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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4-10-24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精選30篇)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1

  為確保公司安全,加強對外來人員及車輛進出公司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員工之外的所有進出公司的外來人員及車輛;(細則中第四條為公司員工制定)。

  二、職責:

  安保科是公司門衛的管理部門,直接對外來人員及車輛進出公司進行管理。

  三、細則:

  1、對于進入公司的外來人員及車輛,必須持有效證件到門衛處登記。(上級領導、其它兄弟單位領導、客戶、口頭問詢即可)。

  2、嚴格執行公司物資管理規定,任何物資進出公司大門,均應進行檢查,特殊物資應在門衛登記,未經登記的物資,門衛人員不予放行;凡進出公司的車輛及貨物必須持有安保科長簽發的有效證明(如放行條),經核對無誤后方可放行,否則不予放行。安保科長因事不在公司,則需致電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同意后方可放行,同時做好登記。

  3、門衛負責管理進入公司內的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停放秩序。任何人及車輛不準攜帶危險品進入公司,絕不允許外來人員及車輛進入生產區域,特殊工作需要的,需報請領導同意后,由接待人員陪同方可。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2

  公司關于外來人員、車輛出入管理的規定

  各部、室:

  為積極認真貫徹“一要規范,二要改革,三要創新”的行業指導思想,進一步加強日常管理,確保生產、工作安全有序、高效運行,特對出入本公司的人員及車輛作如下具體規定:

  一、凡來公司聯系工作者,須主動出示介紹信或本人證件,由公司警衛值班保安與接待部門聯系征得同意、并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入公司,但不得進入車間。

  二、本公司員工不得帶親友、家屬、小孩進入公司。如確有特殊情況需找人,應由警衛值班保安與辦公室或相關人員聯系,在警衛室會見。

  三、凡出入公司的外單位車輛,必須持有有關部門、人員簽字的出門證,由警衛值班保安驗證無誤后,方可允許出入;警衛值班保安應認真做好詳細登記。

  四、凡需進入車間參觀或學習的外單位人員,應征得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后,由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安排,按程序進入生產區域;并應到公司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領取臨時出入證;并應在有關部門人員的陪同、帶領下,方可進入公司及車間。凡需進入公司或車間的調試、施工人員及其他外協人員,應分別到制造工程部或有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并由接待部門到辦公室辦理臨時出入證。以上人員出入公司必須佩帶出入證,警衛值班保安對未按規定佩帶者,一律不準放行。

  五、每天18:00以后,原則上不再裝車,若有特殊情況急需裝車,必須有市場企劃部人員隨同。在裝車過程中,值班保安應配合市場企劃部工作。

  六、此規定,望公司各部、室員工認真嚴格執行。凡違反以上規定的部門及人員,將按經濟責任制考核標準給予當月獎金20%-50%的扣罰。警衛值班保安應認真履行職責,凡出現差錯者,將從重處罰。出現差錯一次者,扣罰50-100元;兩次者,開除。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3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規范外來人員進校,特制定本校來訪登記制度:

  1.門衛工作人員要忠于職守,始終保持警惕性,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堅決按制度辦事。

  2.嚴格執行校外人員進出登記,全面推行來訪人員掛牌進校制度,家長和外單位人員來訪,應在門衛與學校相關人員電話確認后,填寫會客單,注明來訪者姓名、單位、校方接待人、訪客證號碼等方能進入學校。

  3.凡進入本校的來訪者在履行完登記手續后,準許后,方可進入學校。

  4.聯系工作后請相關人員在回執聯上簽字。

  5.學校物資出門必須查對登記,特別是外來人員帶物資進出校門,一定要詢問仔細并進行登記。

  6.外單位車輛入校前,必須說明情況,由門衛工作人員決定是否予以放行。

  7.嚴禁閑雜無關人員入內,嚴防有人進內擾亂秩序。

  8.發現疑問,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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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

  為加強外來人員進入公司生產區的管理,確保安全。

  2.范圍

  適用于進入公司生產區的所有外來人員。

  3.責任者

  企業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生產技術部、財物部、運輸部、外來各施工部門。

  4.程序

  4.1各類外包合同中,必須訂有明確具體的安全內容和要求。

  4.2外包部門人員進入生產區作業前,須由外包部門負責人對其進行以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規定進行登記。

  4.3我公司與外包部門屬于甲方、乙方關系,按有關規定,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4.4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必須遵守本公司各項有關規定。

  4.5外包部門工作時間按我公司作息制度執行,如果要提早或推遲下班,經企業安全委員會同意,主管部門負責人現場監督。

  4.6外來人員中的電焊工、電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其他專業工種也要有合格的業務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礎知識,普工、雜工等一律不得從事技術性的工作。

  4.7外包部門在場區施工,運輸行車路線必須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

  4.8從事起重、吊裝、搬運作業時,外包部門要設有安全監護人和明顯的安全標志,嚴禁利用公司管道、電桿、機電設備和建筑物等作為吊裝錨點。

  4.9外包部門所用的木工圓鋸等噪音設備,不能超過九十分貝,以免影響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4.10外包部門沒有安全防護裝置機電設備,不得在生產區使用。

  4.11外包部門使用本公司電源時,必須事先向公司負責外包部門提出申請,再由外包部門按照規定辦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部門的露天機電設備,使用后必須及時切斷電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嚴禁非焊工動火、焊接工具不得轉借無合格證人員使用。

  4.14氣焊工的乙炔瓶、氧氣瓶、明火點三者之間的距離,電焊作業的二次線、接地線搭掛,都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規定。

  4.15外包部門焊工動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時,須按本公司制度規定辦理動火手續。

  4.16外包部門人員須進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貯槽)作業時,必須作好各項安全防范工作,報經企業安全委員會批準后,方可入內工作。

  4.17外包部門人員進行高空、起重吊裝、動土打樁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須報企業安全委員會門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

  4.18施工現場的各種防護設施,如護欄、設備預留口的蓋板、跳板、安全網繩、地溝、電葫蘆、樓梯、操作臺板等,未經本公司企業安全委員會門同意,不得移動或拆除。

  4.19外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與合同不同處或合同中難以包括的具體問題須經雙方妥善商定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后,方可進行。

  4.20外包部門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和通道暢通。每項施工作業完后,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外來人員要遵守本公司禁煙制度,違反者按本公司制度處理。

  4.21外包人員在裝卸化工原料及氣瓶時,須作到輕放輕卸,嚴格遵照“危險貨物運輸規則”。

  4.24外來人員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4.25因外包部門人員在生產區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項損失及其后果,全部責任應由外包部門負責。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為加強外來人員進入公司生產區的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生產。

  2、范圍

  適用于進入公司各生產區的所有人員(包括各各科室人員和公司領導)。

  3、程序

  1、外包單位人員進入生產區前須由負責外包部門及外包單位負責人對其進行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規定到公司安全科辦理相關手續和通行證,方可進入。

  2、我公司與外包單位屬于甲方、乙方關系。按有關規定,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3、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必須遵守各生產區域各項有關規定,并接受我公司各級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

  4、外包單位在廠區施工,運輸車輛時速不超過每小時10公里。

  5、外包單位使用本公司電源時,必須先向本公司負責外包部門提出申請,再由分廠按照規定辦理,不得自行其事。

  6、外來單位進行八大作業時,按公司規定到所作業的分廠辦理相關票證。杜絕無證作業。

  7、外來人員須進入密閉容器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化工部四十一條禁令中進入密閉容器,做好各項安全防范工作,經分廠安全科批準,方可進行作業。

  8、外包單位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保證施工現場消防通道暢通,每項施工作業完后,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否則按規定給予500元的罰款。

  9、外來人員應遵守分廠禁煙制度,違反者按分廠考核制度處理。

  10、公司各科室人員進入分廠需到安全科辦理通行證。分廠安全科按照通行證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

  11、外來參觀和檢查人員進入分廠生產區,由接待人負責到安全科辦理通行證,否則不可進入。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為加強外來人員進入公司生產區的管理,確保安全。

  2.范圍

  適用于進入公司生產區的所有外來人員。

  3.責任者

  安全部、保安部、生產部、各施工單位。

  4.程序

  4.1各類外包合同中,必須訂有明確具體的安全內容和要求。

  4.2外包單位人員進入生產區作業前,須由負責外包部門及外包單位負責人對其進行以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規定進行登記。

  4.3我公司與外包單位屬于甲方、乙方關系,按有關規定,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4.4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必須遵守本公司各項有關規定。

