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檔案管理制度(精選5篇)
項目檔案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項目文件的形成和積累項目文件產生于項目建設全過程。其形成、積累和管理應列入項目建設計劃和有關部門及人員的職責范圍、工作標準或崗位責任制。并有相應的檢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第二條、項目建設各階段文件的收集及其責任
1、項目準備階段
建設單位各機構負責收集、積累和整理項目前期文件以及設備,工藝和涉外文件:勘查、設計單位負責收集、積累勘查、設計文件,并按規定向建設單位檔案部門提交有關設計基礎資料和設計文件。
2、項目施工階段
項目實行總承包的。由各分包單位負責其分包項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積累、整理,并提交總承包單位匯總;由建設單位分別向幾個單位發包的。由各承保單位負責收集、積累其承包項目的全部文件;項目監理單位負責收集,積累項目監理文件。建設單位委托的項目監理單位負責監督、檢查項目建設中文件收集、積累和完整、準確、系統情況、審核,簽認竣工文件。并向建設單位提交有關專項報告、驗證材料及其他監理文件。
3、項目試運行階段
試運行單位負責收集、積累在生產技術準備試運行中形成的文件:項目器材供應、財務管理單位或部門應負責收集、積累所承擔項目的器材供應和財務管理中形成的文件。
第三條、收集范圍
1、反映與項目有關的重要職能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各種載體的文件,應收集齊全,規入建設項目檔案。
2、項目文件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見附表1
第四條、收集時間
各類文件應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順序或項目完成情況及時收集:引進技術、設備文件應首先由建設單位或接受委托的承包單位登記、歸檔、再行譯校、復印和分發使用。
第五條、項目文件質量要求
1、字跡清楚,圖樣清晰。圖表整潔、簽字手續完備。
2、需永久、長期保存的文件不應用易褪色的書材料(紅色墨水、純藍墨水、圓珠筆、復寫紙、鉛筆等)書寫、繪制。
3、復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跡、線條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應符合設計標定質量的要求。
4、錄音、錄像文件應保證載體的有效性。
5、長期存儲的電子文件應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盤。
項目文件的整理與歸檔標準
第一條、項目文件的整理
1、建設項目所形成的全部項目文件在歸檔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按檔案管理的要求,由文件形成單位進行整理。
2、建設單位各機構形成或收到的有關建設項目的前期文件、設備技術文件、竣工試運行文件及驗收文件,應根據文件的性質
、內容分別按年度、項目的單項或單位工程整理
3、勘查、設計單位形成的基礎材料和項目設計文件,應按項目或專業整理。
4、施工技術文件應按單項工程的專業,階段整理;檢查驗收記錄、質量評定及監理文件按單位工程整理。
5、設備、技術、工藝、專利及商檢索賠文件應由承辦單位整理;現場使用的譯文及安裝調試形成的非標準圖、竣工圖、設計變更、試運行及維護中形成的文件,工程事故處理文件由施工單位整理。
第二條、項目文件的組卷
1、組卷要遵循項目文件的形成規律和成套性特點,保持卷內文件的有機聯系;分類科學,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續齊備,符合檔案管理要求。
2、項目施工文件按單項工程、單位工程或裝置、階段、結構、專業組卷:項目竣工圖按建筑、結構、水電、暖通、電梯、消防、環保等順序組卷;設備文件按專業、臺件等組卷;管理性文件按問題、時間或項目依據性、基礎性、竣工驗收文件組卷;監理文件按文種組卷;原材料試驗按單項工程、單位工程組卷。
3、案卷及卷內文件不重份;同一卷內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該卷保管期限從長。
第三條、案卷與卷內文件的排列
1、管理性文件按問題、時間或重要程度排列。
2、施工文件按管理、依據、建筑、安裝、檢測試驗記錄、評定、驗收排列。
3、設備文件按依據性、開箱驗收、隨機圖樣、安裝調試和運行維修等順序排列。
4、竣工圖按專業、圖號排列。
