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表管理制度(精選6篇)
儀表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儀器儀表的管理工作,降低能耗,保證儀器儀表的準確性及可靠性,根據《計量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制訂本管理制度:
1、各部門及有關使用人員要求配備的儀器儀表,應報公司審查批準后,方可購置和領用。
2、屬于計量器具的儀器儀表,應嚴格遵守計量管理制度,儀器儀表的使用,管理人員要履行職責,妥善保管、維護,經常檢查,保持儀器儀表的準確和清潔。
3、屬于強檢類的儀器儀表要制訂周期檢定計劃,及時送當地檢驗所檢驗。
4、貯罐等壓力容器的壓力表,每半年校驗一次,以保證其示值的準確,達到安全可靠的目的。
5、儀器儀表的參數變更,應經公司驗證同意后,報政府授權的計量檢定部門修正。
6、儀器儀表的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公司鑒定、確認后,方予以辦理報廢與更新手續。
儀表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規定特殊工種安全管理要求。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特殊工種管理。
3.責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人力資源部、特種作業人員。
4.程序
4.1特殊工種的范圍
4.1.1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
4.1.2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
4.1.3壓力容器操作;
4.1.4高、低壓電工;
4.1.5電焊、氣割。
4.2特種作業人員基本條件
4.2.1年齡滿18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2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并成績合格。
4.2.3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4.3特殊工種人員的監督與管理
4.3.1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3.2人力資源部必須建立特殊工種人員檔案。
4.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收繳其特種作業操作證。
4.3.3.1未按規定接受復審或復審不合格的;
4.3.3.2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后果或違章操作記錄達兩次以上的;
4.3.3.3經區級醫院確認健康狀況不適宜繼續從事所規定的特種作業;
4.3.3.4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4.4特種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安全操作,對于違章作業的,公司將對其部門、本人進行嚴格處罰。
儀表管理制度 篇3
一、在通風區長的領導下負責通防儀器、儀表的保管與管理工作。
二、掌握各種儀器、儀表性能構造、工作原理及技術知識。
三、通防儀器儀表要統一編號,掛牌管理,分類擺放,整齊有序,對精度儀器儀表要專人專用,保持儀器儀表清潔干凈。
四、對儀器儀表損壞、報廢、丟失鑒定核實,以及新儀器儀表進入,及時在臺帳中填清注明,并上報有關領導。
五、嚴禁儀器儀表亂丟亂放,擺放整齊。
儀表管理制度 篇4
(1)計量設備、儀器按國家規定定期送檢;受檢率達到100%;并建立相應的管理臺帳,避免漏檢或過期使用。
(2)配置計量器具及儀表等應選用國家計量公司或法定計量單位的產品,并經校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凡無計量合格證的產品不準購置和使用。
(3)計量器具鉛封應保持完好,在使用或保存時,應注意防塵、防潮、反腐蝕、防止日曬雨淋。
(4)定期核查計量器具、儀器儀表在使用過程中誤差超過規定應及時復檢,除法定檢驗機構,任何人無權拆毀計量設備鉛封。
(5)壓力表每六個月至少校驗一次。
(6)公司應對計量器具和儀器儀表等實行定人保管、保養和使用。
(7)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計量設備。
(8)計量設備屬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得使用。
①未按規定進行周期檢定的。
②經過周期檢定不合格的。
③已超過檢定周期的。
④無檢定合格證或合格印的。
(9)計量設備的備品和附件等必須保持完整性,禁止成套的設備分散或解體使用。
(10)屬于不合理使用或非正常損壞的計量設備,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制定防范措施。
儀表管理制度 篇5
為了加強儀器、儀表的管理,保障電器試驗及生產需要特制訂本制度:
1、借用儀器、儀表必須經主管干部簽字批準,方可借用,不經主管隊長批準,任何人不得借出。
2、在特殊情況下,如生產急需,主管干部不在,可經監區或分監區領導批準方可借出。
3、使用者必須按儀器、儀表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去使用,嚴禁違章使用。
4、儀器、儀表用完后,必須立即歸還,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歸還時間。
5、管理人員要做到認真負責,切實執行有關規定,認真填寫儀器、儀表使用登記簿。
6、對各種儀器、儀表要勤檢查、勤維護,發現問題及時向主管干部匯報,及時處理。
7、本組人員,使用儀器、儀表管理員也要填入儀器、儀表使用登記簿,非工作需要不得隨意亂動。
以上各條希望有關人員認真執行,對不負責任或有意損壞儀器、儀表者追究其責任。
儀表管理制度 篇6
一、總則
為了加強我礦安全儀器、儀表、器材的檢查、維修管理工作,根據《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安全評估標準及評分辦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請認真對照執行。
二、管理體制
礦建立安全儀器、儀表、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礦機電副礦長任組長、機電運輸部、通滅部、生產技術部、物資供應部等負責人,機運、通滅系統各隊隊長、技術員任成員,具體負責全礦安全儀器、儀表、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工作,辦公室設在礦機運部。
三、領導小組的職責
1、由組長定期組織小組成員,全面的對全礦安全儀器、儀表、器材進行一次檢查,發現有指示不準,不動作或動作不靈敏,安全設施損壞的,下發整改通知單,由使用單位派專人更換,確保安全儀器、儀表、器材指示準確,動作靈敏,很好地發揮其在設備運轉中的監控保護作用。
2、領導小組將嚴格執行安全儀器、儀表、器材的周期檢定、校驗工作,確保安全儀器、儀表、器材的精度,耐壓等要求。
3、負責對不執行儀器、儀表、器材各項管理制度和造成后果的單位和隊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
四、日常檢查維修
1、安全儀器、儀表、器材的日常檢查維護,由使用單位的使用人員進行,按設備《操作規程》嚴格進行操作、檢查,發現有儀表指示不準確,外觀破損,安全設施不動作或動作不靈敏時,應及時匯報上級有關人員待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再使用。
2、新儀器、儀表、器材入庫、使用前必須經礦計量部門檢定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入庫手續。
3、對煤礦井下使用的儀器、儀表、器材按《煤礦安全標志》要求,必須有煤安標志。
4、對報廢的不能修復使用的儀器、儀表、器材要及時交回物資供應部,不能和新儀器、儀表、器材放在一起。
5、采掘設備的各種儀器、儀表、器材由維修單位負責檢驗,維修車間負責維修更換。
6、對《規程》、《標準》要求定期檢驗的儀器、儀表、器材使用單位必須按期送交具有鑒定資格的上級部門進行鑒定、更換。
7、負責指示類儀器、儀表的檢查、校驗工作,對指示不準確的堅持立即更換原則。
8、落實各種設備的安全防護設施的完善,保護裝置的實驗整定工作,實驗周期必須執行《規程》、《標準》要求,并記錄清楚。
注:儀器:瓦斯檢查儀、瓦斯自動報警儀、經緯儀、礦壓檢測儀器。
儀表:壓力表、負壓表、溫度表、高壓驗電儀、電流表、電壓表(萬用表)
器材:安全閥、釋壓閥、滅火器、高壓絕緣手套、膠靴、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