  4.5外包單位工作時間按我公司作息制度執行,如果要提早或推遲下班,經安全保衛部門同意。

  4.6外來人員中的電焊工、電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其他專業工種也要有合格的業務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礎知識,普工、雜工等一律不得從事技術性的工作。

  4.7外包單位在場區施工,運輸行車路線必須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0公里。

  4.8從事起重、吊裝、搬運作業時,外包單位要設有安全監護人和明顯的安全標志,嚴禁利用公司管道、電桿、機電設備和建筑物等作為吊裝錨點。

  4.9外包單位所用的木工圓鋸等噪音設備,不能超過九十分貝,以免影響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4.10外包單位沒有安全防護裝置機電設備,不得在生產區使用。

  4.11外包單位使用本公司電源時,必須事先向公司負責外包部門提出申請,再由外包部門按照規定辦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單位的露天機電設備,使用后必須及時切斷電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嚴禁非焊工動火、焊接工具不得轉借無合格證人員使用。

  4.14氣焊工的乙炔瓶、氧氣瓶、明火點三者之間的距離,電焊作業的二次線、接地線搭掛,都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規定。

  4.15外包單位焊工動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時,須按本公司制度規定辦理動火手續。

  4.16外包單位人員須進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貯槽)作業時,必須作好各項安全防范工作,報經安全部批準后,方可入內工作。

  4.17外包單位人員進行高空、起重吊裝、動土打樁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須報安全部門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

  4.18施工現場的各種防護設施,如護欄、設備預留口的蓋板、跳板、安全網繩、地溝、電葫蘆、樓梯、操作臺板等,未經本公司安全部門同意,不得移動或拆除。

  4.19外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與合同不同處或合同中難以包括的具體問題須經雙方妥善商定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后,方可進行。

  4.20外包單位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和通道暢通。每項施工作業完后,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外來人員要遵守本公司禁煙制度,違反者按本公司制度處理。

  4.21外包人員在裝卸化工原料及氣瓶時,須作到輕放輕卸,嚴格遵照'危險貨物運輸規則'。

  4.24外來人員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4.25因外包單位人員在生產區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項損失及其后果,全部責任應由外包單位負責。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7

  為規范學校臨時工及外來人員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做以下要求:

  一、臨時工管理制度

  1、實行“誰用工,誰管理”的原則,部門使用臨時工必須執行學校的'臨時用工管理制度,嚴格審批手續。

  2、用人部門要嚴格被用人員的身份,并將有關證件報學校保衛部門或總務處審核存檔備查,建立臨時用工人員安全管理臺賬,做到人來登記,人走注銷,數據變動及時準確。

  3、臨時人員應有合法有效的,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使用合同,協議,使用期內應遵守校紀校規,服從學校統一管理。

  4、臨時人員憑學校印發的臨時出入證進出校門,不準將非本校人員帶入校園,不準將校內物資帶出校外。

  5、臨時人員必須根據公安部門的要求主動辦理暫住手續,并按學校規定交納一定數額的治安保證金。

  二、外來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隨訪者一般應事先與被訪者,征得被訪人在校并有時間同意接待,同時出示有關有效件并填寫好會客單掛好訪客證后方能進校,出校交回會客單和訪客證。

  2、校外機動車輛不準進校園,必須進校的汽車,須在門衛憑司機的有效證件換取車輛進校證;進入校園汽車應按規定路線限速行駛,并按指定地點停放,禁止鳴笛。車輛安全自負。上級領導,機關來校檢查指導工作,參加有關會議等乘坐的車輛,應由校務辦公室提前通知門衛放行,在指定地點停放。

  3、在學校上學、放學高峰和重大活動時期門衛負責對進出校門的人員和車輛進行管理和疏導,保持大門的整潔和暢通。

  4、攜帶物品出校門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攜帶貴重物品出校門,必須有校務辦公室或總務處開具證明。

  (2)基建施工單位攜帶施工設備工具出校憑施工單位證明,攜帶施工材料出校門憑總務處證明。

  (3)外校人員進校登記時須注明攜帶的貴重物品,離校時經門衛核查無誤后出校。

  (4),發現證物不符等可疑情況門衛值勤人員有權將所帶物品扣留。報保衛部門處理。

  5、食堂送貨車在上學、放學的高峰時間段不準進入。嚴格阻止推銷員等外來無關員進入校區并不允許在校門設攤。制止收廢品者、撿破爛者、小商販和其它閑雜人員混入校園。

  6、上課期間,學生要出校門必須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師的批條,并進行登記。上課期間禁止家長進入學校;家長有事在門衛打教師或班主任經同意后方可進入。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8

  為規范學校外來人員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做以下要求:

  1、隨訪者一般應事先與被訪者,征得被訪人在校并有時間同意接待,同時出示有關有效件并填寫好會客單掛好訪客證后方能進校,出校交回會客單和訪客證。

  2、校外機動車輛不準進校園,必須進校的汽車,須在門衛憑司機的有效證件換取車輛進校證;進入校園汽車應按規定路線限速行駛,并按指定地點停放,禁止鳴笛。車輛安全自負。上級領導,機關來校檢查指導工作,參加有關會議等乘坐的車輛,應由校務辦公室提前通知門衛放行,在指定地點停放。

  3、在學校上學、放學高峰和重大活動時期門衛負責對進出校門的人員和車輛進行管理和疏導,保持大門的整潔和暢通。

  4、攜帶物品出校門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攜帶貴重物品出校門,必須有校務辦公室或總務處開具證明。

  (2),基建施工單位攜帶施工設備工具出校憑施工單位證明攜帶施工材料出校門憑總務處證明。

  (3),外校人員進校登記時須注明攜帶的貴重物品離校時經門衛核查無誤后出校。

  (4),發現證物不符等可疑情況門衛值勤人員有權將所帶物品扣留。報保衛部門處理。

  5、食堂送貨車在上學、放學的高峰時間段不準進入。嚴格阻止推銷員等外來無關員進入校區并不允許在校門設攤。制止收廢品者、撿破爛者、小商販和其它閑雜人員混入校園。

  6、上課期間,學生要出校門必須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師的批條,并進行登記。上課期間禁止家長進入學校;家長有事在門衛打教師或班主任經同意后方可進入。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9

  一、堅決執行封閉式校園平安管理模式

  1、我校實行封閉式管理。學生在校期間,按時封閉校門。

  2、學校實行校外人員來訪登記制度,測體溫、掃健康碼嚴防壞人或帶有傳染病毒的人員進入校內。

  3、學生在校期間,除校內人外,教學區內不準任何校外人員與學生來往。

  4、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準隨便出校,如有事需出校門,必須攜帶由班主任批準的假條經門衛值班人員許可,方可外出。

  二、外來人來訪平安管理

  1、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測體溫、掃健康碼,并填寫會客單。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人員聯系,確認前方可進校。

  2、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査、聯系工作,當天值班教師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并與帶班領導聯系。

  3、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4、教師不得帶外來人員進校,會客一般安排在校門口外。

  5、重大節、假日或活動,外來人員未經帶班領導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6、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值班人員做好記錄后,方能離校。

  三、責任追究

  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如果因執行封閉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損害的,必須承當全部責任,情節嚴重的,除在年度考核時嚴格

  實行“一票否決〞外,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10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日,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非本校教職工及常住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校園。

  2、非學校教職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門衛人員表明身份出示相關證件,說明事由,在征得學校值日教師同意后,在門衛室進行來訪登記,方可進校。

  3、學生家長進校與老師交流或找孩子,必須事先與班主任取得聯系,班主任告知門衛人員后,再登記進校。

  4、家長送孩子上學只能到大門口,特殊情況須經值班領導同意。幼兒園家長接送孩子進入校園,必須佩帶接送卡,而且只能步行。

  5、嚴禁學生上學遲到,特殊情況遲到的,必須在門衛室填寫遲到情況說明,方可入校。年齡較小的由門衛人員送至班級,家長不得入內。

  6、學生教學時間內一律不得外出,如身體不適需要離校的,由班主任將學生送至傳達室,填寫學生離校說明,由家長到傳達室接學生回家。提前離校的教師也要填寫說明。

  7、門衛人員對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8、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門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9、中午送午餐的家長需辦理接送卡,在校停留時間不超過20分鐘。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加強門衛對出入學校人員的管理,保證學校的安全和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一)外來人員管理

  1、適用范圍:進出學校的非本校領導及來賓、外來辦事人員(送貨、業務、其他等)、教師家屬親友、離職教師職工、轉退學學生、學生家長、學校指定的經常來學校(家屬、工程人員)人員。

  2、操作規程:

  (1)外來辦事人員入校,門衛要及時與被訪人聯系,征得被訪人同意后按要求登記后方可入校;若因被訪人上課無法聯系,讓來訪人在門衛室稍候,待下課后聯系;提前預約者,應及時通知門崗,以便做好接待準備,訪客來到后,門衛按規定登記后入校。

  (2)學校領導提前通知的上級領導和貴賓,可不填寫登記單,并要及時開門放行入校。

  (3)送書刊、送菜、送氣的人員,按學校規定時間及要求登記方可入校。

  (二)教職工、學生出入校管理

  1、適用范圍:教職工、學生

  2、操作規程:

  (1)教職工工作時間外出辦事,必須經分管領導或校長批準,并按要求登記方可出校

  (2)學生:學生出校,須出老師簽字的《學生出校審批單》方可出校。

  (三)學生家長出入校管理

  1、適用范圍:來訪的學生家長

  2、操作規程:

  (1)本校在籍學生家長來訪時,門衛要及時聯系老師并按規定登記方可入校。

  (2)非本校籍學生家長探訪本校時,登記《會客登記》方可入校。

  (3)門衛人員要熱情接待來訪家長,主動與有關部門、老師、領導聯系,聯系前要先安排好家長在門衛室坐候。

  (四)注意事項:

  (1)門衛人員應衣冠整潔、堅守崗位,接待和檢查文明有禮,紀律嚴明。對外來人員出入校、教職工出入校、學生出入校、機動車輛出入校、攜帶物品出校等按學校有關規定嚴格執行。

  (2)凡出入校門時有大件物品的,出入校門的教職工應主動配合登記,接受檢查。

  (2)凡未經學校和部門領導批準及教職工本人認可的外來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學校。

  (3)外來人員入校時按規定填寫《會客登記》登記。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12

  為進一步提高學校中層干部的法制理論水平,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特制定此制度。

  一、指導思想:

  通過建立中層干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進一步增強學校干部的法治意識,提高學校干部的法律素質和依法辦事能力,為教育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考試對象:

  擬提任的中層干部。

  三、考試時間:

  一般在任前公示期間。

  四、考試內容: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江蘇省中小學管理辦法》為基本教材,包括與本專業相關的法律、法規。

  五、考試方法:

  對擬任中層干部的人員在自學的'基礎上,由普法工作小組組織法律知識考試,考試合格者發放考試合格證書。

  六、保障措施:

  (一)把定期開展干部法律知識考試納入長期工作計劃

  (二)本制度實施后提任的中層干部,在提任時未完成或未通過法律知識任職資格考試的,必須在提任后一年內完成考試。

  (三)法律知識任職資格考試制度與任職試用期制度相結合,本制度實施后,

  在提任后一年內未通過法律知識任職資格考試的,一般按考試任前職級安排工作。

  七、實施時間: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正式實施。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13

  公司所屬各單位、各部門:

  為了提高公司的業務接待工作質量和辦事效率,保證對外來人員的接待工作能夠規范、有序進行,同時強化安全、保衛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公司外來人員的接待和協調、處理工作,統一由辦公室管理,其前臺工作人員是接待外來人員的第一責任人,負有接待、登記、分類、溝通、協調、引導、服務或直接處理等職責。公司各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助辦公室共同做好外來人員接待工作。售樓處的接待工作由銷售部根據其自身特點,另行制定管理辦法予以規范。

  第二條外來人員進入公司后,接待人員應立即起身相迎,主動詢問,并將外來人員引領到接待區,做好登記工作,做到登記準確、分類科學、熱情周到、禮貌大方、溝通及時、協調有力、處理得當、保守秘密。

  第三條登記結束后,接待人員要根據外來人員的來訪要求,安排具體接待、處理或答復的部門和人員。

  需要董事長接待和處理的,要聯系董事會秘書或辦公室主任予以安排;需要總經理接待和處理的,要聯系總經理助理或辦公室主任予以安排;需要副總經理接待和處理的,應根據其分工,經請示后引導外來人員到有關副總經理的辦公室,由其自行接待,辦公室負責做好具體服務工作;需要各部門接待和處理的,可直接聯系相關部門進行接待和處理。

  第四條需要同一個領導或部門接待的外來人員較多時,相關部門的接待和處理人員要根據事情的`輕重緩急,確定接待的順序,報公司領導接待和處理或自行處理。

  第五條公司領導人員或相關部門負責人外出時,辦公室和相關部門的其他人員要將外來人員的要求記錄清楚,等待公司領導或部門領導進行處理。遇有緊急事項,可通過電話、短信、傳真、郵箱或微博等方式請示,請示后可直接進行處理,在事后再補辦審批手續,以提高接待效率。

  第六條對于上級領導和專項檢查團、組及公司重要客戶或合作伙伴,要由辦公室統一接待或相關部門對口接待,按照公司接待標準進行安排和處理。

  第七條接待預約人員也按照上述規定辦理。如果被訪者不能及時接見,接待人員一定要做出解釋和說明;如果外來人員愿意等待,則應向其提供飲水和報紙、雜志等服務。

  第八條公司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接待外來人員時,要嚴格按照部門的職責和崗位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依照法律、政策和公司的規定,及時、正確處理外來人員要求解決的問題,維護公司和外來人員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公司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接待外來人員時,要牢固樹立“業戶至上”的思想,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堅決防止和杜絕“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等不正之風,體現員工的整體素質和企業文化。若因接待、處理不當引起外來人員不滿,造成接待秩序混亂等不良影響或重大損失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給予相關接待人員50-100元的處罰,直至給予開除的處分。

  第十條本辦法由公司辦公室負責修訂和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佳木斯三江偉業房地產開發集團

  20xx年6月3日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14

  1總則

  1.1目的為加強管理,保障進入公司內外來人員的人身安全,防止人身、設備事故,保證生產安全和工作秩序,特制訂本制度。

  1.2適用范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一切訪客、外來培訓人員、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 2職責

  2.1安委會負責制訂本制度,收集教育資料,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外來培訓人員的公司級安全教育和監督檢查。

  2.2各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規定。

  2.3接待部門負責訪客進入廠區前的安全教育和進入廠區后的安全監護。

  2.4接待部門和班組負責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監護。

  3工作程序

  3.1術語

  3.1.1外來參觀人員:到公司參觀考察,不安排到生產崗位的外來人員。

  3.1.2外來培訓人員:在公司時間三天或三天以上,安排到具體的生產崗位跟班學習的外來人員。

  3.1.3外來施工人員:到本公司從事施工作業的外來人員。

  3.2外來參觀人員的安全管理

  3.2.1門衛室負責外來參觀人員的接待傳達工作,填寫《訪客單》。讓外來人員認真閱讀《外來人員安全須知》,要求嚴格遵守。

  3.2.2進入廠區前,接待部門要對外來參觀人員進行安全須知專題教育,對不服從管理的外來參觀人員,要勸其退出生產區,終止參觀接待。

  3.2.3對外來參觀人員再生產區內參觀,接待部門要指派專人負責陪同,注意監護,嚴禁外來參觀人員自行在生產區內活動。

  3.2.4外來參觀人員不得動用崗位上的工具、開關、閥門等。

  3.2.5外來參觀人員未經同意,不得在安全敏感區域內照相、攝像。

  3.2.6外來參觀人員要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2.7外來參觀人員要愛護崗位用品用具。

  3.3外來培訓人員安全管理

  3.3.1外來培訓人員入公司前,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安委會對外來培訓人員進行入廠前培訓,接收部門組織上崗前培訓,所在班組組織崗位培訓。各級教育要留有培訓記錄。

  3.3.2人行部負責對外來培訓人員進行企業基本情況、本廠安全生產特點、禁火禁煙管理、勞動保護與個體防護基本要求、勞動紀律管理等培訓。讓外來人員認真閱《外來人員安全須知》,要求嚴格遵守,考核合格后,發放出入證,憑證進出企業。

  3.3.3接受部門負責對外來培訓人員進行本部門基本情況,安全生產特點、禁火要求、勞動保護與個體防護基本要求、勞動紀律等培訓。

  3.3.4班組負責在崗期間的安全衛生監護、崗位職業危害、個體防護要求和業務培訓等。

  3.3.5外來培訓人員在崗位上不得動用崗位上的工具、開關、閥門等。

  3.3.6外來培訓人員必須遵守企業勞動紀律相關要求,不得串崗、睡崗以及做與生產無關的事情。

  4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

  4.1安委會會同工程部對外來施工人員進行進入工地前的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發放出入證,憑證進入公司。培訓主要內容:企業安全生產的基本特點、作業的注意事項、需要辦理的安全票據、辦理程序和基本要求。

