皮”現象。而通過周期較短的安全檢查,可以有效防止“兩張皮”現象,從這個意義上說,船舶安全檢查是對體系運行的情況監督的最后一道防線,是對安全管理體系審核的延續和補充,十分必要,不可或缺。

  二、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進行安全檢查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不能以體系審核的方式進行船舶安全檢查

  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進行審核是不同的,一是內容不同,前者側重于船舶的局部現場管理活動,后者則針對船舶的全部管理活動,時間跨度更大,范圍內容更廣;二是性質不同,前者是對船舶安全管理活動是否符合強制性規定和公司管理文件的要求進行監督檢查,后者則是通過對船舶安全管理活動的檢查,經過一定的程序,由具有相應資質的人員對船舶安全管理活動和體系文件的一致性進行評估,最終確定船舶安全管理活動是否有效。正因為如此,1999年11月25日,國際海事組織在通過《港口國監督程序》修正案的第882(21)號大會決議中特意做了說明,“還請各國政府在實施ism規則的港口國監督時,應注意到對ism規則的港口國監督應該是一種檢查,而不是審核,其港口國監督應經過必要的培訓并具備一定的ism規則的知識。”所以,無論是對國際航行船舶還是國內航行船舶的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均應以《97安檢規則》所確定的程序和方法進行,除非有明顯證據,不應對船舶的安全管理體系文件提出修改要求,且對這種修改要求應給予足夠的時間,按照體系文件的規定經過一定的程序方能進行;另外,也不宜隨意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的有效性做出評價,對發現的問題或缺陷,按照有關規定要求整改即可。

  2、盡量從設備缺陷中找出體系運行存在的問題

  船舶安全管理體系是一種系統化的管理方法,其主要目的是通過建立體系化的文件對船舶所有管理活動進行規范,進而最大限度地消除人為因素對船舶航行安全的影響,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船舶所有的管理活動在安全管理體系中均有規定。如果安全檢查員在進行船舶安全檢查時發現了設備方面的缺陷,那么必然說明船上有關人員沒有執行安全管理體系的要求,二者存在著一一對應的關系,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從設備缺陷追溯檢查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在安檢時間有限、檢查項目繁多的情況下不失為一種好方法,檢查結果更直接、更有說服力,也更易為船方接受。

  3、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存在的缺陷處理要合理適當

  相對于船舶設備缺陷的糾正來說,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存在的缺陷進行糾正可能需要更長一些時間,因為這可能會涉及到對體系文件的修改,或者需要經過一定的程序進行調查分析,通常情況下,如果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存在的缺陷屬于一般不符合,即這種缺陷是個別的、孤立的、對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影響不大,可考慮給予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的整改時間(缺陷行動代碼18),如果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存在的缺陷屬于重大不符合,即這種缺陷對人員或船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或對環境構成嚴重危險,并需要立即采取糾正措施,如沒有持有《國際/國內安全管理規則》要求的相關證書,或證書失效,或缺乏重要的程序須知,未配備持證健康適任的船員等,則可考慮滯留該船舶,并與相關發證機構進行聯系,直至缺陷糾正并達到檢查人員滿意。總之,安檢人員在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存在的缺陷進行處理時,應做出良好的專業判斷,提出合理適當的糾正要求。

  三、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進行檢查的具體做法

  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進行檢查作為船舶安全檢查內容的一部分,二者是包含與被包含的關系,在檢查中要進行有機結合,同步進行,相互印證,而不能機械地割裂開來。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可以分為初始檢查和詳細。

  1、初始檢查

  在初始檢查階段安檢人員應運用良好的專業知識來判斷、確定公司安全管理體系在船上是否得到有效實施,且船上人員都已熟知本人在與船舶安全和環境保護相關的文件中所應承擔的職責和任務。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可通過檢查以下內容來加以確定:

  1)證書檢查

  檢查時首先對照船舶國籍證書,確定公司符合證明(doc)是否覆蓋了該船的船舶種類,同時確認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責任人即符合證明中的公司名稱與國籍證書中的船舶經營人是否一致,如果符合證明中的公司名稱為管理公司,應要求船舶提供船舶委托管理協議或光租合同。然后對符合證明和安全管理證書的有效期進行檢查,根據證書的有效期確定符合證明是否進行了年度簽注,安全管理證書是否進行了中間審核簽注,確認符合證明是否在有效期內,如果符合證明過期,船舶安全管理證書自然失效。

  2)船長和船員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熟悉情況

  檢查時可通過要求船上人員回答下面某一個或幾個問題來了解船員熟悉體系文件的情況:

  (1)請船長簡單介紹船上運行安全管理體系的情況;

  (2)船長、大副、輪機長等主要船員是否知道公司指定人員的姓名及聯系方式;

  (3)船員是否熟悉各自的責任權力和相互關系;

  (4)船員是否熟悉與各自相關的程序和須知。

  3)文件及安全活動記錄檢查

  檢查項目包括:

  (1)體系文件是否及時更新,并有控制記錄;

  (2)安全活動記錄(消防救生演習記錄、設備維護保養記錄等)是否符合安全管理體系要求;

  (3)船舶抵離港檢查記錄;

  (4)新聘轉崗船員的職責熟悉記錄等。

  以上均屬初始檢查,不必面面俱到,如果證書齊全有效,船員回答具體得當,文件記錄管理較好,設備維護保養狀況令人滿意,那么對該船的安全管理體系的檢查到此即可。反之,如果船上有關證書失效,船員不熟悉各自的職責任務,船舶結構、主、輔機及其他關鍵設備存在重大缺陷或者較多缺陷,則可考慮對該輪的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進行詳細檢查。

  2、詳細檢查

  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進行詳細檢查時應做好充分準備,首先要熟悉船上的安全管理體系文件,仔細查看船上的關鍵性操作是否備有相應的程序和須知,然后列出準備檢查項目的詳細清單。列檢查清單時可考慮以下內容:

  1)船員是否熟悉公司的安全和環保方針

  2)指定人員是誰如何與其聯系

  3)船長能否出示涉及其職責的文件并進行解釋

  4)相關船員能否出示標明其職責的文件

  5)船長能否出示關于其絕對權力的文件并加以解釋

  6)新聘和轉崗人員是否熟悉其職責必要的開航前指令是否簽發

  7)操作性缺陷是否與資源供應或人員培訓有關

  8)關鍵性操作是否已分配給適任船員

  9)是否能提供包括辦公時間和非辦公時間在內的負責人的聯系電話或聯系地點

  10)是否按計劃進行應急演習

  11)不符合規定情況、事故和險情是否向公司進行報告公司采取的糾正措施是否及時

  12)船上的計劃維修保養制度是否得到執行

  13)是否按照規定的制度對設備和技術系統進行操作性日常維護和檢查

  14)是否遵守文件控制程序

  修改后的文件是否保持最新狀態并組織學習

  15)是否按照內審程序進行了內審內審中發現的問題是否及時糾正

  四、結論

  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進行檢查是船舶安全檢查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今后船舶安全檢查的一個主要方向,是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定期審核的有益補充,是保證船舶安全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的重要手段。要做好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的檢查,首先安檢人員要加強自身學習,明確《國際/國內安全管理規則》的基本要求,熟悉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的基本構成和內容,掌握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檢查的方法和技巧;其次要將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的檢查融入船舶安全檢查之中,二者有機結合,同步進行,相互印證,不能以體系審核的方式進行船舶安全檢查;第三是注意設備方面的缺陷與體系方面缺陷的區別,對發現的涉及體系方面的缺陷處理要注意分寸,糾正要求合理適當。相信隨著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檢查水平的逐步提高,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效果會更加有效,水上安全形勢會更加穩定。

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確定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制定相應的計劃和措施,確保目標的實現。同時,要對目標進行監測和評估,及時調整和改進。

  2、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明確各級領導和員工的安全生產責任,建立相應的考核機制,確保責任到人,責任落實。

  3、法律法規和標準識別與獲取管理制度

  建立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識別和獲取機制,及時更新和落實相關要求,確保公司的安全生產符合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

  4、領導現場帶班制度

  公司領導要加強現場管理,定期帶班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生產安全。

  5、班組崗位達標管理制度

  對各個班組的崗位進行評估和管理,確保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技能達到標準要求。

  6、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合理規劃和使用安全生產經費,確保安全生產設施和設備的維護和更新。

  7、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確保安全生產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8、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制度

  對生產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評估和控制,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確保生產安全。

  9、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

  10、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專門管理,確保他們的安全生產行為符合相關要求。

  11、設備設施安全安全管理制度

  對生產設備和設施進行安全管理,確保其安全運行。

  1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

  在建設項目中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確保施工安全。

  13、生產設備設施驗收安全管理制度

  對生產設備和設施進行驗收,確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14、生產設施報廢和安全拆除管理制度

  對報廢的生產設施進行安全拆除,確保拆除過程中不會對人員和環境造成危害。

  15、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

  對生產設備和設施進行定期檢修和維護,確保其安全運行。

  16、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對危險物品進行專門管理,確保其安全存儲和使用。

  17、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管理,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確保生產安全。

  18、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對各個作業環節進行安全管理,確保員工的安全生產。

  19、相關方安全管理規定

  與相關方建立安全管理規定,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20、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對員工的職業健康進行管理,確保員工的'身體健康。

  21、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對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進行管理,確保員工的安全和健康。

