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訓管理制度(通用25篇)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篇1
安全消防教育培訓是企業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之一。是提高全員安全消防素質、安全消防管理水平和防止各類事故,從而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
1、安全消防教育培訓的內容
主要包括安全消防思想(方針政策)、安全消防知識、安全消防技能和安全消防法律法規四個方面的內容。
1.1安全消防思想教育
1.1.1思想認識和方針政策的教育。以提高安全消防重要意義的認識和全面理解黨和國家有關安全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并認真貫徹執行。
1.1.2勞動紀律教育。遵守勞動紀律是貫徹安全消防方針,減少傷害事故和火災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
1.2安全消防知識教育
所有員工都必須具備安全消防基本知識;尤其應加強對農民工的安全消防知識的教育與培訓。其主要內容應包括:本單位的安全消防基本概況及特點;生產工藝流程等生產概況;消防報警電話、危險部位及安全防護的基本知識;安全消防注意事項;機械設備、消防設施及器材等相關安全消防知識;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知識等。
1.3安全消防技能教育
就是結合本單位或崗位專業等特點,實現安全操作、安全防護及火災的撲救、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等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技能要求。安全消防技能知識是比較專門、細致和深入的知識;它包括安全技術、消防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操作規程及事故案例教育等;尤其是事故教育,可以從教訓中吸取有益的東西,預防類似事故的重復發生。
1.4安全消防法律法規教育
運用各種有效形式,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消防法律法規教育;從而提高員工的遵法、守法、懂法的自覺性,從而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2、安全消防教育培訓的對象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要求,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消防教育和培訓;保 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消防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消防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消防技能。未經安全消防教育和培訓不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2.1集團主要領導人員的安全消防培訓工作,由政府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2.2各公司、廠、車間、班組級負責人的安全消防教育培訓。
2.2.1新任職的各級負責人的安全消防培訓工作,由集團負責。
2.2.2在職各級負責人的安全消防輪訓工作,隨集團的教育計劃安排進行。
2.3外包工程項目(乙方)負責人及管理人員,必須持有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合格證書》。外包工程項目所在單位,負責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消防交底;防止發生各類事故。
2.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按時到主管部門檢證。集團負責安全消防專業技術抽考,以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
2.5新員工、實習代培等人員和在職人員、調換工種及休假(工傷)一周以上人員的安全消防培訓教育工作,由公司、廠、車間、班組負責。
3、安全消防教育培訓的形式與內容
3.1新員工、實習代培等人員“三級安全消防教育”。
對新員工(包括合同工、臨時工、農民工、學徒工、實習和代培人員)必須進行廠、車間、班組級的安全消防教育;時間不少于40小時。同時填寫三級安全消防教育卡片存檔備查。
3.1.1廠(公司)級教育主要內容:
3.1.1.1黨和國家的安全消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
3.1.1.2本單位生產概況,工藝流程;安全消防狀況及特點,安全消防規章制度及遵章守紀等。
3.1.1.3安全消防知識及突發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安全標志標識講解;初期火災的撲救、報警;如何搶救傷員、排險、報告及保護現場等。
3.1.1.4人員密集的場所,其工作人員還應強化組織疏散逃生的能力教育。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節 安全技術培訓管理制度
1、安全技術培訓的任務是:全面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務院頒布的《礦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頒布的《煤炭安全規程》,有計劃地對井下作業人員及新工人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建設一支合格的員工隊伍。
2、安全培訓中心的培訓目標是:通過安全技術業務培訓,使學員掌握本工種應知技術理論和應會的實際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術水平和素質。根據安全生產特點,舉辦各特殊工種的人員安全培訓班,確保安全生產。
3、安全技術培訓必須貫徹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方針,根據礦對安全生產的要求,積極組織實施安全技術培訓,并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4、安全技術培訓工作,要按要求配備專、兼職教學人員,并做到計劃、大綱、教材、場地、教學設備和教學經費的落實。
5、安全技術培訓的工作計劃、培訓計劃、經費計劃、組織教師開展教研活動、編寫補充教材、總結辦學和教學先進經驗等,都要提交中心領導及業務部門審核批準。
6、專、兼職教師要具備現場工作經驗,有初級及其以上的技術職稱,能夠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決定:忠誠黨的教育事業,熱愛本職工作,遵紀守法,嚴以律己,做學員的表率:要積極參加教研活動,交流教學經驗。
7、教師是辦好安全培訓的骨干力量。要認真貫徹執行黨的知識分子政策,努力為他們創造好的教學工作條件,關心他們的生活和工作,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使其集中精神做好工作。
8、專、兼職教師要根據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備好課、寫好教案,明確教學目的和要求。
9、專、兼職教師要如期完成教學任務,定期下礦實習調研。
10、學員要努力學習安全技術培訓知識,遵守國家和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尊敬教師,團結同學,圓滿完成安全技術培訓任務。
11、學員從報道之日起到結業之日止,執行安培中心的作息時間,嚴格進行考勤,培訓結束后,要將每個學員的出勤、學習情況反饋給學員所在單位。
12、對品學兼優的學員,授以“優秀學員”的稱號:對違犯紀律的學員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按規定給予處分:對結業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頒發相關證書。
第二節 教學管理制度
1、各教師進行的教研活動,要由各教師親自填寫有關統計表,并及時交有關人員保存。
2、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的各項公開教學所進行的聽課活動(包括領導),都要有聽課人聽課筆記。聽課結束,由培訓中心主任交有關人員負責保管。
3、對教師各課教案情況,要組織有關人員定期進行檢查抽查,并做好相關記錄。
4、各班點名冊,由各班班主任按期領交,并匯總填表存檔保管。
5、各工作項目的資料,按項目建檔管理,根據資料的性質做好長期保存或定期保存。
第三節 培訓教師管理制度
一、調課與代課
1、為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無正當理由不準調課、調教師。
2、教師如因病或者其它特殊情況需要調課時,要提前一天報安培中心。
二、備課
1、教師應在上課前一周備好課。
2、教師備課必須做到:
(1)鉆研教學大綱,弄清教學目的與要求,注重教學效果,突出針對性、時效性和實用性。
(2)鉆研教材,確定重點和難點,把握好深淺程度和詳略尺度。了解學員的知識基礎和思想情況,使教學具有針對性。
(3)選擇適當的教學方法,注意運用多種直觀教學形式,深入淺出,通俗易懂。
(4)教師在備好課的基礎上要精心設計教學程序,填寫教案。
(5)教案以兩課時為單位,內容包括:授課時間、班別、課題、教學內容等項目。
三、上課
1、目的明確:課堂活動緊密圍繞教學目的,突出重點,講清難點,抓好關鍵。
2、內容正確:講授內容要科學準確,注意知識間的聯系和理論與實踐的結合。
3、方法得當:選擇和運用教學方法要結合成人的特點,并善于調動學員積極性,增加吸引力。
4、語言清晰:講課要通俗、生動,要講普通話,聲音宏亮,速度適中,富于表現力。
5、組織教學有序:課堂講程要由計劃性,講解、演示、板書安排妥當,課堂氣氛始終既活躍協調又嚴肅認真。
第四節 課堂管理制度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保證課堂教學質量和教學任務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教師課堂規則
1、教師要根據教學計劃、大綱和培訓對象,認真寫好教案,備好課,講好課,做好上課一切準備。
2、教師要按時上、下課,不遲到、早退,不連續講課,不提前下課。
3、教師熱情輔導,認真批改作業,善于同學員溝通與交流,及時解答學員的問題。
4、教師要維持好課堂紀律,做到嚴而不死,或而不亂。
5、教師要做到為人師表,衣冠整潔,言傳身教,舉止大方。
6、教師要認真執行《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遵守安培中心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五節 學員考核管理制度
1、培訓學員必須自覺遵守安全培訓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紀律,遵守法律法規,爭做文明學員。
2、各單位要按計劃,按要求準時派送培訓對象,不準冒名頂替培訓,不準重復培訓,查出者除取消個人培訓資格外,還將對單位進行經濟處罰和安全考核扣分。
3、學員考核分培訓考試和日常考核兩種,兩項成績均合格者,統一頒發或審驗《操作資格證書》和《安全資格證書》。
4、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元,累計遲到或早退三次按曠課處理,培訓期間嚴禁曠課,曠課者取消本次培訓資格并扣本礦安全考核分2分。
5、端正培訓態度,遵守課堂紀律,認真聽講,努力鉆研本工種專業知識,完滿完成培訓學習任務。
6、學員培訓期間不得請假,特殊情況請假時,必須經有關單位同意,安全技術培訓中心批準方可。請假時間超過培訓課時數20%者,取消本次培訓資格。
7、嚴禁在教室內吸煙,嚴禁培訓期間飲酒,違者嚴肅處理,直至取消培訓資格。
8、尊敬老師,相互團結,關心集體,愛護公物。
9、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廢物,自覺維護公共衛生。
10、培訓結束時將對學員進行嚴格的考核和鑒定,不合格者繼續參加下期培訓。補訓期間單位停發本人工資獎金,費用由學員自己承擔。
第六節 學員成績考試及補考制度
一、考試與計分
1、學員培訓結束,按教學計劃要求,組織結業考試。
2、結業考試,實行教考分離,經有關部門統一命題,監考、閱卷。
3、結業考試實行百分制。
二、成績考核
1、學員培訓考核分理論考試和日常考核兩種。其中任何一項不合格者,均視為培訓不合格。
2、理論考試以100分為基礎,等于或大于60分為合格,否則均不合格。
3、學員培訓期間應遵守培訓紀律,累計遲到或早退超過三次者及曠課半天以上者,取消培訓資格。
4、學員培訓期間不準請假,特殊情況請假時,時間不得超過培訓課時數20%,否則取消培訓資格。
三、成績評定及補考
1、理論考試及日常考核以及實習考核均合格者,由相關部門統一發放或審核安全工作資格證書。
2、對考試不合格者補考參加下期同類培訓的考試,補考不合格者自費參加同類培訓,否則建議調離原崗位工種。
第七節 學員學籍檔案管理制度
一、培訓學員報到
1、學員報到時需執安全培訓中心名單及證明報到,逾期不報到者取消本次培訓資格。
2、到本工種班級登記,進行考勤注冊。
3、新學員報到須及時領取并正確填寫《學員登記表》,并上交所需照片。
二、培訓、復訓和取消培訓資格
1、初訓學員必須按照學員報到細則進行注冊。
2、學員復訓必須持有效證件(操作資格證、安全資格證),方可參加培訓。
3、為避免學員重復培訓,一人多證的情況發生,學員報到進行注冊后,班主任及時調閱檔案,如有上述情況發生應勸其退本次培訓班。
4、學員應違紀取消培訓資格者,班主任應以書面形式報上級領導并反饋至該礦安全教育室。
三、培訓結束
1、培訓結束后,班主任應及時將培訓成績及發證登記表反饋至學員單位。
2、班主任收回《學員登記表》,并及時對該學員進行培訓鑒定。
3、學員成績判出后班主任應及時填寫成績表、驗證表,并為合格學員辦理相應證件。
4、培訓工作結束后,班主任應將學員登記表、跟蹤調查卡、成績表等交至檔案室存檔。
第八節 學員考勤制度
1、學員自習、實習等活動均由班主任進行認真、準確考勤。
2、學員因特殊情況請假時須辦理請假手續,無特殊情況下不準補假或捎假,請假期滿返校后,要及時向班主任銷假,否則按曠課處理。
3、學員請假半天者班主任批準即可,兩天以內經培訓中心領導批準,超過三天以上者,本單位領導同意,安全技術培訓中心領導批準方可。
4、預備鈴響后班主任點名,上課鈴響后15分鐘之內進入教室為遲到,超過15分鐘進入教室為曠課:下課鈴響前15分鐘離開教室者為早退,離開教室超過15分鐘為曠課,累計遲到或早退三次按曠課處理,遲到一次罰款10元。
5、學員培訓期間嚴禁曠課,曠課超過半天者取消本次培訓資格。
第九節 培訓學員跟蹤調查制度
1、學員復訓結束后,班主任要及時發放《學員跟蹤調查卡》
2、《學員跟蹤調查卡》經學員認真填寫后,并交本人所在科隊,由所在科隊負責人填寫調查內容,并由本單位負責人簽字交至安全培訓中心。
3、《培訓學員跟蹤調查卡》在培訓結束兩周后,各單位負責反饋至安全技術培訓中心。
4、安全技術培訓中心要對反饋回的情況進行總結,將有價值的合理化建議歸類存檔,并用于完善今后的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
第十節 教室管理制度
1、教室由專業人員對教室進行全面管理。
2、教室的各項工作都要以有利于教學為原則,對所有設備實行定置管理擺放整齊。
3、使用教室原則上應按《安培中心現場教學安排表》進行,臨時使用時需提前向分管員提出申請,由培訓中心統一安排,持“實驗通知單”向管理人員聯系使用。
4、教室內嚴禁吸煙、嚴禁進行娛樂活動。
5、學員進入教室,按要求就坐,課程結束后,要有秩序的離開教室。
6、管理人員還做需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責任心,發現各種隱患、問題及時上報處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電教設備處于良好狀態,充分做好課前準備工作,保證教學任務落實。
(2)對每次教學進行認真登記,并記錄設備、儀器使用情況。
(3)定時清掃室內環境,保持室內整齊清潔。
第十一節 學員管理制度
1、培訓班按組班方式編制。
2、培訓學員應遵守上課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脫課,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3、遵守課堂紀律、不交頭接耳,認真聽講,做好筆記。
4、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對人有禮貌,嚴禁在教室內抽煙,嚴禁酒后上課。
5、保持教室整潔、不亂丟、不亂吐、亂畫。
6、全體學生都愛護公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第十二節 學員培訓考核管理制度
1、培訓學員必須自覺遵守培訓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紀律,遵守法律、法規,做文明學員。
2、凡參加培訓學員必須按通知的時間、地點,準時參加學習,不得無故不參加培訓。培訓期間,不遲到早退、不中途脫課,如返現其中依次,每次扣10元。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曠課處理。培訓期間設點名冊,出勤情況統一報所在單位,嚴禁曠課,曠課者取消培訓資格。
3、學員培訓期間原則上不準請假,特殊情況請假時,需經本單位(部門)同意,培訓中心班主任及領導批準方向。學員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單,請假時間不得超過培訓課時數20%,否則取消培訓資格。
4、嚴禁在教室內吸煙,嚴禁酒后上課,如違犯者,勸其離開教學區,并根據情況酌情處理。
5、尊敬教師、相互團結、關心集體、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嚴禁打架斗毆,如有違犯者視情節輕重作出處理,嚴重犯規者交保衛科或公安機關處理。
6、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廢棄物、自覺維護公共衛生、如有違者每次罰款5元。
7、學員培訓結束,按教學要求,組織結業考試,考試不合格者不能上崗,令其自學或繼續培訓,考試成績合格后方可上崗,并由有關部門簽發合格證。
8、嚴禁到生產廠區走動,違者罰款20元。嚴禁到生產廠區走動,違者罰款20元。
第十三節 教師管理制度
為了全面落實職工教育培訓工作、加強專、兼職教師隊伍建設。建立規范的安全培訓運行機制,特制定本辦法。
一、教師條件:
1、二年以上現場工作經驗。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所屬職業的技術人員。
3、熱愛教育事業,服從組織安排,工作認真負責。
4、掌握新培訓工種的安全理論知識,熟悉掌握安全技術操作技能,5、有一定的教學經驗,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操作示范能力。
二、教師專業分類
1、采礦安全
2、機電安裝
3、通風
4、運輸
5、其他
三、教師的職責要求
1、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愛崗敬業,熟悉業務,勝任本職工作。
2、按照教學內容制定的教學計劃,包括課時安排、進度、教學措施。每節課前做好備課準備。沒有現成教材、內容時,要編寫講義寫出教案。
3、刻苦鉆研教材,認真備課。知道幫助學員解答學習中的問題,做到有布置,有檢查,不放任自流。
4、以身作則、按時上課、完成教學任務,不無故缺課,啟發和調動學員的學習積極性,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5、認真加強自身業務建設,經常征求學員意見,學習其他教師先進的教學方法和新的科學知識總結經驗,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6、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及時解決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協助領導改進工作。
第十四節 考試紀律
1、學員自備考試用具,按規定時間進入考場,按指定位置就坐,準備考試。
2、學員不得遲到或無故缺考,開考30分鐘后進入考場的,不得再進入,并以自動棄考論處,場內考生30分鐘內不準離開考場。
3、學員進入考場不得攜帶任何書籍、筆記、紙張、如已帶入考場,必須交放于講臺,考完后帶出。
4、學員不得中途離場,一旦離場,則以交卷處理。
5、學員在考試要尊重監考人員,聽從監考人員的指揮,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傳遞夾帶、相互作弊,對有作弊行為的考生,監考教師可予以警告,警告無效者,有權宣布其試卷作廢并在考場情況表中作出記錄。如作弊考生不服管理,有辱罵行為的,監考教師應將情況記入考場情況表,視情節輕重作出處理。
6、學員在考場答卷,使用統一規定的工具圓珠筆或鋼筆(蘭、黑墨水)不得在卷面作特殊標記,一經發現試卷作廢。
7、學員在考試答卷、檢查無誤后,將試卷整好,交給監考教師方可離開考場,學員一旦交卷,不準再次返回座位,更不得與未交卷的學員交頭接耳,否則以作弊論處。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篇3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是安全生產的工作方針,也是長期安全生產工作的經驗總結,必須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
