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所管理制度(通用6篇)
供電所管理制度 篇1
為嚴肅勞動紀律,搞好各項工作,依據“請銷休假制度”,特制定此項制度,望全所職工認真遵守。
一、所各單位必須加強考勤管理和計核,對員工上班時間及休假、病假、事假應作祥細記載。
1、機關人員考勤由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車間人員考勤由車間主任負責記錄,營銷組長負責記錄各組考勤。
2、考勤由各單位記錄后,于每月19日送到所辦公室,所領導可對職工出勤進行監督,如考勤不實,扣罰各單位負責人50元,不實考勤作廢。考勤交齊后,每月20日所領導審核考勤,簽字后交至財務室計算工資。
二、員工休假結束后,應按程序主事假、病假,事病假手續必須由所長批準后方可生效。
1、員工請事假,只限于本人有血緣關系的直系親屬及與本人家中有不可抗拒的自然情況(指婚、喪、自然災害),可根據規定給足以內事假。
2、病假必須持醫生診斷證明請假,其他假期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
3、病假應扣病假工資,在醫療期內按(崗位工資÷21.5×10×實際天數扣除),超過醫療期的按崗位工資50扣除。事假每天按(崗位工資÷20.92×實際天數扣除),曠工扣除全部工資待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21.5×實際天數×200)。
三、所領導應定期對各單位的考勤和請假手續進行檢查,凡有弄虛作假,不履行手續者,扣發各單位負責人崗位工資100元。各單位負責人不按期將考勤送交所辦公室,影響當月工資發放的,扣發各單位負責人崗位工資50元,該單位人員工資暫不發放。
供電所管理制度 篇2
供電所備品備件管理辦法備品備件系指為保障農村電網安全、可靠、穩定運行,及時處理各種突發事件,提高供電可靠性而必須儲備的一定數量的供電設備、部件、材料和配件。備品備件包括事故備品、輪換性和消耗性備品。
一、管理原則
(1)備品備件的數量和品種應能滿足及時消除設備缺陷,快速搶修事故,縮短停電時間的需要。
(2)技術員根據本所轄區檢修計劃,加強備品備件管理,并應保證備品備件隨時可以使用,使用后及時補充。
(3)備品備件的存儲盡量做到既保證安全生產的需要,又防止資金的積壓、浪費。
(4)備品備件工作要貫徹勤儉辦所的方針,充分發揮和利用修復能力,大力開展修舊利廢,節約物資資金。
二、備品備件的范圍
(1)備品包括配件性備品、設備性備品和材料性備品。以下兩種情況應進行備品:
1)在正常運行情況下不易磨損,配件中一般也不需要更換,但若損壞將造成供電設備不能正常運行或者直接影響設備的安全,必須立即更換者;
2)零部件一旦損壞后,不易修復、購買、制造或材料特殊而恢復生產又屬急需者。
可根據供電設備周圍環境惡劣的特點和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應分別加強的一、二類備品一定數量的儲備。如:漏電保護器、各種規格的電桿、導線、10KV避雷器、跌落式開關、電表等。
(2)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包括在備品范圍:
在設備正常運行情況下容易磨損,正常檢修中需要更換的零部件;為縮短檢修時間用的檢修輪換部件;在檢修中使用的一般材料,設備、工具和儀器;設備損壞后,在短時間內可以修復,購買,所需部件和器材。
三、備品備件定額管理
供電所的物資儲備定額是指在一定生產技術和管理條件下,為保證生產建設順利進行必須的和經濟合理的物資儲備數量的標準。
(1)備品的儲備定額要合理,根據上述范圍結合本供電所轄區,歷年運行的設備健康狀況及檢修經驗,由技術員認真研究,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地本著既保證安全生產需要,又節約資金的原則,進行編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2)技術員應切實做好備品定額管理工作,加強調查研究,熟悉在用的設備及零部件的技術要求,掌握其損壞規律和更好變動狀況,定期檢查定額執行情況,積累有關資料,不斷提高定額管理水平,使之完善化、科學化。
(3)根據供電管轄范圍內電力設備的等級系10KV及以下的低壓配電線路及其設備的備品備件的定額儲備按上級核定下達。
四、備品備件的儲備
(1)備品備件的儲備管理。要做到備品備件質量保持合格,不受損傷、質變或丟失。設定有領運、驗收、保管定期檢查,領用退庫,修理補充等各項制度,并符合以下規定:
備品備件入庫時應進行驗收,并填入庫驗收卡片,由負責驗收人簽字,和實物一起存放;有關生產廠家的合格證,圖紙等由保管人員妥善保管,驗收不合格的備品備件不能入庫;備品備件應單獨建帳分類存放;備品備件的領用,要經手續審批,防止使用不當。
(2)備品備件管理工作的責任分工。
備品備件供應由上級單位負責,供電所負責保管核定定額的備品;按備品備件的定額由供電所向上級單位申請計劃;供電所對消耗備品備件按月上報,及時申請補充。
(3)備品備件的修舊利廢。
備品備件的修舊利廢是勤儉辦企業的一項重要工作,技術員應加強修復和管理,對修舊利廢成績突出者給予表揚和獎勵;供電所應將不能修復的備品及時送(退)回縣供電企業修復。
(4)低值易耗品管理
低值易耗品主要是指辦公用品以及熔絲、膠布,用于配電盤上的開關、保險以及工程結余的零星導線、金具等。對低值易耗品應每月報計劃,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領回供電所,建立制度,加強管理,實行領用簽字,防止流失。供電所自購的低值易耗品,應建立臺帳,定期盤點,嚴格管理,防止丟失。
本規定由XX縣供電公司XX部門負責解釋。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試行。
供電所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系統內農村供電所電能計量管理工作,確保計量裝置資產清晰,配置合理,運行可靠,依據江蘇省電力公司關于農村供電所營銷業務相關規定,結合供電所電能計量管理工作特點,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供電所的電能計量管理在業務上接受縣公司及以上營銷部門計量專業的業務指導與監督考核。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南通供電公司所屬各農村供電所關于電能計量裝置的資產管理、運行管理、封印管理、報表統計等相關工作。
第二章供電所電能計量管理職責
第四條負責業務范圍內電能計量裝置的配用、安裝、拆除、輪換、故障處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條負責編制本所電能表月度需求計劃,設立專用場地作為三級表庫,明確專人負責三級表庫管理工作,其中包括電能表接收(領取)、入庫、返庫、庫存盤點及拆回表的底數核對等工作。
第六條負責抄表范圍內的計量裝置配用和高壓客戶計量裝置異常上報。
第七條供電所電能計量業務工作必須通過營銷信息系統進行,并確保其真實性、及時性。
第三章資產管理
第八條用表計劃的制定
(一)每月二十五日前,根據本所庫存、下月業擴需求及項目工程(包括農村置換、接戶線改造工程等)用表需求情況,通過營銷信息系統進行統計、調整并上報下月用表需求。
(二)當因無法預知的情況導致需追加或減少用表計劃時,應及時將調整計劃報營銷部計量專職,并通過營銷信息系統進行補充上報。(同一規格每月只能調整一次)
第九條計量器具的接收與領用
(一)計量器具的領用與接收總量控制在當月用表計劃內。
(二)計量器具的接收
計量器具由二級表庫配送至供電所三級表庫,供電所表庫管理人員應立即核對機內信息與實物是否一致,并在營銷信息系統內辦理接收手續。
(三)計量器具的領用
供電所三級表庫至二級表庫領取計量器具,領用人員應認真核對二級表庫發放信息,實物領回后即通過營銷信息系統辦理相關接收手續。
第十條計量器具的發放
(一)表計發放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表計在三級庫房存放時間一般不超過三個月。
(二)三級表庫管理人員應根據《江蘇省電力公司電力客戶電能計量裝置配置規范》和工作傳票配發電能表,配發時應核對管理單位、規格、局號、數量等數據,嚴禁相互串用。
(三)項目工程所用電能表應限量發放,并在系統內如實錄入領用人姓名及領用數量。
(四)表計配發必須嚴格執行營銷信息系統配表流程相關規定,嚴禁表計配發在系統外流轉,做到系統狀態與實際情況完全一致。
第十一條計量器具的返庫
(一)拆回表計的入庫
1、因各種原因拆除的電能表必須在兩個工作日內返回三級表庫。
2、拆回表計返回時資產管理人員應認真核對傳票相關信息,拆回示數由拆表人填寫,資產管理人員進行復核,確認無誤方可接收表計入庫。
3、及時在營銷信息系統錄入相關信息,并完成傳票處理。
(二)拆回表計返上一級表庫
1、因故障拆回電能表,應在傳票歸檔后一個月內返二級表庫;因其他原因拆回的電能表,則在供電所保存一個抄表周期(一般為兩個月)后全部返回二級表庫。
2、返回二級表庫的電能表應按照配送系統的相關要求,進行裝箱。
