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衛生管理制度(精選5篇)
車輛衛生管理制度 篇1
一、每天出車前或出發歸來后,對車輛進行清掃,保持車輛外觀干凈明亮,車內無灰塵雜物。
二、出車空間,做到眼勤、手勤,隨時清掃車輛,始終保持整車衛生。
三、120急救車做到出車一次,清洗一次,保持車內無血跡、灰塵,車體外觀整潔。
四、辦公室及車隊負責人隨時抽查各車衛生狀況,如確屬責任心較差或乘車者多次提出意見的,第一次對該車司機提出警告,第二次罰款50元,第三次警告仍不改正者,正式職工待崗學習,按有關規定計發工資,聘用人員予以辭退。
車輛衛生管理制度 篇2
為不斷改善廣大乘客的乘車環境,提高車輛衛生管理和行業的服務水平,參照衛生部頒布《公共交通工具衛生標準》(GB9673-1988)的.有關標準,特制訂本制度。
一、確保廣大乘客乘車環境整潔舒適,公司車輛必須達到以下衛生條件:
1、車輛外部清潔、無漆皮脫落、營運標識按照規定位置噴涂,風擋和車窗玻璃無破碎和裂隙;
2、座椅干凈、無污跡;
3、各項服務設施齊全有效,無損毀;
4、車輛內飾無污跡和破損;
5、各項警示、宣傳標志張掛整齊;
6、車內地面干凈無廢棄、雜物,車廂內無明顯異物;
7、定期對車輛內部進行消毒。
二、監管責任:
1、運營車輛的衛生管理納入公司監管考核內容,要對達不到衛生條件的運營車輛追究相關責任人;
2、后勤科負責車輛衛生管理標準的制定和監管,監督管理員實時完善衛生標準工作。
三、管理要求:
1、要認真貫徹“以人為本”的思想,轉變理念,增強服務意識;加強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設施設備,要時常更新;
2、要加強組織管理,明確管理內容、環節、程序和責任;
3、做好衛生管理的服務工作,積極開展車輛清潔、消毒工作;
4、要認真督辦和解決有關衛生問題的投訴。
車輛衛生管理制度 篇3
車輛清潔是服務質量的重要內容之一,乘坐干凈整潔的車輛是乘客乘車的需求,搞好車輛衛生是司售人員的職責。為加強車輛衛生管理,分公司特制定《車輛衛生管理規定》。
一、車輛整潔的內容及標準
車輛整潔包括兩個部分:一是“整”,指車廂內的服務設施齊全;二是“潔”,指車廂內外干凈。
(一)整
1、玻璃破損率;
2、座椅損壞率;
3、扶手不松動;
4、“三牌”齊全(路牌、腰牌、尾牌);
5、車廂內標明老、幼、病、殘、孕專座;
6、天窗開啟靈活。
(二)潔
1、車身無泥點。
2、玻璃無污痕。
3、外頂無泥道。
4、地板無積土。
5、車門無油泥。
6、座椅無塵土。
7、輪胎無積泥。
8、腳踏板無積物。
9、駕倉無雜物。
9、駕倉無雜物。
二、車輛整潔檢查考核的方法
1、實行逐級考核的.方法,即總公司對分公司,分公司對車隊,車隊對各車組進行考核。考核的方式分為兩種:一種是明查,主要目的是發動群眾,造成聲勢,這是完成特定的政治任務或特殊要求動員群眾搞清潔。另一種是抽查,是逐級常規考核的依據。
2、常規考核的方法,即總公司每月對分公司要抽查一次,分公司每周對車隊要考核一次,各車隊每日對各車組要檢查一次。根據管理規定,列為逐級考核統計資料,并與經濟責任制掛鉤,作為逐級考核的獎懲依據。凡運營車輛清潔達不到“四凈”(車身、玻璃、地板、輪胎)重點考核項目視為臟車,要嚴格執行臟車不準上路行駛的規定,達到合格標準后才能投入運營。
3、車輛清潔按車次合格率考核。運營車輛、停站車輛在檢查中清潔有兩項不合格的視該車為不合格車次。
車輛衛生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條:總則
1、為進一步加強車隊車輛的使用和管理,使車隊管理工作更加規范化,制度化,增強安全行車意識和責任心,確保安全行車,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和節約的原則,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2、車輛管理方式:
車隊由xx地產置業車管部統一管理,統一調度,統一安排。
3、車輛使用范圍:
車隊車輛主要工作是用于接送客戶及員工上下班、公司的公務用車、因工作需要接待上級領導和來賓用車、以公司名義召開的各種會議用車、公司重大外事活動用車、公司緊急事務用車等。
第二條:車輛駕駛員管理規定
1、車輛駕駛員一定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行車思想,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
2、車輛駕駛員應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更不得無故曠工。
3、車輛駕駛員應具備高度的組織性、紀律性,熱愛本職工作、講文明、講禮貌,著裝整潔、儀表端正,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端正姿態。對乘員要服務熱情,展示良好的個人及公司形象。
4、車輛駕駛員應加強交通安全意識,做到遵章守紀,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繞行積水處,嚴禁酒后開車、疲勞駕駛、超速行駛、越線行駛、熄火滑行、超載、闖紅燈、開斗氣車、英雄車、情緒車及你追我趕等不文明行為,做到文明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5、車輛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時撥打手機、吸煙、吃零食、并有權利和義務制止他人在車內吸煙及進餐。