一、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經營、安全與效益的關系,在正常生產組織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二、要加大事故隱患的查治工作,防范各類事故的發生。安全生產預防工作一定要經常化,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做好安全事故的隱患排查工作,積極鼓勵職工幫助查找、發現事故隱患,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安全檢查是落實責任、規范管理行為、發現事故隱患、促進隱患整改和減少“三違”的有效手段,通過制度化、規范化和專業化的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積極有效地消除生產現場存在的各類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要加強宣傳培訓教育,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培訓教育是提高職工安全素質,杜絕“三違”的有效途徑,以三級安全教育為基礎,從安全生產方針、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識等方面入手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工作,全面提高職工的綜合素質,有效的減少,甚至杜絕事故的發生。
李建軍
20xx-01-15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篇4
1、學生應按時由家長接送到學校、離開學校,不在路上玩耍、串門、逗留。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如家長未能按時接送,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所發生一切事故均由家長負全部責任。
2、科任輔導老師必須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嚴格遵守微課堂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3、學生不準帶水果刀等利器進入學校。同學之間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學藥品。
4、學生不準攀爬圍墻、欄桿、陽臺、建筑物頂層等有危險性的地方。
5、教室、樓梯間等教學場所嚴禁追跑打鬧,不得向窗外拋扔雜物、防止砸傷他人和影響環境衛生。
6、上下樓梯靠右行,輕步上樓慢步下,不得擁擠,不準趴在扶手上往下滑。
7、學生如有特殊病史,應向學校班主任報告,不得隱瞞。患有不宜進行劇烈體育活動疾病(如先天性心臟病)的學生,應告知班主任,培訓班進行備案并讓有關科任課教師知曉。
8、在學校學習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應立即向老師報告并通知家長及時檢查治療,以防延誤治療時機。
9、學生如遇自傷,應及時告訴家長或班主任及學校領導,及時治療;如遇他傷,首先應通知傷害他人者家長,及時治療,再通知被傷害人家長。
10、提高食品衛生意識,不買“三無”(無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食品和路邊攤販不潔食品。
11、遵守用電、用火規則,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得觸碰校內任何電氣設備。學生不得抽煙、玩火。嚴禁學生攜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進入學校。
12、當與他人發生矛盾,而自身又無法解決的時候,應及時告訴家長或學校老師,防止矛盾激化、釀成事端。學生家長來校要講文明,不得大聲喧嘩,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
13、在學校學習期間不要隨便走出培訓班,遇有急事應向班主任老師說明。如果擅自離開造成不良后果由學員及家長自負責任。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識人離開學校。禁止帶社會人員來校,造成不良后果,當事者要負全部責任。
14、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游戲。
15、學生不準在課桌上亂寫亂畫,更不得用刀具刻劃痕跡.。隨便搬動課桌、椅。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企業員工平安意識、把握員工平安培訓需求,確保培訓的有效性、針對性和實效性,達到企業生產平安運行的目的。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其次條在識別和提升員工平安意識中,企業建立監測、跟蹤意識提升及深層次培訓需求機制。
第三條依據國家法規要求和企業實際狀況,每年由平安生產部對企業員工的平安教育培訓需求進行調查分析,并制定平安教育與培訓方案。
第四條為測試和評估員工的培訓效果,企業建立培訓相宜性的評估機制,對平安生產部的平安培訓教育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
其次章適用范圍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于企業員工平安意識的識別、平安培訓需求分析和管理。
第三章員工平安意識的識別與提升
第六條平安生產部定期對企業員工的平安意識進行辨識、調查與評價,考察員工對平安生產學問和技能的熟識程度,以此作為擬定年度員工平安教育與培訓方案的依據。
第七條員工平安意識的辨識、調查與評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企業的平安生產方針;2.崗位職責和操作規程;
3.個體防護用品配備和使用;
4.人身平安的有關學問;
5.防止損害的訂正行動;
6.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
7.工作場所特定的平安要求;
8.特定風險;
9.應急程序;
10.事故、大事報告程序。
第八條平安意識的辨識、調查與評價要考慮各層次員工的實際狀況,主要采納“考試和問卷調查”兩種相結合的方式,也可實行現場實際了解的形式進行。
第九條新員工入職后,首先接受平安意識的教育。結合日常平安教育和專項平安教育等內容及要求,對員工平安意識的薄弱環節進行專題培訓,并對其意識狀況進行重點跟蹤。
第十條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由于其工作性質的特別性,應特地編制培訓方案并按方案實施培訓,使管理層的特定要求、平安意識與其工作職責相適應。
第十一條在下列狀況下,平安生產部要組織員工對工作場所特定的平安要求、崗位職責和操作規程、人身平安的有關學問、防止損害的訂正行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進行回顧:
1.當生產、服務工藝及流程發生變化時;2.當員工脫離工作崗位超過規定時間返崗時。
第十二條對員工進行有關平安意識培訓的回顧時,重點從以下二個方面進行:
1.新員工平安意識培訓;
2.工作現場特定平安意識培訓。
第十三條平安生產部應加強企業全員平安意識的宣揚,利用視聽資料等各種形式提高全員的平安意識。
第十四條確定員工的平安意識是否得到提升,主要采納以下方式和方法:
1.對員工和各級管理層的平安意識及要求的全都性進行檢查;
2.對于員工前后平安意識狀況進行調查與評價。
第四章培訓需求的識別與分析
第十五條企業所屬各單位、部門將本單位、部門員工培訓的需求識別信息匯總遞交平安生產領導小組。平安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企業員工平安培訓需求進行分析。
第十六條平安培訓需求的識別要針對全部員工和全部作業過程,充分考慮以下內容:
1.員工的需求;
2.領導的要求;
3.變化的需求;
4.生產過程的回顧;
5.記錄的回顧;6.員工反饋看法;
7.事故、大事信息;
8.風險評價結果。
第十七條員工平安培訓需求的識別可實行以下方法:
1.答題法;
2.問卷調查法;
3.現場了解法;
4.看法反饋法;
5.其它方法。
第五章年度平安教育和培訓方案的制定
第十八條平安生產領導小組依據企業要求和員工平安意識的`識別、培訓需求信息制定企業年度平安教育和培訓方案,并將年度平安教育和培訓方案遞交至企業辦公室。
第十九條年度平安教育和培訓方案應包含以下內容:
1.員工平安意識提升方案
2.員工平安意識宣揚方案
3.常規平安教育培訓方案(如三級教育)
4.其它專項教育培訓方案
第六章培訓實施要求
其次十條在年度培訓方案實施過程中,平安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各單項培訓要求與方案,方案中要明確:
1.培訓目標;2.培訓大綱;
3.培訓時間;
4.培訓內容;
5.培訓方式;
6.培訓教材;
7.考核方式。
其次十一條對各級管理人員的培訓內容:1.事故調查分析技術;
2.危急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掌握技術;3.溝通技巧;
4.檢查、審核技術;
5.法律依從性管理;
6.應急管理;
7.職業衛生管理;
8.變化管理。
其次十二條對員工的力量要求,主要考慮:1.用工連續性;
2.變化的要求;
3.特定崗位的力量要求;
4.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
5.風險評價結果。
其次十三條對平安生產可能有重大影響的員工的培訓內容:1.工作中潛在的風險;
2.事故預防及應急響應中的職責;
3.依從標準化系統的重要性;
4.偏離制度可能的后果;
5.操作程序、工作說明。
其次十四條根據國家或行業有關規定,結合特別工種的作業內容及要求,對特種人員進行特地培訓,經考試合格并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持證上崗。
其次十五條培訓時間必需滿意下列要求:
1.經理不少于40學時;
2.平安管理人員不少于120學時;
3.員工不少于32學時;
4.新員工不少于72學時。
其次十六條對員工的培訓效果和實際力量,要定期通過以下途徑進行測試和評估:
1.員工反饋;
2.管理層反饋;
3.測試結果分析;
4.現場應用力量。
其次十七條平安生產領導小組要做好并保存員工的各項平安培訓記錄。
第七章其它專項平安教育其次十八條特種作業人員平安技術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需經平安理論學問和平安操作技能的培訓,并經過考試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獨立作業。
其次十九條復工、調換工種、崗位的平安教育:
1.凡離開本崗位一個月及以上的生產崗位人員,上崗前必需進行復工平安教育。離崗一個月以內由班組負責復工教育;離崗一個月以上由單位(部門)負責復工教育。
2.凡調換工種的生產崗位人員,必需先進行調換崗位技能學問的培訓,考試合格后再進行平安教育。
3.教育內容
①平安生產規章制度;
②離崗期間上級有關平安方面的新規定;
③新崗位平安管理學問和平安技術學問;
④本工種崗位的平安操作規程;
⑤脫產期間,本單位發生重傷以上事故案例。
第三十條單位在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需對有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平安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才能支配其上崗。
第三十一條企業平安管理人員,其他專(兼)員平安員需經平安監督管理部門培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生產經營單位平安生產管理人員平安培訓證書》,持證上崗。
第三十二條部門副職以上領導由平安生產部組織培訓,培訓考試合格者,連續留任崗位。考試不合格者補考一次,補考仍不合格的,建議企業取消其任職資格。
第三十三條班組長和班組平安員的平安教育由平安生產部組織培訓,每年進行一次平安學問更新教育,平安教育時間不少于20學時。
第三十四條日常平安宣揚教育
1.班前平安活動。每天上崗前,班組長負責總結前班平安工作狀況,分析當班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急因素,針對危急因素應實行的平安措施,并使每個作業者熟知和把握。
2.每周平安活動日。每周一次班組平安活動,由班組長主持,活動時間不少于30分鐘。活動內容:平安生產方針、法規,平安操作規程,四不損害措施,上級平安生產文件通報和要求,平安文化學問,平安達標班組標準,平安生產新學問、新技術,工作崗位存在的危急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班組平安活動日做到時間、人員、內容、效果落實,記錄真實、形式多樣化,參與者簽字。缺席者由班長補課,并有補課記錄。
3.圍繞每年全國“平安生產月”活動主題,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實行有力措施,動員員工參與“平安生產月”活動,并達到預期效果。
4.節假日、各時期平安宣揚教育。
針對節假日員工思想活躍、精力分散,以及季節變化給平安生產帶來的影響,有的放矢地開展平安宣揚教育。第三十五條平安宣揚教育要充分利用報紙、板報、電視、網絡等工具和手段,實行生動形象,內容豐富,員工喜聞樂見的各種形式,開展宣揚教育。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信息平安政策
一、計算機設備管理制度
1.計算機的使用部門要保持清潔、平安、良好的計算機設備工作環境,禁止在計算機應用環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強腐蝕、強磁性等有害計算機設備平安的物品。
2.非我司技術人員對我司的設備、系統等進行修理、維護時,必需由我司相關技術人員現場全程監督。計算機設備送外修理,須經有關部門負責人批準。
3.嚴格遵守計算機設備使用、開機、關機等平安操作規程和正確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許帶電插撥計算機外部設備接口,計算機消失故障時應準時向電腦負責部門報告,不允許私自處理或找非我司技術人員進行修理及操作。
二、操作員平安管理制度
1.操作代碼是進入各類應用系統進行業務操作、分級對數據存取進行掌握的代碼。操作代碼分為系統管理代碼和一般操作代碼。代碼的設置依據不同應用系統的要求及崗位職責而設置. 2.系統管理操作代碼的設置與管理:
(1)、系統管理操作代碼必需經過經營管理者授權取得;
(2)、系統管理員負責各項應用系統的環境生成、維護,負責一般操作代碼的生成和維護,負責故障恢復等管理及維護;
(3)、系統管理員對業務系統進行數據整理、故障恢復等操作,必需有其上級授權;
(4)、系統管理員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碼進行業務操作;
(5)、系統管理員調離崗位,上級管理員(或相關負責人)應準時注銷其代碼并生成新的系統管理員代碼;
3.一般操作代碼的設置與管理
(1)、一般操作碼由系統管理員依據各類應用系統操作要求生成,應按每操作用戶一碼設置。
(2)、操作員不得使用他人代碼進行業務操作。
(3)、操作員調離崗位,系統管理員應準時注銷其代碼并生成新的操作員代碼。
三、密碼與權限管理制度
1.密碼設置應具有平安性、保密性,不能使用簡潔的代碼和標記。密碼是愛護系統和數據平安的掌握代碼,也是愛護用戶自身權益的掌握代碼。密碼分設為用戶密碼和操作密碼,用戶密碼是登陸系統時所設的密碼,操作密碼是進入各應用系統的操作員密碼。密碼設置不應是名字、生日,重復、挨次、規律數字等簡單猜想的數字和字符串;
2.密碼應定期修改,間隔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如發覺或懷疑密碼遺失或泄漏應馬上修改,并在相應登記簿記錄用戶名、修改時間、修改人等內容。
3.服務器、路由器等重要設備的超級用戶密碼由運行機構負責人指定專人(不參加系統開發和維護的人員)設置和管理,并由密碼設置人員將密碼裝入密碼信封,在騎縫處加蓋個人名章或簽字后交給密碼管理人員存檔并登記。如遇特別狀況需要啟用封存的密碼,必需經過相關部門負責人同意,由密碼使用人員向密碼管理人員索取,使用完畢后,須馬上更改并封存,同時在“密碼管理登記簿”中登記。
4.系統維護用戶的密碼應至少由兩人共同設置、保管和使用。
5.有關密碼授權工作人員調離崗位,有關部門負責人須指定專人接替并對密碼馬上修改或用戶刪除,同時在“密碼管理登記簿”中登記。
四、數據平安管理制度
1.存放備份數據的介質必需具有明確的標識。備份數據必需異地存放,并明確落實異地備份數據的管理職責;
2.留意計算機重要信息資料和數據存儲介質的存放、運輸平安和保密管理,保證存儲介質的物理平安。
3.任何非應用性業務數據的使用及存放數據的設備或介質的調撥、轉讓、廢棄或銷毀必需嚴格根據程序進行逐級審批,以保證備份數據平安完整。
4.數據恢復前,必需對原環境的.數據進行備份,防止有用數據的丟失。數據恢復過程中要嚴格根據數據恢復手冊執行,消失問題時由技術部門進行現場技術支持。數據恢復后,必需進行驗證、確認,確保數據恢復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5.數據清理前必需對數據進行備份,在確認備份正確后方可進行清理操作。歷次清理前的備份數據要依據備份策略進行定期保存或永久保存,并確保可以隨時使用。數據清理的實施應避開業務高峰期,避開對聯機業務運行造成影響。
6.需要長期保存的數據,數據管理部門需與相關部門制定轉存方案,依據轉存方案和查詢使用方法要在介質有效期內進行轉存,防止存儲介質過期失效,通過有效的查詢、使用方法保證數據的完整性和可用性。轉存的數據必需有具體的文檔記錄。
7.非我司技術人員對本公司的設備、系統等進行修理、維護時,必需由本公司相關技術人員現場全程監督。計算機設備送外修理,須經設備管理機構負責人批準。送修前,需將設備存儲介質內應用軟件和數據等涉經營管理的信息備份后刪除,并進行登記。對修復的設備,設備修理人員應對設備進行驗收、病毒檢測和登記。
8.管理部門應對報廢設備中存有的程序、數據資料進行備份后清除,并妥當處理廢棄無用的資料和介質,防止泄密。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篇7
一、計算機設備管理制度
1.計算機的使用部門要保持清潔、安全、良好的計算機設備工作環境,禁止在計算機應用環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強腐蝕、強磁性等有害計算機設備安全的物品。
2.非我司技術人員對我司的設備、系統等進行維修、維護時,必須由我司相關技術人員現場全程監督。計算機設備送外維修,須經有關部門負責人批準。
3.嚴格遵守計算機設備使用、開機、關機等安全操作規程和正確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許帶電插撥計算機外部設備接口,計算機出現故障時應及時向電腦負責部門報告,不允許私自處理或找非我司技術人員進行維修及操作。
二、操作員安全管理制度
1.操作代碼是進入各類應用系統進行業務操作、分級對數據存取進行控制的代碼。操作代碼分為系統管理代碼和一般操作代碼。代碼的設置根據不同應用系統的要求及崗位職責而設置.
2.系統管理操作代碼的設置與管理:
(1)、系統管理操作代碼必須經過經營管理者授權取得;
(2)、系統管理員負責各項應用系統的環境生成、維護,負責一般操作代碼的生成和維護,負責故障恢復等管理及維護;
(3)、系統管理員對業務系統進行數據整理、故障恢復等操作,必須有其上級授權;
(4)、系統管理員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碼進行業務操作;
(5)、系統管理員調離崗位,上級管理員(或相關負責人)應及時注銷其代碼并生成新的系統管理員代碼;
3.一般操作代碼的設置與管理
(1)、一般操作碼由系統管理員根據各類應用系統操作要求生成,應按每操作用戶一碼設置。
(2)、操作員不得使用他人代碼進行業務操作。
(3)、操作員調離崗位,系統管理員應及時注銷其代碼并生成新的操作員代碼。
三、密碼與權限管理制度
1.密碼設置應具有安全性、保密性,不能使用簡單的代碼和標記。密碼是保護系統和數據安全的控制代碼,也是保護用戶自身權益的控制代碼。密碼分設為用戶密碼和操作密碼,用戶密碼是登陸系統時所設的密碼,操作密碼是進入各應用系統的操作員密碼。密碼設置不應是名字、生日,重復、順序、規律數字等容易猜測的數字和字符串;
2.密碼應定期修改,間隔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如發現或懷疑密碼遺失或泄漏應立即修改,并在相應登記簿記錄用戶名、修改時間、修改人等內容。
3.服務器、路由器等重要設備的超級用戶密碼由運行機構負責人指定專人(不參與系統開發和維護的人員)設置和管理,并由密碼設置人員將密碼裝入密碼信封,在騎縫處加蓋個人名章或簽字后交給密碼管理人員存檔并登記。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啟用封存的密碼,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負責人同意,由密碼使用人員向密碼管理人員索取,使用完畢后,須立即更改并封存,同時在“密碼管理登記簿”中登記。
4.系統維護用戶的密碼應至少由兩人共同設置、保管和使用。
5.有關密碼授權工作人員調離崗位,有關部門負責人須指定專人接替并對密碼立即修改或用戶刪除,同時在“密碼管理登記簿”中登記。
四、數據安全管理制度
1.存放備份數據的介質必須具有明確的標識。備份數據必須異地存放,并明確落實異地備份數據的管理職責;
2.注意計算機重要信息資料和數據存儲介質的'存放、運輸安全和保密管理,保證存儲介質的物理安全。
3.任何非應用性業務數據的使用及存放數據的設備或介質的調撥、轉讓、廢棄或銷毀必須嚴格按照程序進行逐級審批,以保證備份數據安全完整。
4.數據恢復前,必須對原環境的數據進行備份,防止有用數據的丟失。數據恢復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數據恢復手冊執行,出現問題時由技術部門進行現場技術支持。數據恢復后,必須進行驗證、確認,確保數據恢復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5.數據清理前必須對數據進行備份,在確認備份正確后方可進行清理操作。歷次清理前的備份數據要根據備份策略進行定期保存或永久保存,并確保可以隨時使用。數據清理的實施應避開業務高峰期,避免對聯機業務運行造成影響。
6.需要長期保存的數據,數據管理部門需與相關部門制定轉存方案,根據轉存方案和查詢使用方法要在介質有效期內進行轉存,防止存儲介質過期失效,通過有效的查詢、使用方法保證數據的完整性和可用性。轉存的數據必須有詳細的文檔記錄。
7.非我司技術人員對本公司的設備、系統等進行維修、維護時,必須由本公司相關技術人員現場全程監督。計算機設備送外維修,須經設備管理機構負責人批準。送修前,需將設備存儲介質內應用軟件和數據等涉經營管理的信息備份后刪除,并進行登記。對修復的設備,設備維修人員應對設備進行驗收、病毒檢測和登記。