  22、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定期對生產環境進行隱患排查,及時治理和改進。

  23、應急管理制度

  建立應急管理機制,制定應急預案,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有效地應對。

  24、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建立生產安全事故管理機制,及時處理和追究責任。

  25、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管理制度

  建立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機制,對公司的安全生產進行評估和改進。

  26、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確保消防設施和設備的正常運行。

  27、作業現場粉塵清掃管理制度

  對作業現場的粉塵進行清掃,確保員工的健康和安全。

  28、防毒防塵設施管理制度

  對防毒防塵設施進行管理,確保員工的健康和安全。

  29、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對職業衛生進行管理,確保員工的健康和安全。

  30、職業病預防管理制度

  對職業病進行預防和管理,確保員工的健康和安全。

  31、警示標志和防護裝置管理制度

  對警示標志和防護裝置進行管理,確保員工的健康和安全。

  32、承包商、供應商安全管理制度

  對承包商、供應商進行安全管理,確保他們的安全生產符合公司要求。

  33、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對危險化學品進行專門管理,確保其安全存儲和使用。

安全管理制度 篇7

  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辦公室門窗要牢固,重點辦公室要安裝防盜門及消防設施。

  2、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要健全,相關人員安全保衛責任要落實。

  3、工作人員要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闖入室內。重要的文件、資料要及時送檔案室保存,個人存放文件、資料要妥善保管,嚴防泄密。

  4、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辦公室,下班前,個人辦公桌上的鑰匙要隨身攜帶,人離時注意關鎖門窗。下班時要檢查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并確保關好。

  5、嚴禁在辦公室內焚燒雜物、紙張,不準亂接電源、燒電爐,人離時注意關閉電源,認真做好防火工作。

  6、使用的空調設備、電熱設備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是否損壞,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7、辦公室內應配有滅火器,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

  職工食堂安全管理規定

  1、要注意安全操作,嚴禁持菜刀等利器嬉戲打鬧,不得在廚房吸煙;在廚房和餐廳內嚴禁穿拖鞋、短褲和赤膊。

  2、食堂應設置標志,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設置紗簾、紗門、紗窗、防鼠墻裙及門擋板,配置滅蠅燈。

  3、食堂內嚴禁存放化肥、農藥、強酸、強堿等有害物品。

  4、操作臺、地面保持全天無積水、整潔;排油煙器要定期清潔,不得有明顯的積油流淌現象。

  5、餐具、炊具、菜具、熟食容器應在使用后應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6、堅持每餐餐后清掃,每周一次大掃,保證室內外清潔。

  7、使用明火時,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8、熟悉電氣用具用電常識,濕手不得操作帶電設備和接觸電源插座及開關,以免觸電。

  9、嚴格遵守液化氣、煤氣安全使用規定,做到勤檢查、不泄露,使用后關閉氣閥,防止火災。

  10、廚房間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

  11、下班時,要關閉煤氣、水電,在確保無異常情況后鎖好門、關好窗。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保管員必須合理設置各類物資和產品的明細賬簿和臺賬。

  2、做好各類物料和產品的日常核查工作,倉庫保管員必須對各類庫存物資定期進行檢查盤點,并做到賬、物一致。

  3、保管員要嚴格控制各類物資的庫存量,貴重的或非常用物資實行零庫存。并定期進行各類存貨的分類整理,對存放期限較長,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貨,要及時編制報表報送上級領導,由相關部門及時加以處理。

  4、倉庫物資存放要搞好科學管理,分類清楚,排列有序,整潔衛生。特殊物資要與一般物資分類存放,確保安全。

  5、經常檢查倉庫安全,做好五防:防火、防盜、防潮、防爆、防腐蝕。發現問題和漏洞應及時向領導報告。

  7、庫房須按公安機關制定的標準設置門、窗、護欄,安裝防盜鎖。

  8、倉庫內嚴禁物品混放,尤其是材料庫嚴禁各類易燃物品混放,必須分類存放,整齊劃一,擺放有序,并建立健全各種出入庫手續。

  9、倉庫內嚴禁煙火,嚴禁閑雜人等進入庫區。因工作需要須動用明火和使用各種電熱器具須報場領導批準,填寫動用明火通知單,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動用。

  10、倉庫內存放的易燃物品、劇毒品、刀具(刮刀)等須設專人管理,嚴格執行領用、保管制度。三棱刮刀應以舊換新,非相關工種不得領用。

  11、倉庫工作人員須懂得消防常識,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經常檢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況,保證器材的完好使用率。

  12、下班后須關好門窗,上好鎖,切斷室內電源。保持室內衛生,及時清除垃圾雜物。

  13、嚴禁工作人員在倉庫內打鬧和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室內燈泡不應超過60W,室內不得晾曬衣物,紙質包裝箱及紙制品零部件應遠離燈泡。

  填埋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1、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有權拒絕違章作業。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精心操作,保證原始記錄整潔、準確可靠。

  2、填埋區等生產作業區嚴禁吸煙,嚴禁明火作業。

  3、進場道路因車輛故障而阻止其他車輛進出時,應在故障發生后30分鐘內將故障車拖離現場,以免影響其他垃圾車作業而發生安全事故。

  4、填埋區推土機在同一地方作業,前后距離應大于8m,左右相距大于1.5m。

  5、外來人員未經許可嚴禁進入填埋區。確因公事需進填埋區,必須報場領導批準后,由專人陪同,并配備一定的防護品,才能進入。

  6、若遇臺風暴風雨天氣時,各部門要認真落實好各項防范措施,應急搶險隊迅速到位,防風、防汛小組當值、當班管理人員要認真負起責任,做好現場督導工作,若遇緊急情況,要迅速組織搶險,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7、按規定發放個人防護用品、清涼飲料、防暑降溫和防寒保暖用品,計劃地改善和增添必須的.生活福利設施。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檢查沼氣產生量,若產氣量達到可利用的條件時,要及時利用,防止沼氣自燃和爆炸事故的發生。

  2、填埋區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一旦發生火災,應及時組織人員撲救。

  3、嚴格執行明火動用審批制度。嚴禁在填埋區使用明火,嚴禁吸煙。

  4、對滅火器材要經常檢查,本場內設置的消防器材是消防專用設備,除發生火災外,任何人不準隨便挪動、使用。消防器材附近嚴禁堆放物料。消防通道要隨時保持通暢。嚴禁在消防通道內堆放物料或停放車輛。

  5、在進入排水、排氣管道,豎井等自然通風不足等處之前,必須對沼氣濃度進行測定,在濃度許可且必須配戴安全防護器具的條件下,方可入內。其他閑雜人等未經許可,嚴禁入內。

  6、本部門職工應熟知本崗位安全防火責任制,掌握消防知識,清楚消防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會報警。

  7、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和使用,加強對重點防火部位的管理和防范,防火專干負責建立重點要害部位的防火檔案。

  配電室安全管理制度

  1、配電室系場內治安、防火重點、要害部位。配電室應設安全員一名,切實履行治安、防火職責。

  2、配電室內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嚴禁職工在室內打鬧和干與本職工

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車站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運輸暢通,根據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結合車站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車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站長負責制,班組安全員必須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確保運輸暢通。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車站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安全領導組)是車站安全管理的組織領導機構,由站長和班組長構成。

  組長:王健

  運轉甲班安全員:張濤

  運轉乙班安全員:趙宏旭

  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車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全領導組的日常事務由安全員負責處理。

  第五條安全員負責對本班組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講解及組織學習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公司及安全領導組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站長是本車站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各班組安全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班組必須在本職工作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八條車站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職責:

  1、切實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公司安全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監督車站各班組切實按章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分管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班組對職工的安全考核比且對班組長進行定期的安全考核。

  7、參加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采購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制定發放和使用標準,并監督執行。

  9、把安全生產納入車站績效的考核范圍并與績效工資掛鉤,嚴格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九條各班組安全員要協助站長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班組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條兩端扳道房及運轉室,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月度會議時負責向站長匯報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各項生產設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一條職工在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班組長,迅速予以排除。

  三、安全教育與培訓

  第十二條對新到站職工或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項教育(即人身安全通用標準、崗位安全標準、車站線路及設備情況)才能準其進入崗位學習。對改變工種的職工,也同樣需要進行三項教育才能上崗學習。

  第十三條對在一線從事值班員、調車員、扳道員等工種的職工,必須每月進行崗位和人身安全標準的學習和考試,考試成績必須達到車站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于安全考試的最低分數才能繼續上崗,否則安全領導組有權暫停其工作并進行培訓。對全體車站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標準的宣傳和教育。

  四、設備、勞動環境

  第十四條各種行車設備和站場設備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向上級申請更新或改造。

  第十五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六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遇有高溫、嚴寒、潮濕、雷電等危險的勞動環境時,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五、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十八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班組安全員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十九條夏季應努力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冬季應努力做好防寒過冬工作,進行經常性的衛生檢查,不斷改善勞動環境,按規定發放保健防護用品,提高班組職工的健康水平。

  第二十條積極地組織員工參加公司的職業體檢。對確診為職業病的職工,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二十一條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作業。

  六、檢查和整改

  第二十二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站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檢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各班組自行組織的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各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對經常使用的通信設備和站場設備應在每天交接班時進行檢查。

  第二十三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班組不能進行整改的,或不具備單獨整改條件的,要立即報告安全領導組統一安排整改。

  七、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四條車站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月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安全領導組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先進個人。

  第二十五條安全生產先進班組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班組長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第二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七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二十八條工作中造成的行車事故以及人身安全責任事故,交由安全領導組依照《事規》以及公司的各項事故處理規定處理,觸及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門。

