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管理制度(通用33篇)
加班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為規范公司加班管理,并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
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3.責任
各部門主管、經理
4.程序內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
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4.1加班申請及記錄
。1)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五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 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周末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五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假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午五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嚴格執行。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加班時數。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6)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員工),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要加以額外說明。
。7)領導出差。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同時相關領導把批準意見傳至相應的人事管理人員。
。8)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4.2加班工資計算
。1)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補貼以及加班費。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點以后(即加班2小時以后),按正常工作日工資1.5倍計算加班補貼;周六、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2倍計算工資報酬;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3倍計算工資報酬。
。3)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發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實后月底隨工資一起發放。
4.3調休時間計算
。1)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2)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5.生效
本規定于X年XX月XX日發布,自X年XX月XX日起實施,此前公司頒布的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本規定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加班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非提成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使用本規定。
第二章加班的含義及原則
第一條含義
加班指在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部門負責人指定,必須額外工作的,(加班前)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并與當天加班后(即確定準確的加班時長后,釘釘提交加班申請,不接受口頭加班數據)稱為加班。
第二條原則
。1)公司提高工作效率,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8:30-17:30)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客戶或部門負責人要求,工作周期內,確實不能完成工作的,可向部門負責人提交加班申請。每周需提交周工作總結匯總表,作為審核依據。
。2)如因本人原因(工作不熟練,工作時間懈怠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物)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因本人工作疏忽需返工等,不計入加班核算范圍內。
(3)嚴格控制加班時長,保證員工的休息時間(原則上,單名員工每天加班時長最多不超過4小時,每月累計最多不超過50小時,確有因工作需要超過規定時長的,需由部門負責人與行政部及財務部負責人說明加班原因,經行政部及財務部批準后,方可計算超時部分加班工資)。
。4)加班時間以半小時為單位計算,取整數加班小時數,(如3.2小時,計3小時;2.8小時,計2.5小時),加班當月,可選擇當月調休或計算加班獎金兩種方式
每天早晨8:00前及下午18:30后開始計算加班工時,晚間加班超過2小時的,給與15元餐費補貼,加班時間超過9點,交通補助憑票報銷(35元封頂)(住宿舍除外)。
。5)月加班獎金計算:
加班時長大于或等于30小時:獎勵500元
加班時長大于或等于50小時:獎勵1000元
加班時長大于或等于100小時:獎勵1500元
加班時長大于或等于150小時:獎勵20xx元
特殊審批后以此類推
財務人員在核算加班獎金時,需按以上時長計算,計算加班時長時(加班小時數),因扣除調休時間,并核對員工上下班打卡時間,員工申請加班時長與上下班時間沖突的,以上下班打卡時間為準。
。6)因公司特殊情況需要加班的,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安排。
。7)加班部門如需其他部門配合或提供資料的,應于工作時間內
提前通知相關部門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8)以下幾種情況不列入加班核算范圍:
因本職工作不熟練而延長工作的;2.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培訓過因公出差;3.正常工作以外參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關部門組織的公共活動的;4.其他非必要加班的情況。
第三章調休和含義及原則
第一條含義
因加班產生的加班時長(按加班小時數計算),加班當月不計算加班獎金而選擇調整休息時間的方式
第二條原則
調休最少以半天開始計算,(具體小時以工作時間為準)調休申請需至少提前1天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方可提交調休申請,調休申請需經部門負責人及行政部批準方可效。
第四章罰款
第一條
1.未依本規定審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視為個人自愿行為,不列入加班計算范圍,由此產生的后果一概由本人承擔。
2.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論處,并扣除指定加班時間三倍處罰。
3.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5分鐘之內的,按30元/人予以處罰,超過5分鐘的,按10/分予以處罰。
4.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5.為獲取加班補償,采取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 、 “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500元罰款,小組負責人知情不報連帶處罰1000/人。
第五章附則
第一條每月10日前由行政部制作月加班統計表交由財務核算工資。(如遇法定假期順延)
第二條公司會議召開日不允許申請公休、調休。(出差及特殊情況除外)
第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公司行政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廢止和解釋。
抄送:公司各部門、存檔
人事部202 1年7月03日
加班管理制度 篇3
為保證公司經營管理的有序進行,規范公司員工加班各項管理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原則
1、健康優先原則:
各級管理者在安排加班時,應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間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2、調休優先原則:
員工加班后,原則上優先安排調休。加班發生12個月以后,員工確因工作任務繁忙不能調休的,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費。
3、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或處于哺乳期(即產假結束后至嬰兒滿一周歲)內的'女職工,公司盡量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當日22點至次日6點之內從事的勞動和工作)。
二、適用范圍
全體員工適用于加班費用報銷,但下列人員(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則上不享受加班補償:
(1)管理者或持股者(包括持有分紅權、股權、期權等)。
。2)參與銷售提成制度的各類人員。
(3)臨時工人、司機、實行業績提成工資的員工因工作情形有別,其薪資給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以及另有規定,故不報支加班費。
三、加班認定
1、當出現但不限于下列條件之一時,可組織員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作業的;
。2)發生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3)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2、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加班算節假日加班。
3、值班不屬于加班,值班是指公司為臨時負責接聽、協調、看門、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1)直接主管確定因個人原因導致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3)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內,每日因需要延遲工作不超過4小時的不算加班;
。4)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出差補貼政策另計);
。5)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6)公司因工作需要,組織項目封閉開發、集訓等情況。
四、加班費用報銷
加班費用報銷分為加班交通費和加班餐費兩項內容。
1、加班交通費:
周一至周五延遲工作、公休日和節假日加班,在晚上21:30以后結束的,經直接主管認可,可享受加班交通費報銷。最高標準人民幣¥100元/每次,實報實銷,以出租車票上顯示的時間為準。
2、加班餐費:
加班或者延遲工作時公司將報銷餐費,每滿四個小時為一餐,標準為人民幣¥10元/每餐,公司負責餐食將不再報銷此項費用。
五、加班補償
加班補償原則上采用加班調休。員工加班后可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員工也可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不得超過三天。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領導和員工協商安排,二天(含)以上的調休需總經理批準。
六、執行原則
1、各級管理者負責直接下屬員工的加班批準、記錄、調休安排。
2、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時作息時間與正常工作日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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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月26日發布執行
加班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條目的:
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
適用于公司非計件的全體員工
第三條責任:
各部門主管、部長
第四條程序內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第五條加班申請及記錄
1.工作日(星期一到星期六)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4點半前,由部門主管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行政部,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星期天加班者,員工需本周的星期六的下午4點半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單交到行政部,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假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班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行政部,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嚴格執行: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工作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加班時數: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6.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包括公司員工),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要加以額外的說明.公司支付對應加班費。
7.領導出差: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上一級管理部門,不明時需要電話相關領導,征求批準意見。
8.加班打卡: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第六條加班工資計算
1.正常加班時,加班時數記入到實際出勤天數中,與平均工資一起計算;
2.計件人員從事計時工作加班,根據從事工種的不同,核算工資。普通工種40元/天,技術和勞動強度高的工種,50—100元/天,由主管根據情況審核,副總經理批準;
3.晚上加班到9點半以后,補助10元/次。加班到12點以后,補助20元/次;
4.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發放每月一次,由行政,財務核實后月底隨工資一起發放。
加班管理制度 篇5
為提高效率,兼顧公平,對教職員工額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保障教職員工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是指我校教職工因工作需要,利用節假日或休息時間完成全校性、領導臨時交辦或重大突擊性且有較強時限性的工作及上級有關部門特殊安排的工作。