6、車輛駕駛員應按公司制定的行駛路線及發車時間行駛,并做好詳細的“行車日報”記錄。
7、車輛駕駛員必須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遇特殊情況報告領導,批準后例外。否則發生被盜、損壞等情況,一切后果由駕駛員個人負責,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8、車輛駕駛員應愛護車輛,保持車容車貌及車廂內的干凈整潔,防止疾病的傳播。
9、車輛出行時必須檢車車輛剎車系統,轉向系統,輪胎,燈光等安全隱患的存在,確認無誤后再出行,確保行車安全。
第三條:車輛調度管理
1、車隊做出調度后通知駕駛員出車的時間、地點、用車人員信息及有關事項,保證公司對車輛的各項公務需求,無“車輛使用申請單”或其他人員口頭通知,駕駛員可不出車。
2、駕駛員對車隊的調度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車隊領導反應。態度惡劣、不服從調度發生誤差時誤事的按人事相關制度處理。
3、駕駛員出車前應在“車輛行車日報”上填寫車輛初始公里數,用車結束后填寫截止公里數,并交由用車人或同乘人員簽字確認。
4、嚴禁未經允許將車轉借他人或私自用車,一經發現將從嚴處理,情況嚴重者予以辭退。
5、嚴禁私自改變行車線路,如因特殊原因需改變車輛使用時間、行車路線時,需提前通知車管部,以便及時調整,合理安排。
6、車輛需加油時,駕駛員應提示乘車人員不準吸煙和帶明火進油站,車輛加油時必須熄火,預防火災的發生。
7、駕駛員不得借給領導開車的機會,主動找領導談話、談要求、越級匯報工作及打小報告等。領導談話時不得隨意插嘴,談話內容注意保密,不得傳播。領導問話應禮貌回答,違者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嚴肅處理。
8、用車人也應遵守道路交通法合理用車,不得要求駕駛員違反道路交通法行駛,否則一切責任由用車人承擔并追究法律責任。
9、車輛使用結束后,司機應及時返回公司并向車隊報告并做好相關記錄。
第四條:車輛維修管理
1、公司應指定有資質的修理廠,便于維修車輛,可指定兩至三家維修點為公司車輛提供維修服務和技術支持,不得在非指定場所進行維修及保養。
2、車輛保養維修不允許駕駛員用現金交易,駕駛員應在公司指定修理廠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統一支付。如遇特殊或緊急情況,報告車隊打呈批件,經領導批準后方可用現金維修車輛。
3、十一座以下車輛5000公里保養一次,通勤大客車8000公里保養一次(根據機油品質)。
4、車輛申請維修保養,駕駛員應向車隊報告修理原因、修理部位,打呈批件后領導批示核準后方可修理(搶修車輛另行方案)。如在維修保養過程中發現問題或與修理計劃有較大差異時應及時通知公司車管負責人,經確認后調整或追加維修預算。
5、車輛行車或外出期間,因發生意外修理費用,在費用報銷單上須注明原因并提供修理明細清單及說明情況,按程序上報領導,在批準后方可報銷。
6、車輛輪胎、常用零件等需要更換時,需將舊件移交倉庫保管員,由倉庫保管員開入庫單據證明,方可報銷。
7、未經批準,駕駛員本人不得私自購買零配件、材料,不得將燃料、配件轉給他人,違者按成本雙倍處罰。
8、如發現在維修保養中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給與嚴肅處理。造成損失的或車輛損壞的,由責任人負全責,并全額承擔修理費用。
9、車管部應對維修廠的服務質量及時進行跟蹤檢查和監督,廣泛征求駕駛員意見,確保車輛的維修質量。
第五條:車輛油耗
1、車輛油耗實行百公里耗油計算方法,由集團領導或集團車管部負責人根據車輛的使用年限,行駛的公里數、車況、季節等實際情況,核實油耗標準區間,按程序上報批準后執行。
2、駕駛員應嚴格按規范操作駕駛車輛,努力提高駕駛水平,節約用油,降低車輛消耗,要求每輛車做到油耗與公里數相吻合。
3、現金加油:加油費用由司機先以借支方式支取油費備用金,每次支取金額為大金龍500元,小金龍400元,公務車500元,根據油量或公里數報銷。
4、油卡加油:由集團或地產置業車管部統一充值,司機每次加油需填寫“加油申請單”,給車管部負責人核實,報領導審批后方可到指定的加油站加油。
第六條:違章及事故管理
1、車輛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因違反交道路通法導致的.罰款,由駕駛員自行承擔,并在規定的時間內消除違章記錄。罰款金額達500元的或扣分較多的,按公司規定一律停發工資,或從工資中扣除。扣分應由司機負責提供駕照處理,未提供者按每分50元從工資支出。
2、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須立即停車、設立標志、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車隊及交警部門報告,聽候處理。不得開車逃逸或偽造現場等,肇事駕駛員必須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寫出深刻檢討,服從車隊和公司安排和處理。