  第二十九條各班組可根據此車站管理制度制定更符合班組現狀的現行制度,但必須在此制度的框架內,不得隨意修改此制度所規定的內容。

  第三十條本規定由車站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車站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安全管理制度 篇9

  1、學校黨政公章、各部門的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都應有專人保管、啟用,嚴格執行領導批準使用制度。

  2、任何部門的公章,未經單位、部門領導批準不得帶離辦公室或借給他人使用。

  3、保管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則,不得隨便為他人加蓋公章。

  4、所有保密文件、資料都必須經學校辦公室保密員登記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對象閱辦,不得私下橫傳。

  5、使用保密文件、資料應及時退還保密檔案室,不得長期存放,機密以上文件不準隨便摘抄、復印,防止泄密。

  6、保密文件、資料嚴格借閱登記制度,保密員應定期清查收回。

  7、保密文件、資料遺失,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報告上級保密部門。

  8、保密文件、資料,應按密級規定的機關負責登記銷毀,嚴格審批手續。

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為了對項目現場環境因素和職業健康安全因素進行管理,確保不發生各類環境污染事故及職業健康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圍:

  本公司的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

  三、內容:

  1、生產現場做好相關標識,標識包括產品標識、狀態標識、管理網絡圖、安全警示標示等。

  2、定期做好環境因素和危險源識別,并進行評價,評價出的重要環境因素和重要危險源要制定相應的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進行控制,確保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和安全事故。

  3、生產作業人員需要嚴格按照相關管理制度及作業規程作業。

  4、進入生產現場所有人員需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禁止進入項目現場,作業時需戴安全防護用品。

  5、辦公室定期做好勞保用品發放工作,發放的勞保用品需從有資格廠家采購,有專人負責勞保用品發放,并做好相關記錄。

  6、做好化學品的保存和使用,確保符合相關的規定。

  7、做好員工的職業健康安全工作,尤其是夏季和冬季,做好防暑和防寒工作。

  8、食堂做好生活垃極的處理,確保不發生污染事故。

  9、食堂人員要有健康證,避免發生傳染病。食堂采購人員做好食品的采購工作,以防(來自: 海 達:環境安全)發生群體中毒事故。

  10、定期對項目現場進行環境和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對發生的不符合,采取相應的糾正和預防措施。

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中心網站管理,確保網站的安全,加強網站信息資源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網站信息保障措施

  第二條 根據政務信息公開要求,各部門應及時在網站上發布工作中產生的不涉密政務信息與新聞。

  第三條 各部門指派專人擔任信息員,負責采集、編錄本部門的信息并向網站提供。

  第四條 信息員采集的信息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方可向網站提供,信息內容按“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責任認定。

  第五條 網上發布的文件、數據、文字及圖像等信息統一由網站管理員存檔管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條 網站安全管理由信息中心負責。各部門應明確分管負責人、承辦部門和具體責任人員。

  第七條 網站管理員應當對重要文件、數據及應用系統作定期備份,以便應急恢復。

  第八條 應當設置網站后臺管理及上傳的登錄口令。口令的位數不應少于8位,嚴禁將個人登錄帳號和密碼泄露給他人使用。

  第九條 網站和機房應建立嚴格的門禁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機房及機房內所有設備必須由專人負責管理,每日應有機房值班記錄和主要設備運行情況的記錄。外來系統維護人員進入機房,應由技術人員陪同并對工作內容做詳細記錄。

  第十條 應及時對網站管理及服務器系統漏洞進行定期檢測,并根據檢測結果采取相應的措施。要及時對操作系統、數據庫等系統軟件進行補丁包升級或者版本升級,以防黑客利用系統漏洞和弱點非法入侵。

  第十一條 應當充分估計各種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做好應急響應方案。同時,要與崗位責任制度相結合,保證應急響應方案的及時實施,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十二條 網站在發生安全突發事件后,除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進行解決外,應當及時向交易中心中心相關負責人報告,由其給予及時的指導和必要的技術支持,并視安全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及時協調公安及網絡服務商等單位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 應當制定工作人員管理制度,明確工作人員的職責和權限,通過定期開展業務培訓,提高人員素質,同時,規范人員調離制度,做好保密義務承諾、資料退還、系統口令更換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四章 網站應急處置預案

  第十四條 網站、網頁出現非法言論時的緊急措施:

  (一)、當發現網站或接到舉報出現非法信息時,網站管理員應立即向相關負責人通報情況;

  (二)、負責人在接到網站管理員報告后及時組織安排技術人員進行處理;

  (三)、技術人員在接到通知后立即清理非法信息,強化安全防范措施,將網站網頁重新投入使用;

  (四)、網站管理員應妥善保存有關記錄、日志或審計記錄。

  第十五條 網站遭到黑客攻擊時的緊急處置措施:

  (一)、當有網頁內容被篡改,或通過入侵檢測系統發現有黑客正在進行攻擊時,網站管理員首先應將被攻擊的服務器等設備從網絡中隔離出來,同時向負責人匯報情況;

  (二)、負責人在接到網站管理員報告后及時組織安排技術人員進行處理;

  (三)、技術人員立即進行被破壞系統的恢復與重建工作;

  (四)、網站管理員應妥善保存有關記錄、日志或審計記錄。

  第十六條 病毒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一)、當網站管理員發現計算機感染有病毒后,應立即將該機從網絡上隔離出來;

  (二)、對該設備的硬盤進行數據備份;

  (三)、啟用病毒軟件對該機進行殺毒處理,同時利用病毒檢測軟件對其他機器進行病毒掃描和清除工作;

  (四)、如發現反病毒軟件無法清除該病毒,應立即向技術人員報告;

  (五)、經技術人員確認無法查殺該病毒后,應作好記錄,同時立即向相關負責人報告,并迅速研究解決問題;

  (六)、如果感染病毒的設備是服務器或者主機系統,經負責人同意,立即告知各相關單位做好相應的病毒清查工作。

  第十七條 軟件系統遭受破壞性攻擊的緊急處置措施:

  (一)、一旦軟件遭到破壞性攻擊,網站管理員應立即向技術人員報告,并將系統停止運行;

  (二)、技術人員立即進行軟件系統和數據的恢復;

  (三)、網站管理員應妥善保存有關記錄、日志或審計記錄。

  第十八條 數據庫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一)、一旦數據庫崩潰,網站管理員應立即向負責人與技術人員報告,經負責人同意后通知各相關單位暫緩上傳上報數據;

  (二)、技術人員對數據庫系統進行維護,如無法正常維護,采取數據庫備份恢復的辦法;

  (三)、如果備份均無法恢復,應立即向有關廠商請求緊急技術支援。

  第十九條 設備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一)、小型機、服務器等關鍵設備損壞后,網站管理員應立即向負責人報告并通知技術人員;

  (二)、技術人員應立即查明原因,具有備份服務器的要馬上啟用備份服務器提供網站服務;

  (三)、如果能夠自行處理,應立即用備件替換受損部件;

  (四)、如果不能自行處理的,立即與設備提供商聯系,請求派維修人員前來維修。

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安全生產是我們建筑業最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一環。安全生產與廣大職工的利益息息相關。為了讓廣大職工提高和加強在作業中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少出安全事故,盡可能不出事故,特作如下規定:

  一、新工人入場安全教育制度

  1、新工人入場必須由工程承包人領隊,先到經理部報到,攜帶工人名單,身份證復印件,三張一寸照片,并逐一查對身份證是否與本人相符,禁止冒名頂替。工人名單由經理部匯總后發有關部門。

  2、質安部對全體新工人,必須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內容:

  (1)。貫徹黨和國家關于施工安全的方針、政策、法令的規定。

  (2)。安全管理規定。

  (3)。機電及各工種的技術操作規程。

  (4)。施工生產中的危險區域在安全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及預防措施。

  (5)。塵毒危害的防護。

  (6)。執行入伍教育、現場教育、崗位教育,三級安全教育制度。經安全、職能考試合格后方能錄用。接受教育者人人均需簽名報到,不得遺漏。如有遺漏要進行補課。未接受教育及考試不及格者,不得安排上班。

  3、特殊工種工人必須參加主管部門的培訓班,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作業。

  3、在工作及中途不得隨意更換人員。如需換人,須經項目經理部同意,新進場人員到經理部報到進行安全教育。違犯此條者一經查出,按人數計,每人罰款

  200元。此款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如出現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負責,由承包人自己解決。

  二、生產過程中安全教育

  1、經過質安部進行安全入場教育的工人,由質安部將名單交工長查對核實。工長才接收安排工作。工長交待工作任務的同時,必須交待安全,有針對性的再次提高安全生產知識和防范能力。工長在交待安全生產的時候,亦應簽到點名,必須人人參加。

  2、工長交待安全生產時間為每周星期一早晨上班前。交待本周工作任務的同時交待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和遵守的規定。內容由工長口頭宣講、書面交待、班組長簽字。工人必須個個參加聽講,工長要查對有否更換人員。

  3、工長隨時檢查現場安全防護情況。如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采取措施,把不安全隱患消失在事故發生之前。

  4、班組長每天對本組組員交待任務的同時,亦必須交待安全。著重交待當天任務范圍內所涉及的安全工作注意事項。不屬本工種工作范圍內的事,切忌出手搭、拆或操作,并作好安全交待記錄。

  三、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工作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及上級和本公司的.各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禁

  "三違"行為。

  2、每月交待工作任務的同時,必須交待安全生產。

  總結上月安全生產經驗和教訓,布置下月安全生產計劃。由質安部督促貫徹執行。

  3、每月初組織有關部門、工種參加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并召開全體職工大會進行教育和宣傳。督促貫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把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落實在各級人頭上,層層負責抓好這一項工作,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責任感。要結合安全合同,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知識理論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績檔案。