二、加班必須達到既定目標和領導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務不作為加班,屬于分內工作在正常工作日未能完成的不作為加班。
三、節假日中受理的且能延后到正常工作日內完成的事務,在工作日內完成,盡量尊重教職工的休息權,不安排加班。
四、學校群體性加班事務,優先安排一線教職人員參加,所有教職工在預先接到通知后,安排好私人事務,不得拒絕加班。(如節假日清理、維修教師課桌椅,節假日校園綠化整修、雙休日召開家長會、家長學校工作、留守兒童工作、迎接各種檢查等等。)
五、加班實行報告審批程序:需要加班的教職工須到辦公室領取并填寫加班審批表,并在審批表中注明加班工作內容。部門負責人簽字后送辦公室簽署意見,再由校長審批后交總務部門存檔登記。(流程見附件一)
六、因事件緊急未履行加班報告審批手續的,應經校長安排或同意,由辦公室作好加班記錄,事后由當事人按程序補辦書面審批手續。
七、實行加班(含節假日值班)補助制度。
1、加班(含節假日值班)給予補助,結合我校經費緊張的實際,標準為40元/天(半天為20元),加班日原則上不安排就餐,工作誤餐與加班補助不得重復領取。
2、節假日參加會議且報銷交通費和領取工作誤餐補助(縣內20元/人x餐、市內30元/人x餐)的不再享受加班補助。會議組織方安排工作餐的,學校不補助工作誤餐費。
正常工作日本縣、合肥市區范圍內參會、公干的不享受出差補助,只報銷交通費。
3、教職工要提高業務能力、講究效率,完成同一事件加班最長時間為一天,超出時間不算加班。
4、校領導組成員正常工作月份因享受與班主任同等待遇,其間因公外出時所承擔的課堂教學任務由教務部門安排公代,因此在正常工作月份沒有加班補助。在寒、暑假里,的確因公加班的,依上述規定和程序辦理。
5、因公去往外市(合肥市以外)每人每天出差補助30元,如果學校集體安排餐飲的不予補助餐飲費;學校沒有安排餐飲的,餐飲報銷標準:中、晚餐30元/人,早餐15元/人。(此項不包括繼續教育培訓類)
6、辦公室要將加班情況(加班申請單復印件)每月底定期進行公布,寒、暑假加班情況在新學期開學第一周張榜公布,接受教職工監督,并作為核定加班費的依據,統一匯總,由校長審簽,總務部門列表發放。
八、明確加班時間。加班的最小計算單位和審批單位為半天。白天加班時間超過四小時的按一天計,四小時以內的按半天計;晚上加班時間超過二小時按一天計,二小時以內按半天計,不提供餐飲補助。加班前應提前通知辦公室,做好備案。
九、下列情況不能審批為加班:
1、效率低下或消極怠工,沒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日常本職工作任務的;
2、因工作質量低劣或失誤而造成工作返工的;
3、加班應該能夠完成但超過加班審批時間的;
4、校領導臨時交辦但可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的;
5、因辦與工作無關占用正常工作時間的;
6、上級及其他單位抽調且已經給予一定經濟補助的;
十、校領導和教職工加班由辦公室負責登記,未經辦公室登記備案的不作為加班對待,總務部門需憑辦公室出具的加班申請單核算、發放加班補助。
十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分別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且加班費用由相應責任人承擔:
1、分管領導把關不嚴,隨意出具加班審核意見的;
2、科室負責人提供虛假情況,謊報加班事由的;
3、工作需要確須加班,既不安排落實,也不按程序報告審批的。
十二、注意做好加班安全工作。工作人員節假日加班,要注意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本制度從20xx年2月起執行。
柏堰科技園中心學校
20xx年2月
龍港第四中學加班管理制度(試行)
發布時間:20xx年11月9日作者:工會點擊數:677字體大小:小中大
為提高效率,兼顧公平,對教職員工額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保障教職員工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ㄒ唬┘影嗾J定
1、各處室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教職員工加班:
⑴須利用休息時間和法定節假日時間進行各項工作的;
、瓢l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生命財產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菫橥瓿蓪W校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庞捎谡9ぷ魅蝿瘴窗匆蠹皶r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
⑵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
、遣晦k加班審批手續和未經批準擅自加班的行為;
。ǘ┘影鄬徟绦
1、組織教職員工加班前,首先須征得教職員工本人同意。
2、加班前填報《加班審批單》(見附件),寫明加班時間、地點、事由,由校長或科室主任簽署審核意見。加班教職員工需在實際加班之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審批單交到校辦。
。ㄈ┘影嘌a貼
1、工作日夜間加班的每班次30元,公休日加班的每班次為60元,法定節假日為90元。
2、每班次時間為6小時,如加班時間未足1小時,按小時為單位計算加班費。
(四)罰則
1、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2、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
3、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虛報加班的,由審批領導和申請加班的人員承擔,并根據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處分。
4、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本屬正常工作時間完成的工作任務卻安排加班的。
5、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學校責令有關科室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ㄎ澹└絼t
1、本制度由校辦負責解釋、修訂;
2、本制度經龍港四中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后執行,修改亦同。
。└郊
《加班審批單》
加班審批單
申請部門:日期:
江蘇省運河中學加班管理制度
作者:辦公室文章來源:辦公室點擊數:20xx更新時間:
20xx-1-30 17:49:16
。ㄔ囆校
為了進一步規范學校的規章制度,進一步加強加班管理,有效控制和降低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在提倡敬業愛崗、無私奉獻的基礎上,給加班人員適當的勞動補助,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ㄒ唬┘影鄺l件
1、寒、暑假期間組織學生開展活動;
2、寒、暑假期間的基建維修;
3、寒、暑假期間體育、文藝代表隊訓練的組織;
4、學校安全工作需要在節假日安排的值班;
5、學校安全工作需要在夜間安排的值班;
6、其他特殊情況,學校安排加班;
7、屬本職工作范疇內,按職責要求應完成的,不視為加班;
8、正常工作日時間學校安排的工作和加班后補休,不視為
加班;
9、校長辦公室要對申報加班的科室和人員在實際操作過程
中進行檢查、核實,并在每月月底前,將加班人員的實際情況報校長審批。
。ǘ⿲徟绦
1、由處室、年級組提出申請,填寫《加班申請登記表》;
2、處室、年級組負責人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需在實際
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點鐘前,報有關領導;
3、學校分管領導審核;
4、報校長審批;
5、送學校辦公室備案。
加班管理制度 篇6
為進一步推進精細化管理,規范加班管理,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原則
1、因學校工作的需要,教職工在法定節假日、寒暑假和不要求上班的雙休日期間工作,并辦理了加班審批手續的,確認為加班。
2、因學校工作需要,教職工在正常工作的規定工作日時間外工作,并辦理了加班審批手續的,確認為加班。
3、各處室按照本處室的職責范圍、崗位責任制和工作計劃,充分利用上班時間,完成各項任務,盡量不要安排加班。屬于崗位職責內的常規性工作,原則上不計加班。
4、確需加班要事先周密安排,做出計劃,說明完成任務的工作量、加班時間和人數,按規定及時辦理加班審批手續。
5、節假日參加各類考試工作(含監考)、值班工作及其他有考核或津貼補助的工作,不計加班。
6、夜間加班時,原則上加班時間不超過半天。
7、學校辦公會議根據實際情況研究決定的相關工作的.加班規定,按會議決定確認加班和計算加班補助津貼。
二、加班內容
1、因崗位工作量大或任務緊迫,不能在正常上班工作時間內完成的工作任務,需要利用節假日或在正常上班工作時間以外完成的工作。
2、因工作需要,學校安排在寒暑假期間內完成的工作。
3、學校安排的專項任務、階段性任務或緊急任務,需要利用節假日或在正常上班工作時間以外完成的工作。
4、節假日出差或會議。
三、加班的審批程序
1、確需加班的教職工,事前應向處室負責人匯報或根據處室負責人安排加班,領取和填寫《教職工加班審批表》,并經處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分管校長批準。
2、非正常工作時間內開會或其他集體活動由會議或活動召集人統一填寫《教職工加班審批表》,并按規定程序辦好加班審批手續。
3、處室負責人和分管校長應對工作人員加班時間、質量進行監控。
4、教職工加班后,必須把已審批的《教職工加班審批表》于每周二交校辦室。
四、加班時間及加班補助津貼的計算
1、加班時間按半天為單位計算,在編正式教職工和臨聘教師每天加班補助津貼為30元,臨時聘請工人每天加班補助津貼為20元。
2、加班費按月結算,校辦室于每月6日前匯總上月加班補助津貼。
五、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加班管理制度 篇7
車間加班管理制度是企業生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規范員工的加班行為,確保生產效率和員工福利的平衡。該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加班申請與審批流程
2. 加班時間限制與管理
3. 加班補償標準與支付方式
4. 員工健康與安全考慮
5. 監督與執行機制
內容概述:
1. 加班申請與審批流程:明確員工何時需要提出加班申請,以及審批的層級和時間限制,確保加班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2. 加班時間限制與管理:設定每日和每周的最長加班時間,防止過度勞累,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益。
3. 加班補償標準與支付方式:規定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確保符合勞動法規,并明確支付時間。
4. 員工健康與安全考慮:強調在加班過程中關注員工的身體狀況,提供必要的休息和餐飲支持,防止工傷事故。
5. 監督與執行機制:設立監督機制,定期檢查加班情況,對違反制度的行為進行糾正和處理。
加班管理制度 篇8
一、總則
為規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員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員。
二、加班的含義及原則
。ㄒ唬┖x:加班系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
。ǘ┰瓌t: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如因處理工作時間內未完成的本職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計加班。
2、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的時限,保證員工的休息時間。
3、加班時間以0、5小時為單位計算,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
并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調休的依據。(加班時間累計或累計后的零頭按四舍五入)
4、因公司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命令。
5、加班部門如需其它部門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應于工作時間內提前通知相關部門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請及記錄
1、工作日加班:
需在實際加班當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2、雙休日加班:
員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實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3、節假日加班: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4、公司統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寫《加班申請單》,由行政部統一匯總。
為了更好地培養員工做計劃的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提前遞交加班申請的員工,原則上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緊急任務:
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員工需在加班后實際上班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相關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要在加班申請單上加以說明。
6、領導出差或公出:
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審批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通過電話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征得領導的同意,并按照規定把未審批的《加班申請單》待領導回來時補簽。
7、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雙休日或是節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四、以下幾種情況不算加班:
1、因業務不熟練而延長工作時間;
2、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閱讀技術材料或參加培訓;
3、正常工作時間以內參加培訓導致8小時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關部門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5、員工出差期間不應申報加班;
6、其他情況。
五、統計
行政部在每月末匯總加班統計,并作為安排調休和發放加班補償的依據。
六、加班補償
1、員工平時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項目的緊迫需要而統一強制性加班,原則上都采取調休的方式進行補休。
2、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五一/國慶/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節)加班,采取發放加班工資的方式進行補償。
3、員工因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遲下班,或工作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遲下班,延長的時間不計加班。
4、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內不能安排員工調休的,公司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發放加班補貼。
