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為加強對本公司生產施工過程中使用的外協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保證外協單位具備安全生產資格和能力,從用工源頭上把好安全關,減少生產施工過程中傷亡事故的發生,根據公司有關管理規定,特制訂公司外協單位安全生產資格審核與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生產施工過程中使用的所有外協單位。
三、外協單位分包合同簽訂前的前期審核:公司或項目必須使用成建制外協施工單位并在與外協單位簽訂工程或勞務承包合同前,必須對其單位的各種資質和安全生產保障能力進行嚴格審核,不準與不符合條件的'外協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審核中外協單位必須提供以下合格的資料并符合相應的要求:
1、企業營業執照(國外企業必須具備在國內進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續)
2、企業資質證書(必須與工程等級和施工范圍相符)
3、企業在工作地點的注冊登記手續(必須在時間和范圍內有效)
4、企業法人證書或企業法人證復印件和法人委托證明
5、三年內本企業安全生產無事故證明(應為地區級以上證明)
6、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在名稱和時間上有效)
7、法人安全生產資格證,主要管理人員(必須包括安全人員上崗證)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年審合格有效 )
8、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和機構(體系建立健全有效并有專職機構和安全人員)
9、企業安全文明施工證書榮譽等(業績證書)
10、其它證明,包括各級人員的三證(身份證、暫住證、做工證)、特種作業人員的體檢健康證明和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等。
四、外協單位分包合同簽訂后,進場過程中資質的審核和控制:公司或項目在外協單位進場過程中,應按照公司和上級主管單位要求,對其施工人員進行必需的安全生產教育(包括三級教育、轉場教育等),未經教育考核合格和登記注冊的人員,不得進場從事施工生產。外協單位必須建立現場安全組織機構,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建立與總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與總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具體要求如下:
1、依據審查階段申報的資料內容,提供合格的現場管理人員名單和施工人員名單;管理人員不得任意變動,施工人員應相對穩定。
2、施工人員未辦理三證的要在施工前辦理完畢,未進行注冊登記的要在施工前辦理完畢。
3、未辦特種作業證件的,不得從事特種作業,外協單位應根據要求及時辦理并不得影響總包工程進度要求。
4、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應在施工前及時進行教育,并及時辦理轉場安全教育。
5、管理人員應提供安全年審合格證,管理人員未進行安全年審的,要積極參加年審;未能趕上公司或主管上級主辦的年審教育時,要積極補審。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對外協單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點:外協單位在簽訂了施工合同后的日常施工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國家、當地政府和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1、遵守國家、當地政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遵守總包及總包上級主管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要求。
2、積極配合總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完成安全生產目標和文明施工、消防保衛衛生環境等各項管理目標。
3、服從總包各項安全生產管理,按總包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立設置專職安全機構和人員,完成應做的安全生產內業文字資料,并向總包提供必備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文字資料。
4、按照總包要求(指定重要勞動防護用品范圍)配備、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2
一、鎮政府全面領導本鎮行政區域內全生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縣有關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2)根據法律、法規和本鎮全生產工作的需要,及時組織制定和發布有關全生產管理規定;
(3)建立健全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組織考核、獎懲,對考核不合格的,實行一票否決制;
(4)建立職責明確的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監督力量,完善全監督管理手段,并將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與檢查的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5)部署、督促各村、各單位和有關部門依法關閉非法開采礦山及其他不具備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6)接到發生重、特大全事故報告后,立即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7)按“四不放過”原則,及時作出并督促各村、各單位落實對重、特大全生產事故責任人的行政處分決定;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全生產職責。
鎮長對本鎮行政區域內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各分管領導對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全生產事項負分管領導責任。
二、對全生產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或者機構,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履行下列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2)定期向鎮全生產委員會報告全生產工作情況,及時將全生產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報告分管領導或鎮委會;
