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夜躁爽日日躁狠狠躁视频,亚洲国产精品无码久久一线,丫鬟露出双乳让老爷玩弄,第一次3q大战的经过和结果

首頁 > 范文大全 > 文秘知識 >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4-10-01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本標準規定了公司船舶修理安全管理的措施及控制要求。

  1.2本標準適用于公司船舶修理施工安全管理。

  2、管理部門

  2.1安全環保部:是船舶修理施工安全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本管理規定和安全施工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

  2.2項目部:具體負責現場施工的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檢查、監督工作。

  2.3相關部門:負責本部門管理業務的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檢查、監督工作。

  3、管理內容及要求

  3.1船舶入廠

  3.1.1由項目部組織生產部、安環部、設備動力部聯合對船舶進行聯檢,聯檢內容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生活垃圾是否清理下船;機艙艙底水、污油柜、污水柜及錨鏈艙內之殘水必需在進船廠前處理完畢。

  消防系統是否有效;滅火器是否齊備有效。(根據船方提供的消防臺賬)

  燃油、滑油、污油艙(柜)以及與其相連通且無法拆卸的管系,如需動火作業,應清除艙內油氣,由船舶檢驗部門或其認可的機構檢驗,確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出具檢驗合格證書。所裝載油料閃點在60℃及其以上的,可不清除存油,船方應設置明顯禁火標志。

  設備設施易損件完好情況,必要時拍照留存。是否有需要廠方保管的貴重物資。

  需要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的放射源等項目的報備情況。

  3.1.2船舶?亢,安全環保部要及時與船方簽訂《修船消防安全協議書》,明確廠船雙方消防安全責任。

  3.1.3船舶?亢螅a部要及時按排專人實行24小時看護。上船人員必須持入廠證或工作證,登記后方可上船。

  3.1.4船方應提供在廠期間船員名單,由項目部負責組織船員到安全環保部進行安全告知培訓,辦理入廠證。

  3.2安全施工準備

  3.2.1所有班組、施工隊必須實行每天工作開始前的安全交底制度。施工人員在施工前應檢查所用的工屬具的狀態,并確保其良好。

  3.1.2對于高處作業工程,施工人員應檢查腳手架,并確認合格方可施工。

  3.2.3對于動火作業工程,施工人員應確定經過審批并保持審批合格狀態方可施工。施工條件發生變化后應及時撤消許可。

  3.2.4施工前應確認個人防護用品無缺陷。

  3.3防火防爆安全控制

  3.3.1動火作業控制要點

  a)施工單位責任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和安全員應明確作業部位周圍環境,明確安全要求。

  b)動火作業必須按《作業審批許可制度》進行申請和審批。

  c)油艙、油柜等易燃易爆場所應經過清除油污并經測爆合格,檢查審批方可動火。

  d)油管、油艙蒸氣管,必須手工拆除一節,清除存油及油氣后方可施工。

  e)施工單位應在動火作業場所設置消防器材和滅火器材,施工人員攜帶消防水桶(有水)或小型滅火器(允許就近共用)。

  f)施工人員執行“十不焊、割”規定

  3.3.2易燃易爆物質安全控制

  a)存在易燃液體或產生揮發性氣體的場所,其附近嚴禁動火作業及人員進入,并予以隔離,懸掛警告標志。

  b)涂裝作業施工人員應穿戴好防靜電工作服,扎緊袖口、褲管,不準穿化纖服裝、帶釘鞋及攜帶火種進入施工區域。

  3.3.3氧氣管、乙炔管、氧乙炔管路及油桶、油漆桶的控制

  a)氧乙炔管路、油桶、油漆(桶裝)等易燃易爆物品不能與電源接觸。禁止用氧乙炔管路做電焊回路。

  b)氧氣、乙炔管的檢驗卡應在有效使用期內,氧氣、乙炔管及壓縮空氣管走向必須分開。多余部分應圈好掛妥,不準堆放在甲板或其他施工場所及通道。

  c)氧氣、乙炔管、壓縮空氣管應綁扎牢靠(氧氣、乙炔皮管采用倒刺快速的接頭),確保無泄漏。

  d)氧氣、乙炔管的走向應盡可能繞開船員生活區,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應經安全主管同意,下班前撤出。

  e)氧氣、乙炔管穿過導軌時,氣管接頭應離開導軌50mm以上。

  f)施工結束后應將氧氣、乙炔氣關閉,并取下減壓閥。施工結束應關掉電焊機、風機,并切斷電源。

  g)乙炔瓶必須安裝防止回火裝置。割炬、防止乙炔回火裝置應定期檢查,確?煽。

  h)嚴禁用氧氣吹身降溫或作為試壓工具。

  i)氧氣瓶、乙炔瓶應遠離火源10米以上。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應保持足夠距離。

  3.3.4禁止在指定吸煙點以外的場所吸煙,禁止在船上吸煙,禁止吸“游煙”。

  3.3.5涂裝作業場所及其毗鄰場所禁止動火作業,涂裝作業后需繼續動火作業時,應通風、測爆、測氧和審批。

  3.3.6靠近碼頭一側甲板、外板動火作業應防止焊碴掉落至碼頭的氧氣、乙炔匯流排,應派專人監護。

  3.4腳手架作業安全控制

  3.4.1按《高處作業規定》搭設腳手架。

  3.4.2搭設、拆除腳手架時,應有施工單位安全員在現場監護。

  3.4.3搭設鋼質腳手架應按《作業審批許可制度》進行完工驗收。

  3.4.4懸掛式吊架不能用麻繩等可燃物質作為吊掛物。

  3.4.5腳手板寬度不能小于60厘米,并應綁扎牢固,用于打砂噴漆的懸掛手板寬度不得小于1.0米。

  3.4.6腳手架應有上下斜梯并設有扶手欄桿。

  3.4.7搭架單位應經常巡查腳手架的狀態,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3.4.8高處作業人員在作業前應系好安全帶。

