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管理制度(精選23篇)
危險品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企業的安全管理,規范員工的安全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關于《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以及公安部《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公司危險品安全管理和倉儲制度
本公司的危險物品主要是氧氣、乙炔、三氧化氮,油漆類,清洗劑、除銹劑等。
1.危險器倉儲必須按相關規定專門存放,設立警戒區域,明顯警示標志。
2.倉庫保管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3.危險品申請、采購與發放,必須嚴格執行申購、領用審批手續,根據控制和限定數量的原則:“用多少、申購多少、領用多少”。領用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學危險品必須有部門領導審批,嚴格控制。沒有部門領導簽字不準發貨
4.物品入庫嚴格按驗收要求,核對進庫物品規格、質量、危險標識和數量后方可入庫。對無檢驗合格證和無危險標識的物品不得入庫。
5.建立倉庫物資明細臺帳,做到危險品入庫必須登記造冊,要做到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嚴密把鎖、專人負責保管。并做好危險品及其危險品容器的領用和回收工作
6.危險物品的儲存要嚴格執行危險物品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
7.禁忌物不得同庫存放。對性能相抵觸的危險物品、鋼瓶不得同庫存放。
8.部門貯存的危險品,必須分類貯存在專門的儲存室或儲藏柜內,存放的支架、墊板必須用鋼材或不燃材料制作并落實專人管理。
9.有毒品嚴格按照規定,專庫存放,儲存在規范的`庫房內;
10.油漆、香焦水等易燃液體必須專庫儲存;氧化性物質要與易燃液體或酸性腐蝕品分開儲存。
11.氧氣、乙炔、二氧化氮瓶必須控規定存放在保護架內。空瓶和有氣瓶要有明顯的標志。
12.危險物品貯存處防火間距內,不得存放任何易燃物。通道、安全出入口以及通向消防設施和火源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13.危險品倉庫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識,并按貯存物資的性質配置合適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并經常檢查,確保滅火器材的完好無損。
14.每種危險物品都要按垛分別存放(特殊情況應用定制的鐵箱,并保持2米以上的間距分類儲存),并做好通風、防潮、遮陽、降溫、防火等安全措施。
15.垛堆距離應符合要求,貨堆應距離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墻距≥30cm,柱距10cm。
16.危險物品存放的支架、墊板必須用鋼材或不燃材料制作。搬運危險品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拋、扔、摜、滾,防止散落,注意按危險品標識要求放置。
17.庫房嚴禁火種和明火,庫房周圍10米之內不準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確需動火必須經安全辦審核,經主管領導批準。并在安全辦消防核實、確認安全之后方可動火作業。
18.物品裝卸、搬運應做到輕裝輕放,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流動。
19.保管人員應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20.包裝容器應在國家定點廠家采購,容器應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泄漏、殘缺、變形、變質,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21.危險品的領用,必須填寫專用領料單,領料單上必須完整填寫用量、使用地點、范圍、使用時間、領用人等。
22.庫房內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每天工作結束后,應進行安全檢查,關閉窗戶,切斷電源方可離開。停止作業后,應及時將用剩的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學危險品送回倉庫。使用后的廢溶劑不得隨地亂倒,必須用專用桶及時回收,并加蓋密閉,及時送危險品倉庫集中處理。
23.做好危險的養護,做到以下幾點:
1>保持儲存場所的溫度控制在允許范轉內。
2>每天對儲存倉庫檢查,檢查內容:堆垛牢固,有無泄漏,有無異常,有無刺激性氣體,包裝有無破碎。
3>檢查消防設備是否完好。
4>每次檢查應做好記錄。
5>處置廢棄危險品、化學品,必須依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統一回收處理,不得隨意拋扔或傾倒。
13.倉庫嚴禁吸煙,違規罰款。
14.保持儲存場所清潔,散落的物品要及時按規定方法處理。
危險品管理制度 篇2
1、凡易燃、易爆、放射性、劇毒及腐蝕性試劑,均屬此專項管理之列。
2、凡購買上述藥品,須填寫專購申請單,經科主任簽字,并報技術負責人批準后,由辦公室指定專人采購。
3、劇毒及放射性試劑,設專帳,專人負責,專柜加鎖保管,腐蝕性、易燃、易爆化學試劑,應與一般化學試劑分開保管。以上各類化學試劑不得放在實驗室內。
4、易燃、易爆氣體的.高壓鋼瓶,按規定涂上顏色,鋼瓶要固定。操作人員應經常對接頭、閥門、管道進行檢漏,以保證安全。
5、存放與使用易燃、易爆試劑的場所附近,應設置消防器材和安全防護設備,并定期檢查,如發現失效,過期的消防器材,應立即報告中心保衛人員更換。
6、劇毒試劑、危險品領取、發放與使用,應詳細記錄和使用人員簽名,用剩部分應立即退還保管員,要做到物帳相符。
危險品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明確化學危險品的管理要求,確保化學危險品在貯存、搬運和使用中的安全,預防事故的發生。
2、適用范圍
施工現場貯存、搬運和使用的所有化學危險品。
3、職責
3.1物管科負責化學危險品環保及安全性能要求的控制。
3.2項目部負責化學危險品的采購、現場保管、倉庫管理、運輸和使用,以及發生意外時的應急處理。
4、工作程序
4.1界定和分類
化學危險品根據采購產品的特性進行界定,施工項目常用的化學危險品按用途分為氧氣、乙炔類、油漆類、涂料類、溶劑/清洗類和膠類五種:
油漆類:各類油漆等;
涂料類:乳膠漆、防水涂料等;
油類/溶劑/汽油、柴油、機油、鹽酸、酒精、瀝青等。
膠類;膠水、萬能膠、白乳膠、大力膠、502膠、玻璃膠、結構膠等。
當施工項目需新增化學危險品種類時,應及時報告安全管理科以及時修改相應管理文件和制度,以確保其受控。
4.2采購和搬運
化學危險品由采購員按正常的采購程序進行采購,但要注意以下事項:
按生產計劃控制采購量,在一定的時間段內用多少買多少,盡量少貯存化學危險品;
采購時應要求供方提供安全技術資料,并提供符合運輸和裝卸安全的服務,按化學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操作使用;
入庫驗收時,一定要檢查包裝是否完整,瓶供是否密封,如發現有泄漏時,應立即換裝符合要求的包裝,必要時可退貨。
化學危險品搬運時應輕拿輕放,避免碰撞、翻倒和損壞包裝、嚴禁重拋、撞擊。
4.3貯存
化學危險品在倉庫貯存時應設專區或專柜存放;在施工現場應有專房存放,其貯場地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應保持通風良好;
應分類放置和標識;
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化學危險品貯存場地,貯存場地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貯存場地應按要求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并在顯要位置(如大門上)張貼防火和危險品的標識。
4.4使用
化學危險品在使用時,應有專人領用,管理和調配。調配應在指定的地方進行,使用前應清理場地,遠離火源,無關人員應撤離現場。
油漆及涂料應指定專人按使用調配,應盡量避免浪費和泄漏,無用的油漆和涂料渣應作為有毒有害固體廢棄物單獨存放,定期交政府指定的部門處理。
清洗時,應避免灑漏。廢溶劑應裝入密封瓶罐,沉淀后過濾回收利用,沉淀渣按有毒有害固體廢物處理。
做好的涂層應讓其自然干燥,嚴禁用高溫燈具或電爐等烘烤。
4.5應急和防護
項目部應組織化學品泄漏及火災應急救護小組,項目經理是第一負責人,質安小組成員都應是組員。
物管科編制各類化學危險品的安全性能數據表,標明其特性、對人體的危害及防護要求等,并規定相應的應急措施,包括人體誤接觸的處理、滅火方法及泄漏的應急處理等。
4.6監督和檢查及跟蹤
項目部每周例行檢查時,公司安全管理科在工地巡查和安全檢查時,都應將化學危險品管理作為一個檢查項目,并記錄在質安大檢查綜合評定表中。發現不符合應通知項目部及施工班立即進行整改,必要時發出糾正/預防措施要求。
危險品管理制度 篇4
一、出入庫制度
1、危險品庫門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嚴格限制閑雜人員進庫。
2、化學危險品入庫前要進行嚴格檢查,對于危化品入庫驗收時要檢查核對運輸車輛的資質,不符合要求的運輸車輛拒絕下貨驗收。
3、對于危化品的包裝不符合要求的,拒絕卸貨驗收入庫。