5、周末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當月加班補休或補償公司根據工作緊張程度首先安排調休,未能安排調休的報公司主管經理審批后發放加班補貼。
6、調休時間計算:
⑴零星加班累計時間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浦苣┘影喟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菄曳ǘü澕偃占影喟1:3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7、加班補貼計算:
、帕阈羌影喟磿r薪x70%x1、5x共計小時,計算加班津貼(時薪=工資基數/21、75/8);
、浦苣┘影喟凑9ぷ魅展べY100%,計算加班津貼;
、枪澣占影喟凑9ぷ魅展べY300%,計算加班津貼;
8、加班調休原則上一年內必須調休完,一年內未調休完的算作自愿放棄,公司不再給予加班調休。
9、部門負責人及其以上人員,不計加班工資,只能安排補休。
10、調休依據調休通知規定執行。
七、加班罰則
1、未依本規定提前審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視為個人自愿行為,不算加班,由此產生的損害后果概由本人承擔。
2、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并扣除指定加班時間三倍工資處罰。
3、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3倍處罰。
4、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5、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500元罰款。
八、本規定經過公司討論,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由公司行政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廢止和解釋。
天津藍色思維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二零XX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加班申請單》
加班申請單
加班申請單
加班管理制度 篇9
第一人民醫院加班管理試行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提高工作效率,完善醫院關于加班的管理規定,避免加班界定不清,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相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
適用于本院全體職工
第三條 責任:
1、各科室負責本科室人員的加班管理,同時按規定將本科室人員的加班情況上報至院人力資源科;
2、院人力資源科協助各科室做好職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管理制度在科室內的執行情況,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 加班的'原則
1、加班系指在非正常工作時間內從事由醫院或科室依據其工作崗位、工作任務安排的相應工作。包括:法定節假日加班、休息日加班;
2、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上白班(行政班)者,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為休息日;倒班的按值班安排表執行,輪到周六、周日或節假日值班的為正常工作日,法定節假日輪值應安排輪休;
3、醫院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職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加點,醫院將安排補休(補休以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由科室負責人安排)或者支付相應加班補貼(加班費);
第五條 要求
1、無論是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雙休日或假日加班等,科室負責人均應如實記錄加班起止時間及事由,備查;
2、嚴格執行:人力資源科、監察室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班人員及時間進行核查。加班時間及加班事由不真實或加班為非醫院界定的加班事由,加班視為無效;
3、原則上非單人單科室節假日、雙休日必須排班,合理安排補休,不計算加班。
第六條 加班界定及要求:
下列情形之一者,認定為加班:
1、醫院工作人員(包括二線值班人員)非正常上班時間,因醫院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需要臨時緊急加班者;
2、節假日必須上班,他人無法頂崗、且無法安排補休的崗位;
3、供應室消毒工作工人工作性質特殊及人員(目前兩人)不足,上班每日一人給予15元(含餐補)補助。人員足夠后自動取消。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不認定為加班;
2、在非正常工作日因業務聯系單位或其他來訪接待延長工作時間的;
3、延長工作時間處理日常工作的,不認定為加班(如拖班),如果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正常工作進餐半小時以上者可計算誤餐;
4、非單人單科室(包括職能科室,如b超、防保、院感、病理)節假日、雙休日排班,盡量合理安排補休;
5、因工作性質特殊,司機、保潔、門診抽血室、收費室等;
6、節假日、雙休日或晚上開展娛樂活動、義診、參加會議、職工培訓安排、社會活動等;
7、倒班;
8、節假日、雙休日或上班及加班后補休者;
9、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非正常工作時間(中午、晚上,如抽血室、輸血科、檢驗科)上班,或正常工作時間延至到中午、晚上工作時間未超過7小時者;
第七條 加班工資計算:
1、加班者,按我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衛生防疫津貼、加班費管理規定(*醫字[20__]42號)文件執行;
2、加班補貼每月由審查小組審查后,財務發放;
3、護理apn排班:
按參與排班人數進行分類包月計算到各護理單元,由各護理單元進行再次分配。(附表)
人數 補助金額
20人以上 600元/每月
15―20人(含20) 500元/每月
10―15人(含15)400元/每月
10人以下(含10)300元/每月
第八條 附則
本規定自20__年5月1日起執行,并在執行中不斷完善,按院長辦公會議定后執行。
加班管理制度 篇10
一、總則
(一)目的
為提高效率,兼顧公正,對員工額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保障員工身體健康,保證公司生產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1、各職能部門負責本部門人員的加班管理,對本部門及基層單位的加班狀況進行例行監督檢查,同時按規定將本部門人員的加班狀況報至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幫助各部門作好員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文在各部門的執行狀況,對加班特別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3、部門經理負責對所管部門及基層單位加班的人員、頻次、時間支配、加班補貼總量進行建議,人力資源部和分管副總進行審批。
(三)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四)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各部門須有方案的組織生產經營、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掌握。
2、健康第一原則。各部門在支配加班時,必需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間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支配,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3、調休優先原則。員工加班后,應優先支配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計算加班補貼。
4、總量掌握原則。對各部門加班補貼參照歷史數據進行年度總額掌握,以不超過部門原工資的5%為上限,部門可以依據月生產任務的松緊度以豐補欠。
二、文件內容
(一)加班認定
1、各部門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 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生產、運輸或作業的; ⑴ 須利用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停產時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工程施工的;
⑴ 發生自然災難、事故或者其他緣由,威逼生命財產平安或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 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2、值班不屬于加班,對被支配值班的員工,發放值班補貼。(值班是指公司為臨時負責接聽、協調、看門、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大事、緊急公務處理等緣由,支配有關人員在夜間、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生產任務。)
、 工作日夜間值班的每班次20元,公休日值班的每班次(0:00-8:00, 8:00-16:00,16:00-24:00)為40元,法定節假日為60元。
、 員工在值班期間,公司賜予誤餐補助,詳細標準由公司依據狀況確定。
、 員工在值班時處理工作的,不認定為加班。
3、有下列狀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 由于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準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
、 內勤人員(含銷售部、售后部、綜合部等)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⑴ 延長工作時間處理日常工作1小時以內的;
、 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
、 倒班。
(二)加班審批程序
1、組織員工加班前,首先須征得員工本人同意。
2、加班前填報《加班審批單》(見附件),寫明加班時間、地點、事由,由主管副總或部門經理簽署審核看法。加班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人力資源部,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規律性加班的部門如綜合管理部、質量管理部等,加班員工同樣要履行加班申請手續,但可以集中填寫簽字。
(三)加班免除與時限掌握
1、公司全部員工按公司規定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連續工作均算加班。
2、下列行為不享受加班補貼:
⑴ 無論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節假日加班,員工均需照實打卡(上、下班),記錄加班時間。人力資源核算加班工資時,需將員工的加班打卡記錄與實際加班狀況統計核對。核對發覺沒有加班打卡記錄或與加班打卡記錄不全都的行為;
、 不辦加班審批手續和未經批準擅自加班的行為;
3、下列人員(除文件內容中第(三)1款外)原則上不享受加班補貼:
⑴ 中高層管理人員;
、 因工作性質特別,實行綜合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銷售、售后、策劃、司機、食堂、保安、綠化、保潔、宿舍等后勤類員工,和其他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員工;
、 實行計件工資或業績提成工資的人員;
、 學徒、試用、實習等待崗人員;
、 受留用察看處分人員。
4、加班時限掌握(文件內容中第(一)3款不受加班時限限制)
、 擔心排女員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期間加班;
⑴ 員工加班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特別狀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
⑴ 員工每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超過者按36小時計發加班補貼。
(四)加班調休與補貼支付
1、加班調休
⑴ 員工加班后各部門首先支配調休,員工也可要求優先賜予同等時間的調休,所在部門(車間)經理須盡量在適當時間支配員工調休。
、 員工有權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周。詳細調休時間由員工所在部門(車間)經理支配,調休審批程序參照《請休假管理制度》。
2、加班補貼
⑴ 確因工作任務繁忙不能調休的,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補貼。日工資標準根據崗位工資除以21.75天計算,用日工資標準除以8小時即得小時工資標準。在計發加班加點補貼和請事假扣發工資時,均按此標準執行。
、 支配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根據員工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加班補貼;支配員工在公休日工作的,根據員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加班補貼。依法支配員工在法定休假節日(元旦1天,春節3天,清明節1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節3天,)工作的,根據員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補貼。
⑴ 法定休假節日加班,其加班補貼在當月發工資時一起按上述規定支付;除法定休假節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根據調休優先的原則,依據工作支配和個人申請,需要在以后的月份支配調休的,可將本月需要調休的加班單獨記錄,以備調休時查用;因工作需要暫未計算加班補貼的加班,在半年內不能支配調休的,在確定不能進行調休的當月,將未能調休的加班按規定支付加班補貼。
(五)罰則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別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
2、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3、為獵取加班補償,采納不正值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有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覺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處以500元以上罰款,直至辭退。
4、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覺虛報加班的,根據500%的加班補貼扣罰,其中50%由審批領導擔當,50%由申請加班的人員擔當,并依據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處分。
5、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覺本屬正常工作時間完成的工作任務卻支配加班的,根據300%的加班補貼扣罰,其中50%由審批領導擔當,50%由申請加班的人員擔當。
6、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覺加班人員、頻次、時間支配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判。
