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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發布時間:2024-10-17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精選33篇)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1

  一、藥店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醫療保險管理工作,明確一名專職人員具體負責醫療保險各項管理和協調工作。建立由醫保管理負責人、藥師、計算機信息員等人員組成的管理網絡小組,負責對所屬的藥品安全、配藥行為、處方藥管理、合理收費、優質服務等方面進行監督管理。

  二、制定與醫療保險有關的管理措施和具體的考核獎勵辦法,建立健全藥品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建立藥品電腦進銷存管理系統,藥品賬目和財務賬目健全、清楚。明確專人搞好醫保藥品庫的維護和管理。

  三、認真執行勞動保障、藥監、物價等行政部門的相關政策規定,按時與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簽定醫療保險定點服務協議,嚴格按協議規定履行相應權利和義務。

  四、規范配藥行為,認真核對醫療保險證、卡、病歷,杜絕冒名配藥;嚴格執行急、慢性病配藥限量管理規定,不超量配藥。

  五、嚴格執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規定,處方藥必須憑定點醫療機構醫師開具的醫保專用處方配售,由藥師在處

  方上審核簽字。非處方藥在藥師指導下配售,并在病歷上記載配藥情況。

  六、定點藥店應加強管理,優化服務,以方便參保人員為出發點,盡量提供有適合用法的小包裝藥品,同時必須提供24小時配藥服務,做好夜間服務情況登記。

  七、收費人員持證上崗,規范電腦操作,按時接收、上傳各類信息數據,保證醫保費用結算的及時準確。

  八、定點藥店遵守職業道德,不得以醫療保險定點藥店名義進行廣告宣傳;不得以現金、禮卷及商品等形式進行促銷活動。

  九、嚴格遵守藥品管理規定,不出售假冒、偽劣、過期、失效藥品;嚴格按醫保規定操作,杜絕搭車配藥、以藥易藥、以藥易物等違規行為。

  十、加強醫療保險政策宣傳、解釋,設置“醫療保險宣傳欄”,公布舉報獎勵辦法和監督電話,公示誠信服務承諾書。正確及時處理參保病人的投訴、努力化解矛盾。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2

  為了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藥店的經營管理工作,規范經營行為,更好的為全市參保人員提供優質完善的服務,我藥房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保證藥品質量:

  1、大藥房所經營的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藥品質量標準,不銷售假劣藥品。

  2、所有購進藥品只能從擁有合法經營(生產)資格的企業購進,不準從非法藥商,藥販購進。購進業務由質管員審查、負責人審核批準執行。

  3、嚴把購進藥品驗收關,每個進入大藥房的藥品必須經質量驗收員驗收簽字后方可上柜上架銷售。

  4、嚴把在柜、在架陳列的藥品質量養護檢查關,質量養護員每月底對在柜、在架藥品進行一次全面的外觀質量檢查,對發現有質量疑問或有質量問題的藥品應停止銷售并及時報告質量管理員復查處理。

  二、嚴格執行國家政策,保證藥品供應

  認真執行國家物價政策,根據藥品購進成本、市場調查價格,合理制定價格,實行明碼標價,公平交易,做到現款購藥與參保人員刷卡購藥價格一致。積極組織貨源,盡量滿足參保人員的用藥需求,發現斷缺藥品及時補充,確保藥品供應及時。

  三、嚴格大藥房工作管理制度

  工作人員應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統一著裝,微笑服務,熱情接待顧客,對顧客提出的問題耐心解答,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和顧客爭吵,做到文明服務。

  四、做好藥品的分類管理工作

  嚴格實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標準,做好藥品分類管理工作,做到藥品與非藥品、內服藥與外用藥、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易串味藥品分開陳列;做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銷售管理工作,處方藥應嚴格執行憑醫師處方銷售,并做好審核,調配工作和處方保存工作;非處方藥應正確合理的向顧客介紹藥品性能、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等。

  五、做好帳務管理工作

  嚴格執行醫保基本藥品目錄的品種范圍,不在醫保范圍之內的營養保健品不得刷卡購藥。做好參保人員購藥和分類臺帳,職工每次刷卡購藥應有購藥清單,結余金額清楚,每月及時向醫保局報送統計報表。

  六、加強員工培訓教育工作。

  醫保定藥房應不斷加強對員工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定期對員工進行職業道德和禮儀的培訓,科學合理的指導用藥,盡量減輕病患者的經濟負擔。

  七、其它規定

  1、定點藥房不得對參保人員直接或變相銷售食品、生活用品、化妝品等。

  2、不得為參保人員套取現金等違規行為。篇三:醫保刷卡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1)鐵路醫保卡管理制度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局(20xx)26號文,(20xx)57號文等系列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店鐵路醫保刷卡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供藥店全體員工共同學習,遵照執行。具體規定如下: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有關規定,健全和完善藥品質量保證制度,確保群眾用藥安全有效

  2、嚴格按照文件精神,制作明顯定點標識。在藥店明顯地方懸掛醫保投訴箱,設醫保政策咨詢處,執業藥師指導購藥處及宣傳醫保政策欄,保證藥店24小時供藥。

  3、嚴格執行國家及寶雞市規定的藥品價格政策,本著價格合理,服務百姓的宗旨,明碼實價,保證刷卡藥價與現金藥價一致。

  4、刷卡人員堅持核對持卡人身份,對人、證、卡不相符者拒絕刷卡,并作好解釋工作。

  5、熟悉醫保目錄,熟悉微機操作技術,提高業務水平,不得將醫保目錄外藥品納入醫保支付,對個別不理解的參保人員要作好耐心細致的工作。

  6、店內人員堅持執行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文件精神,以上乘的服務態度,優質的藥品質量,低廉的價格,贏得參保人員的認可,爭做醫保合格藥店。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3

  一、要按醫療保險管理規定按時,準確錄入并傳輸數據,保證數據的準確與完整,確保參保人員持醫療保險卡(ic卡)進行購藥及結算匠準確性:每天及時上傳下載數據,重點是每年初必須先下載全部數據后才能開始刷卡;

  二、使用醫保計算機系統,為參保人員提供規范收據和購藥明細,并保存兩年以上,嚴禁在聯網接入設備安裝與醫咻結算無關的軟件,嚴禁聯網設備與國際互聯網聯通,嚴禁在聯網篡改結算數據及ip地址等參數,嚴禁通過專網對信息及網絡系統進行攻擊和破壞。

  三、應在藥店顯要位置懸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進政部門統一制作的定點零售藥店標牌,以方便患者辯認購藥,不得拒絕參保不修改密碼,不得代替參保人員輸入密碼,同時對基本醫療保險藥品作明顯標識及明碼標價,區分甲、乙類藥品,營業員要佩帶服務標志,文明用語,為患者提供優質服務,并設參保人員意見投訴箱。

  四、必須配備專(兼)職醫療保險管理人員和系統管理人員,從事藥品質量管理,處方調配等崗位的工作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符合州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并持證上崗;營業員須對醫保政策,對所經銷的藥品的用途、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項熟悉并正確宣傳醫保政策,幫助參保人員解決購藥困難。

  五、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為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處方外配服務,營業時間內至少有1名藥師在崗,無償提供政策咨詢、圈存、修改密碼、醫保卡余額查詢等服務。

  六、要保證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內藥品的供應,經營品種不少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目錄的80%,并提供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備藥清單,包括藥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劑型等詳細資料向藥店備案,藥品合格率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不得發生假藥案件。

  七、從符合規定的渠道采購藥品,保證體系,嚴格藥品驗收,儲存、零售管理,確保藥品安全有效。

  八、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藥品政策,實行明確標價,接受人辦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醫保經辦機構,藥品監督部門、物價部門、衛生部門等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及參保保員的監督。

  九、參保人、證(居民身份證)卡(醫保ic卡,不同)相符,發現就診者與所持卡,證不符時,應拒絕配藥,因病情原因醫保人員本人不能親自前來開藥的,其委托人須持委托書,方能按規定開藥,經查驗證有關項目所持處方相符無誤后調劑的處方必須由藥師審核簽字以備核查。

  十、醫保人員到藥店購藥時,應認真按照以下原則給藥,急性病限3天量,慢性病限7天藥量,相同治療效果的藥品

  原則上不能超過2種,輔助的藥不能超過2種。

  十一、必須每天將售出藥品有關醫保數據上傳,并保證上傳數據真實、準確、完整(上傳內應包括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卡id卡)號,藥品通用名,規格、劑型、價格、數量、金額、購藥、時間必須在每月的最后一天的24小時之前上傳完當月數據,次月2號前(遇節假日順延)。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4

  一、崗位描述

  1、直接下級:店長助理、住店藥師、醫師、營業員

  2、基本職能:負責本門店的計劃采購、經營管理、一切日常事務的管理,并承擔一切由此產生的一切直接或間接的工作責任與經濟損失。

  二、工作細則:

  1、認真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等有關藥品管理方針政策,按GSP規范門店工作,對門店藥品質量及服務工作負具體責任。

  2、不斷學習、充實自我。定期組織培訓,并行之有效。

  3、貫徹執行總部各項管理制度,不得自行購藥,對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各項質量指示制訂相應的措施,嚴格執行并傳達落實。

  4、按門店發展趨勢,制定周工作計劃與總結,并對長遠發展做出規劃,經批準后執行。

  5、負責門店排班,日常事務的分工管理,協調各部門的關系并指導相關工作。

  6、負責協調質檢,駐店藥師做好藥品的質量監督工作。督查效期藥品,及時處理門店質量投訴,對門店藥品質量負相關責任。

  7、遵守物價部門下發的藥品價格體系,保證上柜商品明碼標價,價格標簽填寫齊全,及時有效的對本店商品價格開展自查工作。

  8、貫徹執行規范服務,處理解決門店糾紛。

  9、保證門店財務出入相對平衡,對利潤負責。

  10、負責門店商品計劃的核實與傳遞以及單據、日報表的保管,負責門店辦公用品計劃的申報與領發。

  11、負責門店授權范圍內的折扣,掛帳管理,相關報表的量化分析。

  12、上傳下達,協調管理層與執行層間的關系。

  13、不計較個人得失,能吃苦耐勞,工作認真細致,條理清楚,堅持原則,責任心強,懂市場營銷,熱情穩重,有主人翁意識。

  14、積極完成上級交待的其他工作。

  15、處理好周圍商家及有關部門的關系,協調好本店內部員工關系,依靠員工,關心員工,充分調動和發揮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16、認真推行文明經商,規范服務,爭創各種榮譽稱號,提高門店的社會信譽度。

  17、打造高效團隊,提升團隊凝聚力,依靠員工,關心員工,充分調動和發揮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18、負責門店內配發的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維修。

  19、負責計算機、通訊、傳輸系統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維修。 20、負責收集市場信息并及時反饋到直接上級。負責調研方圓1公里之內其他藥店的基本信息。

  21、協助營業員、收營員的工作。

  22、迅速處理好突發事件,如火災、停電、盜竊、搶搶劫等。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5

  為加強藥店管理,樹立藥店良好形象提高員工素質,加強員工管理,營造良好的營業氛圍,特制定如下制度望認真遵照執行。

  一、樹立“質量第一,顧客至上”的營業觀念,嚴格遵守執行道德行為規范,為顧客提供熱情優質的服務。

  二、有顧客時,無論手頭做任何工作應立即停止,首先接待顧客。銷售藥品時要態度認真,思想集中,站立服務、面帶微笑、語氣平和,并要正確介紹藥品性能、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項。合理搭配銷售,不得錯配銷售藥品,要做到百問不厭,百拿不煩,出示藥品應動作輕緩,藥品接觸柜面不得有滑動不能拋扔,閑時要直接遞到顧客手中,無論任何理由都不得與顧客爭吵。

  三、收銀時要站立微笑服務,做到唱收唱付,不出差錯,下賬時要認真細致,做到及時準確無誤,顧客離開時要有送聲!比如:慢走、你走好等禮貌用語;當班當天的現金、刷卡核對無誤后方可交班交賬。短款當時賠付。找錢時要把硬幣放在紙幣上或放在顧客手中,不能放在柜臺上。

  一、人員檔案

  從事藥品質量管理、購進、驗收、養護、保管、調配工作的人員應當建立個人檔案,包含資料有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專業技術職稱復印件、年度業務考核表等。

  二、健康檔案

  從事藥品質量管理、調配、驗收、養護、保管等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每年應當在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指定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或者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健康查體,并建立健康檔案。

  三、學習制度

  從事藥品質量管理、購進、驗收、養護、保管、調配工作的人員應當接受藥事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培訓,每周集中學習時間不少于1小時。

  1.藥店員工管理制度

  2.藥店營業員員工管理制度

  3.工人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4.服裝店員工管理制度

  5.鞋店員工管理制度范本

  6.企業員工管理20招

  7.彈性工作制下的員工管理如何進行?

  8.HR必知:煮餃子與煮人才

  9.食品廠員工守則

  10.發廊員工管理有哪些誤區?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6

  為加強藥店管理,樹立藥店良好形象提高員工素質,加強員工管理,營造良好的營業氛圍,特制定如下制度望認真遵照執行。

  一、藥店實行兩種工作制

  夏天 全天:上午8:00至下午6點 ;

  半天班:早上7點30至中午1點,下午1點至晚上9點 。 冬天 全天:上午8:00至下午5點 半;

  半天班:早上7點30至中午1點,下午1點至晚上7點半。 不遲到早退,不無辜缺班,不擅自脫離崗位,有事提前向大堂經理請假,僅限1天,2天以上向副總經理請假。

  每月累計遲到或早退三次,扣發一日基本工資,未經批準缺勤、離崗或上下班時間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二、樹立“質量第一,顧客至上”的 營業觀念,嚴格遵守執行道德行為規范,為顧客提供熱情優質的服務。

  三、員工上班時應統一著裝,穿戴整齊大方、不濃妝艷抹、不留長指甲、不披頭散發;工作服要干凈整潔。

  四、店內應每天早晚各做一次衛生,并要做到隨臟隨打掃,陳列藥品的柜架要保持整潔明亮,應按分類將藥品擺放整齊,所陳列商品應無積塵,嚴禁在營業場所亂放雜物,亂吃零食,不得擅離崗位,閑聊天、喧嘩嬉鬧、打瞌睡、看小說、帶耳機聽音樂等有損店員形象且與工作無關的舉動,發現一次,罰款10元。

  五、有顧客時,無論手頭做任何工作應立即停止,首先接待顧客。

  銷售藥品時要態度認真,思想集中,站立服務、面帶微笑、語氣平和,并要正確介紹藥品性能、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項。合理搭配銷售,不得錯配銷售藥品,要做到百問不厭,百拿不煩,出示藥品應動作輕緩,藥品接觸柜面不得有滑動不能拋扔,閑時要直接遞到顧客手中,無論任何理由都不得與顧客爭吵。

  六、員工每天做好半小時的交接班工作,對當天本班的進貨入庫情況一定要與對班交代清楚,如果發現問題應該及時反映及時解決。

  七、收銀時要站立微笑服務,做到唱收唱付,不出差錯,下賬時要認真細致,做到及時準確無誤,顧客離開時要有送聲!比如:慢走、您走好等禮貌用語;當班當天的現金、刷卡核對無誤后方可交班交賬。找錢時要把硬幣放在紙幣上或放在顧客手中,不能放在柜臺上。

  八、按時參加開會,學習培訓,并要及時做好學習筆記,針劑組每天上班時應做好早晚兩次溫濕度記錄,各組做好處方藥銷售記錄,近效期藥品(半年內)應及時催銷,不能過期,否則過期的藥品要按進價的80%從提成中扣除。

  九、員工必須每天檢查自己管理貨架上的藥品存放情況,做到隨時整理貨架,隨時補充貨源,對已銷售完的商品及時填寫缺貨申請并上報大堂經理,如果發現當班員工有貨不及時補充或顧客需要的藥品明明有庫存卻說沒有的情況,視情節予當事人處以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藥品上柜一定要做到先進先出,如發現遠期批號先售出而柜上還擺放近期批號或者兩種批號都有者,追究柜臺實物負責人的經濟損失。

  十、員工有責任做好缺貨登記,收款時要唱收唱找,錢貨兩清,日清日結,并與銷貨記錄核對。

  十一、貨架上的標簽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必須通過藥店經理核實批準后,才可撤銷或更改。

  十二、對于效期藥品(3-6個月內的藥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數,有計劃,有步驟的促銷,盡可能避免和減少損失,如可推銷的效期藥品不及時進行促銷,造成損失由營業員承擔 。

  十三、如發現員工與顧客發生口角,無論什么原因,吵架的一律罰款500元;員工在店堂內吵架,現場各罰款100元,如不服從管理者予以開除。

  十四、如遇到顧客退換貨,要認真對待,核實情況后交經理簽字及時解決(無論哪個班銷售的,小票核實認可后必須及時解決),不得相互推脫,否則每人罰款20元;

  十五、營業刷卡用電腦除正常收款刷卡,任何人不得亂動并做他用,不得修改、添加刪除任何文件,更不許外人動電腦插光盤、U盤聽歌、看電影、玩游戲等,電腦出現故障或停電應立即關閉電源停用,做好手工記錄,并告知負責人,不得擅自處理。

  十六、員工之間要搞好團結,積極配合。所有員工應互敬互愛,互相幫助,互相勉勵,共同進步,和諧相處,不損人利己,不譏諷挖苦,不取笑他人,不以工作之外論長道短。

  十七、保守店內機密,不得向外人透漏炫耀當天或當月銷售額,不得向外人透漏商品進貨價以及文件資料電腦資料等其他信息,上班

  時間不得會見親友,確有事時間不得過長。

  十八、做好積分,贈品的發放及上、下帳登記,做到記錄賬物相符,做到電腦售價與藥品盒售價相符,不符的及時做好調整。做好會員資料信息齊全錄入等工作,做好缺貨登記。

  十九、加強員工自身素質修養,不斷學習新知識,努力提高業務水平能力;新員工應拜老員工為師,盡最大努力快速熟練、掌握業務。應對藥店所有品種及新品、高毛利品種做到心中有數;盡量做到進店顧客不空手出店;努力提高營業額及自己的經濟收入。

  二十、禁止銷售店內以外的產品、店里員工私自上藥,一經發現立即開除。

  二十一、對于表現優秀的員工我們在月評后按考核情況給予50-100元的獎勵。

  以上規章制度望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對屢教不改者或嚴重違反制度者予以辭退處理。

  人力資源部

  20xx年11月20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7

  一、機構設置、職責

  (一)財務辦:負責人:畢海明

  職責:

  1、制定醫院的財務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

  2、上報、下傳公司財務部有關報表、規定等;

  3、審核報銷單據,合理使用資金,及時上報公司;

  4、核對當日收款及大病等收取數據,電子版報院長;

  5、組織每月一次藥品清點工作,并把清點情況書面(或電子版)報院長;

  (二)藥房:負責人:呂賓杰

  職責:

  1、負責管理藥房正常工作;協調藥房與公司的工作。

  2、根據臨床需要制定藥品采購計劃,經院長審核,報公司或直接到藥材公司購買(門店藥品有公司配送)。

  3、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藥房各類工作制度,技術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5、定期組織檢查特殊藥品、貴重藥品及重點效期藥品的使用管理情況,并做好記錄;

  6、經常深入臨床,了解藥品保障情況,聽取醫生意見,不斷

  改進工作。

  7、負責醫院物品、辦公用品的請領、購買、保管和發放工作。

  8、組織對藥房藥品每月一次清點,并把清點情況書面或電子版報院長。

  (三)收款員:孫小慧畢海明

  職責:

  1、在財務主管領導下,應用微機做好門診收費、結算及報表工作,要熟悉微機性能,愛護微機,嚴格操作規程。

  2、按規定價格和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3、收付現金時做到唱收唱對,當面點清,留有存根,做到日清日結,及時將日報表和款項交匯會計登記,使用收據要按順號領用。

  4、嚴格交接班手續,當班的問題由當班人員負責解決。

  5、做好防盜工作,每日按規定時間將支票和現金一并送交銀行,留存少量零款項。收據和收費專章,不得轉借他人和非收費業務使用。收費員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挪用公款或將公款借給他人。

  6、如發現長款短款現象,不得自行以長補短,應將長短款情況分別登記,報領導批準處理。

  二、藥品管理:

  1、采購計劃:藥房填寫藥品采購計劃,有院長審查后報公司采購部,對急需藥品上報公司后科聯系采購。原則:臨床需要,減少

  庫存。

  2、嚴格藥品進入,對藥品廠家、日期、包裝、批號、準字號類別嚴格把關,對有疑問的藥品退回。

  3、藥品出入要通過微機,不允許微機外調配藥品,不允許處方不加蓋收訖章取藥,不允許外部藥品兌換。

  4、對新進藥品要盡快通知各科室,包括:作用、性能、價格、規格、廠家。對價格有變化的藥品,要及時調整價格。

  5、藥品效期

  (1)藥房每二周檢查一次藥品的效期,對效期較短的藥品做好登記,并在效期內6個月前,通知臨床或公司調配使用,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

  (2)因工作失職造成藥品過期報廢的,追究主管人的責任,給以藥品價值60%的處罰,部門其他人員藥品價值40%的經濟處罰。

  (3)通過各種方式確售不出過期的藥品,或懷疑有質量問題的藥品,填寫藥品報廢單,講明報廢原因,經院領導同意后送回公司,不準私自處理。

  6、藥品查對

  院辦每月組織一次藥房藥品清查,藥房每周自查一次。清查內容:藥品數量、質量、效期、擺放位置等。每月清查情況書面報告院長,發現問題要查明原因。查不出丟失、損壞、過期原因的藥品,主管人給以藥品價值60%的處罰,部門其他人員藥品價值40%的經濟處罰。

  7、嚴禁在藥品使用、采購中出現腐敗現象,有關人員不得收取藥品宣傳費、好處費,不得收取經銷商所謂的贈品,不得隨便參加銷售商的吃請。一旦發現,給予工作調整、罰款或解職處理。

  8、藥品的進銷存管理

  (1)公司來的藥品或根據臨床采購的藥品應在當天核對完數量、批號、效期后入庫,不得出現藥品到,系統內沒有的情況。在核對時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爭取當天問題當天解決。

  (2)所有銷售出去的藥品、器材必須經過系統出庫,不允許私自收取現金,如經發現雙倍返還藥款,并調離工作崗位。

  (3)藥房應在每月盤點完后,出具盤盈盤虧表,并交由財務統一處理。

  三、資產、物品管理

  1、對醫院現有價值較高的固定資產、辦公設施等,要統計造冊、存檔,固定人員負責,離職時做好交接工作。

  2、臨床購買醫療器材,科室向院辦書面申請,通過論證后報公司批準購買。

  3、常用辦公用品藥房向公司申報并入賬。各科室填寫申請單,經部門領導、經辦人、發貨人簽字后請領。

  4、要做好醫療裝備、器材的使用、保養、維修、始終處于完好狀態。對辦公用品要好好保管,節約使用。

  四、財務管理

  1、醫院收款在門診收款處辦理,不得出現私自收取現金的行

  為。除在特定的日期內可以打折,不允許私自變動價格(特殊情況,需領導簽字確認)。一經發現除賠償全額藥費外,并處2倍的處罰。

  2、收款員以處方、處置單劃價金額收款,開具收款收據,處方、單據加蓋收訖章,患者憑收款收據、處方、處置單取藥、治療。沒有加蓋收訖章的處方、處置單、輔助檢查申請單,不得進行取藥、治療、檢查。發現私自取藥、治療、檢查的,給予二倍的罰款并通報批評。

  特殊情況需免費或優惠,必須經院長簽字批準,其他人無權免費或優惠。

  3、收款核對,下午15時,藥房合計處方金額,收款員合計發票、現金金額,三者相符,財務會計如數收款,開具收款憑證,現金存入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

  4、收款員備用金每人200元(找零用),收款員在調離時如數歸還。收款人員應仔細核對收取的現金,如出現假-幣現象應由收款員自行負責。

  5、負責管理大病醫療的工作人員(包括藥房、醫院)應在每日收款員對賬時與收款員核對當天大病醫療的單據,并核對銷售金額。大病取藥在藥房辦理。

  6、大病醫療的收入,應在每月月初把上月的上傳明細報院財務,以備查用。

  7、日報制度,下午16時,收款員把當天各科室、部門收入統

  計表報財務,由財務整理后上報院領導。

  8、財務應每天審核單據,并及時生成憑證。保留原始單據以備查用。

  9、嚴格費用管理制度,

  1)使用費用要填寫《費用申請表》,說明用款的理由;

  2)醫院流動資金不準私人借用;

  3)報銷憑證要有三人以上簽字(當事人、財務主管、院領導);

  4)對報銷單據有疑問,財務有權拒付。

  10、做好公司財務部查賬準備工作。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8

  崗位職責

  目錄

  1、企業負責人職責

  2、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

  3、采購員崗位職責

  4、收貨員崗位職責

  5、驗收員崗位職責

  6、營業員崗位職責

  7、處方審核人員崗位職責

  8、處方調配人員崗位職責

  9、養護員崗位職責

  制度1:

  企業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確保企業依法經營,保證消費者用藥的安全、有效、及時、方便。

  2、堅持“質量第一”的觀念,組織本企業員工學習法律法規,執行藥店的質量管理制度,加強質量管理工作,對藥店的質量管理工作負領導責任。

  3、組織、監促相關人員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簽發質量管理制度。

  4、督促質量管理工作的落實,保證質量管理人員有效行使職權。

  5、主持質量管理制度的檢查與考核工作,督促、檢查各崗位履行質量職責,監督質量管理制度的落實、執行。

  6、對藥店的藥品質量全面負責,嚴格把好藥品質量關,保證藥店銷售質量合格的藥品,絕不銷售假冒偽劣藥品及質量不合格藥品,有效行使質量否決權。

  7、執行藥店規范化管理,抓好藥店的服務質量管理,負責處理顧客的服務投訴。

  8、負責藥店的環境衛生管理,為顧客提供優美舒適、清潔衛生的購物環境。

  9、對藥店經營管理工作負責,對因人為引起藥品質量損失按藥店有關規定處理。

  制度2:

  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

  1、組織本單位所有員工認真學習和執行有關《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和《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在“質量第一”的思想指導下,進行經營管理;

  2、組織有關崗位人員建立規章制度和完善質量體系,定期召開質量管理工作會議,研究、解決質量工作方面的問題;

  3、負責對供貨單位和購貨單位的合法性、購進藥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貨單位銷售人員、購貨單位采購人員的合法資格進行審核,并根據審核內容的變化進行動態管理;

  4、負責藥品質量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員工嚴格按gsp 來規范藥品經營行為;

  5、負責質量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并建立藥品質量檔案;

  6、定期和不定期進行藥品質量檢查,做到經營藥品帳物相符,嚴禁霉變、過期失效等不合格藥品出售的現象發生,及時發現并制止質量管理方面的違規行為;

  7、負責不合格藥品的確認,對不合格藥品的處理過程實施監督;