  3.4.9腳手板上的工具應放妥。

  3.4.10無論使用斜梯或直梯,手和腳始終要保持三點與梯子接觸牢靠。

  3.4.11上、下梯子時,兩手不允許拿東西,也不允許在口袋里裝手電或工具。

  3.4.12不允許垂直交叉作業,除非有可靠的隔離措施。

  3.5起重作業安全控制

  3.5.1起重執行單位應對起重設備如鋼絲繩、葫蘆等應至少每周檢查一次,每季度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做好檢查標記和涂季檢色標。

  3.5.2高空吊運物件應確保平穩、安全,綁扎牢固。

  3.5.3嚴格遵守“十不吊”規定。

  3.5.4起重作業應有專人指揮。對于大型吊裝工程,由起重單位制定吊裝方案。

  3.5.5超過40噸的大型物件吊裝,吊耳應符合規范,焊妥后報質檢部檢查。

  3.6現場用電安全控制

  3.6.1設備動力部應在碼頭、電源箱上標注每個開頭的額定電壓,施工單位據此安裝生產用電設備。

  3.6.2 220v以上的'電源必須架空,并有紅布條伴行。

  3.6.3在密閉艙室和狹小艙室內的照明應采用36v電源。

  3.6.4易燃易爆場所須用防爆型電器及照明,通風機。

  3.6.5在船上盡可能采用手持式風動工具,慎用ii類或iii類手持式電動工具。

  3.6.6照明燈具和手持電動工具應采用隔變電源。

  3.6.7 36v以上照明燈具的設置應經設備動力部審批,由專業電工布設。

  3.6.8現場電工必須經常檢查和維護電氣設備和線路。

  3.7交叉作業安全控制

  3.7.1生產管理人(如單船總管、項目經理、領班)應對交叉作業作出安排,防止形成事故隱患。

  3.7.2禁止垂直交叉作業。

  3.7.3任何人不得隨意進入高處作業場所和起重物的下方。

  3.7.4清油艙、駁油、回油、噴漆場所及其周圍嚴禁動火作業。

  3.7.5當作業可能存在因別人不清楚危險而遭到傷害時應做好警戒措施并派專人監護。

  3.8切割船體結構鋼板的安全措施

  3.8.1切割船體結構鋼板應符合條例標準、規程和工藝要求;

  3.8.2切割的順序應使內應力緩慢釋放。

  3.8.3操作者不能站在切割線以內,除非搭設了牢靠的踩踏結構。

  3.8.4切割鋼板應在切割線上相對均勻地至少留4處根,每處不得小于100毫米(必要時核算強度)。

  3.8.5被切割的鋼板在割離前要設1--2處吊耳用于吊運和穩定。

  3.8.6操作者在切除所留根時,不能處在鋼板可能的脫離的運動方向。

  3.8.7嚴禁把所切除的鋼板直接扔下,應用適當的起重方法下放或吊離。

  3.8.8被切除的鋼板重量應限制在吊運和控制能力之內。

  3.8.9切割操作不能形成垂直交叉作業或其它影響他人安全的交叉作業的`條件。

  3.9現場文明施工安全控制

  3.9.1凡在艙室施工,均須有風機到位通風,以確保空氣流通。

  3.9.2起重指揮確保所吊物料堆放整齊、有序、不占用安全通道。

  3.9.3因施工需要占用安全通道,須向安全環保部提出,同意后變更通道。

  3.9.4上班嚴禁竄崗、打逗,嚴禁喝酒。

  3.9.5生活垃圾、廢棄物、廢料應及時清理干凈,堅持“誰產誰清,日產日清”的原則,做到工畢場清。

  3.9.6拉水管、消防水帶應綁扎牢靠,不準有漏水現象。

  3.9.7清油施工應確保周圍環境干凈,如發現滴漏應及時清理干凈,保持油箱處理潔凈,施工結束后,油箱要及時吊下船。

  3.10受限空間安全控制

  3.10.1受限空間的范圍包括雙層底、高邊柜、邊艙、艏尖艙、油艙、油柜、泵艙、罐體、隔離艙、錨鏈艙、管子弄、艉軸弄、鍋爐內部、應急消防泵房、舵桿弄、污水艙/柜、污油艙/柜等。

  3.10.2進入上述艙室的條件:

  a)可燃氣體、油泥、惰性氣體和其它可能造成危害的氣體已清除。

  b)已進行了充分的通風并保持通風。

  c)含氧量不低于18%,可燃氣體濃度不高于爆炸下限的1%。

  3.10.3進入上述艙室時應在道門口作“艙內有人,請勿關門”的標識或有類似作用的其它標記。

  3.10.4進入上述艙室應有人監護。

  3.10.5上述艙室必須保留安全通道。

  3.10.6任何人關閉上述艙室之前都要認真檢查里面是否有人,確認無人后方可關閉。

  3.10.7進入上述艙室進行作業時還應遵守相應的安全作業規定。

  3.11勞動保護用品使用安全控制

  3.11.1進入船舶、碼頭、頻繁起重等作業場所必須戴好安全帽。起重工在任何作業場所都必須戴好安全帽。

  3.11.2高處作業必須掛好安全帶。

  3.11.3水上作業(包括舷外作業、碼頭帶/解纜作業、進/出塢帶、解纜作業)必須穿救生衣。

  3.11.4施工人員必須穿工作服、工作鞋。

  3.11.5氣割工、打磨工必須按規定戴相應的防護眼鏡。

  3.11.6電焊工必須戴面罩。

  3.11.7涂裝工必須戴風帽。

  3.11.8進入煙塵場所或其它有毒場所應帶防塵/毒口罩。

  3.11.9進入噪間超標場所應戴耳塞。

  3.12施工結束

  3.12.1各有關部門及時將各自器材、設備、材料及照明燈具等撤離,并進行整理、檢查,避免遺失。

  3.12.2單船總管督促全船清掃清理,并進行檢查。

  3.12.3船舶離廠撤除本廠消防器材。

  3.13船舶離廠

  3.13.1船舶修理項目施工結束,經營管理部通知后,維修船舶方可駛離碼頭。

  3.13.2由安全環保部收回船員持有的入廠證。

  3.13.3項目部組織對維修船舶進行離廠前聯檢確認,聯檢項目應包括:本廠滅火器是否已撤離下船;各艙室是否有施工余料等物資;進廠申報的貴重物資完好性;其它應檢查的項目。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篇2

