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管理制度(精選6篇)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篇1
一、分包管理
1、施工項目分包工程管理及分包商的選定由項目經理部負責。
2、公司計劃部是公司分包工程的歸口管理部門。各項目經理部在分包合同簽訂前,必須將分包合同送交計劃部審核,經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簽訂分包合同,合同簽訂后必須將分包合同副本送交計劃部存檔。
3、各項目經理部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分包工程。
二、分包商的選定
1、分包商必須具備三級及以上資質,各種證件齊全。在確定合格分包商時,分包商必須提供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資格證等證書原件,項目經理部保留復印件一套;特殊工種必須提供特殊工種原件及復印件,項目經理部保留復印件一套。分包商應按公司體系文件要求的程序進行選定。
2、分包商進入施工現場的相關手續,由分包商自行到工程所在地相關部門辦理。
3、分包商的選擇原則上采用招投標的辦法,鼓勵與資質等級高、信譽良好、業績優良的分包商建立長期的合作關系。
三、分包工程的確定
1、項目經理部內部各工程處(工地)無能力施工的項目可以分包。需要分包的項目由工程處(工地)提出申請,交項目經理部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在項目經理部內部平衡后,確認必須分包的,報項目經理批準后可進行分包。
2、特殊工程由項目經理部直接確定進行分包。
3、分包程序
、欧职椖看_認后,由項目經理部工程管理部負責組織質量、安全、經管等部門共同參加,確定合格分包商。
⑵需要招標的分包工程應事先通知公司計劃部,由經營管理部負責組織工程招標日常工作,編寫、發放招標文件,編制標底。一般項目由項目部經營管理部負責組織開標、評標工作;重大項目公司計劃部、工程部參加開標、評標工作。
、墙涍^評標后,確定分包商優選順序,報項目經理批準。
、冉洜I管理部與中標分包商簽訂合同。由項目部工程管理部負責組織施工。
、煞职贤仨殗栏衤男泻贤瑫炇掷m,合同簽訂后要及時發放并登記臺帳。
4、同等條件下公司控股企業優先。
5、各工程處(工地)不允許自行確定分包商,更不允許私自分包。
四、承包方式
1、建筑工程。對比較完整的土建工程,可采用甲供主材的承包方式,主材范圍可適當擴大(如:木材、鋼材、水泥、沙石骨料、玻璃、防水材料、涂料等),具體承包方式有以下兩種:
⑴投標總價加變更簽證
對一些圖紙設計深度、工期能滿足要求,在短期內可比較準確計算出工程造價的工程,宜采用投標總價加變更簽證的辦法,由經營管理部編制標書、確定標底,由評標小組評標。
、茖σ恍⿲I分包工程,可采用完全清包的方式(如:砌磚、抹灰、涂料等),也即單價包干。對一些圖紙設計深度不夠,工期較緊,沒有足夠時間編制施工圖預算的工程,可采用費率招標。
2、安裝工程?刹捎脝蝺r承包、總價承包或完全清包的方式。主要材料原則上應由甲方提供,有條件、分包工程量比較大的應采用招標方式選擇隊伍。
3、分包工程原則上由項目經理部統一管理。
五、材料供應
1、甲供材料應嚴格履行工料審批制度,由預算員審批材料量,物資供應部應嚴格按經營管理部審批的材料計劃供應材料。材料價格原則上不計入分包工程價款。
2、對分包工程的節余材料嚴禁出廠,對一些變更減少的材料,要及時沖減甲供材料數量。
3、包工包料工程,不論分包方是否領用甲供材料,工程結算時均按審批的材料計劃數量及金額由財務在結算中全部扣回。
4、分包方領用的材料數量超過審批的材料量,結算時應按市場價格計取相應的采保費后扣減乙方工程款。
六、進度結算及決算
1、分包工程的進度結算及決算,由經營管理部及工程、質量、安全、供應部門共同負責,由工程管理部負責實際形象、工程量的核定,質量部門負責工程質量鑒定、供應部門負責材料實際供應量的'核定,經營管理部負責工程價款結算。經營管理部應經常深入現場了解工程情況,認真核對工程量,發現問題有權予以糾正。
2、分包工程工作量由項目經理部直接報外包完成。
3、結算程序
、欧职贪凑枕椖拷浝聿恳幎ǖ慕Y算日期辦理結算。
、品职坦こ探Y算書編制完畢,首先報項目經理部的工程管理部、質量保證部、安全保衛部、物資供應部等部門審批,然后報經營管理部審核,經營管理部審核后,報項目經理審批,最后送達財務部門。
⑶工程決算。工程竣工,經甲乙雙方及建設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填寫工程竣工驗收單,分包方將竣工資料移交給項目經理部后,編制工程決算書,送達經營管理部,經營管理部審批后報項目經理審核,然后報送公司審計,經公司審批后方可辦理竣工決算。
4、撥款和質量保證金
⑴分包商不辦理工程進度結算或決算手續,財務一律不予付款;
⑵工程在沒有辦理竣工手續前,工程款最多撥付工程總造價的85%;
、琴|量保證金原則上按工程造價的5%扣留,工程竣工一年后,無顧客質量投訴,一次結清質量保證金(公司與建設單位承包合同有單獨規定的,按合同規定)。
七、分包工程簽證管理
1、 分包商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進行施工,當實際施工與施工圖紙不符時,應提出變更申請,經工程項目負責人、工程管理部負責人、項目部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進行施工。
2、對于沒有圖紙的現場簽證經工程項目負責人、工程管理部負責人、項目部主管領導審批后,必須報項目部經營管理部備案、經經營管理部與工程管理部門共同核定工程量后方可進行施工,否則,經營管理部門有權拒絕審批工程預算和進行工程結算。
八、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
1、工程管理部是項目經理部分包工程的歸口管理部門, 進行分包工程的日常施工管理。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安排分包商施工,解決分包商在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2、為分包商提供生產設施用地及臨時水電源的一次接點。
3、對分包商結算中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進度進行審核和確認。
4、負責對分包商工期、形象進度進行管理,對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的分包商有否決及建議清退出廠的權力。
5、組織對分包工程的驗收及竣工資料的接收存檔工作。
6、定期組織對合格分包商進行考評。
九、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1、安全保衛部是分包工程的安全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考核分包商的安全資格,對分包商在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進行審批。