  8、負責藥品質量投訴和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報告;

  9、負責假劣藥品的報告;

  10、負責藥品質量查詢;

  11、負責指導設定計算機系統質量控制功能;

  12、負責計算機系統操作權限的審核和質量管理基礎數據的建立及更新;

  13、組織驗證、校準相關設施設備;

  14、負責藥品召回的管理;

  15、負責藥品不良反應的報告;

  16、組織質量管理體系的內審和風險評估;

  17、組織對藥品供貨單位及購貨單位質量管理體系和服務質量的考察和評價;

  18、組織對被委托運輸的承運方運輸條件和質量保障能力的審查;

  19、開展質量管理教育和培訓。

  制度3:

  采購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和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和《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范藥品采購行為;

  2、認真審查供貨單位的合法性,索取供貨單位的證照等;

  3、了解供貨單位質量保證能力,必要時與質量管理管理人員一同到供貨單位實地考察其質量保證能力;

  4、所采購藥品必須合法,索取藥品的生產批文、藥品質量標準、說明書、藥品檢驗報告書、包裝樣品等;

  5、簽訂購貨合同,除有關經濟指標外,還應該增加質量條款;

  6、不斷收集同類產品的質量情況,執行“按需進貨,擇優選購”;

  7、協助質量管理管理人員處理不合格藥品和質量有疑問的藥品;

  8、建立供貨單位檔案。

  制度4:

  收貨員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藥品收貨管理制度及收貨程序,負責藥品的收貨工作。

  2、收貨員根據供貨單位的隨貨同行單(票)和公司采購記錄逐批核對藥品,做到票、帳、貨相符。

  3、負責核實藥品運輸工具、在途時限、運輸方式、運輸溫度。

  4、負責檢查藥品實物與隨貨同行單是否相符。

  5、負責把藥品按品種特性要求放于相應待驗區域。

  6、負責與驗收員辦理交接手續。

  7、負責銷后退回藥品的收貨工作。

  8、負責所有收貨原始單據的簽收、傳遞,做好收貨記錄。

  制度5:

  驗收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和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和《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2、嚴格按照藥品質量驗收制度開展工作,審查書面憑證,如合同、訂單、發票、產品合格證等,進行外觀目檢,如品名、批號、生產廠家、批準文號、商標、包裝、破損、污染等情況,有些產品要借助儀器設備進行,如大輸液、小水針產品的可見異物必須在可見異物檢測儀下進行觀察;

  3、要按照有關規定填寫驗收記錄,把驗收情況如實記錄下來,并填寫驗收后的結論;

  4、對驗收中發現的有質量問題的藥品,應及時報告質量管理人員,經質量管理人員復驗后憑復驗結果確定是否合格。

  制度6:

  營業員崗位職責

  1、認真執行《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的規定,按藥品性能或劑型分類陳列,做到藥品與非藥品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一般藥品與特殊藥品分開;

  2、正確介紹藥品的性能、用途、用法、劑量、禁忌和注意事項,不得夸大宣傳,嚴禁經銷偽劣藥品,積極推銷質量合格的近期產品和陳列較長的產品,確保售出藥品的質量;

  3、問病售藥,防止事故發生,處方藥必須憑處方銷售;

  4、對特殊管理藥品必須按規定的要求銷售;

  5、陳列藥品的存放,按藥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發現有質量問題和用戶有反映的藥品要停止銷售,并立即報告質量管理人員復驗;

  6、拆零銷售藥品,出售時必須使用藥匙將其裝入衛生藥袋,并寫明品名、規格、用法、用量等內容;

  7、對陳列藥品進行養護檢查,并做好養護記錄;

  8、定期或不定期咨詢客戶對藥品質量及服務工作質量的意見,以改進自己的工作,確保藥品的質量和提高服務工作質量,如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

  制度7:

  處方審核人員崗位職責

  1、處方審核員指執業藥師或具有藥師(含藥師和中藥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

  2、對藥品銷售的正確、合理、安全、有效承擔主責任。

  3、負責處方內容的審查及所調配藥品的審核并簽字。

  4、負責執行藥品分類管理制度,嚴格憑處方銷售處方藥。

  5、對有配無禁忌或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銷售。

  6、指導營業員正確、合理擺放及陳列藥品,防止出現錯藥、混藥及其他問題。

  7、負責中藥飲片的裝斗復核工作,并做好記錄。

  8、指導、監督營業員做好藥品拆零銷售的工作。

  9、營業時間必須在崗,并佩戴標明姓名、執業藥師或其他技術職稱等內容的胸卡,不得擅離職守。

  10、為顧客提供用藥咨詢服務,指導用藥安全。

  11、對銷售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應及時上報質量管理部。

  12、對顧客反映的藥品質量問題,應認真對待、詳細記錄、及時處理。

  制度8:

  處方調配人員崗位職責

  1、負責處方審核、配方、核對、發藥以及用藥指導等調配工作;

  2、按藥品性能或劑型分類陳列,做到藥品與醫療器械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一般藥品與特殊藥品分開;陳列藥品的存放,按藥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發現有質量問題和用戶有反映的藥品要停止向患者提供,并立即報藥劑科主任復驗;

  3、負責憑醫師處方調配藥品,無醫師處方不得調配藥品;

  4、審核處方,逐項檢查處方前記、正文和后記書寫是否清晰、完整。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者重新簽字,方可調配。正確書寫藥袋或粘貼標簽,注明患者姓名和藥品名稱、用法、用量,包裝;向患者發藥時,按照藥品說明書或者處方用法,進行用藥交待與指導,包括每種藥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等;。

  5、對處方用藥適宜性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包括: (1)規定必須做皮試的藥品,處方醫師是否注明過敏試驗及結果的判定; (2)處方用藥與臨床診斷的相符性; (3)劑量、用法的正確性;

  (4)選用劑型與給藥途徑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復給藥現象;

  (6)是否有潛在臨床意義的藥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妊娠禁忌、用藥禁忌;

  (7)其它用藥不適宜情況;

  6、調配處方時必須做到“四查十對”: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劑型、規格、數量;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

  7、對特殊管理藥品必須按規定的要求向患者提供;

  8、對調配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應及時上報藥劑科主任處理。

  9、完成處方調配后,應當在處方上簽名或者加蓋專用簽章;

  10、對陳列藥品進行養護檢查,并做好養護記錄;

  11、對患者反映的藥品質量問題,應認真對待,詳細記錄,及時報藥劑科主任處理。

  12、定期或不定期咨詢患者對藥品質量及服務質量的意見,以改進自己的工作,確保藥品的質量和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如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

  制度9:

  養護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和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和《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2、認真執行藥品養護制度,對陳列藥品的養護工作負具體責任;

  3、做好店堂溫濕度記錄,保證店堂的溫濕度達到藥品陳列的要求;

  4、對陳列藥品的質量進行循環檢查,對物理外觀有變化及陳列已久的品種應抽樣送藥檢部門檢測,并做好藥品養護記錄;

  5、負責各種養護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

  6、負責建立藥品養護檔案,內容包括:養護記錄臺帳、檢驗報告書、查詢函件、質量報表等資料,資料歸檔保存,統一管理。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9

  一、店面形象管理:

  1、門店各類證照,公告應整齊懸掛在醒目位臵,框架大小要一致。

  2、門店賣場通道要保持通暢,不允許堆積任何物品。對于廢棄的紙箱、條碼紙、標價簽等必須隨時清理放于指定的地點,保持整潔的購物環境。

  3、門店使用的各類設備,工具(包括清潔工具,如桶、抹布、清潔劑、拖把、掃把等),使用完后應立即放回指定位臵。

  4、商品陳列以整體豐滿為原則,銷售商品后要及時補貨。

  5、商品、貨架要時刻保持整潔,不得放臵生活用品。

  6、門店入口地面確保清潔,店內沒有明顯垃圾。

  7、門店入口的玻璃櫥窗應保持清潔明亮,每周應清洗一次。

  8、門店垃圾簍每班必須清理一次,如裝滿應立即清理。

  9、門店周邊環境應保持整潔有序。

  違反以上條例的班組,罰款100元

  二、服務規范管理:

  1、上班時間不得閑聊。

  2、不在營業場所議論顧客及其他同事是非。

  3、注意自我控制,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與顧客、或同事發生爭吵。

  4、上班時間不能吃食物,不得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志,不得無故脫崗。

  5、不得在營業場所內大聲喧嘩、打鬧、嬉戲以及朝顧客打哈欠等不雅動作。

  6、不得以任何理由與顧客發生口角、爭吵等,若發現有顧客無理取鬧,要進行必要的緩沖,帶離營業場所,由主管人員妥善處理。

  違反以上條例的個人,罰款100元

  三、門店日常管理

  1、員工不得將公司財物挪為私用,不得私自挪用各類贈品,不得隨意接受顧客、廠商私下贈送的各種財物等。

  2、整理店容店貌、藥品陳列、商品補充、柜臺收拾、備好零鈔、清潔衛生。

  3、收銀員在工作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得帶親友進入收銀臺,非收銀人員不得私自進入收銀臺。

  4、提倡團隊精神,相互協作,不與顧客爭吵、頂撞,員工之間不得在營業場所相互爭吵、打架斗毆,詆毀他人產品,有事情及時上報管理人員。

  5、商品的陳列及維護每日由主管進行檢查。

  6、未經門店管理人員的同意,門店員工不得私自操作后臺主機,嚴禁上網。

  7、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違反者按曠工處理,扣除當日工資。

  8、一個月內遲到、早退三次視為礦工一次。

  9、一次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的按礦工處理。

  10、調班、請假需店長批準。

  11、請假在2天以內由店長批準,超過2天的由公司經理批準。

  12、門店所有員工必須聽從店長或當值主管的工作安排,無故頂撞、拒不執行、不服從安排管理的從嚴處罰,直至開除。

  13、遵守公司及門店規章制度,服從各級主管人員的合理安排,不得敷衍了事。

  14、同事之間要相互幫忙,相互尊重人格,協同合作。

  15、各班組應該定期進行盤點核查,以確保帳貨相符,少貨的由貨柜管理人照價賠償。

  16、各門店應該積極預防出現過期商品。

  17、商品銷售價格,原則上按系統規定的零售價銷售,對于需要變價銷售的需各門店的管理人同意才可以、收款員不可以私自折扣銷售。

  違反以上條例的個人,罰款100元

  四、門店人員管理

  (一)營業員崗位

  1、整理店容店貌,做好清潔,保持店內整潔、明亮。

  2、負責檢查店內各種隱患,協助店長積極做好各項預防工作。

  3、積極維護公司整體形象,端正服務態度,確保營業秩序的正常運轉。

  4、積極熱情的接待顧客,正確全面的向顧客介紹商品,準確介紹藥品的相關知識,確保用藥安全有效。

  5、交接班前清點藥品,整理貨柜。

  6、積極協助店長做好請貨計劃,優化品種結構。

  7、積極協助管理人員做好相關工作。

  8、必須堅守崗位,不得無故串崗、離崗。

  9、對于門店的盤點和各項銷售活動,要予以積極配合和執行。

  10、鼓勵積極學習、進取。

  11、積極完成上級交代的其他工作。

  違反以上條例的個人,罰款100元

  (一)收銀員崗位

  1、嚴格遵守收繳款制度,負責準確無誤地進行收繳款工作。

  2、負責前臺票據信息的正確錄入和門店銷售核算,保證數據處理正確并傳輸至門店后臺。

  3、在營業時間內必須做到人不離崗,絕對不可以在接待顧客時中途離崗,如確實需要離開,應報請店長同意并指定專人代替后方可。

  4、做好零鈔的調配工作,在收款時,做到唱收唱付。

  5、做好顧客退貨、退款處理工作,接待顧客要主動、熱情、耐心、周到等。

  6、嚴格現金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挪用或私自借用營業款。

  7、交接班時必須做好票據移交和貨款交接,要求做好記錄并簽字。

  8、做好營業款的日清工作,并要求做到及時上繳營業款,帳款一致。

  9、負責收銀工作環境的衛生清潔,設備的維護和保養。

  10、遵守門店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11、積極完成店長及財務部門交代的其他工作。

  以上條例的個人,罰款100元

  (二)中藥管理員

  1.中藥每個班組對藥物每日進行清點、裝斗,及時清理二樓的衛生,確保中藥區域內干凈整潔,斗內中藥量充足。

  2、對中藥飲片質量及時進行監管,防止變霉。

  3、中藥缺藥斷藥的種類及時進行登記、上報。進行補充中藥貨量。

  違反以上條例的個人,罰款100元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10

  (一)實行全面預算管理。

  “全面預算”就是對企業的一切經營活動全部納入預算管理范圍。具體的做法是在每年的粘末對當年的財務預算執行情況作全面地分析,在此基礎上,超市總總部會同有關部門和門店對下一年的企業目標進行研究,然后根據上報的業務預算和專門決策預算進行修正補充,便財務預算初稿,最后由經理室通過后下達。

  財務預算在執行過程中,要突出預算的剛性,管理的重點要落實過程控制。財務部門要及時掌握經濟運行動態,發現情況,及時查找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對由于預算原因造成的偏差,要修正預算指標,使預算真正起到指導經濟的作用。

  (二)積極參與投資決策

  參與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完善投資項目管理。投資項目決策的前提是可行性分析。由于業務和財務考慮問題的角度不同,財務從投資項目初期參與,共同進行研究分析,可以使投資方案更趨完善。

  (三)加強結算資金管理

  加強資金管理是財務管理的中心環節。大型連鎖藥店具有貨幣資金流量大、閑置時間短、流量沉淀多的`特點。因此,財務應根據這些特點,科學合理調度和運用資金,為企業創造效益。

  (四)加強存貨控制。

  加強庫存管理有利于企業進一步降低運行成本。連鎖藥店商品具有周轉快、流量大、品種多和規格齊的特點;在銷售形式上,以敞開貨架陳列和顧客自選為主。鑒于這些特點,企業要在進貨環節、儲存環節、退貨環節加強對商品的管理。

  (五)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主要在兩個方面:一是崗位責任,即明確規定各個崗位的工作內容,職責范圍、要求,以及部門與部門、人員與人員間的銜接關系。二是規范操作流程,無論是大的項目,還是小的

  費用開支,都要規定操作流程程序,明確審批權限。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11

  1、為加強定點零售藥店的管理,規范定點零售藥店的服務,保障參保人員用藥安全,根據國家、省、市政府及社會勞動保障部門頒布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各項配套政策規定和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制度。

  2、嚴格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并在主管部門的領導下,認真遵守各項規定,嚴格按照有關要求開展醫保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水平,努力為廣大參保人員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3、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規范工作行為,熟練掌握操作規程,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4、堅持數據備份工作,保證網絡安全通暢。

  5、準確做好醫保數據對帳匯總工作,月終按照上傳總額結回費用。

  7、認真做好目錄維護工作,及時上傳增、減項目,確保目錄維護工作準確無誤。

  8、基本醫療保險藥品銷售管理規定:

  (1)在為參保人員提供配藥服務時,應核驗其醫療保險證歷本和社會保障卡,做到證、卡、人一致。

  (2)嚴格執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規定。在提供外配處方藥購買服務時,接收的應是由定點醫療機構執業醫師或助理執業醫師開具并簽名的外配處方,處方經在崗藥師審核并在處方上簽字后,依據處方正確調配、銷售;外配處方不準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外配處方不準調配、銷售;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的外配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銷售,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重新簽字后,方可調配、銷售;外配處方應保存2年以上備查。

  (3)非處方藥可以由參保人員直接在定點零售藥店根據病情進行選購調配。 ①非處方藥調配應當遵守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有關規定,嚴格掌握配藥量,;對有

  限制使用范圍的非處方藥,應按基本醫療保險限制使用范圍的有關規定調配、銷售;②參保人員選購非處方藥時,藥師應提供用藥指導或提出尋求醫師治療的建議。在調配非處方藥前,應在參保人員就醫證歷本上作詳細配藥記錄,記錄內容有購藥日期、藥品名稱、規格、數量及金額,并加蓋包括藥店名稱、藥師姓名的專用章,同時還應提醒參保人員使用非處方藥的注意事項,仔細閱讀藥品使用說明書后按說明書使用。

  (4)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外配處方一般不能超過7日用量,急診處方一般不超過3日用量;患有惡性腫瘤;系統性紅斑狼瘡;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精神分裂癥;慢性腎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療;列入診療項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異治療和高血壓病伴有心、腦、腎、眼并發癥之一者;糖尿病伴感染、心、腎、眼及神經系統并發癥之一者;腦血管意外恢復期(出院后一年內);冠心病;肺結核;慢性肝炎等需長期服藥的慢性病、老年病,處方量可放寬至一個月。但醫師必須注明理由。抗菌藥物處方用量應遵守衛生部和我省有關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管理規定。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12

  一、某某藥店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醫療保險管理工作,明確一名專職人員具體負責醫療保險各項管理和協調工作。建立由醫保管理負責人、藥師、計算機信息員等人員組成的管理網絡小組,負責對所屬的藥品安全、配藥行為、處方藥管理、合理收費、優質服務等方面進行監督管理。

  二、制定與醫療保險有關的管理措施和具體的'考核獎勵辦法,建立健全藥品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建立藥品電腦進銷存管理系統,藥品賬目和財務賬目健全、清楚。明確專人搞好醫保藥品庫的維護和管理。

  三、認真執行勞動保障、藥監、物價等行政部門的相關政策規定,按時與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簽定醫療保險定點服務協議,嚴格按協議規定履行相應權利和義務。

  四、規范配藥行為,認真核對醫療保險證、卡、病歷,杜絕冒名配藥;嚴格執行急、慢性病配藥限量管理規定,不超量配藥。

  五、嚴格執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規定,處方藥必須憑定點醫療機構醫師開具的醫保專用處方配售,由藥師在處

  方上審核簽字。非處方藥在藥師指導下配售,并在病歷上記載配藥情況。

  六、定點藥店應加強管理,優化服務,以方便參保人員為出發點,盡量提供有適合用法的小包裝藥品,同時必須提供24小時配藥服務,做好夜間服務情況登記。

  七、收費人員持證上崗,規范電腦操作,按時接收、上傳各類信息數據,保證醫保費用結算的及時準確。

  八、定點藥店遵守職業道德,不得以醫療保險定點藥店名義進行廣告宣傳;不得以現金、禮卷及商品等形式進行促銷活動。

  九、嚴格遵守藥品管理規定,不出售假冒、偽劣、過期、失效藥品;嚴格按醫保規定操作,杜絕搭車配藥、以藥易藥、以藥易物等違規行為。

  十、加強醫療保險政策宣傳、解釋,設置“醫療保險宣傳欄”,公布舉報獎勵辦法和監督電話,公示誠信服務承諾書。正確及時處理參保病人的投訴、努力化解矛盾。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13

  藥品進貨和驗收質量管理制度

  一、藥品進貨應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必須從加盟連鎖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藥品批發企業購貨。

  二、嚴禁從非法渠道采購藥品。

  三、在接受配送中心統一配送的藥品時,應對藥品質量進行逐批檢查驗收,按送貨憑證的相關項目對照實物,對品名、規格、批號、生產企業、數量等進行核對,做到票貨相符。

  四、驗收時如發現有貨與單不符,包裝破損,質量異常等問題,應及時報告公司銷售和質量管理部門,在接到公司質量管理部門的退貨通知后,再作退貨處理。

  五、驗收進口藥品,應有加蓋紅色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藥品應有中文標簽和說明書。

  六、藥品驗收合格,質管人員應在送貨憑證上簽上“驗收合格”字樣并簽名或蓋章。

  七、藥品購進票據應按順序分月加封面裝訂成冊,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兩年。

  藥品陳列管理管理制度

  一、陳列藥品的貨柜及櫥窗應保持清潔衛生,符合藥品陳列環境和存放條件,防止人為污染藥品。

  二、應配備檢測和調節溫濕度的設施設備,如:溫濕度計,空調或風扇等。

  三、陳列藥品應遵循藥品分類管理的原則,藥品與非藥品,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內服藥與外用藥,易串味藥品與一般藥品,中藥材、中藥飲片與其他藥品應分開存放,并按品種、規格、劑型或用途分類擺放。類別標簽應放置準確,字跡清晰。

  四、處方藥不得采用開架自選的陳列方式。

  五、危險品不應陳列,確需要陳列時,只能陳列空包裝。

  六、須設置拆零藥品專柜,拆零藥品應集中存放于拆零藥品專柜。

  七、每月應對藥品陳列的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

  藥品銷售及處方調配管理制度

  一、在銷售藥品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的制度,向顧客正確介紹藥品的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禁忌等內容,給予合理用藥指導,不得采用虛假和夸大的方式誤導顧客。

  二、藥品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等方式進行銷售。

  三、過期失效、破損、污染、裂片或花斑、泛糖泛油、霉爛變質、風化潮解、蟲蛀鼠咬等不合格藥品嚴禁上柜銷售。

  四、處方藥須憑醫師處方調配或銷售。審方員應對處方內容進行審核,處方審核完畢審方員應在處方上簽字。處方調配或銷售完畢,調配或銷售人員應在處方上簽字,并向顧客交代服用方法、用藥禁忌和注意事項等內容。處方調配程序一般分審方、計價、調配、復核和給藥。

  五、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處方審方員應當拒絕調配或銷售。如顧客確需,須經原處方醫師更改或重新簽字后方可調配或銷售。

  六、銷售處方藥應收集處方并分月或季裝訂成冊,顧客不愿留存處方,應按要求作好處方藥銷售記錄。收集留存的處方和處方藥銷售記錄保存不得少于兩年。

  七、藥品銷售應按規定出具銷售憑證。

  拆零藥品管理制度

  一、藥品在拆零前,銷售人員應仔細查看藥品的包裝、合格證明和其他標示以及藥品標簽或說明書上必須注明的內容,并檢查藥品質量是否符合規定,嚴禁將不合格藥品拆零出售。拆零藥品保留原包裝和原標簽,嚴禁拆零藥品用其它無標示的容器盛裝。

  二、拆零藥品應陳列在拆零藥品專柜,按貯存要求擺放整齊,瓶蓋要隨時旋緊,以防受潮變質。拆零藥品專柜應有明顯的標識。

  三、拆零藥品銷售使用的'工具、包裝袋應清潔衛生。分零使用的藥匙(至少兩支)應裝入防塵、防污染的容器中。拆零用具應整齊擺放。

  四、藥品拆零裝袋,不得用手直接觸摸藥片或其它劑型藥品,應使用藥匙取藥裝入藥袋,并在服藥袋上標明品名、規格、服法、每日、每次劑量和藥品有效期等,以保證病患者用藥安全。

  五、拆零銷售的藥品應做好名稱、規格、生產廠家、批號、效期、拆零日期和最后銷售完日期記錄,經辦人應簽字或蓋章。

  藥品養護檢查管理制度

  一、每月應定時對店堂陳列藥品進行養護檢查。對陳列的藥品可每季度按“三、三、四”循環的原則進行養護檢查,小型藥店可每月對陳列藥品全部進行養護檢查。如實做好養護檢查記錄。

  二、被列為重點品種的藥品和拆零藥品,近效期藥品應按月養護檢查,對藥品品名、規格、數量、批號、效期、廠家、養護結論等情況如實記錄。

  三、經營需低溫冷藏的藥品,應配置相應的冷藏設備,將需低溫冷藏的藥品存放其中,并做好溫濕度記錄。

  四、對中藥材、中藥飲片應按其特性采取篩選,涼曬,熏蒸等方法進行養護。

  五、應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對店內的溫濕度情況進行檢測,并按時記錄。溫濕度達臨界點或超標時,應采取通風除濕、降溫等措施,以保證陳列藥品質量和安全。溫濕度監測及調控記錄簿保存時間不得少于兩年。

  中藥飲片購銷管理制度

  一、中藥材、中藥飲片應按法律規定和公司制度從具有合法經營資質的企業購進,并對質量進行驗收,做好驗收簽字。

  二、中藥材、中藥飲片購進票據應按購進時間順序單獨分月(季)加封面裝訂成冊,保存時間不得少于兩年。

  三、必須配置調配處方和臨方炮制所需的設備。各類設備應清潔衛生,計量器應秤戥準確。

  四、中藥飲片裝斗前應做到質量復核,不得錯斗、串斗,防止混藥事故。裝斗人員應填寫裝斗復核記錄。

  五、中藥飲片斗前應張貼統一印制的藥品正名正字標識。

  六、中藥飲片應憑醫師處方配方銷售,按照審方、計價、開票、配方、核對、發藥的程序進行操作。

  七、中藥配方處方應收集留存并分月裝訂成冊。顧客不愿留存處方,應按要求作好配方銷售記錄。

  衛生和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店堂前的招牌應完好、整潔。店堂內地面、墻壁、頂棚無積塵,無污染物,無蜘蛛網,無碎屑剝落。店堂內的清潔應按時打掃,并隨時保持貨柜、貨架、各類商品和各種用具的清潔和衛生。

  二、藥品貨柜上安裝的柜門應完好,取用商品后應及時關好,以防止異物、灰塵、老鼠或其它動物進入造成藥品和其它商品污染。

  三、所有人員要注意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注意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澡、勤理發、勤修指甲、勤洗手,工作服應勤洗勤換,保持整潔。

  四、直接接觸藥品的人員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健康檢查資料要保管兩年以上,留存備查。

  五、凡發現員工患有傳染病、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它可能污染藥品的疾病,應及時調離接觸藥品的崗位。

  服務質量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員應樹立為顧客服務、對顧客負責的思想,將“顧客至上、信譽第一”作為企業經營的宗旨。

  二、每天營業前應整理好店堂衛生,并備齊商品。店堂內應做到貨柜貨架整潔整齊、標志醒目、貨簽到位。

  三、員工上崗時應著裝統一,整齊清潔,佩帶胸卡,微笑迎客,站立服務,有舉止端莊、文明的形象和良好的服務環境。

  四、營業員接待顧客時應主動、熱情、耐心、周到、態度和藹,使顧客能充分感受到得到優質服務的滿足和愉悅。

  五、計價、收款應準確,找補的零錢要禮貌地交給顧客,并叮囑顧客當面點清。

  六、應設咨詢臺,指導顧客安全,合理用藥。

  七、應將服務公約上墻,公布監督電話,設有“顧客意見簿”,認真對待顧客投訴并及時處理。

  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

  一、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制度是國家加強藥品管理,指導合理用藥的依據,公司各部門及連鎖門店有責任和義務主動做好該項工作。

  二、藥品不良反應主要是指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況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或意外的有害反應。藥品不良反應實行逐級報告制度。

  三、當有顧客反映在本店購用藥品后出現不良反應的情況時,當班接待的工作人員應認真聆聽顧客的敘述,詳細詢問顧客相關情況,如屬藥品未標明的不良反應現象,應將收集的信息填寫《不良反應記錄表》,并及時報告質管部門,由質管部門核實情況后報告當地藥監局。

