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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車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4-11-06

叉車管理制度(精選30篇)

叉車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 安全管理部組織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專項預案,并且定期組織演練。

  第二條 安全管理部制定叉車事故應急專項預案后報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實施。

  第三條 安全管理部負責配齊救援所需設施設備。

  第四條 安全管理部負責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并完成對救援隊伍的培訓。

  第五條 安全管理部應作好值班值守工作,值班人員接叉車事故報告后,訊速報安全部負責人,安全部負責人報告應急救援領導組辦公室。

  第六條 叉車事故實行分級按時報告制度,現場人員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10分鐘內)報告安全部,安全管理部在接報警信息后了解清楚事故基本情況(職人員傷害、及財產損失)1小時內向應急救援領導組辦公室,并作好報告記錄。

  第七條 后救援工作人員必須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接通知后迅速到達救援現場。

叉車管理制度 篇2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管理,確保操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訂立本制度。

  1、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需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操作證后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作。

  2、操作人員的培訓包含:外委培訓(當地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3、公司安全環保部應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檔案,適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換證考試,保持特種作業證的有效性。

  4、公司安環部每年編制當年度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準后實施。

  5、單位內部培訓由安環部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內容緊要包含: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特種設備使用、維護、保養學問;特種設備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及防范和應急措施、自救學問;特種設備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學問、技術學問和崗位操作技能的.學習,必需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必需做好相應的記錄。

  6、參加外委培訓(當地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的人員必需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7、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懲罰。

叉車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制定廠內叉車操作的安全規定,確保廠內機動叉車的安全管理。

  2.適用范圍

  適用所有機動電瓶、柴油、手動液壓叉車。

  3.定義

  3.1叉車的種類按輸出的動力分電瓶式、柴油式、手動液壓叉車。

  3.2廠內道路是指在公司管轄區域內允許車輛通行的地方。

  4.職責

  4.1人力資源部負責特種作業駕駛培訓和考核,辦理特種車上崗合格證。

  4.2使用部門負責叉車的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

  5.工作程序

  5.1駕駛人員的培訓和資格認證

  5.1.1叉車駕駛員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的基本要求。

  5.1.2必須通過特種作業駕駛技術、操作的安全規則、操作原理、安全知識培訓和考核合格,并獲得特種作業證書的員工才可操作機動叉車。其他任何人不得操作和使用叉車。

  5.1.3培訓合格的叉車工每兩年應復審,合格后方可上崗。

  5.2叉車安全管理

  5.2.1駕駛叉車必須是經培訓合格上崗的駕駛員。

  5.3叉車的檢查及維護

  5.3.1日常檢查

  a)各班使用叉車前,駕駛員必須進行日常檢查,做好記錄,填寫《叉車日常點檢表》。

  b)若發現叉車的安全裝置失靈或其他部件故障造成安全隱患時應停止使用叉車,填寫《設備維修單》,通知主管人員,待叉車修好后使用。

  c)各班在交接班時,需在主管處填寫《叉車鑰匙管理記錄表》,方可下班或上班。

  d)各班在使用電瓶叉車,更換電瓶時需填寫《叉車電瓶更換記錄表》。

  5.3.2日常維護

  a)操作過程中的撞、擦均應報告,以找出原因,避免再次發生。

  b)叉車外觀應保持完好,有損傷應立即修復,包括油漆,為保證叉車的整潔,應避免在叉車上存放雜物,叉車司機負責對叉車外表的日常清潔。 5.3.3定期維護

  a)叉車的維修應由專業人員完成。

  b)實心輪胎橡膠厚度小于2.5厘米時,應更換輪胎。

  c)運行時間超過200小時的叉車應由專業人員進行維護保養,包括安全裝置、剎車系統、液壓系統和發動機油路等。叉車使用部門填寫設備維修單,由專業廠家進行保養。對于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及時提出計劃,便于公司職能部門及時作出大、中、小維護方案。

  5.4叉車安全審核

  5.4.1公司職能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對公司的所有叉車應作性能檢查,以發現任何不安全行為以及不安全狀況,并采取改正措施。審核可以通過查看叉車檢查記錄、現場安全檢查、與叉車司機面對面 溝通等多種形式完成。

  5.4.2公司職能部門每年需組織一次叉車年審。

  5.5叉車操作、駕駛規則

  5.5.1廠區內叉車嚴禁搭人,一經發現重罰當事人,并扣除當月全部績效。

  5.5.2日常檢驗即三檢制,在出車前,收車后和利用行駛中間的停歇時間檢視車輛。

  5.5.3叉車作業前后,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5.5.4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檢查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5.5.5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5.5.6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

  5.5.7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5.5.8制動液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指數并系緊安全帶后再行駛再起步。

  5.5.9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是否平穩可靠。

  5.5.10廠內駕駛叉車速度不得超過5km/h;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40cm,門架須后傾。

  5.5.11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載物行駛時,貨叉不能升得太高,以免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5.5.12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轉彎或倒車時,必須先鳴笛。

  5.5.13叉車在行駛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其他車輛、物體保持安全距離。

  5.5.14通過廠區內道路口時,應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5.5.15倒車時,駕駛員須先查明周圍情況,確認安全后,方準倒車。

  5.5.16離開叉車前必須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禁止貨叉上物品懸空時離開叉車。

  5.5.17停車時必須觀察發動機是否熄火、斷電,拉緊制動手柄,并及時拔下叉車鑰匙。

  5.5.18將叉車沖洗擦拭干凈,進行日常例行保養后,停放車庫或指定地點。

  5.5.19嚴禁在貨叉下面進行檢修或其他長時間停留作業。

  5.5.20叉載物品時,應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物架。

  5.5.21禁止單叉作業或用叉頂物、拉物品或設備;嚴禁叉車超負荷作業。

  5.5.22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5.5.23叉車裝卸作業時,禁止人員停留在貨叉周圍;必要時應在作業區域設置警戒線。

  5.5.24禁止用貨叉或托盤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空墜落事故。

  5.5.25叉車裝卸物品時,必須將物品平穩、緩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適位置,嚴禁長時間用貨叉使物品停留在高處。

叉車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本作業指導書規定了我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

  二、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全體叉車駕駛人員。

  三、職責

  1營運部負責成品倉裝卸用叉車的使用和保養及駕駛人員的調度、管理。

  2叉車駕駛員負責把公司的叉車送修理處維修,并在現場監督維護過程,有特殊情況的要向上級主管匯報,否則

  四、程序

 。ㄒ唬┵Y格要求

  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2沒有公司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違者罰款200元/次,因此導致了嚴重后果的因由叉車司機承擔最少80%以上的責任。

  (二)駕駛前檢查

  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

  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

  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ㄈ{駛規定

  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

  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

  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部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

  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

  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

  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

  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

  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

  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6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30c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7遵守貨運站場的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

  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

  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

  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10叉車出入門口或裝卸貨物時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11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12嚴禁超載行駛,不得在危險品區域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四)裝卸規定

  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

  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

  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

  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

  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9所有違反操作規定導致貨物或車輛、人員損害的由叉車司機承擔60%以上責任,故意違反規定的將依情加大處罰力度。

 。ㄎ澹┩7乓

  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2停放后將方向桿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pB規定

  1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蚱渌收弦皶r通知維修部門處理。

  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維修師傅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拆修。

  3。每周清洗叉車一次,并將空氣濾清器芯吹干凈。

  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

  每個月最少打兩次黃油。

  每月最少要給升降鏈條加黃油一次。

  4叉車保養責任人所保養的叉車及廠內的叉車駕駛員,如違反上述的規定,按失職處理,并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全廠通報批評和進行處罰。

  五。獎勵制度,對于每個叉車司機在一個月內無差錯、安全事故,叉車保養良好的每月另給獎金壹佰元。

  連續一年無安全責任事故及對叉車保養良好者獎勵20xx元/年。

  六嚴格做好相關記錄

 。ㄒ唬┎孳嚈z查記錄,實行每一個班次有記錄在案,如公司檢查時發現未備案的每次處罰50元

 。ǘ┲谱骶S修單,對于每一次的維護做好詳細的記錄,每漏記一次罰10元。

  公示:叉車司機名單(非以下名單的任何工作人員嚴禁開啟叉車,否則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但凡導致意外事故的當事人承擔一切后果!)

  佛山市順德區望望物流有限公司

叉車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駕駛人員必須經過專業訓練,并經有關部門考核批準,發給合格證件,方準單獨操作,嚴禁無證駕駛。實習司機除持有實習證外,必須有正式司機隨車帶教。

  第二條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

  第三條車輛發動前,應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液壓系統等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嚴禁帶病出車。

  第四條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號起步。行駛中如遇不良條件,應減速慢行。在廠區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出入廠門、車間、庫房門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車間、庫房內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

  第五條車輛不準超載使用。叉工件時,叉件升起高度不得超過叉車規定的最高高度的2/3,運行時叉件離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

  第六條車輛在運行中和尚未停穩時,嚴禁任何人上下車和扒車、跳車。除司機室外,車輛的其它部位嚴禁乘人。

  第七條工作完畢后,必須將車輛剎穩并摘檔熄火,叉車的.叉腳應放落地面。

  第八條叉車必須隨車備有1211滅火機1臺。

叉車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對叉車統一管理,正確使用(包括行駛、裝卸、停放)叉車,降低安全事故,減少叉車故障率,降低叉車維修成本,發揮叉車最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適用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叉車使用部門、叉車維修部門、叉車相關部門,園區內的外協單位、各子公司參照執行。

  3.定義

  無

  4.職責

  4.1物資采購部職責

  4.1.1負責各使用部門新增叉車采購、入庫。

  4.1.2新購置叉車保質期內出現的機械故障協調廠家來維修。

  4.1.3叉車維修配件臨時計劃、月度計劃備件的采購。

  4.2叉車使用部門職責

  4.2.1負責本部門叉車的日常點檢、日常保養。

  4.2.2正確指導叉車駕駛員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4.2.3負責本部門叉車駕駛員的調度、管理。叉車駕駛員是叉車駕駛、維修、保養、提供叉車服務的第一責任人。

  4.2.4對叉車駕駛員因操作不當造成較大安全事故、叉車故障、應寫出詳細事情經過、原因分析及預防措施,并落實相關責任人考核責任,報相關部門。

  4.2.5負責叉車出現故障時,及時向物資采購部提出維修申請,并配合物資采購部聯系外部供應商做好叉車維修工作。

  4.3設備維修科職責

  4.3.1負責全公司叉車的定期檢查和保養。

  4.3.2配合叉車使用部門和物資采購部門等聯系外部供應商做好叉車維修工作。

  4.3.3特種設備管理員負責建立叉車設備臺帳。

  4.4行政科安全管理辦公室職責

  4.4.1參與叉車駕駛員安全管理培訓。

  4.4.2對叉車作業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進行事故調查處理以及事故責任落實與考核。

  4.5倉庫

  4.5.1叉車維修配件、備件存放管理。

  4.5.2叉車維修配件、備件出入庫管理。

  4.6人力資源部

  4.6.1叉車駕駛員、維修人員招聘。

  4.6.2叉車駕駛員技能培訓,上崗資格考評。

  4.7日;

  4.7.1叉車使用部門每周不定期進行一次稽核,對發現的違章、違規行為依照本辦法的處罰規定執行。

  4.7.2設備維修科、行政科設備維修組會同安全管理辦公室每月不定期進行一次稽核,對發現的違章、違規行為依照本辦法的處罰規定執行。

  5.實施細則

  5.1新叉車購置

  5.1.1叉車使用部門根據年度生產計劃所需,由本部門提出叉車需求,報物資采購部審批備案。

  5.1.2物資采購部根據叉車使用部門提出的需求,匯總各部門意見,備案審核后提報供應事業部總經理核準。

  5.1.3由物資采購部組織收集:

  a、廠商目錄、資料。

  b、叉車技術參數及使用詳細要求確定:由叉車維修部門、使用部門、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參與,采購人員整理成新購叉車技術協議。

  5.1.4物資采購部在訂購時將技術協議書等相關資料呈公司主管設備高管核閱后,向廠家商議價格后,將申購單、合約書及相關資料呈供應事業部總經理批示后辦理。

  5.1.5物資采購部依據技術協議制定合同內容,以合同會簽表形式呈公司相關部門和公司領導進行會簽。

  5.1.6合同會簽完成后,物資采購部依據叉車采購周期、叉車使用部門使用時間要求,給予采購。

  5.2資格要求

  5.2.1叉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除叉車駕駛員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駕駛叉車,嚴禁無證人員駕駛叉車。

  5.2.2叉車駕駛員在獨立上崗駕駛叉車前,依據本公司叉車使用特點,由人力資源部組織,行政科安全管理辦公室、叉車使用部門、叉車維修部門等相關部門參與對其進行嚴格的培訓。培訓(室內課程和實操)應包括正確的駕駛、在作業場所內駕駛叉車的危險及工業叉車標準的要求。