  船舶船長(駕長)安全生產職責

  1、負責本船航行、施工作業安全,確保本船安全技術狀態良好。

  2、船舶航行、施工中,加強了望、謹慎操作,積極主動做好航行避讓工作。

  3、負責組織召開船舶航次安全會議,組織船舶每周的安全檢查,按項目部統一部署開展船舶安全活動。

  4、負責船舶長途調遣拖航封艙的安全工作。

  5、負責天氣預報的接收和現場監測。

  6、服從海事局的監督和管理,落實業主、監理、海事局有關船舶安全管理的指令。

  7、負責本船防洪防臺防突風應急安全預案的落實。拖輪負責與之對應的非自航船舶的防洪防臺防突風的安全拖帶避風工作。

  8、協調處理現場施工中發生的各類問題或突發事件,對本船的重大或安全問題及時向項目部領導匯報,并負責船舶事故隱患的整改落實。

  大副安全生產職責

  1、在船長領導下負責管理駕駛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2、組織駕駛部開展安全活動日等活動,做好安全檢查和教育工作。提高船員安全生產意識。

  3、組織、督促駕駛部人員學習各種設備設施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負責保持艙面設備和屬其、消防、救生設備等處于良好技術狀態,并監督船員正確使用,定期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

  5、布置、檢查、落實船舶防洪、防汛、防臺、防寒、防凍等工作,保證船舶安全生產。

  6、進出港、靠離泊位、拋起錨和過閘(橋)作業時在前甲板指揮操作及了望。

  7、協助船長制定、改進施工方案,檢查施工設備,督促船員遵守操作規程,保證施工安全。

  8、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事故隱患,及時整改,不能解決的應立即向船長匯報。

  9、船舶廠修時應做好防火、防盜、防電擊等工作,落實防范措施。

  10、在應急事故海難救助時,按船長指示組織船員進行搶救。(非自航挖泥船)

  大副是甲板部負責人;在船長的領導下,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負責全船生活和衛生管理,在航行、施工、停泊時輪流值班,領導本部門船員進行技術業務、規章制度的學習及行政、技術管理和安全生產等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法規、法令。當船長因故不能工作或離船時應暫代理執行其職責。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鍋爐點火時,應先向爐膛內預掃氣,排凈殘留的油氣后才能點火。每次點火不成功,再次點火前仍要先掃氣再點火。每次掃氣時間不得少于5分鐘。嚴禁簡化操作程序、直接點火或縮短掃氣時間。

  2、點火時操作人員思想要集中。嚴格遵守操作步驟,注意合理站位,避開風門檢查孔,防止回火傷人。禁止赤膊和穿著化纖工作服。

  3、手動點火是,應先點火后開油門。如噴油后不能點燃,應立即關閉油門,掃氣后重新點火給油,防止爆燃。

  4、鍋爐供氣時,須先暖管,逐漸加溫。操作蒸汽閥時要緩慢地進行。管路總閥裝有泄氣閥時,應先將泄氣閥打開排放殘水后再打開各截止閥供氣。

  5、蒸汽管閥要有隔熱防護裝置或明顯的.警示牌。在運行鍋爐周圍檢查或其他作業時,要注意保持距離和采取措施,防止燙傷。鍋爐環境周圍要做到:無積油、破布、棉紗和燃油滴漏現象。

  6、鍋爐運行中應隨時注意觀察汽壓、水位、給水等情況,發現不正常情況及時糾正。禁止在汽壓、水位不正常情況下工作。禁止在保護裝置失靈或閥值不準的情況下使用。

  7、鍋爐運行中發生滅火時,應立即關閉油門、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重新掃氣,才能再次點火使用。

  8、鍋爐停爐是要嚴格按程序操作,停爐后如有壓力應注意保持正常水位。停爐所需時間必須遵照規程,嚴禁縮短時間急劇冷卻,以免造成事故。

  9、在拆卸鍋爐的進入孔道、貼身角閥、旋塞龍頭之類部件及各汽閥管道時,要確認沒有壓力之后,方可作業。

  10、清掃或檢查鍋爐內部時,要進行連續的`充分通風,并確認無殘留瓦斯、余熱,爐內溫度不得超過攝氏45度。同時遵守《封閉艙室作業的安全規定》。

  11、清掃鍋爐外部時,對腳手架、爐門、吊具等要事先檢查,確保安全。

  12、檢修、調整鍋爐點火器時,禁止手持點火器觀察發火情況等帶電作業,以防高壓觸電。

  13、一旦鍋爐發生燒干事故,應立即停爐冷卻,嚴禁突然給水。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條為了加強我局船舶安全檢查員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船舶安全檢查員應貫徹執行國家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參與船舶安全檢查相關法規、文件的擬訂工作;

  第三條船舶安全檢查員應熱愛船舶安全檢查工作,服從工作安排,完成領導布置的安檢工作任務;

  第四條熟悉并掌握與船舶安檢有關的法規、規范和國際公約,工作中堅持公正、嚴謹、準確的原則;

  第五條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和工作程序,不得超越自身職權作出決定;

