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隊車輛管理制度(精選3篇)
車隊車輛管理制度 篇1
機關后勤服務中心車隊是我縣一支重要的后勤保障隊伍,其保障和服務直接影響縣政府的形象和效率,必須按照保障有力,服務到位,萬無一失的要求,加強車隊管理。為確保縣領導和各單位公務用車和行車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車輛調度
1、機關后勤服務中心車輛在確保縣領導、各單位公務用車和行車安全下,由機關后勤服務中心車隊統一調度、統一管理。駕駛員應服從調派,隨叫隨到,并按調派的時間、地點待命。
2、全體駕駛員要樹立服務意識,遵守作息制度,上班期間應在辦公室待命,臨時外出,應及時向中心領導請假,要認真履行職責,確保領導準時、安全用車。
3、實行車輛動態管理,使用車輛和出差返回后駕駛員應及時向機關后勤服務中心車隊報告,便于車隊臨時用車調度。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1、車輛由機關后勤服務中心統一管理、調配。現有車輛均屬公務車輛,車輛分兩隊:一隊車輛用于為縣領導服務用車;二隊車輛用于各單位領導公務用車及重大活動。在確保縣領導、各單位公務公車的情況下,可租賃用車,租賃費用于車隊車輛的維修。
2、車輛在本縣內必須停放在指定的車庫內,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停放在規定停車地點的,可由駕駛員選定安全停車場所,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凡未按要求亂停亂放,導致車輛損壞或遺失的由駕駛員負全部責任。
3、駕駛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擅自出車,凡擅自出車造成車輛損壞、交通事故或其它事件的,由駕駛員承擔一切后果(包括車輛修理費、賠償費、誤工費、醫藥費及其他費用等)。
4、駕駛員要愛護車輛,做到“勤查、勤洗”,確保車輛安全行駛,杜絕“病車”、“臟車”上路。
5、車隊所有車輛一律不得外借,因外借造成車輛損壞和發生交通事故或者車輛被盜除保險公司賠付外,剩余部分由駕駛員承擔并調離崗位。
6、從20xx年1月1日起,車隊所有車輛的保險由機關后勤服務中心統一參保。
7、車輛的審驗工作由后勤中心審驗,駕駛員應積極配合,如果遇到該車因違章罰款由該車駕駛員承擔全部罰款責任。
8、建立車輛管理檔案,用車實行派車單制度。
9、車輛實行單車核算制度。
車輛燃油管理制度
1、車隊要根據各車輛的實際車況、使用年限和使用情況確定油耗限額。駕駛員在出差回來后,立即向機關后勤服務中心上報車輛行駛里程和用油量,否則不予報銷。
2、每月初,由辦公室、財務室專人統計每輛公車月初里程,建立當月行駛帳目。用油量按百公里計算。每月公布一次,對安全行駛節油節材的車輛駕駛員年終給予表彰和獎勵,超過限額的,給予相應處罰。
3、車輛加油實行派車單登記制度,出車前、后應在派車單內注明實際公里數,并有乘車領導確認簽字后核算油料。歸隊后,單據經中心領導簽字后應及時交財務室報銷。
4、車輛原則實行憑票加油,因長途出車在外地加油的,歸隊后第二天須報財務室按車的實際公里核算后,經領導簽字方可報銷,同時登記車輛加油情況,建立耗油臺帳。
車輛維修管理制度
1、機關所屬車輛必須在指定維修點進行維修,包括修理、裝飾、更換輪胎和日常維護保養更換機油等,維修和保養由駕駛員提出申請,經領導同意后方可進行。如在路途遇到故障需外地維修的',乘車領導同意后,方可維修,維修票據要有乘車領導簽字,歸隊后經技術簽定組人員檢查確認并簽字后,方可報中心領導簽字報銷。未經領導批準,自行維修及購置車內用品的不予報銷。
2、嚴禁超標準裝修以及增添與車輛行駛性能無關的設備。
3、維修過程中更換下來的零配件駕駛員必須帶回并交車隊技術組驗收,由修理工登記保管,不得私自處理。未交舊換新者,費用自理。
4、駕駛員必須增強責任心,保證維修或裝修的車輛質量過關。維修發票、定點維修、裝飾結算明細單等,應及時報后勤服務中心審核、登記后方可辦理費用支出手續。對弄虛作假的定點維修單位和駕駛員將嚴肅查處。
5、如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必須及時向主管領導、交警、保險公司報告,不得漏報、瞞報。維修時必須按保險公司指定的維修廠維修車輛。
車輛派車管理制度