(3)依法實施全生產監督檢查,認真排查事故隱患并監督整改,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全事故;
(4)按照規定組織做好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5)依法對違反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進行處罰;
(6)接到發生職責范圍內的全事故報告后,立即向鎮委會報告,并派人員趕赴現場,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7)做好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工作,及時向鎮監所報送全事故統計表;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全生產職責。
對全生產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或者機構的正職負責人,是本部門、本單位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本單位全檢查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副職負責人對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全生產事項負分管領導責任。
三、鎮農經中心監所負責綜合管理、監督、協調和指導本鎮行政區域內企業全生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鎮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組織制定、實施本鎮全生產工作中的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3)組織擬定本鎮有關全生產的綜合性管理規定,制定有關工商貿企業全生產的要求、標準,并檢查執行情況;
(4)綜合研究、分析和預測本鎮企業全生產工作形勢,提出相應對策;
(5)組織開展全鎮全性生產監督檢查,協調、指導跨部門、跨行業的重、特大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治理;
(6)依法對工商貿企業和礦山全實施監督檢查;
(7)參與組織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項目全預評價和“三同時”的監督審查工作;
(8)負責對鎮有關部門、單位和村落實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進行監督和考核;
(9)按照規定組織或參加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批復結案工作;
(10)負責本鎮各類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和分析工作;
(11)依法組織對鍋爐、壓力容器、防爆電器特種設備的全監察、監督工作;
(12)協助上級部門依法實施對鍋爐、壓力容器、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監察、監督工作,同時依法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
(13)協助上級部門依法實施對鍋爐、壓力容器、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如國務院、省政府有新規定,則執行新的規定;
(14)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的其他全生產職責。
四、鎮派出所負責本鎮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和消防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協助上級部門依法組織實施機動車輛檢審,考核機動車輛駕駛員,查處違反道路交通全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2)依法監督檢查文化娛樂場所、大型商場、小商品市場、集貿市場、賓館、學校、醫院等公眾聚集場以及企業的消防全和防爆全工作。
(3)組織實施對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化學危險品的監督檢查,協助上級按照規定核發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化學危險品的準運證或運輸證。
(4)負責道路交通、火災和爆炸事故現場的搶救,并按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全生產職責。
五、鎮交通管理中心負責本鎮行政區域職責范圍內的公路全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依法對公路建設工程施工全監督管理;
(2)負責公路(包括橋涵)、航道交通全設施(包括路標、航標、交通全標志、全護欄)的設立、維護與管理,以及事故多發的公路路段和橋梁的改造;
(3)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全生產職責。
六、鎮建管所負責本鎮行政區域內建筑工程全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依法對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園林綠化工程的全實施監督管理;
(2)負責全鎮燃氣行業全監督管理;
(3)負責監督建筑機械設備的全使用和管理;
(4)負責全鎮建筑施工現場的監督管理;
(5)按照規定組織或參加建設工程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全生產職責。
七、鎮農技中心負責本鎮行政區域內農業機械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依法對農業機械的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做好有關農業機械檢審工作;
(2)按照規定組織和參加農業機械發生的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3)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全生產職責。
八、鎮國土所負責本鎮行政區域內礦山全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⑴負責在審批核準礦產資源采礦權時,審查全生產條件,對不具備全生產條件的單位不予審批;
⑵依法對礦山開采實施全監督管理,查處在村莊、院落和道路、橋梁、電力線路等公共設施附近的開采行為,堅決制止非法開采和超層、超界開采;
⑶按照規定組織或參加礦山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⑷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全生產職責。