  第六條廉潔奉公、秉公執法、不徇私情,不謀私利,不吃請、不受賄,不利用職權索取或變相索取錢、財、物;

  第七條船舶安全檢查員應做好所在單位安檢工作的各項臺帳、檔案等基礎管理工作;

  第八條船舶安全檢查站為船舶安全檢查員配備船舶安全檢查員工作記錄簿,由各安檢員自行記錄日常船舶安檢數據,作為船舶安全檢查站考核安檢員工作業績的重要依據,船舶安全檢查站建立獎勵機制,在年終對安檢工作突出的.安檢員進行獎勵,同時也作為安檢員升等的重要依據;

  第九條局船舶安全檢查站建立船舶安全檢查員檔案,加強船舶安全檢查員的日常管理;

  第十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篇5

  工程概況:

  防城港402號泊位碼頭水工工程位于已建成的防城港20萬噸級碼頭北側,連接防城港東灣403#泊位碼頭南端,建設規模為1個20萬噸級通用散貨泊位,建設長度為353.4m。碼頭結構形式為薄壁大圓筒結構的重力式碼頭,建設內容包括共有16個大圓筒、港池調頭地、碼頭主體和前沿線50m范圍內吹填砂施工,總工期共12個月。

  水上船舶分項施工的項目有:基槽、停泊地開挖、水下礁石鉆孔爆破施工、基床拋石、基床夯實、基床整平和圓筒出運、圓筒浮游安裝,所需船機:8m3抓斗挖泥船6艘、500m3泥駁3艘、1000m3泥駁3艘、441kw拖輪2艘;400t駁船改裝的鉆孔炸礁船3艘、伴潛駁1艘、拋石船2艘、整平船1艘、交通船2艘,項目部為確保船舶施工及人員安全,根據施工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及防范措施。

  一、水上船舶施工一般規定

  1、施工船舶應隨時與調度室及當地氣象、水文站等部門保持聯系,每日收聽氣象預報,并做好記錄,隨時了解和掌握天氣變化和水情動態,以便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2、各種施工船舶(包括配合施工作業的交通船、運輸船等)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同時還必須持有各種有效證書,按規定配齊各類合格船員。船機、通訊、消防、救生、防污等各類設備必須安全有效,并通過當地海事局的安全檢查。

  3、施工船舶要與調度室晝夜保持通訊暢通,并按規定顯示有效的航行、停泊和作業信號。

  4、施工作業前應向當地海事局申請辦妥《水上水下施工作業許可證》。水上施工應設專用救生船,并有專人值班,各施工作業點應配備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設備。

  5、嚴格執行船機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維修保養設備,確保安全運行。發生機損等重大意外情況須立即向項目部報告。

  6、嚴格按核準噸位裝載,不得超載、偏載航行,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7、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要集中回收并做好記錄,嚴禁向江中排放和傾倒,并配備配齊消防器材。

  8、嚴格執行《水上水下施工作業通航安全管理規定》及水上航運安全管理規定,謹慎操作,確保安全。發生水上交通和污染事故應立即向項目部報告。

  9、所有船舶必須按規定配備足夠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設備,在艙面作業時必須穿好救生衣,人員上下通道應掛設安全網,跳板要固定,水上工作平臺四周要安裝符合標準的欄桿和安全網。同時應做好防滑工作。

  10、認真落實施工作業區施工平臺設施、橋樁、水底管線的安全警戒保護措施,不得擅自擴大水上施工安全作業區(施工水域)的范圍,確保作業區人、船、物的安全。

  11、落實作業區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確保與施工作業無關的船舶、排筏、設施不準進入施工水域內,防止本工程施工作業船舶與其他的施工船舶間發生有礙正常施工的安全事故。

  12、各作業隊應選派有經驗、責任心強的同志負責水上作業安全管理,保障人員、船舶、作業區、和水域環境保護的各項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的落實。

  13、施工船舶上的生活垃圾及塑料品等不得任意拋入水內,生活垃圾必須裝入加蓋的儲集容器里,并定期運至岸上傾倒。

  二、船舶安全管理規定

  (一)施工船舶、船員的安全要求

  1、水上施工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水上水下施工作業通航安全管理規定》向當地海事部門申請辦理《水上水下施工許可證》。

  2、施工船舶應持有有效的船舶國籍證書或船舶登記證書。

  3、施工船舶進出港前必須辦理簽證手續。不經常進出港口的作業船舶應到海事主管機關辦理定期簽證。

  4、施工船舶的適航區域要符合航區要求。所有的施工船舶,包括挖泥船、駁船、炸礁船、整平船、拋石船、伴潛駁、交通船、運輸船等,都應持有船檢部門簽發的有效適航證書。

  5、施工船舶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規則》配備足以保證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員。船長、輪機長、駕駛員、輪機員、話務員必須持有合格的適任證書。

  6、施工船舶在航行、錨泊或作業時,除應按規定的信號外,根據不同的施工狀況,顯示不同的信號。

  7、在各施工作業點,夜間應按規定顯示警戒燈標或采用燈光照明,避免航行船舶相互碰撞。在顯示燈光照明時應注意避免光直射水面,影響船舶人員的瞭望。

  8、施工船舶應加強值班制度,保持24小時vhf高頻電話收聽和對周圍情況的觀察了解。船上應有夜間照明設備,設有發電設備的船只,應備有防風燈和電池燈具。

  (二)、交通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規定

  1、交通船舶必須持有符合三類航區要求的有效證件(適航證)和安全證書,船長、輪機長、駕駛員、話務員應持有有效的適任證。

  2、交通船上必須配有足夠的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筏等救生設備,并配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和油污器材和油污水分離器等設施。