4、倉庫管理人員要認真核查所有貨物的.品名、標志,清點數目,細致地做好登記,檢查包裝桶,確保無滲漏后方可入庫。
5、危險品出庫時,倉庫管理人員除要認真核對品名、標志、數目外,還要認真登記提貨人,詳細記錄危險品的流向。
6、遇暴雨、雷電等惡劣天氣時,不得安排危險品出、入庫作業。
二、危險品物資儲存安全管理
1、入庫的化學危險品要有相應的標識,要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其安全和質量。
2、在保管和裝卸作業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和操作規程,合理選用裝卸器具,對包裝不符合作業要求的要妥善處理再行作業。
3、妥善安排相應的通風、遮陽、防水、防濕、溫控條件,每天做好倉庫內的溫濕度記錄。消防器材、配電箱必須確保在有效期內。
4、倉庫內除叉車外,禁止任何機動車輛的進出,對進入庫內的叉車要求安裝阻火器。
5、倉庫內不準動火作業,特殊情況需采取安全措施,開出動火證后方可進行動火或維修作業。
6、危險品庫房應保持整潔衛生,危險性垃圾必須按規定進行處理或銷毀。
危險品管理制度 篇5
為了使危險化學品(甲苯、丁酮、DMF)在保管、使用時,防止有害物質導致人身傷害及污染環境,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物資入庫出庫管理
1、憑采購訂單和送貨單進行實物驗收。
2、領料人員不得自由進出倉庫,確需進入倉庫領料的,保管員須全程陪同,禁止領料人員單獨拿取物資。
3、負責危化品報檢工作。
4、對于危化品入庫驗收時要檢查核對運輸車輛的資質,不符要求的運輸車輛拒絕下貨驗收。
5、做好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登記臺帳。
6、每天做好倉庫內的溫度濕度檢查記錄。
二、危險品物資儲存安全管理:
1、危險品化學入庫前要進行嚴格檢查,入庫后要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其安全和質量。入庫的化學危險品要有相應的標識。
2、庫內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甲苯、丁酮灌裝后蓋好桶蓋,防止揮發,灌裝時溢出的'及時清理。在高溫天氣,庫內溫度大于33℃時,應打開倉庫門進行通風。
4、危化品倉庫中的消防通道不能堆塞,滅火器必須確保在有效期內。
5、嚴禁火種帶入危化品倉庫,對進入危化品倉庫的領料人員要檢查是否帶有火種,并做好檢查臺帳,以備查。
6、倉庫禁止叉車等任何機動車輛的進出,領料必須用液壓車短駁。
7、倉庫內不準動火作業,特殊情況需采取安全措施,開出動火證后方可進行動火或維修作業。
8、化學危險品倉庫的保管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實行持證上崗。
9、送貨車輛必須停在黃線外卸貨。
10、禁止在危險品倉庫儲存區域內堆積可燃性廢棄物。
危險品管理制度 篇6
根據國務院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結合公司經營的具體情況,特制訂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危化品采購、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
一、采購
1、采購生產使用產品的數量必須按照每次生產計劃的定制采購數量不得造成每批次生產完后,危化品原料剩下400公斤以上;油漆采購必須保證兩周以內的用量。
2、采購人員不得向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采購危險化學品。
3、采購人員不得向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采購危險化學品。
4、采購人員不得委托不具備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單位,運輸危險化學品;禁止驗收不具備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運輸單位運輸的危險化學品入庫。
5、采購劇毒品,必須取得公安部門核發的劇毒品準購證和準運證。
6、采購人員應向危險化學品生產或經營單位索取所采購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
二、生產
1、生產和使用有毒物品場所及其操作人員,必須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及相關作業證,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方可進入作業場所作業。
2、安全檢查以查思想、查紀律、查制度、查隱患為中心邊檢查,邊改進,制止違章作業,及時防范和整改隱患。對檢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認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隱患,避免事故發生。每次生產前必須做好應急預案。
3、生產車間內嚴禁煙火,任何人不得攜帶火柴、打火機、煙卷等火種進入車間和倉庫。
4、凡使用危險化學品,必須隨用隨領,所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時退回。
5、目前公司的一部分產品在其他公司代加工,員工必須遵守他人公司的規章制度。如與本制度有沖突以他人公司制度為準。
三、危險化學品銷售
1、銷售人員不得將危險化學品銷售給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
2、銷售人員不得將危險化學品銷售給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
3、銷售人員不得將危險化學品銷售給未取得《安全評估審查意見書》和《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登記證》的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企業。
4、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銷售危險化學品時,應附有與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
四、儲存
1、油漆部分必須委托儲存在有危化品儲存資質的倉庫內并簽訂安全協議書,明確提出雙方的責權利。
2、生產所需的危化品存放在代加工公司的按其相關制度管理,存放在本公司庫房的必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運輸
1、危險化學品運輸必須委托具有化學品承運資質的單位采用專門運營汽車、專業司機進行運輸,并與承運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明確提出雙方的責權利。
2、少量的樣品可以由普通車輛運輸,但數量不得超過50公斤,車內必須配備干粉滅火器。
六、處置廢棄
集中收集,統一處理,達到國家排放標準方可排放。
七、公司使用的所有化學產品,必須有理化性質、性狀、包裝方法、毒性學資料、危險特性、操作處置與儲存、健康危害、急救措施、防護措施、廢棄處理等相關資料,發放到相關部門。
危險品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條 專用車輛應當根據所運危險貨物的性質配備必需的應急處理器材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
第二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不得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限運、憑證運輸貨物,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運輸手續。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托運人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危險貨物,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應當查驗有關手續齊全有效后方可承運。
第三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險貨物脫落、揚散、丟失以及燃燒、爆炸、輻射、泄漏等。
第四條 專用車輛駕駛人員應當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
第五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聘用具有相應從業資格證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人員。
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人員上崗時應當隨身攜帶從業資格證。
第六條 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除駕駛人員外,專用車輛上應當另外配備押運人員。押運人員應當對運輸全過程進行監管。
第七條 危險貨物的裝卸作業,應當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下進行。
第八條 嚴禁專用車輛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和本規定超載、超限運輸。
