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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發布時間:2024-12-02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精選33篇)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1

  公司衛生管理制度

  為創造出一個舒適、優美、整潔的工作環境,增強員工對公司的責任感和歸屬感,推進公司日常工作規范化、秩序化、樹立良好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公司是員工工作的重要場所,為創造良好的辦公環境,特制定本公約:

  1、每位同事應講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保持辦公室內外整潔美觀。

  2、各位同事個人的辦公用品和各種用具存放整齊有序,桌椅保持整潔,不要在室內堆放雜物,亂貼亂畫。

  3、關于垃圾的收集和傾倒:各位同事輪流值日,垃圾日產日清,一人負責一天,每天下班前將公司區域內所有垃圾收集后傾倒。(值日表見附件1)

  4、公司公共區域的衛生實行區域個人負責制。(區域劃分見附件2)

  5、各位同事應隨時關注,不能自掃門前雪,發現衛生問題,應主動及時地清理干凈。

  第二條--值日人員職責如下:

  1、到崗時間:早上8:50開始打掃,或前一天下班后打掃。

  2、打掃范圍:個人工作區域及所負責的公共區域。

  3、衛生標準:各區域地面無污物、污水、浮土等;門窗(玻璃、窗臺、窗欞)上無浮塵;四周墻壁及其附屬物、裝飾品無蜘蛛網、浮塵;書櫥上無浮塵、污跡,書櫥、檔案櫥內各類書籍資料排列整齊,無灰塵,櫥頂無亂堆亂放現象;辦公桌上無浮塵,物品擺放整齊,水具無茶銹、水垢;桌椅擺放端正,各類座套干凈整潔;各類電器及所有線路保養良好,無灰塵、浮土;衛生間鏡面干凈,墻面、地面、便池清潔干凈,無雜物、無異味;大門口區域內無雜草、雜物;樓梯扶手無浮塵;領導辦公室、會議室、會客室干凈整潔,桌椅擺放整齊,注意死角的`清掃;注意區域內植物的養護,如澆水、修剪等。

  4、節約水電:值日人員下班收集垃圾的同時檢查水電、門窗的關閉情況。

  第三條--特殊情況處理:因出差、休班、請假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值日職責時,應及時提前與其他同事進行調配,以免出現值日缺空。

  第四條--監督與懲罰

  公司將會不定時的對衛生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衛生無打掃、垃圾未清理或無值日等嚴重情況,則對相關責任人每人警告一次。每人每累積兩次警告,則人均處罰10元,以微信紅包的形式發送至公司員工群,以示懲戒。

  第五條--以上制度公司各位同事要嚴格遵守,由大家共同監督。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2

  為提高分部員工的組織性、紀律性,加強各分公司/部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環境衛生管理

  1、個人工作區域隨時持續整潔,桌椅擺放整齊,物品擺放凌亂或雜物未及時處理者,罰款十元。

  2、衣物、包等非辦公用品應放入柜內,掃帚及拖把應放置于指定位置。

  3、各項辦公設備須每日擦拭干凈(須用專業清潔劑的應用專業清潔劑)。

  4、不參加值日者,一次罰款二十元,值日狀況不好者罰款二十元。

  二、安全管理

  1、辦公場所禁止吸煙。

  2、隨時檢查插座、插頭之絕緣體是否脫落損壞。

  3、清理垃圾時,應確定其中無火種等易燃物。

  4、全體人員皆應明白總電源開關及滅火器之位置及使用方法。

  三、設備管理

  1、操作設備應按公司統一規定進行,沒有統一規定的,按設備廠商規定方式操作。操作有誤者,按公司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2、常用物品(圖板、尺、釘書器等)存于固定位置,以便其他人使用。

  四、展品管理

  相冊、飾面板由專人保管,每日下班之前查收,如有丟失或損壞,按公司相應制度予以處罰。

  五、出勤管理

  1、員工應認真遵守部門值班安排,客戶服務等事項應避開值班日。

  2、分部負責人應協助公司人力資源部嚴格執行公司考勤制度。

  六、著裝規定

  1、上班時間內務必在左胸前適當位置佩戴胸卡。

  2、工作時間,員工應著職業裝,不得穿運動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奇裝異服。

  3、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梳理整齊,男員工不得佩帶首飾,女員工可著淡妝,金銀或其他飾物的佩戴應得當。

  4、員工違反本規定的,除通報批評外,每次罰款20元:一個月連續違反三次以上的,給予留職停薪處罰。

  員工禮儀行為規范

  一、公司各級員工務必尊重客戶,對待客戶熱情周到誠懇禮貌不卑不亢,不得怠慢甚至刁難客戶。

  二、各分公司人員來總部辦事,總部相關部門或相關人員不能置之不理、無故拖延,或提出無理要求,更不能態度生硬,應用心配合各分公司人員辦事,遇有問題協商解決。

  三、公司總部員工當月無獎金時,客戶投訴時,每次罰款100元,設計師、部門經理或主管投訴的,依據情節輕重每次罰款50至100元。

  四、員工對待本職工作務必用心努力,認真負責,不得草率敷衍,消極怠工。

  五、員工務必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向外界泄露或帶給有關公司經營戰略、人員、財務以及技術設計等資料。

  六、員工不得利用公司的業務關系、設備、技術等從事與公司業務無關的經濟活動,嚴禁利用公司業務之便獲取個人利益。

  七、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不得在其他單位從事兼職活動。

  八、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得從事任何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不得擅自離崗,不得嘻笑打鬧,不得看報閑聊。

  九、客戶到公司洽談,接待人員要主動讓座,并為客戶倒上飲用水后再商談,嚴禁對客戶置之不理。

  十、與客人交談時,要面帶微笑,說話要簡明、扼要、清楚、明白,要臉面向客人,目光停在客人臉部,但不能直視對方,更不能斜視、側身或背對客人說話;說話音量、語速要適度。

  十一、除設計室主管或客戶指定外,設計師接待客戶不得互相推諉,要主動與客戶洽談。十二、公司各級員工在工作中不得收客戶禮,不吃客戶飯,如遇上述狀況應婉言謝絕。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辦公用品領用需先寫申請,統一由行政部購買.

  二、如各分公司負責人遇到特殊狀況經總經理批示后自行購買的辦公用品,需在三日內報行政部建檔備案,如不及時申報的將給予嚴重過失單處罰。

  三、行政部每月統計辦公用品的領用狀況及申購時結存狀況報部門經理

  四、各分公司/部領用的拉桿夾每單只可領用一個,檔案袋每單只可領用兩個。

  五、電腦相關配件的購買更換經總經理批示后由行政部購買,電腦維護管理員做好相關物品的及時記錄(時間.物品名稱.單價)并讓相關人員簽字后方可進行維修更換,如電腦物品記錄不清將給予電腦維護管理員過失單處罰。

  六、辦公用品各部門、各分公司/部負責人統一領用管理,并記錄好辦公用品明細帳,以備員工離職時的交接工作。

  七、一旦員工離職,離職員工務必持部門負責人對其辦公用品交接狀況的簽署意見前往人力部及行政部,待核實清楚后準許離開并領取工資,如沒有部門負責人的簽字則一律不予辦理。

  八、調職員工,在調往其它部門或崗位前須交接好辦公用品。由負責人簽字待行政部核實后方可調職,如交接部門人員雙方在未交接清便已調職,一旦發現交接不清狀況職責由交接雙方及部門負責人共同負責。

  九、辦公用品的報銷手續為報銷人拿著辦公用品申請批示單(或確切使用去向),購買的發票上附支出憑證,且支出憑證上備注清楚后報銷,報銷時間為每周三、周四。

  十、行政部將不定期對辦公用品的使用,保管狀況進行抽查,如發現部門管理較好為公司節省辦公用品費用的,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將給予部門獎勵,反之管理不善.浪費現象嚴重造成公司辦公用品費用增加的,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將給予部門相應處罰。

  印章、證書管理規定

  為加強公司印章、證書的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公司印章、各類證書由行政主管負責保管。每日行政主管負責安排公司印章、證書保管,確保上班時間正常使用。如因安排不當而影響正常工作,給予行政主管一般或嚴重過失單處罰;如因保管人臨時外出而未轉交其他人保管的,給予保管人一般或嚴重過失單處罰。

  二、各部門需使用公章時應向保管人說明用途,經保管人審核同意并登記后方可使用。

  三、開工證明由項目經理憑開工單領取。其他狀況需使用各類證書、證明的,須經總經理批準并在保管人員處登記后方可使用。

  四、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員工,將視情節給予一般或嚴重過失單,并承擔公司的一切損失

  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

  一、由于電腦已成為我公司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為了加強對公司總部、分公司、設計分部的所有電腦及配套設備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部門經理、電腦負責人應確保所使用的電腦及外用設備始終處于整潔和良好的狀態。

  三、對關鍵電腦設備,應配備必要的斷電保護設施。

  四、公司指定專人使用的電腦未經本人同意,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五、公司所有電腦不得安裝游戲軟件。

  六、打開電腦時應按步驟開機,首先接通顯示器電源,接通打印機等配套設備電源,最后再接通主機電源。

  七、外來軟盤在使用前,務必確保無病毒。

  八、使用人在工作完成后或下班時應按步驟退出系統或關機,首先按系統提示關掉主機,后關掉打印機等配套設備電源,最后關掉顯示器電源不得非正常關機。

  九、當天工作完成后、下班前應將電腦及配套設備的一切電源關掉。

  十、C盤作為系統盤不能存放任何個人文檔。

  十一、電腦使用人不能刪除C盤的系統文件和應用程序文件,以及

  更改電腦的各種設置。

  十二、任何人不能使用公司電腦光驅播放各種VCD、CD光盤。

  十三、電腦需安裝程序軟件時務必由公司電腦維護人員許可后再安裝。

  十四、除公司電腦維護人員負責硬件維護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所使用的電腦或相關的電腦設備。

  十五、公司電腦維護人員拆卸電腦硬件時,務必采取必要的防靜電措施。

  十六、公司電腦維護人員在作業完成后準備離去時,務必將所拆卸的設備

  復原。

  十七、所有帶鎖的電腦,在維護工作完畢后或離去前務必上鎖。

  十八、公司電腦維護人員務必每兩周檢查一次所管轄的電腦及外設的工作狀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十九、公司總部、分公司及各部門的電腦須指定專人負責管轄。

  二十、各部門所轄的電腦設備(及后加設備)務必有配置清單,一式兩份,一份由行政部備案存檔,一份由使用部門保管。使用者離職時需按配置清單交接辦理離職手續。

  二十一、另需配置軟硬件的,須寫出書面申請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購置、安裝。

  二十二、部門電腦主機箱上的封條務必持續完好,未經行政部允許,不得私自開封。二十三、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直接職責人給予嚴重過失單處分罰款200元,電腦負責人罰款50元。

  (一)私自安裝和使用未經許可軟件的(含游戲軟件)

  (二)專人使用的電腦未使用密碼功能的。

  (三)關機未按程序關機而造成系統程序文件損壞的。

  (四)下班后沒有關機,切斷電源的。

  (五)擅自使用個人專用電腦的。

  (六)在系統C盤存儲個人文檔的。

  (七)隨便刪除系統C盤上的系統文件和應用程序文件而造成計算機不能使用的。

  (八)更改電腦設置,而造成電腦和網絡不能使用的。

  (九)沒有及時檢查或清潔電腦及配套設備的。

  (十)月底前沒有將電腦的使用、現狀狀況上報公司計算機維護員的。

  (十一)使用不當造成硬件損壞的。

  二十四、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扣除當事人當月獎金,公司并根據實際狀況追究當事人及其直接領導的職責如數賠償損失。

  (一)擅自開啟機箱拆卸硬件的。

  (二)保管不當造成硬件丟失的。

  (三)違章作業造成系統崩潰或硬件損壞的。

  (四)使用外來盤沒有查毒使電腦感染病毒而造成系統損壞的。

  二十五、公司將根據檢查的結果,按年度對認真執行本制度的部門電腦負責人給予200元的獎勵。

  辦公家具管理制度

  一、辦公家具購買須先寫申請,經總經理批示后統一由行政部購置。

  二、各部門、分公司/部所保管的辦公家具,負責人須在行政部建立的家具清單上簽字。

  三、如有辦公家具增加、損壞、更換等狀況須在三日內報行政部建檔,如不及時報行政部,造成清查時與所建檔案不符,則由部門、分公司/部負責人承擔相應的職責并給予嚴重過失單一張。

  四、行政部將定期(三個月)或不定期進行檢查核對辦公家具狀況報總經理,對辦公家具

  管理較好的部門并給公司節省辦公家具費用的部門、分公司/部,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將給予部門獎勵;對管理不善損壞率高、造成辦公家具費用增加的,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將給予部門處罰。

  五、如部門、分公司/部負責人調換、離職,前任負責人須與接任的負責人按辦公家具清單交接清楚后方可調職或辦理離職手續,如交接不清的由交接雙方職責人共同承擔。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3

  一、設計師行為制度

  1.接待客戶熱情友好,耐心回答客戶的問題,不與客戶頂撞爭吵。

  2.設計師量房收取設計定金或者接到派單后,兩日內必須出齊設計方案并約客戶進一步洽談。

  3.

  與客戶簽約后,設計師必須在二日之內將合同圖紙報價出齊交到工程部,審核合同圖紙報價,一天時間準備進場。因此與客戶簽約時,工期從簽約之日起的第三天開始計算,設計師與客戶協商工期時應考慮到出圖和工程部審核、進場的時間,不允許合同圖紙報價未經工程部審核施工隊倉促進場,如合同圖紙報價經工程部審核不合格,設計師必須在施工隊進場之前將合同圖紙報價修改完畢,如因修改合同圖紙報價耽誤了已定好的工期,設計師必須與客戶協商重新簽定工期。

  4.施工開始前,施工圖紙必須有客戶簽字確認,否則自行承擔施工造成的損失。

  5.簽約后進場時,設計師必須到場與客戶、施工隊進行現場交底。

  6.工程木工骨架完成時,設計師必須到現場進行設計驗收。

  7.施工中出現設計疑問或更改,一天內設計師必須到施工現場解決問題,客戶如需更改設計方案,設計師必須在二天內將更改后的設計圖紙交與客戶確認,同時與客戶辦理延期協議書。

  8.工期過半時,設計師必須協助施工隊與客戶辦理增減項單,同時與客戶辦理中期驗收。

  9.施工完工時,設計師必須與質檢員、施工隊、客戶一起到場驗收。

  10.由于設計師在預算時漏項以及尺寸錯誤或隨意變更用料造成的損失,自行承擔。

  11、施工過程中,與施工隊密切配合,禁止吃、拿、卡、要施工隊。

  12、上班時間外出必須填寫外出登記表。并說明外出事有及回公司時間。

  13、上班時間,不得上QQ聊天違者根據店面管理制度進行處罰。(如需給客戶聯系必須給經理申請不得超過30分鐘。)

  14、公司員工不得在公司玩游戲(QQ游戲,或網頁游戲)看電影,違者根據店面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15、公司兩個月考核一次,考核合格后提升一次級別(設計師,主任設計師,設計師總監)

  16、根據客戶情況設計師總監可以收設計費(20元—60元)。

  二、報價制度

  1.報價單的項目單價嚴格按公司電子報價執行。

  2.如有的項目在電子報價中查詢不到的,必須經工程部同意以及部門經理簽字認可,不低于公司報價可做修改、添加。

  3.報價單中無漏項。

  4.報價單必須有設計師、部門經理的簽字。

  三、設計費管理規定

  設計師在裝飾公司規定的服務范圍內為客戶提供服務,不允許向客戶收取設計費,如果因為客戶提出額外的設計要求而要收取設計費,須經過本地區公司總經理的批準和店面經理簽字認可方可收取。

  設計師如果在裝飾公司規定的服務范圍內為客戶提供服務而向客戶收取設計費,將被處以兩倍設計費的罰金。

  ①設計師私單處罰辦法

  1.凡本公司的設計師,其不通過公司私自承接的工程設計、施工,一律算作私單。

  2.已在本公司的客戶,其不通過公司的增項,或減項后又由本公司的設計師(或施工隊)實際完成部分,也視作私單。

  ②對做私單的設計師處理辦法

  1.對情節不嚴重的,扣發設計師當月及此前的全部提成及工資,予以留用查看的處分,設計師等級降一級。

  2.對情節嚴重者,或二次再犯者,扣發設計師當月及此前的全部提成及工資,開除出公司并予以行業通報除名,即將該設計師照片、簡歷及私單事實通報本地區所有家裝公司。

  河南鼎晟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4

  (一)目的及范圍

  1、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

  2、對外簽訂合同必須以維護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公司經濟效益為宗旨。

  3、合同作為明確合同雙方權利的義務的依據,具有法律約束力,故凡在經營管理活動中以公司名義與外界發生經濟往來的,應當簽定合同。

  4、合同采取書面形式,所謂的書面合同指正式合同文本、備忘錄、傳真、信函、圖表等可以以書面形式加以固定的形式。如果因情況緊急,要采取國際流行的電子簽名加以確認合同內容的,首先要經公司法人同董事長同意,其后要盡可能地采用上面的提到的幾種合同形式加以固定。

  5、本規定所指的合同只包括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合同,不包括勞動合同。

  6、公司發展壯大后,聘請法律顧問,由法律顧問根據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對合同進行動態監督管理,有關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等重要事宜由法律顧問對各部門實行指導。

  (二)合同審查程序

  1、部門負責人對合同的真實有效性予以審查。

  2、分管領導對合同的專業技術性、經濟性予以審查。

  3、本公司法律代表或法律顧問對合同的嚴密性和合法性進行審核。

  以上人員在認真評審后須在合同上簽名,以示承擔相應責任。

  (三)合同的批審權限

  合同原則上由法定代表人簽訂,但經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可以由總經理、副總或其他負責人簽署。授權方式可以為授權書、電話、傳真等。簽約人必須持有法人委托書,而且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行使簽約權,否則無權簽約。

  上述合同在簽字之前由顧問律師附簽,以說明該合同已經得到了法律上的審查。

  (四)合同訂立之前的前期調查

  1、在簽訂合同之前應當盡可能對對方的以下情況進行了解:

  a、要求對方提供將其主體資格方面的法律文件,如營業執照,重大的交易對象不妨到有關公司登記機關查其登記內容;

  b、交易公司的背景和相關歷史;

  c、對交易公司的營運狀況進行分析;

  d、對交易公司的信用信譽情況進行了解,如過去是否認真履行了與他人之間訂立的合同,是否有欺詐或不講信用的行為,是否已卷入與他人的或與國家機關的糾紛;

  e、對交易公司的資信了解,包括是否有房屋還是租用他人房屋、相關財產是否抵押。

  2、所欲簽訂的合同在經濟上的可行性可交由財務部門審核,財務部門有相關建議的,

  可以在合同草擬稿中說明,并由會計簽名。

  3、以上情況在簽訂合同之前應盡可能知曉,如果調查了解的成本過高,可以在將來簽訂主合同時加入對方保證條款。

  4、經辦人員對以上信息的記錄或調查的情況將來與合同原件一并入檔。

  (五)合同的訂立步驟

  1、與外界達成經濟往來意向,經協商一致,應訂立書面合同。

  2、合同由各級經辦人自行擬稿,合同內容包括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等主要條款。涉及合同對于適用法律及選用仲裁條款要盡可能選擇中國法律及本地范圍內仲裁。

  3、在訂立合同之前要充分了解對方的狀況、目的、雙方所處的地位,以采取不同的方案和對策,在對方商談過程中要從有利于本公司的角度逐次引導。

  4、格式化的合同由經辦人按合同紙上的要求填寫。

  5、重要合同由法律顧問負責擬稿。

  6、擬稿完畢后,經本部門審核后,交由律師進行法律審查,顧問律師根據法律對合同稿審核并簽署意見,之后交由經辦人按合同簽訂權限報相關負責人簽訂。合同簽訂內容,如涉及公司內部其他部門的,須事先協調。