5、卷內文件一般文字在前,圖樣在后;譯文在前,原文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草)稿在后。
第四條、卷內編目,裝訂必須符合規定要求,詳見綜合科檔案管理制度
第五條、聲像材料整理
聲像材料整理時應附文字說明。對事由、時間、地點、人物、作者等內容進行著錄。
第六條、項目文件的歸檔
1、建設單位各機構、各施工承包單位、監理單位應在建設項目完成后,將經整理,編目后所形成的項目文件按合同協議規定的要求,向建設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歸檔。
2、根據基本建設程序和項目特點,歸檔可按階段分期進行,也可在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完成并通過竣工驗收后于竣工驗收文件一并歸檔。
3、歸檔文件應完整、成套、系統。應記述和反應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施工及竣工驗收的全過程;真實記錄和準確反應項目建設過程和竣工的實際情況,圖物相符,技術數據可靠、簽字手續完備;文件質量應符合項目文件質量要求的規定。
4、勘查、設計、施工及建立單位需向本礦歸檔的文件,應按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和附表1的要求單獨立卷歸檔。
5、外文資料應將題名、卷內章節目錄譯成中文,經翻譯人、審校人簽署的譯文稿與原文一起歸檔。
第七條、項目文件的歸檔審查施工單位在項目竣工文件收集,編制和整理后,應依次由竣工文件的編制方、質監部門、監理部門對文件的完整、準確情況和案卷質量進行審查或三方會審,經建設單位確認并辦理交接手續后連同審查記錄全部交建設單位檔案管理機構。
第八條、項目文件的歸檔時間
1、除受委托進行項目檔案匯總整理外,各施工承包單位應在項目實體完成后三個月內將項目文件向建設單位歸檔;有尾工的應在尾工完成后及時歸檔。即:在其項目鑒定、竣工后或財務決算后三個月內歸檔,周期長的可分階段、單項歸檔。
2、外購設備儀器或引進項目的文件材料在開箱設備驗收或接收后即時登記,安裝調試后歸檔(任務結束后一周內向上級檔案室移交)。
3、電子文件的邏輯歸檔實時進行,物理歸檔應與紙質文件歸檔時間一致。
4、磁帶、照片及底片、膠片、實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應在工作結束后及時歸檔(一周內)。
5、下列文件材料應隨時歸檔:
5.1、變更、修改、補充的文件材料;
5.2、礦內部機構變動和職工調動、離崗時留在部門或個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5.3、礦產權變動過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5.4、其他臨時活動形成的文件材料。
項目檔案的整理與移交標準
第一條、項目檔案的整理
全部項目檔案的匯總整理應由建設單位負責進行或組織,其內容包括:
1、根據專業主管部門的建設項目檔案分類編號規則以及項目的實際情況,設計、制定統一的項目檔案分類編號體系。小型項目直接按項目、結構或專業分類;大中型項目按工程或專業分類,下設屬類。
2、依據項目檔案分類編號體系對全部項目檔案進行統一的分類和編號;生產使用單位需要按企業檔案統一進行分類和編號的,建設單位(并責成設計、施工及建立單位)可用鉛筆臨時填寫檔案號。
3、對全部項目檔案進行清點、編目,并編制項目檔案案卷目錄及檔案整理情況說明。
4、負責貫徹實行國家及本行業的技術規范及各種技術文件表格
第二條、項目檔案的移交
1、項目檔案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按合同及規定的要求,在項目正式通過竣工驗收后三個月內,向生產使用單位及其它有關單位辦理檔案移交。凡是分期或分機組的項目,應在每期或每機組正是通過竣工驗收后辦理檔案移交。
2、建設單位與業主單位、生產使用單位及其它有關單位應辦理項目檔案移交手續,明確檔案移交的內容、案卷數、圖紙張數等,并有完備的清點、簽字等交按手續:建設單位轉為生產單位的,按企業檔案管理要求辦理。
3、竣工驗收以后,在大中型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重要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在6個月內向城市建設檔案接收單位報送與城市規劃、建設及其管理有關的項目檔案。
項目檔案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項目檔案在工程建設、管理、維護及綜合驗收中的作用,確保項目檔案資料的完整、準確、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檔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項目檔案是指公司開發房地產項目整個過程中形成的項目工程技術類檔案資料。主要由建設工程前期文件資料、施工技術文件資料、竣工圖、竣工測量文件資料、建設(施工)監理資料、聲像資料等六個部分組成。