  4.2外來施工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外來人員安全須知》,并嚴格遵守。

  本公司工程部負責協調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施工與本公司相關部門的接口問題。

  4.3外來施工人員必須遵守本公司的規章制度,按規定辦理各種安全票證,并服從本公司的安全監管。外來施工人員作業期間必須做好個體防護和勞動保護。 4.4外來施工人員進廠需先到人力行政部辦理登記手續,并由人力行政部門發放“臨時工作證”,憑“臨時工作證”在廠區規定范圍內活動(嚴禁在除施工地點外的其余室內活動)。

  4.5“臨時工作證”由施工單位統一辦理,一證一號,隨身佩戴,只準持證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如有違反,即予吊銷。施工結束前由施工單位統一將此證交回公司人力行政部,憑回執與工程部門辦理結算。

  4.6辦理“臨時工作證”時應提供以下資料:施工單位介紹信及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對原件),一寸照片2張。

  4.7如因證件丟失,應由施工單位出面及時向本公司人力行政部報告,申請補辦,每證交納工本費10元。

  4.8外來施工人員領取“臨時工作證”后,應詳細閱讀《注意事項》(附后),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照章處罰。

  4.9施工隊伍在廠內施工期間食宿自行解決。如自行無法解決,可向公司人力行政部提出申請,批準后,由人力行政部統一安排。

  4.10施工期間,任何單位凡攜帶施工工具、材料進廠作業,均需提交清單,由門衛核實后進入工作場所。出廠車輛與人員所帶材料、工具需由工程部簽字確認,施工方主管簽字,門衛核實(依據進廠設備清單和材料類別)后放行。

  4.11施工期間,施工單位有施工工器具、材料需存放現場的,需向公司工程部提出申請,由工程部安排存放地點。并由施工單位自行安排人員看管,如有遺失本公司不負相應責任。若存放物質為特種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時,需向公司相關部門提供相關資料并做好防護措施。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15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外來人員管理,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保證內部員工及外來人員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進入公司的所有外來人員(包括外來參觀人員)。

  3、職責

  3.1綜合辦負責制定此規章制度并對此規章制度的實施進行考核。

  3.2各部門負責此制度的實施,對外來參觀人員進入廠區進行安全教育和進入廠區后的安全監護。

  4.定義

  4.1外來參觀人員:到企業參觀考察,不安排到生產崗位的外來人員。

  4.2外來施工人員:到本企業從事施工作業的外來人員。

  5、內容

  5.1 外來參觀人員的管理規定

  (1)凡外來參觀人員進入公司時,首先到門衛處聯系接待部門。在獲得同意進入公司的通知后,憑有效證件在門衛進行登記,登記后,門衛值班人員按來賓人數發放通行證。

  (2)進入廠區前,接待部門要對外來參觀人員進行安全須知專題教育,要求嚴格遵守,對不服從管理的外來參觀人員,要求其退出生產區,終止參觀接待。

  (3)進入公司的外來參觀人員只能在公司接待廳等待,未經允許嚴

  禁進入生產區域、倉庫區域。若因工作需要需進入上述區域,必須得到接待部門負責人批準。

  (4)相關部門必須做好外來人員的安全監督,做到“誰接待誰負責”;進入現場須有本公司人員陪同,告知遵守現場安全制度,戴好相應的防護用品。嚴禁外來參觀人員自行在生產區內活動。

  (5)在參觀過程中

  ①外來參觀人員不得動用崗位上的工具、開關、閥門等。

  ②外來參觀人員未經同意,不得在安全敏感區域內照相、攝像。③外來參觀人員要愛護崗位用品用具。

  ④生產現場嚴禁吸煙,違者按照公司要求處罰。

  ⑤進入公司的外部人員要講究衛生,有隨地吐痰、踩草皮、亂丟紙屑或垃圾等不文明行為者,按照公司規定處罰;

  (6)參觀人員只能從公司大門進出公司,若發現翻圍墻等其它手段進入公司,一律按偷竊行為論處。

  5.2外來施工人員管理規定

  (1)進入公司施工的單位人員入廠流程及要求同5.1。接待部門負責人必須對其進行安全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告知外來施工人員本企業安全生產的基本特點、作業的注意事項、需要辦理的安全票據、辦理程序和基本要求。

  (2)公司相關單位必須對外委施工單位合法性、技術水平和安全保證條件進行確認:

  ①驗證營業執照及經營范圍是否符合要求。

  ②施工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能否滿足工程需要。

  ③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簽訂的外包合同中,必須訂有明確具體的安全內容和要求,在簽訂合同時要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

  (4)外來施工人員進入生產區必須遵守本公司各項有關規定。遵守本企業的規章制度,按規定辦理各種安全票證,并服從本企業的安全監管,具體內容如下:

  ①焊工、電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其他專業工種也要有合格的業務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礎知識。

  ②在場區施工,運輸行車路線必須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公司外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0公里,現場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

  ③沒有安全防護裝置的作業設備,不得在生產區使用,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必須按相關要求佩帶防護用品。

  ④進行動火、高空、起重吊裝、動土、有限空間、設備檢修、盲板抽堵、斷路作業,臨時用電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須按本公司制度規定辦理作業票,經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公司相關部門要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⑤施工現場的各種防護設施,如護欄、設備預留口的蓋板、跳板、安全網繩、地溝、電葫蘆、樓梯、操作臺板等,未經本公司同意不得移動或拆除。

  ⑥施工過程中,要注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和通道暢通。每項施工

  作業完后,必須及時清理現場。

  ⑦遵守本公司禁煙制度,違反者按本公司制度處理。

  ⑧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⑨發生事故進行急診或須用救護車輛時,本公司有關部門應大力支持。

  ⑩在施工期間,必須接受我公司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對違章作業人員或妨礙公司安全生產的作業,有權令其糾正、處罰或停止作業。

  6 處罰

  外來人員違反本公司相關安全規定的將按照規定處罰,相關部門監督不到位,也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7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16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落實學校門衛值班人員職責,確保師生身心健康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實行外來人員登記制度,不經登記或者拒不登記的人員,不得進入校園。

  2、除市、區教育局、教育廳有關領導或接受其他有關部門有組織的檢查人員以外,其余所有外來人員一律實行登記。

  3、外來人員進入校園,值班人員首先通過電話與接待領導或教師聯系,得到證實和同意后方可進入,并進行認真的登記,辦完事宜后有接待人的簽名便條方可離開校園。

  4、學生家長進入校園也要進行登記,并事先通過校內電話與相關接待教師取得聯系方可進入校園;接待結束后,門衛人員收到持有接待教師簽名的便條后允許離開。

  5、夜間值班人員,不得隨意將自己的家屬或親戚、朋友留在學校住宿,白天和夜間都不得有外人在門房逗留。

  6、記者采訪需出示證件和當地宣傳部門的介紹,并經校長同意方可進入校園,在校有關領導的陪同下進行采訪活動。其他人員要驗明身份、出示相關證件或介紹經校長同意方可進入校園。

  7、嚴禁隨意將外來推銷各種資料、商品的人員進入校園。

  8、外來車輛經許可后進入校園,要嚴格實行登記制度,車號和其他相關證件要及時記錄在案。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17

  為保證風力發電機組安全可靠運行,進一步規范公司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確保非本公司生產人員登塔過程的人身安全,特規定如下:

  1.凡外來人員,一律不得擅自攀登風力發電機組塔筒、塔基柜以上部位。

  2.風機制造商售后長期服務人員到風電場履行質保維護服務,必須先經安規考試及安全帶使用、助爬器使用培訓后方可開始正常檢修維護工作。

  3.風機零部件廠家售后服務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必須登塔時,須先學習《電業安全工作規定》(熱力和機械部分)第一章和第15章;然后由專人進行安全帶使用培訓、助爬器使用現場培訓和測試。

  4.外來人員原則上不得進入風機塔筒并登塔。如因需要必須登塔的,應先填寫《湛江風電公司外來人員登塔申請表》(見附件),經審批同意后方可登塔。登塔前必須符合登塔的氣象條件,由專人進行安全帶穿戴、防墜滑塊使用、助爬器操作等現場培訓和測試。

  5.外來人員登塔時,必須至少有兩個風電場員工陪同并全程監護:一人先行登塔,協助處理外來登塔人員登塔過程中有關事項;另一人負責管理助爬器并監護登塔過程的安全。

  6.經批準登塔的外來人員,原則上不得出機艙頂,如確實需要出機艙頂者,必須經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出機艙頂者,必須做好安全措施并服從監護人員的指揮。

  7.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執行。凡不遵守本規定,擅自帶人登塔者,一律按公司《文明生產管理標準》予以考核。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18