  7、法律顧問對合同稿提出意見的、則向經辦人說明情況并退回。經辦人要求通過的、但法律顧問仍持保留意見的,經辦人可以根據層級上報到上級管理人員,并由該管理人員對合同進行再次審查。

  a)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對重要合同和有爭議合同予以審核并具有終審權。

  (六)合同的執行

  1、合同在簽訂之后,原則上整個過程應當由經辦人負責全過程的`執行,經辦人員要做到

  對合同的內容、每一個細節要有充分的了解。須密切關注合同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

  2、當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出現任何新的重大的事實情況時,經辦人應及時匯報并及時征求律師的意見,以尋求對策。

  3、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人員變動的,如該人員只是在公司內部變動,則由該經辦人員繼續負責,有特殊情況的可以由原經辦人向新經辦人完全、充分說明合同執行的整個情況,環節,交接相關資料。新經辦人不了解的地方,原經辦人要負責說明。

  4、如原經辦人離開公司的,要由其將合同執行的全部資料交接下來,并充分說明整個合同的執行情況,經該業務部門確認無誤的,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5、合同執行完畢后,相關資料由經辦人及時交檔案保管部門入檔。經辦人要對入檔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七)變更和解除

  1、因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妥善處理。

  2、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有關法律的規定,必須維護公司合法利益。

  3、變更、解除合同的程序與審批程序相同。合同經過簽證或公證者,須到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或經公證處重新公證。

  4、變更、解除合同一律采用書面形式。

  5、變更、解除合同前仍應嚴格履行原合同。

  6、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受損的,除法律允許免負責任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八)糾紛處理

  1、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與對方發生糾紛,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妥善處理。

  2、合同糾紛原則上由承辦部門負責處理。涉及內部多個單位的,可以協商或由公司確定一個部門牽頭負責處理。

  3、合同處理應在雙方友好協商的基礎上解決爭議。

  (九)入檔管理

  1、合同簽章生效后,正本由檔案保管部門歸檔,合同有關的業務資料由相關的業務部門保管復印件,原件有富余的也可持有一份原件。

  2、合同作為公司對外經濟活動的重要法律依據和公司內部明確職責的憑證,有關人員應保守合同秘密,并及時按機密程度專門歸檔。

  3、檔案保管人員應妥善保管與合同有關的資料,包括與之有關的文書、圖表、傳真件以及相關單證等。

  4、以上資料不得隨意改動、棄置、銷毀、遺失。

  5、檔案保管人員要定期檢查已執行完畢但未歸檔的合同及相關文件。

  (十)責任

  1、未按合同管理辦法所定標準程序所簽訂的合同,一律無效,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簽約人承擔。

  2、未及時匯報情況和遺失合同有關資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追究其經濟和行政責任。

  3、因疏忽大意、不負責任導致所簽合同損害公司利益的,按合同金額的20―60%賠償公司損失,并給予降級處分和500―5000元/次的罰款;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的,除賠償損失外,予以除名。

  4、在合同簽訂和履行中假公濟私、謀取私利者,按合同金額的50―100%賠償公司損失,并以開除論處。除賠償損失外,觸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因個人原因,未能及時檢查合同履行情況,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給予責任人降級處分和1000―10000元的罰款。

  (十一)其他

  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可根據新情況由公司作出另行規定。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5

  為規范公司的經營管理行為,使公司經營管理工作更科學、嚴謹,適應公司管理體系的發展要求,根據公司的管理模式和經營部負責的業務范圍,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經營部主要職責

  1.1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專業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材料供應合同的簽訂與管理。

  1.2負責工程預算、結算工作。

  1.3負責編制工料分析。

  1.4負責企業招投標的編制及具體實施工作。

  1.5負責分公司、專業分包、勞務分包結算工作。

  1.6負責內外業中經濟指標的審核。

  1.7負責公司月結算及年結算的核算工作。

  1.8負責專業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材料供應單位、招投標等有關信息的收集工作。

  1.9負責處理公司對外的經濟糾紛。

  1.10負責與企業有關的協會、組織團體及主管部門的溝通與落實。

  1.11負責組織本部門的體系運行工作。

  1.12經常組織各種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培訓,統一組織學習相關結算文件及法律法規,提高全體預算員的業務能力及綜合素質。

  1.13負責組織施工組織設計中經濟指標的審批工作。

  2.預算員主要職責

  2.1必須掌握相關合同內容,細致研究合同條款。

  2.2必須參加圖紙會審,違者負激勵50元/次。

  2.3負責預結算書的編制與對外核算工作。

  2.4負責編制工料分析表。

  2.5負責審核外分包結算書。

  2.6負責內外業中經濟指標的審核。

  2.7參與編制與建設單位往來的書面材料。

  2.8必須積極參加招投標工作。

  2.9協助技術人員編制現場簽證并核實現場簽證的落實情況。

  2.10預算員必須深入到施工現場。

  2.11負責項目部中體系運行相關記錄。

  3.工程合同管理

  3.1經營部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專業分包、勞務分包、材料供應合同的簽訂與管理。

  3.2簽訂的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公司利益。

  3.3經營部長參加與建設單位合同條件的談判,并負責審查合同內容,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與建設單位簽訂。

  3.4簽訂完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由經營部統一備案管理,兩日內分別報送以下部門:財務經理,復印件抄送董事長、總經理、項目經理、項目預算員。

  3.5負責簽訂專業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及材料供應合同時,必須企業證件齊全有效。

  3.6依據合同內容的主要條款及公司的指定要求,擬定分包合同初稿,經總經理審批后,方能簽訂正式合同。

  3.7分包合同、勞務合同、材料供應合同應在進場前簽訂。

  3.8簽訂完的專業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及材料供應合同原件,三日內分別報送以下部f-j:總經理、財務經理、經營部、項目部,原件由經營部統一備案管理。

  3.9經營部必須配合公司相關部門嚴格監督合同的履行情況,處理因施工合同引起的經濟糾紛。如需修改、變更的內容,及時提出修改意見,并將修改、變更的內容存檔備案。如有合同終止,必須辦理合同終止手續。

  3.10經營部負責組織建設單位直接分包項目管理協議的簽訂。

  3.11負責向財務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標通知書,相關資料。

  4.工程預、結算管理

  4.1預算員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謙虛謹慎,有強烈的責任心,有集體榮譽感。

  4.2預算員在對外結算時,必須嚴格遵守工作時間,不能曠工、遲到、早退,違返者每次負激勵50元/次。 '

  4.3預算員必須對工程預結算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全面的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經營部長必須加大日常審核力度,全面掌握工程預結算工作。

  4.4預算員日常工作中的各種報表、統計數據必須及時、準確、完整。

  4.5預算員必須熟練掌握定額內容及省市有關工程造價方面的文件、法律法規,并能靈活運用,掌握常見工程類型有關測算數據。

  4.6預算員必須熟練掌握合同內容,細致研究合同條款,嚴格按合同規定編制預、結算。

  4.7根據合同約定的時間,必須及時向監理公司、建設單位上報工程的進度結算。每月20日前按施工形象進度編制好月份工程結算,上報經營部、財務部。如不能按時完成,罰款50元/天。

  4.8每年l2月20日前做出年度結算,經審批后上報經營部、財務部。如跨年度工程應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做出年度結算,經審批后上報建設單位,如不能按時完成,罰款50元/天。

  4.9工程竣工結算必須在工程竣工后l5天內完成,如拖期罰款50元/天。工程竣工結算經過經營部長審核后,上報審核單位。預算員應隨時做好與審核單位核對結算的準備工作。

  4.10土建預算員必須要負責組織落實其他專業的有關預、結算數據統計及預結算上報等工作。

  4.11負責每月向財務部提供實際工程進度結算和甲方審批后的形象進度結算一份。

  4.12甲方結算及外分包結算,每年必須裝訂成冊,便于管理。

  5.工料分析管理

  5.1預算員要根據現場的進度安排,在每個月20日上報當月的實際工料分析表,經營部長審核后每月25日報送給總經理、生產經理、財務部、工程項目部及經營部,如拖期負激勵30元/天。

  6.工程招投標管理

  6.1招投標項目確定后,經營部主要協調各相關專業編寫招投標文件,并負責標書的裝訂包裝工作。

  6.2經營部負責投標文件的遞交并組織相關人員參加開標。

  6.3經營部要依據招標文件及施工組織設計做出正確預算結果,為領導最終投標報價提供真實依據。

  6.4經營部必須對招投標資料嚴格保密,嚴禁向他人泄露,損害公司利益,如查出每次負激勵l0000元以上,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6.5預算員必須認真細致做好投標文件工作,因預算人員編制投標文件,給公司造成影響損失

  ,罰款500元。

  7.分包核算管理

  7.1預算員負責外分包項目的核算,經營部長負責審核。

  7.2預算員在做外分包結算時,必須要求分包方提供完整的結算資料,包括合同或定價單、質量驗收單、計算書等。

  7.3在計算外分包工程量時,必須嚴格按合同執行,不準營私舞弊,弄虛作假,如查出罰款20xx元,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7.4每年l月20日前完成外分包核算工作。

  8.經濟指標的管理

  8.1預算員負責內外業中經濟指標的審核,并整理審核意見。

  8.2預算員必須深入施工現場,并且要求根據施工進度情況到第一現場掌掮有關施工工藝、施工進度、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及合同履行情況,違者負激勵50元/次。

  8.3預算員必須及時(每次間隔時間最多不超過一周)審核內業資料中的經濟指標,對不符合工程結算要求的內容,提出整改意見,并及時將發現的問題向項目經理、經營部匯報。

  8.4預算員必須參與現場簽證的編寫,提出合理化建議,保證現場簽證內容符合工程結算要求。

  8.5預算員必須檢查現場簽證、設計變更等手續的辦理情況,將未按時辦理手續的現場簽證、設計變更等及時向項目經理及經營部匯報。

  9.經營資料及信息管理

  9.1預算員必須負責對各類工程合同、預結算書、計算式及施工圖紙等資料的最后歸檔工作。

  9.2招投標文件等資料必須建立檔案,資料要完備,歸檔要及時。

  9.3預算員要對接收和發出的資料做好收發文記錄。

  9.4工程預結算及分包核算等資料必須在經營部留一份存檔,并附相關結算依據和資料說明。

  9.5經營部負責專業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材料供應單位、招投標等有關信息的收集工作。

  9.6收集信息主要渠道有:建筑市場發布的信息、各種傳媒刊登的項目信息、個人渠道收集的信息等。對好的工程項目信息應立即跟蹤,及時反饋相關情況,將工程情況、具體要求、資金情況、承包條件及競爭對手情況等,整理形成書面文件,及時上報給公司經理進行決策。

  9.7經營部應掌握同行業中常見結構形式工程的常規承包方式、造價指標。

  9.8經營部應定期對建筑材料的價格狀況進行調研,收集工程上常用的建筑材料價格信息等,為工程結算和材料的對比使用提供依據。

  9.9對專業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的有關資料及時進行收集整理。

  10.經濟糾紛的處理

  10.1經營部參與處理公司對外的經濟糾紛,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向有關領導匯報,同時組織有關部門制定解決方案。

  10.2在發生經濟糾紛時,經營部應及時、準確、全面的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10.3遵守法律法規,遵守合同約定,合理合法的處理經濟糾紛,確保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10.4經營部負責處理對外費用索賠及反索賠工作。

  11.對外溝通與落實

  11.1經營部應負責與省市定額站、省市造價協會、建委招標辦、建委合同處等部門及時溝通。

  11.2營部應與省市定額站、省市造價協會等部門經常保持聯系,及時掌握有關信息、結算文件、法律法規及政策變化等情況。

  11.3營部長應將新信息、新文件、法律法規及政策變化等情況向預算員傳達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6

  ( l )車站、碼頭、民航提貨:

  l )提貨時應根據運單及有關資料詳細核對品名、規格、數量,注意外觀檢查(包裝、封印完好情況,有無站污、受潮、水漬、油漬等異狀)。

  2 )若有短缺、損壞情況,應當場要求運輸部門檢查。凡屬鐵路方面的責任,應做出商務記錄;屬于其他方面責任需要鐵路部門證明的,應做好普通記錄,并請有關部門簽字;

  3 )記錄內容與實際情況相符后方得提貨。

  ( 2 )專用線接貨:

  1 )車皮到達后,引導對位,檢查車皮封閉狀況是否良好即車卡、車狀、鉛封、苫布有無異狀);

  2 )根據鐵路運單和有關資料,核對到貨品名、規格、標簽和件數,檢查包裝是否有散包、損失及其他情況,如發現異常,應請鐵路部門派員復查,做出普通或商務記錄;3 )記錄內容與實際情況相符后,參檢人員應簽字,以利交涉。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1條制訂本制度的目的:為確保裝飾的工程質量,切實向客戶保質保量按期交付裝修工程,快速有效的處理客戶在公司裝飾過程中的各種問題,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與工程設計、施工、管理相關的所有工作人員,適用于裝飾承建的所有施工工地。

  第二章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第1條作業人員現場文明行為規范

  1、現場工作人員必須遵紀守法,尊敬業主及所有到訪人員,文明禮貌。對業主、到訪人員均需使用敬語。

  2、當業主來工地參觀的到訪人員、公司工作人員等在工地現場考察或討論時,大噪音的施工用具(如電鋸、電鉆等)應暫停使用。

  3、現場施工人員應恪守誠實信用的職業道德,嚴禁出現不遵守時間,不兌現口頭或書面承諾的現象

  4、現場施工人員應著公司統一工作服上崗。

  5、進入小區施工人員必須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必要時須按物業規定辦理小區出入證件。

  6、施工人員不得向顧客索要、收受實物和現金以及提出和施工以外的其它無理要求。工作中不得同顧客或公司管理人員爭吵或無理拒絕顧客及公司管理人員的合理要求。

  7、作業時間內不得有睡覺、打撲克、酗酒、賭博等不良行為發生。

  8、作業人員應和諧處理人際關系,嚴禁施工人員在工地現場爭吵、打罵。9、在材料卸貨時應確保室外場地無遺漏物品,搬運結束后現場必須清理干凈,嚴禁灑落遺留包裝物等物品。

  10、施工現場食宿必須注意清潔,嚴禁有剩飯剩菜及其它垃圾雜物,不準使用電爐、明火,臨時食宿嚴禁有積水、生活垃圾堆積。

  11、施工人員必須嚴格服從公司巡檢人員,設計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現場指令,有不同意見也不得當面駁斥或出言不遜。發生問題時應及時與項目經理及相關工作人員聯系,并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第2條工地衛生形象

  1、工地施工璣場應隨時保持衛生整潔,保證每天晚上下班清理一次,所有建筑垃圾應當天裝袋后運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處。嚴禁出現建筑垃圾不及時送離施工現場的情況。

  2、工地衛生間使用時應及時沖洗,嚴禁出現異味或積水現象。

  3、現場施工人員必須統一著公司工作服,不得不穿或穿其他公司工作服。

  4、工地內不得吸煙,如果業主有意向在工地現場吸煙的,施工人員應委婉提示到指定區域。

  5、水電工程中未做防水的房間不得有積水。

  6、泥工施工時不得在地面直接進行水泥沙漿的拌合,必須在地面鋪設保護裝置。

  7、地漏等下水管在施工期間須用硬物遮蓋。垃圾,油漆等涂料不得倒入下水道。廚房,衛生間無臟物及異味。

  8、木工油漆工施工時應注意不得污染到其他成品和設施。

  第3條現場食宿

  1、施工工地原則上禁止在工地現場開伙和留宿。如果確實因工地距離過遠或工期原因可能影響施工進度,需要在施工現場開伙或留宿的,在開工前須得客戶的同意。

  2、作業人員工作前應把個人物品整理放入指定的地方。

  3、現場做飯不得使用煤氣灶具,吃完飯及時收拾干凈并把餐具放入指定區域內擺放整齊。

  4、施工現場不得留宿無關人員及家屬。

  第4條施工作業時間

  1、施工作業時間為每天的8:00――18:00、可以根據現場管理規定以及客戶特殊需要適當調整。但有可能發出較大嗓音或影響其他住戶休息的施工作業項目不得在8:00――18:00以外時段進行施工。

  2、在裝修周期內,工地須持續有作業人員正常施工,不得無故造成工地內無人的情況。如有特殊原因應提前向公司報備,并向客戶請假,在取得客戶同意后方可暫停施工。

  3、當工地出現可能無法按合同工期交付的情況時,不得停工。

  4、因工藝在求必須暫停施工的情況(如不具備施工條件、地暖施工、油漆等待干燥等)可不向公司報備,但必須提前向客戶說明。

  第5條材料及物品擺放規定

  1、施工工地在開工之日至墻面乳膠漆施工開始前均應按規定張貼“定置指示牌”定置指示牌至少包括:“材料堆放區”“工具擺放區”指示牌。

  2、施工材料及施工工具的堆擺放應按現場標識指示實行定置管理。施工材料須實行分區堆放,同類型材料應堆放在同一區域。

  3、業主采購的材料應當簽署書面交接記錄并堆放在不影響作業的單獨區域。有包裝的材料在使用前不得自行打開包裝,無包裝的材料應妥善進行成品保護。

  4、業主自購的甲供材入場時交由項目經理或由項目經理指定的負責組長代為管理,項目經理或組長應細心驗收貨物并進行必要清點,在驗收單上注明簽字。交接后,如出現物品的損壞、遺失或數量不符,由項目經理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6條現場人身及財產安全管理規定

  1、現場施工人員必需著裝整齊上崗,注意現場廢棄材料的堆放,避免意外傷害事件的發生。

  2、所有帶電工具均應按裝插頭并使用插座面板接電使用,嚴禁直接將電線插入接線盒進行施工。所有電線接線處通電前均應實施絕緣保護,嚴禁通電時有線頭裸露。

  3、工地內所有未接面板、電線的線頭須用膠帶包好收入線盒內。

  4、高空作業時,須采用結實可靠的支撐物并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

  5、工地現場在任何情況下均嚴禁出現明火,決不允許易燃物品做墊腳,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燒水做飯。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8

  一、考勤管理

  1、公司辦公室人員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不請假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出現曠工現象(包括開會、業余時間學習、公司安排其他活動等)及擅自離崗。每遲到、早退一次按C類扣罰標準進行扣罰(A、B、C、D類扣罰標準見本守則第十七條,下同),超過30分鐘作曠工半天處理(無法及時通知等特殊原因除外);

  2、凡上班時間需要中途離崗、離廠,必須向所屬單位負責人請假,否則,半小時內按早退處理,超過半小時按曠工處理。因離崗、離廠造成損失的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處罰;

  3、公司員工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時上下班的應請假,未經批準而不按時上下班的作曠工處理。

  二、辦公室管理

  1、員工上班時間,未經主管領導同意批準,不得接待私人探訪,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視具體情況按A類—C類扣罰標準進行扣罰;

  2、工作時間辦公室內不準吃食物,違者按D類扣罰標準進行扣罰;

  3、不準使用公司辦公電話打私人電話,也不可以用自己與親友長時間電話聊天,違者視情節輕重按B類—C類扣罰標準進行扣罰;

  4、工作時間不得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志、買賣保險以及干與工作無關的事,違者按C類扣罰標準進行扣罰;

  5、不得在上班時間利用電腦上網玩游戲,上網做與工作無關的任何事情。凡發現每次按A類扣罰標準進行扣罰;不得在上班時間上網從事非工作范圍活動,一經發現按B類扣罰標準進行扣罰;

  6、不得利用網絡做自己個人的其它生意。不得向朋友透露公司商業機密。凡發現每次按A類扣罰標準進行扣罰;不得在上班時間上網從事非工作范圍活動,一經發現按B類扣罰標準進行扣罰;

  7、上班要自覺樹立企業形象,時常保持辦公環境整潔,辦公臺面文件擺放整齊。不準躺或坐在辦公臺上,違反者按C類扣罰標準進行扣罰。

  8、辦公桌上私人物品不得超過三件(茶具、手機、其它)

  9、辦公室內一律禁止吸煙,否則一經發現按A類扣罰標準進行扣罰。

  10、員工不得在辦公室進行午餐,午餐必須到飯堂就餐。

  11、各辦公室、會議室沒有人工作時,應自覺做到人離熄燈,并關上空調(或風扇)等電源開關;關閉電腦電源、打印機、復印機等辦公設施在一小時內不使用時要關閉電源;

