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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4-11-11

財產管理制度(通用28篇)

財產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興業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資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財業務的管理,有效控制風險、提高投資收益,維護公司及股東的利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公司章程》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理財產品”是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滿足保本需求,發行主體能夠提供保本承諾,投資期限不超過12 個月的穩健型理財產品,不涉及《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30 號:風險投資》中規定的投資品種。

  第三條 公司從事理財產品交易的原則為:

  (一)理財產品交易資金為公司閑置資金,其使用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

  活動及投資需求;

  (二)理財產品交易的標的為安全性高、風險低、穩健型的理財產品;

  (三)公司進行理財產品業務,只允許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進行交易,不得與非正規機構進行交易;

  (四)必須以公司名義設立理財產品賬戶,不得使用他人賬戶操作理財產品。

  第二章 理財業務的管理機構

  第四條 根據《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對公司理財產品業務的審批權限作如下規定:

  (一)連續 12 個月的累計購買理財產品的金額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由董事會審議批準。

  (二)連續12 個月的累計購買理財產品的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經董事會審議后,提交股東會審議批準。

  (三)公司購買發行主體為商業銀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應當經董事會審議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財產管理制度 篇2

  財產保管工作是學校總務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它直接服務于教學,服務于師生,因此,員要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負責保管好學校有關教學、教育和生活等固定貨物等。保管員的工作職責如:

  1、建立賬冊:

  1)學校固定資產賬;

  2)低值耐久物品賬;

  3)低值易耗物品:賬(包括課本、簿冊)。

  2、健全制度:

  1)請購制度;

  2)驗收制度;

  3)領用制度;

  4)出借制度;

  5)賠償制度;

  6)報損(廢)制度;

  7)賬卡制度(學校各組織各班桌椅、櫥柜等辦公用品都應設立賬卡)。

  3、管理財產:

  1)辦公室的財產管理:

  ①設立組室分戶卡,一式兩份,組室與總務處各執一份;

  ②每學期核對賬物一次,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2)各教室的財產管理:

  ①設立班級分戶卡,一式兩份,班級與總務各執一份。

  ②每學期初,將教室內必須的課桌椅等教學耐久用品列成教室財產卡,交各班主任驗收,委托各班自行保管。

  ③會同班主任定期檢查財產保管情況,學期結束時,進行全面檢查,評定各班管理質量。

  ④與班主任保持經常聯系,對各班平時損壞的課桌等物品及時辦理登記、維修、報損(廢)和賠償手續。

  4、常務工作:

  1)認真負責管理、維護學校財產,保證財礦的完好,防止物品的蛀、潮、霉、損。

  1)貫徹執行勤儉辦學的方針,做到精打細算,物盡其用,修舊利廢,清倉挖潛。

  3)加強學習,熟悉保管業務,經常注意物品的庫存情況,做到保證供應,避免長期積壓而造成浪費。

  4)負責對文具紙張等辦公用品、清潔衛生用具、五金水電等的進貨、驗收、登記、保管和領發工作,建立好賬冊,做到賬物相符。

  5)負責回收和處理各組室上交的廢舊物品。

  6)做好教室課椅的登記、配套工作。配合教導處開展工作。認真負責,主動熱情,任勞任怨,秉公辦事。

  7)搞好教具保管室,教具分級分料保管,做到購管、借、用、還等手續完備并充分發揮教具的作用。

財產管理制度 篇3

  憲法規定“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保護公共財產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光榮職責。學校公共財產是學校開展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為切實保護我校的一切公共財產,使其更好地服務于教育教學工作,特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全體師生員工須遵照執行。

  一、建立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學期組織人員對公共財物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記造冊,落實財產管理責任人。每學期對公物進行必要的檢查維修。

  二、建立財產登記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財物借、還登記制度。凡是向公共財物管理責任人借、還公物,均記錄好借、還公物的品種數量及日期和其它應有的說明。凡有損壞或遺失,借物人須昭價賠償或負責維修好。登記薄將作為財會檔案予以保存備查。二是會計要建立健全財產管理財薄,及時準確地做好記錄,做到物物有賬,賬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實行班級負責制。凡是班上的講桌、講凳、衛生工具,毛刷、一切電器、門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級牌,均由該班全體學生共同負責保護、管理。如有人為損毀,由該班自行解決維修或昭價賠償的問題。

  四、建立公共財物管理部門負責制。各部門負責各自辦公室財產,實驗室、微機室、打印室、由教務處負責;播音室由政教處負責,教師辦公桌椅由各位教師負責管理。

  五、學校公物非經校長和管理責任人簽字同意,并辦理好有關手續,不得外借,否則,一切責任由管理責任人承擔。

財產管理制度 篇4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如下:

  一、財產保管要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學校后勤要建立固定資產帳,低值易耗口帳,并分門別類安排專人保管定期核對。

  二、學校衽財產保管責任制。各科室財物要建立登記卡,學期初科室負責人與后勤簽定保管責任書。學期末床榻,如有損壞丟失,分清責任,照章賠償。

  三、財產專管員負責建立貧乏財產帳。新購買的財物要及時驗收入帳。教職工領用、使用要登記、簽名。每學期末,專管員要做好財產清算、催還、維護、保管等工作,并把有關結果送后勤。

  四、財產責任人和專管員要對學校財產進行定期檢查維修,屬不能自修的,應及時填寫維修單,由后勤安排人員修理。

  五、外借學校財物,需經學校領導批準,并到后勤辦理借用手續,借用后要按時歸還。

  六、學校分配到各科室的財物,不允許擅自調配或挪作他用。如需變動,需攝后勤調整。

  七、購置學校財物,先由業務部門按實際需要數量書面向后勤提出購買申請。由后勤審核后送領導審批。領導批準后由后勤組織購買。購買回來的物品必須由專管人驗收入帳后才能投入使用。(凡購買物,無驗收人簽名不能報帳)。

  八、學校財物的報廢,報損由財產專管員或財產責任人提出申請,后勤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報廢,報損單送領導審批后方可調帳。

  九、各科室的鑰匙后勤根據業務需要指定人員持有,持匙人員要到后勤登記并負責財產保管責任。期末,科室責任人應自覺將鑰匙交后勤統一保管。

  十、學校衽全員管理財物制度,師生共同愛護公物,對財物保管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財產管理制度 篇5

  一、 采取由班級包干管理,班主任老師或班級財產保管員負責檢查,并做好清單檢查記錄的制度。

  二、 教室所有財產、財產代碼編號(票貼)由各班包干管理。財產編號不能隨意撕下,如有掉下應報總務處重新補上,對撕下編號不報者按損壞公物處理。

  三、 學校和班主任老師應定期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教育,使全體學生從思想上重視愛護學校財產。

  四、 對無故損壞公物如毆氣、打架或隨意亂刻、亂寫、撕下編號等現象按原價或修理價酌情賠償,當公物損壞應查明損壞者及其原因,如查不出損壞原因則由班級集體賠償。

  五、 班主任或班級財產管理員應對教室所有財產每周檢查一次,并填寫好教室財產保管清單,如須修理應及時總務處填寫保修單,由總務處派人修理。

  六、 學生在打掃衛生時應注意安全,對打破的玻璃要立既報總務處修理。放學后應關好門窗和日光等。

  七、 本制度從20xx學年開始執行,并納入示范班、合格班評比內容之一。

財產管理制度 篇6

  (1)學校所有教學、生活設備、用品以及交通工具、圖書、儀表、房產均受本制度的制約。

  (2)凡教學、辦公用品以及其它必須購置的物品一律按計劃執行,做到年度計劃、季度計劃,月有執行計劃,經校長審批后,安排采購。

  (3)年級(教研組)、辦公室向學校領用教學、辦公用品均按使用范圍,由處室組負責人簽署意見或報告,經總務處主任批準后,辦理領用手續。

  (4)倉庫、圖書室、實驗室、體育器材保管室存放圖書、器材要做到科學化、規范化、條理化,入庫存放圖書、實驗儀器器材、物品等必須做到建帳、建卡,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帳卡相符。總務主任要經常組織人員對倉庫進行盤點清理。