  3、船上應配有高頻電話(vhf),并備有水上作業水域圖。

  4、船上應設有安全緊急通道,并將安全通道示意圖上墻。

  5、應按照調度室指定的航行線路、?空军c和時間航行,定點靠泊。

  6、船上應按核定的載人數量運送員工上下班,不得超載;超過載核人數,船長有權拒絕開船。

  7、交通船上嚴禁裝運和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如因工作急需需要攜帶者應事先與船長聯系并進行妥善處理,嚴禁人貨混裝。

  8、船舶接放纜繩的船員必須穿好救生衣,站在適當位置,待船到位靠穩后拴牢纜繩,搭好跳板,并作好人員上下船的保護,以防不測。

  9 、乘坐交通船的員工必須自覺遵守乘船規定,聽從船員統一指揮,待船靠穩拴牢后依次上下,不得搶上搶下或船未靠穩后就跳船,不得站立和騎坐在船頭、船尾或船幫處;嚴禁擅自跨越上下船或酒后登船。

  10、非駕駛人員禁止進入駕駛臺,嚴禁隨意亂動船上一切救生、消防等設施;嚴禁非駕駛人員擅自操作。

  11、交通船上嚴禁隨地吐痰,吸煙者必須到指定區域吸煙。煙蒂、紙屑應放入垃圾箱內,自覺搞好環境保護工作。

  12、船舶上的垃圾要集中回收和處理,禁止隨意拋擲水里,船上的油污水必須經分離裝置處理后集中處理,并應有書面記錄。

  13、船長、輪機長應經常檢查、保養和維修船舶的機械設備和安全設施,確保運行安全。夜間航行應有足夠的照明和信號顯示。

  14、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雷雨、風暴等惡劣天氣時,交通船應停止運行,并到指定處錨泊。

  (三)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規定

  1、所有施工船舶(包括挖泥船、炸礁船、拋石船、材料運輸船舶等)必須持有符合三類海區要求的有效證書(適航證)和相關證書;船長、輪機長、駕駛員、話務員應持有有效的適任證書。

  2、施工船舶上必須配有足夠的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筏等救生設備,并配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和油污水分離器等設施。

  3、船舶上應配有甚高頻電話(vhf)和聯絡電話,并配有施工作業區的近期航行通告等。

  4 、應按照調度室指定的航行線路、停靠站點和實踐航行,定點靠泊。

  5、裝載設備及材料運輸的船舶,必須按核定噸位裝載,不得超載和偏載;裝載的設備、料具應擺放平穩均勻,并捆綁牢靠。

  6 、船舶上應設有安全應急通道,船艙兩側通道暢通,并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同時應做好冬季防凍、防滑工作。

  7 、施工船舶上嚴禁裝運和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如因工作急需需要攜帶者應事先與船長聯系并進行妥善處理,嚴禁人貨混裝。

  8 、船舶上的垃圾要集中回收和處理,禁止隨意拋擲海里,船上的油污水必須分離裝置集中處理,并應有書面記錄。

  9 、船長、輪機長應經常檢查、保養和維修船舶的機械設備和安全設施,確保運行安全、夜間航行應有足夠的照明和信號顯示。

  10、遇有六級以上大風和大霧、雷雨、風暴等惡劣天氣時,禁止施工船舶進行水上作業和運行,并到海事部門指定的錨地錨泊避風。

  三、水上施工作業安全保障措施

  1、項目部各施工作業隊必須把水上施工作業安全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嚴格執行水上施工作業有關管理規定,各施工船舶及作業點均應由專人負責安全,積極配合項目部安質部門,形成二級安全管理網絡,形成全面的安全管理體系,層層落實安全措施,強化安全管理。

  2、保持與地方政府和海事、氣象等行政、行業管理部門及監理、業主的定期聯系和溝通,及時獲得水上施工安全的有關政策、法律和信息,及時通報施工進度和施工要求,以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3、各施工船舶應制定完善的安全制度。建立安全準入—安全監察—教育培訓—考核評估的全程監管制度,并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檔案。

 、侔踩珳嗜。施工船舶投入作業前,應對船舶的有效證件、適航狀況、資源配備等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報請海事主管機關對施工船舶進行查驗和審核。

 、诎踩珯z查。每月對水上施工船舶安全情況進行自檢,并配合相關部門、海事部門對施工船舶進行監察,包括安全設備和器材、消防、救生等安全制度執行情況,各類安全管理臺帳及有無違章事故記錄等。每半年申請海事部門對施工船舶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郯踩逃嘤。定期組織進行水上施工作業安全教育培訓,并根據水上施工作業實際情況,組織施工船舶單位開展現場經驗交流和應急預案演練。邀請海事、氣象等各方面專家,對施工船舶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安全知識教育、培訓。

 、馨踩己嗽u估。建立安全風險基金制度和月查季考年評制度,對安全管理有成效者予以獎勵,反之則予以處罰,直至取消水上施工作業資格。施工船舶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重大海損事故,或有重大安全隱患,則將該船泊列為重點監管船舶。被列為重點監管的船舶應及時進行安全整改,并定期將整改方案、實施計劃和整改結果報送監理、業主備案。

  4 、現場管理。施工期間應按海事主管機關要求配備警戒船,日夜維持安全作業區的水上交通安全,必要時向主管機關申請派出巡邏艇,加強施工區域的現場交通指揮,維持航行秩序。

  四、船舶各主要分項施工安全環保措施

  防城港402號碼頭泊位水工工程船舶施工的分項施工有:基槽、停泊地開挖、水下礁石鉆孔爆破施工、基床拋石、基床夯實、基床整平和圓筒浮游安裝,為了保證分項施工順利進行,特制訂該安全環保措施。

  1、基槽、停泊地開挖

  本工程挖泥分基槽、停泊地及回旋水域開挖,共409萬m3 ,挖泥砂有242萬m3 ,炸礁量有167萬m3。挖泥及清碴采用8m3抓斗船組作業,炸礁采用400t駁船改裝的鉆孔炸礁船作業。所需船機:8m3抓斗挖泥船6艘、500m3泥駁3艘、1000m3泥駁3艘、441kw拖輪2艘;400t駁船改裝的鉆孔炸礁船3艘。