九、鎮水務站負責本鎮行政區域內水利設施(包括水庫、堤壩、水閘等)的全監督管理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對病、危、險堤的調度管理,防范決堤、垮壩事故的發生。
十、鎮中學、中心校負責本鎮行政區域內在校學生的在校活動的全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督促學校加強對教師和在校學生的.全教育,提高教師學生的全意識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2)加強對學校組織學生進行勞動技能教育和參加公益勞動等社會實踐活動的監督管理,確保學生全;
(3)嚴禁學校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義組織學生從事接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勞動或者其他危險性勞動;
(4)嚴禁學校將學校場地出租作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經營場所;
(5)督促學校改造危房校舍,強化對校辦企業的全監督管理,有效防范事故的發生;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全生產職責。
十一、鎮衛生院負責本鎮行政區域內職業衛生監察工作和職業病診斷,依法加強對食品衛生的監督管理,并負責組織實施對全事故受傷人員的醫療搶救工作。
十二、鎮農經中心勞務輸出辦公室按照規定,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并組織做好傷殘等級鑒定以及參加工傷保險的傷亡人員及供養的直系親屬的撫恤工作。按規定提取工傷保險風險儲備金,用于全生產隱患整改、重特大事故處理、全生產宣傳教育和獎勵等。
十三、鎮財政所應當將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與監督檢查的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十四、宣傳部門應當加強對國家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全生產知識的宣傳,并利用新聞媒體對本鎮行政區域內存在的重、特大全監督事故隱患進行輿論監督。
十五、鎮監察部門依照行政監察法的規定,對各村、單位和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全監督管理職責實施監察,按照有關規定參加重、特大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并依法對事故的責任人進行行政責任追究。
十六、依法對涉及全生產事項負責行政審批(包括批準、核準、許可、注冊、認證、頒發證照、竣工驗收等,下同)的有關部門,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全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并對取得批準的單位和個人實施嚴格監督檢查;對未依法取得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負責行政審批的有關部門發現或者接到舉報的,應當立即依法給予查封取締,并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屬于經營單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具體情況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十七、鎮政府其他有關部門的正職負責人,是本部門、本單位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本單位職責范圍內涉及全生產的事故負全面領導責任,要加強全生產的監督檢查,有效防范全事故的發生。
十八、鎮工會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全生產方面的監督檢查作用。
十九、各村及有關部門、單位的全生產職責,可參照本規定制定。
二十、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1.1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主動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一步強化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細化落實全員安全責任,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增強員工參與安全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更有效的預防安全事故,更有效保障公司各階段安全目標達成,促進公司安全、穩定發展。公司安委會結合公司各部目前實際情況,特制定《員工安全生產積分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2.1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2.2公司安委會建立全員安全積分卡,對公司員工的基本情況進行備案,建立個人安全積分檔案,積分情況將與員工月度工資、年度安全獎考核掛鉤,并作為人事任免、業績考評、評先評優的依據。
3職責權限
3.1 安環組負責統籌監督公司“積分制”考核工作,并負責對考核爭議項目的'最終裁決;
3.2 管理部負責“積分制”涉及部門與個人規定獎懲內容的具體執行;
3.3 安環組負責實施安全“積分制”考核,并協助和監督相關部門落實獎懲;
3.4 各部門應積極配合監管機構對本辦法的執行。
4具體工作內容
4.1安全積分制考核由安委員統籌,并由安環組每月統計與匯總后提交管理部進行審議,確認無誤報公司領導批準后通報全司。
4.2設立安全紅線預警,主動控制安全管理預防,凡積分低于-1分的員工將組織培訓并作為重點監測對象。
4.3安全積分考核周期以年為單位進行,并實行月積分,年度總評的方式進行考核,年度積分考核結束后,所得分值將歸零后重新積分,每個獨立積分考核周期結束后由公司安環組根據實際情況,相應調整積分內容和標準。
5積分標準
5.1.見附件表格《安全積分及獎懲記錄對照表》;
5.2以下八類潛在“不安全行為”(簡稱“八不準”)公司將重點對其進行整治,違反人員除了按公司獎懲制度處罰外,另將額外扣除該員工個人積分,每項5分;
5.2.1 廠區內非吸煙區吸煙;
5.2.2非特殊工種或特種作業人員擅自操作特種設備或作業;
5.2.3違規存放、使用危險化學品;
5.2.4擅自拆除、封堵、停用安全裝置或冒險操作故障設備設施;
5.2.5未經培訓合格或授權,擅自操作非本崗位設備設施及進入危險區域;
5.2.6未經許可擅自進行動火、臨時用電等危險作業;
5.2.7違規丟棄或傾倒廢棄化學溶劑及物品;
5.2.8擅自挪動、使用及故意破壞公司消防器材設施。
6獎懲措施
6.1員工安全建議所得積分立即計入員工安全檔案,獎金于次月工資中發放。
6.2員工個人安全積分將一并納入年終績效評定,年度考核評優評先時將計入加分項。
6.3年度考核周期結束后,對于積分排名第一的員工頒發“安全生產衛士”證書,并給予現金獎勵。
6.4 凡員工違反安全巡查項目,扣除當月績效20元/條;其直接部門主管負管理責任,扣除當月績效20元/條。
