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施工現場管理制度(通用3篇)
裝修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全體工程人員根據各自的崗位職責,嚴格建立質量,工期、成本、安全、配合等工程管理概念,以高度負責的工作態度對整個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管理、控制和把握,順利完成本職工作任務。
第二條:工程已正式開工,項目經理和專業工程師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技術及安全交底,進行必要的安全及防火教育,使每一位施工人員對各項制度能夠隨時體會,嚴格自律。
第三條:進入施工工地的所有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嚴禁穿拖鞋及高跟鞋,嚴禁從高空拋扔東西,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第四條:現場安全負責人每天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每天下班后須對現場進行仔細巡視,在用電、工具、設備、材料等現場均無問題的情況下方可離開現場。解決不了的,即可報告工地現場負責人,不得有誤。
第五條:電工、焊工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要嚴格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擅自使用有關設備或作特殊工種的作業。
第六條: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并將“嚴禁吸煙”等字樣貼于施工現場的明顯地方。電焊等明火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范進行施工作業,做到持證上崗,并經施工管理人員檢查確認后方可開始施工。凡違章吸煙或動用明火者,將從嚴、從重處罰。
第七條: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保管工作,每一區域須配置消防滅火器材,并規定兼職的消防責任人。發生意外情況須立即采取措施,隨時報告主管人員以便及時消滅隱患。正常情況下,任何人不得隨意挪動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八條: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稀釋劑等)使用后必須及時歸庫或收回到指定地點,做好密封處理,由管理人員檢查無事故隱患后方可存放。
第九條:任何人不得在室內使用電爐子,不得亂拉電線。嚴禁人為破壞室內暖氣、線盒等電器設備。
第十條:電工作業須嚴格持證上崗,非電工人員嚴禁操作電工作業的工作。所有電動工具均須接有漏電保護器,防止施工人員觸電,并定期檢查漏電開關的靈敏性。所有手持電動工具均采取可靠接地措施。
第十一條:施工現場須保持清潔有序。材料、工具均應妥善管理,每天收工后必須清理現場,無關人員嚴禁在工地逗留或留宿。工地使用工具、材料未經主管同意并辦理手續一律不得帶出現場。所有工程人員應嚴守現場進出通道并嚴格執行有關安全規定。
第十二條:施工人員之間如有矛盾須及時向上級匯報,嚴禁打架斗毆事件發生,違者將受到嚴厲處理。
第十三條:施工現場須做到文明施工,嚴禁在現場大小便,否則一律處以200元罰款并予以辭退。
第十四條: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注意成品保護,嚴禁在樓內墻上面亂寫亂畫,天天要保持墻面、地面的清潔,及時封閉窗口及通道,防止室內成品受損。因個人原因造成成品之損壞,除進行通報批評外,還要處以損失額兩倍的罰款。
第十五條:施工中嚴格控制材料的數量與品質,對材料進行定量控制,并進行整體工程綜合管理,制定合理的材料用量計劃。
第十六條:制定合理的材料進場計劃,明確材料需要的.品種、型號、數量、品質及進場時間,以便材料部計劃安排。
第十七條:現場材料堆放整齊,做到垃圾成堆,沙子成方。
第十八條:施工用的機具、設備專門庫房,指定專人負責,工人領用工具、設備等須經工程主管批準,由領用人簽字登記,每日下班后將工具交回庫房。
第十九條:工具管理人員每日對發出及收回的工具進行清點、核對,發現損壞或短缺要及時向主管匯報。
第二十條:工具使用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使用辦法,因使用不當造成工具之損壞或遺失須照價賠償。
第二十一條:工具管理人員須對所管設備、工具進行定期檢查、維修,發現隱患及時匯報或處理,嚴禁帶病使用,工具管理應登記造冊,并分類放置。
第二十二條:施工管理人員應把工程質量放在首位,并將質量第一的觀念貫徹于每個具體作業人員。對各道工序要嚴格把關,質量不合格者嚴禁進入下道工序,必須做到對質量嚴格把控。
第二十三條:現場管理人員值班時間要堅守崗位,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二十四條:每日收工后要召開施工會議,總結當日工程情況,并對次日的施工進行安排。對工程進度、質量、工期、材料、安全等重大問題進行協調解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本《條列》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上海京匯美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xx-6-15
裝修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篇2
為提升本項目以及各參與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各施工單位)的整體形象,保證項目運行的高效性、嚴密性和條理性,確保本項目能保質期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參與單位嚴格執行。
1、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規范、條例,遵守建設單位的現場管理規定。建設單位將不定期邀請有關部門按《成都市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檢查評定標準》等要求進行檢查,達不到文明工地標準的,建設單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設置“五圖一牌”,標牌的內容及形式必須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3、施工現場應有恰當的標語和安全警戒標志。標語標牌由施工單位擬定,交甲方現場代表審定批準后付諸實施,切勿亂寫亂畫以及隨意張貼懸掛。
4、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各施工單位制定相應的門崗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必須佩戴證明身份的證卡進出,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證卡由施工單位擬定內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審定批準后實施。
5、本工程施工場地,以該項目總平面紅線范圍內及臨時租用地作為施工場地,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須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內布置臨設,并將總平面布置圖交由甲方審定批準后,方能付諸實施。
6、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屬臨街和居民居住區在建工程的,應當設置封閉式圍護設施作業,工地周邊50米、出入口100米內無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邊整潔。
7、施工現場應確保進出道路通暢、平整、堅實,有回旋余地,施工現場應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統處于正常的使用狀態。
