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差旅費管理制度(精選3篇)
公司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1
一、是與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和鄧州市城區規劃相銜接
把鄧州市城區的范圍擴大到湍河以北,不僅包括花洲、古城、湍河三個街道辦事處的全部行政區域,還包括統籌城鄉發展實驗區。在城區范圍內的公務活動不適用差旅費管理辦法,而是適用于公務車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
二、是增加了租車的規定
參照省直機關差旅費規定,增加了工作人員到交通不便地區出差,或需要赴外地、下鄉處理緊急公務,經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租車。
三、是提高了鄧州市境外出差的住宿費標準
修訂后的差旅費管理辦法按照財政部公布的.全國各省差旅費標準執行,但是將住宿費標準進行了提高,并細化到每個地區,此外還取消了對房間(房型)標準的規定。
四、是調整了鄧州市境內出差的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標準
鄉鎮工作人員到本鄉鎮以外出差或城區工作人員下鄉出差,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20元包干使用,每人每月報銷總額不超過200元;公雜費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每人每月不超過300元。
五、是明確對下鄉出差審批及費用報銷管理的規定
嚴禁把下鄉出差有關補助當作福利發放;同時要求各有關單位要建立完善下鄉出差費用公示制度,每月對所有下鄉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報銷情況進行公示。
六、是增加差旅費報銷規定
增加了工作人員參加駐村幫扶、抽調掛職鍛煉、開展審計巡查等專項工作的差旅費報銷規定,明確了差旅費經費開支來源。
公司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
為保證公司出差人員圓滿完成工作,并貫徹高效、勤儉節約的原則,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差旅費是指公司員工在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車(機)票、交通費、住宿費、途中應酬費和伙食補助等相關費用。
三、管理原則
差旅費一律納入各部門預算管理,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工作計劃分別就本部門的差旅費編制標準預算。
四、審批權限及支出標準
1、審批權限:出差借款與報銷審批權限按公司制度規定的借款/報銷審批權限執行(見《審批權限表》)。
2、乘車標準:
行政級別交通工具
飛機火車輪船長途汽車
副總裁以上級別(含)商務艙/經濟艙軟臥頭等艙據實報銷
部門總監經濟艙軟硬臥、硬座二等艙據實報銷
其它人員特批硬臥、硬座三等艙據實報銷
備注:表中所述'特批'系指由其主管上級(即直接審批領導)批準。
3、住宿標準:
a、員工出差地區有公司簽約酒店的,應通過行政部在簽約酒店預定住房,如無簽約酒店的地區,需經行政部協調辦理酒店住宿。
b、部門總監以下級員工原則上需選擇連鎖商務型酒店入住,如:如家快捷酒店。
c、同性兩人或兩人以上出差前往同一地點辦事的,應安排一同住宿,兩人住宿費按一人標準報銷。
4、交通費標準:(另行通知)
5、伙食補助標準:(另行通知)
五、具體規定
1、出差期間的招待費規定
a、出差期間的招待費包括工作用餐、招待客戶支出、為客戶購買禮品或招待客戶娛樂。
b、若出差人員外出用餐、招待客戶用餐或招待客戶娛樂應扣減當日補助。
c、出差期間為客戶購買禮品超過300元應附購買禮品的小票。
2、帶車出差或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規定
a、自帶車出差或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一律不得報銷市內交通費。
b、自帶車包括外租車輛、私人車輛、公司公用車輛。
c、外租車輛出差的需提供租車合同方能報銷;因業務需要架私人車輛出差的由直接領導審批可據實報銷;帶公司公用車輛出差的需附行政部的派車單復印件據實報銷。
3、員工到外地培訓、到公司所屬分公司出差的規定
a、員工到外地參加公司規定的培訓,若公司與培訓單位簽訂食宿協議,由公司或培訓單位負責食宿支出的,員工不享受伙食補助;若員工自理伙食費支出,則按公司標準發給伙食補助。
b、員工到公司所屬公司出差,當地提供用餐條件的,免除伙食補助。
六、報銷規定
1、報銷人員應在出差回來的當月持整理好的單據就此次出差發生的相關費用到財務部進行報銷,同時沖減出差發生的借款,報銷時間同員工日常費用報銷時間,如在規定的報銷期間內沒有報銷應提出說明,否則財務部有權對此次出差發生的借款在該員工當月的工資中扣回。
2、申請伙食補助的規定
出差人員申請伙食補助,應是一個完整出差行程,如出差行程為旅程:北京--上海--廣州,返程:廣州--北京,如報銷人員不能提供一個完整行程的原始單據,空缺行程所對應的伙食補貼應經部門主管副總裁或總經理特批方可發放,否則不予發放。