6.5 凡員工發生任何安全事故造成工傷,其直接部門主管負管理責任,并受工傷人數扣除當月績效200元/人。
7相關事項補充說明
7.1積分項目涉及員工個人隱私或保密內容時,經安環組領導審批,可不予公布具體加分內容或人員姓名,直接標注加分分值即可;
7.2由于預期取得政府社保部門傷殘鑒定結論時間較長,故事故發生后將由安環組依據國家《工傷事故傷殘等級鑒定標準》進行評估判定;
7.3考核周期內,積分人員因人事及歸屬發生變動,個人積分不變。
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4
1、對工程分包單位資質驗證
(1)審核分包單位營業執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圍、注冊資金、執照的有效期限。
(2)審核企業性質
(3)審核經營手冊,查閱其承擔過的施工項目,施工面積或承擔過的工作量。
(4)審核資質等級證書,外省市施工隊伍的進滬許可證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員的核定數量。
(5)審核安全生產許可證,對以往有無重大傷亡事故作必須調查。
2、對勞務分包單位核驗
(1)審核勞務分包單位的務工人員持證狀況(身份證、暫住證、健康證、應業證、資格證)
(2)審核證件有效性,是否符合當地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以載客辦員的持要求。
3、分包單位的選擇
(1)從本企業發布的《合格分包方名錄》中選擇工程分包單位
(2)從本企業發布的《合格勞務分包方名錄》中選擇勞務分包單位
(3)尋名錄以外的分包單位,按本企業規定程序進行評定和審批。
4、分包合同簽訂要求
(1)必須嚴格執行先簽合同,后組織進場施工的原則
(2)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有關附件:“安全生產協議書”、“治安”、“消防管理協議”等。
(3)合同應明確總包分包的安全生產權利義務,分包單位應對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5、分包隊伍進場
(1)工程項目部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向分包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施工安全總交底。
(2)以分包合同為依據,交底內容包括施工技術文件、安全體系文件、安全生產規章制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應以書面形式,一式兩份,雙方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簽字,并保留交底記錄。
(4)總包負責解決分包方住宿、就餐、飲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規定施工過程中應由總包向分包提供的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雙方必須辦理書面移交手續,簽字生效。
6、分包隊伍施工過程安全控制
(1)分包隊伍施工人數超過50人以上,應由分包單位指派專職安全人員,協助總包方對施工全過程執行監控。
(2)分包隊伍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遵守總包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和接受總包的監督管理。
(3)分包隊伍自帶各類機電設備,必須向總包提供有效的驗收合格證明。
(4)分包隊伍各施工班組必須進行“三上崗一講評”活動,并設立臺帳記錄。
7、業主指定分包隊伍的管理
(1)原則上總包單位有權利及義務對其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
(2)業主指定的分包方與總包簽訂分包合同,總包應同自已選擇的分包方一樣實施評價、管理和控制。
(3)建立分包方評價檔案
(4)各項目部對分包方施工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資料的積累,為以后對分包的業績評定提供證明材料。
(5)公司有關部門對分包方安全管理狀況和能力進行年度安全業績評定。
(6)分包方如安全管理松解,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頻發,總包方將給予處罰,還可作清退處理。
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5
安全大檢查是消除隱患、防止事故、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手段。通過安全檢查可以及時發現礦山企業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因素及事故隱患和管理上的缺欠,以便有計劃地采取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一、查思想。檢查各級領導對安全生產的思想認識情況,以及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和三同時等有關情況。
二、查制度。檢查礦山企業中各項規章制度的指定和貫徹執行情況。
三、查管理。檢查各采場、工段、班組的日常安全工作的進行情況,檢查生產現場、工作場所、設備設施、防護裝臵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四、查隱患和整改。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隱患整改的落實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五、查事故處理。檢查企業對傷亡事故是否及時報告,認真調查,嚴肅處理。
六、安全檢查可分為日常性檢查、定期檢查、專業性檢查、專題安全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和不定期檢查。
日常性檢查,即經常性的、普遍的檢查,班組每班次都應班前、班后進行檢查,對本班的檢查項目應制定檢查表,按照檢查表的要求規范地進行。專職安全人員的日常檢查應該有計劃,針對重點部位周期性地進行。
定期檢查,礦山企業主管部門每年對其所轄的礦山至少檢查一次。坑口(車間)、科室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定期檢查不能走過場,一定要深入現場,解決實際問題。
專業性檢查,是由礦山企業的職能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專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的專業或專項安全檢查。這種檢查專業性強,力量集中,利用發現問題和處理問題,如采場冒頂、通風、邊坡、尾礦庫、炸藥庫、提升運輸等專業安全檢查等。
專題安全檢查,針對某一個安全問題進行的安全檢查,如防火檢查、尾礦安全度汛情況檢查、三同時落實情況的檢查、安措費及使用情況的檢查等。
季節性檢查,是根據季節特點,為保障安全生產的特殊要求所進行的檢查。如夏季井下頂板、涌水量的變化情況,秋冬季天氣干燥,要加強防火檢查。
