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精選9篇)
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篇1
體育器材是教師和學生進行教學、訓練和課余活動的重要工具。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教學,活躍學生第二課堂,培養學生終身受益的體育鍛煉項目,根據學院體育工作基本標準及相關規定,結合體育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體育器材的借取適用范圍
1、學院體育器材僅對我院學生進行開放免費借用,非我院師生不得借用學院體育器材。
2、體育器材的借用活動范圍僅限于學院范圍內,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借用體育器材在校外進行使用。
3、體育器材的借用僅適用于學生體育鍛煉和課外活動,不得用于任何商業活動,一經發現,取消借用人的借取資格。
4、學院體育器材由器材管理員進行統一管理,體育部為體育器材管理和維護的責任單位。
二、課內體育器材借取管理辦法
1、體育器材借還登記程序
在學院進行的體育課程,上課前由任課教師將所需器材數量告知文體委員,文體委員或其他同學持有效證件(身份證或學生證)到器材室借取并登記,下課10分鐘內進行歸還、核消。歸還時,管理人員必須認真檢查驗收。
2、體育器材損毀丟失處理程序
對于遺失器材,體育器材管理員出具賠償單,經體育器材管理員和任課教師簽字后,自體育器材遺失一周內,由器材借用人持賠償單到學院財務處辦理賠償手續,并將體育器材賠償繳費單原件交付體育器材管理員處,換回借用人的證件。原則上遺失的體育器材按照購置價賠償。
如在借用期間,發生體育器材損壞,由體育器材管理員根據損壞程度,開具器材損壞單,賠償流程和體育器材遺失流程相同。
3、業余運動隊領用器材程序
學期初由教練員簽署意見并經所在教研室主任批準后方可借用,學期底歸還。對于丟失器材一律按購置價賠償。
4、器材、器械等設施的維護統一由管理員負責。小范圍內維護(如:更換籃環、掛籃排網)由管理員負責,如需大范圍維護,由體育部領導提出申請并報告學院主管領導,按照學院有關財務、國資規定執行。
三、課外體育器材借取管理辦法
1、采用“先到先借、借完為止”的數量控制借用原則。
2、學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借取器材:
(1)借還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作息時間(5月1日至9月30日):16:20—16:50
冬季作息時間(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5:50—16:20
上午歸還時間:9:50--10:00
(2)星期一至星期四借取的器材,歸還時間不得晚于次日上午;周五下午借取的器材,歸還時間不得晚于下周一上午;
3、借取程序
(1)個人借取器材時,須持本人學生證和身份證方可借取(兩證缺一不可);
(2)單位借取器材時,因開展活動需要較長時間、較大數量借取器材,需出具借條,并由班主任、輔導員(或二級學院院長、書記)和體育部負責人簽字后借取;
3、安全
(1)采用“誰借用誰負責”的安全管理原則,在體育器材借取時間段內,發生的任何意外傷、亡事件,由借取單位和個人自行責任。
(2)危險及特殊器材只向集體提供。
4、歸還和管理
(1)對于未按時歸還器材的'學生,在一學期之內取消其借取權利。
(2)器材在使用過程中,因質量問題或正常消耗而造成的損壞,免于賠償。因故意損壞或不按規范使用器材的,且造成器材損壞或丟失的,將按照購置價賠償。
(3)賠償流程:
管理員出具賠償單→財務處交賠款→管理員處換取證件。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五、本制度由學院體育部負責解釋權。
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篇2
保管制度
一、建立器材管理明細賬,做好賬物相符。
二、根據器材的性能、形狀分類,擺放正氣。
三、注意器材的通風及防火。
四、定期檢查物品,對易耗物品及時辦理注銷、報修手續。 對丟失物品及時登記、報告工作。
借用制度
一、體育課上借用器材需由任課教師開據“器材使用單”并注明日期、節次、器材、數量等。
二、課外活動學生借用器材要有記載,歸還是要檢查數量和有無損害。
三、學校運動隊借用器材要有記載,如有損壞或丟失,根據情況進行批評教育或進行賠償,并有記錄。
四、對學校教工借用器材,要履行登記手續,歸還是要予以注銷。
賠償制度
一、教育學生愛護體育器材、設備。得體育器材使用不合理,體育器材造成損害者,要進行批評教育。對有意破壞者,要根據損害成度進行賠償。
二、借用體育器材丟失或損壞者,酌其程度予以一次性賠償。
三、外界的`體育器材丟失或損壞映照價賠償,并進行登記加以說明。
學校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上課前,任課教師應將所需器材開一清單交或提前十分鐘和保管員聯系。保管員應在課前準備好所用器材,任課教師或體育委員一次領出,課中學生不得再領器材。課結束后,教師應積極組織學生將器材清點好,及時、如數歸還器材室。
一、借體育器材時間:
1、在體育課中,以任課教師安排的活動內容為準。
2、每天下午課外活動。
二、借器材手續:必須簽有班級、姓名。