  一、目的為加強外來人員到本公司作業的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隱患,保障外來人員的人身安全及公司的安全生產,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適用于所有入廠區的外來參觀人員、外來驗廠或審核人員、外來培訓或實習人員、外來臨時施工人員、經常性外協施工人員、外來維修人員的安全管理。

  三、職責

  1、人事行政部(安全辦)負責本制度的歸口管理和執行情況的監督與考評。負責審核各類證件和資質。

  2、公司各有關部門/車間負責本制度的執行與落實。負責對口外來人員的安全培訓或告知,及廠內安全行為指導與監督。

  3、采購部負責對外來施工人員及維修人員的相關證件和資質進行前期確認,并與其簽訂安全協議或合同,同時應履行上之“2、”職責。

  4、門衛負責在準許外來人員入廠前,禮貌要求對方出示證件,經確認后,請其進行來訪或入廠登記,依照公司《外來人員管理規定》例行其它手續后,向外來人員發放“來賓安全告知書”,引導外來人員到接待地點或通知接待人員到門衛室接洽。

  四、內容

  1、外來參觀人員及外來驗廠或審核人員的安全管理

  1.1相關接待工作,由對口部門負責。

  1.2在外來人員到廠之前,對口接待部門應盡可能的以最大的提前期,通知相關單位做好生產、安全等各項準備工作。

  1.3進廠后,對口部門應要求外來人員認真閱讀《來賓員安全告知書》,并要求其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1.4進入生產區,由接待部門指派專人負責陪同、監護,嚴禁外來參觀人員自行在生產區內活動。

  1.4.1進入生產區前,應指導外來人員穿戴相關勞保用品、洗手,通過專門的入口進入車間。

  1.4.2過程中,應注意外來人員不可私自亂動現場所有生產設備設施,包括工裝夾具、檢測用儀器具等,未經允許不得與崗位人員長時間交談,以免擾亂正常的生產秩序。

  1.4.3未經同意,外來人員不準在生產區域或重要辦公區域照相、攝像。

  1.4.4未經同意,外來人員不可將產品及任可零部件帶出生產車間。

  2、外來培訓或實習人員安全管理

  2.1外來人員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統一管理,人事行政部組織對外來人員進行入廠前(公司級)培訓,考核合格后,發放“臨時出入證”,憑證進出公司,各相關部門/車間負責配合、監督。接收部門/車間需組織車間級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才能將人員安排到班組,所在班組經組織崗位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才能將人員安排到崗位,并有專人負責安全監管(誰培訓,誰監管)。

  2.1.1接受部門負責對外來人員進行本部門基本情況,安全生產特點、禁火要求、勞動保護與個體防護基本要求、崗位安全職責、勞動紀律等培訓。

  2.1.2班組負責對崗位安全特性、在崗位期間的'安全監護、應急對策和其它安全注意事項進行培訓。

  2.2外來人員必須無條件服從所在單位的管理,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禁私自使用任何設備設施、更不得亂動設備設施開關及其它任何部位,以免發生危險或傷害事故。

  2.3外來人員必須遵守公司勞動紀律和相關要求,不得串崗、睡崗以及做與生產無關的事情。

  2.4外來人員亦需嚴格遵守“1.4.3”及“1.1.4”的要求。

  3、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

  3.1臨時外來施工人員安全管理

  3.1.1接待部門對臨時外來施工人員進行入廠前安全培訓,經“安全告知”確認(簽字)后,到人事行政部備案并辦理“臨時施工出入證” 。

  3.1.2如需動火及登高作業的,由接待部門協助外來施工人員辦理《危險作業申請許可證》。在許可證上需注明所帶的工具和設備。接待部門及人事行政部應對危險作業外來施工人員的資質進行嚴格的確認。

  3.1.3臨時外來施工人員憑“臨時施工出入證”和《危險作業申請許可證》由接待部門引入施工現場。

  3.1.4需進入車間進行施工的項目,接待部門應事先發聯絡單與施工項目所在車間負責人取得聯系,經車間負責人或車間指定的責任人在聯絡單上簽字確認后方可施工作業,施工項目所在車間應指定專人監護。人事行政部(安全辦)應派安全員進行巡查監督。

  注:車間以外的施工,由人事行政部委派專人監護。

  3.1.5項目完成后,項目所在區域負責人進行驗收并通知接待部門復驗,確認施工項目完成并符合要求、施工過程影響的安全設施恢復正常后,三方簽字,由接待部門引導離開。

  3.1.6外來人員亦需嚴格遵守“1.4.3”及“1.1.4”的要求。

  3.2經常性外協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

  3.2.1經常性外協施工人員由采購部負責統一管理,必須與協作單位(組織)簽訂“安全協議”,明確安全管理職責,來公司施工人員應有協作單位證明,要求相對固定,不得隨意更換。

  3.2.2按公司相關規定,采購部對施工(作業)人員驗證后,組織進行安全培訓教育,簽認“安全告知”,經考試合格后,到人事行政部辦理“外協人員入廠證”,施工人員憑“外協人員入廠證”出入公司大門和生產區施工(作業)指定位置。

  注:安全培訓教育主要內容:《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登高作業安全管理規定》、《來賓安全告知書》、企業安全生產的基本特點、作業注意事項、需要辦理的許可證、辦理程序和基本要求等。

  3.2.3如涉及動火及登高作業的,采購部必須組織辦理有關施工安全作業證,經施工項目所在區域負責人或指定責任人簽字并明確現場安全監護人員后方可允許施工。每個項目完成后,施工項目所在區域負責人應組織初步驗收,并確認有關安全設施恢復正常后,通知項目管理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后三方簽字。

  3.2.4外來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有關制度,公司各級人員應加強對進入所轄區域的外來人員的管理,有權拒絕無證人員或不符合公司有關制度要求的人員進入所轄區域,有權制止外來人員從事與施工內容無關的行為。

  注:此條要求亦適用于“3.1”。

  3.2.5施工項目所在部門負責外來施工有關安全作業的現場監護與管理,確保施工安全。人事行政部按有關危險作業的審批權限,負責審批,且應派安全員進行巡查監督,發現違規應即時糾正。

  3.2.6外來施工人員作業期間的個體防護和勞動保護,由采購部與外協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時明確。

  3.2.7外來人員亦需嚴格遵守“1.4.3”及“1.1.4”的要求。

  4、外來維修人員來廠進行設備維修、調試的人員,由相對口部門負責安全告知,經對方簽認后,方可進行相關作業,并由專人陪同。具體管理按3.1的要求。

  五、相關文件

  1、《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2、《登高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3、《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4、《來賓安全告知書》

  六、記錄

  1、外來人員登記記錄

  2、《來賓安全告知書》

  3、外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4、《危險作業申請許可證》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19

  外來人員參觀管理規定

  為加強公司廠區安全管理,維護公司利益,防止公司產品、工藝信息、技術流失,現就外來人員參觀公司廠區、產品展廳等事宜做如下規定:

  一.適用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一切公司外來人員參觀、學習、交流。

  二.參觀規定

  1.外來人員參觀生產廠區及產品展廳,部門接待人應預先通知門衛保安,由部門接待人員填寫《參觀申請表》,經部門領導同意后到人力資源部前臺進行登記,領取統一發放的'“參觀證”及勞保鞋進行參觀。

  2.人力資源部在審核《參觀申請單》合格后,由承辦部門安排參觀接待工作,如有必要可聯系用車及講解等事宜。

  3.入廠參觀者必須由部門接待人員帶領,按照既定時間、路線進行參觀,不得隨意在廠區逗留,不得單獨離隊參觀。進入生產車間參觀時,可由承接部門指定人員進行講解,在參觀過程中應遵守車間的規章制度,不得影響正常生產工作,不得參觀懸掛“謝絕參觀”標示牌區域,防止信息外泄。

  4.外來入廠參觀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對設備、生產工藝、產品等進行拍照、攝影,如有特殊需要,需請示總經理批準,并安排專人協助完成采訪、拍攝等工作。

  5.接待人員要提醒參觀人員要注意人身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隨身攜帶的物品,注意保持環境衛生。

  如發現有不按規定擅自帶領外來人員到廠區或展廳參觀的,一次罰款50元,并在全公司進行通報,望各部門嚴格按以上管理規定執行。附:《參觀申請單》

  20xx年12月20日

  編制:審核:批準:

  參觀申請單

  參觀申請單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20

  外來人員參觀管理規定為加強公司廠區安全管理,維護公司利益,防止公司產品、工藝信息、技術流失,現就外來人員參觀公司廠區、產品展廳等事宜做如下規定:

  一.適用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一切公司外來人員參觀、學習、交流。

  二.參觀規定

  1.外來人員參觀生產廠區及產品展廳,本公司接待人員需填寫《參觀申請表》,經部門領導(部門領導如不在公司可有分管領導代簽)同意后到綜合管理辦公室登記,領取統一發放的“參觀證”進行參觀。

  2.綜合管理部在審核《參觀申請單》合格后,事先和集團辦公室、產品展廳相關負責人取得聯系,由承辦部門安排參觀接待工作,如有必要可聯系用車及講解等事宜。

  3.入廠參觀者必須由本公司接待人員帶領,按照既定時間、路線進行參觀,不得隨意在廠區逗留,不得單獨離隊參觀。進入生產車間參觀時,可由承接部門指定人員進行講解,在參觀過程中應遵守車間的`規章制度,不得影響正常生產工作,不得參觀懸掛“謝絕參觀”標示牌區域,防止保密信息外泄。

  4.外來入廠參觀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對設備、生產工藝、產品等進行拍照、攝影,如有特殊需要,需請示集團辦公室或公司領導批準,并安排專人協助完成采訪、拍攝等工作。

  5.接待人員要提醒參觀人員要注意人身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隨身攜帶的物品,注意保持環境衛生。如發現有不按規定擅自帶領外來人員到廠區或展廳參觀的,一次罰款50元,并在全公司進行通報,望各部門嚴格按以上管理規定執行。

  X公司

  20xx年8月27日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21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規范外來人員進校,特制定本校來訪登記制度:

  1.門衛工作人員要忠于職守,始終保持警惕性,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堅決按制度辦事。

  2.嚴格執行校外人員進出登記,全面推行來訪人員掛牌進校制度,家長和外單位人員來訪,應在門衛與學校相關人員電話確認后,填寫會客單,注明來訪者姓名、單位、校方接待人、訪客證號碼等方能進入學校。

  3.凡進入本校的來訪者在履行完登記手續后,準許后,方可進入學校。

  4.聯系工作后請相關人員在回執聯上簽字。

  5.學校物資出門必須查對登記,特別是外來人員帶物資進出校門,一定要詢問仔細并進行登記。

  6.外單位車輛入校前,必須說明情況,由門衛工作人員決定是否予以放行。

  7.嚴禁閑雜無關人員入內,嚴防有人進內擾亂秩序。

  8.發現疑問,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22

  為規范學校外來人員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做以下要求:

  一、隨訪者一般應事先與被訪者電話聯系,征得被訪人在校并有時間同意接待,同時出示有關有效身份證件并填寫好會客登記表后方能進校。

  二、校外機動車輛不準進校園,必須進校的汽車,須在門衛憑司機的有效證件進校;進入校園汽車應按規定路線限速行駛,并按指定地點停放,禁止鳴笛。車輛安全自負。上級領導,機關來校檢查指導工作,參加有關會議等乘坐的車輛,應由校務辦公室提前通知門衛放行,在指定地點停放。

  三、新聞記者來校采訪,必須持有記者證和采訪介紹信,門衛要事先報告校務辦并由校務辦報告校長室出面接待。其他人員一律不得私自接受采訪。

  四、在學校上學、放學高峰和重大活動時期門衛負責對進出校門的'人員和車輛進行管理和疏導,保持大門的整潔和暢通。

  五、攜帶物品出校門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攜帶貴重物品出校門,必須有校務辦公室或總務處開具證明。

  2、基建施工單位攜帶施工設備工具出校憑施工單位證明,攜帶施工材料出校門。

  3、外校人員進校登記時須注明攜帶的貴重物品,離校時經門衛核查無誤后出校。

  4、發現證物不符等可疑情況,門衛值勤人員有權將所帶物品扣留。報保衛部門處理。

  六、食堂送貨車在上學、放學的高峰時間段不準進入。嚴格阻止推銷員等外來無關人員進入校區并不允許在校門口設攤。制止收廢品者、撿破爛者、小商販和其它閑雜人員混入校園。

  八、上課期間,學生要出校門必須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師的批條,并進行登記。上課期間禁止家長進入學校;家長有事在門衛打電話聯系教師或班主任經同意后方可進入。

  東團堡中心小學

  20xx.2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23

  第一條 為加強外來人員進入公司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確保公司員工、外來人員的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進入公司施工作業的所有外來人員,施工作業前的安全教育由安全消防環保科負責,施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由公司各職能部門負責。

  第三條 各類外包合同中,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訂有明確具體的安全內容和要求。

  第四條 外包單位人員進入公司作業前,先在門衛處登記,由公司安全科及職能部門對外包單位負責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規定作好記錄。每位外來人員要在安全消防環保科辦理臨時出入證,憑出入證進出公司大門及施工作業區域。出入證為一人一證,嚴禁轉借及作其他用途。

  第五條 外包單位要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規定,服從管理,對檢查發現的嚴重違及人身安全的作業行為,公司有權停止作業。

  第六條 外包單位工作時間按我公司作息制度執行,如果要提早或推遲下班,經所在職能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能更改作息時間。

  第七條 外來人員中的電焊工、電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其他專業工種也要有合格的業務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礎知識,普工、雜工等一律不得從事技術性的工作。

  第八條 外包單位在公司施工,運輸行車路線必須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施工作業人員的小車、摩托車、電瓶車和自行車只能在公司統一的停車場有序停放,嚴禁停在施工作業區域。

  第九條 從事起重、吊裝、搬運作業時,外包單位要設有安全監護人和明顯的安全標志,嚴禁利用公司管道、電桿、機電設備和建筑物等作為吊裝固定點。

  第十條 外包單位沒有安全防護裝置的機電設備,不得在公司內使用;露天機電設備,使用后必須及時切斷電源,并有防雨、防漏措施。

  第十一條 外包單位使用本公司電源時,必須事先向公司負責外包的部門提出申請,再由外包部門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后,由我公司安排專職電工來接通專用電源,不得自行其事。

  第十二條 嚴禁非焊工從事動火、焊接作業;動火用的乙炔瓶、氧氣瓶、明火點三者之間的距離,電焊作業的二次線、接地線搭掛,都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規定。

  第十三條 外包單位焊工動火和其它明火作業時,須按本公司規定辦理《用火作業許可證》;進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貯槽)等受限空間作業時,必須在本公司辦理《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并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方可作業。

  第十四條 外包單位人員進行高空、起重吊裝、動土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規程的有關規定,報公司有關職能部門,落實好各項安全防護措施后,方可作業。

  第十五條 施工現場的各種防護設施,如護欄、設備預留口的蓋板、跳板、安全網繩、地溝、電葫蘆、樓梯、操作臺板等,未經本公司安全部門同意,不得移動或拆除。

  第十六條 外包單位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保持施工現場道路和通道暢通;多工種上下層交叉作業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以防發生事故。每項施工作業完后,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并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第十七條 外來人員要嚴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通則》,在禁火區內嚴禁吸煙,違反者按本公司制度處理。

  第十八條 外來人員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第十九條 因外來人員在施工作業過程中,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發生事故,給本公司造成損失及其后果,全部由外包單位負責。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24

  為進一步強化外來參觀、學習人員的行為規范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1.外來人員下井必須嚴格遵守我礦出入井的各項管理制度。

  2.外來人員下井前必須由公司相關部門預先辦理下井手續,然后憑手續由領隊人員帶隊下井。下井前經井口檢身工檢身并登記后按順序排隊入井。上井后經井口檢身工檢身并登記后方可離開。

  3.外來人員下井前必須聽從下井領隊人員(公司相關部門接待人員)的指揮,在井口排隊下井。

  4.外來人員下井參觀學習,必須攜帶自救器,佩帶安全帽,攜帶礦燈,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前嚴禁喝酒,否則不準下井。

  5.外來人員必須接受入井前的安全教育及自救器使用方法的演示培訓,否則不準下井。

  6.外來人員必須自覺接受井口的檢身檢查,自覺吹測酒儀,否則不準下井。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25

  目 的:為了維護工廠安全及公司人員、車輛、物品等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適用范圍:本司外來人員、車輛出入廠門,收貨及送貨,應遵守本制度規定,具體事項由門衛及保安人員管理負責執行,辦公室及生產車間主管監督。

  一、人員出入管理

  1.非企業人員來訪參觀時,應先在門衛填寫“來賓登記表”,并等 候保衛人員聯系接待部門。以在門衛接待室會客為原則。如果需要 親自到主辦部門洽談業務者,應佩戴保衛人員發放的。貴賓卡。,否則

