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管理制度(精選10篇)
藥物管理制度 篇1
一、堅持合理應用抗菌藥物的原則:
1、嚴格掌握抗菌藥物使用的適應癥、禁忌癥,密切觀察藥物效果和不良反應,合理使用抗菌藥物。
2、嚴格掌握抗菌藥物聯合應用和預防應用的.指征。
3、制訂個體化的給藥方案,注射劑量、療程和合理給藥方法、間隔時間、途徑。
4、密切觀察病人有無正常菌群失調,及時調整抗菌藥物的應用。
5、注重藥物經濟學,降低病人抗菌藥物的費用支出。
二、各臨床醫生應掌握抗菌藥物的有關知識,在堅持上述原則的基礎上,結合病情,合理用藥,必要時應邀請負責抗菌藥物使用與管理的專家會診。住院病人使用抗菌藥物,必須在病歷中詳細記錄。
三、護士應熟悉了解各種抗菌藥物的藥理作用和配制要求,準確執行醫囑,觀察病人用藥后的反應,并及時記錄及報告醫生。
四、藥劑科應定期為臨床醫務人員提供有關抗菌藥物的信息。每季度統計本院抗感染藥物消耗量,每月抽查兩天門診處方,計算抗感染藥物使用率。住院病人抗感染藥物使用率由監控醫生按月統計,由醫院感染管理科按季度匯總并上報“市院感監控中心”。
五、醫院感染管理科要定期組織業務學習,以提高醫生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的水平。
藥物管理制度 篇2
1、幼兒藥品應由保健室妥善保管,嚴格與食品分開,必須由專人保管,嚴禁放在班上。
2、教師因生病帶藥上班服用時,必須放好(醫院看病拿藥、自己購藥、或在保健室拿的藥)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3、幼兒所服的藥品必須是家長親自送來、有病歷卡。按幼兒園安全服藥的規定,家長只帶包裝完整的藥,并寫好幼兒班級、姓名、藥品劑量,服用方法,交到保健室,由保健老師統一給幼兒服用。
4、若服用有特殊要求要經保健老師檢查登記后,由保健醫生將藥送到班上,與該班老師共同查對幼兒姓名正確無誤,老師并將藥放到幼兒拿不到的地方,防誤食。
5、幼兒在園服藥,必須把藥物劑量控制在安全范圍之內,如若家長要求大劑量服用者,保健員有權拒絕,以防孩子服藥所致不良反應;如若班上老師私自收家長或幼兒所帶藥物,未經保健醫生檢查劑量,導致幼兒服藥后出現不良反應者,以及喂錯藥所導致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負全責任。
6、幼兒自己帶藥來園,又無家長口頭或紙條交待的,一律不喂。預防藥品、保健藥品類原則上不收不喂(體弱兒除外)。預防保健藥建議家長在家早晚給幼兒服用足夠了,不必要帶到幼兒園來服用。
7、保教老師給幼兒喂藥時,藥袋上的姓名與幼兒本人應一致無誤,并嚴格按劑量服用。
8、班上不為幼兒存放任何藥物,當天帶來的藥有剩余時要求家長于當天下午接幼兒時同帶走。
藥物管理制度 篇3
1、園內藥品必須由保健員專人負責保管,準確無誤。
2、定期做好藥品的盤點工作,統計上報財會。
3、對藥品不同劑型應分別存放,口服藥和外用藥必須分開存放。
4、保健室的藥品要妥善保管,教師及幼兒領藥服藥時要登記。保健醫生隨時檢查藥品的有效期及安全性。對過期藥品要嚴格銷毀處理。
5、嚴格遵守體溫表按期常規消毒。
藥物管理制度 篇4
一、藥品應妥善保管:
1、劇毒藥品和具有腐蝕性的藥品,嚴格與食用藥品分開,必須由專人保管,嚴禁放在班上。
2、保健室的藥品要求隨時檢查處理潮解、霉爛、變質、失效藥品,確保藥品質量。
3、嚴格遵守無菌操作規程,醫療器械按期常規消毒。
二、教師因生病帶藥上班服用時,必須放好(醫院看病拿藥、自己購藥、或在保健室拿的藥)最好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三、幼兒生病帶藥,幼兒所服的藥品必須是家長親自送來或寫紙條交待。按幼兒園安全服藥的規定,家長只帶幼兒當天中午一次藥,并寫好幼兒班級、姓名、藥品劑量,服用方法,交到保健室,經保健醫生檢查登記后,由保健醫生將藥送到班上,與該班老師共同查對幼兒姓名正確無誤時,行交藥簽字手續,老師并將藥放到幼兒拿不到的地方,防誤食。
四、幼兒自己帶藥來園,又無家長口頭或紙條交待的,一律不喂。預防藥品、保健藥品類原則上不收不喂(體弱兒除外)。預防保健藥建議家長在家早晚給幼兒服用足夠了,不必要帶到幼兒園來服用。
五、保教老師給幼兒喂藥時,藥袋上的姓名與幼兒本人應一致無誤,并嚴格按劑量服用。
六、班上不為幼兒存放任何藥物,當天帶來的藥有剩余時要求家長于當天下午接幼兒時同帶走,若不愿帶走或未帶走的藥品于當天下午下班前止,由本班老師作遺棄處理,次日不得將遺棄藥喂幼兒。
七、家長為幼兒所帶藥品一律交保健室,幼兒在園服藥,必須把藥物劑量控制在安全范圍之內,藥物配伍控制雜合理范圍,如若家長要求大劑量亂配伍服用者,由保健醫生請家長在登記本上簽字,孩子服藥所致不良反應,由家長負全責;如若班上老師私自收家長或幼兒所帶藥物,未經保健醫生檢查劑量,導致幼兒服藥后出現不良反應者,以及喂錯藥所導致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負全責任。