  4、負責對全現場的安全生產動態向總經理匯報。提出意見和建議以及解決安全生產上存在的問題。講述安全生產的好人好事。

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一、防火安全規定

  1、從事電焊、氣割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掌握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經過考試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操作。操作時應持證上崗。徒弟學習期間,不能單獨操作,必須在師傅的監護下進行操作。

  2、嚴格執行用火審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須辦理用火申請手續,經項目部領導同意和消防保衛或安全技術部門檢查批準,領取用火許可證后方可進行操作。

  3、用火審批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把關。審批前要深入用火地點查看,確認無火險隱患后再行審批。批準用火應采取定時(時間)、定位(層、段、檔)、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應采取的具體防火措施),部位變動或仍需繼續操作,應事先更換用火證。用火證只限當日本人使用,并要隨身攜帶,以備消防保衛人員檢查。

  4、進行電焊、氣割前,應由施工員或班組長向操作、看火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措施交底,任何領導不能以任何借口縱容電、氣焊工人進行冒險操作。

  5、裝過或有易燃、可燃氣體及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管道和設備,在未徹底清洗干凈前,不得進行焊割。

  6、嚴禁在有可燃蒸汽、氣體、粉塵或禁止明火的危險性場所焊割。確需進行焊割時,必須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的防火距離。

  7、遇有5級以上大風氣候時,施工現場的高空和露天焊割作業應停止。

  8、領導及生產技術人員,要合理安排工藝和編排施工進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溫的部位,不準進行焊割作業。必要時,應在工藝安排和施工方法上采取嚴格的防火措施。焊割作業不準與油漆、噴漆、脫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時間、同部位上下交叉作業。

  9、焊割結束或離開操作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赤熱的焊嘴、焊鉗以及焊條頭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1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設備。電焊的導線不能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也不能與氣焊的軟管或氣體的導管放在一起。焊把線和氣焊的軟管不得從生產、使用、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或部位穿過。

  11、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專人現場監護。

  二、看火(監護)人職責

  1、清理焊割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物品;對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要用水澆濕或蓋上石棉布等非燃材料,以隔絕火星。

  2、要堅守崗位,不能兼顧其他工作,要與電、氣焊工密切配合,隨時注視焊割周圍的情況,一旦起火及時撲救。

  3、在高空焊割時,要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盤和風檔,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濺落。

  4、在焊割過程中,要隨時進行檢查,操作結束后,要對焊割地點進行仔細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離開。在隱蔽場所或部位(如悶頂、隔墻、電梯井、通風道、電纜溝和管道井等)焊、割操作完畢后,要反復檢查,以防引燃起火。

  5、要根據情況,備好適用的滅火器材和防火設備(石棉布、接火盤、風檔等),做好滅火準備。

  6、發現電、氣焊操作人員違反電、氣焊防火管理規定、操作規程或動火部位有火災、爆炸危險時,有權責令停止操作,收回動火許可證及操作證,并及時向領導或保衛部門匯報。

  三、電焊工的操作要求

  1、電焊工在操作前,要嚴格檢查所用工具(包括電機設備、線路敷設、電纜線的接點等),使用的工具均應符合標準,保持完好狀態。

  2、電焊機應有單獨開關,裝在防火、防雨的閘箱內,電焊機應設防雨棚。開關的保險絲容量應為該機的1·5倍。保險絲不準用銅絲或鋼絲代替,!!喜歡一個女人的感覺!!。

  3、焊割部位必須與氧氣瓶、乙炔瓶、乙炔發生器及各種易燃、可燃材料隔離,兩瓶之間不得小于5m,與明火之間不得小于10m。

  4、電焊機必須設有專用接地線,和未來老婆的十條約定,直接放在焊件上,接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械設備、各種管道、避雷引下線上。

  5、電焊機一、二次線應用線鼻子壓接牢固,同時應加裝防護罩,防止松動,短路放弧,引燃可燃物。

  6、嚴格執行防火規定和操作規程,操作時采取相應的防火措施,與看火人密切配合,防止引起火災。

  四、氣焊工的操作要求

  1、乙炔瓶、氧氣瓶和焊割具的安全設備必須齊全有效。

  2、乙炔瓶、氧氣瓶和在新建、維修工程內存放,應設置專用房間單獨分開存放并有專人管理,要有滅火器材和防火標志。

  3、乙炔瓶和氧氣瓶不準放在高低壓架空線路下方或變壓器旁。在高空焊割時,也不要放在焊割部位的下方,應保持一定的水平距離。

  4、乙炔瓶、氧氣瓶應直立使用,禁止平放臥倒使用,以防止油類落在氧氣瓶上;油脂或沾油的物品,不要接觸氧氣瓶、導管及其零部件。

  5、乙炔瓶、氧氣瓶嚴禁曝曬、撞擊,大學校園中絕世對聯,防止受熱膨脹。開啟閥門時要緩慢開啟,防止升壓過速產生高溫、產生火花引起爆炸和火災。

  6、焊割時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程序。焊割操作時先開乙炔氣點燃,然后再開氧氣進行調火。操作完畢時按相反程序關閉。瓶內氣體不能用盡,必須留有余氣。

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一)保安隊長工作職責

  一、堅決執行上級命令,帶領班長及各班隊員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二、負責園區各項安全制度的落實、實施、貫徹、監督工作。

  三、熟悉掌握各崗位職責,熟知園區內部及周邊區域的安全環境,總結安全保衛工作的規律及特點,及時加強調整安全防范工作重點、做好保衛人員的統一協調和管理工作。

  四、負責保安隊員日常管理,制定月工作計劃,對班長、隊員的日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定期進行培訓、考核、考評,提高隊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對各崗位人員進行合理的安排和調配、監督、指導,負責隊員的考勤、行為規范、勞動紀律、操作流程。

  五、定期組織召開隊務會和其他工作例會,部署貫徹上級領導的工作任務和要求,及時了解、掌握隊員的工作情況和思想動態。

  六、切實做好園區的防火、防盜和重大節日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加強重點部位和崗位的防范工作,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根據園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應急預案和安全保衛工作方案,適時安排綜合演練。及時處理轄區內各類安全事件,并及時上報。

  七、經常檢查各崗位的工作情況,每周至少檢查二次。督促隊員堅守崗位并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八、監督隊員熟悉并掌握各種安防器械、設備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維護保養器械、消防設施、設備,確保各器械、設備、設施保持正常工作狀態。

  九、協助甲方領導做好其它工作。

  (二)保安班長工作職責

  一、在保安隊長的帶領下主持工作,每日提前十五分鐘到崗,查看各崗位情況,處理上一班未盡事宜,召開本班班前會。檢查本組隊員的考勤情況,檢查儀容儀表是否符合要求,監督班組之間交接班制度的執行情況,明確責任。

  二、負責所屬轄區內各值勤點安全保衛工作,嚴格執行公司制度,掌握重點部位,對進出園區重要部位的人員、物資及車輛進行管理和監督。制定巡邏方案,安排隊員對所屬轄區內進行不間斷的巡邏,及時調查處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并向隊長匯報。

  三、根據公司要求合理安排安保人員對辦公區、宿舍區、廠區及其他重要部位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各種安全隱患,每班指定專人對轄區周圍進行巡查記錄。

  四、及時處理園區所轄范圍內出現的問題,并將日常安全治安事件的調查處理情況進行記錄。

  五、協助隊長了解園區內員工的基本情況,做好內部治安工作。

  六、做好組員的團結工作,協助隊長做好隊員的培訓工作。

  七、對園區內的消防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同時組織隊員進行消防訓練。

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1.總則

  1.1、油罐區(含油泵房)是燃油鍋爐系統的重要部位,也是火災易發部位。為確保油罐區(含油泵房)安全運行,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包括油罐區(含油泵房)安全防護制度,油罐區(含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油罐區(含油泵房)設備定期保養制度,油罐區(含油泵房)防火制度;油罐區(含油泵房)用火管理制度。

  1.3、本制度適用于我廠及多種經營各公司。

  2.油罐區(含油泵房)安全防護制度:

  2.1、油罐區周圍要建立禁區,并有嚴禁煙火標志。油罐區周圍必須設有防火堤,其高度不得低于1米。堤內的凈容積應不小于油罐的總容積,一旦出現事故時,可以容納全部存油。防火堤要堅固耐用。

  2.2、罐區的附近應設符合規定要求的避雷裝置,將強大的雷電電流沿防雷設備導入大地,避免在油罐上產生火花。

  2.3、消除靜電。一切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都要嚴格接地。具體如下:

  2.3.1、凡與管道相連,用于油罐、油槽車和油桶裝卸油的'所有膠管,都必須用纏在軟管外或設在軟管內的銅導線進行接地。

  2.3.2、槽車在裝卸作業時,車體應嚴格接地。接地線的一端在卸油管道法蘭接頭專用的薄片上,另一端接在車上。

  2.3.3、第一次向新油罐或清洗過的油罐灌油,當液面達到距入口處0.5米高度時,應緩慢進油,液面上不應浮有任何雜質污物。

  2.3.4、輸油設備嚴禁使用皮帶傳動,以防摩擦產生靜電火花,引起火災和爆炸。

  2.4、建立完善的消防設施。消防設備、器材及工具要齊全完整,油罐區內應備有泡沫消防設備和充足的消防水源。

  2.5、油罐區、通風機室、油泵房設置在同一主巷道時,與油罐區的距離不得小于15米。油罐區與其它建筑物應有30米以上的防火距離。

  2.6、嚴禁在油罐區進行會產生火花的錘擊物件等作業。

  2.7、禁止未帶防火帽的機動車輛進入輕油儲存區及油庫收發泊區等。

  3.油罐區(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3.1、新建和檢修后才能灌注油品,并且各種安全設備也必須在投產前安裝配備好。