  四、一般不良反應可在24小時內以填報《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的形式報質量管理部門,如收到較為嚴重和嚴重的不良反應必須立即電話報告質量管理部門,待事情處理后,補填報《藥品不良反應記錄表》

  五、遇到顧客反映的`不良反應事件時,工作人員應勸告顧客立即停藥,視情況對顧客進行合理的解釋,比較嚴重的不良反應應規勸顧客或患者立即到醫院處理。

  不合格藥品和近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一、對藥監局質量管理部門通知的不合格藥品,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藥品存放處,并按通知的要求由藥監局質量管理部門處理。

  二、在銷售和養護檢查過程中如發現不合格藥品,應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藥品存放處,并查找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藥品擴散化。

  三、對于顧客退回的不合格品,由質管員確認后放入不合格藥品存放處。

  四、對有效期在6個月(可自定時限)以內的近效期藥品應及時銷售。臨效期時限應下架停售,并按不合格藥品處理。

  六、近效期藥品為重點養護檢查藥品,應每月養護檢查并有記錄。

  七、因各種原因產生的不合格藥品,均應作好不合格藥品登記和處理記錄。不合格藥品處理應藥監局質管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

  質量管理工作檢查考核制度

  一、為保證質量管理體系正常運行,保證各項質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貫徹執行,

  二、應認真學習掌握制定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質量管理程序規范操作要求,強化質量管理各項日常記錄。確保藥品質量安全。

  三、每半年全面開展一次質量管理制度執行情況檢查考核工作。檢查考核主要內容即:

  1、硬件建設狀況;

  2、以制度為標準,檢查考核執行各項制度的記錄資料簿。

  四、在質量管理工作檢查考核中,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可行和有效的改進措施,應認真落實,改進落實情況應做好記錄。

  負責人崗位職責

  一、熟悉《藥品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質量意識和法制觀念,對本藥房經營藥品的質量負領導責任。

  二、全面負責本店的日常經營和管理,創造必要的物質、技術條件,使之與經營質量要求和經營規模相適應,努力營造安全、舒適的購物環境,提升藥品經營企業形象。

  三、為質管員作好本店質量管理工作創造必要條件和提供強有力支持,保證質管人員獨立、客觀地行使職權,支持其合理意見和要求。

  四、組織員工學習和執行好藥品經營的有關法律法規和門店質量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員工的專業服務水平。

  五、檢查督促質量管理制度,崗位履責,工作操作程序的執行落實情況。

  六、重視顧客對藥品或其它商品質量的投訴,對顧客的意見或建議給予及時答復。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14

  在市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政協的支持和監督下,在上級業務部門的具體指導下,我市醫療保險工作緊緊圍繞構建和諧社會和服務醴陵經濟發展這個大局,通過廣大勞動和社會保障系統工作人員高效務實的工作,保險覆蓋范圍不斷擴大,制度運行基本平穩,基金收支平衡,造就了一支精干的醫保專業隊伍,參保人員基本醫療需求得到保障,醫療服務競爭機制基本形成,得到了上級主管部門的充分認可和社會各界的高度評價。下面我從三個方面向各位領導作個匯報,請予審議,不妥之處,請大家批評指正。

  一、基本情況

  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自200*年7月啟動以來,本著全面實行、穩步推進模式和規范運作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基金運行比較平穩,保持了收支平衡、略有節余的良好勢頭。醫療保險啟動初期,操作上主要是將機關事業單位,中央、省、市駐醴單位,自收自支單位中的大部分單位納入保險范圍。經過連續三年擴面,除部分鄉鎮衛生院外,已覆蓋到市內所有機關事業單位,目前參保單位為387戶,參保人數達28971人。三年多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應征6442萬元,實際征收到位6300萬元,征繳率為98%。啟動基本醫療保險至今,已累計為6036人次住院報銷醫藥費2112萬元,年平均住院率10.5%,個人帳戶支出1500萬元,特殊門診報賬支出225萬元,歷年累計統籌基金滾存結余1191萬元。離休人員及二乙以上革命傷殘軍人(這一項目單列),實行醫療統籌結算辦法,由定點醫院歸口管理(醴勞字[20xx]2號文件)。我市現有離休人員和二乙以上革命傷殘軍人563人。20xx年起調整為按8000元/人收取醫療統籌金,全年應收基金450.4萬元,從上半年運行情況來看,估計全年需支出530萬元左右,因此離休醫療統籌金存在一定資金缺口,但相對去年來說,虧損要少一些,可基本上達到預期目的。

  二、主要做法

  醫療保險屬于社會保險,因此有別于商業保險。為使這一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的工作得以順利開展和穩步推進,我市20xx年10月成立專門的工作機構,工作上以強化基金征繳,加強基金管理,提升服務質量為手段,確保了基金的征繳有力、使用得當和安全運行。

  (一)強化基金征繳,確保應保盡保、應收盡收。

  20xx年7月,市人民政府制訂并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試行辦法和實施細則,明確了醫療保險的范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要求駐市所有用人單位參加醫保。從執行以來的總體情況看,基本做到了按文件規定應保盡保。基金征繳主要由參保單位依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委托參保單位開戶銀行代扣,或直接向醫保經辦機構繳納,通過強有力的監管和及時催繳,征繳率一直處于較高水平。

  1、嚴格實行目標考核。近年來,政府每年都將醫保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從政策上扶持,工作上指導,思想上把“吃藥”放在與“吃飯”同等重要的地位。首先是堅持目標責任管理不動搖。在精心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考核辦法、確定工作目標、分解工作任務、簽訂工作責任書的基礎上,建立了“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工作機制,將其納入對市直各單位和鄉鎮街道領導班子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多次召開業務培訓、業務工作會議和推進工作會議,分析形勢,研究問題,指出解決的辦法和措施。其次,工商、稅務、勞動保障等部門加大了聯合執法力度,在擴面工作上統一認識,協調一致,形成合力,對不愿參保的企業加大行政干預力度,責令限期參保,同時在評先、創優、稅收優惠等方面進行直接掛鉤。對未完成任務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由于目標責任明確,措施到位,每年都超額完成了上級下達的目標任務。

  2、切實加強政策宣傳。醫保工作在我市起步相對較晚,為了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使政策廣泛深入人心,我市從四個方面加強政策宣傳力度。一是在電視臺開辟了宣傳專欄,對醫療保險政策進行了為期兩個月的系列宣傳報道;二是結合勞動保障的維權執法積極開展“宣傳周”、“宣傳月”等活動進行集中宣傳,累計發放各類宣傳資料18000多份;三是充分利用會議、簡報、座談、接待、街頭咨詢等方式,向參保人員進行重點宣傳;四是組織定點醫院、定點藥店人員,上街設立宣傳咨詢臺、宣傳欄、發放資料、免費義診等形式,向市民進行廣泛宣傳。

  3、不斷加大征繳力度。“以收定支,略有節余;上月預繳,下月支付”是醫保基金的`運作原則,如果基金不能及時足額征繳到位,保支付將成為一句空話。對于醫療保險的征繳,國家實行強制征繳辦法。我市也建立了政府牽頭、人大督辦、部門配合的三級聯動基金征繳機制。對不啟動醫療保險的財政撥款單位,實行會計核算中心不予報銷醫療費用,對不扣繳的單位對單位主要負責人按規定進行處罰,對有錢不繳和欠費嚴重的單位,一經查實,財政部門只發給80%的工資,扣除20%的工資用于補繳保險費。對其他企事業單位,要求工商、稅務、公安等部門辦理有關證照年檢時,必須查驗繳納保險費憑證;審計部門對重點欠繳單位實行專項審計、銀行優先扣繳保險費等。同時,為解決企業參保和基金征繳問題,市醫保經辦機構深入企業,通過與企業負責人對話、宣講政策和法律法規,使企業認識到參保符合企業發展的長遠利益,從而增強了參保的主動性。

  (二)強化基金監管,確保實事辦實、好事辦好。

  為參保人提供服務的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是聯系參保人員和保險經辦機關的紐帶,也是保險基金的流出通道和保險基金收支平衡的閥門,因此,“兩定”管理也是醫保經辦機構工作的重點和難點。目前,我市已有8家醫院和24家定點藥店獲得定點資質。為確保醫療保險按照政策執行到位,市醫保經辦機構專門配備了兩名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專門負責對定點醫院、定點藥店進行檢查,并重點抓好了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

  1、嚴把“三關”,加強對定點醫院的管理。在基金使用過程中,支付給定點醫院的資金占基金支付總額的絕大部分,因此,對定點醫院的監管自然是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市的主要做法是全程監管,把好三關。

  一是把好住院病人關,杜絕冒名住院。一方面,在定點醫療機構中推廣試行基本醫療保險診療常規,及時抽查住院病歷、門診處方、發票、購藥明細單等,加強對輕病住院、掛床住院、過度檢查、不合理治療和違規用藥等現象的管理力度。另一方面,對參保人住院,市醫保經辦機構明確要求定點醫院醫保科、護士站工作人員,對病人住院情況進行逐一核查,如發現有冒名頂替住院現象,必須及時報告,否則將對醫院予以重罰,直至取消其定點資格。到目前為止,尚未發現冒名頂替住院情況,也未接到有關投訴。

  二是把好住院病種關,防止基金流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嚴格執行《株洲市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病種目錄》,并要求定點醫院把住初審關,確保基金使用得當不流失。通過稽查,到目前為止,共有31例醫保住院病人,不屬醫保經辦機構支付醫療費用范圍,防止了基金不應有的流失。如20xx年2月27日,自來水公司女職工張某,在去公司上零點班時不慎跌倒,當即感到腹部、右胸及右肩疼痛,家人將其抱回家后出現嘔吐,隨即送湘東醫院門診就診,門診以“腹部外傷”收住醫院,入院后次日行上腹部ct檢查,確診為肝挫裂傷、腹部閉合性損傷。這是一起明顯的工傷事故,而該單位也沒有開展工傷保險,醫保經辦機構隨即做出不予報銷醫保費用的處理決定。

  三是把好“三大目錄”執行關,嚴防基金浪費。對定點醫院“三大目錄”的執行情況,市醫保經辦機構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進行重點稽查,兩名專職醫審人員,每天都要深入醫院檢查一次。稽查內容主要是有無小病大養、掛床住院;是否落實一日清單制度情況;醫生用藥是否遵循安全、經濟、有效原則,病人出院帶藥是否超標;醫生是否把好特檢、特治和轉診轉院初審關。稽查方式除采取直接詢問病人或家屬、實地查看、檢查在架病歷、調閱歸檔病歷外,還充分利用網絡系統對住院病人醫療費用進行適時、動態監控,嚴格審核。三年多來共稽查5000多人次,共拒付不合理費用45萬元。20xx年4月,在對中醫院進行一次突擊稽查時,查出不合理費用(包括藥品使用不合理、診斷、檢查無醫囑記錄等)4萬多元,當即對此予以拒付。此外,今年還組織市醫保局、財政局和衛生局等部門,每月對各定點醫院進行一次集中審核,保障了醫保基金合理、正常支出。

  2、堅持“三個到位”,加強對定點藥店的管理。

  對醫保定點藥店的管理,我市推出了綠牌準入、黃牌約束、紅牌退出的管理機制,從審批、管理、考核等方面實行全方位審查監督,收到了比較好的效果。

  一是堅持審批到位,嚴格實行準入制度。在充分考慮合理布局、服務質量、服務水平等因素和進行總量控制的基礎上,實行嚴格的市場競爭準入制度,由市醫保經辦機構會同財政、工商、衛生、藥監、物價、質監等部門進行綜合審查,確定定點單位。同時放開了定點藥店的競爭門檻,讓民營平價藥店躋身定點范圍,目前,我市24家獲得定點藥店資質的單位有民營藥店22家。民營平價藥店的參與,既降低了藥價,節約了醫保基金,也減輕了參保患者的負擔,還有效打擊了醫藥行業的不正之風。

  二是堅持管理到位,嚴格規范售藥行為。醫保經辦機構從加強對醫保定點服務機構的管理入手,對定點藥店提出指標管理要求,要求必須嚴格執行《定點藥店規范管理標準》和《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兩個規范性文件,24家定點藥店都建立了健全的藥品質量保證制度,基本醫療保險目錄藥品配備率都在80%以上,銷售處方藥品基本上都嚴格按照審方、配方、復核程序配藥,從而很好地控制了參保人員的個人負擔率。通過檢查,到目前為止,定點藥店操作流程規范,服務質量不斷提高,也沒有發現以藥換物、以藥換藥現象。

  三是堅持考核到位,嚴格執行目標管理。本著合理性、可操作性原則,我市在醫保啟動初就制訂了《定點藥店目標考核細則》,對管理職責、藥品質量、銷售服務等方面作出了相應的要求。幾年來,通過建立日常檢查和專項考核相結合的考核機制和實行資格年審制度,確保了管理目標的實現。日常檢查主要從檢查藥店的售藥處方入手,注重合理用藥、合理售藥和合理收費,重點查看藥品質量、執業藥師是否在崗、處方是否留有存根和服務態度等;專項考核主要是每季末進行例行檢查,對藥價和經營的合理性進行監管,對服務水平、服務質量等方面進行綜合測評,結果與年末考核掛鉤,作為是否續簽協議的重要依據。

  3、突出“三化”,加強對經辦人員的管理。

  培養一支政治強、素質高、作風硬的隊伍是加強醫保經辦機構效能建設的必然要求,也是不斷推動醫保事業發展,確保基金管理規范的前提和根本保證。為提高隊伍素質和工作效率,市醫保機構以爭創“三優服務窗口”為載體,以落實“三化”為突破口,在廣大工作人員中開展講政治大局、講集體榮譽、樹整體形象活動,引導他們過好權力關、利益關、榮譽關,不斷提高了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和服務水平。

  工作制度化,做到有章可循。近年來,醫保經辦機構出臺實施了內控制度。內控制度包括績效考核制度、股室崗位責任制、醫保審核和結算管理制度、責任追究制、醫保審批管理制度以及定點醫院、定點藥店、特殊門診、轉診轉院、異地擇醫、特檢特治的審批管理制度、醫療保險辦事程序等十三項。通過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規范業務流程,強化權力制約,確保了各項工作有章可循,穩步推進。

  辦事公開化,接受群眾監督。在工作過程中,經辦機構把所有的政策法規和辦事程序公布上墻,極大地方便了廣大參保人員,也有利于廣大群眾和參保人進行監督。還積極推行首問責任制,要求所有工作人員對參保人的咨詢,做到有問必答、有問能答,回答準確、易懂。在工作臺還設立了意見簿和局長信箱,積極采納有益建議,誠懇接受監督,及時改進工作。在去年年終社會滿意度測評時,勞動保障工作群眾滿意率位居全市首位。

  服務人性化,提高服務水平。醫保日常工作主要是為參保人服務,經辦機構始終堅持“一切為了參保人”的工作理念,把提供優質服務貫穿于工作的始終,不斷改善服務態度,提倡微笑服務,使用文明用語,做到禮貌待人,開展了創三優文明服務示范窗動和“一個黨員、一面旗幟”活動,做到了以參保人為中心,以高標準的辦事效率和全方位的優質服務為核心,最終達到參保人、參保單位和社會三方面滿意。20xx年,包括醫保在內的保險服務窗口,被評為全省“三優服務示范窗口”。

  (三)強化政策到位,確保政策兌現、待遇落實。

  為切實減輕參保人員住院醫療個人負擔,提高參保人員待遇,我市多次調整醫療保險政策,提高報銷比例,20xx年下發了《醴勞字[20xx]02號》文件,降低了住院的起付標準費,提高了床位費的支付標準;緊接著又先后下發了《醴勞字[20xx]37號》、《醴勞社字[20xx]12號》、《醴勞社字[20xx]5號》和《醴勞社字[20xx]19號》四個文件,一是對特殊門診的起付線予以了降低;二是推出了單病種實行費用包干的結算,已有160多人受益;三是降低了住院起付標準和市外轉診轉院、異地擇醫先行自付比例;四是提高特殊門診、住院報銷比例。并將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最初的2.5萬元提高到6萬元。1萬元段以上在職、退休報銷比例均為95%。通過這些政策的調整,住院報銷比例總體上達到了73%(費用越高者越受益)。

  為體現以人為本,關愛參保者的宗旨,真正使基金發揮應有作用,市醫保經辦機構還認真審核參保住院對象應享受費用的兌付,有效防止了錯漏情況的發生。20xx年2月17日,石亭鎮聯校教師郭某在自家板梯間摔倒,致左股骨骨折,被送湘東醫院住院治療,家屬持相關證件到該院醫保科錄入微機時,該院告之外傷所致骨折一般不屬于醫保報銷范圍,如確屬疾病所致,需醫保經辦機構確認。接到醫保科報告后,經辦機構醫審人員調閱了病人住院病歷和詢問病者,發現既往有眩暈癥、失眠、貧血癥狀,3月30日上午(當時病人已出院),醫審人員與執法大隊人員一同前往聯校、學校調查核實,確定無第三方責任,根據有關文件,作出予以報銷決定,有力維護了參保人的正當權益。

  三、存在的問題和今后的打算

  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已經進入一個新的時期,改革的目標也更加明朗:一是要體現社會公平,使更多的人能夠參保并享受到相應的保障;二是要使制度運行更加穩健和可持續發展;三是要使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體系能夠得到不斷完善;四是要讓制度更具開放性、兼容性。我市醫療保險工作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也面臨四大突出矛盾。

  一是傳統產業不優制約了保險擴面。我市陶瓷花炮兩大傳統產業都屬于勞動密集型產業,科技含量不高,而勞動力成本相對較高,絕大多數企業利潤空間相對較小,假如按照政策全部強制納入保險,勢必給企業造成極大壓力,部分企業可能根本無法承受,將面臨無法正常運轉。如不能有效改變這種局面,保險擴面將很難逾越這道門檻,至少會造成擴面步履放慢。

  二是財政資金不足限制了政策落實。根據株洲市政府[20xx]82號文件《株洲市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規定》,我市在實行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要建立公務員醫療補助資金及實行五年的過渡性醫保個人帳戶的補助,這兩項資金市財政每年需安排預算1760萬元—1990萬元(按人平5%-7%補助,每年鋪一個月的個人帳戶資金1000元/人)。但由于我市財政資金有限,預算沒有作出安排,因此,我市公務員上述兩項補助均未享受。為解決改制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我市已制定了改制企業職工醫療統籌辦法(試行)草案,初步估算這一塊財政又要每年注入資金700萬元左右。同時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早就提出了將城市居民納入醫保范圍,省內不少縣市已經開始執行,我市一旦執行起來,最關鍵的也還是財政資金能否做到足額到位。

  三是基礎配置不齊束縛了管理到位。我市醫保經辦機構人員力量單薄,目前只有8個人,在株洲市五個縣市中,人數是最少的。而要承擔繁重的業務工作,其中涉及資金幾千萬、參保人群5萬多的數據,每月應付幾百人的結算,同時還要對醫院結算審核,催收基金,幾乎每一個工作人員都要承擔多項工作。如果城市居民醫療保險開展起來,又是幾萬到上十萬的人員參保,其工作量可想而知的。特別是工傷保險工作,面對全市近千家企業,上十萬參保人員,又缺乏必備的交通等工具,如一旦工傷事故發生就必須及時趕到現場,因此,對工傷保險實行單列,增設專門機構,增加人員編制已勢在必行,刻不容緩。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15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以下簡稱《決定》),我省結合實際,制定了《安徽省實施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加快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為保障職工的基本醫療所采取的一項重要措施,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所作出的重大決策。各級政府務必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深入宣傳,精心制定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要從大局出發,按照各自職能分工,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做好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

  安徽省實施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為了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以下簡稱《決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改革的原則和任務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原則:一是基本醫療保險水平要與現階段我省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二是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三是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雙方共同負擔,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四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相對應,建立對醫患雙方的制約機制。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是,1999年底基本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和我省經濟發展水平、能夠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

  二、有關政策規定

  (一)覆蓋范圍本省境內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不含在城鎮從業的農民),由統籌地區結合本地實際,逐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

  (二)統籌層次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以市(地)為單位。實行市(地)級統籌,目前統一籌集、使用和管理基金有困難的,可以在統一制度、統一政策的基礎上,分市、縣組織實施。對實行市(地)級統籌確有困難的,經市人民政府、行署決定,也可以縣(市)為統籌單位。設區的市,要在全市區范圍內實行統籌。

  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參加所在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駐肥的中央和省屬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與合肥市同一政策,分塊運作。具體辦法由省勞動廳商合肥市人民政府提出,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執行。

  鐵路、電力行業所屬跨地區、生產流動性較大的企業及其職工,本著便于管理、方便職工就醫、充分利用醫療衛生資源的原則,可以相對集中的方式異地參加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具體辦法由省勞動廳商有關地區和行業制定。

  (三)繳費基數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以上年度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職工工資總額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統計口徑計算。

  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以下簡稱職工個人繳費),以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于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繳;高于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300%計繳。

  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新建單位當年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單位和職工個人繳費基數。

  (四)繳費比例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單位繳費率應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6%左右,實際測算高于6%的,要根據當地財政和企業的實際承受能力確定;超過6.5%的,須經省勞動廳、財政廳審核后報省人民政府審批。職工個人繳費率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今后,隨著經濟發展和職工工資收入的提高,統籌地區單位和職工個人繳費率在報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可作相應調整。

  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的繳費比例為單位與職工個人繳費率之和。

  (五)繳費辦法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機關單位從經常性支出的社會保障費中列支;事業單位從事業支出的社會保障費中列支;企業從職工福利費中列支。

  職工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從其工資收入中代為扣繳。單位及職工個人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月繳納,由地稅部門征收。

  企業合并、兼并、轉讓、聯營、租賃、承包時,接收或繼續經營者必須承擔其單位職工的醫療保險責任,按時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企業出售、拍賣時應從資產所得中補齊欠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包括單位繳費和職工個人繳費,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納,享受與統籌地區在職職工相同的醫療保險待遇。城鎮集體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繳納的具體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六)建立個人帳戶和統籌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個人帳戶和統籌基金構成。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劃入個人帳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帳戶。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一般為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最高不超過35%,按45歲以下(含45歲)、45歲以上、退休后三個年齡段,由統籌地區根據個人帳戶支付范圍和職工年齡等因素確定。

  退休人員(包括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的退職人員)個人帳戶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或個人養老金為基數,按不低于職工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劃入個人帳戶部分之和的比例,由單位繳費中劃入。劃入個人帳戶的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實際情況測算確定。

  個人帳戶的本金和利息歸個人所有,可以結轉使用和繼承,不得提取現金。職工跨統籌地區流動時,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基金隨同轉移。

  統籌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確定個人帳戶的具體管理辦法。目前,可由醫療保險機構直接管理或通過銀行儲蓄管理,也可委托單位代管。委托單位代管的,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實現社會化管理。

  (七)醫療保險費的支付要規定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各自的支付范圍,分別核算,分開管理,不得互相擠占。個人帳戶主要支付小病、小額或門診醫療費用,也可以用于支付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及從統籌基金中支付時個人須自付的部分。統籌基金主要支付大病、大額或住院時起付標準以上個人自付部分以外的醫療費用。

  要確定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原則上控制在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可以通過參加商業醫療保險、建立醫療救助基金等途徑解決。

  職工醫療費用進入統籌基金支付時,個人要負擔一定比例。個人負擔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職工在不同等級醫院就診時,統籌基金起付標準及進入統籌基金支付時個人自付比例應有所差別。

  關于統籌基金的結算辦法,統籌地區可以選擇使用總額預算預付、按病種付費、按平均費用標準付費等方法,也可以將幾種方法結合使用。

  為確保新舊制度的平穩過渡,統籌地區應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和個人先征收一個月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然后開始按新制度運行。

  (八)基金的管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擠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

  統籌地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和支付,并要建立健全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銀行計息辦法:當年籌集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上年結轉的基金本息,按3個月期整存整取銀行存款利率計息;存入社會保障財政專戶的沉淀資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儲蓄存款利率計息,并不低于該檔次利率水平。

  各級勞動保障和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審計部門要定期對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基金收支情況和管理情況進行審計。統籌地區應設立由政府有關部門代表、用人單位代表、醫療機構代表、工會代表和有關專家參加的醫療保險基金監管組織,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社會監督。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事業經費不得從基金中提取,由同級財政預算解決。

  (九)醫療服務管理按照國家制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及管理辦法,由省勞動廳會同省衛生廳、財政廳、醫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結合我省實際,制定相應的實施標準和辦法。

  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包括中醫醫院)和定點藥店管理及年審制度。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對醫療機構和藥店的定點資格進行審定,省屬及中央駐皖部門、單位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資格審定由省勞動廳負責;統籌地區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資格審查由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在資格審定的基礎上,由統籌地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照中西醫并舉,基層、專科和綜合醫療機構兼顧,方便職工就醫的原則,根據職工的選擇意向統籌確定各單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并與之簽訂合同,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要引進競爭機制,確定若干個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讓職工可在若干定點醫療機構中選擇就醫、購藥,也可持處方在若干個定點藥店選購藥品。

  各地要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中發〔1997〕3號)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快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以較少的經費投入,使人民群眾得到良好的`醫療服務,促進醫藥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要建立醫藥分開核算、分別管理的制度,形成醫療服務和藥品流通的競爭機制,合理控制醫藥費用水平;加強醫療機構和藥店的內部管理,規范醫藥服務行為,減員增效,降低醫藥成本;理順醫療服務價格,在實行醫藥分開核算、分別管理,降低藥品收入占醫療總收入比重的基礎上,合理提高醫療技術勞務價格;加強業務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醫藥服務人員的素質和服務質量;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積極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將社區衛生服務中的基本醫療服務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省體改委、計委、衛生廳、勞動廳、民政廳、醫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要根據國家制定的醫療機構改革方案和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的有關政策規定,制定醫療機構改革辦法和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實施細則。省經貿委等部門要認真配合做好藥品流通體制改革工作。

  (十)有關人員醫療待遇離休人員、老紅軍醫療待遇不變,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支付確有困難的,由同級人民政府幫助解決。其醫療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的醫療待遇不變,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單獨列帳管理。醫療費支付不足部分,由當地人民政府幫助解決。

  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個人負擔醫療費的比例,應低于在職職工,個人負擔的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確定。

  國家公務員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享受醫療補助政策。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普通高校在校學生,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其醫療費用按現行規定解決。

  職工因公(工)負傷和女職工生育,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其醫療費用按現行規定解決。

  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費用,按現行規定解決。

  職工現有醫療待遇較高的特定行業和企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應建立補充醫療保險。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從職工福利費中列支,福利費不足列支的部分,經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審核確認,在企業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由同級財政部門核準后列入成本。