8.管理部門應對報廢設備中存有的程序、數據資料進行備份后清除,并妥善處理廢棄無用的資料和介質,防止泄密。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條為加強我局信息安全建設,提高全體稅務干部的信息安全意識和技能,保障我局信息系統安全穩定的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信息安全培訓旨在強化我局全體稅務干部的信息安全意識,使之明確信息安全是每個人的責任,并掌握其崗位所要求的信息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條針對不同的培訓對象進行分層次的培訓,信息安全培訓分為管理層培訓、技術層培訓和普通用戶層培訓三個層面,分層培訓內容的參考范圍和需達到的標準如下:
一、管理層信息安全培訓
(一)對象:市局、各區縣局的各級領導。
(二)內容:宏觀信息安全管理理念及高級信息安全管理知識。
(三)標準:使管理層人員能夠了解其信息安全職責,具備其工作所需的信息安全管理知識和信息安全管理能力。
二、技術層信息安全培訓
(一)對象:各級信息化管理部門的各類技術管理人員。
(二)內容:系統安全策略;內部和外部攻擊的檢測;常用計算機及網絡安全保護手段、日常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信息安全方面的事項;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信息系統安全管理框架》下包括的所有制度內容。
(三)標準:使技術層人員能夠了解其所從事崗位的信息安全職責,熟悉與其工作相關的各項信息安全制度,具備工作所需的信息安全知識和技能。
三、普通用戶層信息安全培訓
(一)對象:全局的普通計算機用戶。
(二)內容:所在崗位的信息安全職責;計算機病毒預防和查殺的基本技能;計算機設備物理安全知識和網絡安全常識;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信息系統安全管理框架》下的所有普通用戶應掌握和了解的制度內容。
(三)標準:使普通用戶了解其信息安全職責,熟悉與工作相關的各項信息安全制度,具備工作所需的信息安全知識和技能。
第四條各單位信息安全管理部門和人事教育部門負責每年制定管理層和普通用戶層的信息安全培訓計劃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信息平安政策
一、計算機設備管理制度
1.計算機的使用部門要保持清潔、平安、良好的計算機設備工作環境,禁止在計算機應用環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強腐蝕、強磁性等有害計算機設備平安的物品。
2.非我司技術人員對我司的設備、系統等進行修理、維護時,必需由我司相關技術人員現場全程監督。計算機設備送外修理,須經有關部門負責人批準。
3.嚴格遵守計算機設備使用、開機、關機等平安操作規程和正確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許帶電插撥計算機外部設備接口,計算機消失故障時應準時向電腦負責部門報告,不允許私自處理或找非我司技術人員進行修理及操作。
二、操作員平安管理制度
1.操作代碼是進入各類應用系統進行業務操作、分級對數據存取進行掌握的代碼。操作代碼分為系統管理代碼和一般操作代碼。代碼的設置依據不同應用系統的要求及崗位職責而設置. 2.系統管理操作代碼的設置與管理:
(1)、系統管理操作代碼必需經過經營管理者授權取得;
(2)、系統管理員負責各項應用系統的環境生成、維護,負責一般操作代碼的生成和維護,負責故障恢復等管理及維護; (3)、系統管理員對業務系統進行數據整理、故障恢復等操作,必需有其上級授權;
(4)、系統管理員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碼進行業務操作;
(5)、系統管理員調離崗位,上級管理員(或相關負責人)應準時注銷其代碼并生成新的系統管理員代碼;
3.一般操作代碼的設置與管理
(1)、一般操作碼由系統管理員依據各類應用系統操作要求生成,應按每操作用戶一碼設置。
(2)、操作員不得使用他人代碼進行業務操作。
(3)、操作員調離崗位,系統管理員應準時注銷其代碼并生成新的操作員代碼。
三、密碼與權限管理制度
1.密碼設置應具有平安性、保密性,不能使用簡潔的代碼和標記。密碼是愛護系統和數據平安的掌握代碼,也是愛護用戶自身權益的掌握代碼。密碼分設為用戶密碼和操作密碼,用戶密碼是登陸系統時所設的密碼,操作密碼是進入各應用系統的操作員密碼。密碼設置不應是名字、生日,重復、挨次、規律數字等簡單猜想的數字和字符串; 2.密碼應定期修改,間隔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如發覺或懷疑密碼遺失或泄漏應馬上修改,并在相應登記簿記錄用戶名、修改時間、修改人等內容。
3.服務器、路由器等重要設備的超級用戶密碼由運行機構負責人指定專人(不參加系統開發和維護的人員)設置和管理,并由密碼設置人員將密碼裝入密碼信封,在騎縫處加蓋個人名章或簽字后交給密碼管理人員存檔并登記。如遇特別狀況需要啟用封存的密碼,必需經過相關部門負責人同意,由密碼使用人員向密碼管理人員索取,使用完畢后,須馬上更改并封存,同時在“密碼管理登記簿”中登記。
4.系統維護用戶的密碼應至少由兩人共同設置、保管和使用。
5.有關密碼授權工作人員調離崗位,有關部門負責人須指定專人接替并對密碼馬上修改或用戶刪除,同時在“密碼管理登記簿”中登記。
四、數據平安管理制度
1.存放備份數據的介質必需具有明確的標識。備份數據必需異地存放,并明確落實異地備份數據的管理職責;
2.留意計算機重要信息資料和數據存儲介質的存放、運輸平安和保密管理,保證存儲介質的物理平安。
3.任何非應用性業務數據的使用及存放數據的設備或介質的調撥、轉讓、廢棄或銷毀必需嚴格根據程序進行逐級審批,以保證備份數據平安完整。
4.數據恢復前,必需對原環境的數據進行備份,防止有用數據的丟失。數據恢復過程中要嚴格根據數據恢復手冊執行,消失問題時由技術部門進行現場技術支持。數據恢復后,必需進行驗證、確認,確保數據恢復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5.數據清理前必需對數據進行備份,在確認備份正確后方可進行清理操作。歷次清理前的備份數據要依據備份策略進行定期保存或永久保存,并確保可以隨時使用。數據清理的.實施應避開業務高峰期,避開對聯機業務運行造成影響。
6.需要長期保存的數據,數據管理部門需與相關部門制定轉存方案,依據轉存方案和查詢使用方法要在介質有效期內進行轉存,防止存儲介質過期失效,通過有效的查詢、使用方法保證數據的完整性和可用性。轉存的數據必需有具體的文檔記錄。
7.非我司技術人員對本公司的設備、系統等進行修理、維護時,必需由本公司相關技術人員現場全程監督。計算機設備送外修理,須經設備管理機構負責人批準。送修前,需將設備存儲介質內應用軟件和數據等涉經營管理的信息備份后刪除,并進行登記。對修復的設備,設備修理人員應對設備進行驗收、病毒檢測和登記。
8.管理部門應對報廢設備中存有的程序、數據資料進行備份后清除,并妥當處理廢棄無用的資料和介質,防止泄密。
9.運行維護部門需指定專人負責計算機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我司的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常常進行計算機病毒檢查,發覺病毒準時清除。
10.營業用計算機未經有關部門允許不準安裝其它軟件、不準使用來歷不明的載體(包括軟盤、光盤、移動硬盤等)。
五、機房管理制度
1.進入主機房至少應當有兩人在場,并登記“機房出入管理登記簿”,記錄出入機房時間、人員和操作內容。
2.信息部人員進入機房必需經領導許可,其他人員進入機房必需經信息領導許可,并有有關人員伴隨。值班人員必需照實記錄來訪人員名單、進出機房時間、來訪內容等。非信息部工作人員原則上不得進入中心對系統進行操作。如遇特別狀況必需操作時,經信息部負責人批準同意后有關人員監督下進行。對操作內容進行記錄,由操作人和監督人簽字后備查。
3.保持機房整齊清潔,各種機器設備按維護方案定期進行保養,保持清潔光亮。
4.工作人員進入機房必需更換潔凈的工作服和拖鞋。
5.機房內嚴禁吸煙、吃東西、會客、談天等。不得進行與業務無關的活動。嚴禁攜帶液體和食品進入機房,嚴禁攜帶與上機無關的物品,特殊是易燃、易爆、有腐蝕等危急品進入機房。
6.機房工作人員嚴禁違章操作,嚴禁私自將外來軟件帶入機房使用。
7.嚴禁在通電的狀況下拆卸,移動計算機等設備和部件。
8.定期檢查機房消防設備器材。
9.機房內不準隨便丟棄儲蓄介質和有關業務保密數據資料,對廢棄儲蓄介質和業務保密資料要準時銷毀(碎紙),不得作為一般垃圾處理。嚴禁機房內的設備、儲蓄介質、資料、工具等私自出借或帶出。
10.主機設備主要包括:服務器和業務操作用pc機等。在計算機機房中要保持恒溫、恒濕、電壓穩定,做好靜電防護和防塵等項工作,保證主機系統的平穩運行。服務器等所在的主機要實行嚴格的門禁管理制度,準時發覺和排解主機故障,依據業務應用要求及運行操作規范,確保業務系統的正常工作。
11.定期對空調系統運行的各項性能指標(如風量、溫升、濕度、干凈度、溫度上升率等)進行測試,并做好記錄,通過實際測量各項參數發覺問題準時解決,保證機房空調的正常運行。
12.計算機機房后備電源(ups)除了電池自動檢測外,每年必需充放電一次到兩次。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篇10
前言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公司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防護能力,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使職工不斷提高安全思想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增強遵章守紀的自覺性,避免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穩定的'生產、工作秩序,保證安全生產,必須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安全技術知識教育、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教育,特制定制度。
本制度根據《消防安全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有關要求制定。
本制度起草單位:
本制度主要起草人:
本制度于xx年xx月xx日首次發布,于xx年xx月xx日實施。
1.0入廠安全教育
1.1凡新入廠的職工和實習代培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1)廠級教育(不少于一天);
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公司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制度、基本安全知識(“三不傷害”即:不傷害別人、不傷害自己、不被別人傷害;遵章守紀,反“三違”即: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等。
(2)車間教育(不少于一天)
a車間生產特點,勞動紀律和注意事項。
b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c車間歷年發生的安全事故教訓。
(3)班組教育(不少于一天)
a崗位操作規程及安全責任。
b崗位事故案例及預防事故的措施。
c安全裝置及器具,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及注意事項等。
1.2三級安全教育不少于三天,方可進入現場或崗位工作。新工人到崗后仍應在老職工帶領下上崗操作,技術熟練后方可獨立操作。
1.3來參觀學習人員,應進行一般安全知識、注意事項教育。
1.4調換工種或因故脫離崗位六個月以上人員,返崗后仍需進行安全教育。
1.5班組安全‘三級安全教育’回執單送回車間安全員處存檔。
2.0特殊教育
2.1特殊作業人員(電氣、起重、電氣焊、行吊,車輛駕駛等)必須進行專業培訓,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書后,方可從事作業。
2.2在進行設備重點大修項目及進行危險作業前,對檢修人員、施工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及安全教育,否則不準施工。
3.0日常教育
3.1各生產單元利用班前班后會的時間,堅持經常性安全教育活動。
3.2公司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活動分析會,總結前段時間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今后改進措施。
3.3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事故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要分別進行安全教育或離崗安全學習。
4.0 “四新”安全教育
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投入使用前,必須對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5.0外來人員安全教育
5.1外來施工人員進入生產現場施工作業前,必需要經公司工程管理人員和車間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5.2外來參觀、學習人員進入生產現場前,必須要經綜合辦和企管部相關人員進行生產現場安全事項預先告知教育后,方可進入生產區域。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篇11
1.因工作或任職需要派人外出培訓,煤礦按規定計付其培訓費、車船費、住宿費、工資等費用。
2.安排參加的受培人員必須認真聽課,作好記錄,考試成績達到培訓要求,取得操作證書,否則費用自負。
3.凡是經過培訓,取得證書的人員必須在相應工作崗位工作3年及以上(正常調動除外)。
4.因自己違章、違紀、曠工而解除勞動關系,其培訓費用按規定崗位工作時間(實際培訓后工作時間除3年)的百分比賠償。
5.嚴禁隨意變動特殊工種崗位,特殊工種崗位變動應征求安全科同意后實施,否則,培訓的一切費用由各科隊的負責人賠償。
6.凡是參加培訓人員的操作證交培訓科存檔,復印件交安全科備案。
7.管理人員派外學習、培訓,應將所學知識進行整理,回礦后,按照公司的安排舉辦講座,傳授所學的知識。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篇12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吉林省吉能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兩江水力發電公司生產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管理。通過安全教育培訓增強生產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提高安全技術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吉林省吉能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兩江水力發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二章 職責
第三條 公司職責:
(一)監督各值生產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落實情況;
(二)監督檢查各值生產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開展情況。
第四條 各值職責:
(一)具體負責落實本值新進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二)負責本值的安全生產培訓日常工作。
條三章 規則
第五條 新進生產人員安全教育培訓
(一)培訓的對象為公司新上崗生產人員;
(二)各值新進生產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必須由本值組織進行;
(三)安全教育培訓內容: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生產特點及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
3.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消防常識;
4.緊急救護法培訓;
5.典型事故及其吸取的教訓;
6.公司的概況、生產或工作特點;
7.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安全操作規程等;
8.安全設施、急救器材、消防器材以及個人保管的安全工器具性能及使用;
9.本工種、崗位作業特點,工藝流程及應注意事項;
10.本工種、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1.本工種、崗位的設備、裝置等的性能特點,安全裝置的作用,防護用品與保管方法;
12.本工種、崗位以往曾發生事故應吸取的教訓和預防再發生的措施。
第六條 外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
(一)凡來公司生產部門學習人員、臨時工、外包工程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接受安全教育,相應的生產部門負責外來人員安全教育;
(二)臨時工、外包工的安全教育內容;
1.公司生產特點及有關安全生產規定;
2.擔任的工作性質、特點及安全注意事項;
3.擔任的工作以往曾發生事故及吸取的教訓。
第七條日常生產安全教育培訓
(一)日常生產安全教育的特點:不分時間、不論場合、不拘形式、
經常地、反復地對生產人員進行廣泛、深入、系統的安全教育;
(二)安全活動日:以生產基本組織為單位,每星期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日活動,可采取多種形式,每次活動不少于一小時;
1.對安全活動日的要求:
1.1做到有計劃、有內容、有領導、有記錄、有討論發言,嚴防走過場;
1.2安全日活動不能隨意挪作它用,因故不能活動時,事后應及時補上;
1.3公司人員,應經常參加安全活動日,了解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有關問題;
1.4任何人無故不得隨意不參加安全活動日,有事必須請假。
2.安全活動日的活動形式:利用各種會議、簡報、標語、圖片、錄相、事故現場會、經驗交流活動等活動形式;
3.安全活動日內容:
3.1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文件、簡報、通報、規程及有關安全規定;
3.2學習安全技術知識;
3.3開展崗位練兵,組織各類安全表演比賽;
3.4檢查安全生產有關標準、規定的貫徹執行情況,找出存在的問題,制定改進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3.5討論分析典型事故,總結與吸取事故教訓,結合本崗位工作,防止類似事情的發生;
3.6舉行安全技術講座、交流;
3.7組織攻克事故隱患等。
(三)特種安全教育培訓
1.特種安全教育培訓的對象:
1.1公司生產特種作業人員;
1.2屬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及新產品的.公司生產作業人員。
2.特殊作業人員的培訓:按《公司生產特種人員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進行。
3.對新工藝、新藝術、新設備及新產品投產前有關生產人員的培訓:
3.1參加培訓的生產人員培訓完成后,必須編寫培訓、考察報告,并負責編寫出相應的操作規程,供操作人員使用;
3.2負責對崗位其他作業人員及有關人員進行培訓。
第八條《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及制度考試
(一)組織負責人及專業技術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考試;
(二)各值組織對本值特種作業人員,每年進行兩次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考試;
(三)每年對生產各值的操作票簽發人、監護人、操作人進行培訓,經考試合格后,以正式文件公布有資格擔任工作票簽發人員名單;
(四)將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考試成績記入個人教育培訓檔案,考試不及格的應限期補考,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對違反規程制度造成事故、一類障礙和嚴重未遂事故的責任者,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還應責成其學習有關規程制度,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四章附則
第九條 標準與重要文件的引用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篇13
一、消防控制室應符合國家規范要求,配備專人24小時值班,每個班次不應少于3人,并實行崗位操作責任制;每班工作時間8小時。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熱愛本職工作,責任心強,年齡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具有一定相關專業知識,并經過公安消防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訓證書》,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三、消防控制室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作業,嚴禁存放化學危險物品和無關的雜物,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四、操作值班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電話、在控制室會客,嚴禁脫崗、睡崗和酒后上崗。