2、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對違反安全規定的分包方有處分權。
3、對分包商必須實行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在工程結算時,預留結算價款的2%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安全保證金的返還考核執行公司安監《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中的考核內容,工程結束無任何傷亡事故,安全保證金應全額返還分包商。
4、協助處理分包商發生的安全事故。
十、分包工程的質量管理
1、質量保證部是分包工程的質量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分包商施工方案、措施中的質量保證措施進行論證、審批,指導、檢查、監督分包商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情況。
2、對分包商竣工項目進行質量驗收,組織竣工資料的編制、指導等。
3、對不能滿足質量要求的分包商有否決權。
十一、分包工作中的紀律約束
1、對分包商的紀律約束
⑴所有分包商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業主、公司及項目經理部的有關規定。
、圃诠こ淌┕ぶ,不準有弄虛作假等欺詐行為,不準送禮行賄。
、窃谑┕ぶ邪l現分包商有違法、違紀行為者,公司將對其清退出現場,并永不再與其合作。
2、對公司人員的紀律約束
、鸥骷壨獍こ坦芾砣藛T要秉公辦事,堅持原則,盡職盡責。
、聘骷壢藛T要廉潔自律,嚴禁對分包商吃、拿、卡、要,索賄受賄,如有違犯者,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⑶對在工程管理中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單位、個人,公司將視其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及行政處分。
十二、其他
1、本管理制度為公司范圍內通用辦法,各項目經理部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和各自工程實際情況進行補充和完善。
2、本管理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以前下發的有關規定同時廢止。
3、本管理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計劃部。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篇2
1.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對合格分包方及臨時工在施工中的管理,確保電力建設安全、優質、高效地順利進行,F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在選擇招用分包方時,項目安全部門負責對其安全施工資質審查,經審查合格后,由公司安全部門發給統一的施工《安全許可證》(見附件一),嚴禁招用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分包方。對招用的合格分包方,在安全上嚴格要求,如同對待職工一樣去實施安全管理。
3.項目通過施工資質審查、招標、擇優選擇分包方。不符合安全施工資質的隊伍,安全監察部門有否決的權力。在本項目中出過重大傷亡事故的合格分包方不得留用。
4.資質審查應在工程開工前進行,不得邊開工,邊審查。資質審查不得自行降低標準,不可簡化手續,不得延期不辦。
5.分包方的安全施工資質審查內容:
5.1具有工商行政部門頒發的與承包項目相符合的營業執照,并具有相應的資質證書。
5.2施工簡歷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
5.3施工中的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證)。應審查分包方的安全施工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項目審查小組負責此項工作。
5.4安全施工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備(30人以上的合格分包方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合格分包方必須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
5.5保證安全施工的施工機械、機具、工器具、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及安全防護設施的配備。
5.6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
6.分包方只有獲得《安全許可證》后,方可在本公司工程范圍內從事施工作業。
7. 《安全許可證》經公司安全處簽章有效!栋踩S可證》的有效期一般以該工程或項目的《合同書》中所確定的開工和完成日期為限。工程或項目因客觀等原因造成超期的,各項目或用工單位提供證明材料,由施工現場負責人攜原證至安全部門重新辦理認證手續。凡參加承包本公司施工任務的單位,每年核審一次。
8. 《安全許可證》須妥善保管,做到在現場便于有關上級部門和安全人員檢查。工程或施工結束后,《安全許可證》及時交回發證部門注銷。
9.各項目對合格分包方的安全施工負有監督和指導的責任,合格分包工方在安全施工主面必須接受項目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并定期向項目安全部門匯報工作。對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違章作業必須堅決制止,并按規定接受項目的處罰。各項目必須將合格分包方、臨時工、的安全施工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并有專人負責對其管理,嚴禁以“包”代“管”。
10.分包方招用后,工程開工前,必須根據承包項目制訂施工安全和技術措施送本項目技術部門和安全部門審核。
11.項目在與合格分包方簽訂經濟合同時,應明確各自的安全施工責任。凡因合格證分包方和其個人違章責任而造成的工傷事故,均由合格分包負責及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發生的事故必須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查處,并按“事故統計范圍”上報,嚴禁弄虛作假、隱瞞事故、偽造事故責任,一旦查清,嚴肅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2.項目的安全管理職責