  三、時間安排和實施步驟

  全省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工作,要按照“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密切配合,認真測算,科學論證,積極慎重,穩步推進”的指導思想,重點突破,整體推進,年底基本完成。原醫改試點的蕪湖、銅陵、淮北三市,要按照國發〔1998〕44號文件和本意見的要求,率先制定本地區的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加快實現向新制度的過渡。其他統籌地區要在7月份拿出實施方案初稿,三季度完成實施方案的上報工作,并由省選擇50%的統籌地區出臺實施,其余統籌地區應在年底前全部完成方案的出臺實施工作。方案上報程序是市(地)方案報省人民政府審批,縣(市)方案由省人民政府委托所在市(地)審批,并報省人民政府備案。

  四、組織領導和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對醫改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把這項改革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領導。各級都要成立由黨政領導同志負責的醫改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具體負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各級財政、地稅、衛生、醫藥等有關部門,要按照省政府的統一部署以及各自的職責分工,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同做好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

  省勞動廳要加強對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工作的指導和檢查。為確保1999年底基本完成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工作,在省級機構改革時,先行社會保險、特別是醫療保險的機構改革,省編辦會同省勞動廳盡快提出對全省各地醫療保險機構改革的指導性意見。

  (二)深入開展政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是一項復雜而又艱巨的任務,涉及廣大職工的切身利益。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深入細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廣大職工群眾和社會各方面認清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懂得具體政策,積極支持和參與這項改革。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16

  一、門店應樹立為顧務、對顧客負責的思想,將“顧客至上、信譽”作為經營的宗旨。

  二、門店每天營業前應整理好店堂,并備齊商品。店堂內應做到貨柜貨架整潔整齊、標志醒目、貨簽到位。

  三、門店上崗時應著裝統一,整齊清潔,佩帶胸卡,微笑迎客,站立,有舉止端莊、的'形象和良好的服務。

  四、營業員接待顧客時應主動、熱情、耐、周到、態度和藹,使顧客能充分感受到得到服務的滿足和愉悅。

  五、計價、收款應準確,找補的零錢要禮貌地交給顧客,并叮囑顧客當面點清。

  六、門店應設咨詢臺,指導顧客,合理用藥。

  七、門店應將服務公約上墻,公布監督電話,設有“顧客意見簿”,認真對待顧客投訴并及時處理。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17

  一、日常管理考核制度

  (一)、店容店貌(5S管理----整理、整頓、清掃、清潔、修養)

  1、 門口、外坪每日清掃,每周二、五進行大掃除,招牌外墻每月清洗。

  2、 自選架、處方柜、落地門窗、玻璃柜、櫥窗、樓道、盛物器具、稱量工具、收銀機、電腦、操作臺面、空調、飲水機、滅火器、冰箱、企劃吊牌、24小時燈箱等均保持整齊干凈,無明顯灰塵、水跡、蛛網,垃圾桶隨滿隨倒;無刺激性或難聞氣味。

  3、 清潔衛生工具定位擺放,不擺在店堂明顯位置。雨天備好防滑明顯標識,擺放腳塌墊,上班時間燈光明亮,如有電器運作不良在當日檢修或更換。

  4、 營業場所內無私人物品或用品。

  5、 員工不能在營業場所內用餐、吃東西、或未經允許外出。

  6、 健康稱、飲水機等設備應定置擺放

  7、 店內廣告懸掛物應整齊、干凈、到期一天內拆除。

  (二)、員工儀容儀表

  1、 服飾:上班時間著工裝,穿黑色皮鞋,戴工牌,工作服干凈整齊無皺折,紐扣扣嚴無脫落,衣袖、褲腳不得翻卷、挽起,男員工上衣扎入褲內,皮鞋干凈,鞋帶齊整,工牌完全清晰,工牌掛帶結頭藏衣領下,上班時間不得在場內或未經允許接聽手機。

  2、 儀表:個人衛生良好,男員工頭發整齊干凈,不留長發、蓄長須,不染彩色頭發,女員工化淡妝,長發需盤起,不留長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不佩帶首鈽,不染彩色頭發。

  3、 站姿:挺胸收腹,目光平視顧客,面帶微笑。

  4、 精神狀態:精神飽滿,身姿挺拔,不依靠或趴在貨架,柜臺,或手插口袋、撐腰、抱胸,不在賣場挖耳朵、掏鼻孔、打哈欠、扎堆聊天,更不得坐在貨架和柜上

  5、工作時間不做與工作無關之事

  (三)、商品陳列衛生

  1、 按規定分類擺放,商品陳列整齊、豐滿、干凈、不得空位置。

  2、 標簽價碼對應,價格一致。商品標碼破舊應及時更換,商品擺放一律頂靠前排,名稱正面朝外,橫豎統一,每種商品間隙適中,易于取放,打碼時不可蓋住商品名、商標、規格,及功能主治等,打碼面朝外,并放在統一位置。

  3商品按推前補位,先進先出的原則進行補充與銷售。

  4 商品標簽上和碼上的價格必須和電腦、海報、商品對應,一物一價,POP破損應及時更換。

  5、 倉庫商品分類存放,商品標簽正確完整。中藥倉庫發貨由柜臺專職發藥人進行裝斗復核記錄,并及時上柜。不得堆放在臺面上。

  6、 中藥柜臺確保藥品無空盤現象,新品及時上柜。玻璃柜臺衛生陳列責任到人,計量器具劃定放置固定的區域(柜臺調劑區域內)

  7、 商品于貨架、堆頭、花車的陳列,統一由值班店長調整。

  (四)、防損管理

  1、 賣場巡視要認真、仔細。要認真做好防內、外盜工作,嚴禁員工帶包進入賣場。要認真做好驗票工作。

  2、 維持前坪車輛的停放秩序,保證通道的暢通。妥善處理不良顧客,避免在賣場引起形象不良影響。

  3、 賣場內無員工吸煙,遇顧客吸煙應禮貌的拒絕。

  4、 當天營業結束后,由值班店長負責對賣場進行徹底的檢查,閉好門窗,上好鎖,處理好廢棄包裝物等易燃物品,檢查并切斷賣場電燈、風扇等可關閉電源。

  5、 三米服務、站立服務、微笑服務。顧客進店主動招呼:“您好!”顧客離店歡送:“謝謝/請好走!”用標準手勢引導顧客,不得用單一手指引導方向。

  6、 口齒清楚,音量適中,講普通話,(對中老年人或聽不懂普通話的顧客,在可能的范圍內應配合客人的方便。)

  7 、遇年老體弱顧客主動攙扶,防止顧客滑碰。當顧客帶很多物品進店時,主動禮貌的告訴他寄存處的位置。

  (五)、接待行為

  1、 主動問病售藥,用詢問、商量的口吻指導顧客安全使用OTC產品,員工應實行首問責任制。

  2、 為顧客取藥應輕拿輕放。顧客較多時,做到接一顧二招待三。

  3、 面對顧客詢問,用語專業規范,態度愉悅,不使用服務忌語(如不知道、不清楚),不怠慢顧客。不要忽略顧客身邊的友好,應一視同仁的招呼,對于不購買任何東西的顧客,也應保持親切熱情的態度。

  4、 面隊吵鬧的顧客,營業員及時解釋并道歉,通知當天值班店長,盡可能讓顧客離開營業范圍內進行合理解決。

  5、 當顧客所需的物品門店沒有時,應在顧客需求本上登記下顧客詳細資料,在3天內給予顧客答復。

  6、 當顧客對門店提出意見時,虛心聽取抱怨,并把意見登記下來1天內及時反饋到店長,并回復顧客。

  7、 嚴格按公司規定作息時間上下班、調班、休假。由于私自調班引起的矛盾,對調班當事人予以10元/次罰款,對由此引發投訴費用由該員工全額支付。

  8、 由于員工推薦而導致顧客購買不當引起的退貨,由此發生的費用由該工員全額承擔,并處以該退貨商品價值3~5倍罰款。

  9、 在接待工作中,顧客較多比較繁忙且在交接時,營業員應熱忱有禮的接待完后才允許交班,不準丟下顧客不管。

  10、場外促銷人員嚴禁進入賣場進行相關產品銷售工作,一經發現,沒收全部贈品,立即停止該商品的場外促銷并嚴格按照有關管理規定進行罰款,第二次違規對商品予以下柜處理

  (六)、收銀服務

  1、收銀區域內收銀機、打印機、顯示器等要干凈整潔。

  2、收銀員找款應唱收唱付,銀貨兩訖,交代清楚,站立式收銀,并負責提醒顧客攜帶購物憑證。

  3、收款后把收據單放在顧客購買物品的袋子里,將藥品袋并遞給顧客并致語 “這是您的,請您收好”

  4、袋裝時按外用,內服分開放置,并向顧客簡單說明。

  5、按財務部要求每天將營業額繳存財務

  6、收銀臺款項不得借支。

  7、交易金額正確,短款自補,長款上交,并做好記錄,說明原因,及時處理。

  8、按規定填開發票(由財務部向各門店發放一份示范票文本)

  9、備好零錢方便找兌,如遇困難向顧客委婉說明。

  10、收銀臺顧客不多時應主動與進店顧客打招呼。

  11、不準帶自己的優盤在電腦上操作或在電腦上做與工無關的事(玩游戲等)

  12、時刻整理顧客不多時應主動與進店顧客打招呼。

  (七)、開票服務

  1、 根據顧客的小票據實填開各欄,電腦小票碼記于發票存根上。

  2、 無虛開發票現象。

  3、 連號開票,項目齊全,字跡清楚并署名,廢票全部聯次要完整保存。

  4、 無發票遺失及帶出現象。

  (八)、播音服務

  1、 使用標準普通話播音,語氣親切、禮貌。

  2、 營業高峰時間內播放輕柔舒緩的輕音樂。

  3、 播音內容符合公司規定。

  4、 播音員必須每天定時、定欄目播音。

  (六)、寄存服務

  1、 寄包準確、無誤、無錯取、遺失。

  2、 可寄存物品的范圍嚴格按寄存須知的有關規定執行。

  3、 寄存物品,當日存取,超過5天,統一處理。

  (七)、用藥咨詢服務

  1、 設有專門的顧客查詢服務登記本。

  2、 客觀的為顧客做好用藥指導工作,當好顧客地參謀,不得夸大顧客病情,禁止為顧客進行診斷開出處方。

  3、 為方便顧客,盡可能告訴顧客所需藥品地位置、價格及作用等。

  4、 接聽電話用普通話,接聽:“您好!x大藥房”,找人電話應;“對不起!不在,請問您有什么事可以轉告嗎?

  5、 接到查詢電話,盡快通過系統查詢及進答復,如需核實后方可回答的問題,須請對方留下聯系方式,盡快了解情況,三天內予以回答。

  (八)、投訴處理

  1、 有專人接待顧客投訴,并設有“顧客投訴意見薄”,對顧客投訴的全部內容進行登記。

  2、 認真分析顧客投訴的原因,并針對顧客投訴的要求提出公司的處理方案。

  3、 無法從表象判斷投訴是否成立的商品須交由公司專門技術人員進行堅定并做處理。

  4、 對因工作差錯或服務態度不妥造成的服務投訴要責任到人,并按公司和門店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5、 將處理結果通報顧客并掌握顧客的滿意度,對比較典型的顧客投訴應做好跟蹤調查。

  6、 總結處理結果,門店對每一起顧客投訴和處理過程都要在“顧客投訴意見薄”進行詳細的登記,并認真總結和反思,不斷改進門店工作,提高服務質量。

  (九)、藥品質量

  1、 銷售中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保證商品儲存質量。

  2、 如實介紹商品的功能主治、用法用量、服用禁忌等。

  3、 生物制品等置于2—10度的溫度保存。

  4、 柜內藥品無陽光直射。

  5、 設置有溫濕度計,做好降溫、保暖、防潮、通風工作。

  6、 無過期、潮解、霉變、蟲蛀、鼠咬等不合格銷售。

  7、 中藥嚴格按審方、計價、調配、復核與發藥五個程序步驟開展工作。

  8、 中藥發藥時應核對顧客姓名、取藥憑證號碼、藥品數量等,同時向顧客說明需特殊處理藥物或應另配的“藥引”以及煎服方法等。

  9、 調劑用具如藥匙、量筒、天平、戥稱等應定位放置,保持清潔。

  10、拆零柜環境整潔衛生,拆零用具消毒后再使用,拆零藥品按拆零要求裝袋,交代發藥。

  11、拆零藥品售出后,已拆開的商品要保證原包裝的完整與密封性,按相關要求存入。

  12、藥品拆零記錄,根據表格中項目填寫,內容真實、及時。字跡清晰,用鋼筆填寫,不得隨意涂改,所有牽涉到操作者,復核者的姓名應寫全姓名。

  (十)、記錄保存

  1、 有商品養護記錄,養護員堅持按質量檢查制度執行,將重點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

  2、 嚴格按時間要求保存處方:一般藥品處方保存一年,二類精神 藥品處方保存二年。

  3、 建立質量事故檔案,對售出藥品發生質量問題的事項查核落實,責任人寫出書面報告上領導。

  4、 有專門的顧客投訴登記本,對顧客的質量投訴問題及時妥善處理,重大的質量問題轉交公司質管部,并有記錄。

  5、 妥善保存進貨記錄和銷貨憑證,并放在門店不易被非本店授權人看見處。

  (十一)、督導體系

  1、 由值班店長以抽查的形式不定期對以上內容進行監督,并匯總結果至店長審批,對需整改者發出整改意見至各課并根據制度進行考評。

  2、 店長、店助按照考核標準對所屬員工進行考核,首次被查出違規行為,予以警告并將結果張貼。如再次抽查中仍違規,予以10元標準罰款,并處以書面警告一次。連續三次違規,對當事人處以罰款20元/次,處以第二次書面警告,連續四次以上,予以辭退。

  二、賣場員工獎罰制度

  第一章 總則

  1、為了加強內部管理,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規范員工行為,特制定本《員工獎罰細則》

  2、本《員工獎罰細則》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店長有權依照規定作出獎罰決定,并依照具體事實決定獎罰的種類、等級及方式。

  第二章 獎勵

  第一節:下列行為之一將予以 嘉獎(通報表揚,正激勵10—50元)

  1、品行優良,精通業務,月度技能考核連續三次前三名者

  2、工作認真,敬崗愛業,被評為月度服務明星者

  3、單項工作完成突出者,其工作執行力度一直被店長認可,按情節輕重

  4、見義勇為,拾金不昧者,按情節輕重

  5、尊老愛幼有突出具體事跡者

  6、員工言行受到媒體表揚的

  7、服務態度好,工作積極熱心,受到顧客書面表揚者

  8、當場抓獲或檢舉揭發偷、拿、盜商品或售貨款等違紀行為者

  9、為維護公司利益和信譽,而蒙受較大委屈者,按情節輕重

  10、門店損耗,推銷品種有突出成績者

  11、舉報賣場違紀行為,查證屬實的,按情節輕重

  第二節:下列行為之一將予以記功(通報表揚,視情節輕重正激勵100—200元)

  1、總部技能、知識勞動競賽中獲得名次獎勵的

  2、為維護公司制度或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敢于斗爭,事跡突出者

  3、對經營、管理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后成效卓越者

  4、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制止重大安全事故、差錯事故的

  5、檢舉重大違紀(如:內盜)、維護公司利益有突出貢獻的

  第三章 處罰

  第一節:凡違反公司其他管理制度及規定,或有違紀事實,但本章沒有涉及到的,均按照本《員工獎罰細則》對等原則執行

  第二節:有下列行為之一將予以一級處罰(負激勵10元)

  1、上班遲到5分鐘或早退5分鐘以內(超過5分鐘,以10分鐘為基準翻倍計算)

  2、上班溜崗、串崗、擅自離崗5分鐘以內,上班躺臥休息,打瞌睡、怠慢工作

  3、早晚講評時整隊不迅速,或會場紀律不嚴肅,有講小話、搞小動作、站姿不規范、列隊不整齊等違規行為之一者

  4、當班營業員(按貨位責任制)未將拆零后的中包裝及時歸位,造成商品陳列凌亂的,或衛生陳列不符合要求(包括貨架貨品有灰塵,商品沒有及時歸位,擺放倒置或遮蓋品名,標簽與商品不符等)

  5、當班時員工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或有看書報、手插口袋、撐腰、抱胸、修指甲等行為之一情節輕微的

  6、員工當班時恭迎恭送顧客站立時未按基本站姿站立,或依靠它物,情節輕微

  7、員工當班時在營業場所內接打手機者

  8、上下班未按規定搞好衛生,不按規定未經負責人檢查擅自下班的

  9、員工工號牌佩帶不規范,著裝不整者(包括員工穿拖鞋或把鞋穿成拖鞋狀)

  10、女員工披頭散發、佩帶顯眼首飾、使用有色指甲油,男員工蓄長發、長須、剃光頭、額發過眉等行為之一者

  11、營業間衛生潔具、茶杯未放在指定地方

  12、衛生員未及時清掃,造成地面不干凈時間超過半小時

  第三節:有下列行為之一將予以二級處罰(通報批評,負激勵20元)

  1、因結帳、上貨或以各種借口冷淡顧客引起顧客不滿,造成顧客投訴,情節輕微的

  2、營業間未經過組長級以上人員同意,跨區位堆放商品庫存,或存放私人物品,情節輕微的

  3、在每月盤點工作中,未經監盤人員審核,私自提早簽退者

  4、營業時聚堆聊天、嬉笑打鬧、吃東西、或會客時間超過10分鐘等行為之一者

  5、按照貨位責任制,當班營業員未及時整理貨架,導致倉庫有庫存而貨架上沒有陳列,或沒有按組長要求及時補貨,造成商品空缺,顧客等貨現象,經查實的

  6、未及時完成上級安排的工作,或未及時回復者

  7、按照貨位責任制,當班營業員出現商品標簽及POP有破損未及時更換、遺失,或未做到價簽相符、一貨一簽、引起顧客糾紛者

  第四節: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三級處罰(最后書面警告,留店查看,負激勵50—100元)

  1、 未經組長級以上管理人員同意私自調整貨架位者

  2、 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者(含30分鐘)

  3、 未征得直屬上級批準,私自調整上班時間,或隨便叫人抵班

  4、 無特殊原因,又未獲部門批準,曠工超過2天者(含2天)

  5、 當班期間,不服從管理人員安排,諷刺挖苦、頂撞上級的

  6、 參與有損公司利益、形象的活動,情節輕微者

  7、 當班時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情節嚴重的

  8、 違反賣場規章制度,且態度惡劣者

  第五節:有下列行為之一將予以四級處罰(勸退或開除)

  1、 員工出入賣場時私自攜帶廠家贈品

  2、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包括三天)

  3、 因員工服務態度、導購不合理等原因引起顧客投訴,被媒體曝光造成公司嚴重經濟損失、形象受損

  4、 員工下班時攜帶私人物品,拒絕接受公司授權人員檢查的

  5、 未按程序而擅自變動商品價格者

  6、 在公司內拾獲財物隱瞞不報私自占有,有事證的

  7、 員工未按公司財經制度亂開發票、亂蓋章,泄露或偷竊公司機密者

  8、 員工推介商品時介紹不真實,貶低攻擊其他同類品牌商品及其他員工,按情節輕重,經查實的

  9、 員工在上班時間無論什么原因,在賣場內發生爭吵、打架、斗毆

  10、各級管理人員在執行本條例時遇到阻饒、刁難等不服管理行為

  第四章 附則

  第一節:處罰的執行權限及審批程序:

  1、 以上一、二級處罰由見習組長級以上管理人員根據員工違紀情況隨時予以實施,三、四級處罰報助理級以上管理人員批準

  2、 通報表揚、嘉獎由店長審批

  3、 所有經濟處罰,被處罰人應在規定的期限內(自開出罰款單三天內)履行,否則加倍處罰

  員工有違法行為且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失,將依法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節:員工投訴

  1、 員工有越級投訴權,投訴可采用書面形式或口頭投訴

  2、 接待投訴后,在一周內由主管店助給予回復

  3、 員工投訴應有事實依據,不得有過激行為,也不得因投訴而影響工作。

  本《員工獎罰細則》的最終解釋權為門店店長室。

  三、門店現場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強賣場秩序管理,樹立門店良好形象,創建鄭州國藥的優良品牌。

  二、適用范圍:門店全體員工。

  三、考勤管理:

  1、 到崗時間:上班時間前15分鐘到崗。

  2、 穿好工作服一切準備就緒后才能打卡,不得代人打卡;

  3、 上班期間不得串崗、離崗,上洗手間需請假并予以登記,時間不得超過十分鐘;病、事假不得虛報或未經主管同意私自調班。

  四、儀容儀表:

  要求干凈整潔,站立服務。

  1、 服飾:上班時間必須著工裝,穿黑色皮鞋,戴工牌,工作服干凈整齊無皺折,紐扣扣嚴無脫落,衣袖、褲腳不得翻卷、挽起,皮鞋干凈,鞋帶齊整,工牌完整清晰,工牌掛帶結頭藏衣領下,上班時間不得帶手機或擴機入賣場。

  2、 儀表:注意個人衛生,臉、手、足保持清潔,男員工頭發整潔干凈,不留長發、蓄長須,不染彩色頭發,女員工化淡妝,長發需盤起,不留長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不佩帶首飾,不染彩色頭發。

  3、 站姿:雙腳腳跟并攏,腳尖成45度角,雙手交叉相握于腹前,自然下垂,挺胸收腹,雙肩微向后回,目光平視顧客,面帶微笑。

  4、 精神狀態:精神飽滿,身姿挺拔,不倚靠貨架、柜臺,或手插口袋、撐腰、抱胸,不在賣場挖耳朵、掏鼻孔、打呵欠、聊天,更不得坐在貨物和柜臺上。

  五、服務態度:

  要求主動熱情,耐心周到。(顧客服務3S原則)

  微笑:(Smi1e)笑容開朗地接待顧客。

  快捷:(Speed)動作利落、輕快。

  誠信:(Sincerity)對顧客表示體貼、誠懇。

  1、顧客進店主動招呼:“您好!”,顧客離店送語:“請走好。”

  2、用標準手勢引導顧客,不得用手指引導方向。

  3、說話口齒清楚,音量適中,講普通話,(對聽不懂普通話的顧客,在可能的范圍內應配合客人的方便,以增進相互溝通的效果)。

  4、遇見年老體弱顧客主動攙扶,防止顧客滑碰,遇下雨天,主動替顧客保管好雨傘,當顧客帶很多物品進店時,主動告訴他寄存處的位置。

  5、 實施首問責任制,第一位被咨詢員工應認真接待好顧客,并立即與相關貨位責任人聯系

  6、 面對顧客詢問,應面帶微笑,以專業、愉悅的態度用規范語言來解答,不得使用服務忌語,不得不理睬顧客,不得有不耐煩的表情。

  7、 不要忽略顧客身邊的友人,應一視周仁的招呼,對于不購買任何東西的顧客,也應保持親切、熱情的態度。

  8、 主動問病售藥,用詢問、商量的口吻指導顧客安全使用OTC產品,為顧客取藥須輕拿輕放,顧客較多時,做到接一顧二招待三。

  9、 如顧客由于各種原因在門店內商聲喧嘩,營業員應立即向顧客解釋并道歉,并通知門讓店負責人,盡可能讓顧客離開營業范圍內進行合理解決。

  10、當顧客所需的藥品門店沒有時,應在顧客需求本上登記下顧客姓名、電話、藥品名、規格、廠家等,在3天內給予顧客答復。

  11、當顧客對門店提出意見時,應虛心聽取抱怨,不要打斷顧客的發言,用微笑和贊同的態度使顧客感覺你在認真聽取他的意見,并把意見登記下來1天內及時并回復顧客。

  12、接聽電話用普通話:“您好!老百姓大藥房”,“對不超,不在,請問您有什么事可以轉告嗎?”,上班時間接聽私人電話不得超過3分鐘。

  13、工作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得帶親友進入柜臺及收銀臺,不得與親友閑聊與工作無關的事。

  六、商品管理:要求專業熟悉,靈活工作。

  1、按規定分類陳列。

  2、商品陳列整齊、豐滿、干凈,不得空位置。

  3、標簽價碼對應,價格一致,商品標簽上和價碼上的價格必須和電腦里的價格一致。

  4、商品標碼破舊應及時更換,商品擺設一律頂靠前排,名稱正面朝外,打碼時不可蓋住商品名、商標、規格,以及功能主治等,打碼面朝外,并放在統一位置。

  5、 商品按推前補位,先進先出的原則進行補充與銷售。

  6、 商品進貨單據不得放在門店被非本店授權人看見。

  7、 不得私自接受廠家促銷,應按相關規定統一安排。

  8、 不得私分贈品,應由店長統一安排。

  9、 各門店商品缺貨要定期上報計劃,并做好報貨記錄、到貨記錄及配送率記錄。

  七、收銀管理:要求迅速準確,清楚禮貌。

  1、收銀區域內收銀機、打印機、顯示器等要干凈整潔。

  2、收銀員找款應唱收唱付,銀貨兩訖,交代清楚,站立式收銀,并負責提醒顧客攜帶購物憑證。

  3、收款后把收據單放在顧客購買物品的袋子里,將藥品袋并遞給顧客并致感謝詞“謝謝光臨”

  4、袋裝時按外用,內服分開放置,并向顧客簡單說明。

  5、按財務部要求每天將營業額繳存財務

  6、收銀臺款項不得借支。

  7、交易金額正確,短款自補,長款上交,并做好記錄,說明原因,及時處理。

  8、按規定填開發票(由財務部向各門店發放一份示范票文本)

  9、備好零錢方便找兌,如遇困難向顧客委婉說明。

  10、收銀臺顧客不多時應主動與進店顧客打招呼。

  11、不準帶自己的軟盤在電腦上操作或在電腦上做與工無關的事(玩游戲等)