五、控制室內應設置顯示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設備所在位置的平面圖或模擬圖;制定火災發生后消防設施的操作規程。
六、認真落實交接班、報警設備檢測、發生火災信號處置、滅火操作設備檢查和設備運行情況登記、記錄制度。
七、對建筑消防設施要定期檢查、測試和保養,保證消防系統全時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運轉及其設備功能作用的充分發揮。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嚴禁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操作值班人員崗位職責
一、對各種消防控制設備進行嚴密的監視和運用,認真履行崗位操作責任制,不得擅離職守,做好檢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統所采用消防設施系統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系統運行登記表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三、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定期作好系統功能實驗,協助技術人員做好修理、維護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四、經常向單位負責人和保衛部門報告建筑消防設施的運行情況,協助有關領導做好防火、滅火工作。
五、確認發生火災后,要立即直撥報警,不得遲報和不報。并及時、準確啟動有關消防設備,正確有效地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給領導組織撲救火災決策當好參謀。
六、要積極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責任感去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七、完成消防部門和上級領導布置的工作任務,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自覺接受消防部門的檢查。
一、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保養工作。
二、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三、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設備。
四、消防值班人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維護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五、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并出具月報告書。
六、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專業清洗維護部門進行一次全面清洗。
七、消防設施設備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維修保養。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篇14
1.總則
1.1目的
為了建立本公司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保障公司的安全費用切實的為員工落實,維護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正常有序地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生產法》及《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作的各項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原則和依據
1.2.1基本原則
1、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2、本企業安全生產投入及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財務管理,并納入本企業年度預算。
3、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在當年度經費預算中,列入重點編制項目,并不得少于國家規定的比例。
1.2.2依據
1、國家頒布的勞動保護法令和產業部頒布的勞動保護指示、標準。
2、安全大檢查中所發現的,尚未解決的,影響安全生產的問題。
3、預防火災、爆炸,對引起工傷、職業危害等需所采取的技術措施。
4、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
5、穩定和發展生產所需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以及職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1.3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內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2.管理和職責
2.1總經理對安全生產費用全面領導。審批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全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2.2財務部負責對安全生產資金進行統一管理,審核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安全經費使用等,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建立安全經費臺帳,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2.3安保設備科審核、匯總并編制公司安全投入計劃,審核安全投入報告,監督檢查安全投入落實情況,匯總并建立公司安全經費投入臺帳,編制年度安全經費提取和投入情況報告。
2.4公司安全員負責建立安全費用臺帳,記錄安全生產費用的費率、數額、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安全工作結束,多余的安全生產費用納入財務,由主辦會計管理。
2.5各部門主管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專業安全生產費用計取、支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2.6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2.7發現安全費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費用的,公司將按情節嚴重程度嚴肅處理,處理辦法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3.控制要求
3.1按照公司規定,每年提取公司上年度營業額的0.15%作為公司的安全生產專項費用,并高于公司前三年安全生產費用的平均值。
3.2制定安全生產費用預算時應切實考慮重大或重要危險因素預防控制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3.3財務部應對安全生產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統計、匯總,生產安設部應督促相關部門按計劃實施,檢查實施情況,并在年終工作總結中對安全生產費用投入情況和實施效果進行總結。
3.4安保設備科應確保采購的安全設施、安全物資合格有效,符合安全標準或相關要求。
3.5各部門在安全生產資金使用上應做到“三到位”,即: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資金到位;在具體實施項目上應做到“四定”,即:定項目、定措施、定責任人、定期限。
3.6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戶核算,資產財務部應當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4.使用范圍
4.1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建設為了保障生產安全和職工健康,針對特定危險以及職業危害而進行的工程項目的費用。如危險源整改資金、職業衛生工程資金、具有潛在危險的工藝、設施的改造資金。
4.1.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主要是指:公司安全設備設施是指車間、庫房、機房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
4.1.2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4.1.3安全工程項目維護保養資金。
4.1.4安全工程項目建設和安全工程項目維護保養的人員、時間投入。
4.2勞動防護與保健投入為了保障生產過程中職工的安全與健康而投入的防護用品以及職工保健的費用。
4.2.1動防護用品(如勞動服裝、安全帽、安全手套、防護眼罩、防塵、防毒口罩等)費用。
4.2.2保健費的發放:保健費(個人)職工體檢費用職業病預防費用消暑飲料費用。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增強員工安全素質,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根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三條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納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各單位在每年十二月前制定出本單位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并及時上報安全環保部。
第四條管理職責
(一)人力資源部是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負責定期識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各類人員的安全培訓計劃;對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的實施效果進行抽查評估。
(二)安全環保部負責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的組織實施,并對各二級單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考核。
(三)各單位應建立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并負責本單位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的組織實施。
第四條公司員工進行安全培訓期間,應當支付其工資和必要的費用,并建立員工安全培訓檔案。
第五條公司員工應接受安全培訓,熟悉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的能力。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第六條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經具備相應資質的培訓機構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第七條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并按規定接受繼續教育,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四級安全教育
人力資源部安排進廠的新員工(包括大學生、復員轉業軍人、外調人員、勞務工等)上崗前,必須進行公司級、單位級、車間(科)級、班組級的四級安全教育,并填寫(見附件1)交安全環保部安全教育科存檔。
(一)公司級安全教育由人力資源部開據介紹信,受教育者持介紹信到安全環保部,由安全教育科負責組織,經閉卷考試合格后,由安全教育科開據安全教育介紹信,受教育者持介紹信和和轉入單位進行單位級安全教育。
公司級安全教育內容包括:
1、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4、有關事故案例等。
(二)單位級安全教育由各單位生產安保科負責組織,經閉卷考試合格后,由各單位生產安保科開據安全教育介紹信,受教育者持介紹信和轉入車間(科)進行車間(科)級安全教育。
單位級安全教育內容包括:
1、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本單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4、有關事故案例等。
(三)車間(科)級安全教育必須由車間主任(科長)負責組織實施,車間安全員協助,經閉卷考試合格后,由車間安全員開據介紹信,受教育者持介紹信和轉入班組進行班組級教育。
車間(科)級安全教育內容包括:
1、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2、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3、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5、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6、本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7、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8、有關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四)班組級安全教育必須由班長負責,班組安全員協助,教育結束后認真填寫并交生產部(安全環保部)存檔,班組保存介紹信和培訓記錄。
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3、有關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四級安全教育結束后,由班組選定一名經驗豐富的師傅與新職工簽訂師徒合同,師徒期滿前必須在師傅的監護下操作;師徒合同期滿后,必須進行出師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上崗工作。培訓記錄、考試內容必須建檔保存。
第十五條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一)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包括:起重機械、場(廠)內機動車輛、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
(二)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取得后方可上崗。無證上崗的,按規定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
要按照規定復審,逾期未復審或考試不合格者,予以注銷。
(三)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取證、復審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安全環保部負責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和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的取證和復審;裝備部負責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取證和復審。
(四)各單位負責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訓,確保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及時取證、復審,持證上崗,并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信息管理庫。同時做好申報、培訓、考核、復審的組織工作。
第二十一條經常性安全教育培訓
(一)各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崗位職工安全知識、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危險源辨識知識的培訓和考試,培訓具體安排列入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培訓內容要做好記錄,本人簽字確認,并建檔保存培訓記錄和試卷。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操作。
車間堅持每月一次、班組堅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班組要堅持每天班前安全會和安全交接班制度,并保存記錄,參加人員要簽字確認。車間主任和班組長要結合每日的工作任務、性質,提出安全生產的要求和注意事項。
各單位要設立固定的安全教育培訓場所,并確保其正常運行,以提高安全教育的效率和質量。
(二)生產設備檢修和工程建設項目,項目管理部門要監督和檢查各施工、檢修單位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施工、檢修安全措施進行交底,并保存記錄。
(三)各單位對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必須進行必要的安全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教育和告知,并建檔保存。
(四)各單位應根據季節特點、生產特點、危害因素分布特征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如安全比武、應急預案的演練、事故案例教育等。并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制和組織紀律性的教育,增強員工遵章守紀的意識,確保安全生產。
(五)各單位要經常利用黑板報、墻報、簡報、標語、櫥窗等宣傳媒體,廣泛地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和單位安全動態,推廣安全生產先進技術和經驗,弘揚企業安全文化。
第二十八條“四新”安全教育培訓
各單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前,應當對有關操作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建立健全相應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操作人員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并建檔保存培訓記錄和考試卷。
第二十九條轉崗、復工安全教育培訓
職工調整工作崗位(包括調換工種)或離崗三個月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單位級、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三十條對工種不變,一人多機(崗)操作的人員安全教育培訓
車間應報告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查同意并確定相應的學徒期,進行安全、設備、工藝等技術操作規程的培訓,經實際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獨立操作。車間不得擅自安排一人多機(崗)作業。
第三十一條對嚴重違章作業人員的脫崗安全培訓教育
應重新進行“四級”安全教育,經閉卷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發生工傷事故的人員,除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外,必須對其進行脫崗安全教育和學習。
第三十二條對外來參觀、學習、實習等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相關單位要按規定進行安全告知、并對可能接觸到的危害及應急知識等內容的安全教育,保存記錄,并由專人帶領。
第四十二條責任追究
對于未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職責的行為以及造成事故的,依據、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解釋權歸安全環保部。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原同時廢止。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篇16
一、目的:
為使全體從業人員掌握食品安全知識,規范管理整個生產操作過程,從而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涉及本企業食品安全管理的部門、員工。
三、職責:
辦公室負責編制年度培訓計劃,組織新員工進廠培訓,以及各部門提出培訓申請的實施,保存各部門人員培訓檔案及記錄。