  12、使用完衛生間后,要關閉水籠頭等水源設施。凡違反者將視其浪費程度按A類—C類扣罰標準進行扣罰處理;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9

  第一章 入職指引

  第一節 入職與試用

  一、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二、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執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三、入職

  第二節 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7 。5小時。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為工作時間

  12:00-13:30為午餐休息

  周六:上午:8:30-12:00為工作時間

  實行輪班制的部門作息時間經人事部門審查后實施。

  二、考勤

  1、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

  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

  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后,計曠工一次。

  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

  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a、員工病假須于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愈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后,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準,其余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準,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出差

  (1)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準后,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請單》上注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5、請假出差批準權限:

  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6、加班(1)加班應填寫《加班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為基數,以天為單位計算。

  (2)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算:

  工作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150%

  休息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200%

  法定節 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300%

  (3)人事部門負責審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4)公司內臨時工、兼職人員、部門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不計算加班費。

  (5)公司實行輪班制的員工及駕駛員加班費計算辦法將另行規定。

  7、考勤記錄及檢查

  (1)考勤負責人需對公司員工出勤情況于每月五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予以上報,經部門領導審核后,報人事部門匯總,并對考勤準確性負責。

  (2)人事部門對公司考勤行使檢查權,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行使檢查權。檢查分例行檢查(每月至少兩次)和隨機檢查。

  (3)對于在考勤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給予100元以上罰款,情節 嚴重者作辭退處理。

  第四節 人事異動

  一、調動管理

  1、由調入部門填寫《員工內部調動通知單》,由調出及調入部門負責人雙方同意并報人事部門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調動由總裁(子公司由總經理)批準。

  2、批準后,人事部門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3、普通員工須在三天之內,部門負責人在七天之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4、員工本人應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職,人事部門將相關文件存檔備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信息置換。

  5、人事部門將根據該員工于新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職責,對其進行人事考核,評價員工的異動結果。

  二、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準后轉送人事部門審核,高級員工、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辭職必須經總裁批準。

  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后,人事部門負責了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并將信息反饋給相關部門,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

  3、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

  4、人事部門統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辦理社會保險變動。

  5、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6、人事部門將《離職手續清單》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并進行員工信息資料置換。

  三、辭退管理

  1、見本手冊第一章

  2、部門辭退員工時,由直接上級向人事部門提交《辭職申請表》,經審查后報總裁批準。

  3、人事部門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并向員工下發《離職通知書》。

  4、員工應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的清還手續;員工在約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和離職補償金。

  5、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6、人事部門在辭退員工后,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并進行員工資料信息置換。

  第二章 行為規范

  第一節 職業準則

  一、基本原則

  1、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 制度。

  2、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利益為重,對社會負責。不做有損公司形象或名譽的事。

  3、公司提倡簡單友好、坦誠平等的人際關系,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相互協作。

  4、公司內有親屬關系的員工應回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工作。

  二、員工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準,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或證明

  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意見、信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

  1、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兼職于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

  3、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

  2、投資于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系中,若發生回扣或傭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為貪污。

  六、保密義務:

  1、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公司密級文件、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等。

  第二節 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著、發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于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發、怪發,女士不留怪異發型,不濃妝艷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干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煙,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并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嘩。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范,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閑聊。

  七、文具領取應登記名稱、數量,并由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文具,并節 約使用。

  八、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復印、傳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必須按規定保存。

  十、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咨詢不屬自己職責范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詢對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為保障公司高效運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范,并且合理,按規定辦。2、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范,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并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3、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范,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

  第三節 獎懲

  一、獎懲種類

  獎懲分行政、經濟兩類。其中:行政獎勵包括表揚、記功、記大功、升職或晉級,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

  金、獎品、有薪假期。行政處罰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除名,經濟處罰包括降薪、罰款、扣發獎金。

  二、獎勵條件

  1、維護團體榮譽,重視團體利益,有具體事跡者

  2、研究創造成果突出,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者

  3、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合理化建議,采納后具有成效者4、積極參與公司集體活動,表現優秀者

  5、節約物料、資金,或對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遇有突變,勇于負責,處理得當者

  7、以公司名義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文章者

  8、為社會做出貢獻,并為公司贏得榮譽者

  9、具有其他特殊功績或優良行為,經部門負責人呈報上級考核通過者

  三、懲罰條件

  1、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3、貪污挪用公款或盜竊、蓄意損害公司或他人財物者

  4、虛報、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者

  5、泄漏科研、生產、業務機密者

  6、謾罵、毆打同事領導,制造事端,查證確鑿者

  7、工作時間內打架斗毆、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產秩序者

  8、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規定措施

  9、管理和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損失者

  10、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費公物者

  11、談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12、工作時間擅離工作崗位,致使工作發生錯誤者

  13、因疏忽導致設施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

  14、工作中發生意外而不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者

  15、對有期限的指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拒不接受領導建議批評者

  17、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者

  18、發現損害公司利益,聽之任之者

  19、玩忽職守或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行為

  四、獎懲相關規定

  1、行政獎勵和經濟獎勵可同時執行,行政處罰和經濟處懲可同時執行,獎懲輕重酌情而定。

  2、獲獎勵的員工在以下情況發生時,將作為優先考慮對象:(1)參加公司舉行或參與的各種社會活動(2)學習培訓機會(3)職務晉升、加薪(4)公司高層領導年終接見

  3、一年內功過相當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后過。可相互抵消的功過如下:(1)大過一次與大功一次(2)記過一次與記功一次(3)警告一次與表揚一次

  4、表揚三次等于記功一次,記功三次等于大功一次,記過三次等于大過一次。

  5、各級員工獎懲由所在部門或監督部門列舉事實,填寫《獎懲申報單》,集團總部員工及各子公司中級以上員工獎懲,經人事部門查證后核定,記功(記過)以上獎懲需經總裁審批,子公司其余員工獎懲由人事部門查證后,經總經理審批。

  6、各項獎懲事件,需書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時記錄備案,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受處罰員工如有不服可在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門申訴,人事部門經核查后將處理結果反饋給申訴員工。

  第三章 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節 薪酬

  一、薪酬

  1、原則:以貢獻、能力、態度和責任為分配依據,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2、適用對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3、薪酬組成:基本工資(含工齡工資、學歷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工資、獎金。

  (1)崗位工資根據工作崗位和崗位所需要的技能確定,不同崗位對應不同的崗位工資級別。

  (2)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實際參加工作時間和員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時間來確定。

  (3)學歷工資根據員工所具有的學歷水平來確定。

  (4)績效工資根據公司對員工考評結果確定。

  4、工資制度

  (1)年薪制。適用于公司總裁、副總裁及其他經總裁批準的特殊人才。工資總額=基本工資+年終獎金。

  (2)提成工資制。適用于從事營銷的工作人員。工資總額=崗位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工資+年終獎金。

  (3)結構工資制。適用于中基層管理人員、生產技術人員、職能人員、后勤管理人員。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4)固定工資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后勤服務人員。

  (5)計時工資制。適用于工作量波動幅度大的生產操作工人。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計時工資。

  (6)新進人員工資:試用期內一般定為招聘崗位工資等級內第一檔工資的70%發放,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

  5、公司按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酬,付薪日期為每月15日,支付上月薪酬。若遇節 假日,順延至最近工作日發放。試用期員工以現金形式領取,正式員工以個人銀行帳戶形式領取。

  二、調整機制

  1、集團薪酬管理是根據公司實際發展情況,聯系市場薪資水平與人力資源供求情況實行“市場化動態薪酬管理”。管理委員會于每年底進行議薪,人事部門根據公司效益及社會同行業工資變化情況,提出薪資水平合理化調整建議后報管理委員會審議。

  2、員工工資級別調整的依據:

  (1)公司范圍的工資調整。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相應調整全公司范圍的員工工資水平。

  (2)獎勵性薪金晉級。其對象為在本職崗位工作中表現突出,在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

  (3)職級變更。員工職級發生變動,相應調整其在該職級內的基本工資。

  (4)員工在年終考核中,工作績效低下者,將被下調崗位薪金。

  (5)根據員工即期表現上浮或下調其崗位薪金,以及時激勵優秀、督促后進。

  3、崗位薪金晉級,新崗位薪金從公司下發有關通知的下月一日起執行;崗位薪金降級從公司下發有關通知的當月起執行。

  第二節 福利

  1、假期

  (1)休息日:公司全體員工在法定工時以外,享有休息日。

  (2)法定假日:全體員工每年均享有以下10天帶薪(視為上班)假日:

  a元旦(公歷1月1日)

  b 春節(農歷新年初一、初二、初三)

  c勞動節 (公歷5月1日、2日、3日)d 。國慶節(公歷10月1日、2日、3日)

  e婦女節 (3月8日,女員工放假半天)

  (3)婚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結婚時,可憑結婚證書申請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4)產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可申請有薪產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晚育的順產120天,難產135天。男26周歲、女24周歲以上初育為晚育。

  (5)男員工護理假7天,晚育者為15天(限在女方產假期間,含休息日和法定節 假日)。

  (6)慰唁假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請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親屬在外地的,帶薪路途假另計,路費自理。

  (7)工傷假因工受傷休假視為上班,具體情況按國家社會保險法規辦理。

  (8)公假員工參加國家法律規定的義務或公益活動、參加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入學或資格考試經所在部門及人事部門批準的,可按上班時間計發薪資。

  (9)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憑縣、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請假。其中十天以內病假按基本工資80%計發病假工資,累計十天以上者按基本工資50%計發病假工資,醫療期限的確定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10)休假規定員工提前15日向直接主管及人事部門申報擬休假的種類和時間,協商安排休假具體事宜。因工作原因,未能休以上(3)-(7)項假期的,按休息日加班標準給予工資補貼。

  2、保險:公司為正式員工辦理養老、工傷、生育、和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

  3、賀儀與奠儀

  (1)正式員工結婚,公司將致新婚賀儀人民幣300元。

  (2)正式員工直系親屬去世,公司將致奠儀人民幣300元。

  4、過節費公司視經營情況在法定節日或公司紀念日發放賀金或賀禮。

  5、健康檢查:公司每兩年出資為工作滿一年的員工進行身體健康檢查。

  6、員工活動:公司不定期舉行各種員工活動。

  第四章 培訓、考核與發展

  第一節 培訓管理

  一、培訓目的:塑造企業文化,促進人力資源增值,提升經營績效。

  二、培訓原則:員工培訓需求與公司發展需要相結合。

  三、公司培訓管理的常設機構是培訓組,隸屬人力資源部,:除培訓發展主管外,其余崗位均為兼職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在集團范圍內選拔產生。

  四、公司培訓分為一級培訓、二級培訓。

  1、一級培訓由人力資源部主辦,負責集團中級以上人員(含分子公司總經理)管理培訓,集團總部員工自我管理培訓及新員工職前培訓、外派培訓等。

  2、二級培訓由集團各中心或分子公司主辦,負責本單位業務培訓、崗位培訓及外派培訓。培訓結束到人力資源部備案。五、培訓積分制1、培訓組每年初將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及培訓需求調查結果,確定培訓課程設置及相應學分,參加培訓并通過考核者即可獲得學分。培訓組同時為每位學員建立培訓檔案,記錄每年度培訓測試成績、積分。

  2、各崗位培訓積分標準由培訓組每年度調整一次。正式員工績效考核將結合本人全年培訓積分進行,積分不達標者績效考核將受影響。員工晉升必須獲得擬晉升職級資格的培訓積分,否則僅提升為代理職務。

  3、公司全員培訓及特別要求的重要培訓,無論積分是否達標,均需參加。

  4、公司規定的培訓課程,人事部門將嚴格考勤。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課,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應向人事部門請假。

  六、員工自我培訓

  1、公司鼓勵員工利用工作之余參加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學歷學位考試、職稱考試、執業資格考試。資歷考試如確需占用工作時間,可憑培訓考試機構的證明,經人事部門主管負責人審核,獲準后按公假處理。

  2、員工在職參加與本崗位有關的學歷教育或培訓時,確需占用周六工作時間的,可憑入學證明,經部門及人事部門負責人審核、獲準后,按公假處理。但當臨時有重要工作安排或工作需要時,應服從公司安排。

  3、對于取得更高學歷學位、職稱、資格者,公司將作為員工晉級的重要依據。

  七、培訓費用報銷

  1、人力資源部根據年度培訓規劃制定一級培訓費用預算,報總裁批準。

  2、二級培訓費用由集團各部門及分子公司根據培訓計劃提報預算,經人力資源部審查后報總裁批準。

  3、集團總部外派培訓費用1000元以內,由人力資源部審批,1000元以上由總裁審批;子公司外派培訓在預算范圍內的由本公司總經理審批。訓費用超過1000元者需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限,培訓結束后培訓資料及獲得證書原件由培訓組存檔,經培訓主管簽字后,方可報銷費用。

  4、員工培訓后在公司工作時間未滿《培訓協議》約定年限,公司有權按協議追究相應責任。

  第二節 績效考評

  一、考評目的1、通過對員工能力、努力程度以及工作業績進行分析評價,把握員工工作執行和適應情況,確定人才開發的方針政策及教育培訓方向,合理配置人員,明確員工工作的導向。

  2、保障公司高效運行。

  3、充分發揮激勵機制作用,實現公正合理及民主管理,激發員工工作熱情,提高工作效率。

  二、考評原則

  1、以績效為導向原則。

  2、定性與定量考評相結合原則。

  3、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4、多角度考評原則。

  三、考評周期

  1、月度考評:月度考評的主要內容是本月的工作業績和工作態度。月度考評結果與工資直接掛鉤。生產人員進行月度考評。

  2、季度考評:季度考評的主要內容是本季度的工作業績和行為表現。季度考評結果與下一季度的月浮動工資直接掛鉤。第四季度直接進行年度考評。事務人員、營銷人員、技術研發人員、管理人員(高層管理者外)進行季度考評。

  3、年度考評:年度考評的主要內容是本年度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進行全面綜合考評,年度考評作為晉升、淘汰、評聘以及計算年終獎勵的依據。公司所有員工均進行年度考評。

  四、考評程序

  相關考評者對被考評者提出考評意見,人事部門將考評結果進行匯總,并報考評委員會審批,由被考評者的直接上級將審批后的考評結果反饋給被考評者,并就其績效和進步狀況進行討論和指導。人事部門將考評結果歸檔,同時用于計算績效工資及獎金。

  五、結果分級

  考核等次分為五級,分別是優、良、中、基本合格、不合格。隔級上級根據所管部門人員數綜合考慮,確定考核等次,但“優”不得超過分管總人數的10%,“優”與“良”之和不超過分管總人數的30%。

  定義超越崗位常規要求;完全超過預期地達成了工作目標完全符合崗位常規要求;全面達成工作目標,并有所超越符合崗位常規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地達成工作目標基本符合崗位常規要求,但有所不足;基本達成工作目標,但有所欠缺不符合崗位常規要求,不能達成工作目標得分90分以上80-89分70-79分60-69分60分以下。

  六、結果

  使用考評結果可作為以下幾類人事工作的依據:

  1、職務晉升:年度考評為優或連續兩年年度考評為良的'員工,優先列為職務晉升對象。

  2、職務降級:年度考評一次不合格或連續兩年基本合格的員工給予行政降級處理。

  3、工資晉升:年度考評為優或年度考評連續兩次為中等以上的員工,在本工資崗位級別內晉升檔次。

  4、降檔:季考評連續兩次不合格的人員進行工資降檔;年終考評結果不合格或連續兩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進行工資降檔。

  5、培訓:根據績效統計分析結果,制訂培訓規劃,有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培訓。

  、職業發展指導:根據績效統計分析結果及雙向溝通,修正員工職業發展設計。

  七、申訴及處理

  被考評者對考評結果持有異議,可以直接向管理委員會申訴。管理委員會在接到申訴后,一周內必須申訴的內容組織審查,并將處理結果通知申訴者。

  第三節 職業發展

  一、公司為每位員工提供持續發展機會,鼓勵員工通過工作和自我學習不斷提高自己。在出現職位空缺情況下,具有敬業、協作、學習、創新精神的員工將獲得優先的晉升和發展機會。

  二、結合個人特長及在公司崗位職責,員工填寫《員工職業發展規劃表》、《員工能力開發需求表》,人事部門協助員工所在部門為每位員工建立職業發展檔案。

  三、人事部門根據新員工入職前的職稱、學歷及調整后的崗位設定級別。試用期滿合格,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能力及表現確定轉正定級意見。

  四、新員工入職后,由部門負責人擔任職業輔導人,幫助新員工明確職業發展方向,促進員工個人發展。被輔導人的工作表現及未來在公司職業發展將成為考核部門負責人指標之一。

  五、員工職業發展通道

  職務職級管理類 專業技術類 業務類

  1、高層管理人員 資深師資深 業務員

  2、中層管理人員 高級師高級 業務員

  3、基層管理人員師二級業務員

  4、助理師一級業務員5員初級業務員

  六、如果符合以下條件,員工將有機會獲得晉升:

  1、職業道德良好

  2、工作業績突出

  3、工作能力強

  4、熟悉擬晉升職務工作

  5、上年度考核成績“良”以上

  6、完成規定培訓積分

  第五章 員工權益

  一、勞動安全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及必要的勞動保護。

  2、在災害條件下堅守崗位的員工,當人身安全面臨危險時,應撤離至安全地帶。

  3、保管公司財產的員工,接到預警信號后,在確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公司財產安全 。

  二、權利保障:

  1、員工享有法律規定和公司制度賦予的咨詢權、建議權、申訴權與保留意見權,公司對這些權利予以尊重和保障。

  2、對下列情況,員工有權提出申(投)訴以得到公正待遇:

  (1)認為個人利益受到不應有的侵犯;

  (2)對處理決定不服;

  (3)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見;

  (4)發現有違反公司各項規定的行為;

  3、申(投)訴方式:

  (1)逐級申訴或向公司人事部門、集團監察委員會直至總裁提出申(投)訴;

  (2)可書面或面談兩種方式申(投)訴;

  (3)《申(投)訴書》必須具名,否則可能難以得到解決。

  (4)受理申(投)訴者應在五個工作日內給予回饋。

  (5)對處理結果及反饋意見不滿意的可繼續向上一級申訴。

  (責任編輯:小云)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10

  一、建筑工程公司管理制度有哪些?