  5.2.3叉車駕駛人員要根據他們所要駕駛的叉車、區域作業、路況等特點;日常點檢保養等相關知識達到要求后,最終由人力資源部、行政科安全管理辦公室、叉車使用部門、叉車維修部門共同評審后,人力資源部辦理上崗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5.3叉車使用(使用前準備、行駛、裝卸、交接、停放)

  5.3.1使用前準備

  5.3.1.1駕駛員應檢查燃油、發動機機油、冷卻水、蓄電瓶的電解液是否充足或處在正常位置,不足時應按照標準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5.3.1.2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各儀表是否運行正常;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如有異常立即通知設備維修科安排維修,嚴禁擅自拆修叉車。

  5.3.1.3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漏。

  5.3.1.4注意輪胎氣壓是否正常,低于標準的應及時充氣。注意叉車的清潔工作,應經常擦試叉車的內外部位。

  5.3.1.5叉車啟動時應注意觀察電壓表電壓,若低于限制電壓時,叉車應立即停止運行,叉車不能啟動時立即通知設備維修科安排維修,嚴禁擅自拆叉車。

  5.3.1.6起動后,應注意發動機的運轉情況,有無異常聲響,發現故障應及時停車檢查并排除。發動機應運轉5分鐘后,方可起步行駛。

  5.3.1.7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設備維修科人員進行維修處理,避免造成電池損壞。

  5.3.1.8起步前,應注意各儀表工作是否正常,轉向盤、轉向拉桿、離合器及踏板、制動器及踏板是否正常。然后,檢查液壓升降系統及各部開關,操縱桿是否正常。

  5.3.2行駛要求

  5.3.2.1叉車駕駛員應該嚴格遵照叉車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服從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或部門管理人員的指揮、檢查,自覺遵守廠區內的各種安全標志,維護交通秩序。

  5.3.2.2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操作證,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操作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操作證準駕駛車種不相符的車輛。

  5.3.2.3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機件失靈或違章裝載的車輛。

  5.3.2.4嚴禁酒后駕車,當叉車司機身體患有疾病或過度疲勞時,有礙行車安全,不準駕駛車輛或調離崗位。

  5.3.2.5不準穿拖鞋、高跟鞋駕駛車輛,著裝要符合安全要求;行車時不準吸煙,飲食,打電話或有礙行車安全的行為。

  5.3.2.6叉車在道路上行駛一律右側行駛,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在沒有分道線的道路上,應在中間右側行駛;在同一車道內行駛的車輛,低速車應靠右側行駛。

  5.3.2.7交叉路口、裝卸作業、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設有警示標志處或轉彎,調頭,通過以上路段叉車的行駛速度每小時應小于10公里;進出生產區域、倉庫、上下地中衡、危險地段、倒車每小時不得超過5公里,同時應加強瞭望,謹慎行駛;車輛行駛經交叉路口需要提前減速,加強了望,做到禮讓“三先”(慢、讓、停),謹慎通過。

  5.3.2.8通過狹窄的道路、易燃易爆危險倉庫、機械設備過于擁擠、人員過于密集的區域應禁止行駛。

  5.3.2.9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拔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專用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5.3.2.10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方可行駛。

  5.3.2.11車輛與道路邊沿應保持一定距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5.3.2.12叉車在出入倉庫門、人流混雜,視線不清,拐彎抹角等一定要先按喇叭,并且做到相互提醒警示,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5.3.2.13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駛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剎車和高速轉彎。

  5.3.2.14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5.3.2.15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必須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必須減速慢行,避免對叉車輪胎造成不必要的損壞。

  5.3.2.16作業人員禁止空人站在貨叉上進行高空作業,如有工作需要,請先做好安全防護。

  5.3.2.17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5.3.2.18嚴禁超載行駛,嚴禁叉車占用人行通道。

  5.3.2.19嚴禁叉上站人,嚴禁叉車載人。

  5.3.3裝卸要求

  5.3.3.1不管是傾斜門架還是調整貨叉高度,要求動作連續,一次成功到位。

  5.3.3.2貨物在高處時,如未在放貨位置,禁止向前推動前傾手柄,以防造成叉車向前傾翻。

  5.3.3.3不允許叉車在前傾的情況下載貨運行。

  5.3.3.4操作操縱桿時,動作要柔和,速度要適當。

  5.3.3.5卸貨抽貨叉時,貨叉高度要適當,以防拖拉、刮碰貨物。

  5.3.3.6叉車裝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5.3.3.7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5.3.3.8不能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托盤,不易穩定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物體必須綁上繩索,固定后方可提升。

  5.3.3.9嚴禁使用叉車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5.3.3.10停車時,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駕駛座。

  5.3.3.11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貨叉載物升降時,以叉車為圓心半徑1m圍內不準有人員停留。

  5.3.3.12卸下的貨物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5.3.3.13嚴禁將貨物升高做長距離行駛(離地大于0.5m)。

  5.3.3.14嚴禁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嚴禁使用慣性裝載卸貨。

  5.3.3.15叉車司機損壞物貨,設施或發現已損壞貨物,設施時要如實上報倉庫負責人。

  5.3.4叉車交接

  5.3.4.1不同班次,上下班時必須進行交接,填寫《叉車使用交接工作表》后,讓接班人員知道叉車的狀態,以確保安全。

  5.3.4.2同班次不同叉車司機交接使用叉車時,必須進行口頭交接,以確保安全。

  5.3.5停放要求

  5.3.5.1車應停在指定地點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礙交通的地點,不得逆向停車。

  5.3.5.2駕駛員停車后,拉手剎車、掛空檔、切斷電路、將鑰匙取出后才能離開叉車,嚴禁叉車停放時留存鑰匙。

  5.3.5.3作業后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嚴禁將叉車停在緊急通道口、出入口、一般車輛停車處、消防設施旁等地方。

  5.3.5.4電動叉車長時間不使用時應關掉電源,柴油叉車長時間不使用時應關閉熄火開關。

  5.3.5.5電動叉車充電須要選用叉車專用配套充電器,要輕拿輕放,不得讓叉車電量耗盡,致叉車不能移動時才進行充電,這樣會縮短電瓶使用壽命,充完電后,應關掉電源,在拉出充電器插頭,將充電器掛好,嚴禁隨意亂放。

  5.3.5.6柴油叉車加油時必須將柴油機熄火,拔掉鑰匙,嚴禁攜帶火源或靜電來源,加完油后,應將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歸放原處,嚴禁相關工具隨意亂放。

  5.4叉車日常點檢、故障維修、定期檢查與保養、大修及年檢

  5.4.1叉車的日常點檢

  5.4.1.1叉車的日常點檢工作由各區域叉車駕駛員具體負責,叉車駕駛員每天每個班次要對叉車進行點檢,并將結果填寫到《叉車日常點檢表》中;若有故障,請及時通知上級領導,由部門主管通知物資采購部聯系外部供應商進行維修。

  5.4.1.2每周清洗叉車一次,并將空氣濾清器芯吹干凈,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請在充電前加足水,加水到浮標口位置為最佳,過多充電時會造成電解液溢出。

  5.4.1.3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剎車不正常或出現其它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設備維修科安排檢修,叉車司機不得私自拆修。

  5.4.1.4叉車使用部門應指定叉車駕駛員為叉車保養責任人,如違反上述規定,按照本辦法相應規定進行處罰。

  5.4.2叉車的故障維修

  5.4.2.1叉車發生故障時,叉車駕駛員應報告給上級領導,并立即停止叉車使用。

  5.4.2.2制造中心叉車出現故障后,維修程序:

  (1)叉車出現故障后,設備維修科能處理時,由設備維修科進行維修。

  (2)叉車出現故障后,設備維修科不能處理時,由設備維修科和行政科設備維修組共同進行維修處理,若還不能處理時,再由使用部門主管通知物資采購部,由物資采購部聯系外部供應商進行維修。故障車維修完畢后,叉車交回叉車使用部門。

  5.4.2.3物流部叉車出現故障后,維修程序:

  (1)叉車出現故障后,物流中心維修員能處理時,由維修員進行維修。

  (2)叉車出現故障后,物流中心維修員不能處理時,由行政科設備維修組和制造中心設備維修科共同進行維修處理,若還不能處理時,再由使用部門主管通知物資采購部,由物資采購部聯系外部供應商進行維修。故障車維修完畢后,叉車交回叉車使用部門。

  5.4.3叉車定期檢查與保養

  5.4.3.1叉車定期檢查與保養由制造中心設備維修科、物流中心維修員會同行政科設備維修組共同制定,并定期進行定期檢查與保養,叉車使用部門按規定的時間協助檢查與保養。

  具體實施標準如下:

  《叉車定期檢查與保養表》

  序號

  檢查項目

  檢查主要內容

  檢查周期

  檢查方法

  檢查判定標準

  檢查人

  備注

  1

  氣缸內壓力或真空度

  壓力或真空度是否在達標

  1次/月

  2

  氣門

  檢查與間隙調整

  1次/月

  3

  多路換向閥、升降油缸、傾斜油缸、轉向油缸

  是否漏油,運動過程中是否有卡滯現象

  1次/月

  4

  手、腳制動器的制動片與制動鼓

  制動片磨損

  制動鼓圓度

  間隙配合要求

  1次/月

  5

  發電機及起動電機

  安裝是否牢固與接線頭是否清潔牢固,檢查碳刷和整流子有無磨損

  1次/月

  6

  風扇皮帶

  松緊程度

  1次/月

  7

  油箱、過濾網及管路

  檢查有無腐蝕,損壞、撞裂情況

  1次/月

  8

  變矩器、變速箱

  檢查各零件磨損及配合間隙

  1次/月

  9

  檢查傳動軸軸

  承

  檢查軸承是否損壞,添加或更換潤滑油

  1次/月

  10

  檢查轉向器

  轉向盤的自由轉動量

  1次/月

  11

  拆卸清洗齒輪油泵

  檢查齒輪,殼體及軸承的磨損情況。

  1次/月

  12

  檢查轉向節

  有無損傷和裂紋,轉向橋主銷與轉向節的配合情況,拆檢縱橫拉桿和轉向臂各接頭的磨損情況

  1次/月

  13

  檢查輪輞連接螺栓

  是否松開或達到規定扭矩值

  1次/月

  14

  檢查腳制動與手制動踏板

  調整工作行程

  1次/月

  15

  檢查貨架、車架

  是否變形、拆洗滾輪、各附件固定是否可靠

  1次/月

  16

  拆檢各液壓油缸

  檢查起升油缸、傾斜油缸及轉向油缸密封件損情況

  1次/月

  17

  檢查全車電路系統

  儀表感應器,保險絲及各種開關

  1次/月

  5.4.4叉車大修及年檢

  5.4.4.1叉車的大修工作由叉車使用部門會同設備維修科(組)提出維修申請,再由物資采購部聯系叉車維保供應商進行維修。

  5.4.4.2叉車的年檢工作由特種設備管理員會同叉車使用部門、安全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再由物資采購部安排落實年檢工作。

  5.5叉車借用流程

  倉庫以外的其他部門如需借用叉車請到倉庫辦公司填寫叉車借用登記表,經叉車使用部門負責人審批后,由叉車司機駕車前去服務,叉車司機必須按照使用單位的要求,提供叉車服務。

  5.6處罰規定

  5.6.1使用叉車過程中違反規定的,依據《叉車違規處罰細則表》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考核處罰。

  《叉車違規處罰細則表》

  序號

  考核內容

  處罰標準

  備注

  駕駛員

  班組組長

  樓層/車間主管

  部門負責人

  1

  作業過程中,叉壞物資

  材料原價賠償

  2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2

  作業過程中撞壞、撞凹叉車、建筑物及公共財產

  按財產原價賠償

  20元/次

  20/次

  10元/次

  3

  違章作業:

  1、穿拖鞋駕駛;

  2、作業時,接打電話、玩游戲、收聽耳機、打瞌睡;

  3、超高、超重叉運貨物;

  4、倒車不觀察、轉彎過急,造成安全事故;

  5、叉運貨物下坡時未倒車前進;

  6、酒后駕車;

  7、貨物傾斜叉運;

  8、叉車貨叉上站人行駛;

  9、叉車超速行駛(限速5km/h);

  10、叉車帶病作業(主要指剎車失靈、限速器損壞、喇叭后視鏡儀表盤受損、轉向燈不亮、漏油、機油不夠、螺栓松動、水溫過高、水箱缺水、放電達80%未及時充電、輪胎磨損嚴重、電線破損、氣壓不足等);

  11、叉車停車不拔鑰匙或貨叉不落地;

  12、夜間不開燈駕駛叉車;

  13、故意損壞叉車;

  14、叉車單叉作業;

  15、將貨物升高長距離行駛;