第三條綜合管理部為公司項目檔案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項目檔案管理及個分、子公司項目檔案管理的指導工作。綜合管理部、前期管理部負責工程前期文件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項目工程部負責施工技術資料、竣工圖、竣工測量文件資料、建設(施工)監理資料、聲像資料的收集、整理、審核、組卷等具體實施工作。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項目公司、專業公司遵照執行,參股項目公司、專業公司參照執行。
第二章檔案的分類
第五條建設工程前期文件資料
(一)可行性研究資料
1、項目建議書及批復;
2、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復;
3、項目評估意見;
4、環境影響報告書(表);
5、設計任務書、計劃任務書;
6、選址意見書。
(二)基礎、設計、施工前準備資料
1、基礎資料
(1)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勘察設計、勘察報告、地質圖、勘察記錄、化驗、試驗報告、重要土、巖樣及說明;
(2)地形、地貌、控制點、建筑物、構筑物、測量定位及觀察記錄;
(3)水文、氣象、地震等其他設計基礎資料。
2、設計文件
(1)初步設計文件資料:總平面圖、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設計說明書、工程概算、工藝設備初步設計;
(2)技術設計:建筑、結構、給排水、采暖、通風設備等圖樣,說明書、工程預算、計算書、材料表等;
(3)施工設計:施工圖、施工說明、設計計算書、施工預算;
(4)經過批準的施工圖審查報告、施工圖審查批準書。
3、施工準備資料
(1)征用土地批準文件及紅線圖;
(2)拆迂文件、補償安置協議書;
(3)環保、衛生、防疫、消防、人防、抗震、文保、白蟻防治、城建檔案等部門審查意見書及認可文件資料;
(4)水、暖、電、有線電視、煤氣供應協議書;
(5)建設工程規劃(規劃用地)許可證(附圖、附件),施工許可證;
(6)工程項目參加單位(設計、勘察、施工、監理單位)工程項目材料的采購招標、投標、中標文件資料及合同、協議、工程質量監督委托書等。
第六條施工技術文件資料
(一)開工報告,停工、復工報告;
(二)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
(三)圖紙會審紀要;
(四)工程技術、質量、安全措施交底;
(五)工程定位放線、測量記錄、驗線記錄;
(六)土壤試驗記錄、試樁記錄、打樁記錄、樁位復核記錄、樁承載試驗記錄、樁位竣工總平面圖;
(七)地基驗槽記錄、地基處理記錄、地基釬探記錄;
(八)基礎、主體中間驗收記錄,構件吊裝記錄;
(九)混凝土施工日記;
(十)技術復核記錄;
(十一)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包括安裝工程);
(十二)工程沉降觀測、變形觀察記錄;
(十三)主要建筑安裝材料、設備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
(十四)構件合格證;
(十五)砂漿、混凝土試塊試驗報告;
(十六)水、暖、電氣等設備工程檢查、試驗、運行調試記錄;
(十七)工程變更設計聯系單;
(十八)混凝土缺陷修補記錄、補強記錄;
(十九)工程質量事故及處理材料;
(二十)其他特種記錄(沉井、沉箱等);
(二十一)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記錄;
(二十二)單位工程質量綜合評定表;
(二十三)分項、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
(二十四)竣工報告;
(二十五)交工驗收材料;
(二十六)設計、勘察、施工、監理工程質量合格鑒定資料;
(二十七)施工技術總結,工程監理總結,工程試運行記錄;
(二十八)工程竣工驗收會議紀要、備案表;
(二十九)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三十)工程質量保修書;
(三十一)工程決算、決算審計。
第七條竣工圖文件
(一)建筑安裝工程
l、各類建筑、結構專業圖;
2、各類電氣專業圖;
3、電信專業圖;
4、煤氣專業圖;
5、各類給、排水工程專業圖;
6、供熱、冷專業圖;