第九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在運輸危險貨物時,應當遵守有關部門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線路、時間、速度方面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必須熟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技術標準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了解所裝運危險貨物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物或者容器的使用要求和發生意外事故時的處置措施。嚴格按照《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617)、《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規程》(JT618)操作,不得違章作業。
第十一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知識、操作規程培訓。
第十二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嚴格落實各項安全制度。
第十三條 在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燃燒、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盜、丟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和本運輸企業或者單位報告,說明事故情況、危險貨物品名、危害和應急措施,并在現場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處置。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第十四條 在危險貨物裝卸、保管、貯存過程中,應當根據危險貨物的性質和保管要求,輕裝輕卸,分區存放,堆碼整齊,防止混雜、撒漏、破損,不得與普通貨物混合存放。
第十五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為危險貨物投保承運人責任險。
危險品管理制度 篇8
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學院危險品的管理,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學院和財產安全,保障教學、科研工作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危險品的指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和劇毒、麻醉、放射性物品等,以下統稱“危險品”。
第三條 凡使用和保管危險品的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消防滅火常識;使用危險品的實驗室和場所要有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度,并落實相關責任人。
第四條 危險品儲存保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專用倉庫和專用儲存設施,必須由經過培訓合格的專人管理;
(二)危險品倉庫的建筑和設施,必須符合《化學危險品貯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要求,倉庫區要與教學區、生活區有適當間隔,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和必要的避災設備,以及相應的安全電氣照明設備;
(三)危險品應分類、分項存放,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不得在同一庫房內儲存;
(四)要有防火、防爆、防盜的儲存設施;
(五)要有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六)不得超量存放。
第五條 危險品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入庫驗收、出庫登記制度,嚴禁煙火,不準在庫房內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試驗、分裝、打包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操作。凡包裝、標志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破損、殘缺、滲漏、變形及物品變質、分解的',嚴禁出入庫和使用。
第六條 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領取,要經單位負責人簽字批準,由2名以上人員共同辦理領取手續;劇毒、麻醉、放射性物品的領取,必須經國有資產管理處負責人簽字。
第七條 存放、提運、使用危險品時,應根據物品的性質,采取相應的通風、防爆、泄壓、防曬、防火、防水措施,確保危險品不分解、變質、自燃、自爆、外泄。
第八條 單位和個人領取的劇毒、麻醉等危險品,使用后剩余的要及時退回庫房,嚴禁在實驗室內超量存放,嚴禁隨意存放或流失。
第九條 所領取實驗用危險品、實驗完剩余物品,因特殊情況不能交回庫房的,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核準后方可存放;實驗室內應使用絕對安全的儲存設施,嚴禁將危險品私處帶出實驗室。
第十條 學生在使用危險品實驗時,教師和實驗員必須在現場進行指導,嚴禁擅自離崗;嚴禁學生將危險品帶出實驗室。
第十一條 有關單位使用危險品的剩余廢品和殘缺、滲漏、變形、變質的危險品,應妥善保管,定期集中銷毀,嚴禁隨意亂放和丟棄。
第十二條 單位主要領導對危險品的管理負總責,主管領導根據管理規定,具體落實各項管理措施。
第十三條 各單位應建立嚴格的危險品管理責任制,本著對國家負責、對學院和師生負責、對社會和群眾負責的態度,加強對危險品的管理,確保萬無一失。
第十四條 違反本規定的,要追究當事人和單位主要領導、主管領導的責任,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有關法規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危險品管理制度 篇9
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負責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本單位設置安全管理部門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危險品作業安全管理工作,各級各部門崗位責任如下:
一、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法定代表人崗位職責:
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負責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
單位危險品的安全工作。
1、加強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事故應急預案,雷電、大風、沙塵暴等特殊天氣的安全管理措施,并督促落實。
2、嚴格在《危險貨物港口作業許可證》核定的危險貨物港口作業范圍內從事危險貨物碼頭作業活動,禁止在碼頭裝卸國家禁止通過水路運輸的危險貨物。
3、在碼頭裝卸危險品,嚴格執行作業許可制度。每次裝卸危險品作業前,必須辦理安全作業許可證;作業過程中,若需更換管線或靜電接地點應重新辦理,未經許可不得進行危險品裝卸作業。
4、碼頭管理和裝卸作業人員配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聘用無專業技能資格證書的人員。
5、不得指使、強令工作人員違章操作。
6、加強對員工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
7、按規定配備消防設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8、配備碼頭作業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對危險品裝卸作業實施全過程動態安全監管。
9、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及時排查清除安全隱患。
10、建立有效的指揮調度系統,合理調度船舶。
11、加強與船主、承運方等企業相關方的信息溝通,共建安全網絡。
12、做好碼頭管理、作業人員的安全合理配置及組織安排。
(二)現場管理人員安全管理職責
1、必須經業務主管部門培訓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持證上崗。
2、每船危險品運抵碼頭時,對碼頭及危險品裝卸作業進行一次全面的綜合檢查。
3、按照安全檢查項目實施日常檢查,確保現場監裝監卸及時到位。
4、申請辦理碼頭裝卸危險品安全作業許可證。
5、指導并監督作業人員嚴格按規定要求操作。
6、危險品裝卸前及作業過程中,對系統進行仔細檢查,嚴禁泄露。