  16、貨叉升起后,貨叉下站人;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4

  叉車未定期進行清潔(每班一次)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5

  作業完畢后,若未對車輛進行充電或故意不充電者,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6

  交接班時未對叉車進行點檢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7

  下班前,作業未完畢,擅自提前離崗或拖拉、延長裝卸貨時間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8

  在作業過程中,不服從主管正確指揮(違章指揮除外),故意刁難相關人員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9

  作業時,配備對講機;對講機未保持開機狀態或呼叫無應答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10

  車輛機油位、剎車油位、變速液油位不在規定液位之間,水箱缺水、電瓶缺補充液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11

  無證人員私自動用叉車

  100元/次

  (并處當事人罰款200元)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12

  違反本辦法第5.3《叉車使用》條款中任一條款時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5.6.2當月累計違規本管理辦法達5次以上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6.本辦法解釋權屬于x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

  7.相關文件

  《叉車安全操作規程》

  《叉車安全培訓教材》

  8.附件

  附件:《叉車日常點檢表》

叉車管理制度 篇7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xx公司廠區內叉車作業的管理內容、管理要求、權限等。

  2.規范性引用文件

  gb4387—84 《工業企業廠內鐵路道路運輸安全規程》

  gb5306—85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

  lsd3-ah-033《廠內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3.管理職責

  3.1.安全環保部負責叉車作業的安全管理監督

  3.2.安保科協助集團公司或政府部門對叉車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仲裁等工作。

  3.3.公司各部負責公司叉車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叉車及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制定叉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車輛管理

  4.1.1.叉車負責公司生產用物品的裝卸、輸送、擺放。

  4.1.2.集團內部調用叉車必須經各部副總批準。

  4.1.3.叉車載貨高度不準遮擋駕駛員視線。

  4.1.4.叉車的制動器、轉向器、喇叭、燈光和后視鏡必須保持齊全有效。行駛途中,如制動器、轉向器、喇叭、燈光發生故障時,應停車修復后,方準繼續行駛。

  4.1.5.非防爆叉車一般情況下禁止駛入防爆區域,特殊情況需駛入,必須經安全環保經理批準。

  4.1.6.除eps發貨、輔料運輸外,其他使用叉車的單位需填寫叉車使用任務單,并詳細說明用途和使用時間。

  4.1.7.叉車駕駛員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指揮。

  4.1.8.叉車管理部門有權拒絕75kg以下可由三輪車輛運輸的物品的.裝卸運輸。

  4.2.叉車駕駛員管理

  4.2.1.叉車駕駛員必須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領取叉車證。

  4.2.2.叉車駕駛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4.2.2.1.不準酒后駕駛車輛。

  4.2.2.2.不準在駕駛車輛時有妨礙安全行車的其它行為。

  4.2.2.3.不準將車交給無證的人駕駛。

  4.2.2.4.不準在身體過度疲勞或患病、有影響安全行車情況下駕駛車輛。

  4.2.2.5.駕駛室內不準超員坐人。

  附:

  叉車申請單

  申請部門

  申請時間

  預計耗時

  用車事由:

  申請人簽字

  申請部門主管簽字

  備注:1、此單由需要使用叉車的部門填制,交叉車管理的部門(各部門自行打印后填制)。

叉車管理制度 篇8

  叉車司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確保人員安全:嚴格的管理制度能降低工傷事故,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

  2. 提升作業效率:規范的操作流程和維護計劃能減少設備故障,提高物流效率。

  3. 遵守法規:符合國家關于特種設備管理和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4. 保持良好的企業形象:通過高效的叉車作業,展示企業的管理水平和專業素養。

叉車管理制度 篇9

  叉車使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

  1、安全保障:制度能規范操作行為,減少因不當操作導致的.事故,保護員工安全。

  2、生產效率:良好的設備管理和操作規程可以減少故障停機時間,提高生產效率。

  3、法規合規:遵守相關法規,避免因違規操作而產生的法律風險和罰款。

  4、資源節約:通過預防性維護,延長設備壽命,減少維修成本,實現資源的有效利用。

叉車管理制度 篇10

  1目的

  叉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規定了廠內叉車在使用、維護、保養、操作等相關注意事項及相關部門的.職責。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xx公司各部門(車間)。

  3職責

  3.1生產車間調度1臺電瓶叉車、倉儲、物流部調度2臺叉車。

  3.2調度部門負責叉車的日常使用、檢查、維護、保養;負責對操作人員的崗位安全教育培訓;負責編制車間叉車適用的安全管理規程或制度等工作。

  3.3各車間(部門)在使用叉車作業過程中,負責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及監護工作。

  4相關要求及程序

  4.1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4.1.1保證叉車的清潔衛生,定時對叉車進行清理與保養;

  4.1.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打手機。

  4.1.3嚴禁酒后開車。當司機身體患有疾病或過度疲勞有礙行車安全時,不準駕駛車輛;

  4.1.4不準穿拖鞋、高跟鞋駕駛車輛,著裝要符合安全要求。

  4.1.5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4.1.6行車中車輛不得突然緊急制動,不得做之字形行使,不準超過限速規定行使。

  4.1.7駕駛員應嚴格遵章守法,規范操作,安全行車。

  4.2駕駛前的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檢查啟動、運轉、制動性能、貨叉、輪胎,使之處于完好狀態。

  4.2.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

  4.2.3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油位及水箱水位。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4.2.4駕駛員在作業前應檢查車輛起重鏈、門架、裝卸工具、螺栓等是否牢固;并且檢查燈光、音響信號是否齊全有效,確認正常再啟動操作;啟動發動機后,聽察發動機運轉情況,檢查各儀表的指示狀況。

  4.3駕駛規定

  4.3.1使用叉車,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鑰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

  4.3.3當有機械問題不能自己進行修理的,部門需以通知單形式通知小車班進行檢查、維修。

叉車管理制度 篇11

  1、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2、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3、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滑行。

  4、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5、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10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6、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7、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8、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9、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1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1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1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1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15、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16、叉車不經過銷售公司領導同意,不得外出作業,后果自負。

叉車管理制度 篇12

  1.總則

  1.1叉車是我們公司最常用的運輸工具之一,為保障公司內叉車在使用、保養及檢修過程中的規范操作,特制定本規程;

  1.2使用范圍

  公司內使用的型號為cpcd50a、cpcd60a、cpcd70c、cpcd80c、cpcd90、cpcd100的內燃式平衡重式叉車。

  2.叉車的構造及主要零部件

  2.1叉車主要由動力裝置、輪式底盤和工作裝置三個部分組成;

  2.2主要零部件

  2.2.1安全設備:護頂架,喇叭,警告牌,后視鏡、倒車蜂鳴器,頂燈、轉向燈、倒車燈、尾燈、停車燈、示寬燈,門架。

  2.2.2操作裝置:制動器,操縱桿,制動桿,踏板,升降架。

  2.2.3動力裝置:發動機,蓄電池箱,車輪,燃油箱,工作油箱

  2.2.4平衡裝置:平衡重

  3.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3.1駕駛人員必須達到18周歲并經有關部門考核批準,發給合格證件后,方準單獨操作,嚴禁無證駕駛。實習司機不準上路運載貨物

  3.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

  3.3車輛發動前,應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液壓系統等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嚴禁帶病出車。

  3.4車輛在運行中和尚未停穩時,嚴禁任何人上下車和扒車、跳車。除司機室外,車輛的其它部位嚴禁乘人。

  3.5工作完畢后,必須將車輛剎穩并摘檔熄火,叉車的叉腳應放落地面。

  4.叉車載荷及車速的要求

  4.1載荷重量及尺寸要求

  4.1.1由于路面狀況及叉車的磨損情況,貨物重量不準超過叉車額定載重量的90%,當叉架升高時,載重量按照載荷曲線逐級降低;

  4.1.2寬,載荷中心是指貨物重心到貨叉垂直段前壁的水平距離。一般情況下,叉車的載荷中心為600mm,當貨物重心在載荷中心范圍內時,叉車能按額定起重量進行正常的裝卸作業。當超過重心超出載荷中心范圍時,即有可能破壞叉車的穩定性,叉車就不能按額定起重量進行裝卸作業。即當接近額定載重量時,貨物寬度不準超過1200mm(指的是額定重量時);

  4.1.3高度,如起重機起載貨物的額定高度為3000mm,但由于叉車的磨損及路面狀況的影響,貨物的高度不準超過2700mm。叉工件時,叉件升起高度不得超過叉車規定的最高高度的2/3 ,運行時叉件離地高度應在300mm-500mm之間;

  4.1.4長,貨物的長度不應超過叉寬的兩倍,當貨物過長時,可能會由于貨物重心的偏移而影響叉車的縱向穩定性;

  4.1.5速度限制,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號起步。行駛中如遇不良條件,應減速慢行。在廠區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出入廠門、車間、庫房門、轉彎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車間、庫房內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

  5.叉車日常保養

  叉車的保養分為四類,即日常保養,一級保養,二級保養、三級保養。日常保養通常每天要進行一次,每工作50小時后進行一級保養,每工作200個小時后進行二級保養,每工作600個小時后進行三級保養。

  5.1叉車的日常保養

  5.1.1檢查發動機曲軸箱和空氣濾清器內的機油量,燃油箱內的燃油量以及散熱器內的'冷卻水量,不足時按要求添加。

  5.1.2檢查蓄電池內電解液面的高度,視需要而添加,并保持蓋子氣孔暢通,極柱與導線接頭接合緊密牢固。

  5.1.3檢查液壓制動器和手制動器的自由行程及工作可靠性,并視需要加注制動液和排除系統內的空氣。

  5.1.4檢查視輪胎氣壓并清除嵌入胎紋的雜物。

  5.1.5檢查車輛液壓系統油箱中的工作油量及管路,接頭等處有無滲漏現象。

  5.1.6檢查滅火水箱的水位。

  5.1.7檢查儀表、燈光、喇叭等的工作情況。

  5.1.8上述各項檢查完畢后,起動發動機,檢查發動機的運轉情況,并檢查傳動系、制動系以及液壓升降等系統的工作是否正常。

  5.2叉車一級保養

  5.2.1檢查發動機的油量、機油粘度及機油中的臟污程度。

  5.2.2清潔蓄電池,視需要添加蒸餾水。

  5.2.3檢查風扇皮帶外表及其松緊度。

  5.2.4檢查變速箱、驅動橋及工作油泵、水泵驅動裝置有無異常噪聲。

  5.2.5按要求在離合器、制動器縱連桿各部位加注機油或潤滑脂。

  5.2.6檢查起升油缸、傾斜油缸活塞桿的磨損情況,若有輕微擦傷痕跡可用油石或細砂布磨平。

  5.2.6檢查并緊固輪胎的螺栓、螺母。

  5.3叉車二級保養

  5.3.1清洗發動機油底殼、曲軸箱及油濾清器內部,更換新機油。

  5.3.2清洗燃油箱并檢查燃油管路和油泵的接頭有無松動、漏油現象。

  5.3.3檢查分電器斷電觸點并調整期間隙。

  5.3.4檢查、緊固發電機各外露部位的螺栓。

  5.3.5檢查蓄電池的放電量,并視需要進行充電。

  5.3.6更換散熱器內的冷卻水。

  5.3.7檢查、調整離合器和制動器踏板的自由行程以及車輪制動器的制動間隙。

  5.3.8排放工作油箱底部的沉淀雜物和積水,清洗濾網并視情況添加新油。

  5.3.9檢查兩起重鏈的松緊程度是否一致。

  5.3.10檢查貨叉車卡鐵及貨叉踵部有無變形、開裂等現象。

  5.4叉車三級保養

  5.4.1調整氣門間隙。

  5.4.2測量氣缸壓力并檢查不合要求的原因。

  5.4.3檢查離合器的工作性能,視需要加以調整。

  5.4.4檢查方向盤的自由行程及轉向系拉桿的連接情況,并檢查轉向節銷和轉向扇形臂架銷軸的磨損情況。

  5.4.5檢查離合器及制動踏板軸的軸承磨損情況。

  5.4.6全面清洗叉車,并檢查和緊固所有外露部位的螺栓、螺母。

  6.叉車安全操作規程

  6.1檢查車輛

  6.1.1叉車作業前,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6.1.2檢查啟動、運轉及制動性能。

  6.1.3檢查燈光、音響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6.1.4叉車運行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6.1.5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

  6.1.6電瓶叉車除應檢查以上內容外,還應按電瓶車的有關檢查內容,對電瓶叉車的電路進行檢查。

  6.2起步

  6.2.1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6.2.2氣壓制動的車輛,制動氣壓表讀數須達到規定值才可起步。

  6.2.3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

  6.2.4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

  6.3行駛

  6.3.1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面高度應保持300-500mm,門架須后傾。

  6.3.2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刮碰。載物行駛時,如貨叉又升得太高,還會增加叉車總體重心高度,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6.3.3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6.3.4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發出信號、并禁止高速急轉彎。高速急轉彎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定而傾翻。