12.1項目的.安全部門,必須明確專職安全人員,分管合格分包方的安全監察工作。
12.2項目的工程技術部門、安全部門必須對合格分包方制訂的技術措施、安全措施進行認真審核,不妥之處及時指正。
12.3項目應嚴格審查合格分包方負責人、技術人員、工人的技術素質,其中合格分包方負責人應具有三年以上的安全施工經驗。安全部門應配合勞資部門對應召臨時工進行審查,老、弱、病、殘、童工、文盲嚴禁招用。
12.4項目安全部門對合格分包方成員、臨時工建立安全教育、安全考試成績、體檢情況等內容的花名冊。由于工作需要,中途需增加施工人員時,其新增人員同樣必須經過安全教育、教育及體檢合格,方可參加施工。已注冊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12.5項目文明生產管理部門,在工程項目開工前,應明確材料及施工垃圾堆放點,督促合格分包方在施工中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嚴格遵守文明生產的有關規定,若有違反,應按其情況給予經濟處罰。
12.6項目的保衛部門必須對合格分包方進行治安、防火教育和辦理出入證。
12.7各級安全員應深入現場,檢查督促合格分包方施工安全措施的實施。發現合格分包工方安全措施執行不力或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時,應立即糾正或停止其作業,并進行考核處罰。
12.8安全部門有權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的合格分包方及其個人,按項目《安全獎懲制度》作出處罰直至終止合同,限期退出現場并不得重新錄用。
12.9合格分包方發生人身傷亡或其它事故,項目應協助進行搶救和保護現場。安全部門應督促合格分包方向其上級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同時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12.10安全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合格分包方負責人會議,檢查安全生產施工情況,提出整改意見,限期執行。
12.11項目對招用的臨時工必須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嚴禁錄用。身體不適合本工種的人員應及時進行調整。凡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要求的人員應堅決辭退。
13.合格分包方安全施工職責
13.1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本公司、項目制度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3.2施工人員在施工時,必須佩戴出入證,嚴格遵守本公司的廠紀廠規,并接受檢查,違章違紀者與本公司職工同樣處罰。
13.3應積極參加項目組織的安全活動,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并每周召開一次安全活動會。
13.4合格分包方使用的臨時工,必須進行上崗工作前的安全教育,進行安規學習考試,體檢不得遺漏,報項目安全部門備案。未經安全教育、考試、體檢的人員均不得上崗。
13.5開工前,合格分包方必須對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受教育人員名單和考試成績報項目安全部門備案?荚嚭细穹娇蛇M入現場施工。凡增補或調換人員、更換工種,必須及時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考試成績報項目安全部門備案。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為實現彭水縣海天水電開發公司提出的電力建設工作的安全目標,確保工程建設項目安全、文明施工,創精品工程。特對本工程的施工分包項目作如下規定:
第二條工程所有分包項目應通過資質審查、招標、擇優先選用分包隊伍。資質審查內容如下:
一、有關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安全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施工簡歷和近3年安全施工記錄。
二、滿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機械、工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
三、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的技術素質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四、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商是否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是否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的是否設有兼職安全員。
第三條中標了的施工單位必須依法簽訂安全合同。合同中應具體規定發包方和承包方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責任,并由指揮部安全監督部門審查同意。
第四條安全資質審查必須由安監部門嚴格審查。凡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分包隊伍,嚴禁錄用。安監部門有否決錄用的.權力。
第五條發包單位應監督分包單位定期組織職工體檢。體檢不合格的或患有職業禁忌癥者以及老、弱、病、殘者、童工應堅決清退,嚴禁錄用。
第六條工程開工前,分包單位必須組織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受教育人員名單和考試成績必須報項指揮部安監部門備案,并經抽考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第七條分包單位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獨立施工項目還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發包單位技術、安監等部門審查合格后執行,并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無此附件,發包單位簽約者應負全部責任。
第八條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應佩戴帶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證,專職安全員應佩明顯標志上崗,“胸卡證”與安全員的標志嚴禁轉借他人。