三、附則
(一)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修訂;
(二)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同內容規定自行廢止;如有與公司其它規定相抵觸的,則以本制度為準;
(三)本制度經董事長(或其授權人)批準后執行,修改亦同。
四、附件
《加班審批單》
加 班 審 批 單
加班管理制度 篇11
加班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旨在確保員工的工作效率與生活平衡,合理調配人力資源,防止過度勞動導致的生產力下降,同時也保障企業的正常運行和服務質量。它通過對加班的規范,避免無謂的`資源浪費,提高工作效率,同時維護員工的權益,保持團隊的穩定與和諧。
內容概述:
1. 加班定義:明確何種情況算作加班,比如超出正常工作時間、周末工作等。
2. 加班申請:規定員工如何申請加班,需要提前多長時間,以及審批流程。
3. 加班補償:詳細說明加班工資計算方式,包括加班小時、加班費率、節假日加班的額外補償等。
4. 加班限制:設定每月或每年允許的加班上限,以保護員工健康。
5. 彌補機制:對于無法立即補償的加班,應有調休或補假制度。
6. 緊急情況:對于突發狀況下的臨時加班,如何處理和補償。
加班管理制度 篇12
一、總則
為規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勞動法》及再次法規,結合本公司再次情況,特制定本再次。
本再次適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員及非再次工作的工作人員。
二、加班的再次及原則
(一)再次:加班系指在再次工作時間外,因再次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再次工作者,稱為再次。
(二)原則:
1.公司再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再次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再次作任務,原則上不再次加班,如因處理工作再次內未完成的本再次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再次的工作,不計加班。
2.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的再次,保證員工的休息時間。
3.加班時間以0.5小時為再次計算,累計4小時為0.5個再次日,累計8小時為1個再次日,并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再次的依據。(加班時間再次或累計后的零頭按四舍五入)
4.因再次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公司再次員工必須服從命令。
5.加班部門如需再次部門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應于再次時間內提前通知相關部門再次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請及再次
1.工作日再次:
需在再次加班當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再次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再次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2.雙休日再次:
員工需在再次五下午下班前如實填寫《加班申請單》,經再次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再次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3.節假日再次:
員工需在再次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再次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再次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再次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4.公司再次安排加班者:
不需再次填寫《加班申請單》,由再次部統一匯總。
為了更好地再次員工做計劃的習慣,公司將再次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再次,因此加班制度,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再次遞交加班申請的員工,原則上其再次加班時間將視為再次。
5.緊急任務:
特殊情況再次臨時計劃加班者,員工需在再次后實際上班的第一個再次日內補辦手續,相關部門再次或分管領導要在再次申請單上加以再次。
6.領導再次或公出:
如果再次提出申請時,需要再次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再次電話或者電子郵件的再次征得領導的同意,并再次規定把未審批的《加班申請單》待領導再次時補簽。
7.加班打卡:
無論是再次日、雙休日或是再次日加班,員工均應再次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四、以下幾種情況不算加班:
1、因再次不熟練而延長工作再次;
2、正常工作再次以外閱讀技術材料或再次培訓;
3、正常工作再次以內參加培訓導致8小時以外再次的;
加班管理制度 篇13
一、目的與適用范圍為維護企業和員工利益,規范加班和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辦法。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業務人員不在此范圍之內。
二、加班定義
確因實際工作情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且自下班之時起,延長超過4小時以上的稱為加班。
三、職責
1、部門負責人負責對加班的原因和完成情況以及加班的時間進行審核監督;
2、勞動人事分管部門對實際加班時間進行審核。
3、財務部門負責加班相關費用的審核和發放。
四、加班流程
1、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的,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認可,并填寫《加班申請表》。
2、事先未經批準,視為無效加班。緊急事務或者領導臨時安排加班的,第二天補填《加班申請表》。
3、每月由人事分管部門統計加班情況,合理安排倒休或加班費用。
五、加班原則及加班費標準
1、《加班申請表》記錄作為核定當月倒休和發放加班費的依據。具體辦法如下:
。1)加班在2小時以上4小時以下,員工可獲得半天倒休或發放加班費30元;
。2)加班4小時以上,按1天倒休計算或發放加班費60元。
。3)延長工作時間不滿2小時的,視為員工主動延長工作時間,不給予加班補償。公司不鼓勵員工主動延長工作時間。
(4)加班時間內加班人員用餐費用自理,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后給予報銷。
2、不視為加班的幾種情況:
。1)當日未完成既定計劃需要延時工作;
。2)參與公司組織的`企業文化、聯誼等集體活動;
(3)內部培訓,非工作時間的授課;
(4)未經領導批準的延時工作。
3、加班勞動紀律:
(1)無故拖延加班時間,當日加班費不予發放;
(2)據不服從領導加班安排的,扣除當月績效工資100元,情節嚴重的按照《捷龍公司關于加強勞動紀律管理規定》第六條第三款作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3)加班期間,未完成加班任務的,視為無效加班,當日加班費不予發放。
六、倒休原則
1、員工倒休按正常出勤對待。
2、倒休時間以半天為最小單位。
3、倒休僅限個人使用。
4、各部門負責人應合理安排員工倒休,次月使用完畢,特殊情況經批準可順延。
5、員工倒休應提前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同意、人事部門備案后方可倒休。
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執行。
加班管理制度 篇14
一、目的:
為提高效率,兼顧公正,對員工正常工作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1、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人員的加班管理,對本部門的合理加班進行基礎審批和原始統計;同時擔當掌握本部門加班時間總量的責任。
2、人事總務部幫助各部門作好員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文在各部門的執行狀況,對加班特別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3、人事總務部負責根據《加班申請表》核實加班時間及按規定標準計發加班工資。
三、適用范圍:
本公司全體正式員工。
四、管理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各部門須有方案的組織生產,完成各項生產、工作任務,努力提高生產、工作效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從嚴掌握。
2、調休優先原則。員工加班后,應優先支配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方可計算加班工資。
3、總量掌握原則。對各部門加班時間參照生產完成量的歷史數據進行總額掌握。
五、加班種類
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時間工作,包括遇緊急大事需要在非工作時間到工作現場進行處理的狀況。
2、雙休日加班:即支配在每周六、日工作。
3、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即支配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
六、加班界定:
下列狀況及人員不予計算加班
1、參與公共消遣、社會活動及款待用餐的;
2、事業部長、職能部門部長以上的人員的不予計算加班;
3、出差、培訓學習、參與會議延長時間的;
4、部室人員(包括司機等)工作日延長時間不算加班;雙休日加班的超過
8小時按一個加班計算,不足8小時的按實際加班時間計算。
5、彌補計件、考核定額未完成工作量的工作時間;
6、因人為緣由造成質量事故、設備事故等而返工或追補完成生產任務所用的工作時間,造成事故責任人不予計算加班;
7、由于個人工作失誤而導致的'其它用于追加完成生產任務所用的工作時間,責任人不予計算加班;
8、公司日常支配值班的人員;
9、不辦加班審批手續和未經批準擅自加班的;
10、因工作性質特別,實行綜合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或銷售員工按業績提成的;
11、其它大事經副總以上人員界定不賜予加班的。
七、加班審批程序
1、員工加班前須填報《加班申請表》(見附件),寫明加班時間、地點、事由,由部門長批準,主管副總審核。原則上各部門申請的加班申請單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
2、遇緊急狀況的,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可先實施加班,但在加班后下一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表》。
3、無論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節假日加班,員工均需照實打卡(上、下班),記錄加班時間。人事總務部核算加班工資時,需將員工的加班打卡記錄與實際加班狀況統計核對,核對發覺沒有加班打卡記錄或與加班打卡記錄不的行為時不予計算加班時間。
八、加班工資支付與加班調休
1、員工工作所產生的加班時間,所在部門應優先在適當時間支配員工調休,詳細調休時間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以不影響生產工作為前提支配。
2、員工超期假日可累計計算,優先用于與加班相抵。
3、加班工資與月工資一并發放。
九、考核
1、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取消加班補償。
2、為獵取加班補償,采納不正值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有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覺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對部門長罰款200元,申請加班的責任人200元,并依據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行政、績效、工資降級等處分。
3、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覺虛報加班的,除不予加班外補償,對部門長罰款
200元,申請加班的責任人200元,并依據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行政、績效、工資降級等處分。
4、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覺本屬正常工作時間完成的工作任務卻支配加班的,對部門長罰款
200元,申請加班的責任人200元,并依據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行政、績效、工資降級等處分。
5、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參照生產定額和崗位定員,發覺工作效率低下,嚴峻超工時用工的除按績效考核細則考核外對責任人一次罰款200元,事業部長一次罰款200元。
6、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覺加班人員、頻次、時間支配不合理,除責令限期改正外,對主要責任人予以績效懲戒,行政通報批判。
十、附則
1、本制度由人事總務部負責解釋、修訂。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其它制度如與本規定相抵觸以本制度為準。
附件一《加班申請表》
加班管理制度 篇15
學院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職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學院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一、加班范圍
1、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期間工作為加班。
2、因生產需要職工必須在標準工作時間外提供勞動,并通過加班審批確認為加班。
3、加班人員包括學院領導、行政工作人員或其他教職員工及其他相關工作人員。
4、職工一次加班不得超過8小時。
5、職工加班結算加班工資。
二、加班申請、審批步驟
1、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時,負責加班的部門負責人必須填寫《加班申請單》于加班前1個工作日之前提交分管領導。
2、分管領導對加班申請審核并估算加班時間后提交院長,院長批復后,工作日加班者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五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學院辦公室主任處,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周末加班者,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五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學院辦公室主任處,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交加班申請,且無正當理由,其實際加班時間將不予結算加班工資。
4、因突發情況需要加班者,負責加班的部門負責人必須于事后1個工作日內填寫《加班申請單》并加以補充說明。
5、因特殊情況需撤消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于加班前書面通知分管領導及加班人員,撤消加班申請。
6、《加班申請單》上填寫加班人數及名單、預計加班時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7、《加班申請單》經分管領導批復后,不得擅自改動,否則一律無效。