7、裝卸過程中,若發生火災、重大泄漏及其他按操作規程不能有效控制的事件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應急行動,排除事故危害,控制事態進一步發展,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8、根據碼頭裝卸能力及貨運計劃合理調度船舶。
9、對進入港區船舶及車輛實施規范管理、道口封閉管理,限制無關人員進出。
10、加強碼頭消防設備、器材的管理,保持良好狀態,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三)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必須經業務主管部門培訓合格,取得崗位資格證,持證上崗。
2、禁止作業前4小時內、作業中飲酒。
3、作業人員應按要求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①槽罐上作業人員站在上風向并戴好防毒口罩; ②船上人員必須穿戴好救生衣。
4、輪換作業休息人員在指定地點休息。
5、非工作需要禁止上船。
6、作業人員禁止在作業區內吸煙。
7、在危化品裝卸期間,船上除作業人員外,其他非船工作人員均應撤離船體。
8、危險品作業人員穿戴好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等防護用品,作業期間嚴禁穿、脫衣物。
9、危化品裝卸或取樣前、裝卸完畢后必須靜置5分鐘以上時間,然后才能從事其他作業。
10、作業人員進入易燃易爆危險品作業區域必須關掉手機,禁止攜帶煙、火種;通訊應在值班休息點使用。
11、裝卸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應巡回檢查危險品貨船的傾斜度,如發生非因裝卸貨物、燃料引起的傾斜,應立即查明原因,盡快處理。
12、危險品裝卸前及作業過程中,應對輸送系統進行仔
細檢查,嚴防泄漏。
二、危險品作業安全生產工作要求
(一)裝卸區域要求
1、碼頭應嚴格執行《防火、防爆大禁令》。
2、碼頭區岸邊方向根據需要設置安全圍障、警戒線及警戒標志,劃定作業區域,加強門衛管理,禁止無關人員出入。
3、碼頭應按海事機構的規定懸掛信號旗或信號燈。
4、船與碼頭、現場作業人員之間應有可靠的通信聯絡。
5、碼頭應設置醒目的安全標志、禁令和警告等,通訊設備旁應設置緊急救援電話號碼告示牌。
6、碼頭消防、吊機等設施每年應進行一次檢修、保養。
7、碼頭結構采用不燃性材料,碼頭上應設置必要的人行通道和檢修通道,并保證通航暢通。
8、裝卸危險品的泊位與明火及散發火花場所的防火間距應不小于40m。
9、在裝卸作業時,碼頭及泊位區域內嚴禁煙火,禁止一切火源。
10、嚴禁船舶靠泊碼頭進行檢修作業,禁止無關船舶停靠碼頭。
11、危險品作業現場放置規定數量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
12、高溫、大風、雷電天氣時應停止作業。
13、碼頭應保持整潔衛生、道路暢通,無絆倒物障礙。
14、易燃易爆危險品作業區域,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和工具。
15、碼頭應設置可靠的避雷設施和單獨靜電接地。
16、碼頭應設置救生和防毒器材專用柜,設備、設施的防撞、防滑、耐火等應符合現行規范要求,并定期檢查、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17、碼頭作業環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質濃度和噪聲強度應符合國家工業衛生標準。
(二)裝卸作業要求
1、裝卸前應編寫作業指導書;
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控制速度,正確使用設備,清除臟、亂、差、漏,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3、裝卸作業時應使用防爆工具。
4、裝卸危險品時,應采取措施避免與碼頭、車輛層面之間的摩擦和撞擊。
5、易燃易爆危化品裝卸時,應做到輕挪輕放、車船銜接、貨不落地、避免起火爆炸。危化品在碼頭停留時間,一級不得超過24小時,二級不得超過48小時。
6、危化品裝卸作業的安裝、檢修、操作、拆除等作業過程,須輕拿輕放,動作平穩。
7、危化品包裝標志應規范、醒目,與實際包裝件相符。 (三)載運危化品船舶要求
1、凡準許停靠碼頭的.船舶,應服從碼頭的統一指揮,遵守各項管理規定。
2、發動機排氣管無火星熄滅器船舶不準停靠碼頭。
3、凡停靠碼頭進行裝卸的船舶一律禁止明火,非防爆電氣一律停止使用,嚴禁任何人員在作業區域內吸煙。
4、危險化學品裝卸結束后,應封船及時離開碼頭。
5、載運危化品船舶進行洗艙作業時,應辦理申請單,經批準且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進行。
6、危化品船舶裝卸作業時,應隨時保持適航性,首尾外側備有應急拖纜,一旦發生意外,應立即離開碼頭。
7、相鄰泊位的船舶間距應符合《裝卸油品碼頭防火設計規范》的規定。
8、遇有雷電或煙囪、排氣管冒火,應立即關閥封艙,停止作業。
9、危化品船舶進行裝卸作業時,應遵守操作規程,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漏油事故。
10.嚴格按裝卸危化品類別載運。
(四)危化品船船員要求
1、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持有合法有效證書證件。
2、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的相關知識。
3、必須掌握所載危險品性質、危害特性以及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
4、載運危化品時,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掌握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
(五)危化品裝載車輛要求
1、嚴格在非指定區域停放。
2、嚴禁裝載性質相抵觸。
3、建立嚴格出入登記制度,車牌號、駕駛員、裝卸貨物名稱、數量及出入時間應如實記載。
4、嚴禁未經公安、交通、質監等部門驗審合格的危化品車輛載運;
5、運輸車輛是否按規定配備專用消防、事故搶修及專用分體安全防護器材。
6、運輸車輛和罐體是否噴涂“毒”或“爆”等文字,警示燈具、標志是否齊全。
7、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須持有有關國家標準資質證書。且在運輸危險物品時,應有防泄漏、防火、防爆炸等措施﹐危險物品的裝卸和運輸,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熟知危險物品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承擔。危險物品在裝卸過程中需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
8、運輸車輛必須帶好火星熄滅器,嚴禁在危化品作業
區內修車。裝卸危險物品嚴禁使用明火燈具照明。
9、裝卸作業期間,車輛駕駛員不能脫離作業區域,作好應急準備,緊急情況下安全迅速將車駛離碼頭。
(六)危險物品儲存要求
1、危險物品倉庫、貨場,必須嚴格執行出入庫發放制度,依安全庫存量原則不得超量儲存。
2、儲存場所非權責人員不得入內。
3、儲存現場需懸掛《規范技術說明書》。
4、存放危險物品的場所必須有明顯文字標示“嚴禁煙火”,并安裝防爆電器。
5、儲存場所應當作適宜的溫度管控。
6、危險品的堆放應按標示分區存放,并保持通道的暢通。
7、危險物品倉庫須定時對儲存狀況檢查,將檢查的情況記錄后,由單位主管確認。
8、儲存易燃、易爆物料的庫房、貨場區的附近,不準進行封焊、維修、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如因特殊需要進行這些作業,必須經批準,采取安全措施,派員進行現場監護,備好足夠的滅火器材。作業結束后,應當對現場認真進行檢查,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后,方可離開現場。
9、庫區、場區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雜務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棉紗、抹布、手套等用品,
必須放在庫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和及時處理。
10、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11、在危險品倉庫、貨場的防火間距內,不準堆放可燃物品。
12、易燃、易爆液化氣體(液氨等),使用時瓶內物質不得用凈,要留有余壓,防止物料竄入。
13、堆場巡視人員必須24小時不間斷巡視,天氣炎熱時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七)防污染要求
1、碼頭應配備污水、殘油、廢棄物及水上浮油回收和處理設施、器材等,并保持完好狀態。
2、污水處理應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禁止在碼頭內排放烴類、油類、油性混合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3、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防止跑、冒、滴、漏。
危險品管理制度 篇10
一、問題的提出