  3.2、不能懸空向罐內輸油,以免產生靜電。向罐內輸油的油泵的工作能力不應超過呼吸閥的工作能力,以免損壞油罐。

  3.3、嚴禁在雷電時輸送油品,防止雷電感應而引起火災事故。

  3.4、在開啟蒸汽管線時,應緩慢進行,防止產生強烈水擊而損壞設備。在開啟蒸汽管線之前,應放凈管內的冷凝水。

  3.5、為了保證油品不從貯罐溢出,在裝卸油品時,要注意罐內液面,定時測量。量油時應輕放工具,不要撞擊,以免產生火花。

  3.6、嚴格監視油罐區的加熱溫度。罐內油的溫度不得超過90℃,否則,油中水分可能突然沸騰形成油沫,造成跑油。

  3.7、燃料在運輸和貯存過程中,會混入一定數量的水分,要經常做好脫水工作。

  3.8、帶油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要經過油水分離,符合國家的污水排放標準后才可排放。

  3.9、油罐區(油泵房)的動力作業必須嚴格按動火級別規定進行審批,并做好嚴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動火,動火中應有監護人始終在場,動火后應徹底清理動火現場并對現場安全狀況進行確認后方可離開。

  3.10、嚴禁攜帶火種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庫區;非油罐區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進入;其他因工作需要進入油罐區的人員,必須履行登記手續。

  3.11、油罐區內禁止使用一切電熱用具、生活用火及非防爆的電器和電動工具。

  3.12、油罐區工作人員上崗工作期間,禁止穿著化纖類工作服和帶鐵釘類的鞋子。

  3.13、油罐區工作人員,必須經消防部門進行化學危險物品專管員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并取得操作證,方可上崗。

  3.14、企業組織對油罐區進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檢查,并做好記錄;油罐區管理車間對油罐區進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自查,并做好記錄。

  4.油罐區(含油泵房)設備定期保養制度

  4.1、測量孔:每月檢查不少于1次,檢查蓋與座之間密封是否嚴密、硬化,導尺槽磨損情況,螺帽活動情況。

  保養重點:密封膠墊的換新每3年1次,對蝶形螺母及壓緊螺栓各活動連接處經常加油潤滑。

  4.2、機械呼吸閥:每月檢查不少于2次,氣溫低于O℃時每周不少于1次。檢查閥盤和閥座接觸面是否良好,閥桿上下靈活情況,閥殼網罩是否完好,有無冰凍,壓蓋襯墊是否嚴密。

  保養重點:清除閥盤上灰塵、水珠,螺栓加油,必要時調換閥殼、襯墊。

  4.3、液壓安全閥:每季度檢查1次。從外觀檢查保護網是否完好,有無雀窩,測量液面高度。

  保養重點:清潔保護網,添加封液,每年秋末應放出封液,清潔閥殼內部1次,必要時更換封液。

  4.4、阻火器:每季度檢查1次,冰凍季節每月1次。檢查阻火網或波紋片有無破損,是否清潔暢通,有無水氣冰凍,墊片是否嚴密。

  4.5、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各閥件及

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3月22日接到六枝安監局通知,近期有不法團伙偷盜煤礦供電電纜,給煤礦安全生產造成重大隱患,為加強我礦地面及井下各種供電電纜和設備的管理,防范電纜和設備被盜,特制定本安全措施。

  一、成立安全巡查組織機構

  組長:姜元營

  副組長:程坤保、李悌長、伍東平

  成員:羅中銀、代述強、李劍、薛賢波、剌海軍、朱連海、兩施工項目部經理及其安保人員

  組長職責:全面負責或協調礦區電纜巡查及指揮工作,對重點部位安排專人盯防,確保礦區電纜安全。

  副組長程坤保職責:協助組長完成礦區電纜巡查及保安工作,組長有事外出時,行使組長權力。

  副組長李悌長職責:全權負責順通項目部生活區、副井絞車房、壓風機房及副斜井與1320軌道石門的電纜巡查指揮工作,工作安排情況要向組長匯報。

  副組長伍東平職責:全權負責湘煤項目部生活區、主井絞車房、壓風機房及主斜井的電纜巡查指揮工作,工作安排情況要向組長匯報。

  成員職責:服從組長工作安排,履行巡查期間工作職責,遇到緊急情況時及時向組長或副組長匯報。

  小組辦公室設在調度室,程坤保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日常安全巡查工作。

  二、安全措施

  1、礦區范圍內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不定期對于主井、副井與回風立井的動力電纜為值班重點巡查對象。

  2、值班人員必須在崗,有電纜丟失時及時向組長匯報,巡查期間嚴禁脫崗或睡崗,有事外出必須請假。

  3、由組長或代理組長安排人員對礦區范圍內的電纜、設備及物資認真進行檢查,發現有廢舊或不用電纜要收回倉庫,能入庫的設備及物資進行入庫,并安排專人看管。

  4、安保人員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外來人員及陌生人員未經允許禁止進入礦區范圍。

  5、兩施工項目部負責人必須安排專人巡查各施工范圍內各種供電電纜、設備及物資的安全情況,對可能盜竊部位物資重點防范。

  6、因玩忽職守發生盜竊案件,造成財產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員追究責任或賠償損失。

  7、施工隊及礦部材料出庫要安排專人看守,門鎖必須完好。

  8、值班期間手機嚴禁關機,保持通訊暢通,以便于隨時取得聯系。

  9、值班時,巡查路線為回風立井區域→主副井區域往返巡查。

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建設單位及設計、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基本建設管理程序辦事,嚴格執行建筑裝飾裝修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施工安全技術規范及驗收規范等有關標準和規定。

  第二、原有房屋裝飾裝修需要拆改結構時,裝飾裝修設計必須保證房屋的整體性、抗震性和結構的安全。對嚴重損壞和有險情的房屋,應當先修繕加固,達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條件后,方可進行裝飾裝修。整棟危險房屋不得裝飾裝修。

  第三、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須嚴格遵守建筑裝飾裝修防火規范。完成裝飾裝修施工圖紙設計后,建設單位必須持《施工許可證》和施工設計圖紙,報公安消防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核準。

  第四、建筑裝飾裝修企業必須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保護人們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第五、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承接裝飾裝修設計和施工任務。建筑裝飾裝修企業必須按照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改變設計圖紙。

  第六、實行初裝飾的住宅工程,要嚴格按照建設部頒發的《住宅工程初裝飾竣工驗收辦法》驗收評定。

  第七、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當按照有關標準,對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進行質量和安全監督。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必須經質量監督機構認證合格,否則不予驗收。

  第八、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發生重大事故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質量和安全是建筑裝修中最重要的部分,所以一定要非常的重視。建筑施工單位在設計建筑裝修時一定要考慮這些問題,相關的部門也應該盡到相應的監管責任,共同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共安全。

安全管理制度 篇18

  一、本著節約,杜絕浪費和安全的原則實行本制度

  二、開水器由食堂管理員燕超負責,定時開關(每天在上班時間對開水器進行斷電處理),配電盤上鎖,特殊情況需開啟電源,誰開用完后負責關閉電源。

  三、杜絕用電器在無人時運轉,宿舍內無人時應保證用電器電源關閉,辦公室下班后所有用電器應關閉電源。特別是600w以上用電器。

  四、辦公室、生活區、室外照明由門衛負責。對照明設備及時開關。

  五、禁止私接電線和使用非項目部配備的高耗電電器。

  為保證本制度實施,望全體職工認真遵守、實行。相互提醒監督。項目部由項目領導牽頭,采取每月不定期檢查,確保本制度長期有效執行。

安全管理制度 篇19

  當工程需要連續作業時,計劃安排夜間施工和趕工時,需要夜間加班的工種,由施工人員向項目經理申報夜班施工作業申請表,并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事先對現場施工工作面進行檢查,具備夜間施工條件后,方可批準安排夜間施工,并安排施工管理人員跟班負責夜間施工巡視檢查工作。

  1、現場具備足夠的夜間施工照明設施、施工場地要做好落手清工作,不亂堆材料,保持工作面整潔,以防止對施工人員的傷害。

  2、腳手架的轉角、上人梯口、各層樓梯口等相應安裝安全照明設備,保證施工通道暢通。

  3、溝、坑、坡等處設置明顯安全標志和圍欄。

  4、高空作業具備足夠的.安全設施。

  5、澆搗混凝土施工時,每個混凝土振搗手必須配備1kw的照明燈,節點重點部位指定專人負責,樓板下的樓層內應配備足夠的照明設備。

  6、夜間施工嚴禁進行搭、拆腳手架等高空危險作業,以確保安全。如有特殊情況,需經工地負責人批準,并采取相應措施后方可進行作業。

  7、施工用電線路必須架設,排放整齊,不準亂拖亂拉,以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安全管理制度 篇20

  幼兒園副園長為幼兒園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對本園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平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察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貲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察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用,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專職、志愿消防隊;

  7、在職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培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9、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 篇21

  一、認真貫徹上級下發的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二、認真落實施工組織、施工方案中各項安全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施工項目安全交底制度及設施,設備交接驗收,使用制度。