  1、基本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基本制度是企業帶方向性的根本性制度。如經理負責制;企業黨組織的工作制度;職工代表大會民主管理制度。

  2、工作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工作制度主要包括經營工作、技術工作、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制度,是指企業為搞好經營管理而制定的各種規定、標準、辦法、條例等。企業經營管理制度經營決策制度。包括企業重大決策問題的工作方法、程序、職權的規定。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工程承包,工程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總分包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規定。計劃管理制度。包括企業中長期計劃、年季計劃的編制、實施、檢查評價等工作的規定。預結算制度。包括預算編制、更改簽證、竣工結算等工作的規定。施工管理制度。包括施工準備、施工計劃(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作業計劃)、工程任務單、施工調度、現場管理制度等。技術管理制度。包括技術資料管理辦法、圖紙會審制度、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和審批制度、技術交底制度、計量制度、材料檢驗制度、技術操作規程等。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包括技術標準、施工質量檢驗辦法,隱蔽工程驗收辦法、質量事故處理和報告制度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規程、環保防護制度、現場消防制度、安全事故處理報告制度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包括定員、定額管理制度,職工考勤制度,職工培訓制度,職工調配制度,職工的工資、獎勵、升級、退休離休等各項制度。材料管理制度。包括材料消耗定額管理制度,物資采購、驗收制度,倉庫保管制度,材料領發制度,余料退庫、廢料回收制度,周轉材料租用制度等。

  (8)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包括裝備計劃、購置、驗收、保管、保養、維修、使用及操作等管理制度。(9)財務管理制度。包括會計制度,成本核算辦法、固定資產、流動資金、現金出納、經濟活動分析等管理制度。

  (10)其他管理制度。

  3、責任制

  責任制是根據社會化大生產分工協作要求而制定的制度,規定企業內部各級組織、各類人員在本職上應承擔的任務和責任。主要包括:崗位責任制。包括各級領導崗位責任制、職能機構和職能人員崗位責任制、生產工人崗位責任制等。管理業務責任制。包括生產(施工)責任制、技術責任制、經濟責任制等。交接班責任制。包括工序之間的交接責任制、工作班之間的交接班責任制等。

  二、建筑工程公司經營范圍

  1、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電工程、環保工程、給排水管網工程、園林綠化工程、鋼構制作安裝工程、非標制作工程、設備安裝工程、消防管網安裝。(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2、建筑材料的技術研發、推廣、生產、銷售、租賃、鋁合金模板的生產、鋁合金模板及腳手架的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3、環境藝術設計、建筑工程設計、城市規劃設計、雕塑設計、景觀園林設計、平面設計、藝術品設計;室內外裝飾工程、市政工程的設計、施工設計、制作國內各類廣告;工程技術管理,商務信息咨詢;銷售:建筑裝飾材料、家居飾品、電子商務技術服務及咨詢。建筑工程公司經營范圍1、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電工程、環保工程、給排水管網工程、園林綠化工程、鋼構制作安裝工程、非標制作工程、設備安裝工程、消防管網安裝。(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2、建筑材料的技術研發、推廣、生產、銷售、租賃、鋁合金模板的生產、鋁合金模板及腳手架的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3、環境藝術設計、建筑工程設計、城市規劃設計、雕塑設計、景觀園林設計、平面設計、藝術品設計;室內外裝飾工程、市政工程的設計、施工設計、制作國內各類廣告;工程技術管理,商務信息咨詢;銷售:建筑裝飾材料、家居飾品、電子商務技術服務及咨詢。

  三、建筑工程公司資質條件有哪些

  1、因為建筑工程公司資質有不同的等級,如果要達到一級資質,凈資產就要達到1億元,公司需要配置主要的人員,這里面有工程師,人數不能夠低于12人。還有注冊建筑師,不能夠少于9人,相關的技術負責人從事相關行業要有一定的年限規定,不能夠少于10年、還有一些是管理人員,要有崗位證書,這里面有勞動力人員、質量人員、安全員等等。

  2、除此以外,要在過去的幾年當中承接兩類工程,質量都要合格,建筑面積需要達到3萬多平方米。

  3、如果選擇的是二級資質,凈資產達到4,000萬元以上,關于建筑工程師、專業建筑師、負責人,還有管理人員、施工人員等等都有一定的人員數量要求。而三級資質標準相對來說要求低一些,比如凈資產需要達到800萬元以上,當然還需要有公司的主要人員,對于不同的工種也會做出了規定。

  建筑施工企業是指答從事建筑工程和設備安裝工程的生產企業。建筑施工企業產品按其性質不同,可分為建筑工程和設備安裝工程兩類。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11

  一.設計部規章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考勤制度,不準遲到、早退。衣著整潔,儀表端正;

  2.對客戶文明、禮貌,不講臟話;

  3.中午不允許喝酒、鬧事;除工作需要外。

  4.人員電腦應專人專用,如人為損壞,由當事人賠償。上班期間不允許利用電腦玩電子游戲看視頻等與工作無關事宜,影響本公司形象者;罰款最低500元;

  5.不允許無故到其它公司亂竄,泄露公司內部事項;違者罰款10000元;

  6.遵守與客戶約定的時間,按時洽談,出方案;

  7.按時參加公司的例會及各類活動,不允許遲到或無故不到;指紋考勤機作為唯一遲到早退記載,遲到一次50元。月遲到超過3次者底薪、提成減半。設計師需互相監督,如發現存在包庇行為,重罰200元/次;

  8.未經公司允許,以低于公司標準報價簽約者,由于設計造成失誤者,設計師承擔責任;并承擔連帶罰金;

  9.私下不允許收取客戶設計費或訂金,不允許設計師以公司名義接私單;不允許設計師代買主材,如被客戶投訴屬實者,承擔處罰;如被公司發現的,直接辭退,當月工資底薪清零;不許從事第二職業,不得擅用公司之名來謀取私利。

  10.上班無故遲到、曠工者,按公司考勤管理辦法嚴格執行;嚴格遵守公司作息時間,曠工早退者,同第七條;

  11.每月休息8天,為串休工作日,上班請假須提前3天找公司經理批準后生效;并簽寫請假條上交,凡口頭請假均視為無效;

  12.每天定時收拾各自辦公區域,做到整潔明亮。如未達到標準者,罰款20元;如有異議,到會計部索要本月工資,自行離開;辦公桌擺放物品標準:電腦居中,筆筒、電話、紙巾右上角。其他物品用完即刻放入抽屜或者文件柜中。

  13.嚴守公司秘密,嚴禁私自將公司的文件、技術資料帶出。不允許私自挪用或私藏客戶定金、工程款,違反者嚴肅處罰;

  14.設計師有責任對所設計的工程協助辦理中期增減項并簽字,如因設計師未簽字的增項款,不計入提成范圍;如因設計師原因,增項款未被收回或未達到公司標準。設計師承擔處罰,提成減半;

  15.拖延不能辦理中期增減項所造成的損失,設計師承擔責任;

  16.不論任何原因、任何情況,在公司與客戶與員工發生爭執,承擔處罰;

  17.以上日常工作行為規范,請各設計師嚴格遵守,違反規定者,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0-500元的罰款和警告;

  18.嚴禁跳槽到于公司利益相關公司就職,因此產生對公司利益損害,公司追究其發了責任。

  二.工程管理制度

  1.招聘負責單位為裝飾公司質管中心--工程管理部;

  2.施工單位負責人(項目經理)應聘(晉升)條件:

  3.招聘(晉升)程序:應聘(晉升)者報名----工程部經理審核其提供的資料(個人資料、施工隊伍工人資料)----面試(口頭考核、書面考核)----總經理對固定施工工人施工能力考核----總經理對施工實景考核;

  4.錄用:考核合格的應聘(晉升)者交納壹萬元工程保證金、質量押金后(或由其墊資壹萬元)簽署錄用協議;對其所屬施工工人按招聘程序進行考核招聘并進行上崗前培訓。

  三.市場部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準遲到早退。

  2.著裝、談吐、儀表要得體大方。

  3.應把一天的工作在下班之前向主管領導匯報。

  4.要有團隊精神,主倡員工之間的團結合作理念。

  5.每天要保持良好的心態,去開拓市場尋找市場。

  6.不許從事第二職業,不得擅用公司之名來謀取私利。

  7.要以誠待人,與客戶要保持良好的關系。

  8.對工作要有極強的責任心,做事從公司的整體利益出發,不要把任何個人感情帶到工作中。

  9.應勤奮工作、積極開拓市場,為公司建立一個廣泛的網絡關系。

  10.要熟悉市場、人工費、材料費及材料的品種、規格、用途等。

  11.對客戶要用普通話流利的講出家庭裝修施工過程。

  四.材料采購人員制度

  1.材料采購人員應本著對公司高度負責的態度,在保證材料質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公司經營成本。

  2.本公司的材料采購由設計人員確定品種、規格;由工程部負責詢價;在洽談過程中必須由兩人以上參加。

  3.材料采購人員應熟悉建材市場,熟練掌握市場行情。積極采取各種有效手段保證材料的及時供應。

  4.大宗材料的采購應當事先簽定供銷合同,并報集團財務中心存檔。

  5.材料采購人員在購銷過程中玩忽職守、以權謀私,在材料質量、價格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直至辭退;情節嚴重的可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部門職能及崗位職責

  第一節部門職能

  一、行政部

  直屬總經理室管轄的公司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公司的人力資源、文書檔案、員工考核和辦公室管理工作,并負責各部門的協調與統籌以及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制定和監督執行等。

  二、工程部

  直屬總經理室管轄的工程施工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公司的工程項目的預決算工作、工程施工人員及材料的調配和施工現場的管理。

  三、設計部

  直屬總經理室管轄的工程施工圖設計與廣告設計部門,主要負責公司的各項工程的施工圖紙和廣告的設計和現場驗證工作。

  四、客戶部

  直屬總經理室管轄的業務洽談和客戶咨詢服務部門,主要負責公司的公關、客戶咨詢服務以及聯系業務、洽談業務工作和協調聯系設計、施工部門保證施工符合客戶要求,并負責催收工程款等。

  五、財務部

  直屬總經理室管轄的財務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公司的財務收支、賬目處理、財務核算、編制財務報表以及現金管理等工作。

  第二節崗位職責

  一、總經理助理

  1、直接在總經理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協助總經理全面主持公司的行政事務和日常事務工作,當好總經理的助手與參謀。

  2、愛崗敬業,恪盡職守,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縱觀全局,站在公司發展的高度來運籌工作。

  3、根據總經理的旨意和本公司實際指導行政部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并以身作則,起好模范帶頭作用。

  4、協助總經理策劃公司未來的發展方向、規模及模式,描繪出公司未來的宏偉藍圖。

  5、嚴格公司內部管理,認真督查、考核各部門工作的執行情況,并根據其優劣作出獎勵或處罰,以保證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行。

  6、統管公司各部門,處理好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使其步調一致,協同作戰,形成合力,以提高工作效率與經濟效益,促進公司的進一步發展。

  7、根據公司發展需要指導相關部門組織好新員工的招聘、培訓以及試用期的考核等工作。

  8、督促工程部抓好各項工程的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工作,使各項工程能按質按量按期完成。

  9、努力學習與鉆研,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覺悟及業務水平和管理水平。

  10、努力完成總經理交賦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部經理

  1、在總經理領導下,全面主持行政部工作,主管公司行政事務和日常事務工作,愛崗敬業,務實創新,開拓進取。

  2、根據總經理的旨意和本公司實際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并以身作則,帶頭執行。

  3、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組織好新員工的招聘、培訓以及試用期的考核等工作。

  4、督促本部門有關人員作好工人的出勤統計和公司員工的考核工作。

  5、負責對外聯絡、接待、洽談,對內協調、巡查、督辦,保證良好的外部關系和公司內部決議的暢通。

  6、努力協調和督促公司各部門之間的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協同作戰,緊密配合,確保各項工程的按質按量按期完成。

  7、努力學習與鉆研,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覺悟及業務水平和管理水平。

  8、負責組織好每周的行政辦公會和員工工作例會。作好周工作計劃與小結。

  9、完成總經理交賦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部副經理

  1、在總經理領導下,直接受行政部經理領導,協助經理主持行政部工作,處理好行政事務和日常事務工作。愛崗敬業,務實進取,開拓創新。

  2、協助部門經理制定符合本公司實際的各項規章制度,并以身作則,帶頭執行。

  3、根據公司發展需要協助部門經理組織好新員工的招聘、培訓以及試用期的考核等工作。

  4、督促本部門有關人員作好工人的出勤統計和公司員工的考核工作。

  5、在部門經理的領導下做好對外聯絡、接待、洽談,對內協調、巡查、督辦工作,保證良好的外部關系和公司內部決議的暢通。

  6、努力學習與鉆研,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覺悟及業務水平和管理水平。

  7、根據公司工作情況收集各方面意見,按周提交行政辦公會研究解決,并協助部門經理組織好每周的員工工作例會及作好每周工作的小結和下周工作安排。

  8、完成總經理及部門經理交賦的其他工作。

  四、行政助理

  1、在部門經理、副經理領導下處理好行政事務和日常事務工作。

  2、遵守本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安排,恪盡職守,努力工作。

  3、在部門領導的指導下參與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和督查,并如實的將執行情況反映給上級,以便及時處理和糾正。

  4、負責巡查各施工現場,收集各部門的工作,業務活動情況,并認真作好記載,及時向上級匯報。

  5、努力學習與鉆研,開拓創新,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覺悟與業務水平。

  6、努力完成上級交賦的其他工作。

  五、文秘人員

  1、在部門經理、副經理領導下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2、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安排,恪盡職守,愛崗敬業,努力工作

  3、主要負責具體處理行政事務和日常事務工作,即:

  (1)起草、打印和發送各類文稿、文件。

  (2)負責公關和禮儀接待工作。按規定建立和保存員工檔案,妥善管理辦公用品。

  (3)聽辦公室電話,并作好記錄,根據情況及時處理或向上級匯報處理。

  (4)做好工作日程安排及辦公會議記錄,

  (5)負責收發和保存辦公室郵件、信函。并做好員工的考勤、考核工作。

  4、努力學習與鉆研,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覺悟與業務水平。

  5、竭力完成上級交賦的其他工作。

  六、工程部經理

  1、在總經理領導下全面主持工程部工作,主管公司各項施工工程,愛崗敬業,務實創新,開拓進取。

  2、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決議,并帶頭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3、全面負責工程的預決算,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工作,并根據施工任務的多少和輕重緩急合理的調配人員和配送材料。

  4、組織各工組員工認真學習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并督查執行情況,對違章違規的員工給予批評教育,并將情況通報行政部擬定處理意見。負責督促檢查各工組對工人的考核考勤,要求對工人的出工、誤工記載以及工時的計算必須準確無誤。

  5、努力學習與鉆研,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覺悟及業務水平和管理水平。

  6、作好施工的周工作計劃與小結,不斷總結經驗,改進管理方法,以提高工作效率。

  7、完成總經理交賦的其他工作。

  七、工程部副經理

  1、在總經理領導下,直接受部門經理的領導,協助經理管理好公司各項施工工程,愛崗敬業,務實創新,開拓進取。

  2、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決議,并帶頭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3、協助部門經理抓好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尤其要著力抓好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工作,并根據施工任務的多少和輕重緩急合理的調配人員和配送材料。

  4、組織員工認真學習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并督查執行情況,對違章違規的員工給予批評教育,并將情況通報行政部擬定處理意見。

  5、督促核查對工人的考核考勤,要求對工人的出工、誤工記載以及工時的計算必須準確無誤。

  6、努力學習與鉆研,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覺悟及業務水平和管理水平。

  7、作好施工的周工作計劃與小結,不斷總結經驗,改進管理方法,以提高工作效率。

  8、完成總經理及部門經理交賦的其他工作。

  八、工程部主管

  1、在部門經理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管理好所負責的工區的各項施工工程,愛崗敬業,務實創新,開拓進取。

  2、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決議,帶頭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3、協助部門經理抓好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尤其要著力抓好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工作,并根據施工任務的多少和輕重緩急合理的調配人員和配送材料。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12

  1、總工辦在公司總經理、總工程師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是公司技術管理的歸口部門。

  2、總工辦按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xx)的要求,完善公司監理工作程序。

  3、參與編寫、審定重大工程的監理投標文件、監理大綱、監理規劃。

  4、協助解決重大監理工程項目的工程技術和工程質量問題。

  5、掌握工程技術發展信息,組織公司內部監理技術業務的研討與交流。

  6、總工辦負責公司監理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

  7、協助工程部進行對項目監理部的考核及技術考試。

  7、及時轉發國家、省、市、行業頒布的規范、標準、規程。

  8、及時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13

  一、建筑工程公司管理制度有哪些

  建筑施工企業規章制度種類繁多,一般按其作用和性質可分成三大類。

  1、基本制度。建筑施工企業基本制度是企業帶方向性的根本性制度。

  2、工作制度。建筑施工企業工作制度主要包括經營工作、技術工作、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制

  度,是指企業為搞好經營管理而制回定的各種規定、標準、辦法、條例等。

  3、責任制。責任制是根據社會化大生產分工協作要求而制定的制度,規定企業內部各級組織、各類人員在本職上應承擔的任務和責任。

  建筑施工企業是指答從事建筑工程和設備安裝工程的生產企業。

  建筑施工企業產品按其性質不同,可分為建筑工程和設備安裝工程兩類。

  二、公司管理制度的分類是什么

  公司管理制度大體上可以分為規章制度和責任制度。規章制度偏重于工作內容、范圍和工作程序、方式,如管理細則、行政管理制度、生產經營管理制度。責任制度側重于規范責任、職權和利益的界限及其關系。一套科學完整的公司管理制度可以保證企業的正常運轉和職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多數中小企業在建立公司管理制度時,多是參照樣本文檔稍加修改來作為自己的管理制度。

  三、公司管理制度的意義有哪些

  不少企業設定了管理制度也只是放在資料柜的角落,在需要時拿出來讀一下,而很多員工根本不清楚自己公司的管理制度。這種情況使公司的管理制度失去了其存在的實際意義,并形同虛設。

  首先,并不排斥參照樣本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因為有了參照才能讓我們取長補短,切不可全部照抄,在制定管理制度時,首先應確認以下幾方面,企業的行業性質、企業的工作性質、員工類別等等。

  比如,廣告公司由于行業性質決定了他們多數采用彈性工作制,所謂彈性工作制是指每周達到一定工作時間,但這些時間是可以由實際情況而安排的,并非嚴格的朝九晚五工時制。新的一些網絡游戲開發公司也實施這種工作制。

  另一方面,公司的管理制度會對員工的著裝及發型等都會做明文規定,但由于行業性質的不同,比如廣告、公關等等相關設計宣傳類的公司就比較注重形象的前衛時尚,不會對員工的打扮做要求,而像金融業、服務業等等就會對員工的儀表做嚴格統一要求。

  每個公司的管理制度都會有所不同,一般會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進行制定。以上內容就是法律快車小編為你整理的關于建筑工程公司管理制度有哪些的相關知識,希望在工作和學習中能夠幫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感到疑惑,歡迎咨詢法律快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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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14

  展覽工程公司實物采購管理

  一、完善固定資產采購審核制度:

  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購置計劃,經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審核后,列入該部門年度預算內,報財務部門、公司領導審批。由公司的專職采購部門、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共同辦理購置工作。對大項固定資產的購置應多方尋價,對大項設備等資產的購置、大修必須進行招、投標。固定資產購置完畢,經辦人需先到財務部門填制《固定資產卡片》,方可根據《第一章報銷審批權限和程序》辦理報銷手續。材料和辦公用品采購可以參照固定資產的采購制度,由生產部提出計劃,綜合部負責材料采購;公司綜合部負責辦公用品采購。

  二、明確實物的管理部門:

  1、固定資產的管理可歸納為賬、卡、物三方面。在明確固定資產賬目、卡片、實物的具體管理部門的基礎上,應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卡相符。

  2、對固定資產劃分為六大類,由相應的部門進行實物、卡片的管理。實物管理包括固定資產購置、使用、維護、大修、轉讓、變賣、報廢等所有環節的管理。

  ⑴房屋、建筑物及附屬設備:包括公司的各類房屋建筑物、臨時建筑物及附屬設備,由公司綜合部負責管理。

  ⑵生產機器設備類:包括用于生產的各種機器設備,由生產部負責管理。

  ⑶交通工具類:公司所擁有的各類車輛,由公司綜合部負責管理。公司的各類車輛采購時由集團公司辦公室協助辦理,實物由公司綜合部負責管理。

  ⑷電腦設備類:公司各部門各種電腦及信息設備以及打印機、掃描儀等相關設備,由綜合部負責管理。公司的電腦及信息設備采購時,會簽集團公司信息管理部,由信息管理部協助辦理,實物由公司綜合部負責管理。

  ⑸通信設備類:公司的通信設備由公司綜合部負責管理。

  ⑹其他辦公設備類:包括除以上五類固定資產以外的其他固定資產,主要為辦公設備、生活管理設施等,由公司綜合部負責管理。

  3、固定資產的卡片管理由財務部門和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部門共同負責,卡

  片在固定資產購置時,由財務部門填制《固定資產卡片》,一式三份,一份由財務部門附在會計憑證后面,一份由財務部門存檔,一份由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存檔,同時,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應即時填制不干膠卡片,貼在實物上備查。

  4、固定資產的賬目管理由財務部門負責。財務部門應會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

  定期進行固定資產的清查(至少每年一次)。核對賬、卡、物的數量,保證賬、卡、物一致。清查中,對需報廢的固定資產辦理申請報廢手續;對需大修理的固

  定資產列入大修理計劃;對不需用的固定資產列出清單申請處理。

  三、建立固定資產調配、處置手續:

  1、為了最大地發揮公司資產的使用效益,對于各部門閑置的資產,如過時的電腦設備等,可由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在各使用部門之間進行調配,并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填制《固定資產內部調撥單》(格式見附表一)一式兩份,一份用于財務部門更改原《固定資產卡片》,一份交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與原《固定資產卡片》一起存檔,同時,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應重新填制不干膠卡片,貼在實物上備查。

  2、對于確需報廢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告,經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審核后,報財務部門、公司領導審批。報廢的固定資產應由財務部門及時注銷《固定資產卡片》,并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同時,報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注銷該《固定資產卡片》。

  展覽工程公司預算管理

  一、預算的編制要素:

  1、負責部門:綜合部;

  2、編制時間:本年度預算的編制時間為上年10月份、本月預算的編制時間為上月10日至15日;

  3、編制內容:營業收入預算、營業成本預算、營業費用預算、管理費用預算、利潤總額預算、項目預算、固定資產購置和大修預算、材料購置預算;

  4、編制部門:公司內各部門。

  二、預算的編制步驟和要求:

  1、綜合部根據公司的要求通知各部門按照固定報表格式編制下一年度的預算;

  2、各部門將所編制的年度預算報表上報公司綜合部;

  3、公司綜合部將預算報表匯總后,上報公司領導研究;

  4、綜合部經理和預算專管人就此預算分別與各部門商討,修訂預算指標;修訂后的預算報表由綜合部上報公司領導審核后,于10月底前報集團公司;

  5、綜合部將集團公司領導及董事會最終批復的預算指標分別下達給各部門;

  6、各部門應嚴格按照預算進行經營活動,當月應當向綜合部報送月預算;在保證預算結果實現的前提下,如需對預算進行調整,各部門必須在預算年度的每個季度結束后的10日內將預算調整申請以書面形式報綜合部及有關領導批準后執行;如影響預算結果,應報集團公司和董事會核批。

  7、年度預算應當根據自身當年管理、生產、經營活動的計劃需要進行編制,具有權威性、強制性和可操作性;

  8、預算的領款和報銷手續,參見《第一章報銷審批權限和程序》。

  三、對預算執行情況的考核:

  1、公司綜合部根據集團公司批復的預算指標對各部門的實際執行情況進行考核;集團公司企發部對本公司的實際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2、每月初十日內,綜合部將根據考核執行情況編制月度或季度報表進行分析,以文字、報表形式上報公司領導。

  3、全年預算執行情況將作為對各部門年度考核的最主要指標,綜合部根據考核執行情況編制年度報表并進行分析,以文字、報表形式上報公司領導。

  展覽工程公司合同的管理

  一、合同的管理:

  1、部門對外簽定經濟合同、協議,必須取得法人代表的授權,憑合同審批單報財務部門審核備案,并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2、對外簽定的一切合同文本(包括協議等),由公司統一制定。合同文本由財務部門負責保管,業務人員需按照發票領用手續辦理領用;

  3、合同一經簽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如有變更或解除,經辦人員應寫出書面說明,經公司領導審批后,報財務部門備案;

  4、合同編號:所有的合同簽定后,由財務部門進行編號,包括年份、部門、項目編號等。

  二、所有的項目都需要立項:

  1、項目合同一旦簽定,應立即將合同和項目支出預算表交到財務部門統一編號并存檔;

  2、財務部門將收到的項目要覽表和支出預算表輸入電腦,以便報銷時使用;

  3、項目沒有立項,不得有支出;沒有項目經理簽字,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三、項目借款、項目費用報銷程序,執行《第一章報銷審批權限和程序》的規定;

  四、財務部門在日常核算過程中,項目收支均按項目合同編號進行制證及錄入計算機,以便對項目進行日常的考核;

  五、對項目執行中采取減免、折扣的優惠措施及權限,執行公司的專門規定。

  六、本規定適用于各部門。

  展覽工程公司出國團組財務管理

  境外考察、展覽施工、勞務等因公臨時出國團組(以下簡稱出國團組),均執行本管理辦法。

  一、辦理出國前手續:

  1、團組自到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外事科報到之日起十日內,須將團組會計人員名單報財務部門備查。

  2、會計在出國前十五天內可向財務部門申請強化財務制度及會計知識,由財務部門安排培訓。

  3、編制出國預算表

  (1)出國預算表由團組會計編制。

  (2)國際會議(含董事會)及考察團組按財政部制定的出國人員境外費用標準填列。

  (3)展覽施工團組除人員費用按財政部標準填列外,其它各項支出需按公司有關開支范圍填列。

  (4)預算表由團組負責人簽字后,連同合同(含收入合同、道具租用合同、展覽運輸合同;會議及考察團組除外)報送部門主管經理核批,經財務部門復核審定后,報董事長審批。

  (5)預算表必須在出國離京五個工作日前交到財務部門。

  4、展覽施工團組還需填制展覽會預收情況表,并負責到有關部室核查該展覽會的預收及開支情況,并將應收賬款催收入賬。

  5、各團組會計要根據預算攜帶金額借款,每次每人可攜帶折合800美元的現金,每個團組最多可攜帶折合3000美元的現金,預算攜帶金額余款用旅行支票或其它方式支付。

  6、團組會計持出國任務批件或赴港、澳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到財務部門辦理出國取匯及其它財務手續。

  二、回國報賬應注意以下事項:

  1、各出國團組必須在回國后第一個工作日將團組余款交回,并負責催收展覽會收入欠款,回國后在十五天內報賬。

  2、出國團組各項目支出要根據實事求是、預算專款專用的原則支付。

  3、出國團組所有外匯支出的各種報銷憑證必須內容清楚,幣種明確;還必須用中文注明日期、品名、數量、用途和金額;各種報銷憑證,要由經辦人及團組負責人兩人以上簽字,如無團組負責人,由部門主管經理簽字;展館費、運輸費等大項開支以及國外必需的交際費、勞務費支出必須經公司董事長簽字后,方可辦理報銷手續。

  4、各出國團組應嚴格執行出國任務批件,不得隨意延長在境外的時間,不得隨意增加出訪的城市和繞道;確因工作需要和不可抗拒的原因出現上述情況的,應出示證明并做出必要說明,報董事長審批后,才能給予報銷。

  5、國際會議及考察團組需填制外幣收支情況表和出國團組出訪費用報銷表。

  6、展覽施工團組需填制外幣收支情況表、展覽成本表、展覽損益表和往來賬款明細表。

  7、出國團組的財務報表由財務部門負責審核,報表經董事長簽字后,返送財務部門進行核算。

  8、團組會計應在公司規定的時間內獨立完成本團組的會計工作(從編制出國預算表到填制損益表),對不合理開支要嚴格控制,及時向財務部門匯報。

  9、出國人員回國后,個人國外收入超過本公司規定標準部分,一律上繳公司,公司可根據承包及勞務收入盈利情況,予以適當獎勵。

  三、處罰措施:

  1、逾期不交出國預算表的,財務部門不負責辦理任何銀行取匯手續,由出國團組自行解決。

  2、逾期不報賬的,財務部門將定期公布名單,并扣發有關責任人全額獎金。

  展覽工程公司外匯管理

  一、臨時出國人員個人零用費標準:

  1、個人國外零用費按離抵我國國境之日計算,每次每人出國在10天以內的,發給50美元,超過10天的,自第11天起,按天計算,每人每天發給5美元。

  2、出國人員在有出國(境)任務的每一公歷年度內,每人可一次自費購買外匯200美元。

  二、出國團組人員差旅費開支標準:

  1、各出國團組人員的旅費,公司總經理以上人員可乘飛機公務艙、輪船二等艙、火車軟臥;其他人員乘飛機經濟艙、輪船三等艙、火車硬臥。

  2、為鼓勵在外人員節約交通費,凡乘火車、輪船及長途汽車(含順訪,不含旅游等因私發生)連續超過6小時者,發給每人每天伙食補助12美元。

  三、臨時出國人員國外待遇標準:

  1、招展、考察團組人員境外費用開支標準

  (1)由公司自行組織的招展、國際會議(含董事會)及考察團組,執行財政部有關規定(財行[20xx]73號):伙食費、公雜費按規定的標準發給個人包干使用,住宿費在規定的標準內,憑原始憑證實報實銷。

  (2)由外單位組織的招展、考察、出訪團組,費用由公司負擔并自行用外匯支付的,按照財政部新的標準執行;費用由公司負擔并用人民幣支付給外單位的,應提供外單位出具的符合財政部標準的外匯預算以及購買往返機票的發票復印件。

  (3)由外單位組織并負擔費用的團組,原則上公司不再負擔其任何費用。

  2、承包展覽施工團組人員

  (1)展覽施工人員,不論所去國家及地區、時間長短、施工量大小,完成施工任務后,一次性發給每人承包費400美元;國外連續承包兩個以上展覽施工項目,自第二個承包展起,每完成一項展覽施工任務增發100美元增展費,依此類推。

  (2)展覽施工人員,不論展覽會數量和地區,每人每次發放一次性伙食補貼

  250美元,一次性加班夜餐補助100美元。展覽施工人員境外伙食費,按財政部規定的臨時出國人員當地伙食費標準的30%實行包干,包干天數按離抵我國國境之日計算。

  (3)展覽施工人員境外公雜費、住宿費,按財政部規定的標準,憑原始票據實報實銷。

  3、勞務團組人員

  (1)在兩個展覽會間隔期間,公司鼓勵尋找勞務機會,收入部分(含加班收入)在扣除因勞務而引起的各項費用開支后,實行凈利二八分成,公司收80%,個人得20%。

  (2)公司派出的純勞務人員,個人勞務收入在扣除因勞務發生的所有費用(含往返機票)后,實行凈利二八分成,公司收80%,個人得20%。

  (3)公司派出的純勞務人員,加班收入在扣除加班期間費用開支外,實行凈利三七分成,公司收70%,個人得30%。

  (4)公司派出的純勞務人員,國外伙食開支標準由公司根據所在國家地區的具體條件,另行規定。

  五、公司派往國外機構的常駐人員的費用開支標準,按國家及貿促會國外常駐人員關規定執行。

  六、其它外匯支出:

  1、購置固定資產、展覽道具、國內使用的特殊工具和辦公用具及其它用品,均應事先寫出書面報告,報本部門經理核批,經財務部門及分管領導復核審定后,報董事長簽批。

  2、匯往國外款項,應提供合同、催款函、發票的原件,并要求中文注明日期、品名、數量、用途、金額、支付比例,經最后報總經理及董事長批準后,提前一個星期將打印清楚的境外匯款申請書交財務部門辦理匯款。

  3、匯伙食費、住宿費、公雜費、機票費用等人員費,還應提供與支付金額相應的人數要求的任務批件或赴港澳通知書。

  六、關于外匯收入的管理:

  1、各項外匯收入要及時收回,不得隱瞞截留,以收抵支。

  2、各項外匯收入統一由財務部門負責入賬,其中,匯款收入所屬部門項目經理要及時簽字確認,不得延誤申報入賬。

  3、各項外匯收入要按規定及時辦理結匯。

  展覽工程公司發票的管理

  一、發票的領用:

  各部門如因業務需要,需經常性使用發票,必須事先寫出書面報告,報本部門經理審批,并經財務部門審核、備案后,方可辦理發票的領用。

  二、發票的開具:

  1、各部門領用的發票,需由財務部門指定的專人負責填寫開具工作。

  2、發票必須按號碼順序填開,做到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復寫,各聯內容完全一致,并加蓋公司財務專用章。

  3、嚴禁轉讓、轉借、倒賣、代開、撕毀、涂改、偽造發票;不得丟失發票和私自印刷發票。

  三、發票的上交:

  1、發票開具后,應將收到的現金或支票及時上交財務部門,財務人員確認無誤后,必須在發票存根聯的明顯處簽署自己的全名及收款日期,并盡快入庫記賬,以確保資金的安全。

  2、每本發票使用完后,應及時到財務部門辦理繳銷。財務人員應檢查每本發票號碼是否連續完整,填開是否真實正確,每張存根聯處是否有財務人員的簽名。

  四、發票的保管:

  1、發票由公司財務部門統一存放、保管,不得擅自損毀。

  2、已使用過的發票及發票登記簿,由財務部門妥善保管,按照稅務機關和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方可銷毀。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15

  設計部部門職責:

  設計部承接公司所有工程項目的設計,具體工作內容有:

  a)設計師接受任務后,要及時與客戶聯系,建立通聯方式,詳細書面記錄客戶就產品設計、排印、制作等細節提出的各種標準、要求,并與公司設計部經理、策略總監及時溝通。

  b)協助業務部行政部受理、接待客戶上門咨詢及電話咨詢,并負責自己(必要時安排工程部負責人)上門尺寸。以確保準確性,現場測量要做到精、準、快,同時要詳細了解制作、裝修項目,為預算及設計方案的完成提供精確的數據。

  c)負責出具平面方案及部分立面方案。

  d)認真做好日常設計資料的收集、歸類、排序;做好設計成品的留樣、存檔、保管;做好自身每日工作日志的填寫及報送。

  e)負責工程項目全套施工圖和效果圖(常規角度及客戶具體要求)繪制。

  f)負責開工前的現場交底及參與圖紙會審。

  g)對于設計變更,應在進行下一個程序前完成變更圖紙并于業主確認簽字,交至項目經理;

  h)設計的施工圖必須經甲方(業主)簽字認可方可施工。

  i)負責訂單及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j)訂單的簽訂必須完成以下內容:客戶名稱、項目名稱、制作方式、規格、制作安裝完畢時間、客戶聯系電話、簽訂時間、經辦人。以上項目出現一個缺項扣除經辦人1分績效分

  k)負責向客戶提供工程施工進度的匯報工作。

  l)有權利和義務對公司的發展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議和意見,有義務將公司向外進行宣傳,做無形廣告,不斷提高自己的專業水平和綜合素質。

  設計部主管職責

  a)負責監督設計師訂單及合同的簽訂,并復核訂單及合同。 b)監督協助設計師在一定時間內出全套施工圖及預算。 c)負責審核部門內每日及每周工作記錄及報告。

  d)協助設計師解決平面方案及施工圖工程中涉及的專業技術問題。

  e)負責審核及確認平面方案及全套施工圖及預算。

  f)負責公司其他非業務方面的設計工作。

  g)定期組織設計部進行專業技術的培訓及交流及召開周、月工作總結的會議。

  h)定期(月、季度、年)對設計師進行考核評估。

  i)負責與項目經理協調部門資源的分配及監督部門人員在各項目中的工作。

  j)協調本部門與其他部門的關系,保持本部門的良性發展。 k)熟悉本公司所使用的材料及施工工藝和施工流程。

  l)不斷了解市場上的新材料、新工藝,并了解各種材料的制作工藝和市場價格。

  設計部與其他職能部門的協作關系

  a)、與業務部的.關系:

  設計部門員工應積極配合業務部的工作,盡職盡現完成每一項設計任務,并做好與客戶的交流與溝通,認真聽取反饋意見,虛心接受批評建議,在技術上給予業務部有力支持。

  b)、與工程部的關系:

  (1)、設計人員要保證出圖質量,按制圖標準嚴格要求,并認真聽取工程技術人員的意見。

  (2)、設計部應協助工程部做好客戶服務工作和現場勘察工作,需調整方案的,應及時作出回應,以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3)、設計部應對工程的質量和效果施行進行監督、評議,及時矯正工程中出現的問題。

  c)、與材料公司的關系:

  設計部應盡量提供業主簽字確認的材料樣板。給業主的報價要參考材料部審核的價格。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16

  1.制定項目安全管理目標,建立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實施責任考核工程公司管理制度;

  2.配置滿足要求的安全生產工程公司管理制度、文明施工措施資金、從業人員和勞動防護用品;

  3.選用符合要求的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公司管理制度、應急預案、設施與設備;

  4.有效落實施工過程的安全生產工程公司管理制度,隱患整改;

  5.組織施工現場場容場貌、作業環境和生活設施安全文明達標;

  6.組織事故應急救援搶險;

  7.對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活動進行必要的記錄,保存應有的資料和記錄。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17

  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規范公司的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一、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及組成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

  績效報酬

  3、積極為公司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可觀的經濟效益;

  4、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繳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6、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

  7、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人員組成、

  8、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業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主要工作職責:

  1、組織制定各項財務制度辦法,并督促貫徹執行。制定要符合國家規定,適應本單位具體情況的會計制度,便于員工參加管理和核算,以利于提高經濟效益。

  2、組織編制本單位的財務成本預算。根據市場材料價格情況,市場銷售量、商品房價格、開發量大小、費用開支情況、材料消耗、技術措施計劃等編制單位成本計劃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3、負責組織檢查財務成本計劃完成情況。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組織檢查落實季、年成本和利潤的計劃執行情況,考核資金使用效果,找出管理漏洞,挖掘增收節支潛力,提出經營管理的建議和措施、寫出分析報告。

  4、組織編制本單位的會計報表和有關報告,并負責會計資料檔案保管。嚴格按會計制度規定管理好本單位會計帳,按上級規定的時間報出會計報表,報表數字要求準確、完整,并認真審查,保持真實可靠。及時歸x計資料做好檔案管理工作。

  5、負責電算化會計系統的全面使用管理和日常維護工作。根據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求以及財務準則的規定擬定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和核算方式。

  6、負責會計軟件數據等有關資料的管理。不得攜帶本部磁盤外出或轉借他人使用,認真做到防盜防破壞和保密工作。搞好計算機的日常維護,對外來磁盤的使用必須確保不對計算機造成破壞。

  7、負責會計人員政治思想工作,組織財會人員進行業務技術學習。

  (二)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核、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對每筆財務業務在收付之前要根據計劃及會計制度的規定,審核是否符合制度及規定。辦理報銷業務要按規定認真審核原始單據是否合法,內容是否真實,印簽是否齊全,數字是否正確,附件是否齊全等。

  2、負責辦理其他應收應付款項的往來結算工作及明細核算;對于各種往來項目要隨時清理結算,應收的各款項要抓緊催收,應付的款項及時清償,避免發生呆帳損失。

  3、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資產管理與核算辦法、并對固定資產進行的明細核算。

  ①辦理購置、調撥內部轉移、盤盈盤虧、報廢等會計手續。協助有關部門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編號,建立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和核算辦法。對調入調出的的固定資產,應及時協助辦理驗收和交付使用手續。

  ②按照報稅務局備案的折舊率每月折舊、并編制憑證,不得任意改變折舊率,不得多提、少提或漏提折舊費。

  ③固定資產增加,減少應按規定填制原始憑證或記帳憑證。并逐筆登記到帳薄并定期與有關部門核對,做到帳實相符。

  4、負責及協同有關部門參與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

  ①年終會同管理部門對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點,對多余閑置使用不當的固定資產及時向領導反映,并提出改進意見,提高固定資產的利用率。

  ②對盤盈盤虧、報廢的固定資產要深入現場查對實物,查明原因,經審批后辦理相關處置手續。對因報廢和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作出真實的會計賬務處理。

  5、每月終了應及時各項會計業務進行處理,準確地編制和匯總會計憑證。月終及時整理會計憑證和各種資料、集中保管。年終決算后應將全年的會計資料收集齊全、整理清楚分類排列交檔案管理。

  6、憑證取得要合規范,憑證內容要齊全,填制憑證要規范,正確登記所有帳簿。

  7、根據財務核算要求逐筆登記各種明細帳,正確歸集和提供各種資料,每月將各類記帳憑證輸入計算機,及時編制出當月的會計報表及各種財務所需的資料,并確保會計電算化系統數據安全、可靠真實,做好數據備份工作。

  8、每月及時核算各項應繳稅費,及時辦理納稅申報。對可能存在的稅務風險及時作出風險提示并提出合理建議。

  (三)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結算制度,負責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要以審核后的收付款憑證為據辦理收付業務。

  2、收付款前,出納人員要對憑證認真進行復核,發現問題要及時提出更正或拒絕辦理。現金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庫存與帳面額必須相符。

  3、收付后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簽字,并在收付款和原始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戳記。