隨著世界經濟和國際貿易的發展,海運量的增大,集裝箱運輸方式在各國國民經濟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突出,其中危險品的運量也在逐年增加。由于危險品本身的特殊性質及集裝箱這種特殊的包裝運輸形式,在集裝箱運輸危險品時,如何保障貨物和周圍環境的安全將成為運輸過程中至關重要的一環。本文從集裝箱、包裝、單證、碼頭管理這四方面入手,對危險品集裝箱安全管理的工作進行介紹、
二、考慮的因素
1、對集裝箱的要求
要保證箱內危險貨物的安全性,必須了解和掌握有關包裝、裝卸、加固等運輸環節對危險品的特殊規定。要考慮到裝載危險貨物的特殊性,保證集裝箱的結構適合裝運,對裝有爆炸品類和氧化性質的危險品的集裝箱要徹底進行清掃,以防止雜質與貨物反應,發生著火、爆炸。對將要使用的集裝箱在裝貨前必須了解清楚在此之前曾裝運過哪種貨物,若與此次所裝貨物不相容,必須打掃洗刷干凈后才能使用,沖洗后的集裝箱,應徹底干燥后才能裝貨。在裝完貨的集裝箱外表比較醒目的位置貼有放大的危險品標志并與集裝箱內的危險品包件上的標志相一致。
2、危險貨物包裝要求
必須了解它在《國際危規》中的分類、貨物的性質、危險程度以及海運運輸對它的特殊要求以及港口當局是否有特殊要求,并對危險貨物進行適當的包裝,根據《國際危規》的規定,危險貨物的包裝應具有如下要求:固而完好;在運輸過程中包裝的內表面可能與貨物接觸時,應不致由于該物質的影響而發生危險;能經受得住裝卸及海運的一般風險。
對貨物的包裝檢驗要充分考慮到包裝材料、封口材料和襯墊材料與貨物性質的關系,保證內包裝材料安全可靠,包裝封口適宜,包裝襯墊材料具有防震、防摩擦、防潮及對液體貨物有高度的吸附性并不與貨物反應。此外,為了使該貨物在運輸中能容易被識別,要按照《國際危規》規定:
(1)裝有危險貨物的包件上都應有其內裝物的正確運輸名稱的耐久標志。
(2)在裝有危險物質的包件上標注正確技術名稱的方法,應做到在海水中至少浸泡三個月后標記仍然清晰。
(3)裝入集裝箱的每個包件,應按照本規則進行標記。
運輸危險貨物應按有關規定,妥善包裝,做出危險品標志和標記,并將其正確技術名稱和性質以及應當采取的預防措施書面通知承運人,并如實向港務監督辦理申報手續;貨運代理人應明確相關代理責任,做好危險貨物特性的核實、確認工作,落實合格的危險貨物裝箱單位,確保危險貨物按規定辦理出運手續;承運單位必須加強對貨物、特別是化工品的審核工作,制定危險貨物相關的審核制度,杜絕貨物報關單與托運單貨名不相符現象,防止將危險貨物作一般貨物承運而給船舶安全帶來隱患。
3、各種危險品集裝箱的單證
(1)危險貨物清單(dangerouscargolist)它是專門列入船舶所載全部危險貨物的明細表。為了確保船舶、貨物、港口及裝卸運輸的安全,包括我國港口在內的國際上很多國家的港口都專門做出規定,凡船舶載運危險貨物都必須另外再單獨編制危險貨物清單,該單常用紅色并附有特別標志制成,以讓有關部門及人員在裝卸作業和運輸保管中特別注意,確保安全。
(2)危險貨物申報單(declarationformfordangerousgood)(進港)危險貨物申報單是船舶要到港前,由卸貨港的船舶代理公司向卸貨港港務監督部門提出危險貨物進港申報,經核準同意后,由港務監督部門加蓋“危險貨物簽證專用章”允許進港卸貨的專用單證。
危險貨物申報單一式二份,主管機關批準后,存查一份,申報人自留一份,碼頭一份。碼頭在進口業務中對船圖“危險品清單”中列名的危險品箱除需審核是否有申報單外,還要審核船名、航次、始發港、貨名、類別、箱型、箱量及船箱位等項目是否正確。否則碼頭將按照港務監督部門規定拒絕卸箱。
(3)危險品貨物集裝箱裝箱證明書(containerpackingcertificate)出口危險品貨物集裝箱進入碼頭檢查口時,承運人須附送經海上安全監督局審核同意后蓋章的集裝箱裝箱證明書。“裝箱證明書”是監督部門允許危險品裝箱的證明文件。此證書應由裝箱現場監督員填寫一式兩份,正本應于集裝箱貨物裝箱三天前向港務監督提交,副本應在辦理集裝箱移交時交付給承運人。
(4)危險品貨物存場日報在高溫季節,碼頭應每日填寫危險品貨物存場日報,并送交上級主管部門,以便妥善地管理存場的危險品貨物集裝箱。
4、碼頭管理
管理的目的就是要保證安全,有關部門應根據碼頭各自的特點,如地理環境、堆場設施配備、應急反應能力的大小,制定相應的危險品作業規則,對于不同的區域制訂不同的預防應急措施。對于各個集裝箱碼頭都要指定一塊區域用于專門存放危險品集裝箱,并按照《國際危規》中的隔離要求隔離堆放。危險品集裝箱裝箱區周圍要貼有明顯的警告標識,并用障礙物與其他箱區隔離。各碼頭存箱位置如有變動,要先通知有關部門并獲得批準。
各碼頭需按危險品集裝箱堆場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建立危險品集裝箱進出記錄、交接班日志和噴淋記錄。高溫季節期間當溫度超過30℃,對可噴淋的危險品集裝箱要每2個小時進行一次噴淋,要求箱體四周都能噴到。對于在危險品管理中發生特殊情況,要立即向營運操作部門報告,營運操作部門應協助碼頭及時解決。危險品集裝箱專用堆場除了實行溫度、濕度等項日常監控,設置事故報警系統和撤離通道外,還要配備齊全的消防器材和處理材料,操作人員進行嚴格培訓,專人負責,堆場內的危險品集裝箱應按照公安、消防等部門指定的行車路線和時間集疏,杜絕一切人為事故隱患。
雖然各個港口對危險品集裝箱的儲存都有規定,如上海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危險貨物集裝箱管理規定》按《國際危規》中列名3、1、3、2類危險品集裝箱在場停留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3、3、4、1、6、8、9類危險品集裝箱從卸船次日起可堆存7天(中轉箱除外)。因此危險品集裝箱堆場也是具有一定危險性的。并且危險品種類多,理化性質各不相同,一旦發生事故,處理起來困難大,雖然集裝箱危險貨物在包裝形式方面與散裝危險貨物有很大區別,但火災爆炸、毒物泄漏是兩大主要風險。因此有必要對危險貨物集裝箱堆場的危險性進行安全評價,以便做出正確的應急反應。
針對危險貨物集裝箱安全管理采取定性評價方法。這類方法主要是根據經驗和判斷能力對貨物、儲存設備、環境、人員、管理等方面的狀況進行定性的評價。屬于這類的'評價方法有安全檢查表、預先危險性分析、故障類型的影響分析以及危險可操作性研究方法等。這類方法的優點是簡單,便于操作,評價過程及結果直觀。如果能在危險貨物集裝箱碼頭根據評價有側重的進行管理,將極大的提高效率和降低事故。
三、結束語
采用集裝箱運輸危險品是一種相對安全可靠的運行方式,但是一旦發生非正常營運突發事故,事故后果嚴重,為了保證安全預防事故發生,就有必要對危險品集裝箱進行安全管理。由于影響安全的因素多種多樣,各個碼頭的布局又不相同,在考慮各種因素時要結合各自的特點進行不同的側重。
危險貨物裝箱規則
第二十三條危險貨物應按《國際海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的規定進行運輸。
第二十四條裝載危險貨物的容器、包裝應符合《國際海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的規定并有正確顯示危險貨物的標志。
第二十五條裝箱前,應了解危險貨物的特性,處理方法,應急措施等情況。
第二十六條應選擇無陽光直射,無熱源和火源,通風良好的地點進行裝箱作業,作業地點應有足夠的場地和必要的設備。
第二十七條裝貨前應仔細檢查集裝箱的強度、結構,不符合裝載危險貨物要求的集裝箱不能使用。裝箱操作人員在作業時應按有關規定穿好工作衣,戴防護面具或橡皮手套等防護用品。
第二十八條裝箱時集裝箱內應進行仔細清掃,要注意有些爆炸品和氧化劑與箱內殘存的垃圾等雜物相遇時,有起火和爆炸等危險。
第二十九條要詳細檢查所裝貨物的容器、包裝、標志是否完整,與運輸單證上所載明的內容是否一致,嚴禁那些包裝有損傷,容器有泄漏現象的危險貨物裝進箱內。
第三十條危險貨物的裝載和固定方法,根據其包裝的形態,可按普通貨的裝載方法處理,但在選擇固定貨物的用具和材料時,應具有更大的安全系數和強度。
第三十一條危險貨物的任何部位都不允許突出集裝箱外,裝貨完畢后,箱門必須能完全關閉起來。
第三十二條壓縮、液化或加壓溶解的氣體類危險貨物,根據其容器的形狀可以縱向裝載,也可以橫向裝載。橫向裝載時,貨物之間要充分插入襯墊,使容器的金屬部分不能直接接觸。管狀的高壓瓶原則上采用縱向裝載方法,并用襯墊材料圍成柵欄狀進行保護,再用鋼絲繩把貨物拉緊,予以固定。
第三十三條有些用紙袋、纖維板箱和纖維板桶包裝的危險貨物遇水后會引起化學反應,有的會發熱,自燃或產生有毒氣體,故應嚴格進行防水檢查。特別應重視的是,由于在運輸途中無法對集裝箱內裝載的貨物進行檢查,故無法及時發現箱內裝載不良或容器損壞情況,而且萬一發生事故,由于不能移動而容易擴大事故范圍,這些特殊條件與普通貨船運輸危險貨物完全不同。
第三十四條原則上沒有規定危險貨物不能與一般雜貨混裝在同一集裝箱內,但如雜貨與危險貨物不相容,則應禁止在同一集裝箱內裝載。對于危險貨物與危險貨物的混合積載,在《國際海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有具體的規定,應盡量避免將兩種危險貨物裝于同一箱內。
第三十五條危險貨物與雜貨混裝時,不能把危險貨物裝在其它貨物(特別是重貨)的下面,并應盡量把危險貨物裝在箱門附近。
第三十六條嚴禁危險貨物與食品混合積載。
第三十七條裝載危險貨物時,不能采用拋扔、墜落、翻倒、拖拽等方法,避免貨物之間的沖擊和磨擦。
第三十八條裝載過危險貨物的集裝箱可能因貨物殘留危害茶葉等敏感貨物,必須嚴格按照iicl等集裝箱清洗規范要求清洗,并保留商檢等權威機構或其他授權檢驗機構的清洗合格證書備查。
危險品管理制度 篇11
一、危險品倉庫在主管科室領導、保衛部門的監督下,積極開展工作。
二、危險品物資入庫時必須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入庫前必須檢驗數量、質量、規格、型號合格后方可入庫,否則不得入庫。
三、庫房應建立嚴格登記、入帳、保管、出庫、使用制度,庫存帳、卡、物相符,做到日清、旬結。
四、庫房選派管理人員及政治可靠、業務精通、責任心強的專人、專柜管理。
五、危險品入庫后分類按架號、位號存放,保證該品不潮、不凍、不腐、不霉、不變質、不漏、不爆。