  12、時刻整理顧客不多時應主動與進店顧客打招呼。

  八、發票管理:要求迅速正確,細致耐心

  1、由開票員負責領用、保管、開具、繳銷發票,門店不得隨意調換開票員,如開票員離崗須先向門店會計辦理發票繳銷手續。

  2、 開票員從門店會計處領用發票并登記,隨開隨收,下班時辦理交接手續。

  3、 發票開完后一個工作日內交門店會計審核注銷。

  4、 開票員認真填明客戶名稱、開票時間具實開出,并將電腦小票號碼記于發票存根上。

  5、 嚴禁虛開發票,否則按高開金額予以處罰。

  6、 開票時按發票號碼順序全部聯一次性如實填開,項目齊全,字跡清楚并署名,作廢的發票全部聯次要完整貼在發票存根上保存。

  7、發票限門店內使用,不得帶出,如有遺失追究當事人責任。

  九、防損管理:要求認真仔細,禮貌待人。

  1、賣場巡視要認真、仔細。

  2、要認真做好防內盜工作,嚴禁員工帶包進入賣場。

  3、認真做好出口處的驗票、驗貨工作。

  4、負責公司安全保衛、消防工作。

  5、維持前坪車輛的停放秩序,保證通道的暢道。

  6、妥善處理不良顧客,避免在賣場形成不良影響。

  7、夜間值班人員巡視必須到位。

  十、播音管理:要求語氣親切,舒適宜人。

  1、 播音員必須使用標準普通話播音,語氣要親切、禮貌。

  2、 盡量減少年宮公司內部“找人”播音。

  3、 播音員的播音內容必須經過店長審定同意方可播音。

  4、 播音員必須每天定時、定欄目播音。

  5、播放音樂時,應保持適度的音量,應選擇節奏、旋律優美的曲目。

  十一、寄存管理:要求熱情禮貌,迅速準確。

  1、 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微笑服務,熱情、大方。

  2、 寄包員須準確、無誤的為顧客寄、存包裹,嚴禁錯取、遺失

  3、 可寄存物品的范圍嚴格按寄存須知的有關規定執行。

  4、如有寄存超期的物品須報告店長進行處理。

  十二、用藥咨詢管理;要求認真負責,熱情耐心。

  1、 為顧客做好用藥指導工作,當好顧客的參謀,禁止為顧客進行診斷開出處方。

  2、 客觀的為顧客提出合理化建議,不得夸大顧客病情。

  3、 為方便顧客,盡可能告訴顧客所需藥品的位置、價格及作用等。

  4、 接到查詢電話后,應盡快查詢顧客的有關詢問內容衣時答復,如需核實后方可回答的.問題,須請對方留下聯系方式盡快了解事實,予以回答。

  十三、環境衛生:要求整潔美觀,清新宜人。

  1、 門口、外坪每日清洗。

  2、 招牌每月清洗。

  3、 自選架、處方柜、落地門窗、玻璃柜、櫥窗、樓道、盛物 器具、稱量工具、收銀機、電腦、操作后面、空調、飲水機、滅火器、冰箱、24小時燈箱等均保持整齊干凈,無明顯灰塵、水跡、蛛網,垃圾桶隨滿隨倒。

  4、 清潔衛生工具不擺在店堂明顯位置。

  5、 雨天備好傘架(桶),腳踏墊。

  十三、環境衛生:要求整潔美觀,清新宜人。

  6、 燈光明亮,如有電器運作不良在當日檢修或更換。

  7、 營業時間內播放輕舒緩的輕音樂。

  8、 無刺激性或難聞氣味。

  9、 營業場所內無私人物品或用品。

  10、 員工不能在營業場所內用餐。

  11、健康稱、飲水機應擺放在顯眼處。

  12、 店內廣告懸掛物應整齊、干凈,到期一天內拆除。

  十四、紀律差錯:要求遵守紀律、嚴肅作風。

  1、 上班時間,私人物品一律不得帶入賣場(包括私人現金)

  2、 上班時間不得看報刊雜志、嚴禁吃零食、檳榔、吸煙或從事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 上班期間,未經允許不得打私人電話、會客。

  4、 嚴格服從管理人員安排。

  5、 不得將商品(包括破損)扔入垃圾中。

  6、 上班時間不得購物。

  7、 看到有損公司形象的人或事,應積極主動加以制止。

  8、 按時參加早會或晚會。

  9、 不得無事生非,影響團結。

  10. 員工有義務,有責任做好迎賓工作,準時到位,謙遜有禮,樹立公司形象。

  十五、交接班制度

  一、貴重商品交接

  1、凡最小銷售包裝單價在50元以上(含50元)、或商品價格在20,--,50元但易

  丟失損壞的商品(各店自定目錄),由當班負責人及各陳列區域責任人依店面陳

  列順序依次登記于貴重物品登記表(附表1)當中。

  2、交接班時間:下午14:00—14:30時或13:30__14:00時。填寫“交接班表”。

  3、處方區商品由當班醫師/藥師負責,非處方區商品由當班營業員負責。交接由當班醫師/藥師和接班醫師/藥師、當班營業員和接班營業員當面交接,由交班人清點,接班人復核、登記。

  4、貴重物品登記表的進、銷、存欄中“進”數量以當班確認調撥數量為準,凡有調撥必須及時由當班負責人將數量填寫在相應的“進”欄中,“銷”以當班的實際銷量(電腦銷售數據+手工單+簽單)為準,“存”為上班“存”數+當班“進”數、當班“銷”數,進、銷、存空白處以“一”表示。

  5、清點后由交班及接班人員分別簽字確認。

  商品存量與事實不符時,可依據以下措施核查:

  1、檢查調撥單“進”欄是否漏填、填錯,有無手工單及簽單。

  2、查詢電腦當班銷售數據“銷”欄是否漏填、填錯。

  3、檢查是否更改陳列。

  4、如做完以上工作,數量仍不符,證明為丟失;即刻上報門店經理或當班責任人以丟失處理,并記入交班本中。

  二、收銀的交接

  1、交班前:交接班以前,由當班責任人打印日結金額,責任人與收銀員核對錢鈔;

  2、交接班:將零鈔備用金和收銀配套物品以及收銀區商品交下一班。早班收銀員下班前,應將當班情況向下一班收銀員進行交接,接班收銀員認可后,方能離崗。如有異議,應當面提出,否則一切責任由下一班收銀員負責。

  三、營業結束

  1、現金存入:當班責任人和收銀員核對好當班營業額后,早班下班后一小時內(5點之前)由當班責任人和收銀員一起將營業款安全存入藥房指定的銀行賬戶。如遇星期六、日或銀行早下班,則應安全保管在24小時內存入銀行。晚班收銀員下班時,應將營業款安全保管,第二天晚班上班前存入銀行。

  2、關機:晚班收銀員下班后,應逐步關閉收銀機、UPS電源、并撥下UPS插頭。

  3、鎖好門窗。

  四、門店衛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強衛生管理,保障藥品質量,營造舒適購物場所。

  二、適用范圍:門店全體員工。

  三、采用按崗位分區責任到人進行管理,具體操作如下:

  營業員

  范圍:責任區域貨位內的柜臺、貨架、商品、計量工具、員工更衣室。

  1)做柜臺或貨架清潔時,要用擰干的抹布擦污垢,再次用干凈的抹布擦干,因為水跡會產生新的污垢,特別要注意頂部、底部的清潔。

  2)做商品清潔時,請用干抹布擦拭,特別注意當商品的標簽或者外包裝有污濁或破損時及時清潔或清理下柜,不允許有不清潔感或外觀殘次感的商品放在貨架上。

  標準:

  1)商品干凈無灰塵。

  2)商品陳列合理、整齊、美觀、豐滿

  3)小標簽位置正確,大標簽書寫規范,大小標簽位置對應。

  4)商品先入先出

  5)工作用具使用后應立即放回指定位置。

  6)所有物品處于良好的待售狀態,清理受損商品。

  7)被顧客亂放的商品要及時歸位。

  收銀員

  范圍:收銀柜臺、收銀工具,入口、出口地面衛生及扶欄

  標準:

  1) 清潔收銀臺、收銀機、掃描器、打印機的每上縫隙,保持角落清潔無塵。

  2) 每日下班后清洗出、入口地面及扶欄,干凈、無灰塵、無紙屑。

  3) 掃描器、顯示屏用干凈的抹布清潔,保持掃描器及顯示屏的光亮。

  4) 收銀臺所有的門、抽屜要關閉

  5) 所有的設備、附件無短缺,暫停牌要干凈,放指定的地方,員工茶杯要放在指定位置

  6)清潔收銀區的地板及走道,保持地面、走道上無雜物、淡跡,要光亮。

  7) 收銀臺要保持干凈,在營運中要及時清潔收銀臺上的污漬,及時整理顧客留在收銀臺上的商品

  8) 及時清理收銀臺旁的垃圾簍,將垃圾倒到指定收集點

  9)包裝袋折疊整齊,分類掛好。

  防損員

  范圍:監視,消防器材、外墻、前坪及購物籃的清洗。

  1) 每周清洗前坪、購物籃

  2) 每月清洗外墻

  3) 每周清潔監測儀、監視器材、消防器材等

  標準:

  1) 前坪、外墻無灰塵、污垢,監視器材光亮無塵。

  2) 購物籃干凈、無污垢、灰塵

  3) 消防器材完好安放于指定位置,表面清潔無塵。

  存包員

  范圍:存包區地面、工作臺、存包架、存包牌

  標準:

  1) 工作臺保持干凈,無雜物和水跡

  2) 工作場地整潔,工具類用品使用后放在指定位置

  3) 存包架、存包牌每天清潔一次

  服務中心人員 :

  范圍:服務中心地面、工作臺

  標準:

  1) 用藥咨詢臺、用藥咨詢電話、電腦設備等每天清潔一次

  2) 保持顧客意見本、考評本、意見箱的干凈和整潔

  3) 需要派發的贈品放置整齊

  衛生員

  范圍:公共區地面、墻面、天花板、櫥窗、衛生間、樓梯、

  坐凳及門店周邊衛生

  標準:

  1) 店面櫥窗玻璃要求每周清潔一次

  2) 門店地面、樓梯每天早、中、晚拖地三次,每周用洗衣粉拖地或刷地1-2次。

  3) 衛生間每天早、中、晚拖地(包括墻面)1-3次,提水沖洗2次,要求干凈、無異味,地面無水漬

  4) 坐凳每天清洗一次,保持干凈無污垢

  5) 門店前坪干凈整潔無雜物

  播音員、出納:

  范圍:播音室及金庫地面、墻面、門窗、設備的清潔

  標準:

  1) 播音室及金庫地面墻面門窗干凈無污漬

  2) 播音設備、監視設備光亮無塵

  3) 辦公用具擺放整齊不凌亂

  4)室內無雜物

  商管員、系統維護員、門店管理人員及其他辦公室人員

  范圍:本人辦公室地面、墻面、辦公設備的清潔

  標準:

  1) 辦公室地面墻面門窗干凈無污漬

  2) 辦公設施干凈、整齊,不凌亂

  3) 室內無雜物

  其他要求:

  1)無論在賣場的任何位置,每一位員工要養成隨時撿起紙 屑、紙皮等垃圾的習慣,并統一放在指定收集點,隨時收 撿散落于門店的購物籃放于指定位置

  2)員工每人自備干濕抹布各一塊,抹布使用后要清洗干凈 抹布不得放在商品或貨架上,衛生工具用后放回指定位置 員工私人茶杯放在指定位置

  3)工作場地地面整潔、光亮,無衛生死角

  4)辦公桌、椅、地面整潔,辦公室無衛生死角

  5)工作記錄、資料、文件等歸類放置整齊

  6)門店贈品保管在指定位置,并清理分類放置

  7)門店所有非賣品(含必備的衛生工具、設施等)均應定置管理

  五、門店商品陳列管理制度

  一、目的:讓顧客能清楚地了解商品陳列在什么地方、讓商 向顧客充分地展示自己、推銷自己

  二、適用范圍:店長、店助、質量負責人、組長、營業員

  三、陳列原則

  1、分類擺放,分區管理

  1)嚴格按GSP的要求分類擺放

  2)藥品與非藥品分區

  3)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區

  4)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

  5)一般藥與性能互相影響,易串味品種分開 門店商品陳列管理制度

  1、分類擺放,分區管理

  6)處方藥按單軌制和雙軌制分區

  7)單軌制處方藥不得開架陳列,設立專柜擺放柜臺內,雙 軌制處方藥閉架陳列

  8)按用途和療效分類擺放

  9)另設其它用藥、處用易串味藥專柜、拆零藥品專柜,閉 陳列,并保留原包裝標簽

  10)危險品不應陳列,如因需要必須陳列時,只能陳列代用 或空包裝

  11)中藥飲片裝斗前應做質量復核,不得錯斗、串斗,防止 藥,斗前應寫正名正字

  12)按貨架陳列位置分區落實到人進行管理

  2、顯則易見

  1)上貨時將商品的正面(即商品的中、英文名稱、廠名等識)面向顧客,橫豎統一

  2)有價格標簽的商品正面要面向顧客

  3)一種商品不得被另一種商品擋住視線,賣場內所有商品要讓顧客看得清楚

  4)常見病、多發病用藥盡量擺放在顯眼位置

  5)類別標簽應放置準確,字跡清晰,正名正字,按規范填寫,無錯價現象

  3、伸手可取

  1)根據貨位空間對貴重藥品適當拆除中包裝

  2)藥品擺放應整齊、平穩,無倒置現象

  3)當顧客看中一件商品時,可以輕松地拿到它而不擔心不穩或需要依靠任何輔助設備

  4)上層留一拳,左右留兩指

  4、貨架放滿

  1)貨位陳列不允許空缺,缺貨品種及時補貨上柜

  2)貨架陳列要豐滿有序

  3)商品放滿可以給顧客一個商品豐富的好印象,產生吸引顧客注意力的效果

  4)不允許在貨架上放置任何非賣品

  5、標識明顯

  1)藥品分類陳列,必須有明顯標識

  2)只有正確、醒目的購物向導,才能使顧客一目了然

  先購到他所需要的商品

  6、先入先出

  1)按藥品批號先后順序排列,先出廠的排前面

  2)補貨的時候,先把原有的商品取出來——做好商品衛生——先將要補充的商品從后面開始陳列——

  原有的商品陳列在前面

  3)藥品都有一定的效期,如果補貨時不按先入先出原則,那么陳列在后面的藥品永遠賣不出去,這防止過期、變質商品流入顧客手中的最有新效辦法

  7、關聯陳列

  1)關聯性商品陳列在通道的兩側,或同一通道、同一方向、同一側的不同組貨架上

  2)包裝大小相近的藥品相鄰陳列

  3)顏色搭配合理的藥品相鄰陳列

  8、同類商品垂直陳列

  1)同類商品如果是橫式陳列,顧客在挑選同類商品的同時

  感到不便,垂直陳列會使用類商品成一個直線式的系列,體現一個豐富感,起到很強的促銷效果

  2)同類商品垂直陳列使同類商品平均享受到貨架上各個不同段位的銷售利益

  3)同品種同規格但不同廠家的產品相鄰陳列時要留有間隔

  9、梯形陳列

  1)每個品規按梯形陳列,下面多上面少,加強每堆商品穩固性,使品種之間留有空隙

  2)在商品與上隔板之間必須留下3~5公分的間隙,讓顧客伸手容易進出不致碰倒商品

  3)商品陳列不留一點空隙的話,顧客在挑選商品的時候會感到不方便

  組長、店長必須進行陳列檢查,檢查要點

  x分類分區是否正確;

  x價格標簽是否面向顧客;

  x商品有無被遮住,無法顯而易見;

  x商品上有無灰塵或擱放其他物品;

  x有無價格標簽脫落或者價格不明顯的商品;

  x是否做到了取商品容易,放回也容易;

  x貨架陳列商品與貨架標示牌是否一致

  x是否按先入先出和關聯性陳列

  x貨架上是否有空閑區

  x同類的不同品種商品是否做到了垂直陳列

  x商品陳列是否與上隔板保持一定的距離

  六、意外事件的防范與處理

  一、門店偷盜

  1、易發生偷竊的場所:

  1)死角、看不見的場所;

  2)易混雜的場所;

  3)照明較暗的場所;

  4)通路狹小的場所;

  5)商品陳列雜亂的場所。

  2、防止偷竊:

  1)盡可能快捷地為顧客服務。顧客將對快捷地服務感到滿意。竊賊將會因為

  服務快捷而發覺在這里偷盜的時機和地點不合適;

  2)不要背對著顧客;

  3)攜帶大型背包或手提袋的顧客入內,請其存放于收銀臺;

  4)顧客攜帶小型背包或店內的包裝袋入內購物時,應留意其購買行為;

  5)加強賣場巡視,尤其要留意死角和多人聚集之處;注意在藥房內徘徊或閑

  逛的人員,對有盜竊嫌疑的顧客重點關注。

  6)將貴重的對竊賊有誘惑力的商品鎖起來,或將其陳列在一個或多個員工可

  以看到的地方。

  7)不要把商品在柜臺上堆積的太高,不要遮擋員工的視線;

  8)定期對員工進行防盜教育和訓練;

  9)將電話放在員工在使用電話時能看到店內情況的位置;

  10)將在外面的、顧客看過的但顧客并沒有購買的商品放回柜中;

  12)有團體客人結伴入店時,店員應隨時注意,如有可疑情況,可主動上前服務。

  3、偷竊事件的處理方法:

  1)在認定偷竊之前給予顧客有表示“購買”的機會,如:對隱藏商品的顧客

  說“您要商品嗎?”若在收銀臺時則說“您是否忘了付款”等,再一次提醒顧客“購買”。

  2)如果提醒之后顧客仍無購買的意思,則要以平靜的聲音說“對不起,有些事情想請教您,請給我一點時間”,將其帶入辦公室,請求當班責任人一同參與,并做適當的處理。

  3)在處理偷竊事件時,不要把顧客當作“竊賊”,講話要冷靜、自然,盡可能往顧客“弄錯”的角度去引導其“購買”,不要以“調查”的態度來對待顧客,不要讓店內的其它顧客有不愉快的感覺。

  4)如果誤會了顧客,應向顧客鄭重地表示道歉,希望能獲得顧客的理解。

  5)門店如發生商品盜竊破壞,營業員應立即通知當班責任人、當地派出所及門店負責人。

  6)營業外時間被盜,應保護現場,同時撥打110報警并報告門店負責人。

  二、門店防搶

  1、防搶要求: ’

  1)防搶主要應防現金、貴重商品被搶。

  2)店內可設置保險柜以便保管大額現金。

  3)店內無顧客時,可以整理貨架、排面、補貨或做一些清潔工作。

  4)店員應隨時注意可疑狀況,如:

  A、2—3人結伴進店,不是觀看商品而是注意店員;

  B、未熄火且停在店外很久的汽車,在門外逗留觀察門店內部的可疑人物;

  C、在店內長時間逗留,且佯裝購物或閱讀書刊者。

  5)交接班點錢動作要快,盡量避免錢財露出。

  6)大額的錢鈔(100元)不要放在錢箱上面,應放在收銀機夾層。

  7)保持店面干凈明亮。

  8)與公安機構或保安建立緊密合作關系。

  9)平時要對店員進行教育與訓練。

  2、遇搶時應保持冷靜沉著,具體要注意以下五點:

  1)不做任意驚叫以及無謂的抵抗,以確保顧客和店員人身安全為主要原則。

  2)雙手動作應讓歹徒看得清楚,以免歹徒誤解而造成傷害。

  3)在不影響人身安全的情況下,盡可能拖延時間,假裝合作。

  4)如有巡警和保安路過時,及時報警。

  5)記住歹徒的特征。

  3、遇搶后應立即做好以下工作:

  1)迅速向公司領導報告,并向公安機關報案(撥打110)。

  2)保持犯罪現場的完整性,不要碰歹徒曾經碰觸過的地方,以免破壞了可能存在的指紋或其它證據。

  3)立即描述歹徒特征情況。

  4)將遇搶過程寫成報告,并呈送公司及公安機關,協助破案。

  三、停電

  營業中突然停電,造成店面處于黑暗狀態的處理:

  1、應立即打開應急燈或點燃備用蠟燭。

  2、收銀臺關機,防止銷售數據丟失,收銀員暫時記錄手工賬。

  3、各區域負責人堅守崗位,停止銷售,將正在拿給顧客的商品迅速收回并放回原位,要求顧客保持平靜,防止混亂情況發生。

  4、當班責任人暫時阻止顧客出入,對顧客所提物品進行檢查后方可離開;并立即通知物業管理部門或公司門店管理部組織維修,督促采取措施,盡快供電。

  5、恢復送電后,立即組織清點貨款、物品,如出現短缺,須上報門店經理和負責人,按有關規定處理,繼續開門營業。

  6、晚班停電,根據停電情況,由當班責任人報告門店負責人決定是否停止當天營業。

  四、火警

  1、發現人應速報當班責任人。

  2、組織當班人員用滅火器滅火,當班責任人并報門店負責人;如火勢嚴重撥打“119”。

  3、當班人員維持秩序,疏散顧客,并盡力保護店內財產不受損失。

  4、火勢撲滅后當班人員清理場地,處理遺留問題。

  五、其他意外事件

  1、無理取鬧:帶到辦公室等僻靜處,以免影響正常營業。

  2、臺風、水災:積極采取防護措施,將影響或損失減少至最少

  七、總結語:

  一、五大共識

  1、服裝整齊

  2、精神抖擻

  3、熱情大方

  4、服務周到

  5、勞動神圣

  二、六大工作

  1、服務顧客一儀容整齊,親切有禮,保持笑容,照顧周到。

  2、管理貨物一陳列整齊,補貨充分,標價準確,防止呆貨。

  3、照顧現金一收銀有序,記錄售貨,找零正確,精算專心。

  4、保持清潔一門面地面,貨品貨架,工作室等,經常清理。

  5、協助同事一團結合作,上下相重,相互忍讓,和諧愉快。

  6、正直誠懇一保持誠懇之工作態度。

  三、七大須知

  1、上班準時,提早準備。

  2、店長排班,勿自更動。

  3、意外缺班,電告上司。

  4、預定事假,提前通知。

  5、公司通知,經常留意。

  6、份內工作,負責落實。

  7、熱誠服務,共存共榮。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18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提高醫療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廣大參保人員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促進法》及《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條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應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權責明晰、動態平衡的原則,加強醫保精細化管理,促進醫療機構供給側改革,為參保人員提供適宜的醫療服務。

  第三條醫療保障負責制定醫療機構定點管理政策,在定點、評估、協商談判、訂立、協議履行、協議解除等環節對醫療保障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監督。經辦機構負責確定定點醫療機構,并與定點醫療機構簽訂醫療保障服務協議(以下簡稱“醫保協議”),提供經辦服務,醫保協議管理、等。定點醫療機構應當遵守醫療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按照規定向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

  第二章定點醫療機構的確定。

  第四條統籌地區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公眾健康需求、管理服務需要、醫保基金收支、區域衛生規劃、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等確定本統籌地區定點醫療服務的資源配置。

  第五條以下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中醫診所備案證的醫療機構,以及經軍隊部門批準有為民服務資質的軍隊醫療機構可申請醫保定點:

  (一)、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專科醫院、康復醫院;

  (二)專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婦幼保健院;

  (四)獨立設置的急救中心;

  (五)安寧療護中心、血液透析中心、院;

  (六)養老機構內設的醫療機構。

  互聯網醫院可依托其實體醫療機構申請簽訂補充協議,其提供的醫療服務所產符合醫保支付范圍的相關費用,由統籌地區經辦機構與其所依托的實體醫療機構按規定進行結算。

  第六條申請醫保定點的醫療機構應當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正式運營至少3個月;

  (六)符合法律法規和省級及以上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醫療機構向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提出醫保定點申請,至少提供以下:

  (一)定點醫療機構申請表;

  (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中醫診所備案證或軍隊醫療機構為民服務許可證照復印件;

  (三)與醫保政策對應的內部管理制度和制度文本;

  (四)與醫保有關的醫療機構信息系統相關材料;

  (五)納入定點后使用醫療保障基金的預測性分析。

  (六)省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按相關規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八條醫療機構提出定點申請,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應即時受理。對申請材料不全的,經辦機構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醫療機構補充。

  第九條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應組織評估小組或第三方機構,以書面、現場等形式開展評估。評估小組成員由醫療保障、醫藥衛生、財務管理、信息等專業人員構成。自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評估不超過3個月,醫療機構補充材料時間不計入評估期限。評估內容包括:

  (一)核查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中醫診所備案證或軍隊醫療機構為民服務許可證;

  (二)核查醫師、藥學及醫技等專業技術人員執業信息和醫師第一注冊地信息;

  (五)核查與醫保有關的醫療機構信息系統是否具備開展直接聯網結算的條件。

  評估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應將評估結果報同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對于評估合格的,應將其納入擬簽訂協議醫療機構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對于評估不合格的,應告知其理由,提出整改建議。自結果告知送達之日起,整改3個月后可再次組織評估,評估仍不合格的,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省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可以在本辦法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評估細則。

  第十條統籌地區經辦機構與評估合格的醫療機構協商談判,達成一致的,雙方自愿簽訂醫保協議。原則上,由地市級及以上的統籌地區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簽訂醫保協議并向同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備案。醫保協議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簽訂醫保協議的雙方應當嚴格執行協議約定。協議期限一般為1年。

  第條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應向社會公布簽訂醫保協議的定點醫療機構信息,包括名稱、地址等,供參保人員選擇。

  第條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定點申請:

  (一)以醫療美容、輔助生殖、照護、種植牙等非基本醫療服務為主要執業范圍的;

  (二)基本醫療服務未執行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制定的醫藥價格政策的;

  (三)未依法履行行政處罰責任的;

  (四)以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申請定點,自發現之日起未滿3年的;

  (五)因違法違規被解除醫保協議未滿3年或已滿3年但未完全履行行政處罰法律責任的;

  (八)法定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單的;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第三章定點醫療機構運行管理。

  第條定點醫療機構具有依法依規為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后獲得醫保結算費用,對經辦機構履約情況進行監督,對完善醫保政策提出意見建議等權利。

  第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嚴格執行醫保協議,合理診療、合理收費,嚴格執行醫保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等目錄,優先配備使用醫保目錄藥品,控制患者自費比例,提高醫療保障基金使用效率。定點醫療機構不得為非定點醫療機構提供醫保結算。

  經辦機構不予支付的費用、定點醫療機構按醫保協議約定被扣除的保證金及其支付的違約金等,定點醫療機構不得作為醫保欠費處理。

  第條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執行實名就醫和購藥管理規定,核驗參保人員有效身份憑證,按照診療規范提供合理、必要的醫藥服務,向參保人員如實出具費用單據和相關資料,不得分解住院、掛床住院,不得違反診療規范過度診療、過度檢查、分解處方、超量開藥、重復開藥,不得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不得串換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不得誘導、協助他人冒名或者虛假就醫、購藥。

  定點醫療機構應當確保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的費用符合規定的支付范圍;除急診、搶救等特殊情形外,提供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以外的醫藥服務的,應當經參保人員或者其近親屬、監護人同意。

  第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制定相應的內部管理措施,嚴格掌握出入院指征。按照協議執行醫保總額預算指標,執行按項目、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按床日、按人頭等支付方式。不得以醫保支付政策為由拒收患者。

  第條定點醫療機構按有關規定執行集中政策,優先使用集中采購中選的藥品和耗材。醫保支付的藥品、耗材應當按規定在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平臺上采購,并真實記錄“進、銷、存”等情況。

  第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嚴格執行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制定的醫藥價格政策。

  第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參加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或經辦機構組織的和。

  定點醫療機構應當組織開展醫療保障基金相關制度、政策的培訓,定期檢查本醫療保障基金使用情況,及時糾正醫療保障基金使用不規范的行為。

  第條定點醫療機構在顯著位置懸掛統一樣式的定點醫療機構標識。

  第二十一條定點醫療機構應按要求及時向統籌地區經辦機構報送醫療保障基金結算清單等信息,包括疾病診斷及手術操作,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費用結算明細,醫師、護士等信息,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定點醫療機構應當按要求如實向統籌地區經辦機構報送藥品、耗材的采購價格和數量。

  定點醫療機構應向醫療保障部門。

  報告。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及協議管理所需信息,向社會公開醫藥費用、費用結構等信息。