  4、辦理銀行結算業務,要正確填制支票和其他結算憑證,不得簽發空頭支票。如因特殊情況,必須報請財務經理并經總經理批示認可方能辦理。

  5、對開錯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如出現支票遺失應及時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6、妥善保管各種支票及有價證券,對保險柜密碼必須保密,錢鑰匙必須管好,不得隨意轉交他人,臨時離開工作崗位時,必須鎖好錢柜,不得隨意委托他人代辦。需要他人代辦及付款業務時,必須經財務經理批準并辦交接手續。

  7、庫存現金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收后的現金當天存入銀行,不得坐支和留用,不得以白條借據等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挪用庫存現金,

  8、不得將銀行帳戶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套取現金。

  9、保管好有關印章。簽發支票的各種印章不得由出納員一人保管。每日下班前,必須將印章放入保險柜。

  10、保管好尚未使用的空白支票和收據,如票據丟失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和單位辦理掛失手續。

  11、積極配合銀行做對帳、報帳工作,以及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12、根據已經收訖、付訖的收付款憑證,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

  存款日記帳。每日終了,必須結出余額。

  13、發生長短款時,要立即報告主管人員,不得隱瞞不報或者私自以長款補短款。現金日記帳面余額必須與庫存現金相符。每月末3日后,必須結出最后一扎傳票,并與銀行對好帳,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做到帳帳、帳表相符。

  14、完成總經理或主管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負責公司各項業務的報銷,負責公司工資、獎金的領取、發放及工資、獎金等發放名單的存檔裝訂工作。

  三、財務工作管理

  1、會計年度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帳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2、財務工作人員應保證帳薄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和會計簽名或蓋章。

  3、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領導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4、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會計賬務帳目的登記工作。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財務主管領導領導監交。

  四、支票、現金管理

  1、支票由出納員專人保管,支票的使用必須憑審核后的收付款憑證為依據,經財務經理批準簽字后方能加蓋印鑒章。支票必須按批準金額封頭,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

  2、支票付款后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人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注銷。

  3、公司在發放員工工資、津貼、獎金;個人勞務報酬;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旅差費;總經理批準的其他特殊支出時可以支付現金。

  4、除以上規定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支付現金。

  5、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坐支)。

  6、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必須由總經理批準后方能提取。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財務經理復核并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7、符合本規定范圍內使用現金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由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8、財務人員依據辦公室提交的考勤表,根據公司的考勤規定編制工資表,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后方可提款,發放當月工資。

  9、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帳款相符。

  五、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1)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2)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1)施工單位于月度結算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2)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1)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2)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3)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4)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5)支付工程結算款應附雙方認可的工程結算書。

  六、差旅費開支管理規定

  出差人員必須嚴守厲行節約的原則,盡可能地降底差旅的支出,差旅費的報銷實行實報實銷,便必須獲得真實合法有效的票據。

  1、出差人員必需按規定行程出差辦事,不按規定的行程擅自決定繞道改變行程的,發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當事人承擔。特殊情況需改變行程的,須提前請示總經理批準并報財務部備案,否則公司財務不予辦理相關報賬手續。

  2、住宿費憑出差地住宿發票,在規定標準范圍內按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

  3、出差人員到達出差目的地至出差住地往返應乘座公交車,如情況特殊可乘出租車,憑據按實報銷。自帶交通工具或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允許報銷交通費

  4、不允許趁出差之便回家探親辦私事,如確有須要需事先請示總經理并獲得批準,并報財務部備案,其有關費用均由個人自理不許報銷。

  5、凡總經理指定執行特殊任務前往外地出差的,其出差費用報銷按特殊情況實報實銷處理。

  6、凡出差食宿等一切費用已由對方負擔的,均不再允許報銷各種費用。

  7、實際出差天數超過原計劃天數的費用,需及時匯報總經理并經總經理批準,否則,財務部不予報銷。

  8、外單位人

  員為我公司臨時辦事,其費用開支,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實報實銷。

  9、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獲得總經理的批準同意,方可回來后憑據報銷。

  七、會計檔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與財務相關的資料,均應歸檔管理。

  1、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清月份,季度,起止年,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歸檔保存。

  2、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3、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4、各種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詳見下表。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18

  所謂房地產公司,是指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和服務活動,并以營利為目的進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的經濟組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規范本公司的組織和行為,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本章程未規定到的法律責任和其他事項,按法律、法規執行。公司的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內容為準。

  第三條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公司成立后,股東不得抽逃出資。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公司類型

  第四條公司名稱:

  第五條公司住所:

  第六條公司的組織形式為:

  第七條公司要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第八條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年,從營業執照核發之日算起。

  第三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九條公司經營范圍:房地產開發與經營;房地產銷售;物業管理,對房地產業的投資。

  第十條分公司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不能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第四章公司的注冊資本與實收資本

  第十一條本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第十二條公司實收資本:人民幣______萬元。

  公司注冊資本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足。

  股東首期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于公司設立登記前到位,第二期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足。

  第五章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十三條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第十四條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十五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4)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9)提案權;

  (10)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和主持。

  第十七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風險提示:

  公司的出資情況千差萬別,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況不能完全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或者股份出資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將導致表決權無法行使。如果有這些情況,股東出資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賦予某些特定股東特別表決權,或者在無法表決時按照特定比例通過表決或者特定股東直接決定。

  比如在章程中約定“股東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決權,由一方持有較多表決權”或者“股東會普通決議需半數以上(含半數)表決權通過”來解決。當然,在公司章程對股東行使表決權的方式沒有明確規定時,應依照公司法的規定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通知以書面形式發送,并載明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及其他有關事項。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二次,每半年定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行董事,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條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二十一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由股東會選舉和更換。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議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公司設經理,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經理由執行董事兼任的可表述為:)公司設經理,由執行董事兼任,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四條公司設監事______人,由股東會會議選舉產生和更換。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監事向股東會負責并報告工作,監事可以列席股東會會議。

  第二十六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第六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二十七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

  第二十八條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討論通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二十九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

  風險提示:

  由于股東出資人持有的股權屬于財產權,因此是可以和房屋、

  土地、車輛、存款等有形財產一樣發生繼承的,如果股東出資人死亡則其繼承人有權繼承其名下的出資股份。

  如果公司股東出資人為了防止發生此類情況,避免有不熟悉的繼承人通過繼承成為公司股東,那么可以對股份的繼承做出特別約定,比如股東出資人死亡則由其他股東收購其股權,而由其繼承人分割股權價款等。

  第七章公司財務、會計

  第三十條公司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一條公司在第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接受股東、監督機關審查驗證。

  第三十二條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勞動用工制度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公司組織機構及其生產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三十四條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股東組成。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公司的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三十五條股東會有執行董事召集并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風險提示:

  公司法規定股東會的召集權在董事會,當董事會或董事長不履行法定職責時,為了避免公司運營遭受影響,損害股東權益,應當在章程中賦予符合一定條件的股東,在特殊情況下有直接召集股東會的權利。可做如下規定:

  “如果董事會違反本章程規定,拒絕召集股東會,或不履行職責時,持有公司10%(比例可以根據公司具體情況酌定)以上的股東,享有不通過董事會自行召集股東會的權利”

  “股東自行召集的股東會由參加會議的出資最多的股東主持。”

  第三十六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一般決議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十七條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十八條公司修改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第三十九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應每半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四分之一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股東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四十一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做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九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四十二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秉;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十三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四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四十五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并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應每年召開2次,臨時會議由代表1/4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的董事,或者1/3以上的監事提議方可召開。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書面委托他人參加股東會議,但委托書中應載明被委托人的權限。

  第四十六條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若公司不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四十七條股東全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當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決議,應當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四十八條公司______(設/不設立)董事會,成員為______人,由股東會選舉(委派)。董事任期年,任期后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董事會設董事長______人,副董事長______人。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和罷免。

  第四十九條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總經理)(以下簡稱為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十條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1/3以上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并應于會議召開10日前通知全體董事。

  第五十一條董事會對所議事項作出的決定應由1/2以上的董事表決通過方為有效,并應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五十二條公司設經理______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除應當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五十三條公司監事會,成員______人,并在其組成人員中推選______名召集人,監事會中股東代表監事與職工代表監事的比例為______。監事會中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第五十四條監事會(或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風險提示:公司法只規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執行職務違法、侵犯公司與股東權益,造成損失時,承擔賠償責任,但具體救濟途徑沒有規定。為了完善救濟途徑,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規定:

  “董事、監事、經理在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規定,以及因無故不履行職務、擅自離職,侵犯公司與股東合法權益,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發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訴時,任何股東有權代表公司提起訴訟。因訴訟而發生的實際支出,由公司承擔。”

  (三)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五)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十五條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為______年,由董事會選舉和罷免,任期后滿,可連選連任。

  第五十六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和董事會議;

  (二)檢查股東會議和董事會議的落實情況,并向董事會報告;

  (三)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條約;

  (四)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會和股東會報告;

  (五)提名公司經理人選,由董事會任免;

  (六)其他職權。

  第十一章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五十七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在第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應于該會計年度終了后60日內送交各股東。

  第五十八條公司利潤分配按照下列順序執行:提取_____%法定盈余公積;提取_____%任意盈余公積;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五十九條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章工會

  第六十條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并開展工會活動。

  第六十一條公司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公司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等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十三章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六十二條公司經營期限為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三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第六十四條公司解散時,應依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四章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六十五條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修改公司章程由股東會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六十六條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董事會。

  第六十七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第六十八條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第六十九條本章程應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______份。

  全體股東親筆簽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19

  一、目的

  為加強危險廢物管理,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該制度。

  二、范圍

  1、本制度所稱的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以及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蝕性、化學反應性、傳染性的固態、半固態和液態廢物。

  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行政區域內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貯存、運送、轉移、處置以及其他經營活動和監督管理活動危險廢物規章制度危險廢物規章制度。

  三、危險廢物管理

  1、總經理作為危險廢物管理的'主要責任人,公司的安環部對本公司的危險廢物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的監督管理。

  2、危險廢物管理遵循“統一收集、分類處置、集中焚燒、消除隱患”的原則,實現危險廢物“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目標。

  3、公司應當將危險廢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公司發展計劃,組織建設符合環保要求的收集、貯存場所和專用設施。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公司擅自轉移、處置危險廢物和污染環境的行為進行投訴和舉報。

  5、公司環保管理職員應對危險廢物的相關情況及時應向當地環保局申報登記,并于每月月初及時登入江蘇省危險廢物動態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危險廢物規章制度文章危險廢物規章制度

  6、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在變化前15日內向申報登記管理部門提出修改或重新申報申請,得到允許后重新申報登記。

  7、公司安環部應認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設施和儲存場所的檢修工作,發現破損,應及時采取措施清理更換。

  8、貯存場所應按規范設置環境保護警示標志,有專人負責管理。場所只可堆放各種危險廢物,不得有其他藥劑、器材等。危險廢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險廢物中。

  9、危險廢物貯存前應進行必要的檢驗、稱重,確保同預定接收的危險廢物一致,危險廢物包裝容器必須粘貼符合規定的標簽,并登記注冊。

  10、不同性質的危廢必須存放在相間隔的空間內,且必須留有足夠的搬運通道。不得將不相容的危險廢物混合或合并存放危險廢物規章制度百科。

  11、建立危險廢物出入庫制度。危險廢物產生部門(車間、污水站等)和危險廢物貯存部門均須作好危險廢物情況的記錄,記錄上須注明危險廢物的名稱、來源、數量、特性和包裝容器的類別、入庫日期、存放庫位、廢物出庫日期及接收單位名稱,并做好臺帳記錄。

  12、危險廢物的記錄和貨單在危險廢物取回后應繼續保留3年,轉移聯單保留不少于5年。

  13、浸出液及場所內清理出來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險廢物處置。場所氣體導出口排出的氣體經處理后,應滿足《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6297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的要求

  14、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如關閉或改為他用時應提前書面向園區環保分局提交關閉計劃書,經批準后方可執行。企業在關閉或改為他用時必須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15、禁止將危險廢物和其它廢物混合收集、貯存。已經混合的,應當全部按照危險廢物處置。

  16、禁止向未經許可的區域內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險廢物。

  15、公司不得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收集、貯存、運送和處置。

  17、產廢單位在轉移危險廢物前,須登錄江蘇省危險廢物動態管理信息系統向環保局和危險廢物處置公司報送危險廢物轉移計劃,填寫并擬定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得到轉移確認后,實施危險廢物轉移。并及時在動態管理系統確認現場轉移信息。

  18、危險廢物接受場所的邊界應當用墻體或者其它安全遮蔽物封閉,并在進出口設置明顯的危險廢物標志危險廢物規章制度危險廢物規章制度。

  19、產廢單位應當采取有效的職業防護措施,并制定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方案,并積極實施演練。

  20、從事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經營、運送、接收和處置的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21、從事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經營、運送、接收和處置的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接受相關法律、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22、危險廢物在收集、運送、貯存、利用和處置過程中發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污染事故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采取防止或者減輕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時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通報情況,同時向事故發生地環保部門報告。

  四、危險廢物運輸管理

  1、運送危險廢物由當地環保部門指定專業資質的運輸公司,沒有專運車輛的應當在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場所內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2、公司安環部應與運輸單位或個人簽訂防止車輛運輸泄漏、遺撒協議書,對運輸單位和運輸車輛進行督促檢查。

  3、設專人負責運輸車輛的管理,制定責任制度并組織實施,嚴禁使用不符合條件的車輛運輸。

  4、運輸車輛不得超量裝載。裝載工程土石方最高點不得超過槽幫上緣50公分,兩側邊緣低于槽幫10-20公分,其它散體物不得超過槽幫上緣。

  5、運輸車輛必須按計劃的運輸線路和時間運輸。

  6、運輸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密封、包扎、苫蓋,并將車廂槽幫、車輪清洗干凈,保證在運輸線路中不泄漏、遺撒、帶泥上路。下雨、雪后、道路泥濘時,禁止車輛進出污染道路。

  7、違反上述規定的將按照金海立公司相關制度或依法進行處罰。

  注意事項:

  1、所有危險廢物都必須回收,交予有資質的廠商處理。

  2、現場產生的所有危險廢物,都必須分類好,存放在指定的暫存區內,暫存區必須有相應防治措施,防止污染擴散。

  3、現場將危險廢物運往危廢暫存區時必須使用防滴漏臺車,不同種類危險廢物一起運輸時,必須每種廢棄物用單獨的膠袋裝好危險廢物規章制度百科

  4、危廢暫存區工作人員必須將現場送過來的危險廢物,分類裝到相應的蝴蝶簍中,由中轉站人員用叉車拉走。

  5、危廢暫存區人員必須將危廢分別存放在相應的暫存區內,暫存區必須有相應的防護措施,防止污染擴散。

  6、危廢暫存區內必須有足夠數量的滅火器與安全防護設備,暫存區人員必須經過應急救援的訓練,定期參與應急演練。

  7、危險廢物回收廠商回收危險廢物,必須有相關資質,與公司簽訂回收合同,且合同報送環保局備案。

  8、危險廢物廠商進廠必須符合公司門禁與環安規定,且裝車時必須穿好防護用具,設定警戒范圍,不允許其它人進入。

  9.廠商必須按照法規規定當場開出本次危險廢物的轉移聯單,且出廠時必須具備環境管理課開出的出廠放行單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20

  廉政建設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廉政建設,杜絕違法亂紀行為,保持公司員工隊伍的清正廉潔,根據有關黨政紀規定制訂本制度;

  二、全體員工要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紀委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規定、《廉政準則》和市建設黨工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施意見》,嚴格按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辦事,嚴禁不按規定程序操作或越權審批;

  三、堅持公開辦事制度,公開辦事程序、辦事結果,自覺接受監督;

  四、工程建設項目和大宗設備、物資采購一律實行公開招標或議標,擇優選擇施工單位和供貨方;

  五、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精神,反對講排場、擺闊氣,搞鋪張浪費;對外接待要嚴格按標準執行;

  六、勤政廉政,嚴禁利用職權“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當事人的宴請或高檔娛樂消費等活動。外單位請柬,一律交公司辦公室由公司領導酌情處理;

  七、嚴禁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或親友謀利,未經批準不得公車私用;

  八、公務活動中,不得以任何名義接受禮金、信用卡、有價證券以及各種貴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難以謝絕而接受的,禮金禮物必須如數交財務部登記,并按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檔案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確保檔案和案卷機密安全。

  二、各部室應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辦公室移交上年度文書檔案并履行清交手續。

  三、各部室應明確規定檔案責任人,檔案責任人(檔案員)對本部門檔案的收集、建檔、保管、借閱和利用負全責。

  四、各類規章制度、辦法、人事、工資資料、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簡報、重要電話記錄、接待來訪記錄、上級來文、公司發文、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以及添置設備、財產的產權資料由辦公室負責歸檔。

  五、各工程項目立項、國土、規劃、設計、監理、質監及技術等圖紙文字技術資料、質量資料由投資發展部負責歸檔。

  六、各類承包合同、商務合同、協議的正本原件由財務部歸檔,副本原件由辦公室歸檔,其他部門備份存檔并由信息中心實行電腦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資貸款項目申報資料、征地、拆遷批復、國土規劃等技術、圖紙分別由投資發展部、城建資產部、項目技術部、市場營銷部等業務部門按業務分工負責歸檔。

  八、歸檔資料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①文件材料齊全完整;

  ②根據檔案內容合并整理、立卷;

  ③根據檔案內容的歷史關系,區別保存價值、分類、整理、立卷,案卷標題簡明確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九、檔案資料借閱需履行登記、簽字手續,重要資料借閱需先請示分管領導。

  十、由分管領導定期組織檔案責任人、業務部門組成檔案鑒定小組對超期檔案進行鑒定,提交檔案報告,并根據有關規定的酌情處置。

  十一、加強檔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潮、防高溫工作,定期檢查檔案保管工作。

  保密制度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利益,制訂本制度。

  一、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3、專有技術;

  4、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戶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賬戶賬號;

  7、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項。

  三、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秘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制、收發、傳遞、保管,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

  四、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一定范圍的員工接觸。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公司秘密。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2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以下簡稱

  《證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經寧波市人民政府甬政發(1994)253 號文批準,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于 1994 年 12 月29 日在寧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取得營業執照。

  第三條公司于 20xx 年 7 月 20 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行字[20xx]48 號文核準,首次向社會公眾發行人民幣普通股2,850 萬股,于 20xx 年 8 月 16 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如出現終止上市情形被終止上市后,公司股票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繼續交易。公司不得修改本款規定。

  第四條公司注冊名稱: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Hongrun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

  第五條公司住所:浙江省象山縣丹城鎮建設東路262號,郵政編碼:315700。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6,623萬元。公司因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而導致注冊資本總額變更的,可以在股東大會通過同意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決議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本章程的事項通過一項決議,并說明授權董事會具體辦理注冊資本的變更登記手續。

  第七條 公司為永久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條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條 公司全部資產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十條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為規范公司的組織與行為、公司與股東、股東與股東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法律約束力。依據本章程,股東可以起訴股東,股東可以起訴公司董事、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可以起訴公司,公司可以起訴股東、董事、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十一條 本章程所稱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財務負責人。

  第二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弘揚拼搏奉獻、爭創一流的企業精神,堅持誠信為本、質量興業,科技創新、人才興業,立足上海、面向全國、開拓國際市場,發揮品牌優勢,壯大建筑主業,拓展多元投資,實現持續發展。

  第十三條 經依法登記,公司經營范圍:市政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公路工程施工、地基和基礎工程、建筑裝飾工程、園藝園林綠化工程、勘察設計、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建設監理、裝卸勞務、建筑機械、水泥制品、建筑裝潢材料、金屬材料批發、代購代銷;根據(1997)外經貿政審函字第3381號文件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業務和按外經貿發展審函字第1017號文件經營進出口業務。

  第三章 股份

  第一節 股份發行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條 公司股份的發行,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第十六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以人民幣標明面值。

  第十七條 公司發行的股份,已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托管。

  第十八條 公司成立時發起人為象山市政工程建設公司職工保障基金協會、象山縣二輕工業合作聯社、上海龍華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以及鄭宏舫、何秀永等 29名自然人。該等發起人于1994年12月經批準共同發起設立本公司。

