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場管理制度(精選8篇)
豬場管理制度 篇1
為了搞好豬場的衛生防疫工作,確保養豬生產的順利進行,向用戶提供優質健康的種豬或商品豬,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防重于治”的原則,杜絕疫病的發生。現制定以下《豬場衛生防疫制度》,請全場員工及外來人員嚴格執行。
1、豬場分生產區和非生產區,生產區包括養豬生產線、出豬臺、解剖室、流水線走廊、污水處理區等。非生產區包括辦公室、食堂、宿舍等。
2、非生產區工作人員及車輛嚴禁進入生產區,確有需要者必須經場長或主管獸醫批準并經嚴格消毒后,在場內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只可在指定范圍內活動。
3、生活區防疫制度
1)生活區大門應設消毒門崗,全場員工及外來人員入場時,均應通過消毒門崗,消毒池每周更換兩次消毒液。
2)每月初對生活區及其環境進行一次大清潔、消毒、滅鼠、滅蚊蠅。
3)任何人不得從場外購買豬、牛、羊肉及其加工制品入場,場內職工及其家屬不得在場內飼養禽畜(如貓、狗)。
4)飼養員要在場內宿舍居住,不得隨便外出;場內技術人員不得到場外出診;不得去屠宰場、其它豬場或屠宰戶、養豬戶場(家)逗留。
5)員工休假回場或新招員工要在生活區隔離二天后方可進入生產區工作。
6)搞好場內衛生及環境綠化工作。
4、車輛衛生防疫制度
1)運輸飼料進入生產區的車輛要徹底消毒。
2)運豬車輛出入生產區、隔離舍、出豬臺要徹底消毒。
3)上述車輛司機不許離開駕駛室與場內人員接觸,隨車裝卸工要同生產區人員一樣更衣換鞋消毒。
5、購銷豬防疫制度
1)從外地購入種豬,須經過檢疫,并在場內隔離舍飼養觀察40天,確認無病健康豬,經沖洗干凈并徹底消毒后方可進入生產線。
2)出售豬只時,須經獸醫臨床檢查無病的方可出場。出售豬只只能單向流動,如質量不合格退回時,要作淘汰處理,不得返回生產線。
3)生產線工作人員出入隔離舍、售豬室、出豬臺時要嚴格更衣、換鞋、消毒,不得與外人接觸。
6、疫苗保存及使用制度
1)各種疫苗要按要求進行保存,凡是過期、變質、失效的疫苗一律禁止使用。
2)免疫接種必須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免疫程序》進行。
3)免疫注射時,盡量不打飛針,嚴格按操作要求進行。
4)做好免疫計劃、免疫記錄。
7、生產線員工必須經更衣室更衣、換鞋,腳踏消毒池、手浸消毒盆后方可進入生產線。消毒池每周更換兩次消毒液,更衣室紫外線燈保持全天候開著狀態。
8、生產線內工作人員,不準留長指甲,男性員工不準留長發,不得帶私人物品入內。
9、生產線每棟豬舍門口,產房各單元門口設消毒池、盆,并定期更換消毒液,保持有效濃度。
10、制定完善的`豬舍、豬體消毒制度(詳見消毒制度)。
11、杜絕使用發霉變質飼料。
12、對常見病做好藥物預防工作(詳見藥物預防制度)。
13、做好員工的衛生防疫培訓工作。
14、豬場消毒制度
1)外環境:由于冬季實行每4天大消毒一次。
2)售豬周轉區:周轉豬舍、出豬臺、磅稱及周圍環境每售一批豬后大消毒一次。
3)生產區正門消毒池:每周至少更換池水、池藥2次,保持有效濃度。
4)車輛:進入生產區的車輛必須徹底消毒,隨車人員消毒方法同生產人員一樣。
5)更衣室、工作服:更衣室每周末消毒一次,工作服清洗時消毒。
6)生產區環境:生產區道路及兩側5米內范圍、豬舍間空地每月至少消毒2次。
7)各棟豬舍門口消毒池與盆:每周更換池、盆水、藥至少2次,保持有效濃度。
8)豬舍、豬群:圈舍實行每兩天消毒一次。
9)人員消毒:進入豬舍人員必須腳踏消毒池,手洗消毒盆消毒。
10)工器具:實行每4天消毒一次。
豬場管理制度 篇2
一、規章制度
1.謝絕外人入場參觀:凡需要進入生產區的人員,必須持有公司領導開的入場證,在完備登記手續后,方能進入。所有進入生產區的工作人員(包括因工作關系經公司領導同意需要進入生產區的外來同業養殖人員),再經更衣室淋浴、更換清潔干凈消毒后的工作服、膠鞋后,方可經消毒池進入生產區。
2.做好衛生消毒工作:消毒池必須經常放有消毒藥液并定期更換。豬舍、場地、用具,飼槽等應經常清掃、洗刷、定期消毒,做好滅蠅、滅鼠工作。場地內不準飼養寵物及其他動物。
3.每次豬群“全出”后,必須徹底清洗圈舍并消毒;進豬之前一周再次進行清洗消毒。
4.飼養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認真執行飼養管理制度,細致觀察飼料有無霉變,豬群采食情況和健康狀況,排糞有無異常等,發現不正常現象,應及時請獸醫檢查。