  6.3.5內燃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

  6.3.6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

  6.3.7載物行駛在超過7度和用高于一擋的速度上下坡時,非特殊情況不得使用制動器。

  6.3.8叉車在運行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前面的豐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6.3.9叉車運行時,載荷必須處在不妨礙行駛的最低位置,門架要適當后傾,除堆垛或裝車時,不得升高載荷。在搬運龐大物件時,物體擋住駕駛員的視線,此時應倒開叉車。

  6.3.10叉車由后輪控制轉向,所以必須時刻注意車后的擺幅,避免初學者駕駛時經常出現的轉彎過急現象。

  6.3.11禁止在坡道上轉彎,也不應橫跨坡道行駛。

  6.3.12叉車載貨下坡時,應倒退行駛,以防貨物顛落。

  6.4裝卸

  6.4.1叉載物品時,應按需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貨架,叉載的重量應符合載荷中心曲線標志牌的規定。

  6.4.2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的視線。

  6.4.3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6.4.4貨叉車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木墊等,以免碾壓物飛起傷人。

  6.4.5用貨叉叉取貨物時,貨叉應盡可能深地叉入載荷下面,還要注意貨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貨物或物件。應采用最小的門架后傾來穩定載荷,以免載荷向后滑動。放下載荷時,可使門架小量前傾,以便于安放載荷和抽出貨叉。

  6.4.6禁止高速叉取貨物和用叉頭與堅硬物體碰撞。

  6.4.7叉車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

  6.4.8叉車叉物作業,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6.4.9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處墜落事故。

  6.4.10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物品。

  6.4.11不準在碼頭岸邊直接叉裝船上貨物。

  6.4.12禁止使用單叉作業。

  6.4.13禁止超載作業。

  7.檢查資料留底

  7.1行車前檢查

  7.1.1按規定項目、標準檢查車輛各部技術狀況,使之處于完好狀態。

  7.1.2行車前應檢查車輛行駛證、駕駛證等行車所必須的各種證件,嚴禁缺證、少證、無證駕車。

  7.2行駛

  7.2.1廠內叉車司機在行駛時必須嚴格遵守《廠內交通安全管理標準》和《安全生產守則》。

  7.2.2起步前應觀察叉車四周情況,(氣壓或制動的車輛,制動氣壓表讀數須達到規定值方可起步)確認安全后鳴笛起步。

  7.2.3廠內叉車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500毫米,門架須后傾。

  7.2.4叉車在運行時,不準任何人上下車,叉車除駕駛室內其它部位嚴禁站人。

  7.2.5廠內叉車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過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刮撞。禁止急剎車和急轉彎。

  7.2.6廠內叉車工作時,起落必須平穩,如有必要須用繩子、索鏈封牢固。必須嚴格按本車載荷曲線圖所規定的數值叉運貨物,嚴禁超載。

  7.2.7廠內叉車載物行駛在超過7°和用高于一檔的速度上下坡時,非特殊情況不得使用腳制動器。

  7.2.8廠內叉車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于空中,卸貨后應先降起重架后行駛。

  (11)廠內叉車叉載物品時,貨物重量應平均分擔在兩貨叉上,貨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貨架。小件貨物應放入集物箱(板)內,防止掉落。插車所載物品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

  (12)在進行物品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如果用吊車裝卸工件,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

  (13)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墊木(貨盤)和叉頭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員。

  (14)在廠區和施工現場,時速不準超過十公里,出入廠門、車間、庫房和施工現場時,時速不準超過3公里。叉車行駛時注意觀察,防止刮撞傷人。

  (15)廠內插車在貨叉升降時,起重架應與地面前傾,不得使起重架前傾。

  (16)廠內叉車的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車叉物升降時,貨在近處禁止有人。

  (17)嚴禁用貨叉等屬具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禁止單叉作業或用貨叉頂物、拉物,禁止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物品,禁止用貨叉挑翻貨盤的方法卸貨。禁止高速叉取物品。

  (18)不準在碼頭岸邊直接叉裝船上的物品和不準在火車車廂邊緣直接叉裝物品。

  (19)叉車中途停止發動機怠速運轉時,應使門架后傾。當發動機熄火停車時,應將起重滑架落下,使貨叉水平置于地面上。

  (20廠在廠內,車間內和施工現場停放車輛時,司機不準離車,如需暫時離開時,必須把鑰匙拔下,電閘拉下。

  收車后保養

  (21)檢修車輛時,應將變速桿置于空檔,采取制動、掩輪以及支頂擔重滑架等防護措施。

  (22)清潔叉車及起重滑架;緊固螺絲;檢查補充燃油、潤滑油等。

  蓄電池叉車除應遵守上述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外,還應遵守蓄電池車的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叉車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條目的:為加強叉車的安全管理,確保叉車安全運行,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列》等法律法規,特制定叉車隱患排查制度。

  第二條叉車安全管理部門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依據公司制定的有關特種設備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從部門負責人到操作員工,認真開展隱患自查工作。

  第三條各種檢查、檢驗檢測機構和政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監察中發現的本公司叉車存在的隱患,接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后,叉車安全管理部應立即逐項制定整改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事故隱患的整改。因故未能按時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應將原因、臨時措施和整改計劃書面報告公司。

  第四條公司對叉車安全管理部門的'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復查、驗收。發現沒有正當理由而又不能按時整改的,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考核。

  第五條叉車安全管理部門確認叉車經整改隱患消除后,應在有關書面檢查材料上簽字。對于政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下發的《安全監察指令書》或檢驗檢測機構《檢驗結果通知單》提出的隱患,叉車安全管理部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整改情況報相關安全監察或檢驗檢測機構。

  第六條對于因生產等原因不能(或難以)及時整改的隱患,叉車安全部門應進行風險評估,對重大的、難以容忍的隱患,必須及時予以消除。其他嚴重程度的,應當制定監控方案,落實監控措施、監控責任、整改期限。監控措施由叉車安全管理部門上報公司領導簽字批準后實施。重大隱患的監控方案需報告發現該隱患的特種設備安監部門或檢驗機構備案。

  第七條對于以本公司能力難以整改的隱患和一旦發生事故可能造成嚴重影響的重大隱患,叉車安全管理部門應以公司名義書面報告本地政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協助整改。

  第八條對于叉車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超過特種設備設計使用年限或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或者經檢驗檢測不合格又無法消除安全隱患,叉車安全管理部門應報告公司領導后予以報廢,并由安全管理部門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第九條叉車安全管理部門應及時將隱患整改資料存入叉車安全技術檔案中,并交由專人保存。

叉車管理制度 篇14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xx公司廠區內叉車作業的管理內容、管理要求、權限等。

  2.規范性引用文件

  gb4387—84《工業企業廠內鐵路道路運輸安全規程》

  gb5306—85《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

  lsd3-ah-033《廠內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3.管理職責

  3.1.安全環保部負責叉車作業的安全管理監督

  3.2.安保科協助集團公司或政府部門對叉車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仲裁等工作。

  3.3.公司各部負責公司叉車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叉車及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制定叉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車輛管理

  4.1.1.叉車負責公司生產用物品的裝卸、輸送、擺放。

  4.1.2.集團內部調用叉車必須經各部副總批準。

  4.1.3.叉車載貨高度不準遮擋駕駛員視線。

  4.1.4.叉車的制動器、轉向器、喇叭、燈光和后視鏡必須保持齊全有效。行駛途中,如制動器、轉向器、喇叭、燈光發生故障時,應停車修復后,方準繼續行駛。

  4.1.5.非防爆叉車一般情況下禁止駛入防爆區域,特殊情況需駛入,必須經安全環保經理批準。

  4.1.6.除eps發貨、輔料運輸外,其他使用叉車的單位需填寫叉車使用任務單,并詳細說明用途和使用時間。

  4.1.7.叉車駕駛員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指揮。

  4.1.8.叉車管理部門有權拒絕75kg以下可由三輪車輛運輸的`物品的裝卸運輸。

  4.2.叉車駕駛員管理

  4.2.1.叉車駕駛員必須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領取叉車證。

  4.2.2.叉車駕駛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4.2.2.1.不準酒后駕駛車輛。

  4.2.2.2.不準在駕駛車輛時有妨礙安全行車的其它行為。

  4.2.2.3.不準將車交給無證的人駕駛。

  4.2.2.4.不準在身體過度疲勞或患病、有影響安全行車情況下駕駛車輛。

  4.2.2.5.駕駛室內不準超員坐人。

叉車管理制度 篇15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叉車管理,保證各項工作有序、安全運行,特制訂本辦法。

  二、試用范圍

  公司范圍內所有叉車及叉車駕駛人員。

  三、各部職責

  1、負責維持廠區交通秩序,按管理規定進行交通安全檢查并對相關人員進行考核.

  2、行政部負責叉車駕駛員的委外培訓及特種證件的審核、保管工作。

  3、叉車組長/班長負責公司所有叉車調度、日常保養、安全使用、叉車人員培訓及考核工作。

  4、制造廠各部負責本部門叉車的使用和駕駛人員的調度、管理。

  5、工務部負責公司所有叉車的二、三級維護保養及維修,并負責對叉車人員進行叉車保養知識培訓。

  6、成本課負責叉車所需物資的計劃提報,及物資管理、以及公司所有叉車的調配工作。

叉車管理制度 篇16

  叉車安全檔案至少包含叉車臺帳、叉車作業人員臺帳、叉車安全技術檔案。為了確保本單位橋式起重機安全檔案齊全完好,特訂立起重機械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一、叉車臺帳

  叉車臺賬由機動部負責建立保管,內容至少包含叉車名稱、型號、種類、緊要技術參數、制造單位、購置時間、檢驗情況、使用狀態、重點維護和修理情況及其它更改情況。

  二、叉車作業人員臺帳

  叉車作業人員臺賬叉車作業人員臺帳由綜合管理部建立保管,內容至少包含姓名、作業類別、作業證號、取證時間、換證情況,事故記錄。

  三、叉車安全技術檔案機動部負責

  1、叉車安全技術檔案是便利日常管理、供應工作見證的`緊要資料,應包含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

  2)叉車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和維護、保養手冊、電氣原理圖等隨機技術文件和資料;

  3)叉車、車輛驗收檢驗、定期檢驗報告和使用單位自行檢查記錄;

  4)叉車的日常使用情形記錄;

  5)叉車的運行故障與事故的記錄和應急救援演習記錄; 6)叉車訂購、改造情況記錄。

  7)叉車改造、大修方案,改造、維護和修理情況記錄。 2、檔案資料均應分類、注冊登記、編制索引,不得遺失和混裝,每年進行一次普查。每臺叉車均應進行統一編號,以便日常管理。

  3、使用單位更改時,應當隨機移交檔案。

  4、相關人員應適時填寫有關記錄,并存入相應的技術檔案。 5、叉車安全技術檔案由叉車機動部負責保管,叉車安全技術檔案為永久保管,只有當該叉車報廢后技術檔案方可銷毀。

  6、叉車安全技術檔案一般不外借、外傳。如需借用,應辦理借用登記手續,用完后適時歸還。

  7、常用資料如有需要復印,可以由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由檔案管理人員復印分發,并記錄在案。

  8、叉車安全技術檔案資料如有遺失、損壞,應適時上報,設法挽救,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懲罰。

叉車管理制度 篇17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內部機動叉車安全管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杜絕公司內部機動車輛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機動工業車輛安全規定》等規定,特制定本規定,即日開始執行。

  二、適用范圍

  貨物的轉移搬運、原材料的裝卸、在制品的安裝調試、半成品、成品的堆放。

  三、使用要求

  在手動叉車無正常法搬運、轉移貨物的情況下,可以向物流部相關人員申請;然后填寫《叉車使用申請單》,得到上級領導的審批,方可安排叉車作業。

  可以使用叉車的情況下,分為以下幾點(特殊情況除外):

  3.1當物料體積、重量、高度等原因,人工手動叉車無法正常搬運、轉移物品的情況下;

  3.2裝貨、卸貨的時候,物品較為笨重人工無法裝卸的時候;

  3.3在安裝調試的時候,需要調動大型物件的情況下;

  3.4生產車間需要挪動大型機械的時候

  3.5在維修車間機械設備的時候。

  四、注意事項

  4.1經培訓并持有駕駛執照的司機方可開車;

  4.2在開車前檢查各控制和警報裝置,如發現損壞或有缺陷時,應在修理后操作;

  4.3搬運時不應超過規定負荷,貨叉須全部插入貨物下面,并使貨物均勻放在貨叉上,不許用單個貨叉尖挑貨物;

  4.4平穩地進行起動、轉向、行駛、制動和停止,在潮濕的`或光滑的路面,轉向時須減

  速;

  4.5裝物行駛應把貨物放低,門架后傾;