  第二十二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配合經辦機構開展醫保費用審核、稽核檢查、績效考核等工作,接受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并按規定提供相關材料。

  第二十三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優化醫保結算,為參保人員提供便捷的醫療服務,按規定進行醫保費用直接結算,提供費用結算單據和相關資料。為符合規定的參保人員提供轉診轉院服務。參保人員根據有關規定可以在定點醫療機構購藥或憑處方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藥。

  第二十四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做好與醫保有關的信息系統安全保障工作,遵守數據安全有關制度,參保人員隱私。定點醫療機構重新安裝信息系統時,應當保持信息系統技術接口標準與醫保信息系統有效對接,并按規定及時全面準確向醫保信息系統傳送醫保結算和審核所需的有關數據。

  第四章經辦管理服務。

  第二十五條經辦機構有權掌握定點醫療機構運行管理情況,從定點醫療機構獲得醫保費用稽查審核、績效考核和財務記賬等所需要的信息數據等資料。定點醫療機構實行屬地管理,經辦機構對屬地定點醫療機構為本地和異地參保人員提供的醫療服務承擔管理服務職責。

  第二十六條經辦機構應當完善定點申請、組織評估和協議簽訂、協議履行、協議變更和解除等管理流程,制定經辦規程,為定點醫療機構和參保人員提供優質高效的經辦服務。

  第二十七條經辦機構應做好對定點醫療機構醫保政策、管理制度、支付政策、操作流程的宣傳培訓,提供醫療保障咨詢、查詢服務。

  第二十八條經辦機構應當落實醫保支付政策,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管理。

  第二十九條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明確對定點醫療機構申報費用的審核、結算、撥付、稽核等責任及風險機制。完善重大醫保費用支出集體決策制度。

  第三十條經辦機構應當加強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管理,通過智能審核、實時監控、現場檢查等方式及時審核醫療費用。對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稽查審核。按協議約定及時足額向定點醫療機構撥付醫保費用,原則上應當在定點醫療機構申報后30個工作日內撥付符合規定的醫保費用。

  第三十一條有條件的統籌地區經辦機構可以按國家規定向定點醫療機構預付一部分醫保資金,緩解其資金運行壓力。在突發等緊急情況時,可以按國家規定預撥專項資金。

  第三十二條定點醫療機構違規申報費用,經審查核實的,經辦機構不予支付。

  第三十三條經辦機構應當依法依規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為參保人員提供醫保政策咨詢。除急診和搶救外,參保人員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費用醫療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第三十四條經辦機構向社會公開醫保信息系統數據集和接口標準。定點醫療機構自主選擇與醫保對接的有關信息系統的運行和維護供應商。經辦機構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任何費用及指定供應商。

  第三十五條經辦機構應遵守數據安全有關制度,保護參保人員隱私,確保醫療保障基金安全。

  第三十六條經辦機構或其委托符合規定的第三方機構,對定點醫療機構開展績效考核,建立動態管理機制。考核結果與清算、質量保證金退還、協議續簽等掛鉤。績效考核辦法由國家醫療保障部門制定,省級醫療保障部門可制定具體考核細則,經辦機構負責組織實施。

  第三十七條對于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周期內未超過總額控制指標的醫療費用,經辦機構應根據協議按時足額撥付。對定點醫療機構因參保人員就醫數量大幅增加等形成的合理超支給予適當補償。

  第三十八條經辦機構發現定點醫療機構存在違反協議約定情形的,可按協議約定相應采取以下處理方式:

  (一)約談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

  (二)暫停或不予撥付費用;

  (三)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醫保費用;

  (四)要求定點醫療機構按照協議約定支付違約金;

  (五)中止相關責任人員或者所在部門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醫療服務;

  (六)中止或解除醫保協議。

  第三十九條經辦機構違反醫保協議的,定點醫療機構有權要求糾正或者提請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協調處理、督促整改,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發現經辦機構存在違反醫保協議的,可視情節相應采取以下處理方式:約談主要負責人、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對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依規給予處分。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發現經辦機構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第五章定點醫療機構的動態管理。

  第四十條定點醫療機構的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注冊地址、賬戶、診療科目、機構規模、機構性質、等級和類別等重大信息變更時,應自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提出變更申請。其他一般信息變更應及時書面告知。

  第四十一條續簽應由定點醫療機構于醫保協議期滿前3個月向經辦機構提出申請或由經辦機構統一組織。統籌地區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保協議續簽宜進行協商談判,雙方根據醫保協議履行情況和績效考核情況等決定是否續簽。協商一致的,可續簽醫保協議;未達成一致的,醫保協議到期后自動終止。

  對于績效考核結果好的定點醫療機構可以采取固定醫保協議和醫保協議相結合的方式,固定醫保協議相對不變,年度醫保協議每年根據具體情況調整,簡化簽約手續。

  第四十二條醫保協議中止是指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暫停履行醫保協議約定,中止期間發生的醫保費用不予結算。中止期結束,未超過醫保協議有效期的,醫保協議可繼續履行;超過醫保協議有效期的,醫保協議終止。

  定點醫療機構可提出中止醫保協議申請,經經辦機構同意,可以中止醫保協議但中止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180日,定點醫療機構在醫保協議中止超過180日仍未提出繼續履行醫保協議申請的,原則上醫保協議自動終止。定點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辦機構應中止醫保協議:

  (二)未按規定向經辦機構及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提供有關數據或提供數據不真實的;

  (三)根據醫保協議約定應當中止醫保協議的.;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應當中止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醫保協議解除是指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之間的醫保協議解除,協議關系不再存續,協議解除后產生的醫藥費用,醫療保障基金不再結算。定點醫療機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經辦機構應解除醫保協議,并向社會公布解除醫保協議的醫療機構名單:

  (二)以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申請取得定點的;

  (三)經醫療保障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查實有欺詐騙保行為的;

  (四)為非定點醫療機構或處于中止醫保協議期間的醫療機構提供醫保費用結算的;

  (六)被發現重大信息發生變更但未辦理重大信息變更的;

  (七)定點醫療機構停業或歇業后未按規定向經辦機構報告的;

  (九)被吊銷、注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中醫診所備案證的;

  (十一)未依法履行醫療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的;

  (十二)定點醫療機構主動提出解除醫保協議且經辦機構同意的;

  (十三)根據醫保協議約定應當解除醫保協議的;

  (十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應當解除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條定點醫療機構請求中止、解除醫保協議或不再續簽醫保協議的,應提前3個月向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公立醫療機構不得主動提出中止或解除醫保協議。

  醫療機構所在地的地市級及以上統籌地區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中止或解除醫保協議,該醫療機構在其他統籌區的醫保協議也同時中止或解除。

  第四十五條定點醫療機構的部分人員或科室有違反協議管理要求的,可對該人員或科室中止或終止醫保結算。

  第四十六條醫療機構與統籌地區經辦機構就醫保協議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發生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解決或者請求同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協調處理,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第六章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

  第四十七條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對定點申請、申請受理、專業評估、協議訂立、協議履行和解除等進行監督,對經辦機構的內部控制制度、醫保費用的審核和撥付等進行指導和監督。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依法依規通過實地檢查、抽查、智能監控、大數據分析等方式對定點醫療機構的協議履行情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情況、醫療服務行為、購買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第三方服務等進行監督。

  第四十八條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和經辦機構應拓寬監督途徑、創新。

  監督方式,通過滿意度調查、第三方、聘請社會監督員等方式對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社會監督,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及時發現問題并進行處理。

  第四十九條經辦機構發現違約行為,應當及時按照協議處理。

  經辦機構作出中止相關責任人員或者所在部門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醫藥服務、中止和解除醫保協議等處理時,要及時報告同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發現定點醫療機構存在違約情形的,應當及時責令經辦機構按照醫保協議處理,經辦機構應當及時按照醫保協議處理。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時,認為經辦機構移交相關違法線索事實不清的,可組織補充調查或要求經辦機構補充材料。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居民大病保險等醫療保障定點管理工作按照本辦法執行。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中的經辦機構是具有法定授權,實施醫療保障管理服務的職能機構,是醫療保障經辦的主體。

  定點醫療機構是指自愿與統籌地區經辦機構簽訂醫保協議,為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

  醫保協議是指由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經協商談判而簽訂的,用于規范醫療服務行為以及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及責任等內容的協議。

  第五十二條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制作并定期修訂醫保協議范本,國家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制定經辦規程并指導各地加強和完善醫保協議管理。地市級及以上的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及經辦機構在此基礎上,可根據實際情況分別細化制定本地區的醫保協議范本及經辦規程。醫保協議內容應與法律、法規、規章和醫療保障政策調整變化相一致,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調整醫保協議內容時,應征求相關定點醫療機構意見。

  第五十三條本辦法由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負責解釋,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19

  為了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以下簡稱《決定》),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貫徹意見。

  一、改革的任務和原則

  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即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

  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原則是:基本醫療保險的水平要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建立醫、患雙方有效的制約監督機制,實現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克服浪費。

  二、實施范圍

  (一)城鎮所有用人單位,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具體包括: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是否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范圍,由各地(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鄉鎮企業及其職工是否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調查研究后確定。

  (二)基本醫療保險以地(市)級為統籌單位,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參加所在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統一籌集、使用和管理。個別地(市)確因所屬各縣(市)經濟發展水平和醫療消費水平差異較大,可以實行“統一政策、分級管理、總量平衡、適當調劑”的辦法,具體辦法由各地(市)確定。

  省屬、中央屬駐榕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執行福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統一政策,由省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直接管理。根據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關于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征收的要求,養老保險已由省社保局經辦的中央屬駐榕企業及其職工,其基本醫療保險也由省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經辦。鐵路、電力、遠洋運輸等跨地區、生產流動性較大的企業及其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另行確定。

  三、基金的籌集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合理分擔。

  (一)單位繳費。用人單位按其職工工資總額的6%-7%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確需超過7%的,報經省政府批準,但最高不超過8%。

  工資總額的構成以國家統計局規定的為準。

  (二)職工個人的繳費。職工個人以其月工資額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按用人單位繳費率和職工個人繳費率之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職工退休后個人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三)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基數,不得低于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不超過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四)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的資金來源按現行醫療費開支渠道列支。

  (五)隨著經濟發展和職工工資水平的提高,各地(市)人民政府可對本統籌地區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的繳費率作相應調整,但應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六)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征繳管理、監督檢查及處罰辦法等,按照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及省人民政府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用人單位因宣告破產、撤銷、解散或者其它原因終止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清償其所欠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及其利息。同時應按用人單位實際退休人數、統籌地(市)上年度職工年人均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為基數預留10年。

  四、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的建立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構成。

  (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依照國家技術監督局的社會保障號碼,為每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個人帳戶。

  (二)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記入個人帳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一部分用于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記入參保職工的個人帳戶。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為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分40周歲以下、41周歲至法定退休年齡、退休人員三個年齡段,按不同的比例分別記入其個人帳戶;職工年齡越大,記入個人帳戶的比例越高,退休人員個人帳戶的計入金額要給予適當照顧,具體辦法由各地(市)人民政府確定。

  (三)參保職工個人帳戶只能用于支付本人的醫療費用,不得提取現金和挪作他用。職工變動工作單位,其個人帳戶隨之轉移。

  五、基金的支付

  (一)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要劃定各自的支付范圍,分別核算,不得互相擠占。

  參保職工的門診醫療費原則上由個人帳戶支付或個人自付。參保職工門診醫療費用,屬于規定范圍內特殊病種的醫療費用,達到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可由統籌基金支付一定比例。特殊病種具體項目由省衛生、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共同制定。

  參保職工的住院醫療費原則上由統籌基金支付。統籌基金起付標準原則上控制在當地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當地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從個人帳戶中支付或個人自付。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主要從統籌基金中支付,個人也要負擔一定比例;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通過商業醫療保險等途徑解決。具體標準和辦法,由各地(市)人民政府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

  (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省衛生、財政行政部門負責制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門診特殊病種治療用藥范圍》及相應的管理辦法。凡是符合以上管理辦法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可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計劃生育手術及經鑒定認定的計劃生育手術后遺癥等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全額支付。

  (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未按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或經批準緩交期滿仍未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暫停享受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保險待遇。

  (四)發生嚴重自然災害等意外風險時所發生的直接醫療費用,由同級人民政府撥付專款解決。

  (五)企業職工的工傷和生育的醫療費用,分別按工傷和生育保險規定執行;機關、事業等單位職工的工傷、生育醫療費用由原渠道開支。

  六、醫療服務的管理

  (一)實行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資格認定和考核年檢制度。

  1.凡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經批準開業的醫療機構和藥店,均可向所在地(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藥店的資格。

  2.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省衛生、財政、藥政、工商行政部門共同制定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資格審定辦法,各地(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本著中西醫并舉,基層、專科和綜合醫療機構兼顧,方便職工就醫和有利管理監督的原則,確定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并與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3.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應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用藥,接受參保職工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監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執行基本醫療保險政策、醫療服務質量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年度考核。

  4.建立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競爭機制。參保職工可選擇若干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也可持處方在若干定點藥店購藥。省藥品監督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定點藥店購藥藥事事故處理具體辦法。

  (二)各地要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中發〔1997〕3號)精神,積極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廣泛開展疾病預防工作,以較少的經費投入,使人民群眾得到良好的醫療服務,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

  1.建立醫藥分開核算、分別管理的.制度,形成醫療服務和藥品流通的競爭機制,合理控制醫療費用水平。具體辦法由省衛生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等行政部門制定。

  2.理順醫療服務價格,降低藥品收入占醫療總收入的比重,合理提高醫療技術勞務價格。具體辦法由省衛生、財政、物價、勞動保障等部門制定。

  3.加強醫療機構和藥店的內部管理,規范醫藥服務行為,減員增效,降低醫藥成本。要加強業務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醫藥服務人員的素質和服務質量。

  4.合理調整醫療機構布局,優化衛生資源配置,積極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將社區衛生服務中的基本醫療服務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逐步形成功能合理、方便群眾的醫療衛生服務網絡。企業自辦的醫療機構要隨著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進行分離,并納入當地衛生事業發展的統一規劃。具體辦法按省政府閩政〔1997〕文193號執行。

  七、基金的管理和監督

  (一)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挪用。

  (二)各級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機構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統一籌集,各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和支付,并建立健全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事業經費不得從基金中提取,由同級財政預算解決。

  (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銀行計息辦法:當年籌集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上年結轉的基金本息,按3個月期整存整取銀行存款利率計息;存入社會保障財政專戶的沉淀資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儲蓄存款利率計息,并不低于該檔次利率水平。

  (四)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及利息收入免征各種稅費,基本醫療保險利息收入并入基金。個人帳戶的本金和利息歸個人所有,可以結轉和繼承。

  (五)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財政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審計部門要定期對醫療保險基金收支情況和管理情況進行審計。各級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要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監督。

  八、妥善解決有關人員的醫療待遇

  (一)離休人員、老紅軍的醫療待遇不變,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支付確有困難的,由同級人民政府幫助解決。離休人員、老紅軍的醫療管理仍按現行辦法執行。

  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的醫療待遇不變,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單獨列帳管理。醫療費支付不足部分,由當地人民政府幫助解決。

  上述人員在保證醫療待遇不變的同時,要加強管理克服浪費,具體辦法由省財政、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二)要嚴格退休審批制度。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對退休人員個人帳戶的計入金額和個人負擔醫療費的比例應給予適當照顧。

  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職工和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從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繳費達不到規定年限的,可以補交后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具體辦法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三)國家公務員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享受醫療補助政策。具體辦法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人事、衛生等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制定,報省政府批準后實施。

  (四)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包括用人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均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照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納。

  九、補充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

  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允許建立用人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也可以建立商業醫療保險,鼓勵用人單位建立互助醫療保險,提高職工的醫療水平。

  用人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從職工福利費中開支,也可從工資結余和公益金中開支,企業福利費、工資結余和公益金不足列支部分,經同級財政行政部門核準后列入成本。

  超過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可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通過統一辦理商業醫療保險辦法解決。

  補充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的具體辦法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十、組織領導和實施步驟

  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廣大職工的切身利益,關系到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做好宣傳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使廣大職工和社會各方面都積極支持和參與這項改革。各地要按照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原則和要求,要盡快建立健全醫療保險工作機構,充實加強力量,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各地(市)人民政府要根據國務院《決定》和本意見精神,制定本地(市)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

  (二)各地(市)要在1999年6月底前完成實施方案的制定工作,并經當地黨委、政府審定后,報省政府審批。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20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定點零售藥店,是指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財政、醫藥部門審查、確定的,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員提供處方外配服務的零售藥店。

  第三條處方外配是指參保人持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處方,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行為。

  第四條審查和確定定點零售藥店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保證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的品種和質量;

  (二)引入競爭機制,合理控制藥品服務成本;

  (三)方便參保人就醫后購藥和便于管理。

  第五條定點零售藥店應具備以下資格與條件:

  (一)持有醫藥、衛生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藥品經營企業合格證》和《營業執照》,并經有關部門年檢合格;

  (二)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有關法規,并達到藥品營業質量管理規范(即GSP)的要求,有健全和完善的藥品質量保證體系;

  (三)嚴格遵守南昌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政策規定,配備了為基本醫療服務的管理人員;

  (四)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物價管理部門制定的藥品價格政策和標準,經物價部門監督檢查合格;

  (五)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藥師以上技術職稱的技術人員,并保證營業時間內至少有一名藥師在崗。其它上崗的營業人員必須持有市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培訓合格證或上崗證;

  (六)能按照基本醫療保險業務要求配置必要的微機應用設備(包括電腦和POS機),具有微機聯網能力和熟練的操作人員;

  (七)具備《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規定的藥品,并確保24小時不間斷提供服務;

  (八)經營地址應相對固定,不得隨意變更。經營場所面積不小于50平方米,藥品的.存放和保管必須符合各類藥品的主要理化性能要求;

  第六條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全面推開后,藥店及職工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不能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的零售藥店。

  第七條定點零售藥店審定程序:

  (一)申請資格

  符合定點零售藥店的基本條件,并愿意承擔基本醫療保險服務的零售藥店,可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填報《南昌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申請書》,并提供以下資料:

  1、《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藥品經營企業合格證》和《營業執照》副本;

  2、藥師以上藥學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明材料及復印件;

  3、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內的藥品品種清單;

  4、上一年度基本醫療保險業務收支情況表;

  5、藥品監督管理、物價部門監督檢查合格的證明材料;

  6、藥店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服務程序。

  (二)資格審查和確定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零售藥店的申請和按規定提供的資料,會同衛生、財政、醫藥部門對零售藥店的定點資格進行審查(具體審查考核辦法另行制定)。審查確定合格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申請書》上簽署合格意見,發給《定點零售藥店資格證書》。

  (三)簽訂協議

  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零售藥店簽訂協議。協議內容包括服務范圍、服務內容、服務質量、藥費結算以及藥費審核與控制等,并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協議有效期為1年。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對方均有權解除協議,但須提前3個月通知對方和參保人。

  (四)公布掛牌

  已簽訂協議的定點零售藥店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向社會公布,并予授牌。其標牌樣式,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統一訂制。

  第八條參保人住院期間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內的處方藥品時,必須憑定點醫療機構醫師開具的處方,并有醫師簽名和定點醫療機構蓋章。配藥時處方要有醫師審核簽字,并保存2年以上以備核查。

  第九條定點零售藥店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江西省制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不得擅自更改處方中的藥品或用其它藥品代替,并嚴格按處方的用藥量進行銷售。

  第十條定點零售藥的醫療保險管理人員,應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共同做好定點零售藥店各項管理工作,對外配處方要單獨建帳、分別管理。定點零售藥店要按時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報送《基本醫療保險外配處方費用月度統計表》等有關資料。

  第十一條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有權對定點零售藥店外配處方的情況和費用進行檢查和審核。定點零售藥店有義務提供與配藥審核費用相關的全部資料。

  第十二條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按照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規定和結算辦法,按月及時與定點零售藥店結算購藥費用。對違反規定配藥的費用,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不予支付。

  第十三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會同藥品監督管理、物價、醫藥等有關部門,加強對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和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定點零售藥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視不同情況,可責令其限期改正、通報批評或取消其定點資格。

  第十四條對定點零售藥店的資格實行年檢制度,年檢時由定點零售藥店提供以下資料:

  (一)年檢申請表;

  (二)《定點零售藥店資格證》;

  (三)開展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的年度工作總結

  (四)有關醫療保險的財務資料;

  (五)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所規定的其它資料。

  第十五條未按規定辦理年檢手續的定點零售藥店,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在下一年度內取消其定點資格,并向社會公布。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21

  醫保管理工作制度根據慈溪市社保局醫療保險管理和醫療管理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醫院醫療保險、工作的有關規定。

  一、認真核對病人身份。參保人員就診時,應核對證、卡、人。嚴格把關,遏制冒用或借用醫保身份開藥、診療等違規行為;實行首診負責制,接診醫生如實在規定病歷上,記錄病史和治療經過,嚴禁弄虛作假。

  二、履行告知義務。對住院病人告知其在住院時,要提供醫保卡,住院期間醫保卡交給收費室保管。

  三、嚴格執行《寧波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不能超醫療保險限定支付范圍用藥、診療,對提供自費的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須事先征得參保人員同意,并在病歷中簽字確認,否則,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訴等,由相關責任人負責自行處理。

  四、嚴格按照《處方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每張處方不得超過5種藥品(西藥和中成藥可分別開具處方),門診每次配藥量,急性病一般不超過3日量,一般疾病不超過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過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須在口服藥物吃完后方可開第二瓶藥,否則醫保做超量處理。嚴格掌握用藥適應癥,住院患者出院時需鞏固治療帶藥,參照上述執行。五、嚴格按規定審批。醫療保險限制藥品,在符合醫保限制規定的條件下,同時須經過醫院審批同意方可進醫保使用。否則,一律自費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對違反以上制度規定者,按職工獎懲條例處理,并全額承擔醫保拒付款。醫保辦主任發現作假者扣發。定點零售藥店醫保人員管理制度6一、建立醫院醫療保險管理組,在院長領導下開展工作。設立醫療保險辦公室并配備1名專(兼)職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院醫療保險工作。

  二、制定醫保管理措施和具體的考核獎懲辦法,醫保辦有明確的崗位職責,健全與醫療保險管理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和相應措施。

  三、建立醫保管理網絡,貫徹落實相關的醫保規章制度。負責定期對醫保業務和醫療行為進行規范、協調、考核、監督,對門診處方量、出院病歷、出入院標準掌握以及出院帶藥情況進行定期的自查、抽查、考核、監測和分析。四、規范醫療行為,認真貫徹執行醫療保險各項政策規定,按時與市醫保中心簽訂醫療保險定點服務協議,按照協議規定履行相應權利和義務。

  五、嚴格執行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各項醫療技術操作規范、病案管理和相關業務政策規定,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

  六、采取措施杜絕如違法犯罪、酗酒、斗毆、自殺、自殘等行為發生的醫療費用,落實為參保病人醫療費用自費告知制度。

  七、采取切實措施,落實醫療保險住院費用控制標準,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過快增長,杜絕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掛名住院和其它不正當的醫療行為,控制并降低住院藥品占比、自費率占比,確保醫療保險藥品備藥率達標,將醫療保險各項考核指標納入醫院整體考核管理體系之中。

  八、做好醫療保險收費項目公示,公開醫療價格收費標準。規范藥品庫、費用庫的對照管理,規范一次性醫用材料的使用管理。

  九、嚴格執行醫保規定,確保數據的準確及時傳送和網絡的`正常通暢運行。

  十、及時做好協調工作,加強醫院醫保、信息、財務、物價部門與社保中心相關部門的對口聯系和溝通。十一、定期組織醫務人員學習醫療保險相關政策和業務操作,正確理解、及時貫徹落實醫療保險有關規定,按照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和醫療規范指導檢查各部門醫

  十二、加強醫療保險的宣傳、解釋,設置“醫療保險宣傳欄”,公布舉報獎勵辦法和監督電話,公示誠信服務承諾書。正確及時處理參保病人的投訴,努力化解矛盾,保證醫療保險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22

  關鍵詞:醫藥零售企業 藥品零售市場 連鎖經營 核心競爭力

  20xx年,是我國醫藥體制改革繼續向縱深發展的一年。對醫藥商業企業來講也是改革力度最大,面臨新情況、新問題最多的一年。按照加入WTO的承諾,從20xx年1月1日開始,我國醫藥商業領域已逐步開放。同時,WTO還規定,要在正式加入后3年內零售市場完全放開,醫藥零售企業一方面面臨加入WTO的挑戰,面臨網絡經濟的發展機遇,面臨具有雄厚資金實力、超前經營理念、高超管理水平、現代化經營手段的跨國商業集團的沖擊。另一方面,還將面臨國家GSP認證的實施,藥品降價的沖擊的壓力。據專家預測,就目前的狀況看,有50%的藥店虧損。在這種嚴峻的形式下,醫藥零售企業如何走出困境,逆風揚帆,筆者意從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提出對策。

  我國醫藥零售業的現狀

  縱觀過去,國內的醫藥零售行業呈現出連鎖藥店圈地、平價藥店突起和外資藥店挑戰三大特征。目前,醫藥零售企業存在以下問題:

  經營模式散亂,形成不了規模競爭力

  目前我國有醫藥零售企業16萬多家,其中大的連鎖店就有300家左右,但每個零售企業擁有的門店數量不多,與發達國家幾千家門店比起來小得多。從全球范圍來看,醫藥零售市場的集中度越來越高。目前國內醫藥行業在生產環節積累了一定的國際化競爭經驗,但在流通領域卻面臨強有力的挑戰。

  進入壁壘不高,加劇了市場競爭度

  自從國家放開藥品零售審批制度之后,“門檻”降低了,零售藥店就成為中小投資者趨之若騖的投資熱點,行業內外的資本對醫藥零售業的潛在市場的容量有著過分高估,以及對潛在市場變現速度的有著過于樂觀的期望,于是在醫藥零售業進入壁壘不高的環境下,過度地對城鎮醫藥零售業進行低水平、大規模地開發,有限的市場份額與過多的零售企業形成沖突。一時間,各種商號、各種店式的藥房遍地開花,各大中心城市醫藥零售資源過度飽和的狀況比比皆是。

  惡性價格競爭嚴重,零售行業利潤受創

  藥店數量多,并不意味著需求增加。目前我國醫藥零售企業在營銷手段上尚不成熟,藥店數量多,勢必導致價格的無序競爭。為了吸引顧客,不少藥店只好利用降價來進行惡性競爭。一批“平價藥店”的出現,給本來競爭激烈的藥品零售業雪上加霜。平價藥店是一個含糊的概念。老百姓不知道究竟什么是“平價”,只知道便宜,所以,就出現了“平價藥店”熙熙攘攘,其它藥店冷冷清清的反常現象。沒有顧客,就沒有銷售額,虧損在所難免。單純追求“薄利多銷”,只能說明銷售額的增大利潤的下降。