3、駕駛員必須參加車隊的一切安全活動,如組織的安全會議、季度安全提示等,不得無故缺席。
4、在行駛中因本人違章造成事故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金額罰款及行政處罰。
車輛衛生管理制度 篇5
(一)車輛使用
1、本局所有車輛及駕駛人員均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和調度,科室公務用車原則上使用各分管領導車輛,特殊情況由辦公室統一調配;
2、科室到市外公務用車,原則上用分管領導車輛,科室負責人提前1天到辦公室登記,寫明目的地、事由、路線、用車預計時間(小時),經分管領導簽字審核后,由辦公室統一安排“一車多用”,以便其他科室公務共同使用;
3、派出車輛必須按派車的用途、路線和時間使用。改變用途、路線和延長使用時間等情況,由用車人及時通報辦公室,并報局領導同意后方可執行;
4、未經局領導同意,科室不得擅自調度車輛,否則,視為私自用車。
(二)車輛管理
1、嚴格堅持行程登記制度。行程登記本由駕駛人員本人保管,供辦公室隨時抽查。車輛離開局辦公區,駕駛人員即開始登記乘車科室、乘車人、起止里程數、時間,應詳細記錄所到達的重要站點;
2、駕駛人員出車前必須在派車記錄上注明去向等相關內容,凡發現未注明去向的,按局上的相關規定,作曠工記錄;
3、節假日和每天下班時,車輛凡未按時回局機關(或停放在指定停車地點)的,用車科室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否則,發生任何意外,由用車科室承擔一切責任。凡乘車科室人員不按規定行車的,駕駛人員有權返程。否則,視為擅自出車處理,扣發駕駛人員當月100元的工資,發現第二次,正式職工予以行政處分,臨時人員予以辭聘;
4、因公出車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以責論處的原則,賠償經濟損失1―3%(最高不超過1000元),即負次要責任賠償損失費的1%;負主要責任賠償損失費的`2%;負全部責任賠償損失費3%。年終酌情扣發獎金(聘用駕駛人員負主要責任的予以辭退);
5、車輛的用油按局辦公室核定的油耗標準使用,如每月超過油耗的核定標準,超過部分在駕駛人員當月工資中扣除。車輛加油實行定額包干;
6、車輛洗車、停車費用實行定額包干,80元/每車/月;
7、車輛過路費在返車當日即作登記。出車人在返程后,應及時將在行程中發生的過路費經用車科室人員簽字證實后,交給辦公室登記。
(三)車輛維修、保養
1、車輛維修由衛生局指定維修廠(在市政府定點維修點內),車輛出現故障后,駕駛人員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經修理廠技術員檢查鑒定后,提出修理方案,經辦公室逐級簽字審核后方可送修。車輛維修時,駕駛人員必須在場,對修理廠更換是否純正配件、是否按維修規程予以核實,維修費用超過500元以上的,須報局長同意后,方可送修。維修后所有拆換配件和維修詳細清單,由車管組長保存;
2、車輛維修必須嚴格執行維修審批程序,并由辦車管組長建立單車維修臺帳,車輛維修過程中,駕駛人員如發現車輛修理部位項目、更換零件與我局開具審批單不一致時,要立即通知辦公室相關人員到場核實,否則維修費用不予報銷。未經批準,駕駛人員不得私自送廠修車;
3、車輛長途行駛途中發生維修的,必須立即向領導報告;
4、車輛維修后,維修費超過100元以上的須由辦公室2人到維修廠核實修理費用和辦理結算手續。駕駛人員必須在修車單上簽字。反之,駕駛人員無權在修理清單上簽字。車輛修理報帳時,必須認真核實修理審批單、維修清單,對照舊件回收登記薄,經辦公室確認無誤,才能給予報銷,屬保險公司支付的維修費用須到辦公室進行登記;
5、對車輛實行強制保養制度。按照車輛行駛的公里數等車輛保養的基本指標要求,定期對車輛實行強制保養,提高車輛的使用性能和安全系數。
(四)駕駛人員管理
1、駕駛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新《道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交通規則,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安全第一思想,嚴禁帶病疲勞駕車、駕英雄車和酒后開車;
2、駕駛員要熱愛自己的本職工作,認真愛護車輛,經常保護車況良好和車輛的整潔。嚴禁將車交給他人和隨車人員駕駛;
3、駕駛員要牢固樹立為機關服務的思想,要優質、熱情、周到、正點的為每一位領導和機關乘車人員服務,嚴禁利用工作之便向乘車人員或基層單位要錢、物、土特產、燃油和好處,違反者視情節給予批評、警告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予以辭聘;
4、駕駛人員要自覺遵守機關的有關規定,沒有出車任務,應首先聽從辦公室安排,協助處理辦公室日常事務;
5、駕駛人員不得違反交通法規。發生交通事故,必須立即向辦公室報告,不得隱瞞事故不報;
6、為保證駕駛員能夠安全行車,凡因公至當晚12點以后的,可在次日上午申請休息半天;如在次日凌晨5點以后才休息的,可在次日申請休息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