根據上級指示精神,將公車的集中統一管理,以建立廉潔、高效的政府為目標,切實杜絕公車私用等現象,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節約財政經費開支,降低公務交通成本,保證公務活動正常開展,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用車實行派車單制度。
2、各單位因公務需要用車時,由單位主要領導填《外出用車申請單》,報縣委、政府領導審核同意后,由機關后勤服務中心根據出差地點的實際路況、距離調配相應車輛。
3、出差車輛在途中根據領導指示,需臨時改變路線行程的,車輛駕駛員需及時向機關后勤服務中心領導匯報。
4、越野車的使用需根據領導工作目的地(如上山、牧區、戈壁灘、特殊路段等)進行安排。一般情況下,領導前往縣城區域(下鄉)、庫爾勒、烏魯木齊等地辦公事的派臥車。
5、如前往同一目的地開會學習、培訓、工作的兩位以上領導可乘坐一輛車。兩人以上外出開會學習培訓的方可派車。
6、各單位科級領導用車,也根據領導工作目的地(如上山、牧區、戈壁灘、特殊路段等)報分管縣領導同意后方可派越野車。前往縣城區域(下鄉)、庫爾勒、烏魯木齊等地辦公事、開會學習、培訓的兩人以上派臥車。
7、各級領導用車如有特殊工作情況需要一人用一車,需經縣領導同意后方可派車。
8、大型節假日如需回家探親的縣領導兩人以上派一輛車。雙休日、探親假一律不派車。
9、如領導外出學習培訓超過一星期的,待領導報到完后,車輛即可返回。
車輛費用支付制度
1、各用車單位實行車輛費用支付制度。
2、公務用車相關經費及駕駛員差費由縣財政按照年初預算保留在縣財政。用于各單位用車費用。
3、駕駛員出差歸隊后,由后勤服務中心財務人員核算出車輛外出產生費用(油料費、差旅費、停車費、過橋過路費等相關費用),油料按不同車輛耗油辦法計算,臥車每百公里按8公斤計算(長途)、越野車每百公里按15公斤計算(長途);(短途)臥車每百公里按10公斤計算、(短途)越野車每百公里按17公斤計算;差旅費按縣財政的通知計算,停車、過路費按實際產生的計算。費用單據報后勤服務中心領導及用車單位領導審核后,分別在《公務用車費用核算單》上簽字,由后勤服務中心財務人員到財政支付中心辦理相關轉賬手續。
駕駛員管理制度
1、駕駛員要按照“安全、文明、守法、守時、愛車、節儉”的原則駕駛車輛。樹立安全、服務、保密的意識,當個名副其實的“三員”:即領導的駕駛員、領導的服務員、領導的保密員。做到車輛“三凈一亮一好”:即車內凈、車外凈、底盤凈、車身亮、車況好。
2、上班時間原則上在辦公室待命,有出車任務時必須提前到達指定地點,做好出車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出車,必須事先辦理請銷假手續。服從車隊調度,做到:安全、準時、優質、保密、高效。
3、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車隊各項規章制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行車”宗旨。切實增強優質服務觀念,自覺履行交通安全法的各項條款,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保證行車安全。
4、駕駛員應愛崗敬業、誠實守信、注重儀表、文明禮貌行車。按時參加單位組織的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認真學習法律法規,注重學習效果。
5、駕駛員實行統一管理,實行考勤制度。
6、工作積極主動,服從指揮,做到令行禁止,與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7、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暢通,隨時聽從車隊領導安排的出車任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安排出車任務。駕駛員必須憑派車單出車、無派車單視為私用車,駕駛出車前和到達目的地后必須向車隊領導報告。
8、駕駛員必須按時上、下班。無出車任務的,駕駛員不得隨便外出或竄崗,需要外出的必須得到領導同意或給辦公室請假,否則按缺勤處理,無故缺勤按曠工處理。可扣發誤餐費、并和年終考評掛鉤。
9、駕駛員必須憑派車單出車,按指定的地點、時間、到達目的地,如因駕駛員誤領導的用車時間回隊后將嚴肅處理并轉崗。
10、駕駛員出車必須提前10分鐘--15分鐘到指定地點,到達工作現場后,不得隨意將車開離現場或人員離開車輛。如離開須經乘車領導同意。
11、工作完畢后車輛必須開回本單位,在指定地點、車位停放。在外出差應將車輛停放安全地點。