8、嚴格執行: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學院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交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不予結算加班工資。
9、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相關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要加以補充說明。如果提出申請時,需要批復的院長適逢外出,則首先要在按照規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分管領導處簽字,同時院長把批準意見用email或者電話致辦公室主任處以便完成加班申請。
三、加班確認
1、職工加班后,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根據實際加班情況完成《加班申請單》,明確加班職工選擇的加班結算方法,在2個工作日內提交學院辦公室以進行考勤處理。
2、加班時間根據《加班申請單》中分管領導的批復確定,實際加班時間少于預計加班時間按實際加班時間確定。
四、加班工資結算
1、一次加班滿3小時不超過4小時按半天算。
2、一次加班滿6小時按全天算。
3、標準:按寧夏大學標準執行。正常工作日晚上加班,每次10元。周末加班:半天(4小時)15元,全天(8小時)30元。
五、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實行。
加班管理制度 篇16
酒店加班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員工的工作時間,確保酒店運營的高效與員工的.健康平衡,同時也為保障服務質量與客戶滿意度提供有力支撐。本制度涵蓋了加班申請、審批、補償、記錄和監督等多個環節。
內容概述:
1. 加班定義與適用范圍:明確何為加班,哪些崗位和情況允許加班。
2. 加班申請與審批流程:規定員工如何提出加班需求,管理層如何審批。
3. 加班時間限制:設定每日及每月的加班時間上限。
4. 加班補償政策:包括工資計算方式、調休規定等。
5. 記錄與報告:對加班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定期提交報告。
6. 監督與執行:設立監督機制,確保制度執行的公正公平。
加班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條 目的:
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
適用于 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責任:
各部門主管、經理。
第四條 程序內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第五條 加班申請及記錄
1. 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 周末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 假日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 嚴格執行: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 加班時數: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6. 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員工), 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要加以額外的說明。
7. 領導出差: 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同時相關領導把批準意見email致相應的人事管理人員,總部為_____, 分公司為各地辦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員。
8. 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第六條 加班工資計算
1. 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補貼以及加班費。
2.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點以后(即加班2小時以后),付給其本人50元加班補貼;周六、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200%;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300%。
3. 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發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實后月底隨工資由財務一起發放。
加班管理制度 篇18
一、原則
1.服從特殊情況下公司統一的加班安排。
2.規范生產運行及設備管理行為,部門應盡可能地不安排或少安排加班。
二、加班審批程序
1.生產加班
⑴公司統一安排的加班,事后由部門統計員填寫加班審批表。
⑵由于非人為因素(如設備故障)導致的生產計劃未能按時完成而又不能延期(如客戶急需)時,可安排加班完成生產計劃,事前由部門分管領導口頭征得分管副總經理同意,事后由運行課長填寫加班審批表。
2.維保加班
、旁谏a任務緊張、正常的維保工作無法徹底進行的情況下,為保證設備性能,可有計劃地安排在停產期間進行必要的維保工作,事前由主管工程師填寫加班審批表。
、茷楸M快恢復生產,可安排加班搶修設備故障,事前由部門分管領導口頭征得分管副總經理同意,事后由主管工程師填寫加班審批表。
3.所有加班審批表均需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報分管副總經理和總經理簽字后,由部門統計員統一將原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留復印件存檔。
三、加班處理
1.管理崗位加班一律不報,安排調休。
2.基層崗位加班如實報人力資源部記發加班工資。
3.統計員及運行課長要嚴格考勤。
加班管理制度 篇19
為規范職工加班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醫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適用范圍:院本部在崗職工,含正式編制、合同編制、流動編制、借調、返聘雇請人員。
第二條 加班工作原則:各處科室必須嚴格控制加班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工作盡量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對一些專項工作,正常工作時間內不能完成而又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完成,或正常工作時間外突發事件必須及時搶修或作應急處理的,或必須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的崗位,可安排職工加班工作,但每周至少保證職工休息1天。
第三條 加班工作補償原則
一、非當班醫生周末或節假日回科室查房、住院總值班、三值醫生(護理人員)24小時值班、業務科室主任值班、行政(后勤、保衛)總值班不納入加班工作范疇。
二、每周超出40小時的工作時間計加班時數。
三、行政后勤部門人員加班工作,不計發加班補助(對必須在國家法定節假日上班的人員除外),要求在正常工作時間內以相應的加班工作時數安排補休,補休假由科室統籌安排在6個月內休完。
四、業務科室人員加班工作,原則上要求在正常工作時間內以相應的加班工作時數安排補休,一二值醫生(護理)24小時值班計補休假1天,補休假由科室統籌安排在6個月內休完。對少數科室確因工作任務重或突發事件無法安排補休的,經醫務處審核,由人事處計發加班補助。部分特殊科室加班工作已通過額外補貼體現的,不再安排補休及計發加班補助。
五、對必須在國家法定節假日上班的人員,業務科室經醫務處審核、行政后勤科室經人事處審核后方可計發加班補助。
第四條 加班補助標準(8小時計1天):
一、勤雜普工:以合同約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勞動合同法》規定標準計算。
二、其余人員:
、 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每人每天75元
、 在休息日安排工作的,每人每天100元
、 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每人每天150元
第五條 加班補助申報及審批程序
一、加班補助申報周期: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
二、由申報科室考勤員填寫《加班補助申請表》,由考勤責任人簽批后,每月26日交人事處。業務科室加班情況由人事處統一報醫務處審核,行政后勤科室加班情況由人事處審核,審核后由人事處通知財務部門發放補助。
第六條 加班補助每月結算一次,于加班申報的次次月9日隨個人薪酬發放,在個人薪酬清單中顯示。對加班補助有異議的,在收到薪酬清單1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人事處提出,逾期不提出,視為認可。
第七條 各處(科)室對加班補助的報領必須嚴格審核把關,一經查實虛報加班補助,除追繳已發的加班補助外,再按其2倍數額扣發當事人考核性補貼,并對處(科)室考勤員、考勤責任人給予各扣發當月考核性補貼50%~100%的處理。
第八條 黃埔院區、東山院區按本辦法原則,根據院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九條 本規定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規定從20xx年8月1日起執行。之前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
加班管理制度 篇20
加班管理制度旨在規范企業內部的工作時間管理,確保員工的健康與工作效率,同時平衡企業的'運營需求和員工的生活質量。它通過設定明確的加班規則,預防過度工作導致的疲勞和效率下降,防止因無序加班引發的法律風險,并促進團隊的和諧穩定。
內容概述:
1. 加班申請:規定何時需要申請加班,審批流程及緊急情況下的處理辦法。
2. 加班時間限制:設定每日和每月的加班上限,防止過度加班。
3. 加班補償:明確加班工資計算標準,包括正常工作日、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的加班費。
4. 調休制度:規定加班后的調休政策,鼓勵員工適時休息。
5. 健康保障:強調關注員工健康,提供必要的健康支持和休息時間。
6. 異常情況處理:針對特殊情況如項目緊急、突發任務等的加班管理措施。
加班管理制度 篇21
第一條 目的
為規范公司員工加班申請、審批程序及相關報酬的計算,根據《勞動法》和相關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中層(不含)以下員工。
第三條 加班的定義
加班是指確因工作需要,在本職工作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額外勞動。
第四條 加班的原則
1、公司倡導工作的高效性,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
2、對確因工作需要,經審批加班的員工,為保證其得到適當休息,公司安排相應的補休;
3、不能安排補休的情況,公司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
第五條 加班類別
1、延時加班
2、休息日加班(對于輪班制工種,休息日是指其輪休日);
3、法定休假日加班。
第六條 加班審批
1、原則上,需在加班前一個工作日提交員工《加班申請單》,報廠級領導、分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領導及總經理審批;
2、對于因突發事件、緊急任務臨時加班的情況,因先報領導同意并在加班后2個工作日內補加班申請。
第七條 加班規定
1、在工作日內應正常完成的工作任務,不得申請加班;
2、在休息日或節假日參加公司組織的培訓,不得申請加班;
3、無論是休息日或是法定休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考勤,記錄加班時間。
4、不定時工作制除節假日外,平日不做加班加點申請。
第八條 補休管理
1、為保證休息時間,員工加班優先安排補休,注明“補休”字樣,報審批人審批后方可執行;
2、補休時間與加班時間保持一致。
第九條 加班工資計算
1、因生產工作需要,搶修在4小時之內按半天計算,超過4小時按一天計算。確因生產原因導致無法換休的,按照60元/天計發。
2、夜間值班費按照30元/次,周末值班費按照50元/次執行。
第十條 其他
1、每月加班統計由各綜合部考勤負責人核實并報薪酬計算相關人員,隨工資一同發放;
2、員工中途離職,離職前未安排補休的安排其補休。
加班管理制度 篇22
一、總則
(一)目的
為提高效率,兼顧公平,對員工額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保障員工身體健康,保證公司各項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1、各職能部門負責本部門人員的加班管理,對本部門及基層單位的加班情況進行例行監督檢查,同時按規定將本部門人員的加班情況報至行政部。
2、行政部協助各部門作好員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門的執行情況,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部門經理負責對所管部門及基層單位加班的人員、頻次、時間安排進行建議,行政部和總經理進行審批。
(三)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四)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各部門須有計劃的組織生產經營、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
2、健康第一原則。各部門在安排加班時,必須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間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3、調休優先原則。員工加班后,應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再以加班計算。
二、文件內容
(一)加班認定
1、各部門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能允許員工加班:
、旁谡P菹r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生產、運輸或作業的;
⑵須利用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停產時間進行基地苗木養護,設備檢修保養、工程施工的;
、前l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生命財產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葹橥瓿晒鞠逻_的緊急任務的。
2、值班不屬于加班,對被安排值班的員工,發放值班補貼。(值班是指公司為臨時負責接聽、協調、看門、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夜間、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生產任務。)
(1)員工在值班期間,公司給予值班補助和餐補,具體標準由公司根據情況確定。
(2)員工在值班時處理工作的,不認定為加班。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庞捎谡9ぷ魅蝿瘴窗匆蠹皶r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
、苾惹谌藛T(含銷售部、行政部等)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茄娱L工作時間處理日常工作1小時以內的;
⑷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
、傻拱。
(二)加班審批程序
1、要求員工加班前,首先須征得員工本人同意。如員工自愿提出加班,應經上級主管部門經理同意后才可執行。
