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儀器管理制度(通用3篇)
小學儀器管理制度 篇1
1、掌握教學儀器的保管、維修知識。建立健全收入、管理、使用、損耗、賠償和借用等制度,提前做好儀器的年度計劃和臨時購補工作,保證實驗教學的需要。
2、協助實驗教師做好學生分組實驗和演示實驗的準備工作。
3、掌握儀器的分類和編號方法,安全、合理、整齊地存放儀器室內的儀器、試劑。
4、根據實驗計劃,提前檢查儀器,做好一切實驗準備。
5、發生損壞儀器事故后,要追究責任,根據具體情況,向有關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并負責監督處理意見的執行。
6、對儀器要經常進行維護和修理,保持儀器的整潔。
7、了解儀器實驗室的安全規則,嚴格執行安全措施,熟知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并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8、儀器室的儀器、藥品均屬國家財產,要愛護、珍惜,決不允許私自挪用。
9、儀器購置、使用、損壞、變動等情況要及時登記,并妥善保存。
小學儀器管理制度 篇2
一、學校必須根據有關規定和教學儀器設備性能,加強對教學儀器設備的管理。學校設立專用儀器室,做到儀器、藥品分室存放、專人管理。
二、教學儀器和設備,學校財務部門設該項財務帳,各學科儀器室建實物帳。儀器設備應按部頒標準分類存放,儀器柜和儀器架應有物資存放登記卡。
三、非一次性消耗的物資(燒杯、試管、試劑瓶等玻璃儀器除外),主件必須編號,除特殊情況外,附件也要編號。化學藥品試劑應酬有標簽,并涂蠟保護。
四、儀器室和實驗室區域,應按公安消防部門要求備有消防設施和防盜設備等。
五、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應放置在安全地點,有必要的保安設施和使用規定。
六、儀器室需經常保持清潔,注意做好防塵、防潮、防光、防銹、防震、防火、防暴、防腐蝕、防揮發等工作,使儀器經常保持良好性能。
七、 教師領用儀器須先填好通知單、進行登記后才能拿出儀器室,用完及時送回,并經主管人員驗收入柜,有損壞的要說明原因, 報學校領導處理。
八、教學儀器只供學校教學使用。儀器的借用、報損、報廢、賠償等須先經學校領導批準,管理人員同意,辦好登記手續。儀器報損時,報損金額在100元以上的.由學校領導審批,無審批手續,一律不予銷帳。
九、學校要經常開展修理、改進、自制教具的工作,定期做好清查工作。對于有利用價值的儀器應積極進行修理,不得輕易報損、報廢。
小學儀器管理制度 篇3
1、實行實驗室儀器設備的"損壞賠償制度",不僅是為了挽救和收回儀器設備的使用價值,更重要的'是教育學生愛護儀器設備,按實驗要求去使用儀器設備,培養嚴謹的科學實驗習慣。
2、教師因正常實驗教學自然損壞儀器,一律作報廢處理,不必賠償。如有貴重儀器損壞。除填寫儀器報損單外,同時由當事人送主管部門審批。
3、學生因沒有完全按照實驗操作規范而造成儀器使用損壞,屬過失損壞,應按儀器原價的30%到100%賠償。
4、對于學生嚴重違反操作規程、嬉耍、故意破壞等造成的損失,要求學生按儀器額的150%到200%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