  三、在項目施工生產過程中,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特點提出有針對性的安全管理要求,嚴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標和安全生產獎懲辦法。

  四、全面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認真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五、領導組織職工的各項安全生產教育,嚴格遵守特殊工種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管理規定。

  六、主持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現狀,推廣規范化安全管理,支持安全部門工作。

  七、發生重大已、未遂事故,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及時上報,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分析、處理、認真吸取教訓。

安全管理制度 篇22

  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司船舶的安全管理,杜絕各種意外事故的發生,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船舶設備設施和人員的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船舶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違章、玩忽職守以及發生火災、海損、機損、工傷亡、溢油污染等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和處罰。

  二、職能分工:安全辦負責對各類事故隱患的調查、處理和處罰,包括:火災、工傷亡以及污染事故、海損事故、機損事故。

  三、安全檢查隱患管理

  對各種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根據查出問題的性質以及對設備的影響程度,按a、b、c進行如下分類管理:

  1、 a類問題——為重大問題,主要包括:

  1)危及安全生產的問題;

  2)嚴重影響設備主要總成件壽命和性能的問題;

  3)容易導致重大機械、安全事故發生的問題。

  查出a類問題——每個罰責任人300~500元(視設備關鍵程度和問題的嚴重程度而定),并責令設備停用,限期整改。

  2、 b類問題——為嚴重問題。主要包括:

  1)影響安全生產的問題;

  2)影響設備使用壽命的問題;

  3)導致一般總成機械事故發生的問題、安全事故發生的問題。

  查出b類問題——每個罰責任人200~300元(視設備關鍵程度和問題的嚴重程度而定),限期整改。

  3、 c類問題——為一般問題,即a、b類問題之外的其它與安全及設備管理不相符的所有問題。查出c類問題——必須限期整改。

  四、事故處理:

  發生事故,要按其性質進行嚴肅處理,做到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者未經處理和員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對事故責任者,要視其情節輕重和損失大小,給予通報批評、紀律處分及一定的經濟處罰。根據事故損失大小可分為五類進行處理:

  1、小事故:直接損失金額在三千元以內者。

  給予事故責任者批評你教育,并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70%~80%。全年發生2次及以上,取消該船的先進評選資格。

  2、一般事故:直接損失金額在三千元至一萬元以內者。

  給予事故船舶在公司內通報批評,主要負責人扣除半月工資、事故責任者扣除當月工資,取消該船的先進評選資格。

  3、大型事故:其直接經濟損失金額在一萬元至五萬元以內者。

  取消該船的先進評選資格,其主要負責人扣除當月工資、事故責任者扣除2個月工資。

  4、重大事故:其直接經濟損失金額在五萬元至十萬元以內者。取消該船的先進評選資格,其主要負責人扣除2個月工資。事故責任者扣發3個月的工資并解除勞動合同。

  5、特大事故:其直接經濟損失金額在十萬元以上者。

  該船舶及主要負責人、事故責任者除按重大事故處理外,主要負責人及事故責任者都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五、船舶每季度為零事故、零違章,給予船舶600元獎勵。

  六、以前有關的規章制度與本規定發生沖突的,以本規定為準。

  七、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 篇2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公司自建機房安全運行,維護管理,保障信息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充分發揮計算機系統的效益,做到信息傳遞的適時、準確和連續。保證存儲數據信息不發生數據泄露、不發生數據信息安全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機房的運維管理。

  第二章 機構和職責

  第三條 公司技術部機房管理職責:

  1. 負責公司機房運維管理制度的制訂和完善;

  2. 負責對機房運維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3. 協調處理機房報告的故障,并登記備案;

  4. 做好機房運維管理工作。

  第四條 應設置專(兼)職人員負責機房的運維管理,主要職責:

  1. 執行機房管理的各項制度,保證機房的安全、正常運行;

  2. 負責做好機房各有關系統的技術維護和管理工作;

  3. 負責對機房中出現的故障進行處理、上報和記錄;

  4. 負責對機房出入人員的管理和監督;

  5. 負責對機房中的設備和資源進行管理。

  第五條 保持機房運維管理人員的穩定性,機房運維管理人員的配備和變更情況,技術部應進行相應的備案。

  第三章 環境安全管理

  第六條 環境安全管理工作由技術部負責人進行管理、指導,具體的工作由值班人員進行實施,包含巡檢、問題的糾正措施等。

  第七條 機房內嚴禁吸煙、喝水、進食、嬉戲等與機房檢查、操作、維護不相關的行為。

  第八條 防雷擊

  1. 機房應具有一定的防雷保護能力,設置防雷保安器,防止感應雷;

  2. 機房應設置交流電源地線。

  第九條 防火

  1. 機房應設置火災自動消防系統,能夠自動檢測火情、自動報警,并自動滅火;

  2. 機房應具有一定的耐火能力,使用具有一定耐火等級的建筑材料;

  3. 機房應采取區域隔離防火措施,將重要設備與其他設備隔離開。

  第十條 機房內嚴禁存放各種易燃、易爆、腐蝕品及強磁場物體。

  第十一條 防水和防潮

  1. 水管安裝,不得穿過機房屋頂和活動地板下;

  2. 應采取措施防止雨水通過機房屋頂和墻壁等方式滲透;

  3. 應采取措施防止機房內水蒸氣結露和地下積水的轉移與滲透;

  4. 應安裝對水敏感的檢測儀表或元件,對機房進行防水檢測和報警。

  第十二條 溫濕度控制

  機房溫度應限定在22℃±2℃,濕度限定在55%±10%,如超出規定范圍及時進行分析并處理。

  第四章 設備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 機房管理人員定期檢查機房設備及周邊設施的運行情況,確保其處

  于正常工作狀態;

  第十四條 設備的變動必須由技術部負責人的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十五條 防盜竊和防破壞

  1. 應將主要設備放置在機房內;

  2. 應將設備及主要設施進行固定,并設置明顯的不易除去的標記;

  3. 應將通信線纜鋪設在隱蔽處,可鋪設在地下或管道中;

  4. 應對設備及介質進行分類標識和存放;

  5. 應建立機房設施與場地環境監控系統,進行24小時連續監視,并對監視錄像進行記錄,監控對象包括機房空調、消防、不間斷電源(UPS)、供配電、門禁系統等設施。

  第十六條 防靜電

  1. 主要設備應采用必要的接地防靜電措施;

  2. 機房應采用防靜電地板。

  第十七條 電力供應

  1. 應在機房供電線路上配置穩壓器和過電壓防護設備;

  2. 應提供短期的備用電力供應,至少滿足主要設備在斷電情況下的正常運行要求;

  3. 應設置冗余或并行的電力電纜線路為計算機系統供電;

  4. 嚴禁隨意串接、并接、搭接、對設備斷電、更改設備供電線路;

  5. 機房內要求采用機房專用插座,機房內分別設置維修和測試用電源插座,兩者應有明顯區別標志,市電、UPS電源插座分開,滿足負荷使用要求;

  6. 應建立備用供電系統。

  第十八條 電磁防護

  1. 應采用接地方式防止外界電磁干擾和設備寄生耦合干擾;

  2. 電源線和通信線纜應隔離鋪設,避免互相干擾;

  3. 應對關鍵設備和磁介質實施電磁屏蔽。

  第十九條 設備出入要求

  若有設備損壞,需要維修的,必須有相關人員的監控,避免資料的泄露,數據必須做好備份與保密的處理。

  第二十條 故障處理

  機房設備,如主機、服務器和網絡設備等,發生故障時,機房管理員應及時填寫《資產(設備)故障報告單》,并上報至技術部負責人,做進一步的處理。

  第二十一條 作廢處理

  針對作廢的'設備,須由機房管理員填寫《資產(設備)故障報告單》,提交至技術部負責人審批,待審批通過后,方可對設備進行設備處理,并由機房管理人員填寫《資產(設備)作廢記錄表》進行登記。

  第五章 機房出入管理第二十二條 為實現機房出入安全管理,各人員進入機房須經過相關的審批和登記,并定期將備案文檔提交至技術部存檔;

  第二十三條 機房出入行為管理規范:

  1. 非機房管理員出入機房,必須由機房管理人員確認其身份、事由,填寫《機房人員出入登記表》,并對其攜帶物品進行登記,機房內設備原則上不得帶出機房,確需帶出須經主管領導批準;

  2. 非機房管理員申請批準后出入機房,訪問受控區應由專人陪同或監督;

  3. 進入機房人員自覺清除身上塵土并且更換機房專用的工作服、工作鞋;

  4. 任何人不得將食品、飲料、火種等物品帶入機房,禁止在機房吸煙、進食、喝水等,嚴禁酒后進入機房

  5. 內部人員出入機房,只須填寫《機房人員出入登記表》進行登記,不用進行審批。

  6. 內部人員須在機房管理人員的陪同下進入機房,不得進入未授權區域操作設備,未經技術部負責人允許,嚴禁在機房內拍照或錄像等可能涉密的活動。

  第六章 機房保密管理

  第二十四條 機房管理人員應遵守國家有關安全保密的規定,不得泄漏有關機房的信息,數據以及文件等;

  第二十五條 技術部必須對機房管理人員進行安全、保密和消防教育,并定期檢查安全保密規定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隱患及時處理;

  第二十六條 技術部應對機房內資料、文檔、數據等進行整理和歸檔備案,對于牽涉到網絡安全、數據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碼、資料、文檔等必須妥善存放;