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的需求提出培訓申請。
總經理負責批準對新員工進廠培訓,各部門的培訓申請的落實所需時間、地點、經費,給予物質保障。
四、培訓內容
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企業產品的衛生管理規范、產品標準、檢驗規則,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工藝文件等。
五、培訓方式及頻次
1、上崗前培訓;
2 、企業自己組織培訓;
3、聘請專家來廠培訓;
4、參加社會各職能部門和相關產品專業知識院校的培訓;
5、企業每年不少于兩次的法規和操作技能的培訓。
六、培訓檔案及管理
1、辦公室負責對(內、外部培訓)人員建立培訓檔案,如培訓發證書,企業出資培訓的證書原件由辦公室負責保存,個人出資培訓的證書由培訓人員提供證書復印件辦公室負責保存。
2、員工培訓檔案應有:身份證復印件、學歷復印件、資格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培訓記錄,接觸食品的人員還應提供健康證復印件。
3、辦公室對培訓效果實施評估,并對企業舉辦的培訓進行記錄,記錄內容包括:培訓時間、學時數、培訓地點、教材(包括單節)、教師及其職務或職稱、培訓對象、學員花名冊、培訓內容、效果評價、考試成績等。
七、培訓及考核辦法:
工廠基礎教育:包括公司簡介、職工紀律、公司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產品質量、安全和環保意識、《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在進廠一個月內,由辦公室組織實施;食品從業人員要先經過衛生培訓教育,方可上崗;
部門人員:部門基礎教育:學習本部門的`崗位工作標準和能力要求主要內容,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由總經理面試考評后,綜合各方面能力,80分以上合格者方可上崗。
生產員工:崗位技能培訓:進行食品衛生和工藝操作培訓、學習相關的專業指導所用設備的性能、操作步驟、安全事項及緊急情況的應變措施等,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或請專業技術人員授課,并進行書面或實際操作考核,60分以上合格者方可上崗。
已在崗人員對不參加培訓學習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上崗或辭退。
八、培訓結果:
經過培訓使員工對各崗位的專業知識得到鞏固,提高專業操作技能,從根本上保證生產順利進行,確保產品質量。
九、記錄及保存年限
1、培訓計劃
2、員工培訓檔案
3、培訓記錄
4、記錄保存3年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篇17
1、目的
為使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熟知有限空間作業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增強預防事故和應急處理的能力,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
3、職責
安環科負責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人事科負責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的培訓統計和通知工作。
4、內容
4.1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的對象為: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
4.2未經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并考試合格的人員,不得從事與有限空間相關的作業。
4.3相關人員的培訓記錄存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檔案。
4.4培訓內容
4.4.1有限空間作業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有限空間內容易積聚高濃度的有毒有害物質,使人發生中毒。如:硫化氫中毒、一氧化碳中毒、氰化氫中毒、有機溶劑中毒等;也可能發生中暑、觸電、淹溺、掩埋、物體打擊等危害。
在對有限空間進行初次氣體檢測或不確定空間內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的情況下,進入者必須穿戴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等同有效的防護裝置;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應指定專人監護,不得在無監護人的情況下作業;監護人員必須每2分鐘拖動救生繩一次,詢問進入者身體情況,出現異常應立即將進入人員拖出;嚴禁無防護進入搶救。
4.4.2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1)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
原則;
(2)作業前開展危險源辨識,評估作業環境;
(3)檢測氣體濃度并如實記錄;
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有毒氣體濃度等。最低限度應檢測下列三項:氧濃度(應在19.5-23.5%范圍內),易燃/可燃氣體濃度(應小于最低爆炸極限的10%),一氧化碳濃度(應小于25ppm)。硫化氫濃度(應小于10ppm)未經檢測合格,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的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應處于安全環境,檢測時要做好檢測記錄,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氣體種類和檢測濃度等。
(4)確定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作業人員;
(5)辦理《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許可證;
(6)通風;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可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在受限空間內,工人經過及開展工作的區域必須進行通風。
在受限空間內,如果進行電焊,切割,燃燒或者油漆作業,必須使用局部的廢氣排放系統,降低由于這些作業而產生的可燃氣體/煙霧的濃度。
如果在受限空間內使用了局部廢氣排放系統,必須確保排氣口要遠離主要通風系統的進氣口。
通風設備盡可能安裝在受限空間的頂部或接近頂部的地方,這樣可以提高通風的效率,而且可以避免通風中斷;
進入期間的通風不能代替進入之前的吹掃工作;
強制通風設備應持續、有效工作,一旦設備出現異常,應立即停止作業;
(7)作業前30分鐘,應再次對有限空間有害物質濃度采樣,分析合格后方可進入有限空間;
(8)應選用合格、有效的氣體和測爆儀等檢測設備;
(9)防爆、防氧化的不能采用通風換氣措施或受作業環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風換氣的場所,作業人員必須配備隔離式呼吸保護器;
(10)檢測人員應裝備準確可靠的分析儀器,按照規定的`檢測程序,針對作業危害因素制定檢測應急措施;
(11)建立健全照明、通訊系統;
(12)配備齊全的人員防護和救援裝備;
(13)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示;
(14)作業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a、所有人員應遵守有限空間作業的職責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
b、加強通風。
c、存在可燃性氣體的作業場所,所有的電氣設備設施及照明,不允許使用明火照明和非防爆設備。
d、機械設備的運動、活動、傳動裝置應設置防護裝置。
e、有限空間的坑、井、洼、溝、人孔通道出入口應設置安全標志。
f、作業人員在在與輸送管道連接的封閉、半封閉設備內部作業時,應嚴密關閉閥門裝好盲板,設置“禁止啟動”等警告標志。
g、當作業人員意識到身體出現異常癥狀時,應及時向監護者報告或自行撤離,不得強行作業。
h、發生事故查明原因、立即采取有效、正確的措施進行急救。
4.4.3檢測儀器、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掌握以下儀器和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
①氣體檢測設備;
②呼吸防護用品;
③防墜落用具;
④安全器具;
⑤警示設施;
⑥其他個體防護用品。
4.4.4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
(1)窒息事故的救援
窒息事故者的搶救主要是確保其呼吸暢通,調整事故者的姿勢,將患者的頭部盡量往上抬,使得頸部緊緊繃直,這樣做時,一手放在患者的脖子后面用力抬,一手放在患者額頭往外推,這個動作通常使患者的嘴自然張開,如果抬起頭使得呼吸道暢通,患者開始呼吸,就保證事故者的姿勢使其慢慢恢復狀態,否則繼續進行強制空氣進入肺中,如不起作用,立即通知120急救中心,并繼續進行人工呼吸。
(2)硫化氫中毒的救援
由于硫化氫事故的突發性和不可預見性,對人體主要危害經呼吸道,可出現流淚、眼痛、眼內異物感、實物模糊、流涕、咽喉灼熱、胸悶、惡心、意識模糊。部分可出現心臟損傷,重癥者出現腦水腫、或肺水腫等,極高濃度(1000mg/m3)時可在數秒內引起窒息或死亡,此種事故在發現第一時間通知120急救中心,平時應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3)CO中毒的救援
對于CO中毒事故者,應迅速,將其轉移至現場通風處,松開衣領,注意保暖,觀察意識形態,在等待急救車輛過程中,對于昏迷不醒的患者可將其頭部偏向一側,以防止嘔吐物吸入肺中,對于昏迷較深的患者不應立足于就地搶救,而應盡快往醫院送,在送往過程中人工呼吸決不可停止。
(4)爆炸事故應急救援
事故發生具有突發性,如遇到爆炸時,應面背爆炸點迅速臥倒,如眼前有水,應俯臥或側臥水中,并用濕毛巾捂住鼻口,距爆炸中心較近的作業人員,在采取上述自救措施后,迅速撤離現場,防止二次爆炸發生,當爆炸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切斷通往事故點的一切電源,馬上恢復通風,設法撲滅各種明火及殘留火種。
相關文件
《特種設備管理規定》
《檢維修管理規定》
《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篇18
1、有計劃地做好干部、教師和安全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按時參加區、局組織的'安全培訓,相關人員做到持證上崗。
2、采取多種有效形式,開展對學生安全知識教育活動。
3、對教職工開展群眾性安全知識競賽、評比、文體活動,提高安全意識、安全救災和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4、普及安全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教育,加強全體師生的安全“三不傷害”的意識宣傳教育工作。
5、聘請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門干警對師生進行安全知識專題講授,提高自護自救、預防事故等安全意識和技能。
6、通過開展安全知識教育課堂、看電視錄像、圖畫片展、幻燈和模擬預防事故演習等多種活動形式,定期對師生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注重對新生入校安全知識教育培訓。
7、學校要做好師生安全知識教育資料積累、歸類整理、收集成冊、歸檔等工作。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篇19
一、目的:
為進一步規范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不斷改善安全培訓教學條件,提高教學質量的同時,不斷加大培訓資金投入,切實保障培訓經費的合理使用,促進安全生產的穩步發展。
二、職工教育培訓經費足額提取及合理使用
1、職工教育培訓經費要足額提取,專款專用。根據財建【20xx】317號等文件要求,按照工資總額的2.5%提取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嚴禁挪作他用。
2、教育培訓經費必須嚴格管理,專款專用,提高職工教育經費的投資效益。當年節余的部分可按有關文件規定,結轉到下一年使用。
三、教育培訓經費使用范圍包括:
(一)上崗和轉崗培訓;
(二)各類崗位適應性培訓;
(三)崗位培訓、職業技術等級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
(四)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
(五)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六)職工外送培訓的經費支出;
(七)職工參加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
(八)購置教學設備與設施;
(九)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費用;
(十)職工技能比賽等考試、考核工作的命題、評卷、監考的考務酬金;
(十一)各類培訓中發生的兼課教師津貼、帶徒費、教材稿酬、外聘教師的考務酬金、食宿費;
(十二)培訓發生的培訓費、教材費、資料費、實習指導費;
(十三)不屬于固定資產的教具和教學設備購置費,教學設備維修費;
(十四)有關職工教育的其他開支。
四、培訓費報銷標準:
⑴經批準參加的各種委外培訓發生的培訓費、資料費等,予以報銷,但無故中止學習和未取得培訓合格證書者,上述費用自理。委外培訓取得的相應證件須交回培訓中心原(復)印件一份。
⑵凡科室級以下涉外培訓(含技術比武、取證培訓、考察學習)工作結束后,必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有關領導批示,報經礦培訓中心審批核驗后,方可逐級履行報銷程序。
五、培訓兼職津貼及酬金:
1、對于20學時以上的安全和崗位技能培訓應對教學效果進行評估,評估結束后由培訓中心向學員下發反映層培訓效果評估表,由學員對培訓教師授課效果情況進行評估,學員效果反饋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全額發放教師津貼,達到80分以上(含80分)的發放講課津貼的60%,低于80分的不予發放津貼。
2、編寫教材酬金標準:編寫職工培訓教材或課件酬金按每套50---100元支付。審稿費按編寫教材的50%支付,校稿費按編寫教材的20%支付。對在培訓教學中未按教材或課件內容授課的,從授課津貼中扣除50—100元。
3、考務酬金:凡經礦組織的各類培訓、比賽等考試考核工作的命題、閱卷、監考酬金的支付標準:標準試卷(含標準答案、評比標準)每套支付酬金50元,閱卷、監考按30元∕課時支付。
六、有關要求:
1、財務科應建立月、季、年(含半年)職工培訓教育經費提取使用臺賬,每月初5日前對臺帳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2、財務科每月26日向安全培訓中心報送培訓經費月度提取數額和月度發生數額,人力資源部報送月度工資總額。
3、凡涉及培訓教育經費支出項目,必須經主管培訓領導或礦長批準后方可履行有關手續。
4、對不按照制度執行的,給予責任單位負責人根據情節給予50—100元的罰款。
七、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篇20
本制度參照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上級專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特點制定。
1適用范圍
2本制度規定了適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內容。
3安全教育的基本原則
3.1提高公司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熟練地掌握安全生產技能,自覺地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保障安全生產。
3.2使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深刻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在安全生產中應負的責任,熟悉和掌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提高預防事故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4.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內容
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有:新職工進廠時的“三級”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教育和復訓教育、職工變換工種崗位時的轉崗教育、職工休假復工時的復工教育、中層以上干部的安全意識教育、班組長的安技知識教育和全員的安全教育等八種。
4.1“三級”(公司級、車間級、班組級)安全教育。
4.1.1公司級安全教育。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安排,安保部負責講課。教育時間不少于40學時,教育內容應包括: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
2公司特點(包括產品種類、性能、危險性)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3一般電氣、機械、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等方面的安全知識;
4具有代表性的重大事故案例及經驗教訓等四方面。
4.1.2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和安全員負責組織和教育。教育時間不少于36學時,教育內容應包括:
1本車間生產過程中所使用的物料、工藝、機械、電器等特性及注意事項;
2本車間安全規程與制度;
3本車間有哪些危險場所、危險特性及預防辦法;
4本車間曾發生過的事故案例及經驗教訓;5各種消防器具和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等五方面。
4.1.3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教育,教育時間不少于24學時,教育內容應包括:崗位安全技術規程、操作規定、安全職責、工藝流程;崗位的安全裝置、工具、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設備性能、物料特性、注意事項、應急措施等三方面。
4.2日常安全教育。在日常工作中,根據生產、設備、氣候變化或實際工作需要,靈活地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教育,如節日放假、設備檢修等等,必須事先進行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由公司或車間、部門組織進行。
4.3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教育和復訓教育。對從事電、氣、鍋爐水處理、壓力容器、起重、廠內機動車輛駕駛、電氣焊等作業人員的特殊工種,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的培訓教育和一年一次的復訓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取得特殊工種作業證后,方可上崗獨立操作。
4.4變換工種的轉崗教育。
4.4.1職工因工作需要變換工種,在從事新的工作前,必須進行車間(部門)、班組的兩級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準從事新的工作。
4.4.2教育由車間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安全員負責組織,車間和班組實施教育。
4.4.3教育內容同“三級”安全教育的車間班組級安全教育相同。
4.4.4變換工種教育應做好登記、建檔工作,教育內容、成績應填寫在《安全作業證》上,并報有關部門作為核發新工種勞保用品、保健津貼的依據。
4.5復工安全教育。
4.5.1職工因停工、休假、離崗三個月以上,或工傷痊愈后需復工的,或因違紀違規作業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員,必須進行復工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重新獨立上崗操作。
4.5.2復工安全教育由車間的領導和安全員具體負責,車間、班組組織實施。具體教育內容同“三級”安全教育的車間班組兩級安全教育相同。
4.5.3復工安全教育應做好登記、建檔工作,在《安全作業證》上做好記錄,并報有關部門作為重新核發勞保用品、保健津貼的依據。
4.6中層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中層以上干部在任職期間,必須經過資質部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并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做到持證上崗。以后每兩年復訓一次,取得的資質證書要登記存檔。
