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駕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為更合理使用車輛,提高用車效率,加強車輛及車輛調度的'統一管理。
二、駕駛員應服從調度員的安排,不斷提高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準時到達值班地點。
三、調度員負責對教練車、領導工作用車等進行適當的車輛調配,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四、調度員必須合理的分配車輛,隨時掌握車輛動態,以保證生產及領導的工作用車。
五、調度員必須認真負責各種資料、臺帳必須填寫清楚、齊全、準確,并填寫行車日記,實事求是。
六、負責辦理車輛年審、證照、保險、規費繳納等事項。
駕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教學設施設備登記
1、教學設施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的應進行登記。
2、學校建立教學設施設備登記的文字和電子臺賬。
3、教學設施設備單價在1000元以上應建立固定資產臺帳。
二、教學設施設備使用
1、教學前對所使用的教學設施設備進行認真調試,滿足教學需要。
2、教學設施設備要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3、重要的教學設施設備實行專人專用。
4、按教學設施設備的使用說明和技術要求進行使用,防止設施設備、儀器的損壞。
5、建立教學設施設備使用卡。
三、教學設施設備的維修
1、學校制定教學設施設備年度維修計劃,并按計劃實施維護。
2、日常維護的由設施設備使用人負責。
3、計算機、投影儀、模擬器,需要維修時應聘專業人員進行維修。
4、教學設施設備在保修期內發生故障,應及時聯系生產廠家維修。
四、教學設施設備的檢查
1、學校每半年對教學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數量、質量和保管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設施設備使用人要不定期的檢查自己保管使用的儀器和設備。
3、教學設施設備要做到帳、物、卡一致。
五、教學設施設備的更新
1、教學設施設備需要更新由使用人提出,學校審核批準后實施。
2、教學設施設備更新周期,執行相關規定,報廢后方可更新。
3、更新的設施設備要符合交通主管部門駕駛培訓機構資格條件的要求。
六、教學設施設備損壞的賠償
教學設施設備的非自然損壞或丟失,直接責任人按折舊后價值的30%賠償,屬直接責任人故意行為的,按折價后100%賠償,并提請學校按其他規定處理。
駕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3
公路交通的安全是社會上共同關心的重要問題。預防車輛事故,對于保持車輛完好,提高經濟效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安定具有重要意義。因此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所有工作人員、教練員、學員在行車時,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規程,服從公安、交通指揮人員的指揮,確保行車安全。
二、不經領導批準,不允許任何人動用機動車輛。對擅自駕車者,一次罰款100元。
三、擅自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損失(車輛修理費、事故賠償費),全部由當事人負責。
四、道路駕駛訓練時,從學校至道路駕駛訓練路段的始點,往返行車均由教練員駕駛。
五、堅持例行保養制度,特別是安全部位的檢查。
六、車輛在行駛中,嚴禁腳踏板上站人,車廂內的乘員嚴禁將頭、手、腳伸出車廂。
七、道路、場地駕駛訓練時,駕駛室內只準乘坐一名學員,一名教練員,不準其他人員搭乘,更不準將車交給學員單獨駕駛或學員教練學員,車廂內禁止裝運貨物和搭乘其他人員。
八、在執行任務時,發生責任事故者,按責任大小和損失金額分別承擔經濟損失。
1、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負全部責任的事故,教練員承擔20%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80%的經濟損失;負主要責任事故,教練員承擔15%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70%的經濟損失;雙方責任的事故,教練員承擔10%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50%的經濟損失;負一定責任的事故,教練員承擔5%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30%的經濟損失。
2、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的。負全部責任的事故,教練員承擔15%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70%的經濟損失;負主要責任事故,教練員承擔10%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60%的經濟損失;雙方責任的事故,
教練員承擔5%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50%的經濟損失;負一定責任的事故,教練員承擔3%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30%的經濟損失。