八、晨檢時一位保健醫生專門負責收藥,同時,對幼兒的服藥情況進行詢問了解,如幼兒病情,藥物來源,幼兒對藥物的..過敏史,以及幼兒的先天性疾病,如癲癇、血友病、先天性易碎性骨折、習慣性脫臼等。保健室醫生應盡力了解和掌握幼兒中的特殊體質以防患于未然,將服藥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九、保健室的藥品要妥善保管,教師及幼兒領藥服藥時要登記。保健醫生隨時檢查藥品的有效期及安全性。對過期藥品要嚴格銷毀處理。
以上各條,要求人人嚴格遵守,若違反制度,導致幼兒發生意外事故時,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藥物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臨時采購的抗菌藥物是指臨床抗感染治療急需的、在省集中招標采購目錄中標,但是尚未列入《新沂市人民醫院抗菌藥物目錄》的抗菌藥物,或雖未中標但無替代品種而臨床確需使用的抗菌藥物。由于按新藥引進規定不能滿足臨床急需,可提出單次臨時購藥申請,用藥量只限一份量采購。
第二條抗菌藥物臨時采購由臨床各科室主任提交申請報告,說明申請購入藥品名稱、規格、劑型、數量和使用理由。報醫務科、藥劑科審查,確認情況屬實后,報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小組審核,同意后由藥學部門一次性購入使用。屬于特殊情況緊急性用藥的`,報醫務科、藥劑科審查,確認情況屬實后,報主管領導審批后購買,事后到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小組備案。
第三條藥品購進后第一時間通知臨床申請科室,處方一次性開走,用不完不準退藥。
第四條醫務科、藥劑科和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小組應當嚴格控制申請臨時采購抗菌藥物的品種和數量,對同一臨床科室在1個月內連續2次以上或全院臨床科室在1個月內連續5次以上申請臨時采購同一通用名抗菌藥物時,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小組應當進行調查,決定是否同意繼續臨時采購或者列入常規藥品采購程序。
藥物管理制度 篇6
1、外出看電影及春游要有明確的目的,要注意動靜交替,注意運動器具要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時間不宜過長,沿路乘車、過馬路要確保幼兒的安全,上下車、進出口要清點人數,以免遺失幼兒。
2、要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自我保護能力,不要亂奔亂跑,進園后不能擅自離開幼兒園,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家庭地址、父母的名字等,不能隨意地支差幼兒到別處替老師取物,防止出意外事故。
3、教育幼兒不帶危險品到幼兒園(如:別針、鈕扣、夾針、小刀等物)防止異物落入口腔、鼻腔等,每天晨檢時要注意幼兒帶的物品。
4、園內煙熏、廚房火種等要有人負責。
5、衛生老師負責保管幼兒園的藥物,內服藥,外服藥要有名字,有明顯的標志,過期變質的藥物及時處理。有毒藥物要謹慎保管。防止服藥或注射發生錯誤。
藥物管理制度 篇7
按照“浙江省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指導方案(試行)”,進一步提高我院合理使用抗菌藥物水平,結合本院實際,特作以下規定:
一、抗菌藥物使用基本原則
1、抗菌藥物是指具有殺菌或抑菌活性,主要供全身應用(個別也可局部應用)的各種抗生素以及喹諾酮類、磺胺類、硝基咪唑類、硝基呋喃類等化學合成藥。抗菌藥物用于細菌、衣原體、支原體、立克次體、真菌等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原則上不用抗菌藥物。
2、力爭在使用抗菌藥物治療前,正確采集標本,及時送病原學檢查及藥敏試驗,以期獲得用藥的科學依據。未獲結果前或病情不允許耽擱的情況下,可根據臨床診斷針對最可能的病原菌,進行經驗治療。一旦獲得感染病原培養結果,則應根據該病原菌的固有耐藥性與獲得性耐藥特點以及藥敏試驗結果、臨床用藥效果等調整用藥方案,進行目標治療。
3、感染性疾病的經驗治療直接關系到患者的治療效果與預后,因此十分重要,須認真對待。在經驗治療前應盡快判斷感染性質,對輕型的社區獲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選用一般抗菌藥物。對醫院感染或嚴重感染、難治性感染應根據臨床表現及感染部位,推測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藥狀況,選用覆蓋面廣、抗菌活性強及安全性好的殺菌劑,可以聯合用藥。對導致臟器功能不全、危及生命的感染所應用的抗菌藥物應覆蓋可能的致病菌。