  (5)在校辦公室的統一領導下,由分管副校長主管,總務處具體負責、總管學校財產。

  (6)各類設備、校產根據分塊、分線管理原則落實,由各有關負責人具體負責、管理。各處室內財產負責人為各處室主任;各教師辦公室財產負責人為各辦公室主任;各班級財產分塊主管為部門主任及年級組長,具體負責人為班主任;各專用室(含報告廳、會議室、實驗室、圖書閱覽室、音、體、美、航模室等)的財產負責人為各專用室負責人;食堂(含餐廳)財產負責人為總務主任;學生寢室的財產負責人為各相關班級的班主任,田徑場(含籃球場)財產負責人為教務處主任;各儲藏室財產負責人為各物品儲藏單位的負責人。

  (7)總務處協助財務建立學校固定財產帳并立卡存檔,分類建立固定資產帳和分類明細帳,所有固定資產和大宗物品(圖書、儀器、課桌椅等)都必須登記造冊;各處室(包括教室、寢室、辦公室、實驗儀器室、食堂以及各專用室等)現有財產均應登記造冊,經總務處核對無誤后,總務處代表學校與各處室財產負責人簽定有關協議,建立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度,落實具體責任人。

  (8)學校經常性地對師生進行“愛我學校從愛護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導養成愛護公物光榮,損壞公物可恥的良好習慣。

財產管理制度 篇7

  物業服務管理過程中的顧客財產控制程序

  1.0目的

  通過嚴格的控制,保證顧客財產的安全,保證在服務中使顧客感到滿意。

  2.0范圍

  適用于服務管理過程中涉及的顧客財產。

  3.0職責

  3.1在日常服務管理過程中,管理處應對顧客財產進行妥善看管,并做好財產進出相關記錄。

  3.2維修和施工人員在工作中對所涉及的顧客財產進行標識,做好記錄并進行保護。

  4.0程序

  4.1顧客財產的識別

  1)管理處負責代租顧客已購買的房子。

  2)入伙時,顧客的私人信息及資料。

  3)顧客的車輛。

  4)顧客的郵件報刊。

  5)顧客屋內的財產。

  6)小區的公共設施。

  7)顧客搬出搬入物品。

  4.2管理處在接受業主委托代租房屋時,要對所代租房屋進行檢查、驗證,對顧客的需求詳細記錄,房屋出租后,要對出租屋進行嚴格管理,防止顧客財產的損失。

  4.3管理處對在入伙時收集到的顧客信息和資料要妥善保管,并為顧客保密,除公安機關公務活動外,禁止管理處以外的人員查閱。

  4.4轄區內的車輛管理

  4.4.1道口崗的車管員(護衛員)負責對出入轄區車輛進行登記和檢查,對自動刷卡的車輛要進行電腦資料核實。

  4.4.2當班的巡邏崗護衛員每半小時要詳細檢查車輛、車況,發現漏水(油)、未關好車門窗、車內有貴重物品或車未上鎖等情況及時處理并通知車主,并在《值班記錄》上做好記載,同時要報告班長或管理處辦公室。

  4.4.3對車輛和車場的管理按《安全保衛管理手冊》執行。

  4.5郵件報刊的管理

  4.5.1郵局每日將信件、報刊、雜志送到管理處大堂崗,當班人員要在收發記錄中進行登記。

  4.5.2管理處各大堂當班護衛人員負責將信件、報刊、雜志進行分類,核實后發放給顧客。

  4.5.3對于顧客的重要郵件、信函,大堂值班人員要進行登記,并要求顧客在收發記錄上簽收。

  4.6顧客室內財產的保護

  4.6.1當維修人員進入顧客家中進行維修時,作業人員應對涉及的顧客財產進行必要的遮擋和防護,保證顧客財產不受損害,完工時要將現場清理干凈。

  4.6.2對顧客提供的維修產品在使用前有必要進行檢驗,對合格的產品方能安裝,對不合格的產品處理可在征詢意見后,按提供方的意見執行,雙方人員應在派工單上注明產品情況并簽字。

  4.6.3當管理處在進行外墻施工時,要求施工人員要對顧客的空調機等財物進行防護。

  4.7顧客搬出入物品的控制

  4.7.1轄區的顧客搬出或搬入,應請其到管理處辦理有關手續,對搬出的顧客要進行認真核查。對非業主搬遷物品,要請其出示業主出具的委托書或請業主本人到現場辦理有關搬出登記手續,方可開出《放行通知單》,當班護衛員憑管理處出具的《放行通知單》對大件及貴重物品進行核實登記后給予放行,《放行通知單》應返回管理處存留。

  4.8轄區公共設施的保護

  4.8.1管理處要對管轄區的公共設施定期維護、保養。在每日的巡查中發現有損壞處或存在隱患處要及時進行維修和處理。

  4.8.2管理處對公共設施的維護、保養按《公共設施控制程序》執行。

  5.0相關文件與記錄

  wi/b 《安全保衛管理手冊》

  cop7.5.1-0408《公共設施管理控制程序》

財產管理制度 篇8

  為了加強物資器材的管理,學校的總務主任、財產保管員是學校財產的專職管理員,對學校房屋、其他建筑、綠化、設備、辦公事務用品等實行統一管理,建立全校各類財產總帳、分類明細賬及消耗品帳,管理其它專用教室部門的財產帳。使其合理使用以保證學校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物品出校門須征得有關部門同意,憑學校統一出門證(由總務部門出具),雙體日(包括節假日)物品一律不準出校門。

  二、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如需外借必須在不影響教學使用需要的前提下,得到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出借。借物品必須填寫借用單,校外其他單位借用須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出借物品分管人要及時收回,并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有關制度執行賠款。

  三、領用物品應按“必需、節約”的原則,財產管理人員按學校的有關規定予以發放。

  四、耐用品和特殊用品,由財產管理員記入個人領用卡。領用人簽名后即可發放。耐用品和特殊用品不能私自調用,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向財產管理員提出,辦好領用和清退手續。

  五、凡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學校的同志,應及時辦理好物品清退手續。

  六、固定資產如損壞,應本著勤儉節約的精神,予以修復,不能修復的,經主任批準,填寫報廢單,送上級部門審批。

  七、各種貴重物品應嚴格執行借、還手續,未經總務處批準一律不得擅自帶出單位。

  八、耐用品和特殊品的清退,應根據個人物品領用卡記載的規格、品名、數量進行,由財產管理員寫明清退日期并簽名。

  九、養成愛護公物的自覺性,物品和設備保管不當造成損壞及經濟損失的應視情節輕重給與批評教育并適當的經濟賠償。

財產管理制度 篇9

  一、概述

  (一)、為加強公司財產的購置、保管、使用和維修的管理,規范相應程序,制訂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規定的財產指公司辦公事務所必需且具有耐用性的物品,交通車輛的管理另行規定。

  二、公司財產的范圍和管理

  (一)、財產的范圍

  家具類——辦公用桌椅、文件柜、沙發、茶幾及相應附屬物等。儀器用品類——U盤、電話機、MP3、計算器、移動式硬盤、臺燈、軟盤以及工程測繪、制圖用具等。

  機器類——電腦及配套部件、打印機、傳真機、影視器材及其他辦公用機器等。

  其他類——飲水機、書畫、裝飾陳列物、花卉盆景及其他辦公用管理品。

  (二)、財產管理的原則:惜財節用,使用人負責保管維護,申購有計劃,領用有登記,管理有程序,維護有記錄,報廢有依據。

  (三)、公司財產應當辦理登記并編號,登記由總裁辦負責,財產使用部門予以配合。總裁辦與財務部應于每年十二月份對財產進行一次盤點清查。

  三、物品購置

  (一)、各部門因工作需要購置有關物品,應當出具物品申購計劃,詳細說明所需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用途、預估價額,由本部門負責人簽署,經總裁辦審核,報公司總裁審批后方能采購。

  (二)、物品采購由總裁辦負責組織進行,通過綜合比價確定供應商,擇優采購。總裁辦制訂供應商目錄作為綜合比價的依據。

  (三)、采購應自總裁辦收到經批準的申購計劃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大宗物品不能在規定時間內采購到位的,向申購部門作出解釋,及時訂購并跟進落實。