5.加強疫情報告和防疫制度工作:做到發現疫情,徹底控制封鎖和隔離,認真檢查,細心及時診斷;將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圍內,并予以撲滅。對污染用具、場地全面徹底消毒。死豬定點剖檢、尸體作焚化或深埋處理。
6.生產區內各個工作范圍、隔離舍應嚴格做到人員、用具、畜群三固定;豬群不能過度擁擠,人員、工具不得串場串區互用。
7.供水應安全、清潔、衛生、充足;換氣應暢通,保證豬舍溫度與濕度控制在相對穩定適宜的范圍內。
8.從事人工采精、接產或注射疫苗時,必須嚴格遵循崗位消毒規程和操作手冊。
3.職工上下班制度
(1)按規定作息時間上、下班,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上為曠工。
(2)上班時從生活區進入生產區必須換上工作服、水鞋、做不到者禁止進入生產區。出場時,換上自己服裝,進場時重復上列行為。
(3)管理人員應將全部時間和精力投放第一線,本職任務完成后回辦公室研究技術和學習業務。
4.請、消假制度
(1)本場星期天、節假日不休班,職工有事請假。
(2)請假必須本人寫假條(寫明事由和時間),并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離場,不準捎假或電話請假。
5.出、入場制度
(1)職工入場也必須在門衛處進行登記。并接受門衛防疫安全檢查。嚴禁將肉松、火腿等動物性食品帶入生產場。
(3)外單位人員入場前,門衛須問清來人姓名、單位、何事、找誰,然后請示領導是否準入,并進行登記。
(4)外單位人員入場,必須遵守本場消毒防疫制度。未經場部批準,絕不準進入生產區。
(5)準予進入生產區的外來人員,需經紫外線燈照射消毒15分鐘后,經更換工作服、穿好水鞋、戴好隔離帽后才允許進入生產區。
6.辭退與開除制度
(1)偷竊本場內外物資者。破壞本場各項設施者。玩忽職守不執行豬場規定、不負責任給本場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2)破壞本場信譽,出賣本場養殖機密者。未經批準私自外出給外單位及個人搞養殖類的各種服務者。
(3)打架斗毆性質惡劣或情節較輕但屢教不改者。
(4)能力較差,完不成工作任務和指標者。
(5)不服從領導,道德意識差,經常鬧不團結,挑撥是非者。
(6)年內被批評或處罰三次以上者。
7.安全生產制度
(1)本場職工在使用工具、器具工作時,要謹慎小心,特別是在使用高壓沖洗機時,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去操作,避免自傷。
(2)對性情暴烈的豬要細心對待,必要時及時淘汰。在飼養、管理、使用、轉群或出售時用防身器具驅趕,避免傷人。
(3)使用電器時,要先查是否漏電,發現問題及時報修,嚴防漏電傷人。
(4)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正確使用機械和電器設備,確保機械、電器正常運轉,對違章操作、工作粗心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其當事人負主要責任。
(5)嚴格遵守公司、場部發放的所有與安全有關的文件、規定。對違規等造成的責任個人自負。
8.衛生制度
(1)各辦公室每天進行清掃、擦拭,辦公桌、椅、辦公用品擺放整齊,按規定用消毒液對地面進行消毒。
(2)職工宿舍要天天清掃,保持室內整潔,按規定進行定期消毒。
(3)各豬舍每天兩次清理衛生,根據季節及氣溫變化適當通風,嚴防空氣污濁,做到清理衛生不留死角,舍內不刺鼻,無蜘蛛網。適當開排氣扇排污。
(4)室外道路及房前、房后按劃分的衛生區,定期打掃,保持清潔。
(5)場內空閑地劃分責任區,栽樹、栽花、種牧草、種菜及農作物,防止雜草生長。
(6)食堂要求整潔衛生,飯菜要安全衛生。
(7)廁所要干凈衛生無蠅蛆。
(8)倉庫擺放整齊,干凈衛生。
(9)浴室要保持清潔衛生,經常消毒,換下來的工作服及時清洗,曬干后擺放整齊。
(10)對工作服、帽,夏季每兩天清洗一次;春、秋季每四天清洗一次;冬季每周清洗一次。
10.提合理化建議制度
(1)凡本場職工,鼓勵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意見。對本場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的建議以書面形式交辦公室。
(2)所提建議或意見,如被采用并產生較好的效益,給予獎勵,如無法直接體現和評估效益的,給予100—500元獎勵。
(3)應該看到或已看到的嚴重的問題,怕提出后得罪人,或害怕承擔責任而不提的人應予辭退。
11.關于競爭上崗的有關規定
(1)各部門一律實行競爭上崗,以便優化組合。定編定員,所設防疫員、管理員應根據各段情況確定人數。
(2)針對各部門崗位責任制規定的內容,根據自己的特長和能力,自主選擇意愿崗位。