  4.6坡道行駛應小心行駛,在大于十分之一的坡道是行駛時,上坡應向前行駛,下坡應

  后退行駛,上、下坡忌轉向,叉車在行駛時,請勿進行裝卸作業;

  4.7行駛時應注意行人、障礙物和坑洼路面,并注意叉車上方的空隙;

  4.8不準人站在貨叉上,車上不準載人;

  4.9不準人站在貨叉下,或在貨叉下行走;

  4.10不準從司機座以外的位置上操縱車輛和屬具;

  4.11不要搬運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貨物,小心搬運尺寸較大的貨物;

  4.12起升高度大于3米的高門架叉車應注意上方貨物掉下,必要時須采取防護措施;工

  作時應盡量使門架后傾,并在最小范圍內作前后傾;

  4.13加燃油時,司機不要在車上,并使發動機熄火,在檢查電瓶或油箱液位時,

叉車管理制度 篇18

  1.目的

  為規范公司叉車管理,物品的有序搬運,并確保叉車駕駛安全,正常運行,特制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叉車駕駛人員

  3.制度規定

  3.1職責

  3.1.1儲部負責班組所有叉車調度、日常檢查、保養、安全使用、叉車人員的管理工作

  3.1.2汽修班負責叉車的日常維修、維護工作

  3.1.3定時填寫、叉車檢查記錄>、維修記錄>

  3.2資格要求

  3.2.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國家相關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3.2.2叉車在進廠使用前,應由安環部對叉車進行全面的技術驗收后方可啟用,并建立相關資料

  3.3駕駛前檢查

  3.3.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3.2.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

  3.2.3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液壓油等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3.4駕駛規定

  3.4.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3.4.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3.4.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三心二意

  3.4.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3.4.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3.4.6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3.4.7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控制在5-10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叉車上安裝的限速設置不得私自改動

  3.4.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應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3.4.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3.4.10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4.3.11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4.3.12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4.3.13嚴禁超載行駛

  3.5裝卸規定

  3.5.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3.5.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3.5.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3.5.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3.5.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3.5.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3.5.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3.5.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3.6停放要求

  3.6.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3.6.2停放后將方向桿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3.7保養規定

  3.7.1日常維護,每班接班后

  3.7.2清洗叉車上污垢、泥土和垢埃,重點部位是:貨叉架及門架滑道、發電機及起動器、蓄電池電極叉柱、水箱、空氣濾清器

  3.7.3檢查各部位的緊固情況,重點是:貨叉架支承、起重鏈拉緊螺絲、車輪螺釘、車輪固定銷、制動器、轉向器螺釘

  3.7.3檢查腳制動器、轉向器的可靠性、靈活性

  3.7.4檢查滲漏情況,重點是:各管接頭、柴油箱、機油箱、制動泵、升降油缸、傾斜油缸、水箱、水泵、發動機油底殼、變矩器、變速器、驅動橋、主減速器、液壓轉向器、轉向油缸

  3.7.5放去機油濾清器沉淀物

  4.附則

  4.1本制度制(修)訂及解釋權歸倉儲部所有

  4.2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執行

叉車管理制度 篇19

  為加強公司內(以下簡稱廠內)叉車的安全管理,提高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保障作業安全,根據公司特種車輛管理制度相關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一、安全技術要求

  1、車輛應車容整潔、車身周正。

  車輛的裝備、安全防護裝置及 應齊全有效。

  2、全車各部位在發動機運轉及停車時應無漏油、漏水、漏電、漏氣現象。

  3、車輛照明及指示燈具應安裝牢固、齊全有效。

  燈泡要有保護裝置,不得因車輛震動而松脫、損壞、失效或改變光照方向。

  所有燈光開關應安裝牢固,開關自如,不得因車輛振動而自行開關。

  4、車輛均應設置喇叭,其性能應可靠。

  5、車輛的各種儀表應齊全且靈敏有效。

  二、安全管理

  各廠應加強對叉車的安全管理,保證廠內叉車的安全運行:

  1、廠內叉車駕駛人員應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培訓,考核、發證后上崗。

  2、廠內叉車由各單位廠委會直接調度,其他人不得隨意安排。

  3、叉車由專人駕駛并由專人嚴格按車輛說明書進行維護保養。

  車輛鑰匙由專人(廠辦主任和駕駛員)保管,不得交廠外或無證人員使用。

  4、廠內叉車應逐臺建立安全技術管理檔案,其內容包括:

 、俨孳嚦鰪S的技術文件和產品合格證;

  ②使用、維護、修理和自檢記錄;

 、鄄孳囀鹿视涗。

  5、叉車原則上不允許出廠,如因特殊情況(外部支援或修車等)需要出廠時,必須辦理出門證(或派車單),經分廠廠長批準,由車間主任以上干部全程監護,直至車輛回廠。

  若廠與廠之間需要借用叉車,除辦理出門證(或派車單)經被借用廠廠長批準外,必須由借用廠車間主任以上干部對廠與廠之間的路程(包括來與回)全程監護。

  6、廠內外行駛時,需嚴格注意操作安全和交通規則,必須注意信號燈、欄桿、警鈴及各種警告標志。

  不得酒后駕車,不得超載,不得違規帶人,不得在廠外進行任何物資轉運作業。

  7、駕駛人員身體過分疲勞或患病有礙安全行車時,不準駕駛車輛。

  駕駛前先檢查車輛的制動器、轉向器、喇叭、燈光、后視鏡、油箱等部件是否完好有效,確認正常后才可進行工作;

  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

  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鳴響喇叭;

  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或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8、行駛時,叉車貨叉應距地面200-300毫米,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

  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載有物料下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嚴禁空檔滑行;

  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應減速慢行,并鳴響喇叭;

  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時,要減速慢行,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9、叉車行駛時,應按指定道路限速行駛,并與道路邊緣保持一定距離,嚴禁超速、搶道、占道。

  運輸中途需要停車且駕駛員需要離開時,必須將貨叉平放地面并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后方可。

  10、叉車進入硫磺庫、氨站、編織袋庫等,必須帶阻火器。

  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化學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車輛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11、叉車裝卸時必須做到:

  ①裝運貨物嚴禁超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

  ②運送松散的貨物、不易穩定之物件前(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等)應將其固定牢固,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和轉運;

 、墼瓌t上不允許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確實需要時,必須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軣o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嚴禁有人停留。

  12、在檢查叉車水箱、油箱等液位、溫度時,要采取相應安全防范措施,避免燙傷或機械傷。

  三、罰則

  1、叉車駕駛人員無證上崗者一律開除,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的,處責任人20-200元/次的罰款;

  如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全額賠償。

  本管理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叉車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為了規范本單位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防止發生廠內機動車輛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機動工業車輛安全規范》等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廠內機動叉車的安全使用、日常管理及叉車事故應急處理。

  三、崗位職責

  (一)主要負責人崗位職責

  1、貫徹和遵守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建立、健全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簽訂《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管理目標責任書》和《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承諾書》,層層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工作計劃,并監督落實,確保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

  2、應當根據單位特種設備情況和相關要求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設置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均應當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特種設備管理工作。

  3、確保特種設備必要的經濟投入和人員保障,定期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特種設備事故隱患,檢查方案、內容和情況要記錄在案。

  4、加強對本單位作業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并根據公司安全會議制度要求,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分析、解決特種設備存在的問題和隱患。

  5、制定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預案,并督促組織開展演練。及時、如實報告特種設備事故,并按“四不放過”原則,分析原因,完善措施。

  (二)安全員崗位職責

  1、貫徹落實廠內機動車輛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規范、標準;

  2、組織司機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

  3、參加制定或修訂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

  4、廠內機動車輛各項制度、規程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5、督促檢查廠內機動車輛的維修保養計劃的實施;

  6、解決廠內機動車輛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如不能解決應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三)司機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場內機動車輛安全規范,嚴格遵守廠內機動車輛操作規程,杜絕違章操作;

  2、認真做好“班前檢查”工作,確保車輛安全性能;

  3、嚴格按規定保管好鑰匙,人離車輛鑰匙不得留在車上;

  4、不超車、不開病車、不開無牌車輛、不酒后開車;

  5、隨身攜帶作業人員證書,自覺接受安全檢查;

  6、積極參加特種設備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7、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本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或負責人報告,并及時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第二章管理規定

  一、安全技術檔案管理

  1、應逐臺建立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技術檔案。

  2、檔案由專門人員管理,借閱后應及時歸還。

  3、檔案至少應包括:隨機文件資料(包括備品備件和專用工具清單、使用和維護說明、產品質量合格證明等)、定期安全檢驗報告、班前檢查記錄和維修保養記錄、事故記錄等。

  二、使用登記、變更與報廢

  1、每臺廠內機動車輛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使用單位為應當填寫《登記卡》或《注冊登記表》(按照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要求),并按規定向所在地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有關資料,辦理使用登記,領取使用證后方可投入使用。

  2、使用租賃的廠內機動車輛,均由產權單位向設備使用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使用登記,交使用單位隨設備使用。

  3、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狀況發生變化、長期停用、移裝或過戶,應向原辦理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4、使用設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變更登記:在原使用地未辦理使用登記的;在原使用地未進行定期檢驗或定期檢驗結論為停止運行的;在原使用地已經報廢的;擅自變更使用條件進行過非法修理改造的;無技術資料和銘牌的;存在事故隱患的;安全狀況等級不符合要求或者使用時間超過限定的。

  5、廠內機動車輛報廢時,應當將使用登記證交回原辦理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予以注銷。

  三、維修保養

  1、根據廠內機動車輛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使用年限、易損件磨損程度以及故障情況,編制廠內機動車輛的年度、月、周、日維修保養計劃。

  2、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人員應隨時掌握維修保養計劃的落實情況,并負責監督檢查,使廠內機動車輛維修保養制度化、規范化。

  3、維修保養工作切忌走過場、敷衍了事,維修保養人員應建立設備維修保養檔案記錄,應將每次維修情況、維修內容更換配件情況用文字記錄備案。

  4、當廠內機動車輛發生故障時,維修人員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故障現象,分析判斷故障原因,并針對故障原因實施有效地維修處理。當故障不能立即消除時,要詳細記錄,并及時上報。

  5、操作人員對所使用的廠內機動車輛要做到“四懂、三會”(懂結構、懂性能、懂規程、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發現設備運轉不正常、超期不檢驗、安全裝置不符合規定應立即上報。

  四、安全教育和培訓

  1、根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配置標準》員工換崗和調動情況,制訂從事廠內機動車輛作業人員的申報、培訓、申請考核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計劃。

  2、當對廠內機動車輛作業人員進行條件審核,保證作業人員的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3、從事廠內機動車輛工作的新職工和實習人員,入廠時應進行安全教育,在指定的人員帶領下工作,經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

  4、廠內機動車輛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到期前3個月,應提出復審申請,逾期未申請復審或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繼續從事廠內機動車輛的作業;

  5、廠內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必須經有關部門組織的專業技術、安全操作考試合格,發給駕駛證,方準駕駛;

  6、定期進行安全教育,每年進行一次訓練和考試,經考試合格,方準繼續操作;

  7、從事廠內機動車輛作業的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格檢查。經檢查合格者,方能繼續擔任原職工作;

  8、運輸、裝卸作業人員作業時應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五、檢查與考核

  1、每班出車前必須進行“班前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燃油儲油量;油管、水管、排氣管及各附件有無滲漏現象;工作油箱的容量是否達到規定的容量;車輪螺栓緊固程度及各輪胎氣壓是否達到規定值;轉向及制動系統的靈活性和可靠性;電氣線路是否有搭鐵、接頭是否有松動現象;喇叭、轉向燈、制動燈及各儀表工作是否正常。

  2、編制所使用的廠內機動車輛年度檢查計劃,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檢查計劃的執行情況。

  3、查查維修人員對在用的廠內機動車輛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做好記錄,在對在用廠內機動車輛進行自行檢查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4、單位負責人要組織力量,采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對所使用的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尤其是要檢查是否存在“違章、麻痹、不負責任”的不良現象和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5、分公司對日常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于考核,對安全檢查情況進行通報,并根據安全檢查考核標準對不同情況給予獎懲,以起到鼓勵和警示作用。

  六、事故報告

  1、一旦發生廠內機動車輛事故,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并立即報告主管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2、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或者業主)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事故發生地點、時間(年、月、日、時、分);事故設備名稱;事故類別以及事故概況;人員傷亡、經濟損失。

  3、事故發生部門及有關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地向事故調查組提供有關設備及事故的情況,如實回答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并對所提供情況的真實性負責,按有關規定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4、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做到事故發生原因不查清不放過、整改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沒有接受教育不放過、相關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