第九條分包單位的行政第一負責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全責。要組織督促本單位施工人員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電力設施安全工作規程、安全管理施工規定、遵守發包單位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服從管理、監督和報導,并定期向發包單位安監部門匯報安全工作。
第十條發包單位的安監部門有責任負責組織分包單位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活動和安全工作例會,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報等。
第十一條突出“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對分包單位實行安全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由發包單位預扣分包單位施工管理費的5%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發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證金的100%,發生重傷事故扣除保證金的50%。
第十二條對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分包單位集體和個人,發包單位應給予獎勵。對由于采取了緊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發生(或事故擴大)的集體或個人應予以重獎。對負責人不服從安監部門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的分包單位,立即終止合同,限期退出并嚴禁重新錄用。
第十三條經資質審查,分包單位承包的項目,嚴格分包單位再行轉包。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篇4
為了規范工程分包的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工程部在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委員會領導下負責本公司工程分包的歸口管理工作。
第二條項目部是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的具體承擔者。負責簽訂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管理協議,并對分包工程的全過程進行管理。
第三條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并能夠在其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承包工程,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和現場組織實施能力。
第四條項目部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工程分包控制程序》文件,對分包土建工程25萬元以上或25萬元以下但涉及到起重吊裝作業、腳手架搭設拆除作業、高處作業、拆除工程等風險度較大的'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須報公司工程部,按公司規定進行內部招標,選擇合格的分包商。
第五條項目部與分包方必須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協議書要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分包方未簽訂安全管理協議,不得進場施工。
第六條安全管理協議書應明確安全風險保證金交納標準,分包方進場施工前,必須向項目部交納工程合同總價的3%~5%作為安全風險保證金,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交納。未交納安全風險保證金,不得進場施工。工程完工,經項目部考核,實現安全管理協議規定的安全管理目標的,保證金如數返還;表現突出,達到優秀等級的給予獎勵。未能實現目標或考核不合格的,沒收安全風險保證金;給公司聲譽造成影響的,給予1萬元至10萬元的罰款,并取消合格供方資格。
第七條各項目部要切實加強對分包工程的過程控制,嚴禁再次轉分包,必須將分包方納入到公司“三合一”管理體系之中,明確專人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檢查、安全考核等基礎性管理工作。對分包方的人員、設備要進行查驗,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起重吊裝作業、腳手架搭設拆除作業、高處作業、拆除工程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必須制定專項方案。項目部要督促檢查分包方,落實專項方案中的各項措施,同時分包方必須有安全管理人員在現場監控,確保安全作業。
第八條分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接受項目部安技人員的管理。項目部在支付分包工程款以及退還安全風險保證金時,必須有項目部安技員的簽字認可。同時安技員不得故意刁難,否則分包方可向項目部或公司工程部投訴,公司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第九條分包方發生傷亡事故,必須按程序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報,保護好事故現場。項目經理在接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助處理,同時向公司報告。
第十條本辦法由公司工程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篇5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項目部對工程分包工作的管理,確保施工安全,現根據“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國家電網公司以國家電網工[20xx]122號文“關于進一步加強送變電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項目部的施工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 1 條 嚴格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圍和對分包方資質的要求