  (四)、采購回的物品須辦理入庫驗收手續,并做好財產登記。申購計劃應作為附件,在報銷時一并提交財務部。

  (五)、凡未按照申購審核程序擅自采購的,有關費用由責任人自理。

  四、保管與領用

  (一)、購置回來的物品在驗收入庫后由總裁辦指定專人保管,領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并填寫財產保管記錄表。

  (二)、保管員應按照物品類別制作臺帳,詳細填寫物品的品名、規格型號、數量、入庫單編號及日期、領料單編號及領用部門和領用人。

  (三)、物品分部門領用和個人領用,部門領用是指本部門共同使用的物品,如電腦、打印機等;個人領用是指個人使用和保管的物品,如U盤、桌椅等。部門領用的物品由本部門負責人負責管理,個人領用的物品由個人負責保管,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領用應經過審批,申領人填寫領料單(屬部門領用的,由部門負責人填寫),交由本部門負責人核準,然后交總裁辦審核決定是

  否同意領用。

  (五)、使用保管人應當愛惜并妥善保管公司財產,若因工作調動或離職時應當辦理交接手續,將所用物品交還總裁辦,登記于財產保管記錄表。個人領用的物品隨個人調入其他部門的,登記時應注明接用部門,在其調出部門的財產登記表上予以減少,在調入部門的財產登記表上予以增加。移交時由總裁辦派人監督,應查看移交物品的品名、數量是否與領用登記相符,發現物品損壞、遺失的,使用保管人應當賠償。

  (六)、使用保管人領用物品時,以前曾領用同類物品的,應當以舊換新,沒有移交舊物品的,不予領用。

  五、維修和報廢

  (一)、本制度規定范圍內的財產損壞需維修時,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填寫財產請修單報總裁辦審核,總裁審批后由總裁辦安排專人維修。

  (二)、財產請修單的預估金額超過20xx元時,應在總裁審批后報董事長批準。

  (三)、財產的`損壞如屬自然磨損等自身原因造成的,維修費用由公司承擔。屬人為原因損壞的,維修費用的責任劃分是:故意損壞的,承擔全部維修費用,損壞無法修復的,由當事人賠償,并根據公司有關制度追究其相應責任。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相關費用由公司和當事人各自承擔50%。

  (四)、總裁辦每月制作一份當月財產維修情況匯總表存檔,并提交一份給財務部備案。同時建立財產維修記錄檔案。財產請修單應作為附件,在報銷時一并提交財務部。

  (五)、財產因損壞、自然磨損無法使用的,由使用部門填寫報廢申請單,總裁辦會同財務部進行審核,情況屬實的,報總裁審批。

  (六)、報廢申請被批準的,使用部門應持該申請到總裁辦辦理核銷登記,核銷報廢財產的編號,并在財產登記表、財產保管記錄表上注銷,登記后,由總裁辦相關負責人在報廢申請上注明已辦理核銷登記。

  (七)、總裁辦核銷登記后,報廢申請單應提交財務部作為會計憑證。

  六、其他規定

  (一)、辦公用一次性消耗品,如筆、信箋、筆記本等的采購、申領按本制度規定的程序執行。

  (二)、總裁辦制作辦公用一次性消耗品明細帳,以便盤點核算。

  (三)、需領用時,由本人在總裁辦填寫出庫單,交由總裁辦主任審批,審核批準后方可領用。

  七、附則

  (一)、本制度由總裁辦負責解釋,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修訂。

  (二)、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三)、本制度附件為:1、財產登記表(樣表);2、財產保管記錄表(樣表);3、財產請修單(樣單);4、報廢申請單(樣單);5、財產領用流程圖。

  長陽盛世偉業實業有限責任公司

財產管理制度 篇10

  一、財務管理

  1、經費使用堅持“統一管理,保證重點,量入為出,合理節約”、“一支筆”審批和“保職工工資、保工作運轉”的原則,嚴格執行財經紀律。

  2、購置辦公用品。一次性金額在0元以上的,必須事先請示主任同意;一次性支出在00元以上的,須經主任與副主任通氣取得一致意見;大額性支出在00元以上的,須經單位職工集體研究決定。

  3、差旅費報銷。由出差人按規定填寫出差報銷單,經財會人員審核后,報領導審批。特殊情況需租用車輛,必須事先請示主任同意。

  4、單位材料原則上在內部統一打印,節約耗材、紙張,減少人為浪費。因特殊情況(如出版書目等)必需在外印制的,應請示主任同意并在規定地方印制。否則,所產生的費用“誰作主、誰負責”。

  5、公務接待應本著“必要、熱情、簡樸”原則,由主任(或副主任商主任同意)確定接待與否及接待標準,原則上不招待名酒,不找包包煙,不隨意給客人購買禮品、土特產品,不安排高消費娛樂活動。

  6、公用電話由單位報賬員負責管理,原則上不許用辦公電話打市外電話辦私事。

  7、關心、慰問、探望職工(包括離退休干部)。除有規定外,凡職工生病住院以及每年春節慰問離退休干部等,室領導應以集體名義購買100元以內的慰問品前往探望、慰問。職工家庭生活特別困難或發生意外,確需經濟援助的,經本人申請,集體研究,可給予適當解決。

  二、固定資產管理

  1、凡單價在100元以上,使用期超過一年和單價雖不足100元但使用期較長的物品、設備等均作為本單位固定資產,按辦公室進行造冊登記,明確責任人進行管理。

  2、凡需新購置固定資產,嚴格按有關規定和本單位財務管理權限進行審批把關,統一辦理,造冊登記,調配使用,每年清核一次。如工作變動,應及時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

  3、單位固定資產不得擅自歪借和私人使用,若確屬必要,須經管理財務領導同意,并嚴格履行借用手續,限期收回。

  4、凡造成固定資產損毀、遺失的,落實責任人,除按一定比例賠償損失外,視其態度、情節責令其寫出書面檢討直至追究責任。

財產管理制度 篇11

  一、鄉村少年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樹立主人翁思想,愛護宮財物,管理好少年宮內財務,反對一切損壞少年宮利益的`行為。

  二、鄉村少年宮所有物品均有專人保管,并建立進、銷登記制度,每半年核查一次。

  三、凡購進物品,必須先由總務驗收、登記,統一進賬后方可領用。領用人需本著節約的原則填寫使用登記,反對大手大腳,反對化公為私。

  四、總務人員要增強責任感,及時清點少年宮內財務,對宮內財物做到心中有數。對自然損壞和急需維修、添置的物件及時提出購置意見。

  五、嚴格財產管理制度,宮內所有物品未經領導批準一律不得外借。活動室、教室的鑰匙一律不得轉交他人,特殊情況,由商借單位出具介紹信,經領導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或租用,并按時交回,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

財產管理制度 篇12

  幼兒園的財產是保證幼兒園教育教學計劃完成所必須的物質條件。園內各部門都要管理好,做到物盡其用,充分發揮作用,建立財產保管制度,以保證幼兒園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

  一、財產管理形式

  1、采用分級管理制度,倉庫管理員負責管理全園財產。

  2、各組、部門管理所屬的財產。

  3、教室財產由班主任老師負責保管、睡房由保育員負責,以及各部門負責人。

  二、各種物品領用制度

  1、園內各類財產統一由事務處管理,領用(借用)物品必須登記,如有各組調動要辦理財產移交手續方能離園。

  2、領用物品如有自然壞(質量問題)應本著勤儉節約的精神,能修復再用的一律不予領新的,做到物盡其用。不能修的應以物調換。如遺失或人為損壞時,借用人負責修理或照加價賠償。

  3、克服隨意挪用他室物品并養成用畢歸還原處的好習慣。

  三、物品的請購、采購、驗收的規定

  1、各部門請購教學用品,需事先提出,經領導批準后,由倉庫管理員外出采購。

  2、財產保管人員必須憑發票及實物驗收后入帳。

  3、個人領用(借用)的物品必須在有關的領用卡及帳冊上簽收。

  4、所有物品必須有計劃節約使用,反對鋪張浪費。

  四、財產、物品外借的規定

  1、幼兒園的一切財產、物品的外借必須憑借用人的借條或單位的介紹信,寫明物品名稱、規格、數量、歸還日期,經園領導同意后向倉庫管理員借取,并開出門證,如有損壞或遺失,借用人員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2、幼兒園財產出門必須要有出門條,如無出門條,門衛人員有阻止的權力。