7、有關消防、抗震、樓字智能、電梯、工藝等竣工圖。
(二)地下管線工程
1、總平面圖;
2、縱斷面圖、橫斷面圖、結點詳圖;
3、構筑物結構圖;
4、各種管線特征點圖;
5、管網綜合圖。
第八條竣工測量文件資料
(一)綜合性資料
1、竣工測量(地形、地下管線)技術資料;
2、竣工測量施測方案;
3、竣工測量技術總結及測量精度分析;,
4、竣工測量所用儀器的各種檢測資料。
(二)控制資料
1、管線控制,加密控制點的觀察手簿
2、光電測距記錄;
3、水準觀測手簿;
4、平面、立面求算值的計算書;
5、控制點分布略圖、成果表。
(三)地形測量資料
1、地形及各種地下管線繪原圖、印刷原圖
2、圖根點及碎部座標的觀測手簿及成果計算書。
第九條建設(施工)監理資料
(一)由施工單位提供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報審表;
(二)監理規劃、監理細則;
(三)監理通知、不合格工程項目通知;
(四)工程延期、費用索賠審批表;
(五)工程部分暫停報告;
(六)工程移交證書。
第十條聲像資料。主要記錄和反映工程開工、施工及竣工各階段中重大事件、主要環節的聲像資料。如反映工程全貌的變化、方案論證、領導視察、隱蔽、基礎施工局部(全貌)、重大技術和工藝施工、安裝等有關照片、圖像、錄音材料及文字說明。
第三章檔案的收集和歸檔
第十一條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綜合管理部、前期管理部、項目工程部應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項目建設資料的形成、積累、整理和保管工作。及時將辦理完畢或有關人員保存的文件資料收集齊全,加以整理,以確保資料的完整
第十二條有關人員在收集、整理檔案資料時,應按城建檔案技術標準嚴格把好質量關。
第十三條檔案資料上所反映的圖形尺寸、材質、規格等內容須圖物相符,做到字跡清楚、圖面整潔、規格統一、反差良好、簽字手續完備。
第十四條凡由易褪色書寫材料(如復寫紙、熱敏紙等)形成的文件資料應附復印件。
第十五條檔案文件資料不得用易褪色的書寫材料(紅色墨水、純藍墨水、圓珠筆、鉛筆)書寫、繪制。
第十六條照片(含底片)和聲像材料,要求圖像清晰,聲音清楚,解說與畫面同步,照片與聲像材料的文字說明準確精煉;電子檔案(軟盤、光盤等)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第十七條在整理檔案資料時,遇下列情況,應要求責任部門進行重新制作:
(一)一張圖紙上改動部分超過圖面35%或改繪后致使圖面混亂、模糊、分辨不清的圖(表);
(二)使用破損、受過光照圖面不清、紙張有明顯油漬、水漬和有霉變的圖紙或資料;
(三)結構、工藝、平面位置(或局部)改變,無法在原圖上通過修改來反映的;
(四)管線平面位置變動(長度超過總長的五分之一,線位平移超過2m),構造形式改變,斷面尺寸變化,豎向位置變動等;
(五)未按施工圖位置施工的管線工程。
第十八條所有竣工圖應有竣工圖章。竣工圖章尺寸為70ram×50ram,內容有:編制單位名稱、編制人、技術負責人和編制日期。簽字要求填寫清楚、齊全,不得代簽。
第十九條有關人員收集的設計、勘察、施工、監理等單位的檔案資料須兩套以上,原則以工程合同規定為準。
第四章檔案的組卷和移交
第二十條組卷要遵循項目檔案文件資料的自然形成規律和成套性特點,保持卷內文件的有機聯系,分類科學、組卷合理。
第二十一條項目技術文件資料要按單項工程或裝置、階段、結構、專業組卷;項目竣工圖按建筑、結構、水電、暖通、消防、環保順序組卷;項目管理性文件按問題、時間或依據性、基礎性、竣工驗收文件組卷。
第二十二條施工技術文件資料要按管理、依據、施工安裝記錄、檢測實驗、審定證明排列;竣工圖按專業、圖號排列;文字在前、圖樣在后。文字裝訂、圖紙不裝訂。
第二十三條案卷文字材料要用線繩三孔裝訂;圖紙統一折疊成四號圖紙規格:297mm×2lomm。
第二十四條案卷必須填寫卷內目錄、備考表和封面、脊背;編寫案卷頁號,頁號位置是文件資料正面右下角,雙面書寫文件資料背面為左下角。
第二十五條項目檔案資料統一采用卷盒。外表尺寸為3lomm×220mm。厚度分別為20ram,30ram,40ram,50ram等四種。
第二十六條項目檔案數量一般為兩套。一套由公司留存;另一套報送城建檔案館。
第二十七條在項目完成綜合驗收后6個月內,綜合管理部應主動與當地政府城建部門聯系,辦理項目檔案移交手續。并配合城建檔案館對移交檔案資料的清點、審核、整理、立卷,入庫等工作。
第二十八條移交項目檔案時應如實填寫《移交書》,《移交書》等相關文件資料均應歸入公司文書檔案。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項目檔案管理制度 篇3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部門檔案管理,促進部門規范化、標準化管理體系建設,特制訂本規定。