2、加班前填報《加班申請表》(見附件),寫明加班時間、地點、事由,由部門經理簽署審核意見。
3、規律性加班的部門如生產部、研發部、基地等,加班員工同樣要履行加班申請手續,但可以集中填寫簽字。
(三)加班免除與時限控制
1、公司所有員工按公司規定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繼續工作均算加班或倒休。
2、下列行為不享受加班補貼:
、藕藢Πl現沒有加班記錄或與加班記錄不一致的行為;(無論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節假日加班,員工均需如實記錄上下班時間。行政部核算加班工資時,需將員工的加班記錄與實際加班情況統計核對)。
、撇晦k加班審批手續和未經批準擅自加班的行為;
3、下列人員(除文件內容中第(三)1款外)原則上不享受加班補貼:
(1)因工作性質特殊,實行綜合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銷售、策劃、工程部門員工;司機、食堂、保潔等后勤類員工;和其他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員工;
(2)實行計件工資或業績提成工資的人員;
(3)學徒、試用、實習等待崗人員;
(4)受留用察看處分人員。
4、加班時限控制(文件內容中第(一)3款不受加班時限限制)
、挪话才排畣T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期間加班;
、茊T工加班工作日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
⑶員工每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四)加班調休與補貼支付
1、加班調休
、艈T工加班后各部門首先安排調休,員工也可要求優先給予同等時間的調休,所在部門經理須盡量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⑵員工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不得超過5天(含5天)。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所在部門經理安排。
2、加班補貼
、糯_因工作任務繁忙不能調休的或經批準審批同意,按加班記錄給予相應的加班補貼。
、茷楸U蠁T工合法休息權利,公司不提倡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安排加班的,可優先按倒休計算。
、浅ǘㄐ菁俟澣找酝獾钠渌影,按照調休優先的原則,根據工作安排和個人申請,需要在以后的月份安排調休的,可將本月需要調休的加班單獨記錄,以備調休時查用;調休時限為當年休完,連續調休天數不得高于5天(含5天);因工作需要暫未計算加班補貼的加班,在半年內不能安排調休的,在確定不能進行調休的當月,將未能調休的加班按規定支付加班補貼。
(五)罰則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
2、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3、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處以500元以上罰款,直至辭退。
4、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虛報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補貼扣罰,其中50%由審批領導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人員承擔,并根據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處分。
5、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本屬正常工作時間完成的工作任務卻安排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補貼扣罰,其中50%由審批領導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人員承擔。
6、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三、附則
(一)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修訂;
(二)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同內容規定自行廢止;如有與公司其它規定相抵觸的,則以本制度為準;
(三)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亦同。
四、附件
《加班申請單》
加班申請單
備注:1此申請單為員工加班前進行填寫及審批。
2加班后請將此表交部門經理簽字后送到人力行政部。
3人力行政部依此表核算員工加班補貼或調休天數。
4此表最終為行政部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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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管理制度 篇23
一、目的:
為規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本公司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定義:
加班是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或公司指定事項,須繼續工作時稱為加班。
三、原則:
3.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原則上不提倡加
3.2嚴格控制加班的時限,保證員工的休息時間。
3.3因公司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命令。
3.4加班部門如需其它部門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應于工作時間內提前通知相關部門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四、加班申請及記錄
4.1.工作日安排加班)(周一至周五):
4.1.1工作日需要加班的,當日下午下班前需填寫自愿《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經理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4.1.2工作日加班原則上每天安排2-3小時,若因工作需要,需延長3小時以上加班的,需經協理審批后,方可安排加班;
4. 2.休息日安排加班:
4.2.1周六晚上需要安排加班的,部門主管需提報加班原由經協理確認后方可安排加班!都影嗌暾垎巍沸柙谥芰衔缦掳嗲疤峁┙o行政部;
4.2.2周日需要安排加班的,部門主管需提報工作異常單及加班原由后,經協理審批后,報備總經理及董事長確認后方可安排加班!都影嗌暾垎巍沸柙谥芰衔缦掳嗲疤峁┙o行政部;
4. 3.法定假安排加班:若因生產需要,法定節假日需要安排加班,需經總經理、董事長確認后,方可安排加班。
4.4休息日周六(8小時)公司統一安排加班時,不需另外填寫《加班申請單》,由行政部統一匯總。
4.5為了更好地培養員工做計劃的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提前遞交加班申請的,原則上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五、加班考勤及異常行政處理:
5.1無論是工作日、雙休日或是節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5.2有員工加班單簽名,經行政部查實后,發現無加班記錄,行政部人事將取消本次加班單簽名。并記行政警告一次扣1分;
5.3有員工加班單簽名,經行政部查實后,打卡不加班的,經行政部查實后,一律給其記大過一支(扣9分處理),且加班考勤一律取消;
5.4無加班單申請者,前來加班人員,經行政部查實其前來加班的。加班考勤一律不生效,行政部將取消本次加班考勤,且為其記小過一支(扣3分)。履教不改的`,扣分至18分的可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及開除處理。
5.5經加班查實,未申請加班人員前來加班者,是由于本組長或直接管理遺漏原因造成的,則給予其直接管理行政扣1分記警告處理。經常遺漏的達3次及3次以上的,則直接扣3分處理。
六、加班統計及加班費計算6.1行政部在每月末匯總加班統計,作為安排調休及發放加班補償(加班費)的依據。
6.2安排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計算為法定的3倍;安排休息日加班,加班費計算17元/時,安排平時加班,加班費計算為13元/時。
6.3周末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車間組長級及以上管理人員不計加班工資,只能安排調休。員工周日被安排加班的,則按17元/時的加班費計算。
6.4加班調休原則上一年內必須調休完。一年內未調休完的算作自愿放棄,公司不再給予加班調休。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內不能安排員工調休的,公司以未調休完的加班時間為其計算為正常出勤天數作為補償(可在公司統一放年假的時候辦理)。
6.5公司未有加班工資的崗位,申請加班的,需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最高主管簽核后,交由行政部做調休統計。
6.6若需調休的,需開具《調休申請單》給部門最高主管簽核,后交由行政部處理。
七、加班罰則
7.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不配合公司安排加班者,公司視情節情節輕重懲處。
3.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3倍處罰。
4.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5.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500元罰款。
八、本規定經過公司討論,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由公司行政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廢止和解釋。
加班管理制度 篇24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
適用于x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責任:
各部門主管、經理
第四條程序內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第五條加班申請及記錄
1.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周末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假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嚴格執行: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加班時數: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6.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員工),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要加以額外的說明。
7.領導出差: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同時相關領導把批準意見email致相應的人事管理人員,總部為x@x,分公司為各地辦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員。
8.加班打卡: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第六條加班工資計算
1.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
。òㄖ谱魅耍┎幌硎芗影嘌a貼以及加班費。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點以后
。醇影2小時以后),付給其本人50元加班補貼;周六、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200%;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300%。
3.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發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實后月底隨工資一起發放。
加班管理制度 篇25
第一章總則
1、為規范公司加班、值班與調休的管理,遵照國家《勞動法》的要求,每個月加班不得超過36個小時。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應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本職工作。一般情況下,部門加班過多,說明本部門員工工作效率低下,部門負責人負有領導督促責任。
2、對于確因工作需要進行的加班,單位將根據相關規定安排調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3、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的實際工作情況安排加班或調休。
4、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加班審批
5、確因工作需要進行加班者必須由本人或部門主管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要注明加班原因及加班工作內容,經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分管副總批準后交人事部門進行核實和登記。
6、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平時必須在下午16:00之前將加班申請單送至人事部門,周六、周日加班的必須提前一天將加班申請單送至人事部門。否則不予計算加班。
7、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相關部門主管或負責人要加以額外的說明。加班申請單必須在加班后第一個工作日補至人事部門,否則不予計算加班。
8、加班、加點的形式:
a)平時加班、加點: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延長工作時間一次超過8小時的計為1個加班,一次超過2小時不到8小時的計為加點。
b)雙休日加班:常日班次的員工在雙休日上班的;倒班班次員工在倒班輪休日工作的。
c)法定節假日加班: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者。
9、加班時數:加班申請單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人事部將不定期地深入加班現場了解加班的進展情況,督察員工在加班期間保持應有的工作效率,一旦發現有冠加班之名而無加班之實的員工則馬上進行處罰,通報全公司,以儆效尤。
10、領導出差: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有的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按照規定時間把未曾全部簽名的加班申請單交到人事部,同時相關領導事后回來后補簽意見。
11、加班打卡: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法定節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在加班后第一個工作日補辦審批手續,否則,對于加班人事部門不予計算。
第三章調休
12、非一線員工(總經辦、人事、供應、銷售、后勤、財務、倉庫、車間辦事員)在非法定假期間的雙休日加班,應在3個月內按加班的等同時間給予補休。
a)補休的時間應為4小時的整倍數。
b)補休可替代病、事假等。