六、嚴格執行倉庫崗位責任制,防盜、防火、防破壞,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庫房,庫房內禁止存放私人物品。
七、物品發放時要嚴格執行審批制度,發放要有編號,領、用、退各個環節必須有專人負責,并有人監督和登記。
危險品管理制度 篇12
1、易燃、易爆物品貯藏室內禁止閑人入內,嚴禁在室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2、劇毒物品專柜存放,鎖匙專人保管,且雙人雙鎖,對其領、用、剩、廢、耗的數量作詳細紀錄,剩余量及時退還實驗室,任何人不準帶出實驗室。
3、劇毒、易燃、易爆物品一律不向外出借。
4、白磷、金屬納、鉀、液溴、乙醚等,極易燃、易揮發的`物品專室存放,并定期檢查。
5、濃硫酸、苛性堿等強腐蝕性的藥品,要從嚴控制,加強管理,教師實驗所需用量,應事先說明,用后要及時交回實驗室。
6、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實驗室常年備好沙箱、滅火器、急救箱。
7、對有毒的廢液、廢渣要集中處理,嚴禁向下水道傾倒。
危險品管理制度 篇13
(一)化學危險品必須存放于專用房間、專用儲存箱內。化學藥品應按類存放,特別是化學危險品按其特性單獨存放,文字標識清楚,而且要根據國家規定和其性質限量儲存。
(二)化學藥品貯存室應符合有關安全規定,有防火、防雷、防爆、調溫的安全措施。室內環境應干燥、通風良好,溫度一般不超過28℃。
(三)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并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和設施。
(四)遇火、遇潮、易燃易爆、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藥品,不得在露天、潮濕、漏雨、低洼容易積水的地方存放。
(五)受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藥品和桶裝、瓶裝的易燃液體,應當在陰涼通風的地點存放。
(六)化學性質不同或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藥品不準同室存放。
(七)氧化劑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同庫存放。
危險品管理制度 篇14
1、危險物品管理人員(包括領用人員),要選派責任心強,經過專門訓練,熟知危險品性質和安全管理常識的人員擔任。
2、管理人員要按管理危險品的范圍,配備防滑用品和器具;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調動,必須把工作交接清除。
3、放射性物品,不得和其他危險品同存一庫,危險品和普通品同庫存放時,應保持適當的距離。
4、遇火燃燒、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注意防火措施,嚴禁露天堆放。
5、危險品倉庫要符合要求,并與生產、生活區之間必須達到消防規定的安全間距,小于規定安全間距必須設置隔離。
6、化學危險品倉庫和儲藏室必須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必須配置足夠的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設備。
7、庫房和儲藏室內嚴禁住人。
危險品管理制度 篇15
總則
一、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管轄所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
內容
1、 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2、進入公司專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進入停車場停放的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必須持道路運輸證、質監部門檢驗合格證明、機動車行駛證、駕駛人員駕駛證、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等相關證件,已到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按照《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gb13392)的規定懸掛標志和標志燈。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安裝gps衛星定位系統、超載報警器和行駛記錄儀。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到有資質的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隨意停放。臨時停車不準靠近明火、高溫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點。
(2)嚴禁將化學品性質或者撲救方法相抵觸的車輛停放在同一區域內。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應對進入車輛、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經檢查合格、登記后方可準予導入相應停車區域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進行24小時巡查,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匯報并按照處置預案迅速處置。
(4)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到具備危險化學品清洗資質的單位清洗,嚴禁擅自清洗或者傾倒殘液。
4、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必須取得規劃許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環保、安監、質監等部門的要求。
5、公司專用停車場工作人員負責以下日常檢查和管理工作:
(1)停車場要保證專用車輛有地方停放,專用停車區域(周圍)懸掛或粘貼“危險”標志。
(2)所有在停車場停放的車輛不允許裝載有危險貨物。
(3)停車場有專人值守,對車輛出場、回場進行登記,對停放車輛進行統一管理,并對停車場的安保狀況負責。
(4)停車場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滅火器等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規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車輛不得阻塞消防車通道和堵擋消防栓。
(6)停放的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7)停放車輛按順序停放在專用停車場所,現場應設置定置線、區域標志、警示標志、道路指示標志、限速標志、進出口標志、減速帶等。
(8)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在停車場內吸煙和動用明火。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內。
(9)在停車場內禁止以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
(10)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雜物,車場內應保持清潔和道路暢通,進出口不準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
(11)配備必要的安保設施和監控系統,確保車輛停放安全。
(12)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停車場。
(13)做好《停車場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停車場場記錄》等相關記錄。
6、公司建立專用停車場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7、停車場若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監、環保、質監等部門。
8、公司對違反危險化學品車輛停放管理的行為人,按照責任追究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給予處罰。
危險品管理制度 篇16
(一)化學危險品主要包括臨床檢驗、消毒用的化學試劑等。
(二)批量采購,保持正常庫存,由檢驗科提出采購申請,報設備科批準后執行。
(三)在購買化學危險品時,應要求供應商在運輸及裝卸過程中有防止泄漏、傾倒的預防措施。
(四)采購化學品應要求供應商提供化學性能方面的資料,并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配送到儲存室。
(五)裝卸搬運:裝卸化學危險溶劑時,必須輕裝輕卸,不得損壞包裝容器,并注意標識,堆放穩妥。對外包裝不符和安全要求的產品不得裝卸入庫。
危險品管理制度 篇17
(一)保管員要嚴格遵守管理制度,嚴格履行保管職責。
(二)保管員應熟知化學危險品的種類及相關要求分類、按標示存放。
(三)保管員要負責化學危險品倉庫的防火、防泄漏安全管理。
(四)保管員要嚴格執行入庫驗收,核對、檢驗進庫物品的規格、包裝質量、數量、生產廠家等,并有嚴格的賬目。