(三)非公司資產電能表,在準確核實拆回示數并完成傳票處理后立即按照上級相關文件要求,與資產所有人辦理置換手續。
第十二條計量器具的運輸
計量器具均應存放在專用箱(包)內,運輸中應有可靠的防震、防塵、防雨措施。一旦經過劇烈震動或撞擊,電能表不得投入運行,必須返回上級表庫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倉庫管理
(一)在接收(領用)的成品表入庫前,表庫管理人員應仔細檢查二級表庫配送的表計的完好狀況。如發現表計封印掉落、因途中運輸等非人為原因導致表計損壞的,應當及時返回二級表庫處理。
(二)電能表應區分不同狀態(成品、發出、待校、故障等)放置,并應有明確的分區線和標志。
(三)成品電能表應分型號、分規格存放在規定的周轉箱及表架內。
(四)三級庫房應保持干燥、整潔,庫房內不得存放電能計量器具以外的其他任何物品。
(五)周轉箱僅限于三級表庫存放計量器具及二、三級間流轉使用,不得使用在施工現場。空箱立即返回二級表庫。
(六)應每月對庫存情況進行盤點,并將盤點結果上報二級表庫,確保實物與營銷信息系統一致。
(七)做好庫房防火、防盜等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章運行管理
第十四條電能計量裝置的安裝
(一)低壓供電方式為單相二線者應安裝單相有功電能表,低壓供電方式為三相者應安裝三相四線有功電能表。
(二)應按表計容量選擇線徑合適的銅質絕緣導線。直接接入式電能表采用多股絕緣導線時,若線徑過粗,應采用斷股后再接入電能表端鈕盒的方式。當導線小于端子孔徑較多時,應在接入導線上加扎線后再接入。
(三)經互感器接入式電能表,互感器二次回路的連接導線應采用銅質單芯絕緣線,導線截面積不小于4mm。電流回路l1、l2、l3各相導線應分別采用黃、綠、紅色線,中性線應采用黑色線,導線排列順序應按正相序(即黃、綠、紅色線為自左向右或自上向下)排列。
(四)經電流互感器接入的低壓三相四線電能表,其電壓引線應單獨接入,不得與電流線共用,電壓引線的另一端應接在電流互感器的一次電源側母線上,電壓引線與ct一次電源應同時切合。電流互感器二次與電能表之間的連接應采用分相獨立回路的接線方式。
(五)電能表應安裝在電能計量柜(屏)上,二只三相電能表相距的最小距離應大于80mm,單相電能表相距的最小距離為30mm,電能表與屏邊的最小距離應大于40mm。
(六)電能表安裝必須垂直牢固,表中心線向各方向傾斜不大于1°。
(七)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每只螺釘只允許接入兩根導線。當導線接入的端子是接觸螺釘,應根據螺釘的直徑將導線的末端彎成一個環,其彎曲方向應與螺釘旋入方向相同,螺釘與導線間、導線與導線間應加墊圈。
(八)嚴格按傳票進行裝拆表、遷移表計等工作。認真核對電能表、互感器資產號及表示度,履行工作人員簽字和客戶簽字制度。電能計量裝置安裝結束后,應認真檢查接線,保證裝接質量,杜絕接線錯誤,并對電能表小蓋、表柜(箱)門、電流互感器二次接線端子等加封點加封。
第十五條電能計量裝置的輪換(置換)
(一)各供電所每月25日前應制定下月輪換(置換)表計劃,每年最后一個月25日前應制定下一年度輪換(置換)表計劃,并嚴格按制定的計劃實施。
(二)輪換周期與使用壽命:單相感應式電能表輪換周期為5年;三相感應式電能表輪換周期為4年;單、三相靜止式電能表輪換周期為5年、壽命周期為10年;低壓電流互感器輪換周期為20年。
(三)每月5日前將上月輪換(置換)情況上報營銷部,因特殊情況不能完成輪換計劃時,應說明原因。
第十六條電能計量裝置故障處理
(一)按承諾制的要求及時處理電能計量裝置故障。
(二)應在故障傳票同時在營銷信息系統內認真填寫現場勘查意見,意見應詳細、符合實際。
(三)退補電量應依據《江蘇省電力公司電能計量超查(差錯)電量退補標準》,嚴格履行處理及審批手續。退補電量在1000kwh以下的,由供電所負責處理,退補電量1000kwh及以上的,要及時報營銷部(農電工作部)審批。
(四)對客戶原因造成的電能計量裝置損壞,應按規定收取賠表費。
第十六條封印管理
(一)負責本供電所計量封印鉗、封印使用的統一管理。
(二)負責對本供電所業務范圍內的電能計量裝置進行加封。
(三)供電所應明確專人管理封印鉗、模及封印,封印鉗、模應造冊登記,并建立封印鉗、模及封印的領用登記。
第五章其它
第十七條應加強對所轄區域內電能計量裝置的巡視檢查,檢查電能計量裝置運行是否正常、各處封印是否完好等。
第十八條每月抄表人員在現場抄錄示度時,應對多功能電能表的時鐘是否準確(誤差≤5min)、電壓、電流是否正常等基本項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供電所管理制度 篇4