  當前醫藥零售業的惡性降價,能否造成“多米諾骨牌效應”,將直接影響未來整個行業利潤水平高低,影響未來零售業態的格局和模式,這種影響程度目前仍然難以估算。

  連鎖藥店管理水平較低,有名無實現象突出

  管理滯后也是影響我國零售藥業發展的原因。時下,很多行業、企業以資本或品牌優勢大開藥店,先行建起銷售終端,這固然有助于與即將全面進入的境外醫藥零售巨頭相對抗,但由于藥店的“附加條件”比較多,決定了其成本必然居高不下。另外,作為醫藥零售業重要環節的物流業也沒有真正“上路”,物流業的不暢通,增大了經營的成本。如果沒有較高的管理水平,經濟效益如同水中望月、鏡中觀花。

  所謂“連鎖”=“連接(聯盟)”+“鎖定”。“連”是外在的,“鎖”才是其精髓,“連”而不“鎖”,只是形似而已。目前,大多數企業的管理還是粗放型的。一部分企業還沒有建立計算機管理系統信息,總部與分店之間的信息溝通不及時,沒有構筑起統一經營、統一管理、統一服務、統一核算和統一形象的連鎖品牌體系,還不能稱為真正意義上的連鎖。

  醫藥分業不到位,藥店面臨不公平競爭

  造成藥店虧損的一個重要原因是醫藥不分家。表面上看,市場已經放開,實際上根本沒有放開。國家雖然已經明確要求醫藥分家,像發達國家那樣,醫生只開藥方,不許賣藥(只允許有10%至15%的藥品用于住院病人),患者持醫生的處方到藥店買藥。但我國現在的情形是,醫院既看病又賣藥,賣藥的收入占醫院總收入的80%至85%。醫藥不分業,使醫院一直扮演著壟斷的角色。這樣,對于十幾萬家醫藥零售店來說,銷售份額微乎其微,只有15%左右,虧損是一種必然。

  對醫藥零售業發展的幾點建議

  要改變當前醫藥零售企業處于寒流的局面,筆者認為以下幾點是關鍵:

  醫藥零售企業應向大型化、規模化、連鎖化的方向發展

  醫藥零售業面向普通消費者,必須考慮遵循零售商業的運作規律,即在經營業態上形成規范的連鎖“大賣場”,我國醫藥零售企業“多、小、散、亂”的狀況嚴重,未來的趨勢只有通過行業的快速整合,將規模較小的獨立藥店逐漸淘汰出局,讓少數幾家全國性的連鎖藥店占據較大的市場份額,才能提高行業素質,應對外資的進入。連鎖經營是藥品零售業發展的一大趨勢,連鎖的根本目的在于降低采購成本,提高企業的綜合價格競爭優勢。從這一點來說,現代藥品零售商能否具有足夠的網絡資源,從而增強其在價格談判席上的影響力,成為打造企業核心競爭力的“第一要素”。為此,各級地方政府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打破地方保護,支持我國連鎖藥業的發展。各連鎖企業在做大規模的同時,也要嚴格準入條件,吸收那些管理模式先進、有成熟管理經驗的企業加盟,并維護好已經構筑起來的營銷網絡。再者,國內醫藥零售業正在加速分化,傳統的藥品零售企業正面臨無法逃避的變化。但從與海外藥品零售巨頭的抗衡的角度來看,這種變革是遠遠不夠的,應該進一步加大醫藥零售業的優勢整合,讓大型企業集團各有專攻,避免同質化競爭的'延續,樹立市場分層意識。

  優化競爭環境,建立完善的藥品零售市場

  首先,政府應加強藥品經營許可工作的監督管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的《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已于20xx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辦法》規定了開辦藥品零售企業應具有的條件。這些法規的實施嚴格了準入條件,對維護行業競爭秩序意義重大,各級地方政府應嚴肅對待,認真執行,而不是流于形式。

  再者,加快醫改和醫藥分業的步伐,將醫藥零售業的市場從“潛在”的狀態推向現實狀態。長期以來,城鎮醫藥市場基本超過85%的比重在于醫藥一體化的各大小醫療單位中賣出,藥店所占有的比例極低。因此我們可以說,醫藥零售業只是城鎮公費醫療用藥和勞保醫療用藥的一種補充,是藥品消費市場的一個配角。醫保改革使醫藥零售業增加新的市場機會,這是市場變現的具體例子。但是,目前推行醫保的城市都反映有共性的特點,就是持卡人憑處方到定點藥店購藥的機會很小,數量很少,醫院普遍控制處方外流,這種現象更引人注目到千呼萬喚的醫藥分業改革這塊堅冰上。所以,醫藥零售業要獲得更為公平的競爭環境,或者說醫藥零售市場真正能形成,需于醫改和醫藥分業完全推開之后。

  多管齊下,打造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加強信息化管理 針對上述醫藥連鎖零售企業的管理特點,醫藥連鎖零售行業的信息化管理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藥品信息統一管理。醫藥藥品種類繁多,進行統一管理可防止編碼混亂;藥品和化學制劑作為一種特殊的藥品,進行統一管理可在銷售時對特殊藥品進行控制;藥品對批號和有效期的要求相當高,進行統一管理,管理者可及時了解哪一種批次號的藥品是否超過有效期,給企業挽回許多不必要的損失。

  價格信息統一管理。價格信息統一管理可使企業對各個零售店的利潤率進行控制,防止造成地區性價格差異,還可防止出現零售店追求高銷售額不顧及利潤的情況。

  進銷存相關數據進行網絡信息集成。采購配送信息統一,使企業可以實現采購統一配送,降低了采配成本;銷售數據的集成可使企業及時了解各零售店的經營狀況,進行相關的銷售分析,為企業的經營決策提供有力的保障。

  統一財務核算。連鎖零售的財務管理基本上都是采用統一財務核算,因為各零售店基本上都是非獨立核算單位,所以零售店的財務都是由企業總部進行統一管理。

  符合醫藥連鎖零售企業管理特點的信息管理系統必須具備以下功能:基礎數據設置、藥品價格管理、訂貨計劃管理、零售店訂退貨管理、零售店庫存管理、VIP客戶管理、零售管理、零售店銷售分析、零售店數據傳輸和交換。

  管理信息化將為醫藥連鎖零售企業面對入世所帶來的挑戰提供有力幫助。醫藥連鎖零售企業實施管理信息化后在工作環節方面,減少了以前手工整理、復核、匯總單據的繁瑣環節,工作效率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一筆業務的完成時間將縮短,人工成本也隨之降低。

  引進GPP,全面提升藥房經營服務水平 GPP是《優良藥房工作規范》的英文縮寫。與目前國家強制執行的GSP(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不同的是,GSP是國家對藥品經營企業的硬性規范,而GPP則是一種行業自律規范,是在GSP的基礎上建立的一個競爭平臺,是全面提升藥房經營服務水平的軟件。

  GPP作為行業自律規范,對藥店主要有四點要求:藥店的藥學技術人員在任何情況下首先關注的是患者的健康;藥房所有活動的核心是將合適、合格的藥品和健康的產品提供給合適的客戶,并為患者提供適當的建議,監督藥品使用的效果;將合理和經濟地指導大眾使用藥品作為藥師的一項重要職責;藥房應該提供優質的、明確的、多樣化的服務。

  制定GPP,是適應我國深化醫療保險制度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建立藥品分類管理制度形勢的需要,能滿足廣大群眾自我保健、自我藥療觀念日益增強的要求,它將充分發揮社會藥房在醫療保健體系中的作用。

  內外并重,培育品牌價值 品牌價值包括品牌外延和品牌內涵兩個層面的內容。品牌外延,是指消費者對于該品牌的認知度;而品牌內涵,則表現為消費者對該品牌的綜合滿意度。品牌價值將會受到該品牌的產品質量、售后服務、價格、促銷、廣告等多種因素的影響。一個企業如果要創造最佳的品牌價值,需要實現兩者的和諧統一,一方面通過品牌內涵的提升拉動品牌外延的增加,另一方面我們也要發揮品牌外延對于品牌內涵的促進作用。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23

  一、為保證連鎖門店質量管理體系正常運行,保證各項質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貫徹執行,公司與連鎖門店共同定期對門店藥品質量管理體系工作進行考核。

  二、連鎖門店應認真學習掌握公司制定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質量管理程序規范操作要求,強化質量管理各項日常記錄。確保藥品質量安全。

  三、公司與門店每半年全面開展一次質量管理制度執行情況檢查考核工作。

  檢查考核主要內容即:

  1、門店硬件建設狀況;

  2、以公司制度為標準,檢查考核門店執行各項制度的記錄資料簿。

  四、在質量管理工作檢查考核中,公司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可行和有效的改進措施,門店應認真落實,改進落實情況應做好記錄。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24

  1、營業大廳內保持整潔,無有害氣體和污水等嚴重污染;

  2、墻壁、頂棚、地面光潔平整,堅固。

  3、地面無積水、無垃圾、無塵土。每天隨時進行清掃,保持干凈整潔。

  4、營業大廳墻壁應平整、光滑、不起尖、不脫落、不對藥品造成污染。

  5、營業大廳內門窗應關閉緊密、堅固耐用,并防止雨水浸入,同時要符合防火安全的需要。

  6、滅火器材、消防栓等要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和維修。平時不能挪做它用。

  7、營業大廳內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各種電器要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養,以免出現跑電漏電現象。

  8、藥店設兼職安全員負責安全工作。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25

  一、計算機系統指定專人管理,任何人不得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

  二、被指定的系統管理人員,并由其依據崗位的質量工作職責,授予相關人員的系統操作權限并設置密碼,任何人不得越權、越崗操作。

  三、業務相應人員把擬購藥品的廠商、藥品資質交質管部審核,經審核符合規定由質管部相關人員系統錄入供貨商、藥品基礎信息;

  四、業務人員應當依據系統數據庫生成采購訂單,拒絕出現超出經營方式或經營范圍訂單生成,采購訂單確認后,系統自動生成采購計劃。

  五、藥品到貨時,驗收人員依據系統生成的采購計劃,對照實物確認相關信息后,方可進行收貨,系統錄入批號、數量等相關信息后系統打印“驗收入庫單”。

  六、驗收人員按規定進行藥品質量驗收,對照藥品實物在系統采購記錄的基礎上再系統核對藥品的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到貨數量等內容并系統確認后,生成藥品驗收記錄。

  七、系統按照藥品的管理類別及儲存特性,并依據質量管理基礎數據和養護制度,對在架藥品按期自動生成養護工作計劃,養護人員依據養護計劃對藥品進行有序、合理的養護。

  八、系統根據對庫存藥品有效期的設定自動進行跟蹤和控制,由養護員依據系統的提示制作近效期藥品催銷表。

  九、銷售藥品時,系統依據質量管理基礎數據及庫存記錄打印銷售小票,生成銷售記錄,系統拒絕無質量管理基礎數據或無有效庫存數據支持的任何銷售。

  十、系統不支持對原始銷售數據的任何更改。

  十一、采購退回藥品,由業務人員填寫《采購退回通知單》,經質量部門負責人、財務部審核同意,簽字。系統確認采購退回通知單。

  十二、系統對經營過程中發現的質量有疑問的藥品進行控制。

  十三、各崗位發現質量有疑問藥品,應當及時通知質量管理人員,質量管理人員及時鎖定藥品,進行質量查詢,經查詢如不屬于質量問題的解除鎖定,屬于不合格藥品的系統生成不合格記錄;

  十四、系統對質量不合格藥品的處理過程、處理結果進行記錄,并跟蹤處理結果。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26

  一、人力資源

  店員要求:可以沒有專業知識,但必須開朗、善于鉆研、愿意學習,有上進心,有親和力。

  簽合同:要想辭職必須提前三個月寫書面的辭職報告,原因是招新人,工作交接。

  二、考勤制度

  不能遲到早退。遲到10分鐘內扣10元。遲到1小時以內扣20元。遲到1小時以上或不打招呼,擅自休息的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罰100元。

  病假提前打電話。

  事假要提前兩天請假。

  三、排班制度

  銷售排班:一天8小時班。如果是兩班倒,按班次算提成。銷售員分別計業績,分別計算提成。店長等管理崗位,按全店的業績算提成。

  四、店長的職責

  1、人員考勤,調配,親自頂班。

  2、每天檢查缺貨情況。也可分配給店員分別檢查缺貨情況。尤其是前100種的品牌和前100種的優質品種。

  3、定期檢查衛生。

  4、每天必須寫一個成功的銷售案例。家一起探討分享。可以寫很成功的例子,也可以寫個很不成功的例子,比較分析,以找出自身的優缺點。

  5、定期考試。一個月一次。考藥物功能知識,用法用量,通俗名稱。

  6、親自辦會員卡。詳細記錄會員信息。每個月可以設幾天為本店會員日,持卡會有優惠品種,打折。

  7、定期做活動。活動策劃。做為主要負責人,可以找老板商量,找店員討論。活動所用的`促銷品、彩頁都有親自做。

  8、助員工提高業務水平。

  9、采購權。

  10、每月月初,要把近效期、6個月之內的藥瀑銷,處理掉。3個月之內的近效期藥品必須下架,誰負責的柜臺的損失誰負責。

  11、負責每個季度的銷售目標的完成。

  12、一般店長工資是店員1.5倍。提成按所有店員平均提成的1.2倍。但必須是完成銷售任務的前提下,家拿到所有提成。

  五、銷售目標制定和激勵制度

  1、每個月的'不一樣。年初就定好。可以根據以往的銷售情況。一般應該增長20%-30%。對應往年每月的銷售情況。

  2、完成銷售任務,就按百分比拿提成。完成任務,按業績與任務的比例算系數,重新計算提成。

  例如:

  完成任務100%時,各藥品提成可以拿到1000元。則發1000元提成。

  完成任務80%時,各藥品提成可以拿到1000元。則發1000x0.8=800元提成。

  完成任務120%時,各藥品提成可以拿到1000元。則發1000x1.2=1200元提成。

  六、培訓

  1、要求員工每天學習店內幾個品種的常用名、用法用量、功能主治、適用人群、不良應。每月要考試。可以提前指定本月要考試的藥品品類。

  2、聯系廠家培訓人員前來講課。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27

  一、駐店藥師審核處方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病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日期等是否填寫。

  2、文字是否清楚、正確、有無錯誤或筆誤。

  3、核對劑量是否有誤,如因病情需要超過常用劑量,醫師是否已在超劑量下簽字。

  4、有無配伍禁忌。

  5、醫師是否簽字。

  二、銷售特殊管理的藥品,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處方的《處方藥品登記簿》保存2年以上備查。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28

  一、店面形象管理

  1、門店招牌,店外標示,每月清洗一至二次。如有脫落,破損應立即重新粘貼或更換。

  2、門店各類證照,公告應整齊懸掛在醒目位置,框架大小要一致。

  3、門店雨天需在入口處放置塑料桶,方便顧客放雨傘,確保地面干爽,地面濕滑時應擺放防滑標識牌。

  4、門店賣場通道要保持通暢,不允許堆積任何物品。對于廢棄的紙箱、條碼紙、標價簽等必須隨時清理放于指定的地點,保持整潔的購物環境。

  5、門店要燈光柔和,亮度適中。

  6、門店促銷海報和告示牌等如脫落,破損應立即重新粘貼或更換,到期促銷海報和告示牌及時拆除,拆除后應徹底清理干凈。

  7、門店使用的各類設備,工具(包括清潔工具,如桶、抹布、清潔劑、拖把、掃把等),使用完后應立即放回指定位置。

  8、商品陳列以整體豐滿為原則,銷售商品后要及時補貨。

  9、商品、貨架要時刻保持整潔,不得放置生活用品。

  10、門店入口地面確保清潔,賣場沒有明顯垃圾。

  11、門店入口的玻璃櫥窗應保持清潔明亮,每周應清洗一次。

  12、門店垃圾簍每班必須清理一次,如裝滿應立即清理。

  13、門店天花板、地面、墻壁、貨架、空調、排氣扇、滅蚊燈等必須保持清潔明亮,不得出現衛生死角。

  14、門店周邊環境應保持整潔有序。

  二、服務規范管理

  (一)著裝儀容

  1、門店員工上班時間應按照規范著公司統一定做的制服,夏冬裝需全店統一。制服要求:干凈、平整、扣齊所有紐扣、衣領無汗跡,衣袖及褲腳不得翻卷、挽起。不得穿拖鞋。

  2、上班時間必須佩戴工作牌,工作牌應端正佩戴在胸部左側適當位置。

  3、頭發應修剪、梳理整齊,保持干凈。

  4、女員工須化淡妝,忌濃妝艷抹。男員工不能留胡須,面部清潔無油膩。

  (二)行為舉止

  1、站立姿勢:應精神飽滿站立服務。不能駝背、聳肩、插兜等,不能叉腰、交抱胸前,或放在背后。站立時不能斜靠在貨架或柜臺上,不得盤腿。書寫時,應在指定的地方或辦公室進行。

  2、不能在營業場所里搭肩、挽手、挽腰,需顧客避讓時應講“麻煩您!請讓一下。

  3、上班時間不得閑聊,不得哼歌曲、吹口哨。

  4、不在營業場所議論顧客及其他同事是非。

  5、注意自我控制,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與顧客、或同事發生爭吵。

  6、上班時間不能吃食物,不得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志,不得無故脫崗。

  7、不得在營業場所內大聲喧嘩、打鬧、嬉戲以及朝顧客打哈欠等不雅動作。

  (三)接待顧客

  1、親情服務標準接待用語:您好!;需要我幫忙嗎?;對不起,請稍等!;麻煩您,請讓一下!;隨時留意顧客的購物狀態,當顧客表現出對商品感興趣時,應及時上前詢問顧客需要什么幫助。

  2、當顧客需要什么幫助時,應面帶微笑向顧客打招呼,應使用標準用語“先生/小姐:您好,請問有什么可以幫忙嗎?”絕對不能置之不理。

  3、如果正忙于接待顧客,另有顧客需要服務時,應用和緩的語氣請其稍等,應說:“請稍等我馬上就來”,并盡快完善對前一位顧客的服務。

  4、遇到不會講普通話的顧客,而又聽不懂顧客的語言時,應微笑示意顧客稍等,并盡快請能聽的懂該語言的人員協助。

  5、堅持問病售藥流程:

  ①、問顧客需求是什么?(您要點什么?)

  ②、顧客如不能明確的說出藥物的,便問他現在的癥狀;(您哪里不舒服?)

  ③、問顧客的病史和以前做過的相關檢查;(您有病嗎?您檢查過沒有?)

  ④、問用藥史和過敏史;(您用過什么藥?對過敏嗎?)

  ⑤、介紹藥品的功效與特點等;(這藥有作用,是治療!)

  ⑥、介紹藥品的用法用量;(您知道怎么服用不?這藥是一天吃(用)x次,一次吃(用)x粒)

  ⑦、叮囑注意事項、生活禁忌、聯合用藥禁忌。

  ⑧、如顧客能明確說出自己需求的藥品或自己選購的藥品,我們也要堅持做到介紹第6、7項步驟,給顧客介紹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項。

  ⑨、在接待顧客時,不得讓顧客自己費力去取商品,應該是將顧客所需要的商品送到其手上。

  ⑩、在聽取顧客意見時,不得無故打斷顧客發言。對因服務意識不強造成顧客投訴的,要進行相應的處罰。

  6、不得以任何理由與顧客發生口角、爭吵等,若發現有顧客無理取鬧,要進行必要的緩沖,帶離營業場所,由主管人員妥善處理。

  停止營業后,如有顧客希望購藥,要繼續留崗,顧客在挑選商品時:

  1.有任何催促的言行,決不能說:“能不能快點,我們要下班了”此類的話,應象平常一樣耐心為顧客提供服務。

  2.盲目銷售商品,不得隨意夸大商品功效,要實事求是介紹商品。

  3.用手指引導方向、不得由于任何原因怠慢顧客、不得使用禁忌語、不得不理睬顧客、不得有不耐煩表情,必須熱情耐心地回答顧客提出的問題,盡可能的為顧客提供方便。

  三、門店日常管理

  1、員工不得將公司財物挪為私用,不得私自挪用各類贈品,不得隨意接受顧客、廠商私下贈送的各種財物等。

  2、整理店容店貌、藥品陳列、商品補充、柜臺收拾、備好零鈔、清潔衛生。

  3、檢查店內隱患,切斷電源,關好門窗、鎖好門鎖等。

  4、收銀員在工作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得帶親友進入收銀臺,非收銀人員不得私自進入收銀臺。

  5、提倡團隊精神,相互協作,不與顧客爭吵、頂撞,員工之間不得在營業場所相互爭吵、打架斗毆,詆毀他人產品,有事情及時上報店長。

  6、商品的陳列及維護每日由店長或主管進行檢查。

  7、未經門店管理人員的同意,門店員工不得私自操作后臺主機,嚴禁上網。

  8、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相應處罰參照公司規定。

  9、一個月內遲到、早退三次視為礦工一次。

  10、一次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的按礦工處理。

  11、調班、請假需店長批準。

  12、原則上不允許電話請假,除非緊急情況。請假在3天以內由店長批準,超過3天的由公司人事部批準。

  13、門店所有員工必須聽從店長或當值主管的工作安排,無故頂撞、拒不執行、不服從安排管理的從嚴處罰,直至開除。

  14、遵守公司及門店規章制度,服從各級主管人員的合理安排,不得敷衍了事。

  15、各級主管人員對員工應該親切指導。

  16、工作態度要積極,對公司下達的文件精神要執行

  17、同事之間要相互幫忙,相互尊重人格,協同合作。

  18、要求每月至少要召開1次會議,在會議上提出問題、解決問題,每次會議必須做好相關記錄,包括誰提出什么問題、誰解決什么問題等,以備門店督導檢查考核。

  19、各門店應該采取收支兩條線,即貨款和其他費用支出分開,以免造成帳務混亂、費用的支出應該憑收據進行,且不可以從貨款中扣撥。

  20、各連鎖店應該定期進行盤點核查,以確保帳貨相符,對于不相符的',需要提交書面報告說明,并采取相應措施。

  21、各門店應該積極預防出現過期商品。

  22、商品銷售價格,原則上按系統規定的零售價銷售,對于需要變價銷售的需各連鎖店的店長同意才可以、收款員不可以私自折扣銷售。

  四、門店人員管理

  (一)店長崗位

  1、認真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等有關藥品管理的方針政策,按GSP要求規范門店各項工作,對門店醫藥商品質量及服務工作質量負具體責任。

  2、切實貫徹執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對運營部下達的各項任務指標和銷售政策要傳達落實并嚴格執行。

  3、對門店貨物安全負有管理責任,每月組織門店的盤點工作,做到經營商品貨帳相符(盤點前先上報盤點計劃)。

  4、對門店現金管理負有相應責任,及時上繳貨款、每月與財務核對購、銷、存明細帳,做到帳貨相符。

  5、對門店請貨計劃,店長應該審核,有前瞻性和預見性的提出合理的要貨數量,對要貨數量不合理的并造成相關損失的要追究期相應責任。

  6、對相關票據,文件資料,要妥善保管保存包括進貨憑證等)。

  7、負責加強對效期商品的管理,切實落實公司各項對效期商品的銷售政策。

  8、對門店日常消耗品和必需品的領發以及其他費用的支出,需要建立相應的臺帳,附上明細和相關票據。

  9、負責安排店員排班,日常事務的分工管理,監督、指導、激勵門店員工以及安排相關培訓。

  10、負責協助駐店藥師做好藥品質量監督工作,督查效期商品,并對效期商品在營運部的指導下安排必要的促銷活動。

  11、負責確保門店零售藥品價格按物價部門下發的藥品價格執行,確保上柜商品明碼標價,價格標簽填寫齊全,及時有效的對門店商品價格進行自我監督工作。

  12、負責確認配送中心發送至門店以及門店對總部數據傳輸工作,保證數據準確性和及時性。

  13、負責貫徹執行規范服務,積極處理門店糾紛。

  14、負責組織門店相關人員會議工作,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對店員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及時上報運營部。

  15、對每月銷售情況進行必要的總結,對發現的問題要采取必要的應對措施,并以書面報告的形式上報營運部,以便制定更加合理的銷售政策。

  16、及時兌現相關銷售費用,積極融洽相互關系,維護團隊的穩定。

  17、積極調查周圍情況,及時上報相關信息,配合公司總部各項調整工作,這里主要指價格調整等。

  18、積極完成上級交代的其他工作。

  (二)見習店長崗位

  1認真執行《藥品管理法》等有關藥品管理的方針政策,按GSP要求規范門店各項工作。

  2、協助店長做好各項工作。

  3、當店長因事不在崗位時,要積極臨時承擔起店長職責。

  4、積極承擔店長授權的各項職責。

  5、積極完成上級交代的其他工作。

  (三)駐店藥師崗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藥品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藥房質量方針。

  2、自覺遵守門店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

  3、負責門店藥品的質量管理,按GSP要求做好相關記錄和管理。

  4、協助店長做好對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5、營業時間必須在崗,并佩帶標準的胸卡,不得擅離職守。

  6、指導、監督營業員做好藥品拆零銷售工作,并對拆零藥品及時進行登記。

  7、負責執行藥品分類管理工作,指導、檢查門店商品陳列符合GSP要求,監督、檢查是否按“先進先出,先產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則。

  8、嚴格執行處方審核工作,確保顧客用藥安全有效,負責對門店銷售的處方藥做好臺帳,負責對門店銷售的雙軌處方藥和含興奮劑成分的藥品進行登記。

  9、協助店員做好質量驗收工作。負責做好藥品的養護和效期的管理。

  10、負責收集對本公司經營的藥品發生的不良反應,應詳細記錄和調查處理,并每季度向總部質檢部門匯報。

  11、為顧客提供用藥咨詢服務,指導安全合理用藥,保證顧客用藥安全有效。

  12、在第一時間內正確處理質量查詢、質量投訴,并按規定及時做好相關記錄。

  13、日常工作接受店長的統一安排,與店長協作處理門店相關事務。

  14、中藥師應該負責相關的炮制工作。

  (四)營業員崗位

  1、認真執行《藥品管理法》及GSP相關規定,熟悉商品擺放和分類陳列。

  2、整理店容店貌,做好清潔,保持店內整潔、明亮。

  3、負責檢查店內各種隱患,協助店長積極做好各項預防工作。

  4、積極維護公司整體形象,端正服務態度,確保營業秩序的正常運轉。

  5、積極熱情的接待顧客,正確全面的向顧客介紹商品,準確介紹藥品的相關知識,確保用藥安全有效。

  6、交接班前清點藥品,整理貨柜。

  7、積極協助店長做好請貨計劃,優化品種結構。

  8、積極協助店長、駐店藥師做好相關工作。

  9、必須堅守崗位,不得無故串崗、離崗。

  10、對于門店的盤點和各項銷售活動,要予以積極配合和執行。

  11、鼓勵積極學習、進取。

  12、積極完成上級交代的其他工作。

  (五)收銀員崗位

  1、嚴格遵守收繳款制度,負責準確無誤地進行收繳款工作。

  2、負責前臺票據信息的正確錄入和門店銷售核算,保證數據處理正確并傳輸至門店后臺。

  3、在營業時間內必須做到人不離崗,絕對不可以在接待顧客時中途離崗,如確實需要離開,應報請店長同意并指定專人代替后方可。

  4、做好零鈔的調配工作,在收款時,做到唱收唱付。

  5、做好顧客退貨、退款處理工作,接待顧客要主動、熱情、耐心、周到等。

  6、嚴格現金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挪用或私自借用營業款。 7、交接班時必須做好票據移交和貨款交接,要求做好記錄并簽字。