  第十九條 公司股份總數為 16,623 萬股,股本結構為:人民幣普通股 16,623 萬股,無其他種類股。

  第二十條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屬企業)不以贈與、墊資、擔保、補償或貸款等形式,對購買或者擬購買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資助。

  第二節 股份增減和回購

  第二十一條  公司根據經營和發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股東大會分別作出決議,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資本:

  (一)公開發行股份;

  (二)非公開發行股份;

  (三)向現有股東派送紅股;

  (四)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及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條  公司可以減少注冊資本。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應當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和本章程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二十三條  公司在下列情況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章程的規定,收購本公司的股份: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進行買賣本公司股份的活動。

  第二十四條 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可以選擇下列方式之一進行:

  (一)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

  (二)要約方式;

  (三)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條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的原因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條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后,屬于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 10 日內注銷;屬于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 6 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2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規范本公司的組織和行為,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的名稱和住所

  合營公司名稱:____________

  合營公司的住所為: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名稱、住所地為:

  甲方: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

  住所:

  第四條 合營公司為_______公司。合營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合營各方按注冊資本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二章 宗旨、經營范圍

  第五條 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促進產品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六條 合營公司經營范圍為:

  第七條 合營公司投產后形成_________的生產規模,必須至少達到_________。

  第八條 合營公司產品銷售策略及外銷比例如下:

  第三章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注冊資本及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時間

  第九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_______萬元。

  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____萬元。

  第十條 甲、乙雙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認繳出資額__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其中_______萬的人民幣現金、實物(機器設備)折價_______萬元、知識產權(專利)折價_______萬元、土地使用權折價_______萬元出資。

  乙方:___________認繳出資額__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其中_______萬的人民幣現金、實物(機器設備)折價_______萬元、知識產權(專利)折價_______萬元、土地使用權折價_______萬元出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出資期限、出資時間:

  甲、乙雙方分期繳清出資,其中第一期由甲、乙雙方自合營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付不低于各自認繳出資額的_______%,第二期:由甲、乙雙方自合營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付不低于各自認繳出資額的_______%。

  (若一次性繳清出資的,則上款表述為:甲、乙雙方自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一次繳清出資。)

  第十二條 甲、乙方繳付任一期出資額后_______日內,由合營公司聘請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合營公司在收取驗資報告之日起天內向出資方出具出資證明書,并報原審批機關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注冊資本、投資總額的調整應報審批機關批準。

  第十四條 任何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合營他方同意,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合營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時,合營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五條 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減少,應由董事會一致通過后,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并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任何一方事先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其在合營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權設立抵押、質押等任何形式的債權。

  第四章 合營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七條 合營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十八條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長一名,由_______方指任,副董事長_______名,由_______方指任。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長每屆任期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不論委派還是撤換董事,均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九條 董事會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項,其職權主要如下:

  (一)決定合營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審議批準合營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審議批準合營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四)通過合營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五)對合營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及投資總額作出決議;

  (六)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七)對合營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八)修改合營公司章程;

  (九)決定合營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十)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合營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等及其報酬事項。

  第二十條 其他需要由董事會決定的事項。

  下列事項須召開董事會會議,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合營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營公司的中止、解散;

  3、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減少;

  4、合營公司的合并、分立;

  5、變更合營公司的形式;

  6、董事會認為需由與會董事一致通過的事項。

  對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決定。

  第二十一條 董事長是合營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董事長不履行其職責且未明確授權的,由副董事長代理履行職責。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應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召開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應包括會議時間和地點、議事日程等,且應當在會議召開日前以書面形式發給全體董事。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包括臨時會議)應當有名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舉行。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決權。

  第二十四條 各方有義務確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董事因故不能參加董事會會議的,應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

  第二十五條 如果一方或數方所委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會會議也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致使董事會日內不能就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及章程所列公司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決議,則其他方可以向不出席會議的董事及委派他們的一方或數方,按照該方法定地址再次發出書面通知,敦促其在規定日期內出席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六條 合營公司設監事會,由名監事組成,其中股東代表監事名,由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職工代表監事名,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在公司成立后半年內到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二十七條 監事會設主席_______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以上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時,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第二十八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第二十九條 公司設經理,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公司設經理,由執行董事兼任,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所有經理均應認真履行其職責,不得兼任其他公司的經理或其他形式的雇員。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三十一條 合營公司的部門及部門結構設置由總經理會同副總經理制定方案,報董事會決定。其他部門及管理人員之外的其他職位設置由總經理會同副總經理決定。

  第三十二條 高級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董事會可隨時解聘。

  第四章 財務與會計

  第三十三條 合營公司應依照中國的法律、法規和財政機關的規定,在總經理的負責下,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實行合營公司的財務管理。

  第三十四條 合營公司采用公歷年作為其會計年度。第一個會計年度從合營公司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到當年的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十五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

  第三十六條 合營各方在事先承諾保密的情況下,有權自費聘請審計師查閱合營公司帳簿。查閱時,合營公司應提供方便。

  第五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七條 合營公司從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中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儲備基金的提取比例在不低于稅后利潤的_______%的前提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三十八條 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_______個月內,董事會可以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對繳納各項稅費及提取各項基金后的利潤決定是否分紅,紅利應按投資方實際投入注冊資本的比例分配。

  以往年度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紅。以往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與本會計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潤一并分配。

  第三十九條 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六章 合營公司的營業期限、解散與清算

  第四十條 合營公司營業期限為_____年,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甲、乙方如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應在合營期滿前并至少提前六個月,向原審批機關提出書面申請。

  第四十二條 合營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解散:

  1、合營期限屆滿;

  2、合營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的;

  3、合營一方不履行合營企業協議、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4、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5、合營公司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6、因合營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7、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8、合同、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經出現。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一式_______份,投資方各執_______份,審批部門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各執_______份。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沒有具體規定的事宜應按合營合同中的規定、董事會通過的決議和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實施。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須經商務主管部門批準才能生效。修改時同。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在_______簽字。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23

  公司章程上法人要簽字嗎

  工商部門備案的公司章程,需要由全體登記股東簽章(自然人股東簽字、單位股東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如不是股東的,不需要簽字。

  企業集團的章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____________企業集團是以____________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為母公司,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規范的企業法人聯合體。

  第二條集團名稱及法定地址名稱:____________企業集團,簡稱:____________集團。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條集團母公司名稱及法定地址名稱:____________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條集團的宗旨以集團母公司為核心,以資本為紐帶,發揮集團成員的綜合優勢,實現各種資源的優化配置,為社會做出更大貢獻。

  第五條集團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眾利益,接受政府有關部門依法監督和管理。

  第二章集團成員之間的經營聯合、協作方式第六條本集團成員單位包括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成員單位。母公司、控股子公司、成員單位均具有獨立法人地位。

  一、母公司:____________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二、控股子公司:____________投資發展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經貿發展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興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_________廣告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第七條集團實行集中決策、分層管理、分散經營。集團理事會是集團的管理和決策機構;母公司是財務和投資中心,在集團中居于主導和核心地位,對外代表集團,母公司的主要功能是研究和確定發展規劃,負責投融資決策,從事資本運營,對經營者進行考核和任命,監控經濟運行情況等。

  第八條控股子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稱中冠以企業集團名稱或者簡稱。但不得以集團名義簽訂經濟合同或從事經營活動。

  第九條集團的管理體制一、集團母公司對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根據《公司法》規定,母公司依法行使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向控股子公司派出董事和監事,通過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參與公司經營方針、投資方向、選擇經營者及利潤分配等重大經營管理事項的決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二、集團母公司與其他成員單位的關系母公司與其他成員單位的關系是參股或者生產經營、協作的關系。

  第三章集團管理機構的.組織和職權第十條集團設立理事會,作為集團的管理機構。

  第十一條理事會由集團成員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共同組成。

  第十二條理事會的職責一、聽取和審議理事長的工作報告;

  二、討論、審定集團中長期發展規劃和重大改革方案;

  三、制訂集團的資本運營方針和投融資方案;

  四、討論協調集團年度生產、經營、投資以及資金使用計劃;

  五、討論決定集團內部機構設置方案;

  六、討論審訂集團成員的加入和退出;

  七、選舉理事長、副理事長;

  八、制訂、修改集團和有關規章制度;

  九、決定集團的終止和清算;

  十、其它需由理事會決定的事項;

  第十三條理事會會議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必要時可由理事會召集或經1/3以上理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四條理事會遵循如下議事原則一、法定人數原則:出席理事會會議的理事人數必須占全體理事的2/3以上;

  二、民主協商原則;

  三、無條件執行決議原則;

  四、缺席理事和出席理事均對通過的決議負有執行義務。

  第十五條集團不另設辦事機構,其日常工作由母公司的相應部門承擔。

  第四章集團管理機構負責人的產生程序、任期和職權第十六條集團理事會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兩名。

  第十七條理事長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副理事長由理事長提名,理事會審議通過。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理事的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理事長的職權一、負責召集理事會會議,并向理事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理事會決議;

  三、提名副理事長;

  四、主持制定集團中長期發展規劃;

  五、主持制定集團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六、主持制定集團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七、主持制定集團的基本管理制度;

  八、集團章程和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章參加、退出集團的條件和程序第十九條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為集團的成員。其它凡認可和遵守集團章程,具備基本經營條件的企業單位,向集團理事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有關文件,經審核批準后,即為集團成員。

  第二十條集團成員要求退出集團時,應提前三個月向集團理事會提出書面申請,經理事會審核批準后,即可辦理退出手續,控股子公司無權退出集團。

  第二十一條對違反本章程,損害集體聲譽和利益的集團成員,集團有權責令其退出或做出除名處理。

  第二十二條集團成員如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自動退出集團。

  一、母公司己出讓全部產權的:

  二、被依法撤銷;

  三、破產。

  第六章集團的終止第二十三條如發生下列情況,集團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即行解體;集團母公司終止,又沒有新的具備核心企業條件的企業作為母公司。

  第二十四條集團終止時,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公告,并對管理的經費進行清算。

  第七章附則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之日起生效,修改、終止亦同。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有關具體事項和未盡事宜可另行實施細則或補充條款。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的修改權和解釋權歸本集團理事會。

  集團成員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2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經濟特區有限責任公司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并受國家法律法規的保護。

  第三條 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

  名 稱:深圳市 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 區 路 號 樓 層 室。

  第四條 公司的經營范圍為:

  經營范圍以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為準。公司應當在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活動。

  第五條 公司根據業務需要,可以對外投資,設立分公司和辦事機構。

  第六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為 年,自公司核準登記注冊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 股 東

  第七條 公司股東共 個:

  甲 方:

  姓名或名稱:

  住 所:

  執照注冊號:(自然人為身份證號碼):

  乙 方:

  姓名或名稱:

  住 所:

  執照注冊號:(自然人為身份證號碼):

  (注:若有多個股東照此類推)

  第八條 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 有選舉和被選舉為公司董事、監事的權利;

  (二) 根據法律法規和本章程的規定要求召開股東會;

  (三) 對公司的經營活動和日常管理進行監督;

  (四)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和質詢;

  (五)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有優先認繳權;

  (六)公司清盤解散后,按出資比例分享剩余資產;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時,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糾正該行為,造成經濟損失的,可要求予以賠償。

  第九條 股東履行下列義務:

  (一) 按規定繳納所認出資;

  (二) 以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

  (三) 公司經核準登記注冊后,不得抽回出資;

  (四) 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公司業務發展。

  第十條 公司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登記日期;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名稱,繳納的出資;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出資證明書應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名并由公司蓋章。

  第十一條 公司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名稱;

  (二)股東的住所;

  (三)股東的出資額、出資比例;

  (四)出資證明書編號。

  第三章 注冊資本

  第十二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各股東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

  股東名稱或姓名 出資額 出資比例

  第十三條 股東以(貨幣、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

  第十四條 各股東應當于公司注冊登記前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股東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或:

  第十四條 公司注冊資本于公司注冊登記之日起兩年內分期繳足,首期出資額于公司注冊登記前繳付,并且不低于注冊資本的50%。

  股東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股東可以以非貨幣出資,但必須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六條 股東可以依法轉讓其出資。

  第四章 股東會

  第十七條 公司設股東會,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八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組織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變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

  第二十條 股東會每年召開一次年會。年會為定期會議,在每年的十二月召開。公司發生重大問題,經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提議,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二十一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

  或:

  第二十一條 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并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股東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二條 召開股東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以書面方式或其它方式通知全體股東。股東因故不能出席時,可委托代理人參加。

  一般情況下,經全體股東人數半數(含半數)以上,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決權的股東同意,股東會決議有效。

  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過全體股東人數半數(含半數)以上,并且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股東會決議方為有效。

  第二十三條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五章 董事會(或:執行董事)

  第二十四條 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成員共 人,(注:3-13人)其中:董事長一人。(注:是否設副董事長自行決定)

  或:

  第二十四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壹名,執行董事行使董事會權利。

  第二十五條 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會選舉產生。(或:由股東會任命產生)任期 年。(注:不得超過三年)

  或:

  第二十五條 執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任期 年(注:不得超過三年)。

  第二十六條 董事由股東根據出資比例提名候選人,經股東會選舉產生。

  或:

  第二十六條 執行董事由股東提名候選人,經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十七條 董事任期 年(注: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或:

  第二十七條 執行董事任屆期滿,可以連選連任。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八條 董事會(或: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定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組織形式、解散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根據經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其他部門負責人等,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定。

  第二十九條 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前以書面方式通知全體董事。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會議。

  到會的董事應當超過全體董事人數的三分之二,并且是在全體董事人數過半數同意的前提下,董事會的決議方為有效。

  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或:

  第二十九條 執行董事應當將其根據本章程規定的事項所作的決定以書面形式報送股東會。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公司設立經營管理機構,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人,并根據公司情況設若干管理部門。

  公司經營管理機構經理由董事會(或:執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任期 年(注:由公司自行決定)。經理對董事會(或: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或者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或: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一條 董事、經理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董事、經理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第三十二條 董事、經理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業務或者活動的,所有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董事、經理除公司章程規定或者股東會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董事和經理的任職資格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

  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可以隨時解聘。

  第七章 監事會(或:監事)

  第三十四條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成員 名(注:不得少于3人),監事會應在其組成人員中推選一名召集人。(或: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 名〈注:1-2名〉),監事由股東會委任,任期三年。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第八章 財務、會計

  第三十五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財務會計制度,依法納稅。

  第三十六條 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中國注冊會計師審查驗證。

  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 財務情況說明書;

  (五)利潤分配表。

  第三十七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超過了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在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潤,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第三十八條 公司法定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

  第三十九條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

  第四十條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 不得另立會計帳冊。

  第四十一條 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第九章 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二條 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應當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四十三條 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諸種解散事由出現時,可以解散。

  第四十四條 公司正常(非強制性)解散,由股東會確定清算組,并在股東會確認后十五日內成立。

  第四十五條 清算組成立后,公司停止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第四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四十七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清算組應當對公司債權人的債權進行登記。

  第四十八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確認。

  第四十九條 財產清償順序如下:1、支付清算費用;2、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3、繳納所欠稅款;4、清償公司債務。

  公司財產按前款規定清償后的剩余財產,按照出資比例分配給股東。

  第五十條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主管機關確認。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注銷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五十一條 清算組成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章 附 則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中涉及登記事項的變更及其它重要條款變動應當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應當符合公司法及其本章程的規定。

  修改公司章程,只對所修改條款作出修正案。

  第五十三條 股東會通過的章程修正案,應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五十四條 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第五十五條 公司股東會通過的有關公司章程的補充決議,均為本章程的組成部分,應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五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公司股東會,本章程于公司核準登記注冊后生效。

  股東蓋章及簽字(注:自然人為簽名):

  甲 方: 乙 方:

  姓名或名稱: 姓名或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注:若有多個股東照此類推)

  年 月 日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25

  茲有________有限公司委托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________區(市、省)【注:營業執照右下角蓋章地方為本公司注冊地址】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公司章程和驗資報告,望貴局給予辦理,謝謝!

  __________有限公司(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26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員工用車規章制度范本,僅供參考,歡迎家閱讀。

  一、原則與適用范圍

  1、為切實加強我公司公務車輛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節約財政開支,降低行政成本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的適用范圍是三輛車。

  二、公車使用管理

  1、公車使用要根據工作緩急由各部門提前申請用車,盡量多件事情一次性出車辦完,避免一件小事出車數次情況發生,如發現有故意違本規定者,此行為將直接納入到當事人的績效考核中。

  2、用車人在工作完成后,需及時將車輛及鑰匙交還公司車輛管理人員,并填寫由公司制定的《車輛管理情況表》,做到所有車輛出車情況清晰明了。凡不及時填寫《車輛管理情況表》者,每次罰款100元。

  3、公車要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場所,未經公司領導批準,所有用車人都不得私自將公車開回家,事情辦完之后,用車人要及時將車輛送回公司,否則按公車私用處理,并處罰款200元。

  4、車輛原則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況,在滿足公司用車無障礙的前提下,外借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由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外借時間在一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

  5、到外地出差需要用車時,需公司領導同意并由公司管理人員核對里程表,返回后用車人要及時將里程表數報給公司車輛管理人員,途中加油數和區域路(橋)費等填寫在《出差報銷單》上,并由公司領導核實簽字報銷。凡不按規定辦理者不予報銷有關費用。

  6、用車人要樹立節約用油的觀念,實行車輛刷卡加油的管理辦法,原則上在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并記錄好所加油數及加油卡內余額數,歸還車輛時如實填寫《車輛管理情況表》。任何人不經批準不得擅自給外單位的車輛加油,違者,一經發現處所加油數十倍以上罰款。

  7、用車人要經常檢查車況,發現隱患要及時報告和處理,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8、用車人在行車時應帶齊證件,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疲勞駕車、酒后駕車和超速行駛,確保行車安全。因違章受到處罰,由駕駛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9、用車人應做好公車日常保養,保持車輛清潔衛生。

  10、如果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要保護事故現場,及時撥打"110"報警,并與單位車輛管理部門及汽車租憑公司取得聯系,已確定事故責任方及保險事宜。未經批準,駕駛公車外出辦私事發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損失由當事人負責賠償;未經批準,將公車借給外人使用發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損失由借車人承擔。

  11、公務車輛發生損壞或被盜,用車人員應當立即向部門和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單位報告。凡違車輛管理規定,不按規定停放或公車私用期間發生損壞或被盜,當事人負責賠償保險公司理賠不足部分。

  三、維修管理

  1、用車人對所經常使用的車輛實行定期維護和保養,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維修,確保行車安全。

  2、車輛需要維修、裝飾時,首先應由用車人向公司提出申請,經鑒定確認后,再由用車人將車輛維修、裝飾申請交由公司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進入指定維修廠維修、裝飾;不許擅自送修車輛,否則,費用自行承擔。

  3、機動車輛進廠修理時做好交接手續;出廠時要進行驗收,合格后該車駕駛員在維修材料單上簽字,并將維修材料單帶回一份,以便結帳時核查。

  4、車輛進廠維修期間,用車人要跟車監修,并對車輛的維修質量負責,確保車輛維修后達到相應的技術標準;因維修配件質量問題所發生的再修費用,用車人不與認可簽字,由修理廠承擔;因用車人管理使用不當所發生的二次修理費用,由其本人自負。

  5、車輛在維修、保養期間,需要更換總成部件或費用較高部件時,要經過有關技術審核鑒定,并報副總經理同意后,方可更換;車輛需進行修時,要經過有關審核,并副總經理批準后,方能修理。

  四、用車人員要求

  各用車人員要嚴格遵守上述規定,不斷加強學習,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樹立"安全、快捷、高效、節約"意識;不開"英雄車、賭氣車、故障車",不酒后駕車;確保車況處于良好狀態,節約車輛維修費用。若違規定造成嚴重后果者將進行嚴肅處理。

  4、公司員工用車規章制度

  公車由辦公室負責管理,由辦公室統一調度,主要用于執法檢查、應急處理等。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公司員工用車規章制度相關資料,歡迎閱讀!