4.7班組長安全教育。班組長安全教育是指車間內的班組長,在任職期間,由安保部及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進行授課,每兩年復訓一次,教育的內容和考試成績要登記存檔。
4.8全員安全教育。
4.8.1全員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各部門、各級等應利用各種會議、廣播、電視、標語、圖版、講話、現場會等多種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動。
4.8.2車間、部門必須每周一次,組織開展以車間或部門為單位的安全日活動,每次活動時間,不得少于1小時,活動時間不得挪作他用。
4.8.3班組每天應開好班前會和班后會,班前會上要預想當班時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布置防治對策;班后會上要總結分析當班的安全情況。
4.8.4公司在開停車、設備檢修或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產品時、節假日前,應認真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5“安全作業證”管理。
5.1公司生產人員的“安全作業證”,由班組長統一管理,特種作業人員的《特殊工種操作證》由本人保管,工作時隨身攜帶;其他人員的安全作業證,由持證者妥善保管。
5.2“安全作業證”的內容必須按要求認真填寫,不得涂改和轉借他人,如丟失應及時向所在部門申請補辦。
5.3職工在公司內調動的,應證隨人走,若調離公司的,應及時將作業證交還給公司安保部。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篇2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全體員工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培訓教育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公司領導、管理人員、全體員工及進入公司的外來施工、參觀、實習等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管理。
第二條全員安全培訓、教育目標和要求:
通過實施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公司領導和基層管理人員具備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和安全管理能力,做到不違章指揮;員工能做到遵守安全作業規程、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不違章作業;外來人員在公司活動期間能提高安全意識,了解現場風險,服從現場管理,實現人身安全。
第二章職責
第三條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制定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督促開展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并提供安全培訓教育所需人員、資金和設施支持,負責審核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并督促落實。
(一)安全環保處
1.負責每年定期識別安全培訓教育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2、負責對新入廠員工公司級的安全教育、組織實施公司領導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資格培訓、組織開展公司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及重新上崗人員、外來人員的安全培訓。
3、負責對教育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并記錄安全培訓教育計劃變更情況。
4、負責對各單位開展日常安全教育活動的檢查考核。
5、負責建立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檔案,建立領導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管理臺賬,建立外來學習、承包商等培訓管理臺賬、檔案。
(二)人力資源處
負責定期識別安全技能培訓教育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作業技能培訓計劃,負責組織對員工的安全作業技能培訓和對各單位開展經常性安全作業技能培訓的監督考核。
(三)總調度室
負責組織制定年度工藝安全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工藝安全培訓,教育員工了解工藝系統危害,采用正確的工作方式避免工藝傷害發生。當工藝技術、工藝設備發生變更時,對操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進行變更內容的培訓。
(四)各車間(部門)
1.負責依據國家、地方及行業規定和崗位需要,制定安全教育培訓目標和要求。根據不斷變化的實際情況和培訓目標,識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并實施安全培訓教育計劃。
2、組織安全教育培訓,保證安全教育培訓所需人員、資金和設施。當教育培訓計劃變更時,負責記錄變更情況。
3、負責對新入廠、轉崗人員的二級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負責對班組級安全教育的管理。
4、負責建立本車間(部門)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檔案。
第三章培訓方式和內容
第四條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分管生產安全副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安全環保處負責協助當地安全教育主管部門組織,接受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管理培訓并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并按規定參加每年再培訓。培訓內容有:
(一)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及有關行業的規章、規程、規范和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知識與安全生產技術,有關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專業知識;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的有關規定;
(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八)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第五條其它副經理、管理部門負責人和基層單位負責人、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由安全環保處負責組織,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安全教育培訓內容有:
(一)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及有關行業的安全規章、規程、規范和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知識和安全文化知識;
(三)工傷保險的法律、法規、政策;
(四)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方法;
(五)事故現場勘驗技術及應急處理措施;
(六)應急管理、重大危險源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方法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七)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八)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九)典型事故案例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十)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十一)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的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第六條班組長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環保處負責組織。培訓主要內容有: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及職業健康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班組三基管理及職業衛生等知識;
(三)本班組和有關崗位的危險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項、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四)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預案等;
(五)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六)在崗的班組長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第七條公司組織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安全管理方法等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每年對從業人員進行再培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八條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
(一)新入廠員工(以調入、招收、分配、復轉等形式進入公司的新員工和實習培訓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
(二)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環保處負責組織實施,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公司級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規定和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2、通用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基本知識,包括一般機械、電氣安全知識、消防知識和氣體防護常識等;
3、公司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企業生產的性質、安全生產的特點和特殊危險部位的介紹;
4、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勞動、操作、工藝、施工和作業紀律;
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訓,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
6、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新員工經公司級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車間或其它部門進行車間級安全教育培訓。
(三)車間級安全教育: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主任組織實施,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車間級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1.車間的安全生產概況;
2、本車間的職責范圍、應知應會;
3、本車間的安全生產職責;
4、本車間的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作用和操作方法,個人防護用品、消防、氣防器材的使用及保管方法等;
5、典型事故案例及教訓;
6、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新員工經車間級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組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
(四)班組級安全教育: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主要負責人組織實施,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班組級安全培訓的主要內容:
1.詳細培訓本崗位的生產原理、介質特性、流程;
2、崗位生產的安全注意事項;
3、生產控制的主要指標;
4、生產控制的要點;
5、事故防范措施等;
6、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間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班組培訓考核不合格,不能分配到崗位,必須重新接受教育至培訓合格。
(五)公司新員工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三級安全培訓教育考核情況,應留存相關培訓記錄。
第九條特殊工種的安全培訓教育
從事電氣作業、金屬焊接、起重吊裝、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壓力容器操作、氣瓶充裝等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特殊安全技術培訓,經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并定期參加復審培訓。具體執行公司《關于規范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意見》。
對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員、押運人員,必須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部門考核合格(船員經海事管理機構考核合格),取得從業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建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人員押運人員管理臺賬。
第十條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前,各主管部門要編制相應安全操作規程(法),對有關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十一條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時,各單位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現場教育,吸取經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第十二條日常安全教育:
(一)安全環保處根據年度計劃組織分解制定安全月度活動計劃,各單位(部門)、車間、班組應按照月度安全活動計劃開展安全活動和基本功訓練。
(二)管理部門安全活動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動時間不少于2學時。
(三)班組安全活動
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動時間不少于1學時。班組安全活動應有負責人、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企業負責人應每月至少參加一次班組安全活動,各基層單位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應每月至少參加2次班組安全活動。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篇22
1、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投入的長效機制,加強公司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臨猗分公司。
2、安全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或者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3、安全費用的提取標準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采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標準平均逐月提取:
3.1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按照4%提取;
3.2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3.3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至10億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3.4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4、如果上年末安全費用結余達到本公司上年度營業收入的1.5%時,經當地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同意,本年度可以緩提或者少提安全費用。也可以根據安全生產實際需要,適當提高安全費用提取標準。
5、安全費用按照以下范圍使用:
5.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車間、庫房、罐區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支出;
5.2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5.3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5.4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5.5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5.6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5.7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5.8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5.9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6、安全費用的報批流程
6.1安全費用計劃申報:每月25號前各分廠申報下月安全經費計劃,經分廠廠長簽字后上報生產管理部安全組和計財部各1份。
6.2安全費用報銷流程:
6.2.1外購的安全費用:各單位應在《固定資產新增項目審批表》上注明安全經費字樣并寫清所屬的安全整改項目,供銷部業務員結算流程:計財部安全經費崗位人員登記后,分廠廠長簽字,再經財務負責人簽字報銷。
6.2.2從材料庫領取的安全費用:各單位在“材料出庫單”上注明“安全經費”字樣及領用單位,并寫清所屬的安全整改項目。
6.2.3以上兩項費用在實際發生時必須與每月25號申報的安全費用計劃相符,無計劃的安全費用要每月補申報一次,同時填寫《安全費用申報表》。
6.3每年11月28日前,各分廠安環處及有關單位將下年度的安全經費按使用范圍所列的九項內容編制計劃,經廠長簽字后報送生產管理部安全組,經生產管理部安全組匯總,報送安全主管副總審核后,由生產管理部安全組報送計財部及集團公司生產管理部。
7、安全費用的管理
7.1應當將安全費用優先用于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公司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
7.2提取的安全費用應當按照會計制度正確核算,并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擠占、挪用。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7.3 利用安全生產費用形成的資產,應當納入相關資產進行管理。
7.4 計財部編制年度公司財務預算時,應當編制年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
7.5公司安全費用的會計處理,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8、安全費用的處理
8.1公司轉產、停產、停業或解散的,應急將安全費用結余用于處理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前的.危險品生產或者儲存設備、庫存產品及生產原料支出。