  第二十七條 非機房管理人員需要翻閱機房資料、文檔或者查詢相關數據的,應由機房管理員代為查閱,并只能向其提供與其當前工作內容相關的數據或資料;

  第二十八條 禁止任何人員將機房內的資料、文檔、數據、配置參數等信息擅自

  以任何形式提供給其它無關人員或向外隨意傳播,系統配置、系統安全等重要數據或參數不得隨意抄錄、拷貝、更改或對外泄漏。

  第七章 施工管理

  第二十九條 施工單位在施工期間要保證機房設施、財產安全,除與本工程相關的線路及設備外,嚴禁觸摸機房內其它線路、設備、機柜。如有需要,應向機房值勤人員詳細說明,提出申請,由機房值勤人員操作。

  第三十條 施工人員如需更換機房在用設備及備件,應通知機房值勤人員,并做好登記工作。

  第三十一條 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清理現場,保持機房環境整潔。

  第八章 機房安全檢查

  第三十二條 為保證機房內信息系統能夠正常工作,確保計算機網絡系統安全、良好地運行,充分發揮計算機系統的效益,做到信息傳遞的適時、準確和連續,必須進行機房安全檢查;

  第三十三條 檢查范圍

  對機房內信息系統相關的網絡設備(如:路由器、交換機、集線器等)、信息設備(如:服務器、小型機等)、環境(如:清潔、溫濕度、積/滲水等)及周邊設施(如:UPS、空調等)等進行安全檢查。

  第三十四條 檢查規程

  1. 應對機房基本環境及設備進行日常的安全檢查,對過期、損壞的設備應及時更換,保持設施良好的運行狀態;

  2. 對上次檢查發現問題的對象應優先檢查,并作好詳細的記錄保存;

  3. 檢查發現問題時,須針對問題有處理的辦法,并作好詳細的記錄,由技術部負責人負責協調人員進行處理。

  第三十五條 檢查結果

  1. 日常的安全檢查應填寫《機房設備日常安全檢查記錄表》;

  2. 專項性的安全檢查應填寫《機房設備專項安全檢查記錄表》;

  3. 設備的故障須填寫《資產(設備)故障報告單》,及時上報進行處置;

  4. 若發現會嚴重影響系統的正常運行的故障,應及時進行匯報,并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進行處置,詳見《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篇24

  1、目的與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x公司電氣作業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的要求,目的是為了保證電氣運行安全和人身安全。

  本制度適用于x公司電氣設備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護的管理。

  2、管理職責

  2.1、公司總經理負責電氣安全管理的領導工作。

  2.2、設備安全課負責電氣安全的歸口管理,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檢查(結合安全內審、外審每年不少于兩次)。

  2.3、機械動力廠負責組織、實施電氣設備的搬遷、安裝和調試;

  2.4、技術部負責電氣設備技術改造項目的初審。

  2.5、生產部負責新購電氣設備的審核和立項。

  2.6、管理部負責電氣設備的購置和廢舊電氣設備的處理。

  2.7、電力使用部門負責本單位電氣設備的管理、維護和保養,確保電氣設備性能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3、管理內容

  3.1、電氣系統的設計、安裝、改造

  3.1.1、電氣系統的設計、安裝和改造必須嚴格執行相關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要求;

  3.1.2、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電力設計、施工和驗收應按集團公司Q/PG G19G.009-20xx《“三同時”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

  3.1.3、選購的電氣設備和元件必須是通過安全認證的產品。

  3.1.4、電氣裝置的設計、安裝(包括委外設計施工)和改造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要求。

  3.2、電氣作業人員基本條件

  3.2.1、從事電氣設備安裝、運行、檢修、試驗的工作人員應符合Q/PG G19G.015-20xx《特種設備及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中的要求,從業人員應沒有視覺、聽覺障礙;沒有高血壓病、心臟病、癲癇病等妨礙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2.2、電氣作業人員應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熟悉有關電氣設備性能及參數,嚴格按照“低壓用戶電氣裝置規程”要求進行作業,并定期參加特種作業人員復訓。

  3.2.3、電氣作業人員應熟練掌握緊急救護方法,會正確使用電氣安全用具及消防器材。

  3.3、無論高壓設備帶電與否,值班員不得單獨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有必要移開遮欄時,必須得到批準,并有監護人員在場,同時采取安全措施,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

  3.4、接地和防雷

  3.4.1、每年雷雨季前設備安全課負責組織對廠區建筑物防雷設施進行測試,并由市防雷技術中心出具“防雷檢測記錄”;機動公司負責對電網接地進行測試,填寫“高壓電網接地檢測記錄”表并存檔,對不合格的須采取措施恢復其性能。

  3.4.2、各用電部門負責本部門使用設備的接地電阻和絕緣電阻的檢測(每年春季進行一次),填寫“單臺設備接地、絕緣檢測記錄”表,其記錄歸檔。

  3.4.3、電氣設備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其接地電阻一般應≤4Ω,特殊用途的地方按有關規定執行,接地線顏色為黃綠雙色。

  3.4.4、架空線和進戶線應設有重復接地,其接地電阻應≤10Ω。

  3.5、用電安全管理

  3.5.1、機械動力設備和易發生危險的移動式電氣設備(如電焊機、電爐、切割機等)不得帶電搬運,人離開崗位應關停設備,切斷電源;移動式電氣設備定期由專業人員進行絕緣電阻等項目的檢測(每季度一次,具體內容見“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指南” ),并填寫相關記錄,其記錄歸檔。

  3.5.2、電氣設備的外露可導電部分必須可靠地與電網PE線連接,零線與地線必須分開;接地線截面要符合標準,維修時應全面檢查。

  3.5.3、在易燃易爆場所和倉庫里的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規定。產生大量粉塵、氣體的工作環境,應使用密閉式電氣設備,且不準架設臨時線;在工作場所須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

  3.5.4、架設臨時電源線按Q/PG G19G.018-20xx《電氣臨時線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的規定執行。

  3.5.5、各單位的電氣箱、柜、板須編號,1.2m內禁止堆放物品,自行定期檢測和記錄,其記錄歸檔。

  3.5.6、配電箱的.閘刀開關,禁止帶負荷拉開。

  3.5.7、嚴禁帶電作業,在特殊情況下必須帶電作業的,應嚴格按Q/PG G19G.017-20xx《危險作業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由熟悉技術且技術等級高的電工進行監護,帶電作業者應穿戴和使用完好的安全防護用品和絕緣工具。

  3.5.8、電氣設備發生事故時,由設備安全課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做到“四不放過”,電氣作業人員應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分析。

  4、相關文件

  GB/T13869-92 《用電安全導則》 Q/PGJ G19G.009-20xx《“三同時”管理制度》

  Q/PGJ G19G.015-20xx《特種設備及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Q/PGJ G19G.018-20xx《電氣臨時線審批制度》

  5、記錄(表格)

  JHJD001電氣作業安全用具檢測記錄JHJD002單臺設備接地、絕緣檢測記錄JHJD003高壓電網接地檢測記錄附加說明

  本制度由設備安全課起草并負責解釋。

安全管理制度 篇25

  1、對特種設備、動能設備和引進設備應設專人管理,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嚴格培訓,經上級專業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專管人員必須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檢查、會保養、會排除故障)。

  2、特種設備、動能設備和引進設備必須逐臺建立檔案和建立各項有效的管理制度,每月由分管礦長、總工程師組織一次檢查評比。

  3、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嚴格保養,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回檢查,班中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隨時注意設備運轉、油標油位、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等是否正常。

  4、嚴格執行交接班等各項設備管理制度,并做好設備檢查運行及交接班等各種記錄。發現隱患應及時排除,發現重大問題要立即通知有關人員共同研究處理。

  5、設備運行的規定時間后,以操作人員為主,維修人員配合,按規定內容進行檢修保養;定期檢修保養完成后,由有關技術人員驗收評定,填寫維修保養記錄存檔。

  6、每年要進行一次對特種設備、動能設備和引進設備的全面技術性能的'測定和安全保護裝置的校驗。

安全管理制度 篇26

  為了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校認真貫徹執行。

  一、常規工作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制定學校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學校每學期采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并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失蹤,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制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5、不經學校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定期例會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德育工作

  1、根據上級要求和本校實際,及時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

  2、教育學生不能隨意觸動校內電路設施的開關和線路,不帶火具,各班有專人負責監督管理。

  3、教育學生在人員密集處,要遵守秩序,不擁擠,不推搡,作文明的中學生。

  4、教育學生遇有緊急情況,要聽從老師管理疏導,訓練好學生緊急脫險演習。

  5、對校內人員密集處,尤其是樓道、校門口、廁所等處。要派教師管理,及時疏導學生。

  6、做好學生的冬季安全教育、夏季安全教育,防止傷害事件的發生。

  7、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使學生遵守校規校紀,在社會上遵守法紀,提高守法意識。

  8、總務處做好學校財物財產的檢查、管理和保護工作。

  9、加強對班主任的工作管理指導,提高班主任安全責任意識,保護好學生的身心健康。

  三、學科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各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為教學工作創造良好條件,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2、后勤人員應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欄、固定設施、水電、電桿、樹木等進行檢查并作記錄,保證樓道的照明,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采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

  3、每學期采購或為教學提供的設備、儀器物資要有規定和安全系數,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購人員的責任。

  4、總務處要負責全校學生的飲用水供應,要重視飲用水衛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衛生疾患的發生。