3、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下的。負全部責任的事故,教練員承擔10%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50%的經濟損失;負主要責任事故,教練員承擔7%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40%的經濟損失;雙方責任的事故,教練員承擔5%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30%的經濟損失;負一定責任的事故,教練員承擔2%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20%的經濟損失。
4、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負全部責任的事故,教練員承擔5%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50%的經濟損失;負主要責任事故,教練員承擔4%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40%的經濟損失;雙方責任的事故,教練員承擔2.5%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20%的經濟損失;負一定責任的事故,教練員承擔1%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10%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工作人員發生責任交通事故,參照第八條執行,承擔經濟損失與教練員等同。
十、對未發生大小責任事故的教練員,每學期結業后發安全獎30元。
駕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為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增強駕校教練員、駕駛員安全行車的責任意識,確保人身和車輛安全,制訂本制度。
二、認真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謹慎駕駛,做到依法行駛、文明行駛、安全行駛。
三、定期組織安全人員每月進行一次道路安全檢查,針對教練員、駕駛員在行車訓練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時進行安全教育,把不安全的因素消滅在萌芽中。
四、自覺服從駕校的統一調度和管理,積極參加駕校及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各項安全教育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
五、自覺愛護養護車輛,認真做好“三檢”(出車前、出車中、出車后車輛檢查),確保“四良”(制動、轉向、燈光、信號良好),“兩潔”(車容整潔、車內整潔)。
六、嚴格遵守安全駕駛操作規程,隨帶駕駛證、行駛證及相關有效證件。駕車時不準閑談、吸煙、吃零食、接(打)手機,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嚴禁酒后駕車。駕車時系好安全帶,自覺做到禮讓三先(先慢、先讓、先停)。
七、禁止將車輛交給外來駕駛員和無證人員駕駛。未經批準,不得隨意駕駛外來車輛。
八、消防器材及設施有專人負責保管,誰保管誰負責,定期檢查,保證有效,加強對滅火器具的保護管理,確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隨車走,并做好檢查更換記錄。
九、嚴禁車輛載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
十、定期對車輛實行保養檢查制度,確保運行車輛始終處于技術狀況完好,按規定對車輛進行年檢年審工作。
十一、作好車輛事故的處理工作,對事故的經過、調查、及交警部門的處理意見要記錄在案,及時上報學院領導,并對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十二、建立健全行車安全管理基礎臺帳,不得漏記、誤記,保證安全管理的嚴肅性和完整性,定期組織本單位的年度大檢查,成立安檢小組。
駕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消防管理人員:
二、滅火人員:
駕校值班人員、全體教練員負責對火災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疏散引導,保持疏散通道的安全暢通,切斷電源,啟動應急消防措施,有序地引導人員安全撤離火災現場。
三、應急預案程序
1、一旦訓練場地車輛發生火情,應迅速查明起火原因,在撲救的同時有序地引導學員安全撤離火災現場并及時打電話報火警119。
2、撲救初起火災程序。火情發生后,本車教練員或在崗值班人員要立即取用本車滅火器撲救,本著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進行有效的撲救工作,同時有序地引導人員安全撤離火災現場并及時打電話報火警119。
3、應急疏散程序。如果著火車輛難以控制火勢加大,立即組織教練員進行火場被困人員疏散工作,通過安全大門(每個大門要有1名教練員),做到安全有序的撤離火災現場。
四、職責任務
1、根據起火的火情狀況,決策迅速啟動工作預案,組織相應撲火隊伍,進行火場自救,并擔負現場統一指揮,消防隊到場后,匯報火災性質,移交現場指揮權,配合工作。