8.2由于產權轉讓、公司制改建等變更股權結構或者組織形式的,其結余的安全費用應當繼續管理使用。
8.3公司調整業務、終止經營或依法清算,其結余的安全費用應當結轉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篇23
為了搞好公司的安全費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費用切實的為員工落實,維護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正常有序的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各項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國家規定,普通運輸企業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按照以下標準平均逐月提取:普通貨運業務按照1%提取作為公司的安全費用。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陳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安全生產費用優先用于安全生產費措施的實施和為滿足達到安全生產標準而進行的整改。
二、安全生產費用應當按照“項目計取、確保需要、企業統籌、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財務應將安全費用納入公司財務計劃,保證轉款專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費用一個當于以下安全生產事項:
1、安全技術設施工程建設;
2、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和維護;
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
4、勞動防護用品設備;
5、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6、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7、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主要指: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通風、防曬、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設備實施;
8、重大危險員、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9、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10、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企業安全員應建立安全費用臺賬,記錄安全生產費用率數額、支付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全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五、總經理對安全費用全面指導,審批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全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六、財務部負責對安全生產基金進行統一管理,審核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安全經費使用等,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建立安全經費臺賬,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七、安全辦負責審核、匯總并編制公司安全投入計劃,審核安全投入報告,監督檢查安全投入落實情況、匯總并建立公司費用頭入臺賬,編制年度安全經費提取和投入情況報告。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篇24
一、《公司關于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再培訓的規定》
1、煤礦主要負責人包括: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各煤礦礦長。
2、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包括:
煤礦分管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副董事長、副總經理、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
煤礦各級安監部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
煤礦從事安全生產管理的生產、技術、通風、機電、運輸等職能部門的負責人;
各煤礦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地測、調度等安全生產區(科)等負責人。
3、煤礦主要負責人必須經煤礦二級以上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安全資格培訓,經省煤監局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具有任職資格。
4、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煤礦三級以上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安全資格培訓,經省煤監局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5、所有單位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須進行安全資格再培訓。
6、煤礦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再培訓工作由集團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統一安排。
7、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再培訓由各單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統一安排。
二、《公司關于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規定》
(一)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及辦證
1、培訓
各單位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統一由集團公司三級以上煤礦安全培訓機構按集團公司批準的年度培訓、復訓計劃組織培訓、復訓。各生產礦井確因工作需要,急需增補特種作業人員,可由各煤礦單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并附培訓計劃,報集團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由集團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統一安排培訓。
2、考核
(1)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一律堅持教考分離原則。
(2)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分機考和筆試:井下電鉗工、瓦斯檢查工、采煤機司機、井下爆破工、主提升機操作工、安全檢查員等六大工種實行機考,六大工種以外的“其他”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絞車操作工、綜掘機操作工、輸送機操作工、信號把鉤作業工、主要通風機作業工、防突作業工、監測監控作業工、瓦斯抽放作業工、井下變電作業工、主排水泵操作工、壓風機操作工、電氣防爆檢查作業工、礦燈充電作業工、耙巖機操作工、測風測塵作業工、電機車操作工等十六個工種實行筆試,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逐步推進機考。
(3)特種作業人員考核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3、辦證
培訓機構在培訓結束后的15個工作日內持特種作業人員辦證申報表、花名冊及相關資料到省有關部門辦理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IC卡),辦回證件后及時通知送培單位取證。
(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排使用及管理
(1)生產區隊必須合理安排使用特種作業人員,嚴禁安排無證人員上崗,凡發現職工持無效證件或持非本崗位有效證件在本區隊特殊工作崗位上崗者,按“三違”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2)煤礦從業人員有權拒絕安排未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的人員在特殊工作崗位工作;特種作業人員有權拒絕接受與自己所持證件不符的特殊工作崗位的工作,否則視為違章作業。
(3)各生產區隊必須對本區隊特種作業人員建立管理臺帳,設置專欄上墻,進行牌板化管理。
(4)因工作需要、人員緊張,可實行一人雙證(或多證)培訓,確保動態持證上崗。
(5)各單位不得隨意調整特種作業人員,因工作需要工資部門調整或調出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職教部門允許,并辦理培訓檔案移交手續。
(三)處罰
(1)各生產礦井為確保特種作業人員100%的持證上崗,本單位必需制定一套切實可行的教育培訓、使用管理辦法,對違規者進行從嚴處罰。
(2)發現無證上崗或持無效證件上崗者,按上級或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3)對違規安排特種作業人員者或違章接受特殊工作崗位工作的從業人員,處罰當事人1000元罰款。
(4)對未經職教部門允許隨意調整或調動特種作業人員,一次處罰當事人1000元罰款。
三、《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的審批手續》
1、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集團公司批準的培訓計劃進行培訓,明確集團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相關部門是集團公司對外、對內日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聯系和管理部門。
2、特殊情況需增加、減少、提前或延遲的培訓,堅持“每辦必審”的原則,必須在改變計劃10日前以郵件或書面報集團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審批并備案后,方可實施。屬集團公司培訓權限范圍內的,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必須在一個工作日內答復、集團公司權限范圍外的應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3、須赴集團公司以外培訓的,由單位填寫《外出培訓申請表》,經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并報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備案后,方可進行。集團公司機關部室外出培訓,必須經公司主要領導簽字方可辦理。
4、有關領導及部門應嚴格把關,認真區分專題安全教育培訓與日常學習、會議的區別。凡各單位日常的會議學習,每周的安全活動,外出參觀考察等等均不列入審批范圍。
四、《公司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1、堅持逐級考核、教考分離的原則。即:按管理權限,集團公司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培訓(復訓)的特種作業人員,由貴州省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命題、頒證,集團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受其委托后負責監考、評卷、辦證;各生產單位煤礦其他從業人員資格培訓(復訓)的考核,由集團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負責命題、監考、辦證,不屬集團公司權限范圍的按上級規定辦理。
2、各級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必須做到“每培必考”,堅持實事求是,保證學習質量。
3、煤礦從業人員實際操作考核
(1)各生產單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為從業人員實際操作考核的主管部門,負責生產操作崗位人員實際操作的組織、檢查和考核工作。
(2)各生產單位在組織從業人員培訓時,除按培訓大綱和培訓計劃實施培訓外,還要進行實際操作考核。考核成績按不低于培訓考核總分的30%記入個人培訓檔案,并報集團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備案。
(3)各生產單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分工種制定出實際操作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報集團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備案。
(4)實際操作考核合格者,可參加理論考試,對實際操作和理論考試“雙合格”者,方可辦理相應上崗操作人員資格證書,有一項不合格者不予辦理。
(5)對已取得上崗操作資格證書、達到復審期限的人員,在組織復訓時,必須進行實際操作考核。
五、《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基本形式的規定》
1、安全教育培訓必須采取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形式。實踐學習的比重不低于30%,并納入“每期一主題”活動。
2、各單位在日常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中,對每一期培訓班除正常課程安排外,均需設立本期的一個針對解決具體問題的方案或提升職工實際動手動腦能力的“主題”。主要內容如下:
(1)中層管理人員參加的培訓: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上級的各項指示決議,規章制度在本單位執行落實的情況及建議;單位管理中值得推廣借鑒的做法或應該吸取的教訓;針對某一項共性問題的解決方案等等。
(2)基層管理人員參加的培訓:本單位對企業各項制度、規定、措施執行落實的具體情況和打算;執行力情況的培養和鍛煉;單位具體工作的創新做法;單位具體工作中存在的主觀問題及改進措施等等。
(3)班組長參加的培訓:本班組管理中的好做法或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如何成為一名讓領導放心、職工服氣的班組長;職工中存在的意見及建議等等。
(4)特種作業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參加的.培訓:本專業、本崗位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建議;某一項常見或重要的專業技術具體問題的解決辦法;熟練掌握某一項或一種技能等等。
(5)一般從業人員參加的培訓:熟練掌握某一項或一種技能或方法;針對某一個安全生產具體問題的辦法等等。
(6)新工人參加的培訓:自身在煤礦從業想要達到的一個理想目標(經濟、地位、修養等)及步驟打算;對單位各項安全管理的建議。
3、“主題”內容作為每一期培訓的考核內容,分值不得低于考核總分的30%。“主題”的考核可以是實踐操作、理論探討、方法交流、工作方案、心得體會等多種形式,必須是實際工作中看得見、摸得著、用得上,對工作有具體實際意義。各單位職教部門在每期培訓前要廣泛地、有針對性的地征求“主題”,做好考核準備。同時,積極協助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主題”活動成果的運用工作,促使活動取得最大效果。
4、授課時間可根據各單位實際情況選擇脫產或業余時間進行,必須保證授課學時。
六、《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辦班紀律》
1、必須建立以下各項紀律及獎懲措施
(1)考勤紀律;
(2)衛生紀律;
(3)課堂紀律;
(4)考試紀律;
(5)設施設備使用紀律;
(6)職工培訓考核獎懲辦法;
(7)其它應該規范完善的紀律。
2、教師紀律要求
(1)各單位聘請的專兼職教師及所在部門必須服從各單位授課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延誤授課。
(2)教師必須認真備課并寫出授課教案或課件。授課內容必須理論聯系實際,嚴禁照本宣科;必須每課必備,嚴禁馬虎應付。
(3)教師必須認真授課,保證學員掌握要求的內容。
3、班主任紀律要求
班主任必須保證辦班質量。作到辦班人數、課時、教師、管理、考核、檔案到位。
七、《公司職工證件管理制度》
公司職工證件管理遵照“分口集中管理的原則”。
1、主要負責人礦長資格證、安全資格證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管理;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由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管理。
2、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從業人員資格證由單位職教部門負責管理。
3、公安部門辦理的爆破員、庫管員、押運員證件,由單位保衛部門管理。
4、培訓機構專、兼職教師資格證原件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職教)統一管理,各單位職教部門留存復印件。
八、《公司職工教育培訓資料檔案管理辦法》
為加強職工教育培訓資料檔案管理,便于了解職工接受教育培訓的情況和上級主管部門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檢查,進一步促進職工教育培訓工作管理的標準化。
(一)對職工教育培訓資料檔案的內容要求
1、建立在職職工個人培訓檔案,一人一檔。檔案內容主要包括:
(1)職工本人自然情況;
(2)職工接受培訓情況登記;
(3)職工工種更換情況記錄;
(4)職工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方接受何培訓;
(5)學習內容;
(6)各種成績;
(7)證件編號。
2、辦班資料檔案,一班一檔,主要內容有:
(1)辦班通知;
(2)辦班審批表;
(3)規定學時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
(4)課程表;
(5)教案;
(6)學員考勤表;
(7)學習成績冊;
(8)考試試卷;
(9)培訓班反饋表;
(10)監考記錄。
3、年度培訓計劃、年度辦班臺帳。
(二)管理辦法
1、各二級單位辦班檔案和職工個人接受培訓檔案均由各二級單位妥善保存管理。
2、集團公司部門辦班資料檔案由人力資源部和承辦單位分別負責保存管理,但必須將二級單位來接受培訓人員的成績書面通知職工本人所在單位,便于及時記錄入檔,時間不得超過15天。
(三)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檔案資料的保存期限
1、職工個人培訓檔案,保存至該職工退休。
2、單位辦班資料檔案,一般保存五年(備查)。
九、本制度自下發之起執行。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篇25
一、人員定義: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進行安全培訓的從業人員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
從業人員定義: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是指該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各項工作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也包括生產經營單位臨時聘用的人員。從安全管理角度來講分為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三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指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廠長、經理、(礦務局)局長、礦長(含實際控制人)等。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以及未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生產經營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