(五)倉庫和現場的化學品應有倉庫管理員定期、定點檢查,執行先進先出的制度。
(六)領取和使用:所有化學危險品的領取要根據需求由專人領取,填寫危險品出庫記錄。
(七)廢品及包裝物的處理:化學危險品的包裝箱、瓶、桶等,必須有專人負責統一管理,統一回收。
危險品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條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 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 、法規 ,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凡在本公司從事危險化學品裝載、道路運輸、運輸途中停車、運輸完成清洗回場、停車以及停車管理等活動的駕駛員、押運員和停車場管理人員都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第四條? 進入公司專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進入停車場停放的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必須持道路運輸證、質監部門檢驗合格證明、機動車行駛證、駕駛人員駕駛證、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等相關證件,已到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綜合管理部門備案。憑備案信息卡進入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
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按照《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gb13392)的規定懸掛標志和標志燈。
運輸劇毒、爆炸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須在車輛或者罐體的尾部安裝告示牌,標明化學品的名稱、種類、罐體容積、最大載質量、施救方法、企業聯系電話;在車身兩側和尾部噴涂'毒'、'爆'字樣;在車輛或者罐體的尾部和兩側粘貼反光帶,標示車輛或者罐體的輪廓。
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罐車以及其他容器必須封口嚴密,能夠承受正常運輸條件下產生的內部壓力和外部壓力,保證危險化學品在運輸中不因溫度、濕度或者壓力的變化而發生任何滲(灑)漏。
對裝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罐車推廣使用han阻隔防爆技術。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安裝gps衛星定位系統、超載報警器和行駛記錄儀。
第五條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到有資質的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隨意停放。臨時停車不準靠近明火、高溫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點。
2、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應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分別設置易燃易爆區、低毒區和一般化學品停放區,做到分類停放。嚴禁將化學品性質或者撲救方法相抵觸的車輛停放在同一區域內。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應對進入車輛、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經檢查合格、登記后方可準予導入相應停車區域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進行24小時巡查,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匯報并按照處置預案迅速處置。
4、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到具備危險化學品清洗資質的單位清洗,嚴禁擅自清洗或者傾倒殘液。
第六條 公司專用停車場必須接受以下相關部門的相關監督管理:
1、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對停車場的安全監督管理;
2、公安局治安部門對停車場資質的審批和運輸安全規范的監督管理;
危險品管理制度 篇19
一、目的:為了加強公司內部使用的易制毒危險品的貯存管理,確保易制毒危險品的儲存、發放能得到有效控制,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本公司所有的易制毒危險品
三、管理職責
1、防火負責人管理職責:
a.易制毒危險品庫的防火負責人為制造一課經理、生管企劃課經理、制造三課經理,柴油庫的防火負責人為總務課經理,全面負責易制毒危險品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防火負責人要負責組織倉管學習相關消防法規,完成公司安委會部署的各項消防工作。
c.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制毒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
d.組織對倉管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倉管員的安全素質。
e.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f.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2、易制毒危險品庫倉管管理職責:
a.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
b.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防火工作。
c.對進出倉庫易制毒危險品的品種、數量、簽發人等資料進行核查登記。
d.對易制毒危險品庫進行定期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防火負責人。
e.出現異常情況時,要及時上報防火負責人。
四、易制毒危險品出入庫管理:
1、入庫:
a.易制毒危險品入庫前,倉管員應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隱患后方準入庫。
b.所有易制毒危險品入庫時,倉管員必須核對進料驗收入庫單,確定易制毒危險品的品種,數量與實際相符。
c.所有進入倉庫的易制毒危險物品必須先通過檢查,看包裝是否完好,標識是否清楚,有無使用說明、密封是否完成好,有無泄漏等。
d.入庫易制毒危險品的品種和數量要及時記錄在原料進取卡和帳薄上,并核對帳、物、卡是否相符。
2、出庫:
a.需要使用易制毒危險品的個人或部門必須先向部門主管申請,開出庫領料單,由主管簽字后到倉庫領用。
b.發貨時倉管員必須憑主管簽字的領料出庫單,按其數量、規格、品名發給使用部門。
c.出庫時要認真檢查包裝是否完好,采用整包、整瓶發放,避免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污染。
d.發完料后,領料人員須在領料出庫單上簽名確認,倉管員及時入帳和填寫物料卡。
五、貯存管理:
1、庫存的物品經分類、定點、定位存放,不同種類的物品不能混放。
2、在倉庫里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3、倉庫必須通風、透氣、有充足的光線,照明設施必須有防爆防漏裝置。
4、倉庫內嚴禁閑雜人員進出、除領料人員、倉管和檢查人員外,其它人員一律禁止入內。
六、熱源、火源管理:
1、易制毒危險品庫必須設置醒目的防火標識。
2、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用明火申請手續,經危險庫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
七、消防設施的設置與管理:
1、倉庫內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器材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上,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2、設施由倉管員負責管理,并每月公司安排專人巡查作好記錄。
八、柴油庫安全管理:
1、卸油區及油罐區必須有避雷裝置和接地裝置,油罐接地線和電氣設備接地線應分別裝設;輸油管應有明顯的接地點;油管道法蘭必須用金屬導體跨接牢固;每年需季節前須認真檢查,并測量接地電阻
2、卸油,應嚴格控制溫度,輸油軟管應有可靠的接地。
3、卸油過程中,若遇雷雨天氣或附近發生火災,應立即停止卸油作業。
4、卸油過程中,工作人員應經常巡視,防止跑、冒、漏油,濺落地面的油料應及時立即清理干凈。
5、柴油庫周圍必須設置圍墻,圍墻高度不應低于2米,并掛有“嚴禁煙火”等明顯警告標志。
6、柴油庫內應杜絕火種,嚴禁穿易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服裝和帶鐵掌的鞋入內。
7、柴油庫內一切電氣設施均應用防爆型,電力線路必須是電纜或暗線,不準有架空線。