3、報銷憑證的要求
a、原始憑證的要求:報銷人員應提供真實、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往返的`車票(機票)應與出差期間相對應。出差期間的其他票據都應在出差時間段之內。例如從北京到上海出差,出差時間從20xx年12月3日到20xx年12月10日結束,這次出差所報銷的票據不能超出開始和結束時間。否則財務部有權拒收。
b、憑證提交的要求:各項費用的原始單據應按照類別的不同分別進行粘貼,粘貼時請按照從左到右的順序粘貼。例如從北京到上海出差,分別發生機票、交通費、住宿費、業務招待費等,應按照機票和交通費為一類、住宿為一類、業務招待費為一類,分別粘貼在不同的a4紙上。
c、對于出差期間給予的差旅費補助,需要提供相應金額的發票方可進行報銷(提供發票不限出差當地的發票,可以提供本地的發票)。
七、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八、本辦法自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原公司有關差旅費的管理規定廢止。
公司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為規范公司出差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差旅費及有關費用開支的控制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出差流程
1.出差申請與報告
1.1根據部門工作目標或業務需求,由部門經理或分管主管視具體情況確認出差人和出差期限,并依照程序核定。
1.2被委派出差人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申請單》必須詳細填寫出差地點、出差時間、出差路線、事由、計劃及出差費用預算等內容,并依照程序找對應主管核定并簽字確認后方可出差,否則出差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1.3主管對出差申請進行審批時,除須對申請人員所填具之出差目的及時間安排進行審核外,還應對其所提出的出差費用預算進行合理性測算。
1.4將《出差申請單》送至行政部留存、記錄考勤。原則上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前的可以不來公司報到,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要來公司報到,特殊原因不來公司的必須有部門經理批準并報行政部備案。
1.5出差返回時間(以車票、機票上的到達時間為準)在中午12點以前的要來公司報到;出差返回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行政部后可不來公司報到。
1.6出差后須按《出差申請單》中擬定的時間、路線、擬計劃拜訪客戶名錄等事項開展出差工作。出差人員出差期間需每天向部門主管報告工作進展及下一步工作計劃安排。
1.7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差旅時間的,應打電話向公司請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1.8出差人員返回后均需提報《出差報告》,出差報告中需將本次出差的任務完成情況(包括出差目的達成情況、費用支出情況等內容)做詳細說明,同時該報告也是出差費用報銷的依據之一。
1.9《出差報告》的審核及審批流程同《出差申請單》。
1.10出差結束后,應于3日之內提交出差報告,并在5日內到財務部費用報銷。未按以上手續辦理出差手續或未經審批所發生的費用,公司將不予報銷。
1.11為強化出差費用管控及提升遠途出差(本市以外)成本效益,遠途出差人員在填具《差旅費報銷單》時,必須與相對應的《出差申請表》上所載明的預算金額相接近,如高于預算金額10%或超過300元者,則必須提出說明并經部門經理核準后超出部分才可報銷。
1.12當日可往返的出差,《出差報告》可不填寫,相關內容合并至員工每日的工作報告內。
2.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2.1當日出差
出差當日可能往返,由直接主管核準。
2.2遠途出差
由部門經理核準,報主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裁核準。
3.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員工出差應根據實際距離與公務緊急程度酌情選擇適當的交通出行工具,未按規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費用超支部分由個人承擔。
3.1市內或鄰市短途出差(車程3小時以內)一般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必要時也可乘坐火車。
3.2遠途出差:
3.2.1距目的地600公里以內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車程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臥鋪出行,超過600公里,有合適的夜間列車車次也可選擇臥鋪出行;