三、準時歸還:如超時或不歸還,根據實際情況器材保管員有權取消該學生借器材或停借一段時間。
四、損壞體育器材照實際價格的2倍進行賠償。
五、借與歸還體育器材時,要講文明禮貌;必須聽從器材保管員的安排。
六、遇雨天場地潮濕,出于學生安全考慮,器材室不出借任何球類(足球、籃球等)器材。
以上學生必須要遵守,解釋權學校體育組。
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篇3
一、 使用體育器材,必須遵守借用制度。
二、 體育器材專供師生教學與鍛煉使用,原則上不借給私人使用。
三、 借、還器材須認真登記,核實無誤方可出庫;上課和訓練后及時歸還。
四、 師生借用體育器材,學期末必須歸還。
五、 要愛護器材,嚴防損壞與丟失,否則,按損失程度酌情賠償。
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篇4
一、堅守崗位,樹立為教學服務的觀點。
二、做好器材入室與外借工作,做到有帳有據。
三、堅持每天打掃室內衛生,整理、清點器材,破損的、能動手修補的自己修補,外借的到期索要,務必器材完好,無丟失現象。
四、做到保管室器材排列有序,供應及時,保證師生上課和開展課外活動的需要。
五、開學前和學期末及時認真做好體育器材的整理和添補工作。
六、做好保管室安全保衛工作,做到隨手關門,不把鑰匙交到非本部門人員手中。
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篇5
保管制度:
一、建立器材管理明細帳,做好賬物相符。
二、根據器材的性能、形狀分類存放,擺放整齊。
三、注意器材室的通風及防火。
四、定期檢查物品,對易耗品及時辦理注銷、報廢手續。對丟失的物品及時登記,并報告總務主任。
借用制度:
一、體育課上借用器材需由任課教師填寫“器材使用單”,并注明日期、節次、器材、數量等。
二、課外活動學生借用器材要有記載,歸還時要檢查數量和有無損壞。
三、學校運動隊借用器材要有記載,如有損壞或丟失,根據情況進行批評教育或賠償,并有記錄。
四、對學校教工借用器材,要履行登記手續,歸還時要予以注銷
賠償制度:
一、教育學生愛護體育器材、設備。對體育器材使用不合理,造成損壞者,要進行批評教育。對有意破壞者,要根據損壞程度進行賠償。
二、借用體育器材丟失或損壞者,要根據損壞程度予以一次性賠償。
三、外借的體育器材丟失或損壞,應照價賠償,并進行登記加以說明。
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篇6
1、堅持每天檢查體育運動器械、戶外運動器材和場地,并做記錄。發現安全問題立即停用,并將問題器械做封存警示,及時向有關領導(部門)報告并組織維修和處理,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器材或器械。
2、教育學生愛護器材,指導學生安全使用器材,教育學生發現器材安全問題及時向老師報告。
3、堅持體育器材領借制度,器材室所借出的器材須符合安全標準,并及時歸還、驗收。
4、借出的'運動器材不允許放置在無人看管的場所。
5、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篇7
1、健全體育器材的'帳冊,購進的器材要按規定登記,報廢的器材要經總務處批準。
2、體育活動課由班級體育委員、憑上課老師登記借條,借出物品,保管員均應登記,歸還后立即注銷。
3、體育器材借出后一律在校內活動,不準攜帶出校。非體育活動的班級和個人不得借出器材,占用場地。
4、外單位商借體育器材和場地時,一般器材及短時間使用場地由教研組批準。
5、本室器材凡屬非正常損壞,遺失,一律要按原價賠償。
6、不準在跑道上進行投擲的教學和訓練,陰雨天田徑場地潮濕不準在場地上進行任何活動。
7、操場上安裝的一切球類、體操、田徑設施,不得進行任何破壞性的攀、坐、搖、晃。違者除給以一定的罰款賠償外,還要視情節予以教育與處理。
8、保管員要提前做好體育課、體育活動器材的準備工作。
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篇8
1、以服務教學、保證體育教學與活動需求為宗旨,做好器材保管工作。
2、嚴格執行借還、登記、驗收手續,做到賬物相符;及時催還借出器材,確保周轉。
3、科學管理器材,實現分類存放,保證室內通風,做好防火、防潮、防撞、防霉、防盜工作。
4、根據教學要求和實際需要提出采購計劃并協助采購,新添置設備要逐一登記造冊。
5、樹立勤儉辦學思想,加強器材的保養與維修。
6、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篇9
1、學校明確規定,學生在校期間不得擅自或結伙到肋木架、單雙杠、高低杠玩耍,必須在老師帶領下一起搞活動,以確保學生安全。
2、課外活動時,學生要在籃球場、足球場搞活動,必須經體育教師認可而且由老師看護下才能進行,以確保學生平安。
3、體育時,由體育教師負責管理好學生,學生在做體育器械方面的活動,如實心球、跳高等,必須在教師帶領下進行,以確保體育課順利進行。
4、體育訓練時,運動員在教練員陪同下一起進行,教練員必須負責好學生的安全,學生在進行每一個項目時,教練員必須做到認真、謹慎、親自指導,以確保體學生在訓練時無意外發生。
5、學生借用體育器械,必須經體育器械管理員同意、必須在有老師陪同下,才能借出器材,以確保學生活動順利進行。
6、學校的體育設施在沒有老師的同意、陪同下,不允許任何學生隨意到操場上玩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