  七、安全操作規程

  1、開車前對車況進行檢查,油位、水位、輪胎、踏板等。

  2、禁止超載、偏載、超高、超速,搬運超長、超寬貨物時,駕駛要特別小心,減速行駛,慢速轉向和升降。

  3、禁止人員身體任何部位進入門架機構或門架和車身之間,禁止人員站在貨物上或從貨架下穿越。

  4、禁止用貨叉尖擠推或提升貨物,禁止用叉車推拉貨物,防止造成貨物損壞或墜落;當剎車或轉向系統出故障時,不可用另一臺叉車來拖拉,否則,易發生無法預測的事故。

  5、禁止突然操縱手柄,無論在滿載或空載狀態下,都要慢速操縱液壓控制手柄;貨叉位于高位時,如果突然操縱手柄,會造成貨物墜落或叉車傾翻的危險;不要急停、急降貨架。

  6、升降貨物時,應先停車;門架前傾時,禁止貨架上升和裝卸貨物;叉貨狀態下,門架不可前傾。

  7、禁止跳上、跳下叉車。上下叉車時,手抓住把手,腳踩在踏板上;上下叉車時,不能抓方向盤或操縱桿。

  8、禁止貨叉、托盤上帶人,不允許除司機以外的人員乘坐叉車,不允許用人來代替平衡重。

  9、禁止野蠻駕駛,不要在踩下加速踏板的情況下,打開鑰匙開關;不要突然地起動、制動或轉向,以防造成貨物墜落叉車傾翻;不要輾過散落在路面上的擋板或障礙物;不要駛入軟地面;在潮濕、滑溜、不平或傾斜等路面上行駛時,請降低行駛速度。

  10、駕駛叉車時不要穿寬松的衣服,以免被掛住;當感到疲倦,思想不集中,用過麻醉劑或喝過酒后,不得駕駛叉車。

  11、確定工作環境處于安全狀況,包括良好的`路況和充足的照明。

  12、保持叉車特別是駕駛室清潔,駕駛室里不要放工具或其他物品以免妨礙操縱桿或踏板的動作;當手濕滑或有油污時,操作叉車是危險的,不得操作叉車。

  13、多人協作工作時,要和同事互相配合好,當確定料包已掛好且掛包人已安全后,方能啟動車輛。

  14、在較差的道路條件下作業,起重量應適當降低,并降低行駛速度。

  15、在裝載貨物時,應按貨物大小來調整貨叉的距離,貨物的重量應平均的由兩貨叉分搭,以免偏載或開動的貨物向一邊滑脫。貨叉插入貨堆后,叉臂應與貨物一面相接觸,然后門架后傾,將貨叉升起離地面200毫米左右再行駛;叉車行駛時,門架后傾到位使貨物穩定;行駛時(有載或無載),貨叉和地面的距離應保持在150-200毫米。

  16、嚴禁高速急轉穹行駛,起升或下降貨物等,轉彎時要減速慢行并鳴號,運載貨物行駛時不得作急剎車,以防貨物滑出。在搬運大體積貨物時,貨物擋著視線,叉車應倒車低速行駛。

  17、嚴禁停車后讓發動機空轉而無人看管,更不允許將貨物吊于空中而駕駛員離開駕駛位置;叉車在中途停車,發動機空轉時應后傾收回門架,當發動機停車后應使滑架下落,并前傾使貨叉著地。

  18、在工作過程中,如果發現可疑的噪音或不正常的現象,必須立即停車檢查,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在沒有排除故障前不得繼續作業。

  19、駕駛過程中,要注意行進路線及周圍環境狀況,確保門架與屋頂以及出入口之間具有一定的安全間隙。

  20、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動用叉車。

  八、事故現場處置

  (一)危害性分析

  1、廠內機動車輛在作業時,行駛在生產經營區的道路,進入庫房等場所車輛發生故障,駕駛員違章行駛作業等原因,可導致車輛對周邊人員的傷害的事故,造成人員受傷,嚴重者可死亡。

  2、提升重物動作太快,超速駕駛,突然剎車,碰撞障礙物,在車輛前部有重物時下斜坡、橫穿斜坡或在斜坡上轉彎、卸載,在不合適的路面或支撐條件下運行等,都有可能發生翻車。

  3、超過車輛的最大載荷;與建筑物、管道、堆積物及其他車輛之間發生碰撞;樓板不牢固或承載能力不夠(地面層除外),有可能發生意外安全事故。

  4、如果設備不合適,會造成載荷從叉車上滑落的事故。

  5、電纜線短路、油管破裂、粉塵堆積或電池充電時產生氫氣等情況下,都有可能導致火災或爆炸。運載車輛在運送可燃氣體時,本身也有可能成為引火源。

  (二)預防措施

  1、駕駛人員應持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從事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作業。

  2、廠內機動車輛屬特種設備,必須到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并按期進行安全檢測。

  3、加強對車輛維護保養,不得帶病行駛,不得使用報廢車輛。

  4、運載人員的廠內機動車輛不得超過額定人數,其他車輛不得運載人員。

  5、加強對車輛的安全管理,嚴格按照機動叉車操作規程操作,規范廠內機動產量安全管理。

  (三)現場應急

  1、當廠內機動車輛發生故障后,駕駛員應立即停車,防止發生其他事故,及時對車輛進行檢修,并及時上報領導。

  2、當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時,駕駛員立即向周圍人員及領導報警。

  3、領導接到報警后,立即到事故現場進行救護指揮,并通知相關救護、保衛等人員到事故現場,展開自救工作。

  4、受傷人員肢體骨折,應采取傷肢固定措施,有出血采取止血措施,并立即送往醫院救治;如果受傷人員壓在運載物資下面,應立即搬開貨物,搶救受傷人員,若傷情嚴重,在搶救受傷人員的同時,應立即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報警。

  5、發生重傷、死亡事故,應保護好現場,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叉車管理制度 篇21

  1、叉車班長在儲運部部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2、叉車班長對公司全部叉車的維護和修理、保養及使用統一管理。

  3、諳習并執行叉車有關的.國家政策、法規,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不絕完善叉車的管理工作,檢查和矯正叉車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4、諳習叉車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5、監督叉車作業人員認真執行叉車安全管理規定。

  6、編制叉車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計劃,并監督執行。

  7、幫忙機動部按國家規定要求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申請定期監督檢查。

  8、依據單位職工培訓制度,組織叉車作業人員參加有關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和組織內部學習。

  9、組織、督促、聯系有關部門人員進行叉車事故隱患整改。

  10、參加組織叉車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適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叉車事故的情況。

  11、參加建立、管理叉車技術檔案和原始記錄檔案。

  12、按要求參加應急救援演習。

叉車管理制度 篇22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管理,確保操作人員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操作證后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作。

  第二條操作人員的培訓包括:外委培訓(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第三條公司內叉車作業人員培訓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新進作業人員取證培訓實行外委培訓,黨規業務知識實行內部培訓。

  第四條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建立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換證考試,保持操作證的有效性。

  第五條安全管理部門每年編制當年度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準后實施。

  第六條單位內部培訓由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1年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范及技術標準的學習;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叉車使用、維護、保養知識;叉車事故的案例分析;叉車安全事故及防范和應急措施、自救知識;叉車有關安全管理知識、技術知識和崗位操作技能的學習,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必須做好相應的記錄。

  第七條參加外委培訓(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的人員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第八條叉車操作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處分。

叉車管理制度 篇23

  1.出車前必須嚴格檢查叉車的制動系統、液壓系統、前后大燈、警報裝置、輪胎氣壓是否良好,如發現異常,必須排除后方可作業。

  2.行駛中司機必須集中精力駕駛,應特別注意影響視線的角度和高空障礙,不得盲目行進。

  3.作業時,在貨物前停車,確認貨物及質量位置,裝貨后,將貨叉升至距離地面5-10cm的高度,確認裝載的貨物無異常方可作業。

  4.作業時發現貨物松散、不正或者不穩時,馬上停止作業,待整理完好后方可作業。

  5.貨物太高影響視線應倒行,倒車時要減速,轉彎時要注意外側方向。

  6.絕對禁止貨叉在距地面很高的位置上裝載重貨行駛,防止重大物件從貨叉上滑落發生事故。

  7.作業時,如發現作業區人員混亂、有打鬧、亂竄情況,馬上停止作業,待排除后方可作業。

  8.進出集裝箱時,要注意貨物的'高度,以及叉車兩側是否有人,對協助叉車作業的人員,必須待人員出箱后方可作業。

  9.因檢修車輛而進入貨叉下方時,為防止貨叉突然落下,必須使用安全支柱。

  10.汽車到貨作業前,應檢查貨車的整體配載情況,采取合理安全的作業順序。

  11.停車時,車要停在安全平地,貨叉落地,立柱前傾,關閉發動機,拉緊手剎車,拔下鑰匙。

  12.嚴禁駕駛員把叉車鑰匙借給他人用于作業,特別是無證人員.

  13.在場站作業叉車速度必須控制在5km,嚴禁超速.特別是空車在轉彎時一定要慢行并控制時速.

  14.作業后,要及時把作業的托盤和踏板歸置到安全位置,以防車輛機械碾壓造成安全隱患.

  15.作業時應以其他人員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離,叉車行進中禁止載人。

  16.叉車駕駛員在扒箱作業出集裝箱時,一定注意瞭望車輛后面是否有人員、車輛及貨物并控制車速.。

叉車管理制度 篇24

  一、目的:

  制定公司叉車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確保叉車駕駛安全,減少事故發生。

  二、職責

  1、管理部負責規劃并維持廠區交通秩序,負責公司叉車駕駛人員的培訓考證工作。

  2、公司所屬叉車由各使用部門指定專人負責檢查與保養。

  3、安管部門負責監督稽查廠內叉車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發現不合格事即開具異常矯正單并追蹤改善。

  三、規定

  1、使用前須按照國家的相應法律法規進行車輛的安全檢查,確保車輛的各部件技術狀況處于完好狀態,并讓車輛空載運轉2分鐘;

  2、起步前應觀察四周,確認附近無障礙物和人員作業時,先鳴笛(或燈光)后起步,載重時起步須用低速檔位;

  3、空載行駛時貨叉距地面10CM~20CM;載貨行駛時貨叉離地高度15CM~20CM,起升門架須后傾到限;

  4、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過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刮撞;卸貨后應先降落起重架后行駛;

  5、如遇前面有人,應當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車路線。

  6、轉彎時須提前減低車速,禁止高速急轉彎;

  7、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

  8、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

  9、叉載物品時,應按需要調整兩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貨架;小件貨物應放入集物箱(板)內,防止掉落。

  10、后退時左手應抓握方向盤,右手抓住后扶手,臉朝右后方目視確認行進路線并有蜂鳴器提示行人注意。

  11、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特殊情況載物高度影響前行視線時,應倒車低速行駛;

  12、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13、嚴禁用貨叉挑翻貨盤和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

  14、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輾壓物品下的卡板和墊木,不要刮碰扶持物品之人員;

  15、嚴禁裝卸貨物的同時升降貨叉。嚴禁單貨叉作業;

  16、貨叉在升降時,起重架應與地面垂直,不得使起重架前傾;

  17、貨叉舉起后貨叉下嚴禁站人;

  18、載物時貨叉的起升、下降和門架的前、后傾操作應緩慢平穩;

  19、叉載重量應符合載荷中心曲線標示牌的規定;嚴禁超載;

  20、嚴禁停車后將貨物懸于空中,卸貨后應先降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21、嚴禁將叉車停在緊急出口及消防設施旁;

  22、不使用時(司機離開駕駛室周圍3M之區域及離開駕駛室時間超過3MIN以上均視為不使用),司機應將貨叉落地,關掉電源,排檔置于空檔、手剎車拉緊并把鑰匙帶走;

  23、駕車人員必須持叉車證,必須佩戴相應的安全設備(安全鞋、安全帽等);叉車操作證取得后,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期限進行年審;

  24、叉車必須裝置防火帽,并經常清理帽內積炭,確保性能安全可靠。

  25、叉車必須隨車配備滅火器,并隨時保持滅火器壓力處于正常狀態。

  26、叉車未載貨時車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載貨時則不得超過8公里/小時,嚴禁超速行駛;

  27、嚴禁在疲勞或其它不適宜的情況下駕車;

  28、嚴禁酒后駕車,行駛中不得飲食、閑談、打手機;

  29、在運行時,嚴禁任何人上下車,貨叉上嚴禁站人。嚴禁2人或2人以上乘坐叉車;

  四、保養

  1、日常保養:

  日常保養以全車清潔、潤滑和檢查各部狀態為主。詳見附件《叉車日常點檢表》。如日常點檢發現異常,應實時聯系相關人員進行處理,嚴禁叉車駕駛人員在無資格的情況下自行處理。

  一級保養:一級保養以檢查各部性能,調整間隙為主。

  二級保養:二級保養以處理不良狀態和調整間隙為主,首先應對叉車進行預檢,記錄各項不正,F象,進行相應維護。

  2、保養單位

  日常保養由各使用單位指定使用人負責,一級保養、二級保養由須由專業人員或保養商負責。

  3、異常發生對策

  如出現一般故障或發生輕微碰擦事故,必須將叉車停放在安全位置,聯系專業人員進行相關修繕等工作。如發生嚴重事故,則應立即報告部門主管,并通知管理部及安管部門人員進行處理。