  五、對貴重儀器、物品的管理規定

  1、對貴重物品要指定專人保管。

  2、使用時一定要按照其說明書上指定的使用方法使用,借用時交接清楚,辦理手續。

財產管理制度 篇13

  1、學校一草一木,私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據為己有。

  2、每學年初,學校對各項財產進行登記、核查。

  3、各班課桌、凳、門窗實行與班級承包,誰損壞誰維修。

  4、杜絕學校財產私自外借。

  5、經常利用晨會、班會、學生會,教育學生愛護學校一草一木,校園樹木、花草分班級管理。

  6、學校財產人人關心、愛護、互相監督。

財產管理制度 篇14

  一、各班學生應愛護公物,保管好教室內外的.一切公共財物。

  二、每學期開學前由總務處財產管理員清點交給班級各項設備和用具,班主任簽字驗收,由班主任責成班級同學認真管理。

  三、若物品自然損壞(如桌椅松動)由班主任證明,及時報告總務處,待總務處查明后及時修復。

  四、人為損壞或管理不善引起的損壞,又無法查處的,由班級負責賠償。若發現故意損壞公物者,應及時教育處理并由個人負責賠償。

  五、一切設備未經過總務處同意不得隨意搬動,嚴禁在墻壁、桌椅上刻寫、踩踏、刻畫。否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六、學期結束,由班主任負責將各項設備、用具清點上交總務處,如有損壞、缺少,由班級負責。保管好的班級,學校給予表揚獎勵,假期保管工作應由學校保管負責。

財產管理制度 篇15

  憲法規定“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保護公共財產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光榮職責。學校公共財產是學校開展政黨的教育教學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為切實保護我校的一切公共財產,使其更好地服務于教育教學工作,特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全體師生員工須遵照執行。

  一、建立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學期組織人員對公共財物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記造冊,落實財產管理責任人。每學期對公物進行必要的檢查維修。

  二、建立財產登記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財物借、還登記制度。凡是向公共財物管理責任人借、還公物,均記錄好借、還公物的品種數量及日期和其它應有的說明。凡有損壞或遺失,借物人須昭價賠償或負責維修好。登記薄將作為財會檔案予以保存備查。二是會計要建立健全財產管理財薄,及時準確地做好記錄,做到物物有賬,賬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實行班級負責制。凡是班上的講桌、講凳、衛生工具,毛刷、一切電器、門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級牌,均由該班全體學生共同負責保護、管理。如有人為損毀,由該班自行解決維修或昭價賠償的問題。

  四、建立公共財物管理部門負責制。實驗器材管理由古剛義負責,微機室器材管理同廖長清負責,團隊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負責,體育器材管理由體育教師共同負責,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張鳳仙負責,油印資料老大需要教導處先登記,再由張鳳仙記錄及油印。檔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會負責,雜物保管室由黃澤林負責,錄音機、聽力磁帶、教參、教學掛圖由教導處負責管理,伙食團公物由李建輝負責,段學良負責對電器、辦公用品等進行發放與登記。辦公桌椅經編號、登記后由各位教師負責管理。

  五、學校公物非經校長和管理責任人簽字同意,并辦理好有關手續,不得外借,否則,一切責任由管理責任人承擔。

  x中學

財產管理制度 篇16

  學校財產是國家財產,是保證學校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的物質基礎。管好用好學校財產是貫徹“勤儉辦學,節約開支”的重要舉措,也是對全體同學進行愛護公共財物、集體主義榮譽感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了確保班級財產管理制度化、規范化變為學生的自覺行為,特制訂本制度:

  1、班級財產實行班主任管理負責制,由學校總務處,班主任負責組織實施。 2、總務處將對各班的保管物的數量、質量進行登記確認,由班主任驗收簽字即日起執行本制度。

  3、節約用電,不開無人燈、電扇(升旗、課間操、實驗課、體育課、微機課等),養成良好的節電習慣。

  4、課桌椅上不準用刀亂劃痕跡,不準用修正液在上面涂寫。如屬非正常損壞的,令責任者及時修理,無法修理的要按標準價格賠償。

  5、各班的講臺、黑板、水桶等公共財產衛生設施要妥善保管好,如有損壞由班級追查責任者負責修理賠償,查不出責任者由班級集體賠償。

  6、做好教室內外門窗及墻面的保護工作。嚴禁用桌椅撞擊墻面,教室四壁出現破損、洞及亂涂亂寫等,追究班級個人的責任并按標準賠償。

  7、學校的其它公共財物要愛惜,體育器材、圖書等。注意節約用水,不隨便開關水籠頭,不隨便攀摘校園內的花草樹木,故意破壞者將予以賠償處理。

  8、學期結束由總務處、政教處及班主任陪同對各班財產進行檢查、驗收。

  9、班級財產管理將作為對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

  學校:

  班級:

  負責人:

財產管理制度 篇17

  1、學校總務處重要職責是認真做好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實行財產保管責任制,建立財產分類帳和總帳。

  2、凡是購進或調進資產、儀器、音體美器材等都記入固定資產清冊,建立借用制度和賠償制度,每學年末總務處根據財產變動情況進行一次核對調整。

  3、注意檢查維修、延長財產使用期限。總務部門要有高度責任心,對學校財產應一清二楚,對損壞事故應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對損壞財產應及時組織維修,以提高使用效率。

  4、學校財產、物品實行分級管理、教室內財產由班主任管理,辦公室財產由各辦公室負責人管理,少先隊財產由大隊輔導員管理,圖書、教具、體育、音樂、美術、勞技室、實驗室、實驗儀器室、計算機、語音室、總控室、電教室、多媒體、檔案室、教師資料室、儀器和日常物品由學校確定人員專人負責管理。

  5、做好財產交接手續,開學初,各任科教師清點所接財產新舊和數量情況后保管使用,學期結束后,各任科教師交回相關財產,各室財產清點后上報總務處備案。

  6、學校各部門要加強對學生進行勤儉節約,愛護公物教育,同時充分利用校會、班會、廣播、黑板報等進行檢查評比,大力表揚好人好事,批評不愛護公物的行為,加強學生愛護學校財物的責任感、提高愛護公共財物的自覺性。做到平時有人保管,壞了有人報告,毀了有人賠償,丟了有人查找。

  7、身教勝過言教,教師首先要作學生表率。

  (1)、離校要關好門、窗、電燈、吊扇、飲水機。

  (2)、各室物品不要任意搬運。

  (3)、節約用水用電,提倡“節約為榮,浪費為恥。”風格。

  8、校產管理小組要定期對各部門財產使用保管情況進行檢查。

  附一:財產賠償制度。

  1、教師在失職情況下,損壞遺失物品。根據新舊質量酌情賠償。

  2、學生在違紀情況下,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3、公物被竊應弄清責任人員,根據具體情況確定賠償。

  附二:財產領、借制度。

  1、學校公物由總務處統一管理,任何人一律不得私自拿用。

  2、教職工因工作、學習和生活需要需暫借用學校財物,須辦借領手續。

  3、領用消耗辦公品,必須向保管員辦理登記手續。

  4、借用教學用具、儀器、掛圖、參考資料向管理員辦理登記手續,為提高利用率,用后必須及時歸還。管理員對還物品要檢查驗收,如有損壞必須查明原因,酌情處理。

  5、因參加各項活動需要服裝、物品等,必須三天前與保管員聯系(除特殊情況外)以便準備所需物品。

  6、學校各類校產一般不借校外,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備有書面借據報總務處批準,并收取一定的押金,方可借用。

財產管理制度 篇18

  財產物資是行政事業單位運行的現代化的技術裝備和手段,用來完成各項行政任務和事業計劃的物資基礎。隨著現代化建設事業不斷前進和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我們將有更多的'財產物資,為了科學地使用好人民群眾幸勤勞動的結晶,是它在現代化建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綜合利用,節約代用,防止損失、浪費。故特訂以下管理使用制度和措施