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包括節假日前進行安全綜合檢查,落實節假日期間的安全管理及聯絡、值班等要求;節假日后要進行遵章守紀的檢查等。
不定期檢查,是指在新、改、擴建工程試生產前以及裝臵、機器設備開工和停工前,恢復生產前進行的安全檢查。
七、不同形式的安全檢查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做好檢查的各項準備工作,其中包括思想、業務知識、法規政策和物資準備等。
八、明確檢查的目的和要求,即要嚴格要求,又要防止一刀切,要從實際出發,分清主、次矛盾,力求實效。
九、把自查與互查有機結合起來,基層以自查為主,企業內相應部門之間要互相檢查,取長補短,相互學習和借鑒。
十、堅持查改結合,檢查不是目的,只是一種手段,整改者最終目的,一時難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
十一、建立安全檢查網絡,危險源分級檢查管理制度。
十二、安全檢查要按安全檢查表進行,實行安全檢查的規范化、標準化。在制定安全檢查表時,應根據檢查表的用途和目的具體確定安全檢查表的種類。安全檢查表的主要種類有:設計有安全檢查表、廠級安全檢查表、車間安全檢查表、班組及崗位安全檢查表、專業安全檢查表等。
十三、建立檢查檔案,結合安全檢查表的實施,逐步建立健全檢查檔案,收集基本的數據,掌握基本安全狀況,實現事故隱患及危險點的動態管理,為及時消除隱患提供數據,同時也為以后的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奠定基礎。
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 學習會議制度
第一條 堅持定期學習制度,本單位學習以水利局通知為準,任何在崗人員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參加學習(上級臨時安排的急件除外)。
第二條 堅持會議、學習簽到制度。簽到由辦公室收集保存。學習、會議不得遲到、中出、早退,缺席一次作曠工處理。
第三條 凡參加學習、會議者,必須認真聽講,做好會議、學習記錄,由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定期調閱,調閱中凡沒做筆記的視為未參加并作曠工處理。
第四條 堅持會議落實制度。精簡會議內容,提高會議質量,嚴禁瑣事、小事上會、嚴禁重復召開會議,對上次會議安排的工作任務未落實的部門或個人實行效能監察,確保會議的落實。
第二章 上下班簽到及請銷假制度
第五條 全局上下班簽到由辦公室統一監督管理,上午8∶30以前簽到、11∶30后簽退,下午2∶30以前簽到、5∶30后簽退。不能代簽、補簽,4次缺簽作一次曠工。
第六條 嚴格執行上下班制度,不得遲到早退,更不得無故缺席。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
第七條 因事、因病請假的,3天以上由局長審批,2天以內由分管領導審批,一天內由辦公室審批,半天內由各股室負責人審批。2天(含2天)以上必須書面請假,一周
以上的病假必須出具縣級及以上醫院開具的疾病證明書,否則不予批假。以上請假條交辦公室存檔備案,請假人返回后及時到辦公室銷假。
第八條 開會、培訓學習或出差辦事必須有上級通知或單位領導同意,由辦公室派遣,否則一律作曠工論處。
第九條 各項目建設處工作人員因事因病請假一天內由處長審批,3 天以內和3 天以上必須書面向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請假。各處長必須安排調節好請假人員的工作,不能漏崗、脫崗造成工作失誤,否則將追究處長責任,同時每月將假條和簽到出勤情況報局機關辦公室存檔備案,
第十條 對未經請假,無故缺勤的,視為曠工,累計滿15天曠工的,年度考核不能評優,累計滿30天的,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稱職)或不定等次;全年事、病假累計滿60天的、年底獎金按80%計發,累計90天的年度獎金按50%計發,累計180天的,年度獎金20%計發。
第十一條 全體工作人員上班期間(包括下鄉期間)嚴禁參與各種打牌等娛樂、賭博活動,嚴禁網上購物等與工作無關的活動,發現3次以上將向縣督查局通報,同時對涉及的股室處負責人給予同等處理。
第三章 下鄉和車輛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堅持下鄉審批制度工。下鄉工作人員結合自身工作需要確需下鄉的,須經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同意并經辦公室開具派遣單方能下鄉,擅自下鄉的不予報銷差旅費,同時按曠工處理。
第十三條 下鄉必須有明確的目的,下鄉完成的工作情況需向分管領導匯報,并將下鄉開展的工作做好記錄以備查。對無明確目的、盲目或無實際意義的下鄉以及無開展工作記錄的,將追退當日差旅費和車輛燃油費,同時按曠工處理。
第十四條 嚴禁租車,確因特殊情況或突發事件,而單位車輛均外出的情況下可以請示主要領導同意由辦公室出面租車。嚴禁公車私用,一經發現,立即將情況向縣第三紀工委通報,當日燃油費由公車駕駛員負責,如因公車使用造成車輛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責任由公車駕駛員承擔。
第十五條 單位車輛除公事外出以外一律停放在水利局劃定的停車場,如因私自亂停亂放造成車內財物被盜或者車輛損壞的,一切責任由本車駕駛員承擔,同時報縣第三紀工委處理。
第十六條 單位所有車輛由辦公室統一調度,上班期間駕駛員未外出公干的,一律在辦公室休息,做到車在人在,以確保單位工作人員和領導臨時用車調度。
第十七條 使用公車出差必須先由辦公室開具派車單,未出示公車派車單的領導不予簽字報銷出差等相關費用,確因特殊情況或節假日、雙休日下鄉或出差的由辦公室電話通知安排出差,回來后補開派車單,否則一律不能補開。
第十八條 局機關工作人員下鄉派公車不限制人數,出縣外開會、培訓、學習除領導以外3 人及以上才能派公車,3 人以下自行安排乘坐公共汽車,交通費用(特殊情況含市
內出租車費用)憑當日車票報銷。
第四章 公務接待和陪餐制度
第十九條 單位公務接待嚴禁使用香煙,嚴禁安排國家保護性野生動物有關的菜肴。
第二十條 就餐一律安排在水利局食堂,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在外就餐的由辦公室請示分管領導后在外安排,標準在400元左右、酒水標準在350元/瓶左右(中餐不安排酒水);住宿一般為標間,標準在200元/間左右,接待正處級以上領導的可以安排單間,標準不能越過300元/間。
第二十一條 嚴格公函接待制度,無公函的單位一律不安排接待(本單位召集的`會議除外),對一般性需接待又無公函的一律在水利局食堂安排自助餐,如違背原則擅自在外安排辦公室又不知道的所有就餐費用自行負責。
第二十二條 涉及各工程處內部接待一律在處食堂安排,確需在外安排的由處長告知局行政辦公室,經辦公室請示領導同意后由辦公室負責安排。
第二十三條 設計、監理、施工因份內工作來單位開展業務的不安排接待,擅自安排接待的一切費用自理(本單位召集的會議除外)。
第二十四條 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原則上陪餐人數不超過1/3比例,但因特殊情況需增加陪餐人員的,原則上不能超過5人,駕駛員一起進餐的不計入陪餐人數。陪餐人員一般由辦公室、賬務室、分管領導和涉及的股、室、處負責人組成,特殊情況由辦公室作為工作安排陪餐,被安排人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