  8、做好營業款的日清工作,并要求做到及時上繳營業款,帳款一致。

  9、負責收銀工作環境的衛生清潔,設備的維護和保養。

  10、遵守門店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11、積極完成店長及財務部門交代的其他工作。

  五、門店商品管理

  (一)商品請貨管理

  1、按規定的請貨時間及時進行上報請貨計劃。

  2、請貨計劃的上報應該由店長指定人員操作。

  3、請貨計劃的制定應該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合理的確定請貨數量。

  4、請貨計劃的制定應該要有前瞻性和預見性,如果因為請貨計劃的不當,造成退貨、商品積壓、滯銷或近效期等,由各個門店自行負責。

  5、門店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申請采購新品種,但要嚴格控制采購數量。

  (二)商品驗收管理

  1、所有商品依各個門店經營需要,由公司配送中心按門店請貨計劃配送。

  2、門店按配送單驗收,核對商品品名、規格、產地、批號、數量、單價等信息,一一核對,要求準確無誤,符合要求,方可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

  3、為了縮短驗收時間,不影響配送人員配送,一般要求當天確認數量,三天內確認商品質量。(如果確系質量原因必須退換貨,要填寫退貨單據,嚴格履行退貨手續)

  4、進口藥品必須有進口檢驗報告或進口通關單。

  5、門店店長或驗收人員,根據實際驗收情況,在電腦確認由配送中心傳遞的配送信息,針對實收、退回等不同情況做出相應處理,并進行確認。

  (三)商品陳列管理

  1、商品名稱正面朝外,每種商品必須有標價簽。

  2、商品擺放一律頂靠前排,售出及時推前補貨。

  3、店內人員都有責任檢查商品的效期,近效期的擺放在前。

  4、同一個品種不同效期的,擺放時要錯開一點距離。

  5、及時添補商品,盡量使貨架商品的擺放有飽滿感。

  6、及時整理顧客弄亂的商品,使其歸位。

  7、在店長或駐店藥師的指導下,根據銷售情況可適當調換部分商品的陳列。

  8、商品的陳列,原則上是對我們銷售有利的盡量擺放在顯眼或方便拿取的位置上。

  9、重點推廣品種要求擺放在最有利的位置上,而且要求擺放寬度不少于2排,有利于引起顧客的注意。

  10、陳列的商品要注意經常清掃灰塵,并要保持貨架整潔。

  11、商品的陳列要保持整齊、美觀。

  12、拆零商品由店長負責管理,對拆零品種也要分類存放。

  13、營業人員在拆零前應該先檢查拆零專柜是否還有此商品后再決定拆零,拆零后要及時做好拆零記錄。

  (四)商品存儲管理

  1、控制商品庫存,嚴防斷貨,特別對暢銷品種,在庫存不多時可以提前做好請貨計劃。

  2、對滯銷或3個月未動銷的商品,要定期匯報店長,由店長上報營運部。

  3、門店每個月盤點一次,以保證帳貨相符。

  4、人員調離必須進行盤點清算。

  5、門店允許有一定數量的損益,但比例要控制在千分之五以內,超出部分由門店人員自行承擔。

  (五)商品養護管理

  1、商品養護由駐店藥師負責。

  2、每天2次記錄溫度、濕度并簽字。

  3、采取必要的措施是商品的存儲符合相應的條件。

  4、每個月要做好必要的養護記錄。

  5、對近效期藥品及時向店長匯報,并填寫《近效期藥品催銷表》和上榜。

  6、在養護過程中,發現質量有可疑的要及時采取正確的措施,并及時向質管部上報。

  (六)商品退貨管理

  1、原則上不是商品質量問題,一般不給予辦理退貨。

  2、退換貨程序:門店通知營運部,營運部與采購部和儲運部溝通后回復門店,門店根據營運部的回復填寫相應的單據并交由營運部簽字,簽字的單據交到儲運部,儲運部根據單據辦理退換貨。

  3、對確實是運輸過程中造成的破損或影響銷售的,門店在貨物驗收后三天內向倉庫說明情況,并及時填寫《退換貨通知單》,同時注明原因,店長確認簽字。

  4、近效期商品不作退貨處理,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就地或調撥促銷銷售。

  5、失效期商品不作退貨處理,由門店清點統計登記,報總部審核作報損處理。

  6、對商品在門店銷售過程中產生的破損的,不給予辦理退貨,納入門店正常損益。

  7、對商品在門店銷售過程中產生的影響銷售的,不給予退換貨,由門店自行負責處理。

  8、無正當理由退貨的,不給予辦理退貨。

  (七)商品價格管理

  1、門店銷售價格,原則上按系統里規定的價格執行。

  2、門店可以根據周圍調查的實際情況對部分商品進行調價處理。

  3、門店可以根據商品的實際情況(主要指效期商品),對部分商品進行特價處理。

  4、門店所有調價、特價處理,必須先填寫調價單,報公司營運部備案,由營運部在2個工作日內給予調價。門店在沒有得到允許的情況下不得進行私自調價、特價處理。

  5、特價處理有一定時限性,一旦門店覺得沒必要再繼續實行特價,應該及時申請調價,由營運部在2個工作日內給予調價。

  6、門店調價、特價處理只針對所申請的單個門店。

  六、門店財務管理

  1、對于貴細物品、中草藥和中藥飲片的收款,采取雙方做帳制度,即發貨柜臺做好詳細銷售記錄(必須包含銷售金額),收款柜臺也同樣要做銷售金額記錄。每天清算,確保金額一致。

  2、對于拆零銷售,在銷售記錄上必須有拆零銷售人員的簽字,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收款員承擔。

  3、對于退貨,必須有退貨記錄,同時要求退貨記錄上必須有見證人簽字,否則一律視為私自退貨。(一旦發現私自退貨,對當事人從嚴處罰)

  4、收銀員崗位必須有收銀員在崗位,特殊情況,必須委托相關人員暫時代崗。

  5、收銀員交接班時,必須做好帳務交接手續,并填寫交接記錄同時簽字,以確認責任。

  6、收銀人員每天在停止營業后必須做好帳務清算工作并及時上繳貨款,同時在上繳記錄上有雙方簽字。

  7、在帳務交接和清算時,若有出入,則要追究相應責任人的責任。

  8、對于收款不入帳或所收現金大于貨帳的,要從嚴處罰。

  9、各個門店應該在第2天及時上繳前一天的貨款。

  10、門店要求每個月必須盤點1次。

  11、門店店長每個月必須在規定時間與公司財務部進行財務核算。

  七、門店費用管理

  1、鼓勵節約相關費用,對鋪張浪費的門店將進行通報批評。

  2、對日常的低消耗品和必需品必須填寫領用清單,并報財務部。

  3、對店堂、設備設施的維修和補充,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告,未經批準,一律不得購買。

  4、公共設施由店長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5、控制電話的打出,辦公電話嚴禁私用,一旦發現,從嚴處罰。

  6、節約用電用水,電費、水費實行實報實銷,但必須附注票據。

  7、門店所發生的每一筆支出,都需要由店長向總部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報銷,當月憑有效票據結算。

  八、人員變動管理

  1、連續3個月考核不合格的,給予辭退。

  2、無故礦工次數累計超過5天的,給予辭退。

  3、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給予辭退。

  4、員工主動要求離職的,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店長提交《員工離職申請表》,寫明正當理由和原因。

  5、店長批準后再報公司人事部審核,批準后開具《物品交接表》,到相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并簽字。

  6、公司給予辭退的員工,接到通知后到公司人事部領取《物品交接表》,到相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并簽字。

  7、財務部根據人事部審批簽字的《員工離職申請表》和《物品交接表》,方可結算剩余工資。

  九、質量檔案管理

  1、門店質量檔案管理由駐店藥師負責。

  2、門店質量檔案的工作由駐店藥師負責完成,包括處方處理、雙軌制的登記、進口檢驗報告管理、藥品質量查詢和投訴、藥品質量信息收集、藥品不良反應等。

  3、其他有關GSP的各項工作,如人員的培訓、體檢等。

  4、協助公司質管部做好其他質量管理工作

  十、門店考勤管理

  1、門店員工每個月正常休假4天。

  2、門店的排班由店長統一制定,確保門店正常營業。

  3、所有員工遲到、早退,每人次除了處罰2元外,還要納入考勤考核。

  4、對于事假,按缺勤處理。(每個月最多2天)

  5、對于病假,按出勤處理。(每個月最多1天)

  6、對于加班,按公司加班管理規定執行。

  7、門店店長每月25號將下個月的排班表傳到總部辦公室備案,每個月3號前將上個月的實際考勤表傳至總部辦公室核實核算。

  十一、門店安全管理

  1、門店安全是指門店貨物和現金的安全。

  2、門店店長對門店貨物安全負主要責任。

  3、門店其他人員對貨物安全負有相應的責任。

  4、門店店長對上繳的貨款安全負主要責任。

  5、門店收銀人員對營業款的安全負主要責任。

  6、門店其他人員有保護現金安全的義務。

  7、門店要求每個月必須盤點1次。

  十二、門店獎罰管理

  1、門店店長對門店人員的違反公司制度的行為可以做出相應的經濟處罰。

  2、經濟處罰數額不宜過大,一般只做象征性的處罰,以引起其重視。

  3、處罰的罰金全部納入門店管理資金,由店長負責管理。

  4、對于表現優秀的門店人員,店長可以給予適當獎勵,獎金來源門店管理資金。

  5、工作認真負責,業務嫻熟,服務優秀,收到顧客多次表揚者,給予表揚、獎勵或提升。

  6、積極發表意見,提出建議,關心公司發展,得到公司認可并起到明顯效果,公司給予重獎。

  7、公司門店督導在檢查過程中,對所有門店進行評比,對各項標準完成相對或非常突出的,將給予嘉獎并通報表揚。

  8、每月由各個門店的店長提名,總部考核,每個門店評選出一名優秀員工,給予通報表揚并進行適當獎勵。

  9、每半年對全體店員進行考評一次,考評優秀的員工將給予調薪獎勵。

  10、嚴格遵守公司制度,工作積極,自覺維護公司形象、利益,經常受到公司認可,年底通過考核,將給予頒發年度門店最佳員工獎勵,并通報表揚。

  11、店長對員工的考核必須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若發現不實考核,將對店長進行相應處罰。

  12、泄露公司或門店商業秘密的行為,將給予嚴厲處罰。

  十三、門店考核管理

  (一)日常考核

  1、店長負責相應門店的日常考核,考核參照各個崗位進行。

  2、店長的考核由門店督導負責。

  3、日常考核結果分優秀、優良、合格、一般和較差。分別對應相應的系數為1.3、1.1、0.8、0.6和0.4。

  4、考核的基準工資為二百,實際獲得的考核工資為基準工資乘以相應的系數。

  (二)業績考核

  1、店長的業績考核依據每個月的銷售額、利潤和毛利率。

  2、營業員的考核指定品種是指重點品種、獨家品種。

  3、所有重點品種、獨家品種參照營運部提供的目錄。

  4、營業員的業績考核參照數據為指定品種的銷售額。

  5、營業員的業績考核所得為指定品種的銷售額乘以相應的獎勵系數。

  6、獎勵系數對所有營業員按統一標準,但不同品種有不同的獎勵系數。

  7、獎勵系數由營運部制定,并及時以文件形式下發到各個門店。

  8、店長和營業員的業績考核由營運部負責。

  9、業績考核所得由財務部直接發放到個人。

  10、營業員自行保留指定品種的銷售小票,每個月自行統計相應品種的數量,并報送店長,店長根據上報情況進行初步核實統計。

  11、店長把初步核實統計結果以書面形式上傳至營運部,經再次核實后,將最后結果通知各個門店并報送財務部。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29

  藥品購進管理制度

  (1)為認真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產品質量法》、《計量法》、《合同法》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各項質量管理制度,嚴格把好藥品購進質量關,確保依法購進并保證藥品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2)采購員應經專業知識及有關藥品法律、法規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3)嚴格執行本企業“進貨質量管理程序”的規定,堅持“按需進貨,擇優采購、質量第一”的原則,確保藥品購進的合法性。

  ①在采購藥品時應選擇合格供貨方,對供貨方的法定資格、履約能力、質量信譽等進行調查和評價,并建立合格供貨方檔案;

  ②審核所購入藥品的合法性和質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經營藥品的質量檔案;

  ③對與本企業進行業務聯系的供貨單位銷售人員,進行合法資格的驗證,并做好記錄。

  (4)采購藥品應簽訂采購合同,明確質量條款。采購合同如果不是以書面形式確立的,購銷雙方應提前簽訂明確質量責任的質量保證協議。

  (5)購進藥品應開具合法票據,做到票、帳、物相符,票據和憑證應按規定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兩年。

  (6)購進藥品應按規定建立完整的購進記錄,購進記錄注明藥品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貨日期等項內容。

  (8)對首營企業應確認其合法資格,并做好記錄。購進首營品種應進行藥品質量審核,審核合格后方可購進。

  (9)購進進口藥品要有加俯貨單位質管部門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復印件。

  (10)采購員應及時了解藥品的庫存結構和營業銷售情況,合理制定藥品購進計劃,在保證滿足銷售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藥品因積壓、過期失效或滯銷造成的損失。

  (11)質量負責人應會同采購員按年度定期對進貨情況進行質量評審,不斷優化品種結構,提高藥品經營質量。

  藥品質量驗收管理制度

  (1)為確保購進藥品的質量,把好藥品的入庫質量關,根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藥品質量驗收應由質量驗收人員負責,質量驗收員應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并經崗位培訓和地市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考試合格,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3)驗收員應根據合法票據,對到貨藥品進行逐批驗收。

  (4)驗收藥品應在待驗區內進行,在劃定的時限內及時驗收。般藥品應在到貨后1個工作日內驗收完畢,需冷藏藥品應在到貨后1小時內驗收完畢。

  (5)貴重藥品應由雙人進行驗收。

  (6)驗收時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藥品的包裝、標簽、說明書以及有關證明文件進行逐一檢查:

  ①藥品包裝的標簽和所附說明書上應有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有藥品的通用名稱、規格、批準文號、產品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等。標簽或說明書上還應有藥品的成份、適應癥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應、注意事項以及貯藏條件等;

  ②驗收整件藥品包裝中應有產品合格證;

  ③驗收外用藥品,其包裝的標簽或說明書上要有規定的標識和警示說明。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按分類管理要求,標簽、說明書有相應的警示語或忠告語:非處方藥的包裝有國家規定的專有標識;

  ④驗收中藥飲片應有包裝,并附有質量合格的標志。每件包裝上,中藥飲片應標明汽、生產企業、生產日期等內容,實施批準文號管理的中藥飲片還應注明藥品批準文號;

  ⑤驗收進口藥品,其內外包裝的標簽應以中文注明藥品的名稱、主要成分以及注冊證號,其最小銷售單元應有中文說明書。進口藥品應憑《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及《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驗收;進口預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應有《生物制品進口批件》復印件;進口藥材應有《進口藥材批件》復印件;

  ⑥驗收首營品種,應有與首批到貨藥品同批號的藥品出廠檢驗報告書。

  (7)驗收藥品應按規定進行抽樣檢查,驗收抽取的樣品應具有代表性。對驗收抽取的整件藥品,驗收完成后應加貼明顯的驗收抽樣標記,進行復原封箱。

  (8)驗收藥品時應檢查有效期,一般情況下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藥品不得入庫。

  (9)對驗收不合格的藥品,應填寫藥品拒收報告單,報質量負責人審核處理。

  (10)應做好“藥品質量驗收記錄”,記錄內容包括供貨單位、數量、到貨日期、汽、劑型、規格、批準文號、批號、生產廠商、有效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員等項目。驗收記錄應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11)驗收合格的藥品,驗收員應在藥品購進驗收記錄單上簽字或蓋章,并注明驗收結論。倉庫保管員憑驗收員簽字或蓋章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單辦理入庫手續,對貨單不符、質量異常、包裝不牢固或破損、標志模糊或有其他問題的藥品,應予拒收并報質量負責人。

  藥脾存管理制度

  (1)為保證對藥品倉庫實行科學、規范的管理,正確、合理地儲存,保證藥脾存質量,根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節約、高效的原則,正確選擇倉位,合理使用倉容。

  (3)應按照經營規模的需要,配備符合規定要求的。底墊、貨架等儲存設施,配必要的庫房溫濕度監測和調控設施;

  (4)應設溫濕度條件適宜的恒溫庫。陰涼庫溫度≤20℃,冷庫(指冰箱)溫度在210℃之間,各庫房相對濕度應控制在45%75%之間。根據藥脾存條件要求,應將藥品分別存放于常溫庫,陰涼庫,冷庫。對有特殊溫濕度儲存條件要求的藥品,應設定相應的庫房溫濕度條件,保證藥品的儲存質量。

  (5)按照藥品性能,對藥品應實行分區、分類儲存管理。具體要求:藥品與非藥品、內服藥與外用藥應分開存放。

  (6)庫存藥品應按藥品批號及效期遠近依序集中碼放,不同批號藥品不得混垛。

  (7)根據季節、氣候變化,做好庫房溫濕度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時各一次觀測并記錄“庫房溫濕度記錄表”,并根據庫房條件及時調節溫濕度,確保藥脾存安全。

  (8)藥奇放應實行色標管理。待驗區、退貨區黃色:合格品區綠色;不合格品區。

  (9)對不合格藥品實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藥品應單存放,并有明顯標志。

  (10)實行藥品的效期儲存管理,對效期不足6個月的`藥品應按月進行催銷。

  (11)儲存中發現有質量問題的藥品,應立即將營業場所陳列和庫存的藥品集中控制并停售,報質量負責人。

  (12)保持庫內環境、貨架的清潔衛生,定期進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塵、防污染、防潮、防鼠、防蟲、防霉變等工作。

  藥品養護管理制度

  (1)為規范藥品倉儲養護管理,確保儲存藥品質量,根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和健全藥品養護組織,配備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養護人員,養護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經崗位培訓和地市級(含)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考試合格,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3)堅持以預防為主、消除隱患的原則,開展在庫藥品養護工作,防止藥品變質失效,確保儲存藥品質量的安全、有效。

  (4)質量負責人負責對養護工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包括審核藥品養護工作計劃、處理藥品養護過程中的質量問題、監督考核藥品養護的工作情況等。

  (5)養護人員應配合倉管人員做好庫房溫濕度監測和調控工作,根據庫房溫濕度狀況,采取相應的措施并做好記錄。每日上午89時、下午34時各記錄一次庫內溫濕度。

  (6)根據庫存藥品流轉情況,按季度進行藥品質量的養護檢查,并做好養護記錄,養護記錄應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7)對中藥飲片按其特性,采取干燥方法進行養護。

  (8)對效期不足6個月的近效期藥品,應按月填報“近效期藥七銷表”。

  (9)建立倉儲設施設備的管理臺帳及檔案,對各類養護設施設備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并做好記錄,記錄保存二年。

  (10)對養護中發現有質量問題的藥品,應暫停銷售,及時通知質量負責人進行復查處理。

  (11)定期匯總、分析養護工作信息,并上報質量負責人。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30

  一、為加強藥品銷售環節的質量管理,嚴禁銷售假藥劣藥和質量不合格藥品,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凡從事藥品零售工作營業員,上崗前必須經過業務培訓,考核合格,同時取得健康證明后方能上崗工作。

  三、認真執行國家的價格政策,做到藥品標價簽,標示齊全,填寫準確、規范。

  四、藥品陳列應清潔美觀,擺放做到藥品與非藥品分開,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藥品要按用途或劑型陳列。

  五、營業員根據顧客所購藥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價格核對無誤后,將藥品交與顧客。必要時,能為消費者提供藥咨詢和指導

  六、銷售藥品必須以藥品的使用說明書為依據,正確介紹藥品的適應癥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及注意事項等,指導顧客合理用藥,不得虛假夸大藥品的療效和治療范圍,誤導顧客;

  七、處方藥必須由藥師依據醫生開具的處方調配、銷售,不得采用開架自選的方式銷售;在營業時間內,應有藥師在崗,并佩戴標明姓名、藥師等內容的胸卡。非處方藥可不憑處方出售,但如顧客要求,藥師應負責對藥品的購買和使用進行指導;

  八、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銷售等方式銷售藥品;

  九、嚴格執行對處方的審核、調配、復核和保存的管理規定,確保銷售的正確性和準確性;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31

  一、處方藥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助理執業醫師)處方方可購買。

  二、駐店藥師對處方進行審核,依據處方正確調配,發貨人和駐店醫師在處方上簽字。

  三、處方藥不得擅自更改和代用。

  四、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銷售,必要時須經醫師對處方更正或重新簽字后,方可調配、銷售。新晨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32

  為強化基本醫療保險用藥,加強診療和服務設施等醫療服務項目及費用支出管理。定點藥店要嚴格執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規定和定點醫療機構的基本醫療保險用藥,提高目錄內藥品的備藥率,使藥品使用率達到要求。定點零售藥店要做好以下幾點:

  1、外配處方,(或醫療保險專用處方)必須由定點醫療機構的醫師開具,定點零售藥店要嚴格按照審方、配方、復核的程序進行配藥,處方最終要有定點零售藥店執業醫師或從業藥師審核簽字,并保留兩年以備核查。外配處方和非處方購藥要分別管理,單獨建帳。

  嚴禁使用IC卡,或個人帳戶購買《自治區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范圍以外的藥品。

  2、定點零售藥店對使用IC卡或個人賬戶購藥者,必須認真填寫購票據,票據填寫要完整清晰,規范。回執存根聯保存兩年以上。

  3、對持基本醫療保險卡(或證)與持現金購賣同一品規的醫保藥品應執行同一藥品零售價,不得對參保人施行價格歧視。

  4、定點零售藥店要定期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反饋基本醫療保險藥品供應機構,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及藥品的價格信息,對新上柜的基本醫療保險藥物要做到及時反饋,共同維護醫保藥品數據庫。

  5、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嚴格按照本實施細則及服務協議中的有關規定,按時審核結算費用,對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費用,有權拒付。

  6、對違反服務協議規定的定點零售藥店,由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視情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通報批評或直至取消定點資格。

  7、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取消定點資格的零售藥店,兩年內不得進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

  8、定點零售藥店的資格申請書,資格證書,標牌由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監制。

藥店管理制度集錦 篇33

  一、駐店藥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忠于職守。

  二、駐店藥師必須了解本店處方藥,非處方藥使用過程中的有關知識。

  三、駐店藥師必須對處方進行審核簽字。

  四、駐店藥師依據處方正確調配,對有問題的處方不能擅自更改,應憑醫師更正重新簽字,方可調配銷售。

  五、對消費者購買的藥品,駐店藥師應提供用藥指導或提出治療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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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力資源店員要求:可以沒有專業知識,但必須開朗、善于鉆研、愿意學習,有上進心,有親和力。簽合同:要想辭職必須提前三個月寫書面的辭職報告,原因是招新人,工作交接。二、考勤制度不能遲到早退。遲到10分鐘內扣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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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為加強定點零售藥店的管理,規范定點零售藥店的服務,保障參保人員用藥安全,根據國家、省、市政府及社會勞動保障部門頒布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各項配套政策規定和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制度。...

  • 藥店管理制度(精選27篇)

    (一)實行全面預算管理。“全面預算”就是對企業的一切經營活動全部納入預算管理范圍。具體的做法是在每年的粘末對當年的財務預算執行情況作全面地分析,在此基礎上,超市總總部會同有關部門和門店對下一年的企業目標進行研究,然后根據...

  • 藥店的管理制度(精選8篇)

    1、為加強定點零售藥店的管理,規范定點零售藥店的服務,保障參保人員用藥安全,根據國家、省、市政府及社會勞動保障部門頒布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各項配套政策規定和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制度。...

  • 藥店的規章制度(精選9篇)

    (1)為規范藥品倉儲養護管理,確保儲存藥品質量,根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特制定本制度。(2)建立和健全藥品養護組織,配備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養護人員,養護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經崗位培訓和地市級(含)以...

  • 藥店管理制度(精選29篇)

    為了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藥店的經營管理工作,規范經營行為,更好的為全市參保人員提供優質完善的服務,我藥房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保證藥品質量:1、大藥房所經營的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藥品質量標準,不銷售假劣藥品。...

  • 藥店管理制度集合(通用25篇)

    一、某某藥店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醫療保險管理工作,明確一名專職人員具體負責醫療保險各項管理和協調工作。建立由醫保管理負責人、藥師、計算機信息員等人員組成的管理網絡小組,負責對所屬的藥品安全、配藥行為、處方藥管理、合理收費、...

  • 藥店各類規章制度(精選3篇)

    (一)藥品質量的好壞,藥品零售服務工作的優劣,關系著千家萬戶,與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息息相關。為給消費者提供放心的藥品、優質的服務,根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 藥店管理制度十三篇

    一、藥店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醫療保險管理工作,明確一名專職人員具體負責醫療保險各項管理和協調工作。建立由醫保管理負責人、藥師、計算機信息員等人員組成的管理網絡小組,負責對所屬的藥品安全、配藥行為、處方藥管理、合理收費、優質...

  • 藥店管理制度十篇

    為了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藥店的經營管理工作,規范經營行為,更好的為全市參保人員提供優質完善的服務,我藥房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保證藥品質量:1、大藥房所經營的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藥品質量標準,不銷售假劣藥品。...

  • 藥店的規章制度十二篇

    一、上班提前5分鐘到位,休息需要提前一天通知,經藥店負責人同意調配后方好決定,非特別情況才能請假。員工詳細上班時間由負責人另有安排。二、見到顧客要問好,保持微笑狀態,聲音要清晰、爽朗、多問多關心顧客,引導式銷售。...

  • 藥店管理制度集合(精選23篇)

    一、某某藥店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醫療保險管理工作,明確一名專職人員具體負責醫療保險各項管理和協調工作。建立由醫保管理負責人、藥師、計算機信息員等人員組成的管理網絡小組,負責對所屬的藥品安全、配藥行為、處方藥管理、合理收費、...

  • 藥店管理制度優秀(通用24篇)

    一、崗位描述1、直接下級:店長助理、住店藥師、醫師、營業員2、基本職能:負責本門店的計劃采購、經營管理、一切日常事務的管理,并承擔一切由此產生的一切直接或間接的工作責任與經濟損失。...

  •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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