(3)如所選擇崗位沒有被聘用,又不愿從事所調劑的工作,場部不再安排。
(4)全場所有人員一律實行末尾淘汰制。
(5)全場所有工作崗位,經群眾和領導評議不合格者,自動下崗。
12.消毒制度與程序
(1)場區大門及其各出入口都得設有消毒池,并每兩周更換一次消毒液。大門要設有車輛噴霧消毒設施,進、出車輛必須嚴格仔細消毒。辦公室門前、對外接待室、大門內外及辦公區、飼料運輸通道、運糞通道,每周一次噴霧消毒。
(2)春夏季場區全面消毒,每周一次,秋冬可每5天一次。種豬場、育肥場各舍每周定期消毒一次;生活區大環境每個月消毒一次;消毒藥物需保證多品種,并輪替使用,以降低寄生蟲,致病菌(毒)出現抗藥性。
(3)對應急、突發疫病情或受周邊疫情威脅時,應實行強化消毒措施:改每周一次消毒為每天或每周三次消毒,消毒應強化圈欄消毒、剖解場地的消毒以及病豬物品的消毒。
(4)出豬臺每次出豬后沖洗消毒一次,包括轉豬通道和地磅。
(5)配種欄、采精欄要每天沖洗干凈并消毒。各舍生產工具(如料車、鏟子等)應及時清理干凈,定期消毒。
(6)外來車輛進入場區前,一律徹底清洗干凈后嚴格消毒方準進入。停車場地應每兩周清洗消毒一次.
(8)大門口消毒液及小門消毒池、消毒室及進豬舍門口消毒池(盆),要保持有效藥液濃度,每周更換一次消毒液。
(9)生產區嚴格控制人員出入。場內生產管理人員及場區內的工作人員進入生產區必須經消毒、換上工作服后,方可進入。
(10)對在生產區住宿的員工,原則上不允許帶任何物品進入生產區,必須帶進生產區的物品,要經過嚴格的薰蒸消毒才被允許帶入生產區。
(11)上級領導或主管部門有必要進入生產區視察,必須經消毒.穿隔離衣、水鞋,戴隔離帽后方可進入。
(12)轉群空圈時,對豬舍進行全面徹底清洗:舍內設施、用具清洗、沖刷,不留死角,然后噴霧消毒,分娩車間、保育車間可再進行一次薰蒸消毒。對將接受轉入豬群的欄舍應提前一周做好消毒工作。
(13)對死亡的豬仔和胎衣,一律集中到指定地點統一處理,不得亂投或混入糞中。
14.監督檢查制度
(1)各部門主管責任人為監督負責人。
(2)監督負責人員的權利:
①對全場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每天定期不定期的全面檢查,并把檢查情況做好記錄,月底列入各區段的業績效益考核中。
②在檢查過程中,要不徇私情,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用落實制度作為內部管理的重點去抓,發現違章者當面提出批評,并通知違章者,按規定獎罰,并限期整改。
15.罰款規定
(1)擅自在豬舍或寢室使用電爐子,大功率燈泡取暖的每次罰款20元,并沒收。
(2)所使用的電扇、排風扇、電燈,熱水器等未按規定時間該停而未停或該使用而未使用每次罰款10元。
(3)生活區、辦公區、生產區水跑、冒、滴、漏,當班或直接責任人知情后未及時采取措施解決,每次罰款10元。
(5)豬舍內衛生條件差,老鼠、蚊蠅過多,糞未及時清除,氣味刺鼻過濃,溫度不達標,而未及時采取措施者,每次罰款20元。
(6)私拿或盜竊場內集體及個人物品,除返回贓物外給予50元以上罰款外,給予嚴重警告。情節嚴重影響極壞的堅決予以辭退,并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7)吵嘴、打架,不論對內對外,每人每次罰款30元,無理的一方應向對方道歉,否則加罰20元。造成其他后果者另行處理。
(8)不注意個人衛生,所穿工作服臟、亂不整,每次罰款10元。
(9)外出及返回不換工作服和外衣,不遵守防疫規程的,罰款50元。 (10)宿舍內不按要求時間清掃、消毒的罰款10元。
(11)豬舍門口消毒池不按規定更換消毒液,過臟或無消毒液,每次罰款10元。
(12)不論任何人未穿工作衣、鞋、帽并未經嚴格消毒而進入豬舍,每次罰20元。
(13)工作、生活中鬧不團結、拉幫結派、挑撥是非、制造謠言等不道德行為,每次罰款20元。屢教不改者堅決辭退。
(14)工作不扎實造成一定損失或影響的給予處罰或解聘。 。
(15)粗暴打豬每次罰款20元。打豬致傷、致殘或導致流產甚至死亡的,照價賠償,嚴肅批評并處50元罰款,屢教不改者,堅決予以辭退。
(16)撒在地面的飼料不及時回收,罰款10元
(17)豬舍內放開水閥,任水自流的罰款30元。
二、場長崗位責任制
協調內外關系,確保本場生產經營順暢運轉。
2.監督檢查各環節、各崗位制度落實和執行情況。
3.決定和實施對職工的批評、表揚、獎勵、處罰等事宜。
4.善于發現和堵塞漏洞,確保內部管理正規化,努力促成團結穩定局面。
5.不徇私情、不照顧關系,為本場負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搞好監督檢查,確保各項責任制度的落實。
6.嚴格獸醫衛生防疫制度,落實各項生物安全措施,作好常規免疫工作,配合公司總獸醫師實施疫病檢測和凈化,確保不發生重大的疫情.