2、安全員負責。提供救火器材,維護現場秩序,組織人員對火災現場復查,并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火災現場的調動。
五、工作要求
1、消防安全工作預案是結合駕校的實際應采取的具體可行的措施而制定的,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責任到人,工作到位,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將損失降到最小。
⒉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一旦發生火災,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有效控制消除災害,降低傷亡。
⒊如果發生火災要判明性質,電氣起火,要切斷電源;燃氣起火,關閉閥門,火災現場有可能發生爆炸危險時,要采取防防爆等措施,然后滅火。
⒋積極協助上級公安消防機構撲救火災。
⒌根據火災事故,查找原因,消除隱患,書寫整改措施及事故處理報告。
駕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一、學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學員必須按教學大綱完成培訓學時,如實填寫培訓記錄、教學日志。
2、訓練中不得私自駕駛訓練車輛,遵守安全操作要領,不得酒后駕車,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參加操作訓練。
3、訓練期間不準宴請公司人員,也不準向其送禮。
4、積極提出在教學中、服務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二、學員學習管理
1、學員到公司報名填寫學員登記表,交納培訓費后方可參加科目一理論學習。
2、學員中途退學,經公司領導批準后,退還剩余培訓費。
3、學員違反規定被勸其退學的,退還剩余的培訓費;被勒令退學的不退還培訓費。
4、學員在培訓期間違反法律法規被處徒刑的,學籍自動取消。
5、學員取得結業證后,即已經完成教學大綱規定的培訓內容,學習期滿。
三、學員檔案管理
1、公司教務科負責建立學員的文字和電子檔案。
2、檔案內容包括學員登記表、培訓記錄、教學日志、結業證書。
3、學員檔案保留時間不少于4年。
駕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學員要按照招生簡章的要求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要嚴格服從校方管理,自覺遵守法紀、團結互助、努力學習,爭做優秀學員。
第二章 招生管理規定
第一節報名要求
1、參加學習的同志必須遵守學校的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服從領導,聽從指揮,思想進步,作風正派。
2、必須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各項規定,不準留長發,污言穢語。講究精神文明,違者取消學習資格。
3、身體條件:年齡在18—50周歲,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55米以上,視力勻為0.7以上,無色盲、聽力、肺、血壓、心臟均正常,無防礙駕駛汽車的其它疾病和殘疾。
4、手續:凡符合以上條件要求學習的同志,必須持商丘市本人身份證方可報名。
5、學校辦學宗旨:誠信永恒、追求卓越。努力為社會輸出合格的汽車駕駛人才。
第二節 報名程序
1、持本人身份證到報名處交納租賃費和培訓費。
2、到城信大夏交納考務費。
3、到學校登記、建檔,領取有關學習用品。
第三章 食宿管理規定
第一節
住宿管理規定
1、學員在校住宿期間應遵守學校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
2、學員在校住宿期間要愛護學校的一切公共財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3、學員須持卡住宿,不得隨便安排無卡人員住宿;
4、學員到住宿登記處按規定交納押金,憑押金條到所住宿樓層服務處領取被褥、臉盆等。被褥按號使用,未經同意,不得隨便更換,否則,違規一次罰款人民幣20元。
5、愛護公物、衛生,不要隨地吐痰,果皮、碎紙等雜物要投放在走廊垃圾箱內。
6、不準在室內做飯、飲酒、吸煙。不準在走廊、樓道、門窗晾曬衣物和鞋襪。
7、學員要妥善保管鑰匙,如有丟失照價賠償。
8、每晚10點息燈入睡,杜絕夜間長明燈。
9、學員如有問題,可找樓層服務員及值班員詢問處理。
第二節就餐管理規定
1、學校為學員提供就餐條件,生活費自理。
2、學員應先到食堂購買餐卡后,憑卡排隊就餐。
第三節 交接管理規定
1、每期學員畢業離校前,應將借用的被子、褥子、草墊、臉盆、水瓶等物品如數上交。
2、所交物品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損失。
3、物品交清后,讓保管員在押金收據上簽字后到財務科退回押金。
第四節 清點管理規定
每個學員在畢業離校前,都應對自己所帶物品進行一次清點。如果有借用別人的錢物應自覺主動歸還。
本守則所有規定,學員都應自覺執行并給予積極配合。
第四章 培訓管理規定
第一節 學員守則
1、學員到校后要服從管理,自覺遵守法紀,努力學習,爭當優秀學員。
2、尊敬領導和教練,團結學員、互相幫助。
3、愛護公物,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4、嚴禁打架斗毆,酗酒鬧事。如有違犯,輕者給予大會批評,并給予50—200元罰款,重者開除學籍,學校概不退款。