8、柴油庫內應保持清潔、無雜草、無油污,不得儲存其它易燃物和堆放雜物,不得搭建臨時建筑。
9、柴油庫內的一切檢修工作均應停電狀態下進行。
10、柴油庫應保持暢通,嚴禁堆放雜物。
11、柴油庫內應有符合要求的消防設施及器材,庫內的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油庫著火的滅火方法以及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
12、油庫內系統設備需動火作業時,應嚴格執行《動火工作管理制度》。
危險品管理制度 篇20
1、危險品的裝卸運輸,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熟知危險品一般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承擔。
2、運輸化學危險品的駕駛員、押運員,必須經市公安局、勞動部門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才能在指定的路線行駛。中途停車,必須有專人值班看管。
3、危險物品運輸車輛應懸掛《化學危險品》警示燈和警示標志;罐車要掛接靜電導鏈。運輸車必須配置滅火器,車上嚴禁吸煙。
4、裝運化學危險品,必須有隨車人員押運,嚴禁搭乘無關人員,押運員必須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護用品。
5、裝卸化學危險品應小心輕放,做好防護隔墊工作,嚴禁摔扣、野蠻裝卸。
6、禁止用電瓶車、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體、氣體等危險物品。
7、運輸放射性物品,爆炸性危險品和易燃易爆液體等危險品,必須牢固、嚴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8、嚴禁性質相抵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混合裝卸。
9、裝過危險品的車輛,在卸完后必須徹底清掃,裝過劇毒的車輛,必須進行洗涮。
危險品管理制度 篇21
根據化工有限公司發展需要,押運員標準如下:
一、招聘程序:
1、應聘者提供本人:押運資格證(危險品貨物押運證)的資質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健康證明。
2、自備個人履歷表(簡歷)一份;
3、招聘負責人和應聘人員對話交流溝通相互了解情況交流信息;
4、招聘方認可同意后,安排上車實習試用考核。試用考核合格后,交車隊安排上崗。(具體視單位情況而定)。
二、招聘條件:
1、押運員必須持危險品貨物押運證,一年以上工作經驗;
2、應聘人員身高1.7m以上,身體健康能吃苦耐勞,押運員45歲以下(條件優秀者可以適當放寬);
3、為人忠誠實在,作風正派,社會道德品質好,能團結他人共同完成任務;
4、服從公司指揮調度,愛護公司財物,車輛;
5、有較強安全工作意識,愛惜自己及他人生命;
6、報酬待遇:一經公司考核合格錄用者,執行公司統一勞動報酬標準,考核發放工資。
危險品管理制度 篇22
一、為有效避免易燃品、危險化學品泄漏,減少事故隱患,防止環境污染和人身傷害事故發生,一旦發生事故能及時有效地扼制事態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易燃品、危險化學品主要包括:各類油品、酒精、稀料、硫酸、鹽酸等各類清洗劑和各類粘結劑。
三、物資供應部負責入庫易燃品、危險化學品的存儲安全管理,易燃品、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易燃品、化學危險品的使用安全管理,生產技術部負責對易燃品、危險化學品管理實行監督檢查管理。
四、易燃品、化學危險品倉庫,應當符合有關安全、防火規定,并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防火、滅火、泄壓、降溫、防潮、防曬、消除靜電、防火花、隔離等安全設施。
五、易燃品、化學危險品入庫前,必須進行檢查登記,入庫檢驗時要仔細檢查其外包裝完好、無變形、裂紋,標簽完整,確保瓶、桶、罐裝危險化學品無泄露、滲漏現象發生。
六、裝卸、搬運易燃品、化學品時要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拖拉和傾倒。
七、易燃品、化學危險品儲存應盡可能專庫專儲,條件不允許時,必須把危險化學品與其它物品隔離存放。
八、遇熱、遇潮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化學危險品,在裝運、儲存時應采取隔熱、防潮措施。
九、使用危險品必須嚴格按規定發放,并有專門的發放記錄。
十、使用易燃品、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必須制定相應的易燃品、危險化學品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操作人員必須按章操作,佩戴必須的防護用具。
十一、加強對易燃品、危險化學品的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盡可能減少易燃品、危險化學品的存儲量,對有失效期的'易燃品、危險化學品須嚴格控制儲量,到期立即處理。
十二、一旦發生易燃品、危險化學品泄露應根據其危害性能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同時通知有關人員到場。可采取有效回收、化學中和反應、通風、稀釋等方法達到消除或減少有毒有害氣(液)體、腐蝕性液體等對人體和物品的損傷。
十三、當人員受到危險化學品傷害時,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用水沖洗和酸堿中和,減輕傷害程度。
十四、化學危險品中毒人員要立即送醫院進行搶救。
十五、生產技術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趕赴現場,疏散人員,設置警戒線,并參與搶險工作。
十六、易燃品、危險品泄露造成火災時,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采取補救措施。
十七、事發單位應認真查找原因,追查責任,制定整改措施,杜絕事故再次發生。
十八、易燃品、危險化學品廢棄物應按照危險廢物處置方法予以合理處置,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危險品管理制度 篇23
為加強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保護環境,進一步加強運輸公司各類安全標志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運輸公司使用的標識標志主要指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標志燈、牌懸掛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承載部分(罐體、欄板)標識標志,內容主要包括底色、色帶、警告語、包裝標志和安全標簽等。
二、各類安全標志的日常管理由安全經理負責,包括安全標志的統計,標識位置,標記的更新維護等內容。
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標志燈、牌的懸掛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 ( cb13392-92)執行,三角形頂燈放于駕駛室頂部表面前端中間位置,標志牌固定安裝于車輛尾部的右方與豐輛號牌相對應,不得隨意懸掛或放置在駕駛室內。
四、罐車的罐休外表底色應統一噴涂銀灰色按(gb-3181《漆膜頗色標準樣本》規定),低溫型罐車體外表面為鋁自色;不銹鋼質和鋁質罐可使用金屬原色。
五、公司車輛罐體粘貼色帶要求:
(1)沿罐體水平中心線四周或粘貼一道表示介質種類的環型色帶(反光),顏色根據載運的物質予以區別(載運易燃介質涂紅色、腐蝕介質涂黑色、毒性介質涂黃色)。
(2)色帶寬度按照車輛載質量分為三種,詳見附件1。
(3)企業標志應設置在罐休前部色帶的上方位置,尺寸不大于600mm×600mm。
六、槽罐車輛在車輛罐體兩側色帶上部中央位置噴涂“危險品”(大紅色反光)字樣,字體為黑體.字高不小于25omm 規咯。運輸易燃易爆危險品的,應在罐體兩側色帶上方中央位置噴涂“嚴禁煙火”(大紅色反光)字樣,字體為黑體,字高不小于250mm 規格。
七、包裝標志和安全標簽,應分別安裝在車輛承載部分兩側前部和尾部中央位置。標牌尺寸根據車輛載質量分為兩種(詳見附件1 )。標牌內容包括: (1)標牌右面按照gb190-90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規定的圖形、字樣、顏色標明標志圖形。
(2)標牌左面依照《危險貨物安全標簽》標明物質名稱、編號、警示詞、危險性概述等。
(3)標牌下方主要表明滅火方法、安全措施、應急咨詢電話等內容。
八、停車場的.安全警示標識包括:危險區域禁止煙火,禁止使用手機標志等。上述警示標識由安全經理根據現場安全需要而定制相應的標識。
九、裝卸場所的安全警示標識包括:預防觸電,預防高空墜物,危險區域禁止煙火,禁止帶火種,禁止使用手機,車輛限速標志等。上述警示標識由各駕駛員、押運員嚴格遵守各裝卸場所的標識規定
十、車輛停運檢修或公路緊急檢修,車輛應懸掛“檢修標識”和牌,打開車輛警示燈,維修區域設明顯的安全警戒線或警示標識,并根據檢修性質懸掛相應的安全標識。
十一、現場固定安全標識應隨時保持完好,醒目,由公司負責更新,現場臨時用安全標識,如檢修標識等,一旦車輛檢修結束恢復正常運行狀態,應及時撤換相應的安全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