三、飼料管理員責任制
監督檢查購進飼料是否符合標準。嚴防發霉變質等不合格飼料進場。 2.保持倉庫的清潔與衛生,注意通風,保持干燥,防止鳥類進入。
3.對所進飼料的計量和質量要嚴格把關,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飼料或原料,有權拒收并匯報場部。
4.對庫存的成品料,實行先進先出的原則。經常檢查,防潮、防霉變。如發現氣候環境有可能造成霉變,要及時匯報場部,并采取措施。
5.對已霉變的飼料原料一旦查出,要堅決取出,另行處理。
四、物資保管員責任制
1.負責本場所用的各種物資、藥品的出入庫存工作。
2.物資及藥品購進入庫,要按進貨發票逐一核對無誤后填寫入庫單入庫,并及時記入庫存物資登記薄,財務聯交購貨人貼到發票后邊簽字記帳。保管聯作為記帳憑證,月底裝訂封存。
3.購貨發票與所購物資、藥品不符的拒收,由購貨人負責換貨,缺數追回,方可入庫存,并及時匯報場部。
4.購貨物資和藥品的發放,月底盤點,將上月余額,本月出入庫及月底庫存盤點表2日內上報財務科,如各豬舍結束一批后按要求及時上報財務科,以備考核。
5.發放藥品,按防疫員開的處方發藥,但手續必須齊備,否則拒付(處方必須有舍號、防疫員簽字,飼養員簽字,并注明用藥類別即防疫或治療)。月底按指定時間匯總上報財務。
6.各舍所用物資必須由防疫員寫出庫單,領用人簽字,方可發貨,按場部規定的物資品種交舊換新。月底匯總上報財務。
五、檔案、統計責任制
1.負責監督、檢查、管理和指導配種工作制度的執行和落實。
2.收集每天所打仔豬的耳號、所產母豬耳牌及與配公豬,每天的配種信息。建立健全種群、血統等詳細檔案,做到準確、無誤、正規。
3.負責各階段豬只轉群的安排及管理。
4.每天將豬群的變動情況統計好,主要包括:原存數,當日產出數,轉入轉出,死亡,銷售,配種,淘汰及現存數。
5.堅持數據的管理程序:接收--輸入--核對--修正--更新--發送--備份。每天收集各部門的生產數據,輸入電腦進行處理。
6.為生產提供“母豬卡”、“種豬系譜”及相關總結資料,為各部門打印、復印各類統計表格。
六、技術員工作責任制
1.每天要認真仔細,全面檢查所管范圍內各豬舍豬的健康狀況,查看體況、吃料、糞尿、精神狀態等有無異常,發現病情要及時采取相應治療措施。
2.監督本部門的飼養員的工作,并負責培訓本部門的新員工。
3.對飼養員匯報的病情,要立即進行觀察診治。
4.對不明病因死亡的豬要通過解剖、匯診等措施,查明病因,做到防患于未然。
5.收集每天的生產數據報到辦公室。
6.熟悉本小區的豬群,掌握繁育場豬群數量、品種結構,及方式,熟悉每月的配種計劃及留種計劃,從而合理地組織工作;
7.了解疫病流行特點,熟悉本場的疫病特點,嚴格按照本場制定的免疫程序進行疫病的預防;
8.練掌握各種疫苗的使用方法、用量及免疫有效期,掌握各種防疫用具的消毒方法;
9.與本場的飼養管理人員協調好關系;
10.掌握、了解防疫和出現的急迫問題,及時操控、調整和解決;
11.嚴格按照獸藥使用規范進行用藥,熟練掌握各種藥品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項;
12.及時發現沒有治療價值的豬只,經上報后,及時進行淘汰;
七、飼養員崗位職責
(一)配種員崗位職責
1.飼養好公豬,保持公豬中等膘情,保持良好的性欲,及時選育后備公豬并訓練人工采精,淘汰不合格的老公豬。
2.每天清掃圈舍兩次,保持公豬舍清潔、干燥、衛生。每周一到兩次消毒,消毒次數按各場具體規定執行。
3.保持采精舍的清潔衛生,每次下班前把采精欄沖洗干凈。
4.嚴格按照實驗室的操作規程,保證精液有足夠的活力。
5.每天檢查貯存精液的活力,品系。保證精液質量合格。
6.維護實驗室的儀器、器俱,保持實驗室的清潔衛生,溫度保持21C.每次做完精檢分精后,擦干凈工作臺,清洗器具、并干燥。
7.認真記錄各種數據,需上交的數據報到辦公室。
8.嚴格輸精程序進行人工授精。
9.積極參加場部組織的各項活動,如轉群、售豬、集體文體生活等。
(二)配種舍員工崗位職責
1.科學地飼喂空懷、妊娠各階段的母豬,保持母豬適當的體況。
2.每天清掃圈舍衛生兩次,盡量保持溫度適宜,注意通風換氣,每周一到兩次清毒。
3.科學地使用公豬查情,查情時要求配種房管理員參與并進行發情鑒定,發情母豬作標記、記錄匯總報給配種員。
4.經常觀察豬群,發現疾病或異常及時上報。
5.配合技術員或防疫員做好疾病治療和預防工作。
6.認真做好記錄:如存欄、轉出轉入、發情母豬耳牌、領料、耗料、死淘等。
7.積極參加各種公共活動。
(三)產房員工崗位職責
1.科學合理地飼喂母豬,經常檢查飲水器,保證充足供水。
2.每天清掃圈舍兩次,及時清掃產床上的糞便,保持產房、產床的清潔、衛生、干燥。
3.及時通風換氣、保持空氣清新,轉群后,及時沖洗圈舍,消毒,備用。
4.經常觀察豬群,發現異常及時解決,自己解決不了的及時匯報。 5.細心地照顧好母豬和仔豬,發現臨產母豬提前做好準備。
6.大環境溫度保持在21~24C,小環境溫度隨仔豬的生長而調整。小豬剛出生時的適宜溫度為33~35C,以后逐漸降低。
7.及時接產,記錄產仔過程,及時地剪牙、斷尾、補鐵,并做好母豬的產后保健。
8.每天兩次對下痢的仔豬進行治療。
9.配合技術員或防疫員做好疾病治療與預防工作。
10.認真做好各種記錄,填寫母豬卡:產仔頭數、公母頭數、實產期,其它:產仔記錄、死淘、領料、耗料、轉入轉出,耳號(刺)編碼等。