  固定資產管理使用:

  1、實行校級和部門二級管理,“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

  2、對價值較高的儀器設備。使用前,對使用者加強培訓,幫助老師使用好教學設備,為教學提供優質的服務。

  3、定期有負責維修的教職工,對使用設備進行保養和維護,確保設備安全運轉。

  4、通過領導宣傳教育,統一全體教職工的思想,使大家認識到學校設備的使用效益與教職工的利益是分不開的。教育全校師生員工愛護校產設備,養成愛護校產設備的良好習慣、。

  5、對多功能室等專用室要求有詳細的使用登記記錄,加強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率。督促專用室教師認真做好使用記錄。

  6、賠償:

  (1)凡財產物資的非自然損壞要查清原因,分清責任,給予教育、賠償(部分和全部)

  (2)凡教學必需品在使用時要辦理好簽收、借用手續換離崗或離校時不得擅自挪用校方任何物品,還清一切所借之物才能辦理離校手續。

  出借制度

  一、教學設備及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方可出借。

  二、貴重設備及器材原則上不出借。

  三、出借教學設備及器材必須填寫借用單,并經有關部門負責人批準。

  四、校外其他單位借用,須經學校領導批準。

  六、出借設備及器材要按期收回。

  七、歸還設備及器材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制度執行。

  賠償制度

  一、教學設備及器材,因本身質量原因損壞,免于賠償。

  二、教學設備及器材,因不甚損壞可酌情賠償。

  三、教學設備及器材,因違反操作規則損壞要照價賠償。

  四、外單位或個人借用而損壞、遺失,一律照價賠償。

財產管理制度 篇19

  為規范學校財產管理,明確責任界限,減小財產損失,特制定班級財產管理責任制度:

  一、責任界限

  1、班級教室、班級所屬學生宿舍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實施,屬班級共同使用的`財產,由班級師生共同負責,由班級師生共同賠償,其班主任作為賠償責任人。

  2、班主任對兩室財產全面負責,應經常對學生開展愛護公物方面的教育,叮囑學生管好財產,不損壞公物,如有損壞,責成當事人賠償。

  3、總務處、政教處對兩室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發現問題,除及時維修外還應作好記錄,上報情況,兌現賠償,問題嚴重者,報校領導按規定處理。

  二、交付使用與驗收辦法

  1、學期初,學校總務處將教室、宿舍的一切設施進行維護,保證能正常使用,交付各班級使用,班主任核實并在責任書上簽字,其班級財產管理責任,由班主任承擔,政教處、總務處進行督促。

  2、學期中,政教處會同總務處對班級財產管理組織督查,每周班級財產專員應組織自查,并報告班主任和政教處。

  3、學期末,班主任必須向總務處申請,由總務處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手續。驗收完畢,班主任管理責任終止,如不按此程序操作,其責任在班主任,除賠償外并按規定處罰班主任。

  4、學期中,班主任如調整或離職等,應向政教處、總務處申請辦理移交手續,方式同第2條規定。如果其他處室或個人借用班級財產,須經班主任同意,用后及時歸還,如有損失,班主任應責成借用人承擔賠償責任。班主任調整時,應提前36小時書面通知總務處辦理財產移交手續,如果班主任調整后,其班級財產沒有按上述第2條規定辦理移交者,總務處辦事人員承擔責任。

  5、如果政教處、總務處沒有盡到檢查、落實和管理責任,造成班級財產損失者,政教處、總務處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予處罰。

  三、財產名錄

  1、班級財產名冊

  課桌張;椅子把;窗簾幅;

  講臺張;清潔工具把;監視器個;

  黑板面積;電視機臺;吊扇個;

  門窗玻璃(完好、有損、缺等情況)其他情況:

  2、宿舍財產總冊

  鐵床張;桌子張;窗簾幅;

  椅子把;床板幅;

  水龍頭;開并(插座)潔具(完好、有損、缺等情況)門窗玻璃(完好、有損、缺等情況)其他情況:

  四、檢查驗收

  1、財產檢查驗收,應填寫詳細記錄,重要問題向上匯報。

  3、有損壞賠償及需修理的情況,專報總務處。

  4、重大修繕項目,需直接報總務處。

  五、財產損壞賠償

  1、一旦財產損壞或丟失,應及時主動上報,否則作惡意破壞處理,除賠償外,加倍處罰。

  2、師生員工離校,由總務處責任管理員驗收上報財產使用情況至學校主管領導最后審驗,決定罰、賠金額,由財務執行。

財產管理制度 篇20

  1、班級財產管理工作由班主任負責。

  2、教室財產破損、失少,班主任應立即到總務處填表報修,并辦好賠償手續。總務處必須兩天內給予修復。(特殊情況除外)

  3、總務處每周進行不定期檢查。其結果作為班級考核、班主任考核的依據之一。

  4、檢查評分標準:

  (1)財產損壞、失少不報被查實的,每件扣1——2分。

  (2)無故浪費電源的(電燈、電扇及其他用電器)扣1——3分。

  (3)放假或放學后,人離教室但門、窗不關的,扣1分。

  4、教室內有他班代號凳的`,每張扣1分。

  5、公共場所發現本班代號凳亂放的,每張扣1分。

  6、凡損壞需賠償的財產,每登記1件扣0.2分。(不需要賠償的財產報修登記不扣分)

  7、故意損壞的,除照價賠償、處罰外,還要視情節加倍扣分。

財產管理制度 篇21

  一、學校財產、物資的管理和使用,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人盡其職、物盡其用的原則。

  二、學校指定專人負責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

  三、學校財務財物進出要有審批意見,要辦理進出庫(室)借還手續,誰借誰還,按時歸還,任何人不得無理強行借物和無償使用。管理人員也不得擅自將財產、物資出借,一經發現,必須追查責任。

  四、學校財產、物資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侵占或破壞。對財產實行管理責任制。按使用部門和存放地點,落實到處、室、班、組、人。定期檢查,誰用誰管,明確責任。

  五、學校財產如有丟失、損失等,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如遇抵賴或無理取鬧不賠償者加賠處罰,情節嚴重者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六、學校的房屋、場地、設備,任何人不得擅自出租、交換或出售。

  七、財產物資管理人員及教職工,工作調動要辦理交接手續,負責和使用學校的財產、物資都要清點交出,不得自行帶走。

  八、財產管理人員要勤勤懇懇,廉潔奉公,一視同仁,敢于堅持原則。所有物品要做好驗收、保管,嚴格手續制度,做好收發記錄,做到帳物相符。

  九、加強對學校財產物資的維修保養工作,平時加強檢查,發現有損壞,立即向總務處匯報,及時維修,延長財物的使用壽命。

財產管理制度 篇22

  為了搞好學校財產管理工作,本著一切為了教學的原則,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學校對各宿舍、班級、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教導處、辦公室、廚房、保管倉庫財產進行重新登記,簽字負責。

  二、每個教師和在校工作人員都是保管應保管財產的責任人。

  三、每個教職工是本人宿舍財產的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責任人,司務長是后勤責任人,實驗負責教師是實驗室財產責任人,微機室負責人是微機室財產責任人。

  四、財產出現問題(損壞或丟失),追究責任人的責任(賠償或罰款)。

  五、實行獎懲制度,對管理好的責任人酌情獎勵,管理差的酌情罰款。

  六、各班要制定相應的財產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財產管理制度 篇23

  一 、財務制度:

  1、實行崗位責任制。從事財務管理的干部、報帳員、實物采購、保管員等工作人員應明確崗位職責,嚴格執行會計法,應有相互協作監督制約的關系。在理財管物中嚴格按照政策法令,規章制度和標準辦事,每學期進行一次考評,發給最高不低于教師平均教學目標管理獎。

  2、收費制度。根據財政局、物價局、教育局等單位核準的收費標準,由總務處組織人員在每學期初收足收好應收的費額。任何部門,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學生額外收費(上級臨時通知的專項經費除外),杜絕由亂收費引發的影響學校聲譽的做法。在收費時要開具由市財稅局統一印制的發票,所收款項要及時足額上解市財政。