  (1)施工時要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減少施工作業時對環境的不利影響。

  (2)加強船舶管理,嚴格遵循《海洋環境保護法》,按照《海洋環境保護法》有關管理條例進行海上施工,防止船舶污水及油污排放,以免對海洋環境造成不必要的污染。

  (3)挖泥土質、數量要事先向海洋管理部門報告,申請傾倒廢棄物許可證,征得同意才能施工。

  (4)要嚴格按照海洋管理部門指定的`卸泥區內卸泥。

  (5)每艘卸泥船要認真做好卸泥海區的情況記錄,如發現海面有異,F象,應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6)建立廢品回收、保管及處理制度,如船上廢機油回收等。

  2、水下礁石鉆孔爆破施工

  本工程基槽、前沿停泊地、調頭地炸(清)礁工程量為167.2242萬m3,其中:基槽及前沿停泊地炸(清)礁工程量18.4146m3,調頭地炸(清)礁148.8094萬m3。所需船舶24hp起錨艇2艘,30-60t火工倉庫船2艘,交通艇1艘。

  (1)建立以項目負責人為組長的安全管理體系,嚴格執行《水運工程爆破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

  (2)定期對職工進行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堅持持證上崗,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嚴格執行火工產品領用制度,做到嚴格保管使用,確;鸸ぎa品不流失。

  (4)控制一次爆破用藥量小于20xxkg,水中沖擊波對旅游人員安全距離1650m,潛水2100m,航行船舶安全距離上游1000m,下游1500m。

  (5)爆破前嚴格做好爆破危險區的清場工作,水上設警戒船巡邏,密切注視航行過往船舶,陸上設立崗哨切實做好警戒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6)炸礁區在航道東邊時,施工前甲方應與航道部門港航和公安部門聯合發發布工通告,施工區內嚴格禁止船舶航行,在航道內行駛過往船舶要減速通過并密切注意施工警戒訊號。

  (7)所有施工船要嚴格按航行規范控制汽笛的鳴號,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噪音污染。

  (8)施工現場炸礁用船做火工倉庫,應及時到海事局、公安局辦理審批手續,取得相關證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9)火工倉庫船要嚴格遵守危險品儲存的有關安全守則,船上設置明顯的危險警示標志,夜間要懸掛危險紅燈,嚴禁無關船舶靠近,并加強值班看護。

  3、基床拋石

  本工程基床拋塊石36430.2m3。拋石所需船舶拋石開底駁4艘、平板駁1艘、定位船1艘

  (1)石料必須滿足設計要求和規范規定,未風化、不成片狀、無明顯裂縫,浸水強度不低于50mpa。

  (2)在拋石前須檢查基槽尺寸有無變動,有無回淤,如有顯著變動或回淤應進行處理。

  (3)拋石基床應預留夯沉量,夯沉量由試夯資料確定。

  (4)拋石工要常對標勤打水,基床頂面標高不得高于施工規定的標高,且不宜低于0.5m。

  (5)每段拋完后立即測量斷面,按每5~10m一個斷面,每1~2m一個測點進行測量,若不合格立即補拋;岔攲挷坏眯∮谠O計寬度。

  4、基床夯實

  基床夯實需要1艘1000噸駁船

  (1)分段打夯的搭接長度≥2m,夯實前對局部高差大于30cm的基床頂面做適當整平,基床的夯實寬度按設計及規范要求。

  (2)夯實后補拋塊石的面積大于1/3圓筒底面積,且厚度普遍大于0.5米時,進行補夯處理;岔斆嫜a拋后用夯錘夯實整平,基床頂面預留20cm及0.5%倒坡。

  (3)基床夯實的質量標準為:在已夯基床上碼頭墻底面積范圍內任選不少于5m一段復打一夯次,其平均沉降量不大于30mm。

  (4)預留夯實沉降量將根據試夯以及基床夯實的實際密實沉降量進行適當調整。

  (5)基床夯實完成后,會同現場監理工程師盡快驗收并進行基床整平,防止淤泥沉積。

  5、基床整平

  基床整平需要400t駁船、150t自航式鐵駁

  (1)基床整平時,按設計要求設置內傾坡度,并預留沉降量。

  (2)拋石基床的平面應遵守基床整平質量標準的規定,允許局部高差不大于3cm。

  (3)進行整平時,對于大塊石間不平整的部分,宜用二片石填充,對于二片石不平整部分用碎石填充,碎石層厚不應大于5cm。

  (4)分段整平的基床應留有足夠的搭接長度,防止遺漏

  6、圓筒浮游安裝

  圓筒浮游安裝所需船舶:“防城港”號浮船塢及配套拖輪、1000噸方駁、5噸錨艇(幫助浮船塢起錨)各一艘

  (1)施工前要對所有參與人員進行詳細的施工技術和安全交底。要讓現場人員“吃”透施工技術方案。

  (2)施工過程中,機械、電氣設備嚴格按公司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統一服從指揮口令。

  (3)圓筒移運通道在移運前清除一切尖利雜物及障礙物。移運時,圓筒兩側20m范圍內設工作警戒線,警戒線內無關人員不準站立,不準進行高空起重作業。

  (4)現場施工人員按規定戴安全帽、穿工作鞋、高空作業時系安全帶、臨水作業穿救生衣、操作手沖底模填砂時戴防護眼鏡。

  (5)圓筒安裝完成后要就地做好浮標,防止漲潮淹沒圓筒,船舶進入施工場地而觸礁。

  五、水上復雜施工環境的防范措施

  (一)防臺措施

  1、各施工作業隊應根據項目部防臺預案,積極做好防臺應急工作,由于施工船舶及輔助船舶數量過多,為避免擠占同一錨地,要求各施工船舶之間以及與其他船舶間注意相互協調、避讓。