第二十五條 嚴禁在外簽單掛賬,確因特殊情況需要簽單的需請示領導同意,報銷時在發票上注明領導安排。
第五章 加班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 各股、室、處涉及自身工作的加班自行安排(包括人員安排),但不計入加班。
第二十七條 如因檢查、驗收等臨時突擊性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分管領導安排,辦公室統一調度加班。周一至周五晚上加班3小時以上算加班,參照縣內下鄉差旅費標準計發補貼,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參照國家加班規定計發補貼。
第六章 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 局機關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其他股室所需用品到辦公室領取;各項目建設處所需辦公用品由各處長自行購買;辦公設備涉及金額較大的由設備使用人向分管領導提出書面申請,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轉辦公室,再由辦公室請示主要領導后按程序統一采購。
第二十九條 差旅費報銷。嚴格按正財字201443號文件執行,必須在一周內完成報銷手續,越期不予報銷。當日在縣內出差后因公事到縣外出差的按最高校準報領一次差旅費,嚴禁重復報銷差旅費。
第三十條 經費會簽制度。所有開支票據必須在當月內送領導簽字報銷(月底發生的費用必須在次月初簽字報銷),超時不予報銷。重大資金支出,由局領導班子成員事前集體。
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條車輛管理:
(一)從業人員及車輛,必須符合相關部門的規定,方能投入營運;
(二)未經同意嚴禁私自轉租、轉讓承包車輛。凡因私自轉包或隨意轉讓車輛造成交通事故,所有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全部由責任人承擔;
(三)客運出租車必須按規定投保由公司統一辦理。出租車必須按時提前投保,不得脫保,未改變客運性質時不得退保;
(四)客運出租車按規定實行強制維護保養,確保營運車輛符合國家規定的出租汽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保持車況良好;
(五)客運出租車不得設置或放臵防礙安全行駛的設施或物品,并應在車上噴印乘車安全須知內容和安全投訴電話;
(六)嚴禁客運出租車超過核載人數,不得擅自改裝。在車身明顯位置噴印行駛證上核定的載人數和“嚴禁超員”字樣。
第二條駕駛人員的管理:
(一)營運出租駕駛員除持有正式駕駛執照外,還必須持有和辦理“從業資格證”、出租車還必須持有“服務證”、“治安證”等,否則不得上車參加營運;
(二)營運出租車駕駛員不駕駛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車輛,不駕駛不符合裝載規定的出租車輛;
(三)駕駛員必須要與營運車輛上記錄的人相符合,嚴禁隨意交給與不相符合的人駕駛;
(四)客運出租車輛駕駛員必須進行安全學習教育,每月必須參加安全學習一次,接受安全知識培訓;
(五)駕駛人員按規定必須參加審驗,審驗不合格的不得駕駛客運車輛;
(六)駕駛員必須認真執行公安、交通等部門的規定,服從安全管理,提高自身素質,規范職業道德,預防和減少客運交通事故,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第三條行車安全管理:
(一)客運出租車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執行安全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文明禮貌行車;
(二)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認真執行行車“三檢制”,不開帶病車,保持車輛外觀整潔;
(三)堅持安全行駛,嚴禁冒險行車,嚴禁違章指揮。建立健全駕駛員行車技術檔案,完善各項登記、考核、獎勵制度;
(四)客運出租車每年必須簽定客運交通安全保證書,以及落實《加強駕駛道路客運交通管理制度》的責任書,促進安全責任的落實;
(五)駕駛員要嚴禁執行“七嚴”、“七不準”的規定;
(六)新到客運出租車駕駛員必須經安全技術部門的審核后,方可辦理其它手續;同時必須進行上崗前的安全培訓,技安部門要全面掌握駕駛人員的各種情況,存檔備查。
第四條技術安全人員職責:
(一)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和公司各種規章制度,熟悉車輛駕駛人員、道路等情況;
(二)認真做好駕乘人員日常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經常性上路檢查車輛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解決;
(三)負責檢查營運出租車的安全狀況,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安全制度的落實;辦理車輛,駕駛證、準駕證、服務證和年檢審查工作;
(四)積極協助公安交警處理交通事故;督促車輛按時投保。準確填寫車輛保險等報表及時上報,做好原始資料的收集、歸檔工作;
(五)根據上級的安排和公司的布置和組織好各項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堅持每月一次安全學習;
(六)采取多種形式對駕乘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法令和各種規章制度的宣傳教育,普及安全知識,不斷增強安全責任感。
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8
1. 目的
本程序規定了燒結廠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面應該遵守的、適用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識別、獲取、應用、更新的管理要求。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燒結廠所覆蓋的活動。
3. 職責
3.1 廠長負責批準燒結廠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清單。
3.2 綜合辦公室是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識別、獲得、更新、傳達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具體程序和方法。
3.3 機動科、生產科是環境體系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主管部門,負責與環境體系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具體管理和實施。
3.4 安全科負責是職業健康安全體系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主管部門,負責與職業健康安全體系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具體管理和實施.