1、 嚴格控制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圍,變電工程的主要設備安裝、調試等項目分包,分包方應該具備相應電壓等級的施工資質。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勞務分包。
2、 送變電工程的勞務分包要求分包方必須具備“送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業勞務分包企業資質”。
3、 變電工程的主控樓等建筑項目可進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相應電壓等級的“送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4、 送變電工程的基礎和土建工程可進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須具備“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土石方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相應電壓等級的“送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第 2 條 嚴格對分包方安全資質審查,資質審查的內容:
1、 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原件。
2、 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
3、 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簡歷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
4、 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取證情況。
5、 安全施工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備(30人以上的分包單位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分包單位必須有專職的安全管理機構)。
6、 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含起重機械安全準用證)、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的配備。
7、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 3 條 加強分包合同的管理
1、 發包方與分包方應依法簽訂施工合同,合同中應明確三點:第一必須明確各自的安全施工責任。凡由分包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應由分包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發生事故后必須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并按規定統計上報。第二嚴禁分包方承擔的工程項目再次分包。第三明確分包方的隊伍和人員必須是分包方自己的隊伍和人員。
2、 分包合同除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電網公司有關規定外,還必須符合公司與業主簽訂的有關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的要求。
3、 公司作為送變電工程施工的總承包商對業主負責,對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等全面負責。不得將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有關安全、質量等責任以簽訂分包合同、安全協議等形式轉移給分包單位。
第 4 條 嚴格分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1、 公司、分公司或工程項目部(簡稱發包方)招用分包單位或勞務分包單位時(簡稱分包方),首先由分包方提出申請并填寫“供方安全資格審查表”,由發包方有關職能部門會同安監部門嚴格審查其資質。未經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分包方,嚴禁錄用。公司、分公司及其工程項目部下屬的工地等不得越權自行招用分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
2、 安全資質審查應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開工前進行。資質審查不得自行降低標準,不得簡化審查手續,不得逾期不辦。對于管理混亂或上年度發生過安全、質量事故的分包方,不得繼續使用。
3、 發包方對承建項目的分包單位安全施工負有監督檢查和指導的責任,并對其施工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進行審核。將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4、 在對勞務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中,發包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施工安全負全責。
5、 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中的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必須由發包方負責,并按施工技術措施編制、審核、批準和交底的有關程序執行。對勞務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技術措施、安全措施,仍應由發包方負責并按技術措施編制的有關程序嚴格執行。
6、 勞務分包單位在現場施工過程中,發包方應指派有事業心、有責任感、技術熟練、有較豐富施工實踐經驗的'技工擔任現場負責人和安全監護人。并對勞務分包單位的現場組織、工器具的配置、現場布置和勞務分包人員實際操作技能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勞務分包人員應在發包方的直接指揮和監督管理下進行勞務作業。
7、 分包單位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職業防護用品、用具。發包方對分包單位在工程中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和安全用具檢驗合格情況必須進行檢查,嚴禁不合格的器械、用具等在施工現場使用。