  2、項目部及各施工作業隊均應由專人負責收聽當地氣象臺提供的氣象預報并做好記錄,根據預報和船舶不同的抗風能力提前作好防范準備。

  3、項目部調度值班人員在接到省中心氣象臺發布的臺風警報后,應及時通知小型施工船舶進港避風;在接到發布的緊急警報后,應及時通知大型船舶進港避風。

  4、施工船舶值守人員在接到臺風預報消息后,應密切注意其行經路線,并根據本船抗風能力及預定避風地點的航行時間,確定避風的起航時間。

  5 、項目部調度值班人員應通過甚高頻電話或對講機隨時檢查施工船舶避風情況,并接受局指揮部及海事主管機關的查詢。

  6、施工船舶應根據預報風力、船舶抗風等級、風期長短,加固錨纜,綁扎易動物件,檢查船機及救生設備,并加強值班,顯示信號,晝夜保持通訊暢通。

  7、避風船舶船員應保持晝夜值班,隨時檢查本船安全情況,并及時與項目部和有關部門保持聯系。

  8、臺風警報解除后,各避風船應根據氣象臺發布的大風風力預報和項目部指令,結合本船抗風等級,決定船舶返回施工區的時間。返航前向項目部報告,按規定分批有序進入作業區。防止因無序蜂擁造成船舶間的意外事故。

  (二)防霧措施

  1、項目部應派專人負責收聽各地有關霧情的預報并做好記錄。

  2、錨泊船舶應晝夜派員值班。顯示相應霧中信號,并通過vhf6頻道發布本船動態報告。

  3、航行船舶采用霧航措施。船長上駕駛臺,顯示相應霧中信號并發布船位報告,加強瞭望,減速航行,以策安全。但視程小于500米時應擇地拋錨防霧。

  (三)防礙航物措施

  1、定期向海事主管機關和有關部門收集相關航行通告、收聽航行警告,掌握區域內沉船、水域工程等水上水下障礙物的變化情況。

  2、施工船舶船員應主動向當地人員了解和掌握施工航行水域的各種障礙物情況。

  3、施工船舶應按照指定的計劃航線航行,航行中需不斷測量實際船位,校正航線,以策安全。

  4、施工船舶應按照劃定的施工作業區范圍進行船舶作業,以避免發生船舶間錨鏈纏繞、碰撞等海損事故。

  5、與施工作業無關的船舶嚴禁進入施工作業區,嚴禁施工船舶進入和穿越其他施工作業區。

  6、施工船舶在航行淺灘水域時應注意,如發現舵向較差、船機震動等特別情況,應立即停止前進,待探明水深后再決定進、退避灘方案。同時在航行中加強瞭望,注意回避,以防觸及水下障礙物。

  7、施工船舶應按照項目部要求進行作業,并加強值班瞭望,謹慎航行。

  8、在施工前應向業主及有關部門申請設置禁航區。

  9、各施工作業點要對已建和在建工程夜間懸掛規定的信號,設置規定的燈標,以起到警示作用。

  10、各施工船舶上應備妥堵漏器材并進行全員培訓,以防不測。

  六、防范船舶間碰撞風險的對策措施

  1、施工船舶應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劃定的施工作業區進行施工,每天定時向項目部報告工程進展情況和安全情況,通報作業區施工船舶分布及動態情況,禁止施工船舶隨意調換作業區和隨意穿越其他作業區;禁止施工船舶將錨位拋出作業區;禁止施工船舶不按計劃施工。

  2、除在施工安全作業區設置警戒燈浮和警戒船守護外,還要求施工船舶按規定在明顯易見處顯示相應的信號,尤其在錨鏈入水處顯示燈光信號并用探照燈提示。另外,要求所有施工船舶在vhf6頻道24小時值守。

  3、對通過臨時航道的大型船舶實施護航制度,保護大型船舶通過施工作業區的安全。

  4、對未按推薦航道航行擅自進入安全作業區的船舶,應立即報告有關人員及現場警戒船,進行及時糾正。

  5、需要調整安全作業區的,應提前一個月向海事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核后發布航行通告,并重新制定相關管理措施。

  6、發生事故后的應急措施

  (1)迅速救助遇險船舶和人員,盡量減少人員及財產的損失。

  (2)收集施工船舶和航行船舶的詳細數據,組織人員協助參與海事調查。

  (3)如果碰撞船舶沉沒,則要報請有關部門打撈沉船,避免影響其他施工船舶安全和妨礙大橋施工。如整體打撈不成功則采用解體清障打撈。

  七、防范人員墜水風險的對策措施

  1、交通船舶必須符合水上航行安全要求,備妥救生工具如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竹篙等救生器材。

  2、水上施工作業及船上流動作業人員應按規定穿著救生衣。符合高處作業條件的,還應按高處作業的規定系好安全帶。

  3、交通船必須按定員,不準超載。乘坐人員應聽從船員的指揮,船到位后,應待靠穩拴牢方可上、下。不得搶上搶下或船未靠穩就跳船。

  4、乘坐人員應聽從船員的指揮,自覺入艙,不得站立和坐騎在船頭、船尾和船幫上,遇有風浪時,船上乘坐人員不得來回走動。非本船駕駛人員嚴禁擅自操作。

  5、施工人員應開展游泳培訓,加強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6、人員上下通道必須設安全網,跳板要固定。作業平臺應滿鋪腳手板,周邊必須有欄桿和安全網等可靠的臨邊維護。