3.5 各單位負責確認適用于本單位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建立清單,并傳達到相關崗位和有關的相關方;負責將獲取到相關法律、法規及時傳遞到相關主管部門。
4. 管理內容和要求
4.1 法律、法規的收集范圍:
a)國際公約;
b)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標準;
c)地方法規、部門規章和標準;
d)行業標準;
e)與政府機構、顧客、社區等的協議;
f)對公眾的`承諾及公司的要求。
4.2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的獲取途徑:
a) 各級政府以及主管部門;
b) 向地方主管部門聯系,得到最新版本的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和標準;
c) 根據標準發行信息去標準發行單位購買;
d) 從相關報刊、雜志、媒體中獲得;
e) 從各級政府部門的網站查詢下載;
f) 咨詢機構提供。
4.3 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的收集方式:
4.3.1各法律法規的主管部門隨時關注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的信息的更新。
4.3.2每年度由法律法規主管部門詢問上級有關單位近期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的變動情況。
4.3.3法律法規主管部門不定期到標準發行單位購買、上網查詢、與咨詢機構聯系,獲得最新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
4.3.4各單位通過各種途徑獲取到相關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后,應及時傳遞到相關法規主管部門。
4.4對于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有不完全理解和疑難之處,相關法律法規主管部門負責向有關單位詢問,得到正確的解釋。
4.5對于通過以上方式收集到的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的信息,相關法律法規主管部門根據公司生產活動、產品或服務的特點,識別出適用部分報送綜合辦。
4.6綜合辦公室依據各相關法律法規主管部門上報的內容,編制公司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清單,由廠長批準后,按受控文件形式下發到各相關單位。
4.7各單位按照公司《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清單》識別出本單位適用的部分,形成本單位《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清單》。
4.8每年二季度由綜合辦牽頭組織相關法律法規主管部門對已識別出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進行評審,適時更新公司《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清單》,由管理者代表予以審批下發。各單位按照更新后的公司《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清單》,識別出本單位適用的部分,并對本單位《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清單》進行更新。
4.9 綜合辦根據法律、法規變更情況,及時對《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清單》予以補充、更新。
4.11 各單位應將重要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崗位人員法律、法規的培訓列入培訓計劃。
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9
一、總則
一條 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二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四條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五條 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六條 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七條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八條 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九條 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十條 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十一條 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
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對公司生產過程中影響產品質量安全的各種因素加以控制,確保產品能滿足顧客和法律法規的要求。
二、范圍:
適用于生產各工序的工藝參數、材料、設備、人員和加工測試方法等生產要素進行有效控制。
三、職責:
1.技術開發部負責對生產過程的策劃、工序控制。
2.生產部負責按公司指令和營銷部提供的顧客訂單組織生產和生產現場管理。
3.生產部、設動部負責對所有生產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
四、程序:
1.生產過程策劃
1.1技術開發部應策劃食品添加劑產品的生產工藝,關鍵控制點的控制。
A.對關鍵的、重要的和特殊的過程操作以及實施某種新工藝時,應提供足夠的,能指導操作且可以確保產品食品質量安全的作業指導文件。
B.應確保生產所用的設備和工器具,能滿足工藝要求,并應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
C.應配備必要的測量和監視裝置,以便有效控制重要的過程參數和食品安全與質量。
D.應根據工藝文件的要求監視重要過程參數并做好相應的記錄。嚴格執行工藝參數,控制產品的.食品安全與質量。
F.明確過程流轉中交付的有關控制要求。
1.2生產部應嚴格管理生產過程,確保影響產品質量的各種因素能夠得到有效控制,確保生產過程符合各類規范的規定。
2.生產計劃:
生產部根據產品訂單,結合自身的生產能力,制定生產加工單,安排生產任務。
3.工序控制:
3.1生產部負責編制生產關鍵控制點的操作規程和作業指導書,各車間操作工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操作。
3.2生產過程中發現有偏離控制的情況時,車間主管應及時采取措施,或尋求相關部門的協助。
3.3質檢員應按照相關規定度各個生產過程進行抽檢,發現產品不合格率超出規定值時,應及時通報并要求采取相應糾正措施。
3.4所有生產操作工都需要經過崗前培訓,掌握生產技能,尤其是關鍵控制點的操作人員和檢驗員,必須經過嚴格的崗前培訓和考核,并取得合格證書。
4.生產后活動:
4.1收工前,應將未用完的原料、成品、半成品、不合格品、邊廢料等得到即時妥善處理。
4.2收工后,生產現場、工器具應得到清潔,必要時進行消毒。
5.責任的界定與處罰:
5.1每班生產中,操作工應細心觀察設備運行情況,如果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機或根據需要在運行中調整、處理。并視其程度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如果因設備原因,雖在生產中做出了相應的處理,但仍無法排除時,責任不在操作工,如果因操作工粗心大意而導致質量或衛生事故時,應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5.2因違規操作,第一次造成產品質量不合格,應對直接責任人予以處罰。同時對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的班組長和負有間接責任的領導部門也應給予處罰,如果重復發生類似事故者,應報請總經理予以處理。
5.3生產人員應與質檢人員密切配合,隨時了解,掌握設備運行情況。如果發生異常情況時,應在質檢員和生產部領導的指導下進行處理、排除。嚴禁與質檢員頂撞、吵鬧。如果意見不統一或責任劃分不清,應按規定逐級上報,請求解決。
5.4生產部的生產人員和管理人員,均應以嚴格、嚴謹、科學的態度對待生產和質量控制工作,如果工作馬虎,敷衍了事,行為不端,經教育不改者,給以處罰,同時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1
1目的