  將不得進入。保衛人員需對非企業人員出入廠時間進行登記

  2,凡進入廠內參觀訪問或洽談業務人員,禁止攜帶任何危險品、照相機、攝像機或描繪工具等。

  3來賓未經允許禁止進入生產現場參觀訪問,否則將投有關規 定處罰,并追究接待人的.責任 。

  4.外來人員進出車間必須經公司負責人的同意,并且在車間相關管理人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車間,進入車間必須佩戴安全帽。

  5.外來人員出廠時不得攜帶廠內物品外出,違者重罰。

  二、車輛出入廠

  1、車輛出入廠門時為保證安全須降低車速,上下班出入廠門時不

  得擁擠哄嗆;

  2、

  三、物品出入廠

  1、出貨時由辦公室下發“出貨通知單”,門衛核實實際數量與出車輛出廠時必須憑工作牌、車牌方可出廠,防止車輛混亂。

  貨通知單數量一致后放行;

  2、廠商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入廠時,由廠商填寫“廠商自備工具

  物品進廠清單”,門衛核實后入內,完畢后簽字確認;

  3、

  清潔工清除垃圾及廢棄物品時,門衛保安人員必須從旁監督。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26

  外來人員參觀管理規定為加強公司廠區安全管理,維護公司利益,防止公司產品、工藝信息、技術流失,現就外來人員參觀公司廠區、產品展廳等事宜做如下規定:

  一.適用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一切公司外來人員參觀、學習、交流。

  二.參觀規定

  1.外來人員參觀生產廠區及產品展廳,本公司接待人員需填寫《參觀申請表》,經部門領導(部門領導如不在公司可有分管領導代簽)同意后到綜合管理辦公室登記,領取統一發放的“參觀證”進行參觀。

  2.綜合管理部在審核《參觀申請單》合格后,事先和集團辦公室、產品展廳相關負責人取得聯系,由承辦部門安排參觀接待工作,如有必要可聯系用車及講解等事宜。

  3.入廠參觀者必須由本公司接待人員帶領,按照既定時間、路線進行參觀,不得隨意在廠區逗留,不得單獨離隊參觀。進入生產車間參觀時,可由承接部門指定人員進行講解,在參觀過程中應遵守車間的規章制度,不得影響正常生產工作,不得參觀懸掛“謝絕參觀”標示牌區域,防止保密信息外泄。

  4.外來入廠參觀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對設備、生產工藝、產品等進行拍照、攝影,如有特殊需要,需請示集團辦公室或公司領導批準,并安排專人協助完成采訪、拍攝等工作。

  5.接待人員要提醒參觀人員要注意人身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隨身攜帶的物品,注意保持環境衛生。如發現有不按規定擅自帶領外來人員到廠區或展廳參觀的,一次罰款50元,并在全公司進行通報,望各部門嚴格按以上管理規定執行。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27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1、本規定適用于出入各店食堂生產作業區的外來人員。

  2、對外來人員進入食堂作業區的時間應控制在15分鐘以內,并不得影響食堂

  正常供餐。供餐時間內不安排接待外來人員。

  3、凡到店來訪、檢查、會客以及其它公務活動的外來人員,必須接受店長、

  值班人員的詢查并登記后方可入內。

  4、店長、值班人員詳細檢查外來人員的.證件,登記來訪人員的姓名、工作

  單位、來訪時間和事由并與前往部門或個人進行聯系。

  5、來訪人員需在店長或指定負責人的陪同下,方能進入食堂生產作業區。

  6、外來參觀人員,必須由各店人員陪同并經店長經理批準,在非作業區著好工

  作裝,戴好腳套,并經過消毒由店長指定人員陪同進入生產區。外來人員進入生產作業區必須遵守本店各項有關規定。

  7、對外來施工人員(如維修、安裝等),按“誰聯系,誰負責”原則,負責監督

  管理外來施工人員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廚房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因外來施工人員在生產作業區引起事故而造成的各店損失及其后果的,全部責任應由外來施工人員負責。

  8、此制度與廠方外來人員管理制度共同執行。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2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在我廠廠區內工作的外來人員的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人身、設備事故,根據《電力安全生產工作條例》、《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及公司《外來人員安全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廠主業、實業公司、綜合服務中心的單位。

  第三條本辦法中的“外來人員”包括臨時工、外包施工人員、參觀人員、檢查人員、指導人員、外廠來學習人員等。

  “臨時工”指由廠人事部與其簽訂勞務用工合同并支付工資的所有人員(包括反聘人員、外來勞務人員、在部門或班組長期工作的臨時人員等)。

  “外包施工人員”指與廠指定的職能部門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單位(具有法人資格)所有人員。

  “參觀人員”指經過廠有關部門批準并有接待人員陪同,按照預定路線活動的外部人員。

  “檢查、指導人員”指事先于廠有關部門聯系,按照計劃內容進行檢查工作的政府、上級主管機構的領導和工作人員。

  “外廠來學習人員”指事先與廠有關部門聯系、并已得到廠部批準、到指定部門學習的人員。

  第四條各部門、各單位行政正職是外來人員的安全管理第一責任者,用工部門或項目負責部門是外來人員的安全管理責任部門,參觀或檢查指導工作接待部門是參觀人員以及政府或上級檢查指導人員的安全管理責任部門,安監室負責外來人員的入廠安全教育并監督本辦法貫徹執行。

  “外來人員”在廠工作預計15天以(包括15天)上由安監室負責入廠安全教育,不滿15天者由所在用工管理部門負責入廠安全教育。

  第五條外來人員在廠生產區域內發生人身傷亡或其應負責任的設備事故時,按《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和政府有關法規執行。

  第六條外來人在廠范圍內從事的活動應遵守及執行廠各項安全管理規定。

  第二章臨時工的管理

  第七條臨時工進入廠區工作前,必須經廠規、廠紀及電力生產安全教育,并經《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考試合格后,在監護人員的帶領下,方準進入生產現場;超過一年的外來人員每年還必須參加《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年考,考試成績必須記錄在案。進入廠區必須佩戴標志(標志由廠行政部發放),進廠標志只發給符合上述規定的本人使用,嚴禁轉借。外來施工人員如從事特殊工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廠安監室應審核其特殊工種證原件并復印備案。

  第八條臨時工在入廠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由安監室發“安全培訓合格證”后,方可參加工作,有關部門和班組必須對培訓教育情況進行記錄。

  第九條從事與電力生產有關工作的臨時工應按正式員工待遇,發給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不按規定使用安全防護用品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的,事故責任由違反規定者個人承擔。

  第十條禁止安排臨時工(包括按承包合同分散到部門班組工作的外來人員)在機組集控室、燃運、化水等運行崗位獨立操作或替崗。禁止安排臨時工在上述工作場所獨立進行工作或在大型起重機械、卸煤機上操作或替崗。

  第十一條在生產區域內從事與電力生產有關工作的臨時工要定人、定崗、定編,必須堅持先培訓后考核發證,持證上崗的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清退。臨時工的使用應遵守公司及廠下發的有關勞動工資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臨時工有權要求各使用部門對其工作內容和范圍進行技術交底,并接受相應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有權拒絕合同規定范圍以外的工作。

  第十三條臨時工在從事電力生產有關的工作時,必須遵守華能濟寧電廠生產現場臨時工(外包工)安全守則(見附件)。

  第三章外包施工人員的管理

  第十四條外包施工人員應遵守第二章第七條的規定。

  第十五條外包施工單位必須組織外來施工人員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活動,小結一周來的安全情況和經驗教訓,學習上級和廠安全簡報事故通報以及周安全活動內容等文件資料。

  第十六條外包施工單位必須設置以下的記錄臺賬。即:人員進出登記、特殊工種登記、電氣工器具使用登記、勞動保護用品發放及使用登記、起重工器等機具的使用登記和定期檢驗記錄。

  第十七條外包施工單位所使用電氣工器具、起重工器具必須經廠安監室或指定承包部門檢驗合格貼合格證后,方可在現場使用,所使用臨時電源必須遵守廠《生產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外包施工單位的安全監督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廠組織的專項檢查,并監督本單位施工人員遵守各項安全規定。

  第十九條嚴禁外包施工人員隨意進入其工作范圍以外的區域。

  第二十條未經許可、嚴禁外包施工人員隨意動用現場的設施、設備。

  第二十一條外包施工人員有權要求廠對其工作內容和范圍進行技術交底,并接受相應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有權拒絕合同規定范圍以外的工作。

  第二十二條外包施工人員在從事與電力生產有關的工程項目時,必須嚴格執行《華能濟寧電廠生產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遵守《華能濟寧電廠生產現場臨時工(外包工)安全守則》。