  7、作業平臺上應配置足夠數量的救生圈等救生設備,并配備一定數量的固定式防水燈,保證夜間足夠的照明。

  8、作業平臺上應設置多條安全通道,以防不測時人員迅速疏散。

  八、防止施工船舶、供油船舶污染水域的應急措施

  1、對施工船舶、供油船舶在施工作業及運輸過程中,發生漏油污染水域事故,應及時采取有效應急措施制止漏油,并向項目部和海事部門報告。

  2、對漏油船舶立即查找泄漏污染源,關閉閥門,封堵甲板出水孔(縫),并投放吸油氈、棉胎、木屑等吸附材料,收集泄漏油污。

  3、迅速調集本項目其他施工船舶投入防污搶險,及時運送防污器材和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在海事人員的組織下,進行協調作戰,以最低限度地減少油污泄漏。并做好防火準備工作。

  4、對油污泄漏區域進行鋪設圍纜繩,投放吸油材料及消油劑,并及時回收泄漏的污油和已吸附的吸油材料,防止污染面積的擴展。

  5、因船舶碰撞引起的污染,則應迅速控制當事船舶污染源,必要時應將泄漏船舶拖至岸邊圍清,并派潛水員封關油箱管道閥門。進行善后處理。

  九、防范施工船舶上生活垃圾、污水污染水域的措施

  1、在船舶上配備垃圾儲集容器,將生活垃圾進行分類袋裝。對塑料制品(包括各種合成纖維纜繩、塑料垃圾袋等),禁止投入水域內。

  2、對食品廢棄物及其他垃圾采取粉碎處理的方法,將經過粉碎后粒徑小于25mm的垃圾,運至距最近陸地3公里以外投棄;對無法粉碎處理的垃圾,定期請水上垃圾運輸船進行清運至岸上指定位置傾倒。

  3、在船上設置儲集生活污水的集污艙柜,及可觀察液位的裝置,定期將儲集的生活污水運至距最近陸地12公里以外排放。

  4、在船上安裝生活污水處理裝置,將生活污水消毒處理后,運至距最近陸地4公里以外排放。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 相關內容:
  • 安全管理制度培訓(通用15篇)

    1.學校大禮堂、餐廳、體育活動場地、大教室等均為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2.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新增大功率電器,應征得總務部門同意。...

  • 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江蘇省工程建設管理條例》、《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建設部第4號令)等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 電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精選3篇)

    為防止電梯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或引起傷亡事故,必須加強電梯的使用安全管理。電梯使用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教育、司梯人員的操作安全管理、乘梯人員的安全管理、電梯困人救援的安全管理。...

  • 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精選23篇)

    消防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對中學生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尤為重要。為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學校消防知識宣傳力度,預防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

  •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通用4篇)

    一、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二、發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經營者應當對問題食品按照以下方式處置:1、食品經營者應當立即停止銷售,下架退市、登記造冊封存;對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應當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公告召回。...

  • 安全管理制度內容(通用27篇)

    一、安全責任制度1、認真貫徹市區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不斷完善學校安全規章制度,并將有關制度要求落實到具體崗位的職責中去,做到職責明確、責任分明。...

  • 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6篇)

    一、組織實施上級頒發的機械設備安全技術管理制度、規程、標準辦法等,并結合本工程項目制定實施辦法。二、建立機械臺帳和安全技術檔案,為機械的安全使用和領導決策提供數據,注意搜集各種原始記錄備查。...

  • 教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

    初級中學(學校)實驗教學安全管理細則一、實驗課堂常規1、實驗前應預習或復習有關的知識,明確實驗目的和要求,掌握實驗原理,熟悉實驗方法及操作步驟。明確實驗時要注意的事項。2、不準攜帶食物、飲料進入實驗室。...

  • 氣瓶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6篇)

    一、通用規則1、氣瓶禁止敲擊、碰撞、滾動,不得用電磁起重機、叉車搬運。2、夏季防止曝曬;嚴禁在瓶體上引弧。3、嚴禁用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

  • 學校安全獎懲制度(精選22篇)

    一、安全監督管理獎懲制度1、學校對安全監督管理先進工作者應實行獎懲。2、年初各學校制訂年度安全目標,完善各項安全監督管理細則,報請校安全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實施。...

  •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2篇)

    (1)單位應定期由有資質的專業防雷檢測機構檢測防雷設施,評估防雷設施是否符合國家規范要求。(2)單位應設立防范雷電災害責任人,負責防雷安全工作,建立各項防雷減災管理規章,落實防雷設施的定期檢測,雷雨后的檢查和日常的維護。...

  • 副廠長安全職責(精選9篇)

    1、協助廠長負責全廠日常的工作2、協調全廠包括采購,儲運,質量,銷售,行政,生產,財務在內7個部門的工作具備重要銷售背景,財務背景,中藥材的`基本認知1、協助廠長負責全廠日常的工作2、協調全廠包括采購,儲運,質量,銷售,行政,...

  • 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制度(通用27篇)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是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

  • 安全規章制度(通用26篇)

    為了及時發現各種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人、財、物的安全,增強全體行政人員、廣大教職工和全體學生的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做好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 數據安全管理制度(精選4篇)

    為確保醫保聯網計算機應用能夠正常、高效、安全地運行,實現系統安全、數據安全、網絡安全和應用安全的目標,特制定《醫保聯網計算機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主站蜘蛛池模板: 永新县| 布尔津县| 武功县| 汉阴县| 平阳县| 惠水县| 胶南市| 宜兰县| 万安县| 铜山县| 顺昌县| 饶平县| 额尔古纳市| 峨山| 辉南县| 大丰市| 竹山县| 田林县| 错那县| 水富县| 华宁县| 凭祥市| 株洲市| 万年县| 新余市| 海宁市| 凤庆县| 文成县| 南京市| 南川市| 遵义县| 随州市| 临朐县| 白沙| 泸州市| 梧州市| 南城县| 合肥市| 隆尧县| 民丰县| 湖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