4、培養與藥敏試驗結果必須結合臨床表現評價其意義。根據臨床用藥效果,盡快確定致病菌及其耐藥狀況,以便有針對性地選用作用強的敏感抗菌藥。無感染表現的陽性培養結果一般無臨床意義,應排除污染菌、正常菌群和寄殖菌的可能。
5、臨床醫生在使用抗菌藥物時,應嚴格掌握抗菌藥物的適應性、毒負反應和給藥劑量、用法,制訂個體化的方案。限制無指征的抗菌藥物使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感染者原則上不得使用抗菌藥物。選用藥物應以同療效藥物中的`窄譜、價廉的藥物為先。力求選用對病原菌作用強,在感染部位濃度高的品種,此外要綜合考慮以下因素:
(1)患者的疾病狀況:疾病、病情嚴重程度、機體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狀態等。
(2)藥物的有效性:包括抗菌藥物的抗菌譜,抗菌活性、藥代動力學特點(吸收、分布、代謝與排泄,如半衰期、血藥濃度、組織濃度、細胞內濃度等),藥效學特點及不良反應等。
(3)本地區、醫療機構、病區細菌耐藥狀況:選用病原菌敏感的抗菌藥物。
(4)給藥途徑:應根據感染的嚴重程度及藥代動力學特點決定給藥途徑,輕癥感染盡量選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劑。
(5)有多種藥物可供選用時,應以窄譜、不良反應少、價廉者優先。
(6)其他:藥物的相互作用、供應等。
6、抗菌藥物的更換:一般感染患者用藥72小時(重癥感染48小時)后,可根據臨床反應或臨床微生物檢查結果,決定是否需要更換所用抗菌藥物。
7、療程:一般感染待癥狀、體征及實驗室檢查明顯好轉或恢復正常后再繼續用藥2—3天,特殊感染按特定療程執行。
8、抗菌藥物治療的同時不可忽視必要的綜合治療,不過分依賴抗菌藥物。
9、盡量避免皮膚粘膜局部用藥,以防對臨床常用藥物耐藥的菌株產生。若局部感染較輕,或感染較重但全身用藥在局部感染灶難以達到有效濃度時,可考慮局部選用如下外用制劑:呋喃西林、新霉素、桿菌肽、磺胺嘧啶銀、莫匹羅星、磺胺醋酰鈉等。不允許擅自將全身用制劑在局部使用,包括抗菌藥物的呼吸道吸入給藥。
10、加強對抗菌藥物使用中的不良反應監測,及時發現不良反應并妥善處置,認真執行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療程中對已知或發生率高的不良反應進行臨床監測,并采取必要的防止措施。必須使用某些不良反應明顯的抗菌藥物時,尤其是老年、嬰幼兒及腎功能減退等患者應進行治療藥物濃度監測,提高用藥的安全性和療效。對較長時間使用抗菌藥物的患者,要嚴密監測菌群失調、二重感染,特別是深部真菌感染。
11、對病情復雜的難治性感染病例,應組織科內或院內專業人員進行會診,制定給藥方案,提高治療效果。指定抗菌藥物治療方案時應注意藥物的成本—效果比。
二、抗菌藥物使用管理
1、成立“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專家咨詢小組”,由主管院長、醫務部、院感科、臨床抗感染專家、藥劑科、細菌室等組成。
2、制訂和實行抗菌藥物分線管理和審批制度,執行情況必須在病程記錄上體現。
3、門診處方抗菌藥以單用為主,原則上不超過三天量,最多不超過7天,嚴格控制聯用,三聯用藥原則上禁用(抗結核藥物除外)。
4、醫院感染管理科定期統計和分析全院抗菌藥物使用率等,以便隨時掌握異常現象;并會同檢驗科每季定期公布全院常見病原菌分布及耐藥情況。
5、按衛生部臨檢要求做微生物的培養、分離、鑒定及藥敏工作,并開展耐藥菌監測。
6、提倡使用或更改抗菌藥物前采集標本作病原學檢查,做到有樣必采,住院病人有樣可采送檢率必須達到60%以上。
7、藥房建立各種抗菌藥物的出入及消耗登記制度。
三、抗菌藥物分線管理
1、抗菌藥物分三線管理,第一線藥物抗菌譜相對較窄、療效肯定、不良反應小,價格低廉;第二線藥物抗菌譜較廣、療效好,但不良反應較明顯或價格較貴;第三線藥物療效獨特但毒性較大、價格昂貴、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藥物以及發生耐藥后果嚴重的品種。
2、限制無指征的抗菌藥物使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性感染者原則上不得使用抗菌藥物,手術患者須遵循圍手術期用藥原則。
3、根據本院情況,建立抗生素分級管理制度,根據病情應用抗生素時,提倡應用第一線藥物,控制第二線藥物,嚴格控制第三線藥物的使用。二線藥物的使用需主治醫師或醫療組長同意,三線藥物的使用需科主任或醫務管理處批準同意。
藥物管理制度 篇8
1、幼兒來園和離園值班教師負責照顧,交接班不能有空檔,必須清點幼兒人數,作好記錄,簽字確認。