二、規程主要內容:
(一)部門均應明確檔案管理責任人,按專人管理,人人參與的原則,建立和實施檔案的收集、保管、使用的規范流程(責任人變動時,必須進行清點移交手續)。
(二)明確檔案分一級、二級、三級的分類管理。
1、一級范圍:各類文件、制度、合同、協議、考核表格、賬單、帳表、憑證、工程圖紙、倉儲賬目、資產帳表、采購計劃等等重要文件資料。
2、二級范圍:公用書籍、辦公用品、用具;制服;工具等。
3、三級范圍:日常各項記錄本;點檢表;巡查表;普通函件、文字資料等。
(三)上述內容均指部門共享的檔案,與個人辦公用的其它資料區別分開。
(四)檔案柜應在柜面標明部門科室、編號等分組別類。
(五)各柜內應附有檔案目錄,文件夾(盒)等應統一方法標明文件內容,與目錄對應。
(六)檔案管理責任人要按照檔案保管一覽表,每年進行二次以上的全面清理、整理。
(七)檔案資料管理應注意防潮、防霉、防蟲、反腐除銹等防護工作。
(八)檔案的借閱、復印等必須經理(或科長)以上及批準方可辦理。
三、本規程自xx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項目檔案管理制度 篇4
為加強本公司系統各投資項目的檔案管理,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投資項目”是指:
(一)因本公司參與投資或合作而產生的盈利性建筑工程;
第二條
(二)因本公司參與投資或合作而設立的生產經營性企業。建筑工程的各種文件資料由房地產開發公司負責建檔和保管,生產經營性企業的文件資料由公司總部執委會投資發展室負責建檔和保管。以下各條規定均指第二類投資項目文件資料的管理。
第三條
全部檔案按類、目劃分歸納,根據公司檔案現狀,設以下四類檔案,并將各項目本身作為目:
(一)全資投資項目類;
(二)合資合作投資項目類;
(三)內地投資項目類;
(四)境外投資項目類。
第四條
全資投資項目檔案包括的必要文件是:
(一)新上項目預報表和可行性分析報告;
(二)給政府的請求報告和政府批文;
(三)企業章程和董事會決議;
(四)總公司的法人營業執照和工商局批復;
(五)資信證明或資金來源證明;
(六)產權變更有關文件、材料;
(七)項目實際投資金額證明材料;
(八)歷年經營業績。
第五條
合資合作投資項目檔案包括的文件是:
(一)新上項目預報表和合資企業可行性分析報告;
(二)外商投資企業名稱使用證和各方股東的政府批文;
(三)給政府的申請報告和政府批文;
(四)合資企業合同書;
(五)合資企業章程和董事會決議;
(六)合資各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各方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七)合資各方資信證明或資金來源證明;
(八)各方(中方)主管單位意見;
(九)合資各方委派的董事名單;
(十)進口設備、辦公用品清單;
(十一)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文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營業執照;
(十二)產權、股權變更有關文件、材料;
(十三)項目實際投資金額證明材料;
第六條
(十四)歷年經營業績。內地投資項目包括的必要文件是:
(一)給政府經濟協作辦公室的申請報告;
(二)企業去內地興辦工商企業的章程;
(三)合資、合作的聯營合同或合資意向書;
(四)企業成立或變更時的政府批文;
(五)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六)派出負責人的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
(七)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報告;
(八)當年或上一年度的財務決算表復印件;
(九)銀行開具的資信證明;
(十)企業已經在內地投資的'經營效益情況;
(十一)政府主管部門批文;
(十二)工商局批文;
(十三)外出興辦企業當地政府的批文;
(十四)外出興辦企業當地工商局批文;
(十五)外出興辦企業工農業執照復印件;
(十六)項目實際投資金額證明材料;
第七條
(十七)歷年經營業績。境外投資項目檔案包括的必要文件是:
(一)給外匯管理局及經發局的申請報告;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海外公司合同、章程;
(四)投資方的政府批文、營業執照及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五)投資方資信證明、創匯證明、資產負債表及歷年經營業績;
(六)外派管理局關于項目投資風險及外匯來源的書面審查材料;
(七)政府主管部門征詢我駐外使領館意見的函;