  第四章參觀人員的管理

  第二十三條參觀人員進入廠區或生產區域,應辦理登記手續(有條件的應辦理人身保險),佩戴入廠證件,有關接待部門應向其講解有關廠紀、廠規及安全注意事項,發給相應的安全勞動保護用品并全程陪同。

  第二十四條廠規范化的參觀路線圖為:

  二期固定端北端→電氣主控制室→#3、4機組集控室→#3、4機零米→三期#5、6機零米→三期控制室→三期#5、6爐九米→三期#5、6爐零米→110kv、220kv升壓站。

  重點參觀路線或部分參觀路線可由參觀人員提出,有關接待部門可重點陪同參觀。

  第二十五條參觀人員的著裝應與參觀內容要求的著裝相符,對于著裝不符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要求的參觀人員應謝絕參觀現場(如涼鞋、褲頭、背心、裙子)。

  第二十六條為防無線通訊系統干擾信號進入dcs系統(含重點防火部位),部門陪同人員應向參觀人員要求將無線通訊停用,進入重點防火部門參觀人員應將火種存放在大門固定“火種箱”內。

  第二十七條參觀人員進入廠生產區域前,負責接待的職能部門或陪同人員必須對其講解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項和相關的廠規、廠紀,并予以確認。

  第二十八條參觀人員一般不準進入控制室參觀。如確需進入控制室時,必須事先得到廠安監室的同意。參觀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控制盤、操作站的警戒線,不能與監盤人員交談。在發生異常情況或參觀人員妨礙運行操作時,值長有權要求所有參觀人員和陪同接待人員退出控制室。

  第二十九條參觀人員進入生產現場參觀前,應由職能部門接待人員向廠安監室匯報,征得同意后,由安監室聯系值長,值長同意后向各專業負責人發布接待外人參觀命令。

  第三十條接待陪同部門人員必須全程監督和管理參觀人員的行為。因監督和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一切不安全情況,由接待陪同部門人員負直接責任。

  第五章檢查指導人員的管理

  第三十一條檢查指導人員應遵守第四章第二十三條的規定。

  第三十二條接待部門有責任向各級檢查指導人員介紹現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并負責全過程的陪同。

  第三十三條接待部門應嚴格按照第四章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各級檢查人員應遵守廠的安全管理規定。

  第三十五條未經許可,各級檢查指導人員不得動用生產現場的設施、設備。

  第三十六條各級檢查指導人員在檢查指導過程中,遇有發生異常情況時,應及時撤離出事現場。

  第六章不安全情況的調查、統計上報、處理

  第三十七條外來人員工作中發生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向運行當值值長和安監室匯報。發現火警時,應立即報火警并及時參加搶險和保護好現場。

  第三十八條外來人員有責任配合廠對各類不安全事件和事故進行調查,對負有責任者必須按規定進行賠償并加以處罰。

  第三十九條負有責任的外來人員必須按規定進行賠償并對其進行處罰。

  第四十條由于違章所發生的人員傷害事故,由肇事單位負責傷員的醫療等一切費用,并按規定接受處罰。

  第四十一條涉及到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位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由廠和相關單位聯合組織調查,并及時上報各自上級主管部門進行事故處理,按“四不放過”原則,查清原因,制定對策,按責任主次,提出處理意見。

  第四十二條外來人員發生死亡事故,應立即報告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并按照公司規定立即向公司領導、安全及生產部、山東分公司匯報。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制度由策劃部安監室歸口。

  本制度起草部門:策劃部安監室

  第四十四條本制度的文字解答由廠策劃部安監室負責。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按照公司和廠有關規定進行解釋。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自20xx年5月6日修訂發布實施,此前公布的有關本制度的歷次版本相應廢止。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29

  1、我校實行封閉式管理。上課期間,封閉校門,學校實行校外人員來訪登記制度,嚴防壞人混入學校破壞、搗亂。學生在校期間,除校內人員外,教學區內不準任何校外人員與學生來往;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準隨便出校,如有事需出校門,必須攜帶由班主任批準的假條,經家長簽字、門衛值班人員許可,方可外出。

  2、校外人員來訪,必須電話聯系學校領導,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出示有效證件(如:身份證、駕駛證、工作證等)并如實填寫《來訪登記表》,得到門衛值班人員許可,方可入內,由學校領導安排人員專門接待。

  3、校外人員無正當理由到校,不遵守本校制度,不出示證件并填寫《來訪登記表》,門衛值班人員不得讓其進入校園。如果外來人員強行入內,門衛值班人員應及時報警,以防止意外發生。

  4、學校受訪對象接受校外人員來訪,應在《來訪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5、門衛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如果因執行封閉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損害,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篇30

  1,主題內容與目的

  為加強外來參觀、學習、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證企業正常的生產秩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定。

  2,適用范圍所有入廠區的外來人員。

  3,參觀學習人員的安全管理

  (1),外單位來廠參觀學習,必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由公司辦公室進行接待,并對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入廠,并由專人陪同,做好登記。

  (2),參觀人員進廠前,對口接待部門應通知相關單位做好生產、安全等各項準備工作。

  (3),參觀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參觀過程中不準私自亂動現場所有設備、管道、開關、閥門,不準吸煙,不準大聲喧嘩、打鬧,不準與崗位人員長時間交談,擾亂正常的生產秩序。

  4,實習人員的安全管理

  (1),外單位來廠實習,需經過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報總經理批準。

  (2),實習人員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凡實習期超過一個月的,負責安排的部門必須與實習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書,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

  (3),負責安排的部門對參觀、實習整體工作和人員的安全負責。

  (4),實習人員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可在所在崗位工的帶領、指導下進行實習。

  (5),實習人員必須無條件服從所在單位的管理,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私自亂動現場所有設備、管道、開關、閥門等。

  (6),如遇突發事件,實習單位負責人要按要求組織實習人員緊急撤離,保證人員安全。

  5,外來施工單位的管理

  (1),資質審查。在確定外來施工單位時,由總工辦對該單位的安全資質進行嚴格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施工單位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殊工種人員資格證書;安全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備情況(施工單位必須有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施工單位必須有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凡不具備條件的,不準與其簽訂合同。

  (2)簽訂協議。外來施工單位及其人員到企業施工和工作,在簽訂工程項目協議書的同時,安全與消防管理部門必須同時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明確各自的安全、消防責任。

  (3),職業體檢。外來施工單位的所有人員進行施工前,要進行職業體檢,禁止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的人員從事施工及高空作業。

  (4),安全教育。外來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準進行施工作業。

  (5),安全管理

  A,制定安全措施。每一項施工項目,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經工程項目主管部門、項目所在單位、安全部門批準后,放可進行施工。施工所在單位也要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B,嚴格持證上崗制定。外來施工單位的電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種要做到持證上崗。

  C,落實安全措施。外來施工單位進入現場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施工現場要設置圍欄、防護網、安全標志等。

  D,確定安全責任人。施工單位必須專人負責施工安全,安全責任人應及時與工程項目主管部門、項目所在單位、安全部門溝通,報告施工現場安全情況。

  E,嚴格票證辦理。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相關行業施工安全要求,按規定辦理各種作業票證。未經許可不準亂動企業的任何設備、管道、開關、閥門,不準擅自亂接水、電、風、汽等管道。

  F,加強監管。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必須指定專人具體協調與施工安全有關的事項。安全部門協助工程項目部門共同做好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對違章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6,外來廠家維修人員安全管理。

  來廠進行設備維修、調試的人員,由設備處負責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廠,并由專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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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有效應對疫情防控工作,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依法科學有序做好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期間開學后,嚴控外來人員、車輛進入校園,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根據上級有關疫情防控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 學校臨時工及外來人員管理制度(精選3篇)

    為規范學校外來人員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做以下要求:1、隨訪者一般應事先與被訪者,征得被訪人在校并有時間同意接待,同時出示有關有效件并填寫好會客單掛好訪客證后方能進校,出校交回會客單和訪客證。...

  • 外來人員出入管理制度(通用4篇)

    1目的:為了使外來人員出入廠區得到有效管控,并確保人員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辦法。2范圍: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外來人員出入廠區管理。3職責:3.1安全環保部負責人:負責制定外來人員出入廠安全管理辦法,并督導安全保衛員的執行情況,納入其績效考核...

  • 學校外來人員登記的管理制度(精選16篇)

    為了創建平安校園,有效預防違法犯罪,保護學校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現將我校進出校門管理制度制訂如下:第一條、學校大門對外體現著學校的形象,全校師生員工應積極主動地加以維護和關心。...

  •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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