  3、審批制度。凡實物采購 、辦公支出、差旅費等一切財務開支均需有經手人、證明人簽字,校長審批。白條限額在100元以下,100元以上都應是正式發票;千元以內可以現金支付,千元以上,由核算中心予以匯款。學校發放的結構工、各項補貼由總務主任根據各部門提供的數據審核、由校長審批后發放。

  4、經費報銷驗收制度。財會人員應嚴格按自己的職責辦事,對經費的支付應按規定進行審核。報銷手續要有正式原始憑證,所有支出發票(包括銀行里的托收承付款項)要有經辦人,證明人,審批人簽字方能報銷。根據發票注明的日期于一周內由當事人來總務處報銷,最遲不超過半月,對不符合財政規定或未經審批和違期的發票,財會人員有權不予報銷。凡核算中心退回的不規范發票要補辦有關手續。

  5、接待制度。嚴格執行瑞安市教育局瑞教[20xx]177號關于轉發市紀委重申落實公務接待若干規定的通知,每次公務接待由校長辦公室專門負責安排接待,填寫接待審批卡、校長批準后由總務處統一經辦。本市客人按市定工作餐標準報銷。每人每餐不得超過30元;接待貴賓或上級(指溫州市級以上)的標準應控制在每人每餐60-80以內,酒水費外加,超出標準由陪同人員負擔。陪客采用分線陪客方法,陪客人員每桌1-2人。

  6、預決算制度。每年初由總務處作出經費預算方案,提交校務會討論,通過后予以實施。各部門要根據預算方案的額度組織活動,不得超預算的安排,每年終時由總務處組織決算并報校務會及全體教職工,以供下年度參考。

  7、民主理財制度。財務人員要經常分析經濟活動情況,主動向主管校長和上級財會、銀行部門如實報告情況,接受上級及審計部門的檢查、監督。

  8、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肅執行國務院281號關于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命令,做到收支依法合法。不得截留、挪用、坐收坐支收費收入。有關責任人要照章辦事,違者責任自負。

  9、幾項開支規定

  ①出差人員,參加有關會議的差旅要憑有關部門負責人證明簽字,公差應由行政值日出具證明,按出差審批權限,審批后予以報銷。

  ②差旅費開支標準:根據市財政局文件規定,制訂差旅費開支標準

  出差地點交通費市內交費住宿費標準伙食補助費標準(略)

  凡住宿少于標準可領取50%住宿節約費,超過標準的部分自負20%超過標準80元以上部分自負50%,參加會議、學習,培訓的人員不發

  住宿節約費,由接待單位免費接待一律不予報銷 。

  凡參加各部門各系統舉辦的短期(三個月以下)培訓學習班,伙食補貼標準為:省外每人每天15元。省內每人每天12元,市內每人每天10元,培訓時間在三個月以上減半發給。

  因工作需要市內交通費不夠者要加以說明按實報銷。

  凡有會務費的不再領取伙食補貼費。

  會議費。根據會議記錄會議時間在半小時內的不發會議費,在一小時外的每次每人發會議費10元,超過二小時的發20元。校務會或行政人員參加各線召開的會議均不發會議費。

  教師職務評審費。學校限報一次評上的評審費,余者教師自負。

  1人1天不得重復補貼,補貼額以高額為準。

  二、財產管理:

  1、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

  凡新添置的固定資產由實物保管員填制固定資產入庫單,將其中一聯轉交財務報帳員,由財務報帳員登記固定資產總帳和分類明細賬,同時填寫固定資產登記卡,將此卡,插入相應的分類中;凡領用的固定資產由實物保管員填制固定資產出庫單,并按使用科室(人)和存放地點設賬,保管責任要落實到科室,落實到人,做到誰用誰管用管結合。各部門的負責人作為財產保管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學生寢室管理員應將教室、寢室的桌、椅、床等設備落實到每位學生,教工活動器具由工會負責保管,要保證每一件校產都有人管,人人是財產的保管員。

  2、固定資產定期清查盤點和賠償規定。

  實驗器材,電教設備,圖書資料,音體美勞器材、電腦等貴重教學設備每年暑期清查盤點;教室寢室中學生使用保管類設備每學年初登記,每學期末清查盤點驗收;處室、段組的辦公設備,家具等每學年末清查盤點登記,做到帳卡物相符。經清查盤點或平時發現有損壞或丟失(失竊)的要查明原因,凡違章使用管理失職造成的損失要負擔修理費或參考原價酌情培償。對固定資產的減少(包括調出,報廢,報損,丟失等)應及時報告實物保管員驗收、鑒定和辦理注銷、賠償手續,對不能使用的已損資產應憑舊物到實物保管員處調換新物。

  3、固定資產添置采購工作。

  根據相關規定,凡列入政府采購目錄的.項目必須通過政府采購,總務處把需采購的物品數量按期上報市教育局計財科進行政府采購;凡未列入政府采購目錄的項目并一次性采購萬元以下的物品及勞務,或由市采購辦委托學校自行采購的,學校應成立采購小組并按文件所規定的程序進行公開采購,同時將采購的物品名稱規格,價格予以公開,并上報市教育局計財科審批報銷。

  4、不屬固定資產的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管理規定。

  因辦公、工作需要須添置的低值易耗品,使用處室或個人先填寫購物申請表,經審批后由校采購監督員與使用處室有關內行人共同采購,經實物保管員驗收簽字,校長審批后予以報銷。實物保管員應設立低值易耗品登記薄,分別登記購入和領用情況,以備待查

  5、獎勵和處罰制度。

  愛護校產,人人有責,要經常對師生進行愛護公共財產教育,樹立人人愛護校產的良好風氣。要建立獎勵和處罰制度,確保校產安全。對校產保管使用工作做好的第一責任人由總務處提供資料,校長室負責給予表揚和獎勵,獎金在目標管理獎中發放,對屬于責任事故的損壞,丟失隨時責令賠償。

財產管理制度 篇24

  一、保護學校的'建筑設施,教學生活用品,文娛體育器材,勞動工具,花草樹木,發現破壞行為,必須立即制止,并及時報告學校。

  二、愛護公物,不隨便損壞,嚴禁用小刀在課桌上刻劃,不準用腳踢門,不亂畫墻壁和黑板。

  三、教室及其附高用品管理責任到班,課桌凳管理責任到人,弄臟弄壞或遺失是責任人管理不嚴的由個人負責賠償。

  四、損壞公物的賠償辦法如下:不慎損壞,主動承認者,從輕處罰,有意損壞,從嚴處罰,賠償。

財產管理制度 篇25

  一、財務管理規定

  學校的財務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嚴格依法依歸作好財務每項工作,做到規范行為,理財,公平、公正、透明,使財務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為嚴肅財經紀律,認真執行上級有關財務制度,特作如下財務管理規定:

  1、收費工作

  學校收費嚴格按上級文件精神執行,依法依規,堅持原則,不亂設收費項目,不增加收費標準。健全收費手續,加強收費過程的管理,增加透明度,每期收費由班主任經手收費,做好登記造冊,開好收據工作,同時由學校教工代表參與清理;財會人員要及時將現金上交銀行進財政籠子。

  對少數特困生依據實際情況,由班主任提出詳細情況,經學校集體研究給予適當照顧。

  教職工一律不準為學生擔保學費及其它款項。

  2、票證管理

  ①根據會計制度規定,學校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目、財務公章、校長印章由主辦會計負責管理,現金銀行存款往來由出納負責管理,銀行往來操作過程中,現金支票有出納管理,印章由會計或分管領導管理。

  ②收據從財政局領回,由會計集中管理,登記編號,出納用收據先履行領取簽字手續,后由出納開據使用,清理入賬后上交財政局核消,期末對所用收據進行清理核實。

  3、財務支出

  ①嚴格按財政局下發預算指標執行,專款專用,超標準使用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②往來支出發票,必須是有效地稅務正規發票,支出發票上必須由經辦人簽字注明用途,分管的主任,主管財經副校長會審合格后簽字,最后由校長每月審核兩次,審核后方可報銷,未審核不得入賬。所有發票未經簽字,出納不得結賬;購物發票保管員要對事物作好入庫登記手續。