勞務分包中勞務人員的安全用具必須由發包方提供。施工中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原則上由發包方提供或租賃。對勞務分包單位自行配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用具,必須提供經檢查試驗合格的證明資料,并經發包方審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8、 發包方應加強勞務分包人員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培訓要有針對性,注重實效,并能滿足施工中應具有的安全和技術素質要求,施工前應組織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進行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考試成績應由發包方登記造冊。
9、 發包方應監督分包方定期組織職工體檢。體檢不合格或有職業禁忌癥者,以及老、弱、病、殘、未成年者應堅決清退,嚴禁錄用。凡已注冊的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10、 工程開工前,分包單位必須組織全體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受教育人員名單和考試成績必須報發包方安監部門備案,并經抽考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施工。凡增補或調換人員、更換工種,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并報發包方安監部門備案。
11、 分包單位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獨立施工項目還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發包方施工技術、安監等部門審查合格后執行,并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無此附件,所簽訂的承包合同無效。因無安全施工措施而發生事故,發包方簽約者應負全部責任。
12、 分包單位的行政負責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全責。分包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遵守發包方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的管理規定,服從發包方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并定期向發包方安監部門匯報工作。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篇6
乙供材料設備及乙方分包工程限價管理規范
適用范圍:合同總價和單價沒有包死情況下的乙供材料設備以及總包范圍內的
分項工程(樣板房裝修工程除外)。
規范目的:降低成本;明確程序和責任;加強限價工作計劃性;加強限價資料管理。
規范內容:
第一條:限價的含義: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事先限定乙供材料設備或單項工程的結算價格,并由施工單位認可執行的一種成本控制措施。
第二條:與施工單位簽定的合同中必須明確指明限價材料設備或單項工程的范圍。對以下材料設備,應按信息價或廠家價下浮一定比例的方式
結算并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即予明確:
1、土建類:商品砼、輕質墻板、砌塊、內墻涂料、防水涂膜、防水砂漿添加劑、保溫材料、門碰、木方、車邊鏡、水泥磚、鋼化玻璃;
2、安裝類:電線、電纜、橋架、母線、母線槽、給排水管及管件、電線管及管件、各類閥門、風機、水泵、開關及插座、地漏、鑄鐵雨水排水蓖、鑄鐵井蓋、水表、雨水斗、消防箱、消火栓、玻璃鋼水箱、門鈴、剛性套管、各類風口、通風管材、空調系統保溫材料、線槽。
限價依據
第三條:限價的依據來自四個方面:
1.招投標:其結果是限價的主要依據,具體參照招投標有關規范執行。
2.公司價格信息庫。
3.信息價下浮一定比例。
4.詢價。
第四條:選擇采用四種限價方式的規定:
1.在條件允許且沒有重復勞動的情況下應盡量采取招投標方式;
2.對于市場價格相對穩定的材料設備及單項工程,如公司價格信息庫中有最近的限價數據,則可直接參照使用,交施工單位認可執行;
3.在無法按照前述兩種方式確定限價的情況下,可考慮采用本地區最近時期的信息價下浮一定比例后執行;
4.總價低于1萬元的零星材料或屬于獨家生產經營的工程、材料,如用量少、工期緊,則可采取詢價方式(僅適用于主體總包單位)。
限價計劃及組織
第五條:項目經理部應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確定后10天內組織編制《
項目材料設備選型定板及限價計劃》(見附件1),并報成本管理部備案。其中屬材料選樣定板的時間安排計劃由萬創負責完成,具體參照《材料設備選樣定板規范》執行。
第六條:項目經理部是限價的.責任部門,應按計劃及時組織進行,以保證后續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七條:在招投標方式下,必須要求施工單位推薦2~3個單位參加投標。為保證價格合理,項目經理部應同時向至少2家其他供貨商或工程單位發標,且發標書應有項目經理部審算人員簽字認可。
第八條:詢價方式下,經辦人員需及時填制《材料詢價情況比較表》(附件2),做好記錄,并報項目經理審核。
第九條:價格一經確定,經辦人員應及時填制《價格審定表》(見附件3),經項目經理簽字后,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并由施工單位負責人簽收確認。
檔案信息管理及其他
第十條:雙方確認后的《價格審定表》一式三份,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審算人員、成本管理部各一份。
第十一條:《價格審定表》是工程價款結算的重要依據,由預算專業人員進行統一編號,妥善保管。
第十二條:施工單位認可的限價結果,應及時歸入公司價格信息庫。其中屬于《價格審定表》中反映的內容由成本管理部負責錄入,::自收到《價格審定表》起1個工作日內完成;其他相關信息,如限價方式、招投標資料編號、歷史項目名稱或信息價的期號等需要備注說明的信息,則由項目經理部負責錄入,自送出《價格審定表》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
第十三條:應盡量避免乙供材料設備的采購、乙方分包工程采取三方合同的方式。如施工單位拒絕接受限價或者為保證質量和工期而不得不采取三方合同方式,則公司僅是受施工單位委托付款給供貨商,其他責任仍由施工單位承擔,相應發票仍由施工單位開具。
附圖2:限價工作流程圖
附表6:材料設備選型定板及限價材料計劃
附表7:限價材料詢價情況比較表
附表8:價格審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