生產經營單位其他從業人員是指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外,該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所有人員,包括其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也包括生產經營單位臨時聘用的人員。從安全管理角度來講分為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
生產經營單位其他從業人員是指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外,該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所有人員,包括其他負責人、其他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以及臨時聘用的人員。
二、人員職責
主要負責人:
《安全生產法》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職責:《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四)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五)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安全管理人員:
職責:《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三)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六)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七)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安全管理人員配備: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一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十四條從業人員在三百人以上的高危生產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在一千人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總監,并建立安全生產委員會。
《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第九條礦山、金屬冶煉、道路運輸、建筑施工單位,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裝卸、運輸單位和使用危險物品從事生產并且使用量達到規定數量的單位(以下簡稱高危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一)從業人員不足100人的,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從業人員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2名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中至少應當有1名注冊安全工程師;
(三)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應當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按不低于從業人員5‰但最低不少于3名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中至少應當有2名注冊安全工程師;
(四)從業人員在1000人以上的,應當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按不低于從業人員5‰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中至少應當有3名注冊安全工程師。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一)從業人員不足100人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從業人員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三)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2名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中至少應當有1名注冊安全工程師;
(四)從業人員在1000人以上的,應當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按不低于從業人員3‰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中至少應當有2名注冊安全工程師。
法律、法規對生產經營單位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從事作業的,勞務派遣人員應當計入該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人數。
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聯系: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恪盡職守,依法履行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作出涉及安全生產的經營決策,應當聽取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意見。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職務待遇:
《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支持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管理職責,并保證其開展工作應當具備的條件。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待遇應當高于同級同職其他崗位管理人員的待遇。高危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崗位風險津貼制度,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享受安全生產管理崗位風險津貼,事業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高危生產經營單位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或者安全總監、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任免,應當書面告知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主管部門。
三、安全培訓要求: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未經安全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二十條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可以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委托其他機構進行安全培訓的,保證安全培訓的責任仍由本單位負責。
四、安全培訓的組織實施:
國家《安全生產法》第十一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安全生產意識。這是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的法律依據,同時也是地方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和各生產經營單位的應盡義務。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對貫徹《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從培訓的人員、方式、內容等方面,做了具體、明確的規定。其中,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應急管理部)組織、指導和監督中央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總公司(集團公司、總廠)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應急管理)部門組織、指導和監督省屬生產經營單位及轄區內中央管理的工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的分公司、子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市、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應急管理)部門組織、指導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除中央企業、省屬生產經營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生產經營單位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外的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由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實施。
五、各類人員的培訓要求
主要負責人:依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初次培訓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再培訓內容:
對已經取得上崗資格證書的有關領導,應定期進行再培訓,再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新知識、新技術和新頒布的政策、法規: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政策;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典型事故案例。
安全管理人員:依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初次培訓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再培訓內容:
對已經取得上崗資格證書的有關領導,應定期進行再培訓,再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新知識、新技術和新頒布的政策、法規: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政策;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典型事故案例。
特種作業人員:依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實行統一監管、分級實施、教考分離的原則,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可以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參加培訓。
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機構(培訓機構),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取得安全生產培訓資質證書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安全監管總局統一式樣、標準及編號。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復審1次。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特種作業操作證需要復審的,應當在期滿前60日內,提交相關材料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并考試合格。再復審、延期復審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復審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失效。
其他從業人員:依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生產經營單位除三項崗位人員以外其他從業人員的培訓,分為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調崗和離崗后上崗人員培訓、崗位安全教育培訓。
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培訓:
廠(礦)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
(一)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四)有關事故案例等。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廠(礦)級安全培訓除包括上述內容外,應當增加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等內容。
車間(工段、區、隊)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
(一)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二)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三)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五)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六)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七)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八)有關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
(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二)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三)有關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調崗和離崗再上崗人員培訓:
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后,由于崗位工作特點、要求不同,應重新進行新崗位安全教育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由于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離開崗位后,重新上崗作業應重新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由于工作性質不同,離開崗位時間,國家不能做出統一規定,應按照行業規定或者生產經營單位自行制定。原則上,作業崗位安全風險較大、技能要求較高的崗位,時間間隔應短一些,從業人員在本生產經營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后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車間(工段、區、隊)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生產經營單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崗位安全教育培訓
崗位安全教育培訓,是指連續在崗位工作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主要包括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定期安全考試和專題安全教育培訓三個方面。
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主要以車間、班組為單位組織開展,重點是安全操作規程的學習培訓,安全生產規章制定的學習培訓,作業崗位安全風險辨識培訓,事故案例教育等。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形式多樣,內容豐富,根據行業或生產經營單位的特點不同而各具特色。(例:我國電力行業有班前、班后會制度,安全日活動制度。班前會,在布置當天工作任務同時,開展作業前安全風險分析,制訂預控措施,明確工作的監護人等等;工作結束后,對當天作業的安全情況進行總結分析點評等等。安全日活動,即每周必須安排半天的時間統一由班組或車間組織安全學習培訓,企業的領導、職能部門的領導及專職安全監督人員深入班組參加活動)
定期安全考試,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組織的定期安全工作規程、規章制度、事故案例的學習和培訓,學習培訓的方式較為靈活,但考試統一組織。定期安全考試不合格者,應下崗接受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專題安全教育培訓,是指針對某一具體問題進行專門的培訓工作。專題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針對性強,效果比較突出。通過開展的內容有:三新安全教育培訓、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培訓、事故案例培訓、安全知識競賽比武等。
六、相關處罰條款:
《安全生產法》
第九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按照規定如實告知有關的安全生產事項的;
(四)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
(五)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或者未向從業人員通報的;
(六)未按照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者未定期組織演練的;
(七)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
《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其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二)未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總監、安全生產委員會的;
(三)高危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有關規定經考核合格的;
(四)未按照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第二十八條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檢查中發現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責任落實不到位、有關從業人員未經培訓合格的,應當視為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責令生產經營單位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處罰。
第二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將安全培訓工作納入本單位工作計劃并保證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資金的;
(二)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期間未支付工資并承擔安全培訓費用的。
第三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的;
(二)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如實告知其有關安全生產事項的;
(三)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
(四)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未建立健全特種作業人員檔案的,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條生產經營單位非法印制、偽造、倒賣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非法印制、偽造、倒賣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特種作業人員偽造、涂改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特種作業人員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并處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