3.2.2特殊情況下,經主管批準,也可采用汽車出行;
3.2.3行程超過600公里,公務較緊急且無合適的列車車次時,可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機票及航班艙位的選擇,應以節約為前提。在符合出行要求的'時間段內,且無限時抵達要求的差旅安排,首選最低折扣的航班的經濟艙位。如因公務需要,要求限時抵達目的地且不具備選擇經濟艙位的條件下而必須升艙的,必須報經當事人所在部門經理和分管副總批準,經同意后方可升艙。
3.3票務訂購
3.3.1員工出差所需的飛機票、火車票由行政分部委派專人負責統一訂購,出差員工選定行程及交通工具的種類、班次后,以郵件形式通知人事行政中心專項負責人,并電話告知;
3.3.2行政分部專項負責人應在接到相關郵件后,嚴格按照郵件內所述行程、車次或航班要求,及時使用公司指定賬戶訂票,并應就購票過程中出現的信息變更等問題及時與出差員工進行溝通。由公司指定賬戶產生的返點、贈品或其他優惠福利均屬公司所有。
3.4自駕出差規定
3.4.1自駕車出差范圍應小于500公里,超過500公里則不允許自己駕車出差,若遇重大或緊急事件需自駕車超過500公里,必須由主管副總審批。
3.4.2燃油費補助:汽油價格以公司所在地現行市價為準,自駕車里程數按照列車時刻表上所列里程數計算,往返路程按列車時刻表中里程數2倍計算。報銷燃油費補助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寫明報銷出差起止地點及相應里程附報銷單相應金額的正規燃油發票。
油耗標準表:
汽車排量
耗油標準
1.3L以下(含1.3L)
8升/每百公里
1.3L~1.8L
10升/每百公里
1.8L以上(含1.8L)
12升/每百公里
即:燃油費補助=往返里程數×油耗標準×當地汽油價
3.4.3路橋費:出差范圍內的路橋費根據發票實報,需填入差旅費報銷單,歸為其他費報銷。
3.4.4自駕出差補助、出差當天數計算同差旅費報銷制度中相關規定。
3.4.5自駕出差可使用員工自有車輛,如要使用公司車輛,可向直接主管和行政分部車輛負責人申請使用本公司車輛。
第三章差旅費及補助
1.差旅住宿標準及相關規定
1.1為保障員工出差時的住宿條件和安全,如非公務特殊需要,所有員工住宿應優先選擇公司于當地的簽約商務合作酒店,并應以交通方便及就近為原則,選擇適合入住的酒店。行政分部將根據業務需要及員工要求,定期調整合作酒店;
1.2一般非商務活動需要,應首選經濟型酒店,住宿標準為一線城市300元/人/天,其余城市250元/人/天。公司提倡兩同性員工同行時合住同一房間,作為鼓勵,住宿標準可調整至一線城市400元/間/天,其余城市350元/間/天。副總以上級別人員出差住宿采取實報實銷方式。
1.因公務特殊需要住宿標準超過上述規定時,必須提前獲得直接主管的書面批準。
1.4住宿費以外的其他費用不在報銷范圍,如房間電話費、洗衣費及休閑娛樂費用等。
1.5在出差地選擇住親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決住宿的,按住宿標準的60%發放住宿補償費。
1.6出差參觀、學習、考察,由主辦單位或受訪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費用可據實報銷,如不收取費用則不再補償、報銷住宿費。
2.差旅補助
2.1公司按每人每天100元的統一標準向出差員工提供差旅補助,其中包含餐費、非公務交通費及雜費。長期派駐的員工另享受通訊費補助;
2.2員工出差期限按照實際出差天數計算:
2.2.1啟程當天中午12點前出發的按一天計算補助,12:00以后出發的按半天計算補助。
2.2.2回程當天,12:00以前到達公司所在地的按半天計算補助,12:00以后到達的按一天計算補助。
2.3差旅補助將與月工資合并計算、發放,并需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2.4員工短途出差,當天返回無需在外住宿的,不另外發放出差補貼。駕駛自由車輛的,相關費用包含在車補內;非自駕出差的,只根據發票報銷交通費;駕駛公司車輛的,一般不報銷任何費用。
2.5外出參觀、學習、考察,由主辦單位或受訪單位統一安排用餐的,如果收取費用可正常享受補助,如不收取費用則按補助標準的50%執行。
2.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報支加班費,要保證每天工作8小時和一定的工作績效,但法定節假日(春節、元旦、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節等)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貼。
3.差旅費用報銷程序及相關規定
3.1出差借款與報銷
3.1.1公司堅持“先預算后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出差員工在《出差申請單》需填寫出差費用總預算,并由對應主管審核確認,原則上不支出計劃外費用,特殊情況報分管副總審批。
3.1.2借款的首要原則“前賬不清,后款不借”。
3.1.3需借支的出差人員依據審批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制《借款單》,財務部門收到經核簽的出差申請及借款單時,需再對出差費用預算進行合理性測算,若認為合理則給以辦理借支,若認為有不合理之處,可與申請人進行溝通,溝通后如未獲共識則交付分管副總進行裁決。