c)確因工作原因無法在3個月內安排完畢的,按照國家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d)夜間值班人員如遇搶維修,(可按照規定補批加班申請單)可由部門第二天酌情安排休息。
e)補休一般應由部門/車間負責人安排。部門負責人必須安排好人員暫代調休人員的工作,不能影響工作及生產的正常進行。員工提出補休的,應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同加班申請一樣,不論是部門安排調休還是個人提出調休,都必須提前一日填寫調休單,并經本部門負責人確認簽字后,交人事部門統計。
13、調休時間不影響當月的全勤獎。
14、生產一線員工(機電儀維修工及倒班員工)
a)補休可替代病、事假等。
b)多出的加班時間當月計算加班工資與當月工資一起發放。
第四章值班
15、值班是公司為了及時發現、處理意外安全故障,安排特定崗位的員工在崗值勤。值班不等同于加班,值班期間或值班結束后員工可以休息。公司每月會按照規定發放值班費。
第五章加班、值班工資
16、生產一線員工加班工資計算方法:
平時加班工資=月度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周末加班工資=月度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月度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
17、年薪人員不計算加班工資,有相應補貼。
18、值班費發放標準:
一線員工晚上值班,工作無特別需要,次日盡量安排休息,休息算出勤,另外補貼40元,如果有工作需要第二天再上班,由部門主管提出申請,可以再算一個班。
值班期間如遇有突發性工作,按照加班審批流程執行。
第六章附則
19、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原有相關制度同時從20xx年1月1日起廢止。
20、本制度由人事部門負責解釋和監督執行。
加班管理制度 篇26
為加強對本站園區的安全管理,及時完成國家賦予的監測任務,本站實行夜間值班和節假日部分人員加班制度。除女員工外,所有人員均有值班義務。
一、辦公室提前制訂月值班表,并在內網公示;重大節日值班表由辦公室負責上報“中心”,并通報xx市xx局;
二、全體人員按值班表規定的時日履行值班義務,無正當理由不得推卸值班;
三、員工如遇特殊情況而與值班時間相沖突時,可自行換班,但事前須向辦公室報告。如無法換班,由辦公室另行安排;
四、員工休假、外出學習、因公(私)離滬等期間,不再履行值班義務,由辦公室安排其他人員值班;
五、遇有重要公務活動、緊急監測任務、其它特急事務需要加班時,由部門負責人填報人員加班申請表交辦公室,經站領導批準后執行。如事前無法辦妥上述手續,須經領導口頭同意,可先行執行,事后補辦手續。涉及站領導加班,則應告知辦公室備案;
六、辦公室月底以值班登記表、人員加班申請表及有關備案為依據,及時對當月值班情況進行統計,按“中心”的規定核定補貼或安排補休;
七、值班期間,值班人員對監測任務、行政事務、園區安全負責,遇有緊急重大突發事件應及時向站領導匯報,并相機處理;
八、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時間,值班期間不得離開園區,個人移動電話不得關機;
九、平日值班位置應以辦公室為主,遇有監測活動應以機房為主;
十、值班人員于晚上19:00-20:00期間,應對各類場所(特別是辦公室、機房)門窗、用電設備等進行檢查;對園區進行巡視,督促安保人員鎖好北大門;
十一、值班人員于晚上23:00-1:00期間應對安保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檢查;
十二、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做好工作交接。
加班管理制度 篇27
加班管理制度旨在維護企業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員工的健康與工作效率,同時也保障企業項目的順利推進。它通過明確加班的.定義、申請流程、補償機制以及限制條件,為員工和管理層提供了公平、透明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提升團隊協作效率,減少因無序加班帶來的潛在風險。
內容概述:
1. 加班定義:明確何為加班,例如超出常規工作時間的工作,是否包括周末、節假日等特殊時段。
2. 加班申請:規定員工如何申請加班,需要提前多長時間提出,以及審批流程。
3. 加班時間限制:設定每日或每周的加班上限,防止過度加班。
4. 加班補償:詳細說明加班補償的方式,如工資、調休、補貼等,以及計算標準。
5. 緊急情況處理:針對突發狀況下的臨時加班,制定相應的處理措施。
6. 監督與記錄:建立加班記錄系統,定期檢查加班情況,確保制度執行的公正性。
加班管理制度 篇28
本加班管理制度旨在明確公司對加班的管理規定,確保員工的工作效率與健康平衡,同時保證公司的業務運作順利進行。內容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1. 加班申請與審批流程
2. 加班時間的計算與記錄
3. 加班補償與福利
4. 緊急情況下的加班處理
5. 加班的限制與健康關懷
內容概述:
1. 定義加班:明確何種情況下被視為加班,包括正常工作日的.延長工作時間和周末、節假日的工作。
2. 申請程序:描述員工如何提出加班申請,以及管理者審批的流程和標準。
3. 時間管理:規定加班時間的記錄方式,確保準確無誤。
4. 補償機制:詳細闡述加班補償的計算方法,包括工資、調休和福利等。
5. 應急處理:針對突發業務需求,設定加班處理規則。
6. 健康關注:強調過度加班的危害,提出預防措施和員工關懷政策。
加班管理制度 篇29
醫院加班管理制度是為確保醫療服務的連續性和高效性,同時保障員工的健康與權益而設立的'一套規則。它涉及到員工的工作時間管理、加班申請流程、補償機制、安全措施及監督執行等方面。
內容概述:
1. 加班定義與適用范圍:明確何種情況被視為加班,涵蓋醫生、護士、行政人員等不同崗位。
2. 加班申請與審批:設定加班申請的程序,包括提前通知、理由闡述、上級審批等環節。
3. 加班時間限制:規定每日及每周的最長工作時間,防止過度勞累。
4. 加班補償政策:詳細說明加班工資、調休、補貼等補償方式。
5. 安全與健康管理:強調加班期間的安全措施,如休息間隔、應急處理等。
6. 監督與記錄:設立加班記錄制度,進行定期檢查和反饋。
加班管理制度 篇30
1、加班加點指因工作需要在公司執行的工作時間制度的基礎上延長工作時間(公司現在執行的是每周40小時工時制).凡在和公休假日進行工作的叫做加班,凡在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叫做加點,本規定中通稱為加班。綜上所述,每周工作時間累計未超過40小時的,不算加班。
2、加班申請及記錄
A、因個人原因未能在正常工作時間完成任務,其部門領導責令其完成者,不按加班處。
B、正常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16:30前,在系統上提交加班申請單,部長或分管領導批準后生效(內容包括日期和小時數)。
C、公休假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一天16:30前,在系統上提交加班申請單,長或分管領導批準后生效(內容包括日期和小時數)。
D、法定節假日加班者,員工需節假日前兩天在系統上提交加班申請單,經主管領導及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E、嚴格執行:為了公司考勤管理的嚴肅性,公司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工作制度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工時。
F、加班時數:加班申請提交必需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領導有責任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人力資源部監督。
G、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部門主管或經理需加以額外的說明。
H、領導外出或出差等情況: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其主管領導適逢外出,員工先電話或郵件形式請示,領導同意,人力資源部確認后,可補簽加班申請單(一周內)。
3、加班打卡: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否則視為無效工時。
4、加班與補休、補貼計算
A、人力資源部以系統提交審批后的加班數據為依據,統計有效加班。
B、法定節假日加班:(春節、國慶、五一均為3天,端午節為1天,清明節1天,元旦為1天),公司按加班1:3的時間實行加班調休記錄.按正常上班時間上班,加班至下午2點的公司予以補貼餐費15元;超過晚上8點的,再給予補貼餐費15元;超過晚上9點的憑當晚票據給予報銷交通費,最高限額不得超過20元。
C、平時加班:超過晚上8點的,公司另予以補貼餐費10元,超過晚9點的憑當晚票據給予報銷交通費,最高限額不得超過20元;以上不再另計調休。
D、周六周日加班:按加班1:1時間實行加班調休記錄。按正常上班時間加班至下午2點的,公司予以補貼餐費15元,并給予同等時間的調休;超過晚上8點的,再給予補貼餐費15元,超過晚上9點的憑當晚票據給予報銷交通費,最高限額不得超過20元。
5、餐費補助與交通報銷
A、加班餐費補助:以工資形式發放。
B、加班交通費報銷:報銷額度:在規定限額內實報實銷。
b票據審核:科長簽字→部長簽字→考勤管理員審核→提交研發助理報銷。
C、報銷發放:研發助理每月25號統一提交報銷,報銷后發放。
6、補休的規定補休僅適用于加班而未能正常休息的情況;補休的時間以《加班申請單》上的時間為準。無《加班申請單》的加班不計補休。
A、補休須事先填報《調休申請單》并經批準,事后補辦手續無效,按事假處理;
B、補休前須辦理工作交接,若中途因公返回,其未休之時間可累積到下次;
C、員工非特殊情況,連續補休時間不得超過3天;
D、因個人問題需要請事假時,補休可抵事假,但必須先按請假手續報批同意后方可執行;事后報批無效;
E、員工因工作需要,在年終時補休未休完,該情況將作為一項考核增分指標進入年終考核中。
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
加班管理制度 篇31
一、目的:
1.為規范公司員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2.勞逸結合,保護員工身體健康。
3.保證公司運營的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1.公司非提成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適用本規定。
2.按提成制度結算的營銷人員和不適用本規定。
三、加班的分類和程序:
1.加班: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應急加班。因工作崗位不能斷續,需周末或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稱為計劃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臨時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規定時間外繼續工作,或休息日突發事件稱為應急加班。
2.計劃加班員工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后,送交人事部審核備案,由人事部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緊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發事件加班的)可以事后補填《加班申請單》,并注明“補填”;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事后補填,否則不認定為加班。
四、加班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
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8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原則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門工作需要必須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審批程序進行。員工需有計劃的組織展開各項工作,提高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準。
2.加班時間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內,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過4小時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計加班一般不應超過36小時,超過36小時按36小時計算。
3.健康第一原則:
在安排加班時,必須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間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4.調休優先原則:
員工加班后,原則上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計算加班費。
5.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或處于哺乳期(即產假結束后至嬰兒滿一周歲)內的女職工,公司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當日22點至次日6點之內從事的勞動和工作)或加班加點。
五、加班認定:
1.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僭谡P菹r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作業的;
、诎l生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蹫橥瓿晒鞠逻_的緊急任務的。
2.公司所有員工按公司規定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繼續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屬于加班,對被安排值班的員工。(值班是指公司為臨時負責接聽、協調、看門、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務。)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3)延長工作時間處理日常工作4小時以內的;
(4)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出差補貼政策另計;
(5)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5.周一至周五加班算平時工作日加班,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算節假日加班。周一至周五下班時間后接到新任務算加班,因個人原因導致工作時間內不能完成任務而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不算加班。周一至周五因公司需要延長工作時間4小時內原則上不算加班。
六、加班補償:
1.加班調休
(1)員工加班后除法定節假日外,一律安排調休,盡量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2)員工有權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不得超過三天。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領導安排。
2.員工確因工作任務繁忙不能調休的,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補貼。
(1)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加點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延時加點工時×1.5倍
公休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公休加班工時×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法定加班工時×3倍
(2)加班費的計發比例
a.平時工作日加班: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工資標準的1.5倍計算;