  叉車司機不得自行維修叉車,有問題應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并聯系專業人或保養商進行維修。

  為維護保養好公司機動設備正常良好運行,以保障生產運行需要,創建一個安全和諧的工作環境。特要求公司的.機動車駕駛員遵照以下管理制度。

  一、所有車輛要做到定車定員使用。

  不得隨意動用別人車輛。如有特出情況是,必須經請示公司有關領導得到批準后方可使用。

  二、操作人員要求和安全操作規程:

  操作人員應有操作證方可操作

  2.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

  3.車輛作業前確認安全裝置可靠

  4.車輛例行檢查要仔細

  5.作業前要仔細觀察作業環境,保證安全操作空間及場地

  6.配合庫管員,做好質量控制人離機,車輛要熄火并帶走鑰匙

  7.控制車速,空、重載選用不同的車速,嚴禁超速行駛

  8.作業中要隨時了解機械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9.鏟貨(夾貨)要對中,做到慢起、輕放、嚴禁急剎車

  10.嚴禁坡道上掉頭或者急轉向

  11.作業過程中按固定路線行駛,倒車必須觀查行駛路線是否安全車輛有異常情況則停止行車,嚴禁帶病行車

  12.做好對接班工作,完整填寫交接班記錄

  13.合理使用車輛燈光、信號,過往道口、彎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三、日常規檢查制度:

  1、檢查叉車潤滑油、機油、液壓油、發動機冷卻油油量是否足夠。

  2、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叉車制動是否可靠,車輛轉向是否靈活。

  3、檢查叉車照明、喇叭能否正常使用。

  4、檢查叉車發動機能否正常工作。

  5、空氣濾清器每次交接班時清洗、吹掃。

  6、叉車發動機在工作中要勤觀察水溫是否正常。

  四、月維修保養制度(合力售后):

  1、更換發動機潤滑油。

  2、發動機工作(更換機油濾清器、燃油濾清器、空氣濾清器)。

  3、轉向機構檢查。

  4、離合器行程檢查。

  5、制動行程檢查。

  6、發動機加速性能檢查。

  7、轉向機構輪滑油加注。

  五、年定期報檢制度:

  每年向xx市叉車設備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提交年度檢查申請,檢驗中心派出檢驗員對叉車整車檢查、動力系檢驗、燈光電氣檢驗、傳動系檢驗、行駛系檢驗、轉向系檢驗、制動系檢驗、工作裝置檢驗、專用機械檢驗九項系統檢驗。如果檢驗不合格,根據檢驗員檢驗出的問題作出整改。檢驗合格之后,給予《廠內機動車輛監督檢驗報告》。

  六、叉車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1、叉車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叉車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2、已經取得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從事與其所學專業相應的叉車作業,持學歷證明經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可以免予相關專業的培訓。

  3、叉車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xx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4、叉車作業操作證遺失的,應當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后,予以補發。

  5、叉車作業操作證每xx年復審xx次。叉車作業人員在叉車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xx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叉車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xx年xx次。

  6、叉車作業操作證需要復審的,應當在期滿前xx日內,由安全管理員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ㄒ唬┥鐓^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

 。ǘ⿵氖虏孳囎鳂I的情況;

 。ㄈ┌踩嘤柨荚嚭细裼涗。

  7、叉車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換證的,應當按照前款的規定申請延期復審。

  8、叉車作業操作證申請復審或者延期復審前,叉車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并考試合格。

  9、申請延期復審的,經復審合格后,由考核發證機關重新頒發叉車作業操作證。

  10、再復審、延期復審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復審的,叉車作業操作證失效。

  七、意外事故和事故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1、為了有效、及時控制叉車突發性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全體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救援預案。確定救援工作的主要負責人,設立救援小組,一旦事故發生后,現場操作人員及時向救援工作主要負責人稟報,負責人接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迅速作出決定,部署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惡化。

  2、加強對操作人員和救援小組人員應急事故處理知識的學習、操作技能的培訓和應急事故處理演習。

  八、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1、檔案是生產經營活動中形成的歷史真實記錄,它能反映整個活動的歷史面貌。它不僅是對工作的總結,而且對今后發展也是有很重要的參考價值。

  2、檔案保管是指克服和限制損毀檔案的各種因素以延長檔案的壽命,保護檔案的完整和安全。

  3、建立檔案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

  4、檔案接收按各類檔案交接手續辦理。

  5、以防為主,防治結合,重點在于防止人為的和自然的因素對檔案損毀。檔案庫房應做到“七防”,即防盜、防火、防光、防潮、防塵、防有害生物、防污染。

  6、對受損和紙張老化,字跡消退的"檔案,要及時修復和抄錄(復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叉車的安全管理,提高叉車安全技術狀況,保障作業安全,根據國家及公司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廠區內叉車裝卸作業、安全檢查等安全管理。

  第二章駕駛員安全管理

  第三條叉車駕駛員必須經過車輛管理機關考試合格,領取叉車駕駛證,方準駕駛叉車。

  第四條叉車駕駛員必須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叉車安全作業標準,熟悉車輛性能和操作區域及廠區道路情況;掌握維護叉車保養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按規定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五條嚴禁酒后駕駛。

  第六條嚴禁帶人行駛,行駛途中不準飲食、打電話等與駕駛無關的活動。

  第七條每天認真執行叉車“三檢”制,嚴禁帶故障行駛,不可強行通過有危險或潛在危險的區域。

  第三章作業安全管理

  第八條檢查車輛

 。ㄒ唬┤粘z驗即三檢制,在出車前、收車后和利用行駛中間的停歇時間檢視車輛。

  (二)叉車作業前后,應檢查:

  1.車輛外觀是否保持良好。

  2.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是否加足。

  3.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

  4.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三)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四)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第九條起步要求

  (一)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ǘ┲苿右簤罕肀仨氝_到安全指數,并系緊安全帶后再行駛再起步。

  (三)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是否平穩可靠。

 。ㄋ模┢鸩奖仨毦徛椒。

  第十條行駛

 。ㄒ唬┕緝锐{駛叉車速度不得超過5km/h;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mm,門架須后傾。

  (二)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載物行駛時,貨叉不準升得太高,以免影響叉車的穩定性;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ㄈ┺D彎或倒車時,必須先鳴笛。

 。ㄋ模┬旭偛孳囋谙缕聲r嚴禁熄火滑行,嚴禁在斜坡上轉向行駛。

 。ㄎ澹┎孳囋谛旭倳r必須與其他車輛、物體保持安全距離。

 。┩ㄟ^公司內道路口時,應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ㄆ撸┹d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特殊情況物品影響前行視線時,叉車必須倒行。

 。ò耍┑管嚂r駕駛員須先查明周圍情況,確認安全后方準倒車。在窄路等處倒車時,應有人站在車后的駕駛員一側指揮。

  第十一條裝卸作業

 。ㄒ唬┎孑d物品時,應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物架。

 。ǘ┙箚尾孀鳂I或用叉頂物、拉物品或設備,嚴禁超叉車負荷作業。

 。ㄈ┰谶M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ㄋ模┎孳囇b卸作業時,禁止人員停留在貨叉周圍,必要時應在作業區域設置警戒線。

 。ㄎ澹┙褂秘洸婊蛲斜P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空墜落事故。

 。┎孳囇b卸物品時,必須將物品平穩、緩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適位置,嚴禁長時間用貨叉使物品停留在高處。

 。ㄆ撸﹪澜谪洸嫦旅孢M行檢修或其它長時間停留作業。

  第十二條停車及注意事項

  (一)離開叉車前必須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禁止貨叉上物品懸空時離開叉車。

 。ǘ┩\嚂r必須拉緊制動手柄。

  (三)觀察發動機是否熄火、斷電,并及時拔下叉車鑰匙。

 。ㄋ模⿲⒉孳嚊_洗擦拭干凈,進行日常例行保養后,停放指定地點。

  第四章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三條叉車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要求,按規定進行年檢,檢驗不合格的叉車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

  第十四條未經年檢或年檢不合格的叉車,不得駕駛、作業。

  第十五條叉車年檢具體工作由使用部門負責。

  第五章保養及維修

  第十六條叉車維修與保養由使用部門負責,以預防性保養為主,但不能以修代保,也不能以保代修。

  第十七條在日常檢查或駕駛作業過程中,發現叉車異常情況必須及時維修,保持叉車處于良好狀態。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企管部負責解釋。

叉車管理制度 篇25

  一、叉車安全使用規定

 。ㄒ唬z查車輛

  叉車作業前、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液,潤滑油、防凍液。

  2、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性能。

  (1)檢查燈光、音響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2)叉車運行過程中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3)叉車運行前還應檢查檢查啟動、運轉及制動性能。

 。ǘ┢鸩

  (1)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2)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確認所載物平穩可靠。

 。3)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

  (三)行駛

  (1)行駛時貨叉底端距離地面高度應保持300-400mm,

  (2)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刮碰。載物行駛時,如貨叉升得太高,還會增加叉車整體重心高度,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3)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4)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發出信號,并禁止高速急轉彎。高速急轉彎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定而傾翻。

 。5)內燃叉車在下坡時禁止熄火滑行。

 。6)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

 。7)叉車運行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8)叉車運行時,載荷必須處在不妨礙行駛的最底位置,門架要適當后傾。除堆垛或裝車時,不得升高載荷。在搬運龐大物件時,物件檔住駕駛員的視線,此時應開倒車。

  (9)禁止在坡道轉彎,也不應橫跨坡道行駛。

 。ㄋ模┭b卸

 。1)叉載物品時,應按需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應貼靠檔貨架;叉載的重量應符合載荷中心曲線標志牌的規定。

 。2)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的視線。

  (3)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4)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輛不要壓物品墊木,以免碾壓物崩起傷人。

  (5)用貨叉叉貨時,貨叉應盡可能深地叉入載荷下面,還要注意貨叉尖不能碰到其他貨物或物件。應采用最小的門架后傾來穩定載荷,以免載荷向后滑動。放下載荷時可使門架少量前傾,以便于安放載荷和抽出貨叉。

 。6)禁止高速叉取貨物和用叉頭向堅硬物體碰撞。

 。7)叉車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

 。8)叉車叉物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9)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處墜落事故。

 。10)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物品。

 。11)禁止使用單叉作業。

  (12)禁止超載作業。

 。13)禁止載人運行。

 。ㄎ澹┦褂萌穗娯撠煿緝炔孳嚨娜粘z查和定期維護保養工作。

 。C動部負責公司內叉車的定期報檢和監督使用工作,并將檢測結果告知安全環保部。

  (七)機動部負責公司叉車的安全技術檔案管理。

  叉車維修安全操作規程儲運部負責

  1、工作前應檢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工作時工具必須擺放整齊,不得隨地亂放,工作后應將工具清點檢查并擦干凈,按要求放入工具車或工具箱內。

  2、拆裝零部件時,必須使用合適工具或專用工具,不得大力蠻干,不得用硬物手錘直接敲擊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順序擺放整齊,不得隨地堆放。

  3、廢油應倒入指定廢油桶收集,不得隨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溝內,防止廢油污染。

  4、修理作業時應注意保護汽車漆面光澤、裝飾、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車輛的整潔。維修作業時不準吸煙。

  5、用千斤頂進行底盤作業時,必須選擇平坦、堅實場地并用角木將前后輪塞穩,然后用安全凳按車型規定支撐點將車輛支撐穩固。嚴禁單純用千斤頂頂起車輛在車底作業。

  6、修配過程中應認真檢查原件或更換件是否符合技術要求,并嚴格按修理技術規范精心進行作業和檢查調試。

  7、修理發動機起動前,應先檢查各部件裝配是否正確,是否按規定加足潤滑油、防凍液,置變速器于空檔,輕點起動馬達試運轉。嚴禁車底有人時發動車輛。

  8、發動機過熱時,不得打開水箱蓋,謹防沸水燙傷。

  9、地面指揮車輛行駛,移位時,不得站在車輛正前方與后方,并注意周圍障礙物。

  叉車維護保養制度

  1、叉車能有效減輕員工勞動強度,提高工作效率,是公司內重要裝卸用具。為讓叉車得到及時維護與保養,保障機器使用的機動性、靈活性與實用性。現叉車維護與保養由叉車司機每周一進行維護。

  2、日常維護內容:清洗叉車上污垢、泥土和垢埃,重點部位是:貨叉架及門架滑道、發電機及起動器、蓄電池電極叉柱、水箱、空氣濾清器。

 。1)檢查各部位的緊固情況,重點是:貨叉架支承、起重鏈拉緊螺絲、車輪螺釘、車輪固定銷、制動器、轉向器螺釘。

  2.2檢查腳制動器、轉向器的可靠性、靈活性。

  2.3檢查滲漏情況,重點是:各管接頭、柴油箱、機油箱、制動泵、升降油缸、傾斜油缸、水箱、水泵、發動機油底殼、變矩器、變速器、驅動橋、主減速器、液壓轉向器、轉向油缸。