5、在訓練期間,遵照學校規定,積極配合教練訓練。不經批準不許擅自上車和動用教學儀器設備,違者對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后果均由本人負責和賠償。
6、對自帶的錢物要加強保管,防止被盜和丟失。
7、學員在校學習期間,要遵紀守法,如果發現有賭博、偷盜、嫖.娼等違法亂紀行為的,學校給予停駛,并罰款200—500元,情節嚴重的開除學籍,交司法部門處理。校方概不退款。
8、理論學習時認真聽講,做好筆記,按時完成作業,不許交頭接耳,不準在教室內抽煙。
9、要自覺抵制教練員的不良行為,發現教練員違犯教練員紀律時,要及時向校方報告。
第二節 訓練管理規定
一、學員入校后,必須按照學校指定的教練員、教練車,佩戴學員證上車訓練,否則,不準參加培訓。
二、學員在訓練過程中,必須嚴格操作規程,聽從教練員的管理、指揮。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謹慎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三、在道路訓練中,不管任何情況下,學員絕對不準單獨駕駛車輛,必須有教練員在座,否則,后果自負。
四、要發揚團結友愛精神,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尊敬教練,團結同學,在訓練中按次序輪流上車訓練,不爭不搶,不準打架斗毆,不準以強凌弱,不準打鬧嬉戲、不準攀爬車輛,維護好訓練場的秩序,確保安全。
五、學員在訓練期間,不準飲酒,不準穿拖鞋、高跟鞋,不準吸煙,否則教練有權停止其訓練。
六、樹立良好學風,要勤學苦練,好學多問,戒驕戒躁,虛心向教練及學友請教,出色完成各課學習項目,爭做合格駕駛員。
七、要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領導管理,愛護公物,保持車輛的清潔,積極協助教練員維修、保養車輛,確保車輛的完好運行。
八、在校住宿學員,要在值班教練和代班領導的領導下,自覺遵守住宿制度,配合服務人員,保持宿舍的清潔衛生。
第三節 請銷假管理規定
1、不準無故遲到和早退,沒有特殊情況不準請假。
2、如果確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參加學習的應逐級請假(先給教練員請假、教練員再報請教研室批準后,請假方可生效),歸隊后及時銷假。
3、如果因學員經常請假和曠課,不能保證學習時間或學習不認真,造成期終考試不及格不能按時畢業的學員,下期再學,學費重交。
第五章 生活管理規定
第一節 生活管理規定
1、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堅持按時吃飯,按時上課,按時出車。
2、學員在學習期間,一律不準喝酒,一旦發現,教練員有權給予停駛。
3、住校學員,晚上不經批準,不準單獨擅自離校,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離校者,應經批準后,兩個人以上方可外出。歸隊后及時銷假。
4、遵守公共道德,說話要和氣,要團結互助。
第二節
衛生管理規定
1、學員要講究個人和環境衛生。保持宿舍和教室的整潔。
2、起床要疊被,整理好床鋪。
3、教室和宿舍每天都要由衛生值日員負責清掃。
4、堅持衛生檢查評比制度。每周檢查評比一次。
第六章 評議教練員制度
第一節 指導思想
為了提高教學質量,增強教練的責任心和事業心,幫助教練員更進一步改進教學和管理方法,學校規定,在每期學員畢業離校前,讓學員對本班教練員進行一次評議,學校把評議結果作為對教練員的一次考核內容和是否繼續聘用的條件之一。
第二節 評議方法
給每個學員發一張教練員評議表,每個學員按教練員評議表規定的基本內容如實認真填寫。
第三節 評議內容
教練技術、管理辦法、帶頭遵守紀律情況、是否有讓學員請吃飯和索要錢物現象等。
第七章 學員意見反饋管理規定 第一節 目的
為大力發掘學員內在思考力和創造力,充分利用學員的聰明才智,推動學校的教學完善及學校的持續發展,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節 意見反饋人資格
1、凡本校學員皆可提出意見
2、意見可以個人或數人名義提出。
第三節 意見內容
1、學校建設上的意見或具有發展價值的意見
2、理論、實操教學的改善。
3、意見內容不得涉及虛假、個人方面問題。
第四節 意見方法
1、寫好的意見投入意見箱,于每月1日開箱并于月底審查公告。
2、意見內容不需獲各級領導之許可
第五節 意見審查
1、設審查委員會,調查意見內容,評議落實。
2、審查委員會組成: 主任委員:校長擔任副主任委員:副校長、辦公室主任擔任 成員:各科室科長
第六節 意見的通知及公告
1、每月底公布審核結果,并通知意見人。
2、經采用者意見在本校通訊上予以公布。
第七節 意見保留或不采用的處理
1、經委員會認定尚待研究的暫予保留延長其審查期限。
2、不采用的意見,委員會應告知意見人,并予以協助修改。
駕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一、為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增強駕校教練員、駕駛員安全行車的責任意識,確保人身和車輛安全,制訂本制度。
二、認真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謹慎駕駛,做到依法行駛、文明行駛、安全行駛。
三、定期組織安全人員每月至少進行一次道路安全檢查,針對教練員、駕駛員在行車訓練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時進行安全教育,把不安全的因素消滅在萌芽中。