  ③審批實行“一支筆”,凡無主管財經校長簽字和校長審核的票據一律不得入賬,嚴格控制亂支亂批,嚴肅財經紀律,如有違規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④凡因公出差的,按文件規定執行,外出開會學習的如交了會務費、資料費一律不領補助,縣內出差不領補助,車費按規定核定報銷。

  4、借款

  ①學校公款一律不準外借,教工本人婚、嫁直系喪事借款不得超過20__元,且從借款下一個月起在三個月內扣回。

  ②重住院及其它特殊事故借款,經校長辦公會研究一次可借3000元,且從出院后下一個月在三個月內扣清。

  ③嚴格杜絕財務人員任意向教工借款,如發現一次嚴肅處理。

  5、結算、審計

  ①財會人員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出納作好現金、財務往來業務,每月定期結賬,在下一個月5日前必須做好上一個月帳,及時向主管領導饋經濟狀況。

  ②每一個學期結束前,由學校總支員會、工會、教師代表組成的清算小組進行清理、審計、結算,全面盤點。

  6、報賬,報表

  ①每月結賬后,迅速作好報賬工作,每月8號前向主管局作好報賬。

  ②按時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報表工作,不延誤,不遲報。

  ③每學年初作好本單位全年收支預算,當好領導參謀。

  二、財產管理

  學校所有的財產、財務必須分類、分人管理

  1、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管理

  ①學校房屋的調配使用由學校總務、工會提出方案,校長辦公會審定,房屋的鑰匙由學校保管員在清點財產后收發。

  ②學校分配給個人使用的房舍及附屬設施,由使用者負責管理使用,總務處負責對房屋自然損壞和老化的'維修,對人為的損壞,實行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各班寢、教室財產管理由總務處牽頭,與政教處共同管理,開學初一次配齊,由班主任與保管員辦理財產交接手續,責任到人到班,期末學校組織專門人員進行檢查,發現損壞,酌情賠償。

  2、設備管理

  ①學校的一切設備,一律登記造冊、編號。實行統一分配使用,任何人不得私拿,互換和占用,并分年級、處室、組定人管理。領用物品一定要做好登記。

  ②公用財產一律不準外借,如因工作關系非得外借不可,必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并辦理借出手續后方可借出。否則,保管人員有權拒絕。

  ③凡購回設備財物,必須先經保管員和使用單位雙方驗收,由保管員按購進價登記造冊入賬后,再辦理領用手續,填寫領用登記表一式二份(領用單位一份,保管室一份)。屬借用設備,必須履行借物手續,用后及時歸還或由管理人員收回。

  ④因工作調出教職工,必須做到“三清”(還清所借學校財產,還清學校欠款,還清所借圖書),然后和保管員辦理房舍交接手續,才能夠辦理調出手續,此事有總務處和會計把關。

  ⑤各班所用清潔用具按政教處擬定標準發放,各處室、組的清潔用具按總務處擬定的標準發放,并辦理好登記手續。

  三、采購制度

  為了加強采購管理,嚴格采購手續,使采購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特制訂如下規定:

  1、購物經辦人員必須端正思想,堅持原則,以主人翁精神為學校辦事。

  2、每學期分階段各處室必須作好購物計劃,由分管的主任及分管校長提出,校長辦公會決定。型的購物由領導小組向財政局采購辦申報,批準后方可施行。

  3、學校購物,必須由購物領導小組負責,集體采購,加強監控,增加透明度,不得有任何個人行為。

  4、集體購物不得徇私,講面子,做到公平、公開、公正。

  5、購回物品必須進庫由保管員核實登記簽字,方可領用。

  四、食堂管理

  1、食堂職工(不含正式職工)統一實行招聘制,在工作上實行優勝劣汰的原則,學校將根據個人的工作業績定期考評,對不勝任本崗位的人員可以隨時解聘,應聘人員校內家屬女53歲以內,校外應聘人員男女均為50歲以內,以身份證為準。且需體檢,由衛生部門發健康證為準,無健康證不得應聘。

  2、食堂工作人員要樹立主人翁意識,全心全意為教學服務,為師生生活服務,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工,熱情待人,努力辦好師生的生活。

  3、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堅決杜絕安全隱患,食品衛生工作從源頭抓起。對鍋爐等要害部位,要經常檢查,常抓不懈。每個人都要搞好食堂飲食、炊具及環境衛生,消毒落實到位。

  4、食堂的錢、帳、物實行分開管理,每次購回的物質由保管員分別驗收,后勤主任核實,三人簽名(兩位保管員、食堂主管)后,方可報賬。宗食品的采購,須經食堂主管同意,集體議價方可購買。購置固定財產,要報經學校領導同意后,方可添置。對手續不齊全的,內容不清楚的發票出納有權拒付資金。

  5、賬目要做到賬目、帳證、帳物三者相符,及時算賬,日清月結。每月28日由出納將本月的收支憑證報會計做賬。

  6、加強財務管理,做到理財,增強財務管理透明度。每月將食堂收支情況向學校主管部門報審。

  7、加強實物保管,嚴格進出庫物手續。做到存放有序,保管嚴格、進出有帳,防止食物霉爛變質或被鼠害。對手續不健全,嚴重失職造成的責任事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8、鉆研業務,提高飯菜質量,講究營養搭配,主副食品齊全。保證飯菜按時足量供應,不得出現差飯少菜現象,不得出售生飯、生菜、變質變味飯菜。

  9、工作人員必須按時上班、下班,工作時間不準外出,杜絕遲到、早退現象。違者按學校制定處罰,特殊情況(生病、紅、白喜事)需提前請假的須經后勤主任批準后方可離開,擅自離校一律作曠工論處。每個組長要作好考勤記載。

  10、工作人員就餐一律在食堂就餐,其家屬和子女一律在窗口購飯。對營私舞弊、打飯購物不刷卡的和以工作之便牟取私利的職工堅決予以辭退。

  11、健全監督機制,加強對食堂所有人員的監督。一是請全體職工對食堂管理人員的監督,如發現管理人員工作失職,或營私舞弊,請職工直接向學校領導匯報;二受理人員每天對職工的行為進行監督,上班實行簽到制,服務實行掛牌制,嚴防感情飯和走私飯的出現;三是建立職工互相監督機制,實行窗口打飯人員經常調換,人員輪換搭配制度。

  五、商店管理

  1、商店職工(不含正式職工)統一實行招聘制,在工作上實行優勝劣汰的原則,學校將根據個人的工作業績定期考評,對不勝任本崗位的人員可以隨時解聘,應聘人員校內家屬女53歲以內,校外應聘人員男女均為50歲以內,以身份證為準。且需體檢,由衛生部門發健康證為準,無健康證不得應聘。

  2、商店工作人員要樹立主人翁意識,全心全意為教學服務,為師生生活服務,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工,熱情待人,努力辦好師生的生活。

  3、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堅決杜絕安全隱患,食品衛生工作從源頭抓起。所有物品、食品都必須有“qs”標志。每個人都要搞好商店環境衛生,消毒落實到位。

  4、商店的錢、帳、物實行分開管理,每次購回的物質由保管員分別驗收,后勤主任核實,二人簽名(保管員、商店主管)后,方可報賬。購置固定財產,要報經學校領導同意后,方可添置。對手續不齊全的,內容不清楚的發票出納有權拒付資金。

  5、賬目要做到賬目、帳證、帳物三者相符,及時算賬,日清月結。每月28日由出納將本月的收支憑證報會計做賬。

  6、加強財務管理,做到理財,增強財務管理透明度。每月將商店收支情況向學校主管部門報審。

  7、加強實物保管,嚴格進出庫物手續。做到存放有序,保管嚴格、進出有帳,防止食物霉爛變質或被鼠害。對手續不健全,嚴重失職造成的責任事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8、工作人員必須按時上班、下班,工作時間不準外出,杜絕遲到、早退現象。違者按學校制定處罰,特殊情況(生病、紅、白喜事)需提前請假的須經后勤主任批準后方可離開,擅自離校一律作曠工論處。組長要作好考勤記載。