  一、原則與適用范圍

  1、為切實加強我公司公務車輛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節約財政開支,降低行政成本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的適用范圍是三輛車。

  二、公車使用管理

  1、公車使用要根據工作緩急由各部門提前申請用車,盡量多件事情一次性出車辦完,避免一件小事出車數次情況發生,如發現有故意違本規定者,此行為將直接納入到當事人的績效考核中。

  2、用車人在工作完成后,需及時將車輛及鑰匙交還公司車輛管理人員,并填寫由公司制定的《車輛管理情況表》,做到所有車輛出車情況清晰明了。凡不及時填寫《車輛管理情況表》者,每次罰款100元。

  3、公車要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場所,未經公司領導批準,所有用車人都不得私自將公車開回家,事情辦完之后,用車人要及時將車輛送回公司,否則按公車私用處理,并處罰款200元。

  4、車輛原則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況,在滿足公司用車無障礙的前提下,外借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由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外借時間在一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

  5、到外地出差需要用車時,需公司領導同意并由公司管理人員核對里程表,返回后用車人要及時將里程表數報給公司車輛管理人員,途中加油數和區域路(橋)費等填寫在《出差報銷單》上,并由公司領導核實簽字報銷。凡不按規定辦理者不予報銷有關費用。

  6、用車人要樹立節約用油的觀念,實行車輛刷卡加油的.管理辦法,原則上在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并記錄好所加油數及加油卡內余額數,歸還車輛時如實填寫《車輛管理情況表》。任何人不經批準不得擅自給外單位的車輛加油,違者,一經發現處所加油數十倍以上罰款。

  7、用車人要經常檢查車況,發現隱患要及時報告和處理,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8、用車人在行車時應帶齊證件,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疲勞駕車、酒后駕車和超速行駛,確保行車安全。因違章受到處罰,由駕駛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9、用車人應做好公車日常保養,保持車輛清潔衛生。

  10、如果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要保護事故現場,及時撥打"110"報警,并與單位車輛管理部門及汽車租憑公司取得聯系,已確定事故責任方及保險事宜。未經批準,駕駛公車外出辦私事發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損失由當事人負責賠償;未經批準,將公車借給外人使用發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損失由借車人承擔。

  11、公務車輛發生損壞或被盜,用車人員應當立即向部門和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單位報告。凡違車輛管理規定,不按規定停放或公車私用期間發生損壞或被盜,當事人負責賠償保險公司理賠不足部分。

  三、維修管理

  1、用車人對所經常使用的車輛實行定期維護和保養,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維修,確保行車安全。

  2、車輛需要維修、裝飾時,首先應由用車人向公司提出申請,經鑒定確認后,再由用車人將車輛維修、裝飾申請交由公司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進入指定維修廠維修、裝飾;不許擅自送修車輛,否則,費用自行承擔。

  3、機動車輛進廠修理時做好交接手續;出廠時要進行驗收,合格后該車駕駛員在維修材料單上簽字,并將維修材料單帶回一份,以便結帳時核查。

  4、車輛進廠維修期間,用車人要跟車監修,并對車輛的維修質量負責,確保車輛維修后達到相應的技術標準;因維修配件質量問題所發生的再修費用,用車人不與認可簽字,由修理廠承擔;因用車人管理使用不當所發生的二次修理費用,由其本人自負。

  5、車輛在維修、保養期間,需要更換總成部件或費用較高部件時,要經過有關技術審核鑒定,并報副總經理同意后,方可更換;車輛需進行修時,要經過有關審核,并副總經理批準后,方能修理。

  四、用車人員要求

  各用車人員要嚴格遵守上述規定,不斷加強學習,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樹立"安全、快捷、高效、節約"意識;不開"英雄車、賭氣車、故障車",不酒后駕車;確保車況處于良好狀態,節約車輛維修費用。若違規定造成嚴重后果者將進行嚴肅處理。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27

  通過章程自治實現公司自治,這也是新公司法對于公司章程功能和作用的定位。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維護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名稱: (以下簡稱公司)

  第三條 公司住所:

  第四條 公司營業期限:永久存續(或:自公司設立登記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經理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七條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二章 經營范圍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范圍:

  (一)辦理各項小額貸款;

  (二)辦理小企業發展、管理、財務等咨詢業務;

  (三)其他經批準的業務。

  (以上經營范圍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第三章 公司注冊資本第十條 公司由 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

  ……

  (注:出資方式應注明為貨幣出資)

  第十一條 股東應當在繳納出資后,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

  第十三條 公司可以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十四條 公司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四章 股東第十五條 公司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第十六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按照其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優先按照其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二)參加或委托代理人參加股東會,按照認繳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三)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股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選舉和被選舉為公司董事或監事;

  (六)查閱公司會計帳簿,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七)公司終止后,按其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八)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七條 股東承擔如下義務: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

  (二)按期足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資;

  (四)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后,由合法繼承人繼承其股東資格,其他股東不得對抗或妨礙其行使股東權利。

  第五章 股權轉讓第十九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毋須征得其他股東同意;

  第二十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 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第二十一條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認繳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二條 依本章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決議。

  第六章 股東會第二十三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注:董事長由股東會指定的,此處應增加“在董事中指定董事長”)

  (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決定聘用或解聘承辦公司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十一)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四條 股東可以自行出席股東會,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東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股東的書面委托書。

  第二十五條 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并于上一會計年度完結之后三個月之內舉行。經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監事會提議,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二十七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以調整通知時間。

  股東或者其合法代理人按期參加會議的,視為已接到了會議通知。該股東不得僅以此主張股東會程序違法。

  第二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認繳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三十條 股東會會議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須經代表過半數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是對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七章 董事會、經理、監事會第三十一條 公司設董事會,由 人組成。股東代表出任的,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職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任期每屆三年(注:不得超過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三十二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 名,由董事會選舉產生。(注:也可由股東會在董事會成員中指定)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

  (八)決定公司的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本章程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經理提議,應當召開臨時董事會議。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由出席會議的董事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三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第三十八條 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以下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股東會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九條 公司設監事會,由 人組成。股東代表出任的,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職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每屆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的比例由股東會決定,但不得低于監事人數的三分之一。

  監事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四十條 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第四十一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 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依職權召集 和主持股東會會議時負責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提出議案;

  (六)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十二條 監事會會議每年度至少召開一次。經三分之一以上的監事提議,應當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第四十三條 監事會會議應當有過半數的監事出席方可舉行。監事會按其職權作出的決議,須經半數以上的監事通過方為有效。

  第四十四條 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紀錄,由出席會議的監事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八章 經營管理規定第四十五條 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和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其中從銀行業金融機構融入資金的余額,不超過公司資本凈額的50%。小額貸款公司不向內部或者外部集資、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第四十六條 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超過公司資本凈額的5%。貸款發放和回收主要通過轉賬或者銀行卡等渠道結算,減少現金交易。

  第四十七條 不向股東發放貸款。

  第四十八條 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但不超過最高人民法院規定的民間借款利率的上限,下限為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限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的0.9 倍。

  第四十九條 公司建立規范的資產分類制度和撥備制度,準確進行資產分類,充分計提呆賬準備金,確保資產損失準備充足率始終保持在100%以上。

  第九章 公司財務、會計第五十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于每一會計年度終了后的三個月內送交各股東。

  第五十一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按照股東的實繳出資比例分配紅利。

  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第五十二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消;

  (五)人民法院依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予以解散。

  公司有前款第(一)項情形的,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

  第五十三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二)、(四)、(五)項的規定而解散的,應當依法組建清算組并進行清算;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五十四條 清算組由股東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行使職權和承擔義務。

  第十一章 附則第五十五條 本章程所稱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指公司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第五十六條 本章程所稱“以上”含本數;“過半數”不含本數。

  第五十七條 公司根據需要或因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而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應送公司原登記機關備案。

  第五十八條 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五十九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股東會。

  全體股東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28

  1、公司章程的成立

  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需要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也就是說公司章程在公司成立之前已經成立。基于公司章程法律性質的分析,按照民事法律行為成立的一般原理,公司章程的成立必須具備以下三個要件:

  一是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必須由全體股東共同制定,這是公司章程成立的基本條件,也是實質要件。通過共同制定,實現意思表示一致。

  二是具備法律規定相關內容。公司章程具有要式民事法律行為的特點,因此它必須按照公司法規定的內容起草。

  三是股東的認可。公司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這是公司章程成立的形式要件,是對第一個成立要求的法律確認,具有實踐意義。

  2、公司章程的生效

  公司章程成立后并不必然發生法律效力。因為公司章程內容相當豐富,規定事項也比較復雜,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應根據具體內容進行具體分析,概括起來有兩種類別:

  一是關于公司設立過程中規定相關權利義務的條款自章程成立時生效。因為,這些條款從性質看就是當事人關于設立公司而簽訂的民事合同,只要具備一般合同生效的要件就應該生效,且形成合同法上權利義務關系。

  二是關于公司成立后相關內容的規定條款自公司成立時生效。公司章程關于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相關規定從邏輯上看,只有這些主體存在才可能發生法律效力。

  因此,公司章程只有在公司成立后,關于公司的規定才生效。只有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后,關于他們的規定才發生法律效力。除此以外,公司章程的生效還需要具備兩個實質要件,即:必須具備經過工商行政部門登記審查的形式要件和記載的事項須滿足不違反強制性法律規范,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不缺項記載等要求實質要件。

  3、公司章程的溯及力

  從現行公司法條文看,公司章程主要是調整股東與公司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自治性文件。因此嚴格意義上將,公司章程只有在公司成立后才能產生公司法上法律效力。在公司成立之前,因為公司章程符合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的構成要件,可以產生民法意義上的法律效力。基于這個邏輯,公司章程在公司成立后,是否還具有民法上法律效力問題是公司章程溯及力的核心。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29

  公司依公司章程,享有各項權利,并承擔各項義務,符合公司章程行為受國家法律的保護;違反章程的行為,有關機關有權對其進行干預和處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_________和_________共同出資設立_________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三條 公司住所: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 經營范圍

  第五條 公司經營范圍為:設計、制作、發布、代理國內外各類廠廣告;商標、標識、包裝;裝演及其它印刷品等設計制作、影視制作、中介服務等市場調查及信息咨詢。

  第三章 注冊資本、股東出資方式與出資額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七條 股東名稱

  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八條 股東以現金方式出資

  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

  第四章 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 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1.參加股東會、并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2.選舉和被選舉、執行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的權利;

  3.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4.公司新增資本時,優先認繳出資權;

  5.依法轉讓出資權;

  6.對公司其他股東轉讓出資的優先購買權;

  7.公司終止清算后,依法分得剩余財產權;

  8.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狀況權。

  第十條 股東之間可以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

  第十一條 股東應履行以下義務:

  1.按規定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2.以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

  3.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4.遵守公司章程;

  5.自覺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第五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二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公司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三條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1.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五條 公司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1.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必須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3.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4.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

  5.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在每年一月召開,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召集并主持;

  6.召開股東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六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執行董事一名,執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連任。

  第十七條 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條 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股東會,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4.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投資方案;

  5.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補虧損方案;

  7.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8.擬定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解散的方案;

  9.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 公司設總經理,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條 如果執行董事兼任總經理,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一條 總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員;

  8.經執行鎮農授權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9.公司章程和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二條 公司設監事一人。由股東會選舉和更換,職工代表任監事,由公司職工大會民主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總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執行董事和總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總經理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5.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七章 公司的利潤分配

  第二十四條 公司利潤按照股東的出資額占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二十五條 公司每年分配利潤一次。公司的虧損未彌補前不進行利潤分配。

  第八章 財務會計和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條 公司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公司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于下一會計年的2個月內送交各股東。

  第二十七條 公司應依國家有關法律交納各項稅收。

  第二十八條 公司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勞動用工的法律、法規、執行勞動用工制度。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二十九條 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時,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財產清算。

  第三十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滿后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一條 公司依照前條第1項、第2項規定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三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按《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

  第三十三條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定,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做注銷公司登記公告。

  第十章 其它規定

  第三十四條 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股東會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三十五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公司股東會。

  第三十六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事項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經各股東方共同訂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一式_________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股東(蓋章):_________ 股東(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30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規定公司名稱、住所、經營范圍、經營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項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備的規定公司組織及活動基本規則的書面文件。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指一個自然人股東姓名或者法人股東名稱)一人出資設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如與法律、法規的規定相抵觸,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公司名稱:。

  第四條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明確表述所在市(區)、縣、鄉鎮(村)及街道門牌號碼。)

  第三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五條公司經營范圍:(以上經營范圍以登記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記載項目為準;涉及許可審批的經營范圍及期限以許可審批機關核定的為準)。

  (注:公司的經營范圍用語應當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根據公司從事經營項目的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填寫。)

  第六條公司改變經營范圍,應當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需經行政許可的項目,應依法向許可監管部門提出

  申請,經許可批準后方可開展相關活動。

  第四章公司注冊資本

  第七條公司注冊資本:萬元人民幣,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八條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應當自變更決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商事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變更登記事項。

  第五章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

  第九條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股東姓名或者名稱住所身份證(或證件)號碼股東

  第十條股東的出資數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

  股東:認繳的出資額為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100%,出資方式為貨幣(或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于公司成立之日起X年內繳足。

  (備注:股東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可自行約定)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應當按照章程的規定繳付出資,不得虛假出資、抽逃出資。

  公司成立后,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公司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第十二條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第六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三條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依照《公司法》規定,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委派和更換執行董事、監事,決定執行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查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查批準監事的報告;

  (五)審查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查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定;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定;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一個自然人投資設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不得分立為同一自然投資的一人有限公司)、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定;

  (十)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或由執行董事行使該職權);(注:該項由股東自行確定)

  (十二)其他職權。(注: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定應將此項刪除)股東作出上述事項的決定時,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名后置備于公司。

  第十四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一名執行董事,執行董事由股東委派(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任期年(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任期屆滿,經股東決定可連任。

  第十五條執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股東的決定;

  (二)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五)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六)擬訂公司合并、分立(一個自然人投資設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不得分立為同一自然投資的一人有限公司)、變更公司形式或者解散的方案;

  (七)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八)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或由股東會行使該職權,該內容由股東自行確定),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其他職權。(注: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定應將此項刪除。)第十六條公司設經理一名,由股東(或執行董事,該內容由股東自行確定)聘任或者解聘。(注:股東可以自行確定,執行董事是否兼任公司經理,或者另外聘任。)

  第十七條經理對股東(或執行董事,該內容由股東自行確定,并作相應修改)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其他職權。(注: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定應將此項刪除。以上七項內容也可由股東自行確定。)

  第十八條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人,由股東委派。

  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注: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和本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任期屆滿,可委派連任。

  第十九條監事依照《公司法》規定,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決定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向股東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六)其他職權。(注: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定應將此項刪除)第二十條監事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執行董事(或經理)擔任(注:由股東自行確定),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東(或執行董事)委派產生,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任期年(每屆不超過三年),任期屆滿,可委派連任。

  第二十二條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第八章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公司股東可以依法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當自轉讓股權之日起30內申請變更登記。股東因轉讓股權而引起公司類型變更的,按照擬變更的公司類型的設立條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二十四條股東依法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

  第二十五條公司的營業期限年,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公司營業期限屆滿,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

  公司延長營業期限須辦理變更登記。

  第二十六條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決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一個自然人投資設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不得分立為同一自然投資的一人有限公司);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六)其他解散事由。(注: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定應將此項刪除)公司因前款第(一)、(二)、(四)、(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公司清算組成員由股東決定。

  第二十七條公司解散,依法應當清算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二十八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二十九條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公司法》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報經股東(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的清算報告,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注:本章內容除上述條款外,出資人可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將認為需要記載的其他內容一并列明。)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由股東(或者執行董事)決定。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由股東書面決定。第三十一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未規定的其他事項,適用《公司法》的有關規定。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由股東制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變更的于股東會通過之日起生效,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一式份,股東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一份。

  股東簽字、蓋章:

  200X年XX月XX日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31

  ____工商局:

  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因業務需要用到公司章程,現委托本公司人員姓名: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去你局辦理。望貴局給予打印!

  此致

  敬禮!

  ______有限公司

  20____年__月__日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32

  為了加強內部管理,促使管理人員自我改進,自我完善,鼓勵先進,鞭策后進,進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業績,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誠實守信,務實高效,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及制度,確保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

  第二條 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及時辦理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三條 管理人員在接受重要工作任務時,應簽訂相應承諾表,按《崗位職責》和各項工作任務的具體要求,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對上級與公司的聲譽負責,實現自己的諾言。

  第四條 按時報送各類計劃、報表、資料,保證內容數據真實詳細。

  第五條 按時參加公司或部門召集的各類會議、培訓、集體活動,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按程序請假。

  第六條 各部門之間團結協作,需要其他部門配合工作的須出示工作聯系函。

  第七條 承諾表見附件1,工作聯系函見附件2。

  第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九條 本規定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xx有限公司

  二〇〇x年x月x日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篇33

  為保證公司資產安全、完整,狀態清晰,特制定此制度。

  一、盤點范圍:

  本制度所稱盤點范圍包含所有權屬于公司的現金及票據、應收款項(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款)、成品、半成品、原材料、添加劑、包裝物、備品備件、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化驗藥品,分布與公司庫房、辦公區域、宿舍等區域。

  二、方式、時間及計劃。

  1、現金及票據、成品、半成品、原材料、添加劑、包裝物、備品備件、外協加工物料等每月度全面盤點,備品備件每月度抽樣盤點(每月抽樣數不少于30%)、時間定為會計期間未的最后兩天。

  2、應收款項(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款)每季度全面盤點,時間定為每季度最后一月的09-10日。

  3、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化驗藥品每半年全面盤點,時間定為每年6月、12月的11-12

  4、不定期抽盤收發頻率大及貴重物料。

  三、人員以及職責

  1、公司盤點工作由財務負責組織、實施。

  2、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為部門資產管理第一責任人。

  3、盤點時財務部有權在公司范圍內調配盤點人員。

  4、主要盤點人員為財務人員、資產管理人、資產使用人、經辦人、部門資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定期盤點由財務部于盤點前3日書面通知,不定期抽盤則無須通知,隨時可組織人員抽盤。

  四、盤點前準備工作

  1、盤點前各資產管理人應對自己保管物料的狀態、地點、數量熟練掌握并整齊擺放,核對庫存實物與物料卡(掛牌)記錄;

  2、財務部依據系統帳務以及手工帳務準備盤點清冊,并負責盤點人員分組。

  3、工廠部妥善安排生產計劃及料倉庫存(料倉庫存按標準庫存量)配合盤點。

  4、采購與供應商溝通盤點期間送貨事宜配合盤點。

  五、盤點工作

  1、盤點期間盡量使物品保持靜止狀態,倉庫良品與不良品分開,卡片標識與實物/借條一致,按照相同的大類、近似的小類擺放盤點。

  3、盤點時由資產管理人帶領,對實物數量、狀態、借條進行確定,盤點結果雙方簽字確認。

  4、盤點人員注意掌握盤點技巧,對貴重物品需要地毯式盤點,對非貴重物品可按原包裝、重量等進行盤點,對已盤點物料做好標識,避免誤盤、漏盤與重復盤。

  六、盤點數據

  1、盤點完畢財務部將所有盤點清冊回收,與資產管理/責任部門確認差異。

  2、盤點差異應注明原因,區分責任人,無原因視同責任人完全過失。

  七、盤點報告

  1、盤點結束后,財務部及時與責任部門核對差異,核算差異金額。

  2、盤點結果以盤點報告形式出具,全面敘述盤點過程以及發現問題、改進辦法。

  3、經總經理批準后盤點差異允許調整。

  八、盤點紀律

  1、盤點數據以實際為主,嚴禁弄虛作假、隱藏、涂改,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2、盤點期間盤點人員不得請假,盤點人員無條件服從組織人指揮,任何擾亂盤點秩序者,由部門內部乃至公司進行處理。

  九、盤點處理

  1、對所保管財務有盜賣、轉換或營私舞弊者,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其余則由總經理辦公會決定處理辦法。

  2、對帳務保管不善遺漏單據、錯誤帳務處理者、帳面不清晰者,給予警告或調離原崗位處理。

  3、對于未盡職責導致保管物品損失、被竊或者無原因盤虧者,由責任人承擔原價賠償責任。

  十、本規定經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執行,修改時亦同,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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