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儀器管理制度(精選3篇)
實驗室儀器管理制度 篇1
教學儀器是開展實驗教學的必備物質條件。必須切實加強管理,確保實驗教學正常進行。
一、教學儀器設備要按國家教育部頒發的《配備目錄》分類、編號、入賬。做到賬目、卡片、實物相符,每學期普查一次。
二、各種儀器、標本、模型、藥品應根據不同性質、性能和要求分科分類存放、定位入櫥,做到存放整齊,取用方便,用后復原;同時要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須設置專室、專櫥,雙人雙鎖管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四、實驗室儀器藥品等未經領導批準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辦理手續,定期歸還,歸還時由經手人負責對所借物品清點檢查。
五、平時應加強儀器保管、保養及維修工作,做到保管與保養相結合,使儀器經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延長使用壽命。
六、實驗人員如有變動,應及時認真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必須由移交雙方交接,教導主任監交,三方簽字后生效。
實驗室儀器管理制度 篇2
一、賠償界定
1、管理不善,收藏不嚴,致使儀器設備被盜或損毀。
2、不聽從指揮,不遵守操作規程而造成儀器設備損毀。
3、未經批準,擅自拆裝,或不懂技術,輕率拆修,致使儀器設備損毀。
4、不負責任,工作失職,造成儀器設備損毀或丟失。
二、賠償標準
1、整機損毀。責任人賠償40%,從工資中扣取;責任人所在部門(單位)賠償60%,從部門經費中扣取。
2、零部件損毀。責任人賠償60%,部門(單位)賠償40%。
3、對于一般儀器設備的丟失,按其殘值,責任人賠償60%,責任人所在部門(單位)賠償40%。
4、對于兩用(公用與家用)設備的損毀、丟失,除按其殘值,責任人賠償60%,責任人所在部門(單位)賠償40%以外,對責任人罰款30%(設備殘值的30%)。
三、賠償程序與處罰
1、填寫損失報告單。
2、調查情況,技術鑒定。
3、確定事故性質和賠償金額。
4、收繳賠款與罰金。
四、處罰辦法
1、通報批評,限期改正。
2、對當事人和單位主管負責人處以罰款。
3、對情節嚴重的,給有關人員以行政紀律處分。
實驗室儀器管理制度 篇3
一、實驗室使用制度
1、學生要在任課教師或實驗教師帶領下有秩序地進入室內,并在指定座位就坐,任課老師填寫實驗室使用記錄表等臺賬作為記錄。
2、室內要保持肅靜,嚴禁喧鬧。
3、實驗儀器、試劑和設備,未經教師允許不得隨意動用。
4、認真聆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儀器性能,實驗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
5、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程,切實注意安全;發生意外事故要及時報告領導。
6、節約用水用電和藥品,愛護儀器設備,故意和因違反操作規程而損壞儀器者,要照價賠償。
7、廢渣、廢液要倒入指定容器內,不得將含酸、含堿等有害溶液倒入下水道。
8、實驗完畢后必須切斷電源,關閉水源、熄滅火源,將儀器擺放整齊,經教師檢查驗收后方可離開。
9、室內一切物品,未經教師允許,一律不得私自帶出。
10、保持室內整潔衛生,課后,任課老師要帶領學生負責清潔,關好門窗后方可離開。
二、實驗室設備管理制度
1、各種設備均應建賬建卡,保持帳物相符;每半年對全部設備進行一次核查,確保帳物相符。
2、新進設備在使用前必須熟讀說明書,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
3、所有設備均有專人責任,責任者應對設備的.安全,維護與保養負責。
4、實驗室的設備,要建立使用記錄和維修檔案。
5、定期對設備進行保養,平時進行小保養,學期末進行一次中保養,年終進行一次大保養。
6、設備發生故障或損壞時要及時報告,及時修理,保持高標準的設備完好率。
7、精密貴重儀器發生故障,需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研究分析后方可得動手修理。
8、精密貴重設備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外單位借用時由領導批準。
9、凡人為造成設備丟失、損壞的,應視具體情況責成設備責任人部分或全部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