b.公休日加班: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工資標準的2倍計算;
c.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加班工資標準的3倍計算。
3.下列人員(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則上不享受加班費:
(1)中層以上員工
(2)臨時工人、司機、實行業績提成工資的員工因工作情形有別,
其薪資給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以及另有規定,故不報支加班費。
七、執行原則:
1.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時作息時間與正常工作日相同。
2.加班人員必須記錄好當日《加班工作內容記錄》,并于加班結束后的兩天內提交給人事部,無加班日志者其實際加班視為無效。相關負責人應切實負責加班申請的審批,如果發現弄虛作假,謊報加班出勤者一律嚴懲。
3.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批評。
4.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一定數額罰款。
加班管理規定二
1.目的
1.1為提高效率,兼顧公平,對員工正常工作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職責
2.1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人員的加班管理,對本部門及基層班組的加班情況進行例行監督檢查,同時按規定將本部門人員的加班情況報至人力資源部。
2.2各部門經理應承擔控制本部門年度加班時間總量的責任,加班時間原則上控制在批準的年度總加班小時以內(其內容詳見《年度加班考核指標表》)。
2.3人力資源部協助各部門作好員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門的執行情況,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4人力資源部負責按照《加班申請單》的加班結算方式及規定標準計發加班工資和累積調休小時數;負責每季度統計各部門加班執行情況并通報給各部門經理和分管副總。
3.適用范圍
3.1本公司全體員工。
4.原則
4.1效率至上原則。各部門須有計劃的組織生產經營、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
4.2調休優先原則。員工加班后,應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方可計算加班工資。
4.3總量控制原則。對各部門加班時間參照歷史數據進行年度總額控制。
5.內容
5.1加班種類
5.1.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時間工作,包括遇緊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時間到工作現場進行處理。
5.1.2雙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運轉員工的倒班周末。
5.1.3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
5.2加班認定
5.2.1各部門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5.2.1.1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生產、運輸或作業的。
5.2.1.2須利用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停產時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工程施工的。
5.2.1.3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生命財產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5.2.1.4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5.3加班審批程序
5.3.1員工加班前須填報《加班申請單》(見附件),寫明加班時間、地點、事由,由部門經理及主管副總審核。原則上各部門申請的加班申請單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單交到人力資源部,收到加班申請單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5.3.2遇緊急情況的,經部門經理批準,可先實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單》。
5.3.3任何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加班審批手續的,均不視為加班,不得計發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5.4加班免除
5.4.1公司所有員工按公司規定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如:元旦、春節、清明、五一勞動節、端午、中秋、十一國慶節)繼續工作均算加班,計算加班工資。
5.4.2下列行為不享受加班工資:
5.4.2.1無論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節假日加班,員工均需如實打卡(上、下班),記錄加班時間。人力資源部核算加班工資時,需將員工的加班打卡記錄與實際加班情況統計核對。核對發現沒有加班打卡記錄或與加班打卡記錄不一致的行為。
5.4.2.2不辦加班審批手續和未經批準擅自加班的行為。
5.4.3下列人員(除文件內容中5.4.1款外)不享受加班工資:
5.4.3.1主管人員及中、高層管理人員(但可以調休)。
5.4.3.2因工作性質特殊,實行綜合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銷售、售后類員工,和其他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員工。
5.4.3.3實行業績提成工資的業務銷售人員。
5.5加班工資支付與加班調休
5.5.1加班工資計算標準及計算方式:
5.5.1.1約定加班工資計算的基數:參照珠海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5.5.1.2國家法定假加班工資(日)=約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x300%
5.5.1.3周末加班工資(日)=約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x200%
5.5.1.4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工資(小時)=約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8x150%
5.5.1.5根據考勤表排班規律,倒班員工如遇倒班周末與法定假日重逢,按200%計發工資。
5.5.2加班調休
5.5.2.1員工工作所產生的加班時間,所在部門(車間)經理應優先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5.5.2.2員工可以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每次調休時間原則上最長不得超過一周。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所在部門(車間)經理安排。
5.6罰則
5.6.1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記警告一次處分,扣罰績效工資100元。
5.6.2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并記大過處分一次,扣罰績效工資500元。
5.6.3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虛報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工資扣罰,其中50%由部門經理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擔,并根據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處分。
5.6.4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本屬正常工作時間完成的工作任務卻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工資扣罰,其中50%由部門經理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擔。
5.6.5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6.附則
6.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修訂。
6.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同內容規定自行廢止;如有與公司其它規定相抵觸的,則以本制度為準。
6.3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亦同。
加班管理制度 篇32
一、 目的
為提高效率,對從事司機工作人員額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保障公司經營正常運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定義
本規定所指加班是指駕駛員在公司正常作息時間之外,需要延長勞動時間或在周日、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公司假日完成額外的工作。
三、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從事司機崗位人員。
四、管理規定
1、公司以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節約公司資源為原則,行政部將嚴格控制晚間車輛使用率。
2、公司以人為本,要求所有駕駛人員必須在身體精神條件良好時可延長工作時間,以降低安全隱患,保證出行安全。
3、因業務繁忙,常時、超時加班司機或法定節假日加班司機并作出重大貢獻人員,公司將給予額外獎勵。
4、各級領導員工須在工作時間外使用車輛時,對車輛使用登記表認真填寫,不得虛報、瞞報。有義務配合行政部審核加班情況。
5、駕駛員不得自行安排倒休、補休時間,由行政部統一安排。如有違紀,公司將視作曠工行為,嚴重者將以辭退。
6、安排加班人員不得有抵觸情緒,保質保量完成加班任務。
五、加班補貼辦法
1、公司駕駛員正常作息時間是指:周一至周六(早7:30-11:30;下午12:30-16:30),其余時間按每1小時計算加班工資。
2、加班工資/小時=(基本工資+績效考核工資)÷25.5÷8
3、駕駛員如出差當日不能還回,每日120元出差補貼(包括餐費補貼、住宿補貼按出差天數計算)。
4、駕駛員加班時間晚于23:00的,可給予15元夜宵補貼。
5、周日加班按正常加班工資計算,另給予50元/日作為加班補貼。
6、法定節日加班按正常加班工資計算,另給予100元/日作為加班補貼。
7、駕駛員因公外出產生費用如(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等),按車輛費用報銷手續貧發票報銷。
六、加班審核辦法
1、因工作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司機必須認真填寫《車輛派車單》,得到同車人簽字確認,次日經行政部經理審核確認后方可生效。
2、因工作原因如無同車人陪同晚間返回后在保安室登記返回時間,次日經行政經理確認同車人員簽字許可后生效。
3、簽字確認后統一交行政部登記存檔,申報加班補貼。如不履行等同自動放棄。
七、本規定由公司行政部編制 。
加班管理制度 篇33
一、目的:
為規范員工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1、各部門負責人:加強本部門工作的計劃性,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
2、分管副總經理:審核批準加班,監督加班時效性;
3、人力資源部:制定加班管理制度,抽查加班實際執行情況,計算加班費用。
四、加班申請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每天規定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方可申請加班。
2、員工加班應提前一天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經理審批,送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后,方可實施并計算加班。
3、臨時任務,不能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的,需在加班完成的次日將《加班申請表》填寫完畢,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上交到人力資源部進行備案,方可計算加班;
五、加班計算及管理
1、延時工作:原則上不計算加班,由部門內部安排調休;
2、公休日及法定假日加班:加班時間以4個小時做為計算起點,當月加班4小時以上不足8小時的計算0.5個加班,當月加班8小時的計算1個加班,加班時間不得跨月累計。
3、車隊管理人員(不包括調度)、保潔隊管理人員、維修中心管理人員、信息部、安全部的加班實行定額加班制度,即按每月實際節假日天數批準部門總加班數,超過部分不計算加班。各車隊休息日保證2名管理人員同時在崗,信息部、安全部、維修中心、保潔隊休息日保證1人在崗。
4、結算部、稽查部、綜合部食堂管理員、采購部的庫房管理人員實行月固定加班,部門應于每月25日前將下月的排班計劃及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經理審核簽字的《加班申請表》上交至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核備案,方可實施并計算加班。
5、員工參加公司會議、培訓課程、出差等情況,不計算加班。
六、加班紀律及要求
1、《加班申請單》經分管領導批準后,不得擅自修改。
2、加班期間應服從加班管理人員的指令,不得無故離崗,按照加班計劃完成工作任務,并按照工作程序和標準要求執行。否則,除不能享受加班待遇外,并按《人事勞資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3、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工資,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4、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賠償相應損失,并處以200元的罰款。
5、加班打卡: 無論是休息日或是法定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并作為加班審核的基礎依據。
6、根據實際情況需撤消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于加班前書面通知分管領導及加班人員,撤消加班申請,并交至人力資源中心。
七、加班工資支付標準
1、員工加班原則上實行調休,確實調休不了的,公司予以計算支付加班費。
2、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員工按照公休日加班60元/天,法定假日加班100元/天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休息日工作不支付加班工資,法定假日工作按照100元/天的標準支(敬請期待本站推出更好文章:)付加班工資。
3、加班費以月為單位結清,由人力資源中心核實后月底隨工資一起發放,不累計、不順延。
5、部門負責人及考勤人員應認真記錄員工考情情況,嚴肅考勤紀律。
八、附則
1、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2、本辦法與公司《人事勞資管理制度》、《薪資管理辦法》配合執行。
九、相關記錄
1、《請假審批單》
2、《加班申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