為了加強供電營銷管理,規范營銷人員行為,搞好優質服務,挖潛增收,提高營業工作質量,提高經濟效益,物制定營銷管理制度:
第一條:營銷人員必須具備較高的思想素養,業務技術精,工作責任感強,具有開拓精神。
第二條: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國家物價政策,不得違反規定亂收費,亂加價;要加強對村電工的管理,規范他們的行為。
第三條:不得利用工作和職務之便,以電謀私,甚至內外勾結,參與協助用戶竊電,一經發現給予當事人開除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第四條:每月必須按規定時間準確核抄電量,抄表率、開票率必須達到100,并按時上報入賬,若出現差錯的給予當事人下崗處理。
第五條:按時足額收取電費,并按規定收取滯納金,保證各項費用按時足額入庫,不準挪用。否則,視作貪污論處。
第六條:加強供電管理,搞好供電網絡的維護、表計管理,用電檢查等工作,強化服務意識,提高供電可靠率。
第七條:加強安全生產,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堅持以防為主,查改結合,嚴格執行“兩票”、“四制”預防各類事故發生。
第八條:加大電費回收力度。半年考核電量、電費及均價,按入庫到賬為結算依據,只開票未收款部分不作考核依據,考核線路以供電關口和實際開票電量為準。
第九條:加強營業工作質量中營、抄、核、收的復核工作,若查出少收、漏收、多收、少抄等情況,給予當事人貳佰元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下崗處理。
第十條:營銷收費人員,每月一日在各自所在或集中,由外線組長分發抄表卡,大支坪外線人員在大支坪變電站集中,清太坪外線人員在所辦公室集中。外線人員由各組長分配抄表地點,外線人員持分發抄表卡及自己本人的秒表臺賬對用戶進行抄表,抄表要仔細認真,抄表卡中嚴禁涂改,凡有涂改者按制度嚴肅處理。
第十一條:每月1—4日為抄表時間,5日將抄表卡交到外線組長手中,組長對抄表卡中抄見電量進行復核,再交至統計人員,計量統計人員復核后,由所指定人員進行開票,每月10—11日為集鎮座收交費時間,每月20日外線抄表收費人員憑所收電費在信用社進賬,由財務人員核定收電費及當月欠費。
第十二條:各營銷人員應根據管片實際情況搞好電費保證金、預收電費管理工作。望各外線人員統一思想,認真搞好營銷工作,對不服從工作安排及不認真執行各項營銷制度的人員,本所將按制度嚴肅處理,違紀嚴重者,由所交至公司處理。
供電所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各營銷車間、外線組、變電站應結合本地方的氣象,環境及設備情況、運行規律等制定本單位的月、季、年維護計劃或全年按月份安排的維護周期表。
第二條:各營銷車間,外線組、變電站應根據有關規定儲備品備件,消耗材料并定期進行檢查試驗。
第三條:根據工作需要,應結合具體情況備足各種合格的安全用具、儀表、防護用具和急救醫藥箱,定期進行試驗、檢查。
第四條:現場應設置必要的消防工具,全所人員應掌握使用方法定期檢查及演習,經常保持完好。
第五條:易燃、易爆物品、油罐、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酸堿性物品等,應放置專門場所,并明確管理人員,制定安全措施。
第六條:負責檢查排水、供水系統、取暖、通風系統、廠房及消防設施,并使其處于完好可用狀態。
第七條:儲備必要的防洪防汛物資,經常對重點部位進行巡視檢查并做好相關記錄。
供電所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條:運行分析工作主要是對電氣設備工作狀態及系統運行情況進行分析,摸索規律,找出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制定防止事故措施。
第二條:運行分析分為綜合分析、專題分析兩種:
(1)綜合運行分析每月一次,分析本站安全運行、經濟運行、運行管理,找出影響安全、經濟運行的措施。其主要方面如下:版權所有
第三條:系統接線方式、保護裝置的配備、設備完好率、保護、斷路器正確動作率、兩票合格率、設備事故、障礙、異常、重大缺陷、試驗數據、儀表指示、規章制度執行情況;設備運行可調小時、最大、最小出力、耗能指標、電壓質量、母線電量不平衡率、售電量、營銷收入、線損率;培訓情況、記錄的填寫、資料的管理、文明生產等。
(2)專題運行分析,不定期進行。針對上述某部題,進行專門深入的分析。
(3)應按規定向上級機關呈報運行分析、可靠性管理報表。 版權所有