8、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合理布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機具設備,減少二次倒運與搬遷,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建筑物內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樓梯踏步、休息平臺、陽臺處等懸挑結構上不得堆放料具和雜物。在施工作業面,工人操作應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
9、施工單位應重視和加強施工現場的衛生防病工作;職工食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規定的標準,并辦理《衛生許可證》;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先體檢、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發現傳染病人和疑似傳染病人,及時救治的同時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11、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內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方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防火”的原則。
12、在施工現場內必須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施工組織設計應有保衛措施方案,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遇有治安突發事件,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匯報,不得延誤和隱瞞。需要招用外來務工人員的`,必須立即按有關規定辦理《用工證》、《外來人員就業證》和暫住證。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施工區和生活區,嚴禁在建工程內安排人員住宿,做好宿舍的衛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凈,生活用品疊放整齊,并做好宿舍安全用電及消防預防措施。
13、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工人在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顏色應便于區分;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做到高掛低用及牢固,設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網必須隔層鋪設并及時清理,嚴防高空墜物。所有人員特別是操作工人不得從柱子箍筋上下,鋼筋骨架無論其固定與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別是板筋,必須要“安全第一”。
14、施工單位操作工人必須穿著統一的標準建筑背心上班,且必須定時清洗,不得有明顯大面積污垢。
15、施工單位在土方開挖中如發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在不放坡、挖深超過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須采取正確的經甲方現場代表批準的護壁措施;外運土方時,應辦理“渣土棄置許可證”,并作好周邊環境的清潔衛生;在出入口20米內應鋪設草墊;在施工中,必須派員清潔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須對路面進行徹底的清潔。如在現場堆碼土方,應距離圍墻50cm,距離操作人員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過1.5米;電纜兩側1m范圍內應采用人工挖掘。
16、施工單位在主體及裝修施工時,必須作好外架的搭設和安全網的懸掛,其作法應以書面形式在施工前兩天上報甲方,經批準后方能實施,腳手架的`搭設應遵照《腳手架搭設的安全要求》,特別需注意對只圖施工方便隨意拆除外架連墻桿及外架基礎松動等影響腳手架安全的情況進行監管。
17、施工單位應對現場機具進行正常維護和定期保養。使用垂直運輸機械(如塔吊、門字架等),必須有勞動局頒發的使用許可證,方能使用。相鄰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單位應相互協調,制定防碰撞措施,嚴防發生塔吊碰撞事故。
18、每天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或責任工長應準時到施工現場,如有急事,應向甲方現場代表請假批準,施工現場應隨時有負責人,如施工負責人不在,必須指定有資質的臨時負責人。我公司現場代表對其的考核結果,將作為衡量施工單位管理水平的一個重要依據。
19、在夜間施工時,施工單位必須有管理人員值班,管理人員值班名單應上報甲方。
20、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長應以書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術交底,并作好文字記錄,隨時接受甲方現場代表的督查。
21、施工單位必須加強對其現場人員的管理約束,合同履行期間嚴禁發生任何性質的打架斗毆事件。若施工方人員參與打架斗毆,每發生一次除賠償由此給建設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需按規定進行罰款。
22、為了維護建設場地周邊的花園、環境,施工單位必須教育工人愛護一草一木,嚴禁踐踏、污染、破壞。
裝修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篇3
西景花園裝修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施工時間為:每日8:30---19:00,其中12:00---14:00 18:00---19:00之間不得使用噪音較大的設備、設施。如需加班,應提前向物管公司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加班。非施工時間,施工人員嚴禁在小區內逗留或留宿。
2、嚴禁向樓下扔垃圾、紙屑、煙頭等廢棄物。
3、《裝修施工許可證》應放于施工現場、《裝修出入證》應隨身攜帶,隨時備查。
4、施工中注意安全,出現人身事故,由責任者自負。
5、嚴禁在小區內閑逛或洽談業務。
6、下班后鎖好門窗,關閉水電氣閥門或開關,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7、未經同意,不準擅自施工,不準無證進入小區。
8、更換施工方案需經物業公司同意。
9、施工期限原則上規定為90天,如超過須經裝修管理人員批準后方可辦理延期。
10、施工期間,室內防盜、防火、人身安全工作由裝修公司負責,業主自裝的由用戶負責,施工期間的防火責任人為裝修公司負責人(自裝的為業主本人)。
11、施工期間,每個施工現場必須配置至少4公斤的滅火器,否則,物管公司有權責令停工整改。
12、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13、動用明火,請到物管處備案。
14、施工期間,嚴禁在小區內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炒)鍋、電水壺、電熱棒等大功率家用電器以及在施工現場做飯和擅自動用明火作業。
15、施工期間,須遵守電梯使用規定:
(11)電梯內禁止吸煙、吐痰、涂污和丟棄雜物。
(12)禁止兒童在電梯附近嬉戲玩耍。兒童乘電梯應由成人陪同。
(13)嚴禁使用客梯搬運貨物、垃圾等。
(14)不得擅自裝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如特別需要,應報經物管處批準且派專人護運方可。
(15)乘電梯時,不可將身體倚靠轎門,進出門時不許長時間站在門中間,以免擋住電眼。
(16)使用電梯禁止動作粗野,只按運行之按鈕,不得擊打按鈕,撞擊門板。
(17)搬運貨物,不得超過限定重量。
(18)不得開啟轎頂安全窗裝運較長物件。
(19)搬運物品時使用不當或蓄意損壞電梯,由當事人承擔責任并負責賠償。
16、梯出現下列情況,應及時報告物管處:
(1)門的開和關失去控制;
(2)運行時有明顯的速度異常;
(3)運行時有異常的振動和響聲;
(4)有漏電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