2、幼兒戶外活動要有明確的目的;要注意動靜交替;要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時間不宜過長,活動前后一定要清點幼兒人數,確保幼兒的安全。
3、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鬧亂跑,進園后不得擅自離開幼兒園。增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使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具體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兒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每天晨、午檢工作,教育幼兒不要帶危險品來園(如:別針、紐扣、尖針、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異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內。
5、園內各活動室要定期用紫外線消毒,消毒時防止人員入內。
6、每天下班前要對全園各活動室進行檢查。如:教室、廁所等,防止幼兒遺留在室內。
7、值班教師負責保管幼兒藥物。給幼兒服藥必須核對(姓名、劑量),防止發生錯誤。
藥物管理制度 篇9
一、醫院院長領導的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醫療、護理質量管理委員會、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共同負責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管理。
二、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負責臨床應用抗菌藥物的指導與咨詢,監測藥品不良反應,及時發布合理用藥信息,保證藥品購進質量,嚴格控制不良反應。
三、及時制定和更新《zz市人民醫院抗菌藥物分級分線目錄》,嚴把藥品質量關。
四、每季度對臨床使用金額前十位抗菌素進行購藥金額排序,進行合理的用藥分析、評價、監控,并進行宏觀調控,防止過快產生細菌耐藥。
五、培訓臨床藥師,開展抗菌藥物咨詢。
六、醫院應定期組織感染性疾病專業醫師、臨床藥師、臨床微生物技術人員對全院抗菌藥物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匯總、評估,提出適合本院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持續改進意見,并在全院推廣實施。
七、定期發布細菌耐藥信息,建立細菌耐藥預警機制,對耐藥率較高的抗菌藥物,根據抗菌藥物動態監測及超常預警制度,進行效價評估,采取相應措施。
八、提高臨床醫務人員病原學送檢意識,根據臨床微生物標本檢測結果合理使用抗菌藥物,臨床微生物標本檢測結果未出具前,臨床科室可以經驗選用抗菌藥物。結果出來后及時調整。
九、不良反應發生率高、安全性低、效價低的品種,根據臨床醫師或臨床藥師填寫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評估表,經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藥事管理委員會調查評估,決定是否繼續使用。
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應納入對醫務人員的考核范圍,對違反規定,侵害患者權益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臨床醫師要嚴肅查處,追究處方醫生責任。
藥物管理制度 篇10
1、抗菌藥物審批管理制度目的是促進臨床抗菌藥物的合理使用,有效降低抗菌藥物的使用比例,進一步提高合理用藥水平。
2、住院醫生工作站加入抗菌藥物審批管理模塊,住院醫生開具抗菌藥物長期醫囑時,需進入審批程序。
3、進入抗菌藥物審批程序后,如當前住院病人醫囑為初次使用抗菌藥物、初次醫囑抗菌藥物皮試結果為陽性需更換醫囑的、非工作時間開具抗菌藥物醫囑且填寫相關審批理由的,均自動審批通過提交到護士工作站并執行,停囑時間根據醫生選擇的不同分別置為2天后、3天后、5天后。
4、如當前醫囑非
第三條所述情況下的抗菌藥物醫囑時,審批表單內的'審批使用理由必須填寫,該條醫囑作保存處理,待臨床藥師審批通過后才可提交到護士工作站并執行。
5、醫生開具抗菌藥物臨時醫囑,自動審批通過提交到護士工作站并執行。
6、醫務科定期抽查抗菌藥物臨時醫囑和提供使用理由審批的長期醫囑,如病歷資料及各項檢查結果無法提供執行相應抗菌藥物醫囑的合理依據,經查實即扣開具該條醫囑的醫生100元,同時扣科主任30元,并在醫務獎罰通告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