11.夜班人員熟悉所有的工作才能按排值夜班。 12.積極參加各種公共活動。
(四)保育舍員工崗位職責
飼喂時,對第一周的斷奶仔豬,仍飼喂哺乳仔豬料,采用少添勤加的方法控料,并用適當的藥物預防保健。一周以后自由采食,以后換料采用過渡的方法。
2.每天清掃圈舍兩次,保持環境干燥、清潔、衛生,每周兩次消毒。
3.注意通風換氣,第一周保持溫度26~28C以后每周降1~2C,降到21C為止。
4.一棟舍轉空后,及時沖洗消毒,備用。
5.每天兩次治療豬只下痢。
6.經常觀察豬群,發現異常及時解決,自己不能解決的及時上報。
7.配合技術員或防疫員做好疾病的治療及預防工作。
8.認真做好各項記錄,包括:存欄、轉入轉出、領料、耗料、死淘等。
9.積極參加各項公共活動。
(五)育肥舍員工崗位職責
1.服從管理,聽從領導安排,自覺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經常觀察飼槽中飼料品質,掌握好喂料量,防止喂料量過大造成飼料的浪費和滯留霉變。經常觀察豬群,發現異常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及時匯報。 3.每天清掃圈舍,保持衛生達標。
4.注意通風換氣,適時及時調整風機和窗戶的開放度。及時打掃所屬衛生責任區域。
5.愛護生產設備設施。正確使用生產工具。本舍工具與物資不得外借或串舍互用。豬舍轉空后,及時沖洗消毒,備用。
6.配合技術員或防疫員搞好疾病的治療和預防工作。
7.積極參加零時突擊任務。耐心細致的做好豬只轉運出入工作,嚴禁粗暴相向。 8.處罰:
(1)、因工作不負責任槽內衛生嚴重超標的',每次罰款20元。
(2)、不按規定飼喂,造成飼料浪費者,每次罰款20元。
(3)、不服從領導安排,無故不參加零時應急工作的,每次罰款20元。
(4)、豬舍衛生與所屬衛生區域打掃不徹底,不干凈的,每次罰款20元。
(5)、飼料不按規定投喂者,每次罰款50元。
八、免疫與程序
1.嚴格科學的開展免疫預防工作,做到每頭豬,不漏防、不錯防。
2.注射疫苗前要按操作程序和要求部位進行免疫注射。
3.注射疫苗要保證種豬一豬一個針頭,育肥一欄一換針頭。避免病菌相互傳染。注射時,已注的要做好標記,防止漏防。
4.對針頭、注射器及其他用具嚴格消毒,針頭、注射器需蒸煮半小時以上。
5.對已發病豬暫時不注疫苗,但做好標記。等康復后再注射。
6.對注射部位、深度、劑量要嚴格掌握好,不得草率從事。
7.對社會上新發生和可能發生傳播的疫病要及時進行防疫。
8.免疫注射以后留下的空瓶,要交到辦公室,一則監督注射疫苗的劑量,二則對空瓶進行統一處理。
十、炊事員崗位責任制
保持自身清潔衛生,確保無傳染病。
2.確保炊具及環境衛生,按規定按時消毒。
3.飯菜要做得衛生、可口、常換品種和口味。
4.購買質優價廉的蔬菜和調味品。
豬場管理制度 篇3
一、為有效防控動物疫病,維護公共衛生安全,養殖場的動物在離開養殖場前必須實施產地檢疫,畜主主動申報。
二、規模養殖場的動物在出場時應提前3天向所在地鄉鎮動物衛生監督分所申報檢疫。
三、申報檢疫的動物必須經強制免疫和佩戴動物標識后,方可申報。
四、經動物檢疫人員檢疫合格后,填寫產地檢疫記錄單,憑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方可出場。
五、運輸動物的車輛裝載前和卸載后應在動物檢疫人員的監督指導下清洗消毒。
六、未經檢疫的動物禁止調離本場,檢疫不合格的`動物按照有關技術規范之規定做相應處理。
七、申報產地檢疫數與當年核定出欄數相一致。
八、違反上述規定將按《動物防疫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豬場管理制度 篇4
1、總則
1.1為加強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合理維護財產免遭不必要的損失,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工作全面順利地向前推進,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豬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2豬場的安全生產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經理負責制,各級管理者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1.3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員工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情節特嚴重者,觸犯國家刑法、法律、法規的,交國家執法機關論處。
1.4豬場安全生產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方面:指鍋爐、污水處理廠、配電間以及用電、使用電力設備機械、高空作業、施工等類安全生產、作業;另一方面:指食物安全、牲豬出口安全、行車安全、防疫安全、雷擊等類工作。