為確定公司生產經營或業務活動中適用的安全標準化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建立識別、獲取這些法律法規及要求的渠道,確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為最新版本,提高員工和相關方的法律意識,規范安全生產行為,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與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國家、行業、地方的安全質量標準化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3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環部。負責安全標準化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確認、培訓、傳達和監督執行。
相關部門:各部室、車間。負責及時宣傳、貫徹、遵守與本部門、車間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并將有關要求傳達給員工和相關方。
4 內容與要求
4.1與公司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4.1.1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條例、規范;
4.1.2山東省、棗莊市的地方法規和國務院主管部門規章、規程;國家、行業、山東省、棗莊市市有關安全標準化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程、規則、標準及其他要求等;
4.1.3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
4.1.4上級機關、執法機關的通知、公報等其他要求;
4.1.5國家公約等。
4.2 獲取方法
4.2.1上級發文、轉文;
4.2.2 報刊、雜志登載;
4.2.3會議獲取;
4.2.4從法律、法規、標準、其他要求發行處獲取;
4.2.5通過政府機構、行業協會等獲取;
4.2.6上網查詢;
4.2.7其他渠道。
4.3 識別和確認
4.3.1 安環部根據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要求及相關部門、單位收集的信息,識別獲取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后,編制公司通用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清單》,組織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進行符合性評價,編制符合性評價報告,并報總經理批準,作為各部門進行識別和執行的基本依據。
4.3.2 各部室、車間結合自己的職責和工作內容進行識別,確認適用本科室、車間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目錄、內容(部分適用的法律法規應識別到適用的相關部分),編制本部門、車間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清單》。
4.4 更新
4.4.1當現行法律、法規、標準以及其他要求更新時應及時的重新識別。
4.4.2當生產過程中危險有害因素發生變更時,及時進行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重新識別。
4.5貫徹執行
4.5.1 安環部將確認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及時向各相關部門、車間進行培訓、傳達、分解。安環部在獲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政府其他要求后,進行分析整理,找出符合我公司需要的相關條款,并找出相對應的部門,安環部負責將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政府其他要求整理成學習資料,有關部門負責人及相關領導進行自學,有必要進行全員學習的,由部門負責人進行下一級的培訓工作的開展。
4.5.2 各部室、車間將本部門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采取會議、宣傳、培訓等形式,落實到相應層次或崗位,并傳達到相關方。
4.5.3 各部室、車間要按照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組織進行安全標準化管理的各項活動,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5.4 公司通過管理評審、內審或日常監督檢查等形式對相關部門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確認。
4.6 公司安環部至少每半年一次通過各種方式獲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4.7公司安環部每年組織對現行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一次評審,并編制評審報告,對不適宜的文件,及時進行修訂。
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2
為進一步明確責任,切實加強辦公安全規范化管理,為單位提供一個安全、潔凈、舒適的工作環境,經研究決定,單位所有干部職工和進入本單位內的個人均應嚴格遵守該制度,具體辦法如下:
一、文明辦公
1、進入單位辦公人員應保持儀表整潔,不準穿拖鞋、背心、短褲等上班。
2、保持辦公區域安靜,不得在樓道內斗毆、喧嘩、嬉鬧、酗酒或從事其他違禁活動。
二、衛生管理
1、自覺維護辦公環境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丟煙頭、口香糖、紙屑、果皮等雜物。
2、樓道內不準亂搭亂建、亂堆亂放。
3、辦公、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位置,由各衛生負責人清理,不準把茶葉、剩菜、剩飯等垃圾投入便池、洗手盆或拖布池。衛生間垃圾每天要清理。
4、不準私自在公共場所墻面上隨意釘、鉆、刻、割、畫、貼等,保持墻面清潔。
5、各辦公室要堅持每天打掃衛生,做到窗明幾凈,辦公室內外墻壁無蜘蛛網,辦公桌、文件柜等物品擺放整齊有序;垃圾要做到袋裝化,定點堆放,及時清理;禁止向窗外拋扔雜物。
6、不準在樓道、會議室、及標明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吸煙。
7、保持衛生間的清潔。不準在衛生間內亂扔亂倒雜物,衛生間使用后應及時沖洗。
三、防火及防盜安全管理
1、任何個人嚴禁在辦公區域內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嚴禁焚燒物品;嚴禁將未熄滅的煙頭扔進垃圾桶或可能引起火災的角落。
2、辦公室用過的廢紙要放在紙簍內并及時清除,不準在室內焚燒紙張、物品。
3、財務組、各設備機房內嚴禁吸煙、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單位庫房內存放的易燃易爆物應與其他物品分開,并標注標簽,安排專人管理。
5、工作人員離開辦公室,應隨手鎖門,下班前各辦公室要進行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鎖好門窗,辦公室門鎖應處在保險位置。確保財物安全。
四、水電安全管理
1、全體工作人員要樹立安全用電意識,不得隨意使用超負荷功率的用電器,若未經同意擅自安裝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安裝者個人全權負責。
2、嚴禁私自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室內電路、插座不得隨意改動。
3、全體工作人員要堅持節約用電、用水的原則,外出時要養成隨手關燈、關水、關閉電腦、空調等一切用電(水)設備的良好習慣,嚴禁出現長流水、長明燈現象。
五、車輛安全管理
1、除專職駕駛員和特殊情況下主要領導安排的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駕駛公務用車,駕駛員不得私自動用車輛和將車輛轉借他人駕駛。
2、駕駛員要自覺學習和遵守交通法規,經常做好車輛保養檢修工作,保持車輛內外清潔,保證行車安全。除出差和修理車輛時間外,駕駛員應按時到辦公室上班,統一參加單位考勤。
3、車輛駕駛員應當加強車輛日常維護,一旦車輛發生故障或即將發生故障形成安全隱患,應立即報告有關負責領導,并及時進行修理,避免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4、每次用車完畢后駕駛員要及時檢查車輛門窗是否關閉好,確保無誤后方可離開,避免車輛被盜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