12、駕駛員不得擅自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為私用,嚴禁“私拉亂跑”,如造成事故由駕駛員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和所有經濟損失。歸隊后根據事故將嚴肅處理,并調離崗位。
13、駕駛員不得開超速車、帶病車、賭氣車、盲目車、冒險車。嚴禁違章行車,因違章而受到的處罰和罰款以及造成交通事故的全部經濟損失由其個人承擔。
14、服從調度,隨叫隨到,準時出車,遵守交通原則,集中精力,謹慎駕駛,嚴禁酒后駕車。
15、做好保密工作,不亂傳領導講話,維護領導威信和團結,做好服務工作。如發現在外講傳領導的講話給予轉崗。
16、駕駛員不得將車輛給其他人駕駛,凡因此事而造成事故的由駕駛員和肇事者共同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和所有經濟損失,并追究駕駛員的責任。
17、駕駛員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自負。
18、對在外維修、購買材料及去外加油時弄虛作假多開發票的,經核實后給予加倍罰款并調離崗位。
19、對在外自行調整里程表的駕駛員將嚴肅處理。
20、駕駛員要經常保持車容整潔,要認真愛護、保養、管理好車輛,發現故障及時排除,特別是帶有影響行車安全的故障時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排除。同時要認真做好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后的“三檢”及保養工作,保持車輛處于完好的狀況,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21、嚴格遵守車隊的各項規章制度,駕駛員必須服從管理與調度,不聽從領導安排的可就地轉崗。
22、駕駛員上班時因私請假需要填寫請假單,經隊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因病需要休息的,一律憑醫療單位的病假證明,并經領導同意后方可休息。如遇急診和特殊病情的,一時無法取得醫療證明的,事后應及時補辦手續并說明情況。
23、駕駛員符合條件休探親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的,一律到縣人事局按單項假期規定批準休假,但均應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并提前給領導報告,以便合理安排工作。
24、堅持政績考核制度。對駕駛員平時考核與集中考核相結合,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民意測驗,群眾信任率達不到80%的年底不能評先評優。每年對在職駕駛員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等次,對連續兩年不稱職的予以辭退。
車隊車輛管理制度 篇2
物業轄區車輛出入管理規范
1.0 目的確保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和停放車輛的安全,保證車場內整齊有序。
2.0 范圍轄區停車場
3.0 定義無
4.0 權責
4.1 車場收費員負責按規定標準收取駛出車輛的車位有償使用費,照單放行。
4.2 車庫保安員負責指揮車輛整齊停放、存放、監護和進出記錄。
4.3 管理中心派專人負責車場管理的監督、指導。
5.0 作業內容
5.1 停車場管理停車場設保安崗、實行24小時三班倒工作制。
5.2 地下停車場
5.2.1車輛進入管理
5.2.
1.1認真檢查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阻止超高車輛進入車場,遇有強行駛入者,及時報部門直屬主管。
5.2.
1.2禁止裝有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車場。
5.2.
1.3車輛進場時,發放電腦收費ic卡,并登記好訪客車輛的車牌及訪客的身份證、去處、人數。
5.2.
1.4如遇停電或收費系統出現故障,馬上進入緊急狀態,采取人工打單收費制度,登記好人工單的首尾號,核對數量,及時報給管理員和收款員,便于核算。
5.2.
1.5指揮好交道,手勢要規范,正確疏導車輛進入。
5.2.
1.6認真檢查進入車輛的外觀情況,并記錄在案。
5.2.2車輛出場管理
5.2.