1.5安全生產實行一票否決制,在安全生產上:任何人提出異議,豬場領導、各部門主任、主管要引起相當重視,采取防范措施。
2、機構與職責
2.1豬場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安委會組長:分公司經理,副組長:豬場副經理或經理助理,成員:辦公室主任、生產技術部主任以及各部門主任、場長。其主要職責:全面負責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2.2各部門主任、主管負責本部門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2.3安全生產責任人的劃分:第一責任人為:經理,主管經理;第二責任人為各部門主任、主管;第三責任人即直接責任人為當事人。第一責任人負有領導責任,第二責任人負有管理責任,當事人負有直接責任。根據事件的具體情況來劃分三級責任人的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
2.4豬場各部門主任、主管職責
2.4.1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4.2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2.4.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殊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2.4.4各部門對于特殊工種、場所、物件要嚴于管理和制定特殊工種的安全制度,并有專人負責。如柴油、鍋爐、配電間、污水處理廠、手扶拖拉機等。
2.4.5各部門要經常督促、檢查本部門員工是否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2.5員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貫徹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的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3、教育與培訓
3.1對新進員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二級教育(部門、操作崗位)才準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3.2安全生產教育內容分為:思想、法規、安全技術教育三種內容:
3.2.1 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選取典型事故進行分析,從事故的政治影響、經濟損失、個人受害后果幾個方面進行教育。
3.2.2法規教育,主要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已有明確規定的。
3.2.1安全技術教育包括:生產技術、一般安全技術教育和專業安全技術訓練,其內容主要是豬場安全技術知識,特殊工種知識,消防、防疫、衛生知識。專業安全技術訓練,如鍋爐等受壓容器、電焊接、易燃易爆(如:沼氣)、化學藥品、有毒有害物品、車輛等特殊工種進行專門安全知識和技能訓練,且須具備國家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準其獨立操作,否則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分公司概不負責。
4、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4.1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4.2電氣設備應有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特別是移動式電氣設備,必須經常檢查,發現破裂,一定要請專業維修人員修護好才能使用。
4.3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4.4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4.5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豬場管理制度 篇5
前言
目前,我國養豬業正朝著規模化、集約化的方向發展。為了滿足規模化養豬場的實際需求,提高管理水平及經濟效益,根據國內外集約化、規模化豬場的管理特點和要求,在總結了近幾年養豬生產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編輯了《豬場生產管理手冊》,供廣大養豬用戶參考。
第一章規模化豬場設計與管理
第一節豬場建設
1.豬場布局
豬場布局應設置四區,即生活管理區、生產配套區(飼料車間、倉庫、獸醫室、更衣室等)、生產區和種豬運動區;生產區應包含繁殖、保育、育肥區,每區應相距10米以上;配種舍、懷孕舍、保育舍、生長舍、育肥(或育成)舍、裝豬臺建設,應按從上風向下風方向排列。配種舍要設有運動場。