3.1.4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并有總裁審批;
3.1.5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后5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財務部直接于最近期發放工資時扣減該員所預支之金額,直至扣清為止。
3.1.6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參照出差費用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特殊用途超過標準的應上報到分管副總標明原因審批。
3.2報銷程序及出差費用的報銷
3.2.1差旅費報銷應以正規的發票為依據,并且由機器打印的發票,必須以公司名稱作為發票抬頭。原則上不允許使用收據報銷,特殊情況無正規發票的,需寫清原由并經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后才可報銷。發票丟失,應由個人寫出書面說明,經部門主管或同行人證明后方可報銷,否則個人負擔丟失部分的費用。
3.2.1差旅費報銷按財務規范粘貼《差旅費報銷單》→直接主管或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分管副總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3.2.2出差人員需于出差返回5日內向財務部門提報經部門主管簽核的該行次《差旅費報銷單》和《出差報告》,財務部門依據相關財務規定進行初次審核,同時還需對費用支出的合理性進行審核。審核無誤的,按照報銷單的金額,每月的11號由財務部直接發放現金或轉賬至員工工資卡內。
3.2.3員工差旅出發前因公務需要更改車次、航班、航線、簽轉、退票產生的額外費用,可通知行政分部對應負責人辦理,時間緊急時也可由員工先行支付;出發后產生的各項改票費用均由員工先行支付,返回后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由員工憑收據到財務部報銷。因員工個人原因造成誤車、誤機所產生的費用,由員工自行承擔。
3.2.4公司對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因公務發生的交通費、招待費、禮品費實行實報實銷,需提前打電話給部門主管申請,同意后才可進行,同時另列報銷清單,在返回后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按財務規定向財務部提供有效票據,并詳細注明費用緣由,否則相關費用不予報銷。
3.2.5公司承擔由員工辦公本地至差旅目的地之間的往返旅費,如因個人原因去往第三方目的地,則“差旅目的地”至“第三方目的地”、“第三方目的地”至“辦公本地”間兩段路程產生的旅費,公司只報銷其中的一段。且該段費用與“辦公本地”至“差旅目的地”的旅費金額相比,將以較低金額作為報銷額度。反方向亦然;
3.2.6出差費用的報銷項目中,不可包含差旅補助已經涵蓋的費用。
第四章員工出差活動的監管
1.各部門經理對自己部門的員工出差活動負責進行監督管理,定期(按月)開展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違規行為應及時處理。
違規處罰標準:
1.1員工出差未辦理申請手續的,處罰責任人20-100元/次,期間產生的費用不得報銷入賬。
1.2出差人員未按時辦理費用報批手續并入賬的,處罰20-100元/次,對超期報銷的出差費用按90%報銷入賬。
1.3出差費用報批存在弄虛作假的,按照作假部分的金額處罰責任人,同時做假部分的費用不得入賬,已入賬的應進行剝離。
2.財務部門未按相關規定審核報銷票據,存在違規的,處罰責任人2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審核人承擔。
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報支加班費或輪休,要保證每天工作8小時和一定的工作績效,但重大節假日(春節、元旦、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節)可酌情給以補貼或根據部門工作情況安排調休。
第五章出差紀律
1.遵紀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從事危險活動;
4.不從事有損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動;
5.不談論與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則和公司政策相違背的言論;
6.不給客戶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難題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經部門主管批準,不得向客戶借款;
8.不得接受客戶的宴請和招待;
9.嚴禁挪用公司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