  5、做好學校財產保護管理工作,根據上級工作要求,對全校電路進行全面排查,尤其是計算機房、樓道、消防設施。加強防范措施。

  6、領導和組織全校的安全檢查工作,每學期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并做好記錄,及時排除隱患。

  7、對校內的房屋要加強檢查,每學期初、中、都要檢查一次有文字備考,符合安全方面有關要求,及時消除隱患。

  8、加強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安排好節假日雙休日的值班工作。

  9、加強后勤各部門的工作領導及指導,做好防盜、防汛、防火的檢查組織工作。

  10、加強門衛值班管理,明確崗位職責。做好進出人員的登記工作。

  五、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廣大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安全,保障學校教學、科研、生活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發展的總體規劃,使消防安全工作與學校的發展相適應。

  第三條學校消防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校長領導下的逐級防火責任制。校長為學校防火安全責任人,各部門主要行政領導為本單位防火安全責任人。

  第四條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防火委員會,校長擔任防火委員會主任。各部門成立防火工作領導小組或指定專人負責防火安全工作。

  第五條學校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制止違反消防安全法規和規定的行為、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第六條學校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法制安全教育規劃,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增強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第七條學校全體師生,必須遵守有關消防法規和本規定。

  六、加強學校其他工作的學生安全管理

  (一)集會、作操的安全管理

  1、學校集會、作操應由學校教務處、體育教師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作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二)、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市教委審批。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任課教師附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爬山、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識和本領,嚴格學生參加游泳活動的審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學生游泳活動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游泳安全。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三)不可預見災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教給學生遇災后的自救互救的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4、不得組織中小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危險活動。

  七、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行政、值日教師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要注意對校園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流氓、惡少對學生騷擾,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3、教育學生善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教給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發動師生,開展“衛生防病月”活動,認真搞好學校境衛生、教室衛生、及個人衛生。根除傳染病病源。堅持衛生掃除制度。

  3、采取多種形式,加強衛生防疫、防中毒宣傳教育,全校師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強管理,特別對學校師生的用水、飲用水一定要符合標準。

  5、認真做好預防各種疾病消毒工作。

  九、領導崗位責任制

  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認真執行與區教育局簽定的責任書。校長負責學生安全工作及學生活動安全的檢查、監督。教導處主任負責實驗室、多媒體教室等電化教育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總務處主任負責校舍、建筑、場地等各種學生活動設施的維修。

安全管理制度 篇27

  一、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科室主任、專科主任是本科室安全的第一責任人,科室的治安防火安全員是本科室安全的第二責任人,負責具體組織開展本科室的安全保衛工作。其他員工有義務和責任支持和配合開展所有安全工作,實行群防群治。

  二、加強法制教育和安全宣傳,組織開展對本科室的職工、臨工、病人進行防火防盜和防災害事故的教育,提高法制觀念和防火防盜意識。

  三、嚴密本科室的安全管理,建立和健全本科室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措施,整改存在的安全隱患。執行班前班后安全檢查制度,嚴格實行安全日巡查制度,并認真填寫《科室安全工作記錄本》。

  四、康復科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確保機房環境條件(溫度、濕度)達標,符合機器要求,清潔防塵措施落實;實行專機專人負責制和機修崗位及機房崗位責任制,責任者負有維護保養機器之責任;嚴格遵守機器操作規程,使用中遇有異常應立即切斷電源,切忌“帶病工作”,并立即向機修人員申報;機修人員遇有機器故障申報應立即進行搶修,待確認故障排除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對搶修情況作書面記錄;機修人員全面負責本科機器設備的'管理,定期檢查機器接地的可靠性,以防電擊;凡新安裝或經大修后的機器設備應按確定的技術參數標準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的機器應定時作性能的狀態檢測。

  五、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嚴禁在辦公室、更衣柜存放大量現金、有價證券或貴重物品。各科室要管好本科室的小保險柜,要教育病人管好自己的財物,防止被偷、被搶、被騙。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嚴禁占用防火通道和防火樓梯,保持走火通道暢通。愛護科室的消防設施,定期對科室內的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維修保養,保持防火器材的良好狀態,一切消防設施,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動用和移位。

  七、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工作,嚴禁違章作業。對違反操作規程而引發安全事故的,將按有關規定追究操作人員責任。

  八、禁止在病區和治療室內吸煙及生明火。科室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爐、酒精爐、煤氣爐時,需專人看管,火種要遠離易燃易爆物品。科室使用易燃易爆氣體時,要做好防護措施。

  九、科室和個人不得亂拉亂接電線,不得違章使用電氣設備。對因違章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將按情節輕重給予經濟的、行政的或刑事的處理。

  十、記住搶險報警電話:醫院保安部火警119警110交通122

安全管理制度 篇28

  一、合理選型,科學布置

  1.1塔機進場前,合理選型

  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選擇塔機的最大起重量及其自由高度、起重臂長度。同時,也要參照三大機構(起重機構、回轉機構、變幅機構)的工作性能選擇合適的機型。

  1.2科學布置現場

  1)塔機安裝前,首先要繪制平面圖,準確合理定位。充分考慮混凝土機械、鋼筋加工機械等施工機械對塔機位置的影響,現場布置盡可能使每個塔機覆蓋整個工作面,不產生或少產生盲點,也要安裝方便,拆卸順利,附墻間距合理。

  2)確保塔機回轉時與相鄰設施的水平和垂直距離大于2.0m;塔機與輸電線之間的距離符合安全要求,否則,采取適當的措施。

  3)相鄰塔機的塔身和起重臂不能互相干擾,盡量保證塔機在風力過大時能自由旋轉;相鄰塔機在水平和垂直兩個方向上都要保證不少于2.0m的距離;低塔吊臂頂端離高塔塔身距離大于2.0m;吊物的水平和垂直安全間隙大于2.0m。

  4)各塔機的塔臂高度必須有高度差,且吊物回轉不得觸及相鄰塔機的塔臂和塔身,塔機高度必須在有限的自由高度和頂升高度中調整,力爭同步升高和降低,確保群塔相互間垂直距離的統一協調。

  二、多塔交叉作業的運行控制

  2.1明確規定塔機交叉作業中的運行原則

  1低塔讓高塔2后塔讓先塔3動塔讓靜塔4輕車讓重車5客塔讓主塔

  2.2多塔作業應編號,以利指揮調度

  多塔作業應對每臺塔機進行統一編號,確定每臺塔機的操作及信號和指揮人員,并保持相對固定。塔機與信號指揮人員必須配備對講機,對講機經統一確定頻率后進行鎖頻,使用人員無權調改頻率,并且應專機專用,不得轉借。

  2.3作業前的檢查

  作業前,塔機司機要對機械和電氣進行檢查,試運行;塔機臨時停止作業,必須將重物卸下,吊鉤升起;塔機作業完畢,要卸載,停放在可自由回轉的位置,同時,塔機各控制系統置于零位,拉閘斷電,鎖好駕駛室門窗。交接班時,認真做好交班記錄。

  2.4作業中應注意的事項

  1指揮過程中,嚴格執行指揮人員與塔機司機的應答制度,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時刻目示塔機吊鉤和被吊物,塔機轉臂過程中,信號指揮人員必須環顧塔機的工作狀態,并發出明確、簡短、完整、清晰的指揮信號,防止發生指揮錯誤。

  2起重工在作業前、作業中、交接班時,必須對鋼絲繩進行全面檢查與鑒定,不合格的鋼絲繩嚴禁使用。

  3起重工必須掌握被吊物的重心,按規定對被吊物進行綁扎。吊運細長構件時,必須捆扎兩處,兩點吊運,吊運的物品要保持水平狀態。吊運零散物品時,必須有足夠強度的底盤、兜網包裝,不得直接綁扎起吊。

  4塔機作業中,出現異響、錯位、主要鋼結構變形或機械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吊運,隱患不排除,禁止作業。

  5夜間工作的塔機,除應設置正對工作面的.投光燈及現場照明外,還應在塔頂和臂端部設防撞的紅色信號燈。

  6一機工作,一機暫停時,非工作塔機轉至不干涉其他塔機處;如果長時間暫停工作,吊鉤應起到最高處,變幅小車拉至臂架根部,大臂按順風向停置。

  7風力達到6級以上或雷雨、雪、霧等惡劣天氣,嚴禁塔機作業。4級風以上不得從事塔機升降和附著錨固作業。

  三、多塔交叉作業的組織管理

  3.1

  1為了使各塔機合理使用,安全作業,充分發揮塔機的最大效能,滿足施工要求。施工現場應成立“塔機作業指揮中心”全面負責對施工現場各塔機作業的指揮和協調。

  2明確管理職責,制定管理規定,塔機指揮中心負責指揮、協調施工現場塔機的使用、維修、頂升和運行控制。各塔機必須按塔機指揮中心確定的高度、時間如期完成頂升,不得提前和拖延。

  3塔機指揮中心應首先制定塔機平面布置方案和安裝高度平衡協調方案,既要滿足施工,又要照顧全局。對多塔交叉作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進行分析,并針對不同危險因素制定各項預案措施。

  4塔機指揮中心負責在組織歌班組,加強對塔機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留隱患:

  3.2加強對塔機司機、信號指揮人員及起重工的管理

  1塔機司機必須了解機械構造,熟悉機械原理及保養規定,認真做好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等工作,及時準確的判斷故障。

  2信號工要敢說、敢管、堅持原則、跟隨吊物多跑路。

  3當指揮不能看清負載時,應增加中間指揮人員,逐級傳遞指揮信息。為配合默契,指揮與司機,在上班前、下班后要碰頭交換意見,同時離開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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