2.1憑工單或人工收費單放行。
5.2.2.2當有車輛出場時,應仔細核對出場車輛車牌號碼與人工收費單填寫的是否相符(如是ic卡,則由電腦監控查看);如不符,應立即向司機有禮貌的詢問。若是車主的親友(和業主聯系認可),并有駕駛證應放行;若詢問時發現有問題應立即扣留車輛,并及時通知隊長和巡邏保安,機警地處理事件,以防不法分子盜車行兇。
5.2.3摩托車進出管理
5.2.3.1禁止漏油或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的摩托車進入車場停放。
5.2.3.2指揮車輛按臨保、月保分類停放在指定區域,保持車道暢通。
5.2.3.3月保、臨保車輛進場時,經保安檢查車輛。符合進場條件的 ,月保車輛要核對停車證與車牌號碼是否相符,并在《車輛進出收費記錄表》上登記;臨保車輛在收取保管費后,發給停車證與發票,并在記錄表上登記,寫明車牌號碼、停車證編號。
5.2.3.4臨保車離場時,檢查其停車證與發票,并核對停車證編號與車牌號碼與記錄的.是否相符。停車證,發票如有遺失或與車牌不符,立即報告值隊長,查清楚后作出相應處理。
5.2.4車輛收費管理停車場收費由公司財務部派專人收費管理。
5.2.5停車場消防管理
5.2.5.1嚴禁攜帶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及漏油漏水的車輛進入。
5.2.5.2按區域配置滅火器材,消防栓定期檢查,時刻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5.2.5.3嚴禁車場內有人吸煙或任何明火作業。
5.2.5.4嚴禁司機在小區車場內維修、加油、加池水。
5.2.5.5嚴禁亂占車道,堵塞走火通道及安全出口。
5.2.5.6發現車輛漏油、門窗照明燈沒關好、附近有遺留火種的,及時采取防范措施并立即同車主聯系,妥善處理,避免事故發生。
6.0支持性文件及記錄
6.1 《停車場管理規定》
車隊車輛管理制度 篇3
各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車輛(含自行車、電動車、機動車)停放管理,維護區域秩序,營造公司和諧氛圍,深入開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設,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車輛的管理:
1、經公司研究決定,凡本公司員工私人車輛進入公司,均須先到安保部辦理登記手續,出具相關齊全的資料(駕駛證、行駛證),并領取車輛出入證。未辦理出入證的車輛,門衛執勤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公司。嚴禁在公司內無證駕駛。
2、由安保部具體辦理相關員工《機動車輛出入證》。請駕駛自備車(摩托車除外)的員工在(2月15日至20日)帶好駕駛證、行駛證復印件到公司安保部辦理相關手續。
3、汽車停放應按照各單位指定的區域、車位集中停放。嚴禁汽車在車間門口、料場、馬路旁邊、交叉路口、道路轉彎處和其它妨礙交通的地方停車,同時應服從安保部人員的管理。指定區域為公司辦公樓前、二線辦公樓前和一線辦公樓前。員工的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一律停放在車棚。車棚按員工上下班時間開關,開門時間為一小時,其它時間不予取車,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有車間主任以上領導簽字的便條,方可放行。
4、車輛進出公司必須減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km/h,禁止鳴號,如因超速行駛發生行車安全事故,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車主應保管好自己車內物品(貴重物品請勿放在車內),并由個人承擔保管責任。
5、違規停放的員工車輛,一經安保部發現清走并集中管理,車主必須由本單位領導親自帶領,到安保部履行相關手續后方可領回車輛。
6、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有關人員,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以理服人、以禮待人、耐心教育,防止簡單粗暴的態度。對無理取鬧不服從管理的有關人員,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二、外來車輛的停放管理:
1、上級政府部門的車輛進入公司,必須在警衛室進行登記,取得相關部門的同意后方可進入。
2、所有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廠區,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進入廠區需要有主任以上領導核準后,告知安保部,由安保部人員監督其車輛的進入及放行,出門時自覺接受檢查。
3、進出公司時應謹慎駕駛,避免發生碰撞,停放公司內的車輛要鎖好門窗,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一旦發生丟失后果自負。
4、本制度由公司辦、安保部制定和解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或廢止亦同。以上制度望傳達到各位員工,未傳達的將追究領導責任。
5、本制度自20xx年2月xx日起執行,其他相關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