四、自覺服從駕校的統一調度和管理,積極參加總公司、駕校及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各項安全教育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
五、自覺愛護養護車輛,認真做好“三檢”(出車前、出車中、出車后車輛檢查),確保“四良”(制動、轉向、燈光、信號良好),“兩潔”(車容整潔、車內整潔)。
六、嚴格遵守安全駕駛操作規程,隨帶駕駛證、行駛證及相關有效證件。駕車時不準閑談、吸煙、吃零食、接(打)手機,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嚴禁酒后駕車。駕車時自覺做到禮讓三先(先慢、先讓、先停)。
七、消防器材及設施有專人負責保管,誰保管誰負責,定期檢查,保證有效,加強對滅火器具的保護管理,確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隨車走,并做好檢查更換記錄。
八、嚴禁車輛載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
九、定期對車輛實行保養檢查制度,確保運行車輛始終處于技術狀況完好,按規定對車輛進行年檢年審工作。
十、作好車輛事故的處理工作,對事故的經過、調查、及交警部門的處理意見要記錄在案,及時上報并對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十一、建立健全行車安全管理基礎臺帳,不得漏記、誤記,保證安全管理的嚴肅性和完整性,定期組織本單位的年度大檢查,成立安檢小組。
安全會議制度
一、為了加強駕校的安全工作和推進安全管理,特制定安全會議制度。 駕校的安全會議每月定期召開。要求教練員、駕駛員以及所有工作人員參加。
二、安全工作會議必須人員到齊,不準缺勤,遲到、早退。
三、必須認真做好會議記錄。
四、認真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和指示。
五、對各部門提出目前存在的問題及隱患,制定具體的整改措施。
六、討論駕校安全工作計劃、修改規章制度,并討論有建設性的建議。
七、總結前一段安全工作,布置下階段安全工作計劃以及其他安全工作任務。
八、必須認真做好會議記錄。
九、組織全年的安全大檢查會議,落實安排到人。
車輛管理制度
1、駕校所有車輛,必須有專人管理,動用車輛必須經車輛主管領導及調度同意。車輛行駛必須做到五證齊全,即:駕駛證、行車證、車輛保險證、教練車證、車船稅使用手冊。
2、車輛必須做到定期保養和加強日常的例行保養,不準帶病上路行駛,要始終保持車輛的技術狀態完好。并有完整的車輛動態記錄和車輛各級維護保養記錄。
3、車輛歸隊要按順序停放整齊,必須實行“三交(交車鑰匙、駕駛證、行車證)。不準任何人再次將車開出使用,特殊情況動用車輛時,必須經領導同意,并有調度做好動車記錄。
4、未經領導及車輛調度同意,任何人不準隨意將車輛交給他人使用,如發生上述情況,要追究本車教練員的責任,并根據情節給予處罰。
教練員安全教育制度
一、組織教練員認真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法則 ,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增強安全意識,積極參加安全教育和培訓學習。
二、堅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傳達學院和交通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的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典型事故的教訓,不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三、因工作需要,安全教育活動不在的教練員要自覺參加所在地交警隊舉辦的安全教育活動。
四、嚴禁酒后開車,嚴禁將車交他人駕駛,嚴禁公車私用。
五、組織教練員進行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分析教育,認真吸取他人的教訓,警示駕駛員、教練員要文明行車,嚴守規則,確保安全。
六、每年組織教練員進行崗位培訓,并進行道路交通法規和安全行車常識的實際、理論測試。
七、全體教練員對駕校組織的各項安全教育活動必須參加,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請假、缺席。
八、定期組織駕駛員、教練員開展業務技能比武競賽,對優勝者給予一定的表彰獎勵。
九、做好各項安全培訓教育的臺帳記錄。
教練員的崗位責任制
1、遵守校紀校規,以身作則、言傳身帶,嚴格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熟悉教規教材,領會教學原理和教學大綱,總結教學經驗,不斷提高自身的理論實際教學水平。
3、保證車輛技術狀況始終處于良好狀態,保證人車出勤率,在訓練中未經隊長同意,不準將車開回和辦與訓練無關的事。
4、愛護學員,搞好師徒關系,構建和諧的培訓氛圍。
5、在訓練中一視同仁,不徇私情,不準向學員吃、拿、卡、要,不準辱罵、體罰學員。
6、服從領導的調動、指揮,遇有在訓練中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向校領導匯報。
7、必須按規定的地點路線進行訓練,動用車輛必須請示領導同意,擅自離開訓練地點和路線要嚴格處理。
8、把好安全第一關,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在訓練中不準離開駕駛室,確保學員的安全駕駛操作。
9、在起步、停車時要嚴格遵守“人不上齊車不走,車不停穩人不下”的安全規定,行駛中避免緊急制動,確保安全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