  2.4放去機油濾清器沉淀物。

  3、保養

  (1)保養由叉車使用者實施,維修班配合。

  (2)按照“日常維護內容”進行,并增添下列工作。

 、贆z查氣缸壓力或真空度。 ②檢查與調整氣門間隙。 ③檢查節溫器工作是否正常。

  ④檢查多路換向閥、升降油缸、傾斜油缸、轉向油缸及齒輪泵工作是否正常。

 、輽z查變速器的換檔工作是否正常。

 、迿z查與調整手、腳制動器的制動片與制動鼓的間隙。

  ⑦更換油底殼內機油,檢查曲軸箱通風接管是否完好,清洗機油濾清器和柴油濾清器濾芯。

  ⑧檢查發電機及起動電機安裝是否牢固,與接線頭是否清潔牢固,檢查碳刷和整流子有無磨損。

  ⑨檢查風扇皮帶松緊程度。

 、鈾z查車輪安裝是否牢固,輪胎氣壓是否附合要求,并清除胎面嵌入的雜物。

  (3)由于進行保養工作而拆散零部件,當重新裝配后要進行叉車路試。

  (4)測試不同程度下的制動性能,應無跑偏,蛇行。在陡坡上,手制動拉緊后,能可靠停車。

  (5)傾聽發動機在加速、減速、重載或空載等情況下運轉,有無不正常聲響。

  (6)路試一段里程后,應檢查制動器、變速器、前橋殼、齒輪泵處有無過熱。

  (7)貨叉架升降速度是否正常,有無顫抖。

  (8)檢查柴油箱油進口過濾網有否堵塞破損,并清洗或更換濾網。

  定期報檢制度機動部負責

  1、叉車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安全檢查機構申請定期檢驗。

  2、叉車停用一年重新啟用,或發生重大的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火災、地震、大風、雷擊等)后也應該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3、叉車經長時間停用,超過一年時間的,起重機安全管理人員認為有必要的可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安全檢驗。

  4、申請叉車安全技術檢驗應以書面的形式,一份報送執行檢驗的部門,另一份由機動部負責保管,作為叉車管理檔案保存。

  5、凡有一下情況之一的叉車,必須經檢驗檢測機構按照相應的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實施監督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1)首次啟用或停用一年后重新啟用的。

 。2)經大修、改造的;

 。3)發生事故后可能影響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

 。4)自然災害后可能影響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

 。5)轉場安裝和移位安裝的。

  (6)國家其他法律法規要求的。

  叉車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管理,確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操作證后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作。

  2、操作人員的培訓包括:外委培訓(當地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3、公司安全環保部應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換證考試,保持特種作業證的有效性。

  4、公司安環部每年編制當年度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準后實施。

  5、單位內部培訓由安環部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特種設備使用、維護、保養知識;特種設備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及防范和應急措施、自救知識;特種設備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知識、技術知識和崗位操作技能的學習,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必須做好相應的記錄。

  6、參加外委培訓(當地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的人員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7、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處罰。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叉車安全檔案至少包括叉車臺帳、叉車作業人員臺帳、叉車安全技術檔案。為了確保本單位橋式起重機安全檔案齊全完好,特制定起重機械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一、叉車臺帳

  叉車臺賬由機動部負責建立保管,內容至少包括叉車名稱、型號、種類、主要技術參數、制造單位、購置時間、檢驗情況、使用狀態、重大維修情況及其它變更情況。

  二、叉車作業人員臺帳

  叉車作業人員臺賬叉車作業人員臺帳由綜合管理部建立保管,內容至少包括姓名、作業類別、作業證號、取證時間、換證情況,事故記錄。

  三、叉車安全技術檔案機動部負責

  1、叉車安全技術檔案是方便日常管理、提供工作見證的重要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

  2)叉車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和維護、保養手冊、電氣原理圖等隨機技術文件和資料;

  3)叉車、車輛驗收檢驗、定期檢驗報告和使用單位自行檢查記錄;

  4)叉車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5)叉車的運行故障與事故的記錄和應急救援演習記錄;

  6)叉車訂購、改造情況記錄。

  7)叉車改造、大修方案,改造、維修情況記錄。

  2、檔案資料均應分類、注冊登記、編制索引,不得遺失和混裝,每年進行一次普查。每臺叉車均應進行統一編號,以便日常管理。

  3、使用單位變更時,應當隨機移交檔案。

  4、相關人員應及時填寫有關記錄,并存入相應的技術檔案。

  5、叉車安全技術檔案由叉車機動部負責保管,叉車安全技術檔案為永久保存,只有當該叉車報廢后技術檔案方可銷毀。

  6、叉車安全技術檔案一般不外借、外傳。如需借用,應辦理借用登記手續,用完后及時歸還。

  7、常用資料如有需要復印,可以由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由檔案管理人員復印分發,并記錄在案。

  8、叉車安全技術檔案資料如有遺失、損壞,應及時上報,設法補救,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叉車管理制度 篇26

  1.目的

  為規范叉車安全裝卸作業管理,避免各種事故的發生,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全體叉車駕駛人員。

  3.職責

  3.1主管負責維持廠區交通秩序,全廠交通安全檢查和考核。

  3.2主管負責倉庫叉車駕駛人員的調度、管理。

  3.3維修部(暫時外請)負責公司所有叉車的維修。

  4 .程序

  4.1資格要求

  4.1.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4.1.2沒有廠部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4.2駕駛前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4.2.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

  4.2.3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駕駛規定

  4.3.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部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4.3.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4.3.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4.3.6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4.3.7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4.3.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4.3.10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4.3.11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4.3.12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4.3.13嚴禁超載行駛。凡叉車使用中發生事故不得隱瞞,應立即上報,凡謊報或隱瞞者給予加倍處罰。

  4.3.14叉車行駛時,凡貨物高度擋住視線時需倒行。

  4.3.15.叉車上嚴禁站人,如17.5米、14.5米車輛尾部無法裝貨,在此特殊情況下,及時向課長報告,經過課長同意后可以站人,人站在叉車上需墊一塊托盤。如其它特殊情況叉車上需站人,必須匯報并經過同意。

  4.4裝卸規定

  4.4.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一次最多叉兩托高度不能超過2.5米,),以免導致事故的.發生。

  4.4.2叉起貨物時,先觀察貨物是否堆放牢固,貨叉進入托盤時要平穩,要循序見進,速度不易過快,貨叉的角度與貨叉叉進托盤的位置是否正確,有無其它隱患,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卸貨時應平穩輕放,操作不易過快。貨叉不允許從托盤、鐵架等溶器的斜角叉貨,以免失衡造成倒貨。

  4.4.3叉車上需站人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事先需經過課長同意,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叉車上作業。

  4.4.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并觀察貨物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或加上保護膜,綁緊后方可提升。凡叉車司機在打操作過程中發現有隱患問題可以拒絕作業,及時匯報直屬上司,待隱患解決后方可作業。

  4.4.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4.4.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4.4.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并要求前后對齊,每一托靠緊,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4.9叉車上需站人作業時,高度超過2米需系好安全帶。

  4.5停放要求

  4.5.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4.5.2停放后將方向桿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以上條例希叉車操作人員遵守,凡違反上述規定,視情節嚴重給予評或經濟處罰。

叉車管理制度 篇27

  一、目的

  本制度訂立了公司叉車運行需遵守的細則,以確保叉車安全運行。

  二、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全公司的叉車工及相關人員。

  三、緊要內容及要求

  1、車輛和司機資格要求。

 、跑囕v必需經過檢測,取得車輛使用證并在國家相關部門備案。

  ⑵車輛駕駛員必需經國家相關部門培訓并取得駕駛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嚴禁無證人員駕駛車輛。

  2、駕駛前后檢查

 、派宪嚽埃瑱z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后大燈、反光鏡和插腳是否完好。

 、茩z查燃料系統全部管道、接頭是否完好,保證無泄漏。

  ⑶檢查燃油、齒輪油、發動機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是否符合標準,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加添后方可使用。

 、溶囕v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嚴禁超溫、超壓行駛

  ⑸車輛使用完畢后應將車輛停穩并進行安全檢查。

  2.2.6每天車輛使用完畢后,司機必需對當天車輛的運行、修理情形記錄到特種設備運行臺賬,并做好車輛交接班記錄。

  3、駕駛規定

 、艊澜緳C酒后駕車,嚴禁車輛帶病運行。

 、茋澜囕v超載,嚴禁車輛載人,嚴禁車輛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擒囕v要使用專用鑰匙,不準司機使用其他非車輛鑰匙或其他方式啟動車輛;車輛不能啟動時,應適時通知維護和修理人員進行處理。

  ⑷車輛進入防火區域應按規定配帶阻火器材。

 、善鸩角安炜此闹埽_認無防礙行車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運行速度不能超過場內限速標準。

 、受囕v在載物起步時,必需緩慢平穩啟動,駕駛員應首先確認所載貨物是否穩固。

 、宿D彎時假如相近有人或車輛,應先發出信號,放慢速度,禁止高速急轉彎。

  ⑻車輛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

 、蛧澜緳C將所屬車輛借給無證人員駕駛。

  4、車輛的'管理

  ⑴車輛必需經過檢測,取得車輛使用證,并在國家相關部門備案。

 、埔罁囕v運行的需要,部門要配備確定的車輛配件,有設備部申報給采購部購買,部門設立單獨存放場所,而且有專人管理。

 、遣孳囁緳C要對本身所開的車輛進行日常保養維護,在日常的巡檢中發覺有異常情況適時向叉車班長反饋,并在設備運行記錄上進行登記,叉車班長在平常的工作中要對部門內部的叉車進行定期全面檢查。

  ⑷車輛在日常的運行過程中發生異常情況需要維護和修理,部門有配件的情況下,本身進行更換,假如內部處理不了,聯系外。

叉車管理制度 篇28

  1、叉車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安全檢查機構申請定期檢驗。

  2、叉車停用一年重新啟用,或發生重點的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禍害(火災、地震、大風、雷擊等)后也應當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3、叉車經長時間停用,超過一年時間的,起重機安全管理人員認為有必需的可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安全檢驗。

  4、申請叉車安全技術檢驗應以書面的形式,一份報送執行檢驗的部門,另一份由機動部負責保管,作為叉車管理檔案保管。

  5、凡有一下情況之一的.叉車,必需經檢驗檢測機構依照相應的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實施監督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1)首次啟用或停用一年后重新啟用的。

  (2)經大修、改造的;

 。3)發生事故后可能影響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

  (4)自然禍害后可能影響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

  (5)轉場安裝和移位安裝的。

  (6)國家其他法律法規要求的。

叉車管理制度 篇29

  第一章采購

  第一條叉車安全管理部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和原有叉車安全狀況制定叉車采購計劃,報經公司主要領導批準后進行采購。

  第二條必須從取得許可生產(含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資質的單位采購,叉車必須經檢驗合格。

  第三條禁止采購超過設計使用年限或國家明令淘汰和已經報廢的叉車。

  第四條采購時必須索取叉車的隨機文件(包括主要設計圖樣、產品質量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等)、制造廠家資質(包括: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營業執照等)。

  第二章修理

  第五條車輛出現故障,管理人員及時報安全管理部,由安全管理部負責指定或聯系維修單位。

  第六條車輛維修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第七條如實作好車輛維修記錄,并存入車輛安全技術檔案。

  第三章報廢

  第八條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修理價值的叉車,或者達到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報廢期限的.,應當及時予以報廢。

  第九條安全管理部門根據叉車使用情況制定報廢計劃,報經公司領導審批后執行。

  第十條去功能化處理:由安全管理部門應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該叉車的使用功能。

  第十一條履行報廢手續: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辦理報廢手續,填寫《特種設備停用報廢注銷登記表》,向登記機關辦理報廢手續,并且將使用登記證交回登記機關。

叉車管理制度 篇30

  1、叉車班長在儲運部部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2、叉車班長對公司所有叉車的維修、保養及使用統一管理。

  3、熟悉并執行叉車有關的國家政策、法規,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不斷完善叉車的管理工作,檢查和糾正叉車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4、熟悉叉車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5、監督叉車作業人員認真執行叉車安全管理規定。

  6、編制叉車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計劃,并監督執行。

  7、協助機動部按國家規定要求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申請定期監督檢查。

  8、根據單位職工培訓制度,組織叉車作業人員參加有關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和組織內部學習。

  9、組織、督促、聯系有關部門人員進行叉車事故隱患整改。

  10、參與組織叉車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叉車事故的情況。

  11、參與建立、管理叉車技術檔案和原始記錄檔案。

  12、按要求參與應急救援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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