2.防疫環境與生物安全
豬場大門需設消毒池并配備消毒機,車輛要消毒;設人員消毒通道,進入人員登記消毒;豬場周圍禁止放牧,協助當地周圍村鎮的免疫工作;最好設圍墻、防疫溝及防疫林。
3.糞尿處理與環保
建場前要了解當地政府30年內的土地規劃及環保規劃、相關政策,因地制宜配套建設排污系統工程,特別應注意沼氣配套工程的建設。
第二節豬舍常用設施及維修
一、豬場常用設施
為了提高專業戶養豬場的生產效率和便于養豬生產操作,養豬戶應按照豬的生理生長的規律,對所采用的主要設備的基本要求、選材、規格、制造及安裝要求有所了解。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工廠化養豬設備得到不斷改進和完善,由于各地的實際情況和環境氣候等的不同,對設備的規格、型號、選材等也有應所不同,在使用過程中不必強求一致。在經濟條件不富裕或養豬自然環境較好的地區,不應強求安裝先進的設備,其豬場建設與設備安裝應以“土洋結合”為主。
二、常用設備要求及維修
(一)喂料設備
1、種豬限圍欄母豬料槽為內徑30cm半圓形的水泥或pvc槽,料槽應能裝不少于3kg的飼料。公豬料槽為寬30cmx長35cm的不銹鋼半圓型槽,容量不下于3kg。
2、大欄在懷孕舍和育肥舍一般采用水泥食槽喂料比較好(不主張撒在地面)。為了防止豬進入食槽,可采用彎成“┌”鋼筋嵌入食槽上方,將食槽分割成寬度不低于30 cm的單個喂料槽。
(二)給水設備
1、給水標準每頭豬每天應給水12-18L(平均15L),飲水器的流量應為1.5L,水中細菌數不大于30萬/ml,酸鹼度6-8為好。
2、飲水設備鴨嘴式飲水器,10~15頭豬一個(至少每欄2個),保育舍高度分別為30cm~35cm
豬場管理制度 篇6
1、本場飼養的畜禽(豬、雞)在出售或遷移時,提前向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派出的報檢點申報檢疫,并取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2、本場飼養的`畜禽(豬、雞)遷移出縣外,應將畜禽(豬、雞)運至指定地點,向滎經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派出的換證處申報,并取得《出縣境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3、自宰自食畜禽(豬、雞),在屠宰前向滎經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者派出的報檢點申報檢疫,經檢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
4、引進種用畜禽(豬、雞),在引進之前,須向滎經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備案并辦理審批手續,經依法批準后方可引入。引入后按規定進行隔離、觀察、加免,期滿后經檢疫合格再合群。
5、跨省引進商品型飼養畜禽(豬、雞),在引進前須向滎經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備案,引入后按規定進行隔離、觀察、加免,期滿后經檢疫合格再合群。
豬場管理制度 篇7
1、場區大門口處要設置寬與大門相同,長等于進場大型機動車車輪一周半長的水泥結構消毒池,并保證有充足的消毒液,每周至少更換池水、池藥2次、保持有效濃度。
2、發現局部發生疫病時、養殖用具食料糟、飲水糟專用,并進行消毒,做好發病食料糟、飲水糟的有效隔離。病死畜禽當天燒毀或深埋,用過的藥品外包裝等統一放置并定期銷毀。
3、定期對養殖場進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藥品投放。
商品豬實行全進全出或實行分單元全進全出飼養管理,每批豬出欄后,圈舍應空置2周以上,并進行徹底清洗、消毒,殺滅病原,防止連續感染和交叉感染。
4、謝絕無關人員進入場區。本場工作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必須進入的人員、車輛,應進行嚴格的消毒。
5、飼養人員不得隨意竄舍,不得相互使用其他圈舍的用具及設備。
6、養殖區內禁養其他動物。嚴禁攜帶與養豬有關的動物、動物產品進入養殖區,嚴禁從生豬有關的疫區購買種豬和飼料。
7、堅持自繁自養,必須引進時應從非疫區,取得《動物防疫合格證》的種豬場或繁育場引進經檢疫合格的種豬。購進的種豬必須經過檢疫、防止病原體傳入。種豬引進后應在隔離舍隔離觀察2周以上,健康者方可進入健康舍飼養。
8、發現局部發生疫病時、養殖用具食料糟、飲水糟專用,并進行消毒,做好發病食料糟、飲水糟的有效隔離。患病豬應及時送隔離舍,進行隔離診治或處理。病死豬當天燒毀或深埋,用過的藥品外包裝等統一放置并定期銷毀。
9、嚴禁場內獸醫人員在場外兼職,嚴禁場外獸醫進入養殖區診治疾病,確因需要必須從場外請進的獸醫,進入養殖區前應更換服裝鞋帽,進行嚴格消毒后,方可進入。
豬場管理制度 篇8
1、義務報告人:
駐場(小區)獸醫當懷疑發生傳染病時,應立即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畜牧獸醫服務中心報告。
2、臨時性措施:
(1)將可疑傳染病病畜隔離,派人專管和看護。
(2)對病畜停留過的地方和污染的環境、用具進行消毒。
(3)病畜死亡時,應將其尸體完整地保存下來。
(4)在法定疫病認定人到來之前,不得隨意急宰,病畜的皮、肉、內臟未經獸醫檢查不許食用。
(5)發生可疑需要封鎖的傳染病時,禁止畜禽進出養殖場(小區)。
(6)限制人員流動。
3、報告內容:
(1)發病的時間和地點。
(2)發病動物種類和數量、同群動物數量、免疫情況、死亡數量、臨床癥狀、病理變化、診斷情況。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報告的單位、負責人、報告人及聯系方式。
4、報告方式:書面報告或電話報告、緊急情況時應電話報告。
1、規模養殖場應嚴格按照消毒規程進行場地消毒。
2、生活區:辦公室、食堂、宿舍及其周圍環境,每月大消毒一次。
3、售豬周轉區:周轉宿舍、出豬臺、磅秤及周圍環境每售一批豬后大消毒一次。
4、生產區正門消毒池:每周至少更換池水、池藥2次,保持有效濃度。
5、車輛:進入生產區的車輛必須徹底消毒,隨車人員消毒方法同生產人員一樣。
6、更衣室、工作服:更衣室每周末消毒一次,工作服清洗時消毒。
7、生產區環境:生產區道路及兩側5米范圍、豬舍間空地每月至少消毒2次。
8、各棟豬舍門口消毒池與盆:每周更換池、盆水、藥至少2次,保持有效濃度。
9、豬舍、豬群:配種懷孕舍每周至少消毒一次,分娩保育舍每周至少消毒2次。
10、人員消毒:進入兔舍人員必須腳踏消毒池、手洗消毒盆消毒。
1、遵守《動物防疫法》,按市級獸醫主管部門的統一布置和要求,認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藍耳病、豬瘟等強制性免疫病種的免疫工作。另做好其余計劃免疫工作。
2、嚴格按場內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他疫病的免疫接種工作,嚴格免疫操作規程,確保免疫質量。
3、遵守國家關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規定,使用來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產品,不使用實驗產品或中試產品。
4、在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指導下,根據本場實際,制定科學合理的免疫程序,并嚴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庫制度,嚴格按照要求貯運疫苗,確保藥苗的有效性。
6、廢棄疫苗按照國家規定無害化處理,不亂丟亂棄疫苗及疫苗包裝物。
7、疫苗接種及反應處置須取得合法資質的獸醫進行或在其指導下進行。
8、遵守操作規程、免疫程序接種疫苗,并嚴格消毒,防止帶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種后,按規定佩戴免疫標識,并詳細記入免疫檔案。
10、免疫接種人員按國家規定做好個人防護。
11、定期對主要病種進行免疫效價監測,及時改進免疫計劃,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場的免疫工作更科學更實效。
5、養殖場飼料使用管理制度
1、養殖場的.飼料須來自正規生產企業,養殖場建立完善的領、用料制度。
2、飼用飼料配方應通過當地檢驗檢疫機構的審核認可。飼料品質一定要求衛生,細菌總數、大腸桿菌、沙門氏菌、重金屬、特定病原菌等安全衛生指標合格。
3、飼料中不能加入激素、違禁藥,不能飼喂促生長劑。
4、養殖場對所用飼料進行監測與管理,對飼料原料進行農殘(六六六、DDT)和重金屬(鎘、鉛、汞、砷)污染情況進行監測。
5、飼養場的配合飼料或預混料必須來源自于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飼料廠。批準的飼料廠必須能證明其生產符合國家的相關批準。
6、使用配合飼料時必須向供應商索取每一種原料的說明書,同時保存好飼料添加劑的記錄,這些聲明和記錄至少要保存兩年。
7、飼料添加劑及微量元素應符合農業部《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出口食用動物飼用飼料檢驗檢疫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8、飼料中添加的動植物源性成分應符合輸入國或地區的有關規定。
9、養殖場對養殖過程中使用的飼料、飼料添加劑、消毒劑和獸藥等,必須具有生產單位的檢驗和企業抽檢的檢驗合格報告單。
10、飼料的生產、加工及運輸過程中應避免交叉感染。
11、飼料的貯存應防霉、防潮,通風良好,并沒有防火、防盜、防鼠及防鳥設施。
12、飼料的發放應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并做好出庫記錄,嚴禁將過期、變質的飼料發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