  9、對營私舞弊、購物不刷卡的和以工作之便牟取私利的職工堅決予以辭退。

  10、健全監督機制,加強對商店所有人員的監督。一是請全體職工對商店管理人員的監督,如發現管理人員工作失職,或營私舞弊,請職工直接向學校領導匯報;二受理人員每天對職工的行為進行監督,上班實行簽到制,服務實行掛牌制;三是建立職工互相監督機制,實行營業員經常調換柜臺,人員輪換搭配制度。

  六、基建維修制度

  1、學校型的基建項目需通過正規的投標程序確定,按照有關政策法規辦理。

  2、常規維修期初由學校統一規劃,總務處具體實施。零星維修由總務處提出方案,經校長同意后組織實施。所有維修項目都必須向縣財政局采購辦申報,批準后方可實施。

  3、強化基建維修的管理與監督,學校型基建成立基建領導小組,負責對基建項目的招投標,簽合同及施工過程中質量管理與監督。常規及零星維修由總務處負責質量管理與監督。

  4、加強過程質量驗收與工程預算工作,專項工程完工,必須進行嚴格的質量驗收,對工程質量問題嚴格把關。嚴格按招標文件、合同分期付工程預付款,校基建領導小組應組織力量進行工程預算及對施工方的預算審定,然后報審計部門審定。

  5、常規及零星維修結算由總務處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結算,憑正規勞務發票或工程維修發票結賬。

財產管理制度 篇26

  一、對所有校舍、財產進行登記造冊,核定基本價格,建立固定資產臺帳。常用流動財產要建立清冊,由學校管理人員和責任人各執一份,以備核查。

  二、教職工工作變動時,學校領導工作調整時,必須嚴格清交財務財產,認真辦理交接手續,丟失損壞財產照價賠償。

  三、定期對校舍、財產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學校財產每學期清查一次,凡人為損壞或丟失的,由相關責任人負責賠償。

  五、對學校重要的設備、財產要落實專人管理,明確責任,建立定期檢查制度。

  六、對校園設施,學校教師要共同關心愛護,發現損壞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報告。節假日必須安排專人值班、保護校產。

  七、校舍、財產使用都要嚴格遵守使用制度,自覺維護校舍、財產安全,學校任何人不得損公肥私,對化公為私的行為要嚴肅處理。

  八、重大突發事件,學校重要財產按預案搶、撤保護,盡量減少財產損失。五、摸查校內患有癲癇病的學生,且重點監護,排查校園周邊精神病患者,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六、學校領導要及時對安全隱患排查情況進行核實,對隱患的排查情況進行督辦,并在學校安全會上通報

財產管理制度 篇27

  為了保證公司的正常運行及財產的安全,特制訂以下財產管理辦法

  一、出入庫管理辦法

  第一條 物資的領用、發放,須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出庫時間定為每天下午2點至6點(特殊情況除外)。

  第二條 辦理出庫必須憑填寫出庫單由部門經理報總經理確認簽字后方可出庫。

  第三條 原材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需要辦理入庫手續填寫入庫單,并且要有入庫經手人的簽名。原材料中的菜品要直撥入廚房,只需要辦理驗收手續即可。

  第四條 固定資產購入驗收后直撥入使用部門,直接填制固定資產管理卡片,不需要填寫入庫單。

  第五條 保管員要對入庫物品保質期、外觀質量進行監督,發現問題應不于辦理入庫手續。

  二、保管員工作規范

  第一條 負責記好公司所有物資、商品的收發存保管帳目,將倉庫前一天的物資入庫單和出庫單,整理歸類后入帳。

  第二條 定期做好物資、商品的盤點工作,做到帳、貨、卡三相符。

  第三條 貨物入庫時,一定要真實、準確的按照入庫單上所列項目認真填寫,確保準確無誤。

  第四條 出庫物品,必須要由總經理簽字方可出庫。

  第五條 入庫物資必須按照類別,按固定位置整齊擺放。

  第六條 及時報告物資存儲情況,除特殊情況外不得先出庫后補手續。

  三、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第一條 公司全部固定資產,包括水上餐廳、麒麟閣、廚房、倉庫、客房木屋、其他園林建筑、機械設備、汽車的帳務管理和計提折舊等,由財務部負責。實物管理按"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進行分工。

  第二條 建立固定資產卡片,詳細記錄固定資產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值金額、購建日期、使用年限、產地及存放地點。

  第三條 折舊年限:房屋20xx年、汽車20xx年、機械設備、電話系統折舊期為8年、空調、音響折舊年限為6年、電腦和其他為5年。

  四、報損、報廢管理規定

  第一條 各業務部門的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報廢、毀損要由主管會計提出處理意見,然后送交總經理批示并由財務部備案。

  第二條 報損、報廢的金額走營業外支出科目。

財產管理制度 篇28

  為進一步規范財產購置、保管、使用管理,節省開支,增強全體師生的責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創建文明學校,特制定本制度。

  一、責任劃分

  1、教室:凡屬教室內的所有財產,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學生用的課桌凳由使用人負責。在新學年開學時,教室內所有財產實行交接制,經雙方驗收無誤后,由新接班主任對所有財產負責。

  2、辦公室:屬個人使用的辦公用品,由個人負責,公共用品,由本辦公室人員共同負責,如遇辦公室調整也實行交接制。

  3、功能教室:由學校指定的管理人員負責,如遇工作調整,在校區總務的監督下進行交接。

  4、專用工具和器材:如錄像機、照相機、廚房設備等,由學校指定的專業人員負責管理,如遇工作調整,在校區總務的監督下進行交接。

  二、檢查制度

  各校區購入的`任何物品,總務人員須在有證明人監督下,對照貨物清單,登記入庫。如發現物品短缺或破損,要及時查明原因,并向校區校長匯報,重大情況應向校長匯報。固定資產的購入,還須做好向會計核算中心的入賬工作,并在發票上注明使用處室和保管人;校區總務也要做好相關的登記工作,以便隨時查對。

  任何人到總務處領取物品,須在領物登記本上填寫物品名稱,數量、領取日期,并與總務人員確認無誤后簽字。

  校區總務每學期末對庫存物品入庫、出庫賬目進行核對,做到賬目清楚,帳實相符。發現問題,查明原因,及時解決,然后將有關數據報送校區校長。

  對學校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每學期初進行交接、核對,期末清點、入庫。保管人或使用人對學校財產如有損壞、遺失按賠償辦法進行。

  三、賠償辦法

  1、凡教職工或臨時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因違規操作而造成財產損壞、報廢丟失的,按財產折舊后余額的20%-50%賠償。可修復的按維修價格的20%-50%賠償。

  2、凡教職工或臨時工作人員非因公違規操作而造成財產報廢、丟失的,按財產折舊后余額的50%-100%賠償。可修復的按實際維修價格賠償。

  3、學生在正常學習、勞動中,因不慎違規操作而造成財產損壞報廢的,根據實際情況按財產折舊后余額的5%-50%酌情予以賠償。實驗儀器設備損壞按實驗儀器賠償制度執行。

  4、學生因擅自違規操作造成財產損壞或報廢和丟失的,按財產折舊后余額的50%-100%賠償。如情節惡劣,影響較大,應加倍賠償。

  5、經批準給外單位借用的設備如造成損壞的,按折舊后余額100%賠償。

  6、對丟失、損壞的公物,當判斷不清責任者,由管理責任人負責,屬辦公室或班級共管財產由集體賠償,屬個人負責的由個人賠償。

  7、各類賠償由校區總務處負責處理,情況特殊的由校區校長負責處理。各校區的賠償金一律按財務有關規定上介學校賬戶。

  8、凡教職工或臨時工作人員、學生在教學、勞動、學習中使用設備屬正常磨損、自然損耗或由產品質量問題造成損壞的,不在賠償之列。

  9、賠償程序

  教師損害的財產由當事人直接上報各校區總務處,由各總務予以受理;學生損害的財產由該學生所在的班級的班主任上報各校區總務處,由校區總務處予以處理。

  四、財產的報廢

  1、固定資產確屬使用年久,損壞無法修復,要辦理報廢手續,由校區總務填報廢單,經總務主任同意、校區校長審核,校長審批后,再上報區教育局計財科辦理報廢手續。

  2、學校非固定資產類的實物報廢,由保管人提出申請,經校區校長批準,由校區總務登記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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