(八)政府主管部門同意成立海外公司的批文;
(九)海外公司在投資國的注冊登記證明;
(十)項目實際投資金額證明材料;
第八條
項目檔案的收集和保管
(一)投資發展部設建檔員負責項目檔案的收集整理,總公司各下屬公司應認真配合其工作,主動、及時地將項目檔案整理上交投資發展部,投資發展部建檔后將檔案原件移交總經理辦公室,并保留二套完整復印件;
(二)各項目負責人將項目文件交給建檔員時,建檔員應及時登記文件交付日期、名稱、原件或復件、交付人,并由文件交付人簽字認可;
(三)文件登記后由投資發展部經理或執委會主任簽字,按性質進行編號、歸檔;
(四)項目檔案保管期(原件和復印件)一般為永久保存。
第九條
項目檔案的查閱
(一)總公司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或借用項目檔案時,在投資發展部辦理相應的查閱或借用手續;
(二)集團內各單位因公需要查閱項目檔案時,須出具本單位領導的批準證明。經執委會主任或投資發展部經理同意后,方能由建檔員接待查閱;
(三)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項目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執委會主任同意后,方能由建檔員接待查閱,并由建檔員詳細登記查閱項目檔案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檔案名稱及查閱理由;
(四)項目檔案一般不得帶出檔案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或復制時,必須經執委主任批準,由建檔員詳細登記,借用人簽名后才可外借,并限期歸還;
(五)查閱人違反借閱規定時,建檔員有權對其提出批評以至停止其借閱。
第十條
所有資料均應放人有鎖的柜子里,鑰匙由建檔員專人保管,建檔員因工作失職,使文件丟失或損毀,應追究其責任。
第十一條
由于建檔員的變動或機構的改變等,項目檔案需要移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項目檔案管理制度 篇5
為加強對機關文書檔案和違紀人員檔案的管理,保證機關檔案的平安和合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機關文書檔案是機關重要的機密材料,涉檔人員應結實樹立保密保衛意識,確保機關檔案的平安。
(二)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轉移、分散和銷毀檔案;不得擅自提供檔案或向別人泄露檔案內容;不得擅自將無關人員帶入檔案室。
(三)保持存檔地段的清潔,嚴禁在檔案柜旁存放不利平安的物品,嚴禁在檔案室吸煙。經常檢查防盜、防火、防潮、防蛀設施,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
(四)查閱借用檔案,必須經分管指導同意。外單位查閱檔案,須經主要指導批準并填寫《查閱檔案申請表》,同時由查閱檔案單位負責人和本機關分管指導簽署意見后,方可查閱。查檔人員只能查閱經同意查閱的檔案材料,不得在檔案材料上圈畫、涂改,不得拆換、抽取、增添檔案材料,未經批準不得復制、抄錄和拍照檔案材料。本機關檔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經過批準后可以借用,但必須嚴格手續,加強管理,借閱單位必須妥善保存,不得轉借、毀損,借用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
(五)機關檔案管理由辦公室負責。文書檔案管理按照縣檔案主管部門的要求辦理,原則時限在10年以上的文書檔案應移送縣檔案館保存。機關各室立卷歸檔的文書檔案,除需要移送機關檔案室統一管理的外,其余的檔案由各室自行保存。
(六)檔案管理人員工作如有變動,應認真做好檔案及相關資料的移交工作。
老師成長檔案管理制度是一種以老師為本,注重開展老師個體的制度。它立足于在不斷開展的教育教學,以目的.引領施以評價,促進開展,具有明顯的鼓勵功能、教育功能和反思功能。它能讓老師根據自己的工作才能和工作表現,確定個人開展需求(最近開展區),制定老師的個人開展目的。它能向老師提供日后培訓或自我開展的時機,進步老師履行工作職責的才能,從而促進學校的將來開展。最大限度地滿足了老師尊重和自我開展的需要,從社會、心理方面來鼓勵老師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更能促進教職工的專業化開展。
對于學校的開展,老師專業化建立是根本。我們都知道深化開展老師才是學校創品牌的關鍵因素。沒有好老